第二章
灵交的过程(一)
(约壹二1-6;7-11) 团契是在光明中行:
知罪—→认罪—→赎罪(黑暗渐渐过去) —→灵修—→联谊—→互助
遵守诫命 (彼此相爱) —→事奉住在主里面(真光已经照耀) (二)
(约壹二12-29) 中保赎罪 —→ 灵修
—→ 联谊 —→
互助
—→ 事奉
知罪
(黑暗渐渐过去) 遵守诫命
住在主里面 认罪
彼此相爱 爱神的心更完全 (真光已经照耀) 1、灵性成长(约壹二12-23):小子—→少年人—→父老
A、胜过世界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
B、胜敌基督的 敌基督的不属我们
敌基督的不认基督 2、成长之道(约壹二24-27) A、常存生命之道
在主里多结圣灵之果 在主里多生福音之子 B、圣灵的教导 领受灵智、灵德、灵力
不受异端的迷惑 3、活出公义(不犯罪) (约壹二28-29) A、行主所行的事,可以交账 B、见证神的公义、引人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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