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信主有永生的把握 神是生命 我们信主有永生是绝对有把握的。有永生,并不在乎我们是何等人,也不在乎我们作了什么事;乃是在乎神自己。因为弗2:8-9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我们如果怀疑圣经上的话,就是对那不能说谎之神的信实怀疑了。 当圣灵带动约翰写第四章的时候,就提醒我们,除了真理的灵以外,还有谬妄的灵,也就是敌基督者的灵,已经在世上了;趋使着许多假先知进到世界里,来更改基督的福音,引诱人离弃真道,使人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陷在撒但的网罗里。 今天,有的基督徒已经中了仇敌的圈套。如果你问他:“你晓得不晓得自己是个罪人?”他说:“晓得。”问他:“你承认不承认耶稣是神所差来作我们的救主的?”他说:“承认。”问他:“你相信不相信耶稣是你的主?”他说:“相信。”再问他:“你知道不知道你有了永生?”他说:“那谁敢说呢!” 他们觉得自己很软弱,还有罪,以致他们以为,如果肯定说自己有了永生,便是傲慢,或者是放肆;甚至于他们想经过自己的努力、热心修行,到了有一天,或者才可以说自己有永生。你看见吗?这就是假先知所制造的混乱、困惑中的一种。 弟兄姊妹,如果救恩只不过是由耶稣基督创始,却需要由信他的人自己“成终”,那基本上还是人本主义的宗教,是人思想的产物,是以人的自救为中心的谬妄,不是神的启示。是在刑罚和惧怕之下行善、苦修的原则,与圣经的真理完全是背道而驰。 所以,在第五章里,圣灵借着约翰,把信主有永生的把握指给我们看。在约壹5:13约翰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在这一章里,从三个方面给我们看见信主有永生的把握:一、借着在子里永远的生命;二、借着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三、借着主所赐的三个确知。我们现在就按着这三个题目的次序来一一思想。 一、借着在子里永远的生命(5:1-13) 信主有永生的头一个把握就是借着在子里永远的生命。因为这永远的生命是在神的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这是神所赐的恩典,这是人经历的重生;所以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两个生日:一个是从母腹生下来的生日,还有一个生日就是我们蒙恩得救的那一天,从神生的生日。 如果一个人不生两次,就要死两次。第一次是来9: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这是人肉身的死。第二次是启20:15死了的人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的时候,“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告诉我们:“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感谢主,我们不需要死两次,因为我们是相信主耶稣的人;我们生了两次,我们的名字已经记在生命册上了,第二次的死不是我们的份。 当我们蒙恩得救的那一瞬间,我们的灵活过来了,我们获得了重生。并且这个新生命就开始在我们里面作变化的工作,结果就是林后3:18所说的“变成主的形状”,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模成神儿子的形像”。哈利路亚!救恩是出于神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感谢主,我们信主有永生的把握是十分可靠的,因为我们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在这一段里,我们要看三件事。 1、信心的生命胜过世界(5:1-5) 1节:“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这一节的话是非常宝贝的。信耶稣是基督,乃是从神而生之人的标记。这样的人必定是爱生他之神的,你如果爱生你的神,你就必爱从神生的,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你不能说我爱神,而我和从神生的这些弟兄姊妹没有感觉,这是不可能的事。 2节:“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这里的“遵守”与提后4:7保罗说的“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的“守住”在原文是一个词。这不是偶一为之的遵守,乃是习惯而且持续实行的守住。这里的“知道”在原文含有主观之知的意思,是由经验而知道。 在这里给我们看见: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乃是我们爱神的儿女的先决条件。这是根据我们是从神生的。 3节:“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本节给我们看见:我们遵守神的诫命,是我们爱神的证据。这使我们想起约14:21-27主在赐给门徒一条新命令,叫他们彼此相爱以后,对门徒所说的那一段话。“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这句话是约翰亲耳听见过,并且又亲身经历了的。 这告诉我们,我们若是爱主,我们必定遵守他的命令。可是有多少时候,我们好像怕主的命令。并且错误地认为,主的命令总是和我们的思想相反的,好像要塞住耳朵不听才可以,因为我们都有不能丢下的世界。 弟兄姊妹,我们必须清楚:信主,可以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爱主,才能叫我们胜过世界。我们的难处就在于,我们会信主,但是我们不会爱主。因为我们总是想着自己,即使要爱主,也总是要靠着自己的力量去爱主,要用自己的办法去爱主。由于受今世风俗的影响,人情势力的感染,连对神的恩典——白白赐给的永生,也想该自己作点什么善事才能得到。 可10:17“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善良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太19:20说这个人是少年,路18:18说他是个官。这个年轻而富有的官,能当着众人的面,跪在主面前说话,他的态度是尊敬的,内心是真诚的,但他的问题却是错误的。他仍是人本主义的宗教思想。 他为搞好人际关系,确实付出了代价。出34:1告诉我们,十条诫是神写在两块石板上的:前面的四条诫,是关于人与神的关系;后面的六条诫,是关于人与人的关系。请你注意,可10:18-19告诉我们,当时我们的主给那个人衡量他生活的标准,与前面的四条诫命无关,而是后面的六条诫命,是属于人际关系的。 可10:20那个人立刻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他说的是实话,所以主看着他,就爱他,主愿意他是个完全人,立即告诉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并指给他一条进入神国的路;叫他“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把财宝积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他掂量一下主的话,觉得份量太重,要付的代价太大,靠自己是不可能作到的,也就不再问主说,我当作什么事了,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他把神的国和自己的产业来比,还是觉得自己的产业更实惠。算了吧!咱就不进神的国了。 他走后,主对门徒三次提到“进神的国”,实际是告诉门徒,那个人的难处在哪里,他拒绝做的是什么。一个人若不答应主的呼召,就是拒绝神的国。在这里,门徒希奇主的话,又产生另一个问题,他们对主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可10:27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这意思是说,神的命令、主的话语是出于神的,必须是出于神的才能遵守,在人这是不可能的事。主耶稣在这里,不是说神能作不可能作的事,而是说人借着神就可以作一切不可能的事。我们蒙恩重生,成为神的儿女,就不能再走世人的老路,要信而顺服,撇下所有的跟从主,借着神,一切不可能的事都可以作成了。 那个少年的官是从人来的。他按人的理想,衡量自己的生命,只会按人的标准来生活,所以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凡是想靠自己的力量来遵守神的诫命的,也都是这样。 为什么圣经说“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呢?因为我们是从神生的。人一旦与神连结,一切人所不可能的事,都要成为可能了。这里的“难守”与林后10:10的“沉重”在原文是一个词。那个少年的官,因为活在自己里面,觉得主的话份量太重,不能遵守。我们这些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所以神的诫命就不是沉重的,也不是难守的了。 4节:“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这里为什么说“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呢?因为我们从神那里所领受他赐给的永生,乃是来自天上的生命,从未属于这世界。这生命和世界毫无相通的地方,却和天完全相符。虽然我们在每天的生活里,不得不和世界有那么多的接触,但是我们从神所得的那属天的生命,永远不会让我们在这世界定居,并且深深感觉这世界不是我们的家。 胜过这世界的关键,就是我们和神儿子耶稣基督的联合,并得胜的信心。约16:33主对门徒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惟有主耶稣能这样宣告。因为主这样说了,所以我们也敢这样说:因为我蒙了重生,得在基督耶稣里,所以我能像主曾在这地上生活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同样,我也可以像主一样不属这世界,乃是一个放在灯台上的灯,照亮一家的人。 正如约壹4:17说:“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这信心的生命胜过了世界。但我们如果忘记神的爱,忘记自己是从神生的,我们就胜不过世界了。 基督徒之所以是从神生的,是因为主已经为我们死了,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除了十字架以外,没有爱。主为什么要我们时常聚会擘饼纪念他呢?主是不要我们离他太远了。好像我们要忘记了,所以他又把我们拖回来。我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不是纪念主的死,乃是宣告并陈列主的死。我们是藉表明主的死,来纪念主自己。 主已经替我死了,这已经把神的心告诉我了;我看见主的血,就知道神是何等爱我了。我们如果记得我们是罪人的时候是何等苦,主救我们的恩是何等大,就怎么能不爱主呢? 以色列人在旷野,纪念到埃及的黄瓜、西瓜、韮菜、葱蒜;他们竟忘记了法老王的虐待,竟忘记了在埃及作奴仆的苦处,竟忘记了神将他们从那样的苦难中救赎出来;因此,他们的心好像舍不得埃及。 我们如果忘了十字架,也就要忘了神的爱;忘了神的爱,也就不免要想到世界了。弟兄姊妹,我们要站住在十字架下。就是你以后的灵性比今天再强一百倍,也请你记得,你的罪是如何得了赦免。 5节:“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5节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从亚当为那恶者开了门,让他进到神的创造里那一天起,这世界就卧在那恶者的手下了。只有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得在基督耶稣里的人,能胜过世界。因为林后5:17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在我们里面的基督能代替我们应付外界各种的需求,藉这个奇妙生命的涌出,使我们胜过世界。 2、救恩的见证胜过罪恶(5:6-10)
6节:“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这一节提到水和血。拿撒勒人耶稣被证实为神的儿子,乃是凭着他受浸的时候所经过的水和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神第一次宣布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在路1:30-35神藉天使向马利亚宣告,她要由圣灵怀孕生子,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第二次宣布是在太3:17耶稣受洗之后,天忽然为他开了,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第三次宣布是在太17:5变化山上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第四次是在来1:5所说:“所有的天使,神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哪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我们知道这是指耶稣从死里复活说的,就是罗1: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正式宣布只有这四次;第一次和第二次相连,第三次和第四次相连,主来到世上就是作神的儿子,这“神的儿子”是指着主耶稣作人说的——是以马内利;(指神格:乃是用“神的独生子”)每一次说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的时候,是已经把主耶稣的神而人的人格包括在内了。 太3:15主告诉我们,他来受洗,不是认罪,乃是尽义。义,就是说这件事是对的。罪人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而去受洗是对的,是义;自己是罪人而心里说我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不义。主为什么说要尽诸般的义呢?因为约1:29说:“看哪,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主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来受洗,所以是尽义;借着耶稣受洗的时候所经过的水,发出最强的光。凡不凭神的光审判自己的人,乃是不义的人,我们越以为自己清洁,我们就越不义,我们越找理由辩解,我们就越有罪。因此,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西1:19-20论到主耶稣,说:“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这“血”就是路22:20主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所以这里说,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节:“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这一节是根据约15:26主说的话:“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他复活升天,因为约16:7主说:“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果然,当主复活升天以后,到了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圣灵降下来为主作见证。所以按圣善的灵说,耶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8节:“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本节所说的“圣灵、水与血”的作见证,分别开始于耶稣复活升天后的五旬节、耶稣受施洗约翰的洗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三样见证是一致的,也都归于一。就是归于在见证中的那个目的,那件神圣的事实——耶稣是神的儿子。
9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这里的“更该领受”与约壹4:4的“更大”,在原文是一个词。那借着水、血与圣灵,说出耶稣是神的儿子的见证,乃是神的见证,这见证比人的见证更大。在旧约申19:15就有“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的原则,那就是人的见证;到了新约太18:16主教导门徒怎样挽回弟兄的时候,也提到同样的原则:“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到了林后13:1保罗也使用了这个原则:“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这都说的是人的见证。 我们既会领受人的见证来判断是非,何况神的见证比人的见证更大,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是借着水、血与圣灵而来的呢!神的见证是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是救恩的见证。
10节:“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10节再一次强调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救恩的见证胜过了罪恶。正像罗6:22告诉我们的:“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但这信神儿子的信必须是各人的,不会遗传,也不能代替;各人必须对这个救恩的见证有反应。 人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就领受了神的见证,就会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见证,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这不单只是知识的怀疑,更是个人弃绝神的救恩,势必死在罪中。 3、神赐的永生胜过死亡(5:11-13)
11节:“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这一节指明永生是神赐给我们的。神的儿子乃是神赐给我们永生的凭借,这永生就是神对我们的目标。罗6:23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感谢神,我接受了他的儿子进入我里面,我就有永生,神赐的永生胜过死亡。
12节:“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12节强调生命是在神的儿子里面。约1:4说:“生命在他里头。”并且神的儿子就是生命。约14: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看见吗?神的儿子与生命乃是一,因此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这生命与世上短暂的生命大不相同,是永远的生命;世上所有的生命最后都会结束于死亡,但神所赐的永生胜过死亡。救恩的实际就是得了神儿子的生命。
13节:“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这里的“信”,与约1:12“信他名的人”的“信”和约3: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的“信”在原文是一个词,都是动词。“信奉”的“奉”在原文是个介系词,意思是“进入”。随着约1:12和3:15的“信”字,也都有这个介系词,所以该是“信入”,是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圣经上所写的话,乃是那些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有永远生命的确据。 约5:39主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我们凭信而接受永远的生命乃是事实,圣经上的话就是这事实的确据。借着经上的话,我们有了确据,知道只要我们信入神儿子的名,就有永远的生命,不需要我们靠自己再作什么。 有些信徒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乃是本乎信的义,想要建立自己的义,正像罗10:3所说:“就不服神的义了。”他们悄悄地在“因信称义”之外,加上些人的行为。他们觉得自己很软弱、有罪,他们不确实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也不敢断言自己有永生,于是就想用人的办法来成就神的义。他们以为神是恨恶罪恶的,信徒必须认清自己的罪才能有把握得救;如果一个信徒犯了罪,还没有来得及认罪,就遇到天灾人祸死了,那肯定是不得救的。 但约翰被圣灵感动告诉我们,我们是应该有把握确信的。我们说了再说,有永生并不在乎我们是何等人,也不在乎我们作了什么事,乃是在乎神的应许。约5:24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经上的话是够清楚的,我们若怀疑这话,就是对那不能说谎之神的信实怀疑了。 弟兄姊妹,有些信徒在基督里还仅仅是个婴孩,每一种新奇的道理都会使他们受影响。所以弗4:13-14说:“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 还有些人说,如果神的恩典那么大,一信就得着,人岂不就可以仍在罪中活着,可以在恩典之下犯罪吗?这是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的人说的话。 罗马书第六章早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在罗6:2,15就有两次说到“断乎不可”。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真正有神生命的人,真正是从神生的人,是不可能仍在罪中活着,放胆犯罪的。 感谢神,我们信主有永生是有确实的把握的,约翰壹书就是为“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拨开迷雾,要叫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有永生,约11:25-26主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 二、借着神垂听我们的祷告(5:14-17) 这是信主有永生的第二个把握。我们因着相信神的儿子便得着了永远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就能借着接触神,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祷告,并且应该确实知道神听我们的祈求,犹如儿女到父亲面前一样。在这一段里,我们要看三件事。 1、神垂听我们照他旨意求的祷告(5:14-15)
14节:“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照他的旨意”就是尊重神的主权,甘心乐意接受神的决定;“照他的旨意求”的这个“求”与太6:8的“祈求”,以及太7:7-11的“祈求”和“求”在原文是一个词。祈求就是承认自己的不够而来祈求神,为着彰显神的荣耀。我们的主在山上的教训里,有两次提到祈求:太6:5-15的话是指祷告的赏赐,太7:7-11的话是指祷告的答应。 马太福音第六章主说的施舍、祷告和禁食,这三件都是义(太6:1的“善事”,原文是“义”),施舍是与人有关的,祷告是与神有关的,禁食是与自己有关的。不论对人、对神、对自己,天父都正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所以祷告不仅今生能得着答应,并且能在审判台前被纪念,成为义的一种而得着赏赐。 弟兄姊妹,祷告乃是我们和神有深密的交通,应该是我们最隐密的生活。所以,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故意叫人看见。凡故意在那里显露自己的祷告,而缺少进入内屋,单独向神祷告的人,将来在 审判台前没有赏赐可得。主说,祷告乃是一种义。基督徒要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有秘密地行义的心,义要在暗中行;盼望弟兄姊妹不缺少这一种的义。祷告少的人,不只今天在地上没有答应,并且将来没有赏赐。 我们祷告的答应,乃在我们的心愿和态度,而不在话语。主说:“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那为什么还要祷告呢?因为我要说出我的心愿,我要表示我的态度,我要依靠神,我要信神,所以我要祷告。 我们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呢?太6:9-13主给我们一个样子,主说:“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原文没有那个“说”字,乃是要像这个样子。很多人都会背的“主祷文”,并不是叫我们学着说的,乃是一个样子。“我们在天上的父。”这是从神生的人对神最亲的称呼,凡不信耶稣是神儿子的,是没有得着神生命的人,不能是神的儿女;只有得着永生的人,才能称神为父,这是祷告的起点。神的儿女有祷告的生命、地位和权利。 弟兄姊妹,“主祷文”的重要是过于我们所能思想的。这个样子,引领我们“照他的旨意求”。神的旨意不光是我们所说的许多零零碎碎的旨意而已;神有一个非常大的旨意,所有零零碎碎的旨意都已经包括在这个大的旨意里面,大的旨意成功了,其它许多的旨意也就成功了。 什么是神的大的旨意呢?就是“主祷文”开头关乎神的那三件事:人都尊神的名为圣,神的国降临,神的旨意通行。我们该知道,“在地上如同在天上”这句话是上面三句话所公用的。 什么叫祷告?祷告最高的意思是表明人的心愿,就是“主祷文”里的那三个“愿”。我用我的口来说神心中的旨意,他就听我的祷告。从我们愚昧的思想来看,好像根本用不着祷告,我们所需用的神早就知道了,叫他的旨意成全的是他的能力,那我为什么还要祷告呢?面对这祷告的奥秘,我只能说,我不知道那理由,只知道那事实:就是神有他的旨意,他要作一件事,但他不作,要等地上有人也有这样的负担而祷告的时候,他就作;这乃是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给我们的基本信仰。 五旬节圣灵要降临,但要等120人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祷告的存在是告诉我们:神有旨意,但要我们祷告了,神才行他的旨意。弟兄姊妹,照神的旨意求什么是有具体内容的,这三个“愿”的祷告是为神的名、神的国和神的旨意;这是神自己所要成全的事情,是关乎神的,但主也没有忘了我们。因为祷告的人一受攻击,祷告就马上停止。祷告固然重要,祷告的人也重要,所以主接下去要祷告的人替自己求三件事:第一、求神供给我们日常需用,第二、求神免债,使我们良心无亏,第三、求神拯救我们脱离那恶者。主要我们照这个样子来祷告。所有我们祷告的根据都该是这样。我们说了再说,“主祷文”是榜样,不是仪文。 弟兄姊妹,你看见吗?这就是“照神的旨意求”。为神求三件事是基本的,为自己也求三件事是为保护的目的,好在地上能多作祷告的工作,末了的三件事是祷告人的赞美:“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最后,主又提到饶恕的问题,这非常重要。一个不饶恕人的心留在我们里面,很容易给撒但留地位,若不除去,就破坏祷告。祷告要得答应,良心必须无亏,一有亏,信心就失去了,祷告便不能得答应,所以必须认真地对付。 “他就听我们。”这是指祷告的答应。太7:9-11主在山上教训的末了,给我们一个厉害的应许:“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今天世界的儿女好像比光明的儿女更聪明,他们没有求石头、求蛇的。但我们不一样,多少时候,我们以为是饼的,事实上是石头;我们以为是鱼的,事实上是蛇。主说祈求就给,寻找就寻见,叩门就开门,所有的祷告神都垂听,答应的条件最宽大,“他就听我们”,父的答应总归是有的,但不一定照你所求的。我们祷告得不着所求的,是神在答应的时候把它给更改了。神答应祷告是凭他的知识,不是凭我们的知识,父是把好东西给你,不是把你所要的东西给你。 弟兄姊妹,你记得主在山上的教训里,还提到祷告与信心的生活,就是太6:24-34的话。主说:“不要为生命忧虑”,并命令我们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你知道先求神的国的这个“求”在原文就是太7:7的那个“寻找”。信心的生活就是在我的生活里、思想里,把神算在内。神在宇宙中养了许多生物,各从其类,都不困难,为什么在人就觉得困难了呢?如果你要寻求神的国和神的义,你要起首学习仰望神,因为物质的需要,乃是父照管的,“这些东西(就像衣食)都要加给你们了。” 我非常喜欢这个“加”字。“加”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神的国和神的义,你必须得着,这些东西又加给你;你对神的国和神的义的态度是对的,衣食就没有问题。信心的生活不是为传道的,乃是为寻求天国的人的。 “坦然无惧的心”原文含有自信、有把握和放胆明说的意思;在约翰壹书里一共享过4次(2:28,3:21,4:17,5:14)。这里是指我们在与神的交通中,为着祷告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正像徒24:16保罗的态度:“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15节:“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本节的“我们一切所求的”不是指在我们里面照着自己的心意求,乃是指在主里面照着神的旨意求。约15:7主说:“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这是我们在主里的愿意,不是在肉体里的愿意,所以我们必须住在主里面。约15:16主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所以我们祈求必须奉主的名。约16:23-24主说:“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弟兄姊妹,你看见吗?我们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必在主的名里赐给我们。这“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确实叫我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2、当为犯了不至于死的罪者祈求(5:16)
16节:“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这一节是指我们住在与神交通里的祷告。什么是“至于死的罪”呢?“至于死的罪”是指肉身要在今世死亡的罪。这里是与犯罪的弟兄有关的,与不信的人没有关系。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神照着他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施行对付。 有些神的儿女由于犯了某种的罪,被判定肉身要在今世快速地死亡;这种光景就像徒5:1-11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因着欺哄圣灵,便受到肉身死亡的对付。又像林前11:29-30有些哥林多的信徒在擘饼聚会的时候,因着不分辨是身体,就受到同样的审判,在肉身上“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0:5-11讲述神在旷野里,对付以色列人的历史,“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奸淫、不要试探主、不要发怨言。还有些由于别的罪也被叛定肉身要死亡的,就像有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而被判处死刑的。你记得路23:39-43与主同钉的两个强盗中的一个,在十字架上承认耶稣是将来得国降临的基督,并求主纪念他。我们的主没有使他的肉身在今世不死,而是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弟兄姊妹,神的对付是严厉的。但神对他的儿女对付的刑罚与永远的沉沦完全是没有关系的。神的这种对付与我们和神的交通,以及弟兄之间的交通有关系。所以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也就是借着为弟兄祈求,供应生命,使他与神的生命交通能够恢复正常。 一个弟兄犯的是不是至于死的罪,乃在于神照着个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审判。然而无论怎么样,对于神的儿女来说,犯罪是件严肃的事,也许会遭受神的审判,肉身在今世快速地死亡。关于这样至于死的罪,使徒约翰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3、分清不义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5:17)
17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基督徒对什么是罪一定要非常清楚才可以。使徒约翰在约壹3:4已经告诉我们:“违背律法,就是罪”,这“违背律法”与太24:12的“不法”在原文是一个词。这不是指没有摩西律法,乃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过生活。所以说,不法,就是罪。 到了约壹5:17使徒约翰更是具体地告诉我们:“凡不义的事都是罪。”这就是说,凡不正直、不公义的错误行为都是罪。但在神的对付里,并不是只要一犯罪就立即判定肉身要死亡,乃是根据神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和在神家里的地位而有不同的审判。所以说,“也有不至于死的罪”,这是我们必须要分清的。 三、借着主所赐的三个确知(5:18-21) 这是信主有永生的第三个把握。到约翰壹书的末了,圣灵带动约翰写出三个知道(eido),这是主所赐给我们的。从这三个确实的知道,进而达到5:20的“认识”(ginosko)。 使徒约翰以为受信的人,是已经在基督里认识神,有进步的人。好像他们已经领受了圣经的启示,应该要求长进,与神交通,谨防异端。对生命真理不但要有相当的知识,更要有深切的经历,把生命真理表扬出来;所以他勉励受信的人,要按从主所受的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把客观的知深进以成为个人的经验,而变为主观的知。使凡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都更有把握地知道自己有永生,在地上过得胜的生活,这是约翰壹书的目的。这一段里,我们要看三件事。 1、从神生的是得胜生活的基础(5:18)
18节:“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18节是主给我们的第一个“知道”。约翰壹书十分重视“从神生的”,在这五章105节经文里,一共享过8次(3:9、9,4:7,5:1、1、14、18、18),加上2章29节的“他所生的”(按原文也是“从他生的”),计有9次之多。因为“从神生的”是基督徒得胜生活的基础,所以约翰壹书从开头到结束,一直强调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与我们的关系,乃是生命的关系。信耶稣是基督,乃是从神而生之人的标记。信子的人有永生,不是盼望而是事实,这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是圣灵和圣经叫我们有把握。在这一节里,提到从神生的有三种特点: 第一,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约壹3:9已经说过“因神的种存在他心里”。这基本的事实,不许可我们重生的人实行罪,就是罗6:2所说的“在罪中活着”。在这里我们要有清楚的分辨才可以,这“不犯罪”,是指从神而生的生命说,旧生命是作不到的。所以一个基督徒在承受罗马书第六章神的恩赐以后,还要经历罗马书第七章新旧交战的苦,最终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脱离罪的捆绑,进入罗马书第八章在基督里的释放,过得胜的生活。这就是将客观的知进深以成为主观的经验的知。 第二,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犯罪不仅会使神圣生命的交通中断,甚至也会带来肉身的死亡。使徒为了避免犯罪的事,所以一再强调从神生的乃是得胜生活的基础。我们的主不是改良主义,主对我们从肉身生的旧人不抱任何希望(因为旧人只配死),乃是赐给我们一个新的生命,叫我们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保守”这个词的原文在本书里一共享过8次,其余的7次都翻译成“遵守”。这从神生的必然是爱神,又遵守神的戒命,所以从神生的必不犯罪,还能保守自己不活在罪中。 第三,从神生的必胜过那恶者。这里的“害”,原文含有摸、拿、碰、抓住和取得的意思。那恶者的“恶”,原文的意思是恶、坏、毒。按着原文并不是指本质上无益的、邪恶的特性,也不是指一般的不好、败坏,从原有美德上的堕落,乃是指从里面大量地迸出毁坏性的、有害的邪恶,能影响别人,也成为邪恶、恶毒的。这样的恶者就是魔鬼撒但。 太4:3称撒但为“那试探人的”,启12:9说魔鬼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从神生的既是必不犯罪,魔鬼对他的试探就毫无用处,只能离之而去了。从神生的既是必保守自己不活在罪中,并且遵守神的诫命,当然不会被撒但所迷惑。正是由于从神生的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或者说,那恶者也就无法抓住他,不能取得他,只能不摸他、不碰他、灰溜溜地离开他。 2、凡属神的已从受辖制到自由(5:19)
19节:“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19节是主给我们的第二个“知道”,说到两方面: 第一,我们是属神的。林前6:19-20说:“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借着从神而生,基督宝血的买赎,我们便从世界分别出来,归于神。所以,罗14:7-8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这就是“属神的”。 第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这里的“卧”原文是个动词,意思是安放、设立,有被动的味道。这里的“那恶者”与上文18节的“那恶者”在原文是一个词,都是指魔鬼撒但。全世界被动地卧在魔鬼撒但的手下,受辖制,没有自由。 这两方面是泾渭分明、清浊不混的。凡属神的是已经从受辖制到自由,主动地凭着神的生命生活、行动。全世界却被动地卧在那恶者魔鬼撒但的霸占并操纵之下,无法摆脱,甚是可怜。所以当主耶稣在受戏弄、被钉十字架的时候,路23:34主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就够清楚地让我们知道,受撒但的辖制与神儿女荣耀的自由的区别。 3、一切真理都在耶稣基督里面(5:20-21)
20节:“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20节是主给我们的第三个“知道”,说到四个事实: 第一,神的儿子已经来到。这是指主耶稣,就是约1:14所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第二,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这里的“智慧”与太22:37主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中的“意”和彼后3:1“诚实的心”的“心”,在原文是一个词。意思是心思、领悟、理解力;与一般所用的智慧不同。诗119:125“求你赐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里的“悟性”,就是心思的机能,与这里的“智慧”相符。这里的“我们”就是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这里的“认识”原文就是我们说的主观的知(ginosko)。这里的“真实的”是个形容词。它的名词在原文里就是约1:14和14:6的“真理”,以及约4:23的“诚实”。 真实的或者说真正的、实际的,它的反义词就是虚伪的、假冒的。“那位真实的”是指真正的、实际的神,是主耶稣将认识真正、实际的神的智慧赐给我们。 第三,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里面。我们不仅认识真神,也在他里面。约1:1明确地告诉我们:“道就是神。”西2:9说:“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所以,在真神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一切真理都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生命交通的真实。 第四,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是指那已成肉身而来的主耶稣。约10:30主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4: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感谢神,永生是在真理里面。约6:47主实实在在地告诉我们:“信的人有永生。”主的话使我们有确切的把握。
21节:“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小子们哪”在本书一共享了七次,这个称呼含有父母之爱。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是他在主里亲爱的孩子,这是爱的流露。“自守”的“守”字与彼后3:17的“防备”在原文是一个词,就是防备外来的攻击。如有恶人的错谬诱惑、异端邪说的袭击,我们要保守自己在基督里。 一个正常的基督徒,一定远避偶像。什么是偶像呢?凡与神反对的东西都是偶像。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一切顶替真神的东西都是偶像。出20:3是神在西奈山所传的十条诫命中的第一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接下去4-5节特别指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无论什么,凡在人的心目中比神更优先的,变成在人心里所崇拜的对象的,就是别的神,就是偶像。到了新约,林前10:14也说:“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对偶像的拜和事奉是大忌,所以约翰在书信的末了,特别告诫信徒,必须远避偶像,好保守自己完全属乎神。 弟兄姊妹,感谢神,赐给我们约翰壹书,使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有永生;也确实知道我们所信的是怎样的一位神:神是光,神是义,神是洁净,神是爱,神是生命。但是光知道不行,还需要靠主的恩典去经历,你经历得越多,就离神越近,就爱主越深,渐渐就被模成神儿子的形像。求神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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