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对圣经启示文学的解释
一、前提假设 解经者如何对待圣经中的预言成分是释经学的一个重要问题。 圣经的作者毫不羞愧地断言说,耶和华知道未来。诚然,祂预言未来事件的能力使祂与其他的神分别开来。“耶和华对假神说:‘你们要呈上你们的案件;雅各的君说:你们要声明你们确实的理由。可以声明、指示我们将来必遇的事,说明先前的是什么事,好叫我们思索、得知事的结局,或者把将来的事指示我们。要说明后来的事,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赛41:21-23;另见第26节;43:9;44:7;45:21;48:14)。在新约圣经中,耶稣像其他先知一样讲说预言,而《启示录》声称是要显明“必要快成的事”(启1:1)与“将来必成的事”(第19节)。 因此,解释圣经启示文学所依据的前提假设就是,上帝知道未来,而且祂在其圣言中将之启示了出来。圣经一切的预言(包括圣经启示文学)都必须被认真地接受为上帝选择让人知道的对将来的描绘。 因此,圣经启示文学中所提到的预言不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只是在预言的伪装下对历史的记载(即所谓的vaticinia ex eventu ,“事后的预言”)。比如《但以理书》不必因推断认为书中提到了安提阿哥四世伊皮法尼的统治(但11:31)而将其著作年代定为公元前二世记。这乃是一连串的预言,不仅从但以理的时代一直预言到了公元前二世记,而且一直预言到了末日时历史的高潮。(见《解释》IV、六、3) 耶稣基督就是这样理解《但以理书》的。在提到《但以理书》时(但8:9-14;9:27;11:31),祂说:“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那时,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太24:15,16)耶稣显然认为这项预言的应验还在祂那时的未来──祂预先假设了圣经预言的真确性。我们也以同样的前提假设来研究圣经启示文学。 二、启示文学与非启示文学的预言 某些圣经学者认为所有的圣经预言,包括经典预言与启示文学的预言,都是条件性的。他们认为启示文学的预言是对上帝关乎未来之“意图”的陈述。上帝要靠赖诸如以色列人这样的代表来成就祂的计划。如果以色列人失败了,那么预言也就没有实际意义了。依照这个观点,《但以理书》的预言因为以色列人全国性的与属灵的悖逆而瓦解了。 与此相反的,其他的圣经学者认为,启示文学的预言是对上帝之“预知”的陈述。因为上帝看未来准确无误,所以这些预言是绝对肯定的──不以人的具体响应为条件。 这个至关重要的解经问题只有通过对圣经中预言性预言的各种类型加以细心研究,才能被裁定。 1. 非启示文学的预言 预言在非启示文学的圣经文学中至少有四类。 a.在立约背景下产生的对以色列人的预言。绝大多数非启示文学中的预言属于此类。公元前第八与第七世纪的先知因以色列人的罪而责备他们,呼召他们归向耶和华,警告他们因背约而即将临头的厄运。 《以赛亚书》第一章提供了一个经典的实例。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受责难,上帝呼天唤地来作见证(第2节)。上帝的控诉是,祂的子民犯了极度愚蠢之罪。祂虽然温柔地养育他们,但他们竟连牛或驴所能表现的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第2,3节)。不道德的行为(第4,15,17,21-23节)和流于形式的宗教礼仪(第11-14节)表明他们没有在约中生活。在耶和华惩罚国民的罪孽时,大地因以色列人的罪而被毁坏(第5-9节)。但祂并未完全丢弃他们。祂留下了余种(第9节)。祂现在呼召他们归回所立的约:“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第18节)因为耶和华是守约的上帝,人虽然不忠心,祂却仍然忠于所立的约,因为祂的慈爱(hesed )乃是约的中心,以色列人仍有希望得到赦免与复兴(第25-27节)。 以色列人在整个旧约时期的历史呈现出一种来回摆动的模式。兴盛、背道、衰微、悔改、复兴──这就是在《士师记》、《列王纪》与《历代志》中的循环。掌控这个模式的原则是:“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赛1:19,20) 以色列人的历史在其不同的命运中证明了《申命记》第28章的真理。这段经文在年轻的民族面前摆出了两条道路。百姓“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他们]上帝的话,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就必领受丰盛的福分──物质上的,国家的,属灵的福分(第1-14节)。但是他们若不忠于立约的条款,可怕的咒诅就会临到他们,直到以色列人在列国中成了笑柄(第15-68节)。 众先知一再地用这些祝福与咒诅的话语向这个犯罪的民族讲话。但是难道他们的话应被视为预言性的预言吗? 条件性的因素是不言自明的:结果由百姓的反应所决定。从耶和华所出之信息的意义来说,把这些话当作“预言”也是正确的──先知意识到了上帝的驱使。但我们不应该将这一类信息视为“预言性的”预言,即对未知未来的揭示。其实,他们只是在应用立约的“律法”,某种像上帝自己一样固定不变的东西。 这里的预言性成分并不比新约圣经中的平行内容更强烈:“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约3:18)我们所涉及的是确定性的问题,与上帝为人类所定的计划有关。这是祂所定立的,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第一类的预言乃是立约的应许或威胁,而不是“条件性的”预言。这些评述也可用在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条款上。如同《申命记》第28章的应许一样,它们也是以顺从的回应为先决条件的(参创12:1-3;13:14-18;15;17;18:17-19;21:1-13;22:1-18)。 b.短期预言。许多旧约圣经的短期预言并不在立约关系的应许与威胁的范畴之内。它们所涉及的是周围的列国,在有些情形下,涉及到个人。 虽然耶和华只与一个民族──以色列人──建立了盟约关系,但祂仍是全世界的主。祂并非只斥责祂特殊子民的罪恶,但对周围的列国佯作不见。因此,他们也要接受审判(如赛13;耶46-51;结25-32;摩1;2)。 但对以色列邻国之预言的解释并不像对赐给以色列人立约的应许与威胁那么清楚。条件性与上帝的主权之间有着某种程度的张力。 在有些情形下,上帝的应许或惩罚直接与人的抉择相关。 “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耶18:7-10) 未列出条件并不一定就是无条件。如果预言是由盟约而生,如果预言与祝福或咒诅有关并且牵涉到人的响应,那么即使预言中没有明说,这也是条件性的(如耶31:35-37)。 约拿的情形为条件性提供了最鲜明的例子。人的改变导致上帝计划的改变(拿3:9,10)。这卷书的最后一节强调了耶和华的品格,其品格保证了祂在一切作为中的公义与怜悯。“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约拿书4:11) 上帝并不随意施行毁灭。虽然以色列的邻国是在盟约之外,但统治全地的上帝在对待他们的一切事上也必施行公义。我们可以确信,一个国家最后衰亡之时,其最根本的原因乃是因为她的罪大恶极。我们应该注意到约拿对尼尼微的预言只是耶和华的信使们对该城的一系列预言中的一个。那鸿也生动详细地描绘了尼尼微城最终的结局(参番2:13-15)。 尼尼微的例子并不是对列国之预言的典型例子。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没有一处提到先知被差遣去亲自传达毁灭的信息。我们不知道这些国家是如何听到上帝的威胁的(可能是借着偶尔被派去的大使;参赛21;耶27),也不知道她们是否总是听得到。这些可怕的预言是在上帝确定无疑的背景中发出的;耶和华已决定惩罚不可迟延。 请考虑一下以赛亚有关列国之预言中的两个鲜明的实例。在第10章中,我们读到戏剧性的话语:“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第5节)在此,亚述是上帝所指派用来惩罚以色列人的工具。但是骄傲的亚述,在实现了上帝的旨意之后,也要灭亡(第12-19节)。这个预言超越了预言的条件性,进入上帝主权的领域。 第二个例子是对古列的预言(赛44:28;45:1-6)。这里对一位异教国王,在他还未出生之前,就提名召他(赛45:4),以便使耶和华拯救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归回的计划得以实现。这不是一个条件性的预言;而是要按照上帝的预知与主权来加以解释。 新约圣经中没有这么多的短期预言,但也出现了一些。亚迦布预言饥荒(徒11:28);保罗的朋友借着圣灵预见在耶路撒冷等候他的捆锁(徒20:23;21:10,11)。但是最重要的短期预言乃是关于耶路撒冷沦陷与圣殿被毁的预言(太24;可13;路21)。这些预言中都没有提到预言应验的条件。对保罗来说,唯一的“如果”就是他决定去或是不去耶路撒冷。没有任何暗示讲到即将临到耶路撒冷的沦陷是有条件的。问题只是“什么时候有这些事?”(太24:3) 因此,在解释立约条款以外的短期预言时,预言显然可以是,也可以不是以人的响应为条件的。上帝的主权与人的抉择是交叉与互动的。 c.长期预言。我们会偶而发现一些长期预言──那些关系到末日的预言。“耶和华的日子”这句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一术语强调了上帝对一个城或国家的审判;这是报应的日子,公义已不能再被压制了。“耶和华的日子”虽然通常是指即将临到以色列国的厄运,但其含义被逐渐地扩展。在有些预言中,当以色列人的惩罚被延伸到全宇宙的范围时,它所指的就是万物的结局(珥1:15;2:1;3:14;赛2:2,12;34:8;摩5:18-20;结7:19;番1:7,14,18;2:2;彼后3:7-12)。 出于这样的考虑,有些预言的章节可能看起来会有两个焦点。在原本的上下文之中,它们的信息是对以色列人讲的;但它们也适用于末世的状况,那时对以色列人的惩罚将被画在世界范围的大画布上。 新约圣经含有许多明显的长期预言。我们很难知道新约作者所想象的时期有多长,因为新约圣经对于时间的紧迫性给予了如此强烈的表达(如太24:34;罗13:11,12;帖前4:15;来10:37;启1:3;22:20)。因意识到新约圣经中的紧迫感而产生的问题引起了基督教各界人士的广泛探讨。 姑且不论可13(太24;路21)与《启示录》,我们清楚地看到,新约圣经预言到会影响教会的事态发展。例如:那“不法的人”要在基督复临之前兴起(帖后2:3);将有反叛的事(徒20:29,30);“危险的日子”将要来到(提后3:1-9);逼迫将要增加(彼前4:12)。那终极的大事,最大的事件,就是耶稣在云中的降临(徒1:9-11;约14:1-3;帖前4:14-18)。这件事充满了整本新约圣经,而不仅仅是在启示文学的部分,带着希望与期待来灌输其信息。 在这些长期预言中,显然找不到任何条件性的原则。这些预言表达了上帝的预知;因此,它们被表现为是不可避免的。虽然除了父之外,没有人知道基督复临的精确日期,但这事乃是确定不变的,是完全肯定的。 d.基督第一次降临的预言。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人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加4:4)因此,基督的第一次降临,即道成肉身,并非出于偶然,而是按照上帝的智慧发生的。虽然真诚跟从上帝的人等候弥赛亚的显现已经等了数世纪之久了,但上帝有祂自己的时间表;及至时候满足,祂就出现了。教会史学家常常只注意“世界”为耶稣的诞生所准备的道路;但除此以外,我们也应认识到上帝救赎计划的逐步实现。 弥赛亚,万国因祂而得福的那位亚伯拉罕的后裔(创12:3),祂的降临显然是赐给以色列人之立约应许的一部分。但祂的降临又超越了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因为弥赛亚乃是为万国,而不只是为以色列人而降临的。在这种超越中,那规范立约之应许与威胁的条件性原则就被抑制住了。弥赛亚的降临是否因为以色列人未为祂准备好世界而迟延了呢?我们没有丝毫的暗示。诚然,他们所作的这种准备是微不足道的,但弥赛亚还是来了。祂必须来!在时候满足时,上帝就将祂差来了。 条件性原则似乎不可能被用在弥赛亚的预言上。祂会从犹大支派而来(创49:10),是大卫的子孙(赛11:1),祂要诞生在伯利恒(弥5:2),祂将成为救主,为我们替罪(赛53)──我们无法谈论这些预言中的条件性。马太一再引用旧约圣经,并用固定的话语说:“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如太1:22;2:15,17,23;4:14;8:17)就连祂的名字也在祂诞生前就告诉给马利亚了(太1:21)──这的确是上帝预定弥赛亚第一次降临的缩影。除了可以称之为弥赛亚预言的具体预言之外,整本旧约圣经都注视着祂。这是一部期盼的作品,不断演进并将范围愈缩愈小,直到那在新约圣经中被庆祝的诞生为止。(在某些旧约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中,两次降临被合并在了一起(如赛11:1-9)。 e.结论。对圣经预言中非启示文学部分的分类显明了数据的复杂性。条件性在经典预言中显明为一重要的原则。它适用于旧约圣经中的大部分预言,这些预言实际上是在重述立约的应许与威胁。它也适用于有关以色列周围邻国的部分预言。但是,并非所有非启示文学的预言都是条件性的:在短期与长期预言中,我们都发现,不管人的反应如何,其应验都是必然的。 2. 《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中的预言 考察圣经启示文学的预言,乃是进入另一个领域。虽然启示文学出自于以色列或小亚细亚,但它却冲破了以色列与小亚细亚的界限。无论它首先是在对被掳的民族(《但以理书》)或对受逼迫的教会(《启示录》)传讲上帝的信息,但它却超越了其产生时的直接背景。启示文学具有宇宙性的范围,在世界历史的急流中奔向对末时的关注。 a.《但以理书》。《但以理书》第2;7;8;12章中的预言与《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中的那些预言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比。在《但以理书》中,以色列人的地位因有威胁的成分而降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景,是通向末世的一系列王国。我们成了观看世界舞台上之大事的观众;上帝的预知展示出未来的历程。 耶和华“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祂显明深奥隐秘的事”(但2:20-22)。祂“显明奥秘的事”,“将日后必有的事”指示人(但2:28,29)。“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阻挠祂的计划(但4:35)。祂“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但5:21)。 这些观念以上帝的主权与上帝的预知为中心。在这种描述中,历史属人的一面,虽然在上帝子民之命运的兴衰中被描绘了出来,但却是与耶和华作为历史之主的主要观念相结合的。我们对条件性因素的寻找乃是徒然的。 预言中的时段被放在我们的面前。它们是很长的时段。它们必须如此,以便与其所处之历史的全景眼界相一致。我们听说那个亵渎的“小角”权势1260天的统治(但7:25),以及圣所要经过2300个昼夜才会在小角的恶行之后被平反(但8:14)。考虑到其背景,这些时间性的预言不可能是照字面意思说的。 我们对经典预言的研究显明了找出立约背景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但以理书》中也需要注意这一主题的出现。事实上,立约的观念出现在两列预言中──第九章与第十一章。但是这些情形并不意味着条件性在任何意义上是该书所暗含的议题。 我们必须先分清但以理自己的盼望和理解,与历史的主宰耶和华传达给但以理对未来的启示。但以理虽然是个著名的公众人物,但仍与其百姓一样是个俘虏。耶路撒冷已成为废墟;圣所也是一片荒凉。在这种的情形下,但以理为其百姓、圣城与圣所的复兴而祷告(但9:1-19)。他的祷告是以约为基础的。荒凉是因“摩西律法上所写”之威胁的应验(第13节);同样地,那律法也提供了对耶和华之怜悯的盼望。 但是,赐给但以理的预言却远超过了以色列人的历史。诚然,但以理无法领悟第八章中有关圣所的异象(第27节)。同样的,对其祷告的回答也远超过对圣城与圣殿的复兴,而延伸到了弥赛亚(但9:24-27)。 以色列与约在第十一章中也被提到(第22,28,30-35节)。值得一提的是,和但9:24-27一样,第十一章的启示文学性远不如第二、第七、第八章的那么明显。但即使我们将第十一章包括在启示文学的范畴里,有两点仍然正确的:以色列人的命运是以一种相对狭小的方式看待的──所关注的是“南方王”与“北方王”之间的矛盾冲突;另外,我们也找不到对条件性的任何暗示。诚然,这项预言本身的性质,虽然很详尽并且牵连到多几代人,却强烈地反对将条件性作为预言解释的一个因素。 b.《启示录》。《启示录》与《但以理书》相似。约翰受命“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不是可能成]的事,都写出来”(启1:19,英文KJV版)。他见到上帝子民的奋斗,最后审判的情景(启20),及在万物结局时对上帝忠贞不二的余民──就是那“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启14:12)。当恶势力所组成的联盟与上帝降罚的干预最终使世界秩序完全停止运转之时,上帝的子民却在祂里面安然无恙。在混乱之后,在基督复临前所发生的噩梦般的事件结束之后,那由义人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终于出现了。 这样,那长久以来基督与撒但之间的善恶之争就此结束了。它之所以结束了,是因为上帝使之结束了。其结束与上帝对时空的主权一样确定(见《善恶之争》I-V)。 c.结论。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认为,除了那些以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为首要主题的章节之外,《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中启示文学的预言并不以条件性为转移。上帝的主权与预知乃是其首要的思想。 三、唯史论 依其自身的见证,《但以理书》中的预言信息是在巴比伦流放时期赐下的预言。这些预言的终点是上帝国度的建立。《启示录》写于公元一世记,这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事实。新约《启示录》的终点是基督复临、随后的千禧年与新天新地的建立。 这两部启示录显然是互相关联的。《启示录》的作者选取了《但以理书》中的某些主题。在他自己的基督教背景中于以引申(如但3与启13;但7:13,14与启4;5;13:1,2),并与但以理所描写的大部分历史平行。两本书都以上帝旨意的最终实现为终结,只是《启示录》的作者扩充了但以理末世的描写。 与当地及当时的先知作者的信息相比,《但以理书》与《启示录》的异象所提供的历史大纲具有普世性的范围。因此,对启示文学异象的解释必须尊重其宇宙性的范围,从作者自己的时代开始一直将读者带到世界的末了。其中没有对安提阿哥四世伊皮法尼逼迫犹太人之年代的集中描写。约翰的焦点并不仅仅是对于一世纪罗马皇帝对基督教的困扰。我们在这些书中也不只是找到对末日唯一的关注。 将这些预言的应验完全放在过去(如历史评经派的见解)或者完全或主要地放在未来(如未来派),或者将其应验仅仅解释为善恶两大势力的永恒对抗(如唯心派)或基督教时代的出现(如无千禧年派)的解释方式都未能对这些作品的含义给予公正的对待。 启示文学中之异象的历史延续性可在时间性的标志上看出来,诸如序数词或像“以后”、“又”、“另”之类的词语。但以理对尼布甲尼撒说:“在你以后必另兴一国,不及于你;又有第三国,……第四国”(但2:39,40)。在叙述第七章的异梦时,先知见到头一个动物像狮子,然后“又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第4,5节)。“此后”但以理又看见有一兽如豹还有“第四兽”(第6,7节,参但8:17,19,23,26;9:24-27;11:2,6,35,40;12:1,4)。 有次序的发展也可从启12-14章所描述的争战中看到。在第十二章,那位妇人怀了孕;她生了一个孩子;孩子被提走了;妇人逃到了旷野;她在旷野得到1260天的保护;龙就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 在第十三章,我们看到一群怪物的游行──龙、从海中上来的兽、从地中上来的兽──后两个兽的存在是出于龙。那龙既在除灭圣婴的事上失败,就追逼那妇人的“后裔”(12:13,17,英文KJV版)。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它就“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那海怪(启13:2)。那海怪受了死伤,但又得了医治(第3节)。海怪的霸权地位持续了四十二个月(第5节)。 第十四章是第十三章的对应部分。在此,启14:6-12节中的三位天使在从地中上来的兽迷惑人的背景中发出一项宣告;他们的工作因基督的复临而告终(第14节)。 因此,这异象的形式就迫使我们理解某种唯史论的应验。《启示录》第十二至十四章的焦点集中在基督第一次降临与第二次降临之间的时期。 序数词在七印与七号筒中反复出现。启17:10节解释兽的七头是指“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 与其他的释经方式相比,唯史派虽然有时被不同的、令人感动的、臆测的、相互矛盾的方法所糟蹋,但看来却是对圣经启示文学最正确的解经法。时间性的标志像旅途中的标示牌一样引导读者,从作者自己的日子开始直到在上帝永恒国度中的结束。唯史派所取之路不会在走了短短几步之后就消失(如历史评经派解经法所建议的),也不是无中生有地冒出来的(如未来派所主张的)。它乃是在一根连续的线前进,有时弯曲,甚至就外表来看是在走回头路,但却总是朝着末世的方向前进。 四、一日顶一年的原则 有表号的异象包括用比喻性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时间因素。根据但7:25节的记载,小角会逼迫至高者的圣徒“一载、二载、半载”。在下一章听见的对话中,一位天使告诉另一位天使说:“到二千三百个昼夜”圣所就必被恢复(但8:14)。 约翰写道,那位生下男孩的妇人,逃到旷野“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启12:6)。之后在同一章中,那位妇人再次被描写为在旷野,在那里被照顾“一载二载半载”(第14节)。在下一章中,那从龙接受权柄的兽使用其权柄“四十二个月”(启13:5)。 由于这几处讲到时间的地方都是在相同的背景之下,即在描写上帝百姓所受的逼迫,“一载二载半载”、“一千二百六十天”和“四十二个月”似乎很显然的是指同一个时期。但以理与约翰讲的都是同一个时期。那么,这些象征性的时期所预示的是什么呢?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些时间段是在表号性的上下文中出现的。因此,释经学的一致性原则要求我们要以与其余的象征性意象相同的方式来对待这些时间因素。那位解释预言的天使指出有两角的公绵羊象征着玛代波斯的王(但8:20)。公山羊象征希腊王(王国)(第21节)。在《启示录》12章的表号中,大龙代表撒但,妇人代表上帝的百姓。 这些意象显然是象征性的。兽、妇人与时间段都不应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因此,最合理的观点是认为,正如那些短命的受造物被用来代表历史中长期存在并掌权的实体一样,那与这些象征性的受造物相关的时间因素也必然象征着漫长的时期。 但9章提供了打开这些说法之性质与含义的钥匙。但9:24-27节的异象以一个直译为“七十个七”或“七十个星期”的时期开始。这“七十个七”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时开始,直到受膏君降临、祂死去以及圣城与圣所的毁灭时为止。 历史评经派与保守派学者都认为,“七十个七”的时期必须用年去理解,才能有足够的时间让第24-27节所说的各方面都获得应验。这段经文所详细展示的事件,需要比用“日”去理解七十个七的一年四个月十天(即490日)更多的时间。故此,大多数的圣经注释家和一些圣经(如英文RSV版)在“七十个七”后加上“年”字,成为“七十个七年”。 更广的上下文支持对“七十个七”或“七十个星期”的这种解释。根据但9:2节的记载,第24节采纳了耶利米预言以色列人要在巴比伦度过七十年的观念(参耶25:11,12;29:10)。但以理实际上是在说,为但9:24-27节所提到之事件而定的时间将是耶利米所说“七十年”的七倍 。因此,但9:2节中所提到的“七十年”暗示着第24节中的“七十”也应被当作年来理解。 根据各异象中所提到之各种时间段的相互关系以及各异象相互平行的性质,我们可以与以往的唯史论解经家一同合理地认为,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的启示文学章节中,象征性的一日代表实际意义上的一年。 威廉·H·沙曾仔细考察过一日定一年的原则。他举出了二十三个圣经理由来证明将此原则用在《但以理书》与《启示录》的启示文学的预言时期上的正确性。他也证实犹太教解经家从公元前二世纪到后库穆兰时期一直都知道并运用了一日定一年的原则(沙,第56-92页;有关对《但以理书》三大时期的额外细节,见《审判》III、二、1.a.(2))。 五、表号 《但以理书》与《启示录》中长期预言充满了表号。这些表号虽然有时令人感到困惑,但却不是无法理解的。圣经所提供的解释既不强调也不试图解释每一细节,而是阐明这些信息的主线。如此,但2章中像人的大像象征着帝国与统治者的兴替,但并未试图清楚地说明大像脚趾数目的意义或它们的具体身份。 同样地,约翰也没有详述他所用之象征性意象的每一细节。这些细节的感召力虽被利用但却未被充分地探究。现代解经家想要提出一些未曾启示的含义只会是自作聪明,而且也不太可能有什么成果,有时甚至会构成反效果。实际上,离奇的解释往往会吸引那些拒绝唯史论方法之学者的咒骂,而且这些咒骂有时是有理的。 对启示文学之表号的解释应该主要地在圣经本身内部去寻求。有时,解释就在该段经文里面,如但以理被告知他在异象中所见之山羊与绵羊的意思(但8:3-5,20,21);约翰听见那大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启17:1,15)。除了这些具体的解释之外,启示文学大量引用圣经的意象,我们可以到其中去探究它们的含义。这样,《启示录》重复使用了《但以理书》中的表号;同时也从经典预言中汲取了表号与引喻。《但以理书》与《启示录》的历史背景也可以帮助我们解释启示文学中的表号;但是,我们应首先在圣经内寻求其含义。 六、重述 约翰与但以理都将他们所见的异象并置。同时,这些异象又重述与扩充了已经讲过的主题。这样,但7章与但2章中的内容有所重叠,但又加上了前一记载中所没有的细节。同样的,《启示录》的结构也暗示着七印和七号筒的顺序乃是平行的,使读者浏览了从使徒时代到基督复临时的历史过程。各序列的重述性排除了对这些章节的连续性与直线式的理解,仿佛但8章的事件在年代上紧接在但7章之后或《启示录》的七号筒是接续在七印之后。 有时,见异象的人会重复他自己的话,或超前地插叙他还未讲到的主题(如启14:1-5;20:9)。他并不自称是对历史的每一细节在作全面的叙述。他乃是挑选最适合其意图的事件。这些作法虽然也是其他圣经作者的写作特色,但都不能使历史过程的顺序性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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