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启示录的概论
启示录的作者 第一点,作书者:启示录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他在耶稣基督的启示和主的使者晓谕下,写成了本卷书(启1:1-2,4,9)。正如海来博士所指出:“根据可靠的遗传与大部分基督徒学者的意见,本书的作者乃是那一位‘蒙爱的门徒’约翰所写的,他乃是耶稣最亲密的良友之一。至于有人以为这位作者或许是另外一个名叫约翰者的理论,这是毫无根据的。”(圣经手册873页) 此外,从启示录中所屡次出现的一些特殊的词汇上,也可看出它们是使徒约翰著作中的一贯特色。如称基督为“道”(启19:13;约1:1-3,14;约壹1:1),为“真实的”(启3:14;6:10;19:11;约壹5:20)。又多次提到“见证”(启1:2;3:14;12:11,17;约3:11;5:34-39;8:14-18;约壹5:6-10),提到“爱”(启1:5;3:9;20:9;约3:16;13:1,34;约壹3:11;4:7,10),提到主“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21:6;22:17;约4:10,13-14;6:35;7:37-38)等等。关于本书作者使徒约翰的详细情况,可参看怀爱伦著“使徒行述”第53到57章。 启示录的对象 第二点,受书者:启示录实际上是以书信的体裁写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以及它们所预表的从使徒时代起,直至基督复临前末后时代止的七个时代之普天下的众教会的(启1:4,11;启二、三章;启2:7,11,17,29;3:6,13,22;1:1-3;22:16,17)。 启示录写作时地和背景 第三点,作书的时间、地点和背景:公元95-96年使徒约翰被罗马皇帝豆米仙(DOMITIAN,81-96年)放逐到拔摩海岛,便得见启示录中一系列异象。当时约翰就开始记录所见的异象(参启10:4)。公元96年约翰被纳瓦皇帝(NERVA,96-98年)释放回到以弗所后,才最后完成本书的著作(参启1:9-11,19)。 “拔摩岛是小亚细亚西方的一个小岛,长约30里,宽约18里,地势甚是险峻,多有岩石,少有树木。在希拉群岛中属于司颇拉底岛,距离萨摩岛南约90里。使徒约翰为真理的缘故,被罗马皇帝放逐到这个荒芜不毛的小岛上。罗马皇帝虽然能用这个荒岛限制了约翰肉体的自由,但是约翰与主的交通却不是他所能限制的。借着启示和异象,约翰与那位天上的大君王却仍有亲密的来往。”(启示录之研究27页) “本书是在那些赤胆忠诚的殉道者的灰白光芒中而著作成功的。在那十次的大逼迫中,约翰曾有分于头二次的迫害,直到那第三次迫害的初叶他还健在。在主后六十四年尼罗皇的迫害中,有许多人都被钉了十字架,被扔在野兽窟中,或被包在一种可燃烧的衣物中而活活的被烧死,那时尼罗皇却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的在观看那些被火燃烧着的男女。在这一次的逼迫中,保罗与彼得都被处了死刑,或许还有其它的使徒也同遭了杀害,唯有约翰一人硕果仅存。在豆米仙的迫害中约翰曾被充军到拔摩海岛,其时约共有四万信徒为主殉道。就是正在那一种暗无天日的时期中,约翰曾看见了那将要破晓的异象。”“在主后九十六年纳瓦皇执政时,曾获释放而许他重返以弗所,直到图拉真皇(TRAJAN)在主后九十八年登位时,他还活在人间。”(海莱博士著圣经手册876页) 起先“约翰被投在滚沸的大油锅中,但主却保全了祂忠仆的生命,正如祂从前保存那在烈火窑中的三个希伯来人一般。当时有话说:凡相信那骗子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都要如此灭亡。约翰却声称:我的夫子曾忍受撒但和他的使者所能加在祂身上的一切屈辱和折磨。祂舍弃了生命以拯救世人。现在我很荣幸能蒙允许为祂的缘故受害。我是一个软弱有罪的人。基督原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这些话发挥了相当的影响。于是那些将约翰投在油锅里的人又把他拉上来了。逼迫的手又再度重重地压在这位使徒的身上。由于皇帝的命令,约翰‘为上帝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被宣告有罪,被放逐到拔摩岛上(启1:9)。……但这个凄凉之所,在上帝的仆人却成了天国之门。……他就在那里将从上帝所领受的异象记录下来。”(怀爱伦著“使徒行述”56章474-475页) 启示录的主题 第四点,本书的主题:是讲到耶稣基督关于将来必要快成之事的启示(启1:1-3)。基督再来是它的中心(启1:7;22:20)。 或也可按照全书内容,分为四个大题: 一,基督的荣耀显示(第一章) 启示录的重要结论 第五点,研读本书所得的重要结论:基督复临近在门口了! “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0-12) 第六点,对研读本书者的有福应许:启1:3;22:7 第七点,对研读本书者的严肃警告:启22:18-19 第八点,关于本书分段的主题钥节:启1:11,19;1:1-3;22:6-7,10-12,20 启示录的分段 第九点,本书的分段:按全书的体裁和结构,可分四大段: (一)第一大段:全书特加的序言:(1章1-3节) 在序言中简要地介绍了本书信的性质、来历、著作的经过、内容和目的,以及对念、听、遵守之人的应许,为要引起人对本书信的重视和爱慕,同时也为要防止人对本书信的误会,并消除人对本书信将有的种种错谬见解。 (二)第二大段:书信的开端格式:(1章4-8节)包括称呼、祝福和颂赞(4-6节),以及二个附加的宣告(7-8节)。可以看出约翰在圣灵的感动下已经将本书中重要的启示、应许和信息,很自然地结合到书信的开端格式中了。 (三)第三大段:书信的主文:(1章9节到22章20节) 可分为三大部分,下面再详述。 (四)第四大段:书信的结尾格式:祝福(22章21节) 启示录主文分三大部分 现在就让我们回过头来,再来详细看一下启示录书信的主文:从1章9节到22章20节可分为三大部分,就是在启示录1章19节,主耶稣基督向使徒约翰所指出的:“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按原文和英文为:已经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第一部分内容是“已经看见的”事:显然是指基督刚才向七教会所作的荣耀显现(1章9节到20节)。 第二部分内容是“现在的事”:显然是指基督接下去吩咐约翰所要分别写给七教会的七封书信(二到三章)。 因这七封书信对于接受各封书信的各时代教会来说,都是讲述他们当时代教会本身的事,指出当时教会的现状,并给予合时的劝勉、警告和应许。这也就是所谓“现在的事”。例如第一封达与以弗所教会的书信,固然是论述当时使徒时代教会的事,而第七封达与老底嘉教会的书信,对我们末后时代教会来说,也仍然是论述我们“现在的事”。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这七封书信都是基督在拔摩海岛的异象中一次启示写成的,因此实质上除第一封书信是论述当时代的事以外,其它六封书信都是属于预言性质。从这一角度来看,七封书信也可说是基督对二千年来各时代教会历史的预言。 第三部分内容是“将来必成的事”:显然是指基督差遣使者向七教会所作“将来必成的事”之启示(可以参看启1:19;4:1;22:6-7,10-12;1:1)。这一部分内容几乎包括了共十九章经文,即从4章1节起,到22章20节。 这一部分内容虽然被称为关于“将来必成的事”,但这并不是说,四章以后的内容都是指的将来必成的事,而是说,四章以后的内容主要是为了向我们启示将来必成的事。启示录的将来派正是在此点作了错误的解释。他们将四章一节到二十章六节的这一大部分内容,都误解为基督荣耀复临前的短短七年中所要发生的事,并认为这些都是关于犹太人的事,和历代教会信徒无关。其实四章以后的内容正如一到三章的内容一样,同样是写给七教会的(启1:9-11,19;22:6,16),甚至整本启示录书也都是以书信的形式写给七教会的。既是写给七教会的书,又怎可能设想其中大部分内容却和七教会无关,而只是论到犹太人的事?事实上四章以后的内容,无论是就使徒时代,或就我们末后时代,或就整个七教会时代来说,都有一些内容明显是在叙述过去的事,有一些是在讲述现在的事,只有一部分才是在论述“将来必成的事”,即关于基督复临以及复临前后的种种大事。不过由于四章以后内容的主要目的和中心题旨,是为要向七教会启示将来必成的事,而且预言中所以要提到过去和现在的事,也是为要显明通往将来必成之事的过程和途径,并显明将来必成之事的时间和性质。故此,启示录中就将四章以后的内容称为关于将来必成之事的启示。这一部分内容可分为四大预言系统: 第一个预言系统为七印的书卷(启示录4:1到8:1)。七印的书卷主要向我们启示了:从基督升天以后,到祂再来时,基督借着祂的教会同撒但借着他所利用的属地权势之间的长期属灵争战的历史,以及在基督复临时所带来的赏善罚恶的最终结局。 第二个预言系统为七号筒(启示录8:2到11章)。七号筒主要向我们启示了:上帝对历代以来直到末日的几个主要的抵挡真道、迫害圣徒的罪恶权势所降的刑罚。 第三个预言系统为一组不同形式的异象所组成,主要向我们启示了:人类历史上长期以来撒但借着他所利用的权势,和上帝子民所进行的属灵争战的历史,以及基督复临时所带来的赏善罚恶的最终结局(启示录12到14章)。具体内容包括: (一)大龙撒但借着七头十角和“妇人”长期以来,直至末世的属灵争战(启12章)。 第四个预言系统也为一组不同形式的异象所组成,内容主要是讲到在七号筒和两种“收割”的基础上,进一步启示了恶人和撒但最后将有的刑罚和结局,以及义人最后将有的赏赐和家乡(启15章到22章5节)。具体内容包括: (一)七大灾和十四万四千人将来在天上的颂赞(启15-16章)。 关于启示录的内容分段,就简要地介绍到这里。 启示录的各派解释法 第十点,关于启示录的各派解释法: 关于启示录的解释,实际上联系到对但以理预言的解释,主要有三派。 历史预言派解释法 第一派是正统的历史预言派。本派的观点深信:预言实质上是预先写出的历史。因此在解释预言时,严格地将连续不断的历史和系统性的预言,平行着互相查考、对照和研究,藉以证明预言中过去已经应验的部分,现在正在应验的部分,和不久即将完全应验的部分。这种解释预言的方法也被称为历史预言解释法。事实上先知但以理本人,基督降生以前和以后的犹太解经家,使徒保罗和早期教会,以及后来十四到十六世纪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家,并十九世纪欧美各国的复临运动传道人和信徒等等,都是采用了这种历史预言解释法。 我们就先以但以理二章、七章预言为例:但以理本人就已指出了二章大像的金头、银胸背、铜腹腰、铁腿,分别代表相继兴起的四个大帝国,以后铁腿之国将分裂成半铁半泥的脚和脚趾所代表的许多小国,直存到基督复临时为止。并且但以理当时也已明确指出金头所代表的第一国是指巴比伦帝国(但2:37,38),以后他实际上也已指出了预言中的第二、第三国分别是代表玛代波斯帝国和和希腊帝国(但5:17-28;8:20,21)。至于七章预言也基本相同,即以相继出现的四大野兽代表四大帝国,以第四兽头上的“十角”代表第四国的分裂为十国。所不同的是进一步指出了从十角中又长出的一个小角,直存到基督复临时为止。 后来到了基督降生前后的犹太解经家时,如第一世纪的犹太历史家、祭司约瑟夫和犹太人撒该,都在上述预言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了预言中的四大国是代表巴比伦国、玛代波斯国、希腊国和当时的罗马帝国。史实上也确是这样应验的:巴比伦国是在公元前539年被玛代波斯帝国所毁灭的;玛代波斯国是在公元前331年被马其顿希腊帝国所毁灭的;马其顿希腊帝国是在公元前168年或146年被罗马帝国所毁灭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保罗当时也曾向教会讲解过上述预言,并曾特别指出了“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即指小角),必须等到第四国的“拦阻”(暗指当时罗马帝国)被除去后,才能出现,并将一直存到基督复临时被毁灭(帖后2:3-12)。 早期教会也都持有这样的解释:“在约公元150年的巴拿巴书信中论到关于十角和小角,就含有这样的认识,即:第四兽(指现存的罗马帝国),不久就有十角要从罗马割出,以后是‘小角’将三角的王连根拔出,……他在主二次降临时要被毁灭受刑罚。……爱仁纽(IRANAEUS,130-202年,是使徒约翰门生波利卡普的门生)宣称:在伟大的帝国次序上,这位列第四的罗马,将以分裂为十作结束,并由小角取代罗马分裂的十分之三。加之,他认出保罗所说的敌基督者、大罪人与但以理的小角是相关的。”(SDA圣经注释中解释但以理书的历史沿革第三章) “希波来多(HIPOLYTUS,生活于公元160-236年,被认为是爱仁纽的门生,为当代最大的神学家之一,在他对但二章和七章的解释中说:‘像的金头和狮子是指巴比伦;银的肩臂和熊代表波斯和玛代;铜的腹与股(中文译作腰)和豹意指希腊,它从亚历山大时获有了统治权;铁腿和极可怕的兽表示罗马,它现在掌有着统治权;部分铁、部分泥的脚趾和十角象征那些将要兴起的国家;从它们中长起的另外的小角,是指在他们中间的敌基督;击打在地上和给世界带来审判的石头,就是基督。’……)(乌利亚、史密斯,英文但以理和启示录的预言66-67页) 以后,“当罗马在分裂的过程时,第五世纪阿快铁尼的息维勒司,就成了报告一项新的应验来到的人:即在他的日子泥和铁早已混合了。他表示‘这也已经应验了。’拉丁教会卓越的博士耶罗米(340-420年),同样教导在他的日子罗马帝国渐渐分为碎块,早已经最明显地被人认出了,并指出了最早瓜分罗马的蛮族之名称。”(同上解释但以理书的历史沿革第二章) “耶罗米在第五世纪写作,……认为但七章的兽、但二章的大像是同一的,他同样也列出了罗马所分裂的国家的名称:凡大勒(汪达尔)、萨克逊、布根地、阿勒曼尼等等。他宣称小角……是指将来的敌基督,在小角统治后将有审判及主复临。”(同上沿革第三章) 以后罗马教皇在第六世纪兴起掌权,并在中古时期进行了长期严重的离道背教,迫害圣徒的不法活动后,罗马教权的本质终于被许多上帝忠心子民和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家所认识。 如中古时期“值得注意的瓦典西派人关于敌基督的论文,强调教皇制的教会应验了但以理、保罗和约翰等先知的预言。关于这有以下广博的陈述:‘这就被称为敌基督者,或巴比伦,或第四兽,或说淫妇,或大罪人,沉沦之子。’……但首先宣称但七章的小角为历史上的教皇的职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敌基督的制度──的是(公元)1210年在澳大利亚的利金博会议上的大主教衣勃哈特(二)。他这宣称的意义显见是巨大的。这个主张实际上成了威克里夫(WYCLIF)、路德(LUTTER)、克来麦(CRAUMER) 和诺克司(KNOX),并欧洲大陆、不列颠,及以后北美所有宗教改革时期及往后时代改正教的注释家的立场。” 例如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晨星”的“宗教改革前牛津大学的教授约翰威克里夫(死于1384年)强调小角是教皇的职位,是从十角的国度中兴起的。他简单地陈述:‘为此我们的牧师预见那为主宰的教皇。’……从1529年的挺达尔起,如今在改正教中认出教皇制为小角,实际上已是意见一致了。……在此时期,十角的名单作为构成欧洲国家是很普通的,……并日渐正确努力按插一千二百六十年之时期。”(同上沿革第三章) 将来派的解释法 这时,终于发生了一种新的情况:罗马天主教为了竭力对抗上述历代解经家和当时各国宗教改革家对但以理、启示录预言的正确解释法──即历史预言解释法,力图为教皇政权解脱敌基督的“小角”的罪名,便先后炮制了二种新的互相矛盾的解释法:一是将来解释法,一是过去解释法。这也就是现在大家知道的所谓“将来派”和“过去派”两种解释法。这两派和上述历史预言派的解释,也就成为现在解释但以理和启示录书的三个主要派别。 将来派的解释法是由当时罗马天主教会的所谓“耶稣会”的会徒利比拉(RIBERA)“发明”的。他是西班牙人,生于公元1537年,死于1591年,化了16年的功夫,总算拋出了一本启示录注释。他在注释中将启示录四章到二十章内容全部归结为世界末后七年内所将发生的事,而且和历代教会无关,藉此他企图为教皇制开脱敌基督的罪名。“利比拉争议说:敌基督是单独的一个人员,而还没有来到,是耶路撒冷的一个不信的统治者,将在世纪的末了时,任意而行实数的三年半。天主教出名的大争辩家伯拉明红衣主教强烈的支持这意见。这种把敌基督者认为还远在将来的说法,就恰称为将来派的解释法。”(同上沿革第一章) 由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的预言是相连贯的,因此将来解释法被同样应用到这二卷预言书上。他们为了给当时的教皇解脱“小角”的罪名,竟大胆地将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中一系列系统性的连续不断的完整的预言,进行了严重而巨大的割裂。 例如在解释但以理二章和七章的预言时期时,虽然也不得不承认四大帝国的次序为: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和罗马;但又无理强辩说,十国却还远远没有兴起,“小角”更远没有出现,小角必须等到基督复临前七年内才能出现。但是史实上铁腿及第四兽所代表的罗马国,早已于公元476年被各蛮族入侵、分割为十个蛮族王国(也即演变至今的西欧各国)而灭亡了。而照他们的说法,半铁半泥的脚和脚趾,及第四兽头上的十角所代表的十个国家,却至今还没有出现,那么他们岂不是将大像的铁腿和半铁半泥的脚之间“砍断”了,也把第四兽和它头上的十角、小角之间“砍断”了么?既然罗马帝国已在公元476年灭亡了,而从罗马帝国分裂成的十国和“小角”,却至今还没有兴起,小角要等到基督复临前的七年(即所谓“七十个七”的最后一个七年)内才能兴起,那么从公元476年以来直到现在,甚至直到主来前七年,这一千几百年的时间和情况,岂不是在预言中都成了“空白”么?从而使得本来连贯的、完整的预言,遭到了最严重的割裂。 将来派不但对但以理二章、七章预言的解释是这样,而对但以理八章、九章、十章至十二章预言,以及对启示录中有关的预言,也都同样作了最严重的割裂。甚至他们对预言时期的解释也是这样。就如解释但以理九章“七十个七”的预言时期时,竟然硬将最后一个七年和前面六十九个七分割开来。其实六十九个七年早在公元27年秋天在基督受洗,被圣灵恩膏,开始传道时应验了;接着基督在最后一个七年之半,也即公元31年春天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舍命,完成赎罪大功,从而使圣殿中的祭祀和供献止息;而且最后一个七年福音是特别传给犹太人的,前三年半是基督自己传,后三年半是基督借着门徒传,从而基督与许多犹人坚定一个约,就是新约。将来派者却硬将最后一个七年从“七十个七”年中分割出来,指定为基督复临前的七年,而变成了将来派预言分期的“基础”。由此可见,对但以理、启示录一系列连贯性的完整预言所进行的严重割裂,乃是将来派解释的通病和最严重的错误所在。可惜今日基督教界有些属于基要派者,由于对上述将来派解释的实质未能看明,对历史预言派的解释又未能真正了解,以致也盲目地随从将来派,并大肆宣扬将来解释法的错误分期法和末后敌基督的空洞的推测。 过去派的解释法 在罗马天主教拋出将来派解释的同时,过去派的解释法也正在炮制之中,并很快就出笼了。过去派解释法也是由罗马天主教的残酷镇压宗教改革运动的机构,即所谓“耶稣会”的另一会徒阿卡实(ALCASAR) 所“发明”的。他也是西班牙人,生于公元1554年,死于1613年,竟忠心耿耿地化了四十年的时间讨好教皇,搞成了一本启示录批注。但却在他死后一年,即公元1614年才出版。 “阿加实提出了后称为‘过去派’的观点,坚称所有的预言实际上在犹太教和犹太国,以及异教罗马被武力倾覆后即已结束了,而敌基督也是罗马帝国的某些皇帝,如尼罗(NERO),豆米仙(DOMITIAN),或戴克莱兴(DIOCLETIAN)。”(同上沿革第一章)“在他的注释里,他把保罗时代的罗马皇帝尼罗硬指为‘大罪人’,说是应验了但以理和启示录的预言云云。因为爱路该撒注释预言的方法是将所有这些预言的应验,通通放在过去的事实上,所以称为‘过去解释法’。”(启示录之研究13页) 值得深思的是:当利比拉和阿卡实相率提出以上两种观点绝对相反的解释时,罗马教皇都同样为他们的著作“祝福”,以示嘉纳。正如某一位作者指出:“上述两个罗马教著作的工作,都为教皇所奖励和支持,当他们的书问世的时候,虽然这两本书根本对于启示录预言的解释法是极端的矛盾,但是却都蒙教皇的祝福,盖上罗马教会的大印以示嘉许。”(同上14页)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原来他们两人的批注起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要帮助教皇解脱被宗教改革家根据预言定为敌基督的“小角”罪名。 其实“过去派”的解释法在基督教的基要派中(也即相信圣经和预言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派中),是毫无市场的,也是不值一驳的。但可叹那些所谓基督教的现代派,也称为不信派,他们一概不信预言和神迹,却对过去派的七拼八凑的毫无根据的解释法,视如真宝,并大加发挥。“而当年在德国兴起所谓‘高等评经’运动的一班领袖,对于预言的解释,就是采用爱路该撒(即阿卡实)所创始的这种方法。直到今日,那些尊尚所谓‘高等评经’的改正教,也跟从了这种解释法。”(同上13页)其实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也正如古时不相信死人复活的撒都该人一样,既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此外如恩格斯在他所写的启示录一文中,对启示录的解释和评论,也是采用了所谓‘高等评经’者所提供的过去派的解释法。他认为启示录不过是一本主要隐射当时罗马皇帝尼罗(公元54到68年)迫害基督教的寓言书,并坚信本书著于公元68年。其实启示录不是著于公元68年,而是著于96年。 关于启示录的解释,除以上三个主要派别外,还有一个少数人主张的所谓‘灵解派’。就如圣经手册上所指出的:“按照这一派的解释,启示录一书并非论及任何历史的事件,既不是约翰时代的事,又不是末期的事,或关乎这两个时期中间的事。它乃是一种高度寓意的图画,是描述教会经历中所实现的宗教真理,是描述长期斗争的重大原则,……是善意克服罪恶的最后胜利。”(圣经手册884-885页)然而这种所谓‘灵解派’的解释,实质上是完全违背基督的启示的,因启示录上多次申称,本书乃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启1:13,19;4:1;22:6,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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