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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使徒

题旨:十二使徒所讲的话

经文:太十2-4;参可三16-19;路六14-16;徒一13

  有一本书,它的内容是“羔羊的生命册”。这本书多么可爱,多么有价值!所以我们不可厌烦读家谱或名表,读的时候应一个一个高声唱名而朗诵。

  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谱,包括全部旧约。马太第十章的名表,除去犹大,换上保罗,便几乎包括全部新约。

  旧约十二支派,分为三组:

  1.姐姐组:流便,西缅,利未,犹大(先锋小组),以萨迦,西布伦(风茄小组)。

  2.使女组:但,拿弗他利(辟拉小组),迦得,亚设(悉帕小组)。

  3.妹妹组:约瑟,便雅悯。

  新约十二使徒,亦可分为三组。照四份十二使徒名表看,彼得之名,均列于第一组四人之首;腓力之名,均列于第二组四人之首;第三组四人之首,当是小雅各,即亚勒腓之子雅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磐石雷子组 多疑多惑组 实利主义组


彼得 腓力 小雅各

安得烈 巴多罗买 达太

雅各 多马 西门

约翰 马太 犹太

  这十二人,约有五对是兄弟。彼得(又名西门,又名矶法)与安得烈二人是亲兄弟,他们的父亲名叫约拿(太十六17),又叫约翰(约二十一15)。

  雅各约翰二人也是亲兄弟,他们的父亲名叫西庇太,母亲名叫撒罗米。撒罗米与主母马利亚是姊妹,所以雅各约翰和主耶稣是亲戚,是姨表兄弟。

  在四个名表中,这两对兄弟常列在第一组。他们是最先蒙召为门徒者,皆系渔夫(可一16-20,约一34-42)。安得烈领哥哥彼得归主,约翰也领哥哥雅各归主,不过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里不说出自己和哥哥的名。

  彼得之名,意为磐石,为人亦像磐石刚毅,他也作了教会的柱石。安利烈,意为人,长于作个人谈道之工。雅各约翰,别号“雷子”,雷的儿子,大发雷霆也。约翰日后变为“爱”之子。雅各早年被希律亚基帕所杀害(徒十二1),主弟雅各继其未竟之工。主弟雅各,彼得,约翰三人,被称为耶路撒冷及全犹太教会三柱石(加二9)。

  腓力和拿但业,是第三对蒙召者。腓力领拿但业归主。有人认为他们二人也是兄弟。腓力家住伯赛大(约一44),拿但业家住迦拿(约二十一2)。拿但业之名,意为神的恩赐,约翰之名,亦为神恩之意,腓力意为爱马。拿但业又名巴多罗买(多罗买,或达买之子,参撒下三3)。迦拿娶亲之新郎,可能就是此君。

  第四对蒙召者是多马与马太。多马另号低土马(约十一16,二十一2),低土马意为孖仔,双生子。有人推想他和马太二人是孖子。马太(神恩之意)又名利未,其父名亚勒腓(可二14)。马太不是打鱼的,乃是个税吏,赚钱的职业,但被犹太人瞧不起,被列为与娼妓同等。

  第三组的头一对,小雅各和达太又是亲兄弟,他们的父亲亚勒腓与马太的父亲同名,但不同人。许多解经家认为小雅各和达太(又名犹大)的父亲亚勒腓,就是约十九25的革罗罢,也就是路二十四18的革流巴。若然则小雅各的母亲亦名马利亚(可十六1),他还有个弟弟叫做约西(可十五47)。雅各,犹大,约西三兄弟,与主耶稣四个弟弟中的三个同名(参可六3)。

  最后一对,不是兄弟。一个是奋锐党的西门。“奋锐”是为神发热心之意,这一党派的人是爱国爱摩西律法的分子。另一个是加略人犹大,他的父亲亦名西门(约六71)。十二使徒只有犹大不是北方加利利人。旧约提及两个“加略”(书十五25,耶四十八24),一在犹大南端,一在摩押境。

十二使徒所讲的话

  根据四福音所记载,十二使徒中有四位似乎未曾单独发言过,即:大雅各,马太,小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其余八位发言最多者首推老大哥彼得,最少是称呼达太的犹大。兹将他们的话节录如下,从其中选择一二灵训,次序乃按福音之所列,不按说话之先后也。

(一)彼得所说的话。

  1.“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6)。这是最正确的承认。我们对于主耶稣亦当有这种承认方可,仅仅承认祂是个大师,圣贤,烈士是不够的。

  2.“主阿,万不可如此……”(太十六22)。刚才说得很对,一会儿却说错了。刚才是照神灵的指示,现在又按人意来说话。

  3.“主阿……真好……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太十七4)。把基督与摩西以利亚并列是不对,应该不见一人,只见耶稣(太十七8)。

  4.“纳”(太十七25)。“是向外人”(26)。

  5.“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太十八21)?为什么常常被人得罪呢?饶恕人还记录次数,太苦了!

  6.“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二十六33)。“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35)。“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二十二33)。“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约十三37)!我们相信彼得不是要车大炮,但人的意志力有何足恃!

  7.“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不认得那个人!……我不认得那个人”(太二十六707274)!惨败!彼得自己也未料到。

  8.“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路五5)。打鱼不能单靠劳力,也不能单靠经验,乃在乎依从主的话。得人尤然。

  9.“主阿,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五8)。既是罪人,就当抓住主不放,求主勿离开。

  10.“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约六6869)。对,永不归从别人!

  11.“主阿,你洗我的脚么?……主阿,你永不可……,主阿,……连我的头和手……”(约十三689)。过犹不及。不要在主的意见之外加上己见。

  12.“我打鱼去”(约二十一3)。传道人不可从原路退回去,好马不吃回头草。既说过不退,为何比人先退?

  13.“主阿,是的,你知道我爱你。……主阿,是的,你知道我爱你。……主阿,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约二十一15-17)。牧养主羊,须先爱主;不爱主,不配作主工。

  14.“主阿,这人将来如何”(约二十一21)?好打听别人的秘密,是我们的缺点。

(二)安得烈所说的话。

  1.“我们遇见弥赛亚了”(约一41)。弟弟领哥哥归主,成为千古佳话。比较第一对,哥哥杀弟弟。

  2.“在这里有一个孩童……”(约六9上)。个人布道,留心及童稚,是我们的好模范。“……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9下)。只看见环境困难大,手头物资少,无益。把它们都交主吧。

(三)约翰所说的话。

  1.“夫子,我们无论求什么,愿你给我们作”(可十35)。太拢统了,求恶事也给你们作么?“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37)。但求做大事,何必求做大官?做了左丞右相的事,就算不坐左丞右相之位,又何妨?“我们能”(39)。不该这样说,该说“我靠那加给我力量的,能!”(腓四13)。

  2.“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你”(路九49)。别人若也赶鬼,且亦奉主名,鬼若受害,我们有何损失?何必持门户之见,作地盘之争?

  3.“主阿,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作的么”(路九54)?传福音救人的时期,岂是放火烧人的机会?比如我们请人吃饭,人家不来,怎么可以打人?雷子太会发雷霆了。

  4.“主阿,是谁呢”(约十三25)?未做无生疑。

  5.“是主”(约二十一7)!他的认识力最敏锐。

(四)腓力所说的话。

  1.“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约一45)。“你来看!”(一47)。人家不接受,不与人辩论,只叫人“来,看!”这是智慧。辩一场,却没有带人来亲自看见主,白费唇舌也。

  2.“就是二十两银子的饼,叫他们各人吃一点,也是不够的”(约六7)。算盘太精了。我们也是凡事先打算盘,不想到主是不受算盘所限制的。有主便没有不够。

  3.“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道了”(约十四8)。对主的认识还不够。所以常是不足,不够。

(五)拿但业的话。

  1.“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么”(约一46)?犹太人藐视整个加利利,因文化低,乡音俗,接近外邦。偏见成见必须除掉,才不致被绊倒。戴有色眼镜,难望看得清。

  2.“你从那里知道我呢?……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一48-49)。不错,他是真人,没有诡诈,勇于悔改,勇于承认。有些人错就错到底,要面子不要真理。

(六)多马的话。

  1.“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约十一16)!不信。

  2.“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十四5)?怀疑。

  3.“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约二十25)。决不信。

  4.“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看见才信。

  第二组这三个说话者所说的话,疑惑太多了。注意他们三人的话不多,仅记在约翰福音里。第一组安得烈的话,也只有约翰福音记载之。

(七)达太的话。

  达太,又名犹大,但不是加略人犹大。他只说一句话:“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约十四22)?他的问题还是因为被犹太人的成见所限。犹太人认为弥赛亚显现,为要恢复以色列,审判列邦,全世可见。但主所讲的是复活之后的显现,只有爱祂的人才有权利看见。主复活后,升天前,十次向门徒显现,世人一次也没有看见。及至主再来,地上万族都要见祂,并要哀哭(启一7)。应该今日就爱主。

(八)犹大的话。

  这是加略人犹大,一共说了三句话,今按其说话之先后写出:

  1.“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赒济穷人呢”(约十二5)?赒济是托辞,偷是真。香膏玉瓶打破,偷的机会没有了,故作些怨言。即使说的是真话,爱主胜过爱穷人,岂不应该?奉献给主超过济贫,这没有错。

  2.“我与谁亲嘴,谁就是祂,你们可以拿住祂”(太二十六48)。当心仇敌的亲嘴(箴二十七6),朋友的踢脚(诗四十一9)。犹大的亲嘴,是毒蛇的口咬。今日在教会中还有犹大似的吻否?

  3.“我卖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十七4)。可惜悔而未改,到树上去,不到主前来,他以为主耶稣从此完了,不信祂死后能复活,祂只当主是无辜的人,不以祂为神。有罪了,却没有解决的方法。不信耶稣是神子,虽知没罪,亦无生路,哀哉!── 谢友王《马太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