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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一章

约翰福音11:1-27

一般都承认约翰福音11:1-53的故事是有关我们主工作的记载中,最奇妙的一段。它多采多姿,满有生命,充满行动。其中奇妙的把凄恻和能力揉和在一起。它是一首愁怅的哀歌,又是一首得胜的凯歌。故事中显露出人类基本的光景,和主的能力与荣耀。

头二十七节所记载的故事引我们到最后的兆头,即拉撒路的复活。从第28-53节记载这兆头本身的内容。

我们现在就来思想引到此兆头之故事。其中的人物穿梭于伯大尼及约但河外的地区。

1.第1-3节把我们引到伯大尼。

2.第4-16节里我们越过了约但。

3.末了第17-27节里我们又回到伯大尼。

伯大尼──拉撒路病了(1-3

在伯大尼有了难处,而耶稣不在那里,这就是头三节的故事。难处乃是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马利亚和马大的兄弟。约翰很细心的介绍马利亚,“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头发擦衪脚的。”抹膏的事记载在第12章。约翰是在事情过后很久才写这本书的,但他心中仍然记得那件事,那事使马利亚显得突出,也使她在十二个门徒中间特别被纪念。

我们知道一些关于这两个姊妹的故事,因为路加约略向我们介绍了那个伯大尼家庭的状况。路加福音10章末了就是有关她们的故事。路加说到这两个姊妺时,讲明马大是管家的。也说她把耶稣接到她家里来。关于马利亚,他只是说她是马大的妹子。约翰先提到马利亚,并藉此提示,那是马利亚的村庄。一个好的妇人可以拥有一个房子,看管它,而且连命都摆上;然而另有一种女人可以藉着她的爱和服事而得着全村的人。很显然的这是耶稣喜欢去的一个家。我想可以用一个大家非常熟悉又美丽的说法:那是一个可以令耶稣感觉“回到家”的地方。

但是拉撒路病了,而且耶稣不在那里。我想拉撒路很可能比两个姊妺年轻。他好像没有什么责任似的。拉撒路病了。耶稣不在那里。如果祂在那里的话,凊况就不同了。这是她们的想法,也许也是对的。

她们在难处中作了一件又自然又美丽的事,她们差人报信给耶稣说,“主阿,你所爱的人病了。”有趣的是,她们并没有向祂求什么。她们只是把事实告诉祂,表示她们认识祂,表示她们相信,只要知道这事情,祂就会赶来的。

她们用来形容耶稣对拉撒路的爱之希腊文的动词是phileo,用以表达一个人充满了爱与热情。

约但河外──耶稣得知拉撒路病了(4-16

4-16节记载的事情发生在约但河外。报信的人来到此地,传达了消息。然后是一件令人希奇的事,是最叫人惊讶的一件事,这件事对人的信心挑战,并引起人心中各种的猜疑。耶稣得到这消息之时,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这病不至于死”这句话不是指拉撒路不会死。事实上当报信的人到达耶稣那里时,拉撒路已经死了。伯大尼和耶稣所在的地方之间有一天的路程。耶稣在那里仍然停留了两天。然后祂又走了一天的路程到伯大尼。这样总共花了四天。后来马大说,“他死了已经四天了。”所以当报信的人到达时,拉撒路已经死了。但是主却说,“这病不至于死。”死亡并不是这件事最后的结局。

那么,什么才是这件事的结局呢?“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

在说到耶稣开那生来瞎眼的人的眼睛之事时,我把标点位置改了,经文就成为,“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我之所以改变标点的位置,是因为原来的标点会使人以为,那人之生来是瞎眼,而且一直是瞎眼,乃是为叫神有机会显明祂的能力。那是绝对无法叫人相信的。也有人对祂所讲关于拉撒路的这句话持相同的看法。但是两件事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在前一种情形中,那个人生来是瞎眼的,他到了成年,还是什么也看不见,直到神的能力彰显在他身上的时候。而在此这个人生病以致于死。对于拉撒路死亡的事实耶稣说,“这病不至于死。”那不是结局,结局乃是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得荣耀。

虽然这两种情恍完全不同,但耶稣这句话还是很奇妙的。拉撒路死了,耶稣说话的意思乃是,不错,他死了,但这事实乃是为着彰显神的荣耀创造一个机会,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

约翰在这里加进了一句话,“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他加入这句话,无疑的是为着下面他所要写的事铺路,“因此当衪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中文圣经无“因此当”三字)。注意这“因此”两字。祂的停留是因为祂爱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

在此我们要回到前面说过的,两个姊妺用来说到耶稣对拉撒路的爱所用的那个字,就是Phielo,这个字是说到情感上的爱。这是她们所认为耶稣对她们兄弟的爱。但是当约翰写到“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时,他用的动词agapao这个字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虽然这个字的意思也是爱,但是这种爱是理智,判断和思考的爱。在英文里面很难在这两个希腊字之间划定界限,我较认为古次比德(Dr. Goodspeed)的说法最靠近原文agapao的意思,他用献身(或挚爱)devotion来代表这字的意思。献身的爱比情感的爱含义更多,因此我就用献身这个字──耶稣把自己献身于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他们知道耶稣对拉撒路的感情,所以他们给祂报的信乃是,“你所爱的人病了。”约翰却表示,祂对他们的爱比那种爱更多。祂献身于他们,因此祂不匆忙。祂停留在原先的地方。祂让足够的时间消逝,为要使人对于祂所要彰显的能力没有任何的怀疑。

过了两天之后,祂才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犹太是敌对祂的中心点,祂的门徒说那是犹太人拿石头要打祂的地方。“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么?”那是爱祂之人自然而且善意的抗议。他们爱祂,不愿意祂回到那危险的地方。

请注意祂回答时所显出的镇定与庄重。犹太人敌对祂,祂知道,祂的门徒也知道。请听祂的回答,“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么?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把祂的话应用在祂的身上,就含有这个意思,“我当然是要回到犹太地去。你们不需要惧怕。不会有什么绊我脚的。不会有什么事的。除非我的时候已经到了,不然敌意是害不了我的。我并非在冒险试验,不必为我操心。”

底下祂就告诉他们,“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祂的门徒说,睡了,那是好事情;如果他睡了,就必康复。接着,“耶稣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

姊妺俩好像说对了:如果祂早在那里,拉撒路就不至于死。“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为什么呢?“好叫你们相信。”

祂对我们所称之为死的看法,乃是睡了。他们的看法可以从祂对他们说的话看出来,“拉撒路死了。”祂说的话是用现在式说的。祂想到拉撒路时,是以他还在的事实说的;祂说,“他睡了。”然后祂以他们能领会的话说时,就用过去式,“拉撒路死了。”那就是实际上发生的事,这是他们能领会的话。

“我欢喜,是为你们的缘故。”祂的停留是为他们的缘故。祂容许疾病发展下去,那人就死了。祂作事情总是为他们的缘故。祂常常说,“为你们的缘故。”祂停留是因为祂爱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为他们的缘故,祂停留下来。然后,为他们的缘故,祂去了。

伯大尼村外──马大与耶稣的对话(17-27

下一幕故事发生在伯大尼村外。祂到达时,拉撒路在坟墓里已经四天了。“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衪说,主阿,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意思是他一定已经腐烂了。前此祂曾有两次叫死人复活。睚鲁的孩子是在灵魂离开身体不久,祂就把她召唤回来。拿因城寡妇的儿子是在灵魂离去后数小时,当人们正要抬他出去安葬时,祂把他叫回来。但在此祂等候,直到没有人能否认拉撒路已经死去的事实。

马大从家里赶来迎见祂。她这样作不合东方人的习俗,马利亚的作法,才是符合他们的风俗。她坐在家中,隐居在家里。马大是又真诚又生气。她赶来迎见祂,并且见到祂,就说,“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当然,我不敢太武断的加以解释,不过后来马利亚见到耶稣时,对祂说的话,显然也是同样的意思。不过,马大的心意和马利亚的心意,却完全不同。我相信,马大的话里,含有坦诚的抗议与失望的意味。她好像在埋怨,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来?“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但她仍然相信祂。她对祂还是有信心。从她的话,可以看出她的信心,“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她对祂有很大的信心,可是,事实上她的信心并不真是那么一回事。她以为自己有信心。也许她的心真是诚实的,可是,不管如何,她并不预期她的兄弟会再活过来。这个事实很快就得到证明了。因为不久以后,主吩咐说,“你们把石头挪开。”她却回答说,没有用了,他必是已经腐烂了。很显然的,她并没有预料到会有后来所发生的那些事。

接着耶稣对她说,“你兄弟必然复活。”也许我们的主这样说时,不是指祂要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我想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说法,提醒她复活的事实,也提醒她今生并不就是一切。祂似乎在对她说:马大,当死亡来临时,生命并不就过去,以后还有复活呢!当然祂也可能是指祂即将要作的事。可是我并不这样领会。我认为那是一般性的说法。马大显然也明白祂的意思,因为她不肯接受祂用未来的复活来安慰她,因为那似乎是遥不可及的。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

接着就是约翰所记载耶稣的第六个“我是”“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直译)。“我是”用的是永远的现在式。我无论在那里,那里就是复活;不止如此,虽然“我是复活”是很伟大的一句话,但还有更伟大的一句话,更伟大的是“我是生命”。我这样说是有证据的,因为祂继续解释祂所说的话时,没有说到复活,只说到生命。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活着”(直译)。这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我们要很小心读它。耶稣并非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再活着。若这样的话,就是复活了。祂说,“……虽然死了,也必活着。”换句话说,凡信我的人,虽然从属地的层次来看,一切现象显明他已死,但实际上他并不是死的。祂是说,你的兄弟并不是死的。“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是基督伟大的宣告。我们都还没有完全领会它的意义呢!我们说,某人怎么样了?答的话常常是:他死了,或,她死了。这样说和不信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不是死了,“信我的人虽然死了”是你所看见的,他实在是死的,但他还是活的。我们的主呼唤拉撒路时,祂好像是在对能听见的人说话。祂并不是在对他念符咒。祂说,“拉撒路出来。”祂希望有人听见祂的话,而事实上他听见了。拉撒路并不是死的。

然后祂看着马大,说,“你信这话么?”这是非常柔细,非常美丽的一句话,并且我认为她的回答也是极为奇妙的。她说,“主阿,是的。”她此时似乎略为停顿,并且对于她刚才说的话有点害怕,“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她在此说出了一个完备的承认,可是她似乎有所踌躇。“你信这话么?”信什么呢?就是在凡信我的人身上没有死亡,他虽然死了,还是活的;因此凡活着信我的人永远不死。对这些人来说,没有死亡。“你信这话么?”“主阿,是的。”但是她对于祂所说的,不能很肯定的相信,不过她对于她所已有的信心还是很有把握,而且感到很荣耀。“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

在这里,有两件事使我们印象深刻。头一件是门徒们。虽然当时有犹太人在场,但我们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批评;到此时为止他们没有什么显明的敌意。十二个门徒都在这里。多马说话了,马大也说话了。从他们的话,你看到什么呢?面对死亡,他们仍在暗中摸索,并且极为沮丧。另一件,在这样光景中,我们看见主,这位生命的主,行在光中,藉着爱激励了每一个人。

约翰福音11:28-53

伯大尼──使拉撒路复活(28-44

这一段经文完成了此章第1节所开始叙述的故事,这是约翰所选择之最后一个兆头,说到拉撒路的复活。

本章第20节说明了,耶稣与马大相遇,以及彼此的谈话,是发生在伯大尼村庄之外,“那时耶稣还没有进村子,仍在马大迎接衪的地方。”在这一段时间中,马利亚坐在家里。马大因为太恳切了,就违背了当时的习俗。他们的习俗要求那些为所爱者忧伤的人,必须隐居在家中最少七天。

马大来到马利亚那里,无疑的是耶稣差她去的,她对马利亚说,“夫子来了,叫你。”这句话就够了。我们很清楚,如果不是真的话,马大不会那样说。所有马大和我们的主之间的谈话显然没有全部被记载下来。当主对她说出那句伟大的话“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之后,祂要她去叫她妺子。马大到了那里,暗暗的对她说话,显然是希望她能悄悄去见耶稣,而不让别人注意到。可是按东方风俗,当时有朋友们在家里,与她一同悲哀,为要安慰她。当他们看见她安静的站起来,离开房子时,就跟着她;因此当她遇见耶稣时,他们也在场。

在实际的兆头尚未开始进行之前,我们看儿了一幅耶稣和马利亚在一起的最美丽图画。她说了和马大相同的话,“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但是很显然的,马利亚的语气和马大不同。我不是在批评马大,我绝不会批评她,她是极为诚恳的。可是我想马大的意乃是:当我们请你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快一点?而马利亚的意思是:但愿你能早在这里。话是一样的,但是所强调的点,和心中的意念却是不同。

马利亚到达,就俯伏在祂脚前,马大没有。她站得直直的。马利亚以敬拜和学习的态度俯伏在祂脚前。若是我们回头看一下路加所记载的故事,我们就能明白,马利亚这样作具有何意义。路加所记载的是前此惟一可供我们了解这两个女人的机会。那时耶稣来到这家中,受到马大一家人的侍候。马大的妺妺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她必定也尽了在这家中的工作。那时这个家庭凡事顺利,有如日光照耀。在这家中耶稣是最受欢迎的客人。马大极力的要以服事表明她的爱,但后来却崩溃了。若是在事奉的压力下没有时间安静默想,我们一定会崩溃的。马大后来烦躁起来,就抱怨她妺妺,批评她的主。那时马利亚花时间坐在祂脚前。而现在有云遮掩阳光,有忧愁来袭,她回到同样的地方,回到祂脚前。后来我们还要看到,她又来到相同的地方。

她在祂脚前表达了她心中的懊丧,全人被忧愁所笼罩。我们稍往前看第33节的话,“耶稣看见她哭,并看见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哭。”注意,马利亚在哭,犹太人也在哭,第35节说,“耶稣哭了。”两个地方的哭用的字不一样。用来形容耶稣哭的字和用来形容马利亚与犹太人哭的字眼不同。我们应当把用在马利亚和犹太人身上的字翻为哀泣(wailing),那是悲哀所发出的呻吟与饮泣。但对耶稣用的字不是这样。被翻作祂哭的那个字的意思应该是说泪水从祂脸上流下来。马利亚在祂脚前哀泣,她是来到祂的脚前。

耶稣看见她哀泣,并看见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哭,“就心里悲叹,又甚忧愁”。这是翻得最不恰当的地方,使意思都走了样。被翻作“悲叹”的字有特别的意思,若是那样翻,就完全失去原意了。另外“忧愁”这字是一个反身动词。容我另外这样翻,“当衪看见她哀泣,并看见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哀泣,就感到悲愤,又自己忧愁。”在新约圣经中,这一句话算是最具有启示性的了。祂感到悲愤,祂生气了。祂既生气,就自己忧愁。

这时祂才说,“你们把他安放在那里?”这是有关耶稣的记载中惟一说到祂向人探问消息的地方。没有人会认为祂需要这方面的消息。这问题似乎在暗示,祂要开始行动了。下面才跟着这一句话“耶稣哭了”。对于这个简单的句子已经有过不少的论着,我们当如何领会它呢?当时的情况乃是祂面对着死亡。死是罪的结果。祂面对着人类因犯罪而带来的结果──死亡和痛苦时,神一切的忿怒在祂里面起伏着,使祂为之伤痛。祂感到激愤,然后祂“自己忧愁”。祂把所有的痛苦都放在心中,这是祂何以感到激愤的原因。祂在自己身上承当一切从罪而来的悲哀,我们可以从这个死人和耶稣周围伤心的人身上看见这种悲哀。这是祂自动与忧愁联合,而这忧愁乃是因罪而产生的。这也是祂对引致忧愁的罪之义怒。这是耶稣心肠之最奇妙的揭露。

于是祂哭了。祂的眼泪代表着什么呢?我一点也不犹豫的说,这是同情马利亚、马大和一切由罪和死亡所导致之忧愁的眼泪。但另一方面也许我们会认为,这不是同情的眼泪,因为祂知道在大约半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祂就要除掉让他们流泪的原因,以喜乐代替悲哀。若是我们真的这样想的话,我们就不了解神的心肠对人类痛苦的敏感性。我的意思乃是:假如(请原谅我这比喻不当之处)我到你家里,你所爱的人躺在那里死了,如果我知道我能把死人复活过来,交还给你的话,我想我不能为你流出同情之泪。这是因为和神敏感的心相比之下,我是迟钝麻木的人。“耶稣哭了”,祂的哭显明了神的同情心是那样的迅速,那样的敏锐。当然,将来祂要擦干人的一切眼泪;但现在泪斑还在,虽然不久祂也要擦干它们,并结束他们的悲哀,但祂仍然和他们一同感受到忧伤。今天也是这样。这不过是一个微小的例子,但我们可以把它加以广泛的应用。神和我们同担忧愁。祂至终的旨意是要擦干人一切的眼泪。祂也知道,在一切痛苦成为过去,永恒的喜乐开始时,我们回首往事,就会发现忧愁是如此短暂。这并不是说,在今生的愁苦中祂不与我们同在。我或许可以这样说,正当祂被激愤的忧愁所深深耕犁时,祂所流的同情之泪,可以使祂稍得宽释。祂激愤,祂自己忧愁,祂也因同情那些愁苦的人而哭泣。

这件事引我们到兆头本身的记载。我们若是跟着那些犹太人,听听他们的谈话,这是有趣的一件事,他们看见祂流泪,就说,“你看衪爱这人是何等恳切!”他们以为耶稣流泪是因为失去了拉撒路。他们是十分瞎眼的。他们说,看看祂流的眼泪,这证明祂爱拉撒路。不错,祂是爱他,但这并不是祂流泪的原因。然后他们有人说,“衪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么?”他们话中的意思是什么?为什么他们这样说?没有人知道。这也许是一种嘲笑,或许表示他们并不信前一个兆头,也可能是一句很诚恳的话。我们看过祂开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的眼睛,难道一个成就过这种事的人,没办法叫这人不死么?不管他们说话的动机是什么,问题还是一样,祂难道不能叫这人不死吗?当然祂能!可是祂竟然不能!那是一个能力的问题吗?不错,而祂的能力是无穷尽的。但这不是一个能力的问题,是目的的问题。在有些事情上神是受限制的,是受祂目的的限制。请再听听祂说过的话,“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所有一切看来与神完满旨意与完满行动不协调的事情,都可以用“目的”予以完满的解答。

底下我们读到,“耶稣又心里悲叹。”同样的,可以翻成,“耶稣里面又感到激愤。”祂正面临的是人类的失败。死亡是最终的事,忧愁来自死亡,而祂周围的人的态度都是出于眼瞎。祂生气,祂感到激愤,因此祂走向坟墓。请注意其过程。尽管人不相信,或者,为要反对人的不信,祂叫拉撒路起来。我现在想到的不是祂敌人的不信,乃是马大的不信。祂曾对她说,“你信这话么?”她说,“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老实说,她无法按着祂所问的,给予十分肯定的答覆,但是她向祂作了很伟大的承认。现在我们来到了这个紧要关头。基督站在坟墓前,尸体在里面,人已经死了四天。祂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马大立刻反对。她并不完全明白祂先前对她说的事,证明她缺乏对祂完全的认识。因此马大是在信心上失败了。但是祂仍勇往直前。接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阿,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很显然的,从这句话我们如道,祂一直保持与父的交通。但是什么原因使祂这样说呢?要找到答案只须再往下读。祂仍是在对父说话,在祂的话中,祂说出了原因,“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我可以恭敬的这样说,我们的主好像是这样对父神说,“父阿,我对这样的事并不感到希奇,但我感谢你,因你常听我;不过因着我周围站着的人,我这样说是要叫他们能信,是你差了我来。”祂即将行一个兆头,但是祂仍然保持与父的交通,且藉此叫众人面对这个事实。一路上我们看见这就是祂所要声明的:没有一件事是祂凭自己作的,乃是祂与父一同行的。祂与父原为一,这是完全的合作。

“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有人说,为什么耶稣必须大声喊呢?这是一个小孩子天真的问题,因此它也是被属天与真理之国度所接受的问题。表面上好像是说祂必须大声呼喊,才能使拉撒路听见。但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往往在简单的事情里面有深奥的道理。祂扬声是为叫众人都听见。祂曾向父祷告,为要叫众人可以信;现在为了叫众人可以听见祂所作的,祂就扬起声音说话。祂大声说话。此外,无论在当时或今天的习惯,凡是交鬼或行巫术的,在与死人交谈成在念咒之时,除了自己以外,别人是无法了解的。我不敢确定这是祂大声说话的原因。祂“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

还有一点远比这个重要的,乃是祂说话时是把对方当作能听见的人。马大不会想到要呼唤拉撒路,马利亚在她的哀泣中也许会喊着她兄弟说,哦,拉撒路阿,拉撒路!但是她也绝不会梦想到他能听见祂的呼唤。但耶稣好像是在对着一个能听见的人说话。祂知道拉撒路并不是死了。这是祂对马大说的,他是睡了,不是死了。当祂进入睚鲁家里时,祂说,“大利大吉米!”这是极优美的话,可惜被翻作,“闺女,我吩咐你起来。”其实应该是,“小羔羊,起来吧!”祂这样说是盼望她能听见。而她也真是听见了!这也是祂现在的态度,祂不必放大声音就能叫死人听到,但是祂大声说,除了叫死人听见之外,也要叫一切远近的人都能听见。

接着立刻有了反应。拉撒路“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有人也许会问,如果他手脚都绑着死人的布,他怎么能出来呢?那就看他们安葬拉撒路的方法了。如果他们用的是埃及人的方法,把四肢分别包扎起来,而不是全身都捆在一起,他还是能动的,只是没有办法解开自己的布。他可能自己挣扎着起来,是一个活人,他“出来”了,但是发现难以再向前走动。耶稣立刻就说,“解开,叫他走。”

这就是那伟大的兆头。耶稣作了什么呢?这是复活么?不,就着我们主的复活而言,这不能算是。那不过是把灵魂唤回到身体里。充其量不能说是复活,只能说是复苏。耶稣复活时,祂不需要人为祂解开裹尸布。当约翰与彼得来到坟墓那里,他们看见裹尸布还卷着,好像还是包着祂身体的样子,裹头巾还在那里,但祂已不在那里了。那才是复活。我们说到拉撒路的复活,那是对的,不过它不是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的那种复活。它只不过是把灵魂带回到同一个身体里面。“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那是神藉着祂行出来的一个兆头。

我们研读的这本福音书,没有提到其他类似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下,祂周游四方行善事,祂医治病人,赶逐污鬼,把各种的祝福带给人的身体,但按记载祂总共只叫三个人从死里复活,这是有属灵意义的。祂在这方面所施行的能力,似乎很少被提到。祂似乎不大愿意把那些已经脱离这属地生活的人再带回来。祂知道祂这样作就等于把他们带回到受限制的情形中,把他们再带回到愁苦中。

这个最后的兆头是在死亡看似无法挽回的情况时行出来的。祂使那个人从死人中又活过来,把灵从灵的世界中叫出来,再居住于那已经离开的殿中,身体也就复苏了。

神迹的结果(45-53

末了约翰记载,这兆头所带来的结果是产生分裂,“多有信衪的。”这是由于他们看到了耶稣所作的事。另外有些人却向官长们报告消息。这报告最后使得祂被捉拿(按人的眼光看来)。他们向官长报信的结果,使他们召开公会,那是权要们一次特别的聚集。我们读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那些人是祭司长?就是撒都该人,撒都该人在哲学和宗教上都与法利赛人针锋相对。他们彼此没有什么沟通。但是前此显明的事,如今进入最后的行动。那就是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联结。这段经文对于当时发生的事交待的很简要,但也说得很完全。先是开会,再是商讨,最后是决策。

公会聚集商讨,议定了一个决策。他们商讨的题目是,他们当如何处置耶稣这个人?他们当如何阻止事情之发展?我们不知道会中之言论详情,我想他们必定是议论纷歧。最后该亚法就说话了。在所有的记载中,没有一样比他说的话更诡诈可恶!这是政客最糟的言论,他不愿直接明白表达他的意思,却以漂亮的词句掩饰他那卑鄙的意念。该亚法开头说得很巧妙。若是你在从事辩论或参与委员会的讨论,这样的话不失为很好的开场白,他开头说,“你们不知道什么。”这是停止别人说话的方法。(该亚法,你又知道什么?)请注意他用词的漂亮,“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就是这么一句话。是极短的演讲。它的意思乃是:只有一个办法,不计任何代价的除灭祂。他不好如此明讲,因此他说的话是以政治的权宜和国民的利益为理由。这是最卑鄙的演讲,也赢得了人们的赞同。彼拉多最后允准了这个办法。当彼拉多看见动乱即将暴发时,就把耶稣交给了他们。这真是“益处”阿!人为着益处,什么不法的勾当都作得出来。

什么是他们采取的计谋呢?他们决定要杀祂。这是这会议最后的结果。“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可是请注意约翰加进来的伟大注解。这句话按该亚法的观点而论,是如何的罪深恶极;但按另一个角度而言,却是光芒与美丽四射。他说该亚法所说的是他所不懂的,也超过他所盼望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诐亚法是一个政治家,他的话总带着政治上的计谋,暗示人当如何行。约翰在报导这件事时,事实上在说:不错,但是该亚法所说的,是超过他所知道的。他在不知不觉中说出了一句伟大的话。祂若是死了,是个益处,不但使本国得益,也使全世界得益,使祂能把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因此在此所记录的,乃是一句最可叹,最卑鄙,最凶恶的话;而另一面,这一句最可恶的话,却同时被神掌握,把它扭转成为一个给与这将亡世界的福音与盼望。

约翰福音11:54-12:19

拉撒路的复活更加强了官长们对耶稣的敌意。那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令人惊异的事实,也具有可怕的揭发性。我们曾经看过两个类似的例子。其一乃是发生在祂传道的头一年,祂经过毕士大廊子时,医治了那个三十八年之久一直软弱无力的人。官长们很生气,因为按照他们传统的规矩,祂使这个人带着自己的褥子,破坏了安息日。他们对行在这人身上的奇事似乎漠不关心;后来在那生来瞎眼的人身上,完全相同的事再次发生,他们赶出了那个人,他们之所以反对,就只是因为耶稣行这件事是在安息日。一个被遗弃了三十八年的人得回生命、健康与能力,以及道德上的洁净。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得回他的视力。一个死人得以起死回生。对于这一切他们都漠不关心。这些叫我们看见一个传统的宗教所作的到底是什么事。它扼杀了同情心,他们所耿耿于怀的,是他们的传统被冒犯了。当他们看见耶稣所行的这些兆头──尤其是最后这个,就各方面来看,也是最高的一个──正在吸引人归向祂。众人都到祂那里去了,而他们无法制止。因着这些事,公会聚集开会,并决意要杀死祂。

因此耶稣离开了,直到神所安排的时候来到。在这一段经文里面,有耶稣离开的故事,也有祂回来的故事,以及祂在伯大尼的晚餐;最后是为着祂的“时候”,祂来到耶路撒冷,所成就的最后几件事。

这段经文很自然的分成三小段,我们可以按地名来区分这些小段:

1.11:54-57,我们与祂同在以法莲;

2.12:1-11,我们与祂同在伯大尼;

3.同一章的12:12-19我们和祂同在耶路撒冷。

以法莲(11:54-57

“所以耶稣不再显然行在犹太人中间,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莲,就在那里和门徒同住。”我们无从知道祂在此停留多久,可能有四十天。那段期间祂在乡村安静的与门徒相处。在暴风雨尚未临到祂身上,在巨浪尚未冲击到祂身上时,这是祂与门徒同在的安静时

底下约翰把我们带入耶路撒冷,告诉我们在此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耶稣停留在以法莲期间的末了。“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有许多人从乡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节前洁净自己。”他们从各处乡下,从约但河附近,从加利利来──他们在逾越节常是这样,此时耶路撒冷挤满了朝圣客──他们在寻找耶稣。他们在耶路撒冷找不到耶稣。人们这样找耶稣表示此时祂在公众的心目中占的地位如何。他们郤熟悉祂的名字,而且多半都见过祂。现在他们在耶路撒冷找祂,这是民族以及宗教生活的中心地。一般人都对祂感到兴趣,他们都在找祂。他们站在圣殿里,彼此在谈论着。所有这些聚集来庆祝逾越节的人,想要洁净自己,裨能遵守这节日。他们都在谈论着当时的局面。他们彼此在说,“你们的意思如何?”他们较可能的想法,可以从下面问题的否定形态看出来。他们不说“祂会来过节么?”而是说“衪不来过节么?”约翰立刻说出为什么人们在讨论祂,并以那种方式发问。“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早已吩咐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要报明,好去拿衪。”很显然的,这必是公会所发布的一个官方公告,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那里,他必须去告诉他们,他们好去拿祂。这些人知道这消息,都在猜疑着,讨论着祂会怎么作。这样一个公告会使祂不来么?

在旷野地方,耶稣很安静的与门徒同渡这一段时间。而城里面正在涌入要来过节的人潮,祂是他们谈论的主题。──《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