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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十二章

1-13 当仰望基督、忍受管教

1-3

虽然神的应许在耶稣身上已经实现,信徒仍须凭信心忍耐到底。

1 “见证人”;指11章所提到的信心榜样。他们已跑完信心的路程,证明了神是信实的。

“重担”:原文作“拖累”。

“路程”:原指竞赛或奋斗。

2 “仰望”;即“注视”。

“创始成终”:表明耶稣是信心的先驱者及成全者,因祂凭信心忍受苦难,跑完十字架的路,成全了救恩(来2:10; 5:8-9)。

3 “思想”:原文有“比较”之意。

4-13 说明受苦是儿子该受的管教

4 本书的读者虽曾忍受苦难,却不像古人(见来11:37)或基督(见腓2:8),蒙受杀身之祸。

5-8

神管教信徒,是因祂眷爱他们,待他们如父亲待儿子一般。

5-6 引自希腊文译本的箴3:11-12(“鞭打”取代了希伯来文原文之“正如父亲”)。

“收纳”:即承认为儿子之意。

7 可作“你们忍受下去,以此为管教罢!神这样做正是把你们当作儿子看待”。

9-11

顺从管教对信徒其实有益,因能有圣洁和公义的果效。

9 “万灵的父”:是指我们灵性的父亲(即天父);与“生身(即肉身)的父”作一对比。

12-13

勉励信徒在这管教下坚强起来。

12 “发酸的腿”:原文作“瘫痪的膝盖”。

13 意思是:要为自己的缘故修平前面的路程,使软弱者(包括其他人在内)能顺利走完,不致走歪。

14-29 警告:不可拒绝神

14-17

勤勉信徒要追求和睦圣洁,并谨慎自守。

15 “谨慎”:原文作“监督”。

“失了”:即“赶不上”或“亏缺”(参来4:1)。

“毒根”:原文作“苦根”。

16 原文并无“贪恋”二字。

“世俗”:指失去对属灵事物的正确价值观,如以扫一样,因轻看神给列祖的应许,便放弃了承受应许的权利。(见创25:33-34

17 “心意回转”:原文是指以扫而言,这句的含意是:后来以扫虽然哀求父亲为他祝福,但他先前的弃权,已没有反悔的余地。

18-24

以西乃山与锡安山相比。作者的意思是:前者虽是地上可见可模的山,但当神在此颁布律法时,尚且使以色列人和摩西畏惧,何况那属天上的锡安山,岂不更可畏吗?

22 “锡安山”:于旧约可作耶路撒冷──天上有根基的城。(见来11:10

23 “诸长子”:泛指属神的人(参“名录在天上”,见串37)。

“会”:原文与“教会”同字。

“所共聚的总会”:很可能应属22节末尾,指天使聚集在一起。

24 亚伯的血只求伸冤,但耶稣的血却使罪得赦,叫人与神和好。

25-29

进一步指出,在这“地上的”山所颁布的命令,尚且不容拒绝,何况是从天上来的呢?再者,摩西之时,神的声音震动了地,但将来天地都要废去,只剩下那长存的国度,要留给信徒,所以信徒当存感恩的心向神献上祂所喜悦的敬拜。

26 “再一次 ...... 动天”:引自该2:6, 21

29 “烈火”:原文作“毁灭的火”;这火使一切污秽罪恶都不能在神面前立足。──《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