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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篇

第二篇 主和祂的受膏者

  本篇虽无标题短语的简介,使徒行传四25却将它归于大卫,徒十三33又称它为“诗篇第二篇”102。新约中多处引用此篇,一方面因为它高举神的受膏者,一方面因它描述祂在全地作王的异象。本篇诗对于神的国度和祂给予所立之王的应许,表达出极度强烈的欢欣鼓舞之情,无人能望其项背。一般注释家认为这是加冕之诗,但若仔细查考,似乎是日后遇到困难之时(如:撒下十章)回想加冕的情境(79节)。大卫本人登基的时候,在归属的民中并没有背叛的意图(3节)。所罗门遇到许多这类状况,但在他以后的王则很少。然而,这些威胁所激起的忿怒,以及此处的应许所富含的荣耀,需要针对一位比大卫或所罗门更伟大的王,才显得合理。

诸王背叛大君王(二13

  本篇起头便直论主题,第一字为什么标明了全篇的语气,就是大感惊讶,希奇他们对于神的治理和治理者,竟然会不分好歹地抗拒。RSV 所译的 conspire阴谋,即和合本所译争闹)未表达出吵嚷的气氛,其他的译法较贴切;1b节的谋算与一2译为“思想”的字相同,颇有意思(其概念是喃喃自语,或从坏的一面而言,指发怨言)。这不满的情绪逐渐提升,直到第3节的决定;这是因着对神轻省的轭和“慈绳爱索”(参何十一4)全然盲目,而产生的典型反应。使徒行传四2528认为此处即是预言加略山,而君王臣宰则分别在希律和彼拉多身上应验,外邦万民则由“外邦人和以色列民”(复数,正如本篇)应验,他们联合抵挡主的受膏者,希腊文即,祂的基督。该段经文指出神在默默掌权(徒四28),而哥林多前书二8以下则指出人的迟钝。凡是违抗天意的联盟,到了时候必会显出这两重特性。

神的嗤笑(二46

  新约显示,人的忿怒被神利用,以完成救赎(见上段注释),但也同时被神审判,正如此处的记载。主的发笑4节)在新约中又再度出现,那里主要是论到使智慧人变为愚拙(林前一20),且向狂傲者夸胜(如:西二15;启十一18,十八20)。不过我们也清楚可见,被嗤笑的只是狂傲本身,并不是它止息之前所引起的苦难。

  6. 本节与第7节是全诗的中心,为第15节所企盼的答案,也是第812节所要说明的。为强调之字;开头语最好译为:“至于我,我已经……”。在第3节的夸大之言以后,他们所忽略的声音出现了,其实决定权全在于此。这里的set),是特别与领袖和其就任有关的字;因此 NEB 译为“使登基(enthroned)”,JB 译为“使就职(installed)”。钖安我的圣山,与我的君一样,都是以色列立国之后稍晚才出现;两者都因神的应许而得坚立(撒下七13以下)。这个应许含义的深远,则将由下节开始显示。

神的圣旨(二79

  现在,耶和华的受膏者说话了。此圣旨将撒母耳记下七14所应许收纳大卫后裔的话,予以扩展;那里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此句话可能是在加冕典礼时,由一位先知以神谕的方式说出,也可能由君王读出(“我要传……”)103,这可由今日一字看出,显示那正是新的统治者正式承继基业与王权的一刻。使徒行传十三33(参,罗一4)将这个宣告与复活相连,由以上的背景观之,委实意义深长。对任何一位地上的君王而言,这种称谓的形式只可能作极肤浅的解释,但是新约向我们陈明其完全的价值,连天使都不够资格承受,只有一位能够入选(来一5)。在基督受洗与登山变像之时,父神宣告,祂既是儿子,也是仆人,即采用此节与以赛亚书四十二1(太三17,十七5;彼后一17)。

  8. 我们的主在复活以后,对使徒的吩咐中特别强调列国地极,由此可见祂是刻意提出这项赐给正式登基的新君王之应许。每当教会醒悟到这应许的力量,便会激起宣教冒险的浪潮;而教会有分于这应许,也肯定了新约对下一节的引用。

  9. 启示录三度引用这些话,一次论到基督徒的得胜(二27),两次讲到我们的主(十二5,十九15)。但是它按照七十士译本对希伯来文子音的解释,将第一个动词读作“管辖”(直译:“牧养”),而不读作打破。这种读法将应许的范围更加扩张,首先预期铁杖式的严格管教,其次则是最终将顽固分子全然推翻(参,耶十九10以下)。哥林多后书十3以下,对基督徒现今如何为基督征服列国,有极好的描述。的功能可以像牧人的手杖,数点羊群(利二十七32;结二十37),也可用作武器,抵挡抢掠者(参,诗二十三4)。因此它成了治理的表征,在别处译为“权杖”,如:创世记四十九10;在君王的状况中,它似乎较适合视为代表这类建设性的角色,而非像下一行所论的毁灭性角色。

召集世上君王(二1012

  根据以上经文,序言中背叛的诸王,现在只有一条出路,就是投降。但此处所提出的,不是最后通牒,乃是一项邀请;最后一行中,恩典溢于言辞。

  10.应当省悟该受管教be wise and be warned)是智慧书卷爱用的词。它们出现在这讲论王权最深刻的诗篇中,提醒我们,不要将表面的文字太僵化。既然“耶和华的道是正直的”(何十四9),圣经从来不将权威与真理,或智慧与顺服,强分为二。

  1112. 从早期以来,跨越这两节的四个希伯来字,一直成为翻译者的问题;但其大致的意思十分清楚,即是呼召世上君王降服耶和华及祂的受膏者,以臣服之吻来表达。战兢而快乐AVRVLXXVulg)交织成的情绪,虽然令人惊讶,却也颇为适切,因为他们所要事奉的,是何等伟大的一位王(参,如:哈三1618)。但是达户建议,gi^l(“快乐”)可作“存活”解,如此在翻译上似乎比较容易(战兢而存活),而且没有改动经文。相较之下,“亲吻他的脚”(RSVJB)则是基于不甚肯定的猜测,认为此处译作“快乐”和“子”(?)的希伯来词汇,是一单字──“在他脚上”──的片断;NEB 的小字译为“亲那大能者”,显然假定 rab (大能)一字被倒着拚成 bar (子)。七十士译本作“接受管教”,武加大译本亦予以采用;这译文无法从我们的希伯来经文中看出,所以无助于原文的澄清。

  AVRV)的确是值得商榷的翻译,因为缺少定冠词,以致“亲子”(kiss son)成为很别扭的说法,这在希伯来文正和英文一样。此外,亚兰文才以 bar 为“子”,希伯来文的意思是“纯洁”,设若这个字(或 bo{r,“纯洁”的名词)可以作副词用,则这个句子乃是命令人“真诚地亲吻”,即,“真诚地臣服”。这似乎是最佳的解决法。虽然本节表面没有提到“子”,但第7节以下已经用此头衔,因此意思绝不致于含糊不清。

  NEB 的译文很生动,“在半途中”,“立刻就将发作”,把这段警告的紧迫性表达了出来。急躁的怒气听来似乎像容易冒火的君,但基督满有真正的怜悯同情心怀,祂的怒气(正像祂的怜悯一般)乃是针对严重的错误而发,但祂当代的人却对这些事无动于衷。这幅怒火中烧的图画有其必要,需与“不轻易发怒”的描述并列;正加第4节的发笑,可以平衡以赛亚书十六9或六十三9的眼泪。换言之,神的忍耐并不是安然无事,而祂的烈怒也不致失去控制,祂的嗤笑并非残酷,祂的怜恤也非感性。在任何状况之下,只要祂施行审判的时刻来到,按照定义而言,绝不可能再姑息或拖延。

  最后祝福的宣告(参一1的注释),使人明白,是恩典促成10节以下的呼召。世人因着恐惧与骄傲,而将神的管理描述为捆绑(3节),其实那原是安全的保障与祝福。离了祂,就没有避难所,惟有在衪里面才能得荫庇。

102 另一种读法以它为诗篇第一篇,显示出有些希伯来抄本认为第二篇诗(它没有标题)是第一篇的继续。

103 注意以下场合中神话语的重要性:申命记十七18;撒母耳记上十25;列王纪下十一12。──《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