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第十八章 | |||
寡妇与法官的比喻 | |||
1 | 耶稣对他们讲一个比喻,论到人必须常常祈祷,不可灰心。 | ||
2 | 他说:“某城里有一个法官,不惧怕神,也不尊敬人。 | ||
3 | 那城里有一个寡妇,常常来到他那里,说:‘求你给我伸冤,使我脱离我的对头!’ | ||
4 | 他多次不肯,后来心里说:‘我虽然不惧怕神,也不尊敬人, | ||
5 | 只是因为这寡妇常常来麻烦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断地来缠扰我。’” | ||
6 | 主说:“你们听听这不义的法官所说的话吧。 | ||
7 | 难道神不会为昼夜呼吁他的选民伸冤吗?难道神会耽误他们吗? | ||
8 | 我告诉你们,他要快快地给他们伸冤。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世上找得到这种信心吗?” | ||
税吏和法利赛人的祷告 | |||
9 | 耶稣向那些自恃为义、轻视别人的人,讲了这个比喻: | ||
10 | “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祈祷,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 ||
11 | 法利赛人站着,祷告给自己听,这样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 ||
12 |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献十分之一。’ | ||
13 | 税吏却远远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可怜我这个罪人!’ | ||
14 | 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去,比那个倒算为义了。因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谦卑的,必要升高。” | ||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太19:13-15;可10:13-16) | |||
15 | 有人抱着婴孩到耶稣面前,要他抚摩他们。门徒看见了,就责备那些人。 | ||
16 | 耶稣却叫他们过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神的国正属于这样的人。 | ||
17 |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的国的,决不能进去。” | ||
有钱的人难进神的国(太19:16-29;可10:17-30) | |||
18 | 有一个官长问耶稣:“良善的老师,我当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 ||
19 |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一位以外,没有良善的。 | ||
20 | 诫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供,当孝敬父母。” | ||
21 | 他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 ||
22 | 耶稣听了,就告诉他:“你还缺少一件,应当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你就必定有财宝在天上,而且你还要来跟从我。” | ||
23 | 他听见这话,非常忧愁,因为他十分富有。 | ||
24 | 耶稣见他这样,就说:“富有的人要进神的国,是多么难哪! | ||
25 | 骆驼穿过针眼,比有钱的人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 ||
26 | 听见的人说:“这样,谁可以得救呢?” | ||
27 | 耶稣说:“人所不能的,在神却是可能的。” | ||
28 | 彼得说:“你看,我们已舍弃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 ||
29 |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或儿女, | ||
30 | 没有不在今世得许多倍,来世得永生的。” | ||
第三次预言受难及复活(太20:17-19;可10:32-34) | |||
31 | 耶稣把十二门徒带到一边,对他们说:“我们现在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 ||
32 | 他要被交给外族人,受戏弄,被凌辱,他们要向他吐唾沫, | ||
33 | 鞭打他,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 | ||
34 | 这些话的含义对门徒是隐藏的。他们听了,一点也不明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 ||
治好瞎眼的人(太20:29-34;可10:46-52) | |||
35 | 耶稣走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眼的人坐在路旁讨饭, | ||
36 | 他听见人群经过,就问是什么事。 | ||
37 | 别人告诉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经过。 | ||
38 | 他就喊叫说:“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 | ||
39 | 在前头走的人责备他,叫他不要出声;但他越发喊叫:“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 | ||
40 | 耶稣站住,吩咐领他过来。等他走近,就问他: | ||
41 | “你要我为你作什么?”他说:“主啊,叫我能看见!” | ||
42 | 耶稣说:“你就看见吧!你的信使你痊愈了。” | ||
43 | 他立刻看见了,就跟随耶稣,颂赞神。众人看见这事,也赞美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