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六章 | |||
与基督同死同活 | |||
1 |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 | ||
2 | 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 ||
3 | 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 ||
4 |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 | ||
5 | 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 | ||
6 | 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丧失机能,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 ||
7 | 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 | ||
8 | 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就信也必与他同活。 | ||
9 | 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辖制他了。 | ||
10 |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这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 ||
11 | 你们也应当这样,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在基督耶稣里,向神却是活的。 | ||
12 |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 | ||
13 | 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用具;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献给神,并且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用具。 | ||
14 | 罪必不能辖制你们,因为你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
作义的奴仆 | |||
15 | 那却怎么样呢?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绝对不可! | ||
16 | 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自愿作奴仆去顺从人,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从的奴仆以致于义吗? | ||
17 | 感谢神,你们虽然作过罪的奴仆,现在却从心里顺从了传授给你们的教义的规范。 | ||
18 | 你们既然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 ||
19 | 因为你们肉体的弱点,我就按一般人的话来说,你们从前怎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不洁和不法作奴仆,以致于不法,现在也要照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于成圣。 | ||
20 | 你们作罪的奴仆的时候,就不受义的约束。 | ||
21 | 那么,你们在现今以为羞耻的事上,当时得了什么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 ||
22 | 现在你们既然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 ||
23 | 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但神的恩赏,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却是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