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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三月二十一日 律法的伟大原则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FLB 86.1}
  这时所颁布的律法并不单是为希伯来人的利益。上帝固然看重他们,要他们保守并遵行祂的律法,但祂也要他们把这律法看作是为全世界保留的一种神圣委托。十诫的训辞是适合于全人类,又是为教导并治理全人类而颁布的。十条诫命是简明、广泛而有权威的。它包括世人对于上帝和同胞的本分;而且都是以爱的大原则为基础的。“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申6:4-5;利19:18)。(PP 305){FLB 86.2}
  上帝的律法并不是新的东西。律法不能制造圣洁,而是圣洁的体现。这是表达怜悯、良善和仁爱之原则的法典。它向堕落的人类表现的上帝的品格,清楚地说明人类的全部责任。(1BC.1104,1105){FLB 86.3}
  上帝已经在祂圣律法的训词中,给我们一个完全的人生标准;祂已声明这个一点一画也不能改变的律法,必要一直在人类身上保持它的权威,直到末时。基督来到世上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祂在自己的生活上留下顺从上帝律法的榜样。他在山边宝训中说明了律法的要求如何超越外表的行为,如何涉及内心的思想和意志。(AA 505){FLB 86.4}
  今日上帝给人机会表明他们是否爱他们的邻舍。真正爱上帝和同胞的,就是那向穷困,痛苦,受伤,垂死者显示怜悯的人。上帝呼召每一个人要负起那久已忽视的工作,去努力在人类的身上恢复创造者的道德形像。(WM 49){FLB 86.5}
  十条“当”和“不可”的诫命乃是十条应许。如果我们服从管理宇宙的律法,这些应许就是赐给我们的。“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IBC.1105){FLB 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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