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髫龀教育指南
第四十九章 亲友的态度
     亲友的溺爱是一个大问题--要慎防把管理儿女的责任转给别人。谁也不能合法地解除上帝所交托的责任。亲友们对家庭管理的干预,使许多儿童完全毁了。母亲决不可让自己的姊妹或母亲来干涉她们对儿女的智慧管理。母亲虽然接受过自己母亲最好的教育,但十有八九外婆的溺爱和不智的赞许会将外孙们宠坏。这种做法可能使母亲所有耐心的努力全归无效。众所周知,一般不宜由祖父母来教养孙子孙女。人们理所当然应对父母表现出尊敬和服从。但在对待儿女的事上,他们不该让任何人来干预,而要将管理的缰绳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CG 288.1}
      他们笑对无礼和发怒时--我无论到哪里,看见疏忽正确的家庭教育和约束的现象就感到心痛。人们允许小孩子对大人顶嘴,表现出不恭与无礼,说出小孩子不该对长辈说的话。让儿女说这类不合适话语的父母,比儿女的罪责更重。不可容忍孩子的无礼,连一次也不可以。可是父亲母亲们,叔伯姑婶们和祖父祖母们却笑对一岁孩子的脾气。他含糊不清的不恭之话,以及幼稚的固执,都被视为乖巧。错误的习惯就这样养成了。孩子长大以后为周围的人所讨厌。(二){CG 288.2}
    他们妨碍正确的纠正时--我为母亲们特别担忧,因为我看见到她们十分盲目,感觉不到作母亲的责任。她们看到撒但在一个几个月大的任性孩子身上作工,便满心怨恨,似乎撒但已掌管了一切。在这个家中可能有祖母,姑母或其他亲友,竭力使父母相信纠正孩子就是虐待他。其实情况完全相反。若是让撒但控制这个幼弱无助的孩子,那才是对他最大的虐待。要斥责撒但,打破他控制儿童的权势。如果需要纠正,就当忠心认真地实行。上帝的慈爱和真诚怜惜儿童之心,必使人忠实地履行职责。(三)  {CG 289.1}
    大家庭的麻烦--一个或两三个彼此有姻亲关系的家庭,聚居在数里范围之内,并非上策,其影响对各个家庭都不好。往往个人的事成了大家的事。每个家庭所免不了的、本应尽量限于自家之内的、或多或少的困惑与难题;却延及有姻亲关系的各家中,也影响到宗教的聚会。有些事情是不该叫第三个人知道的,不拘与那人有多么友善亲密的关系。个人和家庭应当承担这些事。可是常常因有亲属关系的家庭如此亲密地交往,便损及各个家庭所当保持的尊严。在执行督责和劝诫的微妙义务时,若不以极大的亲切慎重行事,就会有伤害情感的危险。连品格最优美的模范者,也易犯错误与过失,所以应该格外慎重,以免有小事闹大之弊。{CG 289.2}
     这种家庭和教会的关系对天性感情来说是非常愉快的;然而若予全面考虑,这对于培养匀称的基督化品格却非上策。……各个家庭若分居各处,偶尔相访,就会更加快乐,彼此之间的良好影响也会加增十倍。{CG 290.1}
     由于婚姻关系而联合一起的这些家庭,会因时时彼此交接,使各人都觉察到对方的缺点与过失,而认为自己有义务矫正之。正因为这些亲属们彼此切实相爱,他们也常常会因微不足道的事情而担忧,如果没有这么密切的关系,就不会注意到这些琐碎的事了。有人或要忍受极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因为心中觉得没有得着公平的待遇,没有得到当得的体谅。有时也会产生小小的妒忌之念,以致小丘变为泰山、小题大作。这些细小的误会与微末的分歧,往往造成比从其他方面来的困难更大的精神痛苦。(四){CG 290.2}
(一)《太平洋健康》一八九○年一月。
(二)《时兆》一八八二年二月九日。
(三)《评论与通讯》一八八五年四月十四日。
(四)《证言》卷三第55,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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