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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马林达信息》
(370)《文稿》1907年第63号
个人的责任
1907年6月18日写于疗养院,抄写于1907年7月9日
我有一个信息传给我们在每一个地方的教会。有一件事大家都应该清楚地理解。每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都有责任让自己与上帝之道的指导保持和谐一致。上帝要求每一个人都为自己效法基督生活中给出的榜样,并为拥有被净化和圣化的品格负责。{LLM 211.1}
我奉命要说,随从人的指导和指示的工作从始终都是一个错误。上帝现在要求那些人真正归正,他们已经开始从事告诉别人要去哪里和要如何作工的工作。没有人被上帝授权去作同工们的独裁者,告诉他们什么是他们的职责;因为这乃是软弱犯错的人僭取那惟独属于上帝的权柄。我们的弟兄们应当拒绝接受这种责任;因为他们接受这种做法就是在教导人们寻求人的指示和指导而不是上帝的支配和指导。我们的基督徒活动要大大增加,在这工作中,耶和华要作祂仆人的向导和策士。{LLM 211.2}
在基督的使命中,一个大目标就是要在每一个信徒身上建立一种上帝的能力在引导和控制的意识。应当一再重述这个教训。能对我们各教会造成的最大伤害,莫过于肢体们(370)受教要指望从同胞得指导了。没有一个人心里如此谦卑,如此尊敬他的弟兄,以致于他能安全地承担这工作。{LLM 212.1}
谦卑的德行在这些时代是罕见的;但是,凡拥有它的人必在言语、精神和行动上显出基督的恩典来。我们需要个别地去寻求主,直到我们寻见祂,然后要继续认识祂品格的美。基督邀请信祂的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响应这一邀请的工人将对他的个人责任有正确的估计。{LLM 212.2}
怀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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