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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伦自传
第一章 童年

我于公元1827年11月26日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戈勒姆。我的父亲姓哈门名罗伯特,母亲名友尼基,他们多年居住缅因州。他们早年加入卫理公会,而且是热心虔诚的教友,曾在教会担任重要职务,四十年来致力于劝化罪人,并从事建设上帝的圣工。在这些年间,他们欢欢喜喜地看见自己的八个儿女都已悔改归入基督的羊圈。{LS 17.1}

不幸

    当我还作孩子的时候,我的父母从戈勒姆搬到了缅因州的波特兰。在这里,当我九岁的那年,一件不幸的事故临到了我,以致影响到我整个的一生。有一天我和我的孪生姐姐并一个同学一同走过波特兰的市府公地,当时有一个年约十三岁的女孩为了一点小事生气,把一块石头扔了过来,打中我的鼻子上。我被石头击伤,随即失去知觉,晕倒在地。{LS 17.2}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家商店里。有一位和善的陌生人自愿用他的马车送我回家,但我当时还不知道自己是多么软弱,便告诉他说我更愿意自己走回家去。当时在场的人都没有想到我所受的伤是那么的严重,竟让我走回去;可是我只走了几十步,就觉得头晕目眩;于是我的孪生姐姐和同学便把我抬回了家里。{LS 17.3}

    在遭遇这次不幸以后的一段时期,我什么事都不记得了。母亲说,那时我什么也不理会,只是昏昏迷迷地睡了三个星期。当时没有人相信我会复原的,只有母亲,她总是感觉到我会活下去。{LS 18.1}

    及至我神智恢复之后,仿佛觉得是从梦中醒来。我完全忘记了这件意外的事,也不晓得病的原因。有人为我作了一张很大的摇床,我在里面躺了好几个星期。我竟变得骨瘦如柴了。{LS 18.2}

    这时我开始祈求主在我未死以前预备我的心灵。当一些基督徒朋友到家里来拜访时,他们就问我的母亲有没有和我谈过死的问题。我无意中听到了这话便大为警觉。我渴望作一个基督徒,所以恳切祈求上帝饶恕我的罪。结果我的内心得到了平安,我便觉得我很爱每一个人,同时也盼望人人的罪都能得到赦免,并且像我一样地爱耶稣。{LS 18.3}

    我的体力恢复得很慢。我在能够和小朋友们在一起游戏的时候,被迫学到一个痛苦的教训,那就是同伴往往按着人的外貌来看待我们的。{LS 18.4}

教育

    我的健康似乎是无可挽救的。两年之久,我不能用鼻子呼吸,更不能常到学校里去。我好像不可能念书,也记不住自己所学的东西。那使我遭到不幸的女孩子已被教员派作班长,她的责任之一就是帮助我学习写字并预备其他的功课。她似乎常为击伤我的事而表示诚心的懊悔,而我却总是避免使她想起此事。她是温柔忍耐地看待我,既见我在极不利的条件下求学,就常显出忧伤和惦念之意。{LS 18.5}

    我的神经衰弱,我的两手震颤,以致在练习写字时没有多少进步,而只能粗笨地写出几个简单的字。当我勉强看书时,只见书上的字都聚成一堆,同时我的额上迸出大点的汗珠,我便感觉头昏脑胀。我咳嗽得厉害,而且我的全身似乎非常虚弱。{LS 19.1}

    我的老师都劝我休学,等我的健康有了进步之后再来读书。要我年轻的生命向虚弱的身体低头,要我作出决定离开学校,放弃受教育的希望,真是太难了。{LS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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