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官网

耶稣,超乎万名之名
8月4日 律法的颁布者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JNN 230.1

  耶稣在山上的时候,受到了奸细们的严密监视。当祂阐明公义的原则时,法利赛人就散布流言蜚语,说祂的教训与上帝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是背道而驰的。救主从来没有说什么话,来动摇人们对于藉着摩西所赐之宗教和制度的信仰。因为那位以色列的伟大领袖所传给他百姓的每一线神圣亮光,都是从基督那里来的。正当许多人在心里说,祂来要废掉律法时,耶稣以清晰无误的语气,表明了祂对于神圣律法的态度。祂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 JNN 230.2

  那位宣称自己无意废掉律法的主,乃是人类的创造者,也是律法的颁布者。自然界的万物,从浮游于阳光中的微尘,直到太空中的诸世界,无不受律法的管理。自然界的秩序与和谐,有赖于服从这些律法。同样,也有公义的伟大原则管理着一切有理智的生灵。全宇宙的幸福有赖于遵循这些原则。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被造之前,上帝的律法就已经存在。天使都受律法原则的管束。为了使地和天保持和谐,人类也必须服从这神圣的法度。基督曾在伊甸园中向人类阐明律法的条例。“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7)。基督在地上的使命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藉着祂的恩典而使人回转,服从律法的条例。 JNN 230.3

  多年以后,那位曾在山上听耶稣讲话的蒙爱的门徒,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说到律法具有永久的履行义务。他说:“违背律法就是罪。”“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约壹3:4)。他说明他所提到的律法,“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约壹2:7)。他所讲论的,是创造时就已存在,而又在西奈山重新颁布的律法。(MB 47、48). JNN 230.4

  思考题: 我该如何着手向一个不信的人解释宇宙的幸福取决于上帝的律法? JNN 230.5

  

目录
收藏
  •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