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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与先知
第56章 以利和他的儿子

    以利是以色列的祭司和士师。他在上帝的百姓中居位最高,责任最重。他蒙上帝拣选担任祭司的神圣职分,并作全地的最高司法权威;他乃是众人所景仰的模范,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有很大的影响。可惜他虽然被立为治理百姓的士师,却没有好好治理自己的家。以利是一个溺爱的父亲,他喜好和睦与安逸,所以没有行使他的威权来改正他两个儿子的恶习和癖性。他没有责备他们,也没有刑罚他们,反而屈从他们的意志,任他们自行己路。他没有把儿女的教育看为自己最重要的责任,却把它视为是无足轻重之事。这个以色列人的祭司和士师,对与于警戒和管理上帝所赐给他的儿女的责任不是不明白的。但以利竟逃避这个责任,因为他若克尽本分,势必与他儿子的意志相左,并且必要刑罚他们,反对他们的恶行。他没有考虑自己这样行必有什么可怕的后果,而竟放任他的儿女妄自行动,而没有帮助他们准备从事上帝的圣工和人生的要务。{PP 575.1}

 

    上帝曾论到亚伯拉罕说:“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创18: 19)。但以利倒让他的儿女来管束他。父亲倒成了儿女的属下。违犯律法的咒诅明显地表现在他两个儿子的腐败和邪恶的行为上。他们对于上帝的品德和祂律法的神圣没有正确的认识。上帝所定的种种礼节,他们都看为平常。他们从幼年时代起就看惯圣所和其中的礼节;可是他们没有因此而更加敬虔,反倒对其神圣和重要性的感觉完全麻痹了。父亲又没有改正他们不尊重他威权的缺点,也没有遏止他们对于圣所严肃礼节的不敬;及至他们到了成年,他们就充分结出怀疑和悖逆的毒果了。{PP 575.2}

 

    以利的儿子何弗尼和非哈尼虽然完全不配担任祭司的职分,以利还是让他们在圣所中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服务。关于奉献祭物的事,耶和华曾赐给他们最明确的指示;可是这两个恶人竟把藐视权威的精神带到上帝的圣礼上去,而不注意那必须以最严肃的方式去举行的祭祀。那预指基督舍命的祭物,原是要在百姓心中保持着对于将来之救赎主的信心的。因此,严格遵守耶和华关于献祭的指示,乃是非常重要的事。平安祭是特别用来表示感谢上帝的。献平安祭时,只要把脂油烧在坛上;祭物的某一部分要留给祭司,而大部分要还给奉献的人,使他可以在献祭的筵席上与他的亲友同吃。这样可以使大家存感恩和相信的心,仰望那除去世人罪孽的伟大的牺牲。{PP 576.1}

 

    以利的儿子对于这表号性的礼节,没有看出其严肃的意义,而只想到他们能怎样利用它来放纵私欲。平安祭所属于他们的一分,他们不以为足,却要多得一分;而且每年节期中所献的平安祭非常之多,就使这两个祭司有机会拿百姓的东西来肥己了。他们不但在他们该得的以外还多要一分,而且还不肯等到脂油在上帝面前烧了之后才拿他们的一分。他们坚决要他们所喜欢的任何一部分,如果献祭的人不肯,他们就恐吓着用暴力抢去。{PP 576.2}

 

    在祭司们一方面所表示的这种不敬,不久就使上帝的礼节失去其圣洁和严肃的意义,以致百姓“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撒上2:12-36)。祭物所预指的那伟大的本体不再为人所承认了。“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PP 576.3}

 

    这两个不忠信的祭司又因自己卑鄙和淫荡的行为违犯了上帝的律法,并玷辱了他们的圣职;然而他们还胆敢继续供职而玷污了上帝的会幕。许多百姓因何弗尼非尼哈的腐败行为而大为愤慨,就不再到这指定的地方敬拜上帝了。因为这两个与圣所有关的恶人犯了这种种罪恶,上帝所规定的礼节就被人轻视忽略,而那些心中倾向邪恶的人,也就更胆大妄为了。于是不敬虔,放荡,甚至于拜偶像之风充斥各地,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PP 576.4}

 

    以利对准许他的儿子担任圣职一事已经铸成大错。他用各种藉口来原谅他们的行为,以致看不出他们的罪;但最后到了一个地步,他再也不能对儿子的罪过装聋作哑了。百姓埋怨他们强暴的行为,以致这个大祭司就甚忧伤烦恼。他不敢再保持缄默了,可是他的两个儿子从小就专顾自己,所以现在也就目中无人了。他们虽看出父亲的忧伤,但刚硬的心肠不为所动。他们听到他温和的劝告,但他们毫不受感;他虽然警告他们罪恶的后果,但他们也没有改变他们邪恶的行为。如果以利能公正地处理他两个邪恶的儿子,他就该革除他们祭司的职分,并处以死刑。但他不敢把这样公开的羞辱和审判加在他们身上,反而支持他们,让他们担任最神圣的职分。他还容许他们把他们的腐败行为搀杂在上帝圣洁的礼节中,以致真理的事工遭受了多年所不能弥补的损害。但是当这以色列的士师忽略自己的工作时,上帝就亲自干涉了。{PP 577.1}

 

    “有神人来见以利,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女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PP 577.2}

 

    上帝谴责以利尊重他的儿子过于尊重耶和华。以利宁可让上帝所指定使以色列人蒙福的祭物成为一件可憎的事,而不愿叫他的儿子因他们不敬和可恶的行为蒙受羞辱。那些随从己意溺爱儿女,任凭他们满足私欲,而不奉上帝的权威去谴责罪过,纠正邪恶的人;显明他们尊重他们邪恶的儿女过于尊重上帝。他们重视儿女的面子过于上帝的荣耀;他们要先讨儿女的喜悦,而后才讨上帝的喜悦,而后才设法使祂的圣工脱离一切邪恶的影响。{PP 578.1}

 

    以利既是以色列的祭司和士师,上帝就要他为他的百姓的道德和宗教的情况,尤其是为他儿子的品格负责。他必须先设法用温和的手段来遏止邪恶;如果无效,他就要用最严厉的方法来制裁错行。他招惹了上帝的不悦,是因为他没有谴责罪恶,也没有在罪人身上执行审判。上帝再不能靠他来保守以色列人的纯洁了。那些缺少胆量,不敢谴责错行,或因懈怠懒惰,或从不关心,而不努力使家庭或上帝教会洁净的人,必要为自己疏忽责任所引起祸害的后果负责。那原可藉着行使我们作父母或牧师的威权去制止的邪恶,是要我们负责的,正象我们自己犯了这些罪一样。{PP 578.2}

 

    以利没有照着所定治家的条例管理他的家庭;他竟随从自己的意志行事。这个溺爱的父亲对于儿子幼年时期所犯的过失和罪恶姑息而不加以管教,并自欺自慰说,他们长大成人之后自然会脱去他们邪恶之倾向的。今日也有许多人犯了这同样的错误。他以为自己有一种教育儿女的方法,比上帝在圣经中所指示的还要高明。他们存着错误的看法,藉口推辞说:“儿女年纪太小,不宜加以责罚。等到他们长大之后,就可以同他们说理了。”这样,他们就让儿女不良的习惯逐渐加深,以致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于是儿女在毫无管束的情形下长大成人,他们品格的特性就成了终身的咒诅,而且祸及他人。{PP 578.3}

 

    世上没有什么事比让少年人随心所欲更能危害家庭了。父母若允准儿女的每一个愿望,虽然明知一件事对他们有害而仍放任他们,不久儿女就会失去对父母的尊敬,以及对于上帝和人间权威的重视,而变成顺服撒但意志的奴隶。一个管理不得当的家庭所加于全社会的影响是广泛而可怕的。这些影响必要积累起来,甚至危害到家庭,社会和国家。{PP 579.1}

 

    以利若是一个普通的人,他的影响就不会象他担任重要地位那么大,全以色列都效法他的家庭生活。他那疏忽本分,贪图安逸的生活所有的毒害,结果可以在千万仿效他榜样的家庭中看出来。如果儿女放纵邪恶的行为,而父母却自称是信仰宗教的,那么上帝的真理必要因而蒙羞。若要试验一个家庭中基督教的本质怎样,最可靠的方法乃是看它影响所造成的品格类型如何。事实胜于雄辩。如果那些自称信仰宗教的人,没有用热切,恒忍并艰辛的努力使家中井井有条,来证明信仰上帝的好处;反而治家不严,放任儿女邪恶的欲望,他们就必象以利所行的一样,使基督的圣工受辱,并使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败亡。在任何环境之下,父母不忠于责任所有的祸害是大的;而这种情形若存在于那些被派作百姓教师者的家庭之中,则其祸害必大过十倍。当这些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庭时,他们错误的榜样必要影响许多人。他们的地位高过别人多少,他们的罪也就大过别人多少。{PP 579.2}

 

    上帝曾应许亚伦的家永远行在祂面前;但这应许也是有条件的。他们必须专心献身从事圣所的工作,在一切的行为上尊荣上帝,不可事侍奉自己,也不可随从自己乖张的癖性。以利和他的儿子受了考验,耶和华已经看出他们完全不配在祂的工作上担任祭司的崇高地位。所以上帝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他们没有尽到他们的本分,上帝就不能成全那本来要为他们成全的好事。{PP 579.3}

 

    那些担任圣职之人的榜样应当使人尊敬上帝而不敢得罪祂。当人“替基督”(林后5:20)向世人传说上帝慈怜与和好的信息时,他们若利用自己的圣职为外衣,来满足自私和声色之欲,他们就使自己成了撒但最有力的工具。他们象何弗尼和非尼哈一样,使人“藐视耶和华的祭物。”他们或许可以暂时秘密地随从邪恶的行为;但他们的真面目终有被揭露的一天,百姓的信心必受深重的打击,结果他们的信仰往往就被破坏了。在百姓心中所留下的印象,使他们难以信任任何宣讲圣经的人。于是上帝真仆人的信息也要被人怀疑了。时常会有疑问发出说:“这个人会不会象那一个我们以为是那么圣洁,而结果却是那么败坏的人呢?”上帝的话因此就要在人心中失去效能了。{PP 580.1}

 

以利申斥他的儿子的话是有严肃而可怕的意义的,──是一切供圣职的人都应该慎为思考的:“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如果他们的罪只伤害到他们的同胞,士师可以规定一个刑罚并勒令赔偿;犯罪的人如此就可以得到赦免。或者,如果他们不是犯了僭越的罪,也可以为他们献上赎罪祭。但是他们的罪与他们作至高者的祭司的职任有那么密切的关系;上帝的工作在百姓面前受了那么厉害的亵渎和侮辱,甚至再没有什么上帝所悦纳的赎罪祭是他们可以献的了。他们的父亲虽然是一个大祭司,但也不敢为他们代求;他不能保护他们逃脱一位圣洁的上帝的忿怒。在一切罪人之中,罪情最为深重的,就是那使上天为救赎人类所准备的方法受到侮辱的人,“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来6:6)。{PP 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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