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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管家的勉言
第六十三章 管家是个人的本分

 

  父母们应当运用上帝所赐予他们的权利,祂已把才干托付与他们,要他们用来荣耀祂。儿女是不应为父亲的才干负责的。父母们当趁头脑清晰,判断力良好之时,虔诚地思考,并在那些拥有真理经验、认识上帝旨意的好顾问的帮助下,处置自己的产业。{CS 330.1}
  他们若有儿女在受苦,或在贫困中挣扎,却能善用金钱,就当为其儿女着想。他们若有儿女不信、在今世富足并在侍奉世界,若仅仅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儿女,就把钱置于他们手中,便得罪了那位使他们成为管家的主。上帝的要求是不可轻忽的。{CS 330.2}
  有一件事应该清楚明白的,就是作父母的虽立下遗嘱,也不足以妨碍他们在有生之日捐助上帝的圣工。这是他们应当做的。他们于有生之年能把盈余的钱财处理妥当,就可在此世得着满足,并在来世得着报赏。他们应尽本分推展上帝的圣工,使用主所借给他们的金钱,维持祂的葡萄园中需要做的工作。{CS 330.3}
  贪财是万恶之根,世上所有的罪案,几乎都因此而起。父亲们自私地把钱财留下给子女,使他们致富却看不见圣工的需求和加以援手,这就犯了可怕的错误。他们以为可用自己的钱财令儿女得福,其实带给他们的竟是咒诅。{CS 330.4}
所继承的财富常会成为网罗
  遗留给儿女的金钱,往往会成为痛苦的根源。他们时常会为所得的产业而争吵;纵然立有遗嘱,也很少全都满意于父亲的分配。所留下的金钱,不但没有激起感谢、尊敬和对他的怀念,反而会造成不满、埋怨,嫉妒和轻蔑。兄弟姊妹本是和睦共处的,却变成不和;家庭的纷争往往因遗产而引起。财富只宜于供应目前之需和造福他人,但继承之钱财,却更易成为拥有者的陷阱,而不是福气。父母们不应把钱财留给儿女,使之不劳而获,以致受到这些试探。{CS 331.1}
把财产转给儿女
  我蒙指示看到一些自称相信真理的儿女,会间接地促使那作父亲的把钱留给他的孩子们,而不在有生之日用在上帝的圣工上。那些曾影响他们的父亲,把管家职责转给他们的人,其实很少会明白到他们所作的是什么。他们正为自己招来双重的负担:使父亲犹豫不决,以致在处理上帝所赐的钱财上,没有成全祂的旨意,把荣耀归给祂;另外的负担,就是促使自己成为别人钱财的管家,而这些钱财,本应由父亲放给“兑换银钱的人”,以致主能连本带利收回。{CS 331.2}
  许多父母把手上的财物放入儿女的手中,而犯上了重大的错误,其实他们要为自己善用或误用上帝借给他们的银子负责的。父母或儿女们都不会因财产的这样转移而变得更快乐,只要作父母的多活几年,通常就会因所采取的行动而后悔。这样做并没有增加父母对儿女的爱,儿女也不会因父母的慷慨而加增感谢与责任感。此事似乎带有某种咒诅,在儿女方面表露出他们的自私,而在父母方面却因须要依赖儿女而感到忧愁难受。{CS 332.1}
     父母若能趁着有生之年,教导儿女照顾自己,胜过在死时留下大笔财产给他们。那些主要靠努力而自立的孩子,要比那些依赖父亲家财的孩子,更能适合实际的生活,长大后也会成为更好的人。那些倚靠自己才智的孩子,通常重视自己的能力,善用自己的特权,并培植与使用自己的天赋,以完成人生之目的。他们常会养成勤劳、节俭和具道德价值的品格,这品格是基督化生活的成功基础。那些骄生惯养的孩子,通常感觉不到自己对父母有何责任。(《证言》卷三第122-123页){CS 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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