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7)。{FH.147.1}
有一个应许赐给我们,是以顺从为条件的。我们若从世人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沾不洁净的物,祂就收纳我们。这是我们蒙上帝悦纳的条件。我们自己有事要做。这里有给我们的任务。我们要表明自己与世人分别。与世俗为友就是与上帝为敌。我们不可能既与世人为友又与基督联合。但与世俗为友是什么意思呢?乃是与他们连手,享受他们所享受的,喜爱他们所喜爱的,追求欢乐满足,随从我们自己的倾向爱好。我们本性的倾向并不爱上帝,而是爱自己侍奉自己的。但这里有一个伟大的应许:“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与什么分别呢?就是与世人的倾向爱好、品味、习惯、时尚、骄傲及风俗分别。……在走出这一步,表明我们与世人不和谐不一致时,上帝的应许就是我们的了。祂不是说我或许会收纳你们,而是我必收纳你们。这是一个积极明确的应许。{FH.147.2}
你有蒙上帝收纳的保证。你既与世人分离,就与上帝相连,成了王室的成员,全能之主的儿女,天上君王的子民,被收纳到祂家里,有上头来的保障,与无穷的上帝联合了;祂的膀臂转动着世界。{FH.147.3}
这样蒙恩,受上帝尊重,得称为全能之主的儿女,是何等崇高的特权啊。这是不可思议的。但虽有这一切的应许和鼓励,仍有许多人彷徨迟疑,犹豫不决,似乎以为自己若成为基督徒,在宗教本分和基督徒义务上就有大山一样的责任要负。有沉重的责任,终生的警醒,要与他们自己的倾向,意愿,欲望和乐趣作斗争。于是他们便望而却步,似乎无法迈出脚步,决定作上帝的儿女,至高者的仆人。——《时兆》,1878年1月31日。{FH.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