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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与勇敢
十月二十日 我缺少什么?
(路18:18-27)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CC 299.1}
  那个年轻人问耶稣他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回答是:“遵守诫命”(太19:17)。(4T 219){CC 299.2}
  上帝的品德表现在祂的律法之中。你既要与上帝和好,就必须以祂律法的原则作为一切行为的动机。……{CC 299.3}
  这位青年对于“当遵守诫命”的回答是:“什么诫命?”他以为耶稣是指某些礼仪方面的条例。但基督所说的,乃是西奈山所颁布的律法。祂从十诫的第二块法版上提出几条诫命。……{CC 299.4}
  那个青年毫不犹豫地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他对于律法的认识是表面而肤浅的。根据人的标准来衡量,他的品格确实是没有瑕疵的。大体上说来,他外表的生活是无罪的。他自己也确信自己的服从是无可指摘的。虽然如此,他心中还隐约地担心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存在着什么问题。于是他就问:“我还缺少什么呢?” {CC 299.5}
  基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CC 299.6}
     爱自己就是干犯律法。耶稣希望那青年明白这一点,因此祂就给了他一个考验,来暴露他内心的自私。祂指出了他品格中罪恶的根源。但那个青年人不希望接受进一步的启迪。他的心中怀藏着一个偶像。这个世界就是他的神。他自称遵守诫命,可是他却缺乏作为诫命灵魂与生命的原则。他对于上帝或同胞并没有真正的爱。这种欠缺使他完全失去了进入天国的资格。他既专爱自己和属世的利益,就不能与天国的原则相和谐。(COL 392){CC 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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