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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灵修
九月十三日 至死忠心
  “保罗说: 你们为什么这样痛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1:13)。
  当保罗最后在尼禄面前受审判的时候,皇帝深受他言语的感动,甚至迟迟不予判决,既不开释,又不判处这个被告的上帝仆人。可是不久皇帝对于保罗的毒恨重新发作了。……不久之后,尼禄就宣布保罗死刑,以致他必须为道殉身。只因他是一个罗马公民,按律法不能施以酷刑,所以判处斩首。保罗被秘密地解往刑场,当局只准少数人同去,因为迫害他的人慑于他广泛的影响,唯恐有人看见他从容就义而皈依基督教。……
  当时接受保罗所宣讲之救主的还不止一人,而且不久之后,他们也无畏地用鲜血印证了自己所信的道。……保罗身上常带着上天的气氛。凡与他接近的人都感受到他那与基督联合,与天使交往的影响。他自己的生活为他所传的真理作见证,这就使他所传讲的道具有感服人心的能力。真理的能力就在于此。……
      这时,保罗仰望着那伟大的将来,没有一点犹疑,也没有一点畏惧,只有喜乐的盼望和热切的期待。当他站在殉道的地点时,他没有看刽子手的刀,也没有看那即将吸收他鲜血的地;他却抬头从夏天蔚蓝的天空看到永生上帝的宝座。……他有确实的把握,知道自己的生命在救赎主眼中看为宝贵。(AA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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