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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危机—关于性行为,通奸和离婚的证言
第三十章 怀爱伦的助手

    1895年9月6日,写给W. F. C——[W. F. C弟兄和芬妮.Y姐妹都是怀爱伦的雇员,起先在墨尔本,后来到了新南威尔士的库兰邦。1895年,在固定住所森尼赛德建成之前,怀爱伦夫人和她的助手都在帐篷里工作和生活]。今天早上我从学校那边过来,看到你的马拴在芬妮Y帐篷前的一棵树上。过了一会儿,我朝那座帐篷走去。婕西和另一位来自纽卡斯尔的女士来看芬妮。你正坐在芬妮的帐篷里用打字机打字。你为什么不立刻带上打字机到吃饭的帐篷里去呢?你这样的行为会给那些来校参观的年轻女子留下什么印象呢?决不会留下好印象。{TSB 206.2}

    你随便待年轻女子是不合适的,你却觉得这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上帝的圣言吩咐你,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作,但你是这样的吗?你已成家,一妻二子,你把他们留在了美国,无需更多激励,这一事实就应足以使你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培养自守和谨慎。……我写这些事给你,是因为你正欺骗芬妮,她显然完全处于盲目和迷恋之中。……{TSB 207.1}

    你在墨尔本时就常现身芬妮周围,不仅有邪恶的样子,而且本身就是邪恶的。你对这事乐此不疲,但你本应觉察出自己的行为正怂恿别人走上同一条恶道。{TSB 207.2}

我现在要去塔斯马尼亚,你和芬妮要留在埃文代尔。我走之后,你会觉得和她交往更加自由,因为没有我在场监督。我担心你会因自己的亲密行为而羞辱真理。我决不容许此事发生。离芬妮的帐篷远点,否则丑闻不可避免。——《怀爱伦信函》1895年第17号{TSB 207.3}

    1895年9月,致信W. F. C弟兄——数月以来,我从芬妮那里得到的帮助极少,不是因为她不能工作,而是因为她与你的交往使她有了一种经验,以致不适合在我的工作中做任何事。……{TSB 207.4}

    我对另一件事深有感触,就是你到芬妮的帐篷去找她。我已决定你们二人不可在一起工作。你已结婚,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即便你和你妻子离婚,从圣经上来看,你也无权另娶。……{TSB 207.5}

    我走之前必须立下一些规矩。W.F.C.不需要去芬妮的帐篷。芬妮不在工作状态已有一段时间。她和你的交往是这事的主要原因。我对此心知肚明,因此我说:远离芬妮的帐篷。我走之后,你会觉得良机已至,想什么时候去找她就什么时候去;我若不警告你并责令你管好自己就不能走。我不想因你轻率卤莽的习惯或行为给我和这个团体带来耻辱。——《怀爱伦信函》1896年第19号{TSB 208.1}

    1895年11月23日写给芬妮的信——我一直在考虑到你和W. F. C.之间的事,我要说的话都已经说尽了。我认为你没有道德上的权利嫁给他,他也没有道德上的权利娶你。W. F. C.大大激怒他妻子后离开了她。他离开了曾在上帝面前起誓要在有生之年爱护并珍视的妻子。她还未与他离婚,她还是他合法妻子的时候,他就离开她三年之久,然后从心里离开了她,并对你表达爱意。这事主要是你和一个已婚男人商定的,而这人在法律上还受他结发之妻的约束,她与他生有二子。{TSB 208.2}

    他虽已经和妻子离婚,但我丝毫看不出圣经许可你们缔结婚姻。他激怒妻子主要是因他自己的行为而起,我看不出一点儿亮光支持他有合法的权利与你利益与共。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如果你们结婚,我就不能继续和你们一起工作了,因我确定圣经会谴责你们的结合。因此,我希望你们明白,从上帝赐我有关过去和现在的亮光来看,如果你们结合,我就不能继续雇用你们了。{TSB 208.3}

    我很震惊,你竟会片刻思想这种事,将你的爱情在这种情况下寄托在一个抛妻弃子的已婚男人身上。我建议你把自己对于这事的想法和计划原原本本地说给我们负责的弟兄们听,好使你听取他们的建议,让他们根据上帝的律法向你说明你所陷入的错误。你们二人即便只是心里想你们可以结婚都是违背律法。你原应在这种念头初露端倪时就予以抵制。——《怀爱伦信函》1895年第14号{TSB 209.1}

    1895年12月9日写给爱德生的信——……唉,我心很痛,因为其它一些事情的发展和显明使我承受了可怕的压力。就是W. F. C.和芬妮之间的亲密之举。我已将所有危险向他们陈明,但他们却矢口否认。然而在墨尔本开会时,芬妮承认她爱W. F. C,并说W. F. C也爱她。我努力让他们看清这事的实质。W. F. C.的妻子尚在人间。最近她收到了W. F. C.的离婚协议书。他抛弃她已经三年之久了。然而芬妮告诉我,她一直在祷告,如果她应该和W. F. C.结婚,他妻子就能得到离婚协议书。何等的盲目会临到那些开始偏离正路的人啊!这二人都认为他们可以结婚,齐心推进我的工作。期望我把全部的事务的管理都交在他手里。但我告诉他们恰恰与此相反。他们若走这步,就会永远与我断绝关系,因为W. F. C.没有道德权利再娶别人。——《怀爱伦信函》1895年第123a号. {TSB 209.2}

    1896年4月9日致信W. F. C.——当我回顾过去,以及上帝圣灵使我注意的事,就感到非常忧伤。C弟兄,我有一道明确的信息传给你。直到大约两年前,才有关于你和你家庭的特别亮光赐给我。那时我蒙指示看到,你在自己家庭生活中表现的态度不是基督徒。你通过接受伪安息日和欺骗开始婚姻生活。但一位靠着出卖真理原则得到的妻子并不能给买者带来平安和幸福。你在这事上的行为羞辱了上帝,祂的真理被践踏在尘埃中。{TSB 210.1}

    你为你妻子放弃安息日,她便欢喜自己获得胜利,撒但也雀跃不已。但她既接受了一个甘愿为她卖主的男人,就不能仰望他尊敬他象妻子应该尊敬丈夫一样。她既在这种情况下与你结婚,便不区别属天的爱和属地的不是来自上帝的爱。一个为得到妻子而牺牲对天父之爱的人,也会为另一个女人出卖他的妻子。这种爱质量低劣,是属地的,决不会经得起考验和试炼。{TSB 210.2}

    主并未修改祂政权的律法,这律法统管祂这世界和天上世界的国民。自然的律法必须顺从。但你却执意为得到你妻子而拆毁一切障碍,并因在安息日的事上屈服而违背了上帝的律法。你现在只是在收你所种的而已。{TSB 210.3}

    和你妻子结婚之后,你又接受了安息日。你若是出于真诚及敬畏上帝之心,这便是正确的行动。基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TSB 211.1}

    但你是许下了一个诺言才得到了你妻子,后来又违背了那个诺言。你为她付上了高昂的代价,你因自食其言,便使她完全有理由受试探。因而撒但利用一切机会来欺骗她,他将这事按他的看法呈现在她面前。你牺牲了真理,出卖了对上帝的忠贞,为要得到一个妻子,随后你又开始守安息日,你对待你妻子的方针原应完全异于以往。你原应当向她表现你婚前的温柔、忍耐和仁爱。但你没有这样做。你采取的做法不会保持她对你的爱。我个人不能相信你是基督徒,在目前情况下,我不能同意你加入任何教会。{TSB 211.2}

    你曾想自己一旦结婚便可为所欲为。这使你的婚姻生活充满苦涩,你的妻子完全有理由拒绝离开她的家到这个国家来找你。你接受狂热盲信的观点对你一点儿都不利,且使你妻子有机会更加反对真理的原则。{TSB 211.3}

    你已离家多年,这给你的家庭带来了伤害。你告诉我你决不回家受辱。但主将这事显给我看。我知道除非你尽力与你妻子和好,你在上帝面前就不能清白。你在自己家中有一番必须完成的工作。去年九月我已向你说过这事。无论你妻子取何立场,无论她多么轻率、卤莽,这均不足以使你摆脱自己作父亲的责任。你应返回家中,竭尽全力修补裂痕,你虽自命相信真理,对家庭的伤害却比你妻子更大。{TSB 211.4}

    即使你妻子得到了离婚证书,你若对别的女子表现爱情,仍是犯了第七条诫命。然而你做了比这更恶劣的事。你在与你妻子离婚之前就已移情别恋,且对一个人说过:“和一个我不爱的女人绑在一起多么难过啊,其实有一位是我爱的,连她走过的地我都爱。”{TSB 212.1}

    你在我家期间的行为一点也不光明磊落。你和你寄托爱情的那一位之间的事一直是在欺骗和谎言之下进行的。你假借虚伪的藉口实行了隐密的计划。主将这些事显给我看,我试图改变事态,但救灵的负担在你和他人看来无足轻重。当时你正在负责查经,并在教会工作中担任要职。教会未就这项重要决定征询我的意见,否则我就不必忍受后来的痛苦了。{TSB 212.2}

    我和你谈及你与年轻女子自由交往的事,并告诉你我去塔斯马尼亚期间不准你留在我家,你回答说你向来喜欢与姑娘们交往,从不认为有何危害。我告诉你我知道这种自由的危害,我外出期间一定不准你留在我家。{TSB 212.3}

    我吩咐你不准留在我家之时,你说大约一周结清账目后就能走。但这事就此拖延下去,或者是忽略了,直到约两周前我们从塔斯马尼亚回来,然后在七月我们去了库兰班。{TSB 213.1}

    这事不能就此搁置。我不能让别人说是我妨碍你与家人团聚。我认为把你带到我家中完全是个错误。我这么做是为了帮你,但我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认为你值得从事上帝赐给我的神圣工作。我不能让这事看起来是这样的,因为这会使我受到误解。{TSB 213.2}

    我不能显得是要为你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辩护。你抛妻弃子是一件得罪上帝的事,我必须在你的区会会长威廉姆斯长老面前陈明此事的真相。我曾希望当你看到自己所受的欺骗时,你能悔改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需要生出那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但我在阿奉代尔的经历和那里加给我的重担使我极其痛苦;上帝在那将你过去的生活完全展现在我眼前。……你曾认为自己会得到福音传道人的证书,但果真如此,上帝的圣工就要受辱。你装出一副受了错待的样子,但最受错待的是你妻子。她原本绝不应当受到你给她的待遇。你对待自己孩子的态度和行为使你妻子别无它法,只得与你疏远。她因你对自己孩子施以专横管制的刑罚而内心伤痛几至疯狂。{TSB 213.3}

    放弃芬妮之后你又移情别恋。这说明只要有机会你就会做什么。你对青年女子表示关怀,藉此获取芳心,因为只要你愿意,你就能显出非常亲切有魅力的样子。当这些事在我眼前经过时,我感到义愤填膺。我不能也不愿对这些事保持沉默。我决定要揭露你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你对于何为基督徒的观念与上帝圣言中规定的原则相去甚远,因此凡与上帝圣工有关的责任一概不应托付给你。——《怀爱伦信函》1896年第18号{TSB 213.4}

    1896年4月12日,致宾西法尼亚州区会[W.F.C.家乡的区会]会长I. N.威廉姆斯长老——我们为W.F.C.弟兄心里十分烦恼。他想乘本月邮轮返回美国。他喜欢和年轻女子交往,并且乐此不疲,他的表现像个男孩。约一年前,在我儿子W.C.怀特建议下,我雇他给芬妮作打字员,芬妮念稿,他打字。但不久我便忧心忡忡。不断有警告传来。我和他本人交谈,就他喜欢与年轻女子交往及种种轻浮无聊的行为与他沟通,但他却说他向来喜欢和青年女士交往,从未想过有什么害处。{TSB 214.1}

    我们想帮他,因他当时贫困潦倒,衣食无着。他颇具才干,本可善加利用,作W.C.怀特或我的得力助手。但我现在却不敢继续把他留在我家。{TSB 214.2}

    他迷恋上芬妮。在他得知妻子与他离婚之前,他和芬妮的事是在欺骗之下进行的。他听说妻子跟他离婚,似乎如释重负,因他心里早已完全抛弃他的妻子。然而主就这事赐我亮光。我认为他远比他妻子更应受责,因他宣称相信神圣的真理,而他妻子却未作这种表白。他一直不是一个仁慈温柔的丈夫;他既不忍耐,也不宽容,他妻子不论什么地方不如他意,他就非常专横挑剔。面对他这种气质和性情,我看不出他妻子如何能被引向真理。他妻子反对他,使他难堪,但这不比他对待他妻子的恶劣行为更难堪。他没有忍耐地或照基督徒所应该的去应付反对。他离开家庭、妻子和孩子乃是作恶。几个月前,我了解到,他一点没有赡养他们。{TSB 214.3}

    当这些事情展现在我面前时,他最严重的问题是,他曾承诺要在有生之年珍惜爱护的妻子尚在人间,他却移情别恋。我们都一直不能理解他为何那么久离家在外,直到最近我得到了上帝的启示。{TSB 215.1}

    他能显得很有魅力,赢得姑娘的信任和青睐,但他一遇反对便显出一种脾气和性情,以致他若不改变,就没有任何女子,不论信与不信,能够与他和平相处。他采取的行径会使任何女性遭遇不幸。他在饮食上无节制,这就是他缺乏忍耐的原因。{TSB 215.2}

    我感觉时候已到,我不应继续雇他为我办事,因为有关他行为的警告不断从主而来。{TSB 215.3}

    如有必要,我会进一步写出此事。请照你所知道的将W.F.C.在那里的家庭实况写信给我。你们若有能力,就要帮助W.F.C.纠正这事,消除这事对上帝圣工的羞辱。即便他的妻子已经再婚,或许也有他可为自己的孩子作的事。——《怀爱伦信函》1896年第104号{TSB 216.1}

    1897年7月1日,致G.C.特尼夫妇——芬妮.Y和W.F.C.弟兄的合作始于墨尔本帐篷聚会期间[1894年1月]。芬妮在那时开始迷恋这个已经结婚并生有二子的男人。她完全否认自己和C弟兄之间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她在我的帐篷里站在我面前说,那些谣言都是无稽之谈。但从此之后一年的时间,芬妮在工作上没有给我任何帮助,反倒成了一个死沉的重担。……{TSB 216.2}

    我们在整个阿马代尔帐篷大会期间听说了许多关于芬妮和W.F.C.之间的风流韵事。我和他们都分别沟通过,并告诉他们主与他们二人有辩论。他们否认彼此之间有任何特别的依恋。我知道得更多;但主帮助我完成了帐篷大会的工作。帐篷聚会即将结束前,芬妮来对我说,“怀姐妹啊,我来找你就象来找一位母亲一样。我确实全心爱C弟兄,我的心几乎都要碎了。这幸福之杯三次送到我的嘴边,但随后又被迅速拿走了。”这个女孩接着说道,“我向上帝祈求,如果我和C的结合是正确的,那就让他的妻子与他离婚。数周之前,她果然和他离婚了。现在你不认为主垂听了我的祷告吗?”当时我不敢和她谈论此事,因为那天我还要对着一大群会众讲道。如果普雷斯科特姐妹在巴特尔克里克,她会将详情告诉你们。{TSB 216.3}

     从那时起我便断绝了和芬妮的联系,并考虑再不和她联络了。但此后不久,芬妮从悉尼写信给我,再次承认了自己的罪。我以为我不能再让她回到我身边了,但主的灵临到我身上,说:“再给她一次试验。”于是我决定见见芬妮,并告诉她我愿意接她回来。我这样做了,芬妮回来或和我住了数周之久,但她什么工作都做不了;后来她决定想回家到她母亲那里去,我告诉她,她可以放心回去。——《怀爱伦信函》1897年第114号{TSB 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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