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 {TMK 116.1}
许多人坚决地信服真理,但是他们的丈夫或妻子却阻止他们走出去。一个与基督同受痛苦的人,怎能拒绝顺从祂的旨意,不从事祂的工作呢?……只有凭着单纯的信心行在顺从的路上,品格才得以完善。……{TMK 116.2}
基督已经应许赐给我们足够的力量达到这个崇高的标准。祂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13-17)。{TMK 116.3}
请思考一下这句话。世人为什么“不能”接受真理呢?“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17节)。世界要联合起来反对真理,因为人不愿意服从真理。我既认识真理,岂可因为世人选择黑暗而不选择光明,就闭上眼睛关上心门,无视真理的拯救能力呢?难道我因为邻舍拒绝与麦子捆在一起,就要将自己和稗子捆在一起吗?难道因为我的亲友选择走远离上帝的悖逆之道,我自己就要拒绝亮光,就是导致顺从的真理凭据吗?难道因为我们的邻舍和友人不愿意启开他们的悟性去领悟耶稣里的真理,我就要关闭我的心门,不接受关于真理的知识吗?难道因为我的邻居甘心不发育,我自己也就拒绝在恩典与认识我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知识上长进吗?……{TMK 116.4}
我们怎么评估单纯信心和绝对服从的价值都不过分。(《信函》 1895年第119号){TMK 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