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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八月二十二日 上帝与凯撒
  “‘我们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路20:22-25)。{FLB 240.1}
   基督的回答……是一个明白的答复。祂手中拿着铸有凯撒名号和肖像的罗马钱币,说明他们既然处在罗马帝国的保护之下,就当尽到维持这个政权的义务,只要这义务不与更高的义务有冲突。但是当他们安分守己地服从国家的律法时,应该随时以尽忠上帝为首要。(DA 602){FLB 240.2}
  我们也该承认属世的政府是上帝所命定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教导人顺从政府乃是我们的天职。但当政府的命令与上帝的命令发生冲突时,我们必须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我们必须承认上帝的话高过世人的法律。我们不可以“教会当局如此说”或“政府当局如此说”来代替“耶和华如此说。”基督的冕旒必须被高举,超过一切地上君王和臣宰。(AA 68){FLB 240.3}
  上帝的律法所具有的智慧和权威,原是至高无上的。……耶和华的十诫乃是一切正义而良善之法律的基础。凡爱上帝诫命的人必遵守地上每一良善的法律。(1T.361,362){FLB 240.4}
  上帝不要我们故意反抗掌权的人。……我们只要奉基督的名前进,宣讲主所托付我们的真理。若有人拦阻我们作这样的工作,我们只得像使徒一样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9,20)。(AA 69){FLB 240.5}
     我们的国不属这世界。我们正在等候我们的主从天来到地上,……设立祂永远的国度。(1T.360){FLB 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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