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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八月二十七日 感恩的奉献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林后9:7)。{FLB 245.1}
  我们不但应忠心缴纳原属上帝的十分之一,还应奉献其它的贡物于上帝的府库中,作为感恩祭。但愿我们怀着快乐的心情,将祂所赐一切恩惠的初熟的果子,献与创造主──就是我们最好的财产和至善至圣的服务。(ST.1910.11.15){FLB 245.2}
  上帝要人在指定的时候奉献礼物,祂这样安排是要人养成捐献的习惯,把行善当作基督徒的一种本分。人心既被一件礼物打开了,就不致在下一件礼物奉献之前,就变成自私冷淡而关闭。水流应当源源涌出水来,慈善的行为就这样保持渠道的畅通。(3T.393,394){FLB 245.3}
  希伯来人为事神和慈善的用途所要捐献的款项,足足的占了他们收入的四分之一。有人以为这么重的捐税必使百姓陷于贫穷的境地;但相反地,他们忠心遵守这些条例却是他们兴盛的条件之一。(PP 527){FLB 245.4}
  其实礼物蒙上帝悦纳,并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人心中的动机,以及所表达感恩和仁爱的精神。穷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奉献微不足道,不屑一顾。(CS 73){FLB 245.5}
  那从牺牲的行为所积蓄的少数金钱,在建立上帝的工作上,较比大量不出于牺牲而来的奉献,将有更大的成就。(9T.157){FLB 245.6}
  没有什么东西太宝贵是我们不能献给耶稣的。我们若将祂所托付我们保管的银子交还给祂,祂就会把更多的银子交在我们手中。我们为基督所作的每一番努力,都要得祂的报偿。我们为祂的名而尽的每一个本分,都会促进我们自己的幸福。(ST.1876.3.9){FLB 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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