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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七月二十五日 罪孽得以涂抹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FLB 212.1}
  当案卷在审判台前展开时,一切信奉耶稣之人的生活都要在上帝面前受检查。我们的中保要陈述每一个人的案情,从第一个生在世上的人开始,顺序而下,世世代代,直到现今还活着的人为止。每一个名字都要被提出,每一椿案情都要经过详尽的审查。有些名字要蒙悦纳,有些名字要被弃绝。什么人若是在案卷上还留有未经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他们的名字就要从生命册上涂去,同时他们所留在上帝记念册中的善行也要被涂抹。……{FLB 212.2}
  凡过去已经真心悔改,并凭着信心领受基督的血作为自己赎罪牺牲的人,在天上的案卷中已有“赦免”二字写在他们的名字下面。当他们在基督的义上有分,他们的品格也显明是与上帝的律法相符时,他们的罪恶就要被涂抹;他们也要被认为是配得永生的人。……{FLB 212.3}
  我们神圣的中保要为一切因信赖祂的宝血而蒙赦免并得胜罪恶的人代求,使他们可以回到伊甸故乡,并戴上冠冕与祂同作后嗣,承受“从前的权柄”(弥4:8)。……{FLB 212.4}
  当耶稣为祂蒙恩的子民代求之时,撒但却在上帝面前控告他们是犯罪作恶的人。……{FLB 212.5}
     耶稣并不否认他们有罪,但祂却指出他们的忏悔与信心,并为他们祈求赦免,在天父和众天使面前举起祂那受伤的双手,说:“我按名认识他们”。…… 他们的名字要留在生命册上。圣经上也提到他们说:“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启3:4)。(GC 483,484){FLB 212.6}
     基督徒每天都可以藉着默想那一位承接他们案子的“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而培养信心。(ST.1896.11.12){FLB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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