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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六月十九日 上帝公义中的慈怜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FLB 176.1}
  有人说,恶人死后要在地狱里受永远不灭之硫磺火的苦刑。他们犯罪的时间虽然短暂──顶多不过是今世的一生──但将来竟要永永远远受苦,象上帝的生命一样长久;这种道理是多么不符合上帝的爱心与怜悯啊!……{FLB 176.2}
  在圣经中哪里能找出这样的教训呢?天上蒙救赎的人难道都要失去恻隐之心,甚至于连普通的人情都没有了吗?难道他们要把自己的天良换成斯多亚派的不动情哲学,或野蛮人的残忍性情吗?──断乎不是;这绝不是圣经的教训。……{FLB 176.3}
  这永刑的道理乃是组成巴比伦叫万民所喝她邪淫大怒之酒的邪道之一(启14:8;17:2)。(GC 536){FLB 176.4}
  我们既认识到撒但所加在上帝品德上的虚伪色彩,就不难看出为什么有许多人以我们慈悲的创造主为可畏、可怖、甚至于可憎的了。(GC 536){FLB 176.5}
  我们救主所教导和亲身实践的仁爱慈悲的原则乃是上帝品德和旨意的副本。……上帝向恶人执行报应,乃是为了全宇宙的益处,并且对于那些身受刑罚的人也是有益的。……{FLB 176.6}
  凡已选择撒但为领袖,并被他的势力所约束的人,是没有预备好到上帝面前来的。……{FLB 176.7}
  他们见到上帝与羔羊的荣耀,能忍受得住吗?──断乎不能。上帝已经赐给他们许多年的恩典时期,使他们可以造就合乎天庭的品格,他们却一直没有训练自己去爱慕纯洁,一直没有学习天国的语言,此时是悔之晚矣。(GC 541,542){FLB 176.8}
      对于罪,无论它在何处出现,“我们的上帝乃是烈火”(来12:29)。凡顺服上帝大能的人,上帝的灵必在他们里面烧尽罪恶。但是人若依恋着罪,他们便与罪化为一体。于是上帝毁灭罪恶的荣光,就必毁灭他们。(DA 107){FLB 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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