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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基础
六月三十日 永恒生命的开始
  “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1,12)。{FLB 187.1}
  耶稣仍要指明她信仰的方向,所以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在基督里有生命。这生命是祂自己本来就有的,不是借来的,也不是从别处得来的。“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约壹5:12)。基督的神性是信徒得永生的保障。耶稣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DA 530){FLB 187.2}
  对于相信的人,死是一件小事。基督论到死,宛若一件无足轻重的事。祂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就永远不尝死味”(约8:51-52)。对于基督徒,死不过是睡眠,不过是片时的静默和黑暗。他的生命却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而“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4)。(DA 787){FLB 187.3}
  祂自己虽然不久就要死在十字架上,……却要以得胜坟墓者的身份行使祂赐人永生的权柄和能力。(DA 530){FLB 187.4}
  “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0)。基督和我们成了一个身体,使我们得以和祂成为一个灵。由于这种联合,我们才可从坟墓里出来──不仅是耶稣权能的显示,也是因为祂的生命已经因信成了我们的生命。那些认识基督的真身份,并接受祂到心里的人就有永生。基督藉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上帝的灵因信而被接到心中,就是永生的开始。(DA 388){FLB 187.5}
      耶稣正在高呼:“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7:37;启22:17;约4:14)。(DA 454){FLB 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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