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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读经|2025年逐章顺序通读
3月15日 士21章;得1-3章

士师记21章

21: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说:“我们都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    

21:2    以色列人来到伯特利,坐在 神面前直到晚上,放声痛哭,    

21:3    说:“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为何以色列中有这样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21:4    次日清早,百姓起来,在那里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    

21:5    以色列人彼此问说:“以色列各支派中,谁没有同会众上到耶和华面前来呢?”先是以色列人起过大誓说,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

21:6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说:“如今以色列中绝了一个支派了。    

21:7    我们既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    

21:8    又彼此问说:“以色列支派中谁没有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呢?”他们就查出基列雅比没有一人进营到会众那里,    

21:9    因为百姓被数的时候,没有一个基列雅比人在那里。    

21:10    会众就打发一万二千大勇士,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将基列雅比人连妇女带孩子都击杀了。    

21:11    所当行的就是这样:要将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尽行杀戮。”    

21:12    他们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见了四百个未嫁的处女,就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里。    

21:13    全会众打发人到临门磐的便雅悯人那里,向他们说和睦的话。    

21:14    当时,便雅悯人回来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给他们为妻,还是不够。    

21:15    百姓为便雅悯人后悔,因为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注:原文作“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

21:16    会中的长老说:“便雅悯中的女子既然除灭了,我们当怎样办理,使那余剩的人有妻呢?”    

21:17    又说:“便雅悯逃脱的人当有地业,免得以色列中涂抹了一个支派。    

21:18    只是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因为以色列人曾起誓说:‘有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的,必受咒诅。’”    

21:19    他们又说:“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剑大路以东的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    

21:20    就吩咐便雅悯人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    

21:21    若看见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葡萄园出来,在示罗的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

21:22    他们的父亲或是弟兄若来与我们争竞,我们就说:‘求你们看我们的情面,施恩给这些人,因我们在争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留下女子为妻。这也不是你们将女子给他们的,若是你们给的,就算有罪。’”    

21:23    于是,便雅悯人照样而行,按着他们的数目从跳舞的女子中抢去为妻,就回自己的地业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21:24    当时以色列人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本地业去了。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路得记1章

1:1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1:2    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    

1:3    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她两个儿子。    

1:4    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    

1:5    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    

1:6    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1:7    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     

1:8    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    

1:9    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她们亲嘴。她们就放声而哭,    

1:10    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    

1:11    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    

1: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们岂能等着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着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1:14    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    

1: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1:19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

1:20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注: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注: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满满地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路得记2章

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2: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2:3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2:4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2:5    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2:6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    

2:7    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2:8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    

2:9    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2:11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2: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2:13    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2:14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2:15    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2:16    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2: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2: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2:19    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做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    

2:20    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2:21    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2:22    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2:2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路得记3章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    

3:2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    

3: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    

3: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3: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3:6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3:9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3: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3: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3: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3: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3: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    

3: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    

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    

3: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3: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士师记21章

提要:1以色列民众哀叹便雅悯人的荒凉. 8以色列人消灭基列·雅比,并给便雅悯人四百女子为妻. 16以色列人建议便雅悯人在示罗抢跳舞的女子为妻.    

为便雅悯支派的人寻找配偶    

士21: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说:“我们都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
【本会注释】
  起誓。在前面的记录中没有提到这次誓言,显然以色列各支派先聚集在米斯巴之后不久,在公开的敌意产生前,就进入那里。古时候人们视起誓为神圣不可亵渎的(见士11:30;17:1,2)。
  虽然这种誓言不能违反或收回,但以色列人,特别是后来,他们以各种方式使誓言变成一纸空文,徒有其表,通过欺骗或其他借口违背了其实质。因而,没有一个人承担遵守他们的誓约义务。
  不将女儿给。誓言是在一项咒诅下发的,就如徒23:14一样,便雅悯人支持基比亚恶棍的行为激起了以色列人极大的愤怒,他们发誓不与便雅悯人通婚,耶和华曾以同样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能与七个异族迦南民族联姻(申7:1-4)。    

士21:2    以色列人来到伯特利,坐在上帝面前直到晚上,放声痛哭,
【本会注释】
  伯特利。大概是示罗,有些翻译是“耶和华的殿”,很多人认为这句话应该以固有名词翻译为“伯特利”(见士20:18,27)。
  痛哭。以色列民众的激愤消退以后,他们认识到,他们对自己的一个支派的报复所作的太过分了,如果他们的哀哭早一点,在他们所行这事以前,可能情况就会好得多了。    

士21:3    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为何以色列中有这样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本会注释】
  为何……这样……呢?。这样的疑问意味着,以色列人指责是上帝把便雅悯支派引向了灭亡(见15节)。各支派的会众应该知道,是他们的怒气和报复的欲望所致,因他们两次被便雅悯军队打败,急于报仇的欲望才是这个支派近乎灭绝的真正原因。    

士21:4    次日清早,百姓起来,在那里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
【本会注释】
  在那里筑了一座坛。这个陈述提供了证据,说明以色列人是聚集在伯特利而不是示罗,因为在示罗早已存在一座坛和会幕了。另一方面,那些相信这座坛是在示罗的人,解释这段经文时说,百姓在示罗筑了一座新坛,因为旧的那座坛年久失修,或是因为另一座坛需要处理大量数目众多的献祭供物(见士20:18,27;21:2)。    

士21:5    以色列人彼此问说:“以色列各支派中,谁没有同会众上到耶和华面前来呢?”先是以色列人起过大誓说,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
【本会注释】
  没有……上到。战争结束后,以色列人开始调查,探知是否全国的人都对呼唤参加反对便雅悯支派的战争作出了回应。当各支派军队第一次结集时,他们都立誓反对以色列人中任何人拒绝支持这项行动。偏激的措施或许对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士21:6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说:“如今以色列中绝了一个支派了。    

士21:7    我们既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    

士21:8    又彼此问说:“以色列支派中谁没有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呢?”他们就查出基列雅比没有一人进营到会众那里;
【本会注释】
  基列-雅比。确定是Tell el-Meqbereh和Tell Abū Kharaz,在Wadi el-Yābis 的伯珊东南距离约旦河东约9.5英里(15公里)。似乎该城与便雅悯支派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甚至在该城被毁灭和重建后继续存在。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的人,在他第一次拓展伟业时就曾拯救基列-雅比脱离亚扪人的手(撒上11:3-15)。扫罗死的时候,基列-雅比的居民把扫罗的尸身从伯-珊的墙上取下来,火烧并掩埋(撒上31:8-13)还了他的情。    

士21:9    因为百姓被数的时候,没有一个基列雅比人在那里。    

士21:10    会众就打发一万二千大勇士,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将基列雅比人连妇女带孩子都击杀了。
【本会注释】
  一万二千。这种用兵的方法之前也曾用过(民31:1-6)。
  去……击杀。这是为便雅悯支派残存的六百生还者提供妻子的权宜之计。使我们认识到那个时代有限的灵性感悟。这种残忍之极的方式从宗教意义上讲是令人发指的,我们务必要按照他们那个时代的背景来理解这一点。    

士21:11    所当行的就是这样:要将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尽行杀戮。”
【本会注释】
  已嫁的女子。除了未婚的婚龄女子以外,所有的居民都被杀死。这些家庭的其他成员并不比这些女子更有罪,整个施以残暴的过程,尽管是在一个对耶和华神圣的誓言的实现的伪装下完成的,但是残忍的应急手段也防止了便雅悯支派被灭绝。    

士21:12    他们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见了四百个未嫁的处女,就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里。
【本会注释】
  四百人。他们需要四百个女子,因为要满足六百便雅悯生还者的需要。
  示罗。见2,4节;士20:18. 与便雅悯人结怨后不久,营地可能就已移到示罗。    

士21:13    全会众打发人到临门磐的便雅悯人那里,向他们说和睦的话。    

士21:14    当时便雅悯人回来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给他们为妻,还是不够。    

士21:15    百姓为便雅悯人后悔,因为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原文作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
【本会注释】
  耶和华使……有了破口。在十二个支派这个圆圈或链条中的破口其实是以色列人自己造成的,他们自己的不理智,过于想要惩罚便雅悯人的恶劣行为,导致这一切恶劣行径的发生。如果他们无论何时都从内心行出真正兄弟般的爱来,他们就会达到所希望的结局,就不会有毫无意义的杀戮和暴行。    

士21:16    会中的长老说:“便雅悯中的女子既然除灭了,我们当怎样办理、使那余剩的人有妻呢?”
【本会注释】
  我们当怎样办理?。这些长老知道这些人必然会娶迦南女子为妻。为避免这样的不幸,他们采用迂回的方式,避开他们所立的誓言。没有断然的否定将其否定,而是让便雅悯人从其他支派娶妻。他们被错误的信仰引导,认为誓言神圣不可亵渎,宁愿屠杀无辜的男女和儿童。这是完全违背了誓约的实质精神。    

士21:17    又说:“便雅悯逃脱的人当有地业,免得以色列中涂抹了一个支派。
【本会注释】
  地业。这可能不是指实际的财产,长老已劝告得胜的军队不要分割便雅悯的地。他们的意思是指保持雅悯人家庭的延续。    

士21:18    只是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因为以色列人曾起誓说,有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的,必受咒诅。”    

士21:19    他们又说:“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剑大路以东的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
【本会注释】
  节期。每年有三个节期,所有以色列男子必须参加(出23:17)。由于这时会幕在示罗,所以聚会都在那里举行。在动荡不定的时期,那里是否有大规模的遵守规定的宗教仪式的庆典礼节,这是令人生疑的问题。从撒上1:3中明显看出,即使很敬虔的家庭也不能保证参加所有的三个节期。
  伯特利以北。士师记的作者对示罗的地点作了详细的描述,作者觉得有必要给读者说明示罗的位置,这使许多人能确定士师记的写作时期,是非利士人毁灭示罗以后的许多年,非利士人毁灭示罗是在以利作士师的后期。作者似乎认为他那个时候人们不熟悉示罗城这个地方。从另一方面来看,示罗在先前的叙述中很多次被本书作者提到,却没有说明它的地点。
  利波拿。在示罗西北偏西3英里(5公里)的地方。    

士21:20    就吩咐便雅悯人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    

士21:21    若看见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葡萄园出来,在示罗的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
【本会注释】
  示罗的女子。只是让男子去参加节期盛宴(出23:17;申16:16)。有时男子由他的妻子和儿女陪伴,但大多数参加的妇女都是住在这里或示罗附近的人。
  跳舞。在收割节的时候,提供了社交的场合和宗教的侍奉(见《祖知》第五十二章)。    

士21:22    她们的父亲或是弟兄若来与我们争竞,我们就说:‘求你们看我们的情面,施恩给这些人,因我们在争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留下女子为妻。这也不是你们将女子给他们的;若是你们给的,就算有罪。’”
【本会注释】
  弟兄。古时候,一个被抢走的女子的弟兄,他们的苛刻条件必须要得到满足(见创34:7-31;撒下13:20-38)。
  若是你们给的,就算有罪。以色列的长老在两个方面安抚被抢走的女子的父亲和弟兄:首先,长老商议达成一致,便雅悯人一定要从某处得到妻子;其次,誓言不是被父母违反的,因为他们的女儿不是他们给便雅悯人作妻子的,而是被强迫抢去的。    

士21:23    于是便雅悯人照样而行,按着他们的数目从跳舞的女子中抢去为妻,就回自己的地业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士21:24    当时以色列人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本地业去了。
【本会注释】
  离开。节期结束后,便雅悯人的幸存者得到了妻子,军队解散。部队已经远离他们的家至少五或六个月,因为便雅悯人曾藏匿在临门四个月(士20:47)。    

士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本会注释】
  以色列中没有王。这句陈述为向描述君主政体的撒母耳记的开始作了一个适当的过渡转换。    



路得记1章

提要:1 以利米勒因饥荒而到摩押去,并死在那里。4 玛伦和基连娶了摩押籍的妻子,后来也死了。6 拿俄米准备回乡,8 劝两个儿媳不要随她回去。14 俄珥巴离开了她,但路得坚决要陪伴她。19 两人来到伯利恒,受到了欢迎。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故事发生在《士师记》所记载的时代。本卷最后告诉我们波阿斯和路得成为大卫的祖先(得4:13-22)。太1:5说波阿斯的母亲是喇合。如果他的母亲就是耶利哥的喇合的话,那么《路得记》故事就发生在士师时代的初期。喇合可能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也许就是她所搭救的探子之一。路得来到伯利恒的时候,波阿斯已不再年轻了,因为他称赞她没有跟从“少年人”(得3:10)。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可能是在公元前1405年,士师在以色列秉政大约是从约书亚死后开始的,所以本卷的事件可能发生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但也可能要晚得多,否则从波阿斯到大卫的家谱有可能简化了(见太1:5;拉7:1的注释;关于“父”可以指“祖父”或“祖先”,见王上15:10注释)。

  饥荒。多世纪以来,巴勒斯坦遭受着周期性的旱灾(见创12:10注释;又见创26:1;45:5-11)。上帝曾应许“降下时雨”。这个应许既没有实现,暗示了以色列人的背信(利26:3,4;参王上17:1;18:18)。影响犹大的旱灾不一定会影响死海东部的摩押高原。摩押拥有丰富的水源,肥沃的土地和亚热带的植被。他们的语言与希伯来语十分相似。

  去寄居。与亚伯拉罕(创12:10),以撒(创26:1)和雅各(创46:1-4)这样做的原因一样。

  摩押。摩押人是罗得的后代,因此与以色列人有亲戚关系。关于他们的起源,见创19:36,37注释。关于他们后来与以色列人的关系,见民22:2-4注释。

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

  以利米勒。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我的上帝是君王”,反映了以利米勒父母的虔诚,也可能暗示在以利亚勒出生的时候,一些以色列人已经在谈论像周围的国家一样立王的事了。若是这样,这个孩子的父母显然是站在那些承认上帝是以色列唯一合法君王的人一边。

  拿俄米。成为以利米勒妻子的这位少妇的父母称女儿为“我的快乐”。希伯来父母在生男孩时特别快乐,但这个女孩的父母在她出生时也表达了由衷的高兴。

  玛伦。关于这个名字的意思有不同的看法,就像他兄弟的名字一样。“玛伦”有一个意思可能是“有病”。有人认为他的早死应验了这个意思。

  基连。意思可能是“憔悴”。这个孩子和他的弟兄在出生时可能都不壮实。

  以法他人。以法他是伯利恒的旧名,意为“饼屋”(见创35:19和太1:5的注释)。故当地居民被称为以法他人。在“伯利恒”前面加上“犹大”是为了与西布伦的伯利恒区别(书19:15)。

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他两个儿子。

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

  娶了摩押女子为妻。玛伦和基连可能是在父亲去世以后才结婚的。这不单是为了他们自己,也因为他们的妻子可以帮助拿俄米。另外他们所生的儿子也会使已故父亲的名和家系延续下来。

  俄珥巴。有人认为“俄珥巴”意为“顽梗”。有人认为它来自`ephrah(“幼鹿”或“红色雌鹿”)。但这种解释需要更换字母。该词同源的阿拉伯词根意为“用许多毛发装饰”。

  路得。“路得”的含义见本卷序言。这个名字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

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

  剩下。意为“丧失亲人”。没有理由下结论说临到拿俄米的苦难是上帝对罪的刑罚。犹太人普遍认为受苦是因为刑罚(见约9:2)。为要纠正这种错误的观念,摩西写了可能是《旧约》的最早经卷——《约伯记》。在上帝认为摩西已预备好可以领导以色列人以前,摩西已经在米甸旷野经历了40年的失望。同样,拿俄米所受的苦难也是预备她带领路得进入既是象征性的、也是真实的应许之地。上帝可能允许苦难临到,为使我们的品格可以预备好服务并作祂国度的公民。

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她就起身。即准备离开。拿俄米从她在摩押地所遭受的不幸中起来。当她听说上帝藉着赐下粮食祝福祂的子民时,她就有了勇气。

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

  她起行离开。我们也可以像拿俄米那样起行离开我们所在之处,前往上帝要我们去的地方。我们也可以出发前往天上的迦南。我们出发的时候,也有权利带着那些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16节)的人同去。

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象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

  我们不要误解拿俄米的举动。三个寡妇已经“起行”了(7节)。可能已经到了摩押的边境。拿俄米感到俄珥巴和路得离开家乡和朋友是作出牺牲的。出于对媳妇无私的爱,拿俄米力劝她们回娘家去。东方的风俗要求她们要与她在一起,但她不愿意强迫她们服侍,让她们在异乡开始新的生活,而是给她们有再婚和建立自己家庭的自由。她们不必按照惯例终生照顾死去丈夫的母亲。拿俄米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婆婆。她甚至不愿勉强她的媳妇去履行对她们的合法要求,而是完全让她们自由作出选择。拿俄米这样做,为所有的婆婆树立了效法的榜样。

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她们亲嘴。她们就放声而哭

  使你们得平安。意为“使你们可以找到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其余的话不是指她们的娘家,而是指她们自己的家──“各在新夫家”。犹太人说一个女子得到“平安”,是指她嫁人(又见得3:1)。拿俄米接着对媳妇所说的话进一步解释了她的意思。她无法按照娶兄弟寡妻的惯例为她们提供丈夫(见创38:8-11;申25:5-10;太22:23-26)。“平安”的原文是noach,源于动词“定居”,“留下”的动词。Noach在希伯来文中是挪亚。

10 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

  社会惯例要求两位少妇留在拿俄米身边,服从她的安排。11节和12节还暗示另一惯例,即一个男人应娶他兄弟的寡妻,从而使他兄弟的名字和家系可以延续下来(见申25:5-10)。

11 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

  虽然她们有义务去,拿俄米还是暗示由她们自己,而不是由她来作出选择。她含蓄地放弃了要求她们顺服的合法权利,慨然把决定权留给她们。这无疑要她作出重大的牺牲,因为她“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12节),在通常情况下,会指望这两个少妇供养服侍年老的她。

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回去吧。拿俄米第三次要俄珥巴和路得回去(见8,11节)。拿俄米说话是当真的。这一次说服了俄珥巴(14节)。但就是到第四次提出要求时,路得还是拒绝了(15节)。

  我年纪老迈。拿俄米显然感到自己年老体衰,无法再建立家庭,养育子女。她的生活失去了希望(见20节)。但她还是推辞了自己应得的份。她要自力更生,并信靠上帝的供养(见诗37:25)。

13 你们岂能等着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着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你们岂能等着呢?拿俄米即使马上结婚生子,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俄珥巴和路得均已老了。

  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拿俄米尽管很伤心(见20节),还是想到与她同命相怜的两位媳妇的不幸。拿俄米担心自己太老了,不能再建立家庭(12节)。但她们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见珥1:8)。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称她为“少年女子”(得4:12)。显然她还处于青春妙龄。拿俄米想,岂能仅仅因为减轻她自己的悲痛,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毁掉她们的一生呢?

  为你们的缘故。这就是拿俄米可爱品格的秘密,也是她吸引路得的地方──她总是先为别人着想。拿俄米虽然深感自己的不幸(20节),但这并没有改变她的人生观。她的价值观始终保持平衡。她的生活反映了基督的形象。祂“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为他人谋利乃是“宇宙生活的伟大原则”(《历代愿望》第21页)。没有什么力量比无私的生活所发挥的影响力更大的了。“一个温和谦让的基督徒,是为基督教所作最有力的见证”(《传道良助》第122页)。

14 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又放声而哭。参第9节。一方面是因同命相怜,一方面是因离别之痛。

  舍不得。或“抱住”她。路得受不了与拿俄米分离。拿俄米的美德使她的心灵有了崇高的理想。她觉得与婆婆生活在一起值得,即使自己永远不再嫁。如今那些能吸引而不是排斥自己媳妇的婆婆多么幸福啊!每一位婆婆都应思考拿俄米的美德。她在本卷中是一位杰出的人物。

15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已经回去。俄珥巴虽然像路得一样也被拿俄米所吸引,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与摩押的关系更密切一些。俄珥巴的回去使路得更难作出决定。现在她是独自一人了。

  她的神那里。摩押的神是基抹(见民21:29注释)。俄珥巴可能暂时地接受了丈夫基连的信仰(见得4:10)。但她现在又回去拜偶像了。

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不要催我。这几个字引出了路得对拿俄米要她效法俄珥巴回本土去之建议的答复。路得的回答是整卷《路得记》的基调。路得不愿离开拿俄米,不仅仅是出于对婆婆的爱。路得已经发现,拿俄米的信仰使她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路得毅然决定效忠真神:“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再也没有比这更为卓越的表达爱心和忠诚的宣言了。

  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路得对真神的认识完全来自拿俄米和家庭其他成员对祂的反映。上帝总是这样向人显示祂自己──通过彰显祂在从前的罪人生活中所运行的爱的能力。上帝的爱改变人心的能力是祂真理的最有力的证据。否则我们的信仰只能像“鸣的锣、响的钹”(林前13:1)。

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

  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在这里提到了上帝的圣名耶和华。她发誓如果不是死使她与拿俄米分离,她愿受到以色列上帝的惩罚。本节原文的“死”是指临到所有人的“死”。

  路得采用了《旧约》中一再出现的希伯来正规誓言。在撒上3:17中,以利说如果撒母耳向他隐瞒任何上帝呼唤他名字时所告诉他的信息,愿上帝降罚于撒母耳。这件事标志着撒母耳先知工作的开始。既然按保守派圣经学者的普遍认定,撒母耳是《路得记》的作者,这种用语的相似就有着特别的意义。在撒上25:22中,大卫用这句话发誓要消灭拿八和凡属拿八的男丁。当大卫起誓要立亚玛撒作元帅时,再次用了这句誓言(撒下19:13)。路得的话可以理解为:“我凭着真神起誓,只有死才会使我与你分离。”路得经受住了极大的考验,证明在她心里已是一个犹太女子而不是摩押女子。与拿俄米相伴使她发生了变化,让她更愿意住到异乡以色列,而不是她所熟悉的摩押地,在她原来的朋友中间。认识真神使人们的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超过种族或亲情的纽带。

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这确实是高尚的性格特性。拿俄米的劝说和俄珥巴的做法都改变不了路得与拿俄米和拿俄米的上帝同命运的决心。

19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

  她们来到伯利恒。我们不知道拿俄米和她的家人寄居在摩押何地,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北面还是从南面进入的摩押。不管怎样,回到伯利恒都意味着从大约1,372米高的摩押高原下到死海平面,再上登大约1,143.3米到伯利恒,距离大约是120公里。我们不知道路得和拿俄米行路的速度,携带多少东西。不过那时的妇女擅长于步行,携带的东西比现代西方女子所想象的要多得多。

  合城的人就都惊讶。虽然拿俄米离乡已有十年,在伯利恒仍有许多亲友。这毕竟是她的家乡。在圣经时代,凡有城墙的市镇都称为“城”,尽管按现代标准它可能很小(见书6:1-3注释)。约书亚曾列举124座这样的“城”(书15:21-62)。伯利恒显然是有城墙的,因为这里提到办理公务的城门(得4:1)。

  这是拿俄米吗?伯利恒的居民这样问不一定说明他们认不出她来,尽管她的经历可能造成她外貌的一些变化。拿俄米在回答中提到了自己所受的磨难(20节)和痛苦(21节),特别是她“满满地出去”,却“空空地回来”(21节)。拿俄米并不那么在意物质的财富,而是强调她独自回来的事实。所以当城里的居民问“这是拿俄米吗”时,他们实际上是在惊叹:“这是拿俄米吗?竟成为寡妇,独自回来!”她的丈夫死了,她的两个儿子也死了,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

20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 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

22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路得记2章

提要: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麦穗。4 波阿斯了解路得的情况,8 对她表示特别关照。18 她把拾得的带给拿俄米。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波阿斯。意思可能是“敏捷”。或源于bo 和`az ,意为“在他里面有力量”。这是所罗门圣殿中一根柱子的名称(王上7:21)。波阿斯显然是个富人,在伯利恒城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可能是耶利哥城喇合的儿子(见太1:5注释)。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容我往田间去。路得已经了解到允许穷人在富人田里拾取麦穗,从而获得帮助的习俗(见利19:9,10;申24:19-22)。路得和拿俄米是在“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回来的(得1:22),而且路得拾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得2:23),所以显然路得是在他们到达伯利恒不久就开始拾麦穗了(见6节注释)。拿俄米自己没有出去拾麦穗,暗示要么是她旅途劳累,要么是她年老体衰。路得品格的第一个考验是她离开家乡的决定。现在她通过主动殷勤地劳动供养拿俄米来证明了她动机的纯正。

  拾取麦穗。就是拾取收割者所遗下的麦穗。上帝曾指定穷人,孤儿,寡妇,寄居的或非以色列人拾取麦穗(见利19:9的注释)。所以路得有双重的资格。她既是“穷人”又是“寄居的”(利23:22)。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供应穷人的生活所需,并教导那些境遇较好的人无私与同情的功课。此外,贫穷的人也必须为他们所接受的帮助作工,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施舍。这既维护了他们的自尊,并且激励人主动和勤劳。

  麦。这里指大麦。这是收割大麦的季节(得1:22;2:23),在犹大山地是四至五月间。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她恰巧。天意指引路得来到了她已故丈夫的一个近亲波阿斯的田里(得2:1;3:2,12,13)。我们有所不知:在我们环境和人生经历中似乎“碰巧”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实际上往往是出于天意(见诗27:13,14;《历代愿望》224,330,668页)。上帝关心着我们每一个人。

  田间。指伯利恒周围属于波阿斯和其他市民的所有耕地。在得1:1,2,6,22中,该词原文译为“地”(见申4:22注释)。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这是虔诚的犹太人所常用的问候语,要用另一句问候语来回答。这两句话都反映了虔诚的宗教思想贯穿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波阿斯显然认识别的拾麦穗者,称她们为“我的使女们”(8节)。拾取麦穗似乎要得到主人的许可(7节)。也许在某一块地里拾取麦穗的人是应邀而来的。主人可能保留着让他认为最该得的人拾取麦穗的权利。由此看来,波阿斯虽然是路得的近亲,却还没有见过她。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

  仆人回答的语气好像路得的到来是众人皆知的事。波阿斯虽然是“至近的亲属”(20节),却还没有见过路得。这暗示路得在到达伯利恒后不久就开始拾麦穗了(见第2节注释)。

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请你容我。见第5节注释。

  在屋子里坐一会儿。或“一会儿也不休息”(修订标准版)。这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的译法。希伯来文和钦定本一样,不一定是现在形态。在东方,农民住在村镇里,他们所耕种的田地在村镇周围,常常有一段距离。路得出去拾麦穗时离开了“城”(2-4节),回来时已是晚上(17,18节),而不是白天。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

  女儿啊。因为他较为年长(得3:10)。

  常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波阿斯认识到作为亲戚他对于她负有特别的责任。其他人绝不会像他那样给她这么好的拾取麦穗的机会。波阿斯的“使女们”或拾穗的人们紧跟在收割的人后面,拾取他们可能遗下的麦穗。跟的最近的人自然机会最好。

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他们。即仆人,指“收割的人”(7节)。这个希伯来代词是阳性的。

  她们。即“使女们”(8节)。她们的任务是把禾捆扎起来。这个代词是阴性的。

  不可欺负你。波阿斯不但给路得提供拾取麦穗的有利机会,还为她的人身安全作了安排。这显然是必要的,特别是鉴于她是一个无人保护的外人。他还考虑到了她个人的舒适问题,告诉她可以随便饮水。

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路得对波阿斯的特别恩待表示由衷的感谢。她十分吃惊波阿斯竟如此宽厚地对待她这个“外邦人”。她根本想不到会得到这样的优惠。

11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波阿斯虽然以前没有见过路得,但他已完全了解她的情况。

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耶和华赏赐。波阿斯求耶和华赐福给路得。

  上帝的翅膀下。这是以小鸡跑到母亲那里寻求庇护,躲避危险,风暴或寒冷为喻。路得的后裔大卫特别喜欢用这个比喻(见诗17:8;36:7;63:7)。基督也是这样(见太23:37)。波阿斯说话非常谦虚虔诚。他自己意识到,也希望路得明白,唯有她所接受为自己上帝的以色列上帝,才能赐给她所应得的报赏。

13 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愿在你眼前蒙恩。或“你对我非常仁慈”(修订标准版)。

14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醋。希伯来文是chomes ,源于chames (“剌鼻”,“酸”)。“醋”是一种调味品。很可能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时有人拿给祂的“醋”一样的(诗69:21;太27:34)。

  吃饱了。得到这一切非同寻常的优惠以后,路得没有忘乎所以。她没有忘记婆婆,而是省下自己的一部分美餐留给她。这种东方的习俗一直保存到今天,就是把没有吃完的带回家。当我们深饮于基督的爱时,就会发现有取之不尽的泉源。我们有权利把它带给其他饥渴爱慕基督耶稣里真理知识的人。

  余剩。指她“有一些剩下的”(修订标准版)。

15 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她又起来。路得似乎在“仆人”回去收割之前就去拾麦穗了。她工作的时间比他们长。拾取麦穗并不轻松。

  不可羞辱她。路得可能看见有些麦穗没有被捆扎的人捆到麦捆里。如果她要拾取这些麦穗,仆人们不可说什么责难的话使她困窘,表示他们在意这事。波阿斯对收割人员的指示进一步说明了他特别体谅路得。或许他想到了路得有权利要求他娶她,从而使她已故丈夫的财产房屋得以保存。拿俄米对波阿斯品行的评价暗示她是这样理解他对路得的特别照顾的。这就为拿俄米解释已故丈夫的至近亲属娶其寡妻的犹太习俗预备了道路(见申25:5注释)。

16 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直到晚上。路得似乎整天都在勤劳(见7节)。下午拾麦穗似乎比上午轻松多了。但是路得并没有因而提早收工不拾麦穗了。到了晚上她才停下来把所拾取的打了。

  一伊法。约相当于5加仑或30磅。

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19 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做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

  愿他得福。拿俄米十分惊讶那一天的劳动成果。所获大麦的数量表明路得拾麦穗的那块田的主人特别恩待了她。当路得把剩下饭,就是她所省下来的波阿斯招待她吃的食物(14节)给拿俄米时,他的仁慈就更加贤明了。鉴于路得所得到的恩待,拿俄米求上帝赐福给慷慨对待路得的人。

  波阿斯。见第1节注释。

20 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一个至近的亲属。拿俄米无疑对路得说明波阿斯不是一般的亲戚,而是至近的亲属。他有权利赎回以利米勒可能因还债而变卖了的财产(见利25:24的注释)。拿俄米首先想到的是家族的传承。路得还不明白犹太民法中“赎”(路4:6)的“权利”是什么。但她急于告诉拿俄米波阿斯要求她在收割的季节始终留在他的田里。拿俄米衷心赞同波阿斯热心邀请路得继续在他的田里拾麦穗(见得2:22)。

  “亲属”源于词根ga'al ,意为“赎回”,“恢复”,即通过履行明确的义务来解决。其分词形式是go'el (“近亲”)。前面加上定冠词就成了haggo'el (“至近的亲属”),与得4:1中相同。

  根据犹太的律法和风俗,有几样重要的责任落到了至近的亲属身上。他的责任是:(1)购回近亲卖给债主或其他人的财产,满足债主的要求,见利25:25;得4:4,6;耶32:7。(2)“赎回”被迫卖身为奴的近亲,见利25:48,49。(3)如果近亲被仇人杀害的话,就要为他报血仇,见民35:19,go'el 译为“报血仇的”。(4)娶没有儿女的近亲寡齐,见路3:13,并受托为其这种结合的后代管理财产。

  圣经作者们采用近亲作为“赎回者”的比喻,来说明上帝是把人类从罪恶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救赎主。如约伯说过:“我知道我的救赎主[go'el]活着”(伯19:25)──在复活时会把他从坟墓中赎出来的。以赛亚18次使用ga'al 和go'el 指上帝是把以色列人从仇敌的手中,把人类从罪的辖制下救出来的救赎主(见赛43:1,14;44:22;49:7;54:5,8;63:16等)。我们完全可以在我们的近亲基督里喜乐。因祂为我们负起了近亲的责任,把我们从罪恶与死亡的权下赎回来(赛44:22;何13:14)。只要我们就近祂,祂绝不会拒绝我们,像路得的那个近亲那样(得4:6);祂决不会抛弃我们(约6:37)。我们就近祂就能找到心灵的“安身之处”(得3:1;太11:29)。

21 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22 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只要路得留在波阿斯的田里,她就处于一位强大而值得信赖的朋友保护之下。况且他还是仁慈宽厚的。要是在其他地方陌生人中间,她可能会受欺负。

2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路得获得她至近的亲属——她的“赎回者”的奖赏是在收割的季节。对于我们来说,“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太13:39)。那时我们的救赎主会来把我们带回家与祂在一起。



路得记3章

提要:1路得遵照拿俄米的指示5 躺卧在波阿斯脚边。8 波阿斯承认了近亲的权利。14 他用六簸箕大麦送她走了。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

  安身之处。或“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用“安身之处”指结婚(见得1:9注释)。拿俄米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么忠心跟从她的媳妇提供一个家,因此就向路得解释,按照犹太风俗,她有权要求波阿斯履行其作为近亲的义务。如果波阿斯同意娶她,路得就不仅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而且还能保存她已故丈夫的名字和遗产。

  有两个制度是从伊甸园流传至今的:一,安息日,是“安息”的时间,好使我们以特殊的方式思考上帝爱我们的证据,并学习如何完美地表达我们对祂的爱。二,家庭,是“安身”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最真诚最完没地表达彼此之间的爱。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

  簸大麦。和今天一样,在巴勒斯坦扬谷是用铲或耙,或用浅的器皿,或筛子将谷物扬在空中,使谷粒可以因其自身的重量落在一处,而让糠秕被风吹走。扬谷通常是在傍晚凉爽的时候进行的。

  场上。在巴勒斯坦的收获季节,使谷物与禾杆分离的过程一般是在露天的打谷场上进行的(见士6:37)。这通常是一个坚硬平坦的圆形大场地,直径40或50英尺。所有的禾捆和从上面割下来的穗都均铺在场上,然后把牛赶在场上踹出谷粒。有时是用牛拉着装有石头的橇在场上走。扬完谷后,谷粒最后用筛子把谷粒与砂石泥土分开。再储藏起来,准备碾磨。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

  衣服。或“最好的衣服”(修订标准版)。

  下到场上。伯利恒靠近犹大中部山脉的山顶,在一个长山脊的狭窄斜坡上。山脊陡峭地向东倾斜。伯利恒禾场的位置大多数可能比城镇低。故路得是“下”到场上(见得4:1注释)。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看准。得2:17记载路得拾麦穗至傍晚,直到打完扬净所拾取的麦穗才离开。到了傍晚,波阿斯的工人们也把白天所收割的大麦打好扬净。扬好的麦堆每晚都在增大。他们很可能一起吃晚饭,然后回家,但是得有人留下来,整晚看守不断增大的麦堆,以防止偷窃。拿俄米知道现在收割大麦行将结束,波阿斯本人定会在场。会有一顿丰盛的晚餐。波阿斯可能要在扬净的大麦堆旁的帐篷里过夜。那天晚上路得没有像平时那样回家,而是悄悄等待波阿斯睡到帐篷里。在黑暗中她不会被发现。

  掀开他脚上的被。或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为“揭开他脚上的衣服”。波阿斯可能和衣躺在麦杆堆上,但脱了鞋子,并把外衣盖在身上作为被子。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他心里欢畅。《塔古姆》为“他(波阿斯)赞美耶和华的名”。“欢畅”的原文常用来表示快乐和幸福感,绝没有暗示波阿斯喝醉了酒。因多年饥荒之后到来的大丰收,他完全会感谢天恩的浩荡。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惊醒。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为“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哪个正直的人不会被“不安”或“惊醒”呢?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你的衣襟。直译是“你的翅膀”,通常指宽松飘拂的上衣。犹太的《塔木德》解释路得的举动为求婚(见申22:30的注释)。据说类似的风俗在世界某些地区依然存在。路得的恳求可能使波阿斯想起了他最近对她所说话:“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得2:12)。路得要求波阿斯亲自实现他所祈求上帝对她的祝福。波阿斯是一个仁慈虔敬的男人。他答应满足路得的请求,前提是那个更近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

  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路得说明了她请求的理由。她到波阿斯这里来是正当而合理的。

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愿你蒙福。波阿斯一开始就表达了他对路得的高度评价并重视她的请求。他还求上帝祝福。并表示他愿意按上帝的旨意实现路得的提议。

  女儿啊。这是波阿斯初次对路得的称呼(得2:8),可能是为了表明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

  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波阿斯慨然接受了路得的提议,并将之作为自己的福分,尽管路得所求的实际上是对她和她已故丈夫的仁慈。波阿斯用这句话消除了路得因主动求婚而可能感觉的窘迫。波阿斯不承认他履行路得的提议什么为难。

  先前。即对拿俄米的恩。

  没有跟从少年人。波阿斯显然已不再年轻。在收割季节开始,波阿斯尚未认识路得时,他曾称她为“(少年)女子”(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在她后来嫁给波阿斯时也这样称她(得4:12)。这个少年女子会看上他这个可能已年过半百的人,使他大为感动。

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不要惧怕。波阿斯还不能直接明确地答复路得。他随即说明了理由(12,13节)。也就是说,需要耽搁一下。波阿斯现在还无法同意她的请求,但是她不要以为他这样做是在规避。所以他对她说:“不要惧怕。”他已经表达了他在这件事上的意愿,并已真诚地这么做了。但是为了避免闲话和可能的批评,波阿斯认为唯一合适的途径就是让那“比我更近的亲属”先有机会履行按理落在他身上的义务。如果波阿斯不这样做,那更近的亲属就可能认为自己吃大亏了,以致可能对波阿斯进行诉讼。唯一安全合适的途径就是遵循律法和风俗所认可的程序。

  我必照着行。尽管会有耽搁,波阿斯仍给了路得一个明确的承诺──一只要另一个至近的亲属不行使他对于路得的权利。

  本城的人都。路得作为一个寡妇和外人,虽然只在伯利恒住了几个星期,但已为众人所知晓和尊重。以利米勒原来可能是一个有影响力和受人尊敬的伯利恒市民,因此那城的居民自然就对他家的事和命运感兴趣。此外,一个外人的到来也会引起关注。在头几个星期,每个人都会仔细观察她。路得经受住了考验。她被公认为“贤德的女子”。波阿斯提到这一点,是为了强调自己对路得的尊重。

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关系的亲密程度是决定的因素。并非不每一个亲属都有权获得路得的情感和财产。亲属的关系越为密切,就可能越有兴趣保护这位寡妇和她已故丈夫的权利。而且他会被视为较少受个人利益的影响。

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今夜在这里住宿。波阿斯为实现路得的请求定了一个明确的时限。最多只拖几个小时(见第11节注释)。

  他若肯。见第12节的注释。

  只管躺到天亮。波阿斯实际上是对她说:“你已经说明了请求的目的,我也完全赞成。但是不要在夜静更深时冒险回到你婆婆那里。”

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

  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是天快破晓,收割和拾麦穗的人还没有来到之前。总之就是要来的少数人还不能认出路得之前。

  不可使人知道。不仅是为了合乎体统,也是为了保证波阿斯完成与那更近亲属协商的计划。要是那人知道了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他可能会拒绝放弃他的优先权。

  女子。直译是“这个女子”。鉴于波阿斯不大可能独自睡在打谷场上,所以《塔木德》将之视为他对与他一同留在田里的一些收割者的吩咐。因为所有相关的人对他与路得的关系如产生怀疑,那将是很不愉快的。

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

  外衣。或“斗蓬”(修订标准版)。不是面纱,而是外衣,由一大块方布做成,从左肩披到右臂下(见申22:17注释)。

  六簸箕。约1又1/4蒲式耳(1/2百公升)。路得把这些麦子紧紧包在她的斗篷或“外衣”里,无疑是顶在头上,或扛在肩上。这可能是她走山路进城所能携带的最大数量了(见第3节注释)。

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

  婆婆说。即拿俄米说。

  怎么样了?希伯来文直译是“你是谁?”拿俄米当然知道是路得,因为她紧接着说“女儿啊”。拿俄米的问题只是一个习语,表达了她询问事情的进展。路得在回答中告诉了她所有发生的事。

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波阿斯很清楚路得的来访是出于拿俄米的提议。他这六簸箕大麦的礼物是为默认这一事实,并表示感谢拿俄米对这件事的关心,暗示他个人喜爱路得不会使他忘记拿俄米。

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安坐。或“等候”(修订标准版)。路得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亲戚波阿斯一定会为他们的婚事作出合法的安排。律法似乎不太顾及这位女子的个人意愿,而是顾及那些近亲的意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居民代表召集到城门口,让他们首肯他的权利。

  这事怎样成就。耐心等待一件重要事项的决定并不轻松,特别是当一个人无法左右决定的作出,只能祈祷之时。路得大概当时就是这种情况(见得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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