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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读经|2025年逐章顺序通读
5月8日 拉5-7章

以撕拉记5章

5:1那时,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奉以色列 神的名,向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犹大人说劝勉的话。

5:2于是,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和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都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 神的殿,有 神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

5:3当时,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来问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5:4我们便告诉他们,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

5:5神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直到这事奏告大利乌,得着他的回谕。

5:6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上本奏告大利乌王。

5:7本上写着说:“愿大利乌王诸事平安!

5:8王该知道,我们往犹大省去,到了至大 神的殿,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墙内,工作甚速,他们手下亨通。

5:9我们就问那些长老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5:10又问他们的名字,要记录他们首领的名字,奏告于王。

5:11他们回答说:‘我们是天地之 神的仆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

5:12只因我们列祖惹天上的 神发怒, 神把他们交在迦勒底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毁这殿,又将百姓掳到巴比伦。

5:13然而巴比伦王塞鲁士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 神的这殿。

5:14神殿中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带到巴比伦庙里的,塞鲁士王从巴比伦庙里取出来,交给派为省长的,名叫设巴萨,

5:15对他说:可以将这些器皿带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处建造 神的殿。

5:16于是,这设巴萨来建立耶路撒冷 神殿的根基。这殿从那时直到如今,尚未造成。’”

5:17现在王若以为美,请察巴比伦王的府库,看塞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 神的殿没有。王的心意如何,请降旨晓谕我们。



以撕拉记6章

6:1于是,大利乌王降旨,要寻察典籍库内,就是在巴比伦藏宝物之处,

6:2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一卷,其中记着说:

6:3塞鲁士王元年,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 神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坚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6:4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经费要出于王库。

6:5并且 神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 神的殿里。

6:6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

6:7不要拦阻 神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省长和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 神的这殿。

6:8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 神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

6:9他们与天上的 神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6:10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 神,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

6:11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

6:12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 神,将他们灭绝。我大利乌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

6:13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利乌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6:14犹大长老因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所说劝勉的话,就建造这殿,凡事亨通。他们遵着以色列 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塞鲁士、大利乌、亚达薛西的旨意,建造完毕。

6:15大利乌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这殿修成了。

6:16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都欢欢喜喜地行奉献 神殿的礼。

6:17行奉献 神殿的礼就献公牛一百只,公绵羊二百只、绵羊羔四百只、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数目,献公山羊十二只,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

6:18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 神,是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6:19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

6:20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

6:21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 神的人,都吃这羊羔,

6:22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做以色列 神殿的工程。



以撕拉记7章

7:1这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

7:2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

7:3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

7:4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

7:5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

7:6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 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 神的手帮助他。

7:7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有上耶路撒冷的。

7:8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7:9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因他 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

7:10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7:11祭司以斯拉是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亚达薛西王赐给他谕旨,上面写着说:

7:12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 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7:13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们与你同去。

7:14王与七个谋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 神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

7:15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 神的;

7:16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 神殿的礼物。

7:17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 神殿的坛上。

7:18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怎样用,总要遵着你们 神的旨意。

7:19所交给你 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 神面前。

7:20你 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

7:21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 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

7:22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

7:23凡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当为天上 神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

7:24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 神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7:25以斯拉啊,要照着你 神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 神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 神律法的人。

7:26凡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7:27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7:28又在王和谋士,并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 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

以撕拉记5章

提要:1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在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下着手建造圣殿。3 达乃和示他波斯乃未能阻止犹太人。6 他们上本大流士奏告犹太人。

1 那时,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犹大人说劝勉的话。

那时,先知。这是犹太人回归后第一次提到先知在他们中间工作。自从但以理在“波斯王居鲁斯第三年” 发出最后的信息(但10:1)以来,预言沉默了大约十六年。现在又开始发声了。由于我们拥有这里所提到的两个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著作,我们就十分了解他们如何鼓励并引导圣殿的重建工作。从他们的话中可以得知,长久拖延实现重建圣殿的热望,已在百姓心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他们讨上帝的喜悦,重建圣殿及其崇祀的真诚努力遭到了阻碍以后,他们的热情渐渐减退了。追求安逸的自私愿望代替了对上帝荣耀的热心。

他们没有寻找机会重新开工,而是默许了无限期的拖延,说:“建造耶和华殿的时候尚未来到”(该1:2)。他们把推进工程的念头放在一边,集中精力为自己建造安舒的家宅(该1:4,9)。这种自我的满足受到了上帝的惩罚:庄稼欠收,经济困难(该1:6,1:9-11),政治动荡(亚1:12-2:9)。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些状况是上帝不悦的表现。所以上帝派遣人作为代表,向人们解释他们目前处境的意义,并激起他们新的热情。

哈该。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字以及在这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工作了几个月。这个名字在以色列早期历史中出现的次数要大大多于被掳以后。在厄勒番丁岛公元五世纪的亚兰语文献上有11个名叫哈该的犹太人。巴勒斯坦所发掘的文献里也有这个名字。也许是先知哈该的成功服务使这个名字受人喜爱。

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亚1:1;见代上6:13,14注释)。撒迦利亚的要么没有他的祖父的名气大,要么早死,结果可能撒迦利亚是在他祖父家养大的。

说劝勉的话。有文本为“说预言”。预言并不是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专讲未来的事。大多数预言的信息是劝勉和教诲。传达这些信息的人被称呼为先知,因为他们奉上帝的指示说话。他们按上帝的指示说话,就被称为说预言。

2 于是撒拉铁的儿子所罗巴伯和约萨达的儿子耶书亚都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上帝的殿,有上帝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

所罗巴伯。百姓政治和属灵上的领袖依然是居鲁斯年代的那些人。哈该的第一个信息就是专门传给他们的。哈该和撒迦利亚在不同场合所发的其他信息,也是帮助和鼓励他们工作(该1:1;2:21-23;亚3:1-10;4:6-10)。

起来动手建造耶路撒冷上帝的殿。哈该提供的日期说明了恢复建造工作的步骤。第一次动工的呼吁是在公元前520年8月29日发出的(该1:1)。这次呼吁是成功的。因为领袖们显然马上开始制定计划,并在约三个星期以后,即公元前520年9月21日动工(该1:15)。工地清理完毕,挖好地沟准备重新安放根基时,由于新建的圣殿在规模和外观上均不能与所罗门的圣殿媲美,百姓中发出了失望的声音(该2:3,9;参拉3:12,13)。于是哈该在10月17日(该2:1)发出了另一个鼓励的信息。这一次是针对百姓的。两个月以后,安放根基的工作准备就绪,就在公元前520年12月18日,按照东方的习俗举行了庆典(该2:10,18)。当天哈该发表了两次演讲。后一次演讲我们有一些记录。两个月以后,哈该发表了他的第一个书面信息,撒迦利亚加入了他的工作(亚1:1)。把《哈该书》和《撒迦利亚书》一起研究,更能证实拉5:2的准确性,就是“上帝的先知在那里帮助他们”重建圣殿。他们鼓舞,劝勉和教诲的信息,为工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实际上如果没有他们的鼓励,圣殿可能继续荒芜。

3 当时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来问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达乃。“河西的”总督是乌殊坦尼,希腊语是Hystanes。他是公元前520年春天由大流士所任命,驻在巴比伦。因为他同时也是巴比伦总督。以前人们认为乌殊坦尼是达乃的另一个名字。但最近发现的一个楔形文字文献里提带“Ebir-nari省长Tattanni”。我们现在知道达乃是“河西的” 总督乌殊坦尼总督的副手。乌殊坦尼要负责两个总督辖区,所以没有充足的时间管理这两个地方。他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在巴比伦辖区。值得注意的是圣经称达乃为pachath(总督),与楔形文字里的达乃(pahat)相同。

示他波斯乃。希罗多德说(iii.128)每一个总督都配有一位王室秘书。示他波斯乃所担任的可能就是这个职务。这个名字在古伊朗语中是Shêthrab?zana,在楔形文字中是Shatabarzana、Ushtabuzana。

他们的同党。总督的班子包括助手和仆人。

谁降旨让你建造这殿?他们来访可能是因为犹太人仇敌的怨言。达乃显然是一位审慎的波斯官员,他决定在处理这个怨言以前先亲自进行调查。达乃到耶路撒冷也可能不是因为有关圣殿重建活动的怨言,而是一次常规的视察,是他担任“河西的”总督以后的第一次。他到达耶路撒冷,看到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就询问是谁批准这项工程。使用“降旨”一词今天听来有些奇怪,但当时官方用语的“降旨”就是“批准”。

这殿。见拉1:2注释。

这墙。本节和第9节 “墙”的亚兰语原文,在厄勒番丁岛的亚兰语文献里也经常使用(见本书79-83页),其含义模糊。在这些文献中有三处表示“外套”,“装饰”和“细节”,另一处似乎指“说明”。但肯定不是指“墙”。 “墙”字的译法源于七十士译本和拉丁语武加大译本。如果根据厄勒番丁岛的文献,达乃提出的询问可译为:“是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设计这些细节(或装饰)的?”

4 我们便告诉他们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们便告诉他们。 七十士译本为“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对犹太人说”。如果是这样,第4节后半部分就是达乃和示他波斯的一个问句:“建造这殿的人叫什么名字?”(见第6,10节)。

5 上帝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直到这事奏告大流士,得着他的回谕。

“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诗34:15)。“祂时常看顾义人”(伯36:7)。长老们做事是遵循上帝藉先知的直接指示(见拉5:1,2注释)。上帝保证他们在实行祂的旨意时不受阻扰。

《以斯拉记》的作者把达乃来访的结果全都归荣耀给上帝,但我们也钦佩这位高官的公正。他的做法行为达到了波斯官员最高标准的正直传统。

6 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上本奏告大流士王。

达乃。关羽达乃和示他波斯乃,见第3节注释。

亚法萨迦人。一些过去的注释家认为该词指“波斯人”,但后来发现这是一个古伊朗词,指一种低级官员。

7 本上写着说:“愿大利乌王诸事平安。

8 王该知道,我们往犹大省去,到了至大上帝的殿,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墙内,工作甚速,他们手下亨通。

至大上帝的殿。这是一个外邦人说出来的了不起的话。波斯人是信仰拜火教的。他们无疑认为信奉一神论的犹太人宗教与自己的宗教相似。这可能也是波斯国王和官员大都同情犹太人,尊重他们愿望的部分原因。

大石。直译是“滚动的石头”,暗示石头很大,需要由滚柱来搬动。古代的庙宇和公共建筑常用大石头建造。在埃及的庙宇,如卡纳克的神殿里,和后来的建筑,如巴勒贝克的罗马庙宇,或希伯伦亚伯拉罕坟墓的上部建筑里,均使用这种石头。

梁木插入墙内。这是一种古老的建筑方法,即在三层大石头上放一层木头。居鲁士的谕旨里曾说明这种方法(拉6:4)。犹太人仔细执行了这个命令。第一次提到用三层石头加一层木头造墙是在讲述所罗门建造圣殿的时候(王上7:12)。在米吉多曾发掘出所罗门时代的一个公共建筑,显示了这种建筑特色,所用的木材是香柏木。采用这种做法的其他地方还有赫人的城市迦基米施,和叙利亚(亚兰)北部的古城阿拉拉(Alalakh)。见过所罗门圣殿墙中成排原木的犹太老人,可能希望新殿也这样造,故向居鲁士提出相应的要求。这似乎是国王谕旨中有这种规定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因为据我们所知,波斯和当时其他国家都没有这种建筑城墙的方式。

9 我们就问那些长老说:‘谁降旨让你们建造这殿,修成这墙呢?’

犹大省长所罗巴伯是波斯政府所任命的代表。他可能在自己的官邸接待了达乃一行。所罗巴伯似乎没有向达乃显露自己在重建圣殿中所起的作用,而是要达乃向犹太人的“长老”们询问(见拉2:2,68)。长老们提到居鲁士时代波斯行政当局所了解的所罗巴伯是省长,所以他不能作为调查中他们的代言人(第14-16节;见拉1:8注释)。达乃来访时,犹太人还不知道他的态度。长老们可能认为在调查时让所罗巴伯保持局外者的身份更好一些。他们想,如果达乃阻止了工程,派遣有关的负责人到波斯去解释,那就少不了所罗巴伯。他的领导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

10 又问他们的名字,要记录他们首领的名字,奏告于王。

见第4节注释。达乃认为必须在信中报告新工程负责人的名字。波斯首都的官员们会确认名单中的人是否参与了颠覆活动,以及他们是不是犹太人所公认的领导者。可惜《以斯拉记》没有包括这份名单,故我们无从了解达乃的名单中究竟有什么人。大祭司耶书亚的名字可能列在首位,但可能不包括所罗巴伯的名字(见第9节注释)。

11 他们回答说:‘我们是天地之上帝的仆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

仆人。长老们谦称自己只是上帝的仆人,执行祂的指示而已。他们必须服从上帝的话语。

天地之上帝。根据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献,犹太人在对波斯宗主提到上帝时,通常用这个称号(见本书第79-83页)。

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指所罗门。就疆域,繁荣程度,及其在当时各国中的地位而言,他是犹太人最伟大的君王。

12 只因我们列祖惹天上的上帝发怒,上帝把他们交在迦勒底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毁这殿,又将百姓掳到巴比伦。

我们列祖惹天上的上帝发怒。他们公然崇拜偶像,道德败坏,甚至将儿童献为祭,参与巴力崇拜的淫荡仪式。多世纪以来,除了少数几段时期,“众祭司长和百姓也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甚至“污秽耶和华和耶路撒冷分别为圣的殿”(代下36:14)。

尼布甲尼撒。关于最后围攻耶路撒冷,见《列王纪下》24章和25章。

13 然而巴比伦王居鲁士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上帝的这殿。

巴比伦王居鲁士。关于降旨的日期,见拉1:1注释。称居鲁士为“巴比伦王”和“波斯王”都是正确的(拉1:1节)。居鲁士在公元前539年10月攻下巴比伦。次年春天他不在时,他的儿子冈比西斯参与了新年庆典,通过与主神马杜克握手,确立了巴比伦王的身份。我们发现那年晚些时候和从那以后,在巴比伦王的文献中居鲁士“全地之王”的称号前还冠以“巴比伦王”。

居鲁士。在本节重提居鲁士是很重要的,为了强调建造圣殿并不是出于叛逆的精神,而是遵循国王的指示。

14 上帝殿中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带到巴比伦庙里的,居鲁士王从巴比伦庙里取出来,交给派为省长的,名叫设巴萨,

器皿。见拉1:7-11注释。

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见王下24:13注释。

设巴萨。见拉1:8;5:9注释。这里补充说明设巴萨,即更为人所知的所罗巴伯,被任命为犹大省长。这在以前叙述居鲁士王授权所没有提到的。

15 对他说可以将这些器皿带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处建造上帝的殿。

圣殿位于上帝亲自选择的一个远古神圣的地方。在那里,上帝曾指示亚伯拉罕奉献他的儿子(创22:2);在大卫的时代天使曾站在那里停止降灾(撒下24:16,17);在所罗门的时代,也在那个位置,“耶和华的容光充满的殿”(代下7:1)。

16 于是这设巴萨来建立耶路撒冷上帝殿的根基。这殿从那时直到如今尚未造成。’

不清楚第16节后半部分是长老们对达乃的回答(见第11节注释),还是达乃向大流士的报告。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达乃可能不知道大流士第二年以前这个工程已停顿多年。工程表面上进展迅速,否则达乃不会把目前的状况理解为十五年以上的工程量。也有可能从大利乌二年重新开始工程以后,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

17 现在王若以为美,请察巴比伦王的府库,看居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上帝的殿没有,王的心意如何?请降旨晓谕我们。”

巴比伦王的府库。考古的挖掘发现,在王宫档案和王室图书馆的经济和政治文件中保存着宗教和文学性质的文献。在古代的废墟里,发现了上万块楔形书板构成的许多大型档案。其中最有名的档案称为亚述巴尼帕图书馆,是在尼尼微的一个王宫里发现的。还有其他国家图书馆或者档案,在幼发拉底河中心地带马里的王宫里,在赫人的首都波格斯凯(Khattushash),在乌加列(拉斯姗拉)的宫殿,在亚马拿的亚肯亚顿王宫等处发现。王室的财宝是否也保存在同样的地方,尚不清楚,但很有可能是这样。所以达乃根据可靠信息,建议到王室的府库里去查找居鲁士的谕旨,来确定犹太人的话是否真实。

巴比伦王的。达乃以为谕旨是在巴比伦发布的,所以建议查询保存在那里的档案。提出建议查询建议的犹太人和达乃自己都不知道,这个谕旨其实是在玛代原来的首都伊克巴塔纳发布的。奇怪的是犹太人居然拿不出这个谕旨的副本,来证实自己的主张。可能他们的敌人发动突然袭击,盗窃或毁掉了他们的官方卷宗,使犹太人失去任何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重建圣殿的权力。

达乃一定对犹太人真诚和良好的信念有很好的印象。他没有阻止工程,而是让他们继续建造,直到经过全面调查以证实他们主张的合法性,并让现任国王有机会作出决定。



以撕拉记6章

提要:1 大流士找到居鲁士的谕旨之后,发布了一个新的谕旨以促进工程。13 在敌手的催逼和先知的指导下,圣殿得以竣工。16 举行奉献殿礼,19 守逾越节。

1 于是大利乌王降旨,要寻察典籍库内,就是在巴比伦藏宝物之处;

于是大利乌王。“河西的”总督达乃的申请马上受到大流士的关注(拉5:17)。

降旨。译为“下令”更好,因为查阅王室档案无需“降旨”。

典籍库。即“书库”。就是王室图书馆或档案库。还可能保存着财宝,见拉5:17注释。

在巴比伦。达乃似乎在访问耶路撒冷期间从犹太人那里得到印象,以为谕旨原件可能保存在巴比伦的王室档案里。所以他建议到巴比伦去寻找(拉5:17)。大流士接受了他的建议,结果找不到。

2 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一卷,其中记着说:

亚马他城的宫内寻得。达乃的信件里所提的文件既未找到,国王显然又下令把调查的范围扩大到其他的波斯都城伊克巴塔纳和苏沙(书珊)。这说明国王和他的官员处事公正,在做出最后决定以前先进行全面的调查。波斯人的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在巴比伦没有找到居鲁士有关犹太人的谕旨,本来是可以放弃调查的。但这些官员把调查扩大到其他已知存放居鲁士元年官方文件的地方,千方百计想要得出公正的结论。

亚马他是古代玛代人的首都。古波斯语为Hagmatana;希腊语为伊克巴塔纳。今称Hamadan(哈马丹),在伊朗西部山区,海拔1,829米,是波斯国王的夏都之一。巴比伦位于河谷,夏天十分炎热,很不舒服。现在Hamadan的人口有十万多。

文件不在巴比伦,而在伊克巴塔纳发现,说明居鲁士是在伊克巴塔纳发布该谕旨的。关于该谕旨发布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见拉1:1注释。

一卷。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地区所发现的所有波斯帝国时期的文献都是楔形文字的字板。由于这些地区的气候条件,记录在易腐材料,如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均已不存在。但是,当时记在纸莎草纸或皮卷上的波斯文献却在埃及保存了下来,证实这里所说居鲁士的谕旨是写在皮卷上,而不是在泥板上的话。埃及发现的文献证实,波斯帝国官方通用的语言是亚兰语,故可以确定居鲁士的谕旨是用亚兰语书写的。

3 “居鲁士王元年,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上帝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坚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降旨。见拉1:1-4注释。这个谕旨的副本和拉1:1-4的记录之间所存在着表面的差异,是因为副本是官方内部使用的,而正本则是公布于众的。公开的谕旨里包括准许回归巴勒斯坦,在那里重建圣殿,为此而筹款,但没有提到居鲁士决定动用公共基金来帮助建造圣殿(见拉1:4注释)。但谕旨的副本是用来指导帝国官员的,清楚地说明经费是由国库来承担的(拉6:4)。副本详细规定了建筑的方式。

殿高。这里说的新殿高度是所罗门圣殿的两倍,宽度是三倍(见王上6:2)。没有说明新殿的长度。所罗门圣殿的长度是六十肘。可是与所罗门的圣殿相比,新殿据说是“如无有”(该2:3)。那些见过所罗门圣殿的人,看到新殿的根基时竟哭了,因为后者明显不如前者(拉3:12;参《先知与君王》564页)。居鲁士谕旨里的肘有可能与犹太人的肘有差异,但不可能大到像上面所说的那种程度。更有可能是犹太人所造的殿远远没有达到居鲁士所批准的那么大。但他们既有王室的援助(见拉1:4注释),很难理解他们怎么会满足于那远不如所罗门圣殿的建筑。也许居鲁士的谕旨所描述的尺寸是比较辉煌的圣殿正面,而不是其余部分。

4 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经费要出于王库;

一层新木头。见拉5:8注释。

经费。见拉1:4至6:3注释。

5 并且上帝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上帝的殿里。”

见拉1:7-11注释。

6 “现在河西的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你们的同党,就是住河西的亚法萨迦人,你们当远离他们。

达乃。关于达乃等人,见拉5:3,6注释。

你们当远离他们。拉6章所记录官方报告的作者可能简缩了大流士信函的内容,只列出主要的内容:居鲁士的谕旨和大流士进一步确认的谕旨。大流士谕旨最重要的一条是警告“河西”总督辖地的官员不要干预耶路撒冷的工程。这封信的整个语气都显示一位强有力的国王在统治着国家。其他波斯国王的一些谕旨,如记录在《以斯拉记》和《以斯帖记》里的,则表现出国王方面的摇摆性。

7 不要拦阻上帝殿的工作,任凭犹大人的省长和犹大人的长老在原处建造上帝的这殿。

8 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上帝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

我又降旨。大流士并不满足于把居鲁士谕旨的副本交给达乃,告诉他犹太人有权继续圣殿的工程。他还发布了一道新的谕旨,不但确认原先的谕旨,而且超越了原先谕旨的慷慨条款(见拉1:7注释)。

经费。居鲁士曾下令用公共基金帮助在耶路撒冷圣殿的重建(第4节)。谕旨的这个部分可能从未得到执行(见拉4:4,5),因为撒玛利亚人阻扰居鲁士的善意。大流士从伊克巴塔纳的居鲁士谕旨副本中了解到曾有在经济上支持犹太人的承诺,可能就询问国库官员,从第一次谕旨发布以来,究竟为圣殿拨了多少款。当他得知迄今为止拨款很少,甚至没有时,就很生气。这可以从他给达乃信函的强硬语气中看出来:“你们当远离他们”(第6节),“不要拦阻”(第7节),“免得耽误工作”(第8节),“不得有误”(第9节)。特别是第11节,宣布了违背这个谕旨的惩罚。

居鲁士只是大致规定财政的支援来自“王库”(第4节),可能是来自国王个人的资金,尽管所有的公共经费都是由国王支配的。大流士则下令圣殿所雇人员的开支,均由“河西”总督从该省上缴王室的贡税里支付。因而不会给纳税人增加额外的负担。

许多现代注释家怀疑这道谕旨的真实性,宣称无法想象一个波斯国王会如此关心一个遥远小国的圣殿。但世俗历史也向我们提供了类似的例子。居鲁士的政策不仅涉及耶路撒冷的圣殿,也涉及其他许多圣殿(见拉1:2注释)。据报道,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在征服埃及以后,洁净了塞伊斯的内特神庙,保障了其中祭司的日常收入,并且赐给他们若干王室的礼物,就像以前的埃及国王那样。就连安条克大帝也曾送给犹太人大量的酒,油,香料,麦子和盐作为祭物,并为圣殿竣工捐钱(《上古史》xii.3.3),以回报犹太人在他统治初期对他的忠诚。

9 他们与天上的上帝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是犹太人的主要祭牲:每天早晚要献羊羔,安息日再加两头;每次大节期开始和每个月初要献七头;住棚节期间每日献十四头。一年献羊的总数超过一千头。公绵羊和公牛犊是在更加庄严的场合加在羊羔上的。其他普通的祭牲还有“公山羊”。

麦子、盐、酒、油。用于伴随燔祭的“素祭”(出29:40,41;见利2:13注释)。

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让犹太人的祭司来决定从省长那里得多少物资,这是对于犹太人不寻常的让步。大流士一定相信犹太人不会滥用他的慷慨。像但以理,末底改,以斯拉和尼希米等正直的人,无疑给他们所服侍的国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能有一些有影响力的犹太人在波斯帝国的国家部门工作。他们当中可能有人参与了拟订大流士的这个谕旨。

10 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上帝,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

要求用献祭和祈祷来报答国王的善意和慷慨,其语气很像上述居鲁士泥桶的铭文(见拉1:2注释)。那里说国王修复了巴比伦的神像,好让巴比伦人每日求彼勒和拿布赐给他和他儿子冈比西斯长寿。犹太人不会反对这样的要求,因为在后来马加比时代他们也曾为塞琉西国王献祭(《马加比上》7:33)。

11 我再降旨,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从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来,把他举起,悬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

不是绞刑,而是刺刑,是亚述人流行的残忍的处决方式。他们的浮雕中有许多受刺刑的人,主要是战俘的画面。已知的刺刑有两种,均在地上竖立起一根削尖的木桩,把裸体的受害者人从臀部向上或横穿胸部刺入。

大流士在谕旨附加这种威慑,是古代的文献所常见的。作为古代专制的统治者,在谕旨上附加这样的威慑非不罕见。看古代东方谕旨的人见惯了这种措辞,并经常目睹其实施。例如著名的汉漠拉比法典,就为想要改变其条款的人列出大约250条咒诅。大流士认为需要加强他谕旨的语气。撒玛利亚人善于抵制国王的命令。谕旨是为了威慑他们,使他们不敢破坏。

12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上帝将他们灭绝。我大流士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

13 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流士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达乃。关于这里所提到的人,见拉5:3,6注释。

就急速遵行。达乃等人以前的举动和他们写给大流士的信函,表明他们对犹太人没有敌意。他们毫不犹豫地执行国王的命令。国王已明确地向他们宣布自己的旨意。于是他们着手积极执行。他们的善意为圣殿的迅速竣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达乃等人一定再次访问耶路撒冷,了解犹太人在经济上的需求,以及圣殿崇祀所需祭牲的数量(见第9节注释)。

14 犹大长老因先知哈该和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所说劝勉的话就建造这殿,凡事亨通。他们遵着以色列上帝的命令和波斯王居鲁士、大流士、亚达薛西的旨意,建造完毕。

凡事亨通。犹太人近年来遭遇许多困苦和失望。所以大流士新谕旨的消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哈该的预言一下子应验了。他曾提醒他们,上帝是金银的主宰。祂很容易提供必要的资财,使他们完成所开始的工作(该2:8)。在立新根基的那一天,上帝承诺,“从今日起,我必赐福与你们”(该2:19)。这个承诺神奇地应验了。事实上眼前的福气一定超过了他们最大的期望。

当时的另一位先知问:“谁藐视这日的事为小呢”(亚4:10)?他们第二次开工建造圣殿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显得那么渺小和可怜。虽然他们听从了先知的话开始建造,但他们心中惧怕,四面受敌。然而他们相信了先知的话语。先知强调说“所罗巴伯的手立了这殿的根基,他的手也必完成这工”。这样,他们就知道乃是万军之耶和华派他到他们那里的(亚4:9)。

亚达薛西。过去有些注释家把拉4:7亚达薛西认同为伪斯麦尔地。他们自然也把拉6:14的亚达薛西也视为伪斯麦尔地。其实这里所指的的国王是亚达薛西一世,有两个理由:一,很难想象斯麦尔地在显示敌意以后,在七个月的统治期间里还会发布一个善意的谕旨。二,这里的亚达薛西列在大流士之后。到了以斯拉的年代,居鲁士、大流士和亚达薛西都发布过有关圣殿及其崇祀的谕旨。亚达薛西的谕旨中要求圣殿完工的话和第15节中圣殿在大流士治下“修成了”的话表面上有矛盾。但这个表面上的矛盾可以通过合理的推测来解决:亚达薛西对圣殿的装修(拉7:27),是真正意义上圣殿的竣工。所以以斯拉觉得有理由将亚达薛西列为发布谕旨,重建圣殿和耶路撒冷的第三个国王(拉7:27;9:9)。

这一节提及亚达薛西一世,证明《以斯拉记》不是在所罗巴伯的时代写的,而是在以斯拉的时代,可能是在亚达薛西治下所写的。

15 大流士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这殿修成了。

圣殿竣工的确切时间,可能就是第16-18节所描述举行献殿礼的日子。在大流士一世第六年亚达月(犹大历六月)初三日,大约是公元前515年3月12日,逾越节前六周。

重建圣殿从第二次立根基之石开始(基斯流月24日,大流士二年)到完工,共花费了约四年零三个月,比所罗门建殿的时间少了两年零三个月左右。这种差异可能是因为所罗门要先建一个基础,然后在上面完成圣殿整体的不同建筑。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虽然眼前耶路撒冷圣殿的地基可以追溯到希律时代,或晚些时候,但就目前的规模而言,仍能看出早期建筑者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建好基础,然后在上面建造圣殿及其许多辅助建筑。当被掳者回归的时候,可能发现大部分基础结构依然良好,无须费时耗财予以修复。而且圣殿似乎也不如所罗门时代那样精致庞大,装饰豪华(见拉3:12)。还有一些工程是第一次谕旨以后开展的。由于上述部分或者全部原因,第二圣殿建造的时间相对缩短了。

我们没有任何有关新殿的规模,辅助性建筑的数量及其布局和外观的资料。有些部分可能是以所罗门的圣殿或以西结异像中的殿(结40-42章)为蓝本的。这个圣殿像所罗门的圣殿一样有辅助性的建筑。因为拉8:29;尼12:44;13:4,5等处提到一些与圣殿相关的房间。有些安放圣殿的财宝,有些作为祭司的办公室。据《马加比上》4:38,圣殿周围有几个庭院。

16 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都欢欢喜喜地行奉献上帝殿的礼。

这里简单描述献殿礼,只含有以下信息:一,这是一个欢乐的日子;二,奉献大量祭物;三,圣殿的仆役,祭司和利未人从那天起履行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职责。在奉献日的活动中,音乐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因为以前的类似场合均伴有大量歌咏(见代上16:4-36;代下29:25-29)。

17 行奉献上帝殿的礼就献公牛一百只,公绵羊二百只,绵羊羔四百只,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数目献公山羊十二只,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

公牛一百只。与所罗门(王上8:63),希西家(代下30:24)和约西亚(代下35:7)治下的类似庆典相比,这次献殿礼的祭物数量甚少。是以百来计算,而不是以前的千。

为以色列众人。作者谨慎地将回归者称为“以色列”,而不只是“犹大”(见拉2:70;3:1;4:3;5:1)。所献的公山羊是十二头(拉6:17),代表以色列王国未分裂时的十二支派。我们可以设想各支派都有人随所罗巴伯回归,所以把这些重新组合的人称为“以色列”(见尼11:20;耶50:4;结37:15-19;亚8:13;玛1:1)。但回归者中犹大支派和便亚悯支派占多数,故更多被称为“犹大”(拉4:1,6;5:1;亚8:15)。为了体现更加庄严和崇高的理念,把会众视为全体上帝百姓的余民,所罗巴伯下令严肃的赎罪祭奉献十二头公山羊,各代表一个支派。以斯拉六十年以后带着第二批回归者到达耶路撒冷以后,也效仿了这种做法(拉8:35)。

18 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上帝,是照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

新殿完工以后,自然就要按照原先大卫的方式安排圣殿工作人员(见代上23:6-23;24:1-9)。这种安排的依据《民数记》的律法有关祭司和利未人两等人员的规定(民3:6-10;8:6-26).但是“班次”则是大卫的时代制订的。

19 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

正月十四日。这是摩西的律法所规定的日子(见出12:6)。约为公元前515年4 月21日。

守逾越节。值得注意的是从本节开始,作者又恢复使用希伯来语,直到拉7:11。以斯拉的书一部分用希伯来语,一部分用了亚兰语,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对两种语言犹太人都熟悉。亚兰语是波斯帝国的通用语。官方的法令都用它来写。

在犹太人的历史上,有几次非常严肃的逾越节庆典,受到圣经作者的特别关注。如希西家洁净圣殿以后逾越节的庆祝(代下30章),约西亚完成改革以后的庆祝(代下35章)。这两次逾越节都发生在一段期间的背道以后,伴随着圣殿崇拜的复兴。以斯拉也把逾越节的庆祝安排在奉献新殿以后。这并不意味着被掳者在公元前515年以前没有庆祝逾越节。拉3:5说他们一回到故乡,就遵守“耶和华的一切圣节”。但新殿竣工后的第一个逾越节标志着完全恢复正常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在第一圣殿被毁以后多少被中断了。

20 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

有些注释家赞同以下的译文:“祭司洁净了自己,利未人都是洁净的,如同一人”。他们认为在第20节后半句里,利未人是为祭司和平民“宰逾越节的羊羔”的。代下29:34说到在希西家的时代,利未人比祭司更加洁净。但大多数译者认为这里没有区分祭司和利未人。他们都是圣殿的服务人员,共同为这庄严的时刻作准备。祭司和利未人一起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21 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这羊羔,

在讲述了回归的被掳者以后,以斯拉在这里提到庆祝逾越节另一批以色列人。他们一定是“民中最穷的”,在公元前586年被尼布甲尼撒留下来“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的人(王下25:12)。在漫长的被掳期间,祭司和宗教领袖都在巴比伦。这些无知贫穷的人似乎接受了许多异教的习俗。被掳者在患难的学校受到但以理和以西结等人有益的影响,体验了新的宗教经验。他们自然要求没有去巴比论的人改变自己的生活,以便适应新的状态。其中可能还有完全接受犹太人宗教的外邦人。他们被平等地接纳到犹太人的会众之中。在出埃及时,就已为所有希望加入上帝子民的外邦人,制定了这样的条款。

22 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除酵节。按照律法,这个节日要守七天(出12:15;13:7;利23:6)。关于这个节日的属灵意义,见林前5:8。

亚述王。一般认为这里是指大流士。他被称为“亚述王”有点奇怪。波斯王们从来没有称自己是“亚述王”。尽管从居鲁士到薛西斯,他们的名号上还加上“巴比伦王”。由于巴比伦多世纪以来曾归属亚述,最后推翻了波斯帝国,占领了其所有的领土。所以有可能用亚述来表示巴比伦(见王下23:29注释)。

根据另一种解释,这里的亚述仅代表西亚的大国,按照所说的时代,可以是指巴比伦,波斯,或者其他国家。最近所发现两约之间的文献支持这个观点。该文献称塞琉西的国王为亚述人。



以撕拉记7章

提要:1 以斯拉上耶路撒冷。11 亚达薛西交给以斯拉的仁慈使命。27 以斯拉称颂上帝的恩典。

1 这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

这事以后。作者用一个《以斯拉记》所尚未用过的词,对本书的两个部分作了明显的划分。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实际间隔大约有五十八年:从公元前515年的春天(见拉6:15)到公元前457年的年初(见拉7:7)。

亚达薛西。关于这个国王名字的拼写,见第四章补充注释。本注释和大多数保守的学者都认为这里所指的是公元前465-423年当政的亚达薛西一世。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见本章补充注释。

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以斯拉可能是西莱雅的玄孙。圣经作者常称所有的后代为 “儿子”,所有的祖先为“父亲”。基督是“大卫的儿子”,大卫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太1:1原文)。约兰“生乌西亚(乌西雅)”(太1:8,实际上是他的玄孙。见代上3:11,12)。乌西雅又叫亚撒利雅。以斯拉可能省略了不太出名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称自己是所罗门圣殿最后一任大祭司西莱雅的后代(王下25:18)。

西莱雅的父亲亚撒利雅,只在代上6:13,14和拉7:1中提到。但是亚撒利雅的父亲希勒家无疑是约西亚当政时的大祭司(王下22:4-14;代下34:14-22)。

2 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

3 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

4 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

5 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

在第1-5节中,以斯拉追溯踪了自己的家谱直到第一为大祭司亚伦。参阅代上6:3-15的家谱可以看出,以斯拉在第3节亚撒利雅和米拉约之间省略了六个名字(代上6:7-10),在第2节撒督和亚希突之间省略了米拉约(见代上9:11)。省略次要名字是犹太人家谱的普遍做法。一个显著的例子是《马太福音》中耶稣的家谱省略了好几个名字(见太1:5,11,15,17注释)。

虽然以斯拉是亚伦的后代,属于大祭司的家族,但他本人并不是大祭司,而只是一位普通“祭司”(拉7:11,12;尼8:2)。

6 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上帝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上帝的手帮助他。

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拉2:1用其中的同一个动词描述第一批回归的被掳者。

敏捷的。希伯来语是mahir。该词在亚兰语和埃及语中指技术高明,书写快速的文士。在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献上,阿希卡用mahir说自己是“一个聪明敏捷的文士”。他希望以此来说明自己不但是文士,而且是有学问的人。在埃及,mahir成为熟练文士的专业称谓。这样的人必须在属世的各方面学问上受过充分的训练。以斯拉是在宗教方面发挥他的才干,成为精通“摩西的律法书”的学者。见第11节注释。

耶和华以色列上帝。以斯拉十分虔诚,始终牢记律法不是一个地上立法者所制订的法典,而是上帝直接的恩赐,是“耶和华的律法”(第10节),“耶和华的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第11节)以及“耶和华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律法”(尼8:14)。

他一切所求的。以斯拉给国王留下良好的印象,赢得了他的信任。至于如何达到这一点,我们无从得知。

7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有上耶路撒冷的。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斯拉可能按照犹太人的习惯推定亚达薛西王的第七年,即按照始于秋天的犹太人民用历(见本书卷二,第110,112,138,140页)。按照本卷第108页的年表,亚达薛西一世当政的第七年是从公元前458年秋天到公元前457年秋天。关于这些日期以及第8,9节的日期,见本卷第100-103页的解释。

以色列人。这里所提随以斯拉回归的六种人,上文也提到(拉2:70)随所罗巴伯回归。其列举的顺序基本相同。

8 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第9节告诉我们,以斯拉定于宗教年历的正月(尼散月)初一出发。这并不奇怪。因为人们通常选择干燥的季节进行长达几个月的行程。同样,所有的军事行动也都是在春天开始的。按照本书108页的犹太人年历,他们很可能是在公元前457年3月27日出发的。路上花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这些回归者于五月(埃波月)初一日到达耶路撒冷,大约是公元前457年6月23日。以斯拉的人马花了四个月才到达耶路撒冷,表面上看似乎很久,但不要忘记这样的队伍是需要多次休整的。其中有一次据记载是在亚哈瓦河边(拉8:15)。在居鲁斯年轻时代的行军日志里,有一个从以弗所到巴比伦附近库那克萨的旅途详细记录。虽然到达库那克萨行军只化了91天,但是整个旅程包括休息的日子,共用了大约半年(色诺芬《远征记》ii.1.6)。所以以斯拉的旅程化了四个月是不奇怪的。有些耽搁因为旅途的种种危险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见拉8:31)。关于行军的可能路线,见拉2:68注释。

9 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因他上帝施恩的手帮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

这里所提到上帝的特别恩典可能包括国王对以斯拉请求的回应(见第6节),以及脱离想在路上袭击队伍的敌人(见拉8:21-23,31)。

10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以斯拉是一个献身的人。他的人生目标和志向就是认识上帝的旨意,与上帝合作,并教导他人也这样做。上帝现在也呼召这样的人去从事特别的工作。

11 祭司以斯拉是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亚达薛西王赐给他谕旨,上面写着说:

祭司。1-5节的家谱暗示以斯拉是祭司,11节则专门指出这个事实。尼希米也这样称呼以斯拉(尼8:2,9)。

文士。这是sopher第一次用于新约grammateus(文士)的词义,指讲解圣经的专业人士。以斯拉是最著名的希伯来学者。在基督的时代,犹太人把希列和迦玛列这样的人视为以斯拉的继承者。

12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上帝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诸王之王。第12-26节的谕旨,采用了波斯王室文告的原文亚兰语。其形式和内容十分接近非常拉4至6章中的文件。现在根据厄勒番丁岛所发现的类似文件,即使是最挑剔的学者,也会确认它的真实性。“诸王之王”是波斯君主众所周知的称号,在任何具有一定篇幅的波斯铭文中均有这个称号。该称号最早为亚述王所使用,以表明他们统治着许多臣属的国王。那些国王是他们在所征服的国家里保留下来的。这个称号后来相继有归属统治天下的巴比伦国王(见但2:37)和波斯国王。

祭司以斯拉。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谕旨没有使用亚兰语通用的kumra'(祭司),而是使用源于希伯来语kohen的kahen。在厄勒番丁岛的亚兰语文献中,作者明显区别了异教祭司(用通常的亚兰语kumra')和上帝的真祭司(用kahana')。在拉7章的文献里使用该词,说明虽然这个谕旨是国王以他的名义颁布的,但撰写者会是帝国内阁中的一位犹太人。本谕旨中的其他证据也证明这一点。

通达天上上帝律法大德的文士。亚兰语是saphar datha' di-'elah shemayya'。谢德(H.H.Schaeder)在20世纪30年代正确解读了这个称呼。他通过类似称呼的比较,认为这是指波斯内阁中负责有关“天上上帝律法” 事务的高级官员。所以以斯拉是波斯政府中犹太人宗教事务的报告人。同样,我们在后来的帕提亚王朝和萨桑王朝(公元226-651,波斯王朝)政府里,也发现有犹太人的领袖(resh galutha',“流亡者之首”)列在政府的最高官员中间。尼11:24也证明在亚达薛西一世时代存在这样的职务。我们不知道以斯拉是如何得到了这个任命的。但这个职务显然他成为一个在巴比伦地区最有影响的犹太人。谕旨的内容证明了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同胞谋利益。

云云。亚兰语是gemir,意为“已完成”。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是公文结尾的缩略形式,或意为“已发”。如果是前一种含义,须加“平安”(中文圣经为“德”),后一种含义就不需要加了。

原文还有“那时“。见拉4:17注释。

13 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们与你同去。

亚达薛西一世谕旨的范围与居鲁士的一样大(拉1:3),不仅批准犹太人,也批准许以色列的所有支派随以斯拉回耶路撒冷。那些随以斯拉回归的人在到达的时候,向“以色列的上帝”(见拉8:35注释),“为以色列众人献公牛十二只”。这说明确有各支派的人回耶路撒冷。

14 王与七个谋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上帝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

七个谋士。据斯1:13,七个谋士就是七位大臣。他们“常见王面”,是“国中坐高位的”。迄今尚无其他文献进一步解释这些人的作用。有人推测他们是波斯七大家族的首领。希罗多德说(iii.84),他们的权利超过其他的家族,包括有权不受限制地晋见国王。

上帝的律法书。以斯拉的任务包括对犹大省的宗教状况进行调查。上帝的律法当然成为调查的标准。批评家们常以这里有关律法的话认定以斯拉是律法的作者,或至少是编者。25节否定了这种看法。该处说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在以斯拉来到以前早已十分了解律法。所以“上帝的律法书”是指以斯拉手中,或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手中的书。尼8章说明巴比伦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已经了解这部律法的性质。

15 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上帝的,

金银。财政问题在这道谕旨里占重要位置。以斯拉负责带到耶路撒冷的礼物有三个来源:国王和他的谋士的礼物;巴比伦地区非犹太人朋友的捐助;巴勒斯坦地区以外犹太人的乐意奉献(第16节)。在古代,运送大笔金银需要有武装保护的车队。一路上会有强盗。金额越大,受到伏击的危险就越大。约瑟弗斯说(《上古史》xviii.9.1),在罗马时代,每年从巴比伦送往耶路撒冷的礼物都需要有大批武装人员的护送。

耶路撒冷、以色列上帝。这个说法与拉1:2,3中居鲁士的话相似,但不完全一样。不一定指亚达薛西把犹太人的上帝视为地区的神,而只是说明祂圣殿的位置是在耶路撒冷。如果像以斯拉这样的犹太人是亚达薛西所指定的谕旨执笔者(第12节),他自然会用这样的措辞。

16 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上帝殿的礼物。

17 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上帝殿的坛上。

急速买。“审慎地买”,“积极地”。亚达薛西自然不是指快把钱花掉,而是怎样把它花好。以斯拉携带这笔金银的主要目的是要维持犹太人的仪式(见拉6:9,10)。

18 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怎样用,总要遵着你们上帝的旨意。

剩余的资金让以斯拉遵照上帝的指示使用。以斯拉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理的判断随意使用资金,不必每次都谋求批准。谕旨授权他把可以资金用于修复圣殿或重建城墙等工程。在写谕旨的时候,以斯拉可能认为需要有这种自由的行动权。后来当撒玛利亚人与他们作对时,他可能后悔没有在谕旨中写明王室拨款的具体项目。

19 所交给你上帝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上帝面前。

这些器皿似乎不是指第一圣殿的圣器,如居鲁士交给所罗巴伯的那些。而有可能是乐意奉献的一部分(第15节)。见拉8:26-28。也许交给所罗巴伯的器皿,不够大节期使用。在古代历史上,常有一个国王向其他国王,或盟国的庙宇赠送珍贵的器皿作为礼物。亚达薛西的礼物不是异乎寻常的。

20 你上帝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

若再有。这里表现了谕旨的灵活性。以斯拉可以无限制地使用犹大省的王室府库,用在与圣殿有关的项目上。在第22节的范围内,以斯拉有权是自己作出决定。

王的府库。不是存放各省贡物的苏沙或波斯波立的王室府库,而是犹大地区的府库。这是犹太人向其纳税,以斯拉受权可以提取的府库。

21 “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上帝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

一切库官。在授权以斯拉时所提到的这份谕旨,可能另外发给犹大的王室库官,和该省负责财政事务的官员。亚达薛西似乎不大可能让以斯拉从撒玛利亚省或亚扪省的岁收中提款,因为那里的居民是与犹大人作对的。在波斯波立的文物上,也有亚兰语的“库官”称号。

文士祭司以斯拉。关于以斯拉的正式称呼,见第12注释。

22 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

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依据巴比伦较轻的衡制,这里是3,013千克或3.013吨。以斯拉还可以得到100柯珥麦子(22,000公升,或624蒲式耳),酒和油各100罢特(2,200公升,或581加仑)。

在巴比伦合同书板上,油和酒通常以“罐”为交易单位,其容量不明。酒的价格根据质量和季节,为1至8舍客勒一罐。参本书卷一169页。

向库官提取小麦,酒,油和盐,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很奇怪,但是在波斯时代是很自然的。因为那时纳税,部分是用实物支付的。而且各省都要把最好的产品上缴朝廷。巴勒斯坦盛产酒、粮、油和盐。“有粮食和葡萄园之地,有橄榄树和蜂蜜之地”(王下18:32)。死海周边地区有丰富的盐。

23 凡天上之上帝所吩咐的,当为天上上帝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

忿怒临到。亚达薛西一世七年,十分严重的“愤怒临到”波斯。约公元前463年,埃及背叛波斯。第二年在雅典人的帮助下把波斯人赶出埃及。公元前459年底,亚达薛西想迫使雅典人撤回部队,但没有成功。公元前458年,亚达薛西决心收复失地。此后不久,他发布谕旨,授权以斯拉前往耶路撒冷。史载从公元前457年开始,波斯人在埃及进展顺利。当年收复了孟斐斯(圣经中为“摩弗”),并于公元前456年最终打败雅典军队,恢复了埃及省。

王众子的。亚达薛西登基时还很年轻。不知道他在位七年时有几个儿子。他后来共有18个儿子(Ctesias: Excursus Persika 44)。

24 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上帝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我又晓谕你们 有文本为“我们晓谕你们”。过去的注释家认为“我们”是现在依然使用的表示皇家的复数,与报刊编辑用的“我们”相似,或亚达薛西在这里包括他的儿子们。但这两种看法都不对。在亚兰语中,主动语态的分词“晓谕”的主语是泛指的。所以该句可译为“晓谕你们”。

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这里提到的三种税见拉4:13注释。文献表明,埃及的祭司在历史上大都是免税的(见创47:22注释)。虽然没有文献证明波斯有同样的做法,但犹太的圣殿人员得到了这个权利,说明波斯的祭司也是免税的。如果波斯的祭司没有这种特权,以斯拉就很难为犹太祭司争取这样的权利。

从一份希腊的铭文中可以看出,祭司免税的政策在波斯的时代不是没有先例的。该铭文说大流士一世责备一个叫加达塔(Gadatas)的人无视王室的政策,“向阿波罗的神圣祭司收税”。安条克大帝也曾给予犹太祭司相似的特权(约瑟弗斯《上古史》xii.3.3)。

25 “以斯拉啊,要照着你上帝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上帝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上帝律法的人。

士师、审判官。谕旨的结尾部分(第25节和26节)授权以斯拉重建犹大的司法系统,负责任命该省的司法官员。“士师“(shaphetin)一词,只见诸于亚兰语的希伯来文献。在非犹太人的亚兰语文献里没有出现。在厄勒番丁岛的犹太人文献中,有该词的动词词根。拉7章的谕旨用了这个词,进一步证明这个谕旨是一位说希伯来语的犹太人,也许就是以斯拉起草的。

河西的。见拉4:10注释。以斯拉的管辖权并不包括整个“河西”地带,这一点可以从后面的解释:“明白上帝律法的人”中看出来。以斯拉只负责管理犹太人,包括接受犹太人信仰的人。

使他们教训。以斯拉可能是谕旨的起草人。他了解犹太人的属灵状况。他认为有必要把上帝的律法教诲回归的人。他知道单凭他自己的信念,不足以领导犹太人民。所以他争取了王室在这方面的授权,使犹太人不至于轻视他改革的计划。第6,28节暗示谕旨中的这些条款出自以斯拉。

26 凡不遵行你上帝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定他的罪。最后以斯拉还获得了执法权,在必要时可以惩罚,拘禁,驱逐,或处决罪犯。波斯人总是把这些权力交托给各省的行政长官,让他们的各自的辖地里执掌绝对的大权,而且只对国王一个人负责。托付给以斯拉这么大的权利,说明亚达薛西不单把他看作一位宗教领袖。他被授予世俗的权力,管理犹大省各部门的行政工作,但财政权可能除外。

27 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应当称颂的。在引用了亚兰原文的重要文件之后,以斯拉恢复使用希伯来语,直到本卷的结束,没有间断。作为上帝的真仆人,他为祈祷蒙应允而谢恩。

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以斯拉感恩的话表明亚达薛西已经授权进一步实施圣殿的工程。尚不清楚这是指建殿本身,还是包括装修在内。这里无疑解释了为什么以斯拉把亚达薛西包括在发令建殿的国王当中(见拉9:9;见拉6:14注释)。

28 又在王和谋士,并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上帝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

施恩于我。许多现代注释家认为,在《以斯拉记》中,只有用第一人称单数的口吻所写的部分才出于以斯拉的笔下,其他用第三人称单数指以斯拉的部分是被别人写的(见拉7:1-11;10:1)。我们如果认真研究古代文献,就可以知道,人称的转换并不一定证明作者的改变。在埃及语(辛奴亥故事,见出2:15注释),亚述语(萨尔贡二世编年史),亚烂语(亚卡的故事),希伯来语(但4章)和希腊语(修西戴狄斯)的文献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这些著作有相同的特征。即使在一些现代的文学作品里,也有作家从第一人称一下子转到第三人称,或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如凯特尔所做的那样。

在王……面前。见第15节的注释。这里进一步证明以斯拉是作为一个请愿者出现在亚达薛西和他的内阁面前的(又见第6节)。虽然以斯拉的成功,特别是在获得谕旨的事上,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他的聪明和智慧,但其实是天意的手在一步一步引导他。所以他自然承认他的成功是因为上帝的良善。是上帝在他面前的国王和官长心中做工。

第七章补充注释

在第十九世纪末以前,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以斯拉记》里的亚达薛西就是在波斯国的第一个国王。希腊语叫亚达薛西·朗吉马纳斯(Longimanus,意为“长手”),执政时间是公元前465年到423年。但自从1890年起,这种看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当时比利时学者A.Van Hoonacker(胡纳克)发表了他有关以斯拉和尼希米年代的第一篇论文,主张要改变传统的排序,试图把以斯拉说成是尼希米的继承者。他的观点在学术界赢得了许多追随者。主张改变传统排序的人数和持传统看法的人数大致相等。由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关但9:24-27预言,及其准确的日期,本文就该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认为以斯拉是尼希米继承者的学者分为两种:一种认为《以斯拉记》第七章的事件发生在亚达薛西一世执政的最后一年,也就是第三十七年(公元前427年),而不是圣经所说的第七年;另一种认为以斯拉的回归是在亚达薛西二世第七年(公元前405/04年-359/58年)。

第一种看法这里不予探讨,因为它纯属推测,不接受拉7章的日期,而另定一个日期。认为以斯拉在耶路撒冷活动迟于尼希米的大多数学者都接受这种看法。

持第二看法的学者所提出的理由比较有力。他们指出圣经并没有说明拉7章里的亚达薛西是三个亚达薛西中的哪一个。他们把拉7章和8章的事件定在亚达薛西二世七年,而不是亚达薛西一世七年,并没有与圣经的记录冲突。每一个研究圣经的人都承认圣经对事件的记录不一定是按照年代排列的。所以不能排斥认为拉7-10章的时间是在《尼希米记》事件以后的观点。

首先要了解为什么学者们会放弃传统的立场,即以斯拉到耶路撒冷是在亚达薛西一世七年,尼希米到耶路撒冷则是在亚达薛西一世二十年。在主张颠倒传统排序的许多理由中只有下面五点有一定意义:

一、尼希米不太了解以斯拉。如果按照拉7章的描述,以斯拉到耶路撒冷时享有很大的行政,宗教和司法权利的话,为什么他没有在尼希米的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尼8:1-6,9确实提到以斯拉是宣读律法书的人(尼8:1-6,9),和奉献城墙时两个歌咏队伍的领队之一(尼12:36),但他的活动与尼希米的完全无法相比。在另一方面,如果他在尼希米时代只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亚伦谱系的祭司,只让他宣读律法,而没有担任行政要职就是很自然的了。可以假定他后来受到波斯国王的重视,被派往犹大,享有拉7章所描写的广泛权力。

二、尼希米没有提随以斯拉回归的人。尼希米在重新安排耶路撒冷的人口时,统计了差不多一个世纪以前随所罗巴伯回归的各支派名册(尼7章),似乎完全忽略了十三年前随以斯拉回归的人(据拉7章和8章,假定回归是在公元前457年)。但如果以斯拉率领五六千人回归是在亚达薛西二世当政时的话,尼希米重新安置人口所依据的名册,就只能是所罗巴伯的那一份。

三、以斯拉找到了尼希米所任命的小组。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时,把亚达薛西交给他财宝托付给四个利未人。他们显然是负责管理圣殿基金的(拉8:33)。尼希米报导说,在他第二次任职期间,曾任命了一个四人小组管理库房(尼13:13)。这说明这个小组在他以前并不存在。从而可以得出结论:以斯拉肯定在这个小组设立以后才到耶路撒冷的,也就是在尼希米第一次担任省长以后。

四、城墙是在以斯拉到达之前竣工的。以斯拉曾为显然竣工不久的“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拉9:9)而感谢上帝。但尼希米所见到的只是废墟,并不得不在他到达耶路撒冷的第一年重建城墙。

五、大祭司约哈难属于下一代人。约哈难常常被引用作为以斯拉迟于尼希米的主要证据。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是尼12:22,23所提到的最后族长或大祭司之一。由于以利亚实是尼希米当省长时的大祭司(尼3:1,20,21;13:4,7),约哈难要么是他的儿子,要么是他的孙子(在尼12:12中,以利亚实和约哈难之间有耶何耶大),他是属于下一代的人。这个结论与犹太人文献所提到约哈难是公元前410年的大祭司一致的。在厄勒番丁岛的草纸文稿中(见本书第79-83页),有一封写于公元前407年11月25日(按照波斯年历)的信函,是写给波斯的犹大省长比革瓦伊的。信中说作者们曾在三年前写信给“大祭司约哈难,和他在耶路撒冷的祭司同事”(考利版,第30号)。

此外,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时,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在圣殿里有一个房间(拉10:6)。如果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是公元前457年,看到约哈难在圣殿里有一个房间,那么,担任祭司的约哈难至少已有二十岁了(见拉3:8),或者要大得多。如果按草纸文献所提示,约哈难在公元前410年担任大祭司,他那时一定至少67岁。由于他的继承者押杜亚(尼12:11,22)在78年以后亚历山大大帝经过巴勒斯坦时担任大祭司(公元前332年,见约瑟弗斯《上古史》xi.8.4,5),押杜亚那时一定有一百来岁了。

那些认为尼希米比以斯拉早的人说,如果假定以斯拉是在亚达薛西二世时到达耶路撒冷(公元前405/04-359/58年)的,那就可以解决押杜亚在100岁担任大祭司的难题。这样就就可以说,约哈难在公元前410年之前不久接续尼希米的同时代人、以利亚实的儿子耶何耶大担任大祭司。假定约哈难在公元前410年时约三十岁,那么以斯拉于亚达薛西二世执政第七年到达耶路撒冷时,他会是43岁,在圣殿有一个房间可供以斯拉使用(拉10:6)。如果我们进一步假定押杜亚生于约哈难中年之后,比如说40岁的时候,那么在亚历山大到来时他大约七十岁。

以上是学者们所提出改变以斯拉和尼希米前往耶路撒冷传统排序的五点最重要的论据。现在根据传统的以斯拉-尼希米排序来考虑这些论据。

一. 以斯拉在尼希米的时代是平民身份。以斯拉在公元前457年到达耶路撒冷时拥有很大的权力,但不如十三年以后担任省长的尼希米。以斯拉曾得到国王的宠爱,受权返回犹大按照犹太律法恢复司法系统(见拉7:26)。他还获得大笔拨款,受权加强城市的防御。在犹大省所属的“河西的总督”麦迦比佐斯反叛期间(见本书第62页),撒玛利亚人乘机直接上书国王,向国王保证他们的忠诚,同时指控犹太人重建城墙是居心叵测。优柔寡断,惯于投机的亚达薛西,听到撒玛利亚人的表白,可能十分高兴,并希望他们的忠诚会给在反叛的麦迦比佐斯辖地里制造困难,于是就准许撒玛利亚人去阻止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但撒玛利亚人并不满足于仅仅阻止犹太人的工程。他们可能还拆毁了部分城墙,烧毁了几个城门(见尼1:3注释)。

亚达薛西与麦迦比佐斯和解以后,恢复了与“河西”地区的正常关系。尼希米从他的兄弟那里(见尼1:2注释)听到了犹大省在分开期间所发生的事情。于是尼希米请求宠爱他的国王派他带着重建城墙的充分授权回到耶路撒冷去(尼1章和2章)。

尽管尼希米拥有重建城墙的充分授权,但他到达耶路撒冷以后还是非常审慎,因为他完全知道敌人的势力和顽固。他最初行动的机密(尼2:12-16),以及他后来应付阻挠的决心,证明他有充分的资格完成以斯拉曾经从事却受到阻止的任务。

因此以斯拉可能认为自己站在背后,直到城墙竣工乃是聪明之举。以斯拉也可能一直受到敌人的指控,因为他回到耶路撒冷时赶走了犹太人家庭中的外邦妻子(拉9章和10章)。也许是出于审慎,尼希米在开始时表面上没有与以斯拉发生什么联系。

但既然城墙即已竣工,就没有什么顾忌的了。尼希米在国家事务上自然会赋予以斯拉合适的位置。在奉献城墙的典礼上,他请以斯拉率领两个歌咏队中的一个,他自己则率领另一个队(尼12:36,38)。这两支队伍必须由在重建城墙的工程中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来率领。

后来到了节期来到的时候,以斯拉无可争议地成为宗教的领袖,指导百姓的活动(尼8:1-6,9,13)。这说明尼希米没有忽视以斯拉,而是在时机成熟的时候给予他合适的位置。那种认为在《尼希米记》第八章至第十二章中没有以斯拉的名字,因此他就无足轻重的看法是不正确的。若是这样,那么奉献城墙典礼中两支队伍中,有一支队伍就没有领导者了。把以斯拉解释为先是尼希米的先驱者,后是他的合作者,完全符合已知的事实。

二. 尼希米采用的是最早的人口普查表。尼希米采用所罗巴伯时代的人口普查表,作为他重新安排耶路撒冷人口的基础(尼7章),并不意味着他忽视那些最近随以斯拉回来的人和还没有回来的人。我们对于那段时期的事件知之甚少。跟随以斯拉回来的人可能比随所罗巴回来的人更愿意住在耶路撒冷,所以尼希米只好查阅一下更早的人口普查表。查阅最早普查表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随所罗巴伯回来的50,000人,比起随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的较少人口,更加均匀地分布在全家各地。由于所罗巴伯的普查表不包括仆人和艺人就有四十五批人,而以斯拉的统计表上只有十八批人,前一份普查表显然更具代表性。《尼希米记》第七章没有提到以斯拉的普查表,不能证明它在尼希米的时代是不存在的。

三. 库官的职务不是最先由尼希米设立的。不要以为尼希米在第二次担任省长时,才第一次任命了库官。尼13:10-14的记录说的是尼希米第二次到达耶路撒冷时,发现百姓好久没有缴纳什一,圣殿的员工为了生计只得耕种土地。尼希米回来以后立刻纠正这种局面。他说服犹太人重新缴纳什一,并把利未人和歌手召回圣殿。由于需要库官来管理资金,他就指定了四个人。拉8:33提到四名库官,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圣殿基金都必须由四人小组来管理。说这样的职务在尼希米第二个任期以前不存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四. 以斯拉为准许建筑城墙而感谢上帝。如果上述第一点中对以斯拉活动的归纳符合历史事实的话,以斯拉在公元前457年回归时是得到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授权的。所以他向上帝感恩也就不足为奇了(拉9:9)。是祂感动波斯国王(居鲁士和亚达薛西一世)使以色列“复兴”,支持以色列人建造他们上帝的殿(居鲁士和大流士一世);使他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亚达薛西一世)。值得注意的是以斯拉并没有说城墙已经竣工。除非还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城墙在他祷告之前已经完工。但单凭祈祷本身,只能理解为上帝的恩典准许重建城墙工程的进行,不是说城墙已经竣工,也不能证明《以斯拉书》第九章和十章所描述的改革发生在《尼希米记》的事件之后。

五. 约哈难的年龄并不是异常的。没有理由怀疑厄勒番丁岛犹太人文献里所提到在公元前410年担任大祭司的约哈难,不是尼12:22,23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很有可能以斯拉在他的房间里哭泣过(拉10:6)。即使在公元前457年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约哈难已经是受人尊敬的祭司,已达三十来岁,在圣殿有自己的房间,到了公元前410年他依然可以是大祭司,年龄在七八十岁之间,上述厄勒番丁岛犹太人的信函就是写给他的。

这种解释的唯一难点与押杜亚他关,如果他像约瑟弗斯所说的,是接续约哈难担任大祭司,并在厄勒番丁岛给约哈难的信件七十五年以后,在亚历山大时代依然任职的话(《上古史》xi.8.4,5)。但这个问题并没有表面看来那么困难。即使约瑟弗斯所说亚历山大时代的大祭司是押杜亚是正确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尼12:11,22的那个押杜亚。在《尼希米记》中还有一个押杜亚,是尼希米时代签名的一位家长(尼10:21)。所以尼12:11,22中接续约哈难担任大祭司的押杜亚,可能就是亚历山大来访时在圣殿中任职的名叫押杜亚的大祭司的祖父。

应该记住,历史学家约瑟弗斯在描写这段时期的历史时,至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他把参巴拉说成是亚历山大的同时代人(《上古史》xi.8.2,3)。我们从圣经和厄勒番丁岛发现的当时文献中得知,参巴拉是尼希米时代的人。

约瑟弗斯很有可能把犹太人大祭司的名字弄错了。但亚历山大访问耶路撒冷的故事并不一定是杜撰的。

综上所述,认为以斯拉迟于尼希米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所以许多学者不赞成颠倒传统的排序。况且改变顺序说的倡导者同样也卷入他们想要规避的一些难题。这可以从下面两点中看出来。

一. 米利末的年龄。公元前457年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的时候,把从巴比伦所带来的金银财宝交给了乌利亚的儿子祭司米利末(拉8:33)。十三年后又提到这个米利末,是尼希米的积极支持者和两段城墙的热心建造者(尼3:4,21)。在上述经文中,同一个人从公元前457年到公元前444年期间做了不同的事情,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如果说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是在公元前397年,即亚达薛西二世七年,那么从以斯拉手中接收财宝的米利末年纪就十分老迈了。即使米利末是在二十五岁的时候负责建造两段城墙,他在以斯拉回来时担任库官的年龄也已达七十二岁。尽管存在这种可能性,但值得注意的是,新理论自动把米利末的年龄定在其倡导者认为对于约哈难是不可能的年龄上。

还要记住,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时代,大祭司的职务是终生的。故可以推定他们结束服务的时候,均年事已高。所以亚伦担任大祭司到123岁;以利到98岁;耶何耶大到130岁(民33:39;撒上4:15;代下24:15)。

二. 以斯拉的年龄。主张改变顺序的人,如果认为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比尼希米迟四十七年,他们在有关他年龄的问题上就遇到了更大的难题。新理论的提倡者都认定以斯拉在尼8章所描写的活动是中是伟大的宗教领袖,并且担任城墙奉献典礼中的两位领导人之一。但被挑选领导这些活动的人,不是大祭司,就一定是非常有影响的杰出人士,不可能是年轻人。难以想象被选择担任这种工作的人小于四十岁。尼希米选择他,不会不因为他此前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如果推定他是四十七年以后、公元前397年从巴比伦回来的,要让他在尼希米时代达到有令人尊重的年龄,那将是非常荒谬的。

许多主张改变圣经中以斯拉和尼希米顺序的学者意识到这个难点。他们要么在尼希米的活动中删去以斯拉的名字,要么主观地把他回耶路撒冷的时间定在亚达薛西一世第三十七年。本注释的读者可以看出,这两种主张都改动了圣经。审慎的圣经学者认为没有理由改变圣经中以斯拉和尼希米到达耶路撒冷的顺序。这种改变非但不能解决他们想要解决的难点,而且会制造新的难点,使那段历史的结构变得非常复杂。我们不能忽视圣经的话语和已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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