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米记5章
5:1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
5:2有的说:“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要去得粮食度命。”
5:3有的说:“我们典了田地、葡萄园、房屋,要得粮食充饥。”
5:4有的说:“我们已经指着田地、葡萄园,借了钱给王纳税。
5:5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
5:6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
5:7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胄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
5:8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
5:9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 神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
5:10我和我的弟兄与仆人也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
5:11如今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并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
5:12众人说:“我们必归还,不再向他们索要,必照你的话行。”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必照着所应许的而行。
5:13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 神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会众都说:“阿们!”又赞美耶和华。百姓就照着所应许的去行。
5:14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
5:15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每日索要粮食和酒,并银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但我因敬畏 神,不这样行。
5:16并且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
5:17除了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以外,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
5:18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
5:19我的 神啊,求你记念我为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与我。
尼布米记6章
6:1参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和我们其余的仇敌,听见我已经修完了城墙,其中没有破裂之处(那时我还没有安门扇)。
6:2参巴拉和基善就打发人来见我说:“请你来,我们在阿挪平原的一个村庄相会。”他们却想害我。
6:3于是,我差遣人去见他们说:“我现在办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见你们呢?”
6:4他们这样四次打发人来见我,我都如此回答他们。
6:5参巴拉第五次打发仆人来见我,手里拿着未封的信,
6:6信上写着说:“外邦人中有风声,迦施慕(注:就是“基善”,见2章19节)也说,你和犹大人谋反,修造城墙,你要作他们的王。
6:7你又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着你宣讲说:‘在犹大有王。’现在这话必传与王知,所以请你来,与我们彼此商议。”
6:8我就差遣人去见他说:“你所说的这事,一概没有,是你心里捏造的。”
6:9他们都要使我们惧怕,意思说:“他们的手必软弱,以致工作不能成就。”“ 神啊,求你坚固我的手。”
6:10我到了米希大别的孙子、第来雅的儿子示玛雅家里。那时,他闭门不出。他说:“我们不如在 神的殿里会面,将殿门关锁,因为他们要来杀你,就是夜里来杀你。”
6:11我说:“像我这样的人,岂要逃跑呢?像我这样的人,岂能进入殿里保全生命呢?我不进去!”
6:12我看明 神没有差遣他,是他自己说这话攻击我,是多比雅和参巴拉贿买了他。
6:13贿买他的缘故,是要叫我惧怕,依从他犯罪,他们好传扬恶言毁谤我。
6:14我的 神啊!多比雅、参巴拉、女先知挪亚底和其余的先知,要叫我惧怕,求你记念他们所行的这些事。
6:15以禄月二十五日,城墙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
6:16我们一切仇敌,四围的外邦人,听见了便惧怕,愁眉不展,因为见这工作完成,是出乎我们的 神。
6:17在那些日子,犹大的贵胄屡次寄信与多比雅,多比雅也来信与他们。
6:18在犹大有许多人与多比雅结盟,因他是亚拉的儿子、示迦尼的女婿,并且他的儿子约哈难娶了比利迦儿子米书兰的女儿为妻。
6:19他们常在我面前说多比雅的善行,也将我的话传与他。多比雅又常寄信来,要叫我惧怕。
尼布米记7章
7:1城墙修完,我安了门扇,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7:2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营楼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 神过于众人。
7:3我吩咐他们说:“等到太阳上升,才可开耶路撒冷的城门;人尚看守的时候,就要关门上闩。也当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对面之处。”
7:4城是广大,其中的民却稀少,房屋还没有建造。
7:5我的 神感动我心,招聚贵胄、官长和百姓,要照家谱计算。我找着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其上写着:
7:6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去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7:7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亚撒利雅、拉米、拿哈玛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来的。
7:8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7:9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7:10亚拉的子孙六百五十二名;
7:11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7:12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7:13萨土的子孙八百四十五名;
7:14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7:15宾内的子孙六百四十八名;
7:16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八名;
7:17押甲的子孙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7:18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七名;
7:19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六十七名;
7:20亚丁的子孙六百五十五名;
7:21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7:22哈顺的子孙三百二十八名;
7:23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四名;
7:24哈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7:25基遍人九十五名;
7:26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7:27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7:28伯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7:29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7:30拉玛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7:31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7:32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7:33别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7:34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7:35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7:36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7:37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7:38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7:39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7:40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7:41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7:42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7:43利未人:何达威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7:44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四十八名。
7:45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八名。
7:46尼提宁(注: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7:47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7:48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萨买的子孙、
7:49哈难的子孙、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
7:50利亚雅的子孙、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
7:51迦散的子孙、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
7:52比赛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7:53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7:54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7:55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7:56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7:57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7:58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7:59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们的子孙。
7:60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7:61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亚顿、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7:62他们是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四十二名。
7:63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7:64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7:65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7:66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7:67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7:68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7:69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7:70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中的金子一千达利克,碗五十个,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7:71又有族长捐入工程库的金子二万达利克,银子二千二百弥拿。
7:72其余百姓所捐的金子二万达利克,银子二千弥拿,祭司的礼服六十七件。
7:73于是,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尼布米记5章
提要:1 犹太人抱怨他们的债务,典当和纳税。6 尼希米指责高利贷者,要他们发誓归还。14 他不拿俸禄,宽厚待人。
1 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
不知本章所描写的一些事件发生在什么时候。它们不都发生在修造城墙期间,因为第14节所记录的是尼希米当省长十二年末的事。最多只能确定第1-13节发生在修筑城墙期间。修筑城墙的无偿劳动的确会使许多人失去正常的生计。但另一方面,这项工程很快完成了,不会导致本章所描述的严重经济困境。本文并没有暗示困境与修造城墙的工程有关。哀怨的根源要深得多,而且已发展很久了,到修造城墙的时候形成了危机(见《先知与君王》第646页)。在第14-19节,尼希米记录了他当犹大省长期间的个人行为(见王下12:3-14)。
呼号出于极深的悲痛。发出哀怨的是百姓中的穷人,被指控的他们富裕的弟兄(见王下24:14)。
2 有的说:“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要去得粮食度命”;
发出哀怨的,首先的家庭人口多的人。多子多孙带所来的,并不是东方人一般所认为的福气,而是重担和深深的困惑。
3 有的说:“我们典了田地、葡萄园、房屋,要得粮食充饥”;
得粮食。七十士译本为“给我们粮食”。他们所要的,不是白白的赠予,而是希望改变导致他们困境的经济格局。
充饥。一些人要求救济,因为已经过去的饥荒迫使他们典了自己的田地、葡萄园和房子。哀怨的人属于住在城外,曾经拥有很多产业的人。这种情形类似于赛5:8的描述。土地落入富人手中非不是一件新鲜事。
4 有的说:“我们已经指着田地、葡萄园,借了钱给王纳税。
和波斯的其他省份一样,犹大每年都要纳税,部分是金钱,部分是实物。在正常的年代,这个负担似乎并不沉重,但是在贫乏的年代里,收税者的出现往往带来很大的不幸。为了缴税,他们欠下了债务,又无法偿还。
5 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
我们的身体。这些穷人和他们富有的弟兄一样都是人,有着同样的生活需求。他们的儿女和富人的儿女一样,都是父母所珍爱的。
一些人抱怨家庭人口太多,无法供应他们粮食;另一些人因为饥荒而典当了自己的财产;还有一些人为了缴纳税金不得不去借钱;第四种人落入放高利贷者的手中。他们所遭受的不是外国暴君的压迫,而是同胞的勒索。
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关于父母出售女儿的合法权利,见出21:7。许多回归者摆脱了巴比伦的囚掳,却落入了兄弟的奴役。后者似乎比前者更难忍受。在巴比伦,家庭尚能保持完整,现在儿女却要从父母手中夺走,成为同族犹太同族的奴隶。
6 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
除了牟取利息以外,表面上似乎没有违犯律法的条文(第11节)。百姓所抱怨的也不是这些。出售女儿是依据出21:7。男仆的服役期限于六年(见出2:2注释),如果禧年在第六年结束以前开始,他们就自动得到自由(利25:10;见申15:12注释)。土地也是可以“出售”(租赁)的(利25:14-16),但不是永久性的(利25:10,13)。然而富人即使不是在字句上,也是在精神上违背了律法。在经济困难的时候,富人有责任帮助贫穷的弟兄,而不应压迫他们(利25:14,17)。尼希米,他的亲戚和随从都是尽量这样做的(尼5:10,15)。可是富人们却乘人之危,牺牲同胞的利益。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尼希米发现这些丧尽天良,肆无忌惮牟取暴利的人,很自然会义愤填膺,怒火满腔。
7 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胄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
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律法禁止向希伯来人牟利,但是准许从外邦人取利(申23:19,20;见出22:25;利25:35注释)。
我招聚大会。尼希米的责备显然没有什么效果。贵族们没有保证要改变他们的做法。他只好把这件事情向百姓公开,不是依据司法的权限,而是一旦贵族们受到行政首长的公开斥责,就会羞于或害怕继续压迫人。
8 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
“我们”可能指最近回来的人,不是早年回来的人。或指尼希米和他的亲属,而不是富裕的压迫者。指尼希米等人的可能性大一些。他的话的暗示他和具有同心的人赎回了被外邦人奴役的犹太人,给他们自由。他尽自己的财力这样做。
9 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上帝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
尼希米认为仅仅使贵族们静默不语,感到羞耻还是不够的。他还必须说服他们改变自己的做法。
10 我和我的弟兄与仆人也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
律法要求富人借银钱粮食给穷人(申15:7-11),但不可放高利贷(见出22:25注释)。尼希米遵守了这些规定,现在呼吁别人也这样做。借贷是一种美德,但富人向穷人放高利贷则是罪恶的(见尼5:11注释)。
11 如今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并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
归还。尼希米斥责了压榨的行为,说明了相关的原则以后,强烈呼吁采取行动。他要求持有穷兄弟所抵押土地的人,尽快归还原主(见《先知与君王》第650页)。
百分之一。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可能的,如同西塞罗时代罗马人的百一息,要理解为按月支付的。与古代东方的惯例相比,每月百分之一算不上高利息。在巴比伦和亚述,银子的利率通常是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粮食是三分之一。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泰勒哈拉夫(Tell Halaf)的公元前七世纪文献表明,那个地区银子的年利率是百分之五十,粮食是百分之百。埃及在托勒密时代(公元前最后三个世纪)是百分之十二至二十四。我们只有那段时期的这类方面记录。但犹大的穷人仍不堪利息的重负,尽管与其他国家的利率相比,百分之十二的年利率不能算高的。
12 众人说:“我们必归还,不再向他们索要,必照你的话行。”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必照着所应许的而行。
我们必归还。尼希米雄辩的呼吁,他对摩西律法原则的重申,以及他自己的榜样,获得了大家的认同。贵族们不仅都同意豁免已收的利息,今后不再收利息,并依照律法借钱物给他们的穷弟兄,而且愿意归还所收的土地和房屋。这是一笔不小的价值。按照律法的规定,他们是可以保留到禧年的。
起誓。见拉10:5注释。贵族们答应以后,尼希米召集了祭司,并要求债权人发誓:信守他们的承诺。尼希米要祭司们参加,一方面是为了增强起誓的严肃性,就像在上帝面前发誓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在必要时证明这个誓约的合法有效性。
13 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上帝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会众都说:“阿们!”又赞美耶和华。百姓就照着所应许的去行。
“衣襟”有时可以装东西。该词只在这里和赛49:22里出现。为了强调承诺的约束力,尼希米做了一个象征性的动作。他先收拢外衣,好象在里面装东西,然后再抖搂出来,发出第13节的咒诅。在古代的国家中,受咒诅的事物是最可怕的。申28:16-44的咒诅也是这样表达的,为了给想要冒犯律法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刻在亚述和波斯国王墓口的咒诅,是为了吓走将来的盗墓者。古代的契约也以咒诅来保护,避免违犯。尼希米的咒诅是不寻常的,但其目的很清楚。
14 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
我奉派。尼希米在这里首次说明他是以犹大省长的身份回来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正式任命可能要稍晚一些。他的十二年省长任期始于亚达薛西第二十年尼散月(尼2:1),即公元前444年4月2日。结束于亚达薛西第三十二年。按照尼希米的年历(见本书109页),可能始于433年9月25日,终于公元前432年10月13日。然后又被召回到亚达薛西的宫廷(尼13:6)。他可能在这段时期写下了尼5:14-19,也许还有第1-13节和本书其他章节。
省长的俸禄。他在任职期间,没有向百姓收取作为省长所应享有的正常工资。他还得为自己支付个人的开销。“弟兄”指他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家里的人。
15 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每日索要粮食和酒,并银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但我因敬畏上帝不这样行。
以前的省长。以前的省长,我们只知道有所罗巴伯。不知以斯拉有没有被任命为省长,或是否担任特别专员。尼希米所指的可能是从所罗巴伯到以斯拉之间五六十年间在犹大省长。
加重百姓的担子。原文的语气较强。有“压迫”之意
每日。有译本为“而后”。大多数注释者认为这是指尼希米的官府每日开销四十舍客勒(按轻舍客勒计算,就是334.8克,或108盎司),而不是每年向每人收取四十舍客勒。
仆人也辖制。东方官府的家臣和低级官员一般都会利用职权向谋求官方优惠的人勒索高额的费用。特别是在古代,太监和其他内臣往往是专横跋扈的。薛西斯手下的哈曼,提庇留手下的塞扬努斯,革老丢手下的那西塞斯,都是典型的例子。
16 并且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
我恒心。尼希没有压迫百姓,生活费用自负。他和他所供养的仆人还不倦地修建城墙。尼4:10,13,15,17描述了尼希米和他仆人的劳动。
并没有置买田地。尼希米没有像贵族们那样靠追债而攫取土地(第3,11节),他在当省长期间也没有积攒任何财富。他任职十二年,非但没有发财,反而更穷了。他担负这些责任,意味着个人的牺牲。
17 除了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以外,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
尼希米所做的还不止这一切。他不仅要负担个人的生活开支,还要表现人们对于省长所期望的好客。他每天要供养150名住在耶路撒冷的家长(见尼11:1)。除了这些常客以外,尼希米还招待了从犹大的乡镇和周围国家因事来到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尼希米以这种方式在耶路撒冷生活了十二年。他一定是一个相当富有的人。在尼普尔发掘的“穆拉舒儿子们”的商务文件,证实一些住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已变得非常富裕。
18 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
飞禽。虽然《旧约》从未明确地提到家鸡,但它们当时在巴勒斯坦的存在,已为1932年在泰勒拿什比(Tell en-Nasbeh)所发现的雅撒尼亚印章所证实。印章的画面是一只斗鸡。埃及最早提到家鸡,是公元前十五世纪的图特摩斯三世时代。那是从叙利亚(亚兰)引进尼罗河国家的。鸽子和鹅可能也包括在“飞禽”的范围内。
省长的俸禄。见第14节注释。
19 我的上帝啊,求你记念我为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与我。
尼希米最后献上了赋有他自己特色的祈祷(见尼6:14;13:22,31)。
尼布米记6章
提要:1 参巴拉实施诡计,藉着谣言和雇佣先知来恐吓尼希米。15 工程结束令仇敌惧怕。17 犹大贵族与仇敌之间有私通。
1 参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和我们其余的仇敌听见我已经修完了城墙,其中没有破裂之处(那时我还没有安门扇),
参巴拉。关于三个主谋,见尼2:10,19注释。
那时我还没有安门扇。这个说法表面上与尼3:1,3,6,13等有矛盾。但是尼3章是整个重建工程的概括,其目的是说明各段城墙的责任人,而不是完工的时间。从时间上来说,尼4-6章于尼3章基本上是平行的,讲述的是城墙修建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安门扇当然是最后一道工序。
2 参巴拉和基善就打发人来见我,说:“请你来,我们在阿挪平原的一个村庄相会。”他们却想害我。
参巴拉和基善。没有提到多比雅。可能只有尼希米的两个敌人想要亲自动手。多比雅不愿合谋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与一些犹太领导人有私人关系。
阿挪。现名阿纳村(Kefr `Anā),在雅法以南约七英里。和利达和哈第一样,该城有犹太人聚居区,周围则是撒玛利亚人和非利士人。选择这个犹太人聚居区作为会面的地点,是要给尼希米造成一种安全的错觉。他要去阿挪,就要经过撒玛利亚人的地区,很容易受到他们的袭击。
他们却想害我。“害”字含义较广义,但肯定是指实施个人暴力。
3 于是我差遣人去见他们,说:“我现在办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见你们呢?”
尼希米婉言谢绝了邻省省长的邀请,但是他的回答并没有向他们示弱。更没有暴露他怀疑或已经得悉他们的阴谋。
4 他们这样四次打发人来见我,我都如此回答他们。
5 参巴拉第五次打发仆人来见我,手里拿着未封的信,
不知道为什么参巴拉不用口信而用书面信函。也许是为了正规一些,效果好一些。信可能写在当时巴勒斯坦常用的纸莎草纸上。这种信通常卷起来,两端向中间折叠。然后用绳子把信系紧,结头上用粘土封妥,若不打碎它就无法启信。信的外面通常有地址。送一封指控波斯官员的信函又不封口,是冒昧和失礼的。“未封的信”可以让所有的人看,其目的就是在犹太人中间造成恐慌,煽动他们反对尼希米。参西拿基立使者的行为(王下18:27-36)。
6 信上写着说:“外邦人中有风声,迦施慕(就是基善,见二章十九节)也说,你和犹大人谋反,修造城墙,你要作他们的王;
迦施慕是基善的另一种拼法(见尼2:19注释)。参巴拉显然是在说,现在周围的国家里流传着尼希米要造反的谣言。基善听到以后,就告诉了参巴拉。参巴拉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急于把这个严重的指控告诉尼希米。这个指控在某些方面和犹太人威胁要向凯撒指控彼拉多的说法相似(约19:12,13)。
7 你又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着你宣讲,说在犹大有王。现在这话必传与王知;所以请你来,与我们彼此商议。”
派先知。参巴拉根本不了解先知的崇高职责。他发现所谓的先知为了赚钱很愿意与他合作反对尼希米(见第12,14节)。他显然认为所有的先知都像他所雇佣的先知一样(见摩7:12)。参巴拉也可能接触过其他的先知,如撒迦利亚,但要么误解他们,要么故意曲解他们(见亚1:16;2:5;6:11;9:9,10;12:9;14:9等)。
彼此商议。参巴拉以为通过送一封严重指控尼希米,而又人人可读的“未封的信”,会使尼希米和他见面,设法澄清自己。。
8 我就差遣人去见他,说:“你所说的这事,一概没有,是你心里捏造的。”
9 他们都要使我们惧怕,意思说,他们的手必软弱,以致工作不能成就。上帝啊,求你坚固我的手。
希伯来语原文里没有“上帝”啊,但译者加上去似乎是对的。这是祈祷的一部分。
10 我到了米希大别的孙子、第来雅的儿子示玛雅家里;那时,他闭门不出。他说:“我们不如在上帝的殿里会面,将殿门关锁;因为他们要来杀你,就是夜里来杀你。”
示玛雅。先知示玛雅的其他情况不详。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时代,至少还有五个示玛雅,但都不是这个第来雅的儿子。
他闭门不出。尼希米去示玛雅家拜访,不是因为示玛雅在仪文上的不洁净或上帝的阻止等原因不能来见他。示玛雅提议尼希米陪他去上帝的圣殿,就是否定了这种解释。另外,示玛雅闭门不出,似乎暗示尼希米,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处在危险之中。他劝尼希米接受他的建议,一起逃往圣殿,摆脱为他们所设下的圈套。还有可能示玛雅以自我囚禁为象征,强调他所认为的上帝信息(见结4:1-10;结12:3-9等)。这两种解释都有可能。
在上帝的殿里。指圣所,而不单指圣殿某个建筑里的一个房间。当然,非神职人员是不可以进入圣殿的(见出29:33),尼希米如果听从了这个建议,就会引起上帝和祭司的不悦。过去有门户把圣所与所罗门圣殿的廊子门隔开(王上6:33,34)。修复后的圣殿无疑也是这样的。示玛雅建议为了安全而把这些门关掉。
11 我说:“象我这样的人岂要逃跑呢?象我这样的人岂能进入殿里保全生命呢?我不进去!”
尼希米可能想起民18:7的命令:“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示玛雅的建议违背了上帝明显的旨意,证明他是一个假先知(见创3:1-5;太4:3-10)。
12 我看明上帝没有差遣他,是他自己说这话攻击我,是多比雅和参巴拉贿买了他。
我看明。尼希米原来不知道示玛雅邀请去他家的动机。但信的内容表明示玛雅是一个假先知。尼希米现在认出他是骗子。参王上13:11-19“老先知”的经历。
贿买了他。这里先提多比雅,再提参巴拉(尼2:10,19;4:7;6:1),可能暗示这个阴谋是多比雅所策划,参巴拉所支持的。在其他时候,参巴拉是最主要的仇敌。
13 贿买他的缘故,是要叫我惧怕,依从他犯罪,他们好传扬恶言毁谤我。
让尼希米进入圣所躲起来,是对上帝圣殿的严重亵渎,使他的敌人有机会让人怀疑他无视上帝的命令。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将会产生动摇(见第11节注释)。在这危险的时刻,尼希米没有丝毫的恐惧,否则会严重影响百姓的士气。尼希米的影响力在于他的人格。只要走错一步,他就会失脚。他的影响力就会消失。他呕心沥血所从事的工作将会失败。
14 我的上帝啊,多比雅、参巴拉、女先知挪亚底,和其余的先知要叫我惧怕,求你记念他们所行的这些事。
其他地方没有提到这个女先知挪亚底。尼希米把她和示玛雅,以及其他没有指名的先知相提并论(第11-13节),是暗示第10-13节所描写的事件只不过几个类似事件中的一个。假先知如同被掳以前那样在百姓中积极活动,诱惑他们和他们的领袖不听真先知的话。关于被掳前假先知的活动,见赛9:15;28:7;耶27:9,10;28:9,15-17;29:24-32;结13:2,17;弥3:5-11。
15 以禄月二十五日,城墙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
没有提是哪一年,但显然是指亚达薛西二十年(见尼2:1注释)。这与本书的其他年代的顺序是一致的。尼希米于尼散月(一月),获得国王的批准去耶路撒冷。据尼5:14和尼13:6,他从第二十年开始在耶路撒冷担任省长,所以他一定是在国王批准了他的计划以后立刻动身前往耶路撒冷的。若是这样,他就是四月到达耶路撒冷的。他用三天时间勘察了城墙,不久就召集了群众大会,宣布自己重建城墙的计划,争取他们的合作(尼2:11-17)。这一切都可能发生在四月里。修建工程是四月底或五月初开始的。不清楚尼希米是如何算出重建城墙的52天时间的。他也许从重新开工算到竣工。如果包括安息日,实际的工作日就只有44或45天了。如果他指的是52个工作日,整个时间就会是60余天。按前一种算法,工程始于埃波月(五月)初;按后一种算法,工程则始于坦木兹月(四月)底。根据尼希米采用的犹太年历,亚达薛西二十年厄略耳月二十五日大约是公元前444年9月21日。
有些注释家认为修造城墙52天时间是不够的。他们认为约瑟弗斯(《上古史》xi.5.8)所说的两年零四个月比较合理一些。但我们不必放弃圣经的数字而接受约瑟弗斯的数字。因为:一,尼希米的工作不是全部重建城墙,许多地方只需修理一下就行了(见尼1:3注释);二。面临着袭击的威胁,他们必须迅速行动;三,犹太人的敌人无法相信城墙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竣工。他们认为这是个神迹(尼6:16)。
16 我们一切仇敌、四围的外邦人听见了便惧怕,愁眉不展;因为见这工作完成是出乎我们的上帝。
这里所指的“仇敌”就是参巴拉和撒玛利亚人,多比雅和亚扪人,基善和阿拉伯人,以及亚实突人(见尼4:7)。犹太人“四围的外邦人”,就是生活在巴勒斯坦,外约旦和亚兰(叙利亚)地区的其他民族。这些民族中也有人不友好,不乐意犹太人国力和财富的增展。在薛西当政期间某些圈子里对犹太人的敌意依然存在,如《以斯帖记》描写的事件所表现的。历史也证明,这种敌意从来没有消失。
17 在那些日子,犹大的贵胄屡次寄信与多比雅,多比雅也来信与他们。
这里进一步描写了多比雅竭尽全力要推翻尼希米,阻止他的工作,以及贵族中某些人的不忠诚行为。这在尼3:5已有所提示。多比雅与犹太社会上层人士交往密切,为的是威胁尼希米(第19节)。这样的通信尼希米不会不知道,因为大多数人都效忠于他。也许这些人根本就不想保密。
18 在犹大有许多人与多比雅结盟;因他是亚拉的儿子,示迦尼的女婿,并且他的儿子约哈难娶了比利迦儿子米书兰的女儿为妻。
在犹大有许多人。多比雅藉着与两个犹太家庭结亲,使许多贵族成为与他“结盟”的朋友。他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实行自己的阴谋。
示迦尼。亚拉的儿子示迦尼是多比雅的岳父。他在亚拉家族中是个受人尊重的犹太人(参拉2:5)虽然犹太历史的这个时期中示迦尼上是一个常见名,但这个示迦尼在《尼希米记》的其他地方似乎没有提到。多比雅女儿的公公米书兰是城墙重建工程的参与者(尼3:4,30)。据尼13:4节,多比雅和大祭司以利亚实也有关系,但这种关系可能是在尼希米第一次担任省长以后才形成的。多比雅和他的儿子约哈难取的是犹太人的名字,均含有Yahweh(亚卫)的缩略形式。因此他们可能是以色列北方王国十个支派的后裔,后又同亚扪人结合(见尼2:10注释)。
19 他们常在我面前说多比雅的善行,也将我的话传与他。多比雅又常寄信来,要叫我惧怕。
希伯来文“多比雅”的意思是“耶和华的良善”,犹太朋友们又向尼希米报告他的“善行”。真是一种讽刺。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尼希米对多比雅有好印象。他们的活动与假先知示玛雅是一致的(第10-13节),其动机就是以表面的友好来迷惑尼希米。
信。内容可能与参巴拉的信相似(第5,6节)。
尼布米记7章
提要:1 尼希米派哈拿尼和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5 他们的家谱,首先从巴比伦开始,9 百姓,39 祭司,43 利未人,46 尼提宁人,57 所罗门的仆人,63 查不出谱系的祭司。66 总人数和他们的财物。70 他们的捐助。
1 城墙修完,我安了门扇,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守门的。按照古代的习惯,守门人的职责就是看守圣殿,以及圣殿院子的开门和关门(代上9:17-19;26:12-19)。
歌唱的。协助祭司工作的歌手和利未人本来没有看守圣殿的职责。但在当前的特殊情况下,尼希米额外派这两种人看守城墙和城门。
2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营楼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上帝过于众人。
我的弟兄哈拿尼。见尼1:2注释。尼希米任命哈拿尼为耶路撒冷的两个市长之一,是符合东方惯例的。他对尼希米肯定是忠诚的。利法雅和沙龙负责耶路撒冷周边地区(尼3:9,12)。
哈拿尼雅。哈拿尼雅的名字经常出现(拉10:28;尼3:8;10:23;12:12,41),但不知道是指一人或几个人。然而这个哈拿尼雅似乎与其他地方提到的哈拿尼雅不同,尼希米任命他担任要职,是因为他的忠诚和敬畏上帝“过于众人”的品格。
营楼的宰官。可能指圣殿的营楼(见尼2:8注释)。
3 我吩咐他们说:“等到太阳上升才可开耶路撒冷的城门;人尚看守的时候就要关门上闩;也当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对面之处。”
等到太阳上升。城门通常是在日出时打开的,但在这危险期间需要格外小心。城门要到上午晚些时候警卫全部到位以后才打开。
关门上闩。没有写关门的时间。“人尚看守的时候”,说明要在警卫下班以前关门上闩。
当派……看守。第3节后半句指夜间大门关闭的时候,耶路撒冷的居民也要警惕,随时准备抵抗袭击。
各按班次看守。就像正规的军事组织。岗哨分班次看守,白天和黑夜都有人值班。
4 城是广大,其中的民却稀少,房屋还没有建造。
不是说没有房屋。这次已经有人住了九十余年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与城市的规模相比,房屋盖得太少,还有许多建造的空间。尼希米到耶路撒冷的时候,圣殿已经修好了,但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仍然是一片废墟。现在有了城墙,居住有了安全的保障,并适合于作首都。尼希米所面临的问题是把人吸引到城里,并有房屋居住。
5 我的上帝感动我心,招聚贵胄、官长,和百姓,要照家谱计算。我找着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其上写着:
感动我心。看着空旷的城区,尼希米在考虑着弥补的办法。他的心受到感动,要进行人口普查,获得有关城乡的人口资料,以决定哪个城镇和地区的人应该迁往耶路撒冷。这样的人口普查,按照犹太人做法,是以家族为单位来进行的(见民1:17-47;代上21:5,6)。
我找着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就是在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带领下从巴比伦回归的人(拉2章)。尼希米保留了这份家谱。所以就有两份家谱保存下来。一份在拉2:1-70,另一份在尼7:6-73。
这两份名单几乎一样,只有细微的差别(见拉2:2注释)。关于尼希米名单中的名字,见拉2:1-70注释。这里只讨论一些重要的差异。
6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去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7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亚撒利雅、拉米、拿哈玛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来的。
拉2:2有十一个人,这里多了拿哈玛尼。其他几个名字在拼法上也有细微差别:亚撒利雅为西莱雅,拉米为利来雅,米斯毗列为米斯拨等。大多数注释者认为这是抄写上的错误。但也有可能一份名单是在队伍向犹大出发以前在巴比伦写的,另一份名单是后来在巴勒斯坦经过修改的。
8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9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10 亚拉的子孙六百五十二名;
11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12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13 萨土的子孙八百四十五名;
14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15 宾内的子孙六百四十八名;
16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八名;
17 押甲的子孙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18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七名;
19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六十七名;
20 亚丁的子孙六百五十五名;
21 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22 哈顺的子孙三百二十八名;
23 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四名;
24 哈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25 基遍人九十五名;
基遍在拉2:20中为吉罢珥,其他地方无处可查。吉罢珥也许是基遍的不同拼法,或抄写的错误。基遍可能更准确一些。
26 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27 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8 伯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30 拉玛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31 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32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33 别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34 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5 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36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7 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38 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39 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40 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41 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42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43 利未人:何达威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参拉2:40(另见拉3:9)。耶书亚和甲篾的这位祖先有三种拼法:何达威、何达威雅(拉2:40)和犹大(拉3:9)。
44 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四十八名。
45 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八名。
46 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47 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48 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萨买的子孙、
49 哈难的子孙、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
50 利亚雅的子孙、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
51 迦散的子孙、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
52 比赛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53 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54 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55 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56 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57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58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59 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们的子孙。
60 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61 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亚顿、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2 他们是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四十二名。
63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64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65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66 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67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68 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中的金子一千达利克,碗五十个,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省长捐入。见拉2:63注释。这是对拉2:68,69的补充。在前一份名单中,所罗巴伯的捐献没有与其他家长的捐献分开列出。尼希米名单比另一分更加详细,也许更加准确。
71 又有族长捐入工程库的金子二万达利克,银子二千二百弥拿。
72 其余百姓所捐的金子二万达利克,银子二千弥拿,祭司的礼服六十七件。
73 于是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