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提要:1 上帝选召亚伯兰,并以基督的应许赐福给他。4 他和罗得一起离开哈兰。6 他经过迦南,7 就是上帝在异象中应许要赐给他的地。10 他因饥荒下埃及。11 惧怕使他谎称妻子为妹妹。14 法老因从他那里取走了她而遭遇大灾,被迫将她归还。
1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你要离开。从这里开始亚伯兰成为了《创世记》中的主角。这是第一处记载上帝向亚伯兰启示,尽管在徒7:2节中我们知道上帝在此之前至少曾向他显现过一次。耶和华的话是以命令起头的,接着是一个应许,最后是一个祝福。上帝向人显现,都带有这三个特征。只有遵守祂的命令,祂的应许才会应验,祝福才会实现。人们往往希望分享上帝的赐福,实现祂的应许,但没想要配合祂的要求。
耶和华的呼召要求亚伯兰要与过去完全分离。他不仅要离开两河流域,即吾珥和哈兰所处的美索不达米亚,还必须放弃家庭的联系,甚至是他的父家,不再回到他的本族本民中去。这是一个极其严峻的考验。哈兰和吾珥有着相同的文明和生活水平。当他离开两河流域而跨越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时,所有的这一切都将立刻被改变。他前面不再是肥沃的牧场,而是森林茂密的山地。他将不再与亲人和具有高度文明的居民生活在一起,而是要在一个文明程度相当低下,特别是宗教方面很败坏的部族当中寄居。
切断与他所爱故乡的所有联系,对于亚伯兰来说一定不是容易的事。这里是他一生所生活的土地,其中充满了美好的联想。离开故土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可能并不困难,但对于一个已经七十五岁的人来说,这样的一个决定并非易事。
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创11:31指出亚伯兰的目的地是迦南。显然,上帝一定特别指明迦南地为他所要前往的地方。这里(创12:1)没有提到迦南,但亚伯兰显然知道迦南是上帝所希望他去的地方。他是以迦南为目标出发的(第5节)。保罗在来11:8节中说亚伯兰“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 。这显然是指他从今以后将没有确定的居所,而将成为一个客旅和外人(见来11:9;《证言》第4卷第523页)。从此上帝将天天引领他,而他将永不知晓遥远的未来将如何。
1.亚伯兰蒙上帝选召离开了故乡吾珥迁移到了哈兰。哈兰也象吾珥一样是一座献给月神的城邑。
2.在他拉死后,亚伯兰听从上帝的呼召迁移到迦南(创12:1-4)。
3.先在示剑和伯特利停留了一段时间后,亚伯兰迁到了尼革,或南地。
4.亚伯兰因饥荒便投奔埃及的法老。
5.后来亚伯兰和罗得回到了希伯仑附近的地区。从吾珥到埃及再到希伯仑的旅行路程有二千四百多公里。
2 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
叫你成为大国。作为亚伯兰离开本家和故土的报偿。当他看到自己已不再年轻,而又满意孩子时,肯定会想这一应许将如何应验呢?上帝不可能是指由亚伯兰的仆人、牧人和看护他羊群的监工组成所应许的国度。亚伯兰是如何理解这个“大”字的呢?它是不是指人数、或影响力、或在属灵事物方面的伟大?只有信心的眼睛,专注于上帝的应许,才能穿透未来而看到肉眼所不能看到的事物。
我必赐福给你。这一应许既包括属世的,也包括属灵的福气,但主要是指后一种福气。保罗显然将因信称义的福包括在了赐给亚伯兰的福气中(加3:8)。
叫你的名为大。真正的伟大来自遵守上帝的诫命并与祂神圣的旨意合作。巴别的建造者们想要借着藐视上帝来传扬他们的“名”,但他们的名字一个也没有存留下来。相反的,亚伯兰的出名只是单纯地跟从上帝的引领。亚伯兰的名现今广为人知,有不计其数的犹太人、伊斯兰教徒、和基督徒都曾经在历史上赞扬他,并且至今仍视他为他们属灵的祖先。
3 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我必赐福。这是上帝赐予亚伯兰的友谊和恩惠的最高保证。上帝将任何对祂朋友的侮辱和亏待都视为是对祂自己的侮辱和亏待,并且应许要与他合作,以他的朋友为友,以他的仇敌为敌。亚伯兰是“上帝的朋友”(雅2:23)。
地上的万族。“地”(`adamah)的基本含义是“土地”或“泥土”。历代和列国都包括在其中。是“地”在人类犯罪后被咒诅(创3:17)。人类起初也是从这地土中被造出来的。因一人的悖逆,咒诅便临到了这地(罗5:12),现在“地上”的万族又都因一个忠心之人的顺服而领受上帝的赐福。作为他属灵的后裔,今日的基督徒分享着那赐予亚伯兰的祝福(加3:8,29)。那允诺给他的福气,最终将使在地上分离的家庭联合在一起,并将那因罪而临到地上的咒诅变为一个对全人类的赐福。对其他先祖和以色列的一切应许,都只是解释和丰富了上帝向亚伯兰所做的第一个为全人类所提供的救赎的应许。
4 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
亚伯兰就……去了。亚伯兰欣然地听从了耶和华的呼召,没有任何的争辩,也没有提及任何他顺从的条件。他就“去了”。
罗得也和他同去。在亚伯兰所有的亲人当中,只有罗得和他的家人愿意继续和他一起前往应许之地。彼得称他为“义人罗得”和一个“义人”(彼后2:7,8)。他想要象他的叔叔那样顺从上帝,至少在一段时间内甘心顺从了上帝,分担出行的艰辛和变幻莫测的未来。
年七十五岁。对亚伯兰年龄的记载,暗示着他前往迦南标志着一个新的重要时代的开始。当上帝呼召他去适应一个新国度的生活、气候和陌生的异国风俗时,他已经年迈了。
5 亚伯兰将他妻子撒莱和侄儿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财物、所得的人口,都带往迦南地去。他们就到了迦南地。
连他们……的财物。亚伯兰和罗得的财富主要包括大批的牛群和羊群。亚伯兰是一个富有的人(创13:2),但他的财富绝不是其宗教生活的阻碍。虽然财富确实会常常使其拥有者难以进入上帝的国度,但财富绝不是一种致命的障碍(见太19:23-26)。当一个富有的人将自身视为一个上帝的管家,并使用所托付给他的财富来尊荣上帝并推进祂的国度时,财富便是一种赐福而不是一种咒诅。
人口(nephesh),当中包含有一些悔改相信真神的人(《先祖与先知》第127页)。他们自愿投靠亚伯兰家族,成为他的手下。圣经中提到亚伯兰和罗得都有牧人(创13:7)。亚伯兰后来能够率318名带着兵器、训练有素的手下搭救罗得(见创14:14),进一步证明这些“人口”都是他的家庭成员(见创14:14节注释)。
到了迦南地。迦南地不仅包括巴勒斯坦,也包括腓尼基和叙利亚的南部(见创10:19节注释)。公元前二千年期间的埃及和北叙利亚的碑文,在使用迦南一词时,所指的就是这个含义。由于亚伯兰要在迦南的南部(示剑、希伯仑、基拉耳)定居,所以他从哈兰到迦南的旅程约为725公里。这里地形特征只提供极少的路线,所以他的行程可以基本上准确地勾画出来。大队人马离开哈兰地区以后,一定非常缓慢地沿着巴里赫河向南迁移直到幼发拉底河,然后沿幼发拉底河往上游行走约九十多公里,再从这里跨越近130公里的沙漠,才能到达北叙利亚的俄隆提斯河。阿勒坡的大绿洲位于幼发拉底河和俄隆提斯河的中间。亚伯兰在旅程中很可能在这里休息,并给疲惫不堪的牲畜和人饮水。到达俄隆提斯河之后,他大概是顺着该河溯流而上地向南迁移,带领庞大的队伍经过了位于黎巴嫩山脉和前黎巴嫩山脉之间的叙利亚平原,即现今的贝喀(Beqa),经过俄隆提斯河向北流、利他尼河向南流的分水岭,沿着利他尼河行走,直到崎岖峭峻的加利利地带。
6 亚伯兰经过那地,到了示剑地方摩利橡树那里。那时迦南人住在那地。
亚伯兰经过那地。巴勒斯坦在当时森林极其茂密。古埃及文献描述其道路为旅行者的噩梦。由于先祖所携带众多的牲畜和人口,队伍行进的速度可能非常缓慢。在行进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经常地停下来休息。经过加利利之后,他们来到了以斯德伦平原。在那里已经有许多强大的迦南城邑,诸如米吉多和他纳。然后,他们经过了迦密山脉进入了多山的区域,这里后来成为了以法莲支派的领地。他们在这里做了第一次长时间的停顿,可能是由于耶和华告诉亚伯兰(第7节)说,他已经到达了旅行的终点,就是应许给他的土地。
示剑。(见创35:4等)。该城位于一个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狭长山谷的东部入口处。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点。现今,这里是一个荒废了的遗址,称为巴拉他(Balatah),在那布鲁斯城的附近。考古发掘和文献证据证明示剑在公元前二千年期间,就是亚伯兰在其附近安营的时候,曾是一个繁荣强盛的城市。据史料记载,埃及在巴勒斯坦最早的一次军事远征就是针对这座城市。一位效忠于第十二王朝森乌塞特三世(公元前1878-1840年)的埃及勇士在石版上描述了针对塞克门人(Sekemem)的战役,并提到当地的亚细亚人被打败。塞克门是埃及人对示剑的称呼。当亚伯兰进入迦南领土的时候,埃及对迦南邻国施加了极大的影响力。虽然埃及并没有实际上对迦南在政治上进行控制,但迦南在经济上却依赖于埃及。埃及在其主要城市中都驻有代表。这些代表保护埃及的经济利益,并担任地的迦南统治者的顾问。这就是亚伯兰来到迦南时的政治状况。
摩利橡树。“橡树” 一词在这里可能用于泛指的集体概念。。有人认为这是指一片橡树林,因为摩西后来对该地名用了`elon的复数形式,表明摩利不止一棵橡树(申11:30)。树林的位置尚未确定,但一定是在示剑的附近,如这节经文和申11:29,30节所示。
摩利的意思是“教师”。翻译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古犹太译经家将其译为希腊文hupselen,即“崇高”的意思。圣经注释家曾试图解释摩利这个名字的意思,认为这个名字暗示了亚伯兰知道他要在这里领受上帝的“教诲”,或者这片树林属于一个有名望的教师。
迦南人。如果亚伯兰以为上帝会领他进入一个无人居住之地,而不用与他人分享那里的草场的话,那么他便是想错了。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圣经中才加了一句:“那时,迦南人住在那地”。当亚伯兰发现自己居住在一群陌生人之中时,他无法将这地认定为自己的产业(见来11:9,13)。他只能凭着信心去做。
7 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这是上帝第三次向亚伯兰显现,在迦南则是第一次。其目的就是要安慰他并重新激起他的信心和勇气。经过漫长而艰辛的旅行,亚伯兰来到了那应许之地,就是他和他后裔的家园。但他所发现这里已被迦南人所占领。这个信息确认上帝在吾珥和哈兰所发的应许,向他保证说将按照上帝自己的时间和方式获得迦南。
赐给你的后裔。整个信息在希伯来文中仅有五个词。这虽然是上帝最短的启示之一,但对于寄居在异乡的亚伯兰来说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语言的简洁并不与其重要性和价值成反比。需要有极大的信心去相信迦南人会从他们坚固的城邑中被撵走,而他们的国土将赐给一个还没有孩子的老人。这样一种应许的实现是如此的令人难以置信,成为对先祖信心的极大考验。
一座坛。这块土地因上帝的临格而成圣,亚伯兰将其奉献作为崇拜祂的地方。所筑的坛和所献的祭都见证了在天上的上帝,并且默默地向周围的偶像崇拜发出抗议。亚伯兰如此公开地表明了他对真神的忠心。作为一个大家族的主人,他也感到了对其仆人的责任,就是要让他们对他所服侍的上帝有一种更完美的认识(创18:19)。亚伯兰所献的祭物表明了他对于以上帝儿子的死作为赎罪之代价的信仰。
8 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西边是伯特利,东边是艾。他在那里又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
伯特利。由于对新鲜草场的需要,亚伯兰再度向南迁移了三十多公里,从示剑的附近迁移到了伯特利的东边。亚伯兰在伯特利和艾城之间的一座山顶上支搭帐棚。圣经在这里采用了较晚时期的名称来称呼该城。该城在亚伯兰的时代被称为路斯(见创28:19)。这座迦南的城市现今被称为贝廷(Beitin),位于耶路撒冷北部约十六公里的地方。该城在雅各的一生当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创28:19;35:1)。这也是约书亚首先征服的迦南城邑之一。在南北分裂的时代,以色列人膜拜偶像的两大地点之一便在此(王上12:28,29)。学者们将现代的埃特废丘(Et-Tell)认定为艾城,因为两者的名称极其相象。艾在希伯来文中表示“废墟”,而Tell在阿拉伯文中表示废丘。但这种认定是不可靠的。
筑了一座坛。亚伯兰不论到哪里支搭帐棚,他都会筑一座坛(见创12:7;13:18),并且为他的家人和生活在附近的异教徒举行公开的崇拜。虽然崇拜的仪式可能很简单,主要包括祈祷、献祭牲、而且肯定还有一个传福音的呼吁,但蒙亚伯兰引领认识耶和华的众多手下一定使这些场合显得极为壮观(见创14:14;18:19)。许多人暗地里保存着他们的信仰,不敢予以承认,亚伯兰却非如此。不论他走到哪里,他都承认他所信靠和顺从的主。他的祭坛点缀着巴勒斯坦的郊野,成为真神的纪念碑。尚未恶贯满盈的迦南人(创15:16)如此便得以与宇宙的创造主相识。而且亚伯兰的训诲和榜样呼吁他们放弃偶像来敬拜祂。世界上第一位国外传道士亚伯兰不辞辛苦地周游巴勒斯坦。不论在哪里支搭他的帐棚,他都会传讲上帝。以撒和雅各也蒙上帝呼召将他们的一生都花在这片土地上。虽然这些先祖并非始终是真理的光辉榜样,但迦南人不得不承认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与希伯来人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差异。在他们将来受审判的时候,他们将不得不承认说上帝为他们预备了所有认识祂的机会。
9 后来亚伯兰又渐渐迁往南地去。
伯特利并不是亚伯兰永久的居所。他迁移到了“南地”,音译为尼革(Negeb),这里至今仍被称为尼革。尼革一直是一个半干旱的地区,位于后来属于犹大国之山地的南部和西南部。从古时起,别是巴就是其主要的城镇。别是巴位于许多商队路线的交叉路口。亚伯兰可能感到迦南人所占据的山区无法为他自己庞大的畜群和罗得的畜群提供充足的草场。尼革人烟稀少,而且拥有宽广的牧场,他觉得这里似乎更适宜居住。
10 那地遭遇饥荒。因饥荒甚大,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在那里暂居。
那地遭遇饥荒。亚伯兰刚穿过应许之地就被一场大饥荒所迫而离开那里。迦南虽然十分肥沃,但却经常遭遇旱灾,特别是在人们所期盼的十一月和十二月的雨水没有降下或非常稀少的年份里(创26:1;41:56;王上17:1;该1:10,11)。亚伯兰刚进入该地时所发生的这场饥荒是对他信心的又一考验。这是为要教育他顺从、信心和忍耐的功课。他必须意识到即使是在应许之地,食物与赐福仍然只来自于耶和华。
亚伯兰就下埃及去。由于亚伯兰住在迦南的南部,所以他很自然地投奔埃及这个富饶的国度去寻找生计。虽然埃及本身有时也会因为尼罗河未能泛滥而出现饥荒,但周遍的国家都知道这里是患难时的一个避难所。古埃及人的记载不断地提到亚细亚人进入本国来喂养他们饥饿的牲畜。有时,这些外来者会留下来成为对本地人的一种威胁。第十二王朝的第一位国王阿蒙尼姆赫特一世(公元前1991-1962年)在其东部边界上筑墙防御,其明确的目的就是“不让亚细亚人下到埃及来,以其习惯方式要水来饮他们的牲口”。一个较晚期的文献记载了希伯来人士师时代的一位边界官长的报告,其中提到以东的贝都因人被许可进入埃及以便养活他们自己和他们的牲口。
亚伯兰时代的亚细亚人到埃及来的最著名的记录,见诸于一幅森乌塞特二世(公元前1897-1879年)手下一位贵族的陵墓壁画。其中描绘了三十七位闪族贝都因人来与埃及人进行化妆品的贸易。其中有他们的外貌特征、多彩的外袍、武器和乐器等。这一不寻常的文献对于理解亚伯兰的时代具有重要的价值。没有任何一位预备绘制先祖时代图景的现代艺术家可以忽视这幅与亚伯兰同时代的绘画。这一有关亚细亚人为了贸易或在急难时索取粮食而进入埃及的文献证据,使我们可以想象出亚伯兰为养活他的牧人和牲畜而下到尼罗河谷的景象(见第160页)。
11 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莱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
12 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
亚伯兰将在埃及发现,人狡计毫无价值,只有耶和华能救人脱离恐惧和困惑(诗105:14,15)。快到埃及的时候,亚伯兰开始因他妻子撒莱的美貌而担忧自己的性命。由于她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他觉得有理由要求她说自己是他的妹妹(见创20:12)。迦南人的品行,如后来所多玛人的行为(创19:4-11),正是造成他焦虑的原因。以人的眼光来看他在埃及的经历,他的恐惧是有充足根据的。但他的担心却不是出于信心。当妻子自己都否认已结婚,他怎么可能指望他留住她呢?他怎么会觉得将她当作妹妹会比当作妻子更能有效地保护她呢?尽管他作为她假装的哥哥得到了法老热情款待并得到国王所赐的牲畜和奴仆,表示其恩惠和友情,但他的狡计却为他带来了他所惧怕和希望避免的结果(见对创20:13-16节的注释)。我们自以为“聪明”的盘算往往也是如此。
13 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14 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
她极其美貌。六十五岁的撒莱怎么可能象这里所说的那样美貌呢?要知道在亚伯兰的时代,人的寿命是现代人的两倍。撒莱是127岁时去世的(创23:1),因此她当时正处于中年。据说法老喜欢肤色较白的外国女子,后宫娶的是来自利比亚、赫梯人、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的女子。
15 法老的臣宰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夸奖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
埃及词汇“法老”的意思是“大屋”,本来不是国王的头衔,而是指宫殿的。在第十八王朝时期,摩西写下了《创世记》一书。此词在当时已成为一个对国王的尊称,就象后来用苏丹指帝制时代的土耳其,用白宫指美国总统。后来把国王的名字加在他的头衔后面。圣经中这种用法最早的例子发生在公元前十世纪(见王下23:29,“法老尼哥”)。
16 法老因这妇人就厚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许多牛、羊、骆驼、公驴、母驴、仆婢。
在这里所提到的家畜中,骆驼在当时是不常见的。但人们并不是一点也不认识。在公元前一两千年前的陵墓中发现的许多驮货骆驼的小雕塑证实了这一点。马尚未被引进到埃及,圣经在此也没有提及。考古学认为统治埃及一个多世纪的亚细亚人种的希克索斯人将马和战车引进到了埃及。摩西在约瑟时代提到了马匹而在亚伯兰时代却没有提及,这证明了他对埃及准确的了解。
17 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
人的尽头便是上帝的开始。虽然亚伯兰辜负了上帝,但上帝却为他出面干涉。我们无法确定这些灾难的性质,但它们显然是足以保护撒莱不受玷污,并迫使法老将她归还给亚伯兰。撒莱本人可能表明了她实际的婚姻状况,或许上帝直接与法老说话,正如祂后来向亚比米勒所做的那样(见创20:3)。
这一经历应当使亚伯兰学会了信靠上帝而不是依靠他自身的小聪明。但奇怪的是,他不久以后又犯了同样的错误;更奇怪的是,他的儿子以撒也试图采用同样的诡计(见创20:2;26:7)。上帝愿意拯救祂的仆人脱离他们自己造成的麻烦,是祂怜悯与慈爱的证据。那些承认相信祂的人有时可能会做出一些与他们的恩召不相称的事情,但上帝却仍经常教训他们的对手要尊敬他们。耶和华一直对祂的儿女信实,即使是在他们不忠心的时候也不例外(见提后2:13)。但如果以为上帝必会拯救他们脱离不幸的结局,便任意妄为的话,他们便是自以为是了。对于此类的试探,基督回答说:“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太4:7)。
18 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做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
法老责备的话语说明如果他知道撒莱已为人妻的话,就不会娶她了。他的动机是无可指摘的;他娶她为妻子的安排也是合法的。撒莱被带进宫中准备结婚,但尚未与国王结合。从亚伯兰的角度来说,他按照风俗接受了象征着国王厚爱的聘礼和其他礼品。
19 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吧。”
这位国王意识到灾难降临在他的身上是因为上帝的不悦。他没敢粗鲁地对待亚伯兰,而是借着许可他离境以求减轻上帝的愤怒。法老的仁慈和上帝的怜悯使亚伯兰谦卑了下来,他在缄默中承认了自己的罪。当上帝的代表由于鲁莽与不光彩的行为而受到世人正当的责备时,祂的事业受到了何等大的羞辱啊!
20 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第13章
提要:1 亚伯兰和罗得从埃及回来。7 他们因意见不同而分手。10 罗得迁往邪恶的所多玛城。14 上帝重申了对亚伯兰的应许。18 他搬到了希伯仑,并在那里筑了一座坛。
1 亚伯兰带着他的妻子与罗得,并一切所有的,都从埃及上南地去。
出于上帝的怜悯,亚伯兰带着妻子、家人和家产安全地从埃及回来。圣经这里提到罗得和亚伯兰一起回来,是为接下来要讲的有关罗得与他叔叔的关系作铺垫。他们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巴勒斯坦的南地,即尼革,包括从南部的加低斯巴尼亚直到该地的主要城市别是巴以北的地区(见创12:9)。
2 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极多。
亚伯兰在去埃及之前就很富有,其财产在回来的时候得到了很大的增加。这都是因法老的慷慨大方。圣经第一次提到金银作为贵重的金属,拥有金银标志着一个人的富有。亚伯兰在离开美索不达米亚时可能就有银子,因为那里盛产这种金属。但金子很可能是他到了埃及之后才获得的。埃及是古代最富有的采金大国。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亚细亚的统治者几乎在他们的每一封书信当中都向法老要金子。人们普遍相信“在埃及金子就象石头一样多”。1920年代在比布罗斯发现的的一些腓尼基统治者的陵墓里,有许多来自公元前十九和十八世纪埃及国王的珍贵礼品。亚伯兰从法老所领受的礼物可能包括精美的器皿、盒子、装饰品以及其他奢侈品。
3 他从南地渐渐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就是从前支搭帐棚的地方,
亚伯兰穿过南地回到了伯特利的附近。他以前曾经在这里安营居住过。“渐渐”表明他不是直接从埃及经过南地来到伯特利,而是从一个草场到另一个草场逐步前进的旅行,前往伯特利(见创12:8)。
4 也是他起先筑坛的地方;他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
摩西强调亚伯兰回到了一个他曾经举行过公众聚会的地方。伯特利一直是他心所爱慕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有他与耶和华亲密交往的圣洁回忆。他也可能期望邻近的居民会乐意聆听并甘心顺服他的话语,他们一定还记得他早些时候在那里寄居的生活。每一处亚伯兰安营的地方都有一座坛作为标记,无定所的迦南人得以借此认识真神,并在亚伯兰离去之后到这里来敬拜祂(《先祖与先知》第128页)。在选择住所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筑坛的地方”。
5 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牛群、羊群、帐棚。
6 那地容不下他们;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使他们不能同居。
叔叔的兴盛超过了侄子。他拉家族唯一的其他成员罗得顺从了上帝命令而来到了迦南,分享了上帝应许赐予亚伯兰的福气。正如古代文献所描绘的那样,迦南的山区树木繁茂,且已被迦南人所占据,所以可供牧养新来者大群牲畜的永久牧场极为缺乏。
7 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
草场的缺乏,以及有时水源的缺乏导致了亚伯兰的牧人与罗得的牧人之间的争吵。双方的牧人自然都愿意看到自己主人的财产增多。
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其他的经文中,比利洗人和迦南人也有一并提及的(见创34:30;士1:4,5),还有与其他先祖时代居住在迦南的各民族一起被列举的(创15:19-21;出3:8,17;23:23等)。许多的圣经注释家曾认为比利洗人是乡村居民(希伯来语perazi的意思就是“开阔地的居民”,斯9:19)与居住在城市的迦南人不同。比利洗人与巴勒斯坦其他民族的关系不确定,因为他们既未被列入创10章的列国表,也未在非圣经文献中出现过。
8 亚伯兰就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作弟兄)。
牧人之间的争吵可能反映了罗得的态度和品行。亚伯兰急于扭转在他与侄子之间的不和与敌意,提出了将他们的牛羊分开的建议,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案。考虑到罗得是他的晚辈,而且整个国土都被应许赐予亚伯兰,因此他在对罗得的态度上表现出了真正宽大的胸怀。在这件事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灵的高尚,与他最近在埃及所表现出来品格的弱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伯兰证实了自己是一个与人和睦的人。
我们是弟兄。亚伯兰意识到他与罗得之间的不和与纷争将给周围的民族带来极其有害的影响。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两家不断的纷争更会使上帝向迦南各民族传福音的计划受挫的了。虽然亚伯兰是长辈,但他并没有倚老卖老。他称罗得为“弟兄”,是要保证他侄子和他具有平等的地位和待遇。他试图消除罗得对其叔叔动机的诚实性所可能抱有的任何怀疑。
9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吗?请你离开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尽管亚伯兰是整个国土指定的主人,他却将自己的利益置于罗得的利益之下,表现出了真正的谦卑。他允许罗得想要多少土地就占有多少土地。亚伯兰为了和平而放弃了他自己的权利,但却因此而获得了我们对他最高的敬仰。他表现出了一种慷慨的精神,一种心胸的高贵,一种值得仿效的品格。否则,他就会遵循那些主宰人们交往的自私原则了。但是一个属灵的人必要按照更高尚的原则而生活,必将越过今世暂时的利益而仰望那永恒的报偿。亚伯兰借着抵制撒但在他与其侄子之间制造不和与纷争的企图而做到了这一点。
10 罗得举目看见约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象埃及地。
约旦河的全平原。罗得不象他的叔叔那么高尚。他立即利用了这一提议。他在脑海中搜索了他所知道的整个疆域。他注意到约旦河的全平原具有良好的灌溉系统。这里古时被称为基迦珥,现今被称为歌珥(el-Ghor)。在美索不达米亚,河流和沟渠使土地变得极其肥沃,罗得作为一个美索不达米亚的公民不可能不将他所来到的相对贫瘠的山区与其先前的故乡加以比较。他想,既然亚伯兰劝他来到迦南,就要保证他定居下来。
巴勒斯坦的西部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河流。唯一重要的河流就是约旦河,其大多数的支流都发源于东方。约旦河发源于前黎巴嫩山脉,经从前的呼勒湖。此湖位于上加利利,比海平面约高出2米。从那里开始,该河的海拔急剧下降,在呼勒湖南部16公里处流入加利利海,这里的海拔为-210米。从加利利海到死海的直线距离为105公里,但约旦河却蜿蜒淌流了321公里才流入死海,这里的海拔为-388米。整个约旦河谷深深地埋藏于巴勒斯坦西部的山区和约旦河东的高原之间。这里整年具有热带气候,而且土地也比较肥沃。
所多玛与蛾摩拉。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座城市首次与罗得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这些城市似乎坐落在死海的南部。死海在亚伯兰的时代要比现在小得多(见创14:3和19:24,25)。因此,这些城市所在的河谷可能也包括在摩西所说的“约旦河的全平原”之中。在第12节中,这里被简称为“平原”。
如同耶和华的园子。肥沃的约旦河谷布满了热带的植被。似乎可以与摩西所听说的久已失去的伊甸园,以及罗得和亚伯兰新近离开的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相媲美。
11 于是罗得选择约但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了。
罗得被约旦河谷的美丽和富饶所吸引,毫无顾忌地选择它作为他未来的家园。罗得被利己的心所驱使,被个人的欲望和世俗利益的前景所吸引,作出了一生中最危险的决定。这一决定导致他经历一系列的不幸的,危及到了他的生命、心灵和家庭。罗得和他的家人离开留在伯特利的亚伯兰,起身往东迁移。
12 亚伯兰住在迦南地,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
罗得想要在紧邻约旦河谷的城市居住,并且希望分享那些城市的财富。这与他的叔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伯兰一生都过着流浪的生活(见来11:9)。罗得的经验对于每个试图选择属世伙伴和为了世俗利益而放弃永恒幸福的基督徒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他首先“举目看见”,然后他做出了“选择”。他离开了死海北部的约旦河谷,渐渐地向所多玛挪移帐棚,最终挪进了该城(见创14:12;19:1)。虽然他自己是个义人,但他致命的决定意味着他将失去几乎一切心爱之物(《先祖与先知》第168页)。
13 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
显然,当罗得在那里安家时,他所选择为邻的人已经非常邪恶了。最大程度的堕落往往发生在那些生活在最富饶之土地,并且享受先进文明之优越性的人当中。这正是人类忘恩负义的本性。上帝的恩典在哪里最丰富地赐予,那里的人们往往最先忘记祂(见何4:7;10:1)。这是富裕给人们带来的一大道德危险。人们对今世的事物过于满足,根本不觉得需要上帝。
14 罗得离别亚伯兰以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
这是上帝第四次直接与先祖对话。这四次分别标志了在他人生中的一个危机。上帝显然认可了罗得与亚伯兰的分离。祂再次吩咐亚伯兰环顾这片土地。所有的这一切都将属于他和他的后裔。“你举目”的神圣命令使亚伯兰想起了罗得,因为他最近也曾“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第10节)。虽然罗得选择了这地看起来最美好的部分,但上帝却告诉亚伯兰说将来这些都将属于他的后代。
15 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
上帝的应许是不变的。只要亚伯兰的后裔将永远生活于上帝面前,迦南将永远是他们的家园。这一应许起初是针对亚伯兰肉身的后代说的,结果却赐予了他属灵的真后裔,就是信心之家的成员(见加3:29)。因此这一应许并不排除亚伯兰不信的后裔从迦南地驱逐出去的可能性。
16 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
这是对先前应许的重复,就是亚伯兰将成为一个“大国”之父(创12:2)。该应许是用富有东方色彩的形象来表达的。亚伯兰的后裔在这里被比作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后来又比作天上的众星(创15:5)。
17 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因为我必把这地赐给你。”
18 亚伯兰就搬了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居住,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幔利的橡树。亚伯兰顺从上帝的引领,再次搬了帐棚。如果他完全相信上帝的话语,就会逐渐走遍迦南。亚伯兰最终在希伯仑附近的一个树林支搭他的帐棚。希伯来文`elone采用复数形式,表明有许多大树的存在。这片树林属于亚摩利人的酋长幔利。他后来成为了亚伯兰的朋友和同盟者(创14:13,24)。
在希伯仑。希伯仑城位于耶路撒冷以南35公里的地方,在前往别是巴的路上。这是一座极其古老的城市,比埃及的锁安城(泰尼斯)还要早七年建成(民13:22)。但人们不晓得埃及的泰尼斯建造的年代,所以《民数记》所表述的年份我们也无从确定。希伯仑这个名字是后来才用的。在先祖时代,该城被称为基列亚巴,或亚巴之城(见创23:2;书14:15)。这是圣经作者为使读者更易于理解其故事而采用当时代地名的几个实例之一。
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正如早先在示剑(创12:7)和伯特利(创12:8)那样,亚伯兰又筑了一座坛。每座为纪念真神所修筑的祭坛都表达了对祂恩惠的感激和对祂原则的忠心。亚伯兰的邻居亚摩利人与赫人,成为了他的朋友(创14:13,24;23:7-17)。这可能是由于他对他们有益的影响。也有可能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上帝赐福于他的事实,感到他们可以与他分享这种福气(见创12:3)。他们的心中一定感悟到亚伯兰所崇拜和侍奉的上帝的确是真神,是天地的创造主。亚伯兰借着训诫和榜样所做的见证绝对是有果效的(《先祖与先知》第128页)。
第14章
提要:1 四王与五王的交战。12 罗得被掳。14 亚伯兰将他救回。18 麦基洗德祝福亚伯兰。20 亚伯兰给他十分之一。22 他的同伴得到了他们应得的分之后,他将其余的战利品归还给了所多玛王。
1 当暗拉非作示拿王,亚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玛作以拦王,提达作戈印王的时候,
学术界对本章的看法有着极大的分歧。有些学者将其视为一份基于史实的古代可靠文献。其他的学者认为这是一个由后来的犹太作者编造的故事,其目的是想美化先祖亚伯兰。但考古发现已经证实该段经文的背景、语言和专有名称与公元前两千年前后的状况完全相符。这些发现大大地坚定了那些相信本章历史真实性之人的立场。但人们尚无法以非圣经文献中所提到的人物来认定本章所列举的任何国王,因为人们对此时期的政治历史所知甚少。
暗拉非作示拿王。此王按传统被认定为巴比伦第一王朝的第六位也是最伟大的国王汉穆拉比。旧约记载中所提到的示拿都是指巴比伦的(见创10:10节注释),所以暗拉非可能是一位巴比伦国的国王,但示拿也可能是楔形文字文献中所说的,位于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的珊哈拉(Shanhéara)。另外从纪年的角度来说,汉穆拉比也不大可能是暗拉非。虽然有些学者相信汉穆拉比的在位年代较早,但更新的观点认为他的统治时期是在公元前十八或十七世纪,此年代要比亚伯兰的时代晚一百多年。暗拉非与汉穆拉比在语言学上的相似性同样也不是没有问题的。自从1930年左右,另外三位名叫汉穆拉比的国王被相继发现,他们都生活在同一时期。一个在乌加利,一个在阿勒坡,另一个在一座不明之城。因此显然的我们尚且无法确定暗拉非的身份。
亚略作以拉撒王。楔形文字文献证实亚略或亚利乌克(Arriwuk)是公元前十八世纪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马里城作王的心利林王的儿子之一。虽然这并不是以拉撒王本人,但亚略这一名字在亚伯兰后期的记载中出现表明它符合那一时期的历史背景。人们很容易将以拉撒与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拉萨城联系在一起。人们过去经常试图这样认定以拉撒,但缺乏确切的证据。
基大老玛作以拦王。这是一个以拦文的美称,其含义是“拉迦玛[女神]的仆人”。许多以拦国王的名称都是以库杜尔(kudur“仆人”)起头的,例如库杜尔玛布克(Kudur-Mabuk)、库杜尔纳昆提(Kudur-Nachunte)、和库杜尔伊利勒(Kudur-Ellil)。基大老玛的后半部分是希伯来文对以拦女神拉迦玛的音译。但目前人们还没有在非圣经文献中发现库杜尔拉迦玛的名字。
提达作戈印王。许多赫人的王都使用这一名字(Tudhalia),但人们无法确定该国王是否在任何圣经以外的记载中出现过。
尽管人们无法确切地认定四王的身份,但他们的名字后都在亚伯兰所生活的时代出现过。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创14章的记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
2 他们都攻打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
在非圣经文献中找到约旦河谷城邦国王的名字要比当时的那些大国的国王困难得多。但这里所提到的四个名字都是巴勒斯坦人的名称,可以椐此解释他们的意思。在阿拉伯语中,比拉的意思就是“胜利者”、比沙就是“个子高的人”、示纳就是“辛神[巴比伦的月神]是父”、善以别就是“大有名望者”。
基大老玛和东方诸王的进军图

1.侵略者沿着大道而来,打败了利乏音人、苏西人和以米人。
2.把何利人赶到加低斯以南。
3.转而攻打亚玛力人和亚摩利人。
4.他们打败了五王,带着俘虏而归。
5.一个逃难者到希伯仑向亚伯兰报告所发生的事情。
6.亚伯兰追击侵略者直到何把,并夺回了一切。
7.亚伯兰经撒冷而归,受到至高上帝的祭司麦基洗德的祝福。
3 这五王都在西订谷会合;西订谷就是盐海。
西订谷。根据这节经文的描述,西订谷应被认定为后来称为盐海或死海的全部或部分地区。现今死海北部三分之二的地区水位极深(152-344米),在亚伯兰的时代一定就已经存在了。死海的南部较浅,其深度均不超过四米半。浸在水中的树木显示死海的该部分不久前还是旱地。因此将“西订谷”的地理位置定于死海南部是十分合理的。该地区随着海水水位的升高而渐渐地被淹没。在现代,其水位一直在缓慢地升高,直到农田灌溉减少了约旦河水的流入量,和到达死海的水流量。由于许多的河流流入至今仍非常肥沃的死海南部地区,因此我们可以推定现在构成死海最南部地区的整个河谷,曾一度是圣经将其与伊甸园和尼罗河谷相媲美的肥沃平原(创13:10)。所以所多玛城、蛾摩拉城、押玛城、洗扁城和琐珥城大抵就坐落在这里。
4 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基大老玛是诸王联盟的首领。以拦已是亚伯兰时代美索不达米亚的一个大国。以拦与其他的亚裔统治者相结盟西征,可能为要重新打开通往红海的贸易路线。由于巴勒斯坦的西部处于埃及人的权势之下,亚裔国家自然会试图控制其贸易路线。从以下的经节中可以看出来,向基大老玛进贡的不单是西订的五国。进贡的数额可能很高,因此当许多民族从上一次战役中稍有恢复时,便反叛并停止每年向美索不达米亚进贡。
5 十四年,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都来在亚特律加宁,杀败了利乏音人,在哈麦杀败了苏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杀败了以米人,
背叛带来了讨伐,讨伐的目的就是希望恢复先前的状态。我们没有必要认为第1节中所提到的诸王都亲自参加了这场征战。古代东方的统治者总喜欢将每一场战役都说成是他们一手指挥并获胜的。
利乏音人。第一场战役发生在巴珊的亚特律加宁城,即现代的Sheikh Sa`ad,在加利利海的东边约35公里处。利乏音人在圣经的前几卷中经常提到,是主要生活在约旦河东岸的一个古代民族(参申2:11旁注;3:11,13等)。
苏西人。该民族及其地理位置在圣经的任何其他地方都未提到过,因此我们无法予以认定,除非他们是申2:20节中所说的散送冥,后来被亚扪人所取代。
以米人。以米人先于摩押人在死海以东居住,后来被他们所取代(申2:10,11)。沙微基列亭的意思就是基列亭的高原。基列亭是一个城市的名称,位于亚嫩河的一条北部支流边上,后来被分给了流便支派(书13:19)。
6 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杀败了何利人,一直杀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
胜利的军队继续南侵,打败杀何利人或户利人。何利人居住在死海以南的山区,后来被以东人所灭(申2:22)。他们追击战败的民族一直杀到位于西乃半岛北部的巴兰沙漠。
7 他们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杀败了亚玛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
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本节首次提到了一个沙漠绿洲,它将在以色列人旷野漂流的四十年历史中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其全称为加低斯巴尼亚(见民32:8)。原名安密巴的意思是“审判之泉”。
亚玛力人,亚摩利人。亚玛力人是游荡在巴勒斯坦以南地区的沙漠部族,是胜利之军的下一个目标。居住在死海以西的亚摩利人也不例外。在代下20:2节中,哈洗逊他玛被认定为隐基底。
8 于是所多玛王、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都出来,在西订谷摆阵,与他们交战,
下一次交战发生在隐基底的东南方,在现今被死海南部所淹没的河谷之中(见对第3节的注释)。这五个城邦国将兵力联合起来,共同抵御东北四王的军队。
9 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交战;乃是四王与五王交战。
10 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其余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石漆坑。这个战场显然是五位当地的国王所选定的,以便利用他们对这里特殊地理环境的了解。露天的柏油井是美索不达米亚所独有的特征。但在今日的巴勒斯坦或约旦河以东地区却从来没有被发现过。不过死海的南部仍有相当多的柏油从海底涌出并漂在水面上。这再次证明“西订谷”现在被死海的水所淹没。正如约瑟夫、斯特拉波、狄奥多罗和塔西图所证实的,喷发出来的沥青在古典时代已经成为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他们称死海为沥青湖。
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他们抵御大国胜利之是就师的最后努力失败了,正如前几次一样。两位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这不是指所有的王都被杀了,因为第17节表明至少所多玛王还活着。这只是说明他们彻底的失败。
11 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12 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战败的城邦遭到掳掠,其中还活着的居民被虏走。其中包括罗得和他的家人以及他一切的财产(见第16节)。这里再次强调了罗得愚昧的选择所导致的不幸后果(创13:12,13)。
13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一位逃难者,可能是罗得的一个仆人,来到亚伯兰在希伯仑附近居住的地方,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圣经在此首次称亚伯兰为“希伯来人”,表示他是一个希伯的后代。希伯的后代在公元前二千年期间遍布古代东方的各个地区。他们在楔形文字的碑铭中被称为“哈比鲁人”,在埃及人的文献中被称为“哈皮鲁人”。作为一个希伯的后 “希伯来人”。
与亚伯兰联盟。此经文中提到的三位亚摩利兄弟,作为亚伯兰的同盟者,很可能是部族的首领。亚伯兰曾与他们订立了互助条约,正如这里所示。所以他们协助亚伯兰营救罗得。
14 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精练壮丁。亚伯兰是唯一一位以军事领袖的身份出现的先祖。他马上准备营救他的侄子,立即带领他的部下和亚摩利朋友出发追击(第24节)。译为“精练壮丁”的希伯来词在圣经的其他地方从未出现过,但在一封于公元前十五世纪写于他纳的书信中,它被认定为一个表示“随从”的迦南词汇。亚伯兰的318名“精练壮丁”出生在他的家中,是非常值得信赖的。这说明如果不包括他新近在埃及寄居时(创12:16;16:1)所获得的奴仆,亚伯兰已拥有超过318名男仆(见《先祖与先知》第141页)。我们不知道与亚伯兰一起出征的三位朋友到底有多少随从,但他们很可能对他的军队构成了实质性的扩充。有人怀疑对于亚伯兰的军队怎么能够打败如此强大的军队。但历史记载了许多以少胜多的实例。另外,古代的军队按现代的标准规模是很小的。在公元前十五世纪的米吉多战役中,图特摩斯三世杀死了83个敌人并掠走了340名俘虏,并且将此视为一个伟大的胜利。公元前十四世纪巴勒斯坦的亚玛拿书信谈到了四十到五十人的军队,有时甚至谈到了只有十到二十人的军队。巴勒斯坦的城邦国王正是以此而成功地防御了他们的城邑。关于亚玛拿书信,详见第106页。这些文献为了解公元前十四世纪的巴勒斯坦增添了许多资料。
直追到但。正前所述,这里用后来的地名代替原来的名称利善(见书19:47,及创47:11节注释)。利善城位于黑门山脚下,在呼勒湖以北约16公里处。后来,这里成为了以色列国最北部的边界。“从但直到别是巴”的说法后被用来表示迦南的疆界(见撒下17:11等)。美索不达米亚王的胜利军队在回家的路上已经走得很远了,而亚伯兰必须穿越整个巴勒斯坦才能赶上他们。
15 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杀败敌人。胜利的美索不达米亚军队麻痹大意,放松了警惕。快要接近敌人的时候,亚伯兰将其军队分为许多小组,在夜间发起了出其不意的进攻。亚伯兰的袭击者从四面攻入敌人的军营,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令强大的美索不达米亚军队仓皇而逃,留下了所有的战利品和俘虏。
又追到何把。何把的位置尚未确定,而大马色则位于但的东北方60多公里的地方。亚伯兰追赶逃跑的敌人,直到他们不足以重新组织军队进行反击为止。亚伯兰大获全胜。
16 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亚伯兰虽然明显地具有军事才能,但他无疑是在将自身置于上帝的引导和保护之下后,才去追击胜利之诸王的职业军队的。他那毫无畏惧的信心和无私的精神得到了充足的报偿。我们无法确定保罗在谈论到那些在“争战中显出勇敢”(来11:34)的信心英雄时是否包括了亚伯兰。
17 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从西订谷战役中逃脱的比拉得到了亚伯兰胜利的消息,就出来迎接他回来。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古时被称为沙微谷,后来被称为“王谷”。这似乎就是撒下18:18节所说的王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里可能就是汲沦谷(《先祖与先知》第703页),后来被称为约沙法谷。该谷位于锡安山脚下,大卫的宫殿后来就是在这里建造的。
18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
麦基洗德。撒冷的祭司君王和所多玛王一起来迎接亚伯兰。在亚伯兰的年代,耶路撒冷被称为撒冷或沙冷,意思就是“平安”或“安全”(见诗76:2)。耶路撒冷城是在公元前十九世纪的埃及文献中被首次证实的。当时,该城被亚摩利人的王所统治。耶路撒冷的意思就是“平安之城”,而麦基洗德的意思就是“我的王是公义的”或“仁义王”,正如来7:2节所示。所多玛王迎接亚伯兰的目的是要领回其人口(创14:21),而麦基洗德却是来祝福这位胜利的指挥官。
饼和酒。这些是迦南的主要产品。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来迎接亚伯兰的目的一直是人们推测的话题。有人认为这些是献给亚伯兰和他的士兵作为茶点的,而其他人认为它们象征着将迦南的土地转让给先祖。它们很可能只是对亚伯兰为当地恢复平安、自由和繁荣而表示感谢的一点心意。
他是祭司。“祭司”一词在这里的首次出现,暗示存在着一种经常性的、有组织的献祭崇拜仪式。
至高上帝。希伯来原文为`El-`Elyon。上帝的这个名称只在这里和第22节中出现过。此词的前半部分`El与伊罗兴(`Elohim)的词根相同,表示“强壮者”。此词很少单独被用来指上帝,而是和一些对属性加以修饰的词汇合用,如`El-Shaddai,“全能神”或`Eloe-Yisra`el,“以色列的上帝”。至高上帝的后半部分`Elyon经常在旧约中出现(民24:16;申32:8;撒下22:14等),将上帝描绘成“至高者”、“被高举者”、“至高无上者”。在亚伯兰时代邪恶的迦南人和亚摩利人当中存在这样一位不仅忠于真神、而且可以以祭司的身份主持宗教仪式的本地君王,确实是一件非常希奇的事情(参出2:16)。这表明上帝在各地仍有其忠心的儿女。上帝真实的仆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却绝不会从地球上消失。上帝从未缺少过忠心的见证人,不论时代多么的黑暗,也不论人类多么的邪恶。
圣经注释家对麦基洗德这个人物进行了许多的推测。这位祭司君王在圣经的记述中突然出现,紧接着便又在古代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的各种推测几乎都是毫无价值的。“麦基洗德不是基督”(怀爱伦,《评》,1890年2月18日),但他的工作预表了基督的工作(诗110:4;来6:20至7:21;《历代愿望》第578页)。他那出人意料的出现使他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永久的人物,其祭司的职份成为了耶稣基督之祭司职份的一个预表。
19 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赐福与亚伯兰!
在宣告“至高上帝”对亚伯兰的祝福时,麦基洗德扮演了一个真祭司的角色(见20节注释)。祝福的内容是以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有两个平行结构。
20 至高的上帝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来7:4节说明缴纳什一的是亚伯兰,而不是麦基洗德。将从敌人那里得来的战利品献上十分之一是对麦基洗德神圣的祭司职份的一种认可,并且证明亚伯兰对缴纳什一的神圣制度十分熟悉。
这是圣经首次提到交纳什一。在整个旧约和新约中经常确认什一为一种上帝的要求(见创28:22;利27:30-33;民18:21-28;尼13:12;太23:23;来7:8)。亚伯兰缴纳什一的事实表明,这一制度并不是一种为满足献祭服务的需要而临时制定的,而是一种从起初就由上帝所规定的做法。将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归还给上帝,表明了信徒承认上帝对其一切财产的所有权。上帝曾证明亚伯兰遵守了祂的命令、法度和律例(创26:5)。他认真地履行了他一切的宗教义务。其中一项就是将其所得的十分之一归还给上帝。信心之始祖的这一举动为一切乐意服侍上帝并分享上帝赐福的人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如古时一样,上帝对忠心缴纳什一所发出的应许依然有效(见玛3:10)。上帝仍愿随时实现祂的应许,并大大地赐福给那些象亚伯兰一样忠心地将其收入的十分之一归还给上帝的人。
21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
所多玛王虽然先行到达(第17节),但他似乎先让位给更重要的人物麦基洗德,见证了他与亚伯兰之间的会面,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请求,就是要归还人口。而按照古代战争的惯例,这些人口本应成为亚伯兰和其盟友的财产。
22 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耶和华起誓:
(原文)我已经举起我的手。亚伯兰在说话时举起了一只手作为发誓的标志,这是一种常见的起誓形式(见申32:40;结20:5,6;但12:7;启10:5,6)。他这样做是在向“至高上帝”发誓,麦基洗德也是奉祂的名祝福他的。这表明麦基洗德的上帝,天地的主,也是他的上帝(见第19节)。
23 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
亚伯兰在对待他侄子的事上极为大度(创13:8,9),这种精神也在他对待一个邪恶城邦之王的态度上表现了出来。他不仅归还了他所营救的一切男丁、妇女和儿童,而且还有他手中所拥有的一切战利品。先祖虽然并不反对从外邦君王那里领受礼物(创12:16),但他却不愿意分享不敬虔的所多玛人的财物。这与罗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伯兰唯一无法归还的是其部下用作食物的那部分战利品以及那些属于其同盟者的战利品。
当亚伯兰拒绝接受所多玛王给他的战利品时,他表现出一种比世人更高尚的盼望。他随时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但又不妨碍他人之权利的实现。他允许他自己部下获得他们的口粮,并允许他的盟友得到他们应得的利益。他们只得到他们所应得的分。但亚伯兰自己却不在意这些事。他站在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上,寻求“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11:16)。因此他能够轻看一切属世的利益。他虽然生活在世界上,但他的盼望和心愿却不属于这个世界。有信心的人都具有一种使他们超脱这个世界的高尚思想和意志。
24 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可以任凭他们拿去。”
第15章
提要:1 上帝勉励亚伯兰。2 亚伯兰因无后嗣而抱怨。4 上帝应许赐他一个儿子,以及其后裔的繁多。6 亚伯兰因信称义。7 再次应许迦南,并借着一个兆头,12 和一个异象予以确认。
1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
耶和华……有话。耶和华的这一次的启示在形式和内容方面都与以前的不同,成了亚伯兰生活中的又一个明显的转折点。“耶和华的话”这句特别的话在以后的经文中经常出现(出9:20;民3:16;申34:5;撒上3:1;耶1:4,11等)。这里是首次使用。它总是和先知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十分适合上帝在这里对亚伯兰所发出的启示(见创15:4,5,13-16,18-21)。而且上帝自己也曾称亚伯兰为先知(创20:7)。
在异象中。尽管这不是圣经所记载的第一个异象,但“异象”一词是在这里首次使用的。上帝以不同的方法启示先祖、先知、传道者和使徒:(1)借着神格的第二位亲自显现,祂后来为拯救人类而成为肉身,如申34:10。(2)借着一种听得见的声音,有时也伴随着表号的显现,正如太3:16,17节耶稣受洗时的情景。(3)借着以人形显现的天使的服务,并以神迹证明其使命,如士13:3-7节天使向参孙的母亲所做的那样。(4)借着上帝的灵在人心中大能的运行,将对所见之事的真相的透彻认识和坚定信念放在人的心中,就象在徒20:23节中保罗所经历的那样。(5)借着异梦,如创28:11-15节中雅各的经验一样。(6)借着在白天或黑夜所出现的异象,正如本节所提到的实例,或民24:4,16节中巴兰的经历。后两种方式是上帝向人类传达其旨意的常用方式。这与上帝的宣告相吻合,即“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民12:6)。
不要惧怕。这些保证的话语是为了安抚的亚伯兰的心。美索不达米亚的诸王可能会回来报仇,异教的迦南人也有可能嫉妒他的逐渐强大而对他发起攻击。但上帝却应许要成为他的“盾牌”,这是古代战争中保护的标志(见诗3:3),并且也要成为他的“赏赐”。这两点亚伯兰在上一场军事征战中都体验到了,因为上帝在战场上保护了他并将胜利赏赐给他。他一定相信上帝将一如既往地对待他。
2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亚伯兰担心的主要不是可能发生的军事报复,而是他仍没有一个继承人。他的心从较直接的问题转到了使他最初来到迦南的神圣应许。上帝的应许怎么可能在他这样一个没有孩子的人身上实现呢?他将如何成为一个大国的祖先呢?圣经在这里首次出现了主耶和华(`Adonai Yahweh)的组合用法。亚伯兰承认上帝是他的主、统治者和君王,称祂为`Adonai,“我的主”,并加上上帝的名称耶和华。
承受我家业的:先祖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文献,特别是从努斯城发现的文献,为这节意思含糊的经文提供了很好的解释。这些文献显明有钱但无子的夫妇可以领养他们的奴仆作为他们财产的继承人,并且在晚年赡养他们。与领养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都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并盖印,然后由许多见证人和合约的双方签字。亚伯兰担心自己只好依照当时的习惯领养他最可靠的仆人,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作为他的合法儿子和继承人。这种思想是在这个希伯来短语中首次表达出来的,并在下面这句“那生在我家中的,就是我的后嗣”的话语中予以重申(第3节)。亚伯兰婚姻生活的一切渴望、痛苦和失望都在这句悲叹中表达了出来。他所叹息的就是自己连一个亲生的孩子也没有,只好由他家中所生的一个人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亚伯兰家中出生并和亚伯兰的所有奴仆一样在对耶和华的敬畏中长大的以利以谢,不仅是一个可靠的奴仆,而且也是忠心的先祖一个优秀的追随者。他是“一个敬虔、老练、稳健的人”(《先祖与先知》第172页)。
3 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4 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5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你向天观看。这表明此异象是在夜间显予亚伯兰的。先祖在异象中被带到了外边,让举目观看天上的星宿。他若想知道其后裔的数目,就可以数算一下空中无数灿烂的星球(如果他数得过来的话)。
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亚伯兰信耶和华。保罗以这节经文为基石,确立了因信称义的教义(罗4:3;加3:6)。虽然亚伯兰生育的可能性自从上帝第一次应许以来已经随着其年龄的增加而逐渐降低了,但他却毫不迟疑地全然接受上帝的话语。希伯来语的动词形式he`emin(信了)和阿门(amen)来源于相同的词根。我们用阿门强调我们希望上帝能聆听并成全我们的祈求。这个动词表达了对上帝的大能和应许的完全相信。所采用的动词形式进一步表明这不仅是亚伯兰一时态度,也是一种常存的品格特征。他是一直相信的。
亚伯兰的信心和对上帝孩童般的信靠并没有使他“成为义”,是耶和华“以此为他的义”。信心和称义的重要概念首次结合在一起。显然,在上帝将义归于他之前,亚伯兰并没有“义”。既然他没有义,任何人也就都没有义。亚伯兰是一个需要救赎罪人,正如所有其他的人一样。上帝赐给他义的时候,也给予他怜悯和恩惠,使他罪得赦免并获得公义的赏赐。圣经在这里首次向世人充分地显明了信心的重要性,也首次提到了义的赐与。从此这两个基本概念贯穿了整本圣经,并在使徒保罗的笔下得到了充分和精辟的论述(见罗4章)。
7 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我是耶和华。在第6节和第7节之间一定存在着一段时间不确定的间隔。这个新的启示发生在白天,显然是在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第12和17节),而前一个异象是在夜间发生的(第5节)。这可能是在次日,也有可能是在更晚些的日子里发生的。圣经并没有描述这次新启示的初始状况。
将这地赐你为业。上帝第三次向亚伯兰保证说他将要拥有迦南全地(见创12:7;13:14,15)。但他的状况从他最初进入迦南以来却丝毫没有任何的改变。上帝时时地重复着这一应许。亚伯兰虽然从未见到任何应许实现的征兆却全然接受了。他从美索不达米亚来到这里,一直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而且没有孩子。他的心中自然会产生许多的疑问。
8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这个向上帝讨凭据的行为可以与基甸(士6:17,36-40)和以西结(王下20:8)的请求相比。亚伯兰的提问并不是一种不信或怀疑的表现,而是表达了发自内心的对上帝应许之应验的渴望。后来,撒迦利亚出于不信而向上帝讨了一个凭据(路1:18,20),而玛利亚却怀着信心向天使提出了一个类似的疑问,谦卑地渴求得到进一步的确据(路1:34,35)。上帝是鉴察人心并给予相应的答复的,祂承认了其忠心仆人亚伯兰想要寻求信心之充分确据的权利。
9 祂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上帝屈尊以一种古人所惯用的形式和亚伯兰庄严地立约。“立约”一词(第18节)的意思就是“切”一个约,它来源于这里所描述的做法。亚伯兰蒙指示要使用的动物正是摩西后来定为祭牲的动物(见出29:15;民15:27;19:2;申21:3;利1:14)。四蹄动物应是“三年”的要求特别说明它们应是成年动物。
10 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地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三种动物都被宰杀分割,分开的两半彼此相对摆放,每对中间都留有一个空隙。鸟类也被宰杀但没有被分割。一只可能放在一边,而另一只放在另一边。立约的人要在劈开的祭牲中间走过去,象征性地发誓永远顺从如此庄严立定之盟约的各项条款。祭牲的生命象征了那些参与立约之人的生命。这种做法延续了数世纪之久,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耶利米的时代仍在沿用这种做法(耶34:18,19)。
11 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这当然是一个真实的情况,而不只是一种异象或异梦。亚伯兰需要驱散叼食尸体的鸷鸟说明他完成上帝指令的真实性。在东方如果不予制止,动物刚一死去秃鹫和其他鸟类就会立刻开始食用尸体,通常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就会将骨头剔得干干净净。亚伯兰按照习惯谦恭地在被劈开的祭牲中间行走,但却没有看见任何凭据证明上帝接受了盟约的义务。这是在后来才出现的(第17节)。但亚伯兰一直觉得有职责保护那些尸体不被撕碎和吞吃(《先祖与先知》第137页)。
12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的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沉沉地睡了。圣经没有说明亚伯兰的睡眠是因白日劳作而疲乏的结果,还是由上帝引导的睡眠。译为“沉沉地睡了”的希伯来词也被用在创2:21节中,指上帝在造夏娃时使亚当所处的睡眠状态。撒上26:12节在“沉沉地睡了”前面加了“耶和华使他们”几个字。这个词汇的用法,加上上帝在亚伯兰睡着时向他显现的事实,似乎表明睡眠是超自然地引发的。
大黑暗。圣经并未说明落在亚伯兰身上的这种恐怖是什么意思。这可能是上帝所安排为要使他深刻地感受到其后裔所要遭遇的苦难。
13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要的确知道。这异梦(也可能是异象)向亚伯兰解释了先前向他所发出的应许。新的信息说明迦南是不可能在近期内被占有的。但应许的确定性却是用希伯来语最强调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亚伯兰可能曾经多次猜想他要在应许之地作客旅多长时间呢,他怎么可能实现上帝的应许呢?。这一启示明确切肯定他一生都将流浪,就象他尚未出生的四代后裔一样。他们所寄居之地没有在异象中提及,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它包括了迦南和埃及。在亚伯兰和以撒的时代,迦南在经济上倚赖埃及。而在雅各和约瑟的时代,迦南在政治上也同样倚赖于希克索斯王朝统治下的埃及。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圣经将这两地包含在单数的“那地”之中。
服侍他们。上帝曾对他的后裔发出过如此美妙的应许,而这里却说他们要服侍那些与他们同住的人,这对于亚伯兰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这个预言后来应验了。他的孙子雅各给拉班作了二十年的仆人(创31:41)。他的曾孙约瑟甚至被卖为奴,后来又被下在监里(见创39:1;40:4)。最后,以色列所有的后代都在埃及成为了奴隶(出1:13,14)。
他们要苦待他们。以色列人的寄居不仅包括奴役,而且还包括苦难、逼迫。
在四个世纪中每一世代中都可以看到这一预言的应验。亚伯兰的儿子以撒被以实玛利所“逼迫”(加4:29;参创21:9)。雅各为了活命而逃离以扫(创27:41-43),后来又逃离拉班(创31:2,21,29)。约瑟被他的亲兄弟卖作奴隶,后来又被不公正地下在监里(创37:28;39:20)。最后,以色列人在约瑟死后被埃及人所“苦待”(出1:8,12)。
四百年。需要问答的问题包括:(1)这指的是受苦的时期还是寄居的时期,还是两者都包括?(2)这四百年与出12:40,41和加3:16,17所说的四百三十年是怎样的关系?对第一的问题的解答取决于对第二个问题的解决。
出12:40节所说的:“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似乎暗示说从雅各进入埃及到出埃及为止,希伯来人在那里实际居住了四百三十年。从加3:16,17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不可能是这句话的本意。因为这里说,律法是从上帝和亚伯兰立约时起四百三十年后才在西乃山颁布的。如果保罗指的是上帝在哈兰向亚伯兰所做的第一次应许的话(创12:1-3),那么四百三十年便是从亚伯兰七十五岁时算起的(创12:4)。受苦待的四百年则应从三十年后当亚伯兰105岁而他儿子以撒五岁时算起(创21:5)。这大约就是“那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以撒]”的时候(加4:29;创21:9-11)。
从亚伯兰蒙召到雅各进入埃及的准确时间是215年(见创21:5;25:26;47:9)。这四百三十年所剩余的215年就是希伯来人在那里居住的实际年日。因此出12:40节的四百三十年必须包括从亚伯兰蒙召一直到出埃及时在迦南和在埃及的寄居。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将出12:40节译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地共有四百三十年”。正如已经指出的,迦南地在先祖时期十分倚赖于埃及,以至于埃及王实际上将其视为他们的土地并这样予以称呼。在第十八王朝时期,埃及王控制了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摩西完全可以将迦南包含在埃及之内,如出12:40节的说法。
14 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那国。预言未启示国家的名称,但却指向了埃及遭灾的时代(见出6:6)。
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后来希伯来人神奇地摆脱奴役,携带的无数的财物出来,从而显著地应验了这一应许(出12:36)。
15 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的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归到你列祖那里。大多数圣经注释家认为这节经文指灵魂不死并脱离肉体存在于已故灵魂的安息之所。但这种解释忽视了希伯来文的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把比喻当真。“归到”某人的列祖那里(创15:15),“聚集到”某人的本民(创25:8,17)或列祖那里(士2:10),以及与某人的列祖同睡(王下10:35)都是常见的希伯来委婉言,意思就是“死”。用这些表达方式推论灵魂脱离身体不死,就是肯定圣经在其他地方所特别否定的观点(如见诗146:4;传9:5,6等)。亚伯兰最终要去世,只有等到历代的英雄得到他们信心的赏赐时,才能够获得所应许他的(见来11:10,13,39,40;帖前4:16,17;太16:27;西3:3,4)。
被人埋葬。这里强调上面刚刚表达的观点,没有应许亚伯兰说他的灵魂会飞到天上或其他什么地方去。他要象他的祖先一样被人埋葬。他们都在坟墓里安息着;亚伯兰将归到他们那里去。尽管如此,上帝仍保证他平安高寿。亚伯兰共活了175岁(创25:7,8)。
16 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到了第四代。若那些将13节的四百年当作希伯来人在埃及的实际时间的圣经注释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难题。他们必须假设这四代人每代平均是一百年。这是与现有的证据相矛盾。其实13节所说的四百年是指着从亚伯兰到出埃及的时期说的(见13节注释),而且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实际时间只有215年。这种推算与实际情况是没有矛盾的。迦勒是从犹大下来的第四代(代上2:3-5,18),而摩西是从利未下来的第四代(出6:16-20)。根据创15:13,16节来确定各“代”的时间长度是不合理的,其结果会令人误解。但这可以确定的,就是一“代”或一群人进入了埃及,两代人在那里居住,第四代人从那里又出来了。
亚摩利人的罪孽。上帝应许之应验的明显推迟有两大基本原因。首先,亚伯兰的后裔需要一定的时间繁殖到足以夺取该地的程度。其次,上帝的慈爱和公义为亚摩利人留下了恩典之日的延期,免得他们或其他人在被毁灭和国度被夺去时指控上帝偏心和不公平。也就是说,希伯来人目前还不能拥有此地,上帝也还不想驱逐亚摩利人。
各民族的罪孽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就必要招致上帝的审判。新近发现的迦南人的神话作品表明了他们在摩西的时代堕落和道德败坏所达到的深度。他们将他们的神描写成残忍凶恶的神,相互残杀和欺骗,令人难以想象的淫乱邪恶。正如大洪水前的人和所多玛人一样,迦南人就象他们的神一样都是被最下流的情欲所控制的。我们发现他们杀害自己的婴孩献为祭物,崇拜蛇,并在他们的神庙中进行淫乱的宗教仪式。他们的圣所容留着专职妓女和妓男。诸多的迦南民族中最强大的亚摩利人在此代表了所有的迦南居民(见书24:15;士6:10等)。
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神圣启示的最后部分是为了加深亚伯兰对上帝应许之可靠性的感受。“冒烟的炉”或“烧着的火把”,象征着上帝的临格,在劈开的尸体中间经过,就象亚伯兰自己白天所做的那样。祭物被完全烧灭的事实证明这不仅仅是一个异象(《先祖与先知》第137页)。上帝借着这个看得见的兆头确立了祂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亚伯兰头一次看到了上帝临格的神圣表号。
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上帝在此再次确认了关于拥有迦南地的应许。首次表明应许之地准确的地理范围。实际上这些疆域是在大卫和所罗门作王时才实现的(见王上4:21;代下9:26)。
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基尼人。这里所列举的十个民族并不包括所有的迦南人。这个数字可能象征着普遍性。基尼人居住在巴勒斯坦西南部的山区,亚玛力人的附近(民24:20,21;撒上15:6)。他们的起源不详。在某一时期,他们曾与米甸人通婚,因为摩西的内兄何巴既被称为基尼人(士1:16;4:11)又被称为米甸人(民10:29)。他们可能是米甸人的一个旁支。
基尼洗人。尚未被认定。有人认为他们是以扫的孙子基纳斯的后代(创36:15)。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在这里被当作一个民族而被提及就必将成为一个预言,因为亚伯兰的孙子以扫这时还没有出生呢。这种观点很难令人接受。
甲摩尼人。在圣经的其他地方从未提到过。他们的起源无法确定。 甲摩尼的意思就是“东方人”,暗示着他们居住在迦南的东部地区。
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赫人。见创10:15节注释。
比利洗人。见创13:7节注释。
利乏音人。见创14:5节注释。
21 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21节中所提到的这些民族以及其他的民族,见创10:15,16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