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利未记22章
祭司若蒙不洁勿近圣物
22: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2:2 “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22: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22:4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注:“物”或作“人”),或是遗精的人,
22:5 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
22:6 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22: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22:8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
22: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22: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22: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22: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22: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22: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22: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22: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牲若有疵勿献为祭
22: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22: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22: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
22: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22:21 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
22: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22: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22:24 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22: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22: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22: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2: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22: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22:31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22: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22:33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 神。我是耶和华。”
旧约:利未记23章
当守之节期
23: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3: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耶和华的节期,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节期。
安息日
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圣安息日;当有圣会,你们什么工都不可做。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
无酵节
23:4 耶和华的节期,就是你们到了日期要宣告为圣会的,乃是这些:
23:5 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23:6 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华守的无酵节,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
23:7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3:8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七日是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3:9 耶和华对摩西说:
23:10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收割庄稼的时候,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
23:11 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
23:12 摇这捆的日子,你们要把一岁、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23:13 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
23:14 无论是饼,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们献给 神的供物带来的那一天才可以吃。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五旬节
23:15 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献禾捆为摇祭的那日算起,要满了七个安息日。
23:16 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又要将新素祭献给耶和华。
23:17 要从你们的住处取出细面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两个摇祭的饼,当作初熟之物献给耶和华。
23:18 又要将一岁、没有残疾的羊羔七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两只和饼一同奉上。这些与同献的素祭和奠祭,要作为燔祭献给耶和华,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23:19 你们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两只一岁的公绵羊羔为平安祭。
23:20 祭司要把这些和初熟麦子做的饼,一同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是献与耶和华为圣物归给祭司的。
23:21 当这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3:22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3:23 耶和华对摩西说:
23:24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七月初一,你们要守为圣安息日,要吹角作纪念,当有圣会,
23:25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赎罪日
23: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3:27 “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并要刻苦己心,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23:28 当这日,什么工都不可做,因为是赎罪日,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赎罪。
23:29 当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从民中剪除。
23:30 凡这日做什么工的,我必将他从民中除灭。
23:31 你们什么工都不可做。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3:32 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并要刻苦己心,从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为安息日。”
住棚节
23:33 耶和华对摩西说:
23:34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要在耶和华面前守这节七日。
23:35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3:36 七日内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第八日当守圣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3:37 这是耶和华的节期,就是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节期。要将火祭、燔祭、素祭、祭物并奠祭,各归各日,献给耶和华。
23:38 这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们的供物和所许的愿,并甘心献给耶和华的以外。
23:39 你们收藏了地的出产,就从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华的节七日。第一日为圣安息,第八日也为圣安息。
23:40 第一日,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枝条,并河旁的柳枝,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七日。
23:41 每年七月间,要向耶和华守这节七日,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3:42 你们要住在棚里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鶪,
23:43 好叫你们世世代代知道我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棚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3:44 于是,摩西将耶和华的节期传给以色列人。
旧约:传道书1章
1 传道者说人生的一切都是虚空的:4 因为人在一生中没有安宁,9 他们所做的并无新事,过去的事情都会忘记,12 这是他在研究智慧时发现的。
传道者言万事尽属虚空
1:1 在耶路撒冷作王,大卫的儿子,传道者的言语。
1:2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1:3 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
1:4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
1:5 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
1:6 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地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
1:7 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1:8 万事令人厌烦(注:或作“万物满有困乏”),人不能说尽。眼看,看不饱;耳听,听不足。
1:9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1:10 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哪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1:11 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
1:12 我传道者在耶路撒冷作过以色列的王。
1:13 我专心用智慧寻求查究天下所做的一切事,乃知 神叫世人所经练的是极重的劳苦。
1:14 我见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1:15 弯曲的不能变直;缺少的不能足数。
1:16 我心里议论说:“我得了大智慧,胜过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而且我心中多经历智慧和知识的事。”
1:17 我又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这也是捕风。
1:18 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
旧约:传道书2章
喜乐福祉亦属虚空
2:1 我心里说:“来吧!我以喜乐试试你,你好享福。”谁知,这也是虚空。
2:2 我指嬉笑说:“这是狂妄”;论喜乐说:“有何功效呢?”
2:3 我心里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体舒畅,我心却仍以智慧引导我;又如何持住愚昧,等我看明世人,在天下一生当行何事为美。
房舍田园仍属虚空
2:4 我为自己动大工程,建造房屋,栽种葡萄园;
2:5 修造园囿,在其中栽种各样果木树;
2:6 挖造水池,用以浇灌嫩小的树木。
2:7 我买了仆婢,也有生在家中的仆婢;又有许多牛群羊群,胜过以前在耶路撒冷众人所有的。
2:8 我又为自己积蓄金银和君王的财宝,并各省的财宝;又得唱歌的男女和世人所喜爱的物,并许多的妃嫔。
2:9 这样,我就日见昌盛,胜过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我的智慧仍然存留。
2:10 凡我眼所求的,我没有留下不给他的;我心所乐的,我没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为我一切所劳碌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劳碌中所得的分。
2:11 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
智慧终属虚空
2:12 我转念观看智慧、狂妄和愚昧。在王以后而来的人还能做什么呢?也不过行早先所行的就是了。
2:13 我便看出智慧胜过愚昧,如同光明胜过黑暗。
2:14 智慧人的眼目光明(注:原文作“在他头上”);愚昧人在黑暗里行。我却看明有一件事,这两等人都必遇见。
2:15 我就心里说:“愚昧人所遇见的,我也必遇见,我为何更有智慧呢?”我心里说:“这也是虚空。”
2:16 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样,永远无人记念,因为日后都被忘记;可叹智慧人死亡,与愚昧人无异。
2:17 我所以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劳碌所得不知遗谁斯亦虚空
2:18 我恨恶一切的劳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劳碌,因为我得来的必留给我以后的人。
2:19 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谁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劳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这也是虚空。
2:20 故此,我转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劳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绝望。
2:21 因为有人用智慧、知识、灵巧所劳碌得来的,却要留给未曾劳碌的人为分。这也是虚空,也是大患!
2:22 人在日光之下劳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劳碌上得着什么呢?
2:23 因为他日日忧虑,他的劳苦成为愁烦,连夜间心也不安。这也是虚空。
神所悦者赐以智慧
2:24 人莫强如吃喝,且在劳碌中享福,我看这也是出于 神的手。
2:25 论到吃用、享福,谁能胜过我呢?
2:26 神喜悦谁,就给谁智慧、知识和喜乐,惟有罪人, 神使他劳苦,叫他将所收聚的、所堆积的归给 神所喜悦的人。这也是虚空,也是捕风。
旧约:传道书3章
万事均有定时劳碌无益
3: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3:2 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3:3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3:4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
3:5 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
3:6 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
3:7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3:8 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3:9 这样看来,做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
3:10 我见 神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
3:11 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注:“永生”原文作“永远”)。然而 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3:12 我知道世人,莫强如终身喜乐行善,
3:13 并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劳碌中享福,这也是 神的恩赐。
3:14 我知道 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 神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3:15 现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将来的事早已也有了,并且 神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注:或作“并且 神再寻回已过的事”)。
世人所遇与兽无异
3:16 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
3:17 我心里说:“ 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
3:18 我心里说:“这乃为世人的缘故,是 神要试验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不过像兽一样。
3:19 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
3:20 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
3:21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
3:22 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
新约:加拉太书1章
保罗达加拉太人书
1: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 神)
1: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1:3 愿恩惠、平安从父 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1:4 基督照我们父 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1:5 但愿荣耀归于 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希奇加拉太人速离正道
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1: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1: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保罗传的福音是从 神来的
1: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1: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1: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 神的教会;
1: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1: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 神,
1: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1: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1: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1: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 神面前说的。
1: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1: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1: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1: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 神。
新约:加拉太书2章
保罗巴拿巴奉启示再往耶路撒冷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保罗责备矶法与外邦人隔开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夥装假。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基督在保罗里面活着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利未记22章
提要:1 处于不洁净的祭司必须回避圣物。6 他们如何洁净。10 祭司家中哪些人可以吃圣物。17 祭物必须是没有残疾的。26 祭物的年龄。29 吃感谢祭的条例。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本会注释】
所有在帐幕中服务的人都必须完全洁净,不论是仪文方面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如果祭司不洁了,就要小心避免触摸或靠近任何圣物,包括与圣所崇事有关的一切事物,如坛及其器具,百姓带到祭司那里的供物。如果有人违规,就要从耶和华面前被剪除,即不得从事帐幕的崇事。
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4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作:人),或是遗精的人,
【本会注释】
祭司所遭遇的大多数不洁可能都是临时性的。被排除在圣所之外也只是到晚上为止。但患大麻风或漏症的人却要排除在外直到重新被定为洁净时,不论时间有多长。他们在隔离期间,和其他祭司一样得到供养,但不能吃被献之物,因为那要担当罪孽。
5 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
【本会注释】
上帝规定所有在圣所中服务的人都必须绝对的洁净。如果祭司摸了爬物或不洁净的人,就必须沐浴,到第二天才能供职。
6 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本会注释】
日落是一天的结束。帐幕的门要关闭,不再有崇事了。因此一个祭司如果不洁净到晚上,他要到第二天才能供职。
8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
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本会注释】
祭司必须始终避免吃不洁之物,以及被撕裂或自死的动物。凡故意违规者,必“因此担罪而死”。
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本会注释】
祭司及其家人日常的食物主要来自百姓的供物。希伯来奴仆及其家人被视为家庭的成员,因此可以吃“圣物”。出嫁的女儿与丈夫生活在一起被视为属于另一个家庭,所以不能吃圣物。
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本会注释】
无权吃圣物的人如果无意中吃了圣物,他就干犯了“耶和华的圣物”,必须按利5:15,16的规定办理。一个祭司要始终注意不要违犯这一规定。例如已婚的女儿可能回父家探访,回家时带走一份食物。如果这是“圣的”,她就无权吃。一个客人可能应邀请与祭司的家人一同进餐。单独给客人预备一份饭食可能很不方便,因此就让客人从普通的饭食中选择。如果他或主人弄错了的话,就违了规。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本会注释】
寄居的。就是住在希伯来人中尚未归化的人。寄居者可以带供物来,但却不象以色列人那样可以接近祭坛。祭司接过祭物并为他献祭。这样的供物必然是甘心祭。利1:3的规定当然适用。
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
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21 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
【本会注释】
承诺献祭给耶和华,就成了一个的愿。次等的祭牲不蒙悦纳。它必须在各方面都完美的。这对于以色列人和寄居的都适用。
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本会注释】
如果所献的是甘心祭,而不是特许的愿,那么献祭者带来 “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祭牲也是可以的。这样的礼物往往是穷人所献的。可能断了一只角,或者腿上有残疾,或皮上有疤。这些缺点不影响它的食用。
24 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本会注释】
指意外受伤的牲畜。故意伤害牲畜似乎是禁止的。
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上帝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本会注释】
指百姓所带来的祭物。祭司是以此为生的。
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本会注释】
新生的牲畜马上当作供物是不蒙悦纳的(见出22:30注释)。除非有特别的说明,供物的年龄是没有上限的。基甸曾献一只七岁的公牛(士6:25)。
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本会注释】
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母和子不能在同一天宰杀。这条规则似乎与禁止从鸟巢中连母带雏一同取走的性质相同(申22:6),可能是为了教导以色列人对不会说话的动物也应仁慈和怜悯。异教的仪式可能就有上述不仁的做法。这条禁令是不言而喻的(见出23:19注释)。
善待动物的原则至今依然适用。我们不要无谓地杀戮。要体会创造主对田野和林间生物的柔情和关爱(太10:29)。就连小孩子都厌恶人们对他们宠物的伤害。让我们不要丧失童年时代的测隐之心。任何形式的残忍都应使我们反感。但愿医生不要对他人的痛苦麻木不仁。但愿传道人不要忘记人性的软弱,以及需要同情胜过需要责备。
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本会注释】
第29和30节重复了利7:15的指示。
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31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33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利未记23章
提要:1 耶和华的节期。 3 安息日。 4 逾越节。9 初熟节。15 五旬节。22 留给穷人的落穗。23 吹角节。26 赎罪日。33 住棚节。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耶和华的节期,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节期。
【本会注释】
一年一度的“节期”(民29:39)共有六个:一,逾越节(民28:16);二,除酵节(民28:17);三,“收割节”,即“七七节”(初熟节)或五旬节(出23:16;34:22;民28:26;徒2:1);四,吹角节(民29:1);五,赎罪日(民29:7);六,“收藏节”,即“住棚节”(出23:16;利23:34;民29:12)。
在这六个节期中有七天“圣会”;除酵节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民28:18,25);七七节(民28:26);吹角节(民29:1);赎罪日(民29:7);住棚节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利23:35,36)。
“节期”的原文有两个:一,Mo'ed,意为“指定的聚会”(用于利23:2,4,37;民29:39等)。二,Chag,节日(用于利23:6,34,39,41;民28:17;29:12等)。这两个词有时可以互换使用。但mo'ed强调的是节日的时间(民29:39);chag强调的是节日的性质。Chag源于一个动词,其含义之一是“朝圣”。相应的阿拉伯词haj指穆斯林到麦迦朝圣。在年度的“节期”中,chag只用于除酵节,初熟节和住棚节。“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chag]”(出23:14)。为了庆祝这三个节期,所有的男丁都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申16:16)。他们要“朝圣”。
因此《出埃及记》所说的以色列人要一年守节三次(出23:14)与《利未记》中一年六个节期并没有矛盾(另见民28,29)。这六个节期都被称为mo'ed,但其中的三个也可称为chag。换一句话说,一年共有六个mo'ed,但只有三个chag。《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称这三个节期为“朝圣的节日”。
逾越节虽然可以算为一个单独的mo'ed (“指定的聚会”),但也可视为除酵节的一部分。因为逾越节的羊羔是在正月十四日宰杀,并在当天晚上,也就是除酵节的第一天(正月十五日)的开始吃掉的。逾越节和除酵节实际上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有时也是这样看的(见结45:21)。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年度的节期是五个而不是六个。
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圣安息日,当有圣会;你们什么工都不可做。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
【本会注释】
圣安息日。意为“深深安息的安息日”,“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完全的安息日”,“严肃安息的安息日”。
安息日与其他所有的节期和圣会都不同(见第37,38节),因为它起源于创造(创2:1-3),而年度的节期和假日则起源于犹太民族。第七日的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可2:27),所以全人类永远需要遵守。年度的节期是为犹太人设立的,当基督受死,预表遇到实体时,就不再需要遵守了(西2:16,17)。第七日的安息日列入赐给这个世界的宪法——十诫之中。它是罪恶进入世界以前设立的,所以要存留到罪恶消灭以后(赛66:22,23)。而年度的犹太节期只是临时性,地区性的,仪文性的,只适合巴勒斯坦的环境,不适用于全球的范围。
所以春末五月份庆祝的(冬季庄稼)初熟节在南半球要推迟六个月。同样,世界各地的人也不可能都在秋季守住棚节。犹太人发现连赎罪日都难以按上帝的吩咐遵守,除非是在圣殿。遵守逾越节是为了期待将来的救赎主,故不适于祂来以后。这些节期都有其目的,符合弥赛亚来临之前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时的需求。它们已经失效了,但第七日的安息日依然存在。
为了确保安息日不被视为犹太人的制度,随着犹太的亡国而废除,基督强调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可2:27)。祂又补充说:“因此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第28节)。安息日是属于祂的;祂是它的“主”。任何人都不得篡改它,因为他们无权这样做。上帝说,这是“我的圣日”(赛58:13)。
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就是“耶和华的安息日”,表明所有权。如果上帝说七日的第一日是“我的圣日”或“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今日就不会有人对祂的话质疑了。但祂指的是第七日。这是祂的日子。
4 耶和华的节期,就是你们到了日期要宣告为圣会的,乃是这些。”
5 “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本会注释】
逾越节是以色列人从埃及得救以后制定的(出12:14,27)。它纪念上帝在那个历史时刻为他们施展拯救的大能,所以对他们来说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但“耶和华的安息日”是在创造周结束时设立的。上帝在那日安息,并为全人类的益处和使用而把它分别出来。(创2:1-3;出20:8-11;可2:27,28)。人类的存在都出于上帝创造的大能,所以他们有义务永远尊祂所指定的安息日为圣。
如上所述,逾越节是为纪念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奴役而制定的。正月初十日,家家户户都要“按着人数”选定一只羊羔。如果一家的人口太少,两家或几家人可以合用一只祭牲。羊羔要到十四日黄昏才宰杀,把血被洒在门框上(见出12:1-10注释)。当夜要把羊羔的肉吃掉,不是象平常那样煮熟,而是用火烤熟。羊肉只能与无酵饼和苦菜同食(第8节)。后来这个礼节有所修改,但基本上是一样的。
逾越节祭牲的独特之处就是被称为“我的祭牲”(出23:18;34:25)。逾越节既纪念以色列人出离埃及,也展望那将要“被杀献祭”的“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林前5:7)。逾越节在各个方面都十分恰当地预表基督钉十字架。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身体连一根骨头也没有折断(约19:36);逾越节羊羔的骨头也一根都不可折断(出12:46;民9:12)。逾越节的羊羔是在亚笔月十四日被宰杀并在当夜吃掉的(出12:6-10);基督也是在逾越节死的(约19:14)。洒血意味着凭恩典“逾越”,得救脱离死亡(出12:13);同样,凭着基督的血,也逾越了我们所已经承认的罪行(罗3:25)。逾越节的祭牲是一只羊羔(出12:3);基督也是“上帝的羔羊”(约1:29)。羊羔应当是无残疾的(出12:5);基督也是没有瑕疵的(彼前1:19)。羊的肉要吃掉(出12:7);我们也要分享祂的肉(约6:51)。
逾越节和除酵节充满了福音的真理。羊羔的宰杀为头生的得救做了预备。但羊羔的死还不足以保证得救;还需把血涂在门框上。
逾越节象征基督的死。祂是我们逾越节的羔羊(林前5:7)。在十字架上,祂为每个人的得救做了准备。但十字架本身并不能自动地救人。它只是使救恩成为可能(见约1:12)。羔羊的死提供了拯救的手段;而血的应用使所提供的手段生效。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就基督徒而言,十字架上的赎罪虽然对于众人来说是必要而充分的,但只有把血运用到个人身上发挥拯救的作用。洒血和羊羔的死一样重要,但还不够;还必须把肉吃掉,并且必须在特定的条件下吃掉(出12:11)。这还不够;还要除净所有的酵。任何一点的疏忽都将导致悲剧性的后果(出12:13,19,23)。
得救脱离死亡是一回事,拥有维持生命的手段则是另一回事。它的获得,从正面说,是借着吃羊羔的肉;从反面说,是借着酵的除净。基督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想“永远活着”就必须吃这粮(约6:51)。羊羔要整只用火烤(出12:9)。每一只羊羔都应有足够人数把它的肉吃完(出12:4)。不得把肉带出房屋或留到早晨。吃剩下的肉都要烧掉(出12:10,46)。同样,基督徒也必须完全吸收羊羔所象征之主的生命。这意味着信徒与基督合而为一,完全接受耶稣的生命和品格。
在《新约》中与逾越节相对应的就是圣餐。基督来到以后, 宰杀预表祂来临的逾越节羊羔就不再有用了。但纪念髑髅地的牺牲及其维持生命的能力仍是很有意义的。所以我们的主设立了象征性的圣餐,其目的就是提醒我们十字架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法。和它所象征的对象一样,它具有瞻前顾后的意义──我们应当纪念髑髅地“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
6 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华守的无酵节;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
与逾越节紧密相关但又有区别的是随之而来的无酵节。实际上这两个节期被视为一个,它们的名称也经常互换,但它们的目的却有些不同。逾越节象征拯救(出12:13);无酵饼则纪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匆忙(出12:33,39;申16:3)。上帝详细说明了纪念无酵节的方法(出12:15)。关于这个节日,保罗后来说:“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5:8)。
酵要完全除掉。它象征着恶毒和邪恶(林前5:8),以及在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和希律党人的教训中所宣扬的假道理(太16:6,12;可8:15)。法利赛人的酵就是贪婪和不义(太23:14),拦在天国门口不让人进来(第13节),假热心(第15节),对属灵价值的错误认识(第16-22节),缺乏公义、怜悯和信实(第23节),无谓的谨慎(第24节),假冒为善(第25-28节),狭隘(第29-33节)和残酷(第34-36节)。撒都该人的酵是怀疑主义(太22:23)和不了解圣经以及上帝的大能(第29节)。希律党人的酵就是阿谀,世俗化和伪善(第16-21节),并且阴谋陷害上帝的代表(可3:6)。
7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本会注释】
该节期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每天要献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和七只公羊羔为燔祭,还有同献的素祭,以及一只山羊为赎罪祭(民28:19-24)。
8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七日是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9 耶和华对摩西说:
10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的地,收割庄稼的时候,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
【本会注释】
奉献初熟之物是无酵节庆典活动的一部分。时间是在“安息日的次日”,即亚笔月十六日(利23:11)。这一天既没有“圣会”也不是“安息日”,但有一件重要的工作要在完成。在亚笔月十四日要标出一块麦田准备收割在十六日奉献。三个被选中的人在证人面前割下大麦。这几捆大麦在收割以前就已经捆了起来。收割以后,这些麦子捆成一大捆,献在耶和华面前作为“初熟的庄稼一捆”。还要把一只完美的公绵羊羔,调油的素祭和奠祭献给上帝(第12,13节)。这一切都完成以后,以色列人才可以享用田间的出产。这个礼节指出“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祂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15:23)。
11 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
12 摇这捆的日子,你们要把一岁、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13 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
14 无论是饼,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们献给上帝的供物带来的那一天才可以吃。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本会注释】
逾越节的仪式强调了基督教伟大的核心真理。逾越节象征基督的死。正如逾越节的羊羔死了,基督也死了。羊羔的血从灭命天使的手下拯救了古时的以色列人。如今基督的血现在也使一切凭着信心到祂面前来的人与上帝和好。
逾越节还象征复活,正如摇祭的禾捆所预表的。羊羔死于亚笔月十四日。到十六日,就是“安息日的次日”,收割好的初熟之物要献在耶和华面前。基督也在星期五下午死去,在安息日安息在坟墓里(路23:53-56)。到安息日的次日(路24:1),“初熟的果子”基督(林前15:20)从坟墓中复活了,并将自己献在天父面前(约20:17)。
“安息日的次日”(利23:11)无论在预表还是在实体中,都没有“圣会”,也不是“安息日”,但在那日有一项重要的工作要完成。基督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升到天父那里去,听上帝说悦纳祂牺牲的话。
逾越节还促进团契生活。吃逾越节的羊羔使家人和邻舍都聚在一起。这是象征拯救,呼吁献身的聚餐。一切罪恶都必须放弃。任何酵都不得留在家中。每一个角落都必须检查以免有酵。除了完全“归耶和华为圣”的东西以外,任何其他东西都不会蒙悦纳(见诗29:2;96:9)。逾越节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场合。
逾越节对于古代以色列人具有上述甚至更多的意义。圣餐今天对于我们也是这样。我们很容易忘记或不领会上帝为那些正确参加圣殿仪式的人所存留的奇妙福气。我们应当认真研究赐给以色列人的逾越节,以便更加理解那逾越节的真羔羊。我们的圣餐就是纪念祂的主。
15 “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献禾捆为摇祭的那日算起,要满了七个安息日。
【本会注释】
七个安息日。就是七周(见第16节)。
16 到第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共计五十天,又要将新素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七七节”或“初熟节”(出34:22)在亚笔月十六日献禾捆为摇祭以后的第五十天,也就是在三月初六日,即公历的五月底或六月初。它在新约时代称为“五旬节”,源于希腊词语“五十”。
正如在收割开始,享用新收成的粮食以前要献摇祭,五旬节标志着收割季节的结束,尽管在山区有些庄稼可能还有待收割。以色列人藉此欢乐地承认自己仰赖上帝赐予一切美好的礼物。这时所献的不是一捆庄稼,而是两张加酵的烤细面饼作为摇祭。还有七只公羊羔,一只公牛犊和两只公绵羊(利23:17,18)。另外还要一只山羊为赎罪祭;两只公绵羊羔为平安祭(第19节)。
逾越节的庆典中不可吃酵,百姓家中也不可有酵。但五旬节所献的两张饼却要“加酵、烤成”(第17节)。作为摇祭的禾捆乃是“初熟的庄稼”基督(见第14节注释)。祂是无罪的。
五旬节象征圣灵的沛降。正如摇祭的饼是在作为摇祭的禾捆献上五十天以后奉献的,基督复活和五旬节的圣灵沛降也相隔五十天(徒2:1-4)。其中四十天基督在地上教训和帮助祂的门徒(徒1:3)。然后祂升天了。十一位门徒在接下的十天里继续祈祷恳求,直到“五旬节到了”。随之而来的是圣灵的充满(徒1:8;2:4)。门徒在五旬节的工作加在基督的工作之上,结果使天国大得荣耀。
这十天对于地上的教会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天上也是很重要的。当基督“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弗4:8)。那些在基督受死时起来的圣徒,“在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与祂一同升天,然后被献在圣父面前作为复活的初熟果子(太27:52,53)。
17 要从你们的住处取出细面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两个摇祭的饼,当作初熟之物献给耶和华。
18 又要将一岁、没有残疾的羊羔七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两只,和饼一同奉上。这些与同献的素祭和奠祭要作为燔祭献给耶和华,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9 你们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两只一岁的公绵羊羔为平安祭。
20 祭司要把这些和初熟麦子做的饼一同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是献与耶和华为圣物归给祭司的。
21 当这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22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本会注释】
本节重复利19:9,10的吩咐。在丰收的时节,应该对穷人和外人格外的关照。
23 耶和华对摩西说:
24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七月初一,你们要守为圣安息日,要吹角作纪念,当有圣会。
【本会注释】
七月初一日要守为安息日,举行“圣会”,吹响号角,因为赎罪日近了。这个月的头九天要为赎罪日作准备。宗教历的七月初一日是民事历的元旦。
25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7 “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并要刻苦己心,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这是唯一指定禁食的日子(见徒27:9)。在以色列人中,这是个大日,被称为“圣安息日”(利23:32)。除了每周的安息日以外,这是唯一禁止作任何工的日子。
28 当这日,什么工都不可做;因为是赎罪日,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赎罪。
29 当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从民中剪除。
【本会注释】
赎罪日也是一个审判的日子。凡不“刻苦己心”的,都要被“剪除”(见创17:14;出12:15注释)。如果有人在那日做工,上帝就要消灭他。关于赎罪日的遵守,详见第16章注释。
30 凡这日做什么工的,我必将他从民中除灭。
31 你们什么工都不可做。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32 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并要刻苦己心。从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为安息日。”
33 耶和华对摩西说:
34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要在耶和华面前守这节七日。
【本会注释】
这是宗教年历一年中最后的节期,通常是在公历十月份,秋收结束,庄稼已经收藏好的时候。这是一个大家欢乐的时刻。赎罪日已经结束;一切误会都已消除;罪恶都已承认并被抛弃。以色列人非常高兴。这种高兴在住棚节表达出来。
35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36 七日内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第八日当守圣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37 “这是耶和华的节期,就是你们要宣告为圣会的节期;要将火祭、燔祭、素祭、祭物,并奠祭,各归各日,献给耶和华。
38 这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们的供物和所许的愿,并甘心献给耶和华的以外。
39 “你们收藏了地的出产,就从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华的节七日。第一日为圣安息;第八日也为圣安息。
40 第一日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枝条并河旁的柳枝,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七日。
【本会注释】
用这些枝子来搭建以色列人住棚节所住的棚子。百姓在赎罪日要刻苦己心,但在住棚节则要“欢乐”。这是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刻。朋友和邻舍要和谐相爱地住在一起,亲密交往。在这方面,它预表上帝子民的大会聚,“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
住棚节纪念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旷野飘流住帐棚的日子(见申16:12-15)。
我们应当记住上帝过去曾如何引导我们。不要忘记祂的眷顾,因为我们有时会抱怨祂今天引领我们的方式。我们难道不应该思考上帝赐给我们的众多福气,以及祂引导我们的奇妙方式吗?这样,我们就会更加感恩。感恩是宗教的一个重要部分。
41 每年七月间,要向耶和华守这节七日。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42 你们要住在棚里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里,
43 好叫你们世世代代知道,我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棚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44 于是,摩西将耶和华的节期传给以色列人。
传道书1章
提要:1 传道者说人生的一切都是虚空的:4 因为人在一生中没有安宁,9 他们所做的并无新事,过去的事情都会忘记,12 这是他在研究智慧时发现的。
1 在耶路撒冷作王、大卫的儿子、传道者的言语。
【本会注释】
本卷的开场白,与《尼希米记》、《耶利米书》和《阿摩司书》相似。希伯来语的“言语”也可以指“消息”、“报道”、“信息”、“故事”和“指控”。
传道者。希伯来语是Qoheleth,来自动词qahal(“召集”、“聚集”)。qahal 还用于林后20:26;斯9:2,16,18等,其同根名词译为“大会”、“会众”、“队伍”,在旧约中出现122次。
犹太作者把Qoheleth 解释为“召集会众、解释教训的人”。其他人把它译为“传道者”,因为据说所罗门是在会众面前发表这些演讲的。它与一个阿拉伯词根相似,译为“集大成者”、“深入调查者”(见《君》85页和《传道书》序言)。
大卫的儿子。就是所罗门。他得到上帝所赐的天才(王上3:9-13),却骄奢淫逸,浪费才华。所以他最有资格讲述本卷深奥的真理。
在耶路撒冷作王。指传道者,不是指大卫王。发表讲演时,“传道者”是“王”。所以肯定是指所罗门王,尽管本卷没有提他的名字。其他指出所罗门的章节,涉及他的智慧,说他是许多箴言的作者(见传1:12,13,16;2:15;12:9;参王上3:12;4:32)。
以色列首都耶路撒冷庄严辉煌。她不仅是王室的所在地,更重要的,她是上帝在祂的子民中间所选定的临格处。在这里,信仰和神圣的智慧应达到最纯洁、最卓越的程度。坐在这座城市王位上人的应当是理想的君主。他应能服从于上帝的引导,接受到祂的管理,向虚心领受的百姓反映上帝的智慧。
2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本会注释】
虚空的虚空。希伯来语是habel habalim,它是序言的主题和全书的中心思想。Hebel(虚空)在《传道书》中出现37次,是在旧约其他地方出现33次,其基本含义是“气息”或“汽”,被比作做“偶像”之类虚妄无价值的事物,及偶像崇拜(王下17:15;耶2:5;10:8)。有人说在《传道书》中没有一个词针对偶像崇拜,然而这个关键词常用于偶像及偶像崇拜。传道者说,除了追求上帝并顺从祂之外,人所追求的一切都是“虚空”的。
habel habalim 这种强调的方式类似于“天上的天”(王上8:27)和“歌中的雅歌”(歌1:1),意为“气息中的气息”。所罗门强调的是:所以人类的追求和生活,若不朝着上帝,就没有价值,也不能令人满足。
传道者说。希伯来语用过去时。“传道者说”说明所罗门是说话者和作者。
凡事都是虚空。全世界,包括所有的生物,似乎都只是一种气息,没有任何希望。
3 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
【本会注释】
人。在希伯来语中泛指“人类”。人类是代代相传,循环不息的。
劳碌。希伯来语的词义是“辛劳”、“烦恼”、“伤害”,这里指人生的全部劳碌和日光之下的各种行为。
在日光之下。即“在天下”(传1:13;2:3;3:1),出现在《传道书》中大约有30次。
“有什么”是带有否定意义的反问词。类似于太16:26主耶稣所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传道者所期望的回答是:“没有”。
益处。希伯来语是yithron,在本卷别处出现九次(传2:11,13;3:9;5:9,16;7:12;10:10,11),译为“益处”、“胜过”。Yithron 来自动词“剩下”,意为“剩余物”,引申为“超额”、“大量”, 在希伯来语中还有“优越”、“好处”。人类不断地辛劳,却没有持久的成果。
所罗门可能用这个比喻指商界不间断的活动,目的是得到有价值的利益(见传2:11节注释)。但是往往前人建造,后人拆毁。徒劳无益和不安全是人类辛劳的特点。
4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
【本会注释】
代。希伯来语是“时期”、“时代”、“一代”,来自动词“堆积”、“积累”。原来的含义是“循环”,引申为“住帐篷”,可能指游牧流生活,所以含有不安定的意思,与品种、质量、条件有关,如“乖僻弯曲的世代”(申32:5),还有指随意咒诅的人(箴30:11)和残酷无情的人(箴30:14)。
过去。在希伯来语中,这个词和“来”都是简单的分词,强调持续不断的变更(见伯10:20-22;诗39:13)。
永远。该希伯来语词的动词词根含义不明。这里用的名词是阳性,与其希腊语同义词一样,有许多用法,可以指“古老”、“古代”、“长期”、“持续存在”;也可以指“无限”、“无穷尽的未来”、“永远”等。最好像其希腊语同义词那样,按照所用主题的性质来理解(见出12:14;21:6注释)
长存。希伯来语是`amad,通常表示“站立”,表达持续性和耐久性。所罗门在这一节里的对比,可能有感于恒久的大山、涌流不息的江河以及不断交替的昼夜。
5 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
【本会注释】
急归。希伯来语是sha'aph(“紧随其后”、“热切地抓”、“渴求”)。这个比喻指情绪激昂的马在赛场上喘气奔驰。见耶2:24节的例子。诗119:131将之用于属灵生活。
出。希伯来语是zarach,为分词形式,强调持续性或重复性的行为。
6 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
【本会注释】
风。希伯来语是ruach。这个词总是暗示活动,多次用来指上帝在救恩计划中采取的各种活动。
转。描绘不停的活动和重复。“北”和“南”与第5节太阳升起落下的“东”和“西” 相对照。
不住的旋转。本节希伯来语四次用了来自词根“转动”、“环绕”的词语,强调不停的活动和反复。该词还用来描述了约书亚率军围绕耶利哥行军(书6:3,15),及以色列人“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申2:1,3)。
所罗门不是抱怨大自然的循环不息,而是从中看到人类生活的循环性(传1:4)。人生难道就是这样代代繁衍,看不见崇高的目标吗?在人生难道就没有辉煌吗?上帝难道没有永恒的旨意,最终替代人类活动这种一代又一代无休止的循环吗?
这里描写空气在地球表面流动。古代其他文学作品根本没有如此精确的科学性。作者对于大自然的洞察力,远超古代大多数人。
7 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本会注释】
作为大自然循环不息的第三个例子,所罗们描写水的循环。虽然各种自然力呈现出不停循环的图面,它们的活动却是上帝所设计,并按照祂的旨意运作的。但是人类大多数的活动不是上帝所设计的,没有满足上帝起初创造人类时的心愿。人类持续不断寻求得到幸福和满足的新途径。然而只有一个方法能达到真正的目标:那就是与创造主和谐(见太11:28-30)。
8 万事令人厌烦(或作:万物满有困乏),人不能说尽。眼看,看不饱;耳听,听不足。
【本会注释】
万事。希伯来语是debarim,在第一节里译为“言语”,但这里无疑指“万事”。新约中的希腊词rhema,象希伯来语一样,也具有“言辞”或“事”双重含义。
令人厌烦。该词希伯来语是形容词,来自动词“辛劳”,与阿拉伯语“痛苦”、“遭受” 的词根相关。这里强调人徒劳无功,陪伴着失望。
人不能说尽。这里的“人”,不是第3节里的泛指含义,而是有别于“女人”的“男人”。动词“说”是第1节“言语”和第8节“事”的词根。希伯来语“说”涉及“万事”。
眼看,看不饱。外表的感受不能满足内心的渴望。万事即物质的福分,不能满足有思想的人。真正靠近上帝不是通过外面的感觉,而是凭着内心的感受。上帝是个灵(约4:24),所以必须以心灵接近祂。同样,肉耳听到的,无济于永久的利益;除非传到属灵内在的耳朵,才能听到上帝的声音。
9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本会注释】
指大自然顺从上帝所定的法则循环不息。希腊语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把这一句和下一句误译为疑问句。
无新事。指自然界循环不息,没有变更。只要目睹一轮,就等于看见了一切。物质相互之间在不知不觉中相互溶合,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循环除了自我延续之外,似乎没有更大的目标。
10 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哪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本会注释】
岂有一件事。作者遇到了针对他第9节论点的异议,要求对“新的”事作出解释。
在我们以前的世代。`olam(“古时”),与第4节的“永远”是同一个词(见出12:14;21:6注释)。这里的时间名词是复数,动词是单数。名词用于集体概念
早已有了。似乎是新的,其实早已有了。上下文表明所罗门在第9,10节中指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包括人生的周期。
11 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
【本会注释】
已过的世代。希伯来语形容词“已过的”是阳性复数的,所以能指人。所有的人和“事”(第10节),都会消失遗忘。
无人记念。看上去是新的,这是由于人们忘却了过去。同样,上一代人的事,下一代会忘却。名望也是这样。今天的名人,似乎是不可缺少的,到明天却会被替代和忘却。“有什么益处呢?”(第3节)。
将来的世代。希伯来语形容词“将来的”是阳性复数的。这里可能指以后各世代的人们。上一代人的名望会被下一代人所遗忘。所罗门用名望的短暂性来归纳他的前言,用“将来”表示强调。
12 我传道者在耶路撒冷作过以色列的王。
【本会注释】
希伯来原文不一定指说话者不再是国王。希伯来语动词的一般过去时常译为英文现在时和现在完成时(见第2节注释)。“传道者”是所罗门,因为只有大卫和所罗门统治“以色列”,以耶路撒冷为首都。况且说话者是“大卫的儿子”(第1节)。
13 我专心用智慧寻求、查究天下所做的一切事,乃知上帝叫世人所经练的是极重的劳苦。
【本会注释】
我专心。这个词或其同义词在本卷和圣经的其他章节中出现多次(传1:17;7:25;8:9,16)。希伯来人认为心是情感和智力的所在(见代上22:19;伯7:17)。所罗门殷勤地耕耘自己的心田,专心研究博物学、哲学、诗歌,和其他有用的知识。
寻求。希伯来语是darash,含义很广,包括“找到”、“阐明”、“讨论”、“实践”、“通过应用和研究去寻求”(见创25:22;出18:15;申19:18;代下14:7;诗119:10;摩5:14)。
查究。有“探究”、“查出”的含义,曾用来指侦察迦南地(民13:16,17,25,32),意为对知识的开拓性研究。“寻求”和“查究”都是指追根究底,研究事物的各个方面。
用智慧寻求。可能指所罗门在一生中由于上帝的悦纳,个人的研究和观察所获得的智慧。希伯来原文可以指各行各业的技巧和聪明。
一切事。希伯来原文指“天下发生的一切”,这里主要指人类的活动。
叫世人所经练的。上帝在人的心中种下了学习和研究的愿望。这是一件艰辛的任务,需要在肉体上和精神上付出很大的代价。
极重的劳苦。意为“难受的折磨”。
14 我见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本会注释】
我见。希伯来原文的含义往往不止看见外貌,还包括敏锐的洞察力或感觉。其派生的名词意为“启示”。这里是指所罗门敏锐的观察,其基础是他对事实的潜心研究。
事。即人的事业和作为,其中有很多被证明为没有价值或益处。
捕风。“捕”的词根可能来自“喂养”、“放……吃草”。参何12:1“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无论怎么翻译,该词都强调人的努力和研究大部分是无效的。又参赛44:20“他以灰为食”。
15 弯曲的,不能变直;缺少的,不能足数。
【本会注释】
弯曲的。该词词根的含义是“弯曲”、“拧”,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人“所做的”(第14节),被“弯曲”了。
直。希伯来语词根的含义是“安排”、“纠正”、“布置”。这里强调人无法靠自身的力量应付不断面临的处境。
不能足数。缺得太多,无法估计,更不要说弥补缺欠了。“足数”还可以译为“分配”、“指定”。
16 我心里议论说:我得了大智慧,胜过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而且我心中多经历智慧和知识的事。
【本会注释】
我心里议论。是希伯来语是强调形式,表示个人的思考,而不是与别人讨论。
我得了大智慧。指他的才能在工作和学习中得到培养,从而在知识和经验上长进了。
在耶路撒冷。更确切地说,是治理“耶路撒冷”的人,即所罗门之前耶路撒冷的智者和掌权者。
多经历。希伯来语原文意为“见过(深刻领会过)许多”“智慧和知识的事”。希腊语七十士圣经译本把“智慧”译为道德价值,把“知识”译为思维能力。
17 我又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这也是捕风。
【本会注释】
愚昧。该词词根可能表示“横着放,”似乎暗示智慧不一定指导他所研究的题目。
捕风。见14节注。
18 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
【本会注释】
愁烦。其词根意为“烦恼”,“生气”。学习过度会造成失眠,紧张,有时甚至生病。但不要下结论说所罗门认同无知为福的看法(见箴4:7)。
忧伤。即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人若想求智慧,就得深深挖掘。研究须付出健康和体力。但知识多不等于品格好。因信称义打开了天国的门户。单靠知识是做不到这提点的。
传道书2章
提要:1 人生道路上追求欢乐的虚空。12 尽管聪明强过愚昧,但结局都一样。18 劳碌的虚空,所得的要留给不认识的人。24 没有什么强如劳碌中享福;但那是上帝的恩赐。
1 我心里说:“来吧,我以喜乐试试你,你好享福!”谁知,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心里。即“对自己”说(英文RSV版)。这是所罗门心中的理性部分,对代表肉体欲望和满足的那一部分说话。这种独白是思维的活动。参路12:17-19中财主的富人的独白。
试试。即“考验”或“试验”,看看结果如何。
喜乐。原文的含义很广,均表示给身体感官带来的快乐。本文指因参与属世的娱乐而来情感和欲望。但该词在其他地方可表示宗教的快乐和幸福。
享福。直译为“看好东西”,即“享受人生的乐趣”。相当于现代的“过得开心”。所罗门提议尽情享受世界所提供的快乐,从中追求持久的满足。
2 我指嬉笑说:“这是狂妄。”论喜乐说:“有何功效呢?”
【本会注释】
嬉笑(sechoq)。该词还有“戏耍”(箴10:23)“笑话”(哀3:14)之意。其动词形式亦为“戏耍”(撒下2:14)。以满足声色之乐为人生的最高幸福乃是极大的堕落(见《先知与君王》第76页)。
狂妄。直译是“愚蠢”。参传1:17相关的希伯来语词。
喜乐。该词原文既能指来自骄傲和情欲的快乐,也可以指普通合理的快乐。
有何功效呢?或“有什么用处呢?”参保罗在罗6:21中肯的质询。
3 我心里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体舒畅,我心却仍以智慧引导我;又如何持住愚昧,等我看明世人,在天下一生当行何事为美。
【本会注释】
用酒使我肉体舒畅。这里的“用”原文直译为“牵引”(见申21:3;诗28:3;何11:4)。 “酒”(yayin,见创9:21;民28:7注释),在圣所崇祀和异教仪式里表示“奠祭”(出29:40;利23:13;民15:5,7,10;28:14)。所罗门是在说:“我用酒牵引(刺激)我的身体”。他的身体似乎被酒所象征的马所牵拉。
引导。(申4:27;28:37;诗48:14;78:52;赛49:10)。这里暗示所罗门要用理智来控制自己的食欲和情感,保持适度。他一开始(见第1节注释),并不想完全放弃理智而走向极端。大多数沉湎于享乐的人也是这样想的。说人能在的罪恶中游刃有余,这是致命的骗局。
愚昧。在这里可能指“导致犯罪的事情”,而不是指罪本身。所罗门追求这些经验的原意,是要充分利用一下,了解它们所提供的满足,而不受它们所支配。
等我看。所罗门在这里表明了自己的目的。没有人要求他追随如此危险愚蠢的行径。上帝不可能要他这么做。
人('adam)。泛指人类,包括男人和女人(见创1:26;3:17;民24:3注释)。
一生。直译是“数目”或“故事”,词根是saphar,意为“重新计算”,“计算”,“叙述”,“测量”)。表示“书”的名词也来自这个词根。
4 我为自己动大工程,建造房屋,栽种葡萄园,
【本会注释】
我为自己动大工程。无疑指他建筑的规模和辉煌。参1-3节,这当然是使人沉溺的方式中的一种值得肯定的方式(见王上7:1;9:1)。
建造房屋。见王上7:1-12;9:15-19。所罗门兴建了庞大的建筑工程。
葡萄园。参歌8:11。关于所罗门时代百姓的经济状况,见王上4:25,人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
5 修造园囿,在其中栽种各样果木树;
【本会注释】
园。直译是“围墙”,来自动词“围绕”。由于近东地带的山羊,毛驴和其他牲口自由吃草的习惯,园子必须有坚固的围墙或栅栏。
囿(pardes),源于波斯语pairi-daêza,指波斯国王大型的动植物园(见创2:8注释)。所以pardes 是一个王家保护区,圈地或公园。英语的“天堂、乐园(paradise)来自希腊语paradeisos 。Pardes 是尼2:8的“园林”,歌4:13的“果园”。见创2:8注释。
树。显然指所罗门进行的大规模园艺工程,不仅是公园,而且还是果园。他在耶路撒冷南面的山边开辟了王园(王下25:4),在伯哈基琳种植了葡萄园,一般被认为是耶路撒冷以西4英里(6.4公里)的`Ain Karim,,但最近被认定为耶路撒冷以南2.1/2英里(4公里)的Ramoth Rahel(耶6:1)。另一个在巴力哈们(歌8:11)。
6 挖造水池,用以浇灌嫩小的树木。
【本会注释】
巴勒斯坦的降雨无法提供足够的水源(见本书卷二110页;见创12:10注释)。现在和过去一样,农田需要灌溉,所以农民就挖掘水池和水库蓄水。尼2:14节的“王池”被约瑟弗斯称为“所罗门的池子”(《战争史》5-4-2)。所谓所罗门的池子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其中最大长约182.9米,宽63.1米,深15.2米。这些池子离伯利恒东南约4.8公里。所罗门也许还兴建了鱼池,放养各种鱼类(歌7:4)。
7 我买了仆婢,也有生在家中的仆婢;又有许多牛群羊群,胜过以前在耶路撒冷众人所有的。
【本会注释】
仆婢。为了进行所罗门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仆人和工人。示巴女王曾诧异所罗门工程中雇工的数量(王上10:5)。所罗门无疑还有非希伯来族的奴隶(王上9:21;代下8:8)。还有大量希伯来仆人担任较为自由的奴隶(见出21:2,20;申15:12,15注释)。
生在家中的仆婢。直译是“我家里所生的孩子”,作为其他方式得到的奴隶的补充。买来或俘虏的奴隶自己也有孩子。关于所罗门的仆人的数目,见王上4:21-27;10:25,26。
牛群羊群。所罗门牛群羊群的数量无疑非常庞大。从向圣殿献祭的数量可以看出来(王上8:63)。除了献祭之外,还需要大量肉食供应国王所用的大批仆人和奴隶(见王上4:22,23;代上27:29-31)。
8 我又为自己积蓄金银和君王的财宝,并各省的财宝;又得唱歌的男女和世人所喜爱的物,并许多的妃嫔。
【本会注释】
金银。关于所罗门所拥有的贵重金属和金银器皿,见王上9:28;10:14- 27;代下1:15;9:20-27。希西家向亚述王上缴的贡物用了国王的一部分财宝(王下18:14-16)。希西家曾向巴比伦国王的使者展示自己的财宝(王下20:13)。
财宝。可能指所罗门征收的各种的贡物和税金。上帝也用这个词指祂的子民(出19:5;诗135:4;参申7:6;14:2;26:18;玛3:17“特特归我”)。
各省的。可能指各属国及其百姓的贡物(见王上4:21,24;10:15)。
又得。该动词意为为“获得”,“指定”,或“任命”。创12:5为“所得的”。
唱歌的男女。所罗门一定有大量的娱乐活动,包括接待各国来宾。故需要许多专业演艺人员(见撒下19:35;摩6:5)。
妃嫔(shiddah wesh-iddoth,一般为“妾”)。Shiddah 的来源不详,可能是来自动词“掠夺”,指夺取被征服民族的女子。也可能来自一个动词,相当于阿拉伯语的动词“弄湿”。希伯来语用该词派生一个表示女性胸部的词语。七十士译本译为“男女斟酒人”(参士5:30)。
9 这样,我就日见昌盛,胜过以前在耶路撒冷的众人。我的智慧仍然存留。
【本会注释】
这样,我就日见昌盛。 所罗门没有掩饰对自己伟大统治的满意,表现了尼布甲尼撒吹嘘自己荣耀的精神:“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么”(但4:30)。所罗门骄傲自满地指出他的财富和智慧超越过了他所有的先辈,甚至自己的父亲。
我的智慧仍然存留。直译是“我的智慧站在我的一边”,帮助他获得所有的财产,或保守他不至过度放纵(见第3节注释)。犹太解经家这两种看法都有。所罗门在愚昧中自以为聪明,就像喝醉的人自以为头脑清醒。
10 凡我眼所求的,我没有留下不给他的;我心所乐的,我没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为我一切所劳碌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劳碌中所得的分。
【本会注释】
所求的(sha'al)希伯来人常用的名字“扫罗”(Sha'ul),就是来自这个词根(见撒上9:2注释)。所罗门暗示自己走到了尽头,没有什么是没有尝试过的(见约壹2:15-17)。
享受……快乐(simchah … sameach)。两个动词都可以表示各种快乐的情感。无论是在宗教经验方面,还是在合理的快乐方面,或是在劳动,狂欢和放荡的行为上。所罗门的意思肯定是指凡他所研究的学问和所从事的工作,他都品尝过其果子。
分。指“份额”或“报酬”,如战利品,赃物,奖品,食物,财产和生活方式。在诗50:18中被译为“同伙”,指与“奸淫的人”同伙。所罗门在这里显然指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他所追求的幸福。
11 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
【本会注释】
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
我察看。原文的意思不止“随便看看”。该词根所派生的名词是“脸”,指面对所要考虑的问题。原文的“我”是强调形式。所罗门似乎在说:“我亲眼察看”。
捕风。声色之乐不能提供持久的满足。约4:24说“上帝是个灵”。 祂不是许多灵中的一个,而是特殊和绝对的灵。人必须通过自己人性接近上帝。只有这样的联合,人才能得到完全的满足。所罗门所寻找的一切属世娱乐都是虚空,都是捕风(见传1:14注释)。
在日光之下。这个词组在《传道书》中出现29次,指人类的活动范围。在不同的语言中都有类似的表达方式。
益处。见传1:3注释。“益处”在《传道书》的哲理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词,共出现了十次。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所罗门尝试和放纵过各种经验,事业和娱乐,看看能得到什么“益处”。该词词根的意思是是“盈余”或“余额”。有人认为该词可能用于犹太人的贸易。
12 我转念观看智慧、狂妄,和愚昧。在王以后而来的人还能做什么呢?也不过行早先所行的就是了。
【本会注释】
我转念。见第11节注释。所罗门体验过人生的一切物质享乐。现在他实事求是地考虑智慧和愚昧的问题。
还能作什么呢?这一句直接译文可以是“国王以后而来的人还能怎么样呢”国王可能询问:地位低于他的人追求他已经历过的事有什么用呢?他是占有一切资源的国王,况且他的智力过人。
早先所行的。“王以后而来”的人不可能有超过所罗门的成就。所罗门已经证明世俗之乐的虚空,所以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13 我便看出智慧胜过愚昧,如同光明胜过黑暗。
【本会注释】
我便看出。“我”是强调的。一个心存疑虑,不经过亲身探索就不满足的人,终于“看出”了。
智慧胜过愚昧。直译是“智慧的益处比愚昧大”。所罗门满足于真智慧的价值的。
光明胜过黑暗。直译是“光明的益处比黑暗大”。光明比喻属灵和智力上的进步,黑暗则比喻思想和道德上的堕落和败坏。使徒保罗在弗5:8和帖前5:5中使用了同样的比喻;公义的道被比作光(诗37:6;119:105;赛51:4);邪恶的道被比作黑暗(伯37:19;箴4:19)。使徒约翰宣称基督耶稣是天上的光,在这世界的黑暗中照耀(约1:4,5)。
14 智慧人的眼目光明(光明:原文作在他头上),愚昧人在黑暗里行。我却看明有一件事,这两等人都必遇见。
【本会注释】
眼目。智慧人的眼目遵循上帝的旨意一直往前看,免得跌倒。参耶稣在约11:9中的话。眼目在属灵上运用的另一个例子,见弗1:18。
愚昧人。智慧人知道自己的目标,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愚昧人摸索着前进却会跌倒。箴17:24用另一个比喻表达了相似的意思:“愚昧人眼望地极”。
我。原文的强调的。意为所罗门觉不得不赞美智慧。
有一件事。直译是“发生了一件事”(见诗49:10;90:3-5)。智慧人和愚昧人最后都会死亡。
15 我就心里说:“愚昧人所遇见的,我也必遇见,我为何更有智慧呢?”我心里说,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我也必遇见。智慧人和愚昧人都会死亡。表面上没有什么区别。
我为何更有智慧呢?即使通宵达旦,辛勤劳动,又有什么益处呢?那些奋斗一生,努力去应付和解决人生问题的人,和那些只图生存的愚昧人一样会死亡。
这也是虚空。所罗门认为,人生中的野心和努力是毫无价值的,都是过眼烟云。事实上人生的问题,除了从上帝那里以外,是无处可觅答案的。人只有在属天的智慧中成长,使自己的生活与上帝的旨意和谐,才能找到生存的真正目标(见太6:33)。
16 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样,永远无人记念,因为日后都被忘记;可叹智慧人死亡,与愚昧人无异。
【本会注释】
无人记念。愚昧人和智慧人都很快会他们的同胞所忘记。就世界而言,这句话是真实的。但那些在生活中遵循神圣智慧的人,将会永远被纪念(诗112:6;箴10:7),并因确知自己的名字记在天上而高兴(路10:20;腓4:3)。
被忘记。被世界所忘记,但是被上帝所记念(见玛3:16,17;约14:1-3)。
可叹。这是一个疑问句式的感叹句。
17 我所以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本会注释】
恨恶。希伯来语表达最深憎恨或敌意的词,含有讨厌,恶心,反感,不悦的意思。该词词根的含义是“丑陋”或“畸形”,既可指身体,也可指脾气或性情。该动词还出现在玛1:3中。上帝说祂“恶”以扫。上帝以失望和厌恶的心情看待以扫,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憎恨”。尽管上帝憎恶罪恶,但祂却爱罪人。在传2:17的后半句中,所罗门说明了他的意思:“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所罗门迄今所有的努力都无法给他带来他所指望的满足。他一想起这些事就烦恼倍增。
我都以为烦恼。直译是“使我讨厌”(见伯3:24-26;7:14-16)。
捕风。或“以风为食”(见何12:1;见传1:14;2:11注释)。
18 我恨恶一切的劳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劳碌,因为我得来的必留给我以后的人。
【本会注释】
所罗门想到他所兴建的一切宏伟建筑和其他所进行工程都将被别人享受,就十分苦恼(见本章19节注释)。
19 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谁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劳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谁能知道?所罗门通常用动词“知道”来表达疑问。他感到伤心,因为他不知道他继承者会不会赏识和配得上它们。他们可能继续他的工作,也可能予以抛弃。烦心的是他无法控制这件事。有人认为所罗门所烦恼是他的继承者罗波安。
管理。该词原文指对人或事物的完全控制。想到终生劳碌的成果可能被继承者所挥霍,他心里非常烦恼(见伯27:16,17;诗39:6;箴23:5;赛65:22;路12:20)。
20 故此,我转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劳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绝望。
【本会注释】
我转想。指从不同的或相反的角度来看。说明所罗门在回顾自己的人生以后,在观念上,也许还在行为上发生了完全的变化。
绝望。所罗门很不情愿地接受他所发现的事实(见撒上27:1;伯6:26)。
21 因为有人用智慧、知识、灵巧所劳碌得来的,却要留给未曾劳碌的人为分。这也是虚空,也是大患。
【本会注释】
灵巧 有译本为“公平”。该词原文在圣经其他地方均无出现。其词根意为“适宜”、“正确”,故可译“自然倾向”,“天然能力”。所罗门所想到的是如果有人多才多艺,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他的劳动成果仍将留给没有参与的人,自己却无法享受。
留给。或“交给”。
分。即他的遗产,包括土地,财产,或其他收益。
22 人在日光之下劳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劳碌上得着什么呢?
【本会注释】
他能享受什么永久的成果呢?答案是否定的。收获和付出是不成比例的。
23 因为他日日忧虑,他的劳苦成为愁烦,连夜间心也不安。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日日”与“夜间”相比。白天不停地劳动,“夜间”则失眠思虑白天的事。所罗门似乎还没有完全认识到辛劳,悲伤和失望所带来的福气(见伯35:10;参罗8:35;林后12:9;来12:11;启3:19)。
24 人莫强如吃喝,且在劳碌中享福,我看这也是出于上帝的手。
【本会注释】
吃喝。在此所罗门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说出了结论。他觉得结果既是空虚,为何不吃吃喝喝,享受人生呢?
享福。有译本为“使自己的灵享福”。直译是“向他的心灵显示好处”。这里的“心灵”指人的欲望(见箴10:3;13:25;27:7;见创2:7;9:5;申6:5注释)。这句话可能指真的享受自己劳动的果实,也可能指实行自己的计划和任务所带来的满足。
上帝的手。上帝的旨意不仅要人享受自己劳动的果实,而且在实行自己的任务时得到快乐。这句话表明所罗门认识到上帝掌管一切的能力,以及祂地上的儿女尽管有苦难和失望,最终将有美好的结局。
25 论到吃用、享福,谁能胜过我呢?
【本会注释】
享福。所罗门可能在说自己一生的劳碌,以及他比别人更能欣赏其劳动的果实。本句的发言者也许是上帝(见第24节)。故25节可译为“离开上帝,谁能吃,谁能享受呢?”
能胜过我。亦可译为“离开上帝”。意思是只有上帝在供养着全人类,离开祂什么都不存在。
26 上帝喜悦谁,就给谁智慧、知识,和喜乐;惟有罪人,上帝使他劳苦,叫他将所收聚的、所堆积的归给上帝所喜悦的人。这也是虚空,也是捕风。
【本会注释】
上帝喜悦谁。26节与25节是并列的,都与24节相连系。所罗门承认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上帝不抛弃人类。
罪人。就是抗拒和违背上帝旨意的人;直译是“偏离目标的人”。
收聚。罪人辛劳一生却无法进入永生的天国。他的积攒都只是为了今生。他的劳苦是为了积累财富。他把财富收聚起来,却不能永久保持(见太13:12;25:28;路12:20)。
上帝所喜悦的人。伯27:16,17;箴13:22;28:8也表达了恶人的劳苦成果归给义人的意思。
捕风。见传1:14注释。强调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安排一切这一基本事实。
传道书3章
提要:1 由于境遇的变迁,人的辛劳还加上了空虚。11 上帝卓越的作为。16 上帝将审判人的行为;人在世就像兽一样。
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本会注释】
定期。 其词根意为“决定”,“颁布”。它不只是合适的时间,也是规定的时间。上帝为各种自然现象规定了时节(见哀3:37;参雅4:15)。
万务。希伯来语词根意为“高兴”,“愉快”。故该名词的基本含义是“高兴的事情”,职业或爱好。在赛58:3,13;玛1:10中译为“利益”,在诗1:2;16:3中译为“喜爱”,“喜悦”。
定时。希伯来语往往指一段时期的开始。
2 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本会注释】
生。有人把这个动词视为主动语态。但大多数学者们认为它是被动语态。
死。生和死自然是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一个人无法控制自己出生的时间,而且一般也很难控制自己离世的时间。
栽种。这句话与前一句话对应。“栽种”相当于“生”,“拔出” 相当于“死”。一是讲人生,一是讲植物。
拔出。最好的果树也有砍倒的时候。
3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本会注释】
杀戮。所罗门在这里是指战争还是指其他情况,注释者们意见不一。他可能指处决罪犯,或为保护受到威胁的团体而采取的措施。他可能想到受了伤的家畜,并依据受伤的程度决定是仁慈地结束它的生命,还是设法“医治”它。
拆毁。到了一定的时候,有些建筑必须拆除,用更合适的建筑取而代之。千百年来,中东地带惯于用以前文明的废墟作为新文明的建筑材料。所罗门在这里也许指自己的大工程。
4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
【本会注释】
哭。有时让压抑的感情发泄出来是一件好事。以色列在被掳时曾痛哭流涕(诗137:1)。同样,上帝的儿女欢笑的日子也必来临(诗52:1-6)。
哀恸。指当众大声的悲哭,表达东方人的伤心(见撒下3:31;耶4:8;9:17-22;49:3)。
跳舞。古时跳舞是宗教和庆典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在东方(见撒下6:14,16;代上15:29;参太11:17;见出15:20;32:19注释)。
5 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
抛掷石头。可能指清除田里阻碍耕耘的石头,用它们来修筑围墙,保护农田和葡萄园(见赛5:2,5)
怀抱。可能含蓄地指夫妻的亲热(见箴5:20),也可能寓指游手好闲(见传4:5,“愚昧人抱着手”)。
6 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
【本会注释】
寻找。或 “寻索”。
失落。即“因失落而放弃”,与“寻找”相对应。可能指丢了家畜。勉强寻找可能会引起邻居的不快,或白寻一场。
舍弃。参该词在以下章节的用法:王下7:15;箴11:24,25;拿1:5;太16:25;徒27:18,19,38。
7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本会注释】
撕裂。参创37:29;撒下1:11;王上11:11;代下23:13;伯1:20;2:12。
静默。有时“沉默是金”(见利10:3)。
8 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本会注释】
喜爱。参基督在太5:43,44的话。
争战。可能指将来耶和华大日的争战(启16:15-17),接着就有永远的平安(启21;22)。
9 这样看来,做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
【本会注释】
见传1:3注释。所罗门的问题含有否定的答案。为什么人处处碰壁还要竭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境遇呢?他必须认识到,是慈爱的天父把种种考验放在人生的道路上,为了祂地上儿女的永恒利益而造就他们(见来12:11;启3:19-21)。
10 我见上帝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
【本会注释】
劳苦。见传1:13注释。人生为寻求永生而必须经历的严格训练(见罗2:6,7),都掌握在全知全能的慈悲上帝手中。但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发展自己的品格,决定自己永恒的命运。人生的实际困难,只有在上帝的引导之下,才能成功地应付。
11 上帝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原文作永远)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上帝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本会注释】
美好。参创1:31对上帝创造之工的描述。一切都甚好,而且很美,富有美感;既实用,又美观可爱。不是部分事物,而是“万物”。
又。暗示作者要读者注意的另一点。
安置。即“赐给”。其含义应予以强调,因为它说明上帝供给人类需求的良善。
永生(KJV版为“世界”)。希伯来语是`olam,其词根含义是“掩盖”。故`olam是表达未明之事。关于`olam 的含义,详见出12:14;21:6注释。把`olam 译为“世界”是很不寻常的。译为“永恒”,“持久”,“继续”可能更正常些。深深扎根在人心中的是对未来的关心。一旦认识到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人就会不满足于今生事物的短暂性。见本章14节的注释。
在世人心里。即在人的思想中。上帝的旨意是使人认识到这个暂时的物质世界并不能体现他的全部生存价值。世人与两个世界有联系。他的肉体连于这个世界,但他的精神,感情和心理则连于永恒的世界。他的思维尽管被罪恶所遮蔽,但仍隐约意识到自己应当超脱这个不令人满足的狭隘世界。
人不能参透。人单凭自己的智力无法测透上帝创造错综复杂的奇迹,或上帝认为不必要显示的永恒奥秘。这个事实本身应使人与万物的创造主建立更密切的联系。
12 我知道世人,莫强如终身喜乐行善;
13 并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劳碌中享福,这也是上帝的恩赐。
【本会注释】
并且。见11节注释。
吃喝。苦修的生活违背上帝对人的旨意。创造主的旨意是要人们适当享受美好的事物,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快乐。
14 我知道上帝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上帝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本会注释】
永存。见11节注释)。所罗门在这里肯定上帝旨意的不变性,以及在人间事务中的有效性(见诗33:11;赛46:10)。
敬畏的心。不是绝望的恐惧(见申4:10;6:5注释),而是虔诚的敬畏,是出于认识到上帝的品性(诗40:3;64:9),以及上帝的旨意在人间事务中的运作(见赛45:18;玛3:6;参启15:3,4)。
15 现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将来的事早已也有了,并且上帝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或作:并且上帝再寻回已过的事)。
【本会注释】
现今的事。本节描述上帝作为的完整性和永恒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祂没有过去和将来之分,现在与永恒是一样的(见启1:8)。
上帝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直译是“追寻的事”,来自radaph(“追逐”,“迫害”)。在书8:16和耶29:18中译为“追赶”。可能指过去的事情都在上帝面前敞开,就像现在一样;上帝追思过去的事,就像现在或将来一样容易。若是这样,“已过的事”就是指过去年代的循环,如同一个人追逐另一个人。
16 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
【本会注释】
审判之处。或“公正之处”,即主持正义之处。在本应主持正义的法庭里,因贿赂和腐败而导致奸恶的登场。
奸恶。可译为“罪行”。所罗门用“公义”指主持审判的人,他应该是正义的化身。故“审判之处”指地点,“公义之处”指主持审判的人。
17 我心里说,上帝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
【本会注释】
上帝必审判。希伯来动词“审判”用于上帝时,是表示祂不仅裁决义人和恶人的案件,而且实施惩罚。
各样事务。见本章第1节注释。该词还译为“喜悦”,见传5:4;传12:1;赛44:28;46:10;玛1:12;及“喜乐”,见玛3:12。
工作。见传1:14注释。
18 我心里说,这乃为世人的缘故,是上帝要试验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不过像兽一样。
【本会注释】
为世人的缘故。有译本为“等次”(诗110:4)。
试验。直译为“洁净”,“选择”、“检验”、“证明”。在赛52:11中译为“自洁”;在但11:35中译为“使他们清净”;在但12:10中为“使自己清净”。所罗门表示希望上帝把试验人作为训练的措施,使人能得到洁净(见伯5:17;23:10;见对传3:19注释)。
使他们觉得。认识到自己有罪和不洁的人是有希望的。
兽。常译为“家畜”。源于词根“哑的”,与一个阿拉伯语词语“言语表达有障碍”、“结舌”有关。
19 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
【本会注释】
遭遇。该词在本节出现三次。原文含义是“机会”、“命运”。源于动词“遇见”。在得2:3中译为“恰巧”;在撒上6:9中为“偶然”;在撒上20:26中为“遇事”;在传9:2,3中也是“遭遇”。
死。死亡是无法预测的现象,是所有的生物,包括人和野兽的命运。诗人说:“人居尊贵中不能长久,如同死亡的畜类一样”(诗49:12)。人既然会死亡,就不比兽类强。
气息(ruach)。生命的气息一离开,生物就会死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见21节注释)。
不能强于。所有的生物都因气息停止而死亡;其生理的结果是一样的。人在表面上并没有什么优越性。但是藉着接受圣经的话,我们相信上帝会救人脱离坟墓的权势(林前15:51-58)。
20 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
【本会注释】
一处。即坟墓(见伯7:9,10)。
尘土。见创2:7;3:19;但12:2。
21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
【本会注释】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如果没有上帝的智慧,没有人能“知道”。人体分解后要归回尘土。人的智慧只能知道“灵”或“气息”要“归于赐灵的上帝”(见传12:7注释)。
灵(ruach)。在第19节译为“气息”。生命的本源不属于肉体的领域。它属于上帝,并且要回归祂(传12:7)。本节ruach译为“灵”。要注意人和兽都有ruach。人和兽的ruach是一样的。如果人的“灵” (ruach)在死后仍为一个有意识的实体,那么兽的ruach 也会这样。但圣经绝没有告诉我们,死亡之后,有意识的“灵”会继续存在,也没有一个基督徒说动物有灵魂。所罗门在21节中心存疑惑地问道,有谁知道或能证明人的“ruach ”要上升,而兽的“ruach ”要下降呢?所罗门自己根本不知道,并且认为别人也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就让他拿出证明来。要注意ruach 有时表示气息(见伯9:18;19:17),有时像本节寓指生命的本源(见创6:17;7:22)。Ruach 寓指“生命”,与“血”的寓意相同(见创4:10;9:4注释)。
22 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
【本会注释】
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即满足于今生的事物。那些没有坚信永恒事物的人一般都是这样想的。
他身后的事。身后的事人是无法得知的。同样,人也无法使死人从坟墓中回来。只有上帝能做到这一点(见帖前4:14-18)。如今有一些基督徒,像古代撒都该人一样,不相信将来的复活。但是上帝是活人的上帝(见太22:23-32),“上帝的儿女”(约壹3:1,2)将会复活。身后的事已经由耶稣基督予以落实(林前15:16-22;提后1:10)。
加拉太书1章
提要:(加1:6节)保罗对于他们这么快就离弃他和福音感到惊奇,(加1:8节)并责备那些传另外一种福音的人。(加1:11节)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上帝。(加1:14节)他蒙召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加1:17节)蒙召以后马上又怎么样。
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
【本会注释】
“使徒”:见罗1:1注释。在一般情况下,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并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职分。但这里他为自己的使徒身份作了充分的辩护,说明收信的各教会对于他所自称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加1:1-2:14)。他的福音是从上帝而来的(加1:6-10)。他曾真心地悔改(加1:12-18节),并为犹大各教会所接纳(加1:19-24节)。他在割礼问题上的立场得到了耶路撒冷领袖们的认可(加2:1-6)。他们承认他担任外邦人使徒的职务(加2:7-10)。他作为使徒的权威与十二位使徒是同等的。
“不是由于人”:反对他的人显然以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所委派为由,否认他所声称的使徒权威。这一点他是承认的,但同时他又说自己曾接受更高的委任。
“籍着耶稣基督”:象十二使徒一样,他曾直接受基督所委派。亚拿尼亚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的(见徒9:17-20)。关于“耶稣”和“基督”称号的论述见太1:1注释。
“从死里复活”:保罗作为使徒的权威来自复活的基督。只有加拉太书在开头就提到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然,来自犹大引诱加拉太信徒入岐途的假弟兄们对于保罗使徒职分的有效性提出疑问。其理由是保罗不象十二使徒那样曾亲自和基督在一起,也不是在他们被拣选时蒙召的。他们根据这一事实断定保罗低于十二使徒,并且暗示:既然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的正式选派,他就是一个冒充者,他的福音也是靠不住的。
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本会注释】
“众弟兄”:保罗常在书信的开头语中提到同工的名字。在林前1:1中提到所提尼,在腓1:1中提到提摩太,鉴于这封书信可能与《罗马书》大约在同时发出,这里的众弟兄可能指罗16:21-23中所提到的人。
“加拉太的各教会”:见本卷原文931页。这封信的开头语与其他的保罗书信明显不同。它既没有表示个人感情的词语,如罗1:7中的“为上帝所爱”;也没有说他相信他们忠于真理,如帖前1:3;又没有对忠诚和基督徒的服务表示赞赏的话;甚至没有称加拉太信徒为“圣徒”。也许这反映了背道的程度——保罗从他们身上找不出可以表扬的地方。
3 愿恩惠、平安从父上帝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本会注释】
“恩惠平安”:在保罗所有的书信中几乎都有这样的开头语(见罗1:7;林前1:3注释)。尽管保罗深知加拉太信徒的罪错,他对于他们的爱心并没有减少。他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上帝赐给人的恩惠,作为信靠耶稣基督而获得的礼物。保罗这封书信的目的,就是再次向他们指出公义是上帝所赐的这一伟大真理(见本书933页)。公义决不可能靠行为赚取,只有藉着信靠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获得。这种恩惠被罪人所接受,就会带来平安(见罗5:1注释;参腓4:7)。
4 基督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本会注释】
“舍己”:见太20:28;罗4:25注释。这封书信的主题就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加拉太信徒背离了这个属灵的真理,接受了说救恩可以赚来的假道。接受这圣经以外的道理,实际上就是无视基督的的赎罪牺牲。基督舍已救我们免除罪罚,不仅献上自己作为人类的祭牲,为人类受苦受死,而且与人类联为一体,以他们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见腓2:6-8注释)。
“为我们的罪”:见赛53:4-6注释。
“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这个世代流行的罪恶和败坏。我们靠着自己没有能力脱离(见罗7:24-8:4注释)。加拉太人曾这么快忘记了称义和成圣的伟大真理,转而靠守律法得救。保罗再次向他们提出以下伟大的真理:耶稣藉着祂的赎罪牺牲,已经为一切愿意接受祂的人提供了一条逃生之路。任何要靠自己的力量胜过世界罪恶的企图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保罗就是这样在简短的序言中表明了他写信的目的。如果加拉太信徒坚持依靠律法,他们今生就不可能脱离罪恶,也不可能被接纳到将来无罪的世界。
“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见赛53:10注释;参约3:16。这里的“上帝”和“父”指的是一位。
5 但愿荣耀归于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本会注释】
“愿荣耀归于上帝”:使徒一想到上帝之爱的伟大恩赐,不禁发出赞美之辞。得赎之民在千秋万代将歌唱赞美祂,因祂藉着这么伟大的牺牲,把他们永远地救出来。“荣耀”一词见罗3:23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本会注释】
“我希奇”:在保罗给各教会的所有的书信中只有这一封没有表示感谢和喜乐,却表现出深深的惊讶。加拉太人怎么能这么快就忘记对他们来说曾是如此重要的福音真理和上帝恩召的明证,去接受反对保罗教训的假教师?不久以前,他们曾高高兴兴地接受基督为他们的替罪牺牲,凭着信心享受离罪的自由。现在他们竟企图靠守律法为自己赎罪。他们实际上是在否定他们自己过去经验的功效。
“这么快”:“这么快”可能是指他们悔改以后,也可能是指他们听从了“别的福音”以后。
“离开”:原文有“转离”和“放弃”之意。这个动词用的是现在时态,表明保罗写信时背道仍在发展。对于信仰的这种离开是一下子发生的,而且进展甚快。动词的形式也暗示他们对离弃保罗负有责任,确有别人影响他们,但他们接受这种影响,当然这并不能开脱假教师的罪责。
“召你们的”:这是指上帝,还是指基督或保罗,解经家们意见不一致。但保罗总是称父上帝为发出福音的恩召者(见罗8:30;9:11;林前1:9等)。不过上帝是藉着保罗向加拉太人发出恩召的(参林后5:18-20)。
“别的福音”:即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东西(见林后11:4注释)。假教师的“福音”不是对保罗福音的变更,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实际上它根本不是福音(见加1:7)。除了因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以外,没有别的福音(见徒4:12)。保罗所传的是:人得救是因着信,而不是靠守律法。任何把行为放在信心之上作为得救之法的企图都是与福音相违的,因为它否认基督牺牲的必要性和功效。关于“福音”的论述见可1:1注释。关于企图把犹太教与基督教混为一谈的论述,见本书53,54页。
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本会注释】
“那并不是福音”:犹太化的倡导者们所传的根本不是“福音”,而是对福音的歪曲和伪造。
“有些人”:保罗甚至不屑于叫出犹太化倡导者的名字,只是暗示他们不过是私下个别人,仅代表他们自己,并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搅扰”:就是用一些事来扰乱人心,使人感到不安、烦恼、困惑,即对于保罗所传福音的功效提出怀疑。
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显然指保罗或包括本章2节中所提到的同工们。保罗常用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来单指他自己。
“天上来的使者”:保罗用这样的话对自己所传的福音作了最强烈的肯定。天上的使者当然不可能下来引人走错路。
“不同”:即“相反”。“别的福音”,即一种与真福音相违的不同的“福音”。上帝是不会改变的,祂也不会自相矛盾。
“应当被咒诅”:“咒诅”原文指报应,即上帝的报应。在七十子译本中,该词(anathema)用来代表希伯来文名词cherem,其动词是charam,指要予以消灭的人或物(见撒上15:3注释)。在属灵上它指人因罪与上帝分离的状况。在新约圣经中,该词不是用来指后来所实行的开除教藉,但无疑包括与教会分开的某种形式。在哥林多教会内一个乱伦者的案件中,保罗曾建议把这个人从教会中除名(林前5:2)。
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本会注释】
“我们已经说了”:显然保罗在上一次访问加拉太时曾警告他们防备那些企图篡改福音的假教师(参徒20:29,30)。那一次的警告应当使他们不上骗子的当。
“我现在又说”:主语的人称从“我们”转到“我”,可能反映了他试图把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威加在他所要重述的话上。
“被咒诅”:见第8节注释。
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本会注释】
“要得人的心”:即要讨人的欢心。请与太28:14对比。保罗以上关于加拉太信徒和怎样处理反对福音之人的话(加1:6-9),不应被理解为要讨人的欢心。只有上帝乐于如此肯定地揭露错误。也许这个问题是对于假教师的回答。他们曾指控他靠着奉承的花言巧语赢得加拉太人的欢心。
“基督的仆人”:作为基督的仆人,保罗必须尽一切力量救人,而不是讨他们欢心。如果他不顾传扬福音的职责去“讨人的喜欢”,就是不忠于他担任基督仆人的恩召。作出这样的妥协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为了救一些人,他的确做到了“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但是他从来没有动摇过对真理的忠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救人,为此他甚至乐意牺牲自己的性命。
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本会注释】
“我告诉你们”:保罗严肃地宣布了加1:11-2:21中所特别阐述的题旨。
“不是出于人”:争论的焦点是保罗作为使徒的职权,因而也是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因信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他化了相当多的篇幅详述了他从悔改到耶路撒冷会议这段时期中的一些事件。在耶路撒冷会议上,众使徒正式承认他传福音的工作。保罗这样写,是因为提倡犹太化的教师们不断地宣称保罗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且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使徒,从而也就不是真实的了。在加1:12-24中,保罗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出于上帝的;在加2:1-10中,他进一步证实了使徒们承认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
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本会注释】
“启示”:见启1:1注释。
“从耶稣基督”:这是耶稣基督赐给他真理的启示,而不单是有关基督的启示。保罗所得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出于“耶稣基督”,其中包括大马士革路上的异象和以后的多次启示。在林后12:7中他讲到自己曾领受的“启示甚多”。在加1:17中他暗示他的许多启示是在阿拉伯的三年时间里得到的。孤寂的旷野提供了一个启示和默想的理想地方。他所得指示的完整性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他接着访问耶路撒冷时,领袖们没有什么补充的内容(加2:6)。他们承认他蒙召传道的有效性,并与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礼接纳他为使徒(加2:7-9)。
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
【本会注释】
“所行的事”(参弗4:22):保罗过去迫害教会是出于一种忠于犹太教的狂热精神,证明他在悔改以前对福音并没有认识。他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是了解他过去所做的坏事。这些事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因为他后来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时,曾宣称他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徒26:4,5)。他过去为犹太教及其律法体系所发的热心和他现在对福音的自由所表现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徒26:9-11)。他讲述自己的过去也可能是为了让人注意到,他现反对犹太教不是因为他对犹太教不了解,而是由于他个人在其中的经历。
“极力”:保罗迫害教会的热心超过其他的犹太人。他一心一意地做这项工作,就象他后来传福音一样。他不满足于骚扰教会,而决心要彻底消灭教会(见徒8:3;22:19;26:10,11)。要不是上帝的干预,幼小的教会会被保罗摧残殆尽了。
“残害”:意即“消灭”。
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本会注释】
“更有长进”:该词原来指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保罗悔改以前,曾被看作是犹太教中正在升起的一颗耀眼的明星。
“同岁的人”:指同时代的人。保罗在神学知识和严格遵守仪文律法的热心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无疑他指的是在耶路撒冷迦玛列和其他犹太教名师门下学习的与他同辈的青年人。他年纪轻轻就被提升为公会议员(使徒行述88页),这证明他的长辈们对他十分重视。
“遗传”:即口传法,以区别于成文法(见太15:2;本书卷五原文96页)。口传法是逐渐形成作为摩西律法的补充,慢慢地取得与上帝的成文法同等的地位,甚至更高。但耶稣宣布这些遗传的作用就是废了上帝的律法(见可7:13注释)。一些解经家认为保罗可能属于法利赛的极端派别,他们认为自己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在亚基帕王面前见证自己从起初是按照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教门行事(徒26:4,5)。
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
【本会注释】
“把我……分别出来……的上帝”:保罗出生以后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他的信仰和行为都是遵照犹太教的遗传(14节)。他自身经历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会促使他以后放弃律法体系,实际上他的一切经历都使他更热心于律法。在人看来,他从相信靠律法得救到因信得救的转变是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这种转变只能归诸于上帝的直接干预。
“施恩”: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定意让他作外邦人中他的代表,不过当然要得到他本人的同意,且上帝已预见到他在蒙召时会接受的。保罗在这里宣布他担任使徒是上帝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他得到这么高的荣誉,自己并没有做什么,所以是出于恩典。他自己的人生计划本来是完全不同的。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对他来说完全是个意外,但他现在承认这是天意的特别安排,让他遵从上帝为他人生所定的计划。
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本会注释】
“将他儿子启示”:保罗悔改皈依基督教和奉命传福音是他最初遇见复活之基督的两项结果(见徒26:12-19)。是基督亲自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林前15:8),使他从效忠于犹太教改而效忠基督教。于是基督居住在他的心中(加2:20),使他在外邦人中间成功地传扬基督。世人要通过保罗了解许多有关耶稣的事,了解上帝藉着基督的生与死而对人类实行的计划。保罗成为传播福音的成功器皿,因为他为福音的大能作了个人的见证。
“在外邦人中”:保罗到外邦人中去工作是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见异象以后三天由亚拿尼亚向他宣布的(见徒9:9,15-17)。他不是不可以向犹太人传道,但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外邦人。每次他进入一个城市,总是先进入会堂向他的犹太同胞为耶稣作见证,在那里他还常常遇见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见徒13:14,43-48;徒14:1;徒17:1-4)。
“我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在他悔改以后的三年时间里(17节),他没有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接触,也没有向他们请教如何传扬耶稣,这进一步证明他的委任是出于上帝的。
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本会注释】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为了得到教会的正式认可,保罗本来可以去耶路撒冷与资历深的使徒、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量。但他没有这样做,说明他认为没有必要。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是“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林前15:8),是十二使徒以外的使徒。
“往阿拉伯去”:我们不知道保罗退隐到阿拉伯哪一地区去,也不知他在那里多久,但不会超过三年。有人认为保罗指的是大马士革附近的沙漠,也许还包括大马士革市。还有些人认为他退隐处是在西奈山附近的沙漠,不过那地方是否是保罗所说的“阿拉伯”甚为可疑。
从保罗悔改到他去耶路撒冷(18节)这段时期里发生的事件,必须根据路加的记载和保罗其他著作零星的叙述来编排。路加没有提到他去阿拉伯,只讲到他悔改后在大马士革传道,然后从大马士革前往耶路撒冷。
综合各种资料,在这二三年时间里发生了以下的事:保罗在大马士革传了一段时间道以后退往阿拉伯,后来他回大马士革传道,显然引起了不利于他的注意,因为有人企图逮捕他(无疑是犹太人煽动的)。但他“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成功地逃脱了(林后11:33)。见本书原文101页,226页地图,见徒9:24,25注释。
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本会注释】
“过了三年”:保罗向加拉太人详细叙述了他悔改以后的经历事件,不让他的反对者有机会说在这三年中他曾秘密访问耶路撒冷的使徒并向他们请教。他显然不大愿意说自己悔改以后过了多久才去耶路撒冷。“过了三年”他才见到彼得,但在三年之中他已经传道了。
“去见”(或“拜访”):保罗到耶路撒冷主要是为了去见彼得,但不是向他请教,请彼得批准他传道。他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结识彼得,与他建立友谊。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会见保罗,并把他介绍给其他使徒,告诉他们保罗的悔改以及他如何公开大胆地宣扬耶稣为上帝的儿子。(见徒9:27)
“矶法”:即彼得,见太16:18注释。
“十五天”:保罗在这次短暂的逗留期间,忙于传道,并同讲希腊语的犹太人辩论,只有一点时间与使徒们相处(徒9:28,29)。仇恨很快地滋长起来。有人策动要消灭他。有一天,保罗在圣殿里见异象得到警告:要他赶快离开耶路撒冷(徒22:17-21)。要不是苦毒的反对、死亡的威胁和上帝的警告,他本来会在耶路撒冷更久些。他提到这次访问的目的是要证明那些为首的使徒早就认识他,认为他的悔改是真诚的,从而也就认同了他对于福音的解释(加1:24)。作为教会的领袖,彼得和雅各(加1:18,19)不可能不了解保罗的教训。如果他们不赞成,一定会制止他。这里以记实的口气特别提到“十五天”,暗示他不可能在那里接受进一步的指示。
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本会注释】
“别的使徒”:除了十二个使徒以外,还不时有别的人被称为使徒,可是他们从来不被认为属于耶稣所挑选和委任的那一批人(见罗16:7,帖前2:6)。
“主的兄弟雅各”:有人认为这个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兄弟”应理解为“表(堂)兄弟”或其他近亲,根据是保罗称这个雅各为使徒。但这里的文字不应如此解释,而上述的判断是不大可能准确的(见太13:55;见可3:18注释)。
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上帝面前说的。
【本会注释】
“不是谎言”,保罗严肃地宣誓:他在叙述中所认为十分重要的部分是准确无误的。
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本会注释】
“叙利亚和基利家”:由于有人要谋他的命,保罗被迫离开耶路撒冷(徒9:29,30)。上帝在异象中警告他赶快离开这座城市(见徒22:17,18)。当时叙利亚和基利家在罗马人治理下合为一省(见本书原文33页左侧地图)。保罗的故乡大数就在基利家。新约的记录把以后的五年左右的事情删除未讲(见徒9:30注释)。可以推测保罗当时在大数及其附近积极传道。大约五年以后巴拿巴前往大数把保罗带到安提阿,在那里他们一起传了整整一年的道(徒11:25,26) 。
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本会注释】
“没有见过我的面”:保罗在耶路撒冷十五天的时间里可能被那里的基督徒所认识,因为路加说过保罗在耶路撒冷门徒中间出入来往(徒9:26-28),但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就不认识他了。
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本会注释】
“从前逼迫我们的”:保罗曾出自内心地迫害他所憎恶的教派(见徒26:9,10)。他不满足于根除耶路撒冷和犹太各城的基督教,他甚至要把他的主张推行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
“传扬……真道”:这个迫害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这个真道的奇迹传遍了各地。保罗在这里提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承认他传讲之道的真实性。显然没有人说他的福音和使徒们所传的有什么区别。
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上帝。
【本会注释】
“为我”:他们从保罗身上,从他的悔改和传道上找到了赞美上帝的理由。
加拉太书2章
提要:(加2:1节)保罗叙述自己何时并且为何再去耶路撒冷;(加2:2节)提多没有受割礼;(加2:3节)他责备彼得并且告诉他;(加2:11节)为什么他和其他人既身为犹太人却说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基督;(加2:20节)凡因信称义的人,就不生活在罪中。
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本会注释】
“过了十四年”:保罗的思路没有中断。不知道这十四年是从他悔改时算起,还是从他三年以后访耶路撒冷算起。关于这个问题见本书原文100页及徒15章补充注释。提到这十四年是要指出他悔改后,过了多长时间才同十二使徒有比较多的接触。他在十四年(或十七年)时间里所传的福音不是从十二使徒领受的。
“又上耶路撒冷去”:如果十四年是加在三年以后的话,保罗从悔改到这一次上耶路撒冷是十七年时间,离上次去见彼得短短的十五天是十四年时间(加1:18)。上面已经指出(加1:18,19),保罗没有什么机会在第一次访耶路撒冷时向使徒们学习什么东西。在加2:1-10中保罗说明他所传的信息不是来自使徒(见2:6,7注释)。关于加2:1-10的访问与徒11:25-30中的访问有何关系,见本书原文318,319页。本注释赞成加 2:1-10的访问就是徒15章的那次访问。
“同巴拿巴”:当使徒保罗奉安提阿教会差遣参加耶路撒冷会议时,有其他人陪他同去,其中有巴拿巴(见徒15:2)。考虑到徒15章和加2章记的是同一次访问,同行的还有提多。路加没有提到提多与保罗的任何一次行程有联系。保罗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哥林多后书里,当时他显然把提多看作为一位得力的助手(见林后2:13注释)。
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本会注释】
“奉启示”:假如这次访问与徒15章记载为同一次,保罗所说他是奉上帝指示去安提阿的话,表面上看与路加的话有矛盾,因为路加说保罗和巴拿巴是奉安提阿教会的差派前往耶路撒冷的。所以显然保罗和安提阿教会都得到上帝的指示,对耶路撒冷进行使徒在这里所提到的访问。同样,圣灵和教会也一起差遣保罗和巴拿巴进行第一次的外出传道(徒13:2,3)。请对照尼13:1,2与申1:22。保罗经常得到上天的启示。在不同的时候,他曾受到上帝的指示、警告和鼓励(见徒16:9; 20:23; 23:11; 27:22-26)。
“陈说”:保罗根据启示的指引前往耶路撒冷向领袖们陈说他在外邦人中间所传讲的福音。鉴于有人对他作使徒的资格和他福音的性质有怀疑,他这样做是很恰当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有权利和责任知道。
“背地里”:保罗很机智地避免不必要地引起人们反对上帝召他所做的事,同时他又同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谈。
“有名望之人”:即9节所说的领袖,如雅各、彼得和约翰。没有理由怀疑保罗而不承认这些作领袖之使徒的地位,虽然他在下文中(6节)贬低了他可能从他们所得的任何指示的价值。
“唯恐”:保罗在这里所担心的不是他的福音是否可靠,而是他的耶路撒冷之行能否成功。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赞成他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工作。如果这样,那就会是他那些鼓吹犹太化的反对派的重大胜利,并给他在外邦人中传道的工作带来严重挫折。犹太化的倡导者们如果能带着十二使徒批评保罗和他福音的正式信件来反对保罗,就能把他定为犯了错误的使徒。
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本会注释】
“受割礼”:3-5节是论述主线中的一段插话。提多的事证明了使徒们理解并赞同保罗的福音。在插入这个事件时,保罗心中可能想到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人物,加拉太人提摩太,其血统半属犹太人,半属外邦人。作为对犹太人偏见的妥协,他在开始传道时就受了割礼(徒16:1-3)。有关的原则,见林前9:21-23。这次妥协是一种务实的做法,有利于在外邦地的犹太人中传福音。提多的情况则不同。他完全是个外邦人。如果保罗同意让提多受割礼就等于否认了他的福音。在人看来,他就是接受这些外表的形式为得救的必要条件。保罗提到提多的例子是要证明使徒们自己有时也不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礼。他们显然没有满足“假弟兄”(加2:4,5)的要求。那些把加拉太信徒引入歧途的假教师必须面对这些事实,其论据是难以驳倒的。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不勉强提多受割礼,表明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这件事表明保罗的坚持不懈和领袖们甘心乐意地消除偏见,并接受摆在他们面前的真理。这种精神使上帝能藉着早期的教会以神奇的方式行事。祂指望今日的教会也表现出同样的爱心和宽容,同样地乐于接受摆在面前的新亮光。这样,教会才能达到属灵经验的新高度,对上帝为祂教会所定的计划有新的深刻理解。
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本会注释】
“假弟兄”:这些心怀偏见的犹太化倡导者可能就是徒15:5中的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他们的目的就是影响犹太信徒反对保罗,因为保罗不理会仪文律法的要求。
“私下窥探”:在他们伪装的友善中怀有一个险恶的动机,就是嫉妒外邦信徒的“自由”。
“自由”:就是可以不服从仪文律法的要求,不以守律法为得救的方法(见本书4页)。
“作奴仆”:就是要守仪文律法,靠行律法得救(见加4:3,9,24,25,31;5:1,2)。人若接受靠律法称义的原则,即相信救恩是可以通过服从一套规定的法规赚来的,他显然就受制于这套法规的每一条要求。他们成为律法的奴仆,必须“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加3:10)。如果让这些犹太化的倡导者得呈,福音的自由就会变为依靠行为的奴役。
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本会注释】
“容让顺服他们”:即向犹太化倡导者让步,照他们的话给提多受割礼。在加拉太教会中引起争论的问题,现在因提多的事在耶路撒冷重新提了出来。但使徒们显然不支持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受割礼的要求。所以与使徒们持反对立场的不是保罗,而是企图强迫外邦人受割礼的犹太化倡导者。
“真理”:屈从加拉太或耶路撒冷的犹太化倡导者,就是否认因信称义的伟大原则。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固执,而是坚决反对用靠行律法称义来代替因信称义的福音的基本真理。
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本会注释】
“有名望的人”:可能就是指教会公认的领袖——使徒们本身,即2节中“有名望之人”。第六节继续展开被3-5节所中断的思路。与表面现象相反,保罗并没有贬低“有名望之人”的意思。因为他们接受他和他的福音(加1:24;2:9)成了证实他的使徒职务的重要证据(见第九节)。
“不论他是何等人”:这句插话的目的是提醒加拉太信徒,现在所讨论的不是使徒们的崇高地位,而是保罗的福音是否有效。个人的地位不论多高,都比不上真理重要。十二使徒毫无疑问拥有很大的权利。他们曾亲自与耶稣相处达三年之久。他们听过祂讲道,见过祂的神迹。保罗在这里不是贬低使徒的重要地位,而是说他们的职位同现在讨论的问题无关。在真理问题上,上帝并不与人商量,而只是委派他去传扬真理。保罗和十二使徒一样,蒙召从事这项重要工作。
“外貌”:外貌与内在的品格相对照(见撒上16:7注释)。上帝既是这样看人,为什么还要把地位看得比品格更加重要呢?真理的重要性是永恒的,而传扬真理之人的地位算不了什么。尽管这样,保罗还是忠心地支持那些在教会中被委以重任的人。他很看重这些人,认为他们和他自己一样,是蒙上帝委派传福音的。他认为自己所蒙的恩召十分崇高,拥有权威,在必要时必须行使(见罗11:13;林后13:2)。参徒10:34。
“加增我什么”:保罗的福音和其众使徒的福音来自同一来源,是完备的福音。增加或减少什么都会有损于它的完整性。他论点的有力之处在于:虽然保罗并没有受教于十二使徒,但他的福音仍与他们所传的一样。十二使徒审查了犹太化倡导者要提多和一切外邦信徒受割礼的要求以后,认为自己的意见与保罗完全一致。他们没有要保罗改变自己的立场。
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本会注释】
“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福音并没有二种,一种给受过割礼的人,一种给未受割礼的人。正如保罗在加拉太3章和4章所阐明的那样,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行律法得救的(见加3:28)。行律法根本不是福音的一部分。信息并没有两样,只是听的人原来的身份不同。
“托彼得”:听众有两类,即犹太人和外邦人,但福音只有一种。保罗奉命向一等人传,彼得奉命向另一等人传(见加2:7-9)。
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本会注释】
“感动”:彼得传道工作的成功证明上帝藉着他作工。保罗也是这样。所以厚此薄彼有悖于一致性。保罗的权威和能力的来源与彼得是一样的,因此他们都是使徒。
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雅各”:不是约翰的兄弟雅各,因为他在保罗第一次外出传道以前就已被处死(徒12:1,2),而无疑是在加1:19中提到的“主的兄弟雅各”。他的名字被第一个提到,这暗示他在当时为耶路撒冷使徒的领袖。在路加关于耶路撒冷会议(徒15:)的记载中,雅各列于教会领袖之首(见15:13,19-22)。雅各虽然不是十二使徒之一,却被公认为教会的领袖,这就驳倒了犹太化倡导者说保罗不能算真正使徒的指控。有些古卷作“彼得和雅各”,显然是要把彼得看作使徒之首。
“矶法”:见太16:18,可3:16注释。
“约翰”:见可3:17注释。
“被称为”:即“被公认为”。保罗可能故意不说这三个人是领袖。福音的成败不取决于任何人或任何一批人。福音的成功不是非少不了任何人不可的。
“柱石”:即教会的领袖。雅各虽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也能被尊为教会的柱石,与彼得和约翰同等,更何况保罗呢?
“右手”:主要的使徒们与保罗建立了正式的友好关系,承认他的使徒身份,并赞同他的福音。握右手是当时各国和犹太人所熟悉的礼节。这个礼节显然不止表示使徒勉强承认上帝选召和祝福保罗和巴拿巴,并同意他们的看法。使徒们用这个动作表明他们承认保罗和巴拿巴在基督教传道工作上与他们是同工。而且他们的福音是纯洁的,是值得传播的。
“相交之礼”:原文意即“参予”、“交往”、“分享”。
“往外邦人那里去”:使徒们对于保罗和巴拿巴所汇报的成就没有妒忌,而是感到高兴。他们同意保罗象以前那样继续在外邦人中间工作。这生动地说明了教会中发生的难题不需要经过剧烈的竞争就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信徒们都能象使徒时代的领袖们那样诚实和高尚,以后世代中给教会带来羞辱的许多争执是可以避免的。
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本会注释】
“纪念穷人”:这无疑指犹太地穷苦的基督徒。提出这个要求的理由有两个:当然,第一是出于需要,第二是希望防止外邦的新信徒与犹太的基督徒疏远。保罗被教会领袖们正式接纳为派往外邦人的使徒,这不应改变他对于同胞犹太人的态度。
“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保罗热心地实行这个要求,多次劝勉马其顿和希腊的外邦教会慷慨地奉献(见罗15:25-27;林前16:3;林后8)。
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本会注释】
“矶法到了”:在彼得有过与哥尼流的经历之后(徒10:19-11:18),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作出决议之后(徒15:7,22,29),他的这次做法在我们看来有些奇怪(加2:11-14)。但显然,保罗叙述这一事件的年代是准确的。应当记往,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只涉及到外邦信徒,并没有特别准许犹太基督徒不守仪文律法的规定。倡导犹太化的人在有关外邦信徒的争端中输了以后,自然不肯体验决议文字深处的含义。但保罗和其他人则正确地推断,既然外邦人可以不靠仪文律法得救,那么犹太人也一样。保罗在耶路撒冷时,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没有严厉地反对参予仪文的礼节(参徒21:20-27)。至于吃祭偶像之物 (林前10:27-29)并不涉及道德的原则问题(林前8:8)。保罗这次的干预,是出于对教会信徒的关心(参林前10:29-33)。况且安提阿的教会主要是由外邦人组成(徒11:19-21),彼得本应坚持他原来的立场,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与外邦信徒作充分的交住。
彼得的安提阿之行显然是在耶路撒冷会议结束后不久。据徒15:1,2记载,在安提阿发生的关于割礼的争议需要马上召开会议解决。既然这个问题已按有关各方似乎都满意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很自然就会有至少一部分领袖访问安提阿。根据彼得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关记录(见徒15:6-11),特别是他在哥尼流家的经历,他本应在安提阿尽己所能调停意见的分歧,帮助实行会议的决议。
“我……抵挡他”:这件事证明保罗拥有使徒的职权。他针对要外邦人实行犹太仪文律法的要求据理力争(见14节)。保罗、巴拿巴和其他两人曾奉派向安提阿教会传达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见徒15:22,23)。由于彼得是赞同并全力支持这项决定的,所以很难说他与保罗之间存在矛盾。他们至少在总的原则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会议所作关于外邦人在基督教会中地位问题的决议,也是意见一致的。这个明确的决议为保罗责备彼得,维护其正确性提供了依据。
教会领袖们对于不同意见的讨论不一定会引起反感。彼得的沉默可以说明他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于他来说,这本是一个高尚之举。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有赖于团结。教会中若没有早期领袖们所表现的诚实和坦率,就不可能完成她的使命。
“他有可责之处”:一些早期的教会作者认为这里提到的彼得不是使徒彼得,而是七十个门徒中的一位。也有些人说这两位使徒是事先安排好这个场面的,目的是给犹太化的倡导者们一个教训,让他们象彼得一样顺从保罗的劝戒。这些见解以及其他试图推翻简单事实的做法都是出于彼得为首的先入之见,不肯承认他会有错,更不用说会受到一位同作使徒者公开的责备了。显然彼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为自己作任何辩白。这样的反应与他对主所做的伟大保证(见约21:15-17)是一致的,说明他是一个属灵造诣很高的人。
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本会注释】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那些从雅各那里来的信徒最有可能是以雅各为首的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这里没有说是雅各派他们来,所以无法证明他们是带着雅各的正式委派而来。他们显然代表割礼派,也许是法利赛教门的基督徒(见徒15:5)。他们到安提阿来可能没有得到雅各的赞同,煽动是非也没有雅各的授权,因为雅各在耶路撒冷会议上的发言,证明他是真心希望各地信徒之间和谐的(徒15:13-21)。
“和外邦人一同”:彼得在没有见异像并紧接着在哥尼流家中的经历以前(徒10:9-48),他是不会象现在在安提阿那样与外邦人相处的。他所采取带六个证人(徒11:12)的措施,表明他担心耶路撒冷的弟兄们会不接受他单独所作的见证。可是在这些外邦人受洗以前就得到圣灵的恩赐,作为蒙上帝悦纳之证据的异常表现,令彼得相信他们已被接纳入基督教会。若干年后耶路撒冷会议的态度更坚定了这种信心(徒15)。在这个问题上再也没有是否合乎手续的疑虑了。所以当彼得到安提阿时,他觉得完全可以与外邦信徒自由交往。
“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显然彼得不作解释就悄然与外邦人分开。也许这只是与他们断了公开的来往。
“怕……”:出于自卫的心理,彼得设法避免与这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不讲理的犹太化的弟兄进一步冲突。正是这批人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在安提阿煽动是非,主张所有的外邦人若要加入基督教会就必须受割礼(见徒15:5)。这派人的代表也曾动摇了哥林多教会许多人的忠诚(见林后11:22注释)。彼得的害怕可能至少部分是出于谨慎的心理。这种心理当年曾使他带了六个犹太人去哥尼流家(徒11:12)。耶路撒冷会议毕竟没有规定犹太人可以与外邦人自由来往(见加2:11注释)。彼得还担心这些犹太化的弟兄会歪曲他的举动,让他回耶路撒冷后有口难辩。
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本会注释】
“装假”:字面上的意思是“在面罩下行动”,即充当伪君子。彼得和“其余的犹太人”明知自己做得不对,但为避免与犹太化倡导者惹上麻烦就让步了。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掩盖他们与耶路撒冷来人的真正分歧,假装站在犹太化的弟兄们一边。既然保罗对这种虚伪行为的指责无疑是真实的,彼得保持沉默是做对的。他不能说什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样做也是不可原谅的。
“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保罗最亲密的朋友和同工也屈从舆论的压力,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看来最刚强的基督教领袖在一定的压力下也会有可能放弃原则。
“装假”:即“虚伪”,“不真实”。
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本会注释】
“行得不正”:彼得、巴拿巴和其他犹太人的行为会给教会带来混乱和分裂。问题决不止领导人的行为。外邦信徒的利益,甚至是福音本身的命运,正处在危急之中。如果倡导犹太化的那一派得呈,福音,即因信靠基督赎罪牺牲而得救的福音,就会被靠行律法得救的教义所代替。“福音的真理”就不能再传了。
“在众人面前”:因为罪是公开的,所以指责也是公开的,差不多每个人都在场。保罗后来写信给提摩太说,对于公开的罪进行公开的责备会有效地防止别人犯同样的错误(见提前5:20)。彼得和其他犹太人的举动在教会中造成裂痕,动摇了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基督里的团结,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保罗写信指责彼得是因为他的行为对当时已经形成的危机要负主要责任。
“随外邦人行事”:彼得是因一个奇迹,才相信外邦人可以与犹太人平等地接纳到基督教会里来的(见徒10:20,28,29)。从那以后,他显然觉得可以不顾犹太人的习惯而与外邦人自由来往。他在受责备时保持沉默,说明他认识到自己冒失之举的错误,以及对统一的教会今后将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种态度对彼得是有利的。
“怎么还勉强……呢?”:彼得突然改变了态度,要求外邦人服从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受割礼、守仪文,以便维护他们与犹太基督徒之间的友好关系,这实际上是强迫外邦人象犹太人一样生活。保罗在这里指出:彼得的前后不一,其根源在于犹太籍基督徒对于教会里外邦人的这种态度。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本会注释】
“生来的犹太人”:即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清楚15-22节究竟是保罗在安提阿公开责备彼得的一部分话,还是直接对加拉太教会讲的。这里没有明确的过渡词,可以推定保罗在这里对加拉太的基督徒,从实质上重述了他对彼得讲的话。15,16节似乎特别是对犹太籍基督徒讲的,但不清楚究竟是对安提阿的,还是对加拉太的。14节讲到安提阿的犹太籍基督徒,可能暗示保罗仍在引用他对这些人说过的话。
“外邦的罪人”:“外邦的罪人”可能是犹太人常用的词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于未悔改的外邦人的藐视,认为他们是没有律法的劣等民族。保罗承认犹太人拥有某些有利条件(见罗3:1,2; 9:4,5)。可是在上帝面前,所有的罪人都需要救恩(见加3:9)。外邦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没有犹太人所得到的种种好处,但是外邦人也是无可推诿的(见罗1:20)。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本会注释】
“称义”:即“算为义”(见罗3:20,28;4:8,25注释)。
“行律法”:(见罗2:12注释)保罗在这里不单指守仪文律法,他更多地是指犹太人头脑中的观念,即一个人可以通过严格遵守(见林后3:3-9注释)“律法”而拯救自己,律法包括道德律法、仪文律法和民法(见本书4-6页)。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只涉及道德律法和仪文律法,而显然不直接涉及民法。犹太人的错误在于:(1)认为救恩是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通过遵守“律法”的规定,度行善补过的生活而赚得。(2)在上帝所赐的律法上增加许多人为的规定,即“遗传”(见本书卷五原文96页,见可7:3注释)。(3)继续推行主钉十架时已失效的某些仪文条例。保罗写信时所想到的一定是这些问题。如上所述,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用的“律法”两字,既包括十诫的道德律法,也包括仪文律法(见加3:24怀爱伦补充材料)。但保罗所谈论的主要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建筑在律法之上的犹太人靠行为称义的信仰体系。
“信耶稣基督”(见1:12; 3:16; 罗4:3; 5:1注释)。称义是上帝籍着耶稣基督白白赐予的(见约3:16注释)。这同行为无关。在上帝方面,这是藉着耶稣基督得以实现的一种恩赐。在人方面,要求他完全相信上帝能够并且愿意称罪人为义。信心是人得以称义的手段。
“我们也信了”:彼得和保罗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彼得本来知道守律法不能使任何人称义。因此,他们转而求耶稣救他们离罪。保罗宣称,这样的信念等于承认过去所遵守都是毫无用处的。
“凡有血气的”:就是指任何人。见罗3:20注释。
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本会注释】
“我们”:即15节中的“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就是“求在基督里称义”的犹太籍基督徒。
“求在基督里称义”:犹太籍的基督徒至少在口头上承认需要求基督拯救,因而也等于承认“行律法”没有用处。
“我们自己”:在希腊文中,该代词是强调式的。
“却仍旧是罪人”:就是指除了在15节中提到的外邦的罪人之外。希腊文中“仍旧是罪人”指的是成为基督徒以后的某个时间里。基督已经答应称凡靠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为义(见16节)。如果这样做的人仍旧是“罪人”,那就说明基督所赐的恩典是不够用的。祂发了应许,却无法实现,所以要对仍处在罪中的状态负责。
“叫人犯罪的”:或称“罪的代理人”,就是说由于这个人我们成为罪人,因而我们作罪人,其罪责在他。如果遵从犹太化基督徒的要求,就会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因为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徒,却仍坚持要严格遵守仪文律法,以求脱离罪恶。若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作基督徒呢?基督徒岂不是要回到原来被律法定罪的状况中去吗?基督对他们若有这样的要求,保罗断定说,祂就成了罪的代理人和帮凶了。
“断乎不是”:即“不会是这样的!”。决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但如果按照犹太化倡导者的立场,就会得出这么荒谬的结论。这种想法是荒谬的,完全不符合基督救人脱离罪恶苦境的真理。企图用行为来代替信心,就是误解和歪曲了单单因信得救的纯正的福音真理。
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本会注释】
“若重新建造”:我作为一名犹太籍的基督徒,即已承认律法不能作为得救的手段,且已转向基督求得称义,却又回到犹太法律体系中去寻求称义。
“素来所拆毁的”:即把守犹太教的仪文作为得救的手段。一个犹太人若接受基督,无形之中就是承认犹太教根本不能救人。保罗这里虽然用第一人称写,但他所指的显然是一切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
“犯罪的人”:一个悔改的犹太人若转而实行犹太教以求得救,就等于承认单凭我们的信心,基督无法救我们。同时又进一步承认他过去离开犹太教是错的,从而表明自己是在仪文律法上“犯罪的人”。彼得曾这样做(11-14节)。所有犹太化倡导者也都这样做了。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本会注释】
“我”:希腊文中这个“我”是强调式的。在18节中保罗以一个犹太化倡导者的口气说话,而现在则谈自己个人的经验(19-21节)。
“因律法”:保罗自己曾设法藉着遵守法律制度的一切规条得救。但他亲身体会到这种制度的无效。他还看出,律法是要指引罪人投靠基督。
“向律法死了”:就是再也不与它发生关系了。以前保罗指望靠严格遵守一切律法的规条称义,并以此作为他人生的目的。现在他认识到律法的真正作用。他不能指望从律法中得到帮助。所以他完全放弃律法制度作为得救的手段。
“向上帝活着”:过去他的生活是朝着律法,现在朝向上帝。他现在人生的目的就是利用上帝开恩所赐拯救的办法(见腓3:13)。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本会注释】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即保罗已经接受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救赎(见罗6:3-11; 腓3:8-10)。他认为自己已经向罪、向世界、向人为的称义方法死了,就象钉十字架一样。那些方法对他再也没有吸引力,再也不会在他心中引起感应。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这句话的原文也可译为“然而我活着”,其基本含义并没有改变。
保罗一方面向一些事物死去,向另一些事物却是积极活着的。保罗悔改以后同以前一样积极,因为基督徒的人生决不是闲懒的人生。耶稣谈到这种生活是一种更丰富的人生(见约10:10)。耶稣是生命的源泉,离了他,人生就没有真正的价值。
“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就是成功的基督徒人生的奥秘。基督在我们心中,使我们活出象祂在地上那样完美的人生。基督的爱激励着他(林后5:14),基督的义便成就在他的生活中(罗8:3,4)。
“在肉身”:即在今生。基督徒仍生活在世上,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约17:11,14)。
“信上帝的儿子”。
21 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本会注释】
“废掉”:回到靠行为称义的律法体制,就是废掉籍着信耶稣基督,通过上帝的恩典所领受的一切。保罗甚至连一刻也不愿意屈从彼得或犹太化倡导者的要求,把行律法作为称义的条件。这可以被看为对彼得做法的一种责备(见15节注释)。因此保罗所下明确的结论就是:凡象彼得那样与外邦信徒隔开的人,都将亏损上帝的恩典。
“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如果不需要恩典,福音就没有价值和吸引力了。在讨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时候,保罗指出作工的得报酬算不上恩典,因为这报酬属于他们,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见罗4:4,5)。现在,如果一个人能靠行律法得到藉福音所提供的一切好处,就不必实行藉耶稣救赎人类的计划了。彼得和一切仿效他的人一定看出了这个结论的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