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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天读经|交叉融汇通读新旧约
第61天 民4-5章 结1-2章 罗2-3章

旧约:民数记4章

哥辖子孙职任

4:1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4:2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照他们的家室、宗族,

4:3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

4:4 “哥辖子孙在会幕搬运至圣之物,所办的事乃是这样:

4:5 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摘下遮掩柜的幔子,用以蒙盖法柜。

4:6 又用海狗皮盖在上头,再蒙上纯蓝色的毯子,把杠穿上。

4:7 又用蓝色毯子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将盘子、调羹、奠酒的爵和杯摆在上头。桌子上也必有常设的饼。

4:8 在其上又要蒙朱红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4:9 要拿蓝色毯子,把灯台和灯台上所用的灯盏、剪子、蜡花盘,并一切盛油的器皿,全都遮盖。

4:10 又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里,放在抬架上。

4:11 在金坛上要铺蓝色毯子,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4:12 又要把圣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蓝色毯子里,用海狗皮蒙上,放在抬架上。

4:13 要收去坛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铺在坛上。

4:14 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叉子、铲子、盘子,一切属坛的器具都摆在坛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4:15 将要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把圣所和圣所的一切器具遮盖完了,哥辖的子孙就要来抬,只是不可摸圣物,免得他们死亡。会幕里这些物件是哥辖子孙所当抬的。

4:16 祭司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所要看守的是点灯的油与香料,并当献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看守全帐幕与其中所有的,并圣所和圣所的器具。”

4:17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4:18 “你们不可将哥辖人的支派从利未人中剪除。

4:19 他们挨近至圣物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派他们各人所当办的、所当抬的,这样待他们,好使他们活着,不致死亡。

4:20 只是他们连片时不可进去观看圣所,免得他们死亡。”

革顺子孙之职任

4:2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4:22 “你要将革顺子孙的总数,照着宗族、家室,

4:23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数点。

4:24 革顺人各族所办的事、所抬的物乃是这样:

4:25 他们要抬帐幕的幔子和会幕,并会幕的盖,与其上的海狗皮和会幕的门廉,

4:26 院子的帷子和门廉(院子是围帐幕和坛的)、绳子,并所用的器具,不论是做什么用的,他们都要经理。

4:27 革顺的子孙在一切抬物办事之上,都要凭亚伦和他儿子的吩咐,他们所当抬的,要派他们看守。

4:28 这是革顺子孙的各族在会幕里所办的事,他们所看守的,必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的手下。

米拉利子孙之职任

4:29 至于米拉利的子孙,你要照着家室、宗族,把他们数点。

4:30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你都要数点。

4:31 他们办理会幕的事,就是抬帐幕的板、闩、柱子和带卯的座,

4:32 院子四围的柱子和其上带卯的座、橛子、绳子,并一切使用的器具。他们所抬的器具,你们要按名指定。

4:33 这是米拉利子孙各族在会幕里所办的事,都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的手下。”

4:34 摩西、亚伦与会众的诸首领将哥辖的子孙照着家室、宗族,

4:35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都数点了。

4:36 被数的共有二千七百五十名。

4:37 这是哥辖各族中被数的,是在会幕里办事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4:38 革顺子孙中被数的,照着家室、宗族,

4:39,40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共有二千六百三十名。

4:41 这是革顺子孙各族中被数的,是在会幕里办事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4:42 米拉利子孙中各族被数的,照着家室、宗族,

4:43-44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共有三千二百名。

4:45 这是米拉利子孙各族中被数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记利未人自三十岁至五十岁者之数

4:46 凡被数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亚伦并以色列众首领,照着家室、宗族所数点的,

4:47-48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做抬物之工的,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

4:49 摩西按他们所办的事、所抬的物,凭耶和华的吩咐数点他们;他们这样被摩西数点,正如耶和华所吩咐他的。


旧约:民数记5章

凡不洁者屏诸营外

5: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5: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5:3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5:4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5:5 耶和华对摩西说:

5:6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5: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5: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5: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疑妻行淫试验之法

5:11 耶和华对摩西说:

5: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5:13 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5: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5:15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5:16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5: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5:18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5:19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5:20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5: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5: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5: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5: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5: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5: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记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5: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5: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5:29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5: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5:31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旧约:以西结书1章

以西结见异象

1:1 当三十年四月初五日,以西结(注:原文作“我”)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中,天就开了,得见 神的异象。

1:2 正是约雅斤王被掳去第五年四月初五日,

1:3 在迦勒底人之地、迦巴鲁河边,耶和华的话特特临到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耶和华的灵(注:原文作“手”)降在他身上。

见四活物

1:4 我观看,见狂风从北方刮来,随着有一朵包括闪烁火的大云,周围有光辉,从其中的火内发出好像光耀的精金;

1:5 又从其中显出四个活物的形像来。他们的形状是这样:有人的形像,

1:6 各有四个脸面,四个翅膀;

1:7 他们的腿是直的,脚掌好像牛犊之蹄,都灿烂如光明的铜;

1:8 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这四个活物的脸和翅膀乃是这样:

1:9 翅膀彼此相接,行走并不转身,俱各直往前行;

1:10 至于脸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脸,右面各有狮子的脸,左面各有牛的脸,后面各有鹰的脸。

1:11 各展开上边的两个翅膀相接,各以下边的两个翅膀遮体。

1:12 他们俱各直往前行,灵往哪里去,他们就往那里去,行走并不转身。

1:13 至于四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火炭的形状,又如火把的形状。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有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

1:14 这活物往来奔走,好像电光一闪。

见四轮

1:15 我正观看活物的时候,见活物的脸旁,各有一轮在地上。

1:16 轮的形状和颜色(注:原文作“做法”)好像水苍玉。四轮都是一个样式,形状和做法好像轮中套轮。

1:17 轮行走的时候,向四方都能直行,并不掉转。

1:18 至于轮辋,高而可畏;四个轮辋周围满有眼睛。

1:19 活物行走,轮也在旁边行走;活物从地上升,轮也都上升;

1:20 灵往哪里去,活物就往那里去;活物上升,轮也在活物旁边上升,因为活物的灵在轮中。

1:21 那些行走,这些也行走;那些站住,这些也站住。那些从地上升,轮也在旁边上升,因为活物的灵在轮中。

1:22 活物的头以上有穹苍的形像,看着像可畏的水晶,铺张在活物的头以上。

1:23 穹苍以下,活物的翅膀直张,彼此相对,每活物有两个翅膀遮体。

1:24 活物行走的时候,我听见翅膀的响声,像大水的声音,像全能者的声音,也像军队哄嚷的声音。活物站住的时候,便将翅膀垂下。

1:25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声音。他们站住的时候,便将翅膀垂下。

见 神荣光

1:26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彷佛蓝宝石;在宝座形像以上有彷佛人的形状。

1:27 我见从他腰以上有彷佛光耀的精金,周围都有火的形状;又见从他腰以下有彷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

1:28 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怎样,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我一看见就俯伏在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


旧约:以西结书2章

以西结感灵奉遣

2:1 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

2:2 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站起来,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2:3 他对我说:“人子啊,我差你往悖逆的国民以色列人那里去。他们是悖逆我的,他们和他们的列祖违背我,直到今日。

2:4 这众子面无羞耻,心里刚硬。我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

2:5 他们或听或不听(他们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

受主训勉

2:6 人子啊,虽有荆棘和蒺藜在你那里,你又住在蝎子中间,总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他们的话;他们虽是悖逆之家,还不要怕他们的话,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

2:7 他们或听或不听,你只管将我的话告诉他们。他们是极其悖逆的。

见卷

2:8 人子啊,要听我对你所说的话,不要悖逆像那悖逆之家,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

2:9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手中有一书卷。

2:10 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内外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有哀号、叹息、悲痛的话。


新约:罗马书2章

主照各人行为施行报应

2:1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2:2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审判他。

2:3 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 神的审判吗?

2:4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2:8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必要行律法才得称义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 就在 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责人当责己

2: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 神夸口;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注: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2:19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20 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2:21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2:22 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2:23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吗?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惟独心里的割礼才有益

2: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2:26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2:27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2: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2: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 神来的。


新约:罗马书3章

犹太人的长处

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3: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吗?

3:4 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3: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3:7 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引证犹太和外邦都在罪恶之下

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3: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3: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3:18 “他们眼中不怕 神。”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信靠耶稣乃得称义

3:21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2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注: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3:29 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民数记4章

提要:1 利未人服务的年龄和时期。4 祭司拆卸帐幕以后,哥辖族的搬运工作。16 以利亚撒的职责。17 祭司的职责。21 革顺族的搬运工作。29 抹利族的搬运工作。34 哥辖族的人数,38 革顺族的人数,42 抹利族的人数。


1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2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照他们的家室、宗族,

【本会注释】

哥辖是利未的次子他的后代在民3:19,27中位居第二,列在革顺后代的后面。正如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分别出来从事圣工一样,哥辖人也从利未人中分别出来从事更神圣的工作。


3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

【本会注释】

三十岁。这些人年富力强,很适合搬运帐幕及其设备的工作。民8:23-26的年龄是25岁至50岁。后来的记录又有进一步的调整。大卫把开始服务的年龄定在20岁(代上23:24,27;代下31:17;拉3:8)。一位次经的作者也提到这一点(《以斯得拉一书》5:58)。最初定在三十岁可能是一种临时措施。犹太人视三十岁为成年,可以承担各种权利和义务(参路3:23)。利未人超过五十岁就不用服务了,只须按自己的能力在帐幕中协助就可以了(民8:25,26)。

任职。原文表示排列整齐的军队,在圣经中经常使用。该词也可译为“战争”,指战士和军官所必须服的兵役。本节指上帝战士的神圣职责。今日的基督徒把它理解为十架精兵的服务。


4 哥辖子孙在会幕搬运至圣之物,所办的事乃是这样:

【本会注释】

至圣之物。指约柜、陈设饼的桌子,灯台,坛,幔子和圣所的各种器具。该词原文在出26:33指至圣所。


5 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摘下遮掩柜的幔子,用以蒙盖法柜,

【本会注释】

遮掩的幔子。见出35:12;39:34;路23:45。这里指把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出26:31-33)。头一层幔子,作为帐幕的门帘,交给革顺人保管(民4:25)。


6 又用海狗皮盖在上头,再蒙上纯蓝色的毯子,把杠穿上。

【本会注释】

蓝色的。约柜是圣物中唯一搬运时盖上蓝色或紫色毯子的物件,以显示它的与众不同。

杠。搬运约柜的杆子显然一直没有从环中拔出(出25:14,15)。 亚伦和他的儿子进入至圣所可能是要盖上它。


7 又用蓝色毯子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将盘子、调羹、奠酒 的爵,和杯摆在上头。桌子上也必有常设的饼。

【本会注释】

陈设饼的桌子。直译为“脸面的桌子”,意为“临格的桌子”,指摆在耶和华面前的饼。

调羹、奠酒的爵。见出25:29。

常设的饼。该词没有在圣经其他地方出现。解释见出25:30,与这里是一致的。参《新约》所用的“陈设饼”(太12:4;可2:26;路6:4;来9:2)。


8 在其上又要蒙朱红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本会注释】

这是外加的一层。是其他物件所没有的。


9 要拿蓝色毯子,把灯台和灯台上所用的灯盏、剪子、蜡花盘,并一切盛油的器皿,全都遮盖。

【本会注释】

灯台。该词还出现在出35:14中。关于灯台或灯座,见出25:31注释。

剪子。见出25:38注释。

蜡花盘。该词原文又被译为“香炉”(第14节和民16:6)和“火鼎”(出27:3;王下25:15;耶52:19)。可能是金属的盘或碟。


10 又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里,放在抬架上。

【本会解释】

抬架。可能指棍或杆子,穿在所搬运物件的环中(出30:4,5)。该词在民13:23中译为“杠”;在鸿1:13中译为“轭”。


11 在金坛上要铺蓝色毯子,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本会注释】

金坛。指包金的香坛(出30:3)。


12 又要把圣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蓝色毯子里,用海狗皮蒙上,放在抬架上。

【本会注释】

指帐幕里使用的各种器具,如刀,器皿,盘子等。有些注释家认为这是指出31:10中所提到的“供祭司职份的圣衣”。


13 要收去坛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铺在坛上;

【本会注释】

坛。指铜燔祭坛(出27:1-3)。

紫色毯子。紫色或深红色的毯子可能用作识别的标志,因为燔祭坛停放在院子里,而不是在圣所内。

收去坛上的灰。许多注释家没有解释这句话。因为“灰”字含义不明。它的动词词根在《旧约》中只出现过11次,通常译为“滋润”(箴15:30;11:25;13:4;28:25;赛34:7)。名词出现七次,均译为“肥油”。其词根用过八次,被列为另一个名词,译为“灰”。形容词在《旧约》中出现过三次,译为“肥美”。这一切都暗示该词可能指献燔祭时所中烧尽的脂油。


14 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锸子、铲子、盘子,一切属坛的器具都摆在坛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本会注释】

盘子。用来接洒在坛上的血。该词在摩6:6表示盛酒的容器。可能暗指酒的红颜色,也可能指或饮酒人的醉态。


15 将要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把圣所和圣所的一切器具遮盖完了,哥辖的子孙就要来抬,只是不可摸圣物,免得他们死亡。会幕里这些物件是哥辖子孙所当抬的。

【本会注释】

完了。任何利未人均不得接触圣物。要等亚伦和他的祭司们盖好包好以后,哥辖人才可以抬起包裹来搬运(第12-14节)。

抬。通常由利未人搬运(撒下15:24)。在两个特殊情况下,另外作了安排(撒上6:8;撒下6:3)。

摸圣物“圣物”的原文可能是一个集体名词,指所有神圣的物品。


16 “祭司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所要看守的是点灯的油与香料,并当献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看守全帐幕与其中所有的,并圣所和圣所的器具。

【本会注释】

以利亚撒。以利亚撒显然要亲自负责圣物的搬运和日常照管。

油。见出27:20注释。

香料。见出30:34注释。

当献的素祭。可能指一日两次和燔祭同献的素祭(出29:38-41;尼10:33),或更有可能指为受膏的祭司所献的素祭(利6:20-23)。


17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亚伦得蒙耶和华的指示。祭司的责任就是要监督哥辖人。

18 “你们不可将哥辖人的支派从利未人中剪除。

【本会注释】

不要使哥辖人因你们的疏于监督的而被杀。如果祭司漫不经心,哥辖人很可能也会效仿他们的榜样,以致犯罪。亚伦和哥辖人是属于同一支派的。但哥辖人不能摸圣物,有的甚至连看都不可看。所以受膏的祭司有道德的责任要树立一个榜样,因为他们对比他们卑微的弟兄负有责任。同样,基督教会的工人也必须始终成为基督化的榜样,过得胜生活的榜样,以及忠于真理及其相关事物的榜样。


19 他们挨近至圣物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派他们各人所当办的,所当抬的。这样待他们,好使他们活着,不至死亡。

【本会注释】

好使他们活着。对忠心的奖赏,和今日的应许是一样的,就是永生。永生的源头是耶稣基督(太19:17,29;约1:4;6:47;启21:27)。

派他们。在圣工中必须顺服上帝的旨意。我们不应只因为不喜欢而拒绝接受某些任务。


20 只是他们连片时不可进去观看圣所,免得他们死亡。”

2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本会注释】

亚伦要协助实行各项要求(第1,19,34节)。


22 “你要将革顺子孙的总数,照着宗族、家室,

【本会注释】

只有两族(民3:21)。革顺人的任务是搬运所有的帷幔和罩子(24-28节)。他们为此而使用牛车(民7:7)。


23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数点。

24 革顺人各族所办的事、所抬的物乃是这样:

25 他们要抬帐幕的幔子和会幕,并会幕的盖与其上的海狗皮,和会幕的门帘,

【本会注释】

幔子。指作为帐幕内层罩子的十幅幔子(出26:1,2)。

帐幕。帐幕的板子由米拉利人负责(第31节)。这里所指的是罩在外面用山羊毛做的十一幅幔子(见出26:7,8)。

海狗皮。最外层的罩子(出26:14;见出25:5注释)。

门帘。见出26:36注释。


26 院子的帷子和门帘(院子是围帐幕和坛的)、绳子,并所用的器具,不论是做什么用的,他们都要经理。

【本会注释】

院子的帷子。见出27:9注释。

门帘。见出27:16注释。

器具。见出27:19注释。


27 革顺的子孙在一切抬物办事之上都要凭亚伦和他儿子的吩咐;他们所当抬的,要派他们看守。

【本会注释】

祭司应当给革顺人必要的指示(民3:6,7)。


28 这是革顺子孙的各族在会幕里所办的事;他们所看守的,必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的手下。”

【本会注释】

以他玛是革顺人和米拉利人的总管(第33节)。他所负的是个人的责任。


29 “至于米拉利的子孙,你要照着家室、宗族把他们数点。

【本会注释】

只有两个家族(民3:33)。


30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你都要数点。

【本会注释】

参第3节。


31 他们办理会幕的事,就是抬帐幕的板、闩、柱子,和带卯的座,

【本会注释】

事。米拉利人的责任是搬运帐幕的框架。他们也用牛车(民7:8)。他们的担子要比哥辖人重得多,因为它们搬的都是帐幕的硬件及附属设施。

板。见出26:15注释。

闩。见出26:26注释。

柱子。见出26:32注释。

带卯的座。这是为帐幕的板和柱子而做的。见出26:19注释。


32 院子四围的柱子和其上带卯的座、橛子、绳子,并一切使用的器具。他们所抬的器具,你们要按名指定。

【本会注释】

院子……的柱子。关于柱子和带卯的座,见出27:10-12。

橛子。见出27:19;38:20。

绳子见出35:18注释。

按名。就是把具体的任务分给个人。


33 这是米拉利子孙各族在会幕里所办的事,都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的手下。”

34 摩西、亚伦与会众的诸首领将哥辖的子孙,照着家室、宗族,

【本会注释】

会众的诸领袖。参民16:2;31:13;出16:22;书9:15)。

将……都数点了。不是指哥辖族的所有男子(见民3:28),而是从30到50岁的男丁(民4:35)。


35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都数点了。

36 被数的共有二千七百五十名。

37 这是哥辖各族中被数的,是在会幕里办事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38 革顺子孙被数的,照着家室、宗族,

39 ,40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共有二千六百三十名。

本节的数目要占他们所有男子(或适于任职者)的三分之一略多一点(见民3:22)。

41 这是革顺子孙各族中被数的,是在会幕里办事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42 米拉利子孙中各族被数的,照着家室、宗族,

43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共有三千二百名。

44 ,45 这是米拉利子孙各族中被数的,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数点的。

46 凡被数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亚伦并以色列众首领,照着家室、宗族所数点的,

47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做抬物之工的,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

【本会解释】

有人认为这是利未唱诗班献祭时在乐器伴奏下的歌唱。值得注意的是要在30岁以上。这正是耶稣开始传道的年龄(路3:23)。

就各支派,宗族和各年龄段个人的责任所给予的详细指示,对于今日的教会是有教训的。使徒保罗在林前12章中谈到“属灵的恩赐”(第1节)。“恩赐原有分别”(第4节),“职事也有分别”(第5节)。“功用也有分别”(第6节);但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的“上帝却是一位”,“主却是一位”,“圣灵却是一位”;“身子是一个”。虽然有“许多肢体”(第12节),但大家都必须和谐地工作,才不至于分裂(第25节)。旷野教会统一的组织,象征着教会的的成员因受洗而与圣灵建立生命的联系(第13节)。圣灵的进入使所有的人都连于一个身子,那就是耶稣基督的身体。


48 ,49 摩西按他们所办的事、所抬的物,凭耶和华的吩咐数点他们;他们这样被摩西数点,正如耶和华所吩咐他的。


旧约:民数记5章

提要:1 让不洁的人到营外去。5 赔偿亏负。11 疑妻不贞的试验条例。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本会注释】

你吩咐。一切在仪文上不洁的人都必须到营外去。除了隔离以外,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隔离似乎是明显的原因。

一切长大麻风的。见利13:2注释和利13章的补充注释。犹太人视将此大麻风为上帝不悦的标志。有时确实是这样,如米利暗(民12:12),基哈西(王下5:27)和乌西雅(王下15:5)的例子。

患漏症的。见对利15章注释。这等人也要到营外去。

因死尸不洁净的。这等人只须到内营外面(见利11:24;21:1,11)。

死尸”的原文是nephesh,常译为“灵魂”(见创35:18注释)。该词具有许多含义,这里指尸体,在仪文上被认为是不洁的(见民6:6,11;9:6,7,10;利21:11)。

这里所提的三等人有相同之处:一,不洁净的时间──去除不洁因素后的七天;二,认为他们会玷污与他们接触的人。

营。指广义上的营区,延伸到其边界(民2,3)。该词在代下31:2中译为“殿”。


3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本会注释】

这营是我所住的。该词也用来指圣地(民35:34),劝人不要因暴力和不义之举玷污这地。


4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5 耶和华对摩西说:

6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本会注释】

不论男女。原文指个人。

人。泛指人类。

干犯耶和华。得罪同胞被视为得罪上帝,所以除了赔偿受害人以外还要献祭(见民5:7;参利6:2-4)。人们虽然有可能只得罪上帝而不得罪人,但得罪人是肯定是得罪上帝的。


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本会注释】

将所亏负人的,……赔还。这里的“亏负”指他所窃的具体物品,或他销赃所得的收入。

如数。即全部。

五分之一。请注意利6:5;22:14中类似的赔偿(见利27:11,27,31)。


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本会注释】

亲属。原文是go'el,源于动词“救赎,象亲属那样做事”。该词用来指基督是救赎主(见伯19:25;诗19:14;78:35;103:4;赛41:14;43:14;47:4;54:5;59:20;60:16)。由于以色列人通常都有亲属,那个没有亲属的人很可能是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

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祭司是耶和华在人间的代表,所以归他所有(见利23:20)。

赎罪的公羊。指定的祭物,给代表耶和华的祭司(利5:15;6:6;7:7)。


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本会注释】

举祭。意为“举出之物”,系从较大的数额中提出,用于神圣的用途。犹太人认为这是指是初熟之物(出23:19),所以属于祭司(民15:19-21;31:29,41,52;申12:6,11)。该词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在这里都适用。供物要归于祭司(利7:14,32,34)。


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本会注释】

本节提到祭司收入的两个来源:耶和华所应得的和祭司所应得的礼物。一个祭司自己不能向个人收礼。奉献乃是个人的义务,要遵从这一总的教诲,并遵循凡耶和华所要的必须先奉献的原则。


11 耶和华对摩西说:

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13 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本会注释】

要定一个人的罪,需要有两个证人(民35:30;申17:6;申19:15)。证实的罪要处以死刑(利20:10;申22:22-27)。丈夫十分怀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


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本会注释】

心。原文是ruach,在《旧约》中出现了377次,其主要含义是“能力”。当示巴女王看到所罗门的辉煌时,她“就诧异得神不守舍”(王上10:5)。当以赛亚说埃及的马只是血肉之躯而“没有心”时,他是说它们与上帝相比十分软弱。一个能控制自己心的人乃是强壮而可敬的(箴16:32;25:28)。本节指的是强烈的冲动或情感。


15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本会注释】

伊法十分之一。约为2干夸脱(2.2升)。

大麦面。一种粗制廉价的面粉,通常作为穷人的粮食(士7:13;约6:9,13),或牲口的饲料(王上4:28)。其他供物所要求的“细面”(结46:14),不准在这种涉及道德败坏和耻辱的案子中献上。祭品的粗糙象征着罪行的粗鄙。

不可浇上油。这是一个极不愉快的场合,所以不采用象征喜乐的油。油和乳香虽然包括在初熟之物的素祭里,却不许在穷人的赎罪祭中使用(利2:15;5:11)。

疑恨的。该词原文是复数。因为倘若那妇人有罪,那她既得罪了丈夫,也得罪了上帝。况且犯罪的不止她一个人。

思念的。提醒人上帝不迁就罪孽,也不忘记罪孽,直到人认罪(王上17:18;结29:16;何8:13;耶44:21;诗25:7)。


16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就是到帐幕那里。


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本会注释】

圣水。是洗濯盆中为祭司沐浴而准备的水(出30:18,19)。但有人认为是指活水(见民19:17;利14:5)。该词在圣经其他地方没有使用过。它与今日某些教会所提供的所谓圣水完全不同。

瓦器。最廉价的器皿,与粗制的面粉和可憎的罪相仿。该器皿在仪式结束以后可能要砸碎,就像在献赎罪祭时那样(利6:28;参14:5,50)。有些注释家认为这是指如果发现有罪,妇人的生命将会残缺。

尘土。这一规定的原因不明。可能具有神圣的意义,只会伤害有罪的人。


18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本会注释】

叫那妇人蓬头散发。这是羞愧的姿势(见利10:6;13:45;21:10)。

在她手中。如果妇人有罪的话,这些举动会瓦解她的意志,使她认罪。

苦水。不是说水的味道苦,而是说罪人将面临痛苦的后果(见耶2:19;4:18;结23:48)。


19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本会注释】

背着丈夫。原文是“在丈夫之下”,即“服从丈夫”。在结23:5中,该词译为“归我之后”。罗7:2的“女人”是一个复合词,意为“在一个男人之下”,即受他作为家长的指导。

你就免受。即如果无辜,就免受诅咒。


20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本会注释】

使你……被人咒诅。当人们咒诅或发誓,呼吁对违犯者降灾时,会想起她的名字,说“愿耶和华使你象那妇人”。

你大腿。意思是那妇人不会再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见第28节)。她将让她丈夫痛苦失望,无法为他立后。


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本会注释】

写下的话语要冲入水中,从而被转移到水里。


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本会注释】

妇人要在献完素祭后喝下这水(第26节)。这里是提前说明。


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本会注释】

记念。作为对耶和华的提示;如果那女子是无辜的话,要防止苦水伤害她。这是一个专门术语(利2:2,9,16;5:12;6:15;24:7)。


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她将成为别人的戒鉴。

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本会注释】

免受。就是被宣告无罪(见耶2:35),因此不会受到伤害。

要怀孕。一种意味暗示上帝悦纳的补偿,因此被以色列人高度重视。


29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31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本会注释】

整个试验方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后果掌握在上帝的手中。


以西结书1章

提要: 1 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说预言的时间。 4 他见到四个基路伯的异象,15 四个轮子的异象,26 和上帝的荣耀的异象。


1 当三十年四月初五日,以西结(原文作“我”)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中,天就开了,得见上帝的异象。

【本会注释】

三十年。以西结作为一名忠实的历史学家,以准确性作为他的特征。他在开始预言时仔细记录了相关事件的日期。这是第三十年。但他没有指出是从哪一年算起。许多人认为这是指他三十岁。希伯来的年轻人到了三十岁,就被视为已经成熟,所以十分重要。利未人原来是三十岁开始到圣殿值班的(民4:3)。我们的主和施洗约翰也是在三十岁左右开始公开传道的(见太3:1注释)。

由于第三十年就是约雅斤被掳第五年(见第2节注释),三十年的第一年就是约西亚第18年,即公元前593或592年。这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因为在圣殿里发现了律法书(王下22:3-8)。这一事件标志着改革的开始。如果能继续下去,就会对改变犹大将来的历史起很大的作用。以西结在提到三十年的时候,心里可能想到这一重要的事件。

四月。是从春季的尼散月算起的,不管是按春天日历还是秋天日历(本注释卷二108-110,116页)。四月是从公元前593年或592年的六月或七月开始的(见第2节注释)。

被掳的人中。即以西结身在安置俘虏的地区。异像是向他个人展示的,后来被公布了(结3:1,4)。

迦巴鲁河。大多数早期的注释家认为这是指哈博河,也就是现在的卡布河(Nahr el-Kháb?r),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这种看法的问题是,该河并不“在迦勒底人之地”(第3节)。但最近在巴比伦国本土尼普尔地区的挖掘,证明在公元前七世纪到五世纪这里有犹太人居住。巴比伦的大运河之一纳鲁卡巴里(Naru Kabari )流经这里,可能就是以西结所指的迦巴鲁河。

上帝的异象。上帝不但让先知见了异像,还向他展示了祂的荣耀。这种启示叫作圣灵的显现。它们常常陪伴着对先知的呼召。以赛亚曾在崇高威严的宝座之前战兢(赛6:1)。摩西曾在燃烧的荆棘里目睹了荣耀(出3:2)。写《启示录》的约翰曾看见一位像人子的行走在金灯台中间(启1:13)。上帝这些异像的用意是什么呢?它们可以被视为壮丽的序曲。上帝借此把先知带到知识和悟性的新领域,获得新的经验,负起新的责任。这些使者作为先知,要怀着对于神圣事物坚定的信念说话。单凭想象是没有用处的。他们要讲述亲眼看见的事情。他们有条件与以赛亚一样说:“我眼见大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

上帝荣耀的异象给以西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能把准确的日期记下来。那是约雅斤被掳的第五年四月五日(第2节)。基督徒应该好好记录并经常回顾天意的特殊安排和上帝在他们经验中的特别启示。


2 正是约雅斤王被掳去第五年四月初五日,

【本会注释】

这个日期很容易和世界历史对照起来。因为约雅敬第四年就是尼布甲尼撒执政的元年(耶25:1)。如果约雅敬第四年是公元前605或604年,那么约雅敬作王11年的结束就是公元前597年(王下23:36)。这一年约雅敬被掳往巴比伦以后,倒霉的约雅斤统治了三个月,就被掳走了(王下24:6-15)。显然以西结就是在此时与这批不幸的人一同被掳往巴比伦的。因为他的记时是以约雅斤被掳的年份为基础的(如本节所示),两次与“我们被掳”的年份重合(结33:21和40:1)。所以约雅斤被掳的第五年就是公元前593或592年。这也是以西结开始见异象的年份。至于见异象的日子在593年的夏天,还是在592年的夏天,取决于以西结计算约雅斤被掳的年份是从春季(按巴比伦年历)开始,还是从秋季(按犹太民用历)开始的。关于异象的不同日期,见本卷序言结尾处。


3 在迦勒底人之地、迦巴鲁河边,耶和华的话特特临到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耶和华的灵(原文作手)降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特特临到。原文的动词是强调的。以西结认识到自己新经验的独特性。他知道临到他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偶然的灵感。由于他所新获得的预言恩赐,上帝正直接与他对话。

祭司。见见本卷序言第二部分。

耶和华的灵(原文作手)。比喻临到他的上帝大能。这种说法也用于其他的先知,如以利亚(王上18:46)和以利沙(王下3:15)。参但以理(但8:18;10:10),以赛亚(赛8:11)和约翰(启1:17)的经验。以西结知道现在驱动他的新奇的能力,只能是上帝的大能。


4 我观看,见狂风从北方刮来,随着有一朵包括闪烁火的大云,周围有光辉;从其中的火内发出好象光耀的精金;

【本会注释】

我观看。本节开始描述先知眼前所惊现的情景。关于四个活物,四个轮子,穹苍和宝座的异象,一直被认为是所有的《旧约》异象中最难解释的。虽然某些特征显得异常,但并不妨碍我们设法去理解上帝的意思,进而记录并保存祂的神圣话语。上帝藉着这个异象所要给予我们的教训,有许多或者几乎全部是我们所能够理解的。

从北方。亚述和迦勒底征服者通常是从北方来袭击耶路撒冷的(见耶1:14注释)。因此有人认为狂风,遮挡上帝的彩云和应许之虹是从那个方向来的。在残酷的亚述和巴比伦帝王之上,有慈爱和诚实的上帝在掌权(《证言》卷五752页)。看到故土的荒芜,以西结觉得前途一片阴暗,所以需要重新获得保证。

大云。无疑象征上帝在场(见出19:9-16;诗50:3)。

闪烁。可直译为:“有火托住自己”。原文动词暗示该火聚在一起,冒着火焰。

精金(chashmal)。该词只出现在本节,27节和结8:2。词源不明。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外来词,相当于阿卡德语中的eshmaru(“闪光的铜”)。七十士译本为elektron(“琥珀金”),一种金银合金。这种明亮的金属,在旋转的火焰中闪闪发光,增添了场面的光彩和辉煌。


5 又从其中显出四个活物的形像来。他们的形状是这样:有人的形像,

【本会注释】

形像。先知所看见的活物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也是他的听众和读者所不熟悉的。他必须用人所能理解的语言来描述它们。他时常用“形像”一词,说明他深感自己辞不达意。“形像”一词在结1章出现了十次。

人的形像。虽然有许多陌生的特征,但基本上还是人的形状。他们像人那样直立走动。


6 各有四个脸面,四个翅膀。

【本会注释】

四个脸面。四个活物的形状是一样的,各有四张特别的脸,一张像人,一张像狮子,一张像牛,一张像鹰(第10节)。相比之下,约翰所见到的四个活物是不一样的。它们各只有一张脸,而且四张脸是不同的(启4:7),但脸面的形象与以西结所见的活物相似。

四个翅膀。启4章的活物有六个翅膀。赛6:2的撒拉弗也有六个翅膀。


7 他们的腿是直的,脚掌好象牛犊之蹄,都灿烂如光明的铜。

【本会注释】

见撒上17:6。正如异象进一步指出的,活物的造型适合于向四方行走而不必转身(见结1:17)。


8 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这四个活物的脸和翅膀乃是这样:

【本会注释】

人的手。见结10:8注释。如果这两处经文指的是同一个形象,那就不是活物的手,而是上帝的手在翅膀下面引导。


9 翅膀彼此相接,行走并不转身,俱各直往前行。

【本会注释】

相接。参第11节。

不转身。他们没有必要转身,因为他们的脸朝着四面八方,无论看哪里都是向前的。“腿是直的”(见第7节),朝哪里走都很方便。我们可以设想是一个四方的造型,从不绕轴自转,只要朝任何方向推就行。


10 至于脸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脸,右面各有狮子的脸,左面各有牛的脸,后面各有鹰的脸。

【本会注释】

每一个活物只有一个身体,但每一个身体都有四张脸。脸长在四边,所以每一个活物能同时看到四方。

先知没有解释他异象中表号的意思。圣经别的地方也直接说明这些脸的意义,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表号的特殊应用进行推测。解经家们提出了各种看法,例如一,人脸是永恒的最高象征;狮子代表统治;牛也象征统治,并代表供人使用的力量;鹰代表王权。二,四张脸代表四福音。这个看法是教父们提出来的。爱任纽(Irenaeus)是第一个提出这种看法的人。狮子代表《马太福音》,人代表《马可福音》,或者交换一下。牛和鹰分别代表《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但是这种解释只是出于想像。三,按照后来犹太人的传统说法,这四个形象,依据以西结的次序,是指流便,犹大,以法莲和但支派在旷野安营时旗帜上的标志(民2:2)。古代的旗帜无法查证。即使能查证,也不能说明旗帜和异象寓意之间的联系。

在试图解释这四个活物的时候务要记住,在象征性的预言中,先知所看到的不是实物本身,而是实物所代表的。这些代表有些像实物,有些不像。在预言剧当中,演员往往与它们所代表的人或运动大相径庭。所以天使就可能扮演人后来要担任的角色。在大失望的异象中,一位天使代表复临信徒(启10:1-11;参启14:6-12)。怪兽和龙代表世界各国和超自然的势力(见但7;8;启12;13;17)。启5:6用带有刀伤,长着七角七眼的羔羊来代表耶稣(启5:6)。绝没有人说耶稣的外貌是这个样子的。在有关基督复临的异象中,耶稣骑着白马,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口含利剑。这也不是基督复临的重大历史时刻耶稣的真实形象(启19:11-15)。要注意有时不该拘泥于圣经预言的表面文字。怀爱伦有一次在回应批评者的讽刺时说:“我的对手嘲讽我‘光荣的葡萄长在银茎上,银茎连在金枝上’的说法幼稚可笑。……我并没有说葡萄真的长在银茎上。我只是说它们看上去的样子。不要以为葡萄是长在银茎金枝上的。这只是它们的外表”(《怀氏文稿》1883年第4号)。

在解释象征性预言的时候,应该由启示异象的圣灵来确认其中的表号。否则就只能进行猜测了。要避免主观臆断。况且和比喻一样,异象各个表号的重要性并不是相同的。我们不可能完全解释比喻的细节。象征性的预言也是这样。预言画面的每一个细节不都是一样重要的。有些只是对情节起润色的作用,或提供连贯的背景。就像研究比喻一样,我们必须了解异象的主要宗旨,以及哪些细节表达了神圣的真理(见本注释卷三第1111页;另见《天路》第244页)。

圣灵并没有使我们无从理解以西结异象中四活物的寓意(见《先知与君王》第535、536页;《证言》卷五第751-754页;《教育论》第177、178页)。上述引文首先提供了异象的背景。异象的目的是要给犹太人以鼓励。当时犹大因遭遇连续的入侵,许多家园沦为废墟,大量居民被掳到异国他乡。在这些受压迫的人看来,上帝已不再执掌着形势。异教民族的任意掠夺,被许多人解释为上帝不再看顾了。百姓看不到上帝的手在历史中的引导。他们也没有看到上帝控制着形势最近的发展,就像过去一样。赐下异象是为了证明有一个掌管一切的势力在干预着地上统治者的事务。上帝依然在控制着局面。这就是异象的主要目的。任何解释都必须与这个目的一致。

活物代表天国的生灵(见《证言》卷五第751页)。如上所述,不要以为侍奉上帝的活物是四头四翼的。圣灵从来没有要求得出这样的结论。在预言的异像中选用这样的造型,无疑是为了说明天上的使者拥有充分的职责,能力和适应性。


11 各展开上边的两个翅膀相接,各以下边的两个翅膀遮体。

12 他们俱各直往前行。灵往哪里去,他们就往那里去,行走并不转身。

【本会注释】

这些活物绝不独立行动。他们服从圣灵的引导。第20节进一步强调这一点。


13 至于四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火炭的形状,又如火把的形状。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有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

【本会注释】

再一次提到第4节里的火。以西结现在能进行近距离的观察。他试图用人的语言来描写活物中间火把挥曳、火光闪烁的有趣场面。


14 这活物往来奔走,好象电光一闪。

【本会注释】

说明这些活物飞速往返执行各种任务。“活物中间电光飞闪,象征着这项工作最后完成的速度”(《证言》卷五第754页)。在人看来,上帝的旨意往往长久担搁了。这种担搁确实存在。“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沈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这个日子很快就会来到,快得令人吃惊。结局的来临,要比人们预料的更快。


15 我正观看活物的时候,见活物的脸旁各有一轮在地上。

【本会注释】

先知在观察四个活物的时候,看见了另一个异像,就是四个轮子(见16,19节)。这些轮子都触到地面,而基路伯则显现在云中(第4、5节)。


16 轮的形状和颜色(原文作作法)好象水苍玉。四轮都是一个样式,形状和作法好象轮中套轮。

【本会注释】

颜色(原文作作法)好像水苍玉。直译是“他施的眼睛”。指一种宝石,但未能确认是哪一种。有些注释者因为是黄玉。他施可能是这种宝石的产地。关于他施的位置,见创10:4注释。

轮中套轮。从轮子独特的结构来看,它们表面上是错综复杂的,实际上却是完全和谐的。


17 轮行走的时候,向四方都能直行,并不掉转。

【本会注释】

轮子和活物一样,没有绕轴转动,却能向四面八方运动。活物和轮子在移动时位置都没有改变。


18 至于轮辋,高而可畏;四个轮辋周围满有眼睛。

【本会注释】

轮辋。就是轮圈。

满有眼睛。这象征异象不单涉及物质的力量,而且涉及智力。


19 活物行走,轮也在旁边行走;活物从地上升,轮也都上升。

【本会注释】

19-21节的内容有重复,但在表述上略有变化,强调活物和轮子在运动时完全的协调。轮子和活物都不能独立行动。

据《先知与君王》第535,536页和《证言》卷五第751-754页,轮子的结构非常复杂,代表人间事务和历史事件的错综复杂性。在不知内请的旁观者看来是无奈的混乱,偶发的事件,以及人类野心和任性所造成的后果,实际上都在上帝无限圣手的引导下,逐步成就预定的目标。关于上帝的圣手在历史中的作为,见但4:17注释。


20 灵往哪里去,活物就往那里去;活物上升,轮也在活物旁边上升,因为活物的灵在轮中。

21 那些行走,这些也行走;那些站住,这些也站住;那些从地上升,轮也在旁边上升,因为活物的灵在轮中。

22 活物的头以上有穹苍的形像,看着象可畏的水晶,铺张在活物的头以上。

【本会注释】

穹苍(raqia`)。直译是“太空”(见创1:6;诗19:1注释)。这是指活物上方的苍天。

水晶(qerach)。直译是“冰”。在其他地方都译成“冰”或“霜”(创31:40;伯6:16;37:10;38:29;耶36:30)。这是一个壮丽的画面,类似于旭日照耀在高山山顶的积雪之上。


23 穹苍以下,活物的翅膀直张,彼此相对;每活物有两个翅膀遮体。

【本会注释】

先知设法描绘异象中的各个部份彼此之间的关系。每一个活物有两个翅膀是直张的,即伸向上方的穹苍,不一定像有些人所推测的那样,是为了支撑它。还有两个翅膀恭敬地折叠在活物的身体上。


24 活物行走的时候,我听见翅膀的响声,象大水的声音,象全能者的声音,也象军队哄嚷的声音。活物站住的时候,便将翅膀垂下。

【本会注释】

声音(qol)。是《旧约》的一个常见词,词义根据上下文来确定。qol在本节中出现了五次(中文版为四次),一次译为“响声”,三次译为“声音”。参创3:8 “听见上帝的声音”。

以西结听到翅膀的响声,不同于他平时听到的声音。他想用几个比喻来描述这震撼他心灵的旋律。他发现它有点儿像大水的声音,急流或瀑布奔泻的声音。但这个比喻还是言不达意。这是一种很复杂的声音。除了上帝的声音之外,以西结还听出像大军的声音,似乎有许多生灵交织在活物和轮子的运动中。


25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声音。他们站住的时候,便将翅膀垂下。

【本会注释】

穹苍之上。据第26节,这种声音来自穹苍之上的宝座,不同于先前所听到的声音。

将翅膀垂下。参第24节。这里的重复似乎暗示再一次对上主表示崇敬。听到声音以后,基路伯肃然站立。他们动作的大声音止息了。他们的翅膀垂下,保持虔诚的姿态。


26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彷佛蓝宝石;在宝座形像以上有彷佛人的形状。

【本会注释】

有宝座的形像。这是异象的伟大高潮。最大的荣耀要留到最后显现。在水晶般的穹苍之上,先知最初看到的似乎是厚厚的一片深蓝色,咋一看来无疑像宝石。随着形象的清晰,先知看到了宝座的形像。

仿佛人的形状。先知在异象中所看见的,只是原景的复制件(见第10注释)。以西结没有看见上帝的本体,而只是看见上帝的形象。先知在描述上帝像人的时候,非常小心地说“仿佛人的形状”。“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约1:18),所以没有人能准确地描述祂的真实状况。上帝用异象或其他方式向人显示祂自己:基督曾以旅客的身份向亚伯拉罕显现(创18:1);以袭击者的身份向雅各显现(创32:24);以武士的身份向约书亚显现(书5:13);在异象中向《启示录》的作者约翰显现。祂以不同的形状显示自己,包括羊羔(启6:1;参启1:1-16;14:1)。“上帝的异象”(见结1:1注释)使以西结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保证,证明他蒙召的真实性,并加强了他所传的信息。

统治诸天的上帝不是一位空洞的上帝。以西结看见穹苍和宝座就在活物的上方。活物又挨在轮子旁边,休息的时候,轮子触到地面。坐在基路伯之上的那一位依然控制着局面,保护着祂的子民。地上所有高举自己违抗天上上帝的势力都将被制服。上帝乃是最伟大的主宰。想到这一切,将会得到多大的安慰啊!


27 我见从他腰以上有彷佛光耀的精金,周围都有火的形状,又见从他腰以下有彷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

【本会注释】

精金(chashmal)。先知试图用各种重复的语言,描述场面的辉煌灿烂。但这个场面只是原景暗淡得多的复制品而已。因为永恒的天父居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6:16)。


28 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怎样,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我一看见就俯伏在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

【本会注释】

以西结也许想起了创9:13里慈爱的应许。虽然先知看到国家的前景黯淡,充满灾难,但他知道上帝对于祂子民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绝无恶意。上帝荣耀的庄严展示就此结束了。以西结叹服天国辉煌的场面,就脸朝下俯伏在地上。但有声音吩咐他起来,倾听上帝的话语。

环绕着上帝的宝座上的彩虹向我们保证祂永恒的爱。“环绕着应许之虹的宝座,代表基督的公义……。”环绕着宝座的彩虹象征着上帝的公义和慈爱”(怀爱伦《评论与通讯》1892年12月13日)。这是“上帝向悔改的罪人施恩的标志的(《先祖与先知》第107页)。


以西结书2章

提要:1 以西结的使命。 6 对他的指示。9 沉重的预言书。


1 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

【本会注释】

人子(ben-'Adam)。这是上帝习惯上对以西结的称呼,在本书中共出现93次。在其他先知中,只有但以理被这样称呼,但在《但以理书》中只出现一次。希伯来语中有好几个词表示人:一,'ish,指男性或丈夫;二,'enosh,是一个比较常用的词,很少用于单数,通常作为集体名词泛指人类。该词似乎侧重于人类的软弱,疾病和必死性。在罪恶留下了堕落的印记四千年以后,耶稣没有采取天使的性情,而是取了人性,在预言中被称为“'enash 的儿子(人子)”。但7:13'的enash 是'enosh的亚兰语拼法);三,'adam,泛指人类。上帝说:“按着我们的样式造'adam (人)”(创1:26)。四,geber,侧重人的青春活力。

称以西结为“人子”(ben-'adam),是要提醒他作为人类一员的身份。上帝愿意以人为通道,传达祂拯救堕落人类的信息。祂本来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任命天使作为祂的使者,从天上直接发出声音来宣传福音。但上帝希望让人分享为他人无私服务的快乐,就把“和好的道理”(林后5:19)交给他。这项工作任何“人子”都无法规避。他如何负起这个责任,关系到他人的得救和灭亡。称他为“人子”,乃是呼吁他热心从事个人或公众的救灵工作。

你站起来。上帝荣耀的异象使以西结五体投地。在上帝大能的类似显示中,但以理宣称“我见了这大异象便浑身无力,面貌失色,毫无气力”(但10:8)。在听到圣工的呼召以后,这些先知首先感觉到自己的软弱。然后上帝的大能降临到和鼓舞他们,恢复他们的体力,使他们接受上天国的信息。


2 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站起来,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预言是圣灵的恩赐之一(林前12:28)。蒙召担任先知不是个人的选择,而是出于上帝的任命(见民12:6;林前12:28)。真正蒙召的证据,就是得到圣灵所赐说预言的能力。如果没有这个必要的前提,任何人宣声自己拥有这个恩赐都不是真实的。以西结接受了宣召以后,圣灵进入他心中,使他处于 “被圣灵感动”(见启1:10;4:2)的状态中。先知“被圣灵感动”时,他的心灵可以飞向远方,而实际上他一步也没有走。保罗在描写他见第三层天的异象时,承认自己无法区别异象和现实。“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林后12:2)


3 他对我说:“人子啊,我差你往悖逆的国民以色列人那里去。他们是悖逆我的,他们和他们的列祖违背我,直到今日。

【本会注释】

以色列人。本节开始向以西结布置任务。他的信息基本上是针对留在犹大的人。但从广义上说,也包括一百多年前被亚述人掳走的十个支派。局势的变化使亚述的领土落到巴比伦和玛代人手中。所以当巴比伦掳走留在犹大的人时,十二个支派从某种意义上又团聚了,一同负起异国的轭(见耶50:17,18,33)。

悖逆的国民。“国民”一词常被译为“外邦”。以色列本是有君尊的民族和祭司的国度,却自甘堕落,远离上帝(见出19:6),现在被贬称为“外邦”,还加了形容词“悖逆的”。先知进一步指出以色列的悖逆是年深日久的。


4 这众子面无羞耻,心里刚硬。我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

【本会注释】

面无羞耻。直译是“无情”,“固执”。“心里刚硬。”进一步强调其本性的顽固。上帝在描绘以色列堕落的不幸画面。先知很快会发现,这种描述丝毫没有夸张。

主耶和华如此说。上帝交给以西结的使命也是交托给每一位圣经教师和传播神圣真理的人。上帝的话不可以与人的见解混杂。人的学说难免有错。在神圣的事务上,只有上帝所启示的事实才可以确认。除此之外都是人类的见解。在人的道理和解释到处泛滥的时候,我们需要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的信息作为保障。这是权威的声音。以西结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保证。犹大的厄运迫在眉睫。他的信息带有最高权威的印证。


5 他们或听,或不听,(他们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

【本会注释】

不听。参第7节;结3:11相同的话;参结3:27。他们不听并不是预定的。上帝救恩的计划包括所有的人:“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多2:11)。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人人都有得救的机会。耶稣是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所有涉及自由选择的影响力和善恶之争的话题,都已摆在他们面前,引导他们接受所提供的救赎。但还是需要由人来决定是听从还是拒绝。不顺从是没有理由的。上帝将对每一个最后失丧的人说:“我必撤去篱笆,使他被吞灭,拆毁墙垣,使他被践踏”(赛5:4)。人们就是这样因不肯接受基督的救恩而自取灭亡(见《证言》卷五第120页)。作为善恶之争最重大的事件,世界的历史将全部展示在每一个人面前,使他明白自己与这场斗争的关系。结果全人类都将承认上帝是公义的,已经赐给他们充足的恩典(罗14:10,11;启15:3;参《善恶之争》第666-671页)。

必知道。先知拥有上帝任命的最高证据就是他话语的应验。但就是在他传达信息的时候,圣灵也向钢硬的心证明上帝使者的信息是从天上来的。对于悖逆的囚虏,圣灵也会使他们感到,他们的顽固和悖逆是没有道理的。他们或许会公开嘲笑上帝的使者,但是在嘲笑底下是内心深处的恐惧,担心他们所拒绝的是上帝的声音。以西结的信息要么成为“死的香气”叫人死,要么成为“活的香气”叫人活(林后2:16)。


6 人子啊,虽有荆棘和蒺藜在你那里,你又住在蝎子中间,总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他们的话;他们虽是悖逆之家,还不要怕他们的话,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

【本会注释】

总不要怕他们。以西结的对手来自首领,祭司和假先知。他们嘲笑,歪曲,指控和威胁先知。但是面对这一切,他要防止屈服于他们的威胁和四面困扰他的恐惧。

荆棘和蒺藜。比喻先知所遭遇来自他传道对象的反对。


7 他们或听,或不听,你只管将我的话告诉他们;他们是极其悖逆的。

【本会注释】

见第5节注释。


8 “人子啊,要听我对你所说的话,不要悖逆象那悖逆之家,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

【本会注释】

不要悖逆。面对如此危险的前景,以西结有可能逃避自己的职责,与他所奉命责备的悖逆之徒同流合污。他有可能受周围普遍的背道环境所影响,不再觉得罪恶的可憎。在邪恶的社会氛围中有着精心伪装的毒品。在不忠心的人中间保持忠心是很困难的,特别是不忠心的人自称和他有一样的期盼时。所以最大的危险在教会内部,而不在外面。如果那些蒙召担任领袖的人自己“悖逆,象那悖逆之家”,他们只能是远离上帝了。以色列背道的历史证明,当人们依赖人,信任自己还在作恶的领袖时,将会发生多么可怕的后果。

吃我所赐给你的。这是象征性的预言。先知是在异象中吃,而不是真的吃(见第2节注释)。这个比喻充满属灵的意义。传道人必须先从上帝领受,才能分给同胞。人体所吸收的养分怎样变成血,肉和骨骼,上帝的信息也必成为使者身上的一部份。传道人如果对自己的信息只有肤浅和不明确的认识,就不适于从事圣工。信息必须深入他的内心深处,渗透他全身,进入他属灵生命的一切机能,成为他意念和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组份。


9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手中有一书卷。

【本会注释】

可能是四活物的手。它代表上帝藉以把启示赐给祂仆人先知的媒介(见启1:1)。信息是来自上帝的,所以先知能充满信心地宣布“耶和华如此说”。


10 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内外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有哀号、叹息、悲痛的话。

【本会注释】

古时的书是写在皮卷或纸莎草纸上,缝成长条,再卷起来的。这些书卷通常只写一面。交给以西结的却两面都写的。这无疑指题材的丰富。其中的信息不是我们的主基督降生时天使带给伯利恒牧人的和平福音(路2:13,14),即“大喜的信息”(路2:10)。这是“哀号、叹息、悲痛”的预言。然而灾难的警告是上帝唤醒人刚硬之心的手段。祂好用福音的香膏医治他们。随着以西结工作的进展,他常常得以缓和他斥责的语气,用主所提供的恩典恳劝他们。


罗马书2章

提要: 1-5 犯罪的人虽然定别人的罪,自己却是不可原谅的,6-8逃不过上帝的审判,9-13不论他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14-16外邦人逃避不过去,17-24犹太人也逃不过去,25-29,如果他们不遵守律法,割礼对他们就没有益处。


1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本会注释】

“所以”(该词中译本无:可能指1:32中的判决:“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也可能指1:18-32整段的基本观点。保罗继续阐述他的论点,即所有的人都需要拯救的大能,这大能包含在因信所显示的上帝的义中(1:16,17节)。他追溯了人类堕落的经历,从起先故意不认识上帝,经过偶象崇拜和犯罪的各个阶段,最后在32节中他描述了人类堕落的最后阶段,他们不仅自己丧失了一切美好的品德,而且喜欢别人犯罪作恶。他们只保留犯罪和痛苦的意识,因为他们明知上帝对犯这些罪行的人所宣布的公正判决。

保罗现在继续说明犹太人也与外邦人一样有罪,需要同一个救恩计划的拯救。他说犹太人比个邦人享有更大的亮光,却与外邦人犯一样的罪。1:18-32中对外邦人的描写有许多也适用于犹太人,因为他们也违背了理智和良心。

“论断”:Krino在这里指“评断”或“定别人的罪”。

“人”:指“别人”。

“无论你是谁”,保罗先用一句适用于所有人的话,再转入讨论犹太人没有得到上帝之义的问题。他也曾用类似广义的话来开始讨论外邦人的罪恶(1:18)。也许这证明了使徒论述问题的技巧。如果保罗第一句话就提到犹太人,马上会引起他们的反感。所以他采用广义的语句逐步接近主题,在提供了证据之后,他再特别讲到犹太人。

“也无可推诿”:犹太人对于定外邦人的罪是很积极的,但因多世纪以来,他们享有比外邦人更大的亮光,他们犯下同样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

“定自己的罪”:katakrino暗示着反过来定罪,保罗的论点与先知拿单对大卫所讲的话是一样的(撒下12:5-7)。保罗对犹太人说,他们既然对同胞进行了评断,也就是对自己进行了判决。他们犯了自己所宣判的罪行。

“所行”:指一种习惯性行为。在《亚里斯提亚书信中》中,可以看到犹太人遣责外邦人的罪孽,吹捧自己纯洁的例子:“其他大多数人都因男女乱交而玷污自己,犯下了大罪;所有的乡村和城市都为这样的罪恶而自负。他们不仅同性相恋,而且与自己的母亲和女儿淫乱。但我们却不玷染这些罪行。”其实犹太人的道德状况并不象这里所说的那样理想。我们可以从拉比针对罪恶的法规,以及拉比作品中偶然提到犹太人中违背人道罪行的地方看出来。写于公元前二世纪初的犹太伪经作品《十二族长遗训》可能比较准确地反映了真实的情况。“在第七周,那些拜偶象、犯奸淫的、贪爱钱财的、傲慢的、目无法经的、淫荡的、虐待儿童的和牲口的人将成为祭司”(《利未遗训》17:11)。“孩子们,我把这些事情告诉你们,因为我从以诺的著作中得知,你们也将离开上帝,随从外邦人的一切恶行,行所多玛所有犯罪的事”(《拿弗他利遗训》4:1)。

凡是迫不及待地批评和指控别人的人,自己也往往犯下同样的罪行。有时人们特别热心反对他们自己偷偷犯下的罪。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些一本正经地指控行淫时抓住之妇女的人,所表现出来卑鄙的伪善。“这些自命监护司法的人,曾亲自引诱那妇人犯罪”(《历代愿望》461页)。大卫也曾随口给拿单所报告假设不公正的事情定罪(撒下12:1-6)。


2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审判他。

 【本会注释】

“我们知道”:保罗假定有关上帝审判的真理为人公认,并以此作为他论点的基础。

“照真理”:强调在上帝审判中衡量的标准不是按外貌判断(见约7:24),祂对人的审判是根据对人动机和行为真正性质的了解,是绝无偏心的(罗2:11)。即使是最秘密的罪也在祂的监察之下(传12:14)。

“审判”:krima,有或好或坏的决定之意,这里指定罪。


3 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上帝的审判吗?

 【本会注释】

“你以为”:你以为你拥有更多的真理知识,与虔诚的祖先和选民的身份有关系,就能逃脱审判吗?这种个人能免除审判的幻想是自我欺骗的常见形式,它与上帝对所有罪人实施公正审判的真理形成对照。在犹太人中间似乎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他们只要遵守他们宗教的仪文礼节,上帝就不会严格地审判他们,象祂抛弃拜偶象的外邦人一样。他们认为自己的国藉会保障他们在审判时得到优惠。施洗约翰曾斥责这种错误的观念:“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时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太3:8,9;参约8:33;加2:15)。不论在什么地方,或是什么人犯下的,罪就是罪,决不可因拥有宗教特权而减轻其严重性。上帝的子民没有犯罪的特许证,好象上帝不会那么严格地监察自称事奉祂之人罪过。相反,圣经经常教训我们,人间最严重的罪行是那些自命为上帝子民的人犯下的(见赛1:11-17;65:2-5;太21:31,32)。

“能逃脱……吗?”:该句的主语在希腊文中是强调式的。


4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本会注释】

“还是你藐视”:上帝的慈爱和忍耐只能在那些因罪而硬了心的人心中产生一种轻蔑的安全感。“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传8:11;参诗10:11;13)。犹太人习惯于争辩说,既然上帝还在赐福给他们,祂就不把他们看作罪人(见路13:1-5;约9:2)。我们今天是多么容易落入同样的欺骗之中啊!由于上帝继续宽容地赐给我们时间和机会,让我们为祂的回来作准备,我们竟盲目地滥用祂的怜悯和忍耐,继续傲慢地犯罪作恶。我们没有看到祂忍耐的目的何在。

“丰富”:保罗最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上帝的恩慈和品性(见罗11:33;弗1:7,18;2:7;3:8,16;腓4:19;西1:27等)。

“恩慈”:即“温柔”、“仁慈”。

“宽容”:即“停顿”。在古希腊语中,该词用来指休战。它暗示一种暂时性,条件发生变化以后就会过去的。所以它用来描述与罪的“过去”(3:25)联系在一起的上帝的“宽容”。上帝本着祂的宽容抑止了祂的愤怒,好象与罪人订了休战协定。但这不意味着祂的怒气最后不会发作。相反,它暗示上帝怒气一定会发作,除非罪人利用这段休战时期悔改。

“忍耐”:虽然上帝憎恨罪恶,祂却本着自己的忍耐不在人犯罪的时候马上于予以惩罚。祂日复一日地宽容人,赐给他们机会悔改得救(彼后3:9)。人“藐视”上帝的忍耐,认为祂不会惩罚罪恶,他们可以放心继续作恶。

“不晓得”:意为故意不了解(参何2:8)。

“领你”:原文可以解释为一种可能达不到目的的努力。故“领你”意为“目的在于领你”,或“设法领你”。

“悔改”:metanoia象在新约中其他地方一样,该词意为思想、动机和生活的完全变化,不止是为罪伤心(见诗32:1注)。


5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本会注释】

“任着”:意为“根据”、“因为”。

“刚硬”:即“顽固”,犹太人处在上帝的恩慈和忍耐所无法奏效的思想状况。

“不悔改的心”:即不肯悔改的心。思想的倾向没有改变,尽管有上帝的引导,他们的心故意地越来越刚硬碰硬。

“为自己积蓄忿怒”,请与上帝丰富的恩慈(4节)和天国的宝库(太6:20)相对照。一个拒绝上帝慈爱的人是与一个从未认识上帝恩典的人不一样的,所赐的每一个福气和特权都带来相应的责任。不断地抵制上帝的爱,会逐渐为算账的日子积蓄愤怒(见申32:34,35)。如罗1:18(见该处注释)一样,忿怒就是上帝对罪的不悦,其结果是人被处死刑。

保罗并没有说:“上帝正在积蓄忿怒。”而是说,你们正“为自己积蓄忿怒。”

“公义审判”、震怒……的日子“将向世人和天使,无论善恶,显明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这种显示包括上帝按各人的行为报应他们(见《历代愿望》763,764页;《善恶之争》668页)。

在万物结局的时候所发生最后的显示,要与人类处在堕落状况时上帝所显示愤怒公义的审判形成对照(1:18)。


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本会注释】

“必……报应”,保罗引用了箴24:12或诗62:12,圣经一贯的教训就是人将照自己的行为受报应(见耶17:10;太16:27;林后5:10;启2:23;20:12;22:12)。每一个人,包括拥有特权的犹太人,都会按照他们的实际生活和真正品格得到报赏或定罪。

有人觉得这节圣经与“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守律法“的道理不相符合。但保罗在这里不是将信心和行为进行对照,而是对一个人口头所说的与他实际的情况进行对照。保罗说上帝审判一个人是按照他或善或恶的实际行为。保罗在这封信的后面解释说,与出于信心的行为相对而言,单单出于律法的行为不是真正的义行(罗9:31,32;见帖前1:3;帖后1:11)。在最后的审判中,行为被看作是信心的证据。信靠上帝的恩典不能代替公义的行为和圣洁的生活。只有通过这样的证据,信心才能证明其真实性(雅2:18)。上帝将按照这种证据报应每一个人。


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本会注释】

“恒心”:有耐心,坚持不懈之意。保罗所讲的不是被动的顺从,而是主动的忍耐。

“行善”:圣经并没有说上帝把永生赐给偶然行善的人。祂把永生赐给那些恒心行善,以顺从上帝作为其生活方式的人(见太10:22;启2:10)。

“寻求”:即积极争取,如“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太6:33)。对照“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徒16:10)。上述经文用的是同一个动词。单单有得永生的愿望还是不够的。“我们不可能飘进天国。懒惰的人决不能进到那里。假若我们不努力争取进入上帝的国,不热切追求明白其律法的要求,我们就不配与之有分。“(《天路》280页)

“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这些东西是在复活的时候赐予的(见林前15:42,43;参彼前1:4-7)。人类在原先无罪的时候,曾有“荣耀尊贵为冠冕”(来2:7)。凡恒心寻求的人都将重新得到这些东西。

“永生”;从语法上,这个词是与6节中“祂必……报应”联系在一起的。上帝将把永生赐给那些按照上述方法寻求它的人。


8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本会注释】

“结党”:eritheia指“贪求财利的精神”,有“为工资而工作”之意,后来该词又有“自私搞派别的野心”、“阴谋”、“作对”之意。在新约其他地方,该词用来指阴谋和结党(林后12:20;加5:20;腓1:16;2:3;雅3:14,16)。

与恒心行善的义人相对照,这里说不义的人对待上帝和真理的态度是贪图私利和结党分争。正是这种精神使许多犹太人反对福音(见徒13:45等)。他们对待宗教的律法主义和贪图私利的态度,以及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得救观,导致他们拒绝因信基督而称义的上帝的方法,从而拒绝了上帝本身。

“顺从真理”:请与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相对照(罗1:18)。那些结党营私的人不想忠于真理,他们“专顾自己”(提后3:2),“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帖后2:10)。反倒“喜爱不义”(帖后2:10,12)。

“忿怒恼恨”:从原文语法看,这里不是说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而是“将有忿怒恼恨”临到他们。保罗在句法结构上的变化说明了他所作的区分:上帝是永生的源泉和赐予者,但他并不是永远惩罚的真正发明者。毁灭是罪人自己行为的必然结果(见1:18注)。在罗9:22,23中也有类似的结构变化,从被动的“预备遭毁灭”到主动“预备得荣耀”。得荣耀的器皿是上帝自己预备的,而毁灭的器皿则是人自己所预备的(见《善恶之争》543页)。

“忿怒”的原文orge表达了一种固定的情感,请与约3:36“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相比较。而启14:10中的“忿怒”,原文是thumos表达了愤怒一时之中的爆发,如在最后毁灭的日子。关于上帝愤怒的意义,见罗1:18注。


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本会注释】

“患难”;thlipsis指在极重担子的压力,如试炼、灾难,在这里指罪的惩罚。

“困苦”:stenochorla原文为“狭窄的地方”。表达了“压抑”的意思,在七十士译本的申28:53,57中,该词描述了围困窘迫的状况,在本文中该词描写了一个人在四面受到试炼、惩罚和痛苦的压迫,不知何处求救时那种焦虑苦恼的心情,与此相对照的是,旧约圣经中常用宽阔之地来描写欢乐的情形(撒下22:20;诗118:5)。

“加给一切……人”;(人原文为“灵”psuche)一直有人以此为据,认为受苦的是心灵而不是肉体。但“心灵”一词常用来指整个人(见罗13:1;参诗16:10注;太10:28)。

“先是犹太人”:犹太人既然优先拥有特权和机会,所以也就先负有职任和罪责(见罗1:16注;参路12:47,48)。


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本会注释】

“荣耀、尊贵、平安”:请与作恶的人所遭的“患难困苦”相对照。

“行善”:与9节中的“作恶”相对照。关于善行与救恩的关系,见罗3:28注释。


11 因为上帝不偏待人。

 【本会注释】

“偏待人”:意为“不公正的”。希腊文prosopolempsia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西3:25;弗6:9和雅2:1。而prosopolemptes出现在徒10:34,意为“偏待人的人”。Prosopolempteo出现在雅2:6中,意为“不公正地判断”。上面三种形式在七十士译本和非基督教作品中均没有出现,故据信起源于基督教。在旧约圣经中,该词的希伯来语对应词指慨然答应一个请求者(创19:21;伯42:8)或表现出偏心(利19:15;代下19:7)。在新约圣经中这个词含有偏心的贬义。不偏心为公义审判者的一个品性(申10:17;代下19:7;伯35:19)。


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本会注释】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犹太人因着自己的特权问道:“上帝不偏待人”的原则是否也适用于他们。他们曾滥用了自己的特权,以为自己犯与别人一样的罪行而不会被定罪(1-3节)。现在保罗接着解释上帝如何不偏不依地审判有特权的犹太人和没有特权的外邦人。每一个都要按照适合于他自己的方法受审判。对犹太人是用他们所干犯的成文律法,对于外邦人是用他们所干犯的良心的不成文法律。

“没有律法”:显然是指没有特别颁布的成文律法,因为外邦人不是没有不成文的良心律法(14,15节)。外邦人不会按照他们所没有的法律受审判。但如果他们违犯了不成文的良心律法,他们就会象那些得罪更多亮光的人一样灭亡。保罗已经解释了外邦人的罪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拒绝了上帝在自然界和他们良心中给他们的启示(罗1:19,20,32)。没有更多的光并不能使人有权干犯较少的光。犯罪的外邦人尽管没有上帝成文的律法,也得灭亡。他们得罪了他们所拥有的律法,所以必然会受到惩罚。

“在律法以下”:即在律法的范围内,或在律法的权威下。保罗在这里论述上帝审判的原则。律法前没有加定冠词。在《罗马书》中律法有35次加冠词,有40次不加冠词。要确定每一处究竟是指什么律法,这是多年来所争论的问题。单单根据有没有冠词,似乎很难确定究竟是指十诫律法,仪文律法还是其他的。不过有一点是一般人都赞同的,即不加冠词侧重在律法抽象和普遍的原则,加了冠词侧重在具体特定的法规。

既然没有一条明确的规则,根据有没有冠词来确定是指什么律法,最好的办法就是根据上下文的内容来确定。在每一处重要的出现“律法”一词的地方,我们都会提到希腊文中有没有加冠词,然后根据上下文来确定是指道德律法还是仪文律法,是指律法的原则,还是指律法的其他方面。

本节的“律法”既然没有冠词,就可以理解为表达了犯法者必按律法审判的原则。凡没有律法而犯罪的人必不按律法惩罚。但根据上下文可以看出保罗也是在暗示犹太人所干犯的成文的道德法规。从根本上来说,这就是十诫。不过保罗也可能考虑到以十诫为基础的整个旧约道德行为教诲,法规和标准的体系(见《先祖与先知》464页)。那些有权利知道这部律法,却仍干犯上帝所明示之旨意的人,必将比那些亮光较少的人受到更大的惩罚。惩罚的严厉程度是与犯罪的程度相应的。而犯罪的程度则取决于机会的多少,圣经中明显地指出惩罚是有各种程度的(太11:21-24;12:41,42;路12:47,48)。 489

“按律法受审判”,上文平行的“灭亡”暗示这是一种判罪的审判。根据上下文的暗示,“审判”一词可含有判罪的意思(见约3:18;帖后2:12;来13:4)。两种罪人都会被判罪,受到惩处。但只对有律法的“按律法”审判。


13 (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本会注释】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犹太人有机会听定期在会堂宣读的律法(徒15:21)。但他们以为单有律法的理论知识就算为义。他们似乎没有认识到始终完全顺从的必要性。耶稣曾责备犹太人对待上帝圣言的这种态度:“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39,40;参《历代愿望》211页)。“犹太人手中既有圣经,就以为单单他们那一点圣经皮毛的知识,便能得到永生”(《历代愿望》212页)。在今日的犹太人和基督徒中间,仍流行着同样错误的看法,认为单有知识就能带来公义和救恩。太7:21,24;路6:47-49;雅1:22也教训我们不单要明白,而且要顺从上帝的旨意。

本节律法没有冠词。那些有律法可听,并得到指引的人应当顺从律法,才能在审判中“称义”。根据上下文,就犹太人而言,保罗指的仍然是适用于他们的道德行为标准,即旧约圣经尤其是十诫所显示的标准。

“称义”:保罗仍在把那些知道上帝旨意却不肯顺服的人,在审判中所处的地位与不仅明白上帝旨意,而且完全顺从的人所处的地位进行对照。这样的顺从只能来自书信前面已经提到过的信心(罗1:5,17;参3:20)。本节进一步强调人受审判不是按照他自称知道多少,或自称是什么,而是根据他的实际行为(罗2:6)。


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本会注释】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即不象犹太人那样有特别颁布的成文道德法规。保罗接着要解释外邦人拥有另一种的律法。“外邦人”一词原文没有冠词则突出其非犹太人身份。

“顺着本性”:即不是有意识地去实行一部成文律法的要求,而是自发地按照良心的指示去做(15节)。“每一个人怎样藉着基督获得生命,照样每一个人的心灵也是藉着祂接受上帝的一些光照。在每一个心中,都有智力和属灵的力量,有正确的观念和向善的愿望”(《教育论》29页)。在外邦人中间,那些从创造的作为中认识上帝启示,并响应上帝所注入的愿望行善的人,用是“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见《天路》385页)。

“行律法上的事”:原文“律法”有加冠词(见12节注)。保罗显然是指特别体现在十诫中的道德律法的原则。外邦人不可能“顺着本性”去遵行整个摩西律法所规定的礼节和仪式,但是他们可以“顺着本性”满足道德律法的要求。保罗后来解释说“爱就完全了律法”(13:10)。见《历代愿望》638页。


13节的注释已经说明,只有“行律法的”才得称义。无知的外邦人藉着爱的精神表明他们真正是“行律法的”,“在上帝面前”为义,而有知识有特权的犹太人和基督徒,由于缺少爱心,就表明他们只是“听律法的”,不能算为义。

 【本会注释】

“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存在于人理智和良心之中的行善的需要和愿望,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每一个人的标准和律法。详见15节(参雅4:17)。


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本会注释】

“律法的功用”:指律法所要求的行为。这个词组也可以理解为律法辨别善恶的实际效果和工作。

“刻在他们心里”:虽然外邦人不知道成文的律法,什么时候他们若表现出对上帝和对同胞的爱心,就证明律法的要求写在他们的心中(见耶31:33;来10:16)。至于“心”的含义,见罗1:21注。“无论何处,只要有爱心和同情的愿望出现,……都证明上帝的灵在工作着”(《天路》385页,参加5:22)。圣灵决不限于犹太人和基督徒,而是在每一个地方的人心中工作。这个道理犹太人很难接受,今天的基督徒对于救恩的看法同样也有可能太狭窄太自私了(见约3:16;提前2:4)。

“是非之心”:suneidesis 是与人类对于自己行为本身的认识共存的,对于行为性质的认识。保罗在书信中用了二十多次suneidesis。人类是有对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动作出判断的能力。良心可以过于审慎(林前10:25),或因滥用而如“被热铁烙惯了一样”(提前4:2)。它能因进一步认识真理而得到启发(林前8:7),也能按照它所拥有的亮光行事。

“同作见证”:保罗指着外邦人中间良心的功用作为他们对上帝的旨意有所了解的进一步证据,尽管他们不知道成文的律法。

“思念”:即“思想”或“推理”

“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句话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这句话是指对于是非问题的反应(现代中文和英文译本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候谴责自己,有时候为自己辩护”)。有人认为这是指外邦人与外邦人的相互较量,因而保罗是说外邦人中间谴责和辩护的行为。

不管怎么说,这句话表明保罗正在确立自己的论点:外邦人不是没有是非之心的,他们将按照他们对于良心指示的反应受审判。


16 就在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本会注释】

“藉耶稣基督”:圣经清楚地教训说,耶稣不仅是我们的救主,而且是我们的审判者(太25:31-46;约5:22,27;徒10:42;17:31;提后4:1)。

“在……日子”,即最后审判的时候(徒17:31)。16节可以看作是前面论点的总结。

“隐秘事”:人的品格就是通过这些隐秘事表现出来的(见箴7:19注释)。由于上帝对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秘密的事都有准确的记录(传12:14;参太10:26;路8:17;林前4:5),祂就能“不偏待人”地实施审判(罗2:6,11;参《善恶之争》486页)。“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上帝都必审问”(传12:14)。这一节进一步解释了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中的主要论点。拥有特权和律法知识的犹太人,往往看不起无知识的外邦人,认为他们不配得到救恩。但只有那一位洞悉人内心生命的上帝,才有资格作出这样的决定。只有上帝才能充分了解爱心的倾向和顺从良心律法的愿望。这些是真正遵守上帝律法的具体内容。它们是上帝要求犹太人和外邦人所具备的品质。在最后的审判中,任何外表的虔诚都无法弥补上述品质的缺乏。

“照着我的福音所言”:有人认为这句话表明保罗坚信自己信息中的真理,把自己的福音看作是最后审判的标准(见林前15:1;加1:6-9)。但是保罗也有可能只是说明福音所表达的事实,即人类不仅要受审判,而且要受耶稣基督所审判。在旧约圣经中清楚地告诉人即将来到的审判(但7:9-12,26,27)。但福音特殊的教训之一就是那一位曾活着又死过、来拯救世人的主,也将审判他们(林后5:10)。


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上帝夸口;

 【本会注释】

“你们称为犹太人”:到这里为止,保罗已在他的书信中证明外邦人犯了罪。他解释了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受上帝公正的审判。现在他接着说明犹太人自己也犯下了他们十分积极地给外邦人所定的罪行。保罗就是这样证明不论何处,人人都被定了罪,都需要福音所显示的公义和救恩。

“你们称为”的意思是“自称为”或“带着……的名称”。保罗是在说:“你们既然自称为犹太人”,“你们有犹太人之名又怎么样呢?”

“犹太人”的称呼最早出现在王下16:6(见该处注释)。巴比伦之囚以后,它成了希伯来民族的称呼。犹太人似乎甚以他们的称呼和国藉为荣(加2:15;启2:9;3:9)。做一名犹太人意味着与外邦人有区别,并享有特权(罗9:4:加2:15)。在讨论犹太人的过犯时,保罗暂时承认他们所自夸的特权(罗2:17,18),以及他们所认定对于别人的优越感(19,20节)。然后又指出他们口头的炫耀和实际行为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

“依靠律法”,犹太人把单单拥有律法当作上帝悦纳的保证。他们所靠的是他们拥有律法与别人不同这一点,而不用律法作为人生的准则和良心的指南。七十士译本的弥3:11中也用了这个希腊词语:“他们却依靠耶和华,说:耶和华不是在我们中间吗?灾祸必不临到我们。”

“且指着上帝夸口”即“凭着上帝夸口”。犹太人自称与上帝有特殊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并没有使他们表显出谦卑的依靠和忠心的顺从,反而对其他民族的人表现出傲慢和自负。这就歪曲了上帝所提倡的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耶9:24)。犹太人因为认识上帝,确实拥有很大的特权(申4:7)。他们应当为此感谢而不是夸空口。不幸的是他们更多的是指着自己的特权夸口,而不为此献上感谢。一个人为自己对上帝的认识而夸口,并不能证明他的虔诚。只有谦虚地为他所有的这种认识献上感谢,从而希望别人也得到这同样的特权,这才是基督徒生活中真正虔诚的证据。


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本会注释】

“分别”:dokimazo意为“试验”,“证明”,“识别”(见罗12:2:林前3:13;11:28;林后8:8),或试验的结果——“喜爱”(见罗14:22;林前16:3;帖前2:4)

“是非”(或作喜爱那美好的事)。从字面上看是指不同的事物,即在喜欢它们的人看来,是美好的事。这句话既是指犹太人根据律法辩别是非的能力,又是指犹太从理论上喜欢美好之事的实情。他们为自己敏锐的道德识别力而自豪,似乎只喜欢不用顺从就能算为义。保罗显然准备把他们属灵上的认识与他们属灵上的失败相对照(2:21-24)。

“受了教训”:该词原文katecheo在草纸文字中含有“法律上教训”的意思。请对照它在路1:4;徒18:25;林前14:19;加6:6的用法。英语中catechize(问答法教学)即源于此词。犹太人在年青时就受过严格的律法教育,以后他们又定期听聆宣读和讲解旧约圣经。


19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本会注释】

“深信自己”:上帝的旨意是要让犹太人成为世界上真理的见证和导师。他们的罪在于单单夸耀自己的特权而不履行相应的职责。

“是给瞎子领路的”:见太15:14;见太23:16注。


20 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本会注释】

“小孩子”:指宗教上未成熟的人。犹太人对于改信犹太教的外邦人就是这样看的。耶稣曾用这个词指那些乐于听祂讲道的平民(太11:25)。保罗也用这个词指新悔改的哥林多人(林前3:1)。

“先生”或“纠正者”,该词希腊文含有教育和训练之义。

“在律法上”:可能是泛指整部旧约圣经的教训(见12节注)。

“模范”( morphosis)“外貌”,“轮廓”“外表”之意。保罗指的是外表而不是实质。该词在新约其他地方仅出现在提后3:5中,将“敬虔的外貌”与“敬虔的实意”进行对照。在《罗马书》中,保罗指的是犹太人从律法上所获得知识和真理的形式,框架和具体内容。上帝设计了这个“模范”,不仅用来指导犹太人,而且要让他们用以把福音的真理教导外邦人。


21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本会注释】

“既是”:既然犹太人自命为如此的虔诚,认为自己比别人好得多,所以对他们的要求就要高一些。但保罗现在指出他们言行不一。“他们能说不能行”(太23:3)

“自己还偷窃吗?”这种言行不一的情况在犹太人中间不是最近才发生的。很早以前,诗人就曾斥责他百姓道德上的堕落(诗50:16)。在提出偷窃的指责时,保罗心中所想到的,除了其他事情以外,无疑是在圣殿范围内祭司和长官所赞同和配合下进行的不诚实的经商方式(见太21:12注,又见《历代愿望》155页)。奸淫的指责可能包括随随便便的离婚行为(见太5:31,32注)。关于犹太人的道德状况,见罗2:1注。


22 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本会注释】

“奸淫”;见1节注。

“厌恶”bdellusso 指“讨厌”,“厌恶地离开”

“偷窃庙中之物”一般解释为劫掠外邦庙中之物。Bao保罗在这里指的是犹太人一方面称与偶像接触会污秽,一方面又偷窃庙中之物。从徒19:37-41中,也许可以看出犹太人有犯这种罪行的坏名声。当时以弗所城的书记宣布保罗和他的同伴没有偷窃庙中之物。根据申7:25,犹太人是禁止这种罪的。约瑟弗斯曾解释这条禁令:“不要亵渎其他城市所尊敬的神,不要偷窃外邦庙中之物,不要占有奉献给任何神明的财物”(《犹太古代史》卷四8,10)。

但是保罗也有可能指的是犹太人亵渎圣殿及其崇祀。拜偶象的实质就是亵渎神,在这方面犹太人罪孽深重。他们把上帝的殿变成“贼窝“了(太21:13);可11:17;路19:46)。


23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么?

 【本会注释】

“指着律法夸口”:这是对17-29节的概括。

“犯律法”:这是对21,22节思路的归纳。

“玷辱”:见24节注。


24 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本会注释】

“受了亵渎”:外邦人根据犹太人言行不一的情况来判断犹太的宗教,从而亵渎这种宗教的神和创始人。犹太人指着律法夸口,可见由于不顺从而给赐律法的主丢了脸。犹太人的罪恶和伪善,使外邦人看不起这种似乎不能洁净和限制信奉者的宗教。犹太人对上帝的名十分敬重,甚至不把上帝的圣名读出来(见本书卷一171,172页)。可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却令外邦人亵渎祂的名。

“正如经上所记”,可能指赛52:5,也有可能指撒下12:14;结36:21-24。保罗赋予旧约经文以新的含义。以赛亚说的是以色列人落入仇敌的手中,使上帝的名受到仇敌的羞辱。保罗是在说上帝圣名受亵渎的原因是犹太人自己言行不一的生活。


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本会注释】

“律法”:原文中无冠词(见12节注)。“你们若行律法”是与下句“若是犯律法”相对照的。希腊原文所强调的是顺从的习惯性行为。顺从上帝律法的真诚愿望始终是上帝同意成就祂对犹太人所发慈爱应许的条件(出19:5,6;申26:16-19;耶4:4)。

“割礼”:犹太人认为割礼十分重要,似乎这种纯外表的仪式就能保证上帝特别的施恩。上帝发明割礼的仪式作为祂与亚伯拉罕及其子孙立约的记号(创17:9-14;徒7:8)。作为这种关系的记号和提示,割礼本可以成为犹太人的福气。可是由于他们大大违犯了约的重要要求,割礼就成了一个空洞的形式。

“犯律法的”原文 parabate(犯)意指越过界限的人。加2:18和雅2:11等亦用此词。在希腊文中有好多词表示罪的不同方面。parabate指违犯明令的人。


26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本会注释】

“未受割礼的”:即外邦人。

“条例”,即“要求”或“命令”(见8:4注)。保罗已经解释过外邦人是能够实行律法的要求的(见2:14,15注)。

“算是”:如果一个外邦人顺从了律法的要求,他未受割礼并不影响他蒙悦纳。割礼是上帝所设立的一个表号性礼节,为要帮助以色列人培养符合上帝律法的生活方式。外邦人虽然没有这个表号性礼节的福气,他们若实行律法上的要求,也能分享赐给犹太人的应许(见太8:11)。对照林前7:19;加5:6;见本书卷四27,28页。


27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本会注释】

“那本来未受割礼的”,可以看作与“生来的犹太人”相对应(加2:15),也可以看作是指“肉身的割礼”,与保罗在罗2:28,29中的论点一致。他认为外面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审判”:含定罪之义,和对比之下令其蒙羞之意(参太12:41,42)。

“仪文”:指各种作品和文件(原文 gramma见路16:6,7;徒28:21)。在本段中显然泛指成文律法。所强调的是犹太人拥有成文律法,而外邦人则没有这样的优惠(罗2:14)。犹太人虽然有成文的律法并受了割礼,却仍违背上帝的旨意。所以那些没有受割礼却能遵守律法之人的顺从就定了犹太人的罪。


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本会注释】

“不是真犹太人”:根据圣经的定义,单在外表上实行律法并不能使人成为真犹太人,尽管他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受过割礼。


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

 【本会注释】

“里面”,即“秘密地”(参太6:4)。真正的犹太人拥有一种精神和品格,实行上帝召他们为祂选民的旨意。上帝把他们分别出来,不仅要奉行这些外表的仪式,而且要从内心和生活上作圣洁的百姓(申6:5;10:12;30:14;诗51:16,17;赛1:11-20;弥6:8)。

“是心里的”:旧约圣经曾清楚地指出受割礼的属灵背景。没有这种背景,割礼就毫无价值(见申10:16;30:6;耶4:4;9:26;结44:9;又见徒7:51;腓3:3;西2:1)。割礼的仪式本来是要作一个记号,表示与外邦世界的区别,并且献身给真神。这个仪式含有离弃一切罪恶,去除一切得罪上帝之物的意义。这种工作显然是发自“心里的”。

“在乎灵”,即在乎内在的属灵生命。

“不在乎仪文”:与罗7:6;林后3:6-8同一用语比较。真割礼牵涉到顺服上帝的内在属灵的工作,而不只是外表上实行仪文的要求。

“称赞”:这里用的是双关语。犹太人得名于犹大。在希伯来语中“犹大”是“赞美”的意思(见创29:35)。在罗2:17中,保罗提到他们所引以自豪的名字,开始剖析犹太人的属灵状况。在29节中,他讲述了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这个名称。保罗非常恰当地加了一句,真正的犹太人所得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来的,对比撒上16:7。

本章中关于犹太人的许多话也可以适用于自称为基督徒的人。那些拥有圣经并明白自己责任的人是有很大特权的。这种认识可以导致今生得到圣洁和幸福,以后得享永生。但是基督徒若疏忽了他们所享有的特权,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将按照他们所接受的亮光而受审判。不论他们的信仰多么正统,单单承认宗教救不了他们。世人对他们外表虔诚的评价,并不能说明他们真正品格的情形,以及他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外表的仪式远比不上心灵的状况重要,受洗本身并不能救人。名列教会的名册,出身于虔诚的家庭,都不能保证他得救。从里面作的,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因为真宗教是与人心灵有关的。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以得上帝称赞作为他努力的目的。我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要象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参西3:22)。在这方面,基督是我们的榜样,祂说:“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约8:29)。保罗也同样表示要讨上帝喜欢,而不是讨人的喜欢(帖前2:4)。


罗马书3章

提要:1-2,犹太人的长处。3-8,这种长处他们并没有失去。9-19,律法仍定他们的罪。20-27,属血气的,没有一个人能靠律法称义。28-30,所有的人毫无例外地只能凭着信心。31,但律法并没有废去。


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本会注释】

“有什么长处?”犹太人比外邦人有什么特权和好处呢?既然从里面作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选民又有什么好处呢?既然未受割礼但能实行律法要求的外邦人被算为受过割礼(2:26),那么受割礼又有什么用处呢?


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

 【本会注释】

“首先”:保罗在这一段里只提一样好处,没有再提其他的。在罗9:4,5中他更加全面地回答这个问题。

“上帝的圣言”:原文Logia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见徒7:38;来5:12;彼前4:11)。根据上下文,保罗这里显然是指旧约圣经,但也可能专门指上帝赐给祂百姓的应许和命令。犹太人的第一个好处就是有上帝对于人类旨意的直接启示交托他们。这是很大的荣誉和特权,同时他们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就是把上帝的这个启示分给世界上其他的人(见申4:6-8)。如果犹太人认识并且珍惜这项特权以及随之而承担的责任,上帝就会通过他们为拯救世人而工作(见本书卷四26页)。


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

 【本会注释】

“不信的”:这里无疑指对上帝的启示,尤其是所应许的救主耶稣缺乏信心。也可能指犹太人中一般的不信现象。他们没有遵行托给他们的知识和教诲。保罗没有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不信的。“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见罗11:17注)。但“有几根”可以代表大多数(参来3:16)。

“不信”,即缺乏信心。

“废掉”,即“使……无效”(katargeo)。保罗在书信中常用这词(罗3:31;林前1:28;13:11;弗2:15;加5:11等)。犹太人的失败不能说明上帝没有履行对于他们的诺言.救恩的应许仍然是有效的,但始终只是对那些有信心的人而言(罗1:16)。在我们的时代,一些人可能受到试探,认为基督再来的长期推迟是上帝没有履行对祂子民的诺言。但是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见结12:27注)。是我们的罪和缺乏信心使上帝不能实现祂快来的应许。这些同样的罪过去曾把以以色列人关在迦南地以外,现在也推迟了当代以色列人进入天上的迦南。“在这两件事上都不是上帝的应许失效,而是自命为上帝子民中间的不信、世俗化、缺乏献身、纷争、把我们留在这个痛苦和罪恶的世界中这么多年”(《布道论》696页)。见本书卷四30-34页。

“上帝的信”,即上帝对于祂诺言的信守。关于上帝的信实,见提后2:13;来10:23;11:11;约壹1:9。


4 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本会注释】

“断乎不能” (me genoito)意为“绝不能让它发生”。这个词组保罗共用了十四次,都是表示一种强烈的反对。该词相应的希伯来语意为“亵渎的,可恶的,不可思议的事情”(见撒上20:2注)。

“上帝是真实的”,即“上帝还是真实的”。即使世人不讲信用,上帝还是应当被看为真实的。

“人都是虚谎的”。同七十士译本诗116:11。

“如经上所记”:引自七十士译本诗51:4。在这首诗中,大卫对于自己与拔示巴所犯的罪深表痛悔,承认上帝的判决和惩罚是公正的。保罗引用这段话来支持他在第3节中的论点,即世人的虚谎并不能取消上帝的信实,反而证实了上帝的公义。

“显为公义”:即“被承认为公义”。这是该词能用于公义上帝的唯一含义。

“被人议论”:即“打官司”(见林前6:1,6)。保罗在这里可能是指善恶大斗争的中心议题。上帝的品格和公义似乎在世人和全宇宙面前受到诘问(见罗3:25,26)。

“得胜”,原文有时用于法庭审判,意为“胜诉”。


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上帝降怒,是他不义吗?

 【本会注释】

“显出”,该词及其相关形式在新约中有两个意思。(1)、“称赞”(林后12:11);(2)、“确立”,“证明”(罗5:8;加2:18)。本节可能取后一种意思。保罗正准备应付反对的意见,即:如果人的罪能够证明上帝的公义,为什么罪要受到惩罚呢?

“上帝的义”(:见罗1:17注)这里保罗似乎主要强调的是上帝品格的完全。

“我们可以怎么说呢?”保罗的著作中常用这句话(4:1;6:1等)。

“上帝降怒”:即上帝对罪表示不悦(罗1:18注)。

“是祂不义吗?”原文提问的方式要求作否定回答。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请与罗6:19和加3:17对照。保罗对神的敬畏似乎令他觉得应为自己冒然把上帝的事和人的事进行类比表示歉意。


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

 【本会注释】

“断乎不是”:见4节注。

“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上帝将要审判世界,这件事是不需要证据的。保罗肯定不必指教犹太人这个基本的真理(如传12:14)。既然一般人都赞同上帝会审判世界,第五节中祂惩罚罪孽是不公正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了。如果因为罪间接地证明了上帝的义,就说祂惩罚罪不公正,那么上帝怎么能实施审判呢?


7 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象罪人呢?

 【本会注释】

“上帝的真实”,即上帝的信实,祂对自己诺言的信守。

“我的虚谎”:即我不忠实于上帝的要求和自己的良心。我特别是藉着拒绝祂通过基督所提供的救恩,而在实际上否认了上帝应许的真实性。保罗重复了第四节的对比,但这次也许是为了辩论的缘故,以反对者的口吻说话(参林前4:6)。

“越发显出祂的荣耀”:上帝的信实是不能再增添了,但祂的荣耀却是能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

“受审判”:即被定罪(见2:1注)。即然我的不信和虚谎用来证明上帝的信实,为什么还把我定为罪人呢?增进上帝荣耀的行为怎能看作罪呢?如果这种反对成立,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在罪中,以产生更多的善果呢?保罗并没有停下来解释这种推论的明显谬误,及其对道德规范的破坏性。很明显,罪人对于违背他自己本愿的,因他的罪而反证的义是没有什么功劳可言的。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本会注释】

“毁谤我们”,或“辱骂我们”,这种毁谤就是严重歪曲了保罗的信仰和道理,却又说以上的话是使徒讲的。那些说保罗和一般基督徒传播上述错误的指控,显然是从以下的教训中误推出来的: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靠行律法(3:20,28),“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保罗在第六章中充分驳斥了这种指控。

“定罪”不请楚着是指诽谤者,还是那些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的人,或是那些根据有害的原则说话行事的人。后一种解释看来比较适合本文,因为保罗只是在5-8节中顺便提到诽谤者为他的主要目的服务,以破除犹太人每一条要免受上帝审判的理由。


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本会注释】

“这却怎么样呢?”这个问题表达了保罗议论的过渡。这里回顾了第一和第二节的内容。

“我们比他们强吗?”有人译为“我们比他们弱吗?”不过上下文似乎与后一种译法相悖。保罗已在第二节中宣称犹太人与外邦人相比有很大的好处。但较大的特权牵涉到较多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来,蒙受光照的犹太人应该比未蒙光照的外邦人受更严厉的惩罚(路12:47,48)。这一节的下面部分说明,不管有没有优惠的条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需要被称义。

“决不是的”,即一点儿也不是的。

“已经证明”,1:18-32指出了外邦人的罪;2:1-29指出了犹太人的罪。

“希腊人”,这里指外邦人(见1:16注)

“在罪恶之下”,即在罪的权势和控制之下。所有未被上帝的恩典所更新,处于天然状态的人,其生活均受罪的权势所控制(见罗7:14;加3:22)。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本会注释】

“就如经上所记”:保罗现在用圣经来证明他关于众人都犯了罪的指控。这种指控他已经有了其他的根据。这里圣经的证据特别强调即使是选民,也和别人一样需要公义。以下经文引自诗14:1-3或53:1-3;5:9;140:3;10:7;赛59:7;诗36:1。引文与七十士译本大体一致,但稍有差异。保罗没有注明这些引文的出处,他显然认为他的犹太读者十分熟悉旧约圣经,他在罗9:25-28;11:26,27,34,35;12:19,20;林后6:16-18中也运用了类似的多重引文。

“没有义人”:引自诗14:1或53:1。保罗不说“没有行义的人”而说“没有义人”,虽然意思一样,但其形式更适合于他因信称义的整个论点。这句话是以下各句的概括。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本会注释】

“没有明白的”,引自诗14:2。通过对原句的改写,保罗正确地表达了原句的否定含义。罪恶蒙蔽和败坏了人的智力,致使普遍缺乏知识(罗1:31)。不肯悔改的人竟把有关上帝的事看作愚拙(林前2:14;参弗4:18)。保罗所引用的诗篇上面一句是这样开始的:“愚昧人心里说,没有上帝”(诗14:1)。

“没有寻求上帝的”,指没有认识上帝的属灵愿望和努力(参1:28)。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本会注释】

“偏离正路”,引自诗14:3,与七十士译本一致。

“变为无用”该词组在诗篇中希伯来语的对应词意思“变为污秽”。希腊语意为“变为无用”(见诗14:3注)。

“行善的”希腊文chrestotes。在新约中只出现在保罗的著作中.在弗2:7中和西3:12中译为“恩慈”,在加5:22中也译为“恩慈”,列为圣灵的果子。该词的定义是对邻居仁慈的性情。当人没有认识上帝的愿望,思想变为蒙昧时,就没有这种仁慈的性情(见罗1:28-31)。

“连一个也没有”:有人会争辩说,圣经和历史记录了许多行义,敬畏上帝的高贵男女的生活。诗人在讲了这句话也提到了“义人的族类”(诗14:5)。保罗自己的门徒和同工路加(见徒16:10注)也曾毫不犹豫地说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6)。但是“义人的族类”很快会同意保罗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他们并没有被排除在保罗关于大家都有罪的论述之外。他们将第一个承认,他们受罪恶所辖制,他们现在所有的义是因信从上帝那里来的。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本会注释】

“敞开的坟墓”:正如敞开的坟墓不久就装满死尸败骨,恶人的喉咙一张开,就充满腐败致命的谎言。请对照耶5:16,把迦勒底人的箭袋比作敞开的坟墓。有些人解释说这个比喻的意思是恶人说话象新打开之坟墓发出的臭气(见约11:39)。

“弄诡诈”,原文用进行时态,表示一种持久的行为。希伯来语诗5:9的原意是:“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变得油滑,”即他们用油滑、谄媚的话语。

“虺蛇的毒气”:这句话与七十士译本诗140:3一致。谎言的毒气象蛇毒一样是致命的。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本会注释】

“满口”:见诗10:7。“喉咙”、“舌头”、“嘴唇”(罗3:13)可以看作是说活发声相应的部位,而“口”把上面三个器官都包括在内了。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本会注释】

“他们的脚”:15-17节是根据赛59:7-8改写的。先知原先描写的是他那个时代犹太民族的品格。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本会注释】

不怕上帝”:引自诗36:1。保罗在这一系列引文的开始总的讲述了众人都是有罪的,然后提到罪的一些具体表现,最后所引的话指出了罪的根源。罪是来源于不敬畏上帝,对于上帝的品格,权威和尊严既不敬重,就任意作恶了(又见罗1:32)。

保罗引用上述旧约经文支持自己的论点。众人都犯了罪,犹太人也绝不例外。根据他对于犹太人状况的上述描写,犹太人决不可能单单凭自己的国藉得救。那些拥有各种特权和好处的选民。尚且是这样的品格,少蒙光照的外邦人情形又是如何呢?所以我们不难相信,《罗马书》第一章关于异教世界的可怕描述了。全世界确实都卷入了罪恶之中,所有的居民都是腐化、败落,无法自助的。要不是慈悲的上帝同情我们的可怜景况,制订了一项计划让堕落失丧的人类可以享受“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的福”(2:7),这种败落的情形早就令人绝望了。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本会注释】

“我们晓得”:这是保罗在提到一些公认的事时常用的话(见2:2注;见7:14;8:22等)。

“律法”:原文有冠词(见罗2:12注),一般认为是指旧约圣经。保罗上述引文就取自旧约圣经。旧约圣经分成三个部分:律法书、先知书和诗篇或圣文集(见本书卷一37页)。但很少象路24:44那样采用其全部名称。“律法和先知”可以用来指所有这三部分圣经(罗3:21;参太5:17;22:40),或仅称之为“律法”(见约10:34注)。为了让犹太人更加直接地明白圣经的证据,防止他们把目标从自己转到外邦人身上,保罗指出,他所引用的旧约圣经是特别针对它所赐之人的。犹太人承认旧约出于上帝的启示,而旧约圣经特地谴责了犹太民族的罪,所以他们无法规避保罗所下的结论:世人都犯了罪,他们和外邦人都一样。

“话”、“说”:“话”译自希腊语 lego,着重于所说的题材。“说”译自希腊语 laleo,指律法的颁布。前者侧重于律法的内容,后者侧重于律法的颁布,所以译为“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

“律法之下”:即服从律法的权威。

“塞住各人的口”:鉴于所提供的证据,人是没有什么借口的。

“普世的人”:指犹太人和外邦人.保罗在1:20,32中宣布了外邦人的罪责。

“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hupodikos):新约中仅出现这一次.七十士译本中无此词。在古希腊语中该词意为“容易起诉”,接下去可以提到受违犯的法律,或受到伤害的一方即合法的原告人。本句可译为“向上帝交帐”或“对上帝负责”。上帝和罪人被说成是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见耶25:31).保罗这里可能是说上帝不仅是受到伤害的一方,也是审判者(罗2:5,6,16)。


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本会注释】

“所以”,可以译为“因为”,下面所说的是塞住各人的口,让普世人伏在审判之下的原因。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即没有任何人。保罗无疑引用了诗143:2。

“因行律法”:即律法所规定的行为。在希腊文中,律法此处不加冠词(见2:12注)。保罗是在说明一个普遍的真理,既适用于外邦人,也适用于犹太人。靠行律法称义是一切虚假宗教制度的基础,也成了犹太教的原则(《历代愿望》35,36页)。但是服从任何律法的行为,不管是来自理智良心的律法,还是来自启示的律法,都不能使罪人在上帝面前称义(加3:21)。保罗已经说明了外邦人违犯了显示在他们本性和良心中的律法(罗1)。他也证明犹太人违犯了旧约中,特别是十诫中所显示的律法(罗2)。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需要称义。但是律法不具备称义的能力。它只能揭露罪的本来面目,只有一种称义的办法。

2:13所说“是行律法的称义”,和本节“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义”并不矛盾。前者强调的是,只有那些完全把自己献给上帝,乐意顺从祂的任何命令,而不只是“听律法”的人才能称义。后者强调的是顺从的善行不能用来购买救恩,最多只是赖以称义之信心的凭据。

“称义”(dikaioo):该词在新约中出现39次,有27次是在保罗的著作中,把它译成“称义”有点费解。在希腊语中 dikaioo(称义,使……为义)。dikaios(公义的)和 dikaisume(公义)属同一词根,三者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

“称义”一词在新约中用在人身上,是指使人与上帝有合宜关系的举动。通过这个举动,上帝宣判犯罪的人为义,或把不义的人当作义人看待。这就是说,在天国的法庭中,撤消了对于相信之人的指控。“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祂,接受祂为你的救主,你的生活虽有罪孽,为了祂的缘故你就被算为义了(《喜乐的泉源》62页,见3:28注;4:25;5:1)。

“律法”,原文无冠词(见2:12注)

“知”(epignosis):指清楚而准确地知道(见罗1:28;10:2;弗4:13)。而不是一般的知道(gnosis)。律法是公义的标准,凡不符合律法的都是罪,因为罪就是不顺从律法(约壹3:4)。一个人越熟悉律法,他对罪就越敏感。所以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就称义而言,律法的功用就是使罪人发出以下的呼声:“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见罗7:24注)。律法举起镜子照出过犯,但不能除去过犯。

本节和保罗所说律法是引我们归向基督的话(加3:24),清楚地说明了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福音绝不取消律法的必要功能。因信称义的道理“把律法和福音结合成一个完美的整体”(《给传道人的证言》94页)。


21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本会注释】

“如今”:该词可以从时间上理解为“目前”,也可以从逻辑上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后一种意思,请比较罗7:17;林前13:13。保罗已经说明所有的人都需要公义(罗1:18-3:20)。现在他不再从反面,而是从正面阐述1:17的主题。

“上帝的义”:见1:17注。保罗阐述了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靠行律法又得不到公义,接着他论述上帝的义与之对照。上帝准备把这种义送给一切信耶稣基督的人。

“在律法以外”,律法原文无冠词(见2:12注)。“在律法以外“与”因行律法“相对照(3:20),强调了上帝的义已经显示出来,与律法无关。即:上帝的义已经显示出来与整个律法的原则和把守律法作为获得公义之办法的整个观念无关,与犹太人作为公义基础的法律体系无关。

“显明出来”:该词暗示过去是隐藏的,现在才显明出来(见罗16:25,26;西1:26)。虽然上帝的义在旧约时代已有一定程度的显示,祂的公义在基督身上才得到充分的显示(见《先祖与先知》373页)。

“律法和先知”,指旧经圣经(见19节注)。原文的“律法”有冠词(见2:12注)。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并不矛盾。虽然上帝公义的显示与律法无关,但与律法与先知并无冲突。相反,律法和先知都曾预言到上帝的义(见约5:39)。旧约圣经实际上已预言到上帝的公义将显示在基督身上,并且因信而被人接受,正如新约圣经所记载的(见徒10:43;彼前1:10,11)。保罗曾引用哈巴谷2:4“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在整部《罗马书》中,保罗经常引用旧约圣经来支持自己因信称义的观点(见第四章;10:6,11)。仪文律法的主旨是教训人说:人称义不是靠顺从道德律法,而是因信将来的救赎主(见《先祖与先知》367页)。

“为证”:作见证。


22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本会注释】

“因信耶稣基督”:参可11:22;徒3:16;罗3:16;启14:12;《给传道人的证言》58页。

有人认为“信耶稣”的信指的是耶稣自己所运用的信心,祂的信实,祂所过圣洁的生活,以及祂所表现完全的品格,这一切祂要白白赐给一切信祂的人(见《历代愿望》762页)。请对比“上帝的信”(见罗3:3注)。此外,祂的“信”还包括祂信守诺言自愿代人受死(见罗3:25,26;参腓2:8)。

在称义问题是,人的信和上帝的信都在起作用。“耶稣的信”使上帝显“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信耶稣”则是人获得称义福气的通道(见罗4:3-5怀爱伦注释)。

但是公义的领受并不是我们相信基督的报酬。信心只是我们获取公义的方法。当信耶稣的人怀着爱心和感激,让自己毫无保留地服从祂的怜悯和旨意时,称义的义就输入他身上。当他每天继续这样信靠、降服、交往时,他的信心就增加了,他就能领受越来越多成圣之义。

信心好象是罪人伸出来的手,用以接受上帝怜悯白白的“恩赐”(5:15)。上帝一直等着要把这种恩赐赐给我们,不是作为我们任何行为的报酬,而只是因为祂自己无限的爱。这个恩赐是要我们“因信”去领受的。

“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相信”即“有信心”。

“并没有分别”:救恩的方法既适用于犹太人也适用于外邦人。没有分别的原因是他们在需要上没有分别(23节)。


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本会注释】

“世人都犯了罪”:亚当的罪污损了人身上上帝的形象(见5:12注,参《传道良助》80页)。自从人类堕落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都亏负于上帝的形象和荣耀(见“荣耀”条释义)。保罗在恳劝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认识到以下重要的事实,经验和历史的所有证据都证明堕落的人类靠着自己败坏的本性,根本无法满足上帝律法的要求,确立自己的义。获得公义的唯一办法就是藉着信靠耶稣基督。靠着这种信心,人类与上帝恢复了正常的关系(3:24)。有新的心在他们里面造出来。使他们因信重新过顺从上帝律法的生活(见5:1注)。

“亏缺”(hustereo):腓4:12译为“缺乏”,来11:37为“穷乏”,路15:14为“穷苦”。在迦拿婚宴的记载中,该词表示“没有”酒了(约2:3)。原文的含义是罪人仍继续亏欠。其动词的形式不仅表示亏欠的事实,而且表示亏欠的意识。如果这样,动词可以译为“有意识地继续亏欠。”这种亏欠感使各地的人没法用行律法来建立自己的义。

“荣耀”(doxa):该词在圣经中有两中不同的含义和用法。它们都是依据希腊文的原意“意见”“意义”“名声”。它常用来表示“尊荣”“名声”(约5:44;7:18等)。这个含义的反义词是“羞辱”(林前11:14,15;15:43:林后6:8)。根据这个含义,“荣耀”可以“追求”(约5:44;7:18;帖前2:6),“接受”(约5:41,44),“给予“(路17:18;约9:24),”“归给”上帝(路2:14;启1:6)。

如果保罗在罗3:23中采用“荣耀”的这个含义的话,“上帝的荣耀”就是指上帝所赐而世人所亏欠的尊荣,赞美和嘉纳。既然保罗在本段中讲的是世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下一节讲的是称义,以及世人重得上帝悦纳的方法,本文的“荣耀”宜取上述含义。

“荣耀”在圣经中还可以表示“光明”,“引人注目的光明景象”(见太4:8;路12:27;徒22:11;)。该词有时与“形象”、“外貌”并列使用(见罗1:23;参七十士译本民12:8,该处用doxa表示“形象”)。向摩西显示的荣耀(邮33:18,22)乃是上帝的品格——恩慈、怜悯和宽恕(见《传道良助》417页)。这种荣耀也可以从那些认识上帝、爱上帝并成长越来越象创造主的人身上反映出来。所以保罗讲到人“是上帝的形象和荣耀”(林前11:7)无疑人能够接受并反映上帝的荣耀,上帝荣耀和完全的充分显示乃是“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

当显在基督身上的上帝荣光,通过福音照到信徒的心中时,就会把他变成“主里面”的“光明”(弗5:8)。于是“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3:18)。基督徒的希望和抱负就是越来越充分地分享上帝的荣耀(见罗5:2;帖前;2:12;帖后2:14)。

如果本节“上帝的荣耀”侧重于后一种意思,那么“亏缺上帝的荣耀”就是亏欠上帝的完全,失去上帝的形象,有负于祂的形象。

也许这两种解释并不矛盾,都适用于本节。


24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本会注释】

“恩典”(charis):在新约中出现150次.这个重要词汇,保罗用得比其他新约作者更多。他的书信中共用了100次左右。他的亲密同工路加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里用了25次,两人合起来所用的占总数六分之五。“恩典”不是使徒们所发明的新词,在七十士译本和古典及后期希腊文学中曾广泛使用,表示若干相关的词义。但新约圣经往往赋予“恩典”以特殊意义,是别处所不大有的。

“恩典”原来的意思是“给予欢乐”,表示给观看者带来欢乐的美,优雅和可爱之处。请与“在你嘴里满有恩惠”相比较(诗45:2七十士译本;参箴1:9;3:22)在新约的一些地方,“恩惠”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耶稣在拿撒勒讲道时,听众都“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22)。保罗劝勉歌罗西的信徒“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恩惠)”(西4:6)

“恩典”还表示让他人感受到的美好适宜的情感,如仁慈、善意、好感。约瑟曾在法老眼前“得恩典”(徒7:10;参46节)。门徒们传道时“得众民的喜爱(恩惠)(徒2:47)。耶稣在小时候,“有上帝的恩在祂身上”(路2:40)。“恩惠”一词有时所采用的定义“不配得的宠爱”对本节显然不适合。“恩惠”应按路2:52的意义来理解:“上帝和人喜爱祂的心”。

作为表达“善意”之情感的词汇,“恩惠”也用来表示感谢。故“主人还谢谢他吗?”(路17:9)在字面上是“主人恩待仆人吗?”在“感谢上帝”(恩惠归给上帝)这个词组中,“恩惠”常用于此意(林前15:57;林后8:16;参罗6:17;林后2:14;9:15)。肯定不能说人献给上帝“不配得的宠爱”。

作为一个表达“善意”之实际行动的词汇,“恩惠”也用来表示礼物,好事,好处。犹太人曾到非斯都那里求他的“情”(恩惠)要告保罗(徒25:3)。保罗所讲到各地教会为耶路撒冷的穷人所筹集的捐款,原文也是“恩惠”(林前16:3;参林后8:4,6,7,19)。

上述用法与其他希腊文学上的词义没有什么不同。“恩惠”一词在新约中,尤其是在保罗著作中所表示的特殊含义是指上帝表现在耶稣基督身上的拯救之爱。显然,既然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这样的恩宠和仁慈是罪人所完全不配得的。人类在生活上厌恶和叛逆上帝(1:21,30,32)。歪曲了祂的真理(18,19节)。崇拜走兽和昆虫(23节),在自己的身体上玷污了上帝的形象(24-27节),亵渎了他的圣名(2:24),藐视了他的宽容和忍耐(4节)。最后,他们杀害了奉差遣拯救他们的上帝儿子(徒7:52)。尽管这样,上帝仍以爱心待人,显示祂恩慈引人悔改(罗2:4)。

这就是上帝的恩典在新约圣经中的特殊含义。它不仅指上帝喜爱那些可能配得祂悦纳的人,而且是祂对于罪人无限、广泛、改变人心的大爱。耶稣基督所表现的这个恩典的好消息就是“上帝”拯救“的大能”(1:16)。这种恩典不仅指上帝的怜悯和乐意宽恕人,而且指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改变人拯救人的能力。所以恩典可以充满一个人心中(约1:14),可以“赐予”(罗12:3),是“足够”的(林后12:9;参罗5:20),可以“作王”(罗5:21),可以“教训”人(提多2:11,12),可以“坚固”人心(来13:9)。在有些地方“恩惠”似乎等于“福音”(西1:6)和上帝一般的工作(徒11:23;彼前5:12)。“上帝的恩典是拯救能力的伟大要素”(《传道良助》70页)。“基督舍去了自己的性命,使人能够恢复上帝的形象,祂恩典的能力把人吸引在一起顺服真理”(《致教师的勉言》249页)。

“因耶稣基督”:耶稣是“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祂既是救赎主,又是赎价(多2:14;提前2:6)。怪不得保罗感叹道“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当使徒说他决心“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时,他并没有给自己规定狭窄的限制。因为充分地认识上帝,就是认识上帝恢复人类的整个计划。没有比这更大的智慧了。

“救赎” (apolutrosis):意为“赎出”“交赎金释放”。该希腊词由两部分构成.apo意为“从”。lutrosis指“赎金”即 lutron。lutron在草纸文稿中通常指释放奴隶的购价。该词用来指从捆绑,囚虏和任何不幸中解救出来,通常暗示支付赎金之意。英语的“救赎”(redeem)来自拉丁语动词“购回”。

在旧约中象征救赎的伟大事件是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救出来。救赎者耶和华应许说:“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救赎你们”(出6:6;参出15:13)。救赎的目的就是把以色列人分别出来事奉上帝(出6:7)。为了获得救赎,以色列人被要求做一件表示信心的事,就是吃逾越节的羔羊和抹血(出12)。

这些表号在救赎人脱离罪和死的事上应验了。耶稣是“被杀的羔羊”(启5:12;参约1:29;林前5;7;彼前1:18,19)。旧约圣经清楚地讲到了为救赎我们所付的赎价。耶稣自己曾经宣布说:“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保罗讲到基督“舍了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基督徒被说成是“买”来的(彼后2:1),或“用重价买来的”(林前6:20)。“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称义不是白白的。基督的受苦和牺牲曾为此付出了重大的代价。但对于我们来说是白白赐予的,因为其代价不是由我们来支付,而是由上帝的儿子自己支付的。

这种救赎工作把我们从罪中赎出来(弗1:7;西1:14;多2:14;来9:15;彼前1:18,19),从败坏和死亡中赎出来(罗8:13),最后把我们从目前的苦境中赎出,进入荣耀福乐之地(路21:28;弗4:30)。藉着称义,基督把我们从罪的刑罚中赎出,通过成圣,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下赎出,在复临和复活的时候,把我们从罪的环境中赎出。

正如以色列从埃及被救出来的时候一样,我们现在参加上帝赎罪的计划也需要运用信心;必须亲自承认和接受耶稣为我们的救赎主,以及这个步骤的全部含义。

“白白的”(dorean) :即“作为一种礼物,白白地”,请与太10:8;林后11:7;启21:6;22:17该词的用法比较。

“称义”:由于人没有什么功德可以与上帝和好,称义就必须是白白赐予的礼物。只有当一个人谦卑地承认自己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本身没有一点条件可以讨上帝喜悦,他才能凭信心接受称义为白白赐予的礼物。


25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本会注释】

“设立” (protithemi):这个希腊语动词有两个互有联系的意义:一是“展出”,请对照“陈设饼”(见太2:26);第二个意思从“展出”引伸而来,意为“确定目的”,在罗1:13中译为“定意”。后一种意思与保罗在别处的教训一致(见弗3:11;提后1:9)。但根据上下文,本节似乎强调的是公开展示基督的牺牲。请对照“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加3:1),和“摩西在旷野里怎样举蛇,人子也照样被举起来”(约3:14)。

上帝公开展示基督牺牲的目的是“显明上帝的义”。上帝公义这种公开的展示不但是为了人类,也是为了全宇宙,使所有受试探怀疑上帝品格的生灵更加清楚地明白这场大斗争的问题(见《历代愿望》626,758,759页)。

“挽回祭” (hilasterion):许多解经家曾详细讨论了这个重要词汇,并作出各种解释。难处似乎不仅在于要知道希腊语的准确含义,而且要用恰当的词翻译出来。

hilasterion仅出现在这里和来9:5。该处显然用此词指约柜上称为“施恩座”的那一部分。该词在七十士译本是常作为希伯来语kapporeth的翻译,意为“约柜的盖子”。在赎罪日,血就是弹在这个金制的部位(利16:14,15)。“藉着救赎的功劳,有赦罪之恩从那里赐给悔改的罪人”(《先祖与先知》349页)。由于这个希伯来最神圣的仪式是预表基督的赎罪工作,探讨一下处于表号性赎罪仪式中心部位的名词——kapporeth的含义,可能有助于保罗用它来指基督牺牲的含义。

这个译为“施恩座”的希伯来词来自 kaphar,基本含义是“遮盖”,在旧约圣经中 kaphar这种简单的形式只出现一次,表示“遮盖”的普通含义(创6:14)。更多地它是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表示比喻性含义,意为“遮盖罪”,故有“赦免”、“怜悯”、“救赎”之义。马丁路得将 kapporeth译为 Gnadenstuhl(施恩座)。后来廷德尔转译了这个词,而许多主要的英语文本圣经,均采用他的译文。有人建议把它译成“赎罪处”以便更明确地表达在那里所进行救赎与和解的工作。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显然了解这个词的含义,故将它译为希腊语 hilasterion。将 hilasterion与旧约中其他几个相关的词相比较,就更能说明其含义。Hilasmos用在祈祷之中“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并用来描述耶稣“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的工作。另一个相关的词 hilasmos出现两次,描述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4:10)。

本节的上文讲的是藉着基督所提供的称义的赎罪,故本节中 hilasterion(挽回祭)似乎表示 hilasteroion(施恩座)所预表之事的应验。耶稣藉着祂的牺牲已经表现为赎罪、赦免、和好的方法(见《历代愿望》469页,《喜乐的泉源》15页)。也许没有一个英语单词能恰当地表达其含义。即使是上述已被神学家们赋予一定意义的词也难表现赎罪的真正性质。所以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必须注意,以免在上面加上了没有根据的意思。

不论用哪一个词,有一点是清楚的,耶稣基督的牺牲已经承担了罪的处罚,使一切信基督的人都能得到赦免,与上帝和好。当然,这不能理解为基督的牺牲象异教的祭牲一样,献上来安抚被激怒的神明,劝他对罪人宽大一些。“基督所作的赎罪工作不是要促使上帝爱那些祂本来不爱的人,而是要表现已经存在于上帝心中的爱(《时兆》1895.5.30。参《喜乐的泉源》15页)。实际上,上帝为救赎人类在基督身上牺牲了自己。“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参《历代愿望762页》。

“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把这句话与本节其他部分联系起来,可有不同的解释。钦定本的意思是:耶稣的牺牲使那些信靠祂血的人罪得赦免,并与上帝和好。但也有可能“藉着人的信”和“凭着耶稣的血”各自与“挽回祭”联系在一起,因而理解为:“上帝藉着祂的流血设立祂为因信而成的挽回祭。”这两种解释在语法上都讲得通。在本节中,后者更能说明基督的牺牲作为成就赦罪的方法。赎罪牺牲藉着相应的信心发生效果。除非凭着信心接受所提供的赦免,救赎工作就无法在为之牺牲的人心中产生和好的效果。

新约圣经十分强调把基督的血和救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耶稣说到自己的血是“为多人所流”(可14:24)。我们是“靠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那些从前“远离上帝的”,如今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教会是用祂的血“所买来的”(徒20:28)。祂“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1:5)。

在旧约圣经中血被视为代表生命(见利17:11注)。上帝禁止人吃“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9:4)。在圣所崇祀中,流血和洒血意味着取了祭牲的性命献上。同样,真体耶稣的流血,也意味着祂献上自己的生命为祭牲。基督的血代表祂奉献自己的生命,作为救赎世人罪孽的牺牲。

基督的血,代表耶稣为人类所献完美的生命,有赦罪,称义与和好的功能(罗3:25;5:9;弗2:13)“我们藉着领受那在髑髅地十字架为我们舍去的生命,能够过圣洁的生活”(《历代愿望》660页)。

“要显明上帝的义”:即显明祂自己的义,这样的显示是必要的,因为祂赦罪的工作是在过去成就的,其目的在26节中进一步解释。

“因为”:下面要说明上帝显示祂公义的原因。

“用忍耐的心” (anoche):该词在新约中仅出现在这里和罗2:4中(见该处注)。上帝凭着祂对于罪人的爱,根据祂要向宇宙中所有受造生灵更充分地显示祂爱心的计划,曾耐心而慈怜地保护罪人免尝他们犯罪的全部后果(见《历代愿望》764页)。这种明显的宽容曾引起人们对上帝品格的严重误解(见诗50:21;传8:11)。的确,死亡成了普遍的现象,上帝对罪的愤怒也已有所显示(罗1:18-32)。仪文制度也确已制订出来,以其祭牲预表上帝对罪恶可怕性质的处置,以及祂为赎人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所付的无限代价。不过耶稣的生和死则充分地显示上帝的公义和祂对罪的憎恶。上帝的忍耐不再被误会为对罪不在乎了。

上帝恩待罪人并不说明祂喜爱罪恶,因为祂已表示自己憎恶对祂儿子赎罪牺牲的这种玷污。祂接纳一度叛逆的罪人与自己和好,让他们进入天国,并不意味着祂悦纳罪人过去的行为和品格,因为祂赐下祂的儿子为他们受屈而死,证明祂是多么憎恨他们的罪。

“宽容”(paresis):该希腊词在新约中仅出现这一次。它与别处译为 remission(赦免,见太26:28等)的 aphesis不同。其原意不是“赦免”,而是“放过”、“不去看”。而在草纸文字中, paresis用来表示豁免处罚或债务。

“人先时所犯的”:在本文中保罗看来本不是讲人在悔改以前所犯的罪,而是基督赎罪牺牲以前世人所犯的罪。上帝曾允许外邦人“各行其道”(徒14:16)。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鉴察(徒17:30)。因此上帝的公义人不大清楚,需要公开的显示出来。“在今时”(罗3:26),基督的牺牲提供了这样的显示,请对照约15:22;徒17:30;雅4:17。

“罪” hamartema指个人犯罪不顺从的行为,有别于指抽象笼统之罪的 hamartia(参太18:15注;约壹3:4)。


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本会注释】

“在今时”,多世纪以来,上帝一直“不鉴察”(徒17:30)世人的罪,但“及至时候满足”(加4:4;弗1:10)祂差遣祂的儿子降世,显明了祂的公义。

“为义”:意为“可以看出上帝是公义的”。

“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只有那些接受耶稣所显示上帝的公义和慈爱,承认自己的失丧和沦亡,需要一位救赎主,在找到祂以后,全心信靠降服地承认祂的人才得以称义。

上述几节经文反映了善恶之争和救赎计划的中心议题(见4节注)。撒但曾宣称公义和怜悯是不可调和的,罪人一旦违犯了律法,就不可能得到赦免(《历代愿望》761页)。人类接二连三地叛逆和犯罪给撒但提供了进一步的机会,对上帝的品格和政权提出狂妄的指控。“他极力强调,如果上帝还向罪人施怜悯,他就不是公义的上帝”(《历代愿望》761页)。

几千年以来,上帝一直忍耐撒但的指控和世人的叛逆。在这段时间里,祂逐步展示祂奇妙的计划。这个计划不仅要赦免和恢复犯了罪的人,而且要永远显明祂品格的绝对公正,以及在上帝政权中公义和慈爱的完美结合。

旧约的表号,象征和预言都曾预示了这一切。但是最充分的显示还是由上帝儿子的道成肉身,生活,受苦和受死而作出的。现在,上帝在全宇宙面前证明,祂不鉴察人先前的罪,称信的人为义是正确的。耶稣的生和死永远证明上帝对罪的态度(林后5:19;参《历代愿望》762页)。永远证明上帝对受造之物无限的爱。这种爱不仅能宽恕,而且能赢得堕落的罪人降服、相信、完全的顺服。撒但的指控就是这样驳倒了。宇宙的安宁永远得到了保障。上帝的品格在宇宙面前证明为清白的。(《先祖与先知》68,69)


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本会注释】

“哪里能夸口呢?”既然众人都犯了罪,无法靠行律法确立自己的义,所有的人都得靠上帝的恩典称义,人显然就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夸口的了。这句话可能特别是针对犹太人的言辞。他们为自己所拥有的特权而自豪(见2:17,23)。

“用何法没有的呢?”即用什么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律法的原则。

“是用立功之法吗?”即靠顺从律法而获得公义的原则。这样的原则是值得夸口的,因为人若能靠实行律法的要求获得公义,他就有骄傲自夸的理由了(见罗4:2;弗2:9),因为这与恩典无关。

“乃是用信主之法”,原文的“法”(律法)无冠词(见2:12注)。保罗这里指的是因信称义的福音原则。人以信心谦卑感激地接受上帝的恩典,自然就没有什么可夸的了。“什么是因信称义?就是上帝把人的荣耀放在尘埃之中,为他做他靠自己无法做到的事”(《给传道人的证言》456页)。


28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本会注释】

“所以”:也有译为“因为”。译为“因为”似乎更妥当一些。保罗是在进一步证实27节中信主之法排除了夸口理由的话。

“看定了” (logizomai):该词还有以下含义:“以为”(2:3);“算为”(4:3,4,6);“想”(8:18);“认为”(14:14)。本节的含义似为“认为”。

“人”( anthropos):这是一个广义的词,可指任何人。

“称义是因着信”,因信称义的含义,显然不止是罪人在上帝眼中法律地位被动的调整。信耶稣还牵涉到与救赎主个人的关系。它包括一种对救主所怀爱和感激之情,以回应祂对我们罪人的爱,其基础是深深地感佩耶稣的品格,真诚地希望更多地认识祂,变得象祂。它意味着毫无保留地信靠祂,乐意完全接受祂的话语,照祂的指引前进。

没有这样的信,人就不能称义。上帝所关心的不只是赦免过去的罪,祂所关心的主要是恢复人类。这种恢复工作只有通过这样信靠耶稣基督才能进行。所以称义不能与悔改、重生以及然后在圣洁里成长的经验分离开来。只有那种乐意接受和参予上帝恢复我们每一阶段计划的信心,才能使我们获得基督所赐的义(见22节注;4:25;5:1)。

“不在乎遵行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这一句的意思全章已经显明。一切虚假宗教体系的基础就是错误地以为靠着顺从律法能够获得公义。但是行律法不能赎过去的罪。称义不是靠赚来的,只能因信基督赎罪的牺牲而得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律法与称义无关。不靠行为称义意味着不靠我们自身的任何功劳称义。

当然这也不能解释为已经称义的人就不要顺从律法,不要有好行为了。令他称义的信会在顺从中表现出来。保罗曾一再强调好行为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提前5:10;6:18;提后3:17;多2:7,14;3:8等)。但他也同样清楚地说明这些善行不能赚得称义(见罗4:2,6;9:32;11:6;加2:16;3:2,5,10;弗2:9;提后1:9)。


29 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

 【本会注释】

“只作犹太人的上帝”,既然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律法,所以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和拥有更多特权的犹太人一样可以获得。向外邦人和犹太人提供救恩的条件是一样的。上帝赐下祂的儿子是因为祂爱“世人”(约3:16),而不只是犹太人。“祂愿万人得救”(提前2:4)。这种上帝爱普世人类的观念是不容易被早期基督教会中一些犹太的领袖所接受的。(见徒10:28,34;11:1-3,17,18;15:1,8-11)。上帝不偏待人(罗2:11)。


30 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本会注释】

“上帝既是一位”,保罗知道他的读者和他一样都确信上帝只有一位。但他用这种形式表达出来是为了使他的论点更具逻辑性。犹太人最基本的信仰就是:耶和华是唯一的神,是地上万国之神(申6:4;王上19:15;赛44:6;林前8:4-6;提前2:4-6)。“祂用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17:26),“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就是这一位独一真神愿意依据信心称所有的人为义,祂不“偏待人”。

“因信”:即前面所指的信心。使犹太人称义的是信心而不是割礼。同样,外邦人虽然没有受过割礼,仍能按照要求于犹太人的同样的信称义。

“受割礼的”:指犹太人。


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本会注释】

“废了”:意为“使……无效”。

“因信废了律法”:在希腊语中,这个“律法”没有冠词(见2:12注)。保罗前面已经说过,上帝的义已经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3:21),人称义是因信而不是靠行律法(28节)。保罗显然知道这些讲法会引人错误地以为信心废掉了律法的原则,所以就设了这个反问句,接着立即予以坚决的否定。保罗的确“废了”犹太人把律法当作获得公义之方法,并坚持外邦人也必须实行此方法的观念(徒15:1;加:2:16-19)。但是上帝所设立称罪人为义的方法是强调,而不是取消律法的真正功能(见罗3:28注)。

“断乎不是”:见罗3:4注。

“更是”:意为“相反地”。

“坚固律法”;保罗这里所强调的是律法作为一种原则的地位。这种原则在本章所讲的,系体现在旧约的成文律法之中。他已引用旧约为他那将要成为新约圣经的教训作见证(21节)。现在他声称,律法是上帝神圣旨意和永恒道德准则的显示。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的福音充分地维护和坚固了它。耶稣到地上来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参太5:17)。用祂完全顺服的生活证明,基督徒能够靠着上帝所赐的能力顺从祂的律法。因信称义的计划表明:上帝既要求并提供了赎罪的牺牲,就是尊重祂的律法。如果因信称义废了律法,就不需要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救罪人离罪,使他与上帝和好了。

此外,真诚的信心本身就包括毫无保留地愿望过顺从祂律法的生活,实行祂的旨意(见罗3:28注)。真正的信心是以对救主全心的爱为基础的,只能引人顺服。基督为我们违犯上帝律法的罪忍受了这么多的痛苦,这是我们顺服最有力的动机。凡是会给我们地上的朋友蒙受巨大灾祸的行为,我们是不会轻易重犯的。同样,我们也一定会憎恶那些给我们最好的朋友耶稣带来这么多苦难的罪恶。救恩计划主要的荣耀之一就是一方面它能使罪人因信称义,另一方面会提供强大的感化力,在他心中产生顺从的愿望。

因信称义的计划把律法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律法的作用是使人知罪(20节),并显示公义的伟大标准。罪人在律法面前不仅看到自己的罪,而且看出自己缺乏善良的品质。律法就是这样引导他归向基督的福音(加3:24)。于是信心和爱心激发了对上帝律法新的顺从,这种顺从发源于信心(罗1:5;16:26),是一种爱的顺从(13:8,10)。

基督和撒但大斗争最后的冲突,就是关于上帝律法的权威和功能。撒但带到人间最后的大欺骗,就是说现在不再需要完全顺服律法的每一条规定了(启12:17;14:12;参《历代愿望》7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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