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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天读经|交叉融汇通读新旧约
第62天 民6-7章 结3章 罗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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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民数记6章

作拿细耳人之例

6:1 耶和华对摩西说:

6: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注:“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

6: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乾葡萄。

6: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6: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6:6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 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

6:8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6: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6:10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6: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6:12 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6:13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

6:14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6:15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6:16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6:17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

6: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6:19 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

6: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6:21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祭司为以色列人祝福之语

6: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6:23 “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

6:24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

6:25 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

6:26 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6:27 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旧约:民数记7章

会幕建立族长献礼

7:1 摩西立完了帐幕,就把帐幕用膏抹了,使它成圣。又把其中的器具和坛,并坛上的器具都抹了,使它成圣。

7:2 当天,以色列的众首领,就是各族的族长,都来奉献。他们是各支派的首领,管理那些被数的人。

7:3 他们把自己的供物送到耶和华面前,就是六辆篷子车和十二只公牛。每两个首领奉献一辆车,每首领奉献一只牛。他们把这些都奉到帐幕前。

7: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7:5 “你要收下这些,好作会幕的使用,都要照利未人所办的事交给他们。”

7:6 于是,摩西收了车和牛,交给利未人。

7:7 把两辆车,四只牛,照革顺子孙所办的事交给他们;

7:8 又把四辆车,八只牛,照米拉利子孙所办的事交给他们,他们都在祭司亚伦的儿子以他玛手下。

7:9 但车与牛都没有交给哥辖子孙,因为他们办的是圣所的事,在肩头上抬圣物。

7:10 用膏抹坛的日子,首领都来行奉献坛的礼,众首领就在坛前献供物。

7:11 耶和华对摩西说:“众首领为行奉献坛的礼,要每天一个首领来献供物。”

7:12 头一日献供物的,是犹大支派的亚米拿达的儿子拿顺。

7:1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1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1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1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1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拿达儿子拿顺的供物。

7:18 第二日来献的,是以萨迦子孙的首领、苏押的儿子拿坦业。

7:19 他献为供物的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2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2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2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2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苏押儿子拿坦业的供物。

7:24 第三日来献的,是西布伦子孙的首领、希伦的儿子以利押。

7:25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26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2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28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29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希伦儿子以利押的供物。

7:30 第四日来献的,是吕便子孙的首领、示丢珥的儿子以利蓿。

7:31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32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33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34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35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示丢珥的儿子以利蓿的供物。

7:36 第五日来献的,是西缅子孙的首领、苏利沙代的儿子示路蔑。

7:37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38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39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40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41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苏利沙代儿子示路蔑的供物。

7:42 第六日来献的,是迦得子孙的首领、丢珥的儿子以利雅萨。

7:4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4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4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4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4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丢珥的儿子以利雅萨的供物。

7:48 第七日来献的,是以法莲子孙的首领、亚米忽的儿子以利沙玛。

7:49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5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5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5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5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忽儿子以利沙玛的供物。

7:54 第八日来献的,是玛拿西子孙的首领、比大蓿的儿子迦玛列。

7:55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56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5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58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59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比大蓿儿子迦玛列的供物。

7:60 第九日来献的,是便雅悯子孙的首领、基多尼的儿子亚比但。

7:61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62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63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64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65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基多尼儿子亚比但的供物。

7:66 第十日来献的,是但子孙的首领、亚米沙代的儿子亚希以谢。

7:67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68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69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70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71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沙代儿子亚希以谢的供物。

7:72 第十一日来献的,是亚设子孙的首领、俄兰的儿子帕结。

7:7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7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7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7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7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俄兰儿子帕结的供物。

7:78 第十二日来献的,是拿弗他利子孙的首领、以南的儿子亚希拉。

7:79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8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8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8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8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以南儿子亚希拉的供物。

7:84 用膏抹坛的日子,以色列的众首领为行献坛之礼所献的是:银盘子十二个,银碗十二个,金盂十二个。

7:85 每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每碗重七十舍客勒;一切器皿的银子,按圣所的平,共有二千四百舍客勒。

7:86 十二个金盂盛满了香,按圣所的平,每盂重十舍客勒,所有的金子共一百二十舍客勒。

7:87 作燔祭的,共有公牛十二只,公羊十二只,一岁的公羊羔十二只,并同献的素祭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十二只。

7:88 作平安祭的,共有公牛二十四只,公绵羊六十只,公山羊六十只,一岁的公羊羔六十只。这就是用膏抹坛之后,为行奉献坛之礼所献的。

7:89 摩西进会幕要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听见法柜的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中间,有与他说话的声音,就是耶和华与他说话。


旧约:以西结书3章

食卷

3:1 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

3:2 于是我开口,他就使我吃这书卷。

3:3 又对我说:“人子啊,要吃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充满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觉得其甜如蜜。

蒙勗受遣

3:4 他对我说:“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

3:5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

3:6 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多国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必听从你。

3:7 以色列家却不肯听从你,因为他们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是额坚心硬的人。

3:8 看哪!我使你的脸硬过他们的脸,使你的额硬过他们的额。

3:9 我使你的额像金钢钻,比火石更硬。他们虽是悖逆之家,你不要怕他们,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

3:10 他又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

3:11 你往你本国被掳的子民那里去,他们或听或不听,你要对他们讲说,告诉他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3:12 那时,灵将我举起,我就听见在我身后有震动轰轰的声音说:“从耶和华的所在显出来的荣耀是该称颂的!”

3:13 我又听见那活物翅膀相碰,与活物旁边轮子旋转震动轰轰的响声。

3:14 于是,灵将我举起带我而去。我心中甚苦,灵性忿激,并且耶和华的灵(注:原文作“手”)在我身上大有能力。

3:15 我就来到提勒亚毕,住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那里,到他们所住的地方,在他们中间忧忧闷闷地坐了七日。

蒙示宜如何警戒人

3:16 过了七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3:17 “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

3:18 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注:原文作“血”)。

3:19 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转离罪恶,也不离开恶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

3:20 再者,义人何时离义而犯罪,我将绊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没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来所行的义不被记念,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注:原文作“血”)。

3:21 倘若你警戒义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脱离了罪。”

耶和华感以西结先封其口后启其口

3:22 耶和华的灵(注:原文作“手”)在那里降在我身上。他对我说:“你起来往平原去,我要在那里和你说话。”

3:23 于是,我起来往平原去。不料,耶和华的荣耀,正如我在迦巴鲁河边所见的一样,停在那里,我就俯伏于地。

3:24 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站起来。耶和华对我说:“你进房屋去,将门关上。

3:25 人子啊,人必用绳索捆绑你,你就不能出去在他们中间来往。

3:26 我必使你的舌头贴住上膛,以致你哑口,不能作责备他们的人,他们原是悖逆之家。

3:27 但我对你说话的时候,必使你开口,你就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听的可以听,不听的任他不听,因为他们是悖逆之家。


新约:罗马书4章

亚伯拉罕作因信称义的表样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4: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4: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注: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亚伯拉罕为众信者之祖

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4: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

4:21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4: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注: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新约:罗马书5章

因信称义的福

5: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

5:2 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5: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5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基督为罪人死显明 神的爱

5: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5: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5: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

5: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 神儿子的死得与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5:11 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 神为乐。

罪由亚当而来恩由基督而得

5: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5: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5: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5: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5: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民数记6章

提要:1 拿细耳人的条例。22 祝福百姓的方式。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

【本会解释】

不论男女。我们很少有女拿细耳人的记录。她们也应该满足对于男人的条件。如果一个女子受父亲或丈夫的支配的话,他们都有权解除她所许的愿(民30:3-5)。参孙的母亲不喝酒,暗示着她可能许了临时的拿细耳人之愿 (士13:4,5)。

许了特别的愿。参民15:3,8;利22:21;27:2。

拿细耳人。希伯来词根的意思是“分离”,“献身”,或宗教礼仪上的“奉献”。名词nazir的意思是“献身”,“冠冕”(作为献身的记号),也指献身的人。其全称“归上帝作拿细耳人”(士13:5,7)指完全献身上帝的人。


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

【本会解释】

清酒。指葡萄酒,是一种常见的饮料(创14:18;27:25;士19:19;撒下16:2;摩5:11;9:14等)。

浓酒。指一般含酒精的饮料;,葡萄以外的原料酿制的。希伯来词根的意思是“喝醉”,喻指毁灭(赛49:26)。值班的祭司(利10:9)和拿细耳人(见士13:4,7,14)不准喝清酒和浓酒。首领和其他担任要职的人也不宜喝酒(箴31:4)。所有其他的人在饮酒的问题上都要谨慎(箴20:1;23:29-33;哈2:15)。

醋。是用次等酸酒酿制的酸味产品。一般人用水稀释以后用作廉价的酒。

葡萄汁。指新鲜葡萄所榨取的饮料。


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本会解释】

“核”和“皮”的原文在《旧约》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其含义不确明。


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本会解释】

不可用剃头刀。不剃头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参孙(士13:5;参民8:7)。这一指示出现在所有与拿细耳人有关的经文中。因为长发是献身给上帝的标志(见利21:5;士13:5;16:17;撒上1:11)。

日子满了。见徒21:24,26。

发绺。献身之拿细耳人的标志(见士16:17)。


6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本会解释】

拿细耳人不可摸尸体,与死人同处一室,或送尸体到坟墓(民19:11-16)。同样,大祭司也不可接触死尸(利21:11)。死尸直译是“死人的灵魂”(见民5:2和创35:18注释)。 参孙没有遵守这条吩咐(士14:19;15:8),也没有遵守其他的吩咐。


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上帝的凭据是在他头上。

【本会解释】

他的父母。这条命令也适用于大祭司(利21:11),但不适用于协助他的祭司(利21:1,2)。

离俗归上帝。指作为他冠冕的未剪过的发绺。该词汇在出29:6;39:30;利8:9;21:12;撒下1:10;王下11:12;代下23:11;诗89:39;132:18;箴27:24;亚9:16中译为“冠冕”。


8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本会解释】

沾染了。是因死尸而引起的,而不是出于拿细耳人的故意。即使是无意或“隐藏的”罪也视为严重的罪(诗19:12;90:8)。

剃头。头发既被玷污,就要处理掉。这里没有说如何处理。古代其他民族的做法是把被玷污的东西埋掉。

得洁净的时候。涉及弹洒含红母牛之灰的水(民19)。


10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本会解释】

两只斑鸠。被不洁之物玷污的人也献上这廉价的祭物,来代替贵重的祭物(利5:7;12:8;15:14,29)。因接触死尸而玷污的非拿细耳人不需要献祭(民19:19)。


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本会解释】

赎罪祭。其目的是除去污秽。献赎罪祭的场合是祭司就职时(出29:1,14;利8:2,14),利未人就职时(民8:8,12),像这里的仪文污秽(利12:6,8;14:19;15:15)和给物品分别为圣时(出29:36;利8:14)。

燔祭。再次表示奉献。

因死尸而有的罪。即沾染仪文的不洁,得罪了上帝,因为他没有足够谨慎,避免与尸首接触。参考基督对心灵清洁之重要性的强调(可7:18-23)。

使他的头成为圣洁。他恢复了拿细耳人的身份。在剃头并重新献上头发以后,他重新履行所许的愿。


12 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本会解释】

另选。恢复了洁净之后,要求他重新开始守整个拿细耳人之愿的时期。

公羊羔。“赎愆祭”是针对罪愆的。其目的是承认罪愆(参利5:15)。

要归徒然。他守拿细耳人之愿的日子会因玷污而失效。


13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

【本会解释】

离俗的日子。日子有长有短。但圣经里拿细耳人的例子都是终身的,如参孙(士13:5),撒母耳(撒上1:11)和施洗约翰(路1:15)。


14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本会解释】

将供物献给。许愿的日期满了以后,他要回到正常的生活方式中去,所以要献赎罪祭。赎罪祭通常献在燔祭之前。其目的是赎他在许愿期间所可能犯下的任何疏忽。

平安祭。该词的希伯来词源不明,可能与表示“平安”或“赔偿”的词有关。这是快乐的场合所献的祭,是感恩之祭。敬拜者要吃掉部分祭物。


15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本会解释】

就是与第14节燔祭和平安祭同献的细面谷祭和奠酒;赎罪祭不需要素祭或奠祭。


16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本会解释】

祭司要将供物带到坛前。


17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

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本会解释】

剃头是在被杀的平安祭旁边完成的(参利3:2)。头发丢在会幕门口(出40:6)的坛上献祭的火中。头发奉献给耶和华;所以要烧尽,避免玷污的危险。


19 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

【本会解释】

已煮的……前腿。把煮熟的前腿拿在手里。

在他手上。原文是放在拿细耳人的手心(见出29:24;利8:27)。


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本会解释】

摇一摇。祭司把拿细耳人的供物摇一摇,所得的份要超过其他任何的供物,因为“已煮的前腿”是外加在已经分配给他的右腿上的(见利7:30-33)。

为圣物,归给祭司。指第19节所提到额外的煮前腿。拿细耳人大概在离开祭司以后才吃祭物。

可以喝酒。可能指将来;他现在可以与其他人一样自由生活了。“酒”字与第3节的相同。


21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本会解释】

如果财力允许,没有律法禁止拿细耳人献上额外的燔祭和平安祭;但赎罪祭只能献一次。


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3 “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

【本会解释】

暗示当着全体会众宣布福气(见利9:22;申21:5)。


24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

【本会解释】

这是长寿,幸福,免于损失和犯罪的双重福气。


25 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

【本会解释】

脸光照。指“发光”,“包围在荣光中”(见撒上14:29;拉9:8;箴4:18;赛60:19)。

赐恩。指各种恩惠和体谅。对于罪人来说,没有什么上帝的品性比祂的恩惠更宝贵的了。


26 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本会解释】

仰脸。参诗4:6。如果耶和华掩脸的话,人类就要绝望了(申31:17,18;伯13:24)。如果祂向人变脸,死亡和毁灭就会临到他(利17:10;诗30:7;34:16;44:24,25;104:29)。

平安。参赛26:3。希伯来原文意是“一致”,“完全”。


27 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本会解释】

奉我的名。上帝亲自显明了祂的名(出3:13-15;6:3)。祂的名无比神圣(出20:7;33:19;34:6,7)。

希伯来文的“名”具有许多极其有益的含义:见“留名”(赛55:13)。还有些经文显示了上帝的名与敬拜祂的场所之间的关系(出20:24;耶7:10);以及与祂所显示之品格的联系(摩9:6)。“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的基本教训就是他们是上帝的产业,是专门属祂的(见出19:5注释),并与祂有亲密的交往(见申28:10;耶14:9)。


民数记7章

提要:1 众首领在帐幕落成时所献的供物。10 他们在奉献祭坛时所献的各种供物。89 上帝从施恩座上对摩西说话。


1 摩西立完了帐幕,就把帐幕用膏抹了,使他成圣,又把其中的器具和坛,并坛上的器具,都抹了,使他成圣。

【本会解释】

当天。据出40:17,18,这是在旷野飘流第二年的正月初一。这是帐幕完工和用膏抹祭坛的日子(见第1,10,84,88节)。现在的叙述回到了第二年第一天,就是清数军事人口的前一个月。

立完了。摩西亲自监督帐幕的建立(出40:18)。

用膏抹了。见出40:9;利8:10,11。


2 当天,以色列的众首领,就是各族的族长,都来奉献。他们是各支派的首领,管理那些被数的人。

【本会解释】

以色列的众首领。即“会众的首领”(民1:5,16;4:34)。


3 他们把自己的供物送到耶和华面前,就是六辆篷子车和十二只公牛。每两个首领奉献一辆车,每首领奉献一只牛。他们把这些都奉到帐幕前。

【本会解释】

蓬子车用来装载帐幕的沉重部分。蓬子是为了挡风雨。


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5 “你要收下这些,好作会幕的使用,都要照利未人所办的事交给他们。”

【本会解释】

车和牛都是自愿奉献的(第3节)。从事搬运工作的利未人一定怀着感激的心情予以接受。摩西显然是在得到耶和华的特别授权以后才接受这些奉献的。


6 于是摩西收了车和牛,交给利未人,

7 把两辆车,四只牛,照革顺子孙所办的事交给他们

【本会解释】

革顺子孙搬的东西要比米拉利的子孙少(第8节,见民4:24-26,31-33)。


8 又把四辆车,八只牛,照米拉利子孙所办的事交给他们;他们都在祭司亚伦的儿子以他玛手下。

9 但车与牛都没有交给哥辖子孙;因为他们办的是圣所的事,在肩头上抬圣物。

【本会解释】

哥辖子孙没有得到牛车,因为他们不负责搬运帐幕本身。他们的职责是搬运约柜和陈设饼的桌子等。这些东西是用杠扛在肩上的(民4:15)。


10 用膏抹坛的日子,首领都来行奉献坛的礼,众首领就在坛前献供物。

【本会解释】

就是带到坛前供圣工所用。奉献祭坛崇事所用的物品(第13-17节等),从特殊的意义上说,是对祭坛本身的重新奉献。关于祭坛的分别为圣,见出29:37;利8:10,15。


11 耶和华对摩西说:“众首领为行奉献坛的礼,要每天一个首领来献供物。”

12 头一日献供物的是犹大支派的亚米拿达的儿子拿顺。

【本会解释】

拿顺代表他的支派在第一日献供物。他曾被任命协助摩西统计人口,并担任犹大支派的领袖(民1:7;2:3)。


1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本会解释】

盘子。参出25:29;37:16。

碗。参出27:3。


1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本会解释】

盂。原文常指手掌。这里是一种碟状器皿。


1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1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1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拿达儿子拿顺的供物。

18 第二日来献的是以萨迦子孙的首领、苏押的儿子拿坦业。

拿坦业和其他同级首领所献的供物均用类似的话来描述。

19 他献为供物的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2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2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2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2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苏押儿子拿坦业的供物。

24 第三日来献的是西布伦子孙的首领、希伦的儿子以利押。

25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26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2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28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29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希伦儿子以利押的供物。

30 第四日来献的是流便子孙的首领、示丢珥的儿子以利蓿。

31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32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33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34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35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示丢珥的儿子以利蓿的供物。

36 第五日来献的是西缅子孙的首领、苏利沙代的儿子示路蔑。

37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38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39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40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41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苏利沙代儿子示路蔑的供物。

42 第六日来献的是迦得子孙的首领、丢珥的儿子以利雅萨。

4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4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4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4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4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丢珥的儿子以利雅萨的供物。

48 第七日来献的是以法莲子孙的首领、亚米忽的儿子以利沙玛。

第七日。不一定是安息日,而是指行献坛礼的第七日。如果献供物是连续进行的话,那么至少有一天是安息日。

49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5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5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5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5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忽儿子以利沙玛的供物。

54 第八日来献的是玛拿西子孙的首领、比大蓿的儿子迦玛列。

55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56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57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58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59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比大蓿儿子迦玛列的供物。

60 第九日来献的是便雅悯子孙的首领、基多尼的儿子亚比但。

61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62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63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64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65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基多尼儿子亚比但的供物。

66 第十日来献的是但子孙的首领、亚米沙代的儿子亚希以谢。

67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68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69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0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1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亚米沙代儿子亚希以谢的供物。

72 第十一日来献的是亚设子孙的首领、俄兰的儿子帕结。

73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74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75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7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77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俄兰儿子帕结的供物。

78 第十二日来献的是拿弗他利子孙的首领、以南儿子亚希拉。

79 他的供物是:一个银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个银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圣所的平,也都盛满了调油的细面作素祭;

80 一个金盂,重十舍客勒,盛满了香;

81 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

8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83 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这是以南儿子亚希拉的供物。

84 用膏抹坛的日子,以色列的众首领为行献坛之礼所献的是:银盘子十二个,银碗十二个,金盂十二个;

众首领为行献坛之礼而奉献供物共化了十二天时间。

85 每盘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每碗重七十舍客勒。一切器皿的银子,按圣所的平,共有二千四百舍客勒。

86 十二个金盂盛满了香,按圣所的平,每盂重十舍客勒,所有的金子共一百二十舍客勒。

87 作燔祭的,共有公牛十二只,公羊十二只,一岁的公羊羔十二只,并同献的素祭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十二只;

88 作平安祭的,共有公牛二十四只,公绵羊六十只,公山羊六十只,一岁的公羊羔六十只。这就是用膏抹坛之后,为行奉献坛之礼所献的。

89 摩西进会幕要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听见法柜的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中间有与他说话的声音,就是耶和华与他说话。

【本会注释】

人们可以听见耶和华与摩西说的声音,就象祂当初在伊甸园与亚当夏娃说话(创3:9),和在帐棚口与亚伯兰说话(创17:1)那样。但这时只有摩西可以进入帐幕聆听上帝的信息。显然连亚伦也不能进去(见出25:22;40:33,34;利16:2)。


以西结书3章

提要: 1 以西结吃下书卷。 4 上帝鼓励他。 15 上帝向给他显示预言的规则。22 上帝关闭和打开先知的口。



1 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

【本会注释】

也许以西结稍有犹豫,所以命令重复了一次(见结2:8)。所给的教训需要予以形象的说明。先知的信息不是由他自己来选择的。他要以遵行差他来者的旨意,传扬祂的信息作为自己的食物(见约4:34)。灵感不仅意味着心灵的洁净和智力的开发,而且包括外来客观真理的传授。

这个教训也是给研究圣经之人的。他必须把圣经视为传授给他本人的。人不可能创造神圣的真理。真理来自圣经。必须亲自领受信息,予以消化。真理要成为生命和品格的一部份。这是人新生的途径。


2 于是我开口,他就使我吃这书卷,

3 又对我说:“人子啊,要吃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充满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觉得其甜如蜜。

【本会注释】

当以西结得知自己已蒙召成为上帝的同工,担任耶和华责备他同胞的代言人时,心里是多么激动啊!蒙召担任先知,这的确是崇高的特权。但是存在骄傲的危险。保罗就有这种担心(林后12:7)。请参照怀爱伦的经验(《怀氏传略》第71、72页)。以西结原先的甜在面对使命的现实时就变成了苦。那些蒙召从事特殊服务的人常常也会这样。当人面对重大职责的严峻现实时,当初的兴奋很快就会消失。


4 他对我说:“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

5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

【本会注释】

意思是从外表上看,他的任务比被派到语言不通的外邦去要轻松。他的使命主要是针对“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见太15:24),不是因为其他民族被排除了救恩之外,而是因为上帝要让以色列成为属灵的核心和传道的中坚。祂要藉着祂所选择的子民保存祂律法的知识,扩大祂属灵的国度。众先知都认识到这一点。以西结预言的相当一部分就是列举临到周围各国的惩罚。这是向他们发出呼吁,告诉他们如果不接受上帝的计划,将会有什么样的结局(见耶18:7,8)。见本册注释第26-30节。


6 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多国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必听从你。

【本会注释】

听从。如叙利亚的乃缦(路4:27), 迦南的妇人(太15:21-28),罗马的百夫长(太8:5-12)。基督在哥拉汛和伯赛大所行的神迹,足以使推罗,西顿,或尼尼微人悔改(太11:21;12:41)。但以色列人比周围的民族更加顽梗。

在各世代中,上帝的旨意都是要尽可能地多救人。“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结33:11)。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先知的斥责应该理解为民族灾难的预言,而不是对民族的所有成员宣布永远的厄运。不论预言国家的毁灭到什么严重的程度,个人仍然有得救的机会。所以在以利亚时代,依旧有七千人没有向巴力屈膝(王上19:18)。


7 以色列家却不肯听从你,因为他们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是额坚心硬的人。

【本会注释】

不肯听从我。惟恐以西结会因百姓不听他的话而灰心,上帝提醒他,这些人早已不听祂的了。“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约13:16)。仆人不能指望得到比主人更好的待遇。救灵的工人将深切体验到世人的拒绝。他务要记住他的主会更加难受,因为拒绝主的仆人实际上就是拒绝主。仆人的确可能省察自己是否因为表述上的缺欠而导致恩典遭到拒绝。然而许多人既直接拒绝了荣耀的上帝,祂的仆人还能指望比他们的主更加幸运吗?

以色列全家。指 “所有的以色列人”。因为这时像耶利米和但以理那样的许多圣徒,依然在上帝面前保持忠心。


8 看哪,我使你的脸硬过他们的脸,使你的额硬过他们的额。

“硬”的词根和以西结名字前半部分的词根相同(见本卷序言),可能与之相关。针对罪人的顽固,先知可能提出自己的软弱。上帝在这里应许说,以色列人的心地虽然刚硬,但是先知将比他们更坚强,定能胜过他们。这个应许并没有暗示强迫人接受信息。在上帝的政权中,接受都是出于自愿的。


9 我使你的额象金钢钻,比火石更硬。他们虽是悖逆之家,你不要怕他们,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

【本会注释】

金钢钻(shamir)。“坚硬的石头”。参耶17:1。有译本为“钻石”。但钻石在当时尚不为人所知。


10 他又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

【本会注释】

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不可拒绝接受和宣扬上帝的全部指示(见第11节)。

要心里领会。这里解释了第1节中吃书卷的异像。本节后半句显然颠倒了顺序,先是心,再是耳,这种倒装现象在希伯来文中是常见的。


11 你往你本国被掳的子民那里去,他们或听,或不听,你要对他们讲说,告诉他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在上文中已经告诉以西结,他的使命是针对以色列家(第4节;参结2:3)。现在则具体到“被掳的子民”。在公元前593或592年他蒙召的时候(见结1:2注释),以及以后几年里,被掳的只占犹太民族的一小部份。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陷落以后,大批的人被掳了。以西结的信息是针对被掳的人。耶利米的信息是针对犹大剩下的人。但以理的信息针对巴比伦的宫廷,除了其中封闭直到末时的那一部分(但12:4;《善恶之争》第356页)。虽然这三个人是同时代的,但他们职责的范围却不一样。见本卷序言第4部分。


12 那时,灵将我举起,我就听见在我身后有震动轰轰的声音,说 :“从耶和华的所在显出来的荣耀是该称颂的!”

【本会注释】

先知担任先知工作的第一阶段到这里结束了。以西结在灵里被带离宝座,活物和轮子。他在离开的时候听见身后有“震动轰轰”的声音(七十士译本为“地震”)。声音是很清楚的。这是赞美的声音。没有说明来源,但可能像赛6章和启4章中一样,来自宝座周围的活物。

英文RSV版的译文“当上帝的荣耀从其所在之处升起”,是把希伯来语baruk( “该称颂的”)变成berum( “当升起时”)。这种变动没有古版的依据。


13 我又听见那活物翅膀相碰,与活物旁边轮子旋转震动轰轰的响声。

14 于是灵将我举起,带我而去。我心中甚苦,灵性忿激,并且耶和华的灵(原文作手)在我身上大有能力。

【本会注释】

忿激(chemah)。经常译为“怒”(民25:11等)或“怒气”(创27:44等)。有三次译为“烈怒”(申9:19;诗6:1;38:1)。上帝的呼召原先对于以西结是如此甘甜(结3:3),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变苦了。以西结的忿怒部分可能是因为他同胞的罪。但任务成功的无望和艰难,失败的恐惧,以及难以胜任的感觉无疑使先知倍加失望。参耶利米的类似经历(耶20:8,9;参耶9:2)。


15 我就来到提勒亚毕,住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那里,到他们所住的地方,在他们中间忧忧闷闷地坐了七日。

【本会注释】

提勒亚毕(Tel 'abib)。“绿色玉米棒之山”,据认为就是阿卡德语中的Til abūbi(“暴风洪水之山”)。据说这种因风和水形成的沙丘在尼普尔地区是十分常见,前提是迦巴鲁位于尼普尔附近。见结1:1注释。但提勒亚毕的位置未能确定。

七日。有人把这七天的沉默与其他伟大宗教首领的退隐期相比,如以利亚在何烈山四十天(王上19:4-8),保罗退到阿拉伯(加1:17),我们的主在受洗后退到旷野中。有人认为以西结这样做是因为他对所遭遇的环境和态度感到意外。也有人把以西结的沉默比作约伯的朋友们与先祖一起“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个人也不向他说句话”(伯2:13)。但上下文似乎暗示上帝并不希望这样的耽搁。沉默可能是因以西结的痛苦和愤怒而引起的。先知的做法如果不是出于推却,也是故意的拖延。慈爱的上帝等了七天。七天后以西结没有回应。上帝就严肃地警告他。我们想起怀爱伦曾有过类似的犹豫,不愿告诉别人主已向他显现(《证言》卷一第62-64页)。


16 过了七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7 “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

【本会注释】

了望塔上的哨兵要在危险临近时发出警告(见撒下18:24-27;王下9:17-20)。这是比喻以西结工作的特殊性质。先知要亲自关注每一个人。


18 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

【本会注释】

守望者看到危险临近时候,就要吹起号角。当以西结看见恶人漫不经心地走向灭亡时,他就要对他们说话,警告他们这样做的后果。从广义上说,这句话不但指今生的危险和死亡,而且指在上帝的审判台前被判永死的属灵危险。那个法庭的判决,决定每一个人的永生或永死。凡坚持犯罪作恶的人,其最终命运就是灭亡。守望者有责任将这个不可避免的厄运警告人。他的失职会导致他人灵魂的失丧。

经常有人问:“上帝让一个人的得救取决于另外一个人是否负起警告的责任,这是不是公平?”回答是上帝是公平的,犯罪则是很不应该的。上帝救人的工作与祂的品格相一致,并涉及善恶之争的大课题。祂不采用强迫的方式。所以祂直接救人就有了局限。但当人在救灵工作上与上帝合作时,对个人的影响力就会增加,而且他更有可能接受上帝对于他的计划。于是就有了国外的布道工作。让我们考虑一下尚未受到基督教影响的海岛吧。上帝藉着耶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祂正在尽一切努力拯救每一个人。每一次更大的努力都会被仇敌指责为强迫。但随着传道士的来到,机会将大大增加,结果有更多的人得救了。所以不公平的不是上帝,而是我们这些不忠心的守望者。如果我们不藉着真诚的悔改除去罪恶,我们自己的灵魂就会沦丧。


19 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转离罪恶,也不离开恶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

【本会注释】

发出充分的警告以后,守望者的职责就结束了。但守望者很可能问:“能不能最有效地发出警告,并提供充足的时间?”

受到警告的人有权选择听还是不听。每一个人的沦丧都是咎由自取的。责任不在上帝,因为上帝已经给所有的人提供了充分的机会。

人或生或死,都在于自己的选择。以西结所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而不是民族的责任。以色列人不要因为国家遭到了惩罚,就认为自己不可救药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要因为有亚伯拉罕作为他们的祖宗,就觉得无须悔改了(太3:9)。


20 再者,义人何时离义而犯罪,我将绊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没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来所行的义不被记念;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

【本会注释】

绊脚石。绊脚石是为了阻止罪人堕落,唤起他们的危机感。当罪人受到这样的阻碍时,需要听守望者的声音。适时的警告会促使他们从罪路转回。不警告就会导致他们冲向灭亡,于是守望者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这里再次看出上帝在拯救的工作中十分需要人的配合(见第18节注释)。

他素来所行的义。就是善行。本节并不支持一种普遍的看法,即认为真正的义人不会堕落,以致最后沦丧。只有忍耐到底的人才能得救(太24:13)。

不被记念。在上帝的计划中,奖赏不是善行减去罪行,或者罪行减去善行。对于忍耐到底的义人来说,他的全部犯罪记录都会消除。他的奖赏决定于他的善行。在另一方面,当罪人受到惩罚的时候,会发现他的所有善行都没有考虑在内(见结18章)。所以在罪恶得到宽恕的时候,并没有马上予以涂抹。有记录要留到审判的时候。因为如果义人堕落沦丧了,他的所有的罪孽,不论有没有受过饶恕,在最后赏罚的时候都会统计在内(见《天路》第251页)。


21 倘若你警戒义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脱离了罪。”

22 耶和华的灵(原文作手)在那里降在我身上。他对我说:“你起来往平原去,我要在那里和你说话。”

以西结所听到的话,显然使他深感责任的重大。

23 于是我起来往平原去,不料,耶和华的荣耀正如我在迦巴鲁河边所见的一样,停在那里,我就俯伏于地。

【本会注释】

以西结想起了他所原先看到的印象深刻的异象(结1章)。上帝荣耀的展示,鼓舞他接受了任务。现在无疑要给他新的保证。他接受了对于他保持沉默的责备。从今以后,以西结要做一个谦卑顺服的仆人。


24 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站起来。耶和华对我说:“你进房屋去,将门关上。

【本会注释】

可能是要化一点时间思考,好为他开始工作做准备。


25 人子啊,人必用绳索捆绑你,你就不能出去在他们中间来往。

【本会注释】

不一定真的被监禁,至少历史上没有这方面的文字记录。如果是比喻,那就是指百姓顽固地拒绝听从,以致以西结根本无法宣布他的预言,就好像被捆绑一样。


26 我必使你的舌头贴住上膛,以致你哑口,不能作责备他们的人;他们原是悖逆之家。

【本会注释】

就像不信天使话语的撒迦利亚一样(路1:22),这里似乎责被以西结不肯说所吩咐的话。但上帝要利用这个经验。先知的哑口和他在上帝开他的口时说话,进一步证明对悖逆之家所说的话乃是上帝的话。


27 但我对你说话的时候,必使你开口,你就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听的可以听,不听的任他不听,因为他们是悖逆之家。”

【本会注释】

听的可以听。参耶稣在太11:15和太13:9所说的话。七十士译本为“不顺从的任他不顺从”,参启22:11的回应。

悖逆之家。上帝过去称以色列人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导致他们在旷野流浪了四十年的精神,现在造成他们的被掳。


罗马书4章

提要:1-9,亚伯拉罕因信称义。10-12,他称义是在受割礼以前。13-15,他和他的后裔唯有凭着信心才能承受应许。16-23,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者之祖。24-25,我们也是因信称义的。


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本会注释】

“如此说来”:英文“我们该怎样说呢?”这是保罗所常用的过渡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又见6:1;7:7;9:14,30)。因信称义的计划既然排除了一切自夸的理由(3:27),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一视同仁(22,23节),关于亚伯拉罕的事,我们该怎么说呢?犹太人可能声称:选民的这位祖先是因为他的大功劳被上帝悦纳的。现在保罗开始根据旧约圣经解释亚伯拉罕称义的基础,与向外邦人提供称义的基础是一样的。此外,亚伯拉罕获得这种经验是在他受割礼以前(4:10)。所以很难说保罗主张因信称义是在提倡一种新的道理。他有充分的理由说,自己宣扬外邦人虽然未受割礼,也能因信称义,这完全符合旧约宗教的精神。亚伯拉罕的信心记在创15:6,提供了一个事例,说明公义是“在律法以外”,同时又“有律法为证“(罗3: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犹太人十分自豪自己有亚伯拉罕作他们的祖先,所以从他的生活和行为举例就特别有力(见太3:9注;约8:39,40,53)。

“凭着肉体”: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也可以 理解为“至于在血统上作为我们的祖先的亚伯拉罕,我们说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呢?”还有第三种说法:“我们该怎样说呢?说我们单凭血统关系才以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先吗?”(兰斯基)

“得了”:有些圣经文本无此二字。不论有还是没有,保罗的意图是很清楚的。他通过回顾伟大先祖的经历回答了以下的问题:“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3:1)。亚伯拉罕不可否认的优点实际上是什么呢?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

 【本会注释】

“称义”:亚伯拉罕的称义如果是他顺从行为的报酬,他就有值得自豪的地方了,但实际上亚伯拉罕在上帝眼前并没有什么可夸之处。保罗在3-5节中解释了原因。实际上,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并不是他行为的报酬,而是通过与其他所有信徒一样的方式。


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经上”:这段圣经引自创15:6七十士译本。这句话评价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亚伯拉罕相信上帝的应许,就是他的后代将象星星那样不可胜数。

“信”:亚伯拉罕的信不是对某种抽象事物的信念,而是个人对上帝的信靠(见3:22注)。

“算”:在古希腊语和草纸文字中该词与记帐有关。亚伯拉罕的信记在表示义的贷方。用于创15:6中的希伯来词chashab意思是“认为”,“看作”。它出现在撒上1:13中“以利以为她喝醉了”。请对照chashab在创8:15;撒下19:19;诗32:2;赛10:7;耶36:3;何8:12中的用法。

“为义”:许多研究圣经的人热烈讨论算亚伯拉罕的信为义的司法含义。不过用司法的用语来讨论因信称义的计划,有可能使它变得不再是因信称义了。犹太人在西乃山已经领受了因信称义的原则,但是由于他们以律法主义的态度对待那恢复他们的计划,他们不久就把它变成靠行为称义了。

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为义,并不意味着信心本身拥有可以赚得称义的功劳(见4:3-5怀爱伦注释)。是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信被算为义。这样的信心是人对上帝的一种关系,态度和意向。它意味着乐意接受上帝的任何启示,乐意执行上帝指示。亚伯拉罕爱上帝,信靠顺从上帝,因为他认识上帝,是祂的朋友(雅2:21-23)。他的信心是一种爱,信任和顺服的真诚关系。此外,亚伯拉罕知道救恩的福音,他知道他称义靠的是将要来的那一位的赎罪牺牲(加3:8;参约8:56)。在立约的时候,“救赎的计划向他展示,使他看到基督的死,就是祂伟大的牺牲和祂在荣耀里的降临”(《先祖与先知》137页)。亚伯拉罕相信弥赛亚的应许,他的“信心建立在那一位将要来的救赎主身上”(《先祖与先知》154页)。正是因为亚伯拉罕以感谢和信心接受基督和公义,来代替他自己的义,才使他得称为义。每一位相信的基督徒都有同样因信称义的经验。


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本会注释】

“作工的”即:希望藉此获得称义的。保罗采用了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这个动词常用来表示从事某种职业为生(见徒18:3;林前9:6;帖后3:12)。

“工价”:即“工资”,“赚来的报酬”(见太20:8;雅5:4)。

“算” (logizomai见3节注):该词可用来指把某人当得的或本不是他的记在他的账上。本节中工人的工资是他理所当得的。在第8节中保罗讲到不把罪算在罪人身上。

“恩典”:即“礼物”(见3:24注)。

“乃是当得的”:“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若有必要他可以为此而打官司。这代表靠律法得救的方法.如果称义是行为的报酬,我们就使上帝成了我们的债户,与恩典无关系。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

 【本会注释】

“不作工的”:即不想靠自己的行为去购买称义的。这并不否认行善的必要性(见3:28注)。保罗再次强调了基本的真理,即人称义不是靠行为,而是因着信。这信心使他分享上帝的生命和公义,激发出善行来。

“信……上帝”(见3:3注),这种信不单单是相信上帝的良善,而且要相信上帝能称那些不靠怜悯就无法称义的人为义。它意味着不仅相信上帝的应许,而且把心灵和生命完全交给那一位信徒已经学会信靠的上帝。相信祂不只是把祂的话当真,而且还表示一种个人的关系(见4:3注)。

“罪人”(asebes):该词指不敬拜真神的人,如外邦人。从广义上讲是指不信仰宗教,不虔诚的人。保罗选用这个词也许是为了在不配的世人与称他为义之上帝的怜悯之间加强对比。

“他的信就算为义”:这样的人承认自己是罪人,不配也无法靠自己的行为称义,完全信靠上帝的怜悯给他称义。与那些主张称义是他们善行报酬之人的自满相对比,算为义的信最主要的是放弃自己一切的功劳。悔改的罪人凭着信心在上帝面前提出基督的功劳,上帝就把他祂儿子的顺从算在他的帐上(4:3-5怀爱伦注释)。

此外,“信”这个字不单指司法上的一种调整,而且是一种爱心,顺从,改变的新生命的开始。基督显示在祂完美生活和牺牲受死上的公义,使上帝能在宇宙的眼前显为公义,也能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见3:26注)。凭着信心接受基督的义使罪人有罪的过去得以遮盖,使他有罪的性情得以改变。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正如大卫” 引自诗32:1,2,与七十字译本一致,而不与马所拉文本一致。保罗所引用大卫的话证实并进一步说明了他对亚伯拉罕经验的解释。他将在第九节中继续讲述亚伯拉罕。保罗在这里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因信称义而不靠行为称义的道理得到了旧约充分的支持,是犹太的领袖们所明白的。

“称……是有福的”:既可理解为“大卫宣布福气”,也可理解为“大卫也讲到了福气”。

“在行为以外”:诗篇原文没有这几个字,但有这个意思。行为绝对无法补赎过去的罪过(见3:28注)。

“算为”:算为义实际上就是称义,保罗所引用诗篇32篇的主题是说明得蒙赦免,不算有罪,被当作义人的人是有福的。他不再被看作叛逆的罪人,而被看作上帝的朋友。


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过”(anomiai):意为“违背律法”。

“遮盖”(epikalupto):意为“用罩子盖住”、“蒙上”,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于此。

“罪”(hamartiai):意为“失败”、“缺点”,各种各样的罪。

“有福的”(makarioi):也可译为“幸福的”。在八福中也用了这个希腊词。


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主不算为有罪的”:即主不把他的罪算在他身上。这是指赦免过去的罪,是称义的另一面。称义的正面,如本章3,5,6,9,11,22节所言是算为义。单单强调前者,把称义只看作赦免,就可能忽视了这种经验中和解和赐生命的能力。正面的认识上帝不仅赦免了我,而且赐给我基督的义,就会使我心中充满感激,并对将来存着盼望。上帝不仅赦免我的罪,还要与我恢复友谊。把称义单看作赦免,那是太注重于过去了。上帝希望我知道祂不但赦免我,而且准备待我就象我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见《喜乐的泉源》62页)。我的过去不再作为对我不利的记录。从今以后我将被当作朋友,甚至一个儿子(约壹3:1)。祂就这样给了我一个新的开始。祂已尽了一切可能使我与他恢复正常关系。出于信心、对于称义经验之意义的这种认识,会给我以勇气和决心去面对将来。我知道在称义时算在我身上的基督完全的品格,从今以后将在成圣的过程中赐给我,把我的品格变得象祂。所以,虽然称义所涉及的主要是过去,但其含义不仅是疏远与背叛之生活的结束,而且是仁爱和顺从之新生活的开始。

1563年首次出版的《海德堡教理问答》这样解释称义:“你怎样才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只有藉着真正相信耶稣,即:虽然我的良心指控我严重干犯上帝所有的诫命,从未遵守诫命,我的心仍然容易犯所有的罪,但是上帝不凭我的任何功劳,而单单根据恩典,赐给我完全的满足,公义和基督的圣洁,就象我从来没有犯过罪,从来就没有罪,是我自己做成到了基督替我成就的顺从,只要我凭着信心接受这个福气。”参罗4:35怀爱伦注释。


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这福”:保罗现在准备回答可能提出来的反对意见:尽管应当承认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为,大卫和亚伯拉罕顺从割礼的例,这一事实总该与他们的称义有一定的关系吧。若是这样,受过割礼的人在这称义的计划中一定有一些好处。保罗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指出,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以前,实际上亚伯拉罕是在99岁才受割礼的(创17:10,11,24)。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已经13岁了(25节)。亚伯拉罕信上帝的应许是在以实玛利出生以前就开始的(创15:6)。

“受割礼的人”:指犹太人。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本会注释】

“是怎么算的呢?”即“亚伯拉罕是在什么情况下称义的呢?他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以前还是在他受割礼以后?旧约清楚地记载他在受割礼以前很久就已被称义了(创15:6;参17:24)。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本会注释】

“割礼的记号”:即割礼是一个记号。上帝设立割礼时说:“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创17:11)。

“因信称义”:参“信服真道”(参16:26)。

“印证”:(sphragis):用来表示订立合同或协定时的某些记号,或做记号的工具(见林前9:2;提后2:19;启5:1;7:2)。所以割礼是一个外表的记号,表示认可与亚伯拉罕所订立的约,确认他以前因信称义的经验。因而不能把割礼看作是人蒙上帝悦纳的理由。这只是亚伯拉罕及其子孙因信称义的记号。割礼不能带来公义,只提供其外表的记号。对于基督徒也一样,受洗不能带来公义,但这个仪式可以被看作他受洗以前信心和称义的记号。

“信”:救恩是以同样的条件提供给普世人类的,不论他们有没有受过割礼(3:29,30)。亚伯拉罕及其真正的子孙必须符合这些条件。把这个属灵家庭凝聚在一起的乃是信心。这个家庭的有些成员有信心的外部记号,有一些没有这记号。成员的资格不是根据有没有这个记号,而是根据有没有这个记号所代表的经验来决定的。

如果犹太人没有忘记割礼的本意,就会明白救恩计划的普世范围。通过这个计划,公义要赐给一切相信的人。他们就会更好地与上帝合作,实现祂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属灵意义,即:他将成为万国之父(创17:4)。地上所有的家庭都将因他蒙福(12:13)。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本会注释】

“受割礼之人的父”:上帝的计划是让亚伯拉罕把割礼的仪式传给他所有肉身的子孙,作为他们与他一样有信心的记号。如果我们理解正确的话,就可以知道保罗并没有贬低割礼的意义(见3:1,2)。作为选民的一员,带有因信称义的记号,这乃是一项特权。

“受割礼”:亚伯拉罕是一切受割礼之犹太人肉身的祖先。根据本文的意思,他只是那些怀着他那样的精神和信心受了割礼之人的父。单受割礼没有什么用处,但割礼与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相结合,就成了他真后裔的标志(2:28,29;9:6,7)。

“行”(stoicheo):有“跟从”、“看齐”、“同意”、”“服从”之意。用在军事上是指“齐步前进”.参照该词在加5:25和腓3:16中的含义。亚伯拉罕是那些不但受了割礼而且效法他受割礼以前信心之人的父.亚伯拉罕信心的榜样,进一步说明了真信心的意义。他的信心不是暂时性的经验,而是一种终生的习惯,表现在始终如一的顺从和善行上。上帝曾亲自作见证说:“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


13 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本会注释】

“承受世界”: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中并没有这样的话。保罗可能用这句话总结了赐给亚伯拉罕的所有应许,也可能特指那句最有归纳性的应许“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这“亚伯拉罕的福”要藉着耶稣基督临到外邦人(加3:14)。所有属于基督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加3:29)。由于基督的国将要充满全地,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也必定承受世界。当世界的国度交给至高者的子民,基督和祂的圣民永远作王时,这个应许将字字实现(但7:27)。

“因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在原文中该词位于本节开头,也许是要强调“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保罗这里的论点与加3:18很象。那里的律法没有冠词(见罗2:12注)指的是一种原则,与应许相对照。继承不是通过律法,因为上帝已经把它许给亚伯拉罕。在本节中,律法和“因信而得的义”都不加冠词,表达了两种相对的原则。保罗强调应许的实现“不是因律法”(参14,15节)。而是藉着“因信而来的义”(参16,17节)。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本会注释】

“属于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这里指的是靠自己的顺从去求得称义的人,即律法主义者。

“归于空虚”:如果律法主义者能够承受国度,信心就毫无意义了,上帝称赞亚伯拉罕也就没有理由了。

“废弃”:即“无效”(见3:3注)。如果实现应许靠的是我们顺从律法,那就永远实现不了。在罗4:15中保罗说明了原因(又见加3:17-19)。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本会注释】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那些想靠顺从律法从罪中称义的律法主义者,把他们的期望寄托在虚假的观念上。律法的作用使人知罪(3:20),显明罪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律法不能给罪人称义,带给他平安,即会定他的罪,给他带来上帝的愤怒。保罗已经证明众人都犯了罪(1,2,3章)所以凡想靠律法称义的人都只能卷入愤怒和定罪之中。所以律法所产生的效果与应许正好相反。

在本节中保罗绝没有否认律法的重要性。他只是说明律法在救恩计划中的作用(见罗3:20,31注;见加3:2)。

“没有过犯”:即不顺从一条已知的诫命。保罗似乎用这句否定的话来证实他正面提倡的真理:有律法存在,就会把罪显露出来,并将有愤怒临到。他设法向靠律法的人说明,如果公义是靠律法而不是靠信心获得的,就没有得救的希望。因为犹太人虽然有律法,却违犯了律法的要求,结果他们要受罪的惩罚。如果那不藉行律法而称义的应许不赐给他们,他们就完全没有希望了。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本会注释】

“所以是本乎信”:即应许(13节),承受(14节)或得救的方法是本乎信。由于律法只能定罪,称义和得救就必须象亚伯拉罕那样出于信心(见加3:11,12)。

“属乎恩”:见3:24注。在本章中保罗把律法、行为和功劳与应许、信心和恩典进行对照。律法主义者试图靠前三项得到救恩。根据上面解释的原因,这个办法肯定会失败。得救只能藉着恩典、应许和信心,因为必须由上帝来应付人类无力无能的状况。此外,是上帝的恩典和慈爱争取了罪人与祂和好,过信心的生活。

“定然”:其反义词是“无效”(4:14)。如果应许靠的是人完全遵守律法,那就靠不住了,因为只有基督能有这样的顺从。但是应许是向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设立的,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其唯一的条件就是以信心回应上帝的恩惠。

“一切后裔”:即凡信的人(加3:29)保罗把他们分成两等。

“属乎律法的”:即拥有律法的犹太人中间的信徒。

“信的”:即相信的外邦人。


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本会注释】

“叫死人复活”,即赐给死人生命。圣经中经常用起死复生来描述上帝神奇的能力(见申32:39;撒上2:6;赛26:19;约5:12;林后1:9)。

保罗在本节提到上帝复活的大能,原因不十分清楚。一般认为保罗先想到以撒出生的环境(罗4:19),然后想到基督的复活(29节)。请对照来11:19。

“使无变有”:既可以理解为使无变有,也可以理解为称无为有。可能喻指外邦人,他们虽然现在还不是上帝的子民,但也包括在应许之内,好象他们已经是上帝的子民。“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罗9:25;参何1:9,10)。

上述几种解释实际上可能指一回事。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将成为多国之父。这件事当时并没有实现,因为亚伯拉罕还没有一个子女,并且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罗4:19)。但亚伯拉罕相信上帝会赐生命给他那仿佛已死之躯,把应许的事变为现实。上帝凭着祂的预见把应许之事说成是已经存在的事。基督徒也应当有这样的信心,在以下几节里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作为例子。

“面前”:可以理解为“他在他所信的上帝面前作我们众人之父”,也可以理解为强调应许在上帝面前的可靠性。

保罗可能回忆起亚伯拉罕与上帝的谈话。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凭着信心接受上帝的应许,即他将成为多国之父(创17:1-4)。在世人眼中,这个应许是无法实现的,但亚伯拉罕作为上帝的朋友站在全能的创造主面前。祂能预见未来,实行自己的命令。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被任命为多国之父。

亚伯拉罕的经验是一切信徒的预表。上帝应许让罪人得到完全的恢复,在人看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应许是可靠的,是在那一位洞悉我们众人的主面前赐下的。拥有创造大能的上帝能够把我们重新变成祂的形象,所求于我们的就是象亚伯拉罕那样凭着信心接受。

“我们世人之父”:相信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了以亚伯拉罕为属灵父亲的家庭。

“如经上所记”:引自创17:5。在发这个应许的时候,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见创17:5注)。保罗解释说,这个应许指的是亚伯拉罕作为属灵父亲的身份。

“立”:也可译为“任命”。该希腊词在新约中的类似用法(tithemi)见太24:51;约15:16;徒13:47;提前2:7。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本会注释】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尽管表面的环境没有希望,亚伯拉罕仍然盼望相信。“无可指望”指的是按自然来说,这个应许在他这个年龄无法实现。本节第二个“指望”指被上帝的应许所鼓舞。

“就得以作”:即“因此成为”。这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信心的结果,“就得以做多国的父”,也可以理解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旨意。“他相信,以便能按上帝的旨意成为多国的父”,还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自己盼望应许实现在他身上。他完全并且全心盼望上帝应许的实现,使他成为“多国的父”。

“正如先前所说”;指创15:5的应许:亚伯拉罕的子孙将象星星那样多。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本会注释】

“虽然想到”(参10节):指的是创17:17所记载的事。保罗很清楚地引用了其中的一些话.那一次亚伯拉罕很自然地想到自己的不利因素,就是他和撒拉都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但他的信心并没有削弱。在明摆着的困难面前所表现的信心要比不知道因难的情况下所表现的信心大。

“如同已死”,即不能生孩子(参来11:12)。在以实玛利出生以前,就已经第一次赐给亚伯拉罕生子的应许(创15:3,4).以实玛利出生时亚伯拉罕已86岁。第二次应许是在亚伯拉罕99岁(创17:1)时赐下的,不过他自称100岁,撒拉89岁(17节)。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即“他并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20 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本会注释】

“疑惑”:即“动摇”。原文暗示一番思想斗争。

“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意思是“他的信心反而更坚固”。他的信心随着运用而增长,也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因信接受了能力。他没有因不信而动摇,反而因信心而坚强。保罗在别处还说“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还能怀孕”来11:11)。这似乎较有利于第二种解释,但第一种解释无疑也反映了亚伯拉罕的真实经验。

“将荣耀归给上帝”:这不一定是指开口赞美,也可以指任何荣耀上帝的倾向,如思想、言语和行为(见书7:19;耶13:16;路17:18;约9:24;徒12:23)。亚伯拉罕藉着坚信上帝的应许而荣耀了上帝。他就是这样承认了上帝的全能。所有相信上帝应许的人也都这样尊荣上帝。亚伯拉罕通过立即遵命不但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将荣耀归给上帝(创17:22,23)。


21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本会注释】

“满心相信”(plerophoreo):保罗用这个词劝提摩太尽传道的职分(提后4:5),表达上帝的旨意,藉着他将福音“传明”(17节)。在路1:1中用这个词指“所成就的事”。

真正的信心就是“满心相信”,信心的生活就是信靠而有把握的生活。因而保罗可以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不要错误地认为“没有这种信心乃是谦虚,相反,怀疑上帝的应许和祂的慈爱就是羞辱祂。因为怀疑就是对祂的品格和话语提出疑问(见《给传道人的证言》518,519页)。许多人很难相信上帝能够爱他们,赦免他们的罪,其信心比不上年迈的先祖对于自己将成为多国之父的信心。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相信上帝能够成就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可能的事。罪人相信上帝的恩典就是尊荣祂,正象亚伯拉罕信靠祂的能力一样。

“上帝所应许的”:既然是上帝发的应许,亚伯拉罕就毫不怀疑地相信了,相信上帝实质上是两者之间的一种关系。亚伯拉罕对上帝的认识和信靠使他乐意接受上帝所说的一切话,顺从上帝的一切命令。

“必能”(dunatos),原文在路24:19中译为“大能”,参徒24:19;林后10:4。亚伯拉罕不止在这次领受应许时才表现出对上帝这样的信心.当他奉命把应许所生之子献为祭时,他的信心同样是毫无保留的和坚强的(来11:19)。

根据《创世记》17:15-22;18:9-15的讲论亚伯拉罕的目的,在于说明亚伯拉罕对于从撒拉生子之应许的信心,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对“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的信心(罗4:24)。亚伯拉罕所相信的是超自然的神圣能力。他相信上帝能够带生命给按自然规律说已死了的事物。亚伯拉罕对于应许以撒出生的信心怎样牵涉到进一步相信藉着以撒一切应许的应验,照样,基督徒相信基督的复活也牵涉到相信这件事的全部含义。亚伯拉罕不仅在这一件事上,而且在创世纪所记录的一生中,树立了一个超越人的眼光、始终相信上帝指示的榜样。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所以”:算亚伯拉罕为义的,乃是他坚信上帝能够并且愿意实现祂的应许。保罗对亚伯拉罕经验的分析,进一步证明哪一种信心才是有用的。亚伯拉罕的信心不只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尽管世上的事有可能引诱他采取另一种想法或做法,他仍始终过着信靠和顺从的生活。这说明他的信心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一种真诚的关系。亚伯拉罕信上帝(3,17节)。即他所信的是上帝,而不是其他东西。他的信心不针对某一条教义或信条,而是对于上帝的。所以亚伯拉罕能接受和顺从上帝的一切应许和命令,即使在人看来这样的应许和命令是不可能实现的。今天基督徒的信心也应当和他一样(《天路》312页)。我们的信心必须象亚伯拉罕那样。我们的生活将显明我们是否享有这样的经验。

在这些讲论因信称义的章节中,没有明言基督的义赐给相信的人。但我们若根据上帝恢复人类的整个计划来看,因信称义的经验就充分蕴含着这层意思(见3,5,8节注;参3:25,26,28注)。律法要求公义,人却拿不出来。但耶稣曾到世上度公义的生活,养成完美的品格。这些祂都愿意赐给凡是要的人。蹋0005的生活是代人类而过的,(《历代愿望》762页;罗4:3-5怀爱伦注释)。由于基督以其牺牲受死为最高表现的完美人生,上帝就能看我们,就象是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一样。基督的义就是这样赐给了我们。


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本会注释】

“不是单为他写的”:保罗所考虑的不只是从历史方面而解释圣经,而且是怎样把经文应用到基督徒的生活中去。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本会注释】

“也是为我们”: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例(见罗4:21注;见罗15;4;林前10:11),而且向我们保证将以同样的方式把公义赐给我们。

“我们信上帝”:这里描述了那等信心被算为义的人。保罗强调被算为义的信心必须落实在上帝身上。信心不只是相信某一史实,这是一种个人的关系。亚伯拉罕所仰望实现应许的上帝,在后来的世代通过基督的复活显示了祂的大能和信实,基督徒所信靠的就是祂。

“使……耶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心与亚伯拉罕相似,不仅对上帝有个人的信靠,而且相信上帝会运行起死复生的能力。亚伯拉罕曾相信上帝的应许,这应许只能由上帝赐生命的创造能力来实现。同样,基督徒也依靠那一位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称义得救赎。

只有通过运用上帝创造的能力,才能把堕落的人类恢复成他原先所造上帝的形象。耶稣的复活对于我们来说是最有力的保证:上帝赐生命的能力能够战胜死亡;因着信,我们也能获得这种创造的能力,在自己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基督的复活是上帝大能的胜利,类似于但远超过以撒从亚伯拉罕“已死”之躯中诞生。藉着相信复活的奇迹及其全部含义,在我们身上也会成就属灵上的复活,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以新的生命与祂同行(见罗6:4;弗1:19,20;西3:1)。


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本会注释】

“被交”:在四福音中该词用来表示耶稣被叛卖(太10:4;17:22;约6:64,71)。

“为”:可以理解为耶稣为了我们的过犯,也可理解为耶稣为了赎我们的罪而被交给人。实际上这两种意思都有。因为基督的死是我们犯罪的结果。上帝的旨意是藉着祂的死为我们赎罪。

“过犯”:参太6:14;加6:1。

“为叫我们称义”:保罗指出,我们的称义不仅依靠基督的死,而且依靠祂的复活。这进一步解释了被上帝算为义之经验的意义(见3:20,28注)。上帝所关心的不是人犯罪的过去而是他将来的恢复。称义不仅是赦免,而且是和好,新的关系的建立,是与上帝恢复正常关系的经验。这样的经验只有靠相信永生的基督才能获得。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只有那些接受并且服从上帝那因信基督称义之全部计划的人才能称义。这就要爱永生的基督,期望祂为我们祈求,赐下改变的能力。藉着复活,祂把自己赐给了我们。此外基督的复活也向我们保证,祂为我们所作的救赎工作已经得到天父的批准(徒2:36;3:13-15;林前15:15,17,18)。上帝通过祂实行的旨意已经成就(徒17:31)。复活证明基督有关自己的话是真实的,祂对罪人所发救恩的应许是一定实现的(约5:40;6:33,63;10:10;11:25,26;林前15:20,22;林后4:14)。


罗马书5章

提要: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得以与上帝相和,2-7喜喜欢欢地盼望。8,9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就藉着祂的血与上帝和好10.11既已相和好,就更会得救了。12-16罪和死是藉亚当而来;17-19义和生是由耶稣基督而来。20,21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

 【本会注释】

“我们既因信称义”:保罗以前面这一节,以及1-4章的全部论点和证据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被定了罪的罪人,需要公义。他已经证明这种需要不能靠顺从律法的行为来满足(3:20)。但正如福音所显示的,上帝已经做了一切必要的工作来供给人的这种需要。上帝向每一个人提供祂恩典白白的恩赐,就是让他们藉着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完全的赦免,与上帝和好。基督曾为救赎和恢复堕落的人类降生,受死和复活。保罗既已确立了因信称义的道理,作为犹太人和外邦人象亚伯拉罕那样获得公义的唯一方法,就接着解释已有这种得救经验的人所要获得的福气。

“与上帝相和”:有的文本译为“我们就要藉着……与上帝相和”。后一种译法比较符合原文,但许多解经家和译者认为后者与上下文不符。他们认为保罗不可能劝已经称义的人寻求和好。他们认为保罗是在向信徒保证,作为称义的结果,他们已经与上帝和好。

但有一种译法既与原文相符,又与上下文一致,即“我们要继续保持平安”意为“让我们享受我们所拥有的平安”或“让我们享受平安”。如果保罗指是的“我们要去获得相和”,希腊语动词的形式就不同了。如太21:38译成“来吧,我们……占他的产业。”。由于称义本身含有和解的意义,保罗是在说:“我们既已因信称义,就当保持(或享受)所拥有的平安。”

不过现在的译法“得与上帝相和”和“就当保持平安”在意义上并无重大差异,所强调的是随着因信耶稣基督罪蒙赦免,与上帝和好的经验而来的平安之福。

圣经中经常用平安的经验来代表真宗教(赛32:17;徒10:36;罗8:6;14:17;加5:2)。保罗经常称上帝为“赐平安的上帝”(罗15:33;帖前5:23;来13:20;参林后13:11;帖后3:16)。圣经把罪人说成是上帝的敌人(罗5:10;参罗8:7;约15:18,24;17:14;雅4:4)。他们没有平安,康宁和保证(赛57:20)。但上帝所设因信称义的办法会给罪人原先动荡不安的心带来平安。罪人在称义以前是与上帝为敌的。他反抗上帝的权威,违反祂的律法。但他与上帝和好以后,就与上帝有了和平的。当他以前处在有罪的感觉下时,良心中有悲伤和不安。现在他的罪赦免了,心里就有了平安,表明他一切的罪都除去了。

保罗把平安与因信称义联系在一起,这一点证明称义不是罪人在上帝面前法律地位的调整(见罗3:20.28注; 4:25)单单赦免不一定会带来平安。被赦免了某一桩罪的人可能会对赦免他的人表示感激,但同时他会感到不好意思,设法避免与赦免他的人在一起。他虽然被赦免了,但他会觉得自己跟被释放的罪人一样。他的自尊心没有了,他几乎没有过公义生活的愿望。

如果称义的意义仅在于此,实际上就违背上帝恢复我们的计划。在堕落的人类身上恢复上帝形象的唯一方法凭着信心与基督保持出于爱心,相互信任的交往。所以上帝不仅赦免,而且进行调解,祂使我们与祂关系正常化。祂把祂儿子的义赐给我们,以遮盖我们有罪的过去,待我们象我们从未犯罪一样(罗4:8注)。祂邀请我们与耶稣交往。这样我们就有勇气面对将来,并且在生活上有了效法的榜样。

对因信称义这样的理解,显明了在悔改之罪人的经验中改变和重生的地位。如果没有属灵的新生所成就的神奇变化,堕落的罪人就不可享受由称义所提供的属灵新关系(约3:3;林前2:14)。所以当上帝称悔改的罪人为义时,也为他造了一颗新心,把新的灵放在他里面(见诗51:10)。关于悔改,重生和称义的关系,见《天路》163页;《善恶之争》470页;《喜乐的泉源》52,53页


2 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

 【本会注释】

“藉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有些文本无“因信”二字。但不论保罗在这一节中有没有提信心,我们只有藉着信靠那一位施恩的主才能进入恩典之中。“这恩典”指与上帝和好,蒙上帝悦纳的情况(见3:24注)。“得进入”原文的意思不仅是得到,而且是继续拥有这个特权。我们在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得以进入了。只要我们继续做基督徒,我们就继续拥有这个地位。“进入”prosagoge这个词在新约中只有保罗使用,出现在本节及弗2:18;3:12中。这里可以理解为一种引见。不是我们主动到上帝那里去,而是基督把我们带到祂面前。彼前3:18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这好象是进国王的参见室。百姓不能擅自进去,而必须由权威人士引见。在这里,基督就是我们的介绍人。我们不能擅自走进上帝的参见室,因为罪把我们阻隔开来(赛59:2)。但基督藉着祂的牺牲,把我们带回上帝那里,让我们进入现在所处蒙恩惠的光荣境地。(见来10:19)

我们藉着基督第一次来到上帝面前,也是藉着祂继续保持这个特权。接近上帝,被带到上帝面前,乃是一种持久的权利。我们被带到上帝面前不是为了见一次面,而是为了跟祂在一起。“所站的”,对照彼前5:12。称义的地位是稳定可靠的。

“欢欢喜喜”hauchaomai:也可译为“夸口”(2:17;参5:3)。与一切不现实的夸口不同,信徒在盼望中夸耀上帝的荣耀。犹太人夸自己的功劳(2:17),基督则夸上帝所做的事。圣经中经常说真宗教会产生这样的喜乐和满足(赛12:3;52:9;61:3,7;65:14,18;约16:22,24;徒13:52;罗14:17;加5:22;彼前1:8)

原文“我们欢欢喜喜”也可译为“我们要欢欢喜喜”。参照“我们有”和“我们要有”(罗5:1注)。象第一节一样,这里的“我们要”意思是“我们继续要”。所以“我们要欢欢喜喜”意思是“我们要继续欢欢喜喜”。根据这样的译文,保罗是在规劝已经称义的信徒,继续保持与上帝和好的经验,继续欢欢喜喜地盼望上帝的荣耀。保罗欢乐而得胜的信心与那些以疑虑的态度对待称义之人的道理形成对照。上帝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蒙悦纳,以便让我们实实在在地获得来自这种经验的平安(5:1;8:1)。约翰也说我们可以知道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3:1-4)。信心不只是相信上帝能够赦免和恢复我们。基督徒的信心乃是要相信上帝藉着基督已经赦免了我们,已经在我们里面创造了一颗新心。

,这并不意思味着我们一旦被称为义,将来的得救就永远得到保证了,不再需要继续持信心和顺从了。确知现在的蒙恩和确保将来的得赎,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别〈见《天路》155页〉,前者蕴含在真信心的意义中,就是个人接受基督及其一切福惠。后者属于盼望,必须与时时的警醒相信合。即使我们拥有了称义的喜乐和平安,我们还必须使我们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即在使徒保罗自己的生活中,失败的可能性也是对于忠心和圣洁的强大刺激。他实行严格的自制,唯恐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倒被弃绝了(林上9:27)。所以每一个站在恩典中,欢喜盼望上帝荣耀的人也应该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盼望上帝的荣耀”,见3:23注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本会注释】

“不但如此”:保罗现在解释上帝因信称义的计划不仅在顺利的时候,而且在患难和试炼的时候带来平安和喜乐。对于将来的盼望和对现在患难的忍耐要结合在一起。耶稣在以下的话语中注意到这个事实,“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

“喜喜欢欢的”(见5:2注):也可译为“我们要继续欢喜。

“在患难中”:也可译为“痛苦”“逼迫”等。早期的基督徒奉命忍受各种迫害和痛苦。使徒无法许诺信徒可以幸免这些苦难。反之,他解释说基督徒的信心是应该利用这些患难来造就自己完全的品格的。

保罗曾对路司得的信徒说:“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使徒们“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1)。彼得写信给基督徒说:“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倒要欢喜。”(彼前4:12,13)。耶稣说过,“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太5:10;参罗8:17,28,35;提下2:12J)。但基督徒不可以狂热起来,夸耀所受的苦本身。他们因患难欢喜是因为他们认为,为基督受苦是一件光荣的事。这是一个机会,可以见证祂的能力支持和拯救他们;他们知道若能适当地忍耐苦难,就有利于他们个人的成圣,预备他们今生和来世都有用处。保罗在本文中所强调的就是上述的理由。见(证三416页)

“知道”:保罗说这句话很有把握。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也许没有其他基督徒比他受更多的苦了(见林后11:23-27)。保罗从个人经验中体会到“患难生忍耐”。

“生”:在腓2:12中译为“作成”

“忍耐”;“忍耐”可能理解为被动地抵御罪恶,默默地听天由命地忍受痛苦。但原文hupomone不止这个意思。它表示一种生动的品质,是在邪恶和危险面前勇敢无畏,坚持不屈。(参太10:22;24:13;可13:13;林前13:7;提后2:10;来10:32;12:2,7;雅1:12;5:11)。

患难,耽搁和压迫在未经圣灵重生的人身上,是能产生不耐烦,甚至放弃他原来所拥护的高尚事业(太13:21)。但对在那些受仁爱之灵所感化的属灵的人身上,痛苦和试炼会产生更完全的忍耐和更坚强的忍耐(林前3:7)。

基督徒在痛苦中的坚忍,有一个崇高的榜样,表现在耶稣临死以前的最后几个小时里。耶稣以无比坚忍的态度对待一切可怕的残暴和侮辱(见《历代愿望》710,731,734-736,744页)。凡是想象基督的基督徒也要在上帝所许可降在他们身上的试炼和苦难中欢喜,知道自己经过这些事就能获得基督更多的神圣忍耐,从而能够忍耐到底。

“磨炼”dokime。来自动词“试验”“赞成”。在新约中只有保罗用这个词,在别处译为“试验”“凭据”“明证”(林下2:9;13:3;腓2:22),“试炼”(林后8:2)“凭据”(林后9:13)。这个词既可以指试验的过程,也可以指试验的结果。本文取后一种意思似更合理,因为试验的过程已在上面的“患难”中提到。耐心地忍受试炼的痛苦能证明一个人的信仰和品格是真诚的。


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本会注释】

“盼望”:耐心地忍受患难和考验,能证实基督徒的信心,从而产生更坚定的盼望。信徒得享上帝荣耀的盼望(见2节),首先给了他忍耐的力量。随着他继续忍耐,他就获得了稳定的保证。他们在经受考验的过程中信心增长了。例如门徒们原来对基督的信心就因耶稣在迦拿所行的神迹而得到巩固(约2:11)。约伯的经验证明对品格的严厉考验能增强一个真信徒的信心和盼望(见约40,42章注)。


5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本会注释】

“不至于羞愧”kataischuno,对照该词在林后7:14;9:4中的用法。基督徒的盼望从来就不是羞耻的。保罗可能想到了诗22:5:“他们依靠祢,就不羞愧”。这不是一般常常失望的希望。这种盼望是以称义的体验为基础,得到圣灵在心中的保证(罗8:16)。这样的盼望是不会失望和蒙羞的。

“所赐给”:保罗特别指的是在五旬节的恩赐(徒2:1-4,16,17),但也是指每个信徒的经验(见徒8:15;19:2;林后1:22;5:5;加4:6;弗1:13;4:30)。圣经说圣灵住在我们心中。(林前3:16;6:19)。

“圣灵”:后面保罗还要更详细地讲述圣灵在基督徒经验中的表现和活动(详见第八章)。圣灵为耶稣作见证,把爱浇灌在我们心中(约15:26;16:14)。当我们瞻仰耶稣的荣耀,完全和爱心时,我们在圣灵的感化下就变成祂的形象(林后3:18)。

“浇灌”,圣经常常用浇灌来形容属灵福气的赐予。“我愿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赛44:3;参珥2:28,29;约7:38,39;徒2:17,18,33;10:45;多3:5,6)。这个比喻在炎热干旱的近东地带特别有意义。“浇灌”还意味着上帝丰富的慈爱和福气。

“心”:见1:21注。

“上帝的爱”:可以理解为上帝对我们的爱,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对上帝的爱。以下几节似乎表明这是指上帝对我们的爱,在基督身上显示出来。基督徒的盼望不在自己身上,而是依赖上帝不变的爱对他的保证。我们感觉到上帝的爱,我们也就会因而爱上帝和我们的同胞(约壹4:19,7)。这种爱的经验也强调我们对将来的信心和希望。上帝对我们的爱,保证我们不会失望蒙羞。


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本会注释】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保罗接着进一步证明基于上帝之爱的基督徒盼望是不会失望的。他指出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不能自助的时候就为我们死,这爱是何等伟大!“软弱”指的是前面几章所描述不能自助的状况。在希腊语中,这个词常用来指身体上的疾病和软弱(见太25:39;路11:9;徒5:15)。在徒4:9中译为“残疾”,也适用于罪人在接受上帝的救恩和大能以前的状况。保罗提到未悔改罪人软弱不能自助的情况,与称义的信徒的情形进行对照。他们欢欢喜喜地在盼望,忍耐,品格和上帝慈爱的保证方面日益增长。

“按所定的日期”,或“在恰当的时候”,就是“及至时候满足”(加4:4;参可1:15)。几千年来,人一直在进行靠行为称义的实验。但犹太人中最热心律法的人和希腊罗马人中最聪明的人也想不出一个办法医治世界的顽疾,救人脱离罪恶和死亡。相反,当耶稣降世的时候,罪恶和堕落已经把人拖到最深的深渊之中。有时候人让自己完全受撒但所探制。魔鬼的形象印在他们的容貌上。这就向宇宙证明,人类离开上帝就无法得到恢复。创造主若不把新的生命和能力赐给人,人就没有得救的希望(见《历代愿望》36,37页)。耶稣就是在这关键时刻来为罪人舍命。

这也是一个恰当的时候,因为这是先知但以理预言弥赛亚受死的时间(但9:24-27;参约13:1;17:1)。

这也是一个良好的时机,因为世界的形势已经预备了许多人的心高高兴兴地接受福音的好消息。全世界都有人厌倦于律法主义宗教无休止而空洞的仪式,渴望摆脱罪是及其权势。而且在天意的引导下,当时的世界已经统一在一个政权之下,有一种广泛使用的语言。犹太人散布在各国,有利于救恩信息的迅速传开。

这样,基督就在世界最需要他的时候,在预言所定的时候,在祂的牺牲最能达到其彰显上帝慈爱拯救堕落人类的目的时,降世而舍身了(见加4:4注)。

“为罪人”:见罗4:5注。保罗并没有说基督为一等与“义人”有别的“罪人”死,而是为我们所有的罪人死。“罪人”原文无冠词,说明了这一点。基督为我们罪人死。如果我们说自己不是罪人,就把自己排除在基督救赎的福惠之外,象犹太人一样(见路5:31;约壹1:10)。


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本会注释】

“少有的”(MOLIS):意为“困难的”“不容易的”。7.8节的目的就是通过把上帝的爱与人爱心的最高表现进行比较,说明上帝之爱的伟大。在人间即使为义人舍命也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基督爱我们的奇妙之处就是祂乐意为罪人而死。

“仁人”:根据各解经家的见解,保罗所讲的“义人”和“仁人”是有一点区别的,不过这种区别并不确定。一般人们都同意“义人”指严格公正无罪,小心履行要求他的一切本份的人。“仁人”不但行义而且有仁爱之心,总是愿意帮助别人。所以保罗说,虽然一个人不大会愿意为严格行义,值得尊敬的人去死,但他可能为高尚仁慈,激起人爱心和感情的人舍去性命。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保罗所强调的是人类之爱的最高表现。为一个可爱的朋友,为一个善良可爱的人牺牲自己,这是极少有可能性的。但上帝对于犯罪人类的爱是如此之大,让耶稣在我们还是犯罪叛逆的敌人时就为我们而死。

“罪人”:人身上没有什么值得上帝爱的。第七节中假设的“仁人”确实是仁慈可爱,激励人寄托以感情的。但上帝对我们的爱不是对于我们爱祂的任何回报,因为我们本是祂的仇敌。“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本会注释】

“为”也可理解为“代替”或“为了”。保罗没有只说基督作为“挽回祭”(3:25),“供物和祭物(弗5:2)”和“万人的赎价”(提前2:6)替我们死。如果基督的死不是出于甘心,说祂“代替”我们死就是够了。但保罗又说祂是“为”我们而死。祂作为我们的维护者,朋友和弟兄,甘愿为我们舍命,因为祂爱我们(弗5:2)。藉着这样的牺牲,祂成了我们的代表,因为“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所以说基督“为了”我们死或“代替”我们死都是恰当的。

“上帝的爱”:即“上帝自己的爱”。基督的死显示了父上帝的爱。这个重要的事实对于正确地理解救赎工作甚有意义(见3:25注)。基督并不是用死来平息父上帝的怒气,促使祂爱我们。上帝凭着爱心从起初就制订了救赎的计划。父、子、圣灵同心同德实行这个计划(见约3:16;10:30;14:16,26;15:26;17:11,22,23;罗3:24;8:32;弗2:4-7;帖后2:16;约壹4:10)。

人有觉得难以把上帝永恒的爱和经常提到的上帝忿怒协调起来。但上帝的忿怒是上帝对罪的抵制,为的是在宇宙中最终消灭罪恶。只要人情愿地留在罪的权势之下,就不可避免地招惹上帝的怒气(见罗1:18注)。是上帝的自己对罪人的爱使祂赐下儿子舍命。祂在赎罪的牺牲中舍去了自己(林后5:19)。

“显明了”:该词原文有“证明”(见3:5注)和“推荐”(16:1;林后4:2)之意,均与本文相符。基督为罪人死不仅证明了上帝的爱,而且把这爱的伟大和完全摆在我们面前。

原文形式的含义是上帝继续证明和推荐祂对我们的爱。耶稣曾一次性为全人类舍命,然而我们从祂受死的持久效果中,看到上帝爱我们每一个人的常在的证明。


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

 【本会注释】

“既”:基督在我们作罪人时就已为我们死了。我们既已称义,祂就肯定能拯救我们。祂的爱心既然大到愿意为仇敌舍去自己的性命,祂就一定会救朋友脱离忿怒(见10节)

“靠着祂的血”:即藉着祂的死。祂在赎罪牺牲中舍去了自己完全的生命(见3:25注)。在本节中保罗讲到称义是“靠着祂的血”,而不是说“因着信”,因为他这里是从上帝的眼光来看称义。我们的信心并不给上帝的恩赐增加什么。我们只是接受这个恩赐而已。为救赎我们所付出的无限代价不仅显示了上帝的爱,而且表明上帝非常珍视人的灵魂。保罗推论说,上帝既然这样爱我们,为我们的称义付出无限的代价,祂就一会保守祂所重价买来的东西。

“免去忿怒”:即上帝将来的忿怒(见帖前1:10;见罗1:18注;罗2:5)。


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本会注释】

“仇敌”:保罗重复和扩大了他第9节的论点。

“死”:即9节中藉以称义的“血”。

“和好”:KATALLASSO原意“交换”,即把敌对关系换成和平关系,可以表示相互为敌,也可以表示一方持敌对态度,必须根据上下文确定指什么。罪恶使人离开了上帝。他们心与上帝律法的原则为敌(1:18-3:20;8:7)。但是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犯罪叛逆的人类可以与自己和好(约3:16)。

圣经在其他地方也提到上帝与人和好(林后5:18,19)。基督的死使上帝能为人类做用其他方法所无做到的事(见罗3:25,26)。基督藉着承担了罪的惩罚,为人类提供了重得上帝悦纳,重返伊甸家园的途径(见《先祖与先知》269页);但是为了基督的牺牲,全世界在最后的毁灭、上帝的忿怒中将收获犯罪叛逆不可避免的结果(罗2:5;3:5;5:9;帖后1:10)。

上帝凭着祂的大爱,主动进行和解;“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参约2:16;西1:20)。虽然上帝强烈地憎恨罪恶,但祂对罪人的爱却更加强烈。祂为了与人类和好已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见《历代愿望》257页)。基督的死不是为了争取上帝爱人,而是为了争取罪人归回上帝(见罗5:8)。实际上,上帝与人类和好的计划和方法是在人类犯罪以前就预订的(启13:8;参《先祖与先知》63页;《历代愿望》834)。所以在预期赎罪牺牲的前提下,虽然基督死在十字架还在遥远的将来,亚伯拉罕的信心仍被算为义(罗4:3)。他仍被看作是上帝的朋友(雅2:23)。

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第一部分的论点是:既然我们有这么充分的证据证明上帝甚至对背逆的罪人也有无限的爱,我们的平安,喜乐以及最后蒙救的盼望就有了非常可靠的基础。

本节提到和好,与第9节的称义并列,进一步证明称义不仅是赦免,而且是恢复爱的关系(见3:20,28注;4:25;5:1)。

“因祂的生”:可以理解为:我们行救是藉着与永活之主个人的联合,祂长久活着为我们代求(来7:25;参罗4:25)。耶稣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14:19;参罗8:11;加2:20)。既然基督的死有这么大拯救的能力,使我们能与上帝和好,祂复活的生命岂不更有能力使我们的得救得以快快乐乐地成就吗?


11 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

 【本会注释】

不但如此,保罗提到因信称义的另一项成果。他已经讲到我们在患难中有喜乐,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2.3节)。他现在又说,我们还“以上帝为乐”。

“以上帝”:我们没有自夸的理由(3:27;4:2),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荣耀上帝,特别是因为祂拯救的大爱(耶9:23,24;罗5:5-10;林前1:31;林后10:17)

基督徒因上帝的恩惠,并因宇宙受祂管理而欢喜快乐。罪人则与上帝作对,从祂身上得不到快乐。他怕上帝,厌恶上帝。我们真心悔改与上帝和好的证据之一就是以祂为乐,并因思考圣经所显示祂的完美而高兴。

“为乐”:见2,3节注。

“藉着我们主”:新约的作者不断强调在基督徒生活的举动和经验中基督调停作用的重要性。我们藉着耶稣基督以上帝为乐。基督向我们显示了上帝的真正品格,使我们与上帝和好。

“和好”,保罗这里所指的是和好的方法(罗3:25),而是和好的事实(5:10)。


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本会注释】

“这就如”,许多人认为以下的段落即使不是整部圣经中,也是新约中最难懂的。不过难处似乎主要在于没有按保罗的原意运用这段话。使徒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强调基督工作的深远的功效,把祂称义的效果同亚当犯罪的后果进行对比。

“这”:可能是回顾1-12节所描述基督救人的工作。祂称罪人为义,使他与上帝和好,并向他提供最后蒙救的盼望。

“从一人”:从这里开始,保罗在亚当犯罪的后果与基督救赎的功效之间进行对比,但他只进行第一部分的对比。讲了这一点后,他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停下来讨论他以前所讨论过的一些问题。钦定本13-17节有括号。不过保罗似从15节就继续阐述他的主要论点。

如果保罗完成他的对比,这段经文就可能是这样:“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同样,义也是从一人——基督进入世界,生又是从义来的,于是众人都能够得救,因为他们是因信称义的”。腓利普.沙夫说的很恰当:“使徒本来可以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律,先进行完整的对比,然后进行解释和说明,从而省去解经家们的许多困难。但这要的语法难点在圣经存在,有利于对原意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解释”(《兰格注释》编者注罗5:12)

在这段中保罗所强调对比的要点是:正如罪和死,作为一种原则和权势,从亚当临到全人类,义和生,作为抵制克服罪和死的原则和能力,由基督临到全人类。正如死临到一切与亚当的罪有份的人,生临到一切与基督的义有份的人。不过这个对比不完整。因为亚当的罪是人人有份的,而基督的义只限于信的人有份。世人都犯了罪,但虽然基督的义是有同样普世性的能力和宗旨,却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尽管如此,基督所得到的要比亚当失去的更多(见《历代愿望》25页)。

“罪”:保罗在这里把罪拟人化。“罪作王,叫人死”(21节)“叫我死的乃是罪”(罗7:13)“作我们的主”(6:14)“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7:8)“引诱并杀害罪人”(罗7:11)。

请把5:12,13,20,21与15-18节进行对比。因着亚当的“过犯”,“罪”的原则进入世界。“罪”进而成为无数“过犯”的根源。在这一段里,作为违法的原则和本质的“罪”同译为“过犯”的具体罪行是有所区别的(见约壹3:4注)。

“入了世界”,保罗把罪说成是从外面侵入人间的东西。“世界”常用来指人类(罗3:19;11:15;参约3:16-17)。保罗并没有进一步讨论罪的根源。第一个人违犯了上帝的律法,罪就进入了人间。

“死又是从罪来的”,在罪恶进入世界以前,上帝已经警告亚当犯罪的结果就是死亡(创2:17)。始祖犯罪以后,上帝宣布了判决。“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

圣经上讲到三种死亡。(1)属灵上的死(见弗2:1;约壹3:14)。(2)暂时的死,“第一次的死”,即耶稣所说的睡(见约11:11-14;启2:10;12:11)。(3)永远的死,即第二次的死(见太10:28;雅5:20;启2:11;20:6,14;21:8)。亚当的罪所导致的,特别是传给他后代究竟是哪一种死,人们意见不一(见下面“死就临到”条)。因难主要在于一般人对死亡性质的误解。但保罗在本文中似乎没有讨论这类问题。他只是指出罪因着亚当进入世界,造成死亡的历史事实,亚当犯罪以前,这个世界既没有罪也没有死。亚当犯罪是造成罪恶和死亡的原因。在亚当的罪所造成的死和基督的义所带来的生之间形成重大对比。保罗的观点是:基督所带来生命的恩赐和福惠远远超过亚当犯罪的后果。这段话的主题句是“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

“死就临到”:这里暗示死亡临到了每一个人。

“众人”:即前面的“入了世界”,不过比前者具体一些,如“挨家挨户”与“进入城市”之别。

这里说亚当的死刑传到世人,表明对亚当的判决并不是“第二次的死”(见上条“死又是从罪来的。”《善恶之争》544页)。第二次的死并不能传给别人,因为这是最后审判的结果。圣经明说:“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13)。上帝最后的审判,即永死的最后判决,要落实在个人身上,由个人负责(罗2:6)。全人类都要下坟墓。在这一方面大家都尝到了对亚当犯罪的惩罚。亚当不能把他们没有的东西传给后代(见《善恶之争》533页)。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

如果没有救恩的计划,亚当犯罪的结果就是永死。但是通过这个计划,亚当家庭的全体成员不论善恶都将从坟墓里出来(徒24:15;参林前15:22)。到那时,所有的人都将看清并承认,那些永远沉沦的人完全是咎由自取。他们不能为自己的处境而责怪亚当。那些“行善”的人,就是因信接受基督的义,使之属于自己的人,将出来“复活得生”(约5:29)。“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启2:6)。而那些“行恶”的人,就是拒绝基督的义,没有藉着悔改和信心获得赦免的人,将出来“复活定罪”(约5:29)。他们将接受罪的惩罚。罪的最后“工价”(罗6:23),就是“第二次的死”(见《善恶之争》544页)。

“因为”:该词的含义在神学上有很大争议。参照林后5:4;腓3:12;4:10。

“众人都犯了罪”,动词形式与3:23相同。根据上下文保罗这里主要强调的不是每个人都犯了罪要接受死刑的事实(见5:13注),因为在14节中保罗补充讲从亚当到摩西“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亚当和夏娃背逆上帝以后,他们不仅失去了吃生命树果子的权利,不可避免地导至死亡,把死传给他们的后代,而且因着罪败坏了本性,减小了抵制罪恶的能力(见《先祖与先知》61页)。就这样,亚当和夏娃把犯罪的倾向及其死的惩罚传给了后代。因着他们的过犯,罪作为一种感染性的势力被引进人的本性与上帝作对。正因为这种起原于亚当的本性的败坏,人必须要重生。(见3:23注,5:1)。

关于罪性从父及子的遗传,我们务要记住以下的话:“儿女受父母错行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要他们不参与父母的罪行,他们就不至于为父母的罪受刑罚。但儿女时常会随从父母的脚步。由于遗传和榜样,儿女就常与父亲的罪有分。错误的倾向,败坏的情欲,堕落的品行,以及身体的疾病和退化现象,都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先祖与先知》306页)。


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本会注释】

“没有律法之先”(见2:12注),即从亚当到摩西(5:14)。本节“律法”虽无冠词,但这里指摩西时代所颁布的律法。人人都有一死。保罗设法说明,除了每个人对各自的罪负责以外,还有别的东西在发挥作用,这就是亚当随落的后果和影响。所有亚当的后代都受了亚当随落的影响,因为死亡和犯罪的倾向是遗传性的。

“罪已经在世上”,保罗在这是指出了一个读者所无法反驳的事实

“算”(见4:4-6注等)ellogeo: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及门18,意为“归在某人的帐上。草纸文字的一段记载说明了其意义,两位妇女写信给她们的管家说“把你们化在土地耕作上的一切开支都记在我们的帐上。”

保罗并不是说不拥有成文法律的外邦人没有罪。他已经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在5:12中他又说“众人都犯了罪”。所以外邦人不能逃脱罪名。他们必须服从向他们所宣示的律法(见1:20注;2:14,15)。从亚当最早犯罪的时候起,罪就存在于世界。罪的定义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行动,思想和状态。

保罗在本节指出,不论人有没有上帝明示的旨意(5:14),“众人都犯了罪”,都难免一死(12节)。亚当犯罪的行为导致了罪的原则和权势进入这个世界,人即便个人没有犯罪,如婴孩,也会有死亡。保罗所强调的是罪和死的普遍性,以便通过对照强调恩典的普遍性。


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本会注释】

“死亡作了王”,保罗把死拟人化,就如前面把罪拟人化一样(见12节注)。他指出死在世界作王,证明亚当犯罪范围广大的影响。如果没有福音,死亡将永远肆虐。

“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即不象亚当那样在明令之下犯罪。即使人通过自然和良心的显示对上帝的旨意仅有模糊的印象(1:20;见2:15注),仍要算为有罪(太10:15)。但尽管各人犯罪程度不同,死亡的权势同样辖制所有的人,连婴孩也不例外。

“那以后要来之人”,请与太11:3;路7:19“那将要来的”。亚当是基督的预表,因为他们都是全人类的代表。亚当是堕落人类的代表和创始人。基督是恢复了的人类的代表和创始者。所以基督被称为“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第二个人”(林前15:47,参《善恶之争》647页)。但正如保罗接着所解释的那样,两个亚当的工作有相似之处,也有很大的不同。

“预像”tupos:该词在新约中常用,译成“模范”(罗6:17),“痕”(约20:25),“样式”(徒7:44),“方式”(徒23.25),“榜样”(腓3:17),“样式”(来8:5)。这里的基本含义是死亡下的印象,故有“样式”“、榜样”、“模型”等。

保罗并没在详细解释他所说的之话的一切含义,只是集中在中心论点,即亚当的罪对众人产生的影响。罪和死的原则和权势遗传到亚当所有的后代。因为他的行为影响到全人类,所以他是基督的预表。祂以自己的义行把公义和生命的原则传给给亚当所有的后裔(约1:12,13)


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

 【本会注释】

“过犯”paraptoma:意为“走错路”“做错”,正适于表示亚当从义中堕落的情形。“恩赐”charism,源于charis(恩典,见3:24注),意为“恩典的举动”,“恩典的礼物“,该词用来表示圣灵所赐超自然的能力(林前12:4,31)。保罗先把亚当犯罪的后果和基督工作的功效进行对照。从义中堕落和恩典的礼物是无法进行比较的。

“一人的”;即“亚当的”

“众人”:即“许多人”或“所有的人”

“恩典”:见3:24注。保罗认为,上帝的恩典不但是祂白赐的悦纳,而且是祂的爱藉着耶稣基督拯救的能力。

“赏赐”:即“所赐之义”(17节)

“加倍”:对照该词在罗3:7;林前14:12;林后1:5等的用法。

“临到众人”,基督为全人类受死(林后5:14,15;来2:9;约壹2:2)。救恩是向所有的人提供的(太11:28,29;可16:15;约7:37;启22:17)。其功效足以应付亚当堕落的一切灾祸,恢复罪恶所造成的毁灭。

但是所赐的义只有凭着信心接受才有功效(约3:16)。并不是全人类都选择相信的。虽然为拯救全人类已准备了充分的恩典,但只有少数人接受所赐之恩(太22:14)。恩典本身是无限的。有限的只是人类接受恩典乐意的程度。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本会注释】

“因一人犯罪”:保罗是在说基督的“赏赐”和亚当犯罪的后果是没法比的。

“审判”KRIMA:意为“判决”,亚当的罪导致判罪。

“由一人”:指“一个犯罪的人”,也可以理解为“一件过犯”,与下面的“许多过犯”平行。

“定罪”,亚当接受一条特殊的法律:“你不可吃”。这条法律附有一个刑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他的罪是明显地违犯律法,所以就马上算帐(罗5:13注),对他宣判了公正的判决。但是对于第一个人判决的后果要延及他所有的所代。

“恩赐”CHARISMA:源于CHARIS(恩典,见3:24注),其定义为5:17中“所赐的义”。

“许多过犯”:亚当犯了一次罪以后,他和他的后代又犯了许多罪,每一件罪都要判罪。但每一次犯罪都使上帝显示祂白赐的恩惠和赦免,所以对于接受恩赐的人,“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称义”:参2:26;4:25注


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本会注释】

“死就……作王”(见14节注)

“受”:义是上帝的恩赐,不论在称义时赐予,而是在成圣过程中赐予,都是通过信耶稣基督而领受的。只有那些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和需要,谦卑感激地把公义作为恩赐领受的人,才能在生命中作王。

“更”;本节把过犯和恩典,死和生,亚当和基督进行对照。

“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这句话强调耶稣在救赎人类的工作中担任中保。相信的人藉着祂的死而称义。从此,基督徒藉着与祂的联合接受赐生命赐圣洁的能力,改变他的今生并保证他将来的永生。

“作王”,保罗两次提到死作王,现在又提到在生命中作王。圣经经常讲到圣徒在将来要作王。“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后2:12;参路22:30;启3:21;20:6;22:5)。救赎的计划要恢复一切因罪而失落的东西。地球更新以后,要成为得救之民永远的家乡。那时上帝创造世界原来的旨意就要实现了(见《善恶之争》674页)。人类将重新得到所失去的主权(见《先知和君王》682页,“义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诗37:29)。


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本会注释】

“如此说来”,表示观点的结论。该希腊词组ARA OUR也出现在7:3,25;8:12中。保罗归纳了前几节的对照。

“因一次的过犯”,也可译为“一人的过犯”;同样“一次的义行”也可译成“一人的义行”。

“被定罪”:本节系平行句。

“义行”DIKAIOMA:在16节中译为“称义”不过这里有“义行”之意,相当于19节的“顺从”。基督完全的生活,祂顺服到死(腓2:8)是为了一切凭信心仰望耶稣之人的称义。(见罗4:8注)

“称义得生命”:请对照,“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我们……得永生”(21节)


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本会注释】

“悖逆”PARAKOE原指“听力缺陷”。该词在新约别处只出现2次(林后10:6,来2:2)。其动词形式出现在太18:17,译为“不听”。本词所含“不留意”之义可以说明亚当堕落的第一步。

“成为”KATHISTEMI在提多书1:5中译为“设立”,为“任命”之意。这是新约中最常见的用法(见太24:45;徒6:3;7:10;来5:1)。基本含义是“制定”,在古希腊语中有“带到”等义。如让船靠岸,带一个人到另一个处去。徒17:15中就取该词义。由此引伸出“确定”“成为”等意义来。

亚当的悖逆在什么意义上使人成为罪人呢?平行句暗示亚当的过犯使他们成为罪人的方式,和基督的顺从使他们成为义人的方式相同。由于本文中所强调的是称义而不是成圣(罗5:16,18),保罗的本意着重是:世人成为义人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基督赎罪工作的结果。同样,由于亚当的悖逆,他们成为罪人(见5:12-14注)

但这种见解不能脱离以下的事实:正如亚当的悖逆导致他的后代过犯罪的生活(16节),基督的顺服也导致所有因信与祂联合的人过顺从的生活。这就是保罗在第六章的重点所在。

“顺从”:意为“服从听见的”。与“悖逆”(意义“不肯听从”)相对照(见上面“悖逆”条)。关于基督的顺从见18节。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本会注释】

“律法”无冠词(见2:12注,5:13)。根据5:13.14保罗是把摩西的时代看作颂布律法的时候。上帝在西乃山正式颂布律法作祂子民的指南,但祂道徳十诫在创造时就已写在亚当心里。

“外添的”:该词在新约别处仅出现在加2:4,译为“引进来”(原文PAREISERCHOMAI)。

“显多”:律法的本意是显示公义的标准,而不是叫过犯显多。但是由于人继承发展了犯罪的倾向,律法产生的实际效果就是叫过犯显多,因为它禁止了一些过去不视为有罪的犯罪行为。律法正式颁布以后,继续做这些事就是故意犯罪了。既然律法是属灵的,圣洁的,禁止犯罪放纵,所以不可避免地激起叛逆之心的反对,成为激发罪恶,使过犯显多的因素。如果人的心是圣洁的,并有行义的倾向,律法就不会叫过犯显多。

“更显多了”HUPERPERISSEUO:该词只出现在这里和林后7:4。本节上面的“显多”译自希腊语PLEOUAZO。上帝允许罪恶显多,然后让祂的荣耀和恩典更显多。这样,救赎的功效就远远超过叛逆带来的恶果。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本会注释】

“叫人死”:罪恶运用王权的领域就是死(参14,17节)。罪恶统治着一个死亡的国度。

“恩典也藉着义作王”:恩典(见3:24注)这里拟人化了,就象罪(5:12注)和死(14节注)一样。“义”就是在称义时算在人身上,和成圣过程中赐下的基督之义(见3:31,4:8注)。

“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保罗在本章开始时描述了信徒在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后所得到的喜乐和保证。他赞叹上帝慈爱和恩典的伟大。祂实行了这么宽宏的计划,来救不配的罪人。为了说明上帝的慈爱和恩典是基督徒盼望和信心的基础,保罗才接着将上帝藉耶稣基督而赐救恩的无比丰盛和能力,在亚当堕落所导致的犯罪和堕落进行对照。上帝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来应付人类背逆所造成的不幸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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