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民数记17章
17:1 耶和华对摩西说:
17:2 “你晓谕以色列人,从他们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从他们所有的首领,按着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将各人的名字写在各人的杖上,
17:3 并要将亚伦的名字写在利未的杖上,因为各族长必有一根杖。
17:4 你要把这些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就是我与你们相会之处。
17:5 后来我所拣选的那人,他的杖必发芽。这样,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们所发的怨言止息,不再达到我耳中。”
17:6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的首领就把杖交给他,按着支派每首领一根,共有十二根;亚伦的杖也在其中。
17:7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柜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
亚伦之杖发芽开花
17:8 第二天,摩西进法柜的帐幕去。谁知,利未族亚伦的杖已经发了芽,生了花苞,开了花,结了熟杏。
17:9 摩西就把所有的杖从耶和华面前拿出来,给以色列众人看,他们看见了,各首领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17:10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把亚伦的杖还放在法柜前,给这些背叛之子留作记号。这样,你就使他们向我发的怨言止息,免得他们死亡。”
17:11 摩西就这样行。耶和华怎样吩咐他,他就怎样行了。
17:12 以色列人对摩西说:“我们死啦!我们灭亡啦!都灭亡啦!
17:13 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我们都要死亡吗?”
旧约:民数记18章
祭司与利未人之职
18: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18:2 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18:3 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18:4 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18:5 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18:6 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18:7 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祭司当得之物
18:8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18:9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8:10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18:11 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8:12 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18:13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8: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18: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8: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8: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8:18 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注:“盐”即“不废坏”的意思)。”
18: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十取其一归利未人
18:21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18:22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18:23 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18:24 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18:25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18:26 “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18:27 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
18:28 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18:29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18:30 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榨的酒。
18:31 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18:32 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旧约:以西结书17章
以二鹰二葡萄树为喻
17: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7:2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家出谜语,设比喻,
17:3 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羽毛丰满,彩色俱备,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
17:4 就是折去香柏树尽尖的嫩枝,叼到贸易之地,放在买卖城中。
17:5 又将以色列地的枝子栽于肥田里,插在大水旁,如插柳树。
17:6 就渐渐生长,成为蔓延矮小的葡萄树。其枝转向那鹰,其根在鹰以下,于是成了葡萄树,生出枝子,发出小枝。
17:7 又有一大鹰,翅膀大,羽毛多,这葡萄树从栽种的畦中向这鹰弯过根来,发出枝子,好得他的浇灌。
17:8 这树栽于肥田多水的旁边,好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葡萄树。’
17:9 你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这葡萄树岂能发旺呢?鹰岂不拔出它的根来,芟除它的果子,使它枯乾,使它发的嫩叶都枯乾了吗?也不用大力和多民,就拔出它的根来。
17:10 葡萄树虽然栽种,岂能发旺呢?一经东风,岂不全然枯乾吗?必在生长的畦中枯乾了。’”
阐明喻义
17:1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7:12 “你对那悖逆之家说:‘你们不知道这些事是什么意思吗?’你要告诉他们说:‘巴比伦王曾到耶路撒冷,将其中的君王和首领带到巴比伦自己那里去。
17:13 从以色列的宗室中取一人与他立约,使他发誓,并将国中有势力的人掳去,
17:14 使国低微不能自强,惟因守盟约得以存立。
17:15 他却背叛巴比伦王,打发使者往埃及去,要他们给他马匹和多民。他岂能亨通呢?行这样事的人岂能逃脱呢?他背约岂能逃脱呢?
17:16 他轻看向王所起的誓,背弃王与他所立的约。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定要死在立他作王巴比伦王的京都。
17:17 敌人筑垒造台,与他打仗的时候,为要剪除多人,法老虽领大军队和大群众,还是不能帮助他。
17:18 他轻看誓言,背弃盟约,已经投降,却又做这一切的事,他必不能逃脱。
17:19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轻看指我所起的誓,背弃指我所立的约,我必要使这罪归在他头上。
17:20 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网罗中缠住。我必带他到巴比伦,并要在那里因他干犯我的罪刑罚他。
17:21 他的一切军队,凡逃跑的,都必倒在刀下;所剩下的,也必分散四方(注:“方”原文作“风”)。你们就知道说这话的是我耶和华。
以植香柏高枝为喻
17:22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就是从尽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于极高的山上,
17:23 在以色列高处的山栽上。它就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香柏树,各类飞鸟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
17:24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乾,枯树发旺。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行了。’”
旧约:以西结书18章
犯罪者必死亡
18: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18: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18: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行义者得生存
18: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18: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18: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18: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父义子恶惟罚其子
18:10,11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8: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8: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注:原文作“血”)必归到他身上。’
子善父恶惟罪其父
18: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注: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做:
18: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8: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8: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8: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先恶后善主不念其旧恶
18: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先善后恶主不念其前善
18: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主道至公
18: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18: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8: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18: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8: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劝以悔罪离恶
18: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18: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旧约:诗篇51篇
诚恳悔罪切求恩宥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诗51:1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诗51:2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诗51:3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51: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诗51:5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51:6 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
诗51:7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乾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诗51:8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
诗51: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诗51:10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注:“正直”或作“坚定”)的灵。
诗51:11 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诗51:12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诗51:13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
诗51:14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
诗51:15 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
诗51:16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
诗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诗51:18 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
诗51:19 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
旧约:诗篇52篇
叹恶人狂妄自夸
以东人多益琮告诉扫罗说:“大卫到了亚希米勒家。”那时,大卫作这训诲诗,交与伶长。
诗52:1 勇士啊,你为何以作恶自夸? 神的慈爱是常存的。
诗52:2 你的舌头邪恶诡诈,好像剃头刀,快利伤人。
诗52:3 你爱恶胜似爱善,又爱说谎,不爱说公义。〔细拉〕
诗52:4 诡诈的舌头啊,你爱说一切毁灭的话。
诗52:5 神也要毁灭你,直到永远;他要把你拿去,从你的帐棚中抽出,从活人之地将你拔出。〔细拉〕
诗52:6 义人要看见而惧怕,并要笑他。
诗52:7 说:“看哪,这就是那不以 神为他力量的人,只倚仗他丰富的财物,在邪恶上坚立自己。”
诗52:8 至于我,就像 神殿中的青橄榄树,我永永远远倚靠 神的慈爱!
诗52:9 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因为你行了这事;我也要在你圣民面前仰望你的名,这名本为美好。
新约:马可福音1章
施洗约翰传道
1:1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1:2 正如先知以赛亚(注:有古卷没有以赛亚三个字)书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
1:3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1:4 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1:5 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1:6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1:7 他传道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是不配的。
1:8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他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
耶稣受洗
1:9 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
1:10 他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裂开了,圣灵彷佛鸽子,降在他身上。
1:11 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耶稣受试探
1:12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1:13 他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他。
1:14 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 神的福音,
1:15 说:“日期满了,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1:16 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1:17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1:18 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1:19 耶稣稍往前走,又见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在船上补网。
1:20 耶稣随即招呼他们,他们就把父亲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从耶稣去了。
在迦百农赶逐污鬼
1:21 到了迦百农,耶稣就在安息日进了会堂教训人。
1:22 众人很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文士。
1:23 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他喊叫说:
1:24 “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吗?我知道你是谁,乃是 神的圣者!”
1:25 耶稣责备他说:“不要做声,从这人身上出来吧!”
1:26 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风,大声喊叫,就出来了。
1:27 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啊!他用权柄吩咐污鬼,连污鬼也听从了他。”
1:28 耶稣的名声就传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医西门岳母
1:29 他们一出会堂,就同着雅各、约翰,进了西门和安得烈的家。
1:30 西门的岳母正害热病躺着,就有人告诉耶稣。
1:31 耶稣进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她就服事他们。
1:32 天晚日落的时候,有人带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
1:33 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门前。
1:34 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
到旷野祷告
1:35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
1:36 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
1:37 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1:38 耶稣对他们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邻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
1:39 于是在加利利全地,进了会堂,传道,赶鬼。
洁净长大麻疯的
1:40 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求耶稣,向他跪下,说:“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1:41 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
1:42 大麻疯即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
1:43 耶稣严严地嘱咐他,就打发他走,
1:44 对他说:“你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1:45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他来。
民数记17章
提要:1 在各支派的杖中只有亚伦的杖发了芽。10 它被留下来给背叛之子作记号。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本会注释】
对摩西说。可能在瘟疫停止以后不久,为了进一步根除叛逆的精神。
2 “你晓谕以色列人,从他们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从他们所有的首领,按着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将各人的名字写在各人的杖上,
【本会注释】
晓谕以色列人。上帝仍承认摩西是祂与祂百姓之间的中保。
每支派。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各支派的代表。
十二根。这些杖是授予首领支派权力的正式象征。这不是刚从树上砍下来的棍子。该词原文也用来指犹大的杖(创38:18)和摩西的杖(出4:2)。除了利未支派以外还有十二个支派;再加上亚伦的杖。注释家对于约瑟算作一个支派,还是算为以法莲和玛拿西两个支派存在不同看法;对于亚伦的杖列在支派首领的十二根杖之外还是之内也存在不同看法。
你要……写。参结37:16。可能是用某种墨水写的,也可能是刻上去的。首领的名字写在杖上。每根杖一个名字。
3 并要将亚伦的名字写在利未的杖上,因为各族长必有一根杖。
【本会注释】
由于没有代表利未支派的首领,摩西就把亚伦的名字刻在利未支派的杖上。只有亚伦担任他奉派的崇高职位。任何其他的人,甚至是利未支派的人,都不能指望得到那职位。
4 你要把这些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就是我与你们相会之处。
【本会注释】
法柜前。显然是在至圣所内(见民17:7-10;来9:4)。
就是我与你们相会之处。即上帝所说要与摩西说话,并借着他向百姓说话的地方(出25:22)。
5 后来我所拣选的那人,他的杖必发芽。这样,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们所发的怨言止息,不再达到我耳中。”
【本会注释】
再抱怨亚伦就是对耶和华的公然蔑视。
6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的首领就把杖交给他,按着支派,每首领一根,共有十二根;亚伦的杖也在其中。
7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柜的帐幕内,在耶和华面前。
8 第二天,摩西进法柜的帐幕去。谁知利未族亚伦的杖已经发了芽,生了花苞,开了花,结了熟杏。
【本会注释】
第二天。摩西坚信上帝的大能会立即生效。
法的帐幕。就是至圣所(见第4节注释)。
结了熟杏。这是上帝悦纳的证据。要不是上帝赋予生命并使之奇迹般地生长,放在那里代表亚伦的杖是不可能获得生命,发芽,开花和结果的。没有人对这个神迹产生怀疑。
9 摩西就把所有的杖从耶和华面前拿出来,给以色列众人看;他们看见了,各首领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本会注释】
他们看见了。就是查看了杖。每个首领认出了自己的杖。证据是十分明显的。
10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把亚伦的杖还放在法柜前,给这些背叛之子留作记号。这样,你就使他们向我发的怨言止息,免得他们死亡。”
【本会注释】
把亚伦的杖还放在。就是放回发生神迹发生的地方(来9:4)。
给这些背叛之子。见撒下7:10;赛30:9。
使他们……的怨言止息。百姓将认识到,反对摩西和亚伦就是反对上帝。
免得他们死亡。正如上帝所警告过的(见民16:21,45)。乌西雅王藐视祭司家族的特权。当他手持香炉时就得了大麻风(代下26:19)。
11 摩西就这样行。耶和华怎样吩咐他,他就怎样行了。
12 以色列人对摩西说:“我们死啦!我们灭亡啦!都灭亡啦!
【本会注释】
对摩西说。百姓的心中有了敬畏感,愿意接受摩西为上帝所拣选的中保。
我们死啦。百姓意识到他们未来的安全都有赖于他们对上帝旨意的顺从。
13 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我们都要死亡吗?”
【本会注释】
指除了祭司以外的任何人(见民16:40)。百姓现在认识到,只有借着上帝所任命的中间人,他们才能获得他们原想借着可拉得到的接近耶和华的特权(民16:3-5)。他们无疑还想起了民14:35的咒诅:“他们必在这旷野消灭”。
民数记18章
提要:1 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9 祭司当得的份。21 利未人当得的份。25 从利未人的份中归与祭司的举祭。
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本会注释】
祭司与剩下的利未人不一样。他们要负责不让任何未经授权的人接近帐幕,玷污它。这样,他们就减轻了会众冒死接近帐幕的可能性。
2 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本会注释】
你弟兄。指利未支派的另外两个分支革顺人和抹利人。
与你联合。动词“联合”可能是“利未”的词根(见创29:34注释)。
3 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本会注释】
要守所吩咐你的。他们是被指定看守圣所的人。
不可挨近。不会指哥辖人(民4:15),而是指其他利未人。哥辖人不可触摸未遮盖的器皿,甚至连看也不可以(民4:19,20)。这条禁令还包括了铜坛(出29:37)和香坛,因为它们都是“至圣”的。
器具。包括圣所中所有的圣器皿和用具。
4 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本会注释】
与你联合。祭司应该把他们的利未人弟兄看作奉派担任侍奉耶和华圣职的同工,尽管他们的职务低一些。
外人。指任何非利未人(民1:51)。
5 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本会注释】
利未人的职责是在圣所之外;祭司的职责是在其内。祭司要照看所有的圣物,如陈设饼和灯台等,并在这些圣物挪移的时候遮盖它们。利未人要确保会众中不会有人贸然亵渎圣所。
6 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本会注释】
你们的弟兄利未人。利未人不应像可拉那样谋求担任祭司,而应在耶和华的圣工中协助祭司。祭司也不可小看他们,而要始终记住待他们为“弟兄”。
是给你们为赏赐的。见民3:12,41,45;民8:6,16,18。
7 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本会注释】
守祭司的职任。上帝的工人应当为自己在圣工中的职任和服务而感到自豪,并且在上帝面前始终坚守这个职分。
坛和幔子内的事。这句话是解释“祭司的职任”的。祭司们应该在院子的铜坛上献祭,并在圣所内执行一切神圣的职务,诸如烧香,摆陈设饼,修剪灯心和点灯,以及与赎罪日这样庄严的场合有关的其他职责。
外人。指除了祭司以外的任何人。他们不可擅自接近帐幕,想要履行祭司的职能。
8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本会注释】
举祭。这是捐献的,不要在坛上焚烧,而要被主礼的祭司吃掉。亚伦要对这些事负责。
因你受过膏。有些注释家引用利8:12,把这句话解读为“因你曾藉着受膏而分别为圣”。希伯来原文的直译的是“对于你来说,它们是分别为圣的部分;对于你的子孙来说,这是永远的特权”(见利7:35)。
9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本会注释】
至圣的供物。指归给祭司的供物,并维持利21:22所说“圣的”和“至圣的”供物之间的区别。
存留不经火的。就是取自燔祭坛。祭司也会得到一些不从坛上取下来的东西,如十二个陈设饼(见出25:30;利24:5-8注释)。
归给你和你的子孙。这是对他们在以色列支派中没有产业的部分补偿。
10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本会注释】
当至圣物(KJV版译为“在至圣所”)。通常指与外院相对的帐幕。参利16:2;来9:6,7。
凡男丁都可以吃。其他人不能吃,正如其他经文所特别说明的(利2:3,10;6:17,18,29;7:6)。
11 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都是你的。这里指次等的圣物。
举祭。平安祭的胸在耶和华面前被摇。祭物的右前腿(或后腿)在主面前被举(见出29:27和利7:14注释)。这些都成了祭司的份(利7:30-34)。为拿细耳人所献公羊的右前腿也是如此(民6:19,20)。
你的儿女。这些祭物不是由男性单独享用的(利10:14;22:13)。但应该在营中(申12:6,7,17,18)洁净的地方吃(利10:14);不洁净的人不能分享(利7:20,21;22:4)。
12 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本会注释】
至好的。直译是“脂肪”,象征最好的食物和祭物(申32:14;诗63:5;出23:18;29:13,22;撒上2:15,16)。该词也用来指最好的出产(创45:18)。本节是指尚未加工的土产。
初熟之物。这既可能是指时间,即庄稼首次成熟的时候,也可能是指品质(参出23:19)。
13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本会注释】
祭司的全家都可以吃“初熟”之物。但被禁止的不洁净者除外。
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本会注释】
一切永献之物都要完全献给上帝,不能被赎回(利27:1-29;参民21:2;可7:11)。
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本会注释】
凡头生的。头生的若是雄性的,就归祭司。如果头生的是雌性,第二胎是雄性,就不归祭司,因为不是头生的(出13:2)。
赎出来。有两类属于祭司的头生者要用钱赎出来:一,不洁净的动物,就是不能献为祭的牲畜;二,人。
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本会注释】
五舍客勒。这是在利未人替代长子时所定的赎价(民3:46,47)。如今的犹太人在长子满月时举行的仪式就起源于这种赎买。
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他的血洒在坛上,把他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必不可赎。就是不接受赎金,必须献为祭。这些动物是洁净的。只有那些不能献的不洁净动物才能赎回(第15节)。
洒。献平安祭的方式(利7:31-33)。
18 他的肉必归你,象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本会注释】
它的肉。除了烧掉的脂肪以外,祭物的其余部分都归祭司。
被摇的胸。如同平安祭被摇的胸、被举的腿归给祭司一样(见利10:14,15),这里的整头祭牲都归他们。
19 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
【本会注释】
盐约。是不可解除,永不作废的约;它是神圣友谊的契约。盐具有防腐性能,是不朽之物的恰当象征。它喻指具有约束性的同盟,就像两个人一起吃面包和盐一样。献给上帝的祭物里一定要加盐(利2:13;可9:49)。
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本会注释】
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利未人没有像其他支派一样在圣地分得自己的地产。亚伦本人并没有进入圣地。这里只是把他当作利未人的代表。将有某些宗教权益来代替土地的拥有。
我就是你的份。祭司已完全献身给上帝(申10:9)。百姓应当对他们的祭司弟兄表现出慷慨的精神,因为祭司没有自己的地产(见申12:12;书13:14)。祭司们以上帝的祭坛为生。他们就像在上帝的餐桌上就餐。
21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本会注释】
利未人应该得到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作为他们服务的报酬(第26,30节)。来7:5引用十分之一的缴纳,来证明基督的祭司职份胜过亚伦的祭司职份。
22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本会注释】
会众不得擅自靠近会幕,试图从事祭司或利未人的工作,免得他们死亡。
23 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本会注释】
如果利未人让未经授权的人替他们去做该由他们做的工作,他们自己就将承受违规者所应受的惩罚。
24 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本会注释】
为了让百姓乐意把什一捐给利未人,就把什一说成是献给耶和华的“举祭”。这并不意味着要举行举祭的仪式,而是说应把什一献给上帝,上帝又把它转给了利未人。
25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26 “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你们……所取的。向摩西确认(第25节)祂对亚伦所说的话(第20节)。
要……献给。利未人要把他们从以色列人所收的什一中奉献出十分之一来。
27 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醡的酒。
【本会注释】
举祭。利未人要把他们的什一收入取出十分之一交奉献给祭司。
算为你们。参利7:18。该词还用来指亚伯拉罕的信心(创15:6)。
如。利未人没有自己的五谷新酒,但也要缴纳他们收入的十分之一,就像来自他们自己的禾场或酒榨一样。
28 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非利未人的人数要比利未人多得多,将近三十比一(见民2:32;3:39)。这就意味着利未人能得到很好的供养。所以利未人向百姓收取什一后,理应向祭司缴纳什一。
29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本会注释】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利未人应从自己的收入中奉献一部分给祭司献祭。
至好的。献给上帝的应该是最好的。
分别为圣的。就是归耶和华的十分之一(利27:30)。
30 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醡的酒。
31 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本会注释】
随处。不包括“圣处”。
你们的赏赐。就是受他们支配,为家庭所用,被全家人分享,或卖掉以购买其他物品(见太10:10;路10:7;林前9:4;提前5:18)。
32 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本会注释】
不至……担罪。使他们不致因用于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而受到指责。
举起。在他们为上帝提出十分之一以后。
亵渎……圣物。这样,他们就不会因把所收什一的剩余部分用在个人或非宗教的用途上而犯亵渎之罪,并受到惩罚。
免得死亡。直译为“你们就不会死”,像那些把圣物当作俗物使用的人。
以西结书17章
提要:1 用二只鹰和葡萄树的比喻 11 说明上帝惩罚耶路撒冷背叛巴比伦投靠埃及。 22 上帝应许种植福音的香柏树。
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本会注释】
这是另一次启示,但属于从结8-11章的异象开始的那一系列的预言。第12-24节帮助我们确定预言的时间,是在西底家投靠埃及人背叛尼布甲尼撒的时候。
2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家出谜语,设比喻,
【本会注释】
谜语(chidah)。参诗49:4和78:2。和《以西结书》一样,那里也把“谜语”和“比喻”用在一起。
3 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羽毛丰满,彩色俱备,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
【本会注释】
有一大鹰。据第12节,是指“巴比伦王”(参耶48:40;49:22)。
黎巴嫩。象征犹大。可能与所罗门的宫殿之一“利巴嫩林宫”(王上7:2;10:17,21)有关。
树梢(sammereth)。该词在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和第22节,以及结31:3,10,14,其词源不明。这里指被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的约雅斤(王下24:12)。
4 就是折去香柏树尽尖的嫩枝,叼到贸易之地,放在买卖城中;
【本会注释】
贸易(kena`an)。一般译为“迦南”,但这里用它的另一层意思,就是经商(见结16:29注释)。“贸易之地”就是巴比伦(结17:12)。
5 又将以色列地的枝子栽于肥田里,插在大水旁,如插柳树,
【本会注释】
地的枝子。这是西底家。尼布甲尼撒立他为王,取代约雅斤。约雅斤被废,可能是因为他投靠埃及。尼布甲尼撒希望西底家作为巴比伦的附庸,会忠于他的宗主。
6 就渐渐生长,成为蔓延矮小的葡萄树。其枝转向那鹰,其根在鹰以下,于是成了葡萄树,生出枝子,发出小枝。
【本会注释】
西底家治下的犹太国虽为属国,仍可以繁荣昌盛。西底家已发誓承认尼布甲尼撒的宗主地位(代下36:13)。尼布甲尼撒无疑希望以色列能兴旺起来,作为他和与野心勃勃的埃及之间的缓冲。
7 “又有一大鹰,翅膀大,羽毛多。这葡萄树从栽种的畦中向这鹰弯过根来,发出枝子,好得它的浇灌。
【本会注释】
又有一大鹰。埃及国王合弗拉,又叫作阿普里斯(第15节;参耶44:30)。
向这鹰。虽然西底家曾发誓忠于巴比伦(代下36:13;参结17:14),背地里却寻求埃及的援助。耶利米曾劝阻西底家与埃及结盟(耶37:7)。
8 这树栽于肥田多水的旁边,好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葡萄树。
9 你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这葡萄树岂能发旺呢?鹰岂不拔出它的根来,芟除它的果子,使它枯干,使它发的嫩叶都枯干了吗?也不用大力和多民,就拔出它的根来。
【本会注释】
这里暗示否定的回答。投靠埃及会导致犹大的完全毁灭。
10 葡萄树虽然栽种,岂能发旺呢?一经东风,岂不全然枯干吗?必在生长的畦中枯干了。”
【本会注释】
东风。象征住在巴勒斯坦东面的巴比伦。东风会造成植物的枯萎和毁灭(伯27:21;结19:12;何13:15;拿4:8)。
1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本会注释】
暗示在解释比喻以前有一个间隔。百姓不明白这个比喻,就产生了好奇心,在先知解释时就更加留意了。真理总是在爱好追求的心田中找到肥沃的土壤。
12 “你对那悖逆之家说:你们不知道这些事是什么意思吗?你要告诉他们说,巴比伦王曾到耶路撒冷,将其中的君王和首领带到巴比伦自己那里去。
【本会注释】
这些事是什么意思。先知在这里正式开始解释比喻(第12-17节)。“悖逆之家”无疑包括被掳到泰勒亚毕的人。他们希望与埃及结盟来推翻巴比伦。
曾到。见第3-10注释。
13 从以色列的宗室中取一人与他立约,使他发誓,并将国中有势力的人掳去,
14 使国低微不能自强,惟因守盟约得以存立。
15 他却背叛巴比伦王,打发使者往埃及去,要他们给他马匹和多民。他岂能亨通呢?行这样事的人岂能逃脱呢?他背约岂能逃脱呢?
【本会注释】
马匹。从第十八王朝代开始,埃及军队就装备了战车(见出14:7;王上10:28,29注释;参代下12:2,3;赛31:1;36:9)。
岂能逃脱呢?西底家的背信弃义,以及他的其他罪行,是绝不会被忽略的。关于誓约的神圣性,见书9;撒下21:1,2。
16 他轻看向王所起的誓,背弃王与他所立的约。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定要死在立他作王、巴比伦王的京都。
【本会注释】
见结12:13注释。
17 敌人筑垒造台,与他打仗的时候,为要剪除多人,法老虽领大军队和大群众,还是不能帮助他。
【本会注释】
帮助他。或 “拯救他”。
筑垒造台。指迦勒底人。暗示他们筑垒围城(见结4:2注释)。筑垒造台因法老而起的。
18 他轻看誓言,背弃盟约,已经投降,却又做这一切的事,他必不能逃脱。”
【本会注释】
已经投降。即作出承诺。
19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轻看指我所起的誓,背弃指我所立的约,我必要使这罪归在他头上。
【本会注释】
上帝把对于尼布甲尼撒的誓约视为属于祂的,无疑是因为这是奉祂的名起誓的(代下36:13)。此外,作为历史的主宰,上帝计划让犹太人在这个时候接受巴比伦的轭(耶27:12)。
20 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网罗中缠住。我必带他到巴比伦,并要在那里因他干犯我的罪刑罚他。
【本会注释】
本节前面部份与结12:13几乎一样,见该处注释。
21 他的一切军队,凡逃跑的,都必倒在刀下;所剩下的,也必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风)。你们就知道说这话的是我耶和华。”
22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就是从尽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于极高的山上;
【本会注释】
我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这是将来复兴的应许。耶和华将亲自出面,取一根香柏树的枝子,“在以色列高处的山栽上。”这个预言显然与弥赛亚有关。
山上。见结20:40;参赛2:2-4;弥4:1-3。
23 在以色列高处的山栽上。它就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香柏树,各类飞鸟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
【本会注释】
各类飞鸟。代表地上的各国居民(参太13:32),“各国各族各民各方”的人。上帝计划藉着剩下的人来成就祂原来呼召以色列要完成的旨意。宗教的训诲要从锡安山发出。属灵的国度要扩大到全世界。以色列的余民失败了。于是祂就呼召了基督教会(见彼前2:9;参申10:15)。她的成员来自各国各族各民各方,要组成新的国家。上帝要藉着他们把福音传遍天下(太21:33-46)。
24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行了。”
【本会注释】
田野的树木。就是周围的国家。他们会看见以色列的复兴,承认一切能力都是出于上帝的。祂在默默而耐心地实施自己的旨意。上帝给每一个国家和个人都分配了任务。他们在地上都占有一席之地,要看他们是否会执行上帝的旨意(见《教育论》第178页;《先知与君王》第535、536页)。
以西结书18章
提要: 1 上帝责备关于酸葡萄的错误俗语。 5 祂说明自己祂如何对待一位正直的父亲; 10 如何处理正直父亲的逆子;14 如何处理邪恶父亲的正直儿子;19 如何处理一个悔改的恶人;24 如何处理一个转离行义的义人。25 祂为自己的公义辩护,31 并劝人悔改。
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本会注释】
这个新的段落涉及个人的责任。以西结已反复强调即将会有惩罚临到,希望百姓能够悔改。但由于对这些惩罚的错误理解,主的善意受到了抵制。百姓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却因父辈的罪而受苦,所以悔罪既无必要,也没有用处。他们不想承认自己的罪和个人的责任。
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本会注释】
“俗语”一词说明这句话很流行。原文动词的时态说明它们经常被引用。耶利米曾提到和责备这一句俗语(耶31:29,30)。父亲的酸葡萄代表他们自己的罪。儿子的牙根发酸象征犹太人觉得自己因父辈的罪而受苦。从表面上看,这句俗语与第二条诫命的话相似:父辈的罪要向子女追讨(出20:5;出34:7;申5:9)。那以西结为什么要强烈地谴责它呢?以西结的话和律法涉及问题的两个不同侧面。以西结时代的人说自己因父辈的罪而受苦。律法所说的则是堕落倾向的传承。“儿女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父母罪行的影响。但他们不会因父母的罪而受到处罚,除非他们参与父母的罪行”(《先祖与先知》第306页)。
亚当和夏娃的品性因罪恶而堕落败坏。父母不可能把自己所没有的遗传给儿女(见《善恶之争》第533页)。我们作为他们的后裔,品尝了父辈犯罪的后果,但他们的罪绝不会转嫁到我们身上。若是这样,那真是不公平了。要使我们不品尝了父辈犯罪的后果,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在人类第一次犯罪时把他们消灭。这就可以消除不公平话柄了。但救恩计划的启动需要让我们的始祖继续活下来,这就必然产生遗传的问题。然而鉴于救恩计划的设立,这种情况也是公正的。因为这项计划会使人最终摆脱父辈所遗传的堕落的情欲,败坏的道德、肉体的疾病和退化。它也会帮助我们在今生克服先天和后天的犯罪倾向。其最终利益不但是拯救了无数的人,而且永远防止了将来的犯罪。以西结的同胞不理解这个真理,反而错误地指责上帝为他们所没有犯的罪而惩罚他们。
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本会注释】
世人都是属我的。因为上帝是创造之主。大家都是祂所造的。祂绝不偏待他们。祂爱人类,并愿意拯救所有的人。祂只在罪有应得之时才进行处罚。
犯罪的。虽然以西结主要是在论述迫近的惩罚,但他的话还有更深远的含义,同样适用于最终不可避免的第二次死亡(启20:14;参照太10:28)。上帝所恢复的宇宙将消除罪恶的一切痕迹。所有咒诅的标志都不会保留,如在永存的地狱里有恶人受永火的煎熬等。上帝对罪恶的胜利是完全的。恶人永远受苦的说法是完全违背圣经的。这种教义的依据就是灵魂不灭的错误前提。但这种看法不是来自圣经,而是来自早期潜入犹太人和基督徒思想的虚假哲学观念。“灵魂”(nephesh)一词不是指人体中不朽的部分,甚至也不是指人体中生命的原理,而只是指“人”或“自己”而已。nephesh 说明人是独立的个体,不同于其他的个体。圣经在强调这一点时,称人为 “灵”。以西结在这里宣布:“犯罪的,他必死亡。”关于nephesh ,详见诗16:10注释。
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参弥6:8。
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本会注释】
在山上吃过。就是吃献给异教之神的祭品。上帝严厉禁止参加异教的宴席(结16:16;22:9;参申12:2)。
仰望。可能指渴望拜偶像(见创19:26;太5:28-30)。
玷污。见出20:14;利20:10。
亲近。见利18:19;20:18。
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本会注释】
当头。见出22:26;申24:6,13。
将食物给饥饿的人。这是经常表扬的美德(见伯31:16-22;赛58:5-7;太25:34-46;雅1:27;2:15,16)。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本会注释】
取利。指任何数量的利息。摩西的律法禁止犹太人向“渐渐穷乏”的弟兄取利,但允许向外国人取利(见出22:25注释;见申23:19,20)。
按至理判断。见赛33:15;耶7:5;亚7:9。上帝要求对所有的人都公平,诚实和公正。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以西结的这句话无疑主要指今生暂时的兴旺,但也同样适用于将来的永生。人接受了基督,就是接受了永生。耶稣过:“信的人有永生”(约6:47;参约壹5:11,12)。“基督与我们成为一体,使我们与祂成为一个灵。正是因为这种联合,我们才得以从坟墓里出来——不仅显明基督的大能,而且因着信,祂的生命已成为我们的生命”(《历代愿望》第388页)。
10,11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本会注释】
第10-13节描写一个儿子没有效法父母虔诚的榜样,却逆道而行,抛弃美德,放纵罪恶。
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作血)必归到他身上。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做;
【本会注释】
第14-18节描写一个儿子因父亲的罪而恐惧,以致回避了父母的罪恶。在这里父亲吃了“酸葡萄”,他儿子的牙根却没有被弄酸(见第2节)。所以这个俗语是矛盾的。每个人都要按照自己的品格而接受审判。
但是在塑造公义的品格方面,义人的儿子确实处于优势,而恶人的儿子则处于劣势。不过人的责任和权利是成正比例的(见路12:48)。福音的大能会帮助人获得所需要的品性,克服先天和后天的犯罪倾向,消除遗传的不利影响。由于人人都有权接受福音,到了末日,就没有人可以提出 “酸葡萄”的比喻作为借口了。失丧的人被关在天国门外,只能是咎由自取。
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本会注释】
这个问题的依据可能是上述的说法表面上与律法的教训,自然的运作和公众的意见相左。以西结并不与人争论,而只是重申个人责任的定律。犹太人认为个人是国家或家庭一份子。以西结新的教训预示了一个新约的基本观念。在旧约下(见结16:60注释),人们以为得救是靠在表面上遵守崇拜的中心制度。祭司是上帝律法解释者。个人不必亲自去查考圣经,只要信赖宗教领袖的解释就行了。但新约明确指出:“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来8:11;参耶31:34)。每一人都要直接亲近上帝。他们不再到耶路撒冷参加外表的仪式,而是凭着心灵和诚实来敬拜祂(约4:21-24)。上帝要我们对人行公义,好怜悯,对祂存谦卑的心(弥6:8)。
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见第4节注释。
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本会注释】
关于个人品格的改变,这里先提恶人的悔改和行义(第21-23,27,28),再提义人堕落行恶(第24-26节)。
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本会注释】
以西结现在成了福音的传道者。他的主题就是因信称义。罪人的罪不再提说,因为藉着悔改和认罪,这些罪已完全赦免,归到罪人的替身和中保耶稣身上了。上帝则“把祂儿子的顺从算到罪人身上,接受基督的义来代替人的失败,收纳和饶恕悔改相信的人,称他为义,视他为义人,爱他如同祂爱祂的儿子”(怀爱伦《评论与通讯》1890年11月4日)。这就是上天计划的奇妙安排。人被上帝接纳,就像没有犯过罪一样(见《喜乐的泉源》第67页)。所以人一旦完全顺服于上帝,就不必担心基督和天父会怎样看他,而只要想上帝怎样看待人类的替身基督就行了(见怀爱伦《全球总会公报》1901年4月23日,第419-422页)。
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本会注释】
参提前2:4;彼后3:9。上帝不喜欢恶人死亡,而是希望人人都悔改得生命。这就回答了关于上帝待人不公正的指控。祂还给所有的人提供机会。祂强烈呼吁每一个罪人放弃罪恶,免得最终与罪恶一起毁灭。
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本会注释】
如果义人堕落了,在审判时他册子里所记录的一切善行就不予考虑了。他要按照自己的众多的罪接受惩罚,包括他所没有悔改的罪,和他以前已经赦免了的罪。一个人如果与上帝分离,就是拒绝了祂饶恕的爱,回到了“他赦免以前的状态。他否定了自己的悔改。他的罪就留在他身上,就像他没有悔改一样”(《天路》第251页)。有人错误地认为,当一种罪得到饶恕的时候,就会立即涂抹。本节和圣所的教训驳斥了这种信念。罪确实赦免了,但要留在记录册里直到审判的日子(《先祖与先知》第357、358页;又见《善恶之争》第483-485页)。
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本会注释】
公平(takan)。“考验”。本节指“悦纳”,“合理”,“正确”。百姓依然认为上帝的做法不符合祂不变的律法,祂的道变化无常。先知在回答时重申了上帝审判的公正(第25-29节)。
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本会注释】
你们当回头离开。第30-32节的呼吁,所依据的是上帝的作为公正的原则。当先知劝勉人“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第31节),并不是说人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拯救自己。但是人在得救的工作有一份责任。如果没有人的同意和合作,上帝就不能为人作什么(见《历代愿望》第466页)。
希伯来语的词根shub和希腊语metonia都没有十分清楚地表达悔改的含义。英文的“repentance” (悔改)也没有充分体现这种属灵经验的全部意义。shub 的基本含义是“回转”。根据这个定义,人要从自己的罪中回转(见《喜乐的泉源》第26页)。metanoia 是由两个词合成的:第一个meta是“在…之后”;第二个nous是“心思”。也就是以后有不同的心思。
罪在人的心思中有它的位置。在筹划罪恶的行动以前,理智肯定被情欲所支配了。罪的根源是思想的扭曲导致人选择罪恶的行径。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要改变正这种基本观念。这就是悔改的目的。人的思想必须产生变化。但必须出于人的自愿,因为上帝从不强迫人的意志,而是赐下圣灵来帮助人。人靠自己不可能成就这种改变。但当人选择要改变,并在极大的需求中向上帝呼吁时,上头来的能力会渗透到人心中,使人的意念产生变化。
因此真正的悔改是思维功能方面的。它包括彻底的省察,发现导致悖逆的因素,探讨如何在今后避免类似的错误。悔改是从生命驱逐罪恶的过程。一旦悔改认罪,就能得到赦免。但只认罪而不悔改是没有意义的。上帝不能饶恕仍然活跃在心中的罪。所以圣经强调悔改超过认罪。耶稣的基本教训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可1:15)。彼得劝勉我们“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2:38)。
正确地把握悔改的真正意义,及其与认罪的关系,对于成功的属灵经验来说是很重要的。许多基督徒常犯相同错误的原因,是他们从来没有真正让圣灵来改变他们对罪的基本看法。他们没有把罪放在心上,考虑如何靠上帝的恩典来彻底战胜罪恶。
必不使你们败亡。以色列人说上帝不公平,给他们带来毁灭。上帝宣称,是罪人所自愿选择的罪恶,造成了他们的毁灭(见《证言》卷五第120页)。他现在可能不承认上帝的道是公正的。但到了他面对全地审判之主的可怕时刻,他将亲口承认上帝的道是公正的(见《善恶之争》第668、669页)。
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32 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诗篇51篇
序言——这是一首忏悔诗(见本书624页)。是大卫在与拔示巴“犯下大罪之后,心中痛苦,后悔自责”而写下的(《教育论》165页)。表达了他“受到来自上帝的责备信息以后”,深感后悔,想让它“在公共集会上吟唱,……使别人可以从他不幸失足的经验中得到教训(《先祖与先知》第724,725页)。本诗祈求饶恕和得到圣灵的洁净。伴随着祈求的是感谢上帝怜悯的许愿和对将来的应许。在《旧约》中,也许没有其他地方像本诗描述大卫犯罪的经历那样,清晰地表现真正悔改的罪人信靠上帝有饶恕和恢复的大能了。本诗应结合撒下12:1-13和诗32篇来研究。
约翰.班扬最喜欢本诗。英国女王珍妮格雷(1537-1554)跪在绞架上受刑以前,背诵了本诗。
关于本诗的题记,见本书第616,627页(《诗篇》序言)。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1 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本会注释】
求你……怜恤我。大卫认识到自己对乌利亚和拔示巴犯下了大罪,十分痛心。他处在罪担的重压之下,祈求上帝的怜悯。在他的呼吁中,没有提任何理由和借口,没有为自己辩护,也没有抱怨定他罪的公义律法。大卫真心谦卑,不怨别人,只怨自己。
慈爱。见诗36篇补充注释。我们在没有犯罪感时谈论公义,在感到需要一位救主时,谈论祂的慈爱。
丰盛。大卫完全可以信赖上帝丰盛的慈爱。
涂抹。从记录人们行为的册子上涂抹(见出32:32,33;赛43:25;44:22;徒3:19)。
2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本会注释】
洗除净尽。(见耶4:14;亚13:1)。原文指洗衣服(创49:11;出19:10:耶6:9;7:5等)。
罪孽。见诗32:1,2注释中关于本节和下面几节表示罪的几个词。涵盖了罪的不同侧面。
3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本会注释】
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大卫并不是说他没有得罪乌利亚和拔士巴,而是说所有的罪在本质上都是得罪上帝的。大卫在受到拿单的谴责以后说:“我得罪主耶和华了”(撒下12:13)。约瑟也承认,如果他屈从试探,就会得罪上帝。他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上帝呢”(创39:9)。
在你眼前行了这恶。参撒下11:27;12:9。
显为公义。上帝责备人是完全公正的(见罗3:4)。
5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本会注释】
大卫认识到人类秉承了犯罪的倾向(见伯14:4;诗58:3;《先祖与先知》61,306页;《服务真诠》第372,373;《善恶之争》533页)。他不想为自己的罪辩护,只是强调他更需要上帝的怜悯,因为他生来就有犯罪的倾向(见《先祖与先知》64页)。
6 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
【本会注释】
内里诚实。参诗15:2。
隐密处。大卫渴望得到智慧,引导他走纯洁的道路。
7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本会注释】
洁净(chata')。原形指“犯罪”,没有中标。这里的形式指“赎罪”。
牛膝草。摩西的律法规定,在洁净的礼节中要使用牛膝草(见出12:22注释;参利14:4;民19:18)。大卫意识到,只有最有效的洁净方法,才能洗清他的污点。
洗涤我。见第2节;参赛1:16,18。大卫理解了仪文律法的属灵意义。
基督徒在犯罪失足的时候,应当把大卫的祈祷作为自己的祈祷(见《天路》第206页;《先知与君王》第320页)。
8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
【本会注释】
得听欢喜。大卫渴望听见上帝饶恕他的甜美声音(见诗32:1,2注释)。这是他的最高愿望。
骨头。参诗6:2。
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本会注释】
求你掩面。参诗13:1。大卫又一次流泪恳求宽恕。
涂抹。见第1节注释。
10 上帝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或作:坚定)的灵。
【本会注释】
造(bara')。见创1:1注释。上帝不但洁净人的心,而且在祂所饶恕的儿女心中造一颗新心(见结36:26)。“‘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意思是‘我要赐给你们新的意念’。心灵的改变总是伴随着对基督徒责任的清晰认识”(怀爱伦《评论与通讯》1913,12,18)。祈求宽恕的同时,也要祈求心灵的更新和成圣(见耶24:7;11:19;罗12:2;弗2:10;4:24)。
正直的灵。或“坚定的心”。大卫所求的是坚定的信念,以便能始终不谕地顺从。诗人希望有全新的思想品德。大卫这样祈祷的时候,“他对宽恕有了真正的理解”(《福山宝训》167页)。这也应该是每一个人的祈求(《先祖与先知》460页)。
11 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本会注释】
不要丢弃我。真正的幸福只有从上帝那里得到(见诗13:1;16:11;30:7,参创4:14)。
你的圣灵。大卫虽然知道自己的罪使圣灵忧伤,但是他祈求不要失去圣灵的引导(见赛63:10)。参弗4:30。
12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本会注释】
求你使我仍得。大卫希望重新得他在犯大罪以前所享受的快乐。
赐我乐意的灵。大卫祈求能乐意顺从上帝并事奉祂。
13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
【本会注释】
我就……指教。大卫从祈祷转为应许。他承诺要告诉别人罪恶有多可憎,帮助他们转离罪恶,得到上帝的怜悯和宽恕。
你的道。见诗18:21。
必归顺。人们从大卫的经验上认识到,上帝所怜悯是放弃罪恶的人,不论他们陷得有多深。米开朗基罗(1475-1564)把本节作为格言写在他的萨沃那洛拉(1452-1498)画像上。
14 上帝啊,你是拯救我的上帝;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
【本会注释】
流人血的罪。显然指谋害乌利亚(见撒下11:14-17)。大卫祈求判决不要落在自己身上。
你是拯救我的上帝。见诗18:46;25:5;27:9。大卫认为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他。
15 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
【本会注释】
罪人获得了赦免,良心得到了安抚,他忍不住要开口发出滔滔不绝的赞美(见诗40:3)。
16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
【本会注释】
见诗40:6-8注释;参赛1:11-17。摩西的律法规定,杀人者偿命(出21:12)。献祭是补偿不了的。
17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本会注释】
上帝所要的祭。也就是说,上帝所悦纳的祭物。
忧伤的灵。赦罪的喜乐并不排除为罪的忧伤和痛悔(见《先知与君王》第78页)。
18 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
【本会注释】
锡安。大卫祈求上帝不要因他的罪而迁怒于他所心爱的锡安(见诗48:2注释)。诗人常常把他的同胞包括在他的祈祷中(见诗25:22;28:9注释)。大卫增加了第18,19节,可能是为了使这首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忏悔诗适合于公共礼拜(见本书725页)。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大卫祈祷圣城建设不要受到干预(见撒下5:9;王上3:1;9:15,16)。这句话也寓指上帝的悦纳和祝福。
19 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
【本会注释】
公义的祭。与16节所讨论的祭物不同,上帝所悦纳的是公义的祭(见诗4:5),以纯正的动机和正确的精神献上。
燔祭。宗教的仪式有其作用。仪文律法是基督所设立的(见本书366,367页)。这部律法的各个条款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百姓的过错在于把外表的仪式当作宗教的全部。大卫认识到公众礼拜的仪式,在表达敬拜者诚实内心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我们应该在公众礼拜的仪式中谨慎保持谦卑的精神。遵守某些敬拜的仪式并没有错,问题在于缺乏这些仪式所代表的真诚信仰。
诗篇52篇
序言——本诗谴责无耻的搬弄是非者,或挑拨离间者。他们依靠自己的财富,而不依靠公义。诗人深知这样的人必将被根除,义人则在上帝的保护下得享平安。题记说明了本诗的历史背景。扫罗家族的重要成员多益,充当告密者的角色,告诉扫罗大卫曾拜访过祭司亚希米勒(见撒上21:1-9)。在以后的大屠杀中,多益是领头人(见撒上22:11-19)。
关于本诗的题记,见本书616,628页(《诗篇》序言)。
以东人多益来告诉扫罗说:“大卫到了亚希米勒家。”那时,大卫作这训诲诗,交与伶长。
1 勇士啊,你为何以作恶自夸?上帝的慈爱是常存的。
【本会注释】
你为何以作恶自夸?第1节是本诗的主题:罪恶的阴谋是枉费心机的,因为上帝不断显示祂的慈爱,保护祂的儿女。
慈爱(chesed)。“上帝的爱”(见诗36篇补充注释)。上帝的慈爱和怜悯是常存的。
上帝('El)。这个名称体现上帝为大能之主(见本注释卷一171页)。上帝的威严和挑拨离间者的渺小形成对照。
常存。直译是“终日”。
2 你的舌头邪恶诡诈,好象剃头刀,快利伤人。
【本会注释】
2-4节描写搬弄是非者。多益的谗言导致了祭司遭到屠杀(见撒上22:9,10,18)。《诗篇》经常谴责邪恶的舌头(见诗12:3;55:9;78:36;109:2)。
3 你爱恶胜似爱善,又爱说谎,不爱说公义。(细拉)
【本会注释】
在这么短的句子后出现“细拉”(第5节也有),似乎与分段无关(见本书第629页 《诗篇》序言)。
4 诡诈的舌头啊,你爱说一切毁灭的话!
5 上帝也要毁灭你,直到永远;他要把你拿去,从你的帐棚中抽出,从活人之地将你拔出。(细拉)
【本会注释】
毁灭你。指搬弄是非者。意思是完全毁灭。用三个动词词组予以强调:“把你拿去”,“抽出”,“将你拔出”。
帐棚。英文KJV版为“居所”。
将你拔出。就像一棵树连根拔起,枯干而死,与第8,9节所描写义人的状态形成鲜明的对照。
6 义人要看见而惧怕,并要笑他,
【本会注释】
看见。见诗37:34注释。
笑。见诗2:4注释;参启18:20;19:1-3。
7 说:看哪,这就是那不以上帝为他力量的人,只倚仗他丰富的财物,在邪恶上坚立自己。
【本会注释】
人(geber)。“强者”。用在这里反衬他的灭亡。
他力量。多益的罪源于他不相信上帝。
财物。扫罗无疑奖赏了多益无耻欺骗大卫的行为(见本书659页)。多益也许自以为是富有的,所以依赖自己的财富,而不依赖上帝。
8 至于我,就象上帝殿中的青橄榄树;我永永远远倚靠上帝的慈爱。
【本会注释】
青橄榄树。大卫与暴君不同(见第5节)。他像一棵有生命的树开花结果(见诗1:3;92:12-14注释)。
我……依靠。不像依靠自己财富的多益,大卫所依靠的是上帝。
上帝的慈爱。显然引用第1节后半句。
9 我要称谢你,直到永远,因为你行了这事。我也要在你圣民面前仰望你的名;这名本为美好。
【本会注释】
你行了这事。大卫表示相信自己的祈祷已蒙应允(见诗54:7)。他已经从多益的罪恶行径中得救。
仰望你的名。见诗25:3,5;27:14。大卫表示绝对相信上帝,并依靠祂。
圣民(chasidim)。见诗36篇补充注释。对于这件事中所显示的大怜悯,大卫发誓要当众颂赞(见诗22:25;35:18)。见证会对于末日上帝的“圣民”具有实际的价值。
马可福音1章
提要:1 施洗约翰的职责。9 耶稣受洗,12 受试探,14 他传道:16 呼召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约翰:23 医好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29 医好彼得的岳母,32 医好许多患病的人,40 并洁净患大麻风的。
施洗约翰传道
可1:1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本会注释】
起头。[施洗约翰的传道,可1:1-8=太3:1-12=路3:1-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 马太和路加都是从耶稣的早期生活开始叙述事件的,与他们不同,马可福音是从耶稣开始其公开传道的时候开始记述的。圣灵的降下和约翰宣布耶稣为弥赛亚,明确无误地标志着他的受洗是他公开传道的开端。据马可记载,那时,这福音,即关于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在他受洗时首先应验了旧约圣经的预言(2-11节)。
福音。希腊文是euaggelion,“好消息”。“福音”一词最初指的是弥赛亚照众先知的预言,曾确实来到地上的“好消息”。这个词最终被用来叙述耶稣的生平,再后,指保存耶稣生平记录的各种文件,或福音书。在这里,很可能用的是它最初的意义。
耶稣基督。见太1:1注释。
上帝的儿子。原文证据(参第146页)在保留还是省略这些字之间有分歧。关于 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见路1:35注释。
可1:2 正如先知以赛亚(有古卷无以赛亚三字)书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
【本会注释】
正如……上记着说。马可指出拿撒勒人耶稣确实是弥赛亚,是根据他所行的(路24:25,27,44)准确地应验了旧约圣经的预言,正如新约圣经的作者们所证实的一样。圣经中呈现的应验预言的见证乃是基督教信仰之真理的最有力的证据(见赛41:21-23;44:7;46:9,10;见《历》第八十三章)。马可引用的经文(可1:2,3)取自玛3:1和赛40:3,并且多是引用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而不是希伯来文圣经。
先知。见太3:3注释。原文证据(参第146页)在读作“先知”和“先知以赛亚”之间有分歧。引用的经文来自《玛拉基书》和《以赛亚书》。请比较《马太福音》,那里泛指应验了“先知所说……的话”(见太2:23注释)。
使者。施洗约翰乃是以赛亚和玛拉基所预言的使者;他的信息在于宣布弥赛亚,即“立约的使者”(玛3:1)已经显现了。
在你面前。见太3:3注释。同样地,耶稣后来差遣那七十个人“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
可1:3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本会注释】
人声。见太3:3注释;参约1:23。
可1:4 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本会注释】
悔改。见太3:2注释。约翰的洗礼是“悔改的洗礼”,因为它是以悔改为特征的。洗礼的行为既不能保证悔改也不能保证赦免。但是如果不以这些经验为标志,就不是真正的洗礼。
得赦。或“赦免”。见太3:6注释。
可1:5 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
【本会注释】
在约旦河里。一个只在马可福音中提供了的细节。
可1:6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可1:7 他传道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是不配的。
【本会注释】
传道。宣告弥赛亚的降临是施洗约翰传道时一贯突出的部分。
鞋带。“鞋”实际上是只保护脚底的便鞋(见太3:11注释)。“鞋带”或“皮带”是把便鞋绑在脚上的带子。
弯腰。该词只在马可福音中出现,借以强调“弯腰”这一动作卑微的属性。见太3:11注释。
可1:8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他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
耶稣受洗
可1:9 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但河里受了约翰的洗。
【本会注释】
那时。[受洗,可1:9-11=太3:13-17=路3:21-23a。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即,在约翰传道的时候。
在约旦河里。见5节注释。马可提到的事实是:洗礼是“在约旦河里”完成的,而且在洗礼后,受洗人是“从水里上来”(10节)。这是强有力的证据,说明约翰的洗礼是浸礼。
可1:10 他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裂开了,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一上来。希腊文是ehtheōs,“立即”,“立刻”,是马可特别喜欢使用的一个词。如果照一般的看法,认为马可是在彼得的帮助下写这部福音书的话(见本卷注释第564页),那么这种特征就可能反映了彼得强劲有力、生动形象、才智焕发的讲道风格。
裂开了。希腊文是schizō,较比其他福音书作者用词语气更强,相当于“撕成碎片”。
可1:11 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耶稣受试探
可1:12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本会注释】
圣灵……催。[受试探,可1:12,13=太4:1-11=路4:1-13。主要的注释见:马太福音。]
可1:13 他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他。
【本会注释】
与野兽同在一处。例如巴勒斯坦狼、野猪、鬣狗、豺和豹等等。在此提到野兽,可能是为了生动形象地烘托出在旷野中荒凉、孤寂、危险的境遇。
开始在加利利传道
可1:14 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的福音,
【本会注释】
以后。[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可1:14,15=太4:12=路4:14,15。主要的注释见:马太福音。] 另见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和“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
可1:15 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本会注释】
日期。希腊文是kairos。此词指代特别吉祥的日期(见太13:30;16:3;21:34;26:18;路19:44;约7:6;罗5:6;弗1:10)—即,指代弥赛亚的来临和建立他国度的日期。该词似乎也常被用于特指弥赛亚的来临和世界的末了(见可13:33;路21:8;弗1:10;启1:3)。耶稣宣布:“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与施洗约翰所传的信息相同(见太3:2)。百姓则认为这信息的宣布预示弥赛亚的国度即将被建立。民众和施洗约翰都认为这一国度是犹太人属地的国家以及日后将战胜一切的仇敌(见《历》第十章)。耶稣在地上传道的时候,这种误解始终存在,虽然耶稣曾藉比喻屡次教导说,他先要在人心中建立属灵的国度(见太4:17;5:3注释;参可13:1-52),而这种误解直到他复活以后才最终得以纠正。(见路24:13-32;徒1:6,7)。
耶稣宣布:“日期满了”,指的是但9:24-27中七十个七的预言,临近末了,“受膏者”要“与许多人坚定盟约”并“被剪除”(见《历》第二十三章;《善》第十八章)。在基督时代,至少有些人知道但以理所预言的这段时期即将结束了(《历》第三章)。“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来到世界(加4:4)。当耶稣开始传道时,建立他国度的时期恰好成熟(见《历》第三章)。
呼召四个渔夫
可1:16 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边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本会注释】
耶稣……行走。[海边呼召,可1:16-20=太4:18-22=路5:1-11。主要的注释见:路加福音。] 直译是:“当他经过时”。
可1:17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本会注释】
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把平凡的渔夫转变成得人的渔夫需要漫长的培训过程。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约翰都是老练的渔夫,但是现在他们必须学得新的技能。
可1:18 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可1:19 耶稣稍往前走,又见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在船上补网。
可1:20 耶稣随即招呼他们,他们就把父亲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从耶稣去了。
【本会注释】
雇工人。西庇太并没有被留下独自工作。接受作耶稣门徒的呼召并不意味着那四个人因而就忽略了他们作子女的义务。有“雇工人”在场说明他们的生意规模比较大而且很成功。只有马可记载了这一有趣的细节。
赶逐污鬼
可1:21 到了迦百农,耶稣就在安息日进了会堂教训人。
【本会注释】
到了。[会堂里被鬼附着的人,可1:21-28=路4:31b-37。主要的注释见:马可福音。参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奇事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直译是:“他们去”。马可经常使用现在时态,这为他的叙述具有生动真实的色彩。“他们”包括耶稣和他目前已经呼召的四个门徒。
迦百农。见路4:31注释。
在安息日。见路4:16,31注释。马可的叙述生动、迅捷,但绝不能就此推断说这四位门徒一直仍在安息日打鱼。这里的“立即”只表示继在可1:16-20中叙述的事件之后的第一个安息日。
会堂。关于古会堂及其礼拜的描述,见本卷注释第56,57页。
可1:22 众人很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象有权柄的人,不象文士。
【本会注释】
很希奇。见太4:13注释。
他的教训。即,“他的教导”。
有权柄的人。这个特征使基督的教导与文士们的教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且那些听到教训的人一再给予这样的评论。(见太7:29;可1:27;等等)。他不是以先人的思想论著为权威去讲论,而是表明自己拥有直接来自圣父的权柄来教训他们。文士们习惯说某个拉比曾如此说,所以就是这样,耶稣却宣称:“我告诉你们”(太5:21,22)。如今亦是如此,惟有确实属灵的教导才能医治人们患有罪病的心灵。
文士。律法和传统习俗的官方教师。他们大多是法利赛人。这些口头和成文律法的专业解释者们经常与耶稣辩论(见太22:34-46;23:13,14)。他们常表现出过分苛刻的律法主义,就连最细微的生活行为也要受他们的判断。他们对圣经的解释方式,往往是怀疑其意义而不是要使人更清楚明白;他们忙于追随祖辈的传统,视之等同于甚至优于圣经,以致泯灭了上帝律法的意义。这样,他们就将“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却连一个指头都不肯“动”(路11:46)。见本卷注释第55页;见太2:4注释。
可1:23 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他喊叫说:
【本会注释】
污鬼。希腊文是pneuma akatharton。在福音书中,这种说法与daimonion(参太10:1和路9:1)同义,后者指一种比人高级的灵,在新约圣经中它总被用于指邪灵、恶魔或魔鬼。福音书明确记载了六个被鬼附的实例:(1)那个在迦百农会堂中的人(见可1:12-28注释),(2)一个不明身份的被鬼附的哑巴(见太9:32-34注释),(3)格拉森两个被鬼附的人(见可5:1-20注释),(4)叙利腓尼基族一个妇人的女儿(见太15:21-28注释),(5)一个不明身份之人的儿子(见可9:14-29注释),以及(6)马利亚(可16:9)。除这些实例之外,福音书还经常提到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医治了那些被污鬼苦害的人。关于新约时代被鬼附的论述,见本章结尾的附注。
他喊叫说。此时,基督正在宣布他的使命乃是要释放那些受罪恶和撒但奴役之人,使他们得自由(参《服》第五章;见路4:18注释)。在这次的经历中,基督再次与他在旷野受试探时曾击败的仇敌交锋(见《历》第二十六章)。人们正热切地聆听基督带来的讯息,而撒但却有意以这种方法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不让真理的种子播撒在乐愿接受之人的心田里。
可1:24 “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吗?我知道你是谁,乃是上帝的圣者。”
【本会注释】
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直译是:“对我们对你有什么关系?”这种典型的希伯来成语(见士11:12;撒下16:10)实际上也以同样的形式出现在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里。它的意思是:“我们有什么相同呢?”在加大拉被鬼附的人后来也说了相同的话(见太8:29;见约2:4注释)。根据可1:23,25,26,似乎只有一个邪灵附在这个人身上。本节经文中的复数代名词很可能指所有鬼魔的泛称,这个邪灵自认属于鬼魔一类。
耶稣。附在人身上的鬼魔一般都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见可3:11,12;5:7)。依照雅各所说:“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见雅2:19),并且,他们对上帝神圣旨意和意愿的了解必定远超过人类。
灭我们。这个鬼魔显然是带着恐惧预期到上帝的审判大日(见结28:16-19;太8:29)。他显然知道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太25:41),并且意识到基督即将对他执行神圣的审判(见彼后2:4;犹6)。
上帝的圣者。邪灵在此称呼耶稣是与上帝有特别亲密关系的一位。在其他场合,鬼魔们称他是“上帝的儿子”(太8:29;路8:28),正是这个称号使犹太领袖们想要杀他(约5:17,18),并且最终定了他的罪(见太26:63-68;参约10:30-36)。
可1:25 耶稣责备他说:“不要作声!从这人身上出来吧。”
【本会注释】
责备。希腊文是epitimaō,直译是:“作出评价”,在新约圣经中,意思是“指责过错”,“斥责”,“训诫”,“责备”。耶稣“责备”了这个邪灵,然而没有“用毁谤的话罪责”他(见犹9)。责备这个邪灵似乎是因为他说出了耶稣是弥赛亚。耶稣很清楚此时公开声称弥赛亚身份只会引起许多人心中对他的偏见。而且,巴勒斯坦动荡的政治局势使许多人假称弥赛亚,他们提出要带领国人起义反对罗马的暴政(见徒5:36,37;参《历》第二、七十七章),耶稣也努力避免被大众认为是要从政的弥赛亚。这不但使人看不明他使命的真本质,还会使当局以此为借口而遏制他的工作。
耶稣避免声称自己是弥赛亚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他期望人们能通过观察他纯全完美的生活、倾听他真理的教训、目睹他所施行神迹,认识到他是弥赛亚,他这些亲身的经历满足了所有旧约先知的预言。显然,耶稣回答施洗约翰门徒的提问时,表明了他的这种期望(太11:2-6)。
不要作声。直译是:“使之缄默”。
可1:26 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疯,大声喊叫,就出来了。
【本会注释】
抽了一阵风。希腊文是sparassō,是古时的医学作者们用来表示作呕时胃痉挛的一个词。在这里,它可以被译为“受到攻击”,或“使抽筋”,可能暗示那人被摔倒在地上。同一个词多次被用来表示那些被鬼附的人遭受痉挛突然发作的痛苦(可9:20,26;路9:39)。这次攻击很可能是因魔鬼试图要杀死这个不幸的受害人。这与随后被鬼附之人所显示安静自控的状态形成惊人的对比。
可1:27 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啊!他用权柄吩咐污鬼,连污鬼也听从了他。”
【本会注释】
用权柄。耶稣不仅用权柄讲道(太7:29;可1:22),他也用权柄作事。犹太人用咒语、符咒和其它迷信的方法赶鬼。但耶稣只说一句话,鬼魔们就立即被驱走了。诸灵与人一样,都承认上帝儿子的权威。
大臣的儿子得医治曾轰动了迦百农全城的人(见约4:53注释)。现在这城的人亲眼目睹了上帝权能更伟大的彰显。
可1:28 耶稣的名声就传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本会注释】
名声。希腊文是akoē,“那被听到的”。这个词的意思多与英文词“声誉”,“消息”的意思相同。耶稣很快成为加利利众所周知的人物(另见路4:14,15,37;路5:15,17)。
治好彼得岳母和许多病人
可1:29 他们一出会堂,就同着雅各、约翰,进了西门和安得烈的家。
【本会注释】
一……就。[彼得的岳母;病人傍晚得医治,可1:29-34=太8:14-17=路4:38-41。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神迹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希腊文是eutheōs;见第10节注释。
西门的家。在加利利传道期间,耶稣曾多次留在西门彼得的家里(参《历》第二十六、二十七章)。他忠告那十二个门徒说,当他们留在一座城里的时候,要住在一家里(可6:10),这显然是与他自己的作法一致的。
可1:30 西门的岳母正害热病躺着,就有人告诉耶稣。
【本会注释】
西门的岳母。在十二个门徒中,唯有彼得被明确提到是已婚者,鉴于大多数犹太人都会结婚嫁娶,因而其他十一位门徒,即使不是全部,大多都被认为是已有家室。
这是第一个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都记载了的神迹,而马可福音提供了其它福音书中未记载的几处细节。
害热病。希腊文是puressō,来自意思是“火”的词pur。英文词“发烧”就源自于一个相关的词。医生路加诊断这场病患是“害热病甚重”(见路4:38注释)。迦百农离沼泽地不远,那里属于亚热带气候,暗示可能有疟疾。
就。希腊文是eutheōs(见10节注释)。耶稣的门徒在患病时立刻来投靠他,显示了他们的信心。
可1:31 耶稣进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她就服事他们。
【本会注释】
拉着她的手。耶稣常常用亲身的接触来表示他对人类的爱抚与同情。(见太9:25;可5:41;8:23;9:27)。妇人藉着信心触及神圣的权能,使自己的疾病得以痊愈。患罪病的心灵也需要感受到温柔同情之手的触摸。
立即。原文中省略该词(参本卷注释第146页)。然而,在路4:39中确实说到彼得的岳母立刻就起来了,并且三部福音书的记载都提及她服侍门徒直到日落也说明这一点。长期患热病通常会使患者很虚弱,在身体活力恢复到正常水平之前必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但这位妇人的痊愈看来是瞬间发生的。
可1:32 天晚日落的时候,有人带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
【本会注释】
天晚日落的时候。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并不能确定“天晚”具体的时间点,马可显然意识到这一点,才加上“日落的时候”作进一步的解释。有些注释者曾认为加上的这个注解是同义重复,但是鉴于被译为“天晚”的这个词比较模糊不确定,所以同义重复的可能性极小。
马可之所以确切说明那城的人把患病的人带到彼得家门前的时间,可能是因为:除了紧急情况之外,犹太拉比的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看病(见约5:10;7:23;9:14注释)。同样,除非生命处于危急的状况,治病的行为也被认为是做工,在安息日是不合适的(见路13:10-17注释)。
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都相当详尽地记述了这一事件,说明这对门徒来说是值得纪念的。此前,十二个门徒曾对耶稣的传道所受到的接待感到痛苦失望,尤其是在犹大和拿撒勒的时候。所以公众这次对耶稣表现的信任大大增强了他们的信心。
可1:33 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门前。
【本会注释】
合城的人。惟有马可提到这一生动的细节。这并不意味着住在迦百农的每个人都来到了彼得家,只是夸张地描绘出蜂拥而至的人群。
可1:34 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
【本会注释】
许多鬼。希腊文是daimonion(见23节注释;见本章结尾的附注)。
不许。或“不让”。其原因见25节注释。
在加利利各会堂传道
可1:35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
【本会注释】
早晨。[第一次加利利巡游,可1:35-39=太4:23-25=路4:42-44。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希腊文是prōi,“大清早。”这个词通常用来指夜晚的最后一个更次,约从早上3:00到6:00(见可16:2,9;约20:1)。在迦百农所处的纬度,初夏时节太阳会在5点左右升起,而约在3:30就可以看到第一道曙光了。见本卷注释第50页。
天未亮的时候。这个希腊词表明还在深夜,在这种情况下指的是晨更的初期。耶稣没怎么睡,因为直到深夜群集到彼得家门前的病人们才散去(见《历》第二十六章)。
旷野地方。耶稣寻求独处,在那里人群找不到他(参《历》第三十八章)。
祷告。见可3:13注释。基督生活中一个突出而重要的特征就是他常常祷告,而且祷告大有能力。耶稣在地上生活期间,他常常指出“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约5:19;参30节)。他所行的神迹是凭着天父的能力做的(见《历》第十四章)。他所说的话是天父赐给他的(约8:28)。在耶稣来到世上之前,他知道自己生活计划的每一细节,“但是当他来到人间以后,却是逐步地受天父旨意的引导”(《历》第十五章;见路2:49注释)。关于他生活的计划是逐日向他展开的(见《历》第二十一章)。
可1:36 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
【本会注释】
西门。提到彼得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他是这群人里带头的,也可能如一般所认为的,是因为马可所记述的福音是彼得告诉他的(见本卷注释第563页)。
同伴。可能至少包括彼得的兄弟安得烈,还有雅各和约翰,迄今为止,这四个人是正式称为门徒的。他们的名字前一天在彼得家提到过(29节)。
追了他去。希腊文是katadiōkō,“追赶”,“搜索”。这绝不是漫不经心地寻找耶稣。他的门徒们无疑急于要把他们行奇事的夫子带回聚集的人群那里,好使他可以进一步增加他的名声。他们似乎感到耶稣正在丧失赢得跟从者并促进他的事业兴旺的宝贵机会。但他们的动机却与所行神迹的目的不一致。见本卷注释第209页;见38节注释。
可1:37 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本会注释】
众人。即,迦百农的人(见33节注释)。
可1:38 耶稣对他们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邻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
【本会注释】
我们可以往。耶稣提出要在声望的浪潮突然袭来而淹没他传道的真实用意之前引退。加入百姓无知的喧闹之中害多益少,他拒绝被网罗。耶稣认为自己的神迹乃是一个手段,目的是要使人晓得他们的心灵需要得到医治,但是群众却只看神迹本身。这种短见使他们误解了基督的用意,进而使他们更加远离基督来所要宣布的国度。如果不驱散对他工作所有的误解,基督所有的努力都必归于徒然。见第36节注释。
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或“那就是我为什么出来的原因”(修正标准本)。在这里,耶稣似乎指的是他从迦百农城出来到了“旷野地方”(35节),而不是说他从天上降到地上。然而,在路加福音中的对观经文(路4:43)却暗示耶稣在这里说的是他在地上的使命。在其他经文中,他特别提到他和他的使命都是从父而来的(见约10:10;约18:37;路19:10)。
可1:39 于是在加利利全地,进了会堂,传道,赶鬼。
【本会注释】
传道。如此就展开了马可关于耶稣初次在加利利周游传道的记述,可能开始于公元29年夏初(见《福山》第一章;见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约瑟夫在他的著作中提到过加利利200多个城镇和乡村的名字,这些地方提供了充足的有利环境,可以进行广泛而持续的活动,远离加利利西海岸沿线密集的较大城市。就早期在犹太的传道来说,对观福音书的作者们对此说的很少,即使有,也可能是第一次的传道行程更为广泛并且持续的时间较长,过于简要的叙述所能说明的(见可2:1注释)。马可只记录了这次行程的一个特别事件(可1:40-45),但他对这次行程结果的总结(45节)却指出这次为期数周的传道很成功,可能差不多有两个或三个月之久。
进了会堂。见本卷注释第56,57页。既是受欢迎的访问,拉比耶稣就会被要求参加侍奉并讲话,像在拿撒勒(路4:16-27)和迦百农(可1:21,22)一样。
在加利利全地。马太福音(太4:23-25)对第一次传道行程的范围和影响说的更详细。
在公元27年和公元30年的逾越节之间,在加利利传道期间,耶稣总共在加利利做了三次传道旅行(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在第一次的旅行中,不能确定陪伴耶稣的门徒是否只有在加利利呼召的那四位(见可1:16-20)。在耶稣离开迦百农的前一天,只有他们被特别提到与耶稣在一起(29节)。其他人可能已经开始在第一次旅行中跟随他了,因为正式指定十二使徒发生在第二次旅行开始之前(可3:13-19)。
在首次布道之旅中,基督宣布他不久将建立“上帝的国”(路4:43),这成为他后来一切教训的基础。
洁净麻风病人
可1:40 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求耶稣,向他跪下,说:“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本会注释】
一个长大麻风的。[第一个大麻风病人,可1:40-45=太8:24=路5:12-1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神迹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至于这个神迹,是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发生在登山宝训前,还是如这里所记发生在第一次在加利利旅行布道期间,各人意见不同。一般看来,马可的记载似乎更接近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但是马太却经常偏离时间顺序,去按照主题进行安排。所以马可福音中的次序看来更可取。因而,这次的医治可能是与耶稣在加利利初次旅行布道有关的唯一明确记录下来的事件。见本卷注释第191,192,274页。
这个神迹也记载在太8:2-4和路5:12-16中,但是马可的记载更为详尽。耶稣后来还医治过别的麻风病人(太26:6;路7:22;17:12-14;参《历》第六十二章),并差遣他的门徒去做同样的事(太10:8)。
关于古时“麻风病”的性质,见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经词典》对这个词的解释。关于其诊断与隔离的律法以及仪文上的洁净,见利13和14。
犹太人一般认为大麻风是对罪恶的神圣审判(他们也将生来是瞎眼的归为神圣审判;见约9:2)。他们接受一种古老的异教思想(参见一个古巴比伦兆语,在Archiv für Orientforshung 18:62中命名了某些征兆,显然是关于大麻风的,意思是被上帝和人遗弃)。因此他们不做任何努力去减轻或治愈病患,除了将病人隔离,他们确实不知道如何医治。(甚至到20世纪中期以后,隔离仍在各地视为处治的标准;直到允许给病人用新药,麻风病人才不必被隔离了。
你若肯。这个受苦的人可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三个主要障碍,即使并非不可能得医治,其中任何一个障碍也足以使得医治的前景变得渺茫。首先,就人们所知道的,自从大约800年前乃缦得医治以来,并没有大麻风得医治的记录。第二个障碍就更大了,就是一般人都相信他是在上帝的咒诅之下。耶稣岂会愿意医治他吗?第三个障碍提出一个更为实际的问题。他怎样才能到达离耶稣足够近的地方,以便提出他的请求呢?仪文律法严格禁止他接近别人或与别人在一起,而且无论耶稣到哪里去,百姓都群集在他周围。这就有效地阻止了这个受痛苦的人直接到耶稣面前。
叫……洁净了。希腊文是katharizō,“使洁净”而不是therapeuō,“治愈”,“治疗”。在旧约和新约时代,麻风病人都被说成是“不洁净的”,需要“洁净”;而不是“病人”,需要“医治”。这种术语上的区别反映的是在仪文上洁净的思想。
可1:41 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
【本会注释】
摸他。耶稣经常在医治中触摸病人(太8:15),但有时却不这样(约4:49,50)。他知道摸麻风病人意味着不洁净;然而,他还是勇敢地这么做了。
你洁净了吧。因为那时没有人能洁净麻风病人,所以耶稣这么做意味着他有神圣的能力。这就使百姓有信心相信:他也能洁净人心脱离罪恶。耶稣确是为洁净罪人来到世上,罪人在灵性上的疾病比大麻风更为致命。
可1:42 大麻疯即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
【本会注释】
即时。这在本质上是这个神迹的重要部分。它完全是在群众们眼前发生的。患病之人的皮肉恢复了,他的肌肉变得的结实了,神经也灵敏了(见《历》第二十七章)。
可1:43 耶稣严严的嘱咐他,就打发他走,
【本会注释】
严严地嘱咐。希腊文是embrimaomai,“深深地感动”,“迫切地告诫”。这个词在约11:33中被译为“悲叹”,在可14:5中译为“生气”,总是表示强烈的情绪。福音书的作者们论到基督时,只在另外两个场合用过这个词(见太9:30和约11:33,38)。耶稣只在很罕见的场合采取严厉的态度(见太23:13-33;约2:13-17;参《历》第三十七章)。在可1:45中解释了耶稣此时为何显得这么严肃的原因。
可1:44 对他说:“你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本会注释】
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可能有几种因素促使耶稣告诉这个被医好了的人对所发生的事什么都不要说,并“立刻”打发他走(43节),叫他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首先,为了在祭司们得知是谁医治了这个人之前到达他们那里,采取迅速行动是必要的。只有这样他才能指望得到公平的判决,因为如果祭司们知道了医治他的人是耶稣,他们可能就会拒绝证明他已经洁净了。为他本人的利益,保持沉默并采取迅速行动是必要的。
同样,如果这个地区中许多得大麻风的人听说耶稣的能力会使他们脱离这个疾病,那么无疑,他们就会向他蜂拥而来,使他更加难于为一般大众服务了。此外,耶稣要求这个受苦的人首先真诚地感到自己的需要,至少需要一定程度的信心(见可5:34;约4:49,50;参《历》第二十七章)。
保持沉默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努力避免给自己造成一种仅仅是一个行奇事之人的名声。福音记录显明,他认为神迹是次要的;他首要和最大的目标乃是拯救人们的灵魂。基督总是呼召人们先寻求天国,完全相信他们的天父会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加给他们这种物质上的福气(太6:33)。
因为这些和其他原因,耶稣禁止人宣传他所行奇事的各种不同实例,见太9:30;12:16;可5:43;7:36;8:26。
把身体给……察看。根据摩西律法,担任公共卫生职责的祭司要诊断麻风病,安排隔离。至少在旧约时代,由于别的皮肤病也被描述为麻风病这个词,检查的人有时查不出可以得医治的类型。那些复原脱离疾病的人在经过重新检查、洁净的仪式、大概再经过证明之后,就可以回家了(利14)。
来自祭司的这种证明实际上意味着对这一神奇治愈的官方承认(见《历》第二十六章)。这个人就成了所发生之事的活见证。事实上,许多祭司都通过这件事和基督神性的其他证据信服了耶稣(见《历》第二十七章)。在基督复活后,祭司中许多人都公然表明了对他的信心(见徒6:7),并加入了初期的教会。
耶稣告诉那个被医好的人去遵循律法的条例,证明他并不反对摩西律法。他本人就是生在“律法以下”的(加4:4;参太23:2,3注释)。但文士们强加在摩西律法上的传统,基督表示强烈地反对,他们藉这些传统仪文,既在字句上也在精义上废弃了上帝曾赐给摩西的律法(见太15:3;可7:8,9;参《历》第四十二章)。通过打发这个人去见祭司,基督无疑定意向他们并向百姓证明:他重视自己在很久以前曾赐给摩西的律法。这样,他盼望能证明祭司-律法的官方保护者们的控告是错误的。从而他们中那些思想开明的人就能看出:那说他不忠于摩西律法的控告是虚假的,并且能被引导承认他是弥赛亚(见《历》第二十七章)。
因为你洁净了,献上……礼物。见本注释卷一,第707页,和利14注释。
作证据。即,给耶稣彰显的神能作见证,给他同情关怀人类的需要作见证,给他尊敬摩西律法并且尊敬作为律法保护者的犹太领袖们作见证,最重要的,给他救人脱离罪与死的大能作见证。
对众人。不太清楚这是单指祭司们还是指包括祭司在内的全体百姓。然而,上下文似乎指的是祭司。按照摩西律法的吩咐,那些礼物是献给他们“作证据”。百姓们已经看见了行在他们眼前的证据;而祭司们还没看见。但这个被医好的人与仪文律法合作会证明基督想要他们明白的事。当然,祭司的判定一旦进入官方记录,就会在众民面前成为永久的法定证据。
可1:45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的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他来。
【本会注释】
倒说许多的话。或“自由地讲这事”(修正标准本)。这人没有认识到自己没有遵照要保持沉默的严令而行会给基督的工作造成多么大的阻碍,并且以耶稣只是出于谦虚的考虑这种思想自我安慰,这个充满感激的人便自由地讲论那曾医好他的一位的大能。
把这件事传扬开了。或“把这消息传开了”(修正标准本)。
不得再。即,“不再”。这个神迹,或者更可说它的结果,似乎标志着基督初次在加利利的城镇和乡村旅行布道的结束。他被迫暂时停止了工作(见《历》第二十七章)。
城。直译是“一座城”,即,任何一座城市或市镇。
在旷野地方。或“在乡下”(修正标准本)。关于耶稣可能退到了什么地方,一点没有给出线索。基督可能依旧留在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附近,多半去了加利利海西部几英里远的山地。一些日子以后,他再次来到了迦百农彼得的家里,可2:1(见《历》第二十七章)。
人从各处……来。这个希腊动词的词形暗示百姓不断到来。他们燃起了想像的火焰,但不幸的是他们的热心却没有真知识,他们误解了基督施行神迹的目的(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关于第1章的附注
那些否认圣经的灵感启示并拒绝关于实际的魔鬼和实际的邪灵这种思想的人,将圣经中称为被鬼附的现象归结于自然原因,特别归结于各种身体和神经的紊乱,例如癫痫症和精神错乱。另外那些相信福音书记述被鬼附为事实的人们,往往忽略伴随存在的生理和神经紊乱之间的关系及本质。本注释尝试说明这个问题:魔鬼通常控制所有恶人的生活,在更为严格的意义上,鬼魔附体伴有身体上的表现。
受圣灵控制.—藉着圣灵的能力(林前3:16;6:19;林后6:16;弗2:22),基督住在那些通过自己的自由选择,愿意侍奉他之人的心里(林后5:14;加2:20;西1:27;等等;参《福山》第六章)。同样,由于他们的合作,他就在他们里面运行,使他们立志行事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一种来自上面的能力作主,就使自然的倾向与神圣的原则和谐一致了(罗8:29;加5:22,23;帖后2:14)。只有那些这样将自己的心意屈服于上帝控制的人,才能在充分的意义上有拥有“谨守的心”,并享有真实而完全的心智与感情上的稳定性(见提后1:7;参赛26:3,4)。凡选择侍奉上帝的人,没有一个会被遗弃给撒但的权势(《服》第五章;参《历》第四章)。既被神圣的能力加强了,他们就变成撒但所攻不破的了(《历》第二十一、三十三章)。
受邪灵控制.—另一方面,所有拒绝或忽视真理的人都宣布效忠那恶者(《服》第五章;《历》第三十三、三十五章)。那些执意拒绝或忽视顺从圣灵的感动,反而屈服于撒但控制的人,就发展出一种越来越像撒但的品格(约8:34,41,44;《历》第三十五、四十七章)。良心和选择的能力就竖立了一种基于撒但原则的行为模式(见罗6:12-16;《历》第二十六章)。当人们这样日益增多地使自己与圣灵的影响和控制分离时(见弗4:30;见出4:21注释),他们最终就会发现自己完全处于撒但的支配之下了(《历》第二十六、三十三章;参本卷注释第645,696页;约6:70)。既被一个比他们更强的意志控制,他们自己就无法脱离其邪恶的能力了(《服》第五章)。他们自动地照撒但所吩咐他们的思想行事。无论什么情况,灵感之言都指出了原因,宣布被鬼附是由于生活不检点造成的(见《历》第二十六章)。属世享乐之快乐陶醉的生涯,结局却是黑暗的绝望,或者“心灵败坏的癫狂”(《历》第二十六章)。
魔鬼控制的程度.—品格的形成过程是逐渐的,所以就有被附或被控制的各种程度,无论是被圣灵控制还是被邪灵控制(见罗12:2)。所有不毫无保留地使自己屈服于内住之圣灵的人,都会在或重或轻的程度上,处于撒但的控制之下—被他附着(见路11:23;罗6:12-16;彼后2:18,19;《历》第三十三、三十五章)。每件与上帝的旨意不协调一致的事—每一伤害别人的意图,每一自私的表现,每一鼓励错误原则的企图—在这个词的某种意义上,乃是在某种程度上被魔鬼控制或被鬼附的证据(见《历》第二十五、三十五章)。对罪恶的每一赞同都导致身体更软弱,理智更昏昧,灵性更堕落(《历》第三十五章)。然而,在品格形成过程的任何一点,“品格的表现,不在乎偶然作一件好事,或偶然作一件恶事,而是在乎平日言语行动习惯的倾向”(《喜》第七章)。那些偶尔响应撒但鼓动的人和那些一贯响应撒但鼓励的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这种程度的不同而不是性质的不同。扫罗王的一生就是那些服从魔鬼控制之人的显著例证(撒上13:8-14;15:10-35;16:14-23;28:1-25;《祖知》第六十六章)。
魔鬼控制的形式.—被魔鬼控制或被鬼附不仅有不同的程度,而且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时,撒但会允许他的受害者保持相当完整的精神和身体官能以及假冒的虔诚,以便更有效地完成其险恶的意图。在其它时候,魔鬼往往使受害者的心思和身体堕落,并将之引入明显的不虔不敬和邪恶的道路。那些只是部分地处于魔鬼控制之下的人,或者没有表现出通常被鬼附所伴有的症状的人,对邪恶之君来说,往往比那些可能更明显地处于其控制之下的人更有用。附在迦百农这个疯子身上的邪灵,也控制着不信的犹太人(见约8:44;《历》第二十六章;参323,733,746,749,760)。犹大是在一种相似的意义上“被附”的(《历》第三十、七十一章;路22:3;约6:70,71;13:27;参太16:23)。在这些情况中,不同点主要在于鬼魔们表明他们在场和他们权能的形式。
鬼魔附体和人的神经系统.—魔鬼不管对人获得哪种程度或哪种形式的控制,都是通过感觉神经系统完成的。通过心智的高级能力—良心、选择的能力和意志—撒但附在人身上。那恶者通过发动神经系统对“被附”的人实施控制。被鬼附只能通过神经系统发生,因为撒但通过神经系统获得通路进入人心,并转而控制人的身体(参路8:2;《历》第六十二章)。因为神经系统本身乃是首先受影响的部分,所以各种各样的神经紊乱,例如癫痫和各种精神病,都可以料到与被鬼附有关。这种紊乱往往是以不同方式屈服于撒但的影响和暗示的结果。然而,这些紊乱却不一定就是被鬼附,有时被鬼附也伴有聋哑的症状,但这些都不必被视为是被鬼附的标志。
《历代愿望》中描述的每个被鬼附的事例都特别说到涉及某种形式的精神错乱,一般被描述为精神失常,并指出这种状况乃是被鬼附的结果。例如,那个在迦百农会堂里被鬼附的人被描述为一个“疯子”,而他的痛苦被描述为“精神错乱”和“疯狂”(《历》第二十六章)。加大拉被鬼附的人也同样被说成是“疯子”,并且说他们已经“心神错乱”(《历》第三十五章;《善》第三十一章)。在耶稣变像之山的山脚下那个被鬼附的男孩也被称作“疯子”(《历》第四十七章;见可9:18)。神经紊乱的症状特别提到有面容的扭曲、尖声叫喊、损毁身体、眼睛怒视、咬牙切齿、口中流沫、并且抽风,酷似癫痫病人(见可1:26;9:18-26;路4:35;8:29;《历》第二十六、三十五、四十七章)。在每一事例中,邪灵被逐出都伴随着一种即刻而明显的改变—恢复了曾被削弱的精神的平静和身体的健康。智力得以复原(《历》第二十六、三十五章),那些受苦害的人就穿上了衣服,心里明白过来(可5:15;路8:35;《历》第三十五章),他们的理智被恢复了(《历》第四十七、六十二章)。
可9:14-29中那个被鬼附的男孩的案例特别值得注意。关于这事的描述酷似癫痫病的发作(见18-20节)。但是如果断言这只是一个癫痫病的案例,就否认了圣经明白的话语论到那男孩是被鬼附的。福音书的作者们同样清楚地描述了一个确实看似癫痫病的案例并将之归结为被鬼附了。
被鬼附与身体的紊乱.—在某些被鬼附的案例中,还伴有这样或那样身体上的紊乱(见太9:32;12:22;可9:17)。值得注意的是,特别提到身体的紊乱—瞎或哑—似乎涉及受影响的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部分。其它的身体疾病也可能是由被鬼附产生的。那些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使自己陷入撒但的影响或控制之下的人,以贬低身体、理智、和心灵的这样一种方式思想并生活着(见《历》第二十六、三十五章等等)。
区别被鬼附的标志.—就灵感的启示而言,被鬼附体所导致生理和精神紊乱的症状,它们本身,与自然原因酿成的疾病所表现的症状并无差别。显然不同点并不在于神经和身体所显示的症状,而在于促成它们病发的势力。灵感之言将这些症状归结于邪灵的直接参与和操纵(见《善》第三十一章)。但是身体和精神的各种紊乱,就它们本身来说,并不构成福音书所描述为被鬼附体。它们是被鬼附的结果。
无疑的,一般人心里都把被鬼附的结果等同于被鬼附本身。但是认为福音书的作者们乃是出于无知,错把各种身体和精神和错乱归结于邪灵的作用-这种论点被证明是错误的,因为事实是他们清楚地作了区分:一方面是普通的身体病患,另一方面是被鬼附的(见太4:24;路6:17,18;7:21;8:2)。基督说鬼是鬼,鬼也通过他们不幸的受害者说自己是鬼,这个事实进一步证实了鬼魔附体确实存在(可1:23,24;3:11,12; 5:7等等)。鬼魔们通过承认基督的神性和最后的审判—当时的人一般都不了解的事实—证明他们具有超自然的知识(太8:29;可1:24;3:11,12;5:7等等)。
合理的结论是:被鬼附虽然常常伴有神经或身体的错乱,表现出其特有的典型症状,但是圣经并没有说这些症状可能是什么。
为什么被鬼附是常见的.—限于福音书作者们所说的意义,有理由相信基督亲自在世上传道时,被鬼附这种事比现今远为常见(见《历》第二十六章)。或许上帝一度曾允许撒但有更大的自由证明他亲自控制那些自愿选择侍奉他之人的结果。在耶稣变像的山上,门徒们看到人性变为上帝的形象,在山脚下,又看到人性堕落为撒但的样式(《历》第四十七章)。
历代以来,魔鬼曾一直寻求无限制地控制人们的身体和心灵,为要用罪恶和痛苦折磨他们,并最终毁灭他们(《历》第二十六章;《祖知》六十七章)。因此,当我们的主显现,作为人类的一员在地上行走时,“原来为上帝居所而造的人体,竟成了魔鬼的巢穴。人的感官、神经、情感和器官都被邪灵所驱策,去放纵最低劣的情欲。人脸竟印上了鬼魔的烙印”(《历》第三章)。人性的形象似乎已经从许多人的脸上消除了,却反射着附在他们身上群魔的神色(参路8:27;《历》第三十五章;《善》第三十一章)。被鬼附以一种非常真实的方式代表着那些响应撒但之人堕落的深度,并且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凡拒绝上帝怜悯的人,在完全让撒但管辖时最终会成为什么样子(《历》第三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