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民数记19章
命焚红母牛为灰以洁不洁之民
19:1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19:2 “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
19:3 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19:4 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
19:5 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
19: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
19:7 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可以进营;
19:8 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19:9 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做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
19: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
19:11 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
19: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
19:13 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污秽还在他身上。
19:14 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
19:15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
19:16 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19:17 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
19:18 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又洒在摸了骨头,或摸了被杀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
19: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
19:20 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19:21 这要给你们作为永远的定例。并且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19:22 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
旧约:以西结书19章
以狮陷阱喻犹大王被掳
19:1 你当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
19:2 说:‘你的母亲是什么呢?是个母狮子,蹲伏在狮子中间,在少壮狮子中养育小狮子。
19:3 在她小狮子中养大一个,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食而吃人。
19:4 列国听见了,就把他捉在他们的坑中,用钩子拉到埃及地去。
19:5 母狮见自己等候失了指望,就从他小狮子中又将一个养为少壮狮子。
19:6 他在众狮子中走来走去,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食而吃人。
19:7 他知道列国的宫殿,又使他们的城邑变为荒场,因他咆哮的声音,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就都荒废。
19:8 于是四围邦国各省的人来攻击他,将网撒在他身上,捉在他们的坑中。
19:9 他们用钩子钩住他,将他放在笼中带到巴比伦王那里,将他放入坚固之所,使他的声音在以色列山上不再听见。
以葡萄树见拔喻耶路撒冷倾毁
19:10 你的母亲先前如葡萄树,极其茂盛(注:原文作“在你血中”),栽于水旁。因为水多,就多结果子,满生枝子。
19:11 生出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这枝干高举在茂密的枝中,而且它生长高大,枝子繁多,远远可见。
19:12 但这葡萄树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东风吹乾其上的果子,坚固的枝干折断枯干,被火烧毁了。
19:13 如今栽于旷野乾旱无水之地。
19:14 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烧灭果子,以至没有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
旧约:以西结书20章
以色列长老咨诹耶和华不蒙启示
20:1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几个长老来求问耶和华,坐在我面前。
20:2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0:3 “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的长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来是求问我吗?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们求问。’
追述以色列人在埃及之违逆
20:4 人子啊,你要审问审问他们吗?你当使他们知道他们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20:5 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当日我拣选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后裔起誓,在埃及地将自己向他们显现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0:6 那日我向他们起誓,必领他们出埃及地,到我为他们察看的流奶与蜜之地。那地在万国中是有荣耀的。
20:7 我对他们说:你们各人要抛弃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0:8 他们却悖逆我,不肯听从我,不抛弃他们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不离弃埃及的偶像。我就说,我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在埃及地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20:9 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名在他们所住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我领他们出埃及地,在这列国人的眼前将自己向他们显现。
在旷野之违逆
20:10 这样,我就使他们出埃及地,领他们到旷野。
20:11 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20:12 又将我的安息日赐给他们,好在我与他们中间为证据,使他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他们成为圣的。
20:13 以色列家却在旷野悖逆我,不顺从我的律例,厌弃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说,要在旷野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灭绝他们。
20:14 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领他们出埃及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
20:15 并且我在旷野向他们起誓,必不领他们进入我所赐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那地在万国中是有荣耀的;
20:16 因为他们厌弃我的典章,不顺从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们的心随从自己的偶像。
20:17 虽然如此,我眼仍顾惜他们,不毁灭他们,不在旷野将他们灭绝净尽。
20:18 我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不要遵行你们父亲的律例,不要谨守他们的恶规,也不要因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
20:19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你们要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20:20 且以我的安息日为圣。这日在我与你们中间为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0:21 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我,不顺从我的律例,也不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说,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在旷野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20:22 虽然如此,我却为我名的缘故缩手没有这样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领他们出埃及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
20:23 并且我在旷野向他们起誓,必将他们分散在列国,四散在列邦!
20:24 因为他们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厌弃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们父亲的偶像。
20:25 我也任他们遵行不美的律例,谨守不能使人活着的恶规。
20:26 因他们将一切头生的经火,我就任凭他们在这供献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们凄凉,使他们知道我是耶和华。’
在迦南之违逆
20:27 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亵渎我,
20:28 因为我领他们到了我起誓应许赐给他们的地,他们看见各高山、各茂密树,就在那里献祭,奉上惹我发怒的供物,也在那里焚烧馨香的祭牲,并浇上奠祭。
20:29 我就对他们说:你们所上的那高处叫什么呢?’”那高处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
20:30 “所以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仍照你们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吗?仍照他们可憎的事行邪淫吗?
20:31 你们奉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仍将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吗?以色列家啊,我岂被你们求问吗?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们求问。
20:32 你们说:我们要像外邦人和列国的宗族一样,去事奉木头与石头。你们所起的这心意万不能成就。
许以必由散居之国导返故土
20:3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总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倾出来的忿怒,治理你们。
20:34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倾出来的忿怒,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
20:35 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在那里当面刑罚你们。
20:36 我怎样在埃及地的旷野刑罚你们的列祖,也必照样刑罚你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0:37 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使你们被约拘束。
20:38 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将他们从所寄居的地方领出来,他们却不得入以色列地,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0:39 以色列家啊,至于你们,主耶和华如此说:从此以后若不听从我,就任凭你们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们的供物和偶像亵渎我的圣名。
20:40 主耶和华说,在我的圣山,就是以色列高处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里悦纳你们,向你们要供物和初熟的土产,并一切的圣物。
20:41 我从万民中领你们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那时我必悦纳你们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
20:42 我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应许赐给你们列祖之地,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0:43 你们在那里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动作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恶事厌恶自己。
20:44 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为我名的缘故,不照着你们的恶行和你们的坏事待你们,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林木见焚为喻
20:45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0:46 “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预言攻击南方田野的树林。
20:47 对南方的树林说:‘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火在你中间着起,烧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和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
20:48 凡有血气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华使火着起,这火必不熄灭。’”
20:49 于是我说:“哎!主耶和华啊,人都指着我说:‘他岂不是说比喻的吗?’”
旧约:诗篇53篇
愚人不知有 神
〔大卫的训诲诗,交与伶长。调用“玛哈拉”。〕
诗53:1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 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罪孽,没有一个人行善。
诗53:2 神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他的没有。
诗53:3 他们各人都退后,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诗53:4 作孽的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 神。
诗53:5 他们在无可惧怕之处,就大大害怕,因为 神把那安营攻击你之人的骨头散开了。你使他们蒙羞,因为 神弃绝了他们。
诗53:6 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 神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
新约:马可福音2章
医治瘫子
2:1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
2:2 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
2:3 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
2:4 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
2:5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
2:6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
2:7 “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 神以外,谁能赦罪呢?”
2:8 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
2:9 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2:10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
2:11 “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2:12 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 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耶稣召利未
2:13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众人都就了他来,他便教训他们。
2:14 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
2:15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并门徒一同坐席,因为这样的人多,他们也跟随耶稣。
2:16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注: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
2: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论禁食
2:18 当下,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禁食。他们来问耶稣说:“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
2:19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禁食呢?新郎还同在,他们不能禁食。
2:20 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
新旧难合的比喻
2:21 没有人把新布缝在旧衣服上,恐怕所补上的新布,带坏了旧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2 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恐怕酒把皮袋裂开,酒和皮袋就都坏了;惟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2:23 耶稣当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门徒行路的时候,掐了麦穗。
2:24 法利赛人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做不可做的事呢?”
2:25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2:26 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么进了 神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27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新约:马可福音3章
在安息日治病
3:1 耶稣又进了会堂,在那里有一个人枯乾了一只手。
3:2 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
3:3 耶稣对那枯乾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
3:4 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做声。
3:5 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
3:6 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3:7 耶稣和门徒退到海边去,有许多人从加利利跟随他。
3:8 还有许多人听见他所做的大事,就从犹太、耶路撒冷、以土买、约旦河外并推罗、西顿的四方来到他那里。
3:9 他因为人多,就吩咐门徒叫一只小船伺候着,免得众人拥挤他。
3:10 他治好了许多人,所以凡有灾病的,都挤进来要摸他。
3:11 污鬼无论何时看见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着说:“你是 神的儿子!”
3:12 耶稣再三地嘱咐他们,不要把他显露出来。
耶稣设立十二门徒
3:13 耶稣上了山,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他们便来到他那里。
3:14 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
3:15 并给他们权柄赶鬼。
3:16 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
3:17 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又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3: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罗买、马太、多马、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并奋锐党的西门,
3:19 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驳倒文士的谗言
3:20 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
3:21 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
3:22 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
3:23 耶稣叫他们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
3:24 若一国自相纷争,那国就站立不住;
3:25 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立不住。
3:26 若撒但自相攻打纷争,他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
3:27 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亵渎圣灵永不赦免
3:28 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
3:29 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
3:30 这话是因为他们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
信者皆为亲属
3:31 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
3:32 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
3:33 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3:34 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3:35 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民数记19章
提要:1 用红母牛的灰制作除污秽的水。11 用此水洁净不洁者的条例。
1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本会注释】
以下的指示与他们二人都有关系。摩西是指示的传达人,亚伦是指示的执行者。
2 “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
【本会注释】
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以色列人担心自己会因仪文的污秽而丧命(民16:49;17:12,13)。这条律例告诉他们怎样洁净污秽。
红的母牛。红色象征洁净的血,也象征火。
纯。直译是“没有瑕疵”,“健康”。
没有残疾。指没有身体缺陷(见利22:20-22)。
未曾负轭。这头牛是为特殊的用途挑选出来的,所以必须没有从事过普通的家务劳动(见申21:3;撒上6:7)。
3 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本会注释】
以利亚撒。由于母牛是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献的,所以不能由一般的祭司宰杀。以利亚撒在其级别上仅次于亚伦,以后又是他的继承人。作为大祭司,亚伦不适合做此事来玷污自己,以致暂时无法履行圣职(第7节)。
营外。参出29:14;利4:12,21;16:27;来13:11,12。作为一种为不洁净而献的祭物,该祭牲应该在离圣所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宰杀。
把牛宰。以利亚撒只是负责监督,宰杀实际上是由另一个人操作的。以利亚撒的在场强调这个祭牲是为上帝所用,尽管在离会幕的祭坛有一定距离的地方被献。
4 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
【本会注释】
弹。以利亚撒象献赎罪祭一样取了血(利4:6),然后向会幕的方向,在上帝面前弹血。
七次。这是一个完全的数字(见利4:17),象征性完全的赎罪。来9:13,14的“死行”可能指经常使用死红母牛的灰来洁净污秽。“死行”由真诚的悔改所消除。“死行”中没有属灵的生命,人不能凭借属灵的死亡的果子,就是“死行”来侍奉永生上帝。“死行”必须靠着基督的宝血,借着接受祂的生命作为一种更新的力量而得到洁净。
5 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
【本会注释】
在弹血之后,剩下的躯体都要烧成灰(见出29:14)。只有这种祭不将血倒在坛底下,而与祭物的其余部分一同烧尽。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缺乏一个远离祭坛、分别为圣的场所,使土地可以接受祭牲的血。
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
【本会注释】
这几样东西都是在洁净大麻风时所用(利14:4,6,49,51)。把它们丢在燃烧的母牛身上,与它的灰混合成洁净礼的原料。香柏木和牛膝草自古就被认为具有各种的医疗功能。朱红色线与母牛的颜色相匹配。香柏木被人们视为芳香和不朽的象征;牛膝草则是洁净的象征。朱红色象征着罪(赛1:18)。这三样东西都是预表基督的流血(见来9:13,14)。
7 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可以进营。
【本会注释】
祭司……要洗。由于以利亚撒接触了红母牛的尸体,并接触了它的血,在仪文上他就是不洁净了。所以在回营前必须行洁净之礼(见利16:24)。
必不洁净到晚上。这里所规定的每一细节,都是为了说明属灵上的不洁所造成的恶劣致命的后果。这些细节只有作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赎罪工作的预表,才能正确地理解(见利11:24-27,31,39;14:46;15;17:15)。
8 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本会注释】
这个人所做的,与那放羊归于阿撒泻勒的人是完全一样的(利16:26)。他要不洁净到晚上。
9 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做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
【本会注释】
一个洁净的人。就是没有在仪文上不洁的人。他肯定不是烧母牛的那个人。
收起母牛的灰。就是母牛,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混合在一起的灰。
调作。与活水调合,为洁净仪文上的污秽所用(第17节)。参金牛犊的灰(出32:20)。
存在。指灰, 原文是单数。
除污秽的水。为了洁净那些因不洁而与会众隔离的人。“污秽”的原文指任何可憎的事,如拜偶像或淫乱。参该词在代下29:5和拉9:11;亚13:1中的使用。
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
【本会注释】
收起母牛灰的人。灰对于悔改而使用它的人来说,是一种洁净之物;但对于收集灰的人来说,却是一种不洁之物。
给……外人。洁净之法也适用于非以色列人。同样,借着耶稣基督,赦罪之恩也适用于“在远方”的“外人”(徒2:39)。
11 “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
【本会注释】
摸不洁动物的尸体会使人不洁净到晚上(利11:24)。凡摸了患漏症者之床的人也是如此(利15:5)。但人若摸了死尸,就需要更长的时间,即七天(见利21:1;民5:2;6:6;9:6)。
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
【本会注释】
洁净自己。直译为“使自己无罪”。
用这除污秽的水。见第9节。
第三天。参民31:19。
13 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污秽还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如果被污染的人没有过用除污秽的水就接近帐幕,他就玷污了圣所(见出25:8;利15:31)。但如果他的过犯是出于无知,只要献赎罪祭就可以了(利5:3,6,17,18)。
14 “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
【本会注释】
条例乃是这样。这是有关因接触死人而不洁的条例。“条例”的希伯来原文是torah。显然不单指十诫。它有许多含义。可用来指母亲(箴1:8;6:20),父亲(箴3:1;4:2;7:2),智慧人(箴13:14;28:4,7,9;29:18),诗人(诗78:1)和贤妻(箴31:26)的指教。该词源于一个表示“投出”、“发射”的动词,暗示给某人指导或指示。
在帐棚里。特别适用于在旷野飘流的时期。但七十士译本是“在屋子里”,暗示该条例在以色列人定居圣地以后依然有效。
15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
【本会注释】
器皿不加盖,里面的东西会受到因死亡而导致的污染(利11:32,33)。
16 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本会注释】
被刀杀的。即遭遇暴力而死亡的人。
骨头。来自墓穴,或被野兽挖出来。
或是坟墓。所以习惯上把坟墓涂白,使之显眼(见太23:27;路11:44)。
七天。与为摸死尸所定的时间一样。
17 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
【本会注释】
烧成的除罪灰。说明母牛灰被认为具有赎罪祭的某些功效。没有说需要多少灰。可能只要一点就够了。
关于洒“除污秽的水”(第9,21节)“除罪”(第9,17节)的性质和目的,有两个问题。一,这里所洁净是什么“罪”(第9,17节)或“污秽”(第13节)?二,“除罪”是什么意思?
一、 水所除的罪(第9,17节)就是因接触死人或不洁净动物的死尸,或死尸的任何部位(第11-13节),或进入死过人的屋子,或接触了坟墓(第14-16节)而沾染上的,不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与死尸接触显然不违犯道德律法,而是违犯仪文律法,但仍称为“罪”。那这是什么意义上的“罪”呢?
这里“罪”的原文是chatta'th,意为“走错”,“滑脚”。据箴13:6:“犯罪的,被邪恶倾覆”,即罪使他跌倒。箴19:2“脚步急快的,难免犯罪”,就是偏离了正路。Chatta'th也指“罪责”。在创43:9中,犹大“情愿永远担罪”,意思是,如果他不带便雅悯回来,就“永远是罪人”。他要竭尽自己的全力,但是如果他失败了,就承担罪责。
二、用“除污秽的水” “洁净”各种材料的做法(民31:22,23),说明它所达到的是仪文性质的洁净。如果死了人,他所在的帐棚和里面的物品就都不洁净了,需要予以净化(民19:14-17)。这当然不是清除其中道德上的污秽,而只是清除仪文性的玷污。洁净属仪文性质的另一个证据就是洒水之后,此人仍“不洁净”到晚上,甚至数天以后(第10-12,19节)。关于不洁净的问题,以及靠红母牛完成洁净的问题,只有在一个人没有遵守上帝所吩咐的相关规定时才涉及道德层面。因此,在上帝吩咐需要使用的时候,没有按规定用“除污秽的水”,就是犯了使人与上帝的怜悯隔绝的严重罪行(第13,20节)。
活水。见利14:5;约4:10。
18 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又洒在摸了骨头,或摸了被杀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
【本会注释】
在第6节中,牛膝草与红母牛一同焚烧。牛膝草在这里用来洒水(见出12:22;诗51:7)。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
【本会注释】
洁净的人要洒。对第12节的说明。
使他成为洁净。即使举行了仪式,沾染污秽的人仍要不洁净到晚上。
20 “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本会注释】
第20节是为了强调而重复第13节的内容。
21 这要给你们作为永远的定例。并且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本会注释】
摸……水的。就是当他搅拌灰和活水的时候。东方人至今仍认为仪文性的洗濯与个人的洁净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22 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
【本会注释】
因摸死尸而玷污的人所摸的一切物品都变得不洁了。凡摸了那物品的人也要不洁净到晚上。显然无生命的物品会在仪文上变得不洁。对于外在事物玷污的关注,是为了使人深刻认识到内心纯洁的必要性,价值和需求。
以西结书19章
提要: 1 用被捉在深坑的少壮狮子作为比喻,为以色列王作哀歌。 10 用被糟蹋的葡萄树为比喻,为耶路撒冷作哀歌。
1 你当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
【本会注释】
哀歌(qinah)。见本注释卷三第19页。
王。指约哈斯和约雅斤(见第3,5节注释)。七十士译本的“王”是单数,与第2节的“你的”一致。
2 说:你的母亲是什么呢?是个母狮子,蹲伏在狮子中间,在少壮狮子中养育小狮子。
【本会注释】
母亲代表耶路撒冷(见加4:26),在这里也许代表整个民族。关于狮子的比喻,见创49:9;民23:24;24:9。以色列被比作一头母狮,蹲伏在狮子中间,也就是在外邦国家中间占有一席之地。
3 在它小狮子中养大一个,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食而吃人。
【本会注释】
少壮狮子。指约西亚的儿子约哈斯,也就是被掳到埃及(见第4节)的沙龙(代上3:15;耶22:11;见王下23:30,32注释)。
吃人。约哈斯违背他父亲的改革(王下23:1-25),行上帝的眼中所视为恶的事(王下23:32)。关于吃人的比喻,见结22:25,27。
4 列国听见了就把它捉在他们的坑中,用钩子拉到埃及地去。
【本会注释】
听见了。变动一下原文动词的形式,可译为“发出警报”(英文RSV版)。
钩子(chachim)。或“荆棘”,穿在俘虏或动物的鼻孔中,系上绳子,好牵住受害人(见王下19:28;赛37:29;结38:4)。
埃及地。见王下23:33,34;代下36:4。
5 母狮见自己等候失了指望,就从它小狮子中又将一个养为少壮狮子。
【本会注释】
根据第9节的细节,是指约雅斤。没有提他以前当政的约雅敬(王下23:34;24:6)。
6 它在众狮子中走来走去,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食而吃人。
【本会注释】
吃人。见第3节注释。
7 它知道列国的宫殿,又使他们的城邑变为荒场;因它咆哮的声音,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就都荒废。
【本会注释】
列国的宫殿('almenoth)。直译是“寡妇”。按照直译,这里是指寡妇受伤,应该受到国王的保护。在塔古姆和西奥多希腊语文本里,该词被译为'armenoth(“堡垒”)。
8 于是四围邦国各省的人来攻击它,将网撒在它身上,捉在他们的坑中。
9 他们用钩子钩住它,将它放在笼中,带到巴比伦王那里,将它放入坚固之所,使它的声音在以色列山上不再听见。
【本会注释】
约雅斤当政仅三个月,耶路撒冷就被尼布甲尼撒攻克。他被掳到巴比伦囚禁起来(王下24:8-17)。发出本节的预言时他还在那里。几年以后他被释放(王下25:27-30)。
10 你的母亲先前如葡萄树,极其茂盛(原文作在你血中),栽于水旁。因为水多,就多结果子,满生枝子;
【本会注释】
葡萄树。这是一个新的比喻,把以色列比作一棵茂盛的葡萄树。
在你血中(bedamka)。含义不明,难以获得满意的解释。有人解释为“在你的生命中”,“在你的活力中”,把葡萄树的汁比作血。也有人认为原文应为tidmeh,词根是damah(“如”)。见英RSV版和塔古姆文本。七十士译本为“像开花的石榴树”。有二份希伯来语文本为“你的葡萄园”。
11 生出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这枝干高举在茂密的枝中,而且它生长高大,枝子繁多,远远可见。
【本会注释】
枝干(mattoh)。是复数形式。单数是matteh ,用于第12和14节。七十士译本的第11节里是单数。这里如果是复数,就是指国王们;如果是单数,就是指约雅斤。
12 但这葡萄树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东风吹干其上的果子,坚固的枝干折断枯干,被火烧毁了;
【本会注释】
指约雅斤和一部份百姓被俘掳和驱逐(王下24:10-16)。
13 如今栽于旷野干旱无水之地。
【本会注释】
指巴比伦。比喻中说,葡萄树从肥沃的土壤中被移到干旱贫瘠之地。
14 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烧灭果子,以致没有坚固的枝干可做掌权者的杖。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
【本会注释】
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西底家背叛尼布甲尼撒,导致他出兵犹大境内,占领耶路撒冷,把犹太人掳往巴比伦(王下25:1-17;见结17:11-21注释)。这就是葡萄树和枝子的下场。
这是哀歌。这只是哀歌的一部份。还要为完全的毁灭作哀歌。
以西结书20章
提要: 1 上帝拒绝答复以色列的众长老。5 祂指出他们的悖逆,在埃及,10 在旷野,27 在本地。33 祂应许用福音招聚他们。45 祂以树林为喻,指出耶路撒冷的毁灭。
1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几个长老来求问耶和华,坐在我面前。
【本会注释】
第七年。指约雅斤被掳第七年(见结1:2注释),即公元前591或590年。(见《以西结书》序言第568页)。适用于结20:1-23:49(见结24:1)。三次重复“你要审问”(结20:4;22:2;23:36)说明这一系列信息的统一性。
来求问。没有说他们来问什么。他们无疑想知道上帝在当前的危机中有什么信息给他们。
2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3 “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的长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来是求问我吗?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们求问。
【本会注释】
上帝从来不拒绝诚心求问的人。但如果求问的人没有行在已经显示的亮光中,就无权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人们寻求更大的亮光,往往是为了避免他们所不喜欢的责任。而这些责任正是上帝要他们履行(见帖后2:10,11)。
4 人子啊,你要审问审问他们吗?你当使他们知道他们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本会注释】
上帝要先知历数以色列的历史。参尼1章,诗78篇和徒7章司提反的演讲。
5 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当日我拣选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后裔起誓,在埃及地将自己向他们显现,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本会注释】
主耶和华如此说。第5-9节涉及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历史。
当日我拣选。见申4:37;7:7。
向雅各家的后裔起誓。参创14:22;申32:40;启10:5,6。见结20:6,15,23,42的相同说法。
将自己向他们显现。见出4:29-31。
6 那日我向他们起誓,必领他们出埃及地,到我为他们察看的流奶与蜜之地;那地在万国中是有荣耀的。
【本会注释】
奶与蜜之地。见出3:8注释。
在万国中是有荣耀的。这个说法只出现在《以西结书》。以赛亚称巴比伦为“列国的荣耀”(赛13:19)。
7 我对他们说,你们各人要抛弃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8 他们却悖逆我,不肯听从我,不抛弃他们眼所喜爱那可憎之物,不离弃埃及的偶像。“我就说,我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在埃及地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本会注释】
历史上没有直接提到在埃及的这种背叛。但约书亚24:14暗示了百姓有仿效埃及的偶像崇拜。参《先祖与先知》第259页。当他们有机会离开埃及时,许多人不愿意离开(《先祖与先知》第260页)。
9 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名在他们所住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我领他们出埃及地,在这列国人的眼前将自己向他们显现。
【本会注释】
这是上帝恩待的理由。百姓决不要以为受到恩待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功劳(见民14:11-20;申9:28;耶14:7,21)。
10 这样,我就使他们出埃及地,领他们到旷野,
【本会注释】
第10-22节回顾了以色列历史的第二个阶段,即漂流旷野的时期。
11 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本会注释】参加3:12。我们决不可依据结20:11断定只须在表面上严格遵守律法的条文就可以了。上帝要人因爱祂并欣赏祂的品格而顺从祂。但以色列人起先因缺乏属灵的训练,未能与上帝建立更高层次的关系。然而上帝计划尽快引导百姓获得这种经验。在整个旧约时期,祂从来没有想让人对祂救恩计划的认识如此肤浅(见结16:60注释)。
12 又将我的安息日赐给他们,好在我与他们中间为证据,使他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他们成为圣的。
【本会注释】
安息日不是在西奈山设立的。它在创造时就已存在(创2:1-3),但在西奈山予以重申。第四条诫命的“记念”暗示安息日早已存在(见出16:22-28;《先祖与先知》第258页)。十诫(出20:8-11)以创造的伟大史实作为安息日的依据。上帝在六日内创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见创1:5注释),第七日祂安息了,并设立这一天作为全人类休息的日子(可2:27)。所以遵守和尊重安息日乃是一个标志,证明他承认耶和华是他的上帝,因为只有祂才是创造万物的主。遵守安息日并不是依据七日周期的自然划分,而是依据上帝的明令和对祂启示的信念。人们也许推论说,安息日的好处完全可以实现在另一天。但上帝已经定下一个特殊的日子。祂吩咐我们守安息日为圣,放下世上的私事(赛58:13)。人规避这项义务是不会不受到惩罚的。
启12-14的预言表明,在人子复临以前,安息日将成为冲突的要点(见《善恶之争》第605页)。上帝余民的特点将是遵守包括安息日在内的上帝诫命(启12:17;14:12)。同时背道的宗教势力将推崇一个伪安息日要人顺从。人要在上帝的安息日和伪安息日,就是每周的第一日之间作出选择。遵守安息日将再次成为真崇拜的试石和标志(见《善恶之争》第640页),即启7章的印记。
13 以色列家却在旷野悖逆我,不顺从我的律例,厌弃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说,要在旷野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灭绝他们。
【本会注释】
关于以色列在旷野违背上帝诫命的史实,见出32:1-6。那里有两个违犯安息日的事例(出16:27;民15:32)。
14 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领他们出埃及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
【本会注释】
上帝为自己名的缘故,没有完全消灭百姓。祂只是不让那一代人占领迦南地(民14:29-33)。关于他们在旷野飘流时拜偶像,见摩5:25,26;徒7:42,43。
15 并且我在旷野向他们起誓,必不领他们进入我所赐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那地在万国中是有荣耀的);
16 因为他们厌弃我的典章,不顺从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们的心随从自己的偶像。
17 虽然如此,我眼仍顾惜他们,不毁灭他们,不在旷野将他们灭绝净尽。
18 “我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不要遵行你们父亲的律例,不要谨守他们的恶规,也不要因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
【本会注释】
第18-26节回顾了以色列历史的第三个阶段,就是在旷野里长大的那一代。他们是在西奈山的律法制度影响之下的。百姓受到严肃的警告,要规避父辈的罪孽。《申命记》的训言是赐给那个世代的。
19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你们要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20 且以我的安息日为圣。这日在我与你们中间为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本会注释】
见第12节注释。这里宣布安息日是一个证据:“我耶和华是叫他们成为圣的”。“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第七日安息日是设立,是为了永远纪念上帝(见《先知与君王》第182页)。如果我们一直按照上帝的旨意遵守安息日,我们的思想感情就会集中到尊崇和敬拜创造之主,决不会有拜偶像和不信上帝的人(见《先祖与先知》第336页)。关于“安息日”的复数形式,参出31:13;利23:38。
21 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我,不顺从我的律例,也不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说,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在旷野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本会注释】
儿女们随从了父辈的榜样。史实见民15-17。上帝警告说要灭绝全体会众(民16:21-45),但因祂自己名的缘故没有实施。
22 虽然如此,我却为我名的缘故缩手没有这样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领他们出埃及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
23 并且我在旷野向他们起誓,必将他们分散在列国,四散在列邦;
【本会注释】
要根据利26:33;申4:27;28:64的警告来理解这一告诫。所预言的流亡并没有落在当时的世代。其应验推迟了好几百年时间。以西结作先知的时候,这个预言已部份地应验,并即将完全应验。
24 因为他们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厌弃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们父亲的偶像。
25 我也任他们遵行不美的律例,谨守不能使人活着的恶规。
【本会注释】
“不美的律例”不是指“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的典章(第11节)。它们不属于摩西的律法。在第26节里它显然指把儿女献给摩洛。众民所遵行的不美的律例,来自周围的异教国家,那又怎么说是上帝给他们的呢?在圣经的语言中,许多上帝所没有做的事归到了上帝身上,是指因着祂的全知全能,祂没有阻止这些事的发生。懂得了这一原则,就会帮助我们理解许多表面上矛盾的话,例如本节似乎不符合圣经关于上帝圣洁品格的教训(见赛63:17;帖后2:11,12)。
有人认为本节是指摩西律法众多的律例和典章。如果以色列人顺从并爱遵守上帝的诫命,就不需要这些条例了(见《证言》卷五第666、667页)。但我们不能说摩西法典是“不美的律例”,因为它在以西结说这句话以前早已存在。而且仪文律法也是基督所颁布的,是与它的神圣作者一样神圣的。保罗宣称这部律法是可称颂的。我们现在享有更明晰的光,但决不可藐视以前通过表号和象征所赐下的亮光(见《先祖与先知》第367、368页)。
还有人认为“不美的律例”是指上天允许外邦国家压迫上帝的子民(见但4:17注释)。这样的事一再发生。先是亚述人侵犯犹大(赛8:7;10:5,6;参赛5:25,26;9:11,12;摩6:14)。现在则是尼布甲尼撒(赛47:5,6;参赛42:24,25;60:10,15;耶1:11-16;4:18;5:15-19)。
26 因他们将一切头生的经火,我就任凭他们在这供献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们凄凉,使他们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会注释】
理解本节要结合第25节。上帝实际上并不想玷污百姓。祂只是让他们自食其果。在圣经的语言中,经常把上帝许可发生或没有阻止的事说成是祂做的。马丁路德和范·伊斯等译本则直接翻译成“我允许了他们受玷污”等。
经火。见结16:20注释。
27 “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亵渎我;
【本会注释】
第27-29节回顾了以色列历史的第四个阶段,也是最长的一段,从进入迦南到先知以西结的日子。
28 因为我领他们到了我起誓应许赐给他们的地,他们看见各高山、各茂密树,就在那里献祭,奉上惹我发怒的供物,也在那里焚烧馨香的祭牲,并浇上奠祭。
29 我就对他们说:你们所上的那高处叫什么呢?(那高处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
【本会注释】
巴麻(bamah )。“高处”。原文的“上”( ba'im)与bamah的的读法相似,有人认为是一语双关。关于“邱坛”,见结6:3注释。
30 所以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仍照你们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吗?仍照他们可憎的事行邪淫吗?
【本会注释】
先知现在对他的同时代人说话,指责他们犯下与先辈相同的罪。
31 你们奉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仍将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吗?以色列家啊,我岂被你们求问吗?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们求问。
参第3节。
32 “你们说:我们要象外邦人和列国的宗族一样,去事奉木头与石头。你们所起的这心意万不能成就。”
【本会注释】
关于以色列人希望“像列国一样”,见撒上8:5,20。先知洞悉了求问者心中隐藏的动机,就明确地指责了他们卑鄙的野心。他们可能自以为如果摆脱了耶和华选民的属灵职责,就能避免众先知所警告的严厉惩罚。他们可能相信只要效法外邦人,他们是职责也就会减轻,,耶和华也会放任他们。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经常因不履行上帝所委托的使命而受到惩罚。先知回答说,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以色列人与上帝的关系和外邦人完全不同。上帝对待人是按照他们所享有的亮光和特权。上帝决不轻易收回这些特权,也不轻易放弃那些祂打算大大赐福的人。祂所想所做的,都是为了他们的好处。这一点他们最后也不得不会承认。上帝继续与顺从的人合作,成就祂的旨意,尽管只是一小群剩下的人。这就是以下预言的主题。
3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总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倾出来的忿怒,治理你们。
【本会注释】
摩西五经常常用“大能的手”来说明耶和华从埃及权下拯救祂的子民,领他们出埃及的伟大作为(申4:34;5:15;申7:19等;参出6:1,6)。上帝准备再一次他们出来。
34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倾出来的忿怒,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
【本会注释】
第34和35节指上帝新的计划。将百姓领出来以后,没有让他们马上返回故土。他们先要与外邦人分开,不可以“像外邦人和列国的宗族一样”(第32节)。
35 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在那里当面刑罚你们。
【本会注释】
不知是指哪一个旷野,如阿拉伯旷野或叙利亚旷野。“外邦人的旷野”含义不明。以前的旷野被描述为“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申32:10),火蛇和蝎子所住之处(申8:15)。在历史上,以西结这里所提到的计划从未成就,至少没有正式成就。上帝设法在被掳者中间所产生的属灵更新,结果没有实现。如果实现了,所罗巴伯率领下回归的流亡者将是属灵上更新的人。以色列的后来历史将会完全不同!
36 我怎样在埃及地的旷野刑罚你们的列祖,也必照样刑罚你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37 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使你们被约拘束。
【本会注释】
这是比喻,描写牧人清点和区分他的羊群(利27:32;耶33:13)。如太25:3那样,牧人把绵羊和山羊分开来。以色列复国以后应该由义人居住。悖逆者不可以进入。
38 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将他们从所寄居的地方领出来,他们却不得入以色列地。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39 “以色列家啊,至于你们,主耶和华如此说:从此以后若不听从我,就任凭你们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们的供物和偶像亵渎我的圣名。
【本会注释】
参约书亚24:15。如果人在受到警告以后仍然不肯顺从,上帝就不能再作什么了。祂的本性的是不喜欢强迫的。所以祂也不阻止他们拜偶像。本节的用语和启22:11相似:“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先知还在何4:17中宣布:“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但这样的宣言仍带有悲凉的色彩。先知补充说:“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我回心转意,我的怜爱大大发动”(何11:8) 。
40 “主耶和华说:在我的圣山,就是以色列高处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里悦纳你们,向你们要供物和初熟的土产,并一切的圣物。
【本会注释】
在我的圣山。就是锡安山。在本节和结17:23里又称为“以色列高处的山”(见诗2:6;赛2:2-4;弥4:1-3)。根据本章39节,上帝将任凭喜欢偶像的人追随自己的罪恶途径。剩下的人将回到自己的故乡,真心事奉他们的上帝。
以色列的全家。光荣的应许是赐给所有人的,不管他们是属于什么支派。但是呼召又是针对个人的,只适用于那些乐意接受新约的人。
向你们要供物。在回归以后,仪文律法依然生效,所以这里主要不是针对基督教的时代。所罗巴伯时代的复兴没有应验这个预言。由于以色列人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罪恶,有关将来荣耀的有条件的应许也就一直未能实现。如果他们满足了这些条件,全世界就会准备好迎接弥赛亚的来临。以后的历史也就会迥然不同了(见本册注释第28-30页)!
41 我从万民中领你们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那时我必悦纳你们好象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
42 我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应许赐给你们列祖之地,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43 你们在那里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动作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恶事厌恶自己。
【本会注释】
这是真悔改的标志。那些原谅自己罪责的人,还没有迈出悔改的第一步。约伯就曾替自己辩护。直到上帝向约伯启示了祂的品性,他才认识到自己的丑陋和创造主的圣洁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他痛心疾首地呼喊:“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保罗一直无法原谅自己迫害基督徒的行为。多年以后他仍感叹道:“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上帝的教会”(林前15:9)。因罪而厌恶自己,能有效地防止人重犯这样的罪。我们之所以屡次犯同样的错误,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为罪而悲哀。
44 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为我名的缘故,不照着你们的恶行和你们的坏事待你们;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会注释】
救恩从来就不是依靠人的功劳。我们犯罪的结果只能是死亡。罪人无论积累多少“行为”,都不能为自己赢得进入天国的资格。在另一方面,无论人罪有多大,都能藉着真诚的悔改而得到豁免。当义人接受赏赐时,他以前所犯的一切罪都不再提说了(见结18:22注释)。
45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本会注释】
在希伯来语圣经里,第45-49节是结21章的开头。现在的划分是依据英文KJV版,七十士译本,武加大拉丁文译本,亚兰语译本和路德译本。“你要面向”似乎把本段与结21章联系起来。“你要面向”还出现在结21:2。
46 “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预言攻击南方田野的树林。
【本会注释】
“南”在本节出现了三次,用的是三个不同的希伯来语词语。但它们是同义字,在这里指犹大。她虽然差不多位于巴比伦的西面,但巴比伦人还是从北面接近她(见耶1:13注释)。
47 对南方的树林说,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火在你中间着起,烧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和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
【本会注释】
一切青树。指各阶层的人。如果是按道德标准来划分的(见结21:4),那就应该记住,在这场民族的大灾难中,不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遭了殃。灾难不一定代表个人的永远命运。每个人依然还有得救的权利。
48 凡有血气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华使火着起,这火必不熄灭。”
【本会注释】
这场大火没有人能够扑灭。它要达到完全毁灭的目的,然后才自然熄灭。地狱之火也有这种说法(可9:43,45)。有人认为地狱的火会永远燃烧。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虽然说迦勒底人烧毁耶路撒冷的火是“不能熄灭”(耶17:27)的,但虽它烧完以后就熄灭了。
49 于是我说:“哎!主耶和华啊,人都指着我说:他岂不是说比喻的吗?”
【本会注释】
百姓希望通过混淆概念,避免预言应验到他们身上。他们装作不懂。
诗篇53篇
序言——本诗形象地勾画了堕落的世界普遍的罪恶,并保证上帝会拯救祂的子民。本诗对诗14篇稍作变动,也许是为了适应不同的情况。
关于本诗的题记,见本书616,628,629页(《诗篇》序言)。它和诗14篇和53篇一样,都是“大卫的诗”,“交与伶长”。
参诗14:1-7注释。以下的注释涉及两首诗的不同之处。
大卫的训诲诗,交与伶长。调用麻哈拉
1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罪孽;没有一个人行善。
【本会注释】
诗14:1是“行了可憎恶的事”。
2 上帝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他的没有?
【本会注释】
上帝('Elohim)。诗14:2是“耶和华”(Yahweh)。第4,6节也一样。“耶和华”(Yahweh)没有出现在诗53篇。但是在诗14篇中,'Elohim 和Yahweh 都有出现(见本注释卷一,170-173页)。
3 他们各人都退后,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本会注释】
诗14:3是“他们都偏离正路”。意思基本相同,都是指离弃上帝。
4 作孽的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上帝。
【本会注释】
“上帝”在诗14篇里是“耶和华”(见诗53:2注释)。
5 他们在无可惧怕之处就大大害怕,因为上帝把那安营攻击你之人的骨头散开了。你使他们蒙羞,因为上帝弃绝了他们。
【本会注释】
大大害怕。本节与诗14:5,6差别较大。
在无可惧怕之处。没有惧怕的理由,因为上帝就在身边。有人认为这句话是出于灵感的抄写者后加的,以便在获得大拯救时颂唱,例如在消灭了西拿基立军队的时候(见王下19:20-36)。
骨头散开了。侵略者的尸体没有埋葬(见结6:5)。尸体得不到体面的埋葬,这在东方人心目是非常耻辱的。这里的背景似乎是,敌人围攻耶路撒冷遭到了挫败。
使他们蒙羞。证明“没有上帝”这句话的虚妄。这些嘲笑者的失败,是因为上帝的作为,而不是以色列强大的力量。
弃绝(ma'as)。“抛弃”。
6 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上帝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
马可福音2章
提要:1 基督医好一个瘫痪病人,14 从税关上呼召马太,15 与税吏和罪人们一起吃饭,18 为他的门徒没有禁食申辩,23 为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申辩。
治好瘫痪病人
可2:1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
【本会注释】
耶稣又进了。[从房顶缒下来的瘫子,可2:1-12=太9:2-8=路5:17-2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神迹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或,“他回到”(修正标准本)。马可特意地使用了希腊词palin,“再次”,指他先前提到过的地方,或者相似的环境(见可2:13;3:1,20;4:1;5:21;8:13)。作为对比,马太通常用palin引进新的叙事部分。马太和马可都提到的事实是:耶稣最近曾回到他第一次周游过的加利利的城镇和乡村(见太9:1)。马太补充的信息是基督是坐船回到迦百农的。显然,要么他的第一次旅行结束于加利利海东岸,要么他曾退到那个地区休息,因为被医好的那个麻风病人把他传开了,使他暂时退出了公开的传道(见可1:45注释)。
迦百农。见太4:13注释。马太提到迦百农是基督“自己的城”;就是说,他在加利利传道的总部,他似乎把迦百农看作自己的家。
过了些日子。希腊文是di' hēmerōn,“多日以后”。有些人认为这个短语指的是耶稣初次在加利利周游的整个期间,从他离开迦百农的时候(可1:35-38)到他回到该城的时候。然而,因为那次旅行传道可能延续了许多周,所以更适宜于把这里所说“日子”理解为耶稣退到旷野的日子,因为人多,那时他“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可1:45,修正标准本)。这样理解,所讨论的这段时间指的就是第1章结尾所叙述的事件和第2章开头所发生的事件之间的时间了。
人听见。直译是:“既听到”。
那。希腊文是hoti,“那个”,意味着接下来的话直接引自人们一般所传说的,直译是:“他在房子里”。
在房子里。只有马可特别提到了这个事实,其他对观福音书作者们省略的许多细节都照样被马可提到了。这相当于说的是“在家里”,无疑指的是彼得的家(见《历》第二十七章;见可1:29注释)。
可2:2 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
【本会注释】
就。基督之所以离开迦百农去进行他第一次的传道旅行,是由于大众的兴奋和大批群众来寻求他引起的(见可1:33,37)。但是他离开迦百农并未使百姓的热情稍减。百姓一知道耶稣又到了城里,就群集到他那里。
可2:3 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
【本会注释】
一个瘫子。希腊文是paralutikos,“一个瘫痪病人”。
四个人抬。这个细节只在马可福音中出现。这个细节和别的细节都反映了此事的真确性,而且表明这事是人亲眼所见的,大概彼得也是其中一人(见本卷注释第563页)。
可2:4 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
【本会注释】
人多。即,百姓群集。
拆了房顶。直译是:“除去房顶”。路加(路5:19)记载:他们“从瓦间把他缒入”。在中东地区常是这样,这房子无疑有一个平顶,外面有楼梯或梯子,可以从下面的院子上来(见徒10:9;参申22:8注释)。显然平顶的结构是用瓦铺在椽子上。
这种不同寻常的接近耶稣的办法,是那个瘫子本人不顾一切提出的建议,虽然现在离耶稣这么近了,他还是担心自己可能会丧失机会(见《历》第二十七章)。耶稣曾那么出人意外地离开了迦百农(可1:37,38),好几周都不在,最后又退隐到旷野里(可1:45),这一切可能都使这个面临早逝前景的人感到更加绝望(见《历》第二十七章)。
褥子。希腊文是krabbatos,一个穷人的“卧榻”,或“床”。这个人所躺卧的简陋小床可能只是一个草席或褥子。
可2:5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
【本会注释】
他们的信心。即,那四个抬瘫子的人和瘫子的信心。他们把房顶拆了一个洞,有力的说明了他们迫切地感到需要,耶稣只是对他们的信心感到满意。在耶稣的医治之能可以施于身体或心灵之前,这种需要意识和这种信心乃是必要的(见路5:8注释)。
小子。希腊文是teknon,直译是:“孩子”。当像这里一样被用于称呼时,意思是“我的孩子”,“我的儿子”。由于他的疾病是他的生活不检点的直接结果(《历》第二十七章),似乎他的故事很可能与那个回头浪子很相像(见路15:13,14)。显然几个月前在毕士大被医好的那个瘫子的情况也是如此(见约5:14)。
你的罪赦了。见10节注释。痛苦曾使他有时间反省,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是造成自己受苦的原因。那如此沉重地压在他心头的,乃是耶稣提到的这些罪恶。这个瘫子既来寻求身体的医治也来寻求灵性的健康(见《历》第二十七章)。在他把自己的案件呈到既给了他帮助又给了他希望的耶稣面前以前,他在身体上是无助的,在灵性上是无望的。见约9:2注释。
可2:6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
【本会注释】
文士。见本卷注释第55页,和可1:22注释。依照路加福音(见路5:17注释),这些“法利赛人和教法师”是从“加利利各乡村和犹太并耶路撒冷来的”。代表们来自这许多不同的地区,暗示他们的到场并不是偶然的。这些宗教官长们正好来自耶稣迄今曾工作过的地区,这一事实似乎表明他们在迦百农是要调查这已经变成公众强烈关心之中心的一位。这种情形使人想起在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两年前曾派遣代表团去约旦河调查施洗约翰的工作(约1:19-28)。现在这个从犹大,就是耶稣先前曾工作过的地方来的代表团,可能被召来给加利利的领袖们出主意,考虑到耶稣最近在那里的活动,给他们应采取的行动方针提出建议。
这些人是探子(见《历》第二十七章;参213)。好像清楚地提醒他们在毕士大医治了那个瘫子似的(约5:1-9),耶稣现在医好了另一个患同样疾病的人。他们没有等多久就发现了他们正要寻找的所谓的证据,要证明耶稣是一个亵渎者。他先前在犹太领袖们面前所讲的话曾被污蔑为亵渎的话(约5:18);现在他公开地行使了一项神圣的特权,他们同样将之称为亵渎的话。这件事标志着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期间几次与犹太权威人士们论战中的第一次争论。
议论。希腊文是dialogizomai,“算帐”,“交谈”,“争论”。
可2:7 “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本会注释】
这个人。希腊文是houtos,“这个[人]”,好像带着轻蔑说的一样。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抓住了耶稣的亵渎行为,但是说也奇怪,当他一年半以后受审时,他们倒没有提出这证据来反对他(太26:59,60;可14:55,56)。他们的困难在于这个事实:他使他们面对的是神性能力的实际运行—赦免罪恶并医治疾病—而不是明确声称自己是弥赛亚。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僭妄的话。希腊文是blasphēmiai,“有害的言论”,“诽谤”,即,任何毁谤性的言论。文士们想当然地以为耶稣作为如他们所断言的仅仅是一个人,竟然赦免这瘫子的罪,这就已经篡夺了神性的特权。在仪文制度下,祭司主持人的认罪,但实际上并不说赦免的话。他接受献祭只是像征上帝接受认罪(见来10:1-12)。文士们既不肯承认神性的临格和运行,就犯了他们心中控告基督所犯的那种罪(见太12:22-32)。利未记对亵渎的刑罚是用石头打死(利24:16),尽管在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一般没有自由执行这种刑罚。
谁能赦罪呢。就他们的神学来说,文士们确实是正确的,因为旧约圣经清楚地指出了上帝才是赦免罪恶的那位(赛43:25;耶31:34;参约10:33)。他们的错误在于没能认出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上帝。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可2:8 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
【本会注释】
知道。希腊文是epiginoskō,“正确地知道”,“认出”。再三地,耶稣看透了人们的思想(可12:15;路6:8;9:47;11:17;参约4:16-19;8:7-9)。这通常具有使他们狂怒的效果。
可2:9 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本会注释】
哪一样容易呢。显然,文士们在想:“赦免一个人的罪说起来容易,因为谁也不知道到底赦没赦。”耶稣立即接受了他们没有说出来的挑战,在实质上问道:“或赦免一个人的罪,或医好瘫子,你们认为哪一样容易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可2:10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
【本会注释】
但要叫你们知道。耶稣行了一个神迹,叫所有人都能看它是证据,证明他们所看不见的一个远为伟大的神迹的事实(参罗1:20)。
人子。三位对观福音书的作者第一次在这里使用了这个有特色的称号(太9:6;可2:10;路5:24)。它是基督特别喜欢用在自己身上的一个称号,在福音书中出现了约有80次。然而,却没有一个人用这个称号称呼他,也没有任何一个福音书的作者用这个称号提到他。这个称号至少在有些犹太人中被理解为要建立新国度的统治者弥赛亚的一个名号。除了在誓言中(太26:63,64;可14:61,62),和在私下里对那些相信他是基督的人(太16:16,17;约3:13-16;4:25,26;16:30,31),耶稣没有直接自称弥赛亚。他的目的乃是要人们从他的生活、他的言语和他的工作中认出他来,认明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已经完全应验在他身上了。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耶稣确实是“人子”,在纯粹的历史意义上(见路1:31-35;罗1:3,4;加4:4)和更高的意义上都是如此。人子这个称号指明他是成了肉身的基督(见约1:14;腓2:6-8)。它指向创造主和受造物在一位具有神-人二性的人中结合的奇迹。它证明的真理是:人类可以确实变成上帝的儿子们(约1:12;加4:3-7;约壹3:1,2)。神性屈身披戴人性,以便人性可以重新被造为神性的形象(《历》第一章)。关于耶稣作为上帝的儿子,见路1:35;约1:1-3;关于耶稣作为人子,见路2:49,52;约1:14注释;见约翰福音第1章的附注。
权柄。希腊文是exousia,“权柄”在“力量”或“实力”的意义上通常用来表示“能力”的希腊词是dunamis。行神迹需要能力,但是赦免罪恶却是权柄的问题。在这段经文中,exousia位于子句的开头,所以侧重基督赦罪的权柄。犹太领袖们屡次挑战了这个权柄(见可11:28)。
赦罪。在病人蒙解救脱离其病患之前,必须消除患病的原因(见第5节注释)。医治身体而不医治心灵只能导致重蹈曾使那个年轻人罹患疾病的复辙。所以,基督在给这个人新的身体之前,先给了他一颗新的心。
就对瘫子说。这句附加说明的插入语插在耶稣所作声明的中间,表明此刻他转离文士们对瘫子说话。这句话在三部对观福音书的记载中都出现在相同的位置(见太9:6;路5:24)。同样措词的类似例子可以在可1:16和太4:18;可5:28和9:21;可14:2和太26:5;可15:10和太27:18中找到。见本卷注释第177,178页;参第306,307页。
可2:11 “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本会注释】
我吩咐你。希腊文是soi legō,“对你我说”。这些词在希腊文中的次序侧重的是耶稣说话的对象。第10节的话他是对不信的文士们说的;现在,作为给他们的一个证据,他转向瘫子并且说道:“我吩咐你起来。”医治瘫子的能力乃是证据,证明医治灵性的权柄。
拿你的褥子。这个病人是在他的卧榻上被带到耶稣面前的;现在他却带着自己的卧榻离开耶稣面前,证明已经发生了伟大的转变。
回家去吧。即,“回家”(修正标准本)。
可2:12 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上帝,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本会注释】
这样的事。或“任何像这样的事”。这个曾带着深切的需要来到耶稣面前的人,带着得胜的喜乐走了,而那些带着自满、骄傲和恶意来到他面前的人,却“惊异得哑口无言,彻底失败”地走了(《历》第二十七章)。人们接近耶稣的精神决定着他们在他里面发现的是到天国的踏脚石还是到灭亡的绊脚石(见太21:44;路2:34;彼前2:8)。
呼召利未
可2:13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众人都就了他来,他便教训他们。
【本会注释】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呼召利未马太,可2:13,14=太9:9=路5:27,28。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显然这不过是在迦百农邻近地区的一次短途旅行,并不是一次主要的加利利周游传道。第二次周游布道中,指定十二门徒并宣讲山边宝训,是在稍后才开始的。
可2:14 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耶稣看见。见路5:27注释。
利未。路加也用的这个名字(路5:27),但马太在同一件事中却更喜欢用马太这个名字(太9:9)。马太被称为“税吏[税务员]”(太10:3)的事实,以及其他福音书在十二使徒名单中有马太而非利未的事实(可3:18;路6:15;参徒1:13),进一步说明了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个人。犹太人有一个以上的名字很常见,如西门彼得和约翰马可。见可3:14注释。
亚勒腓的儿子。有些人以为“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就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可3:18)。然而,鉴于上述关于利未即是马太的证据,似乎利未和雅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也没法说他们是不是兄弟(见可3:18注释)。
税关。即,税务所。显然在“海边”(13节),可能是希律安提帕收税的一个事务所,征收商队和旅行推销商们的税,这些商人们途经大马士革和东方的主干道,到地中海(见赛9:1注释)的多利买(亚柯),或者是从希律腓利的领土经过加利利海。至于迦百农在战略和商业上的定位,见太4:13和路4:31注释。
在一般大众看来,税吏被认为是声名狼藉的。他们不仅常作罗马压迫人的工具,而且常常为自己的利益敲诈勒索,利用职权压迫并欺骗百姓。他们是被所有人憎恨并轻视的,被社会和宗教所抛弃。见本卷注释第66页;见路3:12注释。
你跟从我来。基督用来邀请人作他门徒的常用语(见太4:19;约1:43)。马太已经准备好了在片刻之间蒙召作出自己一生的重大决定;这种决定的先决条件是他先前曾与耶稣接触过。他心里肯定早就想跟从他了。但是因为他十分清楚拉比们对税吏的态度,所以就以为这位伟大的拉比肯定不会屈尊收他作门徒。路加(路5:28)补充说马太为了跟从耶稣,“撇下了所有的”;他撇下了一份有利可图的差事去做没有报酬的服务。
可2:15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并门徒一同坐席;因为这样的人多,他们也跟随耶稣。
【本会注释】
坐。[马太的筵席,可2:15-17=太9:10-13=路5:29-32。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希腊文是katakeimai,“躺下。”在旧约时代,虽然犹太人的习惯是坐着吃饭,但是在耶稣的时代,至少在一些比较自负的人家里,人们一般躺卧在铺在餐桌边的较低的卧榻或睡椅上吃饭。他们靠在软垫上并用左臂支撑自己。桌子的三面通常备有这种倾斜的卧榻,第四面留下供服务人员上菜。马太家备有这种餐桌暗示他是一个有钱有文化的人。
在马太家的筵席显然发生在他蒙召几周,或许几个月之后(见《历》第三十六章;见可5:21注释)。它被记载在这里可能是为了在一个背景中完整地记述马太的经历。
席。或,“在餐桌边”(修正标准本)。这个词是译者补充上去的,为的是完善上下文中所暗示的思想(见第16节)。
在他家里。根据上下文,显然是在马太家里,而且耶稣乃是尊贵的客人(另见路5:29;参《历》第二十八章)。
税吏。希腊文是telōnai,“收税员”,“税务员”(见可2:14;路3:12注释)。
罪人。见第17节注释。这种接触在当时似乎多半没有结果,后来却有了收成,当五旬节圣灵沛降在信徒们身上时,他们与跟从耶稣的人站在了一起,并且成了真理的见证人(见《历》第二十八章)。
他们。即,那些接受他教训的人。除了马太之外,有些人现在显然已经支持耶稣了;有些人后来无疑也这样做了,特别是在耶稣复活之后(见《历》第二十八章)。
可2:16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
【本会注释】
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可以引用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卷注释第146页)证明可以读为:“法利赛人中的文士”,即,这些文士是法利赛人。虽然有些文士是撒都该人,但大部分文士都是法利赛人,因为后者才是对律法细节特别感兴趣的人(见第51,52,55页)。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法利赛派的文士”而不是“撒都该派的文士”。
门徒。希腊文是mathētai,“学习者”,“学生”。在福音书中,这个词通常被用来指在耶稣的传道中陪伴他并帮助他的那群人。门徒们是mathētai;基督是他们的didaskalos,“夫子”或“教师”(见约3:2注释)。
通过向门徒们抱怨,文士们希望离间他们对夫子的尊敬。路加说这些文士向门徒“发怨言”(路5:30),显然是因为认识到直接攻击耶稣对他们一点儿益处都没有,正如先前企图压制他的努力已经证明没有效果一样(见可2:6-11;约2:18-20;5:16-47)。
吃喝。与外邦人一起吃喝是违反仪文律法的,并且涉及仪文上的不洁净(徒11:3)。实际上,税吏是被归为外邦人一类的,所以被认为是社会的渣滓(见可2:14;路3:12,13)。
可2: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本会注释】
康健的人。希腊文是hoi ischuontes,“那些有力量的人”。路加用的是hoi hugiainontes,“那些健全的人”。路加的措词表达得更为准确,来自一个常用的希腊词,hugiēs,表示“健康”。保罗多次像路加一样用了这个词,并将之应用于“正”道(提前1:10),“纯正”话语(提后1:13)和在真道上“纯全”(多1:13)。
我来本不是。在讲述关于他到地上使命的意图的深奥真理时,基督揭露了法利赛人的伪善和谬误以及他们对基督与税吏交往的态度。如果这些人如法利赛人所主张的一样是罪人,他们就必定比别人有更大的需要。那么他们岂不正是基督应该付出最大努力的对象吗?他已经来了,要“救”人(太1:21),但是如果他只能救那些已经准备好了的义人,他就不可能是一位真正的救主。他作为人类救主的使命的试验开始于他为罪人所能做的这一点。
义人。法利赛人声称能藉着严格顺从仪文律法的要求获得义。后来,耶稣解释说这种“义”是假冒的,在他来要宣布的国里没有任何价值(太5:20;参可23:1-33)。但是在这个场合,为了辩论的缘故,他准予他们不言而喻地声称个人的义(可2:16,17),因为藉此他就能说明为什么自己应该照顾税吏们灵性的需要。
事实上,法利赛人有时确实犯有他们所如此强烈厌恶的税吏们所犯的罪恶。耶稣宣布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太23:14),并且要是他们可以藉以肥己的话,还使贪财的儿子免于照顾上了年纪的父母(见可7:11注释)。所以法利赛人常常注重法律上的正确性,往往是假冒为善的人。另一方面,税吏们并没有假装尊敬仪文,有时倒更能接受耶稣的教训,尽管他们有罪。见路18:9-14注释。
禁食的问题
可2:18 当下,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禁食。他们来问耶稣说:“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
【本会注释】
约翰的门徒。[有关禁食的问题,可2:18-22=太9:14-17=路5:33-39。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关于比喻见本卷注释第203-207页。]
惯常禁食。或许译作“在禁食”更好。无疑,约翰的门徒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其有节制的生活方式(见太3:4),正如这里提到他们禁食所证明的。显然,他们在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时,确实正在禁食。
在公元1世纪的一份关于禁食的古犹太论文Megillath Ta`anith中,提到犹太人那时惯常在七日的第二日和第五日,即星期一和星期四禁食(见路18:12)。虽然犹太传统将这个习惯归结于摩西在西乃山40天的禁食(见出34:28)开始于星期四,结束于星期一的传说,但是,将这两日定为禁食日来遵守,是想要让这两日各自离安息日远一些,但同时这两日彼此又不可靠得太近。见Strack和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卷2,第241-243页。
古犹太教最主要的权威Strack和Billerbeck指出,一周两次的这些禁食的确切目的并不完全清楚,但它们似乎可能由一种愿望激发的,有一部分特别热心的人努力为国家的世俗化赎罪,他们认为这种世俗化迅速导致了国家的灭亡。一般而言,在古犹太人中,个人禁食为的是弥补一次罪行,或保证祈祷得到有利的应允,或完成一个愿望。确实,许多人禁食似乎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行为会在上帝面前为自己赚得特别的功劳。
当然,禁食的这些用法取决于对上帝的品格和义的本性的误解。禁食往往退化成了靠行为称义的一种手段,人们藉以盼望平息一位严厉苛刻的上帝的怒气并赚得他的恩宠,而不管自己内心的状况。在耶稣时代之前的几个世纪,众先知就曾经公开指责过这种思想,宣布上帝已经厌恶了以色列人的禁食和其它宗教惯例(赛58:3-5;亚7:5,6)。
基督徒有时候需要敏锐的思想和有洞察力的判断;他可能有重要的决定要做,或者可能需要更清楚地洞悉上帝的旨意。在这种情况下,禁食会证明是一种极大的祝福。这种禁食不一定意味着彻底禁绝食物,而是一种仅限于维持健康与活力的简单必需的饮食。基督徒可以像但以理一样,禁除“美味”(但10:3)。任何削弱身体或损害健康的行为都不能荣耀上帝,也不能促进一个人的基督徒经验。见太6:16。
他们来问。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指谁,路加福音在这方面也没指明(见路5:33)。然而,马太却明确地说是施洗约翰的门徒们来质问耶稣关于禁食的问题(太9:14)。
依照本注释所采用的暂定的编年表,约翰是在公元29年早春被监禁的,可能是在公元30年的逾越节前不久被斩首的(见太4:12;可6:14-29;路3:19,20注释)。约翰的门徒可能是在他去世前几个月提出关于禁食的问题的。
你的门徒倒不禁食。文士们就这样显然盼望使迅速增多的门徒团体与他们的夫子疏远。
可2:19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禁食呢?新郎还同在,他们不能禁食。
【本会注释】
陪伴之人。一个表示婚宴来宾的当代犹太成语。耶稣在这里使用的比喻源自旧约预言,其中耶和华与他子民的关系被描述为新郎与新妇的关系(赛62:5;参何1:2)。约翰曾用同样的比喻说明他与弥赛亚的关系(约3:25-30),那或许是在这个场合之前约一年,当犹太领袖们寻求在约翰和耶稣之间造成竞争状态的时候。所以,耶稣在施洗约翰的门徒们面前使用这个简要的比喻似乎很有意义。
耶稣一点儿也没有偏离他亲自通过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宗教要求。他和法利赛人争论的中心在于古人的遗传,即“难担的重担”(太23:4)。这些宗教要求被抬高到了那么光荣和重要的地位,以致有时它们竟被允许用来抵消摩西律法的真义(太15:3-6;参《历》第四十二章)。因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努力强加于百姓的宗教形式,致使他们对上帝的敬拜成了“枉然”并且无意义的(可7:7)。见太23:2,3注释。
耶稣现在在三个简要的比喻中所讲的,乃是他的教导与文士们的教导的不相容性。约翰的门徒虽然大概是接受基督为弥赛亚的(见约1:35-37),然而至少仍在坚持文士和法利赛人强加于人的某些仪式上的规则(可2:18)。在婚宴宾客,即“陪伴之人”的比喻中,基督为自己的门徒作了辩护,反对人控告他们没有照样遵守传统。他暗示仪文惯例应该服从更重要的事。然后,耶稣通过新酒(22节)和新布(21节)的例子,进一步扩展了所涉及的基本原则──新旧教训之间不可调和的差别。他在这里解释了为什么他认为拉比的仪文惯例没有任何价值。这三个比喻一起考虑,它们是用来向施洗约翰的门徒们解释:如果他们真相信其夫子的教导的话,他们也必接受耶稣的教导。
他们不能禁食。要是婚宴宾客悲哀忧郁不肯吃婚宴的话,就会被认为是对新郎和新娘的侮辱。
可2:20 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
【本会注释】
日子将到。基督在这里第一次公开暗示,最终他会被带走离开他的门徒,像新郎被迫从婚宴上被带走一样。距此一年多以前,他曾私下告诉尼哥底母:他要被“举起来”(约3:14)。
离开。希腊文是apairō,“提走”,“带走”。在目前的背景中,这个词可能暗示被迫和痛苦的分离,与耶稣的暴死一样真实。
他在十字架上被“带走”离开他们,并在复活后回到他们身边。
可2:21 没有人把新布缝在旧衣服上,恐怕所补上的新布带坏了旧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本会注释】
没有人……缝。见路5:36注释。在这个扩展的隐喻,或简短的比喻中,基督指出了努力用他的教训──新布──去补犹太教的旧斗篷乃是愚昧的。
布。也可译作:“补丁”。耶稣的教导并不仅仅是要补在已经破旧的犹太宗教制度上的一块补丁。
新。希腊文是agnaphos,“没刷过的”,所以是“新的”,在这里的意思是“未漂白的”或“未缩水的”。
旧衣服。在这里,犹太教被比作一件旧衣服,已经变成没有用的,正处在被丢弃的时候。多数坚持犹太宗教的人已经丧失了这宗教起初的精义,而代之以一种长成了的形式制度。基督用这个比喻努力向施洗约翰的门徒们说明:设法把天国的好消息与犹太传统的旧惯例交织在一起是徒劳无益的。
破的就更大了。即,补上这补丁后衣服反而变得更坏了。要改善这旧衣服的意图却只是使它的缺陷更明显了。
可2:22 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恐怕酒把皮袋裂开,酒和皮袋就都坏了;惟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
【本会注释】
新酒。见路5:39注释。“新酒”的意思是酵还没有起作用,或者虽然开始起作用了但还没有完成。“新酒”代表福音,并且发酵的过程代表福音的工作,本质上与面酵的比喻类似,但侧重于不同的结果(见太13:33注释)。“新酒”代表上帝充满生命力的真理在人心中的工作。
皮袋。在古时这指的是葡萄酒囊,是用绵羊或山羊的皮制成的,脚部的皮缝起来,颈部作为瓶口。“旧皮袋”会失去其原有的弹力,变得又干又硬。基督时代犹太教的状况就是这样。
把皮袋裂开。耶稣的革命性教导不能与犹太教的反动教条相和。把基督教包含在犹太教僵死的形式之中,即,通过强迫基督教接受犹太教的形式并与之相和从而使这两者联合起来,这种努力必是徒然的。耶稣教导说:天国的诸原则应用于人们的心灵,就必在他们积极的生活中活出这些原则,发出信仰的光辉(见太5:2注释)。
酒就…坏了。企图将新与旧联合会导致双重的毁坏。福音的“酒”会“洒了”,而犹太教的“皮袋”会“坏了”。
新皮袋。大概要么是指准备接受福音的人,要么是指藉以传扬福音的新型教会组织。
安息日掐麦穗
可2:23 耶稣当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门徒行路的时候,掐了麦穗。
【本会注释】
有一次。[在安息日掐麦穗,可2:23-28=太12:1-8=路6:1-5。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 这件事可能发生在公元29年晚春的一个安息日,因为它与那个时期的事件在一组。
从麦地经过。或“在麦地旁边”。无疑,门徒们并没有在麦子里走,将它们踩在脚下,而是沿着经过麦地的一条小路行走。
当安息日。由于法利赛人在这里对所走的路程没有提出什么异议,所以似乎至多走了一安息日的路程,即,约有2/3英里(见本卷注释第50页)。
麦。直译是:“谷”;在这种情况下,几乎可以确定要么是小麦,要么是大麦。路加(见路6:1)补充说门徒们开始用手搓大麦或小麦,好去掉麦壳。
可2:24 法利赛人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做不可做的事呢?”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说。自从基督在加利利公开传道以来,这是他遭遇文士和法利赛人反对的第四个记录(见6,16,18节;见路6:6注释)。
不可作的事。只要不在安息日,门徒们的这种行为在一周中的任何一天无疑都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旧约律法特别规定了饥饿的人在路过时可以吃田地里的果子或谷物(见申23:24,25注释)。
基督在这里赞成他门徒们所做的,以及他自己在安息日医病的行为,常常被现代作家们误解,作为他本人并不遵守关于守安息日的旧约律法和规定,也不教导他门徒们遵守的证据。有些人还断言基督对这些问题采取的立场应该被解释为他拒绝遵守第四条诫命。而事实上,耶稣自己是坚持摩西律法和十诫在各方面的要求的,并且教导他的跟从者们也要同样坚守。他多次确认了道德律法的永恒约束性(见太5:17,18;约15:10;等等),并且也承认摩西仪文律法的有效性,因为那时适用于犹太人(见太23:3注释)。当然,耶稣就是一个犹太人。
但是基督在地上的传道自始至终都与犹太领袖们在人造律法和传统方面相冲突(见可7:2,3,8注释)。基督同时代的许多人显然已经把遵守这些人为的要求看得甚至比遵守摩西律法和十诫对虔诚更必要,基督对此采取的是坚决反对的立场(见可2:19注释)。对这些要求,哪怕是进行最粗略的检查,都会发现其中许多显然是荒谬的,然而法利赛人却严厉地教导说:藉着严格地遵守所有这些规条才能得救。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力求在生活中不断地避免仪文上的不洁,而他所做的努力完全徒劳无益,因为人在不经意间就会违背这些仪文洁净规条中的细微之处。这种靠行为称义的制度与因信称义有致命的冲突。
《米士拿》列出了39种安息日禁止劳作的基本的,或主要的类型(Shabbath 7. 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48,349页)。其中前11种是导致生产食粮或预备食粮的步骤:播种,耕作,收割,捆扎,打谷,扬场,挑选(把不适合作食物的与适合作食物的进行分类),碾磨,过筛,揉捏,以及烘烤。接下来的12种适用于准备衣服的类似步骤,从剪羊毛到实际地缝纫衣服。再后是7个步骤,有关用作食物的鹿肉或用作皮革的鹿皮的准备事项。其余列出的项目与写作、建筑、点火熄火、以及物品从一处到另一处的运输有关。
这些一般性规定被进一步详细地解释了。在这些主要的规定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关于遵守安息日的其它规定。可能最为人熟知的就是所谓的“安息日的路程”了,距离为2,000肘──略少于2/3英里(见本卷注释第50页)。在安息日照固定在墙上的镜子也被算为违反安息日(Shabbath149a,宋西诺版之《他勒目》,第759页),甚至连点亮一支蜡烛也算违反安息日。然而同样的规定却允许在安息日将鸡蛋卖给外邦人,并且允许外邦人被雇来点蜡烛或点火。吐痰在地上被算为违法的,唯恐小草的一个叶片因此被浇灌。在安息日带手帕是不可的,除非将它的一头缝在衣服上—在这种情况下,它在学术上就不再是一块手帕而是衣服的一部分了。关于一个人在安息日可以走的路程,类似的规定也可以避开它的限制,就是在所要走的路上沿途在适当的间隔藏好一部分食物。于是,在学术上,藏食物的地方就可以被认为是物主的另一个“家”了。因而从每一个这样的食物贮藏所都可以再走一个安息日的路程,到另一个类似的食物贮藏所。这只不过是在基督的时代曾被放在虔诚的犹太人身上的“难担的重担”(太23:4)中的几个而已。
藉着这种“蠓虫就滤出来骆驼倒吞下去“的事,法利赛人不断地利用人造律法的字句破坏上帝律法的精义。安息日起初原是给人类的一个机会,要人通过学习其创造主所造的事物来认识他,并反映他的爱和良善,反而却变成了一个提醒,使人想起法利赛人和文士们自私专断的品格。通过将上帝描画为一个暴君,就有效地误表了他的品格。
大自然表明了上帝的智慧、能力和慈爱,安息日起初被设立就是要使人注意这些的,免得人类变得那么专注于自己的活动以致忘记了那造他并不断地为他的幸福和安宁运用神能的一位。安息日的目的一旦了然于胸,现代有些基督徒在决定安息做什么合适不合适的问题时就容易解决了。凡是使我们更接近上帝,帮助我们更好的明白他对我们的旨意和对待我们的方法,并使我们更有效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及促进他人的幸福和康乐中与他合作的事—都是真正遵守安息日(见赛58:13;可2:27,28注释)。
可2:25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你们没有读过么。耶稣暗示在他们对圣经的学习中,他们错过了在他将要叙述的事件中暗含的教训。
他缺乏之时。属于圣所的神圣律法和事物,原是为人的好处规定的,在任何时候,要是这些规定与人最需要的最佳利益相冲突,它们就必须被置于从属的位置。
可2:26 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么进了上帝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本会注释】
上帝的殿。在这事发生的时候,这里所提到的殿还没有被建造。“上帝的殿”还只是由帐幕构成,那时是在挪伯。
亚比亚他。亚比亚他是亚希米勒的儿子,在这事发生时,他是有名无实的大祭司(见撒上21:1,6)。耶稣的话似乎暗示亚比亚他是他上了年纪的父亲的代理人,所以实际上至少在他父亲的一生中,并在其监管下,履行着大祭司的某些职能。当亚希米勒被杀时,亚比亚他逃到了大卫那里,随身带着神圣的以弗得──大祭司职责的象征(见撒上22:20)。在基督的时代,盛行着一个类似的情况,当时该亚法作大祭司,但是亚拿却被所有人都公认为是一种名誉退休的大祭司(见徒4:6;见路3:2注释)。
陈设饼。见出25:30注释。有关预备和使用“陈设饼”的详细规定将其分别为圣了。从圣所中的常设桌上取下的陈设饼,要被祭司在圣所的神圣区域内吃掉(见利24:5-8注释)。
人都不可吃。除了祭司,任何人都不可以吃这圣饼(见利24:9)。
可2:27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本会注释】
安息日。见创2:1-3;出20:8-11注释。
为。直译是:“为了……的缘故”。
人。希腊文是anthrōpos,直译是:“一个人”,一个通称,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们(见可6:44注释)。“人类”这个词更为准确地表现了anthrōpos这个词的意思。安息日是由一位慈爱的创造主为了人类的福利设立的。只有藉着最野蛮的滥用推理才会使人认为安息日在任何一个方面是与人“相悖”的(见西2:14注释)。
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上帝造人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安息日需要有人遵守。反之,一位全智的创造主知道他手所造的人需要道德和灵性成长以及品格发展的机会。人需要花时间把他的兴趣、追求投入到大自然及其启示中,研究上帝的旨意和他的品格。第七日安息日是上帝命定用来满足这个需要的。以任何方式篡改创造主关于何时并如何遵守这日的具体要求,都等同于否认上帝知道什么对他手所造的生物来说是最好的。
上帝规定了安息日应该是一个祝福,而不是一个重担,并且遵守安息日是要给人益处而不是给人伤害。安息日的设立是要增进人的幸福,而不是要给人造成艰难困苦。守安息日本质上并不在于谨小慎微地遵守某些仪式并戒绝某些事务;以这种观点考虑安息日就完全没有理解遵守安息日的真精神和目标,所从事的乃是追求基于行为的义。我们不做某些工作,不从事某些事务,不思考也不谈论某些话题,并不是因为我们想要藉此赢得上帝的恩宠。我们不做这些事为的是可以将我们的时间、我们的精力,以及我们的思想专注于其他事务,这些事务可以增进我们对上帝的理解、我们对他良善的感激,我们与他合作的能力,并使我们可以更有效地服侍他和我们同胞。只是或者主要是在消极的方面不做某些事根本就不是守安息日;只有当实践守安息日的积极方面时,我们才可以盼望从遵守安息日得到一位智慧慈爱的创造主所规定的益处。见赛58:13注释。
与谨小慎微地遵守安息日相称的拉比们的大批要求,乃是基于在上帝看来安息日比人更重要这种观念。明显地,依照这些对神圣律法的盲目解释,得出的结论是:人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了──为机械地守安息日造的。藉着严格地、无意义地区分在那日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拉比们使安息日成了一件荒唐事(见24注释)。他们强调遵守安息日的消极方面──克制不做某些事。把宗教的形式说成了实质。
可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本会注释】
所以。在指出安息日的用途之后(27节),基督把人们的注意力指向了安息日的设立者,并因而指向了他自己有权决定如何最好地实现安息日的用途。
人子。见太1:1;可2:20注释;见约壹的附注。
主。救主自己有权决定在那日做什么是合适的;因此,法利赛人越权了(见24节)。教会没有权利给安息日加上压制性的限制──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或者企图将其神圣性从一天转移到另一天。这两种做法都是那恶者设计用来引诱人们远离遵守安息日的真精神的。人没有权利篡改上帝拣选的这日,无论他是法利赛人还是基督教的神职人员。
也。或:“就是”。在马太的记述中,更加清楚地呈现出了基督摆在吹毛求疵的法利赛人面前的完整的推理线路,如下:(1)人的需要比仪式的要求或人的传统更重要(见太12:3,4)。(2)做与圣殿的崇祀有关的工作适合于安息日的要求(见5节)。(3)基督比殿(见6节)或安息日(见8节)更大。
马可福音3章
提要:1 基督医好枯干的手,10 和许多别的疾病:11 斥责污鬼:13 拣选十二使徒:22 使人确信说他靠着别西卜赶鬼乃是亵渎话:31 说明谁是他的弟兄、姐妹和母亲。
治好萎缩的手
可3:1 耶稣又进了会堂,在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
【本会注释】
耶稣又进了。[一个枯干一只手的人,可3:1-6=太12:9-14=路6:6-11。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关于神迹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这显然与可2:23中提到的安息日不是同一个安息日。它在这里被提到乃是作为另一个实例,说明文士和法利赛人反对耶稣对待安息日的态度。
枯干了一只手。或:“他的手是干瘪的”。希腊文暗示这只手枯干是由于事故或疾病的结果,而不是先天性缺陷。
可3:2 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
【本会注释】
众人窥探。见路6:7注释。这里显然意指法利赛人(见可3:6)。
可3:3 耶稣对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
可3:4 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作声。
【本会注释】
命。希腊文是psuchē(见太10:28注释)。
他们都不作声。他们愠怒的沉默乃是承认失败。他们先前与耶稣的遭遇战已经使他们认识到:公开挑战他就什么都得不到。因为他总是成功地使他们的论据转而反对他们,以这样一种方式展现真理,在百姓面前显明了拉比们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
可3:5 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
【本会注释】
怒目。常话说只有无罪的愤怒才是反对罪的愤怒。上帝憎恨罪恶,但他却爱罪人。而有罪过的人却时常犯这种错误:憎恨罪人并且爱罪恶。因为错误而对错误发怒,对别人并没有邪恶的愿望或图谋,的确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值得表扬的品格特性。
忧愁。只有马可记录了耶稣的个人感情。他“忧愁”是因为犹太领袖们利用他们的高职高位误表上帝的品格和要求。他“忧愁”无疑也是因为会临到这些领袖们本人身上和那些随从他们误导观念的人身上的结果。希腊文暗示耶稣最初愤怒的反应只是刹那间的,但他对这些远离天父并误解他对他们的爱的愚昧子民的关心却是持续的。
可3:6 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本会注释】
立即。据此可以推断出,法利赛人立即退出了会堂,甚至在宗教仪式结束前就退出去了。
希律一党的人。希律一党的人是支持希律家的一个犹太政党(见本卷注释第54页)。法利赛人通常憎恨希律和所有支持他的人(见本卷注释第41页)。他们现在寻求他们所自认的仇敌们的帮助,这一事实乃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力求要找到一个压制耶稣的办法(见太22:16注释)。可能顽固执拗的法利赛人盼望希律会乐于监禁耶稣,像他几个月前曾监禁施洗约翰一样(见太4:12;路3:20注释)。有些人提出这件事可能发生在希律的首府赛弗里,在拿撒勒以北约4英里处。
海边的群众
可3:7 耶稣和门徒退到海边去,有许多人从加利利跟随他。
【本会注释】
退。[耶稣受人欢迎,可3:7-12=太12:15-21。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马可福音多次提到耶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为要躲避不适当的名望或过度的反对(见可1:45;7:24;等等)。他此时的撤退显然是因为想要避免与宗教权威们或者还有政治权威们进一步冲突。因而,马可没有继续记述其他冲突事件,目的是要谈论耶稣日益增长的声誉,及与之同来的犹太官长们对耶稣与日俱增的仇恨和反对。(见太12:15注释)。
到海边去。似乎医好枯干了一只手的人这事发生在加利利内部的一座城,可能是赛弗里(见6节注释)。对观福音作者们极其相似的记载进一步暗示:当耶稣离开加利利省内地方时,他去了加利利“海边”,可能在邻近革尼撒勒平原、迦百农以南的地方。他无疑发现了一段远离城市的比较僻静的海岸(见路5:1注释)。
许多人。见太5:1注释。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都提到了跟着耶稣的大批群众。这种情形显然需要一种更有效的组织,需要更多的见证人奉献他们全部的时间应付群众们对耶稣的需求。三位福音书作者中的两位,都意味深长地唤起人们注意:就在指定十二使徒和山上宝训之前,提到了那跟随并依靠耶稣的“许多人”(见太5:1;路6:17注释)。
可3:8 还有许多人听见他所做的大事,就从犹太、耶路撒冷、以土买、约但河外,并推罗、西顿的四方来到他那里。
【本会注释】
以土买。即,以东地。“以土买”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在这里出现过。约瑟夫(《犹太掌故》xiii. 9. 1 [257,258])说以土买在基督时代之前一个多世纪时被约翰·许尔堪征服了,那里的人被迫至少在名义上接受了犹太教的仪式与惯例(见本卷注释第33页)。
推罗和西顿。见卷一,第128页;卷二,第67,68页;见创10:15注释。只有撒玛利亚显眼地没有出现在这里所列举的在巴勒斯坦或靠近巴勒斯坦的不同地区的名单里。
可3:9 他因为人多,就吩咐门徒叫一只小船伺候着,免得众人拥挤他。
【本会注释】
一只小船。或:“一只小舟”。只有马可提到了福音记事的这个细节。似乎在加利利传道的其余时间,每当有需要时,耶稣现在安排的这只小船总是随时可用(见可4:35,36;6:32;8:10,13)。这只小船可能属于彼得(见路5:3注释)。
伺候着。或“为他准备”,即,无论何时他需要,都由他支配。
众人。马可在三节经文中第三次提到了无论耶稣往哪里去,都跟着他的大批群众(见7,8节)。
可3:10 他治好了许多人,所以凡有灾病的,都挤进来要摸他。
【本会注释】
挤进来。人们并不是怀着敌意,而是带着渴望,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要照顾。
要摸他。显然,那些患病的或被鬼附的都感到在这一行为中有魔力。见可5:23,28注释。
灾病。直译是:“抽打”,或“鞭打”。可能这些“灾病”与我们当今的流行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类似。
可3:11 污鬼无论何时看见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着说:“你是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污鬼。见可1:23注释。
看见。在希腊文中,“看见”,“俯伏”,“喊”这一系列的动词都指明连续或常常重复的动作。
俯伏。有些人提出了这种可能性:鬼魔们藉此要给人的印象是,他们承认耶稣是他们的领袖,从而暗示他与他们是联合着的。假如这样的话,基督拒绝他们的见证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上帝的儿子。见约壹的附注;见路1:35;约1:1-3注释。
可3:12 耶稣再三的嘱咐他们,不要把他显露出来。
【本会注释】
再三地。即,“强有力地”,“强烈地”,或“严厉地”。
那。也可译作:“以便”。
不要把他显露出来。叙述到这点,马太另外记录了引自旧约圣经的一段经文,预言了耶稣服务于人类的需要(见太12:20注释)。
耶稣拣选十二门徒
可3:13 耶稣上了山,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他们便来到他那里。
【本会注释】
上了山。[十二个门徒的设立,可3:13-19=路6:12-1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显然是进入了加利利海西边的多山地区(见可1:45注释)。耶稣留下他的跟随者们在山脚下过夜(见《历》第三十章),他自己却整夜在他们上面的山上祷告(路6:12)。当时可能已经是公元29年的晚夏了(见太5:1注释)。
耶稣经常整夜献上祷告(见《历》第四十六章)。不同的福音书作者通常是在救主的生活服务中的重大决定或危机时刻之前提到这种情况(见可1:35注释)。他在其传道的开始就寻求默想和祷告(见太4:1注释)。他在加利利传道的开端,以及接下来马上在加利利的各城镇和乡村初次旅行传道之前也照样以祷告为标志(见可1:35注释)。现在这次整夜祷告是在任命十二使徒、山上宝训、以及第二次在加利利周游之前。连同加利利的这次大危机,再次特别提到了祷告(见太14:22,23;参约6:15,66)。登山变像时也是这样,那时耶稣向他的三个门徒提出了他的受难与死的问题(路9:28-31)。在荣入圣城之后的那整个晚上他都用来祷告(见《历》第六十四章)。已记录的最长的祷告是耶稣在进入客西马尼园之前的祷告(见约17)。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只几个时辰,他在园中献上了自己最恳切、痛苦的祷告(见太26:36-44)。
叫人来。显然有相当大的一群人跟从着耶稣,那十二个人就是从这些人中选出来的。
这十二个人没有一个是因为在品格上或在能力上尽善尽美而蒙拣选的。基督拣选的是乐于并且能够学习的人,这种人的品格可以被改变。所有人蒙召时都有严重的缺点,但是这些缺点靠着他的恩典都被消除了(犹大的情况例外),取代它们的乃是耶稣所种植的神圣品格的宝贵种子,它们会发芽生长,直至成熟完备,随后结出如基督一样的品格的果子(加5:22,23)。基督照着人们本来所在的地步接受人,如果他们心甘情愿并且顺从,他就把他们改变成他愿意他们成为的样式。他指定男男女女担任负有重要责任的职位,不是因为他认为他们已经为这些职位完全准备好了,而是因为他在鉴察他们的心时,洞悉了潜在的能力,这些能力在神圣的指导之下,可以被鼓励并发展到他的荣耀并促进他的国度。
随自己的意思。呼召是基于他的心愿而不是基于他们的心愿。后来他提醒这十二个人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而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
他们便来到他那里。当他召集他们来与他会面时,是在刚刚破晓的时候(见《历》第三十章;《福山》第一章),在山坡上的某处,可以俯瞰加利利平静的水面。
可3:14 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
【本会注释】
设立。希腊文是poieō,直译是:“使成为”,即,“任命”。虽然耶稣确实在这个场合“设立”了那十二个人(见《历》第三十章),但这种意思在poieō这个希腊词中并不是固有的。
十二个人。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卷注释第146页)支持补充自路6:13的内容:“称他们为使徒”,没有给出特别的原因,说明为什么是十二个人──不多也不少──蒙拣选了。然而,一个直接的想法是: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创始人。现在这些人中,有五个是耶稣约在两年前最初开始传道时就已召唤他们成为门徒的;他们是约翰、安得烈、彼得、腓利、和拿但业,或巴多罗买(见约1:40-49)。这组人中的前三个人和约翰的哥哥雅各一起,曾在这次蒙拣选之前几个月接受过海边呼召(见路5:11注释)。最近,马太也被加添到了这个群体之中。
在耶稣的使命中,指定和设立这十二使徒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施洗约翰曾宣布“天国”(太3:2)即将确立,并且耶稣在其传道的早期也曾重申过这个信息(见太4:17),特别是在最近完成的第一次加利利周游传道的时候(《福山》第一章)。基督在他第一次降临时确立的国乃是神圣恩典的国(见太3:2;5:2注释),他是这国的君王。他的国民乃是那些接受他并相信他名的人(见约1:12)。他的领地乃是他们的心(见路17:21注释)。
指定十二使徒很可以被看作是基督来要确立的恩典之国正式的开国典礼。紧接下来的山上宝训,既可以被看作是基督作为恩典之国君王的就职演说,也可以被看作是这个新国度的宪法。在这次布道之后不久,基督和十二使徒就开始了第二次加利利旅行布道,他在这次周游中,通过言教和身教证明了恩典之国的性质和它对人类的价值尺度。
经上给出了这十二个人的四个名单,马太(太10:2-4)和马可各给出了一个,路加给出了两个,一个在《路加福音》中(路6:14-16),一个在《使徒行传》中(徒1:13)。这些都列在下面。
关于给这十二个人分组,最自然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分成两人一组。当耶稣差遣他们去第三次加利利旅行布道时,他是两个两个地派他们去的(见可6:7),弟兄与弟兄携手,朋友与朋友作伴(《历》第三十七章)。马太的名单可能就基于这种分组,因为在提到两对弟兄的名字,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约翰之后,那十二个人其余的名单他是按两个一组列出的,每两个人都用“和”这个词连在一起。所以腓利和巴多罗买一组(见约1:45),多马和马太一组,雅各(亚勒腓的儿子)与达太一组,西门(奋锐党人)与加略人犹大一组。此外,马太的名单是连同这十二个人蒙差一同被给出的。

另一个自然的分组出现在这四个名单每个都被分为三组,四人一组的时候。虽然这十二个人的次序每个名单略有不同,但是这样分组的每组四个人在四个名单中都存在(徒1:13中的第三组除外,那里没有加略人犹大)。
从人的观点来看,在这个场合被指定并设立的这十二个人是贫穷的,没有受过教育的,一帮地位低下的加利利省人。一般而言,犹太领袖们对耶稣的跟从者们的轻视,导致了他可能在距此几周之后,讲述了面酵的比喻(见太13:33;《路》第七章)。上帝改变人心的恩典的酵已经在这十二个没有前途的、普通人的心里运行了,当他们从学徒时期出来之后,他们就不再是粗野的、无教养的、或没学问的了(见路5:11注释)。他们中三个人成了能干的作家。约翰乃是造诣深厚的学者。据我们所知,这十二个人没有一个是毕业于拉比学校的;显然都不是犹太贵族的成员。这反而使他们能够明白耶稣所宣讲的,因为他们没有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根深蒂固的成见。
和自己同在。即,作他的门徒,或在他的学校中作学习者,并在他的工作中协助他。根据13节,显然还有其他“门徒”他并没有,至少没有在这个场合,指定并设立为“使徒”(见13节注释)。作为“门徒”,人们来到基督面前,以便受教于他;作为“使徒”,他把他们差派出去,教导别人。“使徒”这个词源自于希腊词apostolos,它来自于两个词,apo,“来自”和stellō,“派遣”,或“打发”。所以,“使徒”直译就是:“一个被派出的人”(见太10:2注释)。从今以后,被选派为“使徒”的这十二个人就与通常的“门徒”区别开来了,倒不是这十二个人不再作门徒了,而是他们也成了使徒。
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保罗经常提到自己是一个“使徒”(林前4:9;加1:1;等等;参来3:1)。然而,保罗主张自己的使徒身份显然是基于这个事实:基督曾向他显现(见林前15:8)并教导了他(见加1:11,12)。然而他说到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又说到自己“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后11:5)。在别处,他使这两种表面上互斥的思想和谐起来了(见林后12:11)。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像巴拿巴、提摩太和西拉这样的人也被称为使徒(见徒14:14;帖前1:1;2:6)。可能这个词也适用于被任何一个基督教会作为其代表派出的任何一个代表或使者(林后8:23;腓2:25)。
去传道。在这里和15节中,给出了基督个人服务的两个主要方面,也作为这十二个人服务的目标:传道,为治愈心灵;医病,为治愈身体。耶稣本人用于照顾人类身体需要的时间比传道的时间还多,这十二个人无疑效法了他的榜样。
可3:15 并给他们权柄赶鬼。
【本会注释】
权柄。希腊文是exousia,“权威”(见路1:35注释)。
赶鬼。能够救人脱离一般认为治不好的鬼魔附体,就意味着拥有能力解除比这个轻的痛苦。见第1章的附注。
可3:16 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
【本会注释】
彼得。在新约关于十二使徒的全部四个名单中,彼得都出现在第一位(见本卷注释第593页)。他经常使自己担任整个团体的发言人的角色(太14:28;16:16;17:24;26:35;等等)。在耶稣受洗后不久,安得烈就将自己的哥哥彼得带到耶稣面前,第一个悔改的基督徒是通过一个可以称为平信徒之人的努力产生的(见约1:40-42)。在那时,彼得曾受邀对承认耶稣为弥赛亚作出了反应,并时断时续地在主的服务中与主联合。差不多两年以后,可能在公元29年的晚春或早夏时节(见太4:12注释),基督呼召他连同他的兄弟安得烈和他业务上的伙伴雅各和约翰做固定的门徒(见路5:1-11;见7节注释)。
一般认为,彼得可能担任的是他与别人合伙经营的捕鱼业务的经管人。无论如何,他的热诚、热心、真挚、勇气、忠诚、活力和组织能力无疑标志着他从一开始就在门徒中作领导。彼得是一个卓越的实干家;他热烈的性情是其最强烈的个人品格特征。他是一个明显极端的人,强烈的个性既是他杰出美德的源头,也是其严重过失的祸根。在他里面,多重与矛盾的品格特性一同存在。他似乎总是急切、热情、热心肠、慷慨大方、大胆、勇敢、有勇气的,但常常又是冲动、矛盾、不稳定、轻率、靠不住、自夸、自负、甚至莽撞不顾后果的。在危机时刻,他可能是软弱、胆怯、优柔寡断的;在任何特定的时候,没人能预知他品格和个性的哪个方面会获胜。
彼得是一个伯赛大朱莉亚斯本地人(见约1:44),该地在加利利海岸东北,正对着迦百农,后来他显然迁居到了迦百农城(见可1:29注释)。彼得和他打渔的伙伴安得烈、雅各和约翰,似乎都曾是施洗约翰的门徒(见约1:35-42;《历》第十四章)。
可3:17 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又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本会注释】
雅各。希腊文是Iakōbos,来自希伯来词Ya`aqob,先祖雅各的名字(见创25:26,27注释)。这个名字的英文形式“James”是洐生自拉丁文、通过法文改进而成的形式。雅各通常在他兄弟约翰之前被提到,当二者被一同提到时,说明二者中约翰比较年轻(参《历》第三十章)。雅各无疑是这十二个人中第一个殉道的,约死于公元44年(见徒12:1,2注释),但他的弟弟约翰却是这十二个人中最后一个去世的,约在公元96年。雅各被希律亚基帕认为重要到足以第一个被选来殉难的事实,暗示他是耶路撒冷教会最重要的领袖之一。新约记载呈现的雅各起初是一个相当自私、野心勃勃、坦率直言的人(见可10:35-41),但是后来却成了一个安静而有能力的领袖。许多人曾认为雅各和约翰的母亲,西庇太的妻子,就是撒罗米(参可15:40;太27:56)。还有进一步的可能性,虽然可能性相当小,就是撒罗米被认为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姐妹,如果在约19:25中提到的是四个女人而不是三个的话(见约19:25注释)。
约翰。约翰显然是一个具有深刻属灵洞察力的人,这在他仰望全然可爱的耶稣时得到了发展。约翰不仅爱他的夫子;而且他乃是“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见约20:2;21:7,20)。约翰生来是骄傲、自作主张、野心勃勃要得尊荣、冲动、受到伤害时愤怒怨恨、并且急于报复的人(见可10:35-41;《述》第五十三章),约翰使自己比任何一个别的人更彻底地屈服于耶稣完美生活的改变之能,并且比他的同道门徒更充分地反映了救主的形象。雅各是这十二个人中第一个为福音殉身的,约翰是最后一个死的。耶稣称雅各和约翰是“雷子”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可3:17;见路9:54注释)。依照早期基督教传统说法,约翰在晚年担任的是以弗所教会的牧师,并且是遍及罗马亚细亚省的众教会的监督。
半尼其。可能译自一个亚兰语的措辞,意思是“暴动之子”或“愤怒之子”──意译为“雷子”。雅各和约翰有时公然表现出激烈的性情,火爆的脾气(见路9:49,52-56)。
可3: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罗买、马太、多马、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并奋锐党的西门;
【本会注释】
安得烈。希腊文是Andreas,意思是“男子气概的”,一个来自anēr,“男人”的希腊名字。安得烈虽然是耶稣最早的跟从者之一(见约1:35-40),但他却没有成为核心集团的成员之一(《历》第三十章),并且在福音的叙述很少被提到(见约1:40,41,44;6:8;12:22)。马太和路加将安得烈列在十二门徒的第二位,可能是使他与他哥哥彼得在一起。关于安得烈的家庭背景,见可3:16注释。安得烈似乎一直是一个勤勉的工人,虽然可能不像他哥哥在领导的才能方面那么有恩赐。依照传统说法,他是在希腊以字母X的形状在十字架上殉道的──结果这种形状的十字架通常就以圣安得烈的十字架闻名了。
腓力。希腊文是Philippos,“喜爱马”,如同“安得烈”是一个正宗的希腊名字。腓力是伯赛大朱莉亚斯本地人(见约1:44),靠近加利利海的北端。关于腓力,在耶稣升天之前,我们所知道的最多的信息来自约翰福音的记载(见约1:43-48;6:5-7;12:21,22;14:8,9)。
他是第一个耶稣对他说“来跟从我吧”的人(约1:43)。他表现的特征是一个真诚的真理追求者,但是显然比某些别人晚于认出耶稣乃是弥赛亚并赏识他在地上使命的重要性(见约6:7;14:8,9)。他似乎有时不确定该采取什么样的做法(见约12:21,22)。不过他是热心的,并且当他找到弥赛亚时,就立即开始把别人带到他面前(见约1:45)。
巴多罗买。直译是:“达买之子”或“挞买之子”(参民13:22;撒下3:3;13:37)。拿但业可能是他自己个人的名字。对观福音书中没有提到拿但业,而约翰福音中没有说到巴多罗买。约翰在一个似乎只有那十二个门徒都在场的背景中提到拿但业与那十二个人中的其他人在一起(见约21:2)。所以没有有效的理由可以怀疑巴多罗买和拿但业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个人。腓力把他的朋友拿但业介绍给了耶稣(见约1:45);显然他们两个是密友(参《历》第三十章)。
马太。马可和路加在提到马太时都说成是利未(见可2:14注释)。似乎不太可能把马太的父亲亚勒腓和雅各的父亲亚勒腓看作同一个人。在福音书中从来没有把这两个人联合在一起好像兄弟一样,如同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约翰。马太被证实是一个能干的工人。依据传统说法,在耶稣复活后,马太将自己的精力大部分奉献于为自己的同胞作工,并且可能在埃塞俄比亚或黑海地区劳苦传道过。
多马。也称作底土马(见约11:16;20:24;21:2)。这两个名字的意思都是“孪生子”。传统认为他的教名是犹大(一个常见的希伯来名字)。关于多马,所知道的事都记载在约翰福音里(见约11:16;14:5;20:24-29;21:2)。虽然他有时表现出自己是怀疑和自私的(见约20:24,25),但是在其他场合他却是勇敢忠诚的(见约11:16)。据说他曾在帕提亚和波斯作工。一个更不确定的传统说他曾在印度和中国作工。
在南印度有一群本土的基督徒,数百年来以多马基督徒闻名。他们自称拥有从使徒多马传下来的福音事迹的译本。他们声称多马在一座著名的圣多马山上殉道了,那山靠近马德拉斯。还有一位名叫多马的犹太传教士曾在中国作工,并且他的像曾被保存在石头里,一起的还有一个碑铭,大意译为:“多马带着专一的心志和伟大的热诚来作工。如果他所有的善行都被记录下来的话,就不得不将洞庭湖[中国的一个湖]的水蘸干[以便有充足的水好做成写字所必须的墨水]。”这个关于多马的有趣的描述具有显著的犹太特征,但可能并不是使徒多马。
雅各。作为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相区别。似乎有很好的理由相信他就是在太27:56;可15:40;16:1;路24:10中提到的雅各。“小雅各”这种说法(可15:40)可能是在“较年轻的雅各”的意义上提到他(见诗115:13注释),或者可能是因为他的身材矮小才这么说。
有些人曾试图把亚勒腓的儿子雅各看成是主的兄弟雅各(见太13:55),但是这种建议极为不可能,几乎不值得注意。门徒雅各至少从这十二个人被指定的时候就跟从耶稣了,约在公元29年的晚夏。但是到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六个月,经上说他的兄弟们还不信他(见约7:5)。就连太13:55和可6:3的背景也暗示那里提到的事件大约发生在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传道的时候,肯定是在拣选这十二个人之后。见徒12:17注释。
达太。被马太看成是(见太10:3钦定本)利拜乌。有一个未曾遭遇任何反对的古代传统把达太等同于雅各的儿子犹大(见路6:16;徒1:13)。从别的例子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这个犹大是一个名叫雅各之人的儿子而不是兄弟,虽然路6:16的希腊原文只是简单地读作“雅各的犹大”。几乎确定的是,作为达太或犹大的父亲的这个雅各,不该被等同于新约中任何一个别的雅各,因为这个名字很常见(见可3:17注释)。当约翰(见约14:22)提到这个犹大时,他清楚地把他和加略人犹大区别开了。达太在新约的记录中并不像别的使徒们那样显眼。
西门。被称为“迦南人[奋锐党人]”,以与西门彼得相区别。关于西门这个名字意义的来历,见16节注释。“迦南人”这个称号并不一定标志着西门是在希伯来人来到巴勒斯坦地之前曾住在那里的迦南各族中一族的后代(见创10:6注释)。许多别的古手稿提到他是“迦南人”,意思要么是迦南城的一个居民,要么更可能是一个犹太爱国党派的成员,也以奋锐党闻名(见路6:15;本卷注释第54页;参《历》第九章)。
可3:19 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本会注释】
加略人犹大。新约的名字犹大与旧约的名字犹大相同(见创29:35;太1:2)。许多解释者说他的姓是加略,但更可能的是它来自于希伯来词'ish Qeriyyoth,意思是“加略人”,加略是犹大南部的一个村庄,靠近以土买(见书15:25;见可3:8注释)。如果加略这个名称的这种认定是正确的话,那么犹大可能就是这十二个人中唯一一个不是加利利本地的人了。他是一个名叫西门的人的儿子(见约6:71注释)。
耶稣并没有召唤犹大加入他从中拣选出十二使徒的门徒团体(见可3:13注释),但是犹大却硬挤进来并要求一个地位。犹大无疑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像其他门徒一样有着流行的犹太人的弥赛亚观,认为他要将他们从罗马的轭下解救出来──并且他渴望成为门徒中核心集团的成员,好在不久就要确立的“国度”中获得更高的职位。可能他自愿担任了司库的职务,指望在新国度里被任命那个职位。然而,耶稣从最开始就知道:犹大缺乏那些会使他有资格成为将要确立之国度的一个使徒的基本特征。
尽管犹大心中潜藏着邪恶,但他在许多方面都比耶稣所呼召的其他门徒更有前途。既然被承认为那十二个人中的成员,犹大并不是没有希望的。某些良好的品格特性的培育和发展,加之邪恶品性的消除,可能会使他在这国度的事业中成为蒙悦纳的工人。但是,和约翰不同(见17节注释),犹大使自己心对耶稣的训导和榜样刚硬了。然而,耶稣仍给他所有可能的鼓励和机会,好培养出一种属天的品格。犹大品格中的“压伤的芦苇”,耶稣不会折断,其良好意向的“将残的灯火”,耶稣不会熄灭(见太12:20注释)。
卖耶稣的。见路6:16注释。
进了一个屋子。或“回家”,可能是到了彼得在迦百农的家(见可1:29注释)。有些人曾观察到马可福音主要涉及耶稣所行的事迹,而不是他所教导的教训。与马太不同,他用三章的篇幅专门记录了山上宝训,马可完全省略了它,甚至都没提到山上宝训是紧接着十二使徒的任命之后进行的(见太5:1注释)。这日结束的时候,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无疑回到了迦百农。
诬蔑耶稣为别西卜
可3:20 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
【本会注释】
众人又聚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不得赦免的罪,可3:20-30=太12:22-45=路11:14-32。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马可没有提到这个又瞎又哑被鬼附的人得医治,而只是记录了文士们控告耶稣是靠着鬼王的权柄赶鬼,以及他对他们的回复(见22节;《历》第三十三章)。关于这件事在时间顺序中的地位,以及这件事的记录在不同福音书中的记录的相互关系,见太12:22注释。应该注意的是:马可按照时间顺序将可3:20-35放在了拣选十二使徒(可3:14-19)和海边布道之间(可4)。
可3:21 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
【本会注释】
耶稣的亲属。希腊文是hoi par' autou,直译是:“那些来自他旁边的人”。虽然这种表达可以仅仅说明所提到的这些人与耶稣有密切的交往,但来自古希腊莎草纸文献的证据表明这种表达可以用来指亲属。所以可能21节的话预料到了31-35节发生的事件。
他颠狂了。即:“精神错乱了”。耶稣的“朋友们[亲属]”的这种担心与文士们控告耶稣与魔鬼是一伙的(22节)之间的极其相似性,可以说明21节是作为一个引子插入的,要引入对耶稣的控告,说他担任的是别西卜的代理(22-30节)。
可3:22 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
【本会注释】
文士。见本卷注释第55页。
从耶路撒冷下来。见路5:17。这些人可能是探子中的一些人,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期间,他们始终尾随着他,在犹太议会的指使下行动(见可2:6注释)。
他是被别西卜附着。见太12:24注释。
可3:23 耶稣叫他们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
可3:24 若一国自相纷争,那国就站立不住;
可3:25 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立不住。
可3:26 若撒但自相攻打纷争,他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
可3:27 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可3:28 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
可3:29 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
【本会注释】
亵渎。见太12:31注释。
永远定罪。原文中(参本卷注释第146页)读作“永远的罪”。
可3:30 这话是因为他们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
遵父旨的人都是亲属
可3:31 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
【本会注释】
耶稣的母亲和弟兄。[耶稣的母亲和弟兄们的造访,可3:31-35=太12:46-50=路8:19-21。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 关于这件事在时间顺序中的位置,以及不同的对观福音对这事的记载的相互关系,见太12:22,46注释。
可3:32 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
可3:33 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可3:34 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可3:35 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