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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天读经|逐章顺序通读
第17天 利1-7
利未记1章
 
燔祭之例
 
1: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1: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1: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1: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1: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1:9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1:11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1: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1: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14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1: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1:16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注:“脏物”或作“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1: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利未记2章
 
素祭之例
 
2:1  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 
 
2:2  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就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所取的这些作为纪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2:3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2:4  若用炉中烤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饼,或是抹油的无酵薄饼。 
 
2:5  若用铁鏊上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 
 
2:6  分成块子,浇上油,这是素祭。 
 
2:7  若用煎盘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油与细面做成。 
 
2:8  要把这些东西做的素祭带到耶和华面前,并奉给祭司带到坛前。 
 
2:9  祭司要从素祭中取出作为纪念的,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2:10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2:11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 
 
2:12  这些物要献给耶和华作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 
 
2:13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 神立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2:14  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要献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轧了的新穗子,当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2:15  并要抹上油,加上乳香,这是素祭。 
 
2:16  祭司要把其中作为记念的,就是一些轧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并所有的乳香,都焚烧,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 
 
利未记3章
 
平安祭之例
 
3:1  人献供物为平安祭(注:“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从牛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 
 
3:2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门口。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3:3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也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3:4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3:5  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3:6  人向耶和华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 
 
3:7  若献一只羊羔为供物,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3:8  并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3:9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并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3:10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3:11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3: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3:13  要按手在山羊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3:14  又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献给耶和华为火祭。 
 
3:15  
 
3:16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3:17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未记4章
 
赎罪祭之例
 
4:1  耶和华对摩西说: 
 
4: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4:4  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4:6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4:7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4:8  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4:9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4:10  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4: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4: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为会众献赎罪祭
 
4:13  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 
 
4: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4:15  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4: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4:17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4:18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4: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4:20  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4:21  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为庶民献赎罪祭
 
4:22  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 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4: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4:24  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4: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4: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4: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4:29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4:30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4: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4:32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4:33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4:34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4: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记5章
 
赎愆祭之例
 
5: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注: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5:2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5:3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5: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5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5:6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5:7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5:8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5:9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5:10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5:11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5:12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记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5:13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5:1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5:15  “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5:16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5: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5: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5:19  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利未记6章
 
6: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6: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6:3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6:4  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6:5  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6: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 
 
6:7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祭司献燔祭之任
 
6:8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6:9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 
 
6:10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倒在坛的旁边。 
 
6:11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6:12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6:13  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 
 
祭司献素祭之任
 
6:14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6:15  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烧在坛上,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 
 
6:16  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6:17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 
 
6:18  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 
 
6:19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6:20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6:21  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调匀了,你就拿进来,烤好了,分成块子,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 
 
6:22  亚伦的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要把这素祭献上,要全烧给耶和华。这是永远的定例。
 
6: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却不可吃。” 
 
祭司献赎罪祭之任
 
6:2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6:25  “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要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这是至圣的。 
 
6:26  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圣处,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6:27  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 
 
6: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净。
 
6: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是至圣的。 
 
6:30  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利未记7章
 
祭司献赎愆祭之任
 
7:1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这祭是至圣的。 
 
7:2  人在哪里宰燔祭牲,也要在那里宰赎愆祭牲。其血,祭司要洒在坛的周围。 
 
7:3  又要将肥尾巴和盖脏的脂油, 
 
7:4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7:5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赎愆祭。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7:7  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献赎愆祭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 
 
7:8  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 
 
7:9  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和煎盘中做的,并铁鏊上做的,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
 
7:10  凡素祭,无论是油调和的,是乾的,都要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 
 
祭司献平安祭之任
 
7:11  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7:12  他若为感谢献上,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做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 
 
7:13  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 
 
7:14  从各样的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7:15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献的日子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7:16  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 
 
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7:19  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7:20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7: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7:22  耶和华对摩西说: 
 
7:23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
 
7:24  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7:25  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7:26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7:27  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祭司当得之份
 
7:28  耶和华对摩西说: 
 
7:29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 
 
7:30  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7: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7:32  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 
 
7:33  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7:34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7:35  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注:原文作“他”)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 
 
7:36  就是在摩西(注:原文作“他”)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7:37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并承接圣职的礼, 
 
7:38  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 
 

利未记1章

提要:1 燔祭。3 以牛为燔祭,10 以羊为燔祭,14 以鸟为燔祭。


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本会注释】

  上帝曾应许在会幕建立后,祂将在圣所中与摩西交往。祂从前曾在山上对他说话,但现在祂要在施恩座上说话(出25:22)。祂现在实现这一应许,呼叫摩西前来,以便通过他来指教百姓如何接近上帝和圣所。

  这种指示是非常需要的。以色列人对上帝的圣洁和罪的邪恶本质认识不清。需要指教百姓恭敬与崇拜的首要原则。他们要懂得不仅上帝是圣洁的,祂的居所甚至其周围的事物都是神圣的。他们要懂得人非圣洁就不能接近上帝,来到祂的面前。他们不可擅自闯入上帝的居所,最多只能到院子的门口,怀着谦卑和痛悔的心来献祭。祭司们将替上帝从他们手中接过祭物,并在圣所里献血和烧香。就连祭司都不能进入至圣所主持崇事。这只留给了大祭司。他在深刻地省察己心之后才能一年一次在赎罪大日进入至圣所待几分钟。然后至圣所又将保持关闭一年之久。上帝确实是至圣的。

  借着被杀的羊羔;借着公牛、公绵羊、公山羊、斑鸠、雏鸽;借着洒血在燔祭坛上、在香坛上、弹血在幔子上、或在约柜上;借着祭司的教训和代求,以色列人应学会如何接近上帝,在面对上帝神圣律法的定罪时不至被撇在无助的境地之中。他们有一条逃生之路。上帝的羔羊将为他们而死。借着对其宝血的信心,他们得以与上帝建立亲密的交往。借着祭司的代求,他们以祭司为代表得以进入圣所,甚至以大祭司为代表来到至高者的台前。对于忠心的以色列人来说,这预表着上帝的百姓“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的时候(来10:19)。

  上帝希望借着献祭的制度将这一切教导以色列人。这是他们的得救之道,给予了他们希望和勇气。尽管上帝十诫的律法定了他们的罪,但上帝的羔羊要为他们而死的事实,却给了他们希望。献祭的制度成了以色列人的福音。它指明与上帝交往的路径。

  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看不出上帝所指定的圣殿崇事对他们有什么重要性或价值。然而通过了解《旧约》,《新约》中救赎的福音计划会显得更为清晰。事实上,凡明白《旧约》中献祭制度的人,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欣赏《新约》中所阐明的福音真理。前者预示着后者,是后者的一种预表。

  从会幕中。人类因为犯罪从其乐园中被赶了出来。他在那乐园中曾享受与创造主畅通无阻的交往。由于人再也不配与上帝一同生活,所以上帝现在屈尊下来与人一同生活。祂指示摩西说:“又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25:8)。摩西执行了。“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40:34)。何等奇妙的爱!上帝无法忍受与祂自己的子民隔绝。祂凭爱心设计出了一个计划,使祂可以依然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祂愿意和他们在旷野飘流的路途中同行,并最终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本会注释】

  供物(qorban),源于动词qarab(“靠近”、“接近”)。燔祭有两种:法定的和自愿的。某些法定的燔祭是在指定的时间由祭司替全民族而献上的,包括每日当献的燔祭(出29:38-42;民28:3-8),安息日当献的燔祭(民28:9,10),在月朔、逾越节、五旬节、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所献的,节期当献的燔祭(民28:11至29:39)。其他法定的燔祭属于临时性的,并由个人所献,包括在祭司接受圣职之礼时(出29:15-18;利8:18-21;9:12-14),在生子时(利12:6-8),在行对大麻风患者的洁净之礼时(利14:19,20),在洁净仪文的污秽时(利15:14,15,30),以及在还拿细耳人的愿时(民6:13-16)所献的燔祭。自愿的燔祭可以由个人在任何时候献上,但必须符合法定燔祭的各方面规定的各方面(见民7;王上8:64)。利1章中的规定特别针对自愿的燔祭,尽管其仪式也与其他的相似。


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本会注释】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燔祭” ,希伯来语是`Olah,指“上去的”或“上升的”。另一个表示“燔祭”的词是kalil,仅用过两次,意思是“全”。这些词汇表示燔祭完全在坛上焚烧;随着烟往上冒,祭物也象征性地上升到上帝那里。燔祭的任何部分都不得像其他祭物的某些部分那样吃掉;一切都要被烧在火中作为“馨香的火祭”升到上帝那里(第9节)。任何东西都不得保留。一切都要献给上帝。这表示完全的奉献。

  燔祭是在洪水之后首次提到的,那时挪亚“在坛上献燔祭”(创8:20)。燔祭在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献子“为燔祭”的吩咐中再次提到(创22:2)。《约伯记》可能是圣经最古老的著作,其中记载了约伯“清早起来,……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上帝’”(伯1:5)。约伯显然相信他的燔祭有利于避免上帝的忿怒,即或他的儿子没有为自己献任何的祭物,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罪。拉比有一句常话说:“燔祭为以色列人的过犯赎罪”。

  燔祭是所有献祭中最早的形式,而且是最有特色和最全面的献祭形式,它综合了所有献祭的基本要素。这是数百年来仅存的献祭形式,说明了其重要性。后来主吩咐献其他祭时,清楚地说明它们不应取代而应补充“常献的燔祭”(见民28:10;29:16等)。

  每日早晚的献祭在赎罪日也不例外。虽然它是为了整个民族,但也适合于每一个以色列人的需要。当圣所的崇事最终在耶路撒冷建立起来时,上帝吩咐说从此以后所有的祭都应在那里献,只有祭司才可以在坛旁司仪。这虽然有使敬拜集中并趋于统一的好处,但却给那些远离圣所的人带来困难。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程需要好几天,特别是带着祭牲的话。在回家的路上,那人可能会再次犯罪而又需要回去献祭。这当然造成了一种不可能解决的难题。为此,每日早晚的献祭提供了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每日崇事中规定要用的祭牲是用全民捐助的钱买来的。每天清早,一只羊羔为全民族而被献在燔祭坛上,在黄昏,此崇事被重复。燔祭为民族提供了一种临时性的赎罪,直到罪人能够亲自到场献上他自己的祭物时为止。这些全国性的献祭对民族所起的作用和约伯在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上帝”时所抱的想法一样(伯1:5)。约伯并不知道他的儿子是否犯了罪。但他们有可能犯了罪。所以为了“遮掩”他们直到他们献上他们自己的祭物为止,约伯就为他们而行。同样,每日为全国所献的燔祭遮掩以色列人的罪,直到每个人能献上他个人的祭物为止。《塔木德》教训说,早祭为晚上犯的罪赎罪,晚祭为白天犯的罪赎罪。

  每日当献的燔祭被烧在坛上,但须在慢火之上,以便使一次祭可以持续到下一次献祭的时候(利6:9)。晚祭要持续到清早,早祭要持续到黄昏。这样始终有一个祭牲在坛上为以色列民提供暂时性的赎罪。当一个人犯了罪时,他虽然无法立刻,甚至在几周或几个月之内,来到圣所,但他知道在坛上有一个祭物为他而献。他被“遮掩”直到他能带他自己的祭物来确认他的悔改为止。

  这个为古时罪人制定的仁慈规定,成为今日罪人的可靠盼望。有时我们犯了罪,但到后来才意识到,因此没有立即认罪。基督始终愿意用祂的义袍“遮掩”我们,直到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景况为止。祂永不离弃我们。在我们来到祂面前之前祂就为我们的救恩做了必要的准备。这给我们带来何等大的安慰啊!感谢上帝这样奇妙的恩赐!但任何人都不应滥用这一优惠而耽延认罪。

  利1章中所谈到的个人燔祭虽然都是自愿的,但如前所述,在献祭的时候,所应遵照的仪式仍是精确而严格的。以色列人如此懂得了绝对的顺从。上帝可以饶恕,上帝也愿意饶恕,但必须绝对服从上帝的指令。凡要靠近上帝的人必须按照上帝所指定的方式。只有按照祂的旨意敬拜,才能被祂所接受。不是按照我们觉得最好和最有效的方式,也不是我们所认为最适宜的方式,更不是看起来会带来最快的回报或最多金钱的方式,而只能是上帝所认可并能赐福的方式。

  用作燔祭的有四种动物:公牛、绵羊、山羊、鸟。献祭者可以随意选择其中的一种。买得起公牛的有钱人自然会带一只牛来。只能买得起一只斑鸠或雏鸽的穷人会带其中的一只来。值得一提的是,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带了两只斑鸠来到圣殿作为她生子后所献的礼物(见利12:8;路2:22-24)。约瑟和玛利亚都是穷人。兽类和鸟类中的君王狮子和老鹰作为不洁净的动物,没有被用在献祭中,所用的却是羊羔和鸽子。上帝不理睬高傲、傲慢的精神,而接受柔和谦卑的人。

  自愿献的燔祭是一种出于爱心,归主为圣的礼物。这是在乐意牺牲的精神下献给上帝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礼物,而是以自己为活祭。我们今日不再献燔祭,但我们却可以将激发人献燔祭的精神应用在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天中。上帝喜爱甘心乐意的服务(林后9:7)。

  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利22:21)。这强调上帝要我们最好的东西。我们可能并不富有,不能将重礼献给上帝,但我们所给的必须是完全的。我们不应将任何次要的东西献上。我们不应献给上帝低值的东西──一个有瑕疵的钱币、滞销的财产、一点空闲的时间。我们应当以所能支配的最佳事物服侍上帝。


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本会注释】

所献祭牲被视为罪人的替身。它应“为他”得蒙悦纳。由于这个替身是基督的一种预表,所以必须是完全的(利22:25)。

  此仪式的一个严肃的重要部分就是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Samak(“按”)一词的意思就是用自身的重量“倚靠”,一种悔罪的罪人表示对替身完全依赖的动作。这一举动的含义,古代和现代的注释家都知道是象征着献祭者的罪转到祭牲身上,或象征祭牲代替罪人而死。“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乃是一种平常的仪式,借以使罪的替代和转移生效”。“在每一次献祭中都有替罪的概念;祭牲代替了罪人”(《犹太教百科全书》第2册第286页,标题“赎罪日”)。

  基督徒现在因信将他们的罪归在上帝的羔羊耶稣身上,所以在献祭的崇事中完全能找到预表这一点的礼仪,这就是燔祭的仪式所反映的。事实上,按手在一切涉及到罪的情况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督徒从按手和倚靠在祭牲身上的礼仪中,看出这预表他自己靠赖基督而得救。在这样的靠赖中,我们将自己的罪放在祂的身上,祂在祭坛上代替我们,成为“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祭(罗12:1)。

  悔过的罪人按照上帝所吩咐的去做,就可以确知那祭牲已代替他而蒙悦纳了。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遵守上帝的吩咐时,我们也可以确知自己在替罪者基督里已蒙悦纳了。祂在祭坛上代替了我们──祂事实上已经在十字架上如此做了。祂为我们而死,替我们而死,我们因祂的死而得以存活。


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本会注释】

宰公牛。我们无法相信一个正常的人会喜欢将一把刀刺入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体内,即或只是一只动物。但上帝却要求献祭者采取这样的举动。在以后的时代中,祭司承接了宰杀的工作,尽管上帝起初的意图是让罪人自己如此行。这对于罪人来说一定是一种痛苦而烦恼的经验,因为他知道正是他的罪造成死亡。这一定使他痛下决心“从此不再犯罪了”。他亲眼看见了罪的后果。这不仅意味着死亡,而且意味着无辜者的死亡。除了在犯罪的人心中产生一种对罪的恨恶和不再犯罪的庄严决心之外,这一礼仪还能产生什么其他的结果呢?

  上帝借着献祭的制度首先要教导以色列人的,就是罪意味着死亡。这一教训一次又一次地铭刻在他们的心上。一年到头,每天早晚都有一只羊羔为全民族而被献上。百姓日复一日地将他们的赎罪祭和燔祭带到圣所来。在每一情形中,都有一只祭牲被宰杀,都有血被涂抹在指定的地方。在每一礼仪和崇事中都铭刻着这样一个教训:罪意味着死亡。

  现代象古时一样都需要这一教训。有些基督徒对罪不当回事。他们认为罪只是人生短暂的阶段,会随着人类的成长而消失的。其他的人则认为罪虽可懊悔但不可避免。每个基督徒都需要牢牢记住罪意味着死亡的教训。新约圣经特别说明“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但许多人却未能领悟这句话的重要性。我们只有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罪和死亡密不可分的联系,才能欣赏和理解福音的真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包含着一个重要的教训。有罪的是我们,而不是祂。我们默想十字架,首先将产生一种负罪感,然后是对罪的厌恶,最终无限感激上帝使救恩因死亡而临到我们。基督为我而死。该死的本应是我,因我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但基督为我死了;祂替我去了髑髅地!上帝的预备是何等的充足!上帝的爱是何等的奇妙!

  把血洒在。献祭者已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已带来了祭物,认了罪,宰了祭牲。现在洒血的仪式开始了。当鲜血涌出时,一个祭司准备着将血接在一个器皿里。他现在将血洒在燔祭坛的周围。“洒”可用来指散尘土(伯2:12),火炭(结10:2)和水(民19:13)等。根据《塔木德》的记载,司仪的祭司把血洒向坛的东北角和西南角,这样就能沾到坛的四边。出于卫生的原因,这很可能是洒在坛的内侧。未用过的血被倒在坛的底下。后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多余的血借助一个用瓦片砌成的下水道排走,流到汲沦溪。

  上帝要使以色列认识到,只有借着认罪和洒血才能获得赦罪。他们应意识到饶恕的无限代价。这不仅是不计较过错。上帝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才能施行饶恕。这代价乃是一条性命,甚至是祂亲生儿子的性命。

  有些人觉得基督的死是不必要的。他们认为上帝无需髑髅地就能实施饶恕。十字架对他们来说似乎不是赎罪的一个重要部分。巴不得今日的基督徒能更多地思考他们得救的代价。饶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借着仪文的制度,上帝教导以色列人,饶恕只能藉着流血才能得到。我们现今也需要这样的教训。在以色列人的献祭制度中可以找到圣洁生活的基本原则。旧约圣经是至关重要的。凡彻底地扎根在其上的人,都能建造起不怕风吹雨打的建筑。他将“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


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本会注释】

尽管仪式的这一部分后来由利未人接手,但起初献祭者要亲自动手。在旷野中,只有很少的人参与这些崇事,而后来到了应许之地,一天就有成百上千的献祭者来到。专门从事这些仪式的利未人和祭司剥皮的动作比百姓要快。


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本会注释】

把火放在坛上。在燔祭坛上一个指定的地方总是有火烧着。保证这火永不熄灭乃是祭司的职责。因为上帝亲自点燃了它。它被视为圣火。这火绝不得用在俗事上。凡火也不得被用在圣所的任何崇事中。祭司从这坛中央的火点燃了其他的火,来接受可能献上的祭物。这样,在坛上会同时有许多火燃烧,都是从一个中央的火点燃的。祭司在进入圣所献香时就是从这坛上取香炉所需的火炭的。香坛上的火也来自燔祭坛。值得注意的是在天上也有一位天使有权柄管火(启14:18)。

  把柴摆在火上。在圣所崇事中所使用的柴,在放上祭坛之前要仔细检查。被虫蛀或咬过的柴要丢弃。有些祭司的工作就是提供和照看木柴的。百姓有义务一年一度帮助收集圣所所需的燃料。这对他们来说一定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因为当他们收集柴火并察看它是否会通过祭司的检查时,他们一定对上帝的圣洁和祂甚至对微小事物所要求的完美留下深刻的印象。

  柴不是仍进火里,也不是随便地放上。而是小心“摆”上的。这教训是显而易见的。凡与上帝的崇事有关的事,都不许以一种草率的方式来做。一切都必须小心而恭敬地完成。


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本会注释】

有关次序的教训与第7节中的相同。祭牲的所有部分都要象活的动物那样按照适当的位置被摆在坛的柴上。柴也是摆放整齐的。使徒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这是新约基督教的重要教义。


9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用水洗。凡不洁净之物都不得摆在坛上或用在上帝的崇事中。所以在祭牲摆在坛上之前,内脏和腿都要在水中洗干净。可能会有人说这没有必要,因为火很快会烧尽祭物,而一切不洁净的东西都会烧掉。何必再化时间洗祭牲的各部分呢?

  这一定又是为使众人深刻认识上帝的圣洁,以及祂对混乱和一切污秽之物的憎恶。事实上每一举措和礼节都体现了上帝工作的神圣,及其品格的圣洁。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除了皮以外。皮要给祭司(利7:8)。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原因。

  馨香的。这是令祂喜爱的。第1章的燔祭不是必献的,而是出于自愿的,是献祭者感到他需要上帝,要表示他感激耶和华的良善。他借着献祭表达了他对上帝的爱,并献身为祂服务。

  在许多场合下都献燔祭,表示对上帝的献身和感恩。献这些祭并不要求得到任何特别的恩惠,只是表达对以往仁慈的感激。如在大麻风患者的洁净(利14:19,20)、妇人生子的洁净(利12:6-8)以及一般污秽的洁净(利15:15,30)时要献燔祭。在许多情况下,赎罪祭和燔祭一起献,但并非总是如此。当赎罪祭和燔祭由同一个人献上时,要先献赎罪祭,为了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罪;燔祭是为笼统的罪,而不是为特定的罪奉献的。

  燔祭在亚伦和他的儿子承接圣职之礼(出29:15-25;利8:18),以及他们就任祭司职分之礼中(利9:12-14)具有显著的地位。它们还用在还拿细耳人的愿时(民6:13-16)。在这些情形下,它们象征了个人向上帝完全的献身。献祭者象征性地将自己摆在坛上,将他的生命完全奉献为上帝服务。

  献祭是祈祷的具体表现。从这一角度来看,它们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如果一个基督徒陷入试探并且犯罪,他就谦卑地认罪并请求饶恕。真以色列人也是如此行的,但除此以外,他还为特定的罪献上了一个赎罪祭。如果他又献上一个燔祭,那么他就是借此说:“耶和华啊!我可能做了其他的事情也令你不愉快。我没有意识到我做了这样的事,但求你凭仁慈饶恕我在那方面的亏欠”。当我们今日这样的祷告时,我们乃是在做以色列人献燔祭时所做的事情。

  保罗在罗12:1节中所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指的就是古代的燔祭。我们应当完全地献身给上帝,完全地被洁净。只有除去祭物的一切污秽,它才可出以现在坛上,“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我们也当如此。一切的罪、一切肉体和心灵的污秽都必须去除,然后才配得上祭坛(林后7:1)。

  燔祭是基督的预表。祂完全地将自己献给上帝,为我们留下了效法的榜样。燔祭教导我们完全的成圣,完全的献身。把燔祭列在《利未记》各种祭祀之首是十分恰当的。它清楚地告诉我们,要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祭物必须完全献上。一切都必须摆在坛上,献给上帝。

  正如祭物应是完全的,基督也是那“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全然可爱的主,“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的圣者(彼前1:19;弗5:2)。

  燔祭是上帝所喜悦的,因为它表达了献祭者献身上帝的心愿。他在献祭时实际上是在说:“耶和华啊!我愿意服侍你。我将自己毫无保留地摆在坛上。请因替罪之主的缘故而接纳我吧”。这样的态度是上帝所喜悦的。

  利1章中的燔祭是献与上帝“馨香的供物”,因为它们完全是自愿的。基督徒有这样一种危险,就是他们行善不是因为内在的愿望或爱心,而是根据习惯或责任。责任是高尚的;但我们不要忘记爱是更高尚的。正确地运用爱心就是履行了责任,因为它包括了责任。爱是自愿的、自发的、自由的;责任是严格要求的、强制性的。两者都是基督徒人生中不可少的,不可厚此薄彼。责任成全律法而且起到自己的作用。爱也成全律法并起到自己的作用;但爱的作用更大。它会走第二里路。连外衣也会布施。

  “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林后9:7)。有些人喜欢用“慷慨”来代替“乐意”,这可能也是正确的。但“乐意”表示甘心给予,不需要催促,乐意尽自己职责的人。这是上帝所喜悦的。燔祭象征了这种精神。现在若有更多乐意服务的精神,那将会蒙上帝所喜悦。我们经常被动地,甚至带着怨言去做我们本应热心和高兴去做的事情。上帝喜爱捐得乐意的人,不仅是指金钱而且包括服务。有些需要完成的任务不是令人愉快的或可爱的。上帝赏识我们把这些工作当作责任。但如果我们毫无怨言地自愿去做这些事的话,祂会更加高兴。有些人须在受到鼓励、劝勉、要求、甚至几乎是物质刺激的情况下,才肯做他们本应甘心乐意去做的事情(见赛64:7;玛1:10)。麻木的态度和渴望赏赐的欲望使人和上帝都感到厌烦。诚恳而反复的劝勉只得到微弱的回应,这会使领袖十分沮丧。


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本会注释】

如果献祭者负担不起或不想献公牛,他可以从羊群中选择一只绵羊或山羊。这是上帝所能悦纳的;但不论他选什么,都必须是一只公的,而且是无残疾的。


11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本会注释】

与献公牛的仪式一样。这里没有提按手在祭牲头上,但肯定有按手。和献公牛一样,祭司准备接血并将血洒在坛的周围(见第5节注)。


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这里与献公牛的程序一样。祭牲被剥皮,切成块子,腿和内脏洗净,然后各部分拿到坛上摆放整齐。


14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本会注释】

斑鸠和雏鸽十分便宜,穷人也献得起。应当记住利1章中的供物都是自愿的。但一颗充满了爱的心总会设法将一件礼物献给上帝,不论它多么微小。这样的供物在上帝看来和那些大的供物一样贵重。

  耶稣在谈到投两个小钱的寡妇时,清楚地教导了这一道理,说她“所投的比众人还多”(路21:3,4)。一个小钱的礼物的确是非常之小。但她却献出了她的一切。所奉献的不在于她给了多少,而在于她还剩下多少。


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本会注释】

通常要献祭者自己动手宰杀。但鸟的血量很少,所以需祭司亲自宰杀,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坛。


16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作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本会注释】

丢在灰堆上,是因为燃烧会产生难闻的气味。


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鸟太小而无法被分割,象对其他祭牲那样洒血和按手(见第4节注);但它们仍是献与上帝的馨香之物。献祭者除了提供鸟以外,无须插手此仪式。祭司包揽剩下的一切。尽管如此,献祭者已尽了自己的努力,这是上帝所喜悦和悦纳的。


利未记2章

提要:1 用加上油和乳香的细面制作的素祭,4 在炉中烤的,5 或在铁鏊上作的,7 或在煎盘上作的,12 或穗子上的初熟之物。13 素祭的盐。


1 “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

 【本会注释】

献素祭。更准确地说是献“谷祭(minchah)为供物(qorban,见利1:2注释)。Minchah原先并不具有特殊的宗教意义,而是指送给上级的礼物。雅各给以扫的,就是一个minchah(礼物,创32:13)。约瑟的哥哥们到达埃及时所给他的“礼物”也是这个词(创43:11)。该词也表示被征服之民所纳的贡(撒下8:2,6)。这些礼物表始顺服和倚靠。在西乃的时代,minchah被用来指献给上帝的礼物,表示敬意和承认受礼之主的至高无上。该词象征人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靠赖上帝,承认祂是这一切的拥有者和提供者。人借着献这样的祭承认自己只是受托之事物的管家。

  本章的素祭或谷祭,是用各种方法预备的细面或谷物,没有使用肉类。但亚伯的minchah却是一只羊羔(创4:4)。大多数近代译本都将minchah译为“素祭”或“谷祭”。

  正如燔祭有个人的和公众的,素祭也有个人的和公众的。个人的素祭乃是自愿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献上。公众的素祭乃是所规定和必须献上的。

  公众素祭的主要部分是陈设饼,在每个安息日摆在第一层圣所的桌子上。这饼首先献给耶和华,在桌子上保留一周,然后由祭司吃掉。这饼要经常摆在上帝面前桌子上。放陈设饼的桌子又称为“精金的桌子”(利24:6)。

  陈设饼有十二个饼,每一个约用2.4公斤的细面制成,因此很大。这些饼摆成两排,每排六个,放在桌子上。当周值班的祭司在献完安息日的早祭后,要一直留到星期五进来从事下周服务的祭司献完安息日的晚祭后才能离去。离去的祭司拿走旧饼,新来的祭司把新饼摆在桌子上。他们非常谨慎,要在新饼摆好以后才拿掉旧饼;因为桌子上一直得有饼摆着,正如坛上必须一直有燔祭一样。所以燔祭被称为“常献的燔祭”,陈设饼则被称为“常摆的陈设饼”(出29:42;代下2:4)。陈设饼是根据“永远的约”献给上帝的(利24:8)。这是以色列人依赖上帝获得供养和生命的永远见证;就上帝而言,这是不间断的应许,表明祂要供养祂的百姓。以色列人的需要始终摆在上帝面前,上帝的应许也一直呈现在百姓眼前。

  奠祭是与早晚的祭同献的(出29:40;民15:5)。因此陈设饼的桌子上还放着盘子,调羹,爵和瓶,也有译本为盘子,调羹和“奠酒的杯”(出25:29)。奠祭要在圣所中献“给耶和华”。

  《旧约》中陈设饼的桌子与《新约》中主的桌子其实很接近(见路22:30;林前10:21)。饼就是基督的身体,为我们掰开的。杯是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4,25)。陈设饼象征着那“永远活着,替”我们“祈求”的主,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来7:25;约6:51)。

  要用……。这一供物可以由任何愿意向上帝献礼的人献上。它包括细面、油和乳香。有时它单独献上,但通常它是与燔祭一同献上的。

  细面乃是神人合作的产物。上帝将生命的原则放在种子里,赐予阳光和雨露,使其生长。人撒种,照料,收获,磨成细面,然后把细面或炉中烤成的饼献给上帝。这是上帝最初的礼物加上人的劳动。它要连本带利地还给上帝。这象征着人终身事业,和才干的增长。

  上帝按照每一个人的使用能力赐给人才能。有的人不只有一种才能,但没有人是没有才干的。上帝不喜欢人们只将祂所给的还给祂,只把托付给他们的种子如数地归还祂。上帝希望人把种子种下,照料并有收获,除去粗糙的杂质,在磨盘里磨碎,碾出精华来,作为“细面”奉献给祂。祂希望每一才能都得到改进,精练和提高。


2 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就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所取的这些作为纪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圣经没有指示要献多少。这是因人而异的。祭司要为每一样供物取一把细面,一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它们烧在坛上。这被称为“纪念”的部分,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和所有其他的供物一样,这也要加上盐(第13节;《历代愿望》第439页)。


3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本会注释】

  谷祭实际上是给祭司的礼物,因为除了“纪念”的部分以外都归他们所有。他们要进行分配,每个人都得到同样的数量(利7:10)。


4 “若用炉中烤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饼,或是抹油的无酵薄饼。

 【本会注释】

  祭司领受的素祭包括细面和油。他们可以烤成他们所喜欢的食物。但也可让奉献者自己烤,烤好了再呈献给祭司。但他必须做调油的无酵细面饼,分成块,浇上油。这些饼可以在炉中或在铁鏊上烤熟。


5 若用铁鏊上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

6 分成块子,浇上油;这是素祭。

7 若用煎盘做的物为素祭,就要用油与细面做成。

 【本会注释】

  煎盘作的。所用的成分也是细面和油。饼被“带到耶和华面前”并奉给祭司。祭司要取出“纪念”的部分(第9节)烧在坛上。剩下的部分归亚伦和他的子孙,是“至圣的”(见第10节)。

  细面。素祭所用的细面与其他细面没有什么两样,本身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优点。但献给祭司之后,它就成了“至圣的”了。这个原则也适用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案例中(见徒5)。所有涉及圣物和领受供献的人应当小心使用和处理这些“至圣的”东西。

  正上所述,细面代表人的终身事业,以及他的才能的奉献和提高。

  细面只是碾碎了的谷子。在被碾碎之前,它可以保存自身,遗传生命。现在被碾碎了,显然是无用的了。它再也不能种植了。但它是不是没有用了呢?不是的。它已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已经死了,却维持了另一个生命。碾碎自己成了保存更高生命的手段。这是种子的生命。现在它帮助维持一个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生命。死亡丰富了它,荣耀了它,使它可以为人类服务。

  人的生命只有在压伤和压碎以后才具有真正而持久的价值。正是在高深莫测的人生经历中,人才会找到自己和上帝。当水漫过灵魂时,品格才得以建造。悲伤、失望和苦难都是上帝能干的仆人。黑暗的日子会带来赐福的甘霖,使种子得以发芽,实现其使命,结出果实来。

  苦难的问题从更深的层面上说可能是深不可测的。但有些事却是显而易见的。苦难在上帝的计划中起着一定的作用,能预备人的心承受天国。它使人的心灵成熟起来,对人生的真谛有更深的领悟。它会激发对他人的同情心,引领人温柔地行在上帝和人面前。它使人谦卑。

  在今生,只有受过苦的人才算真正活过。只有爱过的人才算活过。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爱包括牺牲。牺牲往往包括受苦。但这并不一定是痛苦的苦难;因为最高的苦难乃是神圣,高尚的喜乐的。母亲可能会为她的孩子做出牺牲;她可能遭受肉体上的痛苦;但她却是满怀喜乐、甘心乐意的。爱将牺牲视为一种特权。

  我们只有在学会苦难的全部功课之后才能体会到其中的快乐。当我们经历保罗所说“我们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时(林后1:5),我们就会欢乐了。赎罪的痛苦也是这样。基督“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来12:2)。

  素祭中的细面不得单独献上;它应与油调和。油象征上帝的圣灵。一个人的生命只有被圣灵感化,与之调和,受其恩膏,才能为上帝所喜悦。苦难本身并不是一种福气。对于有些人来说,苦难只会导致心地刚硬和心灵怨恨。但当圣灵控制了人的心,救主温柔的精神弥漫人生命时,献身之人生的芳香就会透露出来。


8 要把这些东西做的素祭带到耶和华面前,并奉给祭司,带到坛前。

9 祭司要从素祭中取出作为纪念的,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正如上帝从每一次素祭中为自己留了一份作为“纪念”,祂也从我们的收入和光阴中留了一部分作为纪念。我们收入的十分之一是属于上帝的。“所有的……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利27:30)。同样,祂也把第七日留作属于祂自己的日子(出20:10)。

  基督教会在这些方面十分亏欠。很少有人承认上帝对他们的权利。他们行事为人就像他们是属于自己的。而事实上他们只是管家而已。他们把自己对于圣工在捐助视为慷慨大方,而他们的捐献根本达不到理应属于上帝的部分,更不用说属于他们的了。同样,许多人在遵守安息日方面也很亏欠。安息日的时间乃是圣洁的。我们应当在那天做上帝的工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工。

  我们应当记住我们所拥有之一切的纪念部分是属于上帝的。


10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11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任何献给上帝、烧在坛上的素祭都不可加酵,也不可加蜜。酵象征着腐败。基督说:“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路12:1)。保罗曾提到“恶毒、邪恶的酵母”(林前5:8)。蜜和酵一样都可用来发酵,特别是在醋的制作过程中。解经家们通常将蜜与肉体的情欲联系在一起。它虽然令人开心,却含有腐败的成分,能造成属灵生命的毁灭。虽然酵和蜜不可以烧在坛上,但酵却被指定为初熟之物带来(利23:17);蜜也列在希西家所献的初熟之物当中(代下31:5)。


12 这些物要献给耶和华作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

13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上帝立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本会注释】

  盐约乃是永远的约(民18:19;代下13:5)。盐具有防腐的功能,不像酵和蜜。盐显然象征:在我们与上帝的盟约关系中,永不可缺乏圣洁和真理净化与保护的原则。

  “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可9:49)。火能净化,盐能防腐。“用火当盐腌”既指净化,也指防腐。上帝所要的,是圣洁纯净的子民,是一切罪都已得到赦免的子民。凡祈求的,都能得到上帝保守的能力。他们不仅要成为圣洁,而且要得蒙保守。“腌”的火并不毁灭人,而是净化人。我们应当先被洁净,然后才能得蒙保守。“用火当盐腌!”“用盐腌!”得到净化并保持纯洁!这是多么奇妙的办法!


14 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要献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轧了的新穗子,当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本会注释】

  穗子指任何谷物,如小麦,大麦,黑麦或燕麦。麦穗在完全成熟之前收割烘烤,至今仍是东方人最喜爱的一种食物。这也可以用作素祭。把油浇在穗子上,加上乳香。“作为纪念的”部分被烧在坛上,剩余的归祭司。这里所说“轧了的新穗子”可能预表那一位为我们被压伤,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的主(赛53:5)。

  各种素祭均体现基督是生命的赐予者和支持者。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于祂(徒17:28)。正如燔祭象征生命的奉献,素祭也要求个人财产的奉献。个人生命的奉献应在个人财产的奉献之先。福音没有说过不用奉献个人财产而奉献生命;也没有提到不用奉献生命的奉献财产。两者必须相结合,构成完美的祭物,为上帝所喜悦的,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祭物(利1:9)。

  需要强调作管家的意识。有些人自称基督徒,标榜自己圣洁和献身于上帝,却言行不一。他们系紧钱袋,不理求助的呼吁,而上帝的事业则日见衰落。这样的人需要明白,生命的完全奉献也包括个人财产的奉献。

  但也人认为上帝所要求的,只是个人财产的奉献,慷慨捐输会铺平同往天国的道路。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将自己奉献给祂。我们要为上帝托付给我们的每一才能而向祂负责,不论是钱财,时间,还是天赋。我们是这一切的管家。上帝是合法的主人。诗歌,音乐,演讲和领导等才干都是属于上帝的,必须奉献给祂,摆在坛上。

  素祭对于虔诚的人来说充满属灵的教训。我们的一切都应奉献给上帝,摆在坛上。“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林前5:7)。“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象用盐调和,就可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西4:6)。“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可9:50)。在侍奉上帝的时候,我们不可用自己的发明和方法来代替上帝的计划,即使它们象蜜那样合我们的口味。


15 并要抹上油,加上乳香;这是素祭。

16 祭司要把其中作为纪念的,就是一些轧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并所有的乳香,都焚烧,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


利未记3章

提要:1 用牛献平安祭,用羊献平安祭,用一只羊羔,12 或一只山羊。


1 “人献供物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从牛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平安祭。希伯来原文是shelem,其词根意为“立和约”(书10:4),“得平安”(伯22:21),“赔还”(出22:5)和“还(愿)”(诗50:14)。平安祭的特点是在圣所范围内举行的聚餐,其间充满快乐,百姓和祭司进行交谈。这个场合不是以实现平安为目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平安的欢筵。它通常是在赎罪祭和燔祭以后献上的。血已喷洒,赎罪已经完成,宽恕已经实现,称义已得到保证。在这个庆典中,献祭者邀请他的亲属、仆人和利未人一同吃喝。全家人聚集在会幕的院子里庆祝上帝与人,人与人之间实现平安。

  没有什么比与上帝和好更令人快乐的了(见罗5:1)。这是基督所留下的产业。祂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14:27)。基督的平安默默地见证对上帝的信靠。

  基督是在客西马尼园和髑髅地的阴影下说出这番有关平安的话的。祂知道等待着祂的是什么,但祂丝毫也没有畏缩。祂心中充满了平安和仁爱。祂知道祂所信的是谁,并且坚信父爱祂。祂可能看不透坟墓的大门,也不了解祂能否作为一个胜利者从坟墓中出来,天父会不会接纳祂的牺牲。但祂因信而成为胜利者。祂知道祂所相信的是谁,并确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祂留给我们的正是这种平安。它意味着与天父合而为一;意味着平静、安舒、喜乐和满足;它意味着爱心、信心、团契、交流;意味着摆脱烦恼、恐惧和忧虑。享受这种平安的基督徒拥有一个不依赖任何环境的力量之源。他与上帝完全和谐。

  如上所述,《旧约》的各种祭礼都是祈祷的具体表达。它们将信心与行为结合在一起。它们表达了人对上帝的需求和他们与上帝的关系。百姓虽然不能献香伴随他们的祈祷,但他们可以提供香。他们虽然不能处置血,却可以提供祭物。他们虽然不能进入圣所,却可以提供崇祀所需要的礼物和供物。他们虽然不能吃陈设饼,却可以提供“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第11节)。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弗2:14)。古时的以色列应邀庆祝他们与上帝、与人和好,庆祝他们罪蒙赦免,庆祝他们重得上天的悦纳。这是喜乐与感恩的时刻。一切的误会都消除了。大家充满平安和友谊。儿女,仆婢和受到邀请的利未人都要参与。大家坐在耶和华的桌前,一起欢喜“盼望上帝的荣耀”(罗5:2)。巴不得上帝的子民今日也能欢庆他们与上帝和好(见本章补充注释)。


2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门口。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本会注释】

  祭牲是在会幕的门口宰杀的。这是大多数祭牲宰杀的地方。它的血被洒在燔祭坛上(见利1:4,5注释)。


3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也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本会注释】

  不是指分布在全身的脂肪,而是指包裹某些器官的脂油。要和腰子一起在坛上烧尽。

  “脂油”的原文是cheleb,源于一个不再使用的词根,意思是“肥”。“奶”的原文是chalab,与“脂油” 只是元音的不同。


4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 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馨香的。由于脂油是在坛上焚烧的,“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所以有人认为它象征着罪,这是不合理的。罪是上帝所憎恶的。任何象征罪的东西都不得放在坛上。因此象征罪的酵不能摆上去(利2:11,12)。有人引用诗37:20证明“脂油”象征罪。但是该“脂油”的原文是yaqar,意思是“美丽”或“华贵”,而不是“脂油”。上帝称祂的子民为“宝”,所用的就是这个词(赛43:4)。脂油总是烧在坛上;上帝说它是属于自己的(利3:16)。这是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祭”。它是宝贵的,是献与耶和华“火祭的食物”(第16节)。“吃这地肥美的出产”(创45:18,译者注:直译为“吃地的脂油”)意味着享受这地最好的出产。


6 “人向耶和华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

 【本会注释】

  从羊群中献祭物的规则也适用于从牛群中献祭物。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祭礼中,公的或母的都可以用,但必须是无残疾的。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将它宰杀,然后由祭司处置血。


7 若献一只羊羔为供物,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8 并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9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并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本会注释】

  整肥尾巴。更准确地说,是粗尾绵羊(Ovis laticaudata)的尾巴。这种尾巴通常重10至15磅,甚至可以达到50磅以上。这种羊的尾巴因为太重而拖在地上,往往造成痛苦的溃烂,从而降低了羊的价值。古时和现在一样,牧羊人将薄板系在尾巴上,或把尾巴放在小推车上。

  尾巴是由脂油和骨髓等混合而成的。那些不知道上帝不许吃脂油之命令的人,用它来代替黄油。一些东方国家,仍如此食用尾巴。


10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1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本会注释】

这里所采取的步骤与其他祭礼是一样的。按手、宰杀、洒血均按常规进行。脂油要小心去除,和腰子一起烧在坛上。


13 要按手在山羊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14 又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献给耶和华为火祭。

15 ,16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17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本会注释】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说:“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脂油都是耶和华的”(第16节)。“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利27:30)。不可吃脂油,是因为它是属于上帝的(见利7:23注释)。


第三章补充注释

  表达喜乐与感恩的平安祭现在已不再奉献了,然而它们的精神依然存在。可是即使在所谓的“好”基督徒中间,也很少有人因上帝的平安和慈爱而欢喜快乐。这原是他们的本分,也是他们的特权。其原因虽然可能是对上帝为他们所做的事缺乏认识,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许多基督徒不明白自己有特权从信仰中获得快乐。他们生活在十字架的阴影下,而不是在十字架的光辉中。他们认为快乐是不对的,微笑是不合适的,而大笑不论如何无邪,也都是亵渎的。他们指出圣经中从未记载基督有笑过,甚至连微笑也没有。圣经确实没有记录基督笑,但也没有记录祂梳头或洗澡。这些人是想把全世界的重担都扛在自己肩上,觉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都不仅是浪费时间,而且肯定是不敬虔的。他们是“好”基督徒,但不是快乐的基督徒。他们若生活在基督的时代,处身在跟随祂的人中间,肯定会对祂参加加利利是婚宴是否明智提出质疑。他们即使要跟从祂,也是犹豫不决的。他们会极不耐烦地等待祂。祂难道不是要成就一番大事吗?祂怎么能在社交场合浪费时间呢?他们如果知道祂只有三年工作时间的话,肯定会更加困惑。

  这种“好”基督徒会感到基督的社交活动有问题。祂怎么能把时间花在与罪人吃吃喝喝上呢?就连法利赛人也对此困惑不解。他们用施洗约翰门徒的禁食和祷告来暗示基督赴宴的不对(见路5:29-35)。

  我们写这篇文章,充分认识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在永恒的边缘。如果说有一个时间基督徒的人生需要以严肃和节制为特征的话,那就是现在。鉴于迫近的危机,我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彼后3:11,英文RSV版)。要抛弃一切的草率和轻浮,让严肃感占据每一位信徒的心。重大的事件正在迅速发生。我们没有时间轻浮和荒唐。大君已在门口。

  但这些事实不应使我们忘记我们是大君的儿女。我们的罪已蒙赦免。我们有欢喜快乐的权利。圣工必须完成,我们对此都负有一份责任。但有些人说话好象一切全靠他们。他们在祈祷中提醒上帝需要做什么事情,似乎担心祂会忘记他们所认为重要的事情。他们都是“好”人,总是渴望做正直的事情,但他们从未学会将担子卸在主的脚前。他们在竭力担负重担,虽然在重担下呻吟,却决不放弃。他们奋斗不息,多做善事。他们是宝贵的工人,主深爱他们。

  但他们虽然努力工作,却缺少一样东西,就是信靠上帝。他们不相信那开创工作的主也会完成这工,祂和他们一样关心圣工,此时此刻正在尽心尽力。他们在宗教中得不到喜乐,而只是一大堆的忧虑。他们像马大一样劳苦愁烦,却忽略了一件不可少的事。他们对马利亚们不以为然,向主抱怨他们,并很难以理解基督为什么会站在马利亚一边。他们问:如果当时有两个马利亚而没有马大的话,这顿饭怎么预备好呢?这样的基督徒会做工,而且他们忠于自己的工作,但他们老是觉得别人没有尽到本分,而他们的责任太多了。

  这个教训在浪子的故事中予以强调。大儿子声称自己始终勤勤恳恳,从未做过坏事,也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吃喝宴乐中。现在,当小儿子在放荡的生活中花光所分的产业回家时,他却生气,不肯进去参加庆祝兄弟回来的宴席。就是父亲出来劝他也没用。他反而责怪父亲,说这个与娼妓挥霍了产业的浪子一回家,就为他举办宴席并宰了肥牛犊;而父亲却从未为孝顺的儿子做什么(路15:30)。

  基督徒应当是快乐的人,即使在最严肃的场合。基督是精神愉快、容光焕发的,即使是面对十字架,也是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快乐呢?上帝把一首新歌放得赎之人的心中。他们是至高者的儿女。他们与上帝同行,在祂的爱中欢乐。

  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在心中拥有上帝的平安,尽管他们本应拥有,而且也有权拥有这平安。他们忘记了基督的应许:“我留下平安给你们……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14:27)。

  许多人的心里不安。他们恐惧忧虑。有亲人还在羊圈之外,他们在努力祈求要让他进来。他们日夜辛劳祈祷。他们不遗余力地想去救他。如果能靠别人的行为得救的话,他们是决心要促成此事的。他们没有将上帝置之度外。他们向祂祈祷。他们恳求祂。他们祈祷就像上帝需要催促似的。他的亲人终于归向了上帝。他们是多么快乐啊!他们现在可以安息了。他们的工作有了成果。他们任务完成了。

  他们有没有想过,上帝是和他们一样关心一个人悔改的。他们在开始祈祷作工以前,上帝早就已动员各种力量,以达到所希望的目的。上帝不能违背人的意志去救他,但上帝有许多事情可以做,而且祂现在正在做。如果我们能与祂合作,并安静地询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而不是对祂指手划脚,祂还能做更多的事。我们往往把上帝的工作夺过来,而要祂来帮忙。其实我们应当承认上帝的工作并与祂合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有平安临到。我们并不是要减少工作或祈祷,而是把重心转移,开始凭着信心祈祷。如果我们真的相信上帝在做工,如果我们相信祂关心人类的得救的话,我们的祈祷就会比以前更加殷勤;但我们会把责任交给上帝。让我们欢喜快乐地将我们的心和生命献给上帝,“作为馨香的祭物”。


利未记4章

提要:1 误犯之罪的赎罪祭,3 为祭司,13 为会众,22 为官长,27 为百姓中的任何人。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本会注释】

  犯。第一次提到赎罪祭在有关亚伦和他儿子接受圣职的礼节中(出29:14),但当时没有普及到百姓中去。“罪”和“赎罪祭”都译自希伯来词chatta'th,说明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既然有“罪”,就需要赎罪。献赎罪祭暗示了罪已经犯了。一个人把“赎罪祭”带到圣所,实际上就是将祭物所代表的罪带到圣所来。祭物正是为赎罪而献的。在讲述建立圣所的和设立祭司职分时首先提到了赎罪祭。此前只有献燔祭。圣经中界定和描述罪的各种词汇提供了以下的概念:

  一. 罪是偏离特定的标准,违背上帝的律法(约壹3:4)。如果我们把律法视为一条所要遵循的直线的话,那么偏离这条线的都是罪。这种偏离既可能是偶然的,也可能是故意的,但无论如何这都是罪。

  二. 罪就是亏欠,就是未能达到完美的目标。罪象一支没有射中靶子的箭。弓箭手可能已经尽力了,但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拉弓,使箭射中靶子。他亏缺了。“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罗3:23)。

  三. 罪就是悖逆。只有明知故犯才算悖逆。悖逆有不同的程度。上帝已为此做了准备。但所有的罪都是严重的。怙恶不悛的人罪终将犯下不可饶恕的罪。

  四. 罪就是得罪上帝。人可能会得罪人,但他首先和主要是得罪上帝。所以人必须先向上帝忏悔。浪子严重得罪了他的父亲,但他回家后的第一句话却是:“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8)。他说对了。虽然他严重得罪了人,但他首先是得罪了上帝。所有的罪都是如这样。

  。即“不故意的”,“小心轻率的”。

  什么事上。主要指十诫,也包括上帝的其他吩咐。

  整个圣所,包括其中的器具,祭司的职分和礼仪都是与罪有关的。圣所的崇事都围绕着人的悖逆和对救恩的需求上。若不是罪,就不必设立献祭的坛了;就不需要宰杀祭牲、流祭牲的血和进行赎罪的崇事了。人无疑需要有一个与上帝相会的地方,但如果没有罪,所进行的崇事将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

  罪恶不一定都是已经做出来的事情。相同的罪由不同的人犯下,其性质也是不一样的。亮光总是伴随着责任。一个无知的野蛮人和一个高度文明的人所犯相同的罪必须按不同的角度来评判。上帝把这一切都考虑在内,并在本章中作出了规定。对于不同地位之人,犯罪的处罚是有差别的。拥有亮光的人要比蒙昧无知的人负有更多的责任。本章考虑到四等犯罪的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重要的人所犯的罪要比普通的人影响更多的人;所以要受更严厉的处罚。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本会注释】

  受膏的祭司。所有的祭司都是受膏的,但只有大祭司是在头上受膏的;所以称他为“受膏的祭司”(见出29:7-9;利8:12,13),以示区别。他被称为“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的(利21:10),简称“祭司”,摩西的书中只有四次称为“大祭司”(见利21:10;民35:25,28)。

  使百姓陷在罪里。大祭司代表百姓(见利16:15,16;亚3:1-4)。同样,先知总是把百姓的罪说成是自己的罪。虽然他们作为上帝的使者斥责百姓的罪过,但他们向上帝祷告时,总把自己当作犯受斥责之罪的百姓中的一员来亲近祂。他们常常说:“我们犯了罪”,而不只是“他们犯了罪”;“我们得罪了耶和华”;“我们得罪了上帝”;“我们犯了罪,作了恶”(尼1:6;赛64:5,7;耶3:25;8:14;14:7;但9:5,8,11,15)。

  需要重视大祭司的代表性。他是人类的代表,在与圣所有关的一切事上为百姓工作。在大祭司身上,集中了整个祭司职分的功能。

  亚当犯罪以后,“死就临到众人”(罗5:12)。“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5:19)。亚当是人类的代表。基督也是人类的代表。“首先的人”亚当是人类的头;“第二个人”,“末后的亚当”,“出于天的”基督,是新人的头(林前15:45-47)。“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

  大祭司从特殊意义上说是基督的预表。他也是人类的代表,代表所有的以色列人。他担当了他们的重担和罪孽,承担了他们对圣物的干犯,承受了对以色列人的惩罚。他如果犯罪,以色列人也就犯了罪。他进入圣所,是代表百姓的。他来到上帝面前,就是代表百姓来到上帝面前。他代表百姓;他就是百姓。他犯罪就是百姓犯罪,需要为他的罪献上和全民族犯罪时一样的祭物。

  没有残疾的公牛犊。公牛的母牛都可以用于赎罪祭,但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大祭司为自己的罪所献的是一只公牛犊,和为全会众的罪所献的一样(利4:14)。


4 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除了鸟类以外,所有的祭牲都要按手。按手在头上不仅意味着把祭牲献给上帝;而且当献祭者重重地按手在祭牲的头上时,他就与它融为一体,它成了他的替身(见利1:4注释)。

  随着按手在祭牲头上的,是承认导致献祭的罪(利5:5)。这条原则适用于一切为罪所献的祭物。所以按手在祭牲头上是很重要的,因为罪人借着承认自己的罪并靠在祭牲身上,宣布他相信那提供替身承担他罪罚的上帝。献祭不是惩罚。惩罚是祭牲所受的死。


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6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本会注释】

  由于没有比大祭司级别更高的人来为他供职,他只好自己处置血。在上面的祭礼中,血是洒在院子里的燔祭坛上或抹在坛的角上。但当受膏的祭司犯罪时,血要带进圣所中。这无疑是因为他的罪被认为比任何其他人的罪更加严重,而且更受上帝所关注。祭司把指头蘸在血中并在幔子前,也就是“在耶和华面前”弹血七次。他还要把一些血抹在香坛的角上。这香坛也是被称为在“耶和华面前”的(第7节)。

  值得注意的是,祭司没有把血弹在幔子上,而是对着幔子弹。还要注意他只用一个指头弹血。况且这种弹血只在受膏的祭司或全会众犯罪时才施行。圣经没有记录大祭司有多少次犯罪和带公牛犊来献祭,但这可能是不常发生的。我们也不知道全会众有多少次犯罪而献公牛犊,但我们估计这也不常发生的。百姓个人显然经常犯罪。但很少有这里所讨论的全国性犯罪的记录。唯一一次确切的记载就是他们围着金牛犊犯罪和跳舞。当然后来还有其他全国性背道的情况。但只有他们悔改时才献祭,所以献这种祭并不太多。

  弹血与幔子后面的律法有关。但是血没有达到律法那里,因为当中隔着幔子。在每日的崇事中,罪人面对律法的时候还没有到。这要留到赎罪日。赎罪日预表以色列人审判的日子(见来10:19,20注释)。


7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本会注释】

  除了对着幔子弹血以外,祭司还把一些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他逐一触摸每一个角,用他的指头留下血迹,表明罪已犯下,但祭已献上。他抹在四角的血来自一只担罪的祭牲,因此是担罪之血。所以需要“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出30:10)。未用掉的血要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8 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本会注释】

  见利3:3,5注释。这里没有说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但允许放在坛上表明是上帝所悦纳的。


9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 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本会注释】

  整头公牛犊要带到营外,在一个洁净的地方烧掉,不只是为了处理它,也不是因为它被认为是不洁的,因为它已明确地称为“是至圣的”(利6:25)。《希伯来书》赋予营外烧祭牲的做法以属灵的解释。保罗说:“耶稣……也就在城门外受苦。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来13:12,13)。公牛在营外焚烧,预表基督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钉,“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来13:12)。有人进一步理解这是指祂不但是为犹太人而死,也是为全世界的人而死的。身体虽然被认为是至圣的,但没有用作祭物。它没有在坛上烧,所以它本身不具备救赎的价值。赎罪中有价值的不是身体,因为“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

  然而起赎罪作用的,并不是血本身,而是血的倾流和处置。在献祭的崇事中,赎罪的生效靠的不是杀死祭牲、把血倒在地上。必须把血接在一个器皿里,然后祭司要洒血或用其他方式处理。使赎罪生效的,正是这所洒的血,而不是未用掉被倒在地上的血(见利4:7注释)。赎罪是靠抹在坛的四角上的血而实现的,而不是凭倒在地上的血(出29:12;出30:10;利4:7,18,25,30,34)。

  不幸的是基督徒强调“流出的血”。这是圣经所没有的说法。他们忘记了唯一能使赎罪生效的,是“被洒”的血。流出的血乃是未用掉的血,是在赎罪完成之后倒在坛脚下的。保罗说的“所洒的血”(来12:24),就是所施用的血。在设立逾越节时,以色列人奉命要宰杀一只羊羔,并把血涂在门楣和两边的门框上(出12:7,22,23)。上帝并没有承诺凭着宰杀羊羔的而拯救头生的。只有血被施用时,祂才会“越过去”。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所有其他的祭物。只带来祭牲把它宰杀是不够的;血必须予以施用。基督复活升天以后,“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并在那里担任“大祭司,……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来8:1-3)。祂为我们服务。基督的这方面工作对于我们的救恩是不可少的,正如在第一个逾越节时羊羔的血,以及所有流血的祭牲所起的作用那样。

  赎罪大日的施血是每年崇事的高潮。祭牲的宰杀当然是很重要的,否则就无血可施。但最重要的时刻却是大祭司带着耶和华之羊的血进入至圣所(见来9:25)。同样,基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来9:12)。祂死在髑髅地是很重要的,否则祂就没有“所献的”了(来8:3)。但如果没有天上圣所中不断的施血,十字架上的牺牲就失去效果了。

  大多数基督徒不理解也不欣赏基督担任我们大祭司的工作。他们当然相信基督所流的血;但他们不明白,要想使血生效就必须施用血。现在正是将世人的注意力,特别是自称为基督徒者的注意力转到基督当前所作工作的时候。许多人在问基督为什么耽搁这么久时间。他们知道祂已经去了。但他们一点儿也不知道祂作中保的工作。他们没有跟随羔羊,也不知道祂现在在哪里以及祂在做什么。我们的职责和特权,我们作为一班百姓所受派的任务就是要重修古道(见赛58:12),告诉世人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在担任中保的工作。祂的工作已快要完成了。完成以后,祂就要带着能力和荣耀中降临。


13 “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

 【本会注释】

  全会众。个人可能经常犯罪并献上必要的供物。但以色列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误犯了罪”的情况却是很少的(见第2,6节注释)。

  不可行的什么事。包括所有的罪,不论大小,但主要是指所谓的小罪。这里所说的不是明显的违法,而是一般“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这些事都会引发犯罪,所以必须把赎罪祭带到圣所门口。


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本会注释】

  这是以误犯为前提的(见第2节注释)。在这种情况下,“全会众”要带来与大祭司犯罪所献相同的祭物。公牛犊的会众所提供的,因为所有的人都算有罪。由各支派中选出的长老把公牛犊带到献祭的地方,按手在牛头上,杀了它。这里没有提认罪。但按手就意味着认罪。若不认罪,所献的祭就是无效的,因为罪还没有从罪人转到祭物身上。此外上帝所悦纳的不是认罪的形式,而是认罪的内容。


15 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17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本会注释】

  血的施用与祭司犯罪时一样(见第7节)。祭司用一个指头施血,因此只用公牛犊一小部分的血。


18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本会注释】

  施血仪式结束以后,祭司将取下公牛犊所有的脂油,与大祭司犯罪时所采取的步骤相同(见第6-8节)。


20 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本会注释】

  在受膏的祭司或大祭司的情况中,没有提赎罪或赦罪。他认罪后,无疑和他人一样会得到了赦免。但他是自己主持献祭仪式的,看起来就象一个人能为自己赎罪似的,所以就省去了这样的话。但这里所涉及的是百姓,故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把公牛犊带到营外洁净之处焚烧的仪式与受膏的祭司犯罪时一样。


21 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象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22 “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本会注释】

  “官长”指支派的首领或分支的首领,包括民事和宗教的领袖(创17:20;民2:3;民3:24,32;代下1:2)。官长可能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一个官长对律法的认识比不上受膏的祭司或大祭司;所以他们要献的祭物,价值低于大祭司所献的。


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24 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本会注释】

  这与献其他祭物的方式和意义相同。罪人按手在祭牲头上,与它融为一体,藉着认罪将自己的罪转移给祭牲,让它作为他的替身献上。


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本会注释】

  施用山羊的血与施用公牛犊的不同。祭司不把血带进圣所,而是把血接在一个器皿里,带到燔祭坛前,用指头把血抹在坛的四角上。


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本会注释】

  不论是燔祭(利1:8),平安祭(利3:3),还是赎罪祭(利4:8),能取下的脂油都要焚烧在坛上。这样,祭司就完成了他为犯罪的官长所做的工作,使他得到宽恕而离去。这里没有关于如何处置祭牲身体的指示。据利6:26,肉要归给祭司,让他在会幕院子的圣地里吃掉。


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本会注释】

  其程序与官长的情况一样。但普通人所的是母畜而不是公畜。母畜的价值略低于公畜,因此比较容易得到。施血的仪式和脂油的处理与官长犯罪的情形一样(第23-26节)。


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29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30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本会注释】

  脂油都要焚烧在坛上,所以它一定蒙上帝所悦纳,因为任何不洁之物都不得献在坛上。


32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本会注释】

  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羊羔比山羊便宜。穷人可以献上一只羊羔。因此羊羔被视为穷人的祭物。值得注意的是基督一再被称为“上帝的羔羊”。祂是穷人的祭物。仪式的各方面要求都与献山羊一样。

  关于所指定供物价值等级的规定,反映了上帝的公义和慈爱。应献祭物的价值首先是由罪人责任的大小来决定的,其次还要依据他提祭供物的能力。


33 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34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记5章

提要:1 人因隐瞒他所知之事而犯罪,2 因摸不洁之物而犯罪,4 或因起誓而犯罪。6 献羊为赎愆祭,7 以鸟为赎愆祭,11 以细面为赎愆祭。14 因渎圣而献的赎愆祭,17 因无知之罪而献的赎愆祭。


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本会注释】

  若有人。在希伯来语圣经中,第1-13节是与第4章连在一起的,显然因为它们涉及相同的主题,那就是赎罪祭。但它们的性质略有不同,是介乎赎罪祭和赎愆祭的情形,兼有两者的特性和称呼。

  发誓的声音。或“公开发誓”。背景在法庭,召集证人前来作证。拒绝作证就算有罪。有时作证是令人不快、我们想要避免的义务,但非得履行不可。

  在讲述事实时,我们不可主观猜测他人的动机,从而论断我们的弟兄。我们切应实事求是,而不可凭推测。相关的证据,可能会揭示通往真相的道路,也可能是完全误导的。人人都应当谨慎,不要下没有根据的结论。

  例如一些教友看见一位执事在安息日穿着日常的衣服,拉着少量的柴火经过会堂。后来他参加了聚会,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他立即引起了众人的怀疑。因为这见事是公开犯的,他也没有表现出悔过的迹象。在这个例子中,所有的事实都是没有疑问的。他也不否认他所做过的事。证人和被指控的人都认可所发生的事情。他表面上干犯了安息日。这时他解释说:

  那天早上他觉得需要去探访一个寡妇和她的两个小孩,想领他们参加安息日学。一到她家,就发现母亲病了,家中已断了柴火。他就回家换了衣服,拉了少量的柴火送到那需要的家庭。证人们看到了,却不知道事情的背景,就下结论说他做了安息日所不该做的事情。

  证人应说出实情,全部的实情,而且只讲实情。他不可发挥,不可加添,不可删减,也不可以论断行为的动机。如果更严格地遵循这个原则的话,就会避免许多冤屈和不幸。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本会注释】

  古时的百姓没有我们现代的医学知识。他们不知道接触某些疾病就会成为带菌者。所以唯一安全的原则就是避免接触看上去可疑的物体。否则就可能导致疾病的流行。作为一条卫生的措施,这个原则依然有效。

  摩西的法律当然主要是针对道德和仪文的“不洁”的。但同时其中有许多规定对人的心灵和身体都是很重要的。由于百姓尚无法充分理解或欣赏这些规定在身体方面的价值,这种价值虽然有暗示,却往往没有明说。“不洁”的原文tame在旧约圣经中只用于摩西律法中的“不洁”。在第1和第4节中,显然是指道德责任方面的。由于第2和第3节中的“不洁”与第1和第4节中的“不洁”归在一起,所以实质上也一定是指道德责任方面的。在摩西的法典中,“不洁”主要是指道德或仪文上的罪,但有时也有可能指身体上的“不洁”。


3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本会注释】

  一个人可能是出于无知,所以他的行为被认为是可以原谅的。虽然他无知,但作为传染源,还是可能对他人造成威胁。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他可能不是完全无辜的,必须得到一个教训,给他自己和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无知的人不必负完全的罪责,除非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并有机会获得更多的认识。

  有些人故意闭眼不看亮光,安慰自己说,只要看不见,就不必负责。但在审判的时候,我们不但要为所知道的事情向上帝交帐,也要为只要付出努力就会知道的事情交帐。


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本会注释】

  不是指一般的交谈,而是指严肃地承诺做或是不做某件事。签订合同或和约必须双方达成协议。人们常常通过发誓来确认这种协议。如果有一方忘记了他用誓约确认的承诺,或故意不履行时,“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言而无信是当今很显著的一种罪行,似乎越来越多。基督徒必须意识到这一点。人很容易随从世俗的方式,疏忽上帝所设立的标准。


5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本会注释】

  指他犯了罪,并且知道了。笼统的认罪是不够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承认具体的罪。


6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本会注释】

  用一只母绵羊羔或山羊羔。按常规的方式奉献,由祭司为献祭者赎罪。


7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本会注释】

  上帝同情那些太穷而无法奉献常规祭物的人。犯罪的人把两只鸟带到祭司那里,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8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9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10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11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本会注释】

  有罪的人可能穷得连斑鸠或雏鸽都献是起。但最穷的人至少也能带一小点细面来。上面不要加油或乳香,否则就成为素祭了。不加油或乳香,依然是赎罪祭。

  祭司取一把细面烧在坛上,与“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方式相同。上帝再一次说,这是“赎罪祭”,免得它被当作素祭。

  我们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不寻常的情况:没有血的赎罪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赎罪祭在其他情况下是从来不摆在坛上的。上帝再一次说:“这是赎罪祭,” 是为了强调。我们当如何解释上帝这里所许可的仪式上差别呢?

  据来9:22,“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这是规则。《利未记》5:11-13提供了一个例外。“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来9:22),但不是全部。本节无血的赎罪祭使赎罪生效解释了这个“差不多”。

  的确,如果没有基督的血,罪就无法得到赦免。否则基督的死就是徒然的了。但在预表中,有时赦免和洁净可以不用立即流血就能生效。


12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13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1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5 “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本会注释】

  “耶和华的圣物”指初熟之物,什一,礼物和其他属于上帝崇事的物品。这里的“过犯”包括扣留或缩减,少于所应支付的。为这个罪所应献的供物是“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但还是不够的;有过错的人要“另外加五分之一”。这个规定是为了制止故意的扣留圣物,即使是暂时的。如果对所涉及的数量有疑问,祭司就要做出评估。在补齐差额以后,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第16节)。


16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本会注释】

  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很相似(第14-16节),但所针对的是“不可行的什么事”。这些事虽然没有特别提到,却让上帝不悦。

  上帝所指的是原则而不是细节。十条诫命涉及基本的原则。“不可偷盗”的诫命没有说什么是不可拿的。它是笼统性的。它没有说“不可偷盗大东西”;也没有说“不可偷盗小东西”。它只是说“不可偷盗”。同样,上帝本来可以详加阐述我们面前的这个实例。如果这样,有人就会认为提到的事情要比没有提到的事情更严重一些。所以上帝把所有的过犯都包括在这句“任何不可行的什么事”里。没有人能以无知为理由进行辩解。这句话虽然有些难解,却是很公正的。


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本会注释】

  无知是需要悔过的。无知一般不认为是过犯。上帝同情无知的人,我们也应当这样。但我们也要尽力弥补自己的缺欠。


19 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利未记6章

提要:1 为故意犯罪所献的赎愆祭。8 燔祭的条例,14 素祭的条例。19 祭司献身时的供物。24 赎罪祭的条例。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本会注释】

  干犯。译自ma’al,意为“奸诈”、“不忠”。

  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诡诈。在这里诡诈首先算干犯上帝,然后算是得罪邻舍。一个人居然“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 行了诡诈,这是不可想象的。当他信誓旦旦说自己从未收到交托给他的东西时,他显然知道自己是在撒谎。他既撒谎又扣留属于邻舍的东西,犯了双重的罪:撒谎和偷盗。这是故意犯罪。

  在交易上。就是在合伙或合同关系上。在合伙关系上,基督徒必须始终关注让每一个合伙人都得到他应得的份;在合同关系上,双方都必须忠实履约。绝对不可有非分之举,或钻条文的空子,而应积极为对方的利益着想。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违约的一方就犯了罪。

  抢夺人的财物。说这样做是出于无知,那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有人辩解说,他拿的是自己的东西,他有权把它夺回。实际上这个人是犯了罪,必须带来“赎愆祭”。

  欺压邻舍。这是故意的。所以他是有罪的。


3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本会注释】

  这比上面的情况更加严重,因为他不仅撒谎,而且用发誓来确认谎言。这可能是正式的誓言,也可能不是。不管怎样,他都犯有起假誓的罪。


4 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本会注释】

  上述案情都需要赔偿,所以上帝为每一种情况指定了公正的惩罚。先是认罪,然后赔偿。要“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完成(第5节);换一句话说,归还和认罪是同步的。不可拖延。

  赔偿是上帝所设立让人摆脱离孽的一个重要程序。单单服罪,悔罪和认罪还是不够的。这些都是通往天国的必要步骤,但还是不够。必须伴有深刻而彻底的悔改,尽量弥补自己的过错,这样心灵才能得安宁。在许多情况需要连本带利地偿还偷盗之物,千方百计去纠正错误。施洗约翰要求听众结出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就包括了赔偿(太3:8)。

  “干犯”包括可疑的交易,不诚实的估价,诬人弄虚作假,有意歪曲真相,乘人之危,损害穷人或不幸者。“干犯”包括各种各样过高的要价,高利的借贷,工作舞弊牟取工价。许多自夸生意精明,因其交涉的技巧而受人赞许的人,他们的做法是上天所不赞同的(见哈2:6)。

  对于上述等情况,应尽可能地进行赔偿。在做不到的时候,我们最好遵循古训:“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民5:8)。今日应用这一教导,就是把有关的钱款捐给圣工使用。

  有时破产的程序可能是需要的。债务人因此合法地解除了义务,可以重新开始。但基督徒却受到上天的约束,要细心考虑他对任何可能受损之人的责任。他应当有一个温柔的良心,在上帝和世人面前诚实为人。属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做出了赔偿,并因而受到尊重。在可能的情况下,基督徒也要这样做。

  撒谎是今日流行的罪恶之一,并逐渐被人们所认可。社会上普遍存在各种形式的谎言,从赤裸裸的贸然撒谎,到圆滑的谎言,或所谓“善意的谎言”。温柔的谎言被认为是缓和僵局的手段,成为人们所接受的谈话方式。令人信服的美丽谎言被视为高明的社交和政治手腕,是担任某些职务的必要资格。

  谎言是出于故意的虚假言行。它与真理是背道而驰的。它的父亲的谎言之父。它的儿女是名声狼籍,品格污损。它以白为黑,以黑为白(赛5:20),离间夫妻,爱侣和亲友,制造战争,残杀千百万人;它使良心泯没,摧毁信心和信任,与盗贼、赌徒、娼妓和酒徒为伴,污染所接触的一切事物。它是一切高尚、真诚和纯洁之人的仇敌。“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最终将在城外与“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在一起(启22:15)。

  圣经关于诚实的话题是非常明确的;它不会容忍任何其他的事物。上帝是“诚实的上帝”(赛65:16;诗31:5;申32:4)。上帝的儿子就是真理(约14:6)。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6)。道就是真理(约17:17)。律法尽都真实(诗119:142)。上帝所作的全都诚实(但4:37)。祂的谋略尽都诚实(赛25:1)。审判是真理(罗2:2)。耶路撒冷是诚实的城(亚8:3)。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基督徒要明白真道(提前2:4)。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将被定罪(帖后2:12)。上帝不但希望人在外表上遵从真理;祂更喜爱“内里”,即内心的诚实(诗51:6;15:2)。

  对真理的渴慕会使基督徒充满活力。他是诚实上帝的代表,绝不能在任何情况下作伪证。他必须首先爱慕真理,因为真理会使他得自由(约8:32)。他既明白真道(提前2:4),顺从真理(彼前1:22),就因真理而成圣(约17:19)。圣灵要引导他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6:13)。他要象基督那样为真理做见证(约18:37)。他为真理作见证是凭着爱(弗4:15)。这爱就是爱真理的心(帖后2:10)。

  充满爱真理之心的人会在一切人际关系中保持诚实。他会憎恶和避讳一切虚假和伪善;他的动机绝不是虚伪的。他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雅5:12)。他不会为他的坦率而自豪,也不会无谓地伤害别人的感情,而是用“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后2:25),所以被誉为说话值得信任的人。


5 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

 【本会注释】

  赎愆祭。这是第三步。他得罪了别人,就要赔偿。但他也得罪了上帝,所以要献祭。

  你所估定的价。有些东西的价值有不同的看法,会引起争端,所以要由祭司做出评估。出22:1-9所列举的罪行是需要双倍偿还的,有时甚至是四倍或五倍。数额的差异显然是依据“审判官”对犯罪者所裁定的赔偿(出22:9)。但这里的估价显然是出于自愿的。


7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本会注释】

  赦免是第四步,取决于上面的步骤。第2和第3所提到的一些罪是严重的;但不论怎样,只要他们认罪和赔偿,都“必蒙赦免”。


8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9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

 【本会注释】

  第1章讨论了个人的燔祭。出29:38-42讨论了为民族常献的燔祭。这里是关于亚伦和他子孙的补充指示,主要适用于全国性的早晚献祭。


10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倒在坛的旁边;

 【本会注释】

  祭司即使在清扫燔祭的灰时也要穿上细麻布的衣服,与他们在献祭时所穿的相同。圣所中所有的工作都是神圣的,要求有圣洁的生活。这也是纯洁的衣服所象征的(亚3:4-7)。当他们离开圣所把灰带到洁净处时,就要脱下细麻布衣服。


11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12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13 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

 【本会注释】

  上帝亲自点燃了这火(利9:24)。犹太人确信它一直点到巴比伦之囚。有些人甚至认为这火直到公元70年圣殿最终毁灭时才熄灭。要使这火常烧着,就需要充足的柴火。柴火由祭司们搜集。他们一年一度邀请百姓协助。


14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这是给予亚伦子孙的指示。奉献“素”(谷)祭时(见利2:1注释),属于上帝的部分要在坛上烧掉;其余的归祭司所有。素祭必须是无酵的。与其同食的东西也必须是无酵的。要在“圣处”吃掉。这里的圣处指“会幕的院子”。饼是“至圣的”,与赎罪祭和赎愆祭一样。所以每一个与之接触的人也必须是圣洁的。


15 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烧在坛上,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

16 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17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

18 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

19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0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本会注释】

  亚伦每天要献2.2升细面为谷祭,一半在早晨,一半在晚上。要用调和油的细面制成,烤好分成块子。这里没有提到乳香。祭物要献在坛上,任何部分都不得吃掉。


21 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调匀了,你就拿进来;烤好了分成块子,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

22 亚伦的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要把这素祭献上,要全烧给耶和华。这是永远的定例。

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却不可吃。”

2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5 “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要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这是至圣的。

 【本会注释】

  官长和百姓的赎罪祭要由祭司在圣处,就是在院子里吃掉。它们是至圣的。凡接触它们的人也必须圣洁。就连它们的容器也是神圣的。有时只有献祭的祭司才有权享用祭司应得的部分。但赎罪祭却不是这样。“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第29节)。


26 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圣处,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27 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

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净。

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是至圣的。

30 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本会注释】

  本节涉及处理赎罪祭牲之肉的原则。如果祭牲的血被带进圣所,如受膏的祭司或全会众犯罪是情况下,肉要带到营外焚烧。如果血没有带进圣所,而是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如官长或百姓个人犯罪的情况下,肉要由祭司吃掉。其原因已在利10:16-20中进行解释。


利未记7章

提要:1 赎愆祭的条例,11 平安祭的条例,12 不论是为了感恩,16 还是为了还愿,或是甘心献的。22 脂油,26 和血都禁止食用。28 祭司在平安祭中所当得的分。


1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这祭是至圣的。

 【本会注释】

  一般说来,所有的供物都是圣的,而每个祭牲中献在坛上或归祭司使用的部分则是至圣的(利2:10;10:12)。因此陈设饼(利24:9),香(出30:36),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肉都是至圣的(利6:17,18;7:1,6;14:13;民18:9,10;又见利10:13-20注释)。


2 人在哪里宰燔祭牲,也要在那里宰赎愆祭牲;其血,祭司要洒在坛的周围。

3 又要将肥尾巴和盖脏的脂油,

 【本会注释】

  献赎愆祭的仪式与赎罪祭一样,但施血的方式不同。赎罪祭的血是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而赎愆祭的血则洒在坛的周围。两种祭的脂油在坛上焚烧,“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第5节)。


4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赎愆祭。

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本会注释】

  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那里有厨具,可让祭司们聚餐。有的祭司虽然可能因身体的残疾而不能履行圣职,但可以吃“上帝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利21:22,23)。


7 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献赎愆祭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

8 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

 【本会注释】

  除了利4:11,12,21,这里没有提如何处理赎愆祭或赎罪祭的皮。燔祭牲的皮是特别指定给献祭的祭司的。


9 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和煎盘中做的,并铁鏊上做的,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

10 凡素祭,无论是油调和的是干的,都要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

11 “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12 他若为感谢献上,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做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

13 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

14 从各样的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本会注释】

  就是不论带来多少供物,都要从中取一个。供物通常是十个。饼要给祭司。他要在耶和华面前举饼,即在燔祭坛旁上下摇动,或前后摇动。饼就是这样先献给耶和华,再归祭司。


15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献的日子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本会注释】

  这条命令是有充分理由的。它促进了卫生,鼓励社交和对穷人的慷慨。在这三条理由中,卫生是最主要的。在一个炎热的国度,很难长期保存易腐食物。特别是一个人离家的时候。而来到圣殿献祭的人们大多都远离家乡。如果献祭者要保存祭肉两天以上,就会腐败。

  献祭者本人不可能在一两天内把一头祭牲所有的肉都吃完。他自然会邀请别人与他一同分享。这正是上帝的旨意(申12:11,12,17,18;16:11)。于是这种场合成了严肃而快乐的家庭聚餐(诗42:4;赛30:29)。邀请利未人出席为这个场合增添了光彩,并使他有机会进行教诲。

  世界财富的分布是不均匀的。有些人所拥有的少于他们所需要的;有些人所拥有的要多得多。上帝要求有的人要与没有的人分享(申15:7-11)。在很少拥有这个世界财富而需要纪念的人中就有利未人(申12:19,12)。基督所吩咐“你摆设筵席,要请那贫穷的、残疾的、瘸腿的、瞎眼的”(路14:12,13),是重申了摩西的这些命令,并加强了以赛亚的话语(赛58:6,7)。


16 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

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19 “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20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本会注释】

  剪除。见出12:15注释。


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22 耶和华对摩西说

23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

 【本会注释】

  经常重复这条命令。因为“脂油都是耶和华的”(利3:16)。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脂油可用于其他用途,但不可以吃(利7:24)。


24 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25 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26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27 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28 耶和华对摩西说:

29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第3章已详细讨论过平安祭。这里补充一些细节。


30 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32 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

 【本会注释】

  见出29:27;利7:14注释)。


33 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34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35 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作他)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

 【本会注释】

  第7章中所强调的是属于祭司的部分。上帝为祂的圣工做出充裕的安排,并希望每一个以色列人都能理解自己支持圣工的责任。这提高了祭司的职务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他们所奉献的有许多都归给了祭司。


36 就是在摩西(原文作他)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37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并承接圣职的礼,

38 都是耶和华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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