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1章
提要:1 以利米勒因饥荒而到摩押去,并死在那里。4 玛伦和基连娶了摩押籍的妻子,后来也死了。6 拿俄米准备回乡,8 劝两个儿媳不要随她回去。14 俄珥巴离开了她,但路得坚决要陪伴她。19 两人来到伯利恒,受到了欢迎。
1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本会注释】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故事发生在《士师记》所记载的时代。本卷最后告诉我们波阿斯和路得成为大卫的祖先(得4:13-22)。太1:5说波阿斯的母亲是喇合。如果他的母亲就是耶利哥的喇合的话,那么《路得记》故事就发生在士师时代的初期。喇合可能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也许就是她所搭救的探子之一。路得来到伯利恒的时候,波阿斯已不再年轻了,因为他称赞她没有跟从“少年人”(得3:10)。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可能是在公元前1405年,士师在以色列秉政大约是从约书亚死后开始的,所以本卷的事件可能发生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但也可能要晚得多,否则从波阿斯到大卫的家谱有可能简化了(见太1:5;拉7:1的注释;关于“父”可以指“祖父”或“祖先”,见王上15:10注释)。
饥荒。多世纪以来,巴勒斯坦遭受着周期性的旱灾(见创12:10注释;又见创26:1;45:5-11)。上帝曾应许“降下时雨”。这个应许既没有实现,暗示了以色列人的背信(利26:3,4;参王上17:1;18:18)。影响犹大的旱灾不一定会影响死海东部的摩押高原。摩押拥有丰富的水源,肥沃的土地和亚热带的植被。他们的语言与希伯来语十分相似。
去寄居。与亚伯拉罕(创12:10),以撒(创26:1)和雅各(创46:1-4)这样做的原因一样。
摩押。摩押人是罗得的后代,因此与以色列人有亲戚关系。关于他们的起源,见创19:36,37注释。关于他们后来与以色列人的关系,见民22:2-4注释。
2 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
【本会注释】
以利米勒。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我的上帝是君王”,反映了以利米勒父母的虔诚,也可能暗示在以利亚勒出生的时候,一些以色列人已经在谈论像周围的国家一样立王的事了。若是这样,这个孩子的父母显然是站在那些承认上帝是以色列唯一合法君王的人一边。
拿俄米。成为以利米勒妻子的这位少妇的父母称女儿为“我的快乐”。希伯来父母在生男孩时特别快乐,但这个女孩的父母在她出生时也表达了由衷的高兴。
玛伦。关于这个名字的意思有不同的看法,就像他兄弟的名字一样。“玛伦”有一个意思可能是“有病”。有人认为他的早死应验了这个意思。
基连。意思可能是“憔悴”。这个孩子和他的弟兄在出生时可能都不壮实。
以法他人。以法他是伯利恒的旧名,意为“饼屋”(见创35:19和太1:5的注释)。故当地居民被称为以法他人。在“伯利恒”前面加上“犹大”是为了与西布伦的伯利恒区别(书19:15)。
3 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他两个儿子。
4 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
娶了摩押女子为妻。玛伦和基连可能是在父亲去世以后才结婚的。这不单是为了他们自己,也因为他们的妻子可以帮助拿俄米。另外他们所生的儿子也会使已故父亲的名和家系延续下来。
俄珥巴。有人认为“俄珥巴”意为“顽梗”。有人认为它来自`ephrah(“幼鹿”或“红色雌鹿”)。但这种解释需要更换字母。该词同源的阿拉伯词根意为“用许多毛发装饰”。
路得。“路得”的含义见本卷序言。这个名字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
5 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
【本会注释】
剩下。意为“丧失亲人”。没有理由下结论说临到拿俄米的苦难是上帝对罪的刑罚。犹太人普遍认为受苦是因为刑罚(见约9:2)。为要纠正这种错误的观念,摩西写了可能是《旧约》的最早经卷——《约伯记》。在上帝认为摩西已预备好可以领导以色列人以前,摩西已经在米甸旷野经历了40年的失望。同样,拿俄米所受的苦难也是预备她带领路得进入既是象征性的、也是真实的应许之地。上帝可能允许苦难临到,为使我们的品格可以预备好服务并作祂国度的公民。
6 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本会注释】
她就起身。即准备离开。拿俄米从她在摩押地所遭受的不幸中起来。当她听说上帝藉着赐下粮食祝福祂的子民时,她就有了勇气。
7 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
【本会注释】
她起行离开。我们也可以像拿俄米那样起行离开我们所在之处,前往上帝要我们去的地方。我们也可以出发前往天上的迦南。我们出发的时候,也有权利带着那些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16节)的人同去。
8 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象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
【本会注释】
我们不要误解拿俄米的举动。三个寡妇已经“起行”了(7节)。可能已经到了摩押的边境。拿俄米感到俄珥巴和路得离开家乡和朋友是作出牺牲的。出于对媳妇无私的爱,拿俄米力劝她们回娘家去。东方的风俗要求她们要与她在一起,但她不愿意强迫她们服侍,让她们在异乡开始新的生活,而是给她们有再婚和建立自己家庭的自由。她们不必按照惯例终生照顾死去丈夫的母亲。拿俄米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婆婆。她甚至不愿勉强她的媳妇去履行对她们的合法要求,而是完全让她们自由作出选择。拿俄米这样做,为所有的婆婆树立了效法的榜样。
9 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她们亲嘴。她们就放声而哭,
【本会注释】
使你们得平安。意为“使你们可以找到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其余的话不是指她们的娘家,而是指她们自己的家──“各在新夫家”。犹太人说一个女子得到“平安”,是指她嫁人(又见得3:1)。拿俄米接着对媳妇所说的话进一步解释了她的意思。她无法按照娶兄弟寡妻的惯例为她们提供丈夫(见创38:8-11;申25:5-10;太22:23-26)。“平安”的原文是noach,源于动词“定居”,“留下”的动词。Noach在希伯来文中是挪亚。
10 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
【本会注释】
社会惯例要求两位少妇留在拿俄米身边,服从她的安排。11节和12节还暗示另一惯例,即一个男人应娶他兄弟的寡妻,从而使他兄弟的名字和家系可以延续下来(见申25:5-10)。
11 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
【本会注释】
虽然她们有义务去,拿俄米还是暗示由她们自己,而不是由她来作出选择。她含蓄地放弃了要求她们顺服的合法权利,慨然把决定权留给她们。这无疑要她作出重大的牺牲,因为她“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12节),在通常情况下,会指望这两个少妇供养服侍年老的她。
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本会注释】
回去吧。拿俄米第三次要俄珥巴和路得回去(见8,11节)。拿俄米说话是当真的。这一次说服了俄珥巴(14节)。但就是到第四次提出要求时,路得还是拒绝了(15节)。
我年纪老迈。拿俄米显然感到自己年老体衰,无法再建立家庭,养育子女。她的生活失去了希望(见20节)。但她还是推辞了自己应得的份。她要自力更生,并信靠上帝的供养(见诗37:25)。
13 你们岂能等着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着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本会注释】
你们岂能等着呢?拿俄米即使马上结婚生子,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俄珥巴和路得均已老了。
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拿俄米尽管很伤心(见20节),还是想到与她同命相怜的两位媳妇的不幸。拿俄米担心自己太老了,不能再建立家庭(12节)。但她们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见珥1:8)。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称她为“少年女子”(得4:12)。显然她还处于青春妙龄。拿俄米想,岂能仅仅因为减轻她自己的悲痛,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毁掉她们的一生呢?
为你们的缘故。这就是拿俄米可爱品格的秘密,也是她吸引路得的地方──她总是先为别人着想。拿俄米虽然深感自己的不幸(20节),但这并没有改变她的人生观。她的价值观始终保持平衡。她的生活反映了基督的形象。祂“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为他人谋利乃是“宇宙生活的伟大原则”(《历代愿望》第21页)。没有什么力量比无私的生活所发挥的影响力更大的了。“一个温和谦让的基督徒,是为基督教所作最有力的见证”(《传道良助》第122页)。
14 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本会注释】
又放声而哭。参第9节。一方面是因同命相怜,一方面是因离别之痛。
舍不得。或“抱住”她。路得受不了与拿俄米分离。拿俄米的美德使她的心灵有了崇高的理想。她觉得与婆婆生活在一起值得,即使自己永远不再嫁。如今那些能吸引而不是排斥自己媳妇的婆婆多么幸福啊!每一位婆婆都应思考拿俄米的美德。她在本卷中是一位杰出的人物。
15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本会注释】
已经回去。俄珥巴虽然像路得一样也被拿俄米所吸引,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与摩押的关系更密切一些。俄珥巴的回去使路得更难作出决定。现在她是独自一人了。
她的神那里。摩押的神是基抹(见民21:29注释)。俄珥巴可能暂时地接受了丈夫基连的信仰(见得4:10)。但她现在又回去拜偶像了。
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本会注释】
不要催我。这几个字引出了路得对拿俄米要她效法俄珥巴回本土去之建议的答复。路得的回答是整卷《路得记》的基调。路得不愿离开拿俄米,不仅仅是出于对婆婆的爱。路得已经发现,拿俄米的信仰使她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路得毅然决定效忠真神:“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再也没有比这更为卓越的表达爱心和忠诚的宣言了。
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路得对真神的认识完全来自拿俄米和家庭其他成员对祂的反映。上帝总是这样向人显示祂自己──通过彰显祂在从前的罪人生活中所运行的爱的能力。上帝的爱改变人心的能力是祂真理的最有力的证据。否则我们的信仰只能像“鸣的锣、响的钹”(林前13:1)。
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
【本会注释】
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在这里提到了上帝的圣名耶和华。她发誓如果不是死使她与拿俄米分离,她愿受到以色列上帝的惩罚。本节原文的“死”是指临到所有人的“死”。
路得采用了《旧约》中一再出现的希伯来正规誓言。在撒上3:17中,以利说如果撒母耳向他隐瞒任何上帝呼唤他名字时所告诉他的信息,愿上帝降罚于撒母耳。这件事标志着撒母耳先知工作的开始。既然按保守派圣经学者的普遍认定,撒母耳是《路得记》的作者,这种用语的相似就有着特别的意义。在撒上25:22中,大卫用这句话发誓要消灭拿八和凡属拿八的男丁。当大卫起誓要立亚玛撒作元帅时,再次用了这句誓言(撒下19:13)。路得的话可以理解为:“我凭着真神起誓,只有死才会使我与你分离。”路得经受住了极大的考验,证明在她心里已是一个犹太女子而不是摩押女子。与拿俄米相伴使她发生了变化,让她更愿意住到异乡以色列,而不是她所熟悉的摩押地,在她原来的朋友中间。认识真神使人们的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超过种族或亲情的纽带。
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本会注释】
这确实是高尚的性格特性。拿俄米的劝说和俄珥巴的做法都改变不了路得与拿俄米和拿俄米的上帝同命运的决心。
19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
【本会注释】
她们来到伯利恒。我们不知道拿俄米和她的家人寄居在摩押何地,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北面还是从南面进入的摩押。不管怎样,回到伯利恒都意味着从大约1,372米高的摩押高原下到死海平面,再上登大约1,143.3米到伯利恒,距离大约是120公里。我们不知道路得和拿俄米行路的速度,携带多少东西。不过那时的妇女擅长于步行,携带的东西比现代西方女子所想象的要多得多。
合城的人就都惊讶。虽然拿俄米离乡已有十年,在伯利恒仍有许多亲友。这毕竟是她的家乡。在圣经时代,凡有城墙的市镇都称为“城”,尽管按现代标准它可能很小(见书6:1-3注释)。约书亚曾列举124座这样的“城”(书15:21-62)。伯利恒显然是有城墙的,因为这里提到办理公务的城门(得4:1)。
这是拿俄米吗?伯利恒的居民这样问不一定说明他们认不出她来,尽管她的经历可能造成她外貌的一些变化。拿俄米在回答中提到了自己所受的磨难(20节)和痛苦(21节),特别是她“满满地出去”,却“空空地回来”(21节)。拿俄米并不那么在意物质的财富,而是强调她独自回来的事实。所以当城里的居民问“这是拿俄米吗”时,他们实际上是在惊叹:“这是拿俄米吗?竟成为寡妇,独自回来!”她的丈夫死了,她的两个儿子也死了,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
20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 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
22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路得记2章
提要:1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麦穗。4 波阿斯了解路得的情况,8 对她表示特别关照。18 她把拾得的带给拿俄米。
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本会注释】
波阿斯。意思可能是“敏捷”。或源于bo 和`az ,意为“在他里面有力量”。这是所罗门圣殿中一根柱子的名称(王上7:21)。波阿斯显然是个富人,在伯利恒城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可能是耶利哥城喇合的儿子(见太1:5注释)。
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本会注释】
容我往田间去。路得已经了解到允许穷人在富人田里拾取麦穗,从而获得帮助的习俗(见利19:9,10;申24:19-22)。路得和拿俄米是在“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回来的(得1:22),而且路得拾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得2:23),所以显然路得是在他们到达伯利恒不久就开始拾麦穗了(见6节注释)。拿俄米自己没有出去拾麦穗,暗示要么是她旅途劳累,要么是她年老体衰。路得品格的第一个考验是她离开家乡的决定。现在她通过主动殷勤地劳动供养拿俄米来证明了她动机的纯正。
拾取麦穗。就是拾取收割者所遗下的麦穗。上帝曾指定穷人,孤儿,寡妇,寄居的或非以色列人拾取麦穗(见利19:9的注释)。所以路得有双重的资格。她既是“穷人”又是“寄居的”(利23:22)。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供应穷人的生活所需,并教导那些境遇较好的人无私与同情的功课。此外,贫穷的人也必须为他们所接受的帮助作工,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施舍。这既维护了他们的自尊,并且激励人主动和勤劳。
麦。这里指大麦。这是收割大麦的季节(得1:22;2:23),在犹大山地是四至五月间。
3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本会注释】
她恰巧。天意指引路得来到了她已故丈夫的一个近亲波阿斯的田里(得2:1;3:2,12,13)。我们有所不知:在我们环境和人生经历中似乎“碰巧”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实际上往往是出于天意(见诗27:13,14;《历代愿望》224,330,668页)。上帝关心着我们每一个人。
田间。指伯利恒周围属于波阿斯和其他市民的所有耕地。在得1:1,2,6,22中,该词原文译为“地”(见申4:22注释)。
4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这是虔诚的犹太人所常用的问候语,要用另一句问候语来回答。这两句话都反映了虔诚的宗教思想贯穿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5 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本会注释】
波阿斯显然认识别的拾麦穗者,称她们为“我的使女们”(8节)。拾取麦穗似乎要得到主人的许可(7节)。也许在某一块地里拾取麦穗的人是应邀而来的。主人可能保留着让他认为最该得的人拾取麦穗的权利。由此看来,波阿斯虽然是路得的近亲,却还没有见过她。
6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
【本会注释】
仆人回答的语气好像路得的到来是众人皆知的事。波阿斯虽然是“至近的亲属”(20节),却还没有见过路得。这暗示路得在到达伯利恒后不久就开始拾麦穗了(见第2节注释)。
7 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请你容我。见第5节注释。
在屋子里坐一会儿。或“一会儿也不休息”(修订标准版)。这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的译法。希伯来文和钦定本一样,不一定是现在形态。在东方,农民住在村镇里,他们所耕种的田地在村镇周围,常常有一段距离。路得出去拾麦穗时离开了“城”(2-4节),回来时已是晚上(17,18节),而不是白天。
8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
【本会注释】
女儿啊。因为他较为年长(得3:10)。
常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波阿斯认识到作为亲戚他对于她负有特别的责任。其他人绝不会像他那样给她这么好的拾取麦穗的机会。波阿斯的“使女们”或拾穗的人们紧跟在收割的人后面,拾取他们可能遗下的麦穗。跟的最近的人自然机会最好。
9 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本会注释】
他们。即仆人,指“收割的人”(7节)。这个希伯来代词是阳性的。
她们。即“使女们”(8节)。她们的任务是把禾捆扎起来。这个代词是阴性的。
不可欺负你。波阿斯不但给路得提供拾取麦穗的有利机会,还为她的人身安全作了安排。这显然是必要的,特别是鉴于她是一个无人保护的外人。他还考虑到了她个人的舒适问题,告诉她可以随便饮水。
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本会注释】
路得对波阿斯的特别恩待表示由衷的感谢。她十分吃惊波阿斯竟如此宽厚地对待她这个“外邦人”。她根本想不到会得到这样的优惠。
11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本会注释】
波阿斯虽然以前没有见过路得,但他已完全了解她的情况。
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本会注释】
耶和华赏赐。波阿斯求耶和华赐福给路得。
上帝的翅膀下。这是以小鸡跑到母亲那里寻求庇护,躲避危险,风暴或寒冷为喻。路得的后裔大卫特别喜欢用这个比喻(见诗17:8;36:7;63:7)。基督也是这样(见太23:37)。波阿斯说话非常谦虚虔诚。他自己意识到,也希望路得明白,唯有她所接受为自己上帝的以色列上帝,才能赐给她所应得的报赏。
13 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本会注释】
愿在你眼前蒙恩。或“你对我非常仁慈”(修订标准版)。
14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本会注释】
醋。希伯来文是chomes ,源于chames (“剌鼻”,“酸”)。“醋”是一种调味品。很可能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时有人拿给祂的“醋”一样的(诗69:21;太27:34)。
吃饱了。得到这一切非同寻常的优惠以后,路得没有忘乎所以。她没有忘记婆婆,而是省下自己的一部分美餐留给她。这种东方的习俗一直保存到今天,就是把没有吃完的带回家。当我们深饮于基督的爱时,就会发现有取之不尽的泉源。我们有权利把它带给其他饥渴爱慕基督耶稣里真理知识的人。
余剩。指她“有一些剩下的”(修订标准版)。
15 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本会注释】
她又起来。路得似乎在“仆人”回去收割之前就去拾麦穗了。她工作的时间比他们长。拾取麦穗并不轻松。
不可羞辱她。路得可能看见有些麦穗没有被捆扎的人捆到麦捆里。如果她要拾取这些麦穗,仆人们不可说什么责难的话使她困窘,表示他们在意这事。波阿斯对收割人员的指示进一步说明了他特别体谅路得。或许他想到了路得有权利要求他娶她,从而使她已故丈夫的财产房屋得以保存。拿俄米对波阿斯品行的评价暗示她是这样理解他对路得的特别照顾的。这就为拿俄米解释已故丈夫的至近亲属娶其寡妻的犹太习俗预备了道路(见申25:5注释)。
16 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本会注释】
直到晚上。路得似乎整天都在勤劳(见7节)。下午拾麦穗似乎比上午轻松多了。但是路得并没有因而提早收工不拾麦穗了。到了晚上她才停下来把所拾取的打了。
一伊法。约相当于5加仑或30磅。
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19 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做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
【本会注释】
愿他得福。拿俄米十分惊讶那一天的劳动成果。所获大麦的数量表明路得拾麦穗的那块田的主人特别恩待了她。当路得把剩下饭,就是她所省下来的波阿斯招待她吃的食物(14节)给拿俄米时,他的仁慈就更加贤明了。鉴于路得所得到的恩待,拿俄米求上帝赐福给慷慨对待路得的人。
波阿斯。见第1节注释。
20 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本会注释】
一个至近的亲属。拿俄米无疑对路得说明波阿斯不是一般的亲戚,而是至近的亲属。他有权利赎回以利米勒可能因还债而变卖了的财产(见利25:24的注释)。拿俄米首先想到的是家族的传承。路得还不明白犹太民法中“赎”(路4:6)的“权利”是什么。但她急于告诉拿俄米波阿斯要求她在收割的季节始终留在他的田里。拿俄米衷心赞同波阿斯热心邀请路得继续在他的田里拾麦穗(见得2:22)。
“亲属”源于词根ga'al ,意为“赎回”,“恢复”,即通过履行明确的义务来解决。其分词形式是go'el (“近亲”)。前面加上定冠词就成了haggo'el (“至近的亲属”),与得4:1中相同。
根据犹太的律法和风俗,有几样重要的责任落到了至近的亲属身上。他的责任是:(1)购回近亲卖给债主或其他人的财产,满足债主的要求,见利25:25;得4:4,6;耶32:7。(2)“赎回”被迫卖身为奴的近亲,见利25:48,49。(3)如果近亲被仇人杀害的话,就要为他报血仇,见民35:19,go'el 译为“报血仇的”。(4)娶没有儿女的近亲寡齐,见路3:13,并受托为其这种结合的后代管理财产。
圣经作者们采用近亲作为“赎回者”的比喻,来说明上帝是把人类从罪恶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救赎主。如约伯说过:“我知道我的救赎主[go'el]活着”(伯19:25)──在复活时会把他从坟墓中赎出来的。以赛亚18次使用ga'al 和go'el 指上帝是把以色列人从仇敌的手中,把人类从罪的辖制下救出来的救赎主(见赛43:1,14;44:22;49:7;54:5,8;63:16等)。我们完全可以在我们的近亲基督里喜乐。因祂为我们负起了近亲的责任,把我们从罪恶与死亡的权下赎回来(赛44:22;何13:14)。只要我们就近祂,祂绝不会拒绝我们,像路得的那个近亲那样(得4:6);祂决不会抛弃我们(约6:37)。我们就近祂就能找到心灵的“安身之处”(得3:1;太11:29)。
21 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22 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本会注释】
只要路得留在波阿斯的田里,她就处于一位强大而值得信赖的朋友保护之下。况且他还是仁慈宽厚的。要是在其他地方陌生人中间,她可能会受欺负。
2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路得获得她至近的亲属——她的“赎回者”的奖赏是在收割的季节。对于我们来说,“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太13:39)。那时我们的救赎主会来把我们带回家与祂在一起。
路得记3章
提要:1路得遵照拿俄米的指示,5 躺卧在波阿斯脚边。8 波阿斯承认了近亲的权利。14 他用六簸箕大麦送她走了。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
【本会注释】
安身之处。或“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用“安身之处”指结婚(见得1:9注释)。拿俄米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么忠心跟从她的媳妇提供一个家,因此就向路得解释,按照犹太风俗,她有权要求波阿斯履行其作为近亲的义务。如果波阿斯同意娶她,路得就不仅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而且还能保存她已故丈夫的名字和遗产。
有两个制度是从伊甸园流传至今的:一,安息日,是“安息”的时间,好使我们以特殊的方式思考上帝爱我们的证据,并学习如何完美地表达我们对祂的爱。二,家庭,是“安身”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最真诚最完没地表达彼此之间的爱。
2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
【本会注释】
簸大麦。和今天一样,在巴勒斯坦扬谷是用铲或耙,或用浅的器皿,或筛子将谷物扬在空中,使谷粒可以因其自身的重量落在一处,而让糠秕被风吹走。扬谷通常是在傍晚凉爽的时候进行的。
场上。在巴勒斯坦的收获季节,使谷物与禾杆分离的过程一般是在露天的打谷场上进行的(见士6:37)。这通常是一个坚硬平坦的圆形大场地,直径40或50英尺。所有的禾捆和从上面割下来的穗都均铺在场上,然后把牛赶在场上踹出谷粒。有时是用牛拉着装有石头的橇在场上走。扬完谷后,谷粒最后用筛子把谷粒与砂石泥土分开。再储藏起来,准备碾磨。
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
【本会注释】
衣服。或“最好的衣服”(修订标准版)。
下到场上。伯利恒靠近犹大中部山脉的山顶,在一个长山脊的狭窄斜坡上。山脊陡峭地向东倾斜。伯利恒禾场的位置大多数可能比城镇低。故路得是“下”到场上(见得4:1注释)。
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本会注释】
看准。得2:17记载路得拾麦穗至傍晚,直到打完扬净所拾取的麦穗才离开。到了傍晚,波阿斯的工人们也把白天所收割的大麦打好扬净。扬好的麦堆每晚都在增大。他们很可能一起吃晚饭,然后回家,但是得有人留下来,整晚看守不断增大的麦堆,以防止偷窃。拿俄米知道现在收割大麦行将结束,波阿斯本人定会在场。会有一顿丰盛的晚餐。波阿斯可能要在扬净的大麦堆旁的帐篷里过夜。那天晚上路得没有像平时那样回家,而是悄悄等待波阿斯睡到帐篷里。在黑暗中她不会被发现。
掀开他脚上的被。或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为“揭开他脚上的衣服”。波阿斯可能和衣躺在麦杆堆上,但脱了鞋子,并把外衣盖在身上作为被子。
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本会注释】
他心里欢畅。《塔古姆》为“他(波阿斯)赞美耶和华的名”。“欢畅”的原文常用来表示快乐和幸福感,绝没有暗示波阿斯喝醉了酒。因多年饥荒之后到来的大丰收,他完全会感谢天恩的浩荡。
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本会注释】
惊醒。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为“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哪个正直的人不会被“不安”或“惊醒”呢?
9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本会注释】
你的衣襟。直译是“你的翅膀”,通常指宽松飘拂的上衣。犹太的《塔木德》解释路得的举动为求婚(见申22:30的注释)。据说类似的风俗在世界某些地区依然存在。路得的恳求可能使波阿斯想起了他最近对她所说话:“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得2:12)。路得要求波阿斯亲自实现他所祈求上帝对她的祝福。波阿斯是一个仁慈虔敬的男人。他答应满足路得的请求,前提是那个更近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
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路得说明了她请求的理由。她到波阿斯这里来是正当而合理的。
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本会注释】
愿你蒙福。波阿斯一开始就表达了他对路得的高度评价并重视她的请求。他还求上帝祝福。并表示他愿意按上帝的旨意实现路得的提议。
女儿啊。这是波阿斯初次对路得的称呼(得2:8),可能是为了表明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
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波阿斯慨然接受了路得的提议,并将之作为自己的福分,尽管路得所求的实际上是对她和她已故丈夫的仁慈。波阿斯用这句话消除了路得因主动求婚而可能感觉的窘迫。波阿斯不承认他履行路得的提议什么为难。
先前。即对拿俄米的恩。
没有跟从少年人。波阿斯显然已不再年轻。在收割季节开始,波阿斯尚未认识路得时,他曾称她为“(少年)女子”(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在她后来嫁给波阿斯时也这样称她(得4:12)。这个少年女子会看上他这个可能已年过半百的人,使他大为感动。
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本会注释】
不要惧怕。波阿斯还不能直接明确地答复路得。他随即说明了理由(12,13节)。也就是说,需要耽搁一下。波阿斯现在还无法同意她的请求,但是她不要以为他这样做是在规避。所以他对她说:“不要惧怕。”他已经表达了他在这件事上的意愿,并已真诚地这么做了。但是为了避免闲话和可能的批评,波阿斯认为唯一合适的途径就是让那“比我更近的亲属”先有机会履行按理落在他身上的义务。如果波阿斯不这样做,那更近的亲属就可能认为自己吃大亏了,以致可能对波阿斯进行诉讼。唯一安全合适的途径就是遵循律法和风俗所认可的程序。
我必照着行。尽管会有耽搁,波阿斯仍给了路得一个明确的承诺──一只要另一个至近的亲属不行使他对于路得的权利。
本城的人都。路得作为一个寡妇和外人,虽然只在伯利恒住了几个星期,但已为众人所知晓和尊重。以利米勒原来可能是一个有影响力和受人尊敬的伯利恒市民,因此那城的居民自然就对他家的事和命运感兴趣。此外,一个外人的到来也会引起关注。在头几个星期,每个人都会仔细观察她。路得经受住了考验。她被公认为“贤德的女子”。波阿斯提到这一点,是为了强调自己对路得的尊重。
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本会注释】
关系的亲密程度是决定的因素。并非不每一个亲属都有权获得路得的情感和财产。亲属的关系越为密切,就可能越有兴趣保护这位寡妇和她已故丈夫的权利。而且他会被视为较少受个人利益的影响。
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本会注释】
今夜在这里住宿。波阿斯为实现路得的请求定了一个明确的时限。最多只拖几个小时(见第11节注释)。
他若肯。见第12节的注释。
只管躺到天亮。波阿斯实际上是对她说:“你已经说明了请求的目的,我也完全赞成。但是不要在夜静更深时冒险回到你婆婆那里。”
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
【本会注释】
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是天快破晓,收割和拾麦穗的人还没有来到之前。总之就是要来的少数人还不能认出路得之前。
不可使人知道。不仅是为了合乎体统,也是为了保证波阿斯完成与那更近亲属协商的计划。要是那人知道了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他可能会拒绝放弃他的优先权。
女子。直译是“这个女子”。鉴于波阿斯不大可能独自睡在打谷场上,所以《塔木德》将之视为他对与他一同留在田里的一些收割者的吩咐。因为所有相关的人对他与路得的关系如产生怀疑,那将是很不愉快的。
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
【本会注释】
外衣。或“斗蓬”(修订标准版)。不是面纱,而是外衣,由一大块方布做成,从左肩披到右臂下(见申22:17注释)。
六簸箕。约1又1/4蒲式耳(1/2百公升)。路得把这些麦子紧紧包在她的斗篷或“外衣”里,无疑是顶在头上,或扛在肩上。这可能是她走山路进城所能携带的最大数量了(见第3节注释)。
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
【本会注释】
婆婆说。即拿俄米说。
怎么样了?希伯来文直译是“你是谁?”拿俄米当然知道是路得,因为她紧接着说“女儿啊”。拿俄米的问题只是一个习语,表达了她询问事情的进展。路得在回答中告诉了她所有发生的事。
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本会注释】
波阿斯很清楚路得的来访是出于拿俄米的提议。他这六簸箕大麦的礼物是为默认这一事实,并表示感谢拿俄米对这件事的关心,暗示他个人喜爱路得不会使他忘记拿俄米。
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本会注释】
安坐。或“等候”(修订标准版)。路得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亲戚波阿斯一定会为他们的婚事作出合法的安排。律法似乎不太顾及这位女子的个人意愿,而是顾及那些近亲的意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居民代表召集到城门口,让他们首肯他的权利。
这事怎样成就。耐心等待一件重要事项的决定并不轻松,特别是当一个人无法左右决定的作出,只能祈祷之时。路得大概当时就是这种情况(见得1:16)。
路得记4章
1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2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3 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4 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
5 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作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
6 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
8 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10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象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象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14 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
18 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
撒母耳记上1章
提要:1 利未人以利加拿,有两个妻子,每年在示罗敬拜。4 他珍爱哈拿,虽然她不生育,而且受毗尼拿的激动。9 哈拿在愁苦中祈祷要一个孩子。12 以利先是责备她,后来祝福她。19 哈拿生了撒母耳,留在家里直到他断了奶。24 她照自己所许的愿,把他献给了上帝。
以利加拿和他的家眷在示罗
撒上1:1 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以法莲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苏弗的玄孙,托户的曾孙,以利户的孙子,耶罗罕的儿子。
【本会注释】
那时。来自通常被译为“和”的希伯来词,不过也根据上下文也译为“现在,”“那时,”或者“但是”。它不一定是这卷书与前一卷书的连接词。例如,以西结书也是用这个词开头的,但却没有人声称以西结书不过是前面某一卷书的继续。(中文版本没有那时)
拉玛琐非。字面意义是,“守望者们的两个高地,”或,“琐非的两个高地,”,指一对城市,或者可能指同一个城市的两个区域,因为在撒上1:19和2:11中,提到拉玛琐非时仅仅说成拉玛。撒母耳的家乡拉玛的位置并不为人所知。关于各种已提议的地点的考虑,见本章结尾的附注。
以利加拿。字面意义是,“上帝已买的人。”是哥辖家族的一个利未人(代上6:33-38;参代上22-28节;《祖知》第五十五章),住在以法莲支派。有趣的是,发现撒母耳是可拉的后代(代上6:33-38),可拉曾那么激烈地反对过上帝使亚伦的儿子们作祭司的决定(见民16)。这里显然是孩子们不因他们父辈的罪受惩罚证据,“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24:16)。
撒上1:2 他有两个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儿女,哈拿没有儿女。
【本会注释】
两个妻。哈拿这个名字意味着“优雅慈悲,”而毗尼拿的意思是“长有浓密头发的人。”在那时的世界历史中,多配偶制被认为是合乎伦理道德的,并且是上帝允许的(见申14:26的注释)。然而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似乎只有富裕阶层和君王们才放任多配偶制。统治者们通过把公主送到另一位帝王的后宫来寻求和平。但是这种多配偶制的作法通常给皇家后宫和私人家庭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私通、嫉妒与失败。在新约时代,多配偶使人不适合担任任何宗教公职(提前3:2,12)。
撒上1:3 这人每年从本城上到示罗,敬拜祭祀万军之耶和华;在那里有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当耶和华的祭司。
【本会注释】
上到。因为以利加拿居住的地方距示罗的会幕可能只有12英里(19公里),所以他这个利未人自然就定期参加每年的三个节期(见出23:14-17;利23:2的注释),特别是第一个而且是最重要的一个节期,早春的逾越节。这个节期既代表着以色列人从埃及蒙拯救,又把他们的心指向逾越节羔羊所预表的伟大实体耶稣,祂通过自己伟大的牺牲,为人类提供了从灵性上的为奴之家救赎出来的道路(林前5:7)。虽然与士师时期许多别的利未人一样,以利加拿并没有被要求在圣所里服务(士17:8,9),但他作为一个普通的以色列人还是带着自己的祭物上去过节,以便鼓励他的邻居,并给他们树立一个好榜样。虽然住在一个邪恶的环境中,但是他的灵性水平显然很高。纵然何弗尼与非尼哈都很败坏,以利加拿在他的敬拜和献祭中还是很忠心。亚拿和西面在基督的时期也是这样(路2:25-38)。在现代也应该这样。人对基督的效忠不应该取决于别人的工作。
以利的儿子。甚至在这么早的时期,起用亲戚—指定公职时任人唯亲—在以色列就已经站稳脚跟了。当失业的恐惧缭绕在分散于各个支派中的利未人心头的时候,以利家的三个成员—父亲和两个儿子—却过着安稳无虑的生活,尽管事实上他们中的两个人在道德上根本不具备担任这职分的资格。这种正义上的失败总是导致不满与革命。
撒上1:4 以利加拿每逢献祭的日子,将祭肉分给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儿女;
撒上1:5 给哈拿的却是双分,因为他爱哈拿。无奈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
【本会注释】
双份。字面意义是,“有双面的一份。”以利加拿发挥他所能自由支配的每一影响力为要带来和平,给他家里的成员每人一“份”。为了当众显明哈拿不生育并不是他的意愿,他就给了她双份,好像她有一个孩子一样(见《祖知》第五十五章)。
撒上1:6 毗尼拿见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
【本会注释】
大大激动她。毗尼拿的态度部分是由于以利加拿好意的慷慨行为引起的。正如撒但在天上的情况一样,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别的地方,对另一个人的关心所引起的嫉妒总是产生一种嘲弄的、气死人的怨恨,在冰冷的嘲笑中表达出来。这种嘲弄不仅剥夺了哈拿的食欲,而且使她隐忍吃不下饭。是因为她感到不配吗?就象亚伦在他的儿子拿达和亚比户死后所做的一样(利10:19)?是她在这种情况下更加不需要这宴席的属灵福分吗?可能还可以问,毗尼拿得到了多少宴席的福分呢,既然她允许自己嘲弄她的伙伴?这种情况可以比得上基督在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故事中所提到的情况(路18:10-14)。然而,象那个税吏一样,哈拿并没有以辱骂还辱骂,而是把烦恼完全留给自己,并且让步,默默流泪。
撒上1:7 每年上到耶和华殿的时候,以利加拿都以双分给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动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饭。
撒上1:8 她丈夫以利加拿对她说:“哈拿啊,你为何哭泣,不吃饭,心里愁闷呢?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
哈拿和以利
撒上1:9 他们在示罗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来。祭司以利在耶和华殿的门框旁边,坐在自己的位上。
【本会注释】
哈拿就站起来。哈拿并没有使自己在悲伤和自怜中心硬,与她丈夫说话时也没有变得闷闷不乐,而是表现了一种值得称赞的高度自制。她在圣所中找到了避难所。
撒上1:10 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祷耶和华,
撒上1:11 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不用剃头刀剃他的头。”
【本会注释】
使他归与耶和华。哈拿通过宴席所领受的上帝的属灵恩赐激励她恳求一个更加切实的恩赐—一个儿子,并许诺要把这个恩赐立即归还上帝。或许上帝久已等候这样一种献身;祂原可以在以前就使她生育,但是她那时准备好承担这责任了吗?
属世的智慧教导说祈祷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人对祈祷做出回答,这是违背自然律的,而且不可能有奇迹出现。但上帝的计划却是在回答,当人出于信心的祈祷时,上帝要以独特的方式赐给他(《善》第三十二章)。为什么呢?因为上天的计划是要人们象基督在地上时所做的一样,自愿地完全顺服于圣灵的内注与外延之工。只就上帝而言,要完成圣约并不需要亚伯拉罕等候25年的时间。当先祖到达了他能完全进入上天对他的计划的地步时,上帝就能使过去所有的失败转变成福惠的垫脚石。对哈拿也是这样。
但是上帝并没有通过一位天使对她讲话;祂使用了指定的媒介-祭司职位,即使它那时是不完全的并且需要改革。上帝看出哈拿想要后代的自然愿望终于变成了一心一意要把最宝贵的恩赐献给祂的强烈感情时,祂就通过以利答应了她的请求。
撒上1:12 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地祈祷,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撒上1:13 (原来哈拿心中默祷,只动嘴唇,不出声音,因此以利以为她喝醉了。)
撒上1:14 以利对她说:“你要醉到几时呢?你不应该喝酒。”
【本会注释】
醉。以利,圣所的守护人和律法与宗教的主要权威,他从外部环境证据而不是从这个礼拜者内心的伤感来作出判断。他以自己对他儿子们的经验作为标准衡量哈拿,然而他自己还没越过能明白上帝已经展开的启示的地步。通过哈拿的经验,圣灵向他显明上帝查看人心的动机。
撒上1:15 哈拿回答说:“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
撒上1:16 不要将婢女看作不正经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动,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本会注释】
不要看作。在这样的斥责之下,带着平静的安泰,以温柔的精神和对当权者尊敬的顺从,哈拿得体地提到了引起他误解的私人悲伤,并且勇敢地肯定了自己的无辜。同样,基督回答祂的控告者时就是这种精神。
撒上1:17 以利说:“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愿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本会注释】
平平安安地回去。只有止息敌意,完全得胜或顺从,平安才会来到。既已这样顺服上帝,哈拿就发现毗尼拿的仇恨和嘲笑不再刺痛了。由于她的救主,她可以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以利迅速认出这事出于上帝的手,并被圣灵感动,表明上帝对她的悦纳。基督例证了爱与辨别的真精神,并且愿将这种精神分赐给祂属下的牧人。但是不管他们接受与否,不管他们是不是将之传给别人,什么也不能阻止祂草场上最卑微的羊听到祂的声音并跟从祂。哈拿并没有依赖环境;她将她的事交托给上帝—立即就蒙了应允。
撒上1:18 哈拿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妇人走去吃饭,面上再不带愁容了。
撒母耳出生和奉献
撒上1:19 次日清早,他们起来,在耶和华面前敬拜,就回拉玛。到了家里,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华顾念哈拿,
撒上1:20 哈拿就怀孕。日期满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
【本会注释】
撒母耳。这名字的意思是“上帝听见,”就象圣经中的其它名字一样,它充满了意义。“撒母耳”是她向上帝请求的一个纪念,是她的誓言的一个提醒,也是对上帝悦纳的赏识。时间会证明这一切的真实性。撒母耳从他最早的幼年时代就承认自己是上帝的仆人。
撒上1: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罗去,要向耶和华献年祭,并还所许的愿。
撒上1:22 哈拿却没有上去,对丈夫说:“等孩子断了奶,我便带他上去朝见耶和华,使他永远住在那里。”
【本会注释】
哈拿却没有上去。在撒母耳的母亲看来,他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是给上帝的一个奉献。所以从他还是婴孩的时候,她就努力为上帝训练他。她以许多关怀和祈祷照顾他身体的需要,从小小年纪就把他的思想指向万军之耶和华。为了可以更完全地完成她的信托,她没有去示罗,直到他断了奶。在以色列,一位母亲的影响是多么意义深远啊,无论她是一个被放逐者还是一个奴隶,如同摩西的母亲约基别,或者迦南地一个利未人家里的受烦扰者,她的时间都是无价的。认识到这点,哈拿就开始作工,不仅是为当代,而且是为永恒。使一个人的灵魂印上神圣的形象是她的责任。就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来说也是这样。
不止一次,上帝的使女蒙托付一个任务,就是复兴爱罪灰心之百姓衰退的信心,这百姓没有认识到上帝使用世上软弱的叫那有智慧的惶恐惊讶。请默想约基别对她的任务的奉献,哈拿将撒母耳带到世上的清晰远见,或者当马利亚回答天使的信息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时的庄严责任感(路1:38)。
但是即使在母亲这一方有最大的热心,孩子也必须在一生中作他自己的选择。例如,参孙就是这样。然而就连参孙在长时期的自私自利之后,也抓住了上帝的远见,导致他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生命,那一次的奉献使他列身于那些通过信心夸胜的伟大显赫的人物之中,就如希伯来书11章所记载的。诚然,上帝有意用已做完成一项特别工作的器皿,撒但却努力要利用,要使其误入歧途。
永远。见出12:14;21:6的注释。哈拿说“永远”的意思是撒母耳将终身是一个拿细耳人(撒上1:11;另见创49:26;民6:2的注释)。在库穆兰第四洞穴发现并发表于1954年的撒母耳记上的一个片段,特别说到撒母耳是一个拿细耳人。
撒上1:23 她丈夫以利加拿说:“就随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儿子断了奶。但愿耶和华应验他的话。”于是妇人在家里乳养儿子,直到断了奶;
【本会注释】
她丈夫说。以利加拿同意了她妻子的誓愿(民30:6,7),并且根据撒上1:21,他也使之成了自己的誓愿(见民30:6的注释)。
愿耶和华应验。即,“愿上帝对撒母耳的计划实现”。在完成哈拿的祈祷和誓愿中,上帝已经承认了祂的角色。以利加拿相信(1)上帝确实通过以利讲了话(17节);(2)撒母耳的出生证实了以利所做应许的神圣来源(20节);并且(3)这应许会完全实现在撒母耳一生的侍奉中。
在基督徒的家庭中,许多事都取决于丈夫与妻子的合作。以利加拿被他妻子的奉献深深感动并衷心地加入了她的愿望。他是保罗劝勉的一个卓越榜样:“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他为她的誓愿承担了责任并且非常主动地使自己与之联合,愈加认可她选择的自由,并且愿望她献给上帝的选择会成功。他的态度例证了基督心中愿望以这种方式与每个人同工,好使他能表达自己的个性,从而向宇宙展现祂神圣品格的七彩美丽。
撒上1:24 既断了奶,就把孩子带上示罗,到了耶和华的殿;又带了三只公牛,一伊法细面,一皮袋酒。(那时孩子还小。)
【本会注释】
三只公牛。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解释为:“一只三岁的公牛。”依据25节,“宰了一只公牛”。亚伯拉罕献祭时,用的是一只三岁的母牛(创15:9)。以利加拿的祭物表示的是履行誓言(11,21节),由一只公牛和它所要求的素祭与奠祭构成(民15:9,10)。因为以利加拿和哈拿带了整整一伊法细面,而献一只公牛只需一伊法的十分之三(民15:8-10),所以可能在25节提到的这只公牛是孩童撒母耳被分别为圣归与上帝的燔祭,而另两只公牛被献为赎罪祭和平安祭,每只都需要细面一伊法十分之三。以利加拿带了整整一伊法细面足够奉献三只公牛所需这个事实,暗示七十士译本和其他译本解释为“一只三岁的公牛”是错误的。
撒上1:25 宰了一只公牛,就领孩子到以利面前。
撒上1:26 妇人说:“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从前在你这里站着祈求耶和华的那妇人,就是我。
撒上1:27 我祈求为要得这孩子;耶和华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了。
【本会注释】
这孩子。撒母耳断奶的年龄并不知道。在东方,小孩一般都吃奶直到三岁,例如,很可能当亚伯拉罕设宴立以撒为他的继承人时,他已经五岁了(见创21:8)。由于哈拿自从撒母耳出生后还没有上去赴宴,所以以利可能已经忘记这件事了。
根据这节经文,哈拿并没有告诉过以利她请求的本质,但是现在她以极大的喜乐着手这样做了。在表达她的喜乐时,她转个弯儿用了sha`al,“祈求”这个希伯来动词的不同形式。原文直译为:“关于这个孩子,是我亲自介入的,上帝给了我所向他祈求的,并且我也是被迫为上帝求这个孩子。只要他活着,他就是为上帝求来的。”哈拿带着喜乐承认她给上帝的礼物原是上帝先给她的礼物。她可以和大卫一起说:“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代上29:14)。正是这种爱使得路得大声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得1:17),并使保罗断言“我活着就是基督”(弗1:21)。
撒上1:28 所以,我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于是在那里敬拜耶和华。
关于第1章的附注
撒母耳的家乡拉玛琐非的确切位置并不为人所知。已经有各种不同的地点被提了出来:(1)以法莲的Beit Rima,在示罗西部11英里(17.6公里)处,那里巴勒斯坦中部的山脉已经降低为起伏的小山,或者可能是再往西5英里(8公里)的Rentis;(2)便雅悯境内的er-Rām,在耶路撒冷北边约5又1/2英里(8.8公里)处,去往示剑的大道上;(3)以法莲的拉马拉,在耶路撒冷北偏西9英里(14.4公里),示罗南偏西12英里(19.2公里),伯利恒西南1又3/4英里(2.8公里)处。
示罗西边11英里(17.6公里)的Beit Rima,和更西边的Rentis,距离扫罗的基比亚(在便雅悯)都太远了,不可能是撒母耳的家乡(撒上9:1 - 10:9;参《祖知》第五十九章)。扫罗在两天之内不会走到离家25或30英里远去寻找他父亲丢失的驴,他和他的仆人也不可能在第三天找遍了所有的丘陵、溪谷和山岭地区的峡谷。在亚设(书19:29)、拿弗他利(书19:36)、西缅(书19:8)和玛拿西(基列的拉抹,申4:43,参王下8:29;代下22:6)境内的其它名叫拉玛的城市甚至更远,所以是不可能的。
有分量的证据似乎就是以法莲南部山区的拉马拉了,接近便雅悯的边境。与它邻近的一个城镇符合撒母耳家乡的所有已知特征。士师记4:5的拉玛,靠近底波拉的棕树,离伯特利不远;就如已经提到的,伯特利西南约1又3/4英里(2.8公里)的拉马拉不会是便雅悯的拉玛,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作者就会提到靠近便雅悯的拉玛几个城镇中的任何一个的名字,而不是以法莲山地的伯特利了。
撒母耳出生在拉玛(撒上1:1,19,20;《祖知》572)。他在这里作为祭司、先知和士师服务以色列,并且在这里建立了两所最初的先知学校中的一所(撒上7:17;8:4;15:34;19:18-20;《祖知》第五十八、五十九章)。这显然也是扫罗在那里初次见到撒母耳并被膏立为王的那个没有提到名字的城镇(9:5,6,11,14,18;《祖知》第五十九章)。撒母耳在这里去世并被葬在这里(撒上25:1;28:3)。
撒母耳的拉玛也以拉玛琐非闻名(撒上1:1,19)在“苏弗地”(撒上9:5;参《祖知》第五十九章)。苏弗是利未经由哥辖的后代,并且是撒母耳的第五代先祖(代上6:33-38)。在分迦南地时,利未支派的哥辖族在不同的支派中被分配了城池,包括犹大、便雅悯和以法莲支派(见书21:4,5;代上6:54-70)。苏弗的后代—琐非人—可能就住在“苏弗地”(撒上1:1;9:5),他们的城市,拉玛,与拉玛琐非一样,字面意义是“琐非人的拉玛。”
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是“以法莲山地”的,可能象他的先祖苏弗一样,是一个以法莲人(撒上1:1)。一个以法莲人或者是伯利恒的居民(得1:2;撒上17:12)或者是以法莲的居民(王上11:26)。以利加拿显然是后一种意义上的以法莲人。以法莲山地仅仅就是以法莲支派所分土地边界之内的山区,可能并不包括便雅悯山区的任何一部分(见士18:12,13;19:13-16;撒上9:4)。在圣经中没有提到便雅悯有什么地方是在“以法莲山地。”
后来上帝向撒母耳描述扫罗时说他是“一个人从便雅悯地出来”(撒上9:16)。此外,当扫罗离开撒母耳在以法莲山地的家乡拉玛时,他穿过了便雅悯的边境为要到达他在便雅悯境内基比亚自己的家(撒上10:2-9;《祖知》第五十九章)。
有些人认为撒上9:1 -10:9没有提到名字的那个城市是伯利恒。这种认同是根据创35:16-19的话,说拉结被葬在“以法他就是伯利恒”的“路旁”,并且在撒上10:2提到拉结的坟墓是在“便雅悯边境的泄撒”。但是,与拉玛一样,拉结坟墓的确切位置也不为人知。它在伯特利和伯利恒的大道之间(创35:16-19),约有超过15英里(24公里)的距离。但创35:16“以法他的路旁”的希伯来原文的字面意义是“距以法他有一些距离,”似乎暗示相当远的距离(见创35:16的注释)。
传统上认为拉结的坟墓在伯利恒北偏西1又1/8英里(1.8公里),距便雅悯的边境约4英里(6.4公里)。但是根据撒上10:2的希伯来原文,拉结的坟墓比这更接近边境,可能恰好在便雅悯的边境之内。然而,要是理解为便雅悯的北部边境而不是南部边境,那么创35:16的希伯来原文就与耶路撒冷北边的泄撒的位置一致了。
耶利米提到在“拉玛”听到“拉结哭她儿女”(耶31:15;参创35:16-19)的声音,暗示拉结的坟墓离拉玛不远,并且这与撒母耳在撒上10:2中的指示一致。但是传统上,靠近伯利恒的位置距从便雅悯境内的拉玛算起会超过9英里(14.4公里),从以法莲的拉玛算起会接近13英里(20.8公里)。耶利米提到的“拉结哭她的儿女”,乃是基于在拉玛的犹大会众为被掳往巴比伦的路程作准备的历史事件(见耶31:1-17;40:1)。耶利米所说话语的预言应用在太2:18(见申18:15的注释)。除非这个拉玛靠近拉结的坟墓,否则耶利米提到的“拉结哭她的儿女”就没意义了。他进一步提到撒玛利亚和以法莲山地(耶31:5,6)似乎在说拉玛靠近便雅悯和以法莲的边界,这确证了撒上10:2中给出的信息。
撒母耳记上2章
提要:1 哈拿的感恩之歌。12 以利两个儿子的罪。18 撒母耳的侍奉。20 因以利的祝福,哈拿更有信心了。22 以利责备他的儿子们。27 一个针对以利家的预言。
哈拿的祷告
撒上2:1 哈拿祷告说:我的心因耶和华快乐;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我的口向仇敌张开;我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
【本会注释】
因耶和华快乐。这第二次访问示罗与第1章中记载的那次有完全不同的性质。那时哈拿的负担是为自己调解祈求;现在却是一篇伟大的赞美祈祷。作为她完全顺服上帝的结果,她很高兴有特权将她的创造主所赐给她的再还给祂。在这样做时,她经验了喜乐的最高境界,因为她岂不是学会了以一种新的方式赏识祂的慈爱吗?她赞美上帝是仁慈怜悯的创造者,显明在祂对无助者的同情中。她对祂的能力有了新的见识,这能力现在显明在祂对自然界隐秘势力的控制之中,在祂对会使她灰心失败的邪恶势力的默然抵消之中,并且在祂使原本邪恶的环境无限量地促成她深厚而完全的喜乐之中。她重新理解了上帝与她的先祖们所立的约,就是上帝的儿女应该成为列国的祝福。哈拿的喜乐之歌是一个关于大卫和弥赛亚的灵感预言(《祖知》第五十五章)。
哈拿的经历可能证明了能临到毗尼拿的最大祝福。上帝要拯救毗尼拿就象祂要拯救哈拿一样着急。要实现这个目的,还有什么比显示抬举一个信靠祂的人而不以恶报恶更有效呢?这就是基督在设法赢得长大麻风的西门时所用的方法—藉着显示可以临到抹大拉的马利亚的祝福(可14:3-9;路7:37-50)。西门学到了他的教训,并且成了一个热心的门徒(《历》第六十二章)。毗尼拿学到她的教训了吗?
撒上2:2 只有耶和华为圣;除他以外没有可比的,也没有磐石象我们的上帝。
撒上2:3 人不要夸口说骄傲的话,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语;因耶和华是大有智识的上帝,人的行为被他衡量。
【本会注释】
不要狂妄。鉴于临到哈拿的奇妙经验,她原可以有一种对毗尼拿的个人优越感。但是这些经文岂不是指出哈拿,却向往她的对手可以看到完全顺服上帝的美丽,并认识到狂妄的无益吗?的确,在上帝以这种方式为她谦卑的奉献辩护之后,没有人会控告说哈拿对毗尼拿有一种“我比你圣洁”的态度。如果基督声音中含着悲恸宣布了法利赛人的八祸(《喜》第一章;《历》第六十七章),那么哈拿把撒母耳献给上帝的自我牺牲精神岂不会如此感动毗尼拿的心,使她重新明白上帝如何衡量人的行为吗?那些象毗尼拿一样的人,感到自己力量强大,必收获自私的果子,就是灵性的死亡。但是即使是那些灵性已死的人祂也能使他们活。基督给了犹大跟彼得一样的机会,然而一个顺服了,另一个却没有。
撒上2: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断;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撒上2:5 素来饱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饥饿的,再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
撒上2:6 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
撒上2:7 他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
【本会注释】
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哈拿看出是上帝把她从指责中拯救出来的,祂已提拔她远远高过毗尼拿的嘲弄。从前的忧伤现在变成了在上帝里的喜乐满怀。渴望的祈求已让位于对神圣力量的赞美。她的嘴唇,从前因默默忍耐而紧闭,现在却张开要赞美上帝的全能。她想到自己的经验作为一个夸胜的典型,是上帝为祂的百姓个别地也是全体地完成的。她感到歌颂的灵感远远超过她自己的经验范围,并在圣灵的指导之下期盼蒙赎之民站在玻璃海上口唱“新歌”(启14:3)的喜乐。哈拿感到的这种喜乐不是自私的快乐,而是对上帝品格的更多理解,就象那在创世时使“上帝的众子”欢呼的喜乐一样(伯38:7),或象以色列人在红海从埃及军队中被拯救出来的那种喜乐,或象基督降生时众天军欢呼“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上帝,在地上平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时的喜乐(路2:14)。在家里的嘲笑和痛苦正是培育对上帝的救恩有这种远见的环境,好在地上展现天国。哈拿有天国在她心中,因为她已经学会了象基督一样爱世人(见《历》第三十四、七十章)。
撒上2:8 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得着荣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他将世界立在其上。
【本会注释】
祂抬举。藉着上帝的能力,曾自觉无能的基督徒的心灵就被抬举在自私的势力之上。既已装备了从上头来的力量,这样的人就发现过去的怀疑、恐惧和试探都被击倒了。胜利代替了失败,心灵在充足的喜乐中形成了基督的形象。
撒上2:9 他必保护圣民的脚步,使恶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动;人都不能靠力量得胜。
撒上2:10 与耶和华争竞的,必被打碎;耶和华必从天上以雷攻击他,必审判地极的人,将力量赐与所立的王,高举受膏者的角。
【本会注释】
赐力量与所立的王。多年以来,哈拿一直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但是现在通过预言的远见,她讲述自己对基督最终完全得胜的信心。因为上帝已经高举了她的“角”,所以祂也必高举祂的受膏者的“角”(见腓2:9-11)。许多生活在这末后世代的人,难道不可以允许上帝也这样把他们从其所处的邪恶环境中抬举起来,以便他们可以象哈拿一样,将在玻璃海上向祂唱一首颂赞与感谢的诗歌(启14:3)吗?
撒上2:11 以利加拿往拉玛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
【本会注释】
那孩子侍奉。被译为“孩子”的词是na'ar,意思是在成年之前任何年龄的一个男孩。约瑟在17岁时也被称作一个na'ar。这同一个词在17节中被用在以利的儿子们身上。他们的年龄比撒母耳大多少不为人知。根据上下文,在他们成年之前,以利就让他们做祭司了。撒母耳年纪的估计范围在3到15岁之间(见怀爱伦,《补充材料》,关于撒上1:20-28)。
当一个孩子承担了某种非同寻常的责任时,其父母因而就会多次寻求为他们自己获利。应当给与以利加拿非常的荣誉,他虽为利未人,还是在拉玛继续其素常的生活方式。既然确实知道撒母耳会遭受的环境的性质,以利加拿和哈拿在将上帝给他们的恩赐交到以利和他两个儿子何弗尼与非尼哈手中时必定有些忧虑。当圣父将祂的圣子置于那个时代恶劣祭司的影响和监督之下时,祂的忧虑必定比这大多了。当基督开始受到祭司们的注意时,祂已经12岁了,然而祂在那个场合的表现证明了寻求上天指导的孩童确实会受到神圣的保护(见路2:52的注释)。撒母耳的经验证实了这同样的神圣指导。
圣经明说撒母耳是在这种邪恶的环境中侍奉上帝。“侍奉”这个词可以指服务,或者是世俗的或者是神圣的。约瑟在波提乏家里的职责就是用的这个词,约书亚在上帝的山上协助摩西用的也是这个词(出24:13)。撒母耳抵挡围绕着他的邪恶影响的能力,正如约瑟和约书亚一样,可以归因于他下定决心使自己忙于上帝的事。
以利的两个儿子
撒上2:12 以利的两个儿子是恶人,不认识耶和华。
【本会注释】
彼列之子。[中文和合本译为“恶人”]。字面意义是,“没有价值的儿子。”摩西形容那些力劝同胞去侍奉别神的人时用的就是这个词(申13:13)。在士师记早期,那个从伯利恒旅行到基比亚过夜的利未人受到的是“彼列之子” [和合本译为“匪徒”]们的袭击(士19:22)。在新约中“彼列”被用作撒但的一个别名(林后6:15)。正如约瑟被放置在王室堕落的重重包围之中,撒母耳也在堕落祭司的包围中,“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长大成人(腓2:15)。
既已顺服于邪恶的情欲,何弗尼和非尼哈对他们应该侍奉的上帝就没有正确的观念。他们毫不喜爱与祂交通,对祂的旨意毫不赞同,也没有一点对祂的义务感。他们只是为自己自私败坏的目的利用其所继承的职位。他们抢夺百姓为要满足自己的食欲。他们不仅抢夺了上帝当得的祭物,而且非法剥夺了敬拜者对祂的尊敬与爱戴。通过他们邪恶的情欲,他们使侍奉上帝在百姓眼中降低到了邻邦偶像崇拜纵欲狂欢的世俗放荡水平。但是上帝允许人被放置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好向宇宙证明邪恶的环境并不一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既然知道犹大贪婪的精神,今天就没有一个人会想让他当司库,但耶稣却那样做了(《历》第三十章)。祂原是要犹大对有更伟大价值的事有非常深刻的印象,从而使他愿意全心顺服他的救主。耶稣爱犹大,并且喜欢使他成为主要的使徒之一(见《历》第三十章)。
撒上2:13 这二祭司待百姓是这样的规矩:凡有人献祭,正煮肉的时候,祭司的仆人就来,手拿三齿的叉子,
撒上2:14 将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锅里一插,插上来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罗的以色列人,他们都是这样看待。
撒上2:15 又在未烧脂油以前,祭司的仆人就来对献祭的人说:“将肉给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过的,要生的。”
撒上2:16 献祭的人若说:“必须先烧脂油,然后你可以随意取肉。”仆人就说:“你立时给我,不然我便抢去。”
撒上2:17 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或作: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
撒母耳在示罗
撒上2:18 那时,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侍立。并不是在仆人意义上的侍奉,而是在利未人关于圣所之工的神圣义务意义上的侍奉。被译为“侍立”的这个希伯来词包括这两种“侍奉。”
细麻布的以弗得。这里,是指下级祭司和利未人穿的外衣,有时,甚至民中的显要人物也穿。例如,大卫在上帝面前舞蹈时就穿了一件细麻布的以弗得(撒下6:14)。这不可与大祭司穿的以弗得相混淆,后者是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做的,其上固定着胸牌,胸牌上有12块宝石和用来求问上帝的乌陵与土明(见出28:6的注释;参士8:27)。如果单单就是细麻布的以弗得,它的样式似乎可能与大祭司的以弗得相同,是一件短的、无袖的外衣,由前后面构成,在肩膀处连接在一起,并用一条腰带收到腰里(见士8:27的注释)。
撒上2:19 他母亲每年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着丈夫上来献年祭的时候带来给他。
【本会注释】
他母亲。哈拿不仅把她的儿子献给了上帝,而且年复一年向他表示自己的爱。同样地,上帝不断守望着祂的百姓。祂不仅一次给出永远给出了祂的儿子,而且继续关怀,使那次牺牲日益有效地满足祂最软弱儿女的需要(太6:30-34)。
撒上2:20 以利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说:“愿耶和华由这妇人再赐你后裔,代替你从耶和华求来的孩子。”他们就回本乡去了。
【本会注释】
借给耶和华。所借给耶和华的必定会连本带利返回。哈拿献给上帝一个孩子,得到的回报是另外五个孩子。亚伯拉罕对以撒也是这样做的,上帝应许他的子孙要“象天上的星”那样多(创22:17)。基督应许过甚至在今生都有百倍的回报(太19:29;路18:30)。
撒上2:21 耶和华眷顾哈拿,她就怀孕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华面前渐渐长大。
以利和他的儿子
撒上2:22 以利年甚老迈,听见他两个儿子待以色列众人的事,又听见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
【本会注释】
以利年甚老迈。在库穆兰的第四洞穴发现并于1954年发表的撒母耳记上的一个片段解释为:“以利九十岁了。”阿尔布莱特认为这是从撒上4:15转换过来的,七十士译本的那节经文解释“九十”是以利去世的年龄。然而,这个新发现的片段并不是说明他90岁时死了,而是说明那时撒母耳已经服侍了他一段时间。
撒上2:23 他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
撒上2:24 我儿啊,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
撒上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
【本会注释】
不听。以利的两个儿子的侍奉在这里与撒母耳的侍奉形成了对比。撒母耳在人和上帝对他的喜爱中成长;而何弗尼与非尼哈却不尊敬上帝的指示,并且转耳不听他们父亲的忠告。每个人都是有道德自由的人。如果他们选择服在上帝大能的手下(彼前5:6),在适当的时候他们就会被升高;但是如果他们选择随从自己的道路,他们最终必会收获这种行为的果子。
耶和华想要杀他们。字面意义是,“使他们死,上帝是喜悦的。”他们已经拒绝了上帝保护的控制,拣选他们自私的道路,并且蓄意抛弃上天的忠告。既然厌恶耶和华的使者(诗34:7),他们就印证了自己的厄运。虽然是非利士人杀了他们(撒上4:10,11),但却是上帝允许的,因他们拒绝跟随祂。“上帝并不以执行审判者的姿态看待罪人;祂只是让那些拒绝祂恩典的人自食其果”(《善》36)。对犹大是这样。对所有拒绝圣灵恳求的人都是这样。
撒上2:26 孩子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人越发喜爱他。
预言以利家遭祸
撒上2:27 有神人来见以利,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
【本会注释】
有神人。以利死于98岁(撒上4:15;见撒上2:22的注释),那时撒母耳足够大了,可以被认可是一个先知,并且可能继承以利作士师(撒上3:19-21)。因为在第2章和第3章提到的两次严肃的警告之间自然会流逝若干时间,这次无名先知的来访似乎发生在撒母耳献身之后不久。不然就没有显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撒母耳没有负责传达来自上帝的这两个信息。
上帝是多么恒久忍耐啊!例如,扫罗接到一个又一个警告,而且在他最终选择自己控制局面之前,已蒙赐与许多年可以考虑这些问题,作出定论。
但是以利却屈服于血缘关系的要求,过于履行他代表百姓对上帝的义务。美德是不能遗传的,而是后天通过努力获得的。以利的儿子们继承了神圣的职责和可敬的名称,可是因着自私,他们已经变成了撒但的仆役,以至于受到百姓普遍的抱怨。当他们的父亲未能行使他的职权时,就受到警告说:敬畏与尊重怎样造就品格和有用性,撒播不敬与耻辱也怎样造成悲哀与失望(32节)。“专求利己的定律,就是自取灭亡的定律”(《历》[1940版] 第六十八章)。
撒上2:28 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
撒上2:29 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撒上2:30 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
撒上2: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断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
撒上2:32 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时候,你必看见我居所的败落。在你家中必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
撒上2:33 我必不从我坛前灭尽你家中的人;那未灭的必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撒上2:34 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证据:他们二人必一日同死。
【本会注释】
一日同死。因为何弗尼和非尼哈曾以暴力处理上帝的事,所以他们就该遭遇暴死。盼望他们从邪恶的路线上回转,上帝简要地拉开了将来的帷幕。自然是盼望这二子在听到这预言时会改变他们的生活,以便避免收获这预言实现的报应。在作出这一预言时,上帝只是预见到他们的厄运—祂并没有预定它。祂从起初知道末后,祂知道所有影响运用自由选择权的事。藉着警告个人关于留给他们将来的事,上帝向全宇宙证明了人们的自由选择权可以走到如此地步,甚至那[关于将来的]知识也不能阻止他们。
撒上2:35 我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本会注释】
一个忠心的祭司。圣经并没有指明应验了这预言的那位祭司是谁。有些学者认为它指的是以利亚撒家系的撒督,当以他玛家系的亚比亚他因为与亚多尼雅通敌,企图获得所罗门的王位,所以被革除了祭司的职位时,所罗门把祭司职位给了撒督(王上2:27,35)。有些人认为它指的是基督,还有些人认为这预言在撒母耳及其工作中实现了。但是这一陈述的重要教训在于发现这个事实:人不能阻止上帝要在人心中恢复祂自己形象这一愿望的最终实现。以色列人曾蒙赐与圣所的服侍,它的所有细节都是预表,例证了基督作工的方法。然而,即使祭司和统治者们都拒绝了这个计划,然而上帝的旨意还是向着它的实现稳步前进,决不匆忙或迟延。如果人选择这样做,那么他就可以使自己与基督在完成这个目标中联合;如果人拒绝,那么他就只能是咎由自取。他不能控告上帝阴谋反对他。
撒上2: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来叩拜他,求块银子,求个饼,说:求你赐我祭司的职分,好叫我得点饼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