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22章
22:1 诸 位 父 兄 请 听 , 我 现 在 对 你 们 分 诉 。
22:2 众 人 听 他 说 的 是 希 伯 来 话 , 就 更 加 安 静 了 。
22:3 保 罗 说 , 我 原 是 犹 太 人 , 生 在 基 利 家 的 大 数 , 长 在 这 城 里 , 在 迦 玛 列 门 下 , 按 着 我 们 祖 宗 严 紧 的 律 法 受 教 , 热 心 事 奉 神 , 象 你 们 众 人 今 日 一 样 。
22:4 我 也 曾 逼 迫 奉 这 道 的 人 , 直 到 死 地 , 无 论 男 女 都 锁 拿 下 监 。
22:5 这 是 大 祭 司 和 众 长 老 都 可 以 给 我 作 见 证 的 。 我 又 领 了 他 们 达 与 弟 兄 的 书 信 , 往 大 马 色 去 , 要 把 在 那 里 奉 这 道 的 人 锁 拿 , 带 到 耶 路 撒 冷 受 刑 。
保罗叙述归主的经过
22:6 我 将 到 大 马 色 , 正 走 的 时 候 , 约 在 晌 午 , 忽 然 从 天 上 发 大 光 , 四 面 照 着 我 。
22:7 我 就 仆 倒 在 地 , 听 见 有 声 音 对 我 说 , 扫 罗 , 扫 罗 , 你 为 什 么 逼 迫 我 。
22:8 我 回 答 说 , 主 阿 , 你 是 谁 ? 他 说 , 我 就 是 你 所 逼 迫 的 拿 撒 勒 人 耶 稣 。
22:9 与 我 同 行 的 人 , 看 见 了 那 光 , 却 没 有 听 明 那 位 对 我 说 话 的 声 音 。
22:10 我 说 , 主 阿 , 我 当 作 什 么 。 主 说 , 起 来 , 进 大 马 色 去 , 在 那 里 要 将 所 派 你 作 的 一 切 事 , 告 诉 你 。
22:11 我 因 那 光 的 荣 耀 , 不 能 看 见 , 同 行 的 人 , 就 拉 着 我 手 进 了 大 马 色 。 22:12 那 里 有 一 个 人 , 名 叫 亚 拿 尼 亚 , 按 着 律 法 是 虔 诚 人 , 为 一 切 住 在 那 里 的 犹 太 人 所 称 赞 。
22:13 他 来 见 我 , 站 在 旁 边 , 对 我 说 , 兄 弟 扫 罗 , 你 可 以 看 见 。 我 当 时 往 上 一 看 , 就 看 见 了 他 。
22:14 他 又 说 , 我 们 祖 宗 的 神 , 拣 选 了 你 , 叫 你 明 白 他 的 旨 意 , 又 得 见 那 义 者 , 听 他 口 中 所 出 的 声 音 。
22:15 因 为 你 要 将 所 看 见 的 , 所 听 见 的 , 对 着 万 人 为 他 作 见 证 。
22:16 现 在 你 为 什 么 耽 延 呢 ? 起 来 , 求 告 他 的 名 受 洗 , 洗 去 你 的 罪 。
保罗奉召向外邦人传道
22:17 后 来 我 回 到 耶 路 撒 冷 , 在 殿 里 祷 告 的 时 候 , 魂 游 象 外 ,
22:18 看 见 主 向 我 说 , 你 赶 紧 的 离 开 耶 路 撒 冷 , 不 可 迟 延 , 因 你 为 我 作 的 见 证 , 这 里 的 人 , 必 不 领 受 。
22:19 我 就 说 , 主 阿 , 他 们 知 道 我 从 前 把 信 你 的 人 , 收 在 监 里 , 又 在 各 会 堂 里 鞭 打 他 们 。
22:20 并 且 你 的 见 证 人 司 提 反 , 被 害 流 血 的 时 候 , 我 也 站 在 旁 边 欢 喜 。 又 看 守 害 死 他 之 人 的 衣 裳 。
22:21 主 向 我 说 , 你 去 吧 。 我 要 差 你 远 远 地 往 外 邦 人 那 里 去 。
保罗与官长交涉
22:22 众 人 听 他 说 到 这 句 话 , 就 高 声 说 , 这 样 的 人 , 从 世 上 除 掉 他 吧 。 他 是 不 当 活 着 的 。
22:23 众 人 喧 嚷 , 摔 掉 衣 裳 , 把 尘 土 向 空 中 扬 起 来 。
22:24 千 夫 长 就 吩 咐 将 保 罗 带 进 营 楼 去 , 叫 人 用 鞭 子 拷 问 他 , 要 知 道 他 们 向 他 这 样 喧 嚷 , 是 为 什 么 缘 故
22:25 刚 用 皮 条 捆 上 , 保 罗 对 旁 边 站 着 的 百 夫 长 说 , 人 是 罗 马 人 , 又 没 有 定 罪 , 你 们 就 鞭 打 他 , 有 这 个 例 吗 ? 22:26 百 夫 长 听 见 这 话 , 就 去 见 千 夫 长 , 告 诉 他 说 , 你 要 作 什 么 ? 这 人 是 罗 马 人 。
22:27 千 夫 长 就 来 问 保 罗 说 , 你 告 诉 我 , 你 是 罗 马 人 吗 ? 保 罗 说 , 是
22:28 千 夫 长 说 , 我 用 许 多 银 子 , 才 入 了 罗 马 的 民 籍 。 保 罗 说 , 我 生 来 就 是 。
22:29 于 是 那 些 要 拷 问 保 罗 的 人 , 就 离 开 他 去 了 。 千 夫 长 既 知 道 他 是 罗 马 人 , 又 因 为 捆 绑 了 他 , 也 害 怕 了 。
保罗在公会前申诉
22:30 第 二 天 , 千 夫 长 为 要 知 道 犹 太 人 控 告 保 罗 的 实 情 , 便 解 开 他 , 吩 咐 祭 司 长 和 全 公 会 的 人 , 都 聚 集 , 将 保 罗 带 下 来 , 叫 他 站 在 他 们 面 前 。
使徒行传23章
23:1 保 罗 定 睛 看 着 公 会 的 人 , 说 , 弟 兄 们 , 我 在 神 面 前 行 事 为 人 , 都 是 凭 着 良 心 , 直 到 今 日 。
23:2 大 祭 司 亚 拿 尼 亚 , 就 吩 咐 旁 边 站 着 的 人 打 他 的 嘴 。
23:3 保 罗 对 他 说 , 你 这 粉 饰 的 墙 。 神 要 打 你 。 你 坐 堂 为 的 是 按 律 法 审 问 我 , 你 竟 违 背 律 法 , 吩 咐 人 打 我 吗 ?23:4 站 在 旁 边 的 人 说 , 你 辱 骂 神 的 大 祭 司 吗 ?
23:5 保 罗 说 , 弟 兄 们 , 我 不 晓 得 他 是 大 祭 司 。 经 上 记 着 说 , 不 可 毁 谤 你 百 姓 的 官 长 。
23:6 保 罗 看 出 大 众 , 一 半 是 撒 都 该 人 , 一 半 是 法 利 赛 人 , 就 在 公 会 中 大 声 说 , 弟 兄 们 , 我 是 法 利 赛 人 , 也 是 法 利 赛 人 的 子 孙 。 我 现 在 受 审 问 , 是 为 盼 望 死 人 复 活 。
23:7 说 了 这 话 , 法 利 赛 人 和 撒 都 该 人 , 就 争 论 起 来 , 会 众 分 为 两 党 。
23:8 因 为 撒 都 该 人 说 , 没 有 复 活 , 也 没 有 天 使 , 和 鬼 魂 , 法 利 赛 人 却 说 , 两 样 都 有 。
23:9 于 是 大 大 地 喧 嚷 起 来 。 有 几 个 法 利 赛 党 的 文 士 站 起 来 , 争 辩 说 , 我 们 看 不 出 这 人 有 什 么 恶 处 , 倘 若 有 鬼 魂 , 或 是 天 使 , 对 他 说 过 话 , 怎 么 样 呢 ?
23:10 那 时 大 起 争 吵 , 千 夫 长 恐 怕 保 罗 被 他 们 扯 碎 了 , 就 吩 咐 兵 丁 下 去 , 把 他 从 众 人 当 中 抢 出 来 , 带 进 营 楼 去 。
23:11 当 夜 , 主 站 在 保 罗 旁 边 说 , 放 心 吧 , 你 怎 样 在 耶 路 撒 冷 为 我 作 见 证 , 也 必 怎 样 在 罗 马 为 我 作 见 证 。
杀害保罗的阴谋
23:12 到 了 天 亮 , 犹 太 人 同 谋 起 誓 , 说 , 若 不 先 杀 保 罗 , 就 不 吃 不 喝
23:13 这 样 同 心 起 誓 的 , 有 四 十 多 人 。
23:14 他 们 来 见 祭 司 长 和 长 老 说 , 我 们 已 经 起 了 一 个 大 誓 , 若 不 先 杀 保 罗 , 就 不 吃 什 么 。
23:15 现 在 你 们 和 公 会 要 知 会 千 夫 长 , 叫 他 带 下 保 罗 到 你 们 这 里 来 , 假 作 要 详 细 察 考 他 的 事 。 我 们 已 经 预 备 好 了 , 不 等 他 来 到 跟 前 就 杀 他
23:16 保 罗 的 外 甥 , 听 见 他 们 设 下 埋 伏 , 就 来 到 营 楼 里 告 诉 保 罗 。
23:17 保 罗 请 一 个 百 夫 长 来 , 说 , 你 领 这 少 年 人 去 见 千 夫 长 , 他 有 事 告 诉 他 。
23:18 于 是 把 他 领 去 见 千 夫 长 说 , 被 囚 的 保 罗 请 我 到 他 那 里 , 求 我 领 这 少 年 人 来 见 你 。 他 有 事 告 诉 你 。
23:19 千 夫 长 就 拉 着 他 的 手 , 走 到 一 旁 , 私 下 问 他 说 , 你 有 什 么 事 告 诉 我 呢 ?
23:20 他 说 , 犹 太 人 已 经 约 定 , 要 求 你 明 天 带 下 保 罗 到 公 会 里 去 , 假 作 要 详 细 查 问 他 的 事 。
23:21 你 切 不 要 随 从 他 们 , 因 为 他 们 有 四 十 多 人 埋 伏 , 已 经 起 誓 , 说 , 若 不 先 杀 保 罗 , 就 不 吃 不 喝 。 现 在 预 备 好 了 , 只 等 你 应 允 。
23:22 于 是 千 夫 长 打 发 少 年 人 走 , 嘱 咐 他 说 , 不 要 告 诉 人 你 将 这 事 报 给 我 了 。
保罗被解交腓力斯巡抚
23:23 千 夫 长 便 叫 了 两 个 百 夫 长 来 , 说 , 预 备 步 兵 二 百 , 马 兵 七 十 , 长 枪 手 二 百 , 今 夜 亥 初 往 该 撒 利 亚 去 。
23:24 也 要 预 备 牲 口 叫 保 罗 骑 上 , 护 送 到 巡 抚 腓 力 斯 那 里 去 。
23:25 千 夫 长 又 写 了 文 书 ,
23:26 大 略 说 , 革 老 丢 吕 西 亚 , 请 巡 抚 腓 力 斯 大 人 安 。
23:27 这 人 被 犹 太 人 拿 住 , 将 要 杀 害 , 我 得 知 他 是 罗 马 人 , 就 带 兵 丁 下 去 救 他 出 来 。
23:28 因 要 知 道 他 们 告 他 的 缘 故 , 我 就 带 他 下 到 他 们 的 公 会 去 。
23:29 便 查 知 他 被 告 , 是 因 他 们 律 法 的 辩 论 , 并 没 有 什 么 该 死 该 绑 的 罪 名 。
23:30 后 来 有 人 把 要 害 他 的 计 谋 告 诉 我 , 我 就 立 时 解 他 到 你 那 里 去 , 又 吩 咐 告 他 的 人 , 在 你 面 前 告 他 。 ( 有 古 卷 在 此 有 愿 你 平 安 )
23:31 于 是 兵 丁 照 所 吩 咐 他 们 的 , 将 保 罗 夜 里 带 到 安 提 帕 底 。
23:32 第 二 天 , 让 马 兵 护 送 , 他 们 就 回 营 楼 去 。
23:33 马 兵 来 到 该 撒 利 亚 , 把 文 书 呈 给 巡 抚 , 便 叫 保 罗 站 在 他 面 前 。
23:34 巡 抚 看 了 文 书 , 问 保 罗 是 那 省 的 人 , 既 晓 得 他 是 基 利 家 人 ,
23:35 就 说 , 等 告 你 的 人 来 到 , 我 要 细 听 你 的 事 , 便 吩 咐 人 把 他 看 守 在 希 律 的 衙 门 里 。
使徒行传24章
犹太人控告保罗
24:1 过 了 五 天 , 大 祭 司 亚 拿 尼 亚 , 同 几 个 长 老 , 和 一 个 辩 士 帖 土 罗 , 下 来 , 向 巡 抚 控 告 保 罗 。
24:2 保 罗 被 提 了 来 , 帖 土 罗 就 告 他 说 ,
24:3 腓 力 斯 大 人 , 我 们 因 你 得 以 大 享 太 平 , 并 且 这 一 国 的 弊 病 , 因 着 你 的 先 见 , 得 以 更 正 了 。 我 们 随 时 随 地 , 满 心 感 谢 不 尽 。
24:4 惟 恐 多 说 , 你 嫌 烦 絮 , 只 求 你 宽 容 听 我 们 说 几 句 话 。
24:5 我 们 看 这 个 人 , 如 同 瘟 疫 一 般 , 是 鼓 动 普 天 下 众 犹 太 人 生 乱 的 , 又 是 拿 撒 勒 教 党 里 的 一 个 头 目 。
24:6 连 圣 殿 他 也 想 要 污 秽 。 我 们 把 他 捉 住 了 。 ( 有 古 卷 在 此 有 要 按 我 们 的 律 法 审 问 。
24:7 不 料 千 夫 长 吕 西 亚 前 来 甚 是 强 横 从 我 们 手 中 把 他 夺 去 , 吩 咐 告 他 的 人 到 你 这 里 来 ) 。
24:8 你 自 己 究 问 他 , 就 可 以 知 道 我 们 告 他 的 一 切 事 了 。
24:9 众 犹 太 人 也 随 着 告 他 说 , 事 情 诚 然 是 这 样 。
保罗为自己辩护
24:10 巡 抚 点 头 叫 保 罗 说 话 , 他 就 说 , 我 知 道 你 在 这 国 里 断 事 多 年 , 所 以 我 乐 意 为 自 己 分 诉 。
24:11 你 查 问 就 可 以 知 道 , 从 我 上 耶 路 撒 冷 礼 拜 , 到 今 日 , 不 过 有 十 二 天 。
24:12 他 们 并 没 有 看 见 我 在 殿 里 , 或 是 在 会 堂 里 , 或 是 在 城 里 , 和 人 辩 论 , 耸 动 众 人 。
24:13 他 们 现 在 所 告 我 的 事 , 并 不 能 对 你 证 实 了 。
24:14 但 有 一 件 事 , 我 向 你 承 认 , 就 是 他 们 所 称 为 异 端 的 道 , 我 正 按 着 那 道 事 奉 我 祖 宗 的 神 , 又 信 合 乎 律 法 的 , 和 先 知 书 上 一 切 所 记 载 的
24:15 并 且 靠 着 神 , 盼 望 死 人 , 无 论 善 恶 , 都 要 复 活 , 就 是 他 们 自 己 也 有 这 个 盼 望 。
24:16 我 因 此 自 己 勉 励 , 对 神 , 对 人 , 常 存 无 亏 的 良 心 。
24:17 过 了 几 年 , 我 带 着 周 济 本 国 的 捐 项 和 供 献 的 物 上 去 。
24:18 正 献 的 时 候 , 他 们 看 见 我 在 殿 里 已 经 洁 净 了 , 并 没 有 聚 众 , 也 没 有 吵 嚷 。 惟 有 几 个 从 亚 西 亚 来 的 犹 太 人 。
24:19 他 们 若 有 告 我 的 事 , 就 应 当 到 你 面 前 来 告 我 。
24:20 即 或 不 然 , 这 些 人 , 若 看 出 我 站 在 公 会 前 , 有 妄 为 的 地 方 , 他 们 自 己 也 可 以 说 明 。
24:21 纵 然 有 , 也 不 过 一 句 话 , 就 是 我 站 在 他 们 中 间 大 声 说 , 我 今 日 在 你 们 面 前 受 审 , 是 为 死 人 复 活 的 道 理
24:22 腓 力 斯 本 是 详 细 晓 得 这 道 , 就 支 吾 他 们 说 , 且 等 千 夫 长 吕 西 亚 下 来 , 我 要 审 断 你 们 的 事 。
24:23 于 是 吩 咐 百 夫 长 看 守 保 罗 并 且 宽 待 他 , 也 不 拦 阻 他 的 亲 友 来 供 给 他 。
腓力斯留保罗在监里
24:24 过 了 几 天 , 腓 力 斯 和 他 夫 人 犹 太 的 女 子 土 西 拉 , 一 同 来 到 , 就 叫 了 保 罗 来 , 听 他 讲 论 信 基 督 耶 稣 的 道 。 24:25 保 罗 讲 论 公 义 , 节 制 , 和 将 来 的 审 判 , 腓 力 斯 甚 觉 恐 惧 , 说 , 你 暂 且 去 吧 , 等 我 得 便 再 叫 你 来 。
24:26 腓 力 斯 又 指 望 保 罗 送 他 银 钱 , 所 以 屡 次 叫 他 来 , 和 他 谈 论 。
24:27 过 了 两 年 , 波 求 非 斯 都 接 了 腓 力 斯 的 任 , 腓 力 斯 要 讨 犹 太 人 的 喜 欢 , 就 留 保 罗 在 监 里 。
使徒行传25章
保罗要向凯撒上诉
25:1 非 斯 都 到 了 任 , 过 了 三 天 , 就 从 该 撒 利 亚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25:2 祭 司 长 , 和 犹 太 人 的 首 领 , 向 他 控 告 保 罗 ,
25:3 又 央 告 他 , 求 他 的 情 , 将 保 罗 提 到 耶 路 撒 冷 来 。 他 们 要 在 路 上 埋 伏 杀 害 他 。
25:4 非 斯 都 却 回 答 说 , 保 罗 押 在 该 撒 利 亚 , 我 自 己 快 要 往 那 里 去 。
25:5 又 说 , 你 们 中 间 有 权 势 的 人 , 与 我 一 同 下 去 , 那 人 若 有 什 么 不 是 , 就 可 以 告 他 。
25:6 非 斯 都 在 他 们 那 里 , 住 了 不 过 十 天 八 天 , 就 下 该 撒 利 亚 去 。 第 二 天 坐 堂 , 吩 咐 将 保 罗 提 上 来 。
25:7 保 罗 来 了 , 那 些 从 耶 路 撒 冷 下 来 的 犹 太 人 , 周 围 站 着 , 将 许 多 重 大 的 事 控 告 他 , 都 是 不 能 证 实 的 。
25:8 保 罗 分 诉 说 , 无 论 犹 太 人 的 律 法 , 或 是 圣 殿 , 或 是 该 撒 , 我 都 没 有 干 犯 。
25:9 但 非 斯 都 要 讨 犹 太 人 的 喜 欢 , 就 问 保 罗 说 , 你 愿 意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在 那 里 听 我 审 断 这 事 吗 ?
25:10 保 罗 说 , 我 站 在 该 撒 的 堂 前 , 这 就 是 我 应 当 受 审 的 地 方 。 我 向 犹 太 人 并 没 有 行 过 什 么 不 义 的 事 , 这 也 是 你 明 明 知 道 的 。
25:11 我 若 行 了 不 义 的 事 , 犯 了 什 么 该 死 的 罪 , 就 是 死 , 我 也 不 辞 。 他 们 所 告 我 的 事 若 都 不 实 , 就 没 有 人 可 以 把 我 交 给 他 们 。 我 要 上 告 于 该 撒 。
25:12 非 斯 都 和 议 会 商 量 了 , 就 说 , 你 既 上 告 于 该 撒 , 可 以 往 该 撒 那 里 去 。
被带到亚基帕王面前
25:13 过 了 些 日 子 , 亚 基 帕 王 , 和 百 尼 基 氏 , 来 到 该 撒 利 亚 , 问 非 斯 都 安 。
25:14 在 那 里 住 了 多 日 , 非 斯 都 将 保 罗 的 事 告 诉 王 , 说 , 这 里 有 一 个 人 , 是 腓 力 斯 留 在 监 里 的 。
25:15 我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时 候 , 祭 司 长 和 犹 太 的 长 老 , 将 他 的 事 禀 报 了 我 , 求 我 定 他 的 罪 。
25:16 我 对 他 们 说 , 无 论 什 么 人 , 被 告 还 没 有 和 原 告 对 质 , 未 得 机 会 分 诉 所 告 他 的 事 , 就 先 定 他 的 罪 , 这 不 是 罗 马 人 的 条 例 。
25:17 及 至 他 们 都 来 到 这 里 , 我 就 不 耽 延 , 第 二 天 便 坐 堂 , 吩 咐 把 那 人 提 上 来 。
25:18 告 他 的 人 站 着 告 他 。 所 告 的 , 并 没 有 我 所 逆 料 的 那 等 恶 事 。
25:19 不 过 是 有 几 样 辩 论 , 为 他 们 自 己 敬 鬼 神 的 事 , 又 为 一 个 人 名 叫 耶 稣 , 是 已 经 死 了 , 保 罗 却 说 他 是 活 着 的 。
25:20 这 些 事 当 怎 样 究 问 , 我 心 里 作 难 。 所 以 问 他 说 , 你 愿 意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在 那 里 为 这 些 事 听 审 吗 ?
25:21 但 保 罗 求 我 留 下 , 他 要 听 皇 上 审 断 , 我 就 吩 咐 把 他 留 下 , 等 我 解 他 到 该 撒 那 里 去 。
25:22 亚 基 帕 对 非 斯 都 说 , 我 自 己 也 愿 听 这 人 辩 论 。 非 斯 都 说 , 明 天 你 可 以 听 。
25:23 第 二 天 , 亚 基 帕 和 百 尼 基 大 张 威 势 而 来 , 同 着 众 千 夫 长 , 和 城 里 的 尊 贵 人 , 进 了 公 厅 。 非 斯 都 吩 咐 一 声 , 就 有 人 将 保 罗 带 进 来 。
25:24 非 斯 都 说 , 亚 基 帕 王 , 和 在 这 里 的 诸 位 阿 , 你 们 看 这 人 , 就 是 一 切 犹 太 人 在 耶 路 撒 冷 , 和 这 里 , 曾 向 我 恳 求 , 呼 叫 说 , 不 可 容 他 再 活 着 。
25:25 但 我 查 明 他 没 有 犯 什 么 该 死 的 罪 。 并 且 他 自 己 上 告 于 皇 帝 , 所 以 我 定 意 把 他 解 去
25:26 论 到 这 人 , 我 没 有 确 实 的 事 , 可 以 奏 明 主 上 。 因 此 我 带 他 到 你 们 面 前 , 也 特 意 带 他 到 你 亚 基 帕 王 面 前 , 为 要 在 查 问 之 后 , 有 所 陈 奏
25:27 据 我 看 来 , 解 送 囚 犯 , 不 指 明 他 的 罪 案 , 是 不 合 理 的 。
使徒行传26章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
26:1 亚 基 帕 对 保 罗 说 , 准 你 为 自 己 辩 明 。 于 是 保 罗 伸 手 分 诉 说 ,
26:2 亚 基 帕 王 阿 , 犹 太 人 所 告 我 的 一 切 事 , 今 日 得 在 你 面 前 分 诉 , 实 为 万 幸 。
26:3 更 可 幸 的 , 是 你 熟 悉 犹 太 人 的 规 矩 , 和 他 们 的 辩 论 。 所 以 求 你 耐 心 听 我 。
26:4 我 从 起 初 在 本 国 的 民 中 , 并 在 耶 路 撒 冷 , 自 幼 为 人 如 何 , 犹 太 人 都 知 道 。
26:5 他 们 若 肯 作 见 证 , 就 晓 得 我 从 起 初 , 是 按 着 我 们 教 中 最 严 紧 的 教 门 , 作 了 法 利 赛 人 。
26:6 现 在 我 站 在 这 里 受 审 , 是 因 为 指 望 神 向 我 们 祖 宗 所 应 许 的 。
26:7 这 应 许 , 我 们 十 二 个 支 派 昼 夜 切 切 地 事 奉 神 , 都 指 望 得 着 。 王 阿 , 我 被 犹 太 人 控 告 , 就 是 因 这 指 望
26:8 神 叫 死 人 复 活 , 你 们 为 什 么 看 作 不 可 信 的 呢 ?
26:9 从 前 我 自 己 以 为 应 当 多 方 攻 击 拿 撒 勒 人 耶 稣 的 名 。
26:10 我 在 耶 路 撒 冷 也 曾 这 样 行 了 。 既 从 祭 司 长 得 了 权 柄 , 我 就 把 许 多 圣 徒 囚 在 监 里 。 他 们 被 杀 , 我 也 出 名 定 案 。
26:11 在 各 会 堂 , 我 屡 次 用 刑 , 强 逼 他 们 说 亵 渎 的 话 。 又 分 外 恼 恨 他 们 , 甚 至 追 逼 他 们 直 到 外 邦 的 城 邑
保罗叙述归主经过
26:12 那 时 , 我 领 了 祭 司 长 的 权 柄 和 命 令 , 往 大 马 色 去 。
26:13 王 阿 , 我 在 路 上 , 晌 午 的 时 候 , 看 见 从 天 发 光 , 比 日 头 还 亮 , 四 面 照 着 我 , 并 与 我 同 行 的 人 。
26:14 我 们 都 仆 倒 在 地 , 我 就 听 见 有 声 音 , 用 希 伯 来 话 , 向 我 说 , 扫 罗 , 扫 罗 , 为 什 么 逼 迫 我 。 你 用 脚 踢 刺 是 难 的 。
26:15 我 说 , 主 阿 , 你 是 谁 。 主 说 , 我 就 是 你 所 逼 迫 的 耶 稣 。
26:16 你 起 来 站 着 , 我 特 意 向 你 显 现 , 要 派 你 作 执 事 作 见 证 , 将 你 所 看 见 的 事 , 和 我 将 要 指 示 你 的 事 , 证 明 出 来 。
26:17 我 也 要 救 你 脱 离 百 姓 和 外 邦 人 的 手 。
26:18 我 差 你 到 他 们 那 里 去 , 要 叫 他 们 的 眼 睛 得 开 , 从 黑 暗 中 归 向 光 明 , 从 撒 但 权 下 归 向 神 。 又 因 信 我 , 得 蒙 赦 罪 , 和 一 切 成 圣 的 人 同 得 基 业 。
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作见证
26:19 亚 基 帕 王 阿 , 我 故 此 没 有 违 背 那 从 天 上 来 的 异 象 。
26:20 先 在 大 马 色 , 后 在 耶 路 撒 冷 , 和 犹 太 全 地 , 以 及 外 邦 , 劝 勉 他 们 应 当 悔 改 归 向 神 , 行 事 与 悔 改 的 心 相 称 。
26:21 因 此 , 犹 太 人 在 殿 里 拿 住 我 , 想 要 杀 我 。
26:22 然 而 我 蒙 神 的 帮 助 , 直 到 今 日 还 站 得 住 , 对 着 尊 贵 卑 贱 老 幼 作 见 证 。 所 讲 的 , 并 不 外 乎 众 先 知 和 摩 西 所 说 , 将 来 必 成 的 事 。
26:23 就 是 基 督 必 须 受 害 , 并 且 因 从 死 里 复 活 , 要 首 先 把 光 明 的 道 , 传 给 百 姓 和 外 邦 人 。
保罗恳请亚基帕信主
26:24 保 罗 这 样 分 诉 , 非 斯 都 大 声 说 , 保 罗 , 你 癫 狂 了 吧 。 你 的 学 问 太 大 , 反 叫 你 癫 狂 了 。
26:25 保 罗 说 , 非 斯 都 大 人 , 我 不 是 癫 狂 , 我 说 的 乃 是 真 实 明 白 话 。
26:26 王 也 晓 得 这 些 事 , 所 以 我 向 王 放 胆 直 言 , 我 深 信 这 些 事 没 有 一 件 向 王 隐 藏 的 。 因 都 不 是 在 背 地 里 作 的 。 26:27 亚 基 帕 王 阿 , 你 信 先 知 吗 ? 我 知 道 你 是 信 的 。
26:28 亚 基 帕 对 保 罗 说 , 你 想 少 微 一 劝 , 便 叫 我 作 基 督 徒 阿 。 ( 或 作 你 这 样 劝 我 几 乎 叫 我 作 基 督 徒 了 )
26:29 保 罗 说 , 无 论 是 少 劝 , 是 多 劝 , 我 向 神 所 求 的 , 不 但 你 一 个 人 , 就 是 今 天 一 切 听 我 的 , 都 要 像 我 一 样 , 只 是 不 要 像 我 有 这 些 锁 链 。
26:30 于 是 王 , 和 巡 抚 , 并 百 尼 基 , 与 同 坐 的 人 , 都 起 来 ,
26:31 退 到 里 面 , 彼 此 谈 论 说 , 这 人 并 没 有 犯 什 么 该 死 该 绑 的 罪 。
26:32 亚 基 帕 又 对 非 斯 都 说 , 这 人 若 没 有 上 告 于 该 撒 , 就 可 以 释 放 了
使徒行传27章
保罗被用船送往罗马
27:1 非 斯 都 既 然 定 规 了 , 叫 我 们 坐 船 往 义 大 利 去 , 便 将 保 罗 , 和 别 的 囚 犯 , 交 给 御 营 里 的 一 个 百 夫 长 , 名 叫 犹 流 。
27:2 有 一 只 亚 大 米 田 的 船 , 要 沿 着 亚 西 亚 一 带 地 方 的 海 边 走 , 我 们 就 上 了 那 船 开 行 , 有 马 其 顿 的 帖 撒 罗 尼 迦 人 , 亚 里 达 古 , 和 我 们 同 去 。
27:3 第 二 天 , 到 了 西 顿 。 犹 流 宽 待 保 罗 , 准 他 往 朋 友 那 里 去 , 受 他 们 的 照 应 。
27:4 从 那 里 又 开 船 , 因 为 风 不 顺 , 就 贴 着 居 比 路 背 风 岸 行 去 。
27:5 过 了 基 利 家 旁 非 利 亚 前 面 的 海 , 就 到 了 吕 家 的 每 拉 。
27:6 在 那 里 百 夫 长 遇 见 一 只 亚 力 山 太 的 船 , 要 往 义 大 利 去 , 便 叫 我 们 上 了 那 船 。
27:7 一 连 多 日 , 船 行 得 慢 , 仅 仅 来 到 革 尼 土 的 对 面 。 因 为 被 风 拦 阻 , 就 贴 着 革 哩 底 背 风 岸 , 从 撒 摩 尼 对 面 行 过 。
27:8 我 们 沿 岸 行 走 , 仅 仅 来 到 一 个 地 方 , 名 叫 佳 澳 。 离 那 里 不 远 , 有 拉 西 亚 城 。
27:9 走 的 日 子 多 了 , 已 经 过 了 禁 食 的 节 期 , 行 船 又 危 险 , 保 罗 就 劝 众 人 说 ,
27:10 众 位 , 我 看 这 次 行 船 , 不 但 货 物 和 船 要 受 伤 损 , 大 遭 破 坏 , 连 我 们 的 性 命 也 难 保 。
27:11 但 百 夫 长 信 从 掌 船 的 和 船 主 , 不 信 从 保 罗 所 说 的 。
27:12 且 因 在 这 海 口 过 冬 不 便 , 船 上 的 人 , 就 多 半 说 , 不 如 开 船 离 开 这 地 方 , 或 者 能 到 非 尼 基 过 冬 。 非 尼 基 是 革 哩 底 的 一 个 海 口 , 一 面 朝 东 北 , 一 面 朝 东 南 。
海上的风暴
27:13 这 时 微 微 起 了 南 风 , 他 们 以 为 得 意 , 就 起 了 锚 , 贴 近 革 哩 底 行 去 。 27:14 不 多 几 时 , 狂 风 从 岛 上 扑 下 来 , 那 风 名 叫 友 拉 革 罗 。
27:15 船 被 风 抓 住 , 敌 不 住 风 , 我 们 就 任 风 刮 去 。
27:16 贴 着 一 个 小 岛 的 背 风 岸 奔 行 , 那 岛 名 叫 高 大 , 在 那 里 仅 仅 收 住 了 小 船 。
27:17 既 然 把 小 船 拉 上 来 , 就 用 缆 索 捆 绑 船 底 。 又 恐 怕 在 赛 耳 底 沙 滩 上 搁 了 浅 , 就 落 下 篷 来 , 任 船 飘 去
27:18 我 们 被 风 浪 逼 得 甚 急 , 第 二 天 众 人 就 把 货 物 抛 在 海 里 。
27:19 到 第 三 天 , 他 们 又 亲 手 把 船 上 的 器 具 抛 弃 了 。
27:20 太 阳 和 星 辰 多 日 不 显 露 , 又 有 狂 风 大 浪 催 逼 , 我 们 得 救 的 指 望 就 都 绝 了 。
27:21 众 人 多 日 没 有 吃 什 么 , 保 罗 就 出 来 站 在 他 们 中 间 说 , 众 位 , 你 们 本 该 听 我 的 话 , 不 离 开 革 哩 底 , 免 得 遭 这 样 的 伤 损 破 坏 。
27:22 现 在 我 还 劝 你 们 放 心 。 你 们 的 性 命 , 一 个 也 不 失 丧 , 惟 独 失 丧 这 船 。
27:23 因 我 所 属 所 事 奉 的 神 , 他 的 使 者 昨 夜 站 在 我 旁 边 说 ,
27:24 保 罗 , 不 要 害 怕 , 你 必 定 站 在 该 撒 面 前 。 并 且 与 你 同 船 的 人 , 神 都 赐 给 你 了 。
27:25 所 以 众 位 可 以 放 心 , 我 信 神 , 他 怎 样 对 我 说 , 事 情 也 要 怎 样 成 就 。 27:26 只 是 我 们 必 要 撞 在 一 个 岛 上 。 27:27 到 了 第 十 四 天 夜 间 , 船 在 亚 底 亚 海 , 飘 来 飘 去 , 约 到 半 夜 , 水 手 以 为 渐 近 旱 地 ,
27:28 就 探 深 浅 , 探 得 有 十 二 丈 , 稍 往 前 行 , 又 探 深 浅 , 探 得 有 九 丈
27:29 恐 怕 撞 在 石 头 上 , 就 从 船 尾 抛 下 四 个 锚 , 盼 望 天 亮 。
27:30 水 手 想 要 逃 出 船 去 , 把 小 船 放 在 海 里 , 假 作 要 从 船 头 抛 锚 的 样 子 。 27:31 保 罗 对 百 夫 长 和 兵 丁 说 , 这 些 人 若 不 等 在 船 上 , 你 们 必 不 能 得 救 。 27:32 于 是 兵 丁 砍 断 小 船 的 绳 子 , 由 它 飘 去 。
27:33 天 渐 亮 的 时 候 保 罗 劝 众 人 都 吃 饭 , 说 , 你 们 悬 望 忍 饿 不 吃 什 么 , 已 经 十 四 天 了 。
27:34 所 以 我 劝 你 们 吃 饭 , 这 是 关 乎 你 们 救 命 的 事 。 因 为 你 们 各 人 连 一 根 头 发 , 也 不 至 于 损 坏 。
27:35 保 罗 说 了 这 话 , 就 拿 着 饼 , 在 众 人 面 前 祝 谢 了 神 , 掰 开 吃 。
27:36 于 是 他 们 都 放 下 心 , 也 就 吃 了 。
27:37 我 们 在 船 上 的 , 共 有 二 百 七 十 六 个 人
27:38 他 们 吃 饱 了 , 就 把 船 上 的 麦 子 , 抛 在 海 里 , 为 要 叫 船 轻 一 点 。
船搁浅
27:39 到 了 天 亮 , 他 们 不 认 识 那 地 方 , 但 见 一 个 海 湾 , 有 岸 可 登 , 就 商 议 能 把 船 拢 进 去 不 能 。
27:40 于 是 砍 断 缆 索 , 弃 锚 在 海 里 , 同 时 也 松 开 舵 绳 , 拉 起 头 篷 , 顺 着 风 向 岸 行 去 。
27:41 但 遇 着 两 水 夹 流 的 地 方 , 就 把 船 搁 了 浅 。 船 头 胶 住 不 动 , 船 尾 被 浪 的 猛 力 冲 坏 。
27:42 兵 丁 的 意 思 , 要 把 囚 犯 杀 了 , 恐 怕 有 ? ? 水 脱 逃 的 。
27:43 但 百 夫 长 要 救 保 罗 , 不 准 他 们 任 意 而 行 , 就 吩 咐 会 ? ? 水 的 , 跳 下 水 去 先 上 岸 。
27:44 其 余 的 人 , 可 以 用 板 子 , 或 船 上 的 零 碎 东 西 上 岸 。 这 样 众 人 都 得 了 救 上 了 岸 。
使徒行传22章
提要
1 使徒保罗向众人分诉,他如何悔改并接受了基督教,17 自己如何被指派做使徒,就是外邦人的使徒。22 在提到向外邦人传扬福音,使他们也归于同一个教会时,百姓向他高声呼喊“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24 保罗几乎受到鞭打、拷问。25 但是由于他是罗马户籍,此种特权使他免于受刑。
徒22:1 “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本会注释】
诸位父兄。这是演说中的一种谦恭有礼的称呼模式(见徒1:16;7:2注释)。使徒保罗意图平息狂暴吵闹的群众。
分诉。此处的希腊文apologia,进行一种反驳别人对于自己控告的讲论。
徒22:2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本会注释】
希伯来话。这里是指亚拉姆语,就是当时的犹太人所讲的语言(见徒21:40注释)。
就更加安静了。保罗那引人注意的挥手(徒21:40),他所使用的亚拉姆语,以及他那谦恭有礼的措辞,这一切都保护了保罗,使当时狂暴嘈杂的听众对保罗开始密切关注。人群激烈之情绪的翻腾海洋瞬间沉落,静止,而且出现了一种预期的安静。
徒22:3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本会注释】
我原是。这里的“我”是强调。见徒21:39注释。
大数。见徒6:9;9:11;21:39注释。
长在这城里。可能不是指保罗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而是年轻的时候。尽管他在外地出生,但使徒保罗容入了犹太教根据地的守旧、保守环境。
门下。在使徒保罗的时代,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他们都将之前的列在之后的更高一级的位置。
迦玛列。见徒5:34注释。
严紧的。希腊文akribeia,“严紧的”,“严格的”。使徒保罗向当时的群众保证自己乃是彻底的犹太人背景。他完全了解他们的观点。见徒23:6;24:14;26:3-5注释。
律法。这里是指犹太人宗教信仰和各样规条的制度。
热心。见徒21:20注释。使徒保罗通过自己的经历已经知道,对于“律法”来说,何为“热心”。
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使徒保罗向当时正在听他讲话的犹太人保证,他自己与他们有共同的基础,可以达成同样的理解力。从某种意义上讲,使徒保罗是在称赞他们,因为他们盼望维护圣殿的神圣和纯洁,不受到玷污和亵渎。
徒22:4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本会注释】
我也曾逼迫。见徒7:58;8:1-4;9:1,2,13,14;26:10注释。
这道。见徒9:2注释。
直到死地。保罗曾经“热心”侍奉上帝,正如此时的犹太人一样。
锁拿下监。这里使用了复数,说明当年扫罗迫害信徒的活动波及到了许多不同的城市(见徒26:11)。
徒22:5 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色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本会注释】
大祭司。此处是指亚拿尼亚(徒23:2)。根据适用于本注释的使徒保罗生活年代表,在当时,该亚法(见路3:2注释)依然是大祭司(公元35年),就是使徒保罗悔改的时候。大祭司亚拿尼亚是继该亚法之后的第七位大祭司。
众长老。此处的希腊文presbuterion,“长老会”,这里可能是指犹太人的公会。尽管自从保罗悔改以来,事情大概已经过了23年,其中一些依然活着的“长老”可能参与了批准保罗进行迫害基督徒的行动(徒8:3;9:1,2)。
书信。见徒9:2注释;参林后3:1-3。
弟兄。这里使徒保罗巧妙机智地提到了他的犹太人同胞(见徒22:1;申18:15注释)。
往。直译是“正在去”,就是说正在去某地的路上(见徒9:3注释)。
大马色。使徒保罗的宗教热心居然使他到了外国的领土,首先是到外国迫害基督徒,然后是到外国去传扬基督教。
锁拿。或作“捆绑、拘留”。
保罗叙述归主的经过
徒22:6 我将到大马色,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本会注释】
约在晌午。神圣临格的光芒使叙利亚正午的太阳光显得暗淡(见徒26:13)。
徒22:7 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本会注释】
听见有声音。见徒9:4-6注释;参徒22:9。
你为什么逼迫我。见徒9:4注释。有关使徒保罗悔改经历的多种叙述之比较参徒9:3。
徒22:8 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本会注释】
你是谁。见徒9:5注释。
徒22:9 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本会注释】
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声音。见徒9:7注释。
徒22:10 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色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本会注释】
我当作什么。见徒9:6注释。
徒22:11 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色。
【本会注释】
不能看见。见徒9:8注释。
徒22:12 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本会注释】
虔诚人。这里是指亚拿尼亚在遵守犹太人宗教的一切要求上大有信心。在徒9:10没有这样的描述。在第9章仅仅进行了简单的描述,称亚拿尼亚为“一个门徒”。此处,使徒保罗显然意图平息他的听众(见徒22:1-4注释)。一个虔诚的犹太人,按照推测,如果保罗曾经是一个亵渎之人的话是不会被接纳的,如今,他们认为保罗的行为乃是犯了亵渎的罪。
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作为一名虔诚的犹太人,亚拿尼亚的正直是毫无疑问的。人们都知道他忠于自己的信仰。他接纳保罗证明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是真实的。
徒22:13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本会注释】
他来见我。见徒9:11-17注释。
徒22: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本会注释】
我们祖宗的上帝。参徒7:32。不论是执事司提反还是亚拿尼亚,他们丝毫没有因为成了基督徒而放弃他们祖宗所信奉的上帝。犹太人的基督徒显然没有认为自己要放弃犹太教。事实上,他们认为他们自己就是弟兄中最为虔诚的信徒。正如保罗一样,他们热心地期盼他们那瞎眼的同胞能看到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们所盼望已久的弥赛亚(见罗9:1-3;10:1-3)。
拣选了你。或作“指定了你”(见徒9:15注释)。
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在保罗悔改之前,他对于上帝的旨意毫无所知。作为一名法利赛人,保罗认为自己十分清楚上帝的旨意,而且认为自己一切所做的都是凭着良心行的(见徒23:1;24:14)。明白上帝的旨意和实行上帝的旨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见太7:21-27;约7:17;13:17注释)。在保罗的书信中,他一次次提到了上帝的旨意(见林前1:1;林后1:1;弗1:1;西1:1)。
那义者。或作“公义的一位”,就是指耶稣基督(参徒3:14;7:52;约一2:1)。那十二为使徒都亲眼见到过主,并且天天与主在一起(约一1:1,3)。使徒保罗,主特别召他作使徒,也有幸亲眼见到了主(见徒22:17-21;林前15:3-9;林后12:1-5)。
声音。可能是指在将到大马色城时所见到的异象;也可能是指他后来从主那里所领受的特殊指示(林后12:1-5;加1:11,12)。
徒22:15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本会注释】
为他作见证。正像那十二为使徒一样,使徒保罗也亲眼看到了主,听到了主的声音,并且明白了主的旨意(第14节)。也像他们一样,他担负了使命去传扬福音(参徒1:8)。主给他的委任和权威并不低于那十二为使徒(林前15:10;林后11:5;加2:8,11)。
对着万人。说到这里,保罗依然谨慎地避免提到他的特殊使命,就是给外邦人传扬福音的特殊使命(参第21节)。
所看见的,所听见的。为主作见证的能力也是来自于个人的经历(参约一1:1-3;彼后1:16-18)。使徒保罗已经亲眼得见了救主耶稣基督,并且从主那里领受了清楚、系统的真理知识,正如那十二为使徒所领受的一样。
徒22:16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本会注释】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证据十分充足了;为什么还耽延呢?要速速正式成为一名基督徒(参徒8:36)。
受洗。见太3:6;徒2:38;9:18;罗6:1-6注释;参徒8:36。
洗去你的罪。洗礼是一个指定的神圣礼节(见太3:15;可16:15,16;见约3:3,5;多3:5)。然而,单单这个礼节本身并不能“洗去”人的罪。相信,悔改,以及上帝圣灵的接受同时要伴随着外在悔改的表现,才能使其生效(见太28:19;徒2:38;3:19;8:36,37)。正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牺牲,才使这礼节能“洗去”人的罪恶(林后5:20,21;彼前2:24;3:21;约一1:7,9)。
求告。这里是指,藉着耶稣基督而接受救恩,并且可以领受他所给予的至大恩惠。
保罗奉召向外邦人传道
徒22:17 “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本会注释】
回到耶路撒冷。这里是指徒9:26耶路撒冷的访问(参那里注释)。
在殿里。可能是在那天早晨或者黄昏时祈祷的时辰(参路1:9;徒3:1)。因为上帝使保罗得荣耀,在一个特殊的地方亲眼见了异象,如今,他被控告为污秽不洁,犹太人将要在决定杀害他之前对他进行一番审问调查。
魂游象外。在这个异象中所给予保罗的信息在第18-21进行了叙述。这件事情发生在徒9:26-30所叙述的那次对于耶路撒冷的访问之时。
徒22:18 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本会注释】
不可迟延。在徒9:29,30仅仅记载了耶路撒冷的门徒们打发保罗离开那里。要杀害使徒保罗的密谋(徒9:29)使耶路撒冷的众弟兄感觉保罗应该片刻不迟疑地离开这里。在保罗心中依然放不下那些不信的犹太人,已经成了他心中的重担(参罗9:1-3;10:1),在加上保罗的性格从来都不在乎个人的生命安全(参徒19:30;20:22-24;林后4:7-9;11:24-27),显然,保罗感觉在这个城市里,就是耶路撒冷依然有他自己要履行的职责(《述》第十三章)。有许多情况下,福音的使者需要漠视危险的环境,但是还有许多情况下,当他们在这个城里受逼迫,就要逃到另外一个城市(见太10:23注释)。当自己受到压制,看起来不知所措,他必须寻求上帝,以致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职责。现在,保罗就是在这个情形之下,因为,藉着众弟兄的忠告,上帝对保罗进行了直接特殊的指导。上帝并没有特别召呼使徒保罗主要征对犹太人做工,而是向外邦人传扬真理(徒22:21;加2:7-9),而且上帝的旨意只有使保罗离开这里才能最好地实现。类似的上帝藉着众弟兄的意见进行指引的例子,比较出18:17-25和民11:16;徒15:2 和加2:2;见徒13:2-4;15:28。
赶紧。保罗仅仅在那里停留了15天(加1:18)。
徒22:19 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本会注释】
他们。这里的希腊文起着强调作用,可能应该翻译为:“这些特殊的人”。同样还是这些人,就是先前的那些人,他们如今在要寻索保罗的性命,他们知道保罗先前是热心迫害基督徒的。
我从前把信的人收在监里,…鞭打。可能保罗自己并没有亲自对那些信徒大打出手。这里所用动词的时态表明这动作持续了一段时间。保罗当时把迫害基督徒作为自己的职业。但是保罗现在的意图就是,在那些愤怒的暴徒热心寻索他性命的之前,要藉着向这些人阐明保罗知道他们心中实实在在的感觉,借此而找到一个共同点,这样的话也许他们会愿意听他讲更多的话。
在各会堂。关于当时的犹太人会堂,我们可以认为在那些地方可以听到对于外邦人和捣乱者的控告,同时也在这里执行惩罚,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大约在公元225年,特土良记载,在他所处的时代,犹太人的会堂依然是“迫害的源头”,就是逼迫基督徒的发源地(《Scorpiace》第十章)。
信你。见徒15:21注释。
徒22:20 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本会注释】
见证人。希腊文martus,“见证人”。在新约时代,这个希腊词汇martus还没有附带着英文词汇martyr(殉道者)的意思,这个英文词汇也正是源于此处的希腊词。但是由于不断有基督徒们被召,付上自己的生命来见证这道,所以这些见证人就特别被称为殉道者。
徒22:21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我要差你。使徒保罗这次离开耶路撒冷并没有旅行上帝对于他的旨意。在大约七年之后,上帝才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出去,开始他们的第一次传道旅程(见本册注释第29,100,102页)。
外邦人。使徒保罗的工作主要是征对那些非犹太人,就是指外邦人(见徒9:15注释)。
保罗与官长交涉
徒22:22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本会注释】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或作“当他们听到这样的陈述”。这些人一直凭着好奇心静静地憋着心中怒气一直到现在,但是,他们听到保罗的这句话之后,这些犹太人再也不能容忍了。上帝的救恩也可以临到外邦人的观点激怒了这些犹太人(参路4:25-29;见徒7:51-54)。因此,他们叫嚷着要求立即处死保罗,根本就不再需要正式地审问了。在他们狭窄的观点中,保罗显然是一名犹太教的叛徒。
徒22:23 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本会注释】
摔掉衣裳。摔掉外面的宽松外套(希腊文himation;太5:40注释;本注释第五册第47页)象征着极大的兴奋,怒气。这些暴徒已经准备好要行动了。比较王下9:13。
把尘土向空中扬起。这是一种厌恶和批判的姿态。
徒22:24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本会注释】
千夫长。希腊文chiliarchos,“一千人的指挥官(司令)”(见约18:12注释)。这位官员,他的,名字叫革老丢吕西亚(徒23:26),无疑是听不懂亚拉姆语的人,可能使徒保罗所说的话他全部听不懂,仅仅可以从众人混乱中总结出一个结论;保罗一定犯有某些严重的罪恶。
营楼。这里是指安东尼亚的城堡,或者塔楼,在圣殿区域的北部(参基督时代的耶路撒冷,见徒21:31注释)。
用鞭子拷问。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以折磨的方式惩罚保罗,而是为了让保罗承认罪行。
这样喧嚷。或作“大声喊叫”(参徒12:22)。
徒22: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本会注释】
用皮条捆上。希腊文暗示,他们用皮带将使徒保罗的四肢分开,分别捆上,已经作好了鞭打的姿势。
百夫长。希腊文hekatontarchos(见徒10:1;路7:2注释)。这位是具体负责执行鞭打之士兵班子的长官。
有这个例吗。罗马帝国的法律禁止用鞭子抽打罗马公民(见李维《罗马史》第十章9.4,5)。
罗马人。如果使徒保罗谎称自己是罗马人的话,按照法律,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位百夫长立刻意识到他现在手中的这位所谓的囚犯要比那些闹事的犹太人更难处理。罗马公民的身份是十分高贵的(见第28节;本册注释第94页;参本注释第五册第36页),因为凡是罗马公民都拥有许多特殊的权力。在许多情形之下,罗马公民的身份都对使徒保罗起到了保护的作用(见徒16:37-39注释)。
徒22:26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徒22: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本会注释】
你是罗马人吗。显然,这位长官很惊奇刚才那位被犹太人暴徒攻击,并且使用亚拉姆语讲话的人是一个罗马公民。
徒22: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本会注释】
民籍。希腊文politeia,这里的意思是“公民身份”。比较腓3:20。可能译员们将这里的“自由”一词用来指代与城市的“自由”相同的意思。意思是城市给予某个荣誉的客人或者英雄的特殊权力。
徒22:29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本会注释】
要。这里是指将要。
拷问。这只是对于折磨一词的一种委婉表达法,使徒保罗似乎将要承受次种刑罚。
害怕。这位“千夫长”的惧怕不是因为他给保罗上了手铐和脚镣。使徒保罗常常遭遇这样的待遇(徒28:20;腓1:7,13,14,16;西4:18;门10,13),因为罗马公民也是允许被上手铐和脚镣的。保罗依然被捆绑着(徒22:30)。这位千夫长惧怕是因为他将保罗用皮条捆绑起来,要进行鞭打。
保罗在公会前申诉
徒22:30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本会注释】
为要知道。或作“希望知道”。作为一名细心的罗马官长,这位千夫长决定搞清楚问题的根源,并且确切地探知为什么犹太人如此迫切地要寻索保罗的性命。
全公会的人。这里是指整个犹太公会。革老丢吕西亚看到这是一个犹太人宗教上的事件。关于犹太人公会译员会面的议所参太27:2;参在耶稣时代的耶路撒冷。
将保罗带下来。这里是指从安东尼亚城堡的塔楼将保罗带下去(见第24节;徒21:34注释)。当时在场的罗马士兵保证了保罗的个人的生命安全。
使徒行传23章
提要
1 由于使徒保罗为自己辩护,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命令旁边站着的人打保罗的嘴。7 保罗的控告者之间其了争竞。11上帝鼓励保罗。14 有四十多名犹太人埋伏要杀害保罗。20 保罗的外甥向千夫长陈述了犹太人的计划。27千夫长将保罗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
徒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本会注释】
定睛看着。希腊文atenizō,“某人的眼盯着”,“坚定地看着”,“认真地看着”(见徒1:10;7:55;见路4:20;22:56;见徒13:9注释)。作者路加常常使用这个词来表达某个人的面部表情,表明以下将要诚挚地说一些话。这里用来表达使徒保罗的面部表情是十分合适的,因为保罗专心地凝视着这些犹太人中最有地位的官员,保罗上一次参加这样的集会是在二十五年前。无疑,在这些人中,已经有许多人退位,还有许多人加入。但是保罗可能认识其中的一些人(见徒23:5注释)。
弟兄们。见徒1:16注释。
都是凭着良心。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包括范围很广的宣称。对于使徒保罗来说,在多年之后与这些犹太教徒以及他们的受害人争辩显然说明了保罗在行为上真实的悔改。他的行为全部是与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律法以及先知相一致的(见徒24:14;28:17)。如果保罗正确的话,那么他的控告者们自然就是错了。使徒保罗常常提到良心的问题(徒24:16;罗2:15;13:5;林前10:25;提前1:5;提后1:3)。
徒23: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本会注释】
亚拿尼亚。他是尼比底屋斯的儿子,由卡尔基斯的希律王指定为大祭司(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5.2)。
打他。使徒保罗的声明就等于是在控告犹太公会的假冒伪善。如果保罗的行为是凭着良心的,那么他们的必定不是本着良心了。比较王上22:24;太26:67;路22:63,64。
徒23:3 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上帝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本会注释】
上帝要打。有些人认为使徒保罗说话过于草率,第5节的陈述是有意表示歉意的。当年,在众人的激怒之下耶稣依然保持沉默(太26:63;彼前2:23)。然而,可能使徒保罗是藉着灵感说了当时的话,而且没有意识到他说话的对象是一位大祭司(见第5节),保罗可能藉着灵感预示了这位大祭司的命运。在公元66年,就是在说这话七、八年之后,亚拿尼亚被暗杀了(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二章17.6,9),可能是被西哥瑞杀害的(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3页;见徒21:38注释)。比较耶28:15-17。
你这粉饰的墙。这里是指你是假冒伪善的人(参太23:27)。就像一堵粉饰的墙一样,这位拥有高等审判权利的领袖可能在外面的官衔上披着饰物,但他的内心并不是一位虔诚的信徒,也不是一位明智的人,作为这样的领袖本应该虔诚明智。
你坐堂。在希腊文中,此处的代词是被强调的:“是你坐堂吗?”。就是说,你这粉饰的墙,你怎么有资格坐堂审问其他人呢?
按律法。这里是指根据法律,就是指犹太人的法律。
违背律法。犹太人的法律中允许打人,但是仅仅允许在经过公正的审问程序之后,证明那人有罪之时才可以打人(申25:1,2;参约7:51)。作为一名先前的犹太公会成员(见《述》第十二、三十八章),使徒保罗知道法律以及合理的司法审问过程,而且声称自己同样有享受公正法律的权力。比较本注释第五册第539页。
徒23:4 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上帝的大祭司吗?”
【本会注释】
上帝的大祭司。作为犹太人国内以及宗教的最高长官,这大祭司就被认为是上帝的代表。在旧约圣经时代,法官有时被称为'elohim,直译是“诸神”(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71页;见诗82:1注释)。
徒23:5 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本会注释】
我不晓得。参徒3:17。使徒保罗的陈述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解释:(1)由于保罗的视力有缺陷(见徒9:8,18注释)他没有认出亚拿尼亚就是大祭司,(2)保罗没有意识到是大祭司下命令,吩咐人打他,(3)保罗是在说讽刺的话,仿佛在怀疑这位大祭司本不应该下这样的命令,因此间接地挑战这位大祭司所拥有的职权,(4)在保罗说话之前“没有考虑”,尽管他知道下命令的人是大祭司亚拿尼亚。在以上这些解释中,第一种解释似乎最有道理,最有可能是正确的观点。第二种解释,也许还包括了保罗视力的问题,似乎也有可能。最后两种解释似乎与使徒保罗的品行格格不入,在如此严肃的情形之下,保罗不会如此行。
不可毁谤。使徒保罗引用了出22:28的话,那里的希伯来文“'elohim”,“诸神”,用来指代人间的官长(见徒23:4注释)。保罗肯定引用了希伯来文,然而,作者路加却从七十士译本中又转译了过来。保罗在这个观点上的真挚是不容置疑的。福音使者要意识到尊敬那些在上掌权的,尽管这些人滥用职权之时,我们也不能毁谤他们。
徒23:6 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本会注释】
保罗看出。由于保罗曾经是犹太公会的一名成员,他当然认识一些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也许,保罗还能识别出具体的一些人是属于这个党派还是属于那个党派。
我是法利赛人。关于法利赛人注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见徒5:34注释。在希腊文中,这里的代词“我”是被强调的词。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依然宣称自己是一名法利赛人。犹太公会中的尼哥底母,一名法利赛人,就是主耶稣的一个门徒(约3:1;《述》第十一章)。在使徒们的努力传扬之下,有许多的法利赛人悔改了,皈依了基督教(见徒15:5)。有些圣经学者主张,大部分从犹太教皈依基督教的人都是法利赛人。因为在某些方面,耶稣的教训与法利赛人的教训相似,还有一些人认为,甚至连耶稣自己也是一名法利赛人。基督徒和法利赛人都承认灵感著作的权威,两个教派也都强调公义,并且要与世界分别,他们也都相信复活以及将来的生命。但是这两个教派在获得义的方法上截然不同,这就是基督徒不同于法利赛人的主要地方(见太5:20;可7:5-13;路18:9-14;加2:16-21注释)。因此,使徒保罗可以诚实无伪地说,“我是法利赛人”,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必须接受法利赛教派的一切信条和规矩。
徒23:7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本会注释】
争论起来。显然,使徒保罗在听讼的一开始就作出如此的宣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可以在犹太公会面前得到公正的听讼,无疑,这些人也显示出他们不配对保罗进行审讯。因此,保罗以提出使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双方发生争执的观点来使这次审讯尽快结束(第7节)。这里所选择的话题──复活的道理──乃是基督教的基本理论之一(见林前15:12-23),而且,几乎必定可以产生想望得到的结果(见太22:23-33注释)。
分为两党。希腊文schizo',“撕碎”,“劈成碎片”,“劈开[成为碎片]”。
徒23:8 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本会注释】
撒都该人。有关撒都该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2页;见徒4:1注释。他们承认先祖摩西之著作的权威,但是当提到先知之时,他们存有许多怀疑,而且拒绝旧约圣经中的其他著作,以及一切的传统。他们认为天使只不过是天上荣耀的一个显现,并且否认将来要有真实生命的事实。有人曾说,法利赛人乃是雅典斯多亚哲学学派的配对党派,然而,撒都该人确实是雅典以彼古罗学派的配对党派;从广义上来说,此种说法不无道理(见徒17:18注释)。
徒23:9 于是大大的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本会注释】
喧嚷。希腊文kraugē,“大声疾呼”,“叫嚷”。这些具有高位令人尊敬的,同时还具有学问的犹太公会议员们已经证明自己乃是与那些没教养的狂徒一样浮躁,一样变化无常,他们竟是如此容易被激动,敏感(见徒22:22,23)。
文士。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读法“有几个文士”。不是法利赛人的所有文士。
争辩。希腊文diamachomai,“猛烈的争竞”。
有什么恶处。比较当年罗马巡抚彼拉多对于主耶稣所做的决定(约18:38;19:4,6)。在这每一个例子中,犹太教的最高法庭总是要试图盲目地处死一个正直的人。
有鬼魂或是天使。不论是灵还是天使,撒都该人一概不信。也许这里是指使徒保罗先前在大马色的路上所见到的异象(徒22:6-10),或者是指在耶路撒冷圣殿中的魂游象外(同上第17-21节)。使徒保罗的见证并没有归于徒然。在此处,这些法利赛人的态度回忆起了当年教法师迦玛列的做法(徒5:33-40)。
徒23:10 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本会注释】
千夫长。看起来千夫长吕西亚也出席了,他不仅关心公众的秩序,同时也关心一位罗马公民的安全(参徒22:30)。
扯碎了。显然,在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之间引发了身体的争斗,一方要得到保罗,另一方要保护保罗。
吩咐兵丁。考虑到吕西亚的官衔是千夫长,希腊文chiliarchos(见徒22:24注释;参约18:12;徒21:31,32注释),这些驻军大概有1000名,这乃是辅助部队力量最强大,人数最多的。这样的部队乃是由一名千夫长(chiliarchos)统管之下。见徒21:31;27:1注释。为了使徒保罗个人的安全,千夫长就派人将他护送到安东尼亚营楼里(徒22:24注释)。
徒23:11 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本会注释】
主站在保罗旁边。这里所说的“主”显然是指耶稣基督自己(参徒9:5,6;22:17-21)。当时的景象确实很黑暗,无疑,保罗回想起了当年巡抚彼拉多卑屈龌龊的默许,竟然答应了那些犹太人苦害耶稣基督的愿望。在这个时刻,对于使徒保罗来说,神圣的保证意味着许多许多,可以给他勇气应付面前的苦难以及日后数年要临到他的一切事情。
放心吧。无疑,使徒保罗开始反省过去两天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他一定开始疑问自己的智慧,自己定义访问耶路撒冷是否正确(徒20:24),尽管有许多信徒劝阻他,再三警告他不要到耶路撒冷,也告诉了他在那里要发生什么事(同上第22,23节),自己为什么同意并参与了其他犹太基督徒所重视的洁净之礼(见徒21:20-28),以及他在犹太人公会前的表现(徒23:1-10)。他的思想一定也想到了将来。自己为耶稣基督所做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吗?自己要到罗马为主作见证,传扬福音的愿望就这样破灭了吗(徒19:21;罗1:13)?正当他向主吐露心事的时候,主亲自向他显现了,来安慰他并向他作了保证。
也必怎样在罗马。保罗已经计划要访问罗马(见徒19:21)。
杀害保罗的阴谋
徒23:12 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
【本会注释】
犹太人。根据第13节的叙述,这些犹太人大约有四十名。他们显然是极度热心者,同时也确信自己的密谋必定会成功。比较在马克比时代进行反叛的古犹太祭司玛他提亚进行的谋杀(马加比前书2:24;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二章6.2 [268-278]),以及谋杀大希律的企图,由于大希律建造了竞技场,而且将角斗的游戏引进了耶路撒冷(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五章8.3)。
同谋起誓。希腊文anathematizō,“诅咒”,“宣布可憎”,“对自己立下诅咒[如果自己誓言没有完成的话]”。如果这些犹太人没能达到自己目的的话,他们将会主动将那最为严肃的宗教刑罚加在自己身上。比较希伯来文charam(见撒上15:3注释)。
不吃也不喝。由于他们起了这样的誓,这些自称自许的刺客既表现了自己的狂热也表现了他们迅速刺杀保罗的决心。
徒23:13 这样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本会注释】
四十多人。这个狂热敢死队的阵容意味着使徒保罗的生命面临这极大的危险。
徒23:14 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说:“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什么。
【本会注释】
祭司长。这些同谋者以及“大祭司”似乎都不是法利赛人(见第6-9节注释),但他们都是一些狂热之徒。这个国家的领袖已经预备好与任何人合作,不论多么卑鄙无耻,只要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就可以。
徒23:15 现在你们和公会要知会千夫长,叫他带下保罗到你们这里来,假作要详细察考他的事;我们已经预备好了,不等他来到跟前就杀他。”
【本会注释】
公会。这里是指犹太公会。似乎这里有必要采取密谋杀害的方法,因为:(1)犹太公会不能,也没有权力执行死刑(见约18:31;徒7:58注释)(2)尽管犹太公会有可以执行死刑的话,似乎对于像保罗这样一位罗马公民,他们仅仅具有一点点,或者是没有权限的(3)即使是他们有这种权限,那些犹太公会中法利赛人的影响可能也会在当时阻止他们的行动,以致他们不可能对使徒保罗作出死刑的判决。
我们。在原文中是被强调的词汇。
预备好了,…杀他。他们可能看出保罗没有到议院来,因此,就不会推测、怀疑是议会中任何成员同谋参与了这次暗杀。保罗若是被暗杀,那么他的死要归咎于那些狂热之徒。也许那四十名有愿在身的犹太阴谋者乃是一些狂热的“短匕手”,或者是凶徒(见徒21:38注释)。此处,正如他的福音书记载的一样,作者路加清楚记述了给福音带来搅扰和阻挠的并不主要是罗马人,而是那些犹太人,他们是最主要的抵挡者(见路23:2,4,14,22)。史学家约瑟夫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杀害希律的密谋(《犹太掌故》第十五章8.1-4),犹太人也密谋杀害了耶稣基督(约7:19;8:40;10:39)。
斐罗证明了对于改教者的暗杀:“一切对于德行热心的的人,他们就获准可以强求立即执行处罚,毫不迟缓,他们不需要将犯罪者带到陪审团面前,也不需要领到公会面前或者任何官员面前,完全凭着那些拥有这些改教者之人的感觉行事,对于邪恶的憎恨以及对于上帝的爱,驱使他们对于这些他们认为不虔诚的人进行毫不留情的处罚。他们会认为这样的机会乃是使他们成了评议员、陪审员、执行官、立法机构的成员、原告、见证人、法律、以及人民,事实上他们是一切,因此他们就没有惧怕和防碍,他们可能会在全方面拥护宗教的安全”(《特殊的法律》第一章9.55;洛俄伯版,第七册第131页)。
徒23:16 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本会注释】
保罗的外甥。这是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城中唯一被记载的亲属。保罗在罗马有亲戚(罗16:7,11),显然,在哥林多也有(同上第21节)。有人称保罗的外甥是在耶路撒冷城读书的,正如先前保罗也在耶路撒冷读书一样(见徒22:3注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保罗的姐姐,或者他的这位外甥是一名基督徒。
就来到。直译是“就来到附近”,可能是“就出席”。有一些解经家认为这里的“来到”是指来到保罗的外甥去“听”,而不是指他去向保罗“汇报”。可能在那些犹太人表述他们密谋的时候,保罗的外甥就在场,或者是偶尔听到了这个计划。
营楼里。保罗被拘禁了起来,显然,使徒依然有权会见自己的朋友或者亲戚。罗马帝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监管:(1)对公众监狱中那些普通人进行监管者,(2)上级高官的监管,就是罗马官长或者参议员的个人监管,在这些人要受到审讯之时,他们就要露面,因为他们负有责任,以及(3)部队上的监管人,那些被控告的人被交在士兵的手里,这位监管人就负有全责,他必须要以自己的生命来担保对于犯人的安全监管,这些监管人的左手通常是由一条铁链和囚犯的右手系在一起的。现在,使徒保罗就是在一位部队监管人的手里(见第18节注释)。
徒23:17 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说:“你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他有事告诉他。”
【本会注释】
保罗请。使徒保罗对于上帝的信心,以及对于上帝之保护的信心(见第11节注释)并没有使他闲懒地坐等。保罗意识到他的外甥带来的信息乃是上帝神圣的旨意,并且也发现自己的信心与这消息是相符的,这能使他免于遭受那要来的可怕危险。
少年人。希腊文neanias(见徒20:9注释)。
徒23:18 于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说:“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求我领这少年人来见你;他有事告诉你。”
【本会注释】
被囚的。希腊文desmios,“被捆绑的[人]”,“一个俘虏”,“一名囚犯”。这个词并不一定意味着使徒保罗是被铁链捆绑,尽管通常来讲,按照部队羁押的规矩,囚犯是应该被捆绑,并且与他旁边的囚犯捆绑在一起(见徒21:33;23:16注释)。
求。这里的意思是求问。
徒23:19 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问他说:“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
【本会注释】
就拉着他的手。千夫长为了能更加秘密地听到保罗外甥带来的信息,也为了鼓励他能毫无顾及地讲述,就拉着这少年人的手,走到了一旁。这少年人来到吕西亚面前,好似一名罗马公民在被控之时的使者。显然,比较那些犹太的控告者来说,这位“千夫长”更重视这位罗马公民的安全(见第26-33节)。罗马人例行公事地对待保罗,比对待那些犹太人要公平、周到得多。
私下。此处的“私下”一词更主要是在修饰问这个动作,而不是在修饰被叫到一边的动作。
徒23:20 他说:“犹太人已经约定,要求你明天带下保罗到公会里去,假作要详细查问他的事。
【本会注释】
犹太人。因为他们的领袖都参与了这次的密谋,所以整个犹太民族也被卷了进来。
徒23:21 你切不要随从他们;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经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现在预备好了,只等你应允。”
【本会注释】
起誓。或作“诅咒”(见第12-14节注释)。
只等你应允。这里是指这些有愿在身的仇敌,在等待千夫长的赞同,一旦千夫长派人将保罗送下来,到了犹太人埋伏的地方,这些人就要动手杀害保罗(参第15节)。
徒23:22 于是千夫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
【本会注释】
于是千夫长。因为使徒保罗是罗马公民,又因为这些犹太人以及那些不义之人控告他,由于犹太人的领袖们中间产生了内部矛盾和分歧,同时也因为他们显然有意要围困吕西亚对于保罗的保护,使保罗不能受到公正的听讼,正是因为这些事情,这位“千夫长”就愈加喜爱保罗,并且更愿意下决心保护保罗的人身安全。
不要告诉人。如果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得知千夫长吕西亚已经知道他们密谋的话,那么他保护保罗所做的努力就会遭到反对。同样,也为了这个少年人自己的缘故,千夫长嘱咐他不可告诉其他人。
显明。或作“报给”。
保罗被解交腓力斯巡抚
徒23:23 千夫长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该撒利亚去;
【本会注释】
步兵二百。这些步兵受命要保护使徒保罗的安全,每一个百夫长负责监管一百名士兵,这两位百夫长是千夫长召来的。
往该撒利亚。罗马政府在巴勒斯坦的驻扎地是该撒利亚,这里通常也是罗马巡抚和政府官员居住的地方(见徒8:40;10:1注释)。这段路程走大路的距离大约是63英里。
长枪手二百。希腊文dexiolaboi,直译是“右[手]拿枪的人”。拉丁文圣经中将这里的希腊文dexiolaboi翻译为lancearii,就是“枪骑兵”的意思。这里的“长枪手”,或者“枪骑兵”是来自当时的一个事实,因为枪通常都是被握在右手里的。这里千夫长派遣了如此庞大的部队──470人──要求他们保护这一个单身囚犯,以防这位罗马公民受到犹大那些起誓之人的暴力、杀害,耶路撒冷的驻军的力量,以及这位犯人的重要,显然,吕西亚打发这些人保护保罗的个人安全。千夫长吕西亚意识到了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会想尽办法完成杀害保罗的任务。在这些人中,一定还有许多上帝的天使,主派他们来保护保罗(参王下6:17;但6:22;见太26:53)。
亥初。大约是在晚上9:00或者10:00左右(见徒2:15;3:1注释)。
今夜。为了使旁人看不出使徒保罗也在这些士兵中间,所以他们就选择了夜间押送。
徒23:24 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
【本会注释】
预备牲口。预备的这些牲口并不是为队伍中每一个人使用的,而是为使徒保罗,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长官。他的身份乃是一名罗马公民,而且是一名受保护的囚犯,这些给予了保罗一些特权,这些特权与普通犹太人以及普通囚犯所享有的权利截然不同。无疑,在使徒保罗的多次传道旅程中,享受这样的运送,对于他来说确实是很奢侈的。
护送。这位囚犯的安全,就是自称为罗马公民的囚犯保罗,他会很安全的,因为这些百夫长,以及护送士兵,以及这些罗马部队从耶路撒冷护送保罗到该撒利亚的行动都是为了保持秩序,并且他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全都系在这次行动中。
腓力斯。参本注释第五册第70,234页。腓力斯任职的时间大约是从公元52年到60年。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54;洛俄伯版.,第三卷,第393页)这样描述腓力斯:“考虑到他有如此的后台,所以一切犯罪的行为都是可以宽恕的”,因为他的兄弟是罗马皇帝革老丢的亲信。绥屯纽(《恺撒生平》第五章.28)描述巡抚腓力斯是一个有三个妻子的丈夫,他是连续娶了三位妻子。其中有一位妻子就是土西拉,她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因此就成了大希律和马可比的后代(参《希律》;见徒24:24)。尽管起初犹太人起义敌对罗马政府,但是巡抚腓力斯能保持犹大的秩序,他有方法(参徒24:1),尽管他统治时期是暴政、乱政(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54)。
巡抚。希腊文hēgemōn(见太27:2注释)。
徒23:25 千夫长又写了文书,
【本会注释】
文书。在徒21:15,18 ,作者路加的叙述中包括他自己也在同保罗上耶路撒冷的队伍中(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63页)。这封文书可能是用拉丁文写的,因为拉丁文是当时的官方交流语,这样的话,作者路加此处的叙述就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希腊文。
徒23:26 大略说:“革老丢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
【本会注释】
大略。这个词以及“请安”一词反映了当时不错的希腊文化(见路1:3注释;参徒1:1;15:23;雅1:1)。
徒23:27 这人被犹太人拿住,将要杀害,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
【本会注释】
这人。希腊文anēr,“男人”,区分与女人。这个词暗示了尊敬的程度,也许是因为保罗是罗马人的缘故。
被拿住。希腊文sullambanō,“抓住”,“捉拿”(参太26:55;徒12:3)。
将要被杀害。这封信省略了当地宗教暴动袭击保罗的详细情况,也许是因为千夫长吕西亚对于那些宗教的事情并不知晓,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些事情迟早都会被巡抚腓力斯听到的(参30节)。
救他出来。这里是指,使徒保罗第一次受到耶路撒冷城中暴动人群袭击的时候(徒21:32)。
得知。或作“知道了”,“被告诉”。千夫长吕西亚如此强调了他的功劳,以便给腓力斯一种印象:是他拯救了保罗,因为他已经知道保罗是罗马公民。事实上,这并不是实情,因为千夫长曾用皮条捆绑保罗要实施刑罚招供(见徒22:25-29)。
徒23:28 因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们的公会去,
【本会注释】
要知道。直译是“希望得知”。千夫长吕西亚试图用鞭打的方式获取他想知道的消息(见徒22:24),但是使徒保罗的罗马户籍(第25节)救他免于受刑。
徒23:29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
【本会注释】
因他们律法的辩论。这些事情包括犹太人圣殿的规章制度(见徒21:28注释)以及那些神学问题(徒23:6)。对于千夫长吕西亚来说,这些事情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参徒18:15),除非这些犹太人危及到和平问题时,这些罗马官员才视为大事。
他被告。罗马帝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此类事情的相关规定。使徒保罗在该撒利亚以及在后来的罗马城所享有的宽大待遇,无疑是由于千夫长吕西亚所做的有利汇报。
徒23:30 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我就立时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有古卷在此有:愿你平安!)”
【本会注释】
立时。通过将犯人立刻解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一事,千夫长吕西亚的行为既暗示了他对于上级官员的恭维,同时也显明他对于犹太人风俗的广博知识。
徒23:31 于是,兵丁照所吩咐他们的,将保罗夜里带到安提帕底。
【本会注释】
将保罗夜里。这里是指,他们在晚上离开耶路撒冷,到破晓的时候他们正是在到该撒利亚的路上(见第23节注释)。
安提帕底。这个地方就是现在的Ras el-`Ain。根据约瑟夫的记载(见《犹太掌故》第十六章5.2.),这个城镇是由大希律在查法耳·塞巴的遗址上建造的(在现今Kefr Saba 的南部地区),并且以他父亲的名字“Antipater”(安提帕特)给这座城命名(见本注释第五册第38页)。“Antipatris”(安提帕底)的意思是“属于安提帕特”。这座城市美丽地坐落在沙伦平原上,不仅树木繁茂而且水流充足。安提帕底正是在从耶路撒冷到该撒利亚的罗马大道上(见耶稣服务时代的巴勒斯坦)。有关在同样位置的古城,可能是旧约时期的亚弗城,参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一章4.7;第二章19.1;第四章8.1;参马加比前书7:31;以及圣经时代的巴勒斯坦。
徒23:32 第二天,让马兵护送,他们就回营楼去。
【本会注释】
第二天。安提帕底坐落在距离耶路撒冷大约39英里的位置。在清晨出发(见第23节注释)并且同步行的士兵一起行进,使徒保罗的队伍到达安提帕底应该已经是第二天了。
他们科回。考虑到使徒保罗现在已经脱离危险,那些步行的士兵就返回到耶路撒冷了。
营楼。这里是指在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见徒21:34),那里就是罗马驻军的住所。耶路撒冷的罗马驻军一定相当多,营楼也相当大,需要在像这样的混乱时刻派遣特遣部队平息混乱(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1页)。
徒23:33 马兵来到该撒利亚,把文书呈给巡抚,便叫保罗站在他面前。
【本会注释】
把文书呈给。特遣队的指挥将文书、犯人、以及其他问题都转交给了巡抚大人。他的使命在没有任何意外地情况下完成了。
徒23:34 巡抚看了文书,问保罗是哪省的人,既晓得他是基利家人,
【本会注释】
巡抚。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应该读作“他”。
基利家。见徒6:9;15:41注释。在当时,可能基利家和巴勒斯坦都被包括在罗马省份叙利亚的范围之内。
徒23:35 就说:“等告你的人来到,我要细听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门里。
【本会注释】
我要细听你的事。就是说我要给你一个机会,能够细细地听讼。巡抚腓力斯接受了这个案件的司法权。这些犹太的控告者们并没有随着使徒保罗到达该撒利亚,直到五天之后,他们才来到这里(徒24:1)。
衙门。希腊文praitōrion(见太27:27注释),这个词是来自拉丁文中的praetorium。这些词应用于指代指挥官的帐篷,指罗马皇家护卫队的兵营,正如这里一样,是指一个罗马省份官员的官邸。
使徒行传24章
提要
1 保罗被雄辩家帖土罗控告,10 为他的生平和道理答辩。24 他向巡抚及其夫人传讲基督。26 巡抚指望受贿赂,但徒然指望了。27 最后,在离职时,他把保罗留在了监里。
犹太人控告保罗
徒24:1 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本会注释】
过了五天。即,在保罗到达凯撒利亚之后(见第11节注释)。对于准备正式的控告并且指示一个专业能干的辩士呈上这个案子来说,五天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参徒21:17,18,27;24:11)。
亚拿尼亚。见徒23:2注释。这位大祭司不会对保罗感到友好,因为保罗曾称他为“粉饰的墙”(徒23:3)。
下来。或作“来到下面”。即从在山上高处的耶路撒冷来到在海岸的罗马主要城市凯撒利亚。
长老。见徒23:14注释。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某些长老”。亚拿尼亚既是一个撒都该人,就不太可能从在耶路撒冷的公会带许多法利赛人下来,因为法利赛人曾经支持过保罗(见徒23:9注释)。
辩士。希腊文是rhētōr,“一个说话者”,“一个雄辩家”。一个rhētōr是一个辩护者,一个专业的抗辩人。在新约圣经中,这个称号从未用在福音信息的“传道者”或“传令者”身上(希腊文是kērux,提前2:7),也从未用在我们的“中保”基督身上(希腊文是paraklētos,约一2:1;见太5:4注释)。
帖土罗。这是一个拉丁文的名字,Tertius(德丢)的昵称,德丢的意思是“第三”。请比较Secundus(西公都),“第二”(徒20:4)。在每个行省的法庭,都有精通罗马状况的人,代表非罗马人的外省人讲话。帖土罗可能是一个精通罗马法律程序的犹太人,要不就是一个熟悉犹太学问的罗马人。如果他是一个罗马人,那么他使用“我们”和“我们的”可能就暗示他是一个改信犹太教的人,否则他用这些代词可能只是要强调在代表自己的当事人讲话。
控告。希腊词是复数形式,因而包括亚拿尼亚,长老们和帖土罗。整个代表团都参与了控告保罗的事。与在徒25:2,15中一样,希腊文emphanizō,“控告,禀报”被用来表示进行正式的控告。
徒24:2 保罗被提了来,帖土罗就告他说:
【本会注释】
被提了来。很可能指为了这次听讼,保罗从拘禁他的地方被召了来。
就告他说。帖土罗的话,虽然是以过度的奉承开始的,却是控告之辞。像这样用奉承开始讲话乃是一个惯例(见西塞罗De Oratore第二章80)。路加对这段演说的记录(第2-8节)无疑是一个简要的概括,只保留了这次演说的要点。
大享太平。直译是“大量和平”。在犹太人历史的这个衰落时期,巴勒斯坦享受的决不是太平。反叛正在表面之下酝酿着,七或八年之后就要暴发公开的叛乱了(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73页)。该地享受的太平乃是那种罗马式的太平,是迫于武力的太平。腓力斯曾多次镇压了政治上的弥赛亚,破坏了反抗罗马权威的初现端倪的后台(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6,7;《犹太战记》第二章13.2 [253])。
弊病得以更正了。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改良了”。据塔西图所说(《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作为对强盗们的活动忽视不顾的回报,腓力斯从他们手中获得了丰厚的收入。据说当腓力斯镇压抢劫时,只是为了可以从中增加自己的财富。由于这种乱政,他在保罗被囚期间被罢免了。
一国。希腊文是ethnos,犹太人用来指外邦人的常见词。新约作者们通常称犹太人为“百姓”,希腊文是laos(见徒10:2;26:17,23)。当ethnos被犹太人用来指自己的国家时,通常是在外邦人面前,或与外邦人有关(见路7:5;23:2)。
先见。希腊文是pronoia,“深谋远虑”,“有远见的关心”。
徒24:3 “腓力斯大人,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并且这一国的弊病,因着你的先见得以更正了;我们随时随地满心感谢不尽。
【本会注释】
大人。希腊文是kratistos,“高贵的”,“最杰出的”,该词也被吕西亚在他的信中用在了腓力斯身上(徒23:26),并被译为“最优秀的”(和合本译为“大人”)。该词并不表示品格,而是表示社会地位。保罗也类似地将这个词用在了非斯都身上(徒26:25)。
徒24:4 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
【本会注释】
烦絮。希腊文是egkoptō,“阻碍”,“留住”。帖土罗赞扬腓力斯忙于维持治安并促进改良(见第2节注释),还说他很少有空处理目前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从而就暗示了帖土罗希望迅速作出对他的当事人有利的决定。
宽容。希腊文是epieikeia,“温和”,“公平”,“温柔”(见林后10:1)。在这里,“考虑周到”会是一个好的译法。帖土罗定意要在这个案件中通过使法庭充满奉承的气氛而使腓力斯失去对事实的判断力。
徒24:5 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本会注释】
我们看。这句话暗示,认真的调查结果证明保罗就是他们所声称的那个邪恶的人。
如同瘟疫一般。希腊文是loimos,“疫病”,“瘟疫”,直译是“一场瘟疫”。在马加比上10:61中,loimos被用来指罪犯。
鼓动人生乱的。或作“一个煽动者”,一个严重的控告,原告希望将保罗置于直接与罗马律法相冲突的位置。保罗在犹太人眼中“如同瘟疫一般”,但在罗马人眼中却并不如此。然而,腓力斯是以严厉对待造反者的闻名的(见第2节注释),如果帖土罗能使他相信这种主张的话,保罗的命运就会被决定了。请比较在彼拉多面前对我们主的控告(见路23:2注释)。
众犹太人。每年的节期有数千犹太人从国外聚集到耶路撒冷,在保罗曾工作过的地方如腓立比(徒16:16-24),帖撒罗尼迦(徒17:5-9),哥林多(徒18:12-17),和以弗所(徒19:8-10,13至20:2),动乱的消息必定已经入了官长们的耳中。这些动乱可能会被解释为是由保罗的煽动性行为引起的,因而似乎就给这次对他的控告带来了实质性的内容。帖土罗可能引证了一些明确的事件,并对其中的大部分进行了具有最坏可能性的解释(参徒24:18)。
普天下。希腊文是oikoumenē,在这里的意思是罗马帝国(见路2:1注释)。
头目。希腊文是prōtostatēs,“一个站在前列的人”,“一个最重要的人”,因而是“一位领袖”。在修西狄弟的《历史》第五章第71页中,prōtostatēs指在右翼负责指挥前进或进攻。该词在这里是被比喻性使用的。
教党。见徒5:17注释。
拿撒勒。新约中只在此处被应用在了基督徒们身上,显然指拿撒勒人耶稣的跟从者们。在第2和第3世纪,有一个犹太基督徒教派称作拿撒勒派,但在这里只是指基督徒们,无论犹太基督徒还是外邦基督徒(见卷五,第55页)。见太2:23,在那里“拿撒勒”这个词被应用于耶稣,因为他是拿撒勒的一个居民。该词与拿细耳人这一术语并没有可知的关系(见民6:2;太2:23注释),也不能说明它与希伯来词nasar,“观察”,“警戒”,“保守”有关系。
徒24:6 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我们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本会注释】
想要。直译是“企图”。保罗的敌人们现在提出了曾导致他被捕的莫须有的罪名(见徒21:21,28)。
污秽。希腊文是bebēloō,“亵渎”,“玷污”。它与一个意思是“门槛”的词相关。该动词的意思因而是“跨过门槛”。保罗被控带着外邦人越过了圣殿院子的边界,那是只有犹太人才蒙准越过的(见卷五,第67页),因而就亵渎了圣殿。在这里提出的反对保罗的控告在罗马的律法之下和犹太人的律法之下都是非常严重的。见第449页插图页面的说明。
我们捉住。希腊文是krateō,“拿”,“捉住”,意味着使用武力。他们把保罗描绘为一个主要用武力捉住的危险的罪犯。
要审问。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和所有接下来的词,直到第7节结尾的“到你这里来”。然而,这段话扼要重述了事件的要点,虽然是从帖土罗的立场概述的,但路加已经记载了这事的发生(徒21:32至23:30)。第6-8节把帖土罗描绘为在解释为什么变得有必要就这个案件来麻烦腓力斯的原因。他的当事人曾有意自己处理保罗;但吕西亚干预了这事。
按我们的律法。犹太律法并没有关于因为一个人“好像瘟疫”,即成了一个妨害公众利益的人就处死他的规定。旧约的律法是公平、高尚、清楚的。但是在任性而偏执的人手中,最好的律法与最好的道理一样,都能变成一种逼迫的工具。然而,在亵渎圣殿的情况下,罗马的律法允许犹太人处死违犯者,即使他是一个罗马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页)。
徒24:7 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
【本会注释】
千夫长。见徒22:24注释。
甚是强横。事实是犹太人自己曾犯有强横之罪。然而,他们自然会将任何干扰了他们计划的事解释为“强横”。
徒24:8 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本会注释】
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吕西亚并没有这样吩咐,直到犹太人显然图谋杀害保罗的时候(见徒23:30注释)。
究问他。即,保罗,就如表示“他”的希腊词的单数形式所说明的。先行词显然不是第7节的吕西亚,他已经宣称自己是赞同释放保罗的(徒23:29),并且先前曾明显定意要保护保罗免受伤害(见徒21:31-40;22:24;23:23-31)。先行词反而是第5节的“人”(保罗),就如第6节的“他”都指保罗一样。仔细查考第6-8节的代词支持的结论是:这些经文不属于使徒行传原文的一部分(见第6节注释)。
徒24:9 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本会注释】
随着告他。或,参加控告。帖土罗是犹太人的发言人,他们证实他所说的可谓事实。
保罗为自己辩护
徒24:10 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本会注释】
于是保罗。保罗的辩护直截了当地否认了对他的控告(见第12,13节)。他提出了四个要点:(1)他到耶路撒冷是去礼拜的,并且带了“捐项”和“贡献的物”上去(第11,17节)(2)他没有制造任何动乱(第12,18节)(3)他挑战原告拿出证据证明他们的指控(第13,19节)(4)他强调自己唯一的妄为就是顺从上帝和他的律法,并且相信死人复活(第14,15,21节)。他辩护的前半部分显然是一个一般性综述(第11-16节);而后半部分详细重述了那个综述中的要点(第16-21节)。这场诉讼很可能用的是希腊语。如果保罗说的是拉丁语,路加无疑会提到它,就像他对保罗用希伯来语时所做的一样(徒21:40)。
断事多年。腓力斯到那时很可能已经做了六到八年的巡抚了,比大多数犹太地的巡抚任期都长(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0页)。腓力斯除了自己单独的巡抚任期之外,很可能有段时间与Cumanus共同作巡抚(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
分诉。希腊文是apologeomai,“作一个人的辩护”。保罗“乐意”假定腓力斯是值得他信任的。他也知道腓力斯明白犹太人的作风。但是他的勇气乃是基于神圣保护的永久保证(徒23:11)。
徒24:11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
【本会注释】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腓力斯能容易地证实这一陈述。根本就没有时间发动一次起义。确实,保罗到耶路撒冷来的目的总而言之是不同的(见第11,17节),并且腓力斯知道犹太人从世界各地来到耶路撒冷都是来礼拜的,并且是带着礼物来的。
十二天。通过包括端点的计算,保罗到达耶路撒冷的整段时间似乎是14天,可以列举如下:第一天,到达耶路撒冷并受到了弟兄们的接待(徒21:17);第2天,与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相会(第18-25节);第3到7天(大约;参《述》第三十八章),七天洁净礼中的五天(第26,27节);第7天(大约),被犹太人攻击,被吕西亚解救(第27-33节);第8天,保罗在公会前申诉(徒22:30至23:11);第9天,杀害保罗的阴谋的制定和泄露(第12-22节),保罗离开凯撒利亚,途经安提帕底(第31节);第10天,抵达凯撒利亚,出现在腓力斯面前(第32,33节);第10-14天,就是徒24:1的五天。很可能保罗并没有算上他达到耶路撒冷的那天,或者他在腓力斯面前受审的那天,而只是提到了其间的12天。
礼拜。这是保罗去耶路撒冷的主要原因。他认为一个人会为了敬拜自己的上帝进入了圣殿,然后立即转而亵渎它,这种想法是荒谬可笑的。
徒24:12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
【本会注释】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这里保罗开始断然否认并且彻底驳斥了对他的控告,先是在大体上然后在细节上(见第10节注释)。没有一个人能说自己曾看见保罗做了他的仇敌们控告他的任何一件事。保罗的话也是能加以证明的。没有证据能证明保罗曾以一种攻击性的方式说话行事。
耸动众人。直译是“煽动群众”。那聚众攻击保罗的,乃是犹太人(徒21:27,28)。
徒24:13 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本会注释】
证实。希腊文是paristēmi,在这里的意思是一个要点接一个要点地正式记下的证据。约瑟夫用paristēmi表示他所罗列的证据,证明犹太人曾因罗马暴政激起的起义(《生活》第6页)。
徒24:14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本会注释】
承认。希腊文是homologeō,“宣布”,“公开承认”。保罗作出的“承认”在任何方面都不是承认对他的控告。
道。事实上是一个表示基督教的专门术语(见徒9:2注释)。
异端。希腊文是hairesis,在这里的意思是“教派”(见徒5:17注释;参徒24:5)。
我正按着那道侍奉。保罗承认他正按“拿撒勒教党”的“那道”敬拜上帝(第5节)。但是那时并没有反对人成为拿撒勒教党的人或基督徒的律法,不管是罗马人的律法还是犹太人的律法。犹太人并没有根据保罗是一个基督徒要求作出判决。
我祖宗的上帝。保罗强调他并没有因着变成一个拿撒勒教党的人而离开以色列人的信仰。他仍旧敬拜同一位上帝。他否认自己是异端。
信一切所记载的。保罗不仅仍敬拜同一位上帝,而且他仍全然相信并信靠犹太人的圣经,旧约圣经。保罗在这里说明认为旧约圣经对基督徒具有较低价值的论点是虚谎的。凡像保罗一样指望靠基督得救的人,最好都效法他的榜样“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见路24:27注释)。
律法中。直译是“依照律法”(见路24:44注释)。当在这里与“众先知”合用时,“律法”就是一个表示摩西五经的专门术语。律法和先知构成了希伯来旧约圣经三分法的两大部分,当像这里一样被使用时,实际上一般表示相当于“旧约圣经”。律法指出了真正的道路,而先知说明并发扬光大了律法。保罗相信这一切。他并不是异端。保罗暗示,旧约圣经—犹太教的最高权威—充分证实了他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信仰和实践是正确的。
徒24:15 并且靠着上帝,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本会注释】
盼望。见罗5:4,5注释。如果没有复活和来生的盼望,基督教和犹太教就都失去了它们的意义(见林前15:14,32;多2:13;约一3:3)。盼望乃是基督徒最大的美德之一(诗146:5;亚9:12;林前13:13;加5:5;来6:19;彼前1:3)。对于那些没有指望和“活在世上没有上帝”的人(弗2:12),生活最多不过是一场徒劳的体验。
有这个盼望。希腊文是prosdechomai,“承认”,“期待”。显然,保罗说到了出席法庭的原告们—至少是他们中间的法利赛人(见徒23:6)。犹太人一般都相信复活(见赛26:20;但12:2,13;参马加比下7:9;以诺书91:10;所罗门的诗篇3:16[见卷五,第86,87,90页])。
死人。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字。在当时的民族中,犹太人几乎是唯一一个确定教导身体复活的民族。在某些方面,对埃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希腊人来说,来生的观念比较不清楚(见徒17:32)。柏拉图学派的人,甚至罗马斯多亚学派的人,都没有关于死后生活的清晰教导,而犬儒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则拒绝这种观念。
恶。保罗的道理是不仅善人或义人应该复活(林前15:51-54;帖前4:16),而且不义的人也要复活(参但12:2)。这两类人的复活会被分开,正如他们所得的报应截然不同一样(罗2:5-10)。约翰指出,这两次的复活相隔1,000年的时间(启20:3-10)。保罗提到不义之人的复活,必定挑战了腓力斯的良心(见徒23:24;24:2注释)。
徒24:16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本会注释】
因此。即,由于信心、盼望和他已经说过的侍奉上帝(第14,15节)。
勉励。希腊文是askeō,“锻炼”,“努力”,“尽力,耐心”。保罗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和行为是认真的。对他来说,宗教不只是一种哲学体系;它乃是一种生活方式。他热切地努力,要在属灵的事上获得成功,他认为这对他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见太7:24-27;腓2:12,13;3:7-15)。
良心。对保罗来说,良心,区别对与错的能力,乃是最重要的(提前1:5;3:9;来9:14)。此刻,他再次声称在上帝面前有清洁的良心(徒23:1;参罗9:1;提后1:3;来13:18)。
无亏。希腊文是aproskopos,直译是“没有什么要反对的”。保罗终其一生所做的始终是打算侍奉上帝。甚至作为一个逼迫者时,保罗在良心上也认为是在侍奉上帝(徒26:9,10;参约16:2)。因此,他的生平例证的事实是:拥有受了启迪的良心几乎与本着良心做事同等重要。良心无论已经多么“好”了,都必须注意上帝的声音(赛30:21)和他的话(赛8:19,20;提后3:15-17;参太24:21-27)。
徒24:17 过了几年,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
【本会注释】
过了几年。保罗前一次访问耶路撒冷约在主后52年,在他第二次旅行传道结束的时候(徒18:21,22)。其间相隔约有六年(见本册注释第102页)。
带着捐项。保罗现在明确地解释了他回到耶路撒冷的目的。他来耶路撒冷是与他要侍奉上帝和同胞的固定宗旨相一致的(见第16节注释)。他并不是来危害自己的百姓的,而是要使他们受益(参徒11:29,30;20:35;罗15:25-27;林前16:1-4;林后8:1-4)。
本国。虽然公民身份是罗马人,但保罗在内心里仍是一个犹太人,并且在这里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与自己的百姓视同一体(参徒22:3)。他的目的说明他毫无亵渎圣殿或干扰其崇祀的意向,更不要说“捐项”和“供献的物”本身了。
徒24:18 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
【本会注释】
正献的时候。直译是“在那事中”即,显然在他正忙于献“捐项”和“供献的物”的时候。可能他实际上并不是正在传送礼物的当口被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注意到了,而是在从事与此有关的活动时被他们注意到的。
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很可能是从以弗所来的,以弗所是罗马亚细亚行省的主要城市(见“保罗的旅行”),保罗在那里曾经历过一场大麻烦,部分就是因为这些犹太人(参徒19:13-16;21:27;林前15:32)。
看见我已经洁净了。当被逮捕时,保罗正在从事献祭所必须的安排,而不是在煽动一场动乱(参《述》第三十八章)。
并没有聚众。陪同保罗的只有四个人,他曾与他们一起去还愿(徒18:18;21:23,24)。并没有控告这是一次煽动性行为的事实根据(徒24:5)。
徒24:19 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
【本会注释】
他们应当。即,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第18节)。
来告我。直译是“进行指控”。显然,他们的指控是由大喊大叫,煽动性地呼吁在圣殿院子中聚集的群众构成的(见徒21:27-30)。因而引起了暴乱(第30-32节),并且随后给保罗带来的这场野蛮的控告完全依赖于那些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的证词。但是现在显然找不到他们了,对于保罗被传讯的唯一明确的控告,并没有直接的见证人(见徒24:5,6注释),反对他的这个案件应当作罢。
徒24:20 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
【本会注释】
这些人。既然从亚细亚来的原告没有出现(第19节),保罗就挑战在场的犹太人说出他们曾亲身经历的或能提出可接受的证据的明确控告。
在我里面。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这句话于是可以译为:“他们发现什么妄行”。
在公会前。犹太人的最高公会曾无法就控告保罗达成一致意见;实际上,公会的许多成员曾站在保罗这边,因而促成了近来的一次暴乱(徒23:1-10)。如果许多犹太领袖都认为保罗是无辜的,并且准备用武力保护他,保罗现在的原告还有什么可以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他的事呢?
徒24:21 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本会注释】
纵然有,也不过。有些人把这种想法读入了第21节的陈述中: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构成了一个对妄为的供认。并不是这样。要是他在公会面前的声明中有任何可责之处的话(徒23:6),他的原告们肯定就会将之小题大做了。反而,他们故意地避免提到那事,那事实际上令他们感到难堪。不仅如此,对那事的叙述会证明他们自己对保罗有罪还是无罪是意见分歧的,而且真正的争端在于犹太神学的一个要点。如果保罗叙述了整个事件,就如很可能发生的,他从而就证明了他们并没有什么可以控告他的事,甚至罗马法庭都不会予以考虑。关于腓力斯的反应,见第22节注释。
徒24:22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本会注释】
那时。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那时”和“听到这些事”。然而,上下文显然说明这段话就是这个意思。保罗的证词(第10-21节)显然说明原告并没有理由控告他,所以腓力斯就休庭了。然而,关于保罗,他还想听听吕西亚会怎么说。
详细晓得。腓力斯曾在巴勒斯坦任职数年(见第10节注释),在那段时间必定获悉了许多关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事。他的妻子土西拉,希律亚基帕二世的一个姐妹(见第24节注释),是一个犹太人(见徒23:24注释)。
这道。即,基督教信仰(见徒9:2;24:14注释)。
支吾。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腓力斯就不能作出一个聪明的决定,所以就使这个案件延期了。
我要审断。即,我要查明,或我要决定。
徒24:23 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本会注释】
百夫长。直译是“那百夫长”,很可能是那两个曾从耶路撒冷护送保罗过来的百夫长中的一个。
看守。希腊文是tēreō,“照顾”,“看守”,“保守”。该动词并不一定暗示关禁闭,而是安全保护。腓力斯看来妥善处置了保罗,部分是因为他的良心被唤醒了(见第14-16,24,25节),部分是因为他指望得贿赂(第26节)。
宽待。即,一个普通囚犯不会享受的特权(参徒23:16,17注释)。他虽被捕但并没有遭受普通监禁的痛苦和不适。
亲友。希腊文是idioi,“自己的[亲戚或密友]”(见约1:11注释)。这些人可能会包括腓力(徒21:8)和住在凯撒利亚附近的别的基督徒们,以及路加,他曾陪伴保罗去了耶路撒冷(第17节)。
供给。希腊文是hupēreteō,“帮补”,直译是“在下面划”(见徒13:5注释)。这包括社交来往的仁慈,衣服食物的舒适,以及信息的传达。或许腓力斯有意使保罗的亲友们方便向他提供赎金(见徒24:26)。
或者来。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应该省略这些词。
腓力斯留保罗在监里
徒24:24 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
【本会注释】
几天。见徒9:19注释。
腓力斯来到。或许腓力斯离开了凯撒利亚一段时间,他回来后准备进一步询问保罗。
土西拉。腓力斯的第二个妻子。她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大希律和玛丽亚娜的孙女,出身于前犹太王室,哈斯摩年家族(见本注释第五册第40页)。希律亚基帕二世因此是她的兄弟,而Berenice是她的姐妹。她曾离开她的第一任丈夫,Emesa的王Azizus,一个改信犹太教的人,嫁给了腓力斯(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7.1,2)。她当时约有22岁。当她的父亲处死雅各时,她才六岁(徒12:1,2),可能知道那个悲剧事件。可能她还知道彼得蒙救出监(第3-19节),并且当然知道她父亲不幸的死亡(第21-23节)。她复杂的婚姻状况表明,她并不认真对待犹太人的顾虑。或许她很好奇,要看看犹太领袖们想要处死的这个人并听他讲论。
叫了保罗来。可能腓力斯有意获得更多的信息,要满足土西拉的好奇心,并且使保罗认识到他乐意释放他—为了一份贿金(见第26节)。
基督。保罗会力劝人相信弥赛亚并且相信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弥赛亚(见太1:1注释),相信他为罪人死和他拯救的恩典,相信他的复活,相信他回来的确定性,并且相信对全人类的审判。“信基督”在这里表示关于他的“最确信的”事(路1:1)。
徒24:25 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本会注释】
保罗讲论。保罗所受的训练,尤其是在耶路撒冷在迦玛列门下受的训练,无疑曾开发了他心智的自然能力和当众演说的技能。他在接近大马士革的地方,和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通过异象与主的亲自接触(徒9:4-6;22:17,18),以及圣灵使人充满活力的能力曾提供给他关于真理的清晰概念,使他能合乎逻辑地讲述至关重要的福音真理,这些真理是那么宝贵,博得了他的心。多年的传道经验已经使得他对福音的讲述有一种能赢得人们归向上帝的强大力量。
公义。希腊文是dikaiosunē(见罗1:17注释)。保罗在这里无疑说的是对上帝对同胞的一种正确的态度和正确的行为。在这个词中,路加总结了保罗对律法和福音的伟大真理的说明(见弥6:8;太22:36-40注释)。当腓力斯反省自己的行为时,他的良心一定惹起了不安(见徒24:2注释)。当保罗讲论并且想像自己正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时,腓力斯甚觉恐惧就不足为奇了。
节制。希腊文是egkrateia,“克己,自制”,或者对食欲和情欲的控制(见加5:23注释)。这种品格特性对领袖来说特别重要,保罗无疑对腓力斯说明了他如何可以得到这种品性。
审判。希腊文是krima,判决是由审判产生的(见约9:39注释),在这里,指最后的审判。腓力斯现在像一个法官一样坐着;那时他要作为一个被告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腓力斯的贪婪,残酷,和放荡(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二章第54页;《历史》第五章第9页)使得保罗的信息特别适当。保罗要不就是知道他正对之讲论的这个人的品格,要不就是被圣灵引导强调了正是腓力斯所需要的事。保罗不仅仅是一个道德教师;他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关于公义与节制的优美与效用的抽像论据。他的话是高度实用的,并且构成了上天的邀请,要腓力斯和他的夫人转向真神上帝。
甚觉恐惧。希腊文是emphobos,“恐惧的”,“受惊吓的”。该词表示不是身体的激动而是精神的激动。圣灵正在对这位巡抚不安的良心作工,“为罪、为义、为审判”责备他(约16:8)。像鬼魔们一样,腓力斯相信并且战兢了(雅2:19)—在灵里。这位地方长官不肯承认保罗是正义的,指望从释放保罗挣得一份贿金,现在因想到要在宇宙的审判者面前为自己的行为交帐而恐惧战兢了。
得便。腓力斯通过推迟个人的决定安抚了自己的良心。他没有直率地拒绝圣灵的呼召,但是,在面对正确的决定时的优柔寡断,决定了要把个人事物中的痛苦的事情安排到适宜的时间。对这种使人不愉快的事来说,最“得便的时候”总是现在,但是对于良心有罪的人来说,现在总是最不得便最麻烦的时候。
再叫你来。腓力斯屡次地叫了保罗来(第26节),但从未达到做出决定的地步。他从未找到他所说的“得便的时候”。
徒24: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本会注释】
送他。更可说是“会给他”。腓力斯想,如果保罗重要到足以激起犹太领袖们对他这么多的反对,那么他的自由必值一大笔贿金。因为保罗曾带礼物给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第17节),腓力斯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断定,他肯定有富足的朋友,可以为他的释放付赎金。或许腓力斯想,在他允许来探访保罗的朋友中(第23节),可能就有一些会这么做的人。
使他可以释放他。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然而,上下文说明这正是他(腓力斯)的意图。
屡次。腓力斯继续与保罗谈论,因为关于“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第25节),他仍感到心里不安,也因为他指望得贿赂—两种动机的奇怪结合,确实,他既没有得到贿赂也没有得到内心的平安。
谈论。希腊文暗示友好的谈论。保罗和腓力斯之间的对比是戏剧性的。作为大数的扫罗,保罗曾寻求取悦于那些比他位高权重的人,要在他本国达到一个高位。但是他抛弃了一个希伯来青年所希望得到的一切(参腓3:8,10),反而使自己与一个被人憎恨的教派联合,经历了基督徒们遭遇的所有羞耻和痛苦。腓力斯曾指望藉着邪恶的手段在他的百姓中提高自己,却发现自己在以公平对待受人轻视的保罗,并且羡慕保罗在其信念方面的大胆诚实。他认真地听取保罗的教训时,在他内心必有战争,因为他似乎喜爱—在某种意义上—与像保罗这样如此能干、直爽而且本着良心做事的人谈论。
徒24:27 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本会注释】
过了两年。直译是“当两年满了的时候”,或“已经过去了”。这似乎指整整两年时间,而不是通过包括端点的计算,认为过了两年(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82页;本注释第六册第99,101,102页)。
波求非斯都。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比起对腓力斯的描述,约瑟夫以更为仁慈的色调描绘了这位巡抚的品格(《犹太战记》第十一章14.1),但却说明他与他的前任一样,很难对付暴动和刺客(《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9,10)。
接了腓力斯的任。直译是“腓力斯接到了一位接任者”,即,腓力斯被非斯都继任了。时间约在主后60年(见本册注释第102页)。
讨犹太人的喜欢。直译是“获得犹太人的支持”。留保罗在监里,作财富的一个抵押品,腓力斯希望可以减轻犹太人在罗马加给他的抱怨。甚至在失势的时候,他都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拿保罗的命运作赌注。
在监里。即,在拘留中,一种强烈的表达,暗示在腓力斯离任之前,保罗初入监时受到的宽容待遇(见第23节)可能在这位巡抚的命令之下终止了。至于保罗在被腓力斯拘留的那两年时间里使自己忙于什么,并没有信息披露。
使徒行传25章
提要
2 犹太人在非斯都面前控告保罗。8 保罗为自己分诉,11 并且上告于凯撒。14 后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了亚基帕王,23 保罗就被带来。25 非斯都说明保罗并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
保罗要向该撒上诉
徒25: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本会注释】
非斯都。见徒24:27注释。
到了。即,要么是到了他要统治的地区,要么是到了他的办公室,要开始履行他的职责。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9;《犹太战记》第二章14.1。
凯撒利亚。罗马在巴勒斯坦的行政部门所在地(见徒8:40注释)。
上耶路撒冷去。这是犹太省的省会。非斯都无疑在视察他已成为其巡抚的那片领土,决心要获悉它的问题。他只过了三天就启程上耶路撒冷去,说明他是一个不错的行政官。在能力和正直方面他似乎大大优于腓力斯(见卷五,第71页)。
徒25: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本会注释】
大祭司。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祭司长们”。以实玛利(Ismael)是那时的大祭司,是最近由亚基帕二世任命的(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8)。保罗的原告们打算在非斯都有空以真实的观点去了解犹太人的事务之前利用他。
首领。或作“领袖们”,“负责人们”。最富有的犹太人和犹太显贵们是公会议员,并且大部分都是撒都该人。似乎撒都该人是造成对保罗的许多控告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否认复活(见徒23:6-9注释;参约11:46注释)。
徒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本会注释】
求情。他们寻求控告保罗特别要考虑的事项。他们是该国的要人们;保罗却不是。他们作为百姓的众领袖的尊荣和信誉在这件事中乃是问题所在。因着他们对保罗的仇恨,他们已经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困难的境地。经文暗示犹太人所求的“情”(charis)可能是一个正式通知,要将保罗转让到他们的司法权下。
埋伏。早期反对保罗的密谋(见徒23:12-15)并没有被放弃。犹太人的民意和普通法都赞成直接对违反某些宗教条例之罪的人采取措施(参米士孥《犹太公会》9.6,宋西诺版之《他勒目》,第542页)。或许有些公会议员也已经起了誓,像两年前某些狂热分子所做的那样。
徒25:4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本会注释】
押在。即,被拘留。保罗曾被腓力斯打发到那里,他在罗马人手里是安全的,他会留在那里是因为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把他挪到别的地方。
快要。即,约10天以后。
徒25: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本会注释】
有权势的。希腊文是dunatoi,直译是“有势力的[人们]”,“强大的[人们]”,即,有权柄的人,或有能力的人,有资格代表犹太国家的人。同一个词在路24:19;徒7:22;林前1:26;启6:15中被译为“大能”,“才能”,“能力”,“壮士”。他们可能是领导阶层的人和有名望的人士,很可能是犹太公会的成员。
与我一同下去。犹太代表们应该是配与罗马的地方长官一同旅行的人。非斯都在给这些犹太领袖们荣誉,同时也承认保罗案件的重要性。自从两年前保罗前次的听证会以来,犹太领袖们反对保罗的热心显然并没有冷却下来(徒24:1,27)。
有什么邪恶。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有什么不是”,“有什么不适当”,“有什么错误”。希腊原文中并没有表示“邪恶”的那个词,但显然是译者们从拉丁文译本中插入的,该词在拉丁文译本中读作crimen。
徒25: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本会注释】
十多天。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支持读作“不过八天或十天”。这种读法强调了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停留的时间短暂(第4节),而不是强调停留的时间长度。无疑,腓力斯离任后有许多问题急需关注,非斯都不能离开政府所在地太久(见第1节注释)。
第二天。或作“次日”。犹太人显然曾使非斯都确信正确解决保罗的案件,对于罗马的巴勒斯坦行政官和犹太百姓之间达到令人满意的关系来说,乃是最重要的事。
坐堂。该程序是正式审问的程序。
徒25:7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本会注释】
下来的犹太人。非斯都关于由能干的和有影响力的人组成代表团的要求已经得到了满足(第5节),当保罗被传唤来听讼时,犹太领袖们都在场。
周围。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在他周围”。那些曾给保罗带来控告的人中,有些人无疑曾知道他在四分之一世纪前是一个苦毒地逼迫基督徒的人,并且他们憎恨他,当他是犹太国的一个叛国者。
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在这两年期间(徒24:27),犹太人显然曾忙于搜集各种各样的传说和谣言。大概他们现在有了远为重大的事要控告他。这一诉状的详单后来没有转送给在罗马的犹太人似乎有点奇怪(见徒28:21)。
反对保罗。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
不能证实。对非斯都来说,反对保罗的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必是显然站不住脚的(参徒24:13,19;参徒25:1注释)。他在这种问题上显然并不是新手。
徒25:8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
【本会注释】
然而他。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然而保罗”。
分诉。直译是“作自己的辩护”。很可能他并没有详细回答针对他的琐细的控告(第7节),而只是回答了那些如果被证实了就连罗马法庭也会反对他的控告。就是猜想他亵渎了圣殿并且轻视了犹太律法,以及所谓的他参与了煽动性暴乱的那些事。罗马人是注意这种事的,并且非斯都可能被误导认为保罗犯有起义反抗罗马权威的罪。路加记载了保罗的分诉是在这三个标题之内的。
干犯律法。或许犹太领袖们知道保罗教导割礼仅仅是一个象征的行为(见罗2:23-29),并且将此解释为企图破坏律法。他们也曾这样控告过耶稣(见太5:17;可2:16;7:1-5注释)。犹太人从来没有控告保罗关于安息日的问题,像他们从前曾质疑耶稣一样(约5:16-18)。
干犯圣殿。在这场听证会期间,很可能重新提出了从前的控告,说他带外邦人进了圣殿(徒21:27,28)。
干犯凯撒。如果保罗没有做过任何“干犯凯撒”的事,就没有任何罗马法庭可以定他的罪。那些指控的浅薄和保罗分诉的坦白直率必定给能干而且诚实的行政官非斯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
徒25: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本会注释】
喜欢。或“好感”(见徒24:27注释)。起先,非斯都曾拒绝了犹太人要把保罗带到耶路撒冷的请求(徒25:3,4)。无论他是不是受了对保罗的那些控告的影响,他至少比从前更多认识到了犹太人反对保罗的感情有多么强烈。非斯都所能作出的适当反应当然就是取悦于犹太人会有助于他管理的成功。
你愿意去。对保罗的控告显然是犹太律法的问题,而不是罗马律法的问题,所以对非斯都来说,似乎在犹太人的首都耶路撒冷审断这事比较合理。
听我审断。非斯都出席听讼会乃是一个保证,保证保罗仍会被罗马拘留,并且处于罗马的保护之下。然而,犹太领袖们会管理司法的程序,非斯都更多处于一个感兴趣的观察员的角色。他并没有把保罗转让给犹太人的司法权,虽然该提议暗示一种试探性的意愿要做这种转让。这个提议事实上宣布了保罗并没有犯任何“干犯凯撒”的罪。可能值得考虑的任何一种控告都与犹太律法和习俗有关。作为罗马的代表,非斯都虽然对这个案件不再直接感兴趣了,但他还是想要赢得他新辖区的犹太领袖们的好感,所以就使他乐于尽可能地照着他们的心愿而行。该提议显然不是基于怀疑保罗实际上有任何公然犯罪的行为,或有任何意向要犯这种罪,而只是一种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徒25:10 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本会注释】
我站在。直译是“我[已经站在并且]正站在”。保罗从起初就是被罗马人拘留的。他曾免受一场残忍的鞭打也是由于他是一个罗马公民的事实。或许保罗想起来徒23:11的神圣应许,可是他在这里一点儿也没有提到它。他已经在凯撒的权柄下被罗马人关押了两年。他提醒了那位罗马地方长官这一点,并且拒绝在那些已经知道共谋杀害他的人面前受审(见徒23:12-15,30;25:2,3)。
堂。或作“法庭”。保罗宁愿选择比较公平的罗马律法,而不是他鲁莽同胞们反复无常的仇恨,他们不知道任何律法,只知道他们自己自私的、不负责任的成见。
应当受审。即,作为一个罗马公民。
向犹太人。保罗概略地否认了对他提出的所有控告。对于犹太人的人身、财产、品格、或宗教,他并没有带来任何伤害。
你明明知道的。保罗知道非斯都在第9节中所做提议的动机是要取悦犹太人。
徒25: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
【本会注释】
我若。直译是“如果确实那么”。保罗已经否认了任何干犯犹太人的事,并且通过提议把他提交给犹太人去审问,非斯都已经暗示了他在罗马律法方面是无罪的。但是如果不管这一切,仍有任何怀疑存留,认为保罗有某种罪行的话,他就选择运用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特权,在罗马律法下受审。
就是死,我也不辞。直译是“我不辩解以避开死亡”。请比较约瑟夫《生活》第29页。保罗声明他甘愿去面对一个公正审判的结果,无论判决可能是什么。
交给。希腊文是charizomai,“赐予”,“使满足”。保罗不愿意仅仅因为要讨好他的控告者们而被移交给他们。他知道非斯都在设法赢得犹太人的好感。他不肯仅仅为了取悦于控告他的人就放弃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权利,不肯使他们轻易地完成他们想要害他性命的邪恶计划。他很清楚犹太公会既不会以公正待他也不会给他任何怜悯。
我要上告于凯撒。保罗以要求另一个权利结束了他的申诉(见徒22:25-29注释)。他准备冒险应付在罗马可能会加给他的任何控告,以及凯撒在基于证据作出决定时的公平性。他早就打算去访问罗马了,可是没打算在拘留中(罗1:9-12;15:23,24)。在全帝国中,皇帝是来自下级法庭的所有上诉的终极法庭。
从他被任命为外邦人的使徒到现在,保罗曾遭受苦害,并且他的服务曾受到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打扰(见林后11:24-27)。如果藉着这种反对可以促进基督的事业,他就欣然忍受了这种反对(徒20:22-25;林后4:5-18;加6:14;腓1:12)。然而,他现在已经被关在凯撒利亚两年了,未被判罪也没有新审讯的前景,吕西亚(徒22:29),腓力斯(见徒24:23-27注释)和非斯都(见徒25:8,9,25注释)都断定他并没有犯任何违背罗马律法的罪。出于个人的原因并且为要取悦犹太人,腓力斯还是拘留了保罗,现在非斯都显然提议继续采取以保罗为代价取悦犹太人的方针。因此,只要保罗仍在罗马的犹太地方长官的权限之下,看来就没有被宣判无罪并获得释放的前景了,他被当作一个定罪的囚犯关押着或者仅仅被当作一个政治人质关押着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这两种方式都不能使他自由地传讲福音,并且对一个生活没有其他抱负或兴趣的人来说,这种前景必定像是难以忍受的。十字架的其他大使们无疑也发现自己的服务以同样的方式受到了阻碍。
在新约时代,基督教并没有享受在罗马的法律前被承认的宗教地位,而未被承认的宗教,其活动和传扬是被禁止的。罗马容忍了基督教仅仅是因为它起先被认为是犹太教的一个教派,而犹太教是被承认的。通过给这个反对保罗和基督教的案件施压,犹太人最终就能连他们的这点益处也剥夺了,并且使他们不能在罗马的律法下合法地维持自己的立场。见本册注释第47,93页。
有人提出,通过上诉于凯撒,保罗打算不仅要使自己已经陷入停顿的案件获得一个决定,而且可能要使基督教在其权利方面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获得承认。这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期盼给十字架的大使们更大的自由,无论他们可能去哪里,并且使他们更容易地克服当地的反对。甚至当保罗仍在罗马的监狱里时,他在皇帝的宫庭传扬福音未受阻止的事实,而且至少有些“凯撒家里的人”(腓4:22)成了基督徒的事实,也见效于使别的基督工人“越发放胆传上帝的道,无所惧怕”(见腓1:12-14)。当众所周知皇帝已经判决这位最重要的基督教福音传道者无罪开释时,在整个帝国就必有更大的自由传扬福音。保罗在皇帝的手下无罪开释因而构成了对传福音的官方许可,或者说至少为官方许可传福音预备了道路。
徒25: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议会。希腊文是sumboulion,巡抚自己的“议员团”。当说到犹太“公会”,参议院时,路加一贯使用的词是sunedrion(徒5:21;6:12;22:30;23:1;24:20等)。上诉于凯撒并不是自动批准的,而是经过磋商之后证实的,事实是因为保罗是一个罗马公民,他的上诉不能被拒绝。
被带到亚基帕王面前
徒25:13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尼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本会注释】
过了些日子。明显是一个短暂的时段(见徒9:19注释)。
亚基帕王。即,希律亚基帕二世,希律亚基帕一世(在徒12:20-23中描述了他的死)的儿子,因而是希律一世的曾孙(见卷五,第39,69,234页)。与他的姐妹土西拉一样(见徒24:24注释),这个君主由于希律第一的妻子玛丽亚娜的血统也是一个犹太人。亚基帕二世被认为太年经,不能在他父亲死时承担巴勒斯坦的王位(主后44年;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九章.9.2),但是在他的一个叔叔死后不久,他就得了安慰,作了卡尔基斯的统治者(同上,xx.5.2)。后来亚基帕接管了从前在腓力和吕撒聂治下的北方诸省(同上,7.1),并有了王的称号。再后来,尼禄给了他另外某些城,在主后68-73的犹太战争中,亚基帕站在罗马人一边反对犹太人,他曾设法劝阻他们不要反叛(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二章16.4 [345-401])。他退休于罗马,在主后100年死在那里。非斯都会自然求助于亚基帕二世商议关于保罗案件的处理。亚基帕曾监管圣殿的财富,并且有任命大祭司的特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他是这位罗马地方长官的一个宗教同僚,并且能够就这个案件给出合理的忠告。
百尼基。亚基帕一世的长女,亚基帕二世和土西拉的一个姐姐,腓力斯的妻子。她最初曾嫁给她的叔叔,卡尔基斯王希律(见卷五,第40页),亚基帕二世曾继了他的任(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犹太和罗马作家们都说到她与她弟弟亚基帕二世的关系是罪恶的。后来,她嫁给了基利家王Polemo,但不久就离开了他,去了罗马与她兄弟在一起。她成了提多皇帝的情妇,当参议院强迫他让她离开时,他非常伤心(绥屯纽《提多》第七章第2页;塔西图《历史》第二章第81页;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7.3)。
问非斯都安。这是亚基帕二世第一次对新来的巡抚进行礼节性访问,目的是要欢迎他。当然,亚基帕二世是罗马分封的一个王。
徒25:14 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本会注释】
许多日子。当亚基帕和百尼基长时间逗留时,保罗就有机会被带到他们面前。非斯都提到了保罗的案件,甚至都不是作为双方都关心的一项公务提到的,而是在谈话的期间提到的。
徒25: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本会注释】
祭司长。见第2节注释。
求我定他的罪。见第1-3节注释。
徒25:16 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本会注释】
定他的罪。希腊文是charizomai(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官员不应该仅仅因为要得到好感就把一个被控告的人交给别人去惩处。然而,那正是彼拉多曾对基督做过的事。关于非斯都的记录更为可敬(见卷五,第71页)。
去死。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意思并没有改变。
机会。希腊文是topos,直译是“地方”,意思是“机会”,不是许可意义上的“特许”(见罗15:23)。非斯都决定要给保罗分诉的机会。
徒25:17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本会注释】
来到这里。见第6,7节注释。
徒25:18 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本会注释】
事。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恶事”。
徒25:19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本会注释】
几样辩论。即,争论的要点,不是要提问并回答的质询。见第7,8节注释。
他们自己。这种表达也可以被译为“他自己的”,在那种情况中它指的就是保罗。
迷信。希腊文是deisidaimonia,“尊敬诸神”,“宗教”,有时的意思是“迷信”,可是这里很可能不是迷信的意思,除非指的是保罗的信仰。非斯都几乎不可能把犹太教描绘为一个“迷信”而不得罪亚基帕,亚基帕本人就是一个名义上的犹太人。
耶稣。在腓力斯或非斯都的访谈中,这是第一次有记载的直接提到了耶稣,但是认为他的名字先前没有被提到过乃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保罗曾谈过到复活,基督的经验乃是复活的一个伟大的胜利的写照,并且曾“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保罗这样讲论不可能不会说到基督。在提到耶稣的名字时,非斯都就反映了保罗对救主所作的见证。
徒25:20 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本会注释】
我心里作难。非斯都承认自己对犹太信仰和风俗的无知。在犹太教的总部耶路撒冷,大概更容易探知宗教问题的真相(见第9节注释)。但是保罗曾拒绝去耶路撒冷(见第10节注释)。当保罗去罗马时,非斯都就有必要将一份关于保罗案件的报告一同送去,亚基帕既是一个见多识广的犹太人,就能帮助这位巡抚知道要说些什么。而且,对亚基帕的这个请求还带有一个含蓄的恭维,会有益于非斯都与亚基帕将来的关系。
徒25:21 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留下。希腊文是tēreō(见徒24:23)。
听……审断。希腊文是diagnōsis,直译是“彻底知道”,表示一次彻底的审问。它很可能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见徒23:35注释。
奥古斯都。希腊文是Sebastos,“崇拜的”,“尊敬的”,“令人崇敬的”,相当于拉丁词Augustus,“威严的”,“尊贵的”,“值得尊敬的”(见本注释第五册第37,38页;本注释第六册第72页)。这并不是凯撒奥古斯都,他的统治时期是从主前27年到主后14年(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而是一个相当于凯撒的称号。罗马人说到他们的统治者时称呼奥古斯都,而不是皇上。
凯撒。当时的皇帝是尼禄(主后54-68)。见本册注释第81-84页。
徒25:22 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本会注释】
愿听。即,想要听。亚基帕显然曾听说过保罗,并且对他和他的教训感到好奇。请比较亚基帕的叔祖父希律安提帕想要见见耶稣的愿望(路23:8)。
徒25:23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本会注释】
大张威势。或许是要给非斯都留下深刻印象并且威慑保罗。在这里保罗初次有机会在王室面前证明自己的信仰(见徒9:15)。
公厅。希腊文是akroatērion,“觐见室”。这很可能是专门用于接见的或多或少有点公共性质的大房间。
众千夫长。见徒22:24注释。这样的人如吕西亚,他曾使保罗被捕。非斯都现在为这次特别的接见集合了卫戍部队的高级军官们,可能要给这个向亚基帕表示敬意的场合加添色彩和重要性。
尊贵人。即,凯撒利亚的显要人士们。
徒25:24 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本会注释】
一切犹太人。即,犹太人作为一个国家,当然,是以祭司长们和犹太公会的成员们为代表的。
向我恳求。或作“向我起诉”,“向我诉请”,“与我说情”(见罗8:27,34;11:2;来7:25)。
和这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显然曾在凯撒利亚鼓动了一个反保罗的诉讼团体,该团体曾参加了迫切要求新任地方长官处死保罗的事。
呼叫。犹太人要求杀死保罗的请求显然是激烈的并且是大声叫嚷的(参徒22:22,23)。
徒25:25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本会注释】
什么该死的罪。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人会认为因为干犯犹太人的宗教就处死一个人是蛮横残暴的。但是保罗已经上诉于凯撒,而非斯都也欢迎就他向皇上准备的报告提供建议。
奥古斯都[皇帝]。见第21节注释。
徒25:26 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本会注释】
没有确实的事。非斯都对犹太教知之甚少,以致他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呈上一份完全关于犹太教问题的对保罗的控告状。
奏明。非斯都必须给皇帝送上一份详细的诉状。
主上。希腊文是ho kurios,“主[或我主]”,这里指尼禄皇帝。这个称号用于皇帝们时与用于基督时一样,带有一种神圣的含意。奥古斯都曾禁止任何一个人称呼他主,他的接任者提庇留也是这样(绥屯纽《奥古斯都》第三章53.1;《提庇留》第二十七章),但是他们较不谦虚的继任者们却从朋友们和奉承者们接受了这个称号。Caligula称呼自己是dominus,拉丁文相当于kurios,而多米田则采用了dominus deus的称号,“主神”。皮里纽常常称呼他的恩主-皇帝他雅努,为dominus。见本册注释第61,62页。
特意到你面前。非斯都指望亚基帕在解决这个困难的案件中提供特别的帮助。同时,如果亚基帕的建议受到了尊重,他也会感到满足。
徒25:27 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本会注释】
不合理的。罗马的司法原则上是公平的,虽然执法的法官们往往是贪污的。非斯都是一个相当正直的人(见第1节注释)。
使徒行传26章
提要
2 保罗在亚基帕面前表明了他自幼的生活,12 他如何奇迹般地改变了信仰,并且蒙召作使徒。24 非斯都指责他癫狂了,而他却适当地作了回答。28 亚基帕几乎被说服作基督徒了。31 整个团体的人都断言他无罪。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
徒26:1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本会注释】
亚基帕。见徒25:13注释。这位年轻的王与保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犹太王族已经衰败了的家系-马加比家族和希律家的这个最后的子弟亚基帕自称是一个犹太人,但在内心里却是一个罗马人。他的统治标志着一个王朝和一个时代的结束。从起初希律王朝就受罗马的控制,也的确没有任何辉煌的记录。在他面前站着保罗,现在已经上了年纪,但他的信仰却很坚强,尽管环境不利却信心坚定。亚基帕是愤世嫉俗的,对实际价值漠不关心;保罗却是为真理热心的,无论自己要付上什么样的代价。
伸手。提到这个自然的手势暗示路加可能是一位见证人(参徒21:40)。
分诉。即,自辩(见徒25:8注释)。在亚基帕面前分诉时,保罗对一个有名无实但显然没有敌意的犹太人说到了自己。相信自己必会得到更好的理解,他无疑是以更大的自由说的,可能比他从前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分诉时更为详细。
徒26:2 “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本会注释】
万幸。希腊文是makarios,“幸福的”,“幸运的”,“受祝福的”(见太5:3注释)。保罗在亚基帕面前比自从他被捕后曾出现在的任何一个人面前更为自由自在。比起一位异教的地方官员,亚基帕能远为准确而迅速地估计到原告和被告的感受。保罗无疑指望藉着亚基帕影响非斯都的罗马人心态。虽然保罗是在为自己分诉,但他的思想无疑主要是向那些集合到他面前的人宣扬基督。他们的悔改归主,他们从罪的捆绑得到释放,对他来说,比他自己脱离捆绑着他的锁链得到释放更有意义(见徒26:29)。保罗在他的开头语中说“实为万幸”完全是真诚的。
至于。或“关于”。
徒26: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本会注释】
更可幸的。这个词很可能指保罗要将一切事告诉亚基帕的万幸(第2节),而不是指亚基帕比其他显要而博识的犹太人更内行(参徒25:26)。
规矩和辩论。见徒6:14;21:21注释。
徒26:4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本会注释】
为人如何。保罗的行为,他的生活原则,以及他的人生观。
自幼。相当于“从开始”。保罗还是一个少年人时就到了耶路撒冷。甚至在大数时,从童年时期他就已经沉浸于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了。在耶路撒冷,他曾度过了许多使品格非常格式化的年头,凡知道他的人从那时都能证实他在他们中间的生活方式。
在耶路撒冷。或“并在耶路撒冷”。这种译法会暗示甚至在大数的时候保罗就已经主要与自己的百姓联合了,他们无疑在那个异教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聚居地(见徒9:11注释)。保罗完全被犹太人的习惯和成见充满了,不太可能会违反它们。他作为一个青年人在耶路撒冷进一步的学习,会加深他童年时的经验和忠诚。
犹太人都知道。许多犹太领袖都曾认识保罗,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主要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就被蒙准进入了犹太公会(徒8:1,3;《述》第十章),也因为他曾热心逼迫他们所仇恨的拿撒勒教党的人而挣得的名声。因为犹太领袖们对他的信任,他曾受托带着特别的使命去大马士革(徒9:1,2)。
徒26:5 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本会注释】
从起初。或“从头,自始”,这种说法同样被路加用于他关于福音事迹的知识(路1:3)。
他们若肯作见证。但是他们不愿说出他们个人所知道是真实的有利于保罗的事。
最严紧的。直译是“最严格的”。希腊文并没有双重最高级。请比较腓3:4-6。
教门。该词的意思要么是“异端”,要么是“教派”(见徒5:17;15:5;24:14注释)。在这里它指出法利赛是一个教派。
法利赛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
徒26:6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本会注释】
受审。或作“被审判”,即,不管他对犹太教基本原则的忠诚(第4,5节)。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相信的“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第22节)。
所应许的。即,要来的弥赛亚的应许,对以色列的其他所有应许都集中于这个应许,那十二个支派曾一直指望这个应许,保罗宣布它在耶稣里实现了。关于弥赛亚的这个应许里内含着他的复活(见赛53:10-12注释),因为一位死了的弥赛亚能对以色列有什么帮助呢?对保罗来说,耶稣的复活乃是伟大的中心事实,证明了他对于将来的所有盼望都是正确的(林前15:12-23;腓3:10,11;帖前4:13-18;多2:13)。论到弥赛亚,对犹太人的思想来说,主要的难点在于犹太人已经那么全神贯注于旧约圣经关于伟大国家和一位注定要击败他们的仇敌的弥赛亚的来临—自然全部是依据众先知的预想(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7-32页)—以致他们看不到弥赛亚必须先为他们的罪受苦受死的事实(见路4:19注释)。保罗知道那荣耀的应许会在基督复临时实现(林前15:51-54;来9:28)。
我们祖宗。特别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徒26:7 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的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本会注释】
这应许。即,给亚伯拉罕的和向他的后裔历代重申的有福应许(创12:1-3)。对保罗来说,耶稣就是这个有福应许的化身、手段、和实现(罗4:12,13;林前1:30)。
十二个支派。虽然十个支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分散在列国中了,无论在哪里他们都曾像被掳的移民一样被驱逐,不过他们仍被认为是那应许的承受者。无疑,这些支派中还有忠于上帝的余数(参王上19:18)。雅各曾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女先知亚拿出身于亚设支派(路2:36)。在重建之后,经过多年,必有许多被放逐的人漂泊回到了自己家乡。在《他勒目》中(《祝祷》20a,宋西诺版,第120页),拉比约哈难据说是“来自约瑟的子孙”。
立即地[切切地]。希腊文是en ekteneia,“认真地,热切地”。“立即地”不能传达该希腊词的意思。
昼夜。这种说法强化了虔诚的犹太人藉以实践他们信仰的热心与热诚的概念。
亚基帕。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词。
我被控告。保罗曾在盼望弥赛亚的两个基本方面受到挑战:(1)基督是弥赛亚,(2)弥赛亚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一个犹太人中的犹太人,并且是一个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因而被他的同胞控告,所基于的正是犹太教盼望的中心。他,这个严紧教门中最严紧的人,竟被打上了背教者的烙印-最热心的爱国者竟被宣布为一个叛国者!
犹太人。即,被犹太人控告。在所有人中,他们本应该在外邦人面前拥护他的事业,但他们反而出现在控告者的角色中了!
徒26:8 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本会注释】
不可信的。对保罗这个法利赛人和基督徒来说,相信死人一般要复活,特别是耶稣的复活是必然的。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犹太人信仰的整个结构(见徒24:15)—更不用说基督教的整个结构(见林前15:12-22)—就瓦解了。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相信上帝就没有意义了(见太22:32;林前15:14,17,19注释)。
你们。这个代词是复数,所以包括全部听众。
徒26:9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本会注释】
攻击。保罗一度曾“凭着良心”与基督教作对(徒23:1),但那是被多年的犹太环境和教育烙麻木了的良心。
名。在使徒行传中是一个常见的表达方式,指那复活的一位(见徒2:38注释),他实实在在是以色列所有盼望的化身(见约1:14注释)。
徒26: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本会注释】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认为早期教会的伟大主人公,外邦人的使徒和近三分之一新约圣经的作者保罗,曾有一段时间是犹太教天空的一颗明星,在犹太人中十分受尊敬,这似乎令人感到奇怪(见徒7:58;8:1;9:1,2;22:4,5)。他曾一度被现在如此激烈地控告他的人或者他们的最近后继们提拔到高位(参《述》第十章),并且受托重要的责任(徒9:1,2)。他作为逼迫者的工作并不是由怒火爆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虔诚人的有计划的活动,充满雄心地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效力,在达到他的目的方面绝对是无情的。此外,这些活动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的仇敌们更为苦毒,因为他们曾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计划要将他置于死地(徒25:1-3)。
被杀。路加只特别提到了司提反的死。显然还有别人的死也曾是保罗应负责任的。
出名定案。即,投我的一票。
徒26:11 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本会注释】
在各会堂里。显然,早期信徒们并没有使自己与各会堂分开,而是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弟兄们在圣殿里一同敬拜(徒2:46)。关于各会堂作为刑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本注释第五册第56页。约主后205年,特土良曾称犹太各会堂为逼迫之源(Scorpiace10)。
逼。直译是“持续强迫”,或“设法用武力”。
亵渎。即,放弃相信基督是弥赛亚的信仰(参利24:11-16)。皮里纽(约主后108年)发现基督徒们宁死也不与基督断绝关系(《书信》第十章.96)。
恼恨。直译是“生气的”,“狂怒的”。保罗曾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可能部分在于力图消灭圣灵的感动(见提前1:13)。
外邦的城邑。即,外国的城市,巴勒斯坦边界以外的城市。
保罗叙述归主经过
徒26:12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
【本会注释】
那时。直译是“在[追击]这些事期间”,意思是“在执行那差事的时候”。
领了权柄。保罗曾是犹太公会到处奔走反对异端的人。他曾是犹太教的检察总长。
徒26:13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本会注释】
晌午。那使人眩目的光并不是日光,因为保罗已经在越来越强的日光中旅行了数小时了,并没有遭受不幸。在最明亮的日光中,一道超自然的光,甚至比日光还亮的光,使他的眼睛瞎了。在第13-18节中,只叙述了在徒9:1-22中没有谈到的保罗悔改的要点(见本册注释第228页)。
徒26:14 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本会注释】
有声音说。所有人都听到了那声音;但只有保罗听懂了那话语(见徒9:4,5注释;参但10:7;约12:28,29)。
踢刺。这看起来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希腊箴言,它很可能是在所有农民中流行的,即使是犹太人。这个比喻来自东方农夫的一个习俗,就是使用铁制的刺棒驱赶牲口加快步伐。可能这幅场景实际上正发生在大马士革的路旁,于是主就用它作为给这个逼迫者的信息的一个适当的例证(关于耶稣对流行的箴言的用法,见路4:23注释。)被译为“踢”的动词的词形可以被理解为意思是“持续踢”,被译为“刺”的词(kentra)意思是“刺棒”(参林前15:55,在那里它以单数形式出现,被译为“毒钩”)。该神圣的信息暗示,保罗的良心曾激烈地反抗圣灵的呼吁(参徒8:1注释)。保罗的老师迦玛列的精神(徒22:3)比保罗当时所展现的精神更为宽容。这种教育背景,以及在保罗悔改前就有亲戚成了基督徒的事实(罗16:7),无疑是使他的灵性处于危机的要素。
徒26:15 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本会注释】
我是耶稣。希腊文是egō eimi Iēsous(见徒9:5注释)。
徒26:16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本会注释】
派你作执事。见徒9:10,15注释,那里记载了上帝通过他的代表,大马士革的亚拿尼亚指教了保罗。
你所看见的事。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这样读和读作“你已经看见我的事”之间有分歧。保罗实际上看见了他的主(徒22:17,18;林前9:1;15:8)。正是基于这一直接的任命,保罗才声称他的使徒身份。他通过亲身经验知道基督确实复活了(参加1:15-18;提前2:7)。见证要真实,见证人就必须对他所见证的事有直接的认识。
我将要指示你的事。基督曾在多个场合向保罗显现,进行指导和干涉(见徒18:9,10;22:17-21;23:11;林前11:23;林后12:1-5)。保罗是复活之主的一个见证人,并且从个人经验得知了复活的真理。
徒26:17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本会注释】
救你。在从前的叙述中,并没有提到该经验的这个和别的细节(徒9:22)。这并不是一个应许,承诺主会保守保罗免遭危险,而是说他会在危险的时候与他同在。
百姓。即,犹太人,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参第23节)。
我差你。强调代词“我”。那授予保罗使徒职分的,不是别人,正是耶稣本人。
徒26: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本会注释】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见路4:18注释。一个关于他的使命成功的应许。保罗知道魔鬼已经弄瞎了人们属灵的眼睛(罗1:20-32;林后4:4)。甚至当耶稣对保罗说话的时候,保罗都正在遭受肉眼瞎了的痛苦。他会多么赏识眼睛得开的需要啊!
使他们归向。或“使他们可以回转”。他们的眼睛既然得开了,就能看清他们正在走的道路的终点乃是死亡。这会使他们转变。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见约1:4-9注释。
撒但的权下。撒但已经使全人类都陷入了罪中。他确实是罪恶的创始者。唯有基督的高超权能才能把人从他的魔掌中释放出来。
赦罪。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都不能自己除掉罪。福音使他们容易得到赦免即除掉罪恶的好消息(约1:7-9;彼前2:24)。
基业。不是这个暂时世界的虚空,在邪恶中老化的基业,保罗要提供给外邦人“一个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基业(彼前1:4)。
因信成圣。保罗经常提到成圣,就是圣徒们必须经历的品格改变的过程。要在片刻之间脱离罪疚感,就必须藉着称义(见罗4:8注释),称义之后,再加上内心和生活重复的持续的奉献,以达到在基督里完全的目标。成圣乃是“一生的工夫”(见《述》第五十五章)。见太5:48注释。与所有基督徒必须经历的一样,保罗正在经历持续的奉献,在基督里胜了又胜(腓3:12-14;见罗8:1-4注释)。
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作见证
徒26:19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本会注释】
我没有违背。保罗不“用脚踢刺”了(见第14节注释)。他作出了完全的顺服,响应了基督给他的异象。这次的献身是那么彻底,以致自此以后,一旦责任的道路变得清晰了,他就决不迟疑。他只求知道他的主要他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它(见徒16:6-12)。终其一生,他唯一的问题乃是“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他可以仍旧选择不顺从,但“基督的爱”激励了他(林后5:14)。
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见徒9:3-7注释。这并不是一场梦。扫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实际遇见了他的主,并且亲身认识了他—在某种意义上比那些曾在肉身认识他的人更亲身认识了他。对保罗来说,这个异象永远是一个活泼的现实。保罗知道他所信的是谁(提后1:12)。
徒26:20 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本会注释】
劝勉。直译是“宣布”,或“通告”。保罗是上帝的福音传道士,是他好消息的传令官。
大马士革的人。保罗立即开始工作,就在他悔改的地方,正是他曾定意要给教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地方(见徒9:19-22注释)。
在耶路撒冷。保罗约在三年后回到了耶路撒冷(加1:18)。在那里,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以这种大胆作了见证,使得犹太人,特别是希腊化的犹太人(见徒6:1;14:1注释)极为愤怒(徒9:29)。
犹太全地。即,全部地区。并不清楚保罗是在什么时候进行这次在犹太的福音传道的,可能是在他到耶路撒冷的数次旅行中的一次或多次完成的(见徒11:29,30;12:25;15:3,4;18:22;21:8-15;参加1:22)。
外邦。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命开始于约九到十年后,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5,26;13:1-4)。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改变[一个人的]心意”(见太3:2注释;徒3:19-21)。
行事为人。见太3:8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提倡靠行为成义,而是提倡那种表现出生活已经达到了因信在基督里成义的特征的“行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靠履行某些行为挣得义是可能的,而是说真正的义自动地产生相称的行为,而且证明生活中上帝恩典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传道士曾像保罗这样强调藉着上帝拯救的恩典因信成义的光荣事实(罗3:21,22,27;弗2:5-8)。但是每当保罗提到白白赐予的救恩时,他总是像这里一样,详述随之而来的好行为(见罗8:1-4)。有信心的人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因为他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行善”(弗2:10)。只要有真正的因信成义,那义总是在好行为里被表明出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见雅2:14-24)。
徒26:21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本会注释】
拿住我。见徒21:27-31注释。
徒26:22 然而我蒙上帝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本会注释】
上帝的帮助。见徒21:31,32;23:11,12,30注释。就人的眼来看,是吕西亚和他的士兵们营救了保罗,但保罗知道是上帝差来了帮助(见徒23:11)。
见证。见徒9:15;26:1注释。
众先知和摩西。即,旧约圣经(见路24:44注释)。保罗多次断言他相信并且忠于圣经(见徒24:14注释)。应验在耶稣里的弥赛亚的诸预言,被散布在旧约圣经的篇章中。
徒26:23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本会注释】
基督。直译是“那基督”(见太1:1注释)。
必须受害。基督的受害、死亡、和复活乃是犹太人和保罗争论的要点。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观中,根本没有一位受苦受死的弥赛亚的地位,所以更没有理由相信弥赛亚要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说的话几乎与耶稣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所说的话完全相同(见路24:25-27注释)。“钉十字架的基督”对犹太人来说,一直是“绊脚石”(林前1:23)。参徒13:27-37注释。
从死里复活,要首先。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那“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他也是首先宣布藉着信他死了的人要复活的一位(约5:21-29;11:23-26)。就时间而言,基督并不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在那种意义上,摩西是第一个复活的(路9:28-30;犹9)。基督在显要方面和作为生命的创始者方面是“首先的”(西1:15,16;3:4)。既已战胜了死亡(徒2:24;启1:18),他就向所有信靠他和他的权能的人保证了永生。他的复活乃是义人普遍复活的保证(林前15:12-22)。他是那“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的(提后1:10)。
把光明传给。或作“传扬亮光”。福音,与人们对一位救主的需要同样古老,在他的死与复活的新亮光中以新的力量被传扬了。见约1:4-9注释。
百姓。即,犹太人。西面称婴孩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他的“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外邦人。对他们来说,保罗是上天所拣选的传扬真理亮光的信使(见徒9:15注释)。
保罗恳请亚基帕信主
徒26:24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本会注释】
分诉。即,作自己的辩护。
非斯都大声说。他听到的过于他能理解的,或者过于他想要听的。他的抗议是大声喊着说的。对喜欢听世俗之音的耳朵来说,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林前1:23)。
癫狂了。即,疯了,如本节稍后和第25节中所讲的。非斯都很可能真诚地相信保罗因影响了他的心智的崇高主题而走火入魔了。亚基帕所能理解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完全超越了罗马人非斯都所能理解的。
徒26:25 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本会注释】
大人。即,优秀的,一个尊称的常见用法,合乎非斯都的高级职位(见路1:3;徒23:26;24:3注释)。
明白。与斥责他的癫狂相反。
徒26:26 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本会注释】
王也晓得这些事。保罗要求亚基帕承认他所说关于基督的话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放胆直言。记载在本章的关于保罗悔改的记录比在第9章和第22章中记载的同一事件更为详细。保罗确实是放胆直言了,部分是因为亚基帕王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听者,还可能部分是因为他认识到了这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巴勒斯坦的听讼会了。他自己和他的听众们都大大依赖于此。
这些事没有一件。即,耶稣的生平和服务,他的死和复活,五旬节的经验,彼得、约翰、以及其他使徒所行的神迹,保罗令人惊异的转变,随着福音的传扬而来的显著结果。
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法利赛人曾抱怨说“世人都随从”耶稣“去了”(约12:19),而犹太人则告诉在帖撒罗尼迦的地方官员说使徒们已经“搅乱了天下”(徒17:6)。伴随着传扬福音的兴趣和兴奋,以及论争,确认了保罗所说的。
徒26:27 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本会注释】
你信吗?推测起来,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是信的。众先知已经预言了保罗所说关于耶稣的一切。见第22节注释。
我知道。不愿意不明智地使亚基帕处于一种困难的境地,保罗抢先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亚基帕了解保罗所说的都是真的,但是,对他来说,知识和确信没能产生行动(见太7:21-27注释)。
徒26: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本会注释】
稍微[几乎]。希腊文是en oligō,直译是“在一点儿里”,可能是“在一点[时间]里”,但决不是“几乎”。这节经文的希腊原文的模棱两可性已经导致了各种翻译和解释的尝试。注释者们一般断定亚基帕说的是反话,好像是要轻视保罗在26,27节中所做的严肃请求似的。假如这样的话,他的反话就是一个面具,要隐藏他的真实感情了(见《述》第四十一章)。像亚基帕一样,那些处于深信之中的人时常以一种漠不关心的方式说话行事,特别是在不信的同伴们面前的时候。亚基帕虽然深信,却可能想要给那些被召集到这位巡抚的觐见室的人们留下这种印象,他认为保罗天真地以为一个囚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或者用如此简要的解释能使一位王改变信仰。
徒26:29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象我一样,只是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
【本会注释】
不但你。保罗一点儿都不沮丧,仍旧迫切地发出他的呼吁。
是。直译是“能变得”。
无论少劝,多劝。直译是“无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与亚基帕惊呼的“稍微”有关(第28节)。保罗通过证据给出的无论少还是多,都足以据以呼吁像那位王一样见多识广的一个犹太人。
不要有这些锁链。当保罗打手势时,他想起了捆绑他的那些锁链。
徒26:30 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本会注释】
当他这样说了的时候。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
王起来。这次会见结束了,保罗的富有能力而简要的陈述和恳切的请求没有产生显著的结果。可以猜想保罗可能多么深感失望啊。
徒26:31 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本会注释】
彼此谈论。相当于“他们彼此说”,就保罗的案件交换意见。
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保罗可能“癫狂了”(第24,25节),但他并不危险。非斯都和亚基帕显然愿意承认保罗是真诚的,有学识的,并且为上帝热血沸腾。
徒26:32 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本会注释】
可以释放。见徒25:11注释。
使徒行传27章
提要
1 保罗乘船去罗马,10 预言航程的危险,11 但不被人信从。14 他们被暴风抛来抛去,41 遭受了船坏之苦,44 然而所有人都安全登陆了。
保罗被用船送往罗马
徒27:1 非斯都既然定规了,叫我们坐船往意大利去,便将保罗和别的囚犯交给御营里的一个百夫长,名叫犹流。
【本会注释】
坐船往意大利去。最后,虽然是在与他曾打算的非常不同的境况下,保罗长期渴望去“罗马看看”的愿望还是要实现了(徒19:21;见罗1:15;15:22-24;地图第444页和饰面第33页)。
他们将保罗交给。在保罗留在凯撒利亚期间负责照管他的士兵们将他移交给了航行到罗马去的一个百夫长。
别的。希腊文是heteroi,暗示在某些方面与保罗不同的一类囚犯。
犹流。一个典型的罗马人名。
百夫长。一个指挥100人的罗马军官(见徒10:1注释)。
营。希腊文是speira,“一个步兵大队”。罗马的一支辅助步兵大队,这种大队显然很可能由1,000人组成(见徒21:31;23:10注释)。关于这个“御营”的鉴定,已经有了各种意见。有碑铭的证据表明一个御营曾在初世纪驻扎在叙利亚,这里提到的那个营可能就是它。
徒27:2 有一只亚大米田的船,要沿着亚西亚一带地方的海边走,我们就上了那船开行;有马其顿的帖撒罗尼迦人亚里达古和我们同去。
【本会注释】
上了。希腊文是epibainō,这里是一个专业术语,“乘船”,“上船”。
亚大米田。在小亚细亚,是每西亚的西北海岸的一个海港,在特罗亚以东50英里。它曾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商业中心。其现代名称是Edremit。这显然是该船的母港,也是它此次航行的目的地。
开行。直译是“即将扬帆航行”,指这艘船。百夫长打算沿路在不同的港口短暂停留,直到他能找到一艘去罗马的船。
亚里达古。保罗的一个旅行同伴。他在以弗所曾和保罗在一起(徒19:29),然后在马其顿和希腊与他在一起(徒20:4)。当保罗第一次被关押在罗马的时候,他仍与保罗在一起(西4:10;腓利门24)。
和我们同去。这些词暗示亚里达古和路加都伴随着保罗,路加是本记事的作者。罗马的律法规定罗马公民作为囚犯旅行时可以由一个奴隶和一个私人医生陪伴着。可能是亚里达古作保罗的仆人而路加作他的医生。
保罗作为一个囚犯去罗马的旅行,约公元60-61年
1. 保罗在御营百夫长犹流的看管下坐船前往罗马(徒27:1)。
2. 在西顿,保罗被准访问朋友(徒27:3)。
3. 在每拉,众囚犯上了另外一只船前往意大利(徒27:5,6)。
4. 逆风将他们逼到革哩底以南(徒27:7,8)。
5. 不管保罗对伤害和损失的警告,船继续前行(徒27:9-18)。
6. 为了避免在赛耳底沙滩上搁浅,采取了预防措施(徒27:17-19)。
7. 暴风击打船只十四天(徒27:19-27)。
8. 船只在马耳他被毁;保罗救治伤者;接受款待三个月(徒27:28 至28:11)。
9. 船只在叙拉古停泊三日(徒28:12)。
徒27:3 第二天,到了西顿;犹流宽待保罗,准他往朋友那里去,受他们的照应。
【本会注释】
西顿。腓尼基海岸的著名海港,常与推罗一同被提到(见本注释第二册第67-69页;见徒12:20注释)。
宽。希腊文是philanthrōpōs,“富有人情地”,“和善地”。
待。希腊文是chraomai,“使用”,“处理”,“对待”(参徒7:19)。保罗给所有与他近距离接触的人都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受照应。或作“受亲切接待”。
徒27:4 从那里又开船,因为风不顺,就贴着居比路背风岸行去。
【本会注释】
开船。即,入海,开航(参路5:4)。
贴着赛浦路斯。即,在向陆面,或背风面,在岛屿和大陆之间。在有利的天气,无疑会是赛浦路斯以南的某路线(见徒21:1-3注释)。
徒27:5 过了基利家、旁非利亚前面的海,就到了吕家的每拉。
【本会注释】
基利家海。或“基利家和旁非利亚前面的海[海岸]”。
每拉。距海岸约2英里(3千米)的一座城,靠近Myros河。它现在被土耳其人称作Dembre。它并不是从巴勒斯坦到罗马航行的船只通常在沿途停靠的港口。一个古代的碑铭指出每拉是一个粮食贮藏地,从亚历山大来的船只可能是专程到那里去卸粮食的(第38节)。埃及曾是罗马帝国的谷仓。
徒27:6 在那里,百夫长遇见一只亚力山大的船,要往意大利去,便叫我们上了那船。
【本会注释】
亚历山大的船。每拉距亚历山大和罗马之间的直线航向很远。
徒27:7 一连多日,船行得慢,仅仅来到革尼土的对面。因为被风拦阻,就贴着革哩底背风岸,从撒摩尼对面行过。
【本会注释】
船行得慢。显然是因为顶风很强。
仅仅。希腊文是molis,“吃力地”(参第8节)。
革尼土。那时是一个繁忙的海港,在小亚细亚的西南端角,现在已是废墟了。它曾是著名的敬拜亚富罗底特的一个中心。至少从马加比时代起就有一个犹太人聚居地在那里(马加比上15:15-24)。风显然迫使船贴近海岸航行。现在,已经出来进了爱琴海,它就感受到了大风的全部力量,向着克里特前进。
拦阻。或作“不许我们”。在这个季节,风通常来自西北,以地中海季风闻名(然而,见第14节)。
贴着克里特背风岸。即,向着克里特的背风面,免被风摧(参第4节)。在这里海比较不汹涌。
撒摩尼。很可能是Sidero海角,克里特东端的一个海角,从它向海的那一边船可免被风摧。
徒27:8 我们沿岸行走,仅仅来到一个地方,名叫佳澳;离那里不远,有拉西亚城。
【本会注释】
仅仅。即,困难地(参第7节)。
佳澳。在希腊文中,这里没有定冠词。该城镇在别处没有被提到,但在文学作品中仍有这个名字。它在克里特的南岸,Matala角以东约5英里(8千米),Matala角是克里特岛南岸的主要海岬。它现在被认为是Limenes Kali。
拉西亚。该城的遗迹被确定在佳澳东边几英里处。
徒27:9 走的日子多了,已经过了禁食的节期,行船又危险,保罗就劝众人说:
【本会注释】
走的日子多了。即,等候有利的风向,并且争论应该做什么。
行船又危险。冬天已近。只可在有利的天气尝试在地中海航行。
禁食。显然指赎罪日,犹太教历的七月初十日,提市黎月(见本注释第二册第108页;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三章10.3 [240])。现在很可能是十月下旬了,料想会有剧烈的暴风。
徒27:10 “众位,我看这次行船,不但货物和船要受伤损,大遭破坏,连我们的性命也难保。”
【本会注释】
我看。希腊文是theōreō,“看清楚”(参约4:19)。保罗看出了预示的危险不一定是通过超自然的洞察力,而是来自他自己作为一位富有经验的旅行者的观察和判断。他并没有看起来像一位先知那样讲话。请注意他所担心的船上那些人性命的“损伤”并没有发生(徒27:44)。
损伤,大遭破坏。或“损伤和大量损失”。保罗显然曾赢得了经管该船的那些人的尊敬,因为他感到有自由提出建议,像他所做的那样。他曾多次在地中海和爱琴海旅行。在这次航行之前数年,他曾写道:“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林后11:25)。关于保罗的航行和船坏在马耳他岛上的一个说明,见本章附注。
徒27:11 但百夫长信从掌船的和船主,不信从保罗所说的。
【本会注释】
信从。直译是“被说服”。当遇到这种问题时,百夫长更相信掌船的和船主,而不是保罗。作为一个御营的军官,百夫长对船上的人会有影响力。
掌船的。希腊文是kubernētēs,“舵手”,“航海官”,掌管该船航行的人。百夫长自然宁愿相信一个专业航海家的判断而不是一个巡回旅行的犹太拉比的判断。
船主。很可能既是船主也是货主,船上的货物是埃及的麦子(第38节),驶往罗马。亚历山大和罗马之间活跃而有利可图的贸易主要由这种商品构成(见第5节注释)。
徒27:12 且因在这海口过冬不便,船上的人就多半说:不如开船离开这地方,或者能到非尼基过冬。非尼基是革哩底的一个海口,一面朝东北,一面朝东南。
【本会注释】
不便。或作“不合适”,“不恰当”。可能这海口似乎不能对船只过冬提供充分的保护,要不就是可能佳澳太小了,不能提供足够的供应品。
离开。希腊文是anagō,在这里的意思是“开航”。
非尼基。或作“菲尼克斯”,一般被认为是现在的克里特岛的Lutro港口,最好的全年港口,在克里特的南部海岸。希腊地理学者斯特拉波曾提到过它(《地理学》第十章.4.3)。奉献给色拉皮和朱庇特作为感恩的供品保存在大海上的一块牌匾,已被从亚历山大开往外国的一艘船的总管在附近发现了。
西南和西北。逐字读作:“俯视西南和西北”。Lutro海港面向东方,在船上的人进港时就会面向西方。在形成Lutro海港的这个海岬的对面,是保护较少的Phineka海港,它是面向西方的。
海上的风暴
徒27:13 这时,微微起了南风,他们以为得意,就起了锚,贴近革哩底行去。
【本会注释】
南风。这表示天气起了彻底的改变,因为领航员曾使该船贴着克里特的南边航行,为要避开北风(第7,8节)。
以为得意。即,为天气的改变已经等了足够久了。
因此放松。或作“起了锚”。
行去。直译是“在航行”。
贴近。希腊文是asson,“接近”。很久以前被认为是一个地名,该词现在通常被认为意思是“贴近”。未曾确定有这样一个地方。船长的目的是贴近海岸航行直到可以到达西边约40英里处的非尼基。
徒27:14 不多几时,狂风从岛上扑下来;那风名叫“友拉革罗。”
【本会注释】
从岛上扑下来。直译是“从它打下来”,即,从克里特岛的山上。又产生了急剧的变化,从温柔的南风变成了强烈的北风,这迫使该船向南驶向了高大岛(第16节;见“保罗作为一个囚犯去罗马的旅行”和“保罗的旅行”)。
狂。希腊文是tuphōnikos,一个洐生自堤丰神名的形容词,他使有暴风雨的自然力拟人化了,特别是猛烈的风。风向的迅速改变表明这主要是一场飓风的暴风雨。
友拉革罗。希腊文是eurokludōn,来自两个词,“东风”和“[大]浪”,或“汹涌的海水”。Eurokludōn因此就表明是一场引起了巨大海浪的东风。然而,也可以引用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证明读作eurakulōn。这个混合词的第一部分是希腊文第二部分是拉丁文,表明是一场东北偏东风。
徒27:15 船被风抓住,敌不住风,我们就任风刮去。
【本会注释】
船被风抓住。当该船贴近Matala海角的东岸航行时,它就得到保护不受易变的风向影响。但是当它开始越过敞开的海湾去非尼基的途中,猛烈的东北风就狂暴的袭来,将船刮向西南,朝向了高大岛的方向。
敌不住风。即,不能面对这场风。
任风刮去。直译是“我们退让[于风],被刮去了”。要驾驶该船是不可能的。没什么可做,只能顺风航行,朝向西南方向。
徒27:16 贴着一个小岛的背风岸奔行,那岛名叫高大,在那里仅仅收住了小船。
【本会注释】
背风岸奔行。即,在背风方向航行(见第4节注释)。
克劳大。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支持读作高大。该岛现代的名字是Gozzo或Gaudo。托勒密(《地理学》第三章15.8)称它为Claudos。这个小岛在Matala海角西南约45英里(72.5千米)处,在靠近它的地方,东北风把小船打下去了。
收住了小船。该子句是一个古老的惯用语,:“我们吃力地控制住了[救生的]小船[或“救生艇”]”。这种小船通常是为紧急用途与大船保持在一起的。在汹涌的海上,它无疑迅速满了水,变得难以控制了。船员们设法把它拉到了船上,免得失去它。
徒27:17 既然把小船拉上来,就用缆索捆绑船底,又恐怕在赛耳底沙滩上搁了浅,就落下篷来,任船飘去。
【本会注释】
拉上来。或作“提上来”。
缆索。粗壮的缆索将船体完全绑住了,为要避免船骨被风浪的力量冲垮。这种加固木船底部的程序现在被认为是收紧。显然该船几乎经不起航海,必定已经漏的很厉害了,以致铺板的接缝有大大开裂的危险。该船有沉没在海里的危险。请比较修西狄第(《历史》第一章29.3)和贺瑞斯(《颂歌》第一章第14页)。
搁了浅。希腊文是ekpiptō,在这里的意思是“被抛在[岸上]”,或“被刮到[上]”。
赛耳底。希腊文是surtis,缩进非洲大陆北海岸的那个巨大海湾的东港湾的名称,现今被认为是大赛耳底(Syrtis Major)以区别于小赛耳底(Syrtis Minor),后者是同一海湾的西港湾。大赛耳底和小赛耳底的海水都很浅,并且隐藏有沙洲,或流沙,自从航海业出现以来,它们已经成了无数船只的墓地。保罗的船被风刮向了大赛耳底方向。见路加努《内战》第九章第303-310页;参弥尔顿《失乐园》第二章第939页。
落下。希腊文是chalaō,“松开”,“放下”,“降下”。
篷。希腊文是skeuos,“装备”,“索具”,“齿轮”,在这里指该船的帆缆。船员放下了所有高处的东西,使它们可以免遭破坏,特别是沉重的主帆及其帆缆。他们显然留下了足够的帆和缆以便控制该船,因此就避开了赛耳底,及其可怕的沙洲。
当该船享受了高大岛背风处短暂的相对而言的平静时,各种防范措施都完成了(第16,17节)。关于这部分航行的一个描述,见本章附注。
就。或“因而”,即,有小船在船上,有缆索四围保护了船体,不重要的帆缆也落下来了。
飘去。在一到两天内,东北的暴风会把船刮向西南偏西进入赛耳底。为了避免这样,水手们因暴风的天气非法操纵了该船,使它顶风停航,并且采取了右舷抢风航行。从而,船首就几乎指向了北方,而东北的暴风就击打在该船右舷的船梁上,它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向一旁被刮向西北偏西方向。从高大岛到马耳他的距离约为475英里。
徒27:18 我们被风浪逼得甚急,第二天众人就把货物抛在海里。
【本会注释】
逼的甚急。这场暴风更为狂暴了。
第二天。即,这场暴风的第二天。该船现在已经越过了高大岛提供的短暂庇护。
把货物抛在海里。他们开始把船货麦子(第38节)丢在海里了。尽管有缆索安全地绑着船体使它不开裂,但船依旧在严重地漏泄(见第17节注释)。
徒27:19 到第三天,他们又亲手把船上的器具抛弃了。
【本会注释】
器具。或作“帆缆”。
我们抛弃。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他们抛弃”。
我们亲手。直译是“亲手”,即,船员们的手(见前一词条注释)。船上的器具不是被冲到船外的,也不是被刮到船外的,而是故意被扔到船外的。
器具。见第17节注释。所有能从船上被除掉的装备,尤其是甲板上的器具,都被扔到了船外。
徒27:20 太阳和星辰多日不显露,又有狂风大浪催逼,我们得救的指望就都绝了。
【本会注释】
太阳和星辰……不显露。在罗盘发明以前,在公海上航行依赖于白天观察太阳夜晚观察星辰,以便测定航向,得知位置。从第27节显然可以看出,该船的高级船员们不知道航行的方向了。他们迷路了。
多日。近两周的时间,就如事件所证明的(第27节)。
就都。希腊文是loipon,“终于”,“最后”。因为暴风继续在刮,使人们不可能观测位置,并且时刻有沉没于海中或被刮到赛耳底或一个多岩石的海岸上的危险,全体人员最终放弃了希望。
徒27:21 众人多日没有吃什么,保罗就出来站在他们中间,说:“众位,你们本该听我的话,不离开革哩底,免得遭这样的伤损破坏。
【本会注释】
多日没有吃什么。即,全体船员以及很可能大部分的乘客,就如希腊文所说明的。在暴风期间操作该船的兴奋和困难使得常规的预备和进餐变得困难了。无疑,许多人已经晕船了。
保罗就出来站着。因为在佳澳的时候拒绝了他的建议,所以显然保罗和他的同伴们就任由船长和船员们照他们自己的计划行事。
听我的。保罗的“我这样告诉过你们”并不是为了责难或令人不愉快的唠叨,而是要说服该船的高级船员们听从他现在要说的话。如果他的建议(第10节)曾被听从了,过去数日的危险和惧怕就可以避免了。他们最好听从他现在进一步要给出的忠告。
遭。或作“招致”。
伤损破坏。他们已经损失了货物和船上的器具(第18,19节),现在看来即将要丧失这艘船本身和他们自己的性命了(第20节)。
徒27:22 现在我还劝你们放心,你们的性命一个也不失丧,惟独失丧这船。
【本会注释】
放心。或作“有勇气”,“振作”。在适当的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请对比保罗勇敢的话语和他们的“指望……都绝了”(第20节)。请比较约16:33;徒23:11。保罗的态度和声调必定与他令人高兴的告诫相称。基督徒将藉着基督耶稣得救的好消息带给一个困惑不安的世界时也应如此。
你们的性命,一个也。早些时候,保罗曾亲自预期众人的性命可能会丧失(第10节),但是上帝却启示没有一个人会丧失性命。
这船。即,只会丧失这船。
徒27:23 因我所属所事奉的上帝,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边,说:
【本会注释】
站在我旁边。保罗无疑回忆起了在耶路撒冷的牢房里天使的访问,那时他蒙告知,他还会出现在凯撒面前(徒23:11)。
使者。直译是“一位天使”。关于天使为了上帝的儿女进行干涉的事,见徒5:19;8:26;12:7;参来1:13,14。
我所属。信仰是个人的事情,是个人的奉献,敬拜和献给一位个人的上帝的侍奉。对在这注定要毁灭的船上的担忧恐惧的外邦人们,保罗带来了一个响亮的见证。他知道上帝即将为了那些在船上的人进行干预,因为在相互服务的伙伴关系中,他属于保罗,保罗也属于他。保罗曾亲自负起了侍奉的轭,并且已经变得对他的神圣伙伴亲密熟识了(见太11:28-30;参罗1:9;提后1:3,12)。
徒27:24 ‘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该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的人,上帝都赐给你了。’
【本会注释】
不要害怕。天上访客多么经常用这句话问候人类呀(见路1:13,30;2:10;启1:17)。
站在凯撒面前。重申了以前的应许(徒23:11),从那时到现在,那应许一直支持着这位使徒。保罗会安全地经过这场严酷的考验,并最终到达罗马。
赐给你了。即,赠予你了,很可能是应允了一个祈祷。在这段危险的时期,保罗必定常常祈祷。船上的全体人员到如今必定都已知道与他们一同旅行的人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囚犯。保罗和他的基督徒同伴们被证明是“活的香气叫人活”(林后2:16;参创18:23-32;太5:13)。
徒27:25 所以众位可以放心,我信上帝他怎样对我说:事情也要怎样成就。
【本会注释】
我信上帝。当危险和绝望的境遇加重时,保罗的信心反而更强了。信靠船只的坚固和船长与船员们的技能的所有理由早都消失了(参第20节)。
徒27:26 只是我们必要撞在一个岛上。”
【本会注释】
一个岛上。马耳他(徒28:1)。
徒27:27 到了第十四天夜间,船在亚底亚海飘来飘去。约到半夜,水手以为渐近旱地,
【本会注释】
第十四天夜间。暴风戏剧中的最后一幕在两周后结束了(参第18,19,33节)。在这段时期内,他们曾无望地漂流,在海上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方位。他们曾航行了约475英里的距离,每天约36英里(见本章附注)。
亚得里亚。即,亚得里亚海,或更精确地说,接近现在被认为是亚得里亚海的南部的那部分地中海(参斯特拉波《地理学》第二章5.20;约瑟夫《生活》第3页[15])。
水手以为。或许他们察觉到了拍打在Koura岬的岩石上而喷溅出来的浪花,Koura岬在圣保罗湾的最东端,在马耳他岛的东北海岸(徒28:1)。见“马耳他岛”。
徒27:28 就探深浅,探得有十二丈;稍往前行,又探深浅,探得有九丈。
【本会注释】
探探浅。直译是“扔下[铅锤]”。他们用一种重的,可能是铅制的,悬在绳索一端的测深锤探测深浅。在古时,这是在晚上或在雾中测定船只相对于海岸位置的唯一方法。
二十英寻[十二丈]。希腊词“fathom”(英寻)被认为是伸展两臂的长度,从展开的指尖到指尖,英语中的“fathom”约为6英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0页)。所测得的水深约为120英尺。距离Koura岬(见第27节注释)1/4英里远的海水深度是120英尺(见本章附注)。
稍往前行。直译是“间隔少量距离”。
十五英寻[九丈]。或约90英尺。在这么短的时间和距离的间隔内,所测得的水深如此显著的缩减表明该船在迅速接近岸边。
徒27:29 恐怕撞在石头上,就从船尾抛下四个锚,盼望天亮。
【本会注释】
石头。直译是“崎岖的地方”(见第27节注释)。
抛个四个锚。夜晚的黑暗使人们不可能选择最好的海岸部分将船拖上岸。锚被从船尾抛下为的是使船首朝向海岸。
盼望。直译是“在祈祷”(参约拿1:4,5)。
徒27:30 水手想要逃出船去,把小船放在海里,假作要从船头抛锚的样子。
【本会注释】
想要逃。更可说是“寻求逃跑”。为了救自己的性命,船员们曾决定抛下该船及其乘客。这证明了情形显然无望。
假作。希腊文是prophasis,“掩饰”,“外表”。
徒27:31 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
【本会注释】
保罗说。他曾有足够的海上经验(见第10节注释),足以知道所提议的那种操作是不必要的,因而猜到水手们的意图不过是要弃船逃跑。
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只有水手们才有必要的技能将船拖上岸并搭救乘客们。
徒27:32 于是兵丁砍断小船的绳子,由他飘去。
【本会注释】
小船。即,救生艇,两周前在高大岛附近被拉上船的(见第16节注释)。
徒27:33 天渐亮的时候,保罗劝众人都吃饭,说:“你们悬望忍饿不吃什么,已经十四天了。
【本会注释】
天渐亮的时候。从水手们感到接近陆地时起(第27-29节)直到黎明,约有六个小时了。在黑夜里什么也做不了。
饭。希腊文是trophē,任何一种“食物”(见太3:4注释)。鉴于他们弃船时肯定要经历的努力和暴晒,补充营养是必需的。
十四天。见27节注释。
悬望。直译是“等待”,或“等候”。
不吃什么。很可能指常规的饮食。船上生活的常规早已被完全打乱了,人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偶尔得点儿食物吃。无疑,许多人已经晕船了。
徒27:34 所以我劝你们吃饭,这是关乎你们救命的事;因为你们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至于损坏。”
【本会注释】
饭。见第33节注释。
救命。希腊文是sōtēria,“得救”,这里是在身体的意义上讲的(参第31节)。
连一根头发也不至于损坏。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一根头发也不会丢失”,或“一根头发也不会毁坏”。这个修辞格在圣经中是常见的表达方式,表示完全的拯救(见路21:18;参撒上14:45;撒下14:11;王上1:52)。
徒27:35 保罗说了这话,就拿着饼,在众人面前祝谢了上帝,擘开吃。
【本会注释】
祝谢了。保罗承认上帝是食物的赐予者和生命的保护者。于是他就给他同船的人树立了一个与他的告诫相一致的榜样。
徒27:36 于是他们都放下心,也就吃了。
【本会注释】
放下心。保罗令人鼓舞的盼望、信心和勇气是有感染力的。尽管认识到有在岸边触礁的潜在危险,所有人还是都放下心了。
饭。见第33节注释。
徒27:37 我们在船上的共有二百七十六个人。
【本会注释】
在船上的。这艘船必是相当的大。已经知道在保罗的时代有长度超过200英尺的船只曾在地中海定期来往。据估计这艘船重约1,200吨(见本章附注)。该船在船尾有四个锚(第29节)并且在船头还有别的锚的事实(第30节),暗示它是一艘大船。因为在此时才说出船上的人数,并且是第一次说,可能是因为在弃船前预先作了数点。
徒27:38 他们吃饱了,就把船上的麦子抛在海里,为要叫船轻一点。
【本会注释】
叫船轻一点。很可能大量或者所有的货物都被扔到船外去了(第18节)。船上的器具已经减少到了最小量(见第17节注释),甲板上和船侧后半部所有的东西也已经被除掉了(第19节)。现在他们也把余下的货物和剩余的粮食都扔掉了。
把麦子抛在海里。这显然是一艘运送埃及麦子去罗马的船。意大利人,特别是罗马人依赖于埃及麦子的发送(犹文拿里《讽刺》第五章第118,119页;见第5节注释)。
船搁浅
徒27:39 到了天亮,他们不认识那地方,但见一个海湾,有岸可登,就商议能把船拢进去不能。
【本会注释】
不认识那地方。当上了岸时,他们才得知那岛的名称(徒28:1)。当然,马耳他是比较众所周知的。但是圣保罗湾,很可能就是着陆点,却远非航船通常在沿途停靠的港口,所以比较不为人知。
海湾。希腊文是kolpos,“内海”,“海湾”,直译是“胸怀”。英文词“gulf”(海湾,内海)通过法文和意大利文洐生自kolpos。在这里指他们非常担心的多岩石海岸的一个断层,是一个机会,可以相对安全地把船拖上岸。见第448页的图例页面。
商议。直译是“打算”,或“计划”。
拢进去。即,把船开进去。
徒27:40 于是砍断缆索,弃锚在海里;同时也松开舵绳,拉起头篷,顺着风向岸行去。
【本会注释】
起锚。[砍断缆索,弃锚]直译是“取走[摆脱了]锚”,这里的意思可能只是:“起锚”。
弃掉它们。“它们”一词是补充上去的。可能指的是锚,要是它们被弃掉了的话,否则,很可能指船本身。
舵绳。即,将舵提出水面并使它们紧固在船侧的绳索。那时的船常常有两个舵,一侧一个。现在,要将该船驶入海滩,就将舵再次放到水里去了。
头篷。希腊文是artemōn,“前桅帆”。似乎主帆及其帆缆都已经被扔掉了(见第17,19节注释)。
徒27:41 但遇着两水夹流的地方,就把船搁了浅;船头胶住不动,船尾被浪的猛力冲坏。
【本会注释】
两水夹流的地方。很可能横流的力量使船搁浅了,舵不管用了。
船尾被冲坏。或作“船尾开始破碎了”。船头被紧紧胶住了,船尾就被横流的猛力渐渐击碎了。
波浪的。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然而,显然是这个意思。
徒27:42 兵丁的意思要把囚犯杀了,恐怕有伏水脱逃的。
【本会注释】
把囚犯杀了。见徒12:19;16:27注释。
徒27:43 但百夫长要救保罗,不准他们任意而行,就吩咐会伏水的,跳下水去先上岸;
【本会注释】
要救。直译是“渴望救”。百夫长本人极其尊敬保罗和他的旅行同伴。他也认识到了全船的人得以救了自己的性命都应感激保罗(见第9,10,21-26,31,34-36节)。
会洑水的。船显然是靠近岸边搁浅的。那些会游泳的人就蒙允许先游到岸上,留下不会游泳的人可以使用船板上岸。
徒27:44 其余的人可以用板子或船上的零碎东西上岸。这样,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
【本会注释】
可以用板子。直译是“有些人在任何一个[零碎东西] 上”。这是一个关于从在下沉的船上逃跑的生动描述,一个当船在波浪的冲击下破碎时,或者被用手扯开时,幸存者们抓住船上的零碎东西逃生的生动描述。
众人都得了救。即,都安全地逃脱了,与上帝对保罗的应许以及保罗对那些在船上之人的保证相一致(第24节)。
第二十七章附注
关于第27章的暴风和船难的各种细节的叙述一直含糊不明,因为:(1)某些航海术语的确切技术含义仍不确定,(2)圣经注释者很少有人在航海问题上具有充分的个人认识。显然,一个能把在新约圣经的希腊文方面的能力与个人的航海经验作一定程度的结合的人,尤其是能将之与构成本章所述在地中海地区航海的经验相结合的人,应该比缺乏这些资质的人对此能作出更为通达的解释。
海军上尉爱德文·史密斯(Lieut. Edwin Smith)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加拿大安大略省阿凡得尔基督教长老会蒂尔森堡(Tillsonburg)教会的一位传道人,曾于1918和1919年在地中海任海军军官。在1919年8月的《布道回顾》中(第七十八册,No.2第101-110页),史密斯上慰解释了徒:27的船难事件,是根据他作为一位在地中海任职的海军军官的经验和观察作出解释的。这篇标题为“圣保罗的最后一次航海和船难”的文章是他在马耳他岛,在瓦莱塔海港,他工作的船上写的,距传统认为的船难地点—圣保罗湾约8英里。
没有必要认可这篇文章中的每一句话,本注释用这种方式复制了它的部分内容。所引用的事实和基于它们的结论确认了圣经的叙述,并且证明了路加是一位见识广博的、精确的、并且可靠的历史学家。
作者开始于注意到需要介绍古代船只、航海、和船舶驾驶术、海水、海港、以及那地区毗连的陆地,也需要介绍保罗和路加在那场船难的经历中要忍受的。接下来他用了一句古人一般都知道的话“出航”。然后他说路加对于船长和船员们应付各种紧急情况所做之事的描述“几乎与最现代的航海技能告诉我们处于类似的境况之下所应该做的一模一样”。
在提到希腊作家路西安对亚历山大港的一艘来自皇帝柯模督(主后180-192年)时代的谷物船的描述之后,作者继续说道:
“谁曾想过到庞培去找出关于古船,或比较现代的圣保罗之船的什么东西呢?可是,在那里我们得到了最实在的帮助,因为庞培的雕刻品和壁画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细节,另外我们还能获益于与圣保罗的航行完全同步;把它们保存下来的那场大灾难发生在保罗的船只失事之后不到二十年。
“接下来我将尽力再现这些古船中的一艘,我盼望能给出一个关于基督教纪元的初世纪商船的一个还算正确的观念。
“在总体轮廓上,它们与五十年前的帆船并没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它们在水下的部分,有一个例外就是它们的船头和船尾非常相似。舷弧,或水上舷侧的轮廓线,在中部几乎是直的,但两端却是高度弯曲的,船尾和艉板上升的相当高,终端是某种装饰,一般是向后弯的一种水鸟的头和颈。路西安在描述亚历山大港的船只时,提到船尾逐渐上升为一个曲线,拱顶是一个金黄色的cheniscus[一个曲如鹅颈的凸出物],船首也以同样的方式上升。在庞培的Naevolia Tyche墓上的那船的壁画显示了一艘结构类似的船,其高高的船尾终端是米内瓦的头。
“舷墙是无篷的横档,厨房或船尾了望台被建造在两端。在赫库兰尼姆发现的一幅绘画所描绘的特修斯的船中,我们看到有一个绞盘和粗缆盘绕在其周围;在一幅关于尤利西斯之船的塑像像(据说是取自一个古大理石雕像)的威吉尔版中(3 vols.,Rome,1765),我们可以看到缆索盘缠绕着一个起锚机。
“这些古船和各类现代船只之间最大的不同或许就在于操舵装置了。古船的驾驶不像现代的船只用一个铰在艏标的舵,而是用两个大桨或宽叶短桨(padaliva),船尾两侧一边一个;所以路加提到它们时用的是复数形式。它们是通过两个锚链孔被操作的,一边一个,当船因船尾吃水深而抛锚时,它们也被用来做锚链。确实,直到第十三世纪结束,现代的铰链舵才开始普遍使用。
“但这些古船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它们的尺寸了。在保罗的时代,许多麦船定期地来往于埃及和意大利之间,其装载量必定超过了一千吨。我们推想它们必须相当大才合算。小船只益于短途航行。但是我们的推想不可以没有任何事实陈述的支持,例如,路加和保罗在这个场合航行的那艘船装有船货小麦和总共276个人。如果船员的人数是26人的话,乘客就有250人。除了货物和船员之外,每次要在甲板上容纳那么多人数周的时间,该船必须比一艘普通的渔船大得多。约瑟夫在去意大利的航行中遇难的那艘容纳有六百人,一份很好的旅客名单,适于现今一艘五到六千吨的横渡大西洋的班轮。我们所拥有的某些古船的最佳记述是由Isis(伊西斯)的木匠(nauphGov")给出的,被反向风刮到雅典去的亚历山大港的麦船。依据所提供的资料,并且充分扣除了结构上的不同之后,这艘船的吨位必定在1100至1200吨之间。我发现有些作者用同样的资料估算出她的吨位在1300吨以上。
“这些古船的索具非常简单。它主要由一个主桅构成,它带有一个很长帆桁,很可能与船本身一样长,展开着一个极大的横帆,它被收拢在帆桁的高处。这些大型的谷物船,另外带有上桅帆。它们通常有另一个小桅杆,在船头附近,其上一个小的横帆,称作artemon。另外,这些古船还带有三角帆,为的是在不同的环境中使船容易掌舵,并且为了‘抢风行驶’。在暴风的天气中,当较大的帆不得不被收起来时,也可以用到它们。
“我们务必不可忘记保罗时代航行的船也要适合于紧急事件。没能明白这些船的构造和器具,乃是那么多注释者在论述使徒行传第二十七章时犯下了这种不幸大错的原因。
“关于路加或保罗或他们二人从前的海上经验,我们知道什么呢?没有什么别的证据比使徒行传第二十七章和二十八章更能决定性地证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所具有的全面的海船和船舶驾驶的知识必然是由一种途径得到的,就是,从经验中得到的。再多的阅读或者从岸上观察船只也不能使他适合于写出记叙保罗和他自己的船难的作品。像这里所展示的这种认识和洞察力只有通过经验才能得到。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一定作过海员,当过水手,实际上,同样的证据表明他并没有作过海员,然而他曾出航过,而且,还有过两到三次以上的短途航行。……
“关于保罗,我的意见是他也有相当多的出航经验;你会注意到保罗并不像路加一样对自己和自己的过去那么沉默寡言。……
“接下来请看林后11:25:‘遇着船坏三次。’一个人并不是每次航行都遇着船坏,提到三次船坏似乎表明他曾拥有不仅长期而且痛苦的海上经验。……
“我们将省略这次航行的细节,直到该船抵达了克里特南部沿岸的佳澳。该船从这个港口开始了她最后的航程,我现在打算查考这一叙述。
“可是路加没有提到该船的状况,一位真正的水手是不会作出这种省略的,我深信这艘船的状况不是太好,当我们继续查考的时候就会明白。我们从经上的叙述可以得知,在长而乏味的贴岸航行之后,他们曾因逆风留在佳澳相当长的时间。时候渐晚,夜间是黑暗而阴沉的,所以该船在没有罗盘的情况下航行近六百英里的路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船长决定他们应该放弃继续航行的念头,并且要在克里特岛过冬。看来保罗支持这种决定。但是不久之后,船长宣布他的意图是入海,贴岸航行约三十八或四十英里到非尼基,因为他说那个港口更适宜过冬,也就是说对船更安全,我们发现保罗提出反对并且力劝他们留他们所在的地方。他确告他们这种行动充满了危险‘不但货物和船要受损伤,连我们的性命也难保。’经上告诉我们那时‘微微起了南风,’所以天气状况不再表明有危险了;但是我们可以感到确信,因为船长所建议的行动对全体船员来说应许更安全更舒适,所以如果没有良好的理由,保罗就不会反对它。然而,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路加记事的另一个特征,也是他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水手的第二个证据;因为一个真正的水手决不会不给出自己的理由;确实,在那方面他易于变得沉闷。然而,读到这事的水手没有一个不会发现那些理由是什么。简言之,我认为是这些理由:该船即使在最好的天气也一点不安全,并且他作为其中一个,如果能避免的话,就不会冒险在该年的这个季节被大风抓住。保罗在这艘船里已经有数周之久了;他们在下至克里特时曾被迎风猛烈击打,在那几周保罗曾做过一些观测,并且曾陷入沉思。例如,他注意到该船泄漏的相当厉害,并且当暴风猛刮时,他还注意到这艘船变形了并且在以一种很不可靠的方式运转。……保罗的论点于是就只是:‘虽然我承认非尼基(现代的Lutro)是一个比佳澳更好的过冬港口,但是我仍主张今年的这个时候入海危险很大,不值得那么做;除此之外,我不喜欢在这个季节看到这种温和的南风,因为这通常会随后变成东北偏东风,并且刮起大风,当我们穿越Messara湾时,如果它赶上我们的话,就会把我们完全刮到岸上,于是—!’
“但是百夫长更愿听从船长和船主的意见,‘不信从保罗所说的,’所以他们就入海了,那时,保罗所担心的事就发生了。
“在清港后,他们的航程一直是贴岸而行,直到过了Matala海角。从在佳澳的抛锚地点到Matala海角的路程是三到四英里;航向是西北偏西,所以南风是有利的风向,在船的横梁之后成了两个方位。所以,他们满有希望在几个小时之内抵达目的地。然而,他们走了没多远,天气就突然转变了。……
“该船被一场台风似的大风赶上了,风力是那么大,以致他们无法面对它,被迫在它前面行。我们知道它把他们刮出了他们的航线,朝向了距克里特西南偏西约二十三英里的高大岛。所以,如果我们知道该船在何处被大风赶上的话,就能较好地估计出把他们刮到那里的风向。
“依据经上的叙述,他们离开佳澳之后不久(ouj polu;),那场大风就起来反对该船了。文法专家告诉我们,ouj polu;这个词是一个表示关系专用名词,不到一半。所以该船必是在Matala海角和大海之间的某处,西北偏北方向,十七英里远。……
“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要使该船适于安全地在大风中航行。巨大的横帆必须被高高收起,并且升起暴风斜桁帆;接下来他们必须立即用缆索将船绑紧。什么,已经捆绑船底了!哎!然后,要面对保罗最担心的问题了。该船不牢靠,并且显出了过度变形的迹象,可是你会注意到他们不过用了约三个小时就做完了:在加固她时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众所周知这些台风会使船体大大变形。例如,皮里纽称它们是‘海员的主要危害,不仅毁坏船柱,而且毁坏船体本身。’因而,当保罗对在冬天入海的一艘他知道几乎经不住海上风浪的船有顾虑时,你还会感到惊讶吗?路加告诉我们,在行驶了不过二十五英里之后,他们就对船进行了捆绑加固—一个无可置疑的暗示,表明这艘船变形并且漏泄的很厉害。在相对来说比较现代的时间,在许多场合对船只实施这种加固并不难,但是在船只阵旧并且不牢靠或者已经承受了某些损坏的情况下,这样做就困难了。
“在这里我想指出,几乎所有注释者都没能认识到然而却极其重要的是,路加和保罗所乘的这艘船的真正危险在于由于它的漏泄状况可能会沉没于海中央,如果他们不是靠天佑看见了陆地,并且从而能通过将船拢岸救了自己的性命的话,该船必定已经沉没于海里了,全船的人也必灭亡了。
“我们接下来说要的是恐怕被刮到赛耳底‘他们就落下篷来’(见修订本,第17节)。不容易想像出比我们的译本或钦定本中更错误的翻译了,‘恐怕他们会陷入流沙里,就落下帆来,任船飘去。’那实在是致命的。它相当于说:恐怕某种危险,他们就剥夺了自己能唯一可能避免那种危险的手段。落下帆,不张帆航行就会被刮到风所刮的方向。但是,就如当我们考虑风向和当该船在风前航行到高大时所走的路线时所看到的,那会径直飘向赛耳底的方向—正是路加所说他们急于要避免的事。请注意,根据钦定本,路加说,‘恐怕他们会陷入流沙落下帆来因此被刮去。’好,如果那样做了,他们就会约在一天后陷入流沙中,很可能这事就永远不会被记录下来了;因为赛耳底就在西南偏西方向,即,正在他们前面,距离约为两百英里。
“因为我们现在知道他们并没有陷入流沙里,所以我们就确信他们并没能落下帆来,任风吹去,而是采取了某种别的方案。即使我的读者对大海一无所知,也会相信我在这里的逻辑。……
“对于一艘处于这种境况中的船来说,我知道船长只有两件事可以做:第一件事就是就地抛锚,另一件事就是使船顶风停航,装上暴风时用的索具,从而改变她漂流的方向,消除危险而不是直向危险走去。从经上的叙述中我们知道第一种权宜之计没有被采用,她确实避开了那危险的事实就足以证明了,尽管路加非常令人着急的沉默,但第二种方案还是被采用了。当船顶风停航时,她就倾向于渐渐转向她所指向的方向,船首横风行驶—水手们这样称呼它—但她主要的动作还是漂流,那是她在舷侧方向要走过的路程,相对而言,那路程并不很远。当一艘在顶风停航的船遇到任何一种危险时,应该做的事就是使她抢风调向,考虑到她向前的运动,那总是会使她避开危险,而不是迎向危险。在这次航行中,他们会使船在右舷抢风航行,即,使她的右侧面迎着风。从而她就会指向北方,即,远离非洲海岸和赛耳底,在顶风停航时的任何进展都会使她的航程向着意大利的方向,而她的舷侧运动一般来说会向着西方。几乎所有注释者都陷入了错误,相信了钦定本说的‘落下帆来’乃是路加的表达方式,指在那个场合对帆的调整,然而路加所用的这种表达方式根本就没有提到帆,就如我稍后要说明的。在这种境况下,顶风停船是如此必要,并且是这种常见要做的事,所以路加以其通常只提到最重要的特征的习惯,就将它完全省略了,并且进而告诉我们为使船位正确而采取的更进一步的步骤,使她不陷入海里,并且尽可能使她的船体不变形。第一个步骤就是钦定本中称作‘落下帆来’的步骤,但是在修订本中,它被译为‘降下了索具。’啊!那就好多了。发现即使在顶风航行时,该船在海里都负担过重,而且那个大帆桁及收在其上的帆,加之所有附在其上的绳索、滑轮的额外重量,都引起了太大的张力,他们立即决定必须把它落下来,放在甲板上。……
“于是我们就明白了,当路加告诉我们他们被这样带着前行时(ouvtw" ejevoonto),船底不仅被加固了并且适航了,而且还正确地在右舷顶风停航,那是唯一正确的方针,藉以避免陷入赛耳底。那多事的第一天结束于这个用心观察的事项。
“在接下来的一天,大风继续,毫不减弱,‘众人就把货物抛在海里,使船轻一些。’至今所采取的每个步骤都显出了熟练的航海技能,因此在这里,就所有可取的航海技能来说,这是最应该做的一件事了。甲板上的负载必须被扔到船外,连同所有现在行船不必要的别的索具。第三天,他们把‘船上的器具’扔出了船外(第19节),并且从‘他们亲手’这种说法,我们可以推断所降下的‘索具’—大的主帆桁和帆,附在其上的滑轮等,可能需要乘客和船员们共同努力才把它们扔出了船外。这样减轻船的负载就像战舰仍掉她的大炮一样,即,使她航行更轻快并且吃水较少。
“之后又过了沉闷的十一天;大风继续在吹,猛烈不减;太阳和星辰都看不到;最后我们被告知‘得救的指望都断绝了。’但是为什么得救的指望都断绝了呢?一艘没有罗盘也看不到天象的古船没有办法推算船位。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境遇,但不一定是绝望的境遇,因为船有可能漂流到安全的地方。就如我已经表明的,真正的解释是这样:他们弥补漏泄的努力是无效的;他们无法断定哪条路通向最近的陆地,以便使他们的船靠岸,那是一艘沉船唯一的依靠了;但是除非他们看见陆地,否则就必沉没在海里。所以,他们的忧惧并不主要是由大暴风引起的,而是由该船的状况引起的。……
“最后,在第十四天夜间,他们被刮过了亚得里亚海,约到半夜,船员们觉察接近陆地了。路加并没有告诉我们那迹象是什么,但很可能是他们看见了岸上的浪花,因为即使在海上,没有星光,他们也能在相当远的距离就看到强烈的吹向海岸的风和多岩石的海岸。
“如果我们那时在马耳他的圣保罗湾,处于那场船难的实际场景之中,就能毫不困难地说出这些必定已被看见的迹象是什么。没有船能从东部进入那里而不经过四分之一英里内的Koura岬;但是在抵达那个岬之前,陆地太低,并且离船从东边被刮来的航迹太远,在黑夜看不到。当船进入这段路程时,不看见那些浪花就不可能了;因为由于来自东北的大风,海水猛烈地冲击在其上,使人想起坎贝尔的诗句—
‘白浪飞沫远达天边。’作者近来访问了那个地点,在那逗留了整整一晚。一艘欧洲巨轮正在前进,白色的浪花升到空中四十到五十五英尺高,在岸上,响声震耳欲聋。任何一艘船在那个黑夜进入圣保罗湾,其上的海员都不会看不到岸上的这些浪花。
“在第二次访问期间,他乘了一只小船,并且驶入了湾里,从海里进一步观察,并且作了一条探测线,结果是现在他心里无疑认为Koura岬就是那多事的一晚他们所接近的陆地。
“但是水手们在一个黑暗的夜晚在四分之一英里远处就能看见浪花吗?我在同一地点亲眼所见之后,我要说他们能,并且或许在暴风的间歇他们还听到了浪花的声音。
“在海事法庭的记录中,我们有一些证据证实了我的观点。在1810年8月10日的一个黑夜,Lively护卫舰就在这个Koura岬失事了。在军事法庭对她的军官们进行审判的时候,在军需官的誓词证言中,说他没有看见陆地,但在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距离看见了‘海的盘旋’;他在了望台上发出了背风面有岩石的警报;我可以补充说,当时只刮着平常的微风,而不是像路加和保罗经过那条路时所刮的大风。……
“路加说他们是在马耳他失事的,我已经说明了那船的漂流会把她带到那个方向。
“接下来的一点是有趣的。那艘船被从高大刮到第十四天晚上走了多远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漂流的速度和所流逝的时间。自从来到马耳他之后,我已经会见了很多曾在地中海航行了许多年的船长们,并且在战争期间,曾定期往返于马耳他和克里特之间,谈到这样一艘船,就如我所推想的保罗的船,每小时会漂流多远。大多数意见一般是每小时一到二英里,很可能每小时1到1.5英里,或者说在二十四小时内漂流三十六英里。
“现在我要讲到所流逝的时间。路加是从该船离开佳澳时计算时间的。第19节我们听到说第三天;前一天被称为“第二天”,“第一”天就是大风和航行了。似乎第一天所描述的事件必定占据了那天相当多的时间。所以从他们离开高大岛驶过亚得里亚海直到他们知道接近陆地的第十四天晚上所消耗的时间是十三个整天和一天的一部分。然后按照每天三十六英里的漂流速度和时间流逝了13又1/4天计划,我们所做的就是36乘13又1/4,就得到了计算出来的漂流里程,是477英里,而上述路程的航向是N.82 W。
“这如何与高大岛和进入马耳他的圣保罗湾之间的实际航程相比较呢,作为当今的航海家,会如何决定它们呢?拿任何一份最近的地中海海图,我们都会发现从高大岛的背风岸到马耳他的圣保罗湾的航向都是N.82,17 W.而路程是476.6英里。因此根据这些计算,一艘在傍晚从高大启程晚的船,就会在第十四日半夜到达距离马耳他的圣保罗湾四分之一英里到一英里处。我承认,像这样如此接近的巧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偶然发生的,但是如果叙述这事的作者在关于计算所依据的许多事例有任何不准确的话,或者该船是在任何别的地方而不是在马耳他失事的,这偶然的巧合就不会发生了,因为并没有别的地方在名称或描述上与我们基于经上的叙述进行计算的限定相符。
“该船现在接近了她这次损失惨重的航行的终点。还没有看见陆地,但是对‘水手们’的警惕感来说,浪花的声音或出现告诉他们陆地已近,或者用路加的航海术语说渐近旱地。这种迹象乃是毁坏的预告;此时他们表现出了一种现今无法超越的镇定、敏捷、和航海技能,并且在天意的眷顾下,藉此拯救了船上所有人的生命。曾经断绝的指望现在被恢复了。他们现在可以采取一艘将沉之船的最后手段并将之驶向海岸;但是在天亮之前这样做就会造成某些毁坏。如果可能他们必须使船抛锚,并且直等到天亮,那时他们或许可以发现某个小湾,他们可以在里面将船拢岸。……
“当天破晓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认出陆地,但却看见了一个小湾,他们决定,如果可能,就将船拢到它里面;他们现在砍断了缆索,弃锚在海里;同时也松开舵绳,拉起artemon(前桅的大帆),他们准备将船拖到岸上。选择了一个‘两水夹流的地方,’他们就使船头搁了浅,这解释了‘从船尾抛描’,因为这使船处于正确的位置船头系留。……
“既然所有人都安全登陆了,剩下的就只是要看看那地方与路加对它的描述是不是一致了。所提到的第一个境况就是在半夜水手们觉察到接近陆地了,显然并没有看到陆地。现在,一艘在那条航线上的船在进入圣保罗湾时会经过四分之一英里内的一个低地多岩石的岬,它伸出来形成了其东部的入口,在远处就能看见它上面的浪花,事实上,Lively护卫舰的那个军需官就是在那个距离看见的浪花的,虽然没有看见陆地。
“恐怕他们会撞在岩石上,那些岩石现在接近背风面,他们就在船尾抛锚了,并且等候天亮。在这个和别的情况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航海技能和明智的远见,因为当天黎明时,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升起前桅的大帆,砍断缆索,船就好控制并且能被相当容易地拖上岸了。两水夹流的地方无疑是开阔的,在Salmonette岛和大陆之间,两水在那里夹流直到今日。
“路加提到的第二个境况就是当他们以为接近旱地时水的深度。他们探探浅,发现是十二丈,稍往前行,又探探浅,发现是九丈深。作者发现在那船的航线应该在的Koura岬处水深是十二丈,而距海岸四分之一英里处该船在船尾抛锚的地方,水深是九丈。……
“在我们的查考中,我们已经看到,从该船离开佳澳直到她在马耳他搁了浅,路加所说的关于她的行动的每一句话都被客观的并且独立的,具有最准确性和令人满意性的证据证实了;而且他所说的该船留在海里的时间与所航行的路程相符;最后,他对所到达的地点的描述也与那地的实际状况一致,这一切都证明路加是照事实记述此次航行的,而且表明他自己是一个其观察和陈述都可靠的人,并且是一个值得高度信赖的人。使徒行传的第二十七章完全是事实的陈述。所以,我用Bres的话作出结论:‘要么在历史事实中没有确实可靠性,要么就必须承认保罗是在马耳他遇着船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