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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读经|通读旧约一遍 新约两遍
第2天 2.创3-4;诗3-5;太3-4

创世记3章

1 耶和华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2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

3 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4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

5 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 神能知道善恶。”

6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7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8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 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 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 神的面。

9 耶和华 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

10 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11 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12 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13 耶和华 神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14 耶和华 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17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18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19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20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21 耶和华 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

22 耶和华 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23 耶和华 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

24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创世记4章

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注: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2 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3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4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

6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9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10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15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16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17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作以诺。

18 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19 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

20 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注:或作“是铜匠、铁匠的祖师”)。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

23 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注: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

24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25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 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

26 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诗篇3篇

〔大卫逃避他儿子押沙龙的时候作的诗。〕

1耶和华啊,我的敌人何其加增!有许多人起来攻击我;

2有许多人议论我说:“他得不着 神的帮助。”〔细拉〕

3但你耶和华是我四围的盾牌,是我的荣耀,又是叫我抬起头来的。

4我用我的声音求告耶和华,他就从他的圣山上应允我。〔细拉〕

5我躺下睡觉,我醒着,耶和华都保佑我。

6虽有成万的百姓来周围攻击我,我也不怕。

7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 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打了我一切仇敌的腮骨,敲碎了恶人的牙齿。

8救恩属乎耶和华,愿你赐福给你的百姓。〔细拉〕


诗篇4篇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

1显我为义的 神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2你们这上流人哪,你们将我的尊荣变为羞辱要到几时呢?你们喜爱虚妄、寻找虚假要到几时呢?〔细拉〕

3你们要知道,耶和华已经分别虔诚人归他自己。我求告耶和华,他必听我。

4你们应当畏惧,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时候,要心里思想,并要肃静。〔细拉〕

5当献上公义的祭,又当倚靠耶和华。

6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耶和华啊,求你仰起脸来,光照我们!

7你使我心里快乐,胜过那丰收五谷新酒的人。

8我必安然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


诗篇4篇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吹的乐器。〕

1耶和华啊,求你留心听我的言语,顾念我的心思。

2我的王我的 神啊,求你垂听我呼求的声音,因为我向你祈祷!

3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警醒。

4因为你不是喜悦恶事的 神,恶人不能与你同居。

5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6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7至于我,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拜。

8耶和华啊,求你因我的仇敌,凭你的公义引领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

9因为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

10神啊,求你定他们的罪。愿他们因自己的计谋跌倒;愿你在他们许多的过犯中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

11凡投靠你的,愿他们喜乐,时常欢呼,因为你护庇他们;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

12因为你必赐福与义人。耶和华啊,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护卫他。


马太福音3章

1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2“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3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4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5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
 
6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7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8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9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 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10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11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12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
 
13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14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注:或作“礼”)。 ”于是约翰许了他。
 
16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 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 ,落在他身上。
 
17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马太福音4章

1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

2他禁食四十昼夜,后来就饿了。

3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 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

4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5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上(注:“顶”原文作“翅”),

6对他说:“你若是 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7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 神。’”

8魔鬼又带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

9对他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

10耶稣说:“撒但(注:“撒但”就是“抵挡”的意思,乃魔鬼的别名)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 神,单要事奉他。’”

11于是魔鬼离了耶稣,有天使来伺候他。

12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

13后又离开拿撒勒,往迦百农去,就住在那里。那地方靠海,在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边界上。

14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

15说:“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16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17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18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19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20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21从那里往前走,又看见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同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在船上补网,耶稣就招呼他们。

22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

23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

24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叙利亚。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样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

25当下,有许多人从加利利、低加坡里、耶路撒冷、犹太、约旦河外来跟着他。

创世记3章

提要:1 蛇欺骗夏娃。6 人类的可耻堕落。9 上帝传讯他们。14 蛇被咒诅。15 所应许的后裔。16 对人类的惩罚。21 他们的第一件衣服。22 他们被逐出乐园。


1 耶和华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本会注释】

  蛇。蛇作为一个新的角色出现在圣经的记述中,它对世界后来的历史产生巨大的影响。摩西的讲述从乐园的完美状态转向了人类堕落的历史。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地球从一个幸福、仁爱、完美的乐园变为了一个凄惨、仇恨、邪恶的世界。摩西没有提到人类在伊甸园中幸福的时光,就是那段充满极大喜乐,研究自然历史,修理上帝所设立之园子,每天在傍晚清凉时与创造主交谈的时光(创3:8)。

  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被描绘为一种比其他动物都更狡猾的动物。“狡猾”一词(`arum),在圣经中几次被用来表示一种不受欢迎的品格倾向(伯5:12;15:5),带有“伶俐”或“诡诈”的含义。但此词的大多数用法是指褒义的精明(见箴12:16,23;13:16;14:8,15,18;22:3;27:12)。这种褒义的用法似乎更适用于此,因为蛇是上帝称为“好的”甚至是“甚好的”受造物之一(创1:25,31)。蛇在现今所具有的罪恶特征是人类犯罪和相应之咒诅的结果,而不是在受造时就有的。

  有人认为蛇不是一种真正的动物,而是一种超自然的物体。这种观点不值一驳,因为圣经已明说它是一种动物。但整本圣经说明蛇本身并不对人类的犯罪负责,应当负责的是撒但(见约8:44;林后11:3,14;罗16:20)。尽管如此,撒但有时也被喻称为蛇,因为他在试图迷惑人类时曾以蛇作为媒介(见启12:9;20:2)。

  天上最大的天使路锡甫的堕落(赛14:12,13;结28:13-15)显然是在人类犯罪之前(见《先祖与先知》第36页)。上帝每日在园中与人类交谈,并没有向他们隐瞒天上所发生的事情,而是使他们了解了撒但和其他天使的反叛。对于他们的到来亚当必须十分警惕。亚当夏娃可能期待着见到撒但以天使的形象出现,而且也准备好如何应对,并完全弃绝他。但他却通过蛇与夏娃说话,这使她大吃一惊。尽管她是这样受骗的,但不能使我们的第一位母亲有任何推脱的理由(见提前2:14;林后11:3)。

  我们始祖所受的试探是上帝所允许的、要考验他们的忠诚和爱心。这一考验对他们属灵的发展和品格的建造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他们能够经的起这次考验,就会享受永恒的幸福。正如上帝不会让他们承受超过他们能力的试探(林前10:13),祂不允许撒但以上帝的样式来靠近他们,或在此树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试探他们(《预言之灵》第1册第34页)。因此,撒但取了一个动物的形体,不仅比上帝的地位要低得多,而且比人类自身要低。亚当夏娃居然允许撒但借着一种低等动物为媒介,说服他们违背上帝的诫命,这就更是不可原谅的了。

  他对女人说。以蛇作为媒介,撒但找到了一个可以单独和女人交谈的机会。当一个人孤立无援的时候,总是更容易被引诱犯错。如果夏娃和她的丈夫在一起的话,他的在场就会成为她的保护,而这个故事也将无疑有一个不同的结局。

  上帝岂是真说。撒但向她提出了一个看起来似乎没错但又极其诡诈的问题。学者们一直在争论这个问句是否应该被译为(1)“上帝真的说过:‘你不可吃园中一切树上的果子吗?’”意思就是“园中有没有任何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或(2)“你不可吃园中任何树上的果子”。希伯来原文允许我们做这两种翻译。因此,这句话有一点含糊。撒但的本意是想使这句话显得不确定和摸棱两可的。他的目的很明显。他想在女人的心中撒播对上帝命令的实际措辞和含义产生怀疑的种子,特别是对于这条命令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的产生怀疑。


2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

【本会注释】

  果子我们可以吃。夏娃显然是按照上面问句的第二种意思来理解的。她没有离开逃到丈夫那里去,反而表现出了疑惑和动摇,想进一步与蛇探讨这一问题。

  上帝宣告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夏娃却将它改为:“免得你们死”。对于违反诫命所之死刑的必然性,女人说成是一种可能性。“免得”( pen)一词,说明她对玩弄某种可能致命之物的感到恐惧,却装出一付不相信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的态度。夏娃话语中的疑惑和犹豫,反映了蛇的心态,就是因为怕死而顺从上帝,而不是出于对其仁慈的创造主内在的爱。另一个对上帝之禁令的绝对公义性产生怀疑的表现,就是夏娃没有提到这棵树的名字。她是明知道的,却称之为“园当中那棵树”,几乎将它与家园中其他的树木置于相同的地位了。


3 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4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

【本会注释】

  你们不一定死。撒但的第一个问题是想引起人的怀疑,事实正是如此。他接下来所说的话语好象是一个权威性的宣言。但这句话中把真理和错谬狡诈地混合在了一起。这句话与上帝清楚的命令相矛盾,用希伯来文最强调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句话也可译为:“你肯定不会死”。撒但以一个不加掩饰的谎言向上帝话语的真实性发起了挑战,因此基督称他为说谎之人的父(约8:44)。


5 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

【本会注释】

  你们的眼睛就明亮了。撒但接着为上帝的禁令提供了一个好象有道理的理由。他指控上帝:(1)嫉妒祂受造之物的幸福。“上帝肯定不是因为怕你们死,才不让你们吃那树上的果子的,而是怕你们成为你们主自身的对手”。(2)撒但指控上帝说吃果子会死是撒谎。他把上帝的要求放在最可恨最应受谴责的位置上。撒但试图将真理和谎言混在一起,迷惑夏娃的心,以便使她难以分辨在上帝话语和他的话。“你们吃的日子”这几个字听起来很象上帝所说的(创2:17),另外还有“知道善恶”这句话。“眼睛就明亮了”这一应许暗示了现有视力的局限性可以通过听从蛇的建议而解除。

  你们便如上帝。`elohim,(上帝)。英文KJV版效仿了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通行本的译法采用复数形式。正确的译法应为单数。这句话挑明了撒但话语的亵渎性(见赛14:12-14)及其骗局的严重性。


6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本会注释】

  当女人看见。女人对上帝的话语产生了怀疑和不信,这棵树对她来说似乎显得与以前完全不同了。圣经中三次提到这树是多么的迷人,它吸引着她的味觉、她的视觉、和想要增长智慧的欲望。这样看待这棵树,并想要吃其上的果子,就是屈从了撒但的引诱。她已经在思想上干犯了上帝的诫命:“不可贪恋”(出20:17)。摘取和吃果子的举动只是进入犯罪道路的自然结果。

  她就摘下果子。当她贪恋那她无权拥有的事物时,便一条接着一条地违犯诫命。她接下来便偷盗了上帝的财产,违犯了第八条诫命(出20:15)。通过食用禁果并给她丈夫吃,她又违犯了第六条诫命(出20:13)。接着她干犯了第一条诫命(出20:3),因为她将撒但置于比上帝更高的地位之上,顺从了他而不顺从她的创造主。

  又给她丈夫。看到自己没有立即死去,似乎证实了诱惑者的断言“你不会死”,夏娃感到了一种虚假的振奋感。她想与她的丈夫分享这种感觉。这是圣经第一次称亚当为“她的丈夫”。但她却从一个“配偶帮助”他,变成了毁灭他的工具。“她又给她丈夫”这句话说明他没有在受试探的整个过程中与她在一起而却保持着沉默。她将果子给他是在与他相遇时发生的,以便使他可以“与她”一起吃果子,从而分享假想的利益。

  他也吃了。在吃果子之前,亚当和他的妻子一定有一段对话。他是随从他妻子犯罪悖逆呢?还是放弃她,相信上帝会有办法恢复他失去的幸福呢?她没有因吃此果子而死去,以及她似乎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这件事骗不了亚当。“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提前2:14)。但妻子的说服力加上他对她的爱导致了他不顾一切地去分享她堕落的后果。这是一个致命的抉择!他并没有等到有机会与上帝探讨这一悲剧性的整个事件,而是将命运置于自己手中。亚当的犯罪是更悲惨的,因为他并没有怀疑上帝,也没有象夏娃那样被欺骗。他是明知上帝可怕的警告将要实现而犯的。

  夏娃的犯罪虽然可悲,并且给人类家庭可能带来灾祸,她的选择并不一定会使全人类承担她犯罪的惩罚。是亚当主动的选择使罪和死亡成为人类不可避免的命运,因为他完全理解上帝的命令,而不是她的命令。夏娃是被引诱的,亚当却不是(见罗5:12,14;林前15:21;提前2:14;林后11:3)。如果亚当不顾夏娃的不忠而一直忠于上帝的话,上帝的智慧还可以为他解决这一难题从而扭转人类所面临的灾难(《先祖与先知》第56页)。


7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本会注释】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这些记载撒但模棱两可承诺应验的话语是何等的具有讽刺性啊!他们智力的眼睛明亮了──意识到自己不再是无罪的了。他们的肉眼明亮了──看见自己是赤身露体的。

  为自己编作裙子。亚当夏娃在对方面前站立而感到羞耻,想要遮掩赤身露体。他们用无花果叶子编成的裙子怎能同他们所失去的无罪灿烂衣袍相比!他们良心发现。这种羞耻感的根源不在于肉体的感觉而在于在上帝面前有罪的意识,于是他们就躲避祂的面。

  唯一与圣经中人类堕落的故事相似的古代碑铭,是一首用苏美尔语和古阿卡德语两种语言写成的诗,其中说道:“少女吃了那禁食之物。少女,罪的母亲,犯了罪。罪的母亲有了一段痛苦的经历”(A·耶利米亚斯,《古代东方之亮光下的旧约》[莱比锡出版社,1930年著],第99页)。


8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

【本会注释】

  上帝的声音。每日傍晚,凉风习习,使园子一片清新,上帝定期的来访一直都使这对幸福的夫妇感到快慰。但现在上帝临近的声音却引起他们的恐慌。两人无论如何也不敢面对他们的创造主。他们恐惧的原因既不是谦卑也不是谦虚,而是深深的负罪感。


9 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

【本会注释】

  你在哪里? 那一向欢迎上帝到来的亚当现在却躲起来了。但他不可能从上帝面前躲藏。上帝呼唤亚当不是因为祂不晓得他的藏身之所,而是要引导他认罪。亚当想把他的罪藏在其后果之后,将他的悖逆藏在他的羞辱感之后,他向上帝推说他将自己藏起来是因为感到赤身露体的羞辱。他对罪之结果的意识远比他对罪本身的意识要敏锐得多。在此我们第一次看到人类对罪与惩罚的混淆,这是人在堕落状态下的一大特征。人类对罪的后果的感悟和厌恶远比罪本身要深刻得多。


10 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11 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12 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本会注释】

  你所赐给我……的女人。上帝提出的问题表明祂知道亚当的犯罪,而且这一问题的提出就是为了在他心中唤起对罪的悔悟。亚当的回答是为他的羞辱所做的一种狡辩,把责任推到上帝身上。亚当的品格从他步入悖逆之途起,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地改变了。他曾经如此爱护他的妻子,以至于有意地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为不与她分开的。现在他却用冷酷无情的话语说她是:“你所赐给我的女人”。他的话语就象雅各的那些儿子向他们的父亲谈论约瑟一样说:“你的儿子”(创37:32;参路15:30)。罪的苦果之一就是心地刚硬,“无亲情”(罗1:31)。亚当含沙射影地称上帝应当对他的悲惨婚约负责。是祂让他与这样一个软弱又引诱人的女人结合在一起。这一切表明亚当已经坠入忘恩负义的深渊之中。


13 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本会注释】

  那蛇引诱我。女人也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托词,埋怨蛇引诱了她。亚当和他的妻子都不肯承认事实,为了逃避谴责而归罪于他人。他们都没有表现出痛悔的心。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差别存在于他们的回答中。女人争辩说她是被引诱的,而亚当则承认了他的举动是故意的,完全知道其后果。


14 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本会注释】

  就必受咒诅。罪的咒诅不仅降在了蛇的身上,而且也降在一切动物身上,只是蛇所受的咒诅比其同类要重一些。以前最聪明最美丽的动物,现在却失去了翅膀并且要在尘土中爬行。

  我们不能认为无理性的动物因此成了爱报复之上帝泄愤的对象。这一咒诅是为了亚当的利益,使他感受到罪的深远影响。当他看到这些动物承受了其罪的后果时,本应作为它们保护者的他一定深感痛心(《先祖与先知》第68页)。蛇成为历代以来罪恶的象征,上帝的咒诅更重地降在了其身上,目的不是为了使它更痛苦,而是使它成为罪之后果的象征显给人看。难怪大多数的人一看到蛇就感到恐惧和厌恶。

  终身吃土。蛇实际上并不吃土,所以一些爱批评的注释家声称古人所写的话语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以为这种经常用肚子爬行,并且甚至生活在食物贫瘠的沙漠之中的动物,是靠着吃土为生的。这些学者认为这种错误观点影响了《创世记》的作者,从而使他写出了这种对蛇的咒诅以迎合人们当时的普遍观点。保守的圣经学者一直未能成功地解释说蛇在吃食物时吃了一些土。但许多从地上取食的动物不也同样如此吗?但当我们将“终身吃土”这句话看成是一种比喻的时候,这一问题就不存在了。古人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的,正如现今所发现的他们的著作和书信所显明的那样。关于伊施他尔下到阴间的异教神话中提到受咒诅的人类说:“土是他们的粮食,泥是他们的食物”。在对仇敌的咒骂中,人们经常说愿他们不得不吃土。在古老的威尔士战歌《哈尔雷克人进行曲》中,猛烈的咒骂投向他们的仇敌:“他们将啃土壤”。按这种见解,“你要终身吃土”的含义显然就是“你所受的咒诅将比所有活物更重”。


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本会注释】

  我要叫……彼此为仇。耶和华从向夏娃说话的蛇转向了对那古蛇魔鬼进行宣判。这一判决是用预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一直为基督教会理解为预言救主的来临。这种解释无疑是正确的,而真实情况也是如此,不论蛇与人在何处相会,总有一种天然的仇恨。

  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这里提到了撒但的“后裔”或跟随者(约8:44;徒13:10;约壹3:10)与女人的后裔之间旷日持久的争战。主耶稣基督被称为那“后裔”(启12:1-5;参加3:16,19),祂来到世间“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来2:14;约壹3:8)。

  要伤你的头。“伤”的原文是shuph。意思是“压碎”或“埋伏着等待”。显然,压碎头要比压碎脚跟严重得多。特别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所预言的仇恨是在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产生的,但被压碎的却是蛇的头而不是其后裔的头。在反击中,蛇只能伤到女人后裔的脚跟。

  “后裔”一词是单数形式,表明不是女人的一大群后裔联合起来压碎蛇的头,而是由一位来完成这件事。这些观察显明宣判中所蕴涵的基督与撒但之间斗争的缩影,这场斗争从天上开始(启12:7-9),一直延续到了地上,基督再次将他打败(来2:14)。这场斗争将在一千年结束时随着撒但的最终毁灭而告终(启20:10)。基督从这场斗争中出来并不是毫无损伤的。在祂手上和脚上的钉痕和祂肋旁的枪伤将作为这场残酷斗的永久纪念,因为蛇在这场战争中伤了女人的后裔(约20:25;亚13:6;《早期著作》第53页)。

  这个判决一定给两位犯错者带来极大的安慰。他们曾经离弃了上帝的训诫,此时站在上帝面前正灰心丧气。亚当只要一直忠于上帝就可以作祂在地上的代表。但他却将他的忠心从上帝转向了蛇,从而将他的权利让给了撒但。撒但非常清楚他是通过亚当的屈服而篡夺了对地球的统治权的。这一点可以从他在山上试探基督时所说的话中看出来(路4:5,6)。亚当开始意识到其损失的严重性,他已从地球的统治者变为了撒但的一个奴仆。尽管如此,在他听到上帝对自己的判决之前,在他受伤的心灵之上已涂抹了希望的药膏。现在他要向那位他所抱怨的女人求助,因为那所应许的后裔,将有战胜上帝及人类之大敌的能力。

  上帝是何等的仁慈啊!上帝的公义要求罪有应得,但上帝的怜悯总能为拯救堕落的人类找到一条出路──就是借着上帝的儿子自愿的牺牲(彼前1:20;弗3:11;提后1:9;启13:8)。上帝设立了献祭的制度为人类提供了一个看得见的教具,使他明白要想赎罪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无辜的羔羊必须流出生命的血来代替人,并用它的皮遮掩罪人赤身的羞辱。这样做是要使人时常通过表号想到上帝的儿子必须舍命救赎人类的过犯,只有祂的义才足以遮盖他。我们不知道亚当对救赎计划的理解到底有多少,但我们可以肯定他得到了足够的亮光,使他确信罪不会永远持续下去,救赎主将从女人的后裔中诞生,他所失去的主权将被夺回来,伊甸园的幸福将要恢复。从第一卷到最后一卷,救恩的福音一直是圣经的主题。


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本会注释】

  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原文中“苦楚”和“怀孕”是并列的,在文学中可表示同一个意思,故译为“你怀胎的苦楚”。在一开始,上帝便要求人“生养众多”(创1:28)。这一说法的重复表明它本是一个祝福,而不是咒诅。但随着罪的出现,怀孕就带有疼痛了。

  苦楚。生产的痛苦是如此的强烈,以至在圣经中被看作是身体和精神最大痛苦的象征(见弥4:9,10;帖前5:3;约16:21;启12:2)。

  你必恋慕你丈夫。希伯来词shuq,“恋慕”,指的就是“追着,强烈地渴望某事”,用来表示对某事物最强烈的渴望。尽管受到男人的欺压并被生产的痛苦所折磨,女人仍会对其丈夫有一种强烈的依恋。圣经注释家对于这是否属于惩罚的一部分产生了分歧。这种“恋慕”可以被理解为是对做女人之苦楚的减轻,并将夫妻的心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方法。这种结论似乎是有道理的。

  他必管辖你。女人破坏了上帝为她确立的与男人的关系。她没有成为一个与他配合的助手,却成为了他的诱惑者,因此她与男人平等的地位被废弃了。他要作为主人来“管辖”她。圣经中描写一个妻子是被她的主所“拥有”的。在绝大多数非基督教的民族中,妇女历代以来被贬低,并且实质上被视为奴仆。但在希伯来人中,妇女的状况是一种独特的从属关系而不是被压迫或奴役的关系。就福音的福惠而言,基督教将妇女置于和男人等同的地位之上(加3:28)。尽管丈夫要做一家之主,基督教的原则将引领男人和他的妻子进入一种真正的伴侣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中,每个人都热中于对方的福利,没有人会试图“辖制”对方(见西3:18,19)。


17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本会注释】

  你既听从。“亚当”首次在圣经原文中出现,作为一个不带冠词的专有名词。在英文KJV版将2:19,23;3:8,9节中的ha`adam译为人名,但加了冠词表明其含义是“那人”。在宣布判决之前,上帝向他解释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亚当听从了夏娃劝诱的话语,将她的话语置于上帝的话语之上,因而收回了他对上帝的崇敬和忠心,从此失去了生命的福气,甚至是生命本身。亚当将自己的意志置于上帝的旨意之上。他一定认识到脱离上帝的独立并不是更高的生存境界,而是与生命之源的隔绝。因此,死亡将向他显明其本性的卑劣。

  地必……受咒诅。值得一提的是,上帝没有咒诅亚当或他的妻子。咒诅只是针对蛇和地。上帝对亚当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

  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上帝用表达女人生产苦楚的同一词汇,描述亚当在受咒诅的土地上劳作度日的艰辛。只要他在地上生活,就不可能摆脱这种状况。“终身”一词第一次暗示死亡一定来临,虽然时间可能拖延。


18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本会注释】

  荆棘和蒺藜。在犯罪之前,地球上所生长的只有可以食用的或悦人眼目的植物。现在却有“荆棘和蒺藜”生出来(《证言》卷六第186页)。耕耘土地而加重的劳动负担将增加人类的苦难。他要从苦涩的经验中明白,独立于上帝的生活至多不过是一种悲哀痛苦的生活。

  菜蔬。见创1:11,29节注释。上帝的惩罚也导致了在饮食上的部分改变。我们可以明显地得出结论说,起初为人类预备的谷物、坚果和水果的数量和质量,由于咒诅的结果而大大地减少降低了,以至于人需要以各种蔬菜作为其每日饮食的一部分。这种改变也可能是由于人类失去了从生命树上所获取的某种元素,或是由于气候的变化,更有可能的是由于人需要劳苦度日的判决。


19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本会注释】

  你必汗流满面。这里生动描绘了加增男人的生活负担的艰苦劳动。这是特别指着农民说的,他们必须迫使吝啬的土地生出食物来养育其自身和家人。但这句话同样也适用于所有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自从亚当犯罪以来,人类的成就必须通过劳苦才能取得。尽管如此,人们应当意识到这一惩罚实际上蕴含着对罪人的一种福气。当一个人工作时,比他闲懒时犯罪的机会要小得多。劳动与工作可以发展人的品格,教人学会谦卑和与上帝的合作。所以基督教会一般都会在劳动阶级中找到其最忠实的追随者和支持者。即使工作十分艰辛,仍不可藐视,因为其中有福”气。

  直到你归了土。耶和华告诉亚当说,坟墓是他的必然归宿。人类这才明白,救赎的计划(第15节)并不阻止其现有生命的失去,但上帝却为他提供了新生命的保证。随着亚当的本性从有条件的不死到必死的转变,上帝所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那可怕预言便开始应验了。要不是上帝的怜悯和寛容,死亡早就临到了。上帝的公义要求祂剥夺人的生命,但上帝的怜悯给人提供了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


20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本会注释】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这节经文并不象某些圣经注释家所说的那样,是对始祖犯罪及其后果之故事的补充。这节经文显明亚当相信了关于女人后裔的应许。他的信心在他给妻子起的名上表现了出来。

  夏娃的原文Chawwah的意思是“生命”,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被译为Zoe。这是一种古老的闪族语词形,在腓尼基人的铭文中也可以找到这种词形,但在撰著圣经的时代,希伯来语中已不再被使用了。这可以证明亚当所说的是一种古老的闪族语。如果摩西使用了一个当时的希伯来文等义词来替换的话,他就会将女人的名字写为chayyah而不是chawwah了。但他却采用了一个不寻常的古体字,来表明他对远古时代所具有的知识。在创4:1节中,chawwah一词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被粗略地音译为Eua。根据这一音译形成了英文圣经中的“Eve”。

  她是众生之母。亚当凭着信心给他的妻子起名叫“那有生命的”。在他的死刑判决刚宣布,他就视她为“众生之母”。他透过了所面临的坟墓,而在那被应许给他妻子的后裔身上,看到了那一位主将恢复他和他的后代今日所失去的永生。他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以忧郁和绝望的心情称呼她,相反他凭着信心注视他的审决者。在她第一个孩子还没有生过之前,他就充满希望地称她为“那有生命的”。信心对于他来说的确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21 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

【本会注释】

  用皮子作的衣服。在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前,上帝为他们预备了比较结实的衣服,适于在未来的劳苦中使用,并防御人类犯罪后所出现极冷和极热的气候(《先祖与先知》第61页)。而且皮子也时刻提醒他们所失去的无罪状况,提醒他们死亡乃是罪的工价,提醒他们所应许的上帝的羔羊将以祂自身替罪的死来除去世人的罪孽。那曾经被任命为动物之保护者的人,现在悲伤地发现他自己需要夺取其中一个动物的生命。它们必须要死,以便他可以存活。

  献祭的制度虽然没有在此被特别地指明,但却是在此时设立的(《先祖与先知》第68页;参《历代愿望》第28页)。下一章中所提到的该隐和亚伯献祭的故事显明亚当夏娃最初的儿子们非常了解这一制度。如果上帝没有对献祭的问题立下明确的规定的话,那么祂对亚伯祭物的悦纳和对该隐祭物的不悦纳就是毫无道理的。该隐并没有指控上帝偏心,证明他和他兄弟一样知道上帝所要求的是什么。以动物献祭的制度在古代的普世性,说明这一制度具有一个共同的起源。


22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本会注释】

  与我们相似。人已经了解了他的惩罚和救赎的计划,得到了衣服,借着悖逆知道了善与恶之间的区别,而上帝本来是想通过他与上帝旨意自愿的合作而获得这一知识。撒但所说的人会变成“如上帝”一般的应许,只是让人知道了一些罪的后果。

  他伸手。要防止人类继续食用生命树上的果子,免得他成为不死的罪人(《先祖与先知》第60页)。借着罪,人类落到了死亡的权下。那导致不死的果子现在只能对他有害。在罪恶状态中的不死意味着无休止的痛苦。这不是上帝为人类所设计的生命。不让人接近这赋予生命的树是出于上帝的怜悯,这一点亚当当时可能还不能完全领会。但在将来的世界中,他将感激上帝的这一作法。在那里他将永远食用那久已失去之生命树上的果子(启22:2,14)。借着分享基督牺牲的象征物,我们现今就有权利凭着信心食用那树上的果子了,并且充满信心地期待着将来和所有得救之人,一起在上帝的乐园里摘取和食用其果实(《证言》卷八第288页)。


23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

24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本会注释】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打发亚当离开伊甸园去度一种靠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的生活,这对上帝来说,就象对亚当来说一样,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即使将原始森林砍去,人们仍要不停地与杂草、虫子和野兽做斗争。

  基路伯(cherubim),来历不详,但cherub一词可能与亚述语的karabu有联系,意思是“祝福”或“祈祷”。圣经中基路伯属于天使一类,特别是指那些靠近上帝和祂宝座的天使(结9:3;10:4;诗99:1)。因此,基路伯的形象出现在约柜和会幕的幔子上面(出25:18;26:1,31),后来被雕刻在圣殿的墙上和门上(王上6:29,32,35)。

  美索不达米亚古老的吉迦美施史诗中,可能保留了天使把守生命树之道路的记忆。吉迦美施出去寻找“生命草”即不死之草。史诗上记载说在“生命草”生长的地方有“蝎状人把门,甚是可怕,他们看谁谁就死亡。他们那威严的荣耀使大山倾覆”。亚述人的宫殿被一种叫做karibu的带翅膀的巨像所把守。这种半牛半人的巨像可能是异教对上帝所设乐园看守者形象的一种歪曲。在埃及人的神殿中,人们找到许多基路伯的雕像。这是一种形状象人的活物。他们的翅膀是展开的,用来保护神龛。

  发火焰的剑。光一直被当作上帝临格的一种象征。上帝的荣耀显现在两个基路伯之间。这两个基路伯在施恩座的两边,在至圣所中遮掩着约柜(见出25:22;赛37:16;《历代愿望》第464页;《先祖与先知》第349页;《善》第24页)。“发火焰的剑”是对希伯来原文不太准确的翻译,其原义是“闪闪发光的剑”。在乐园的门口并没有真正的剑把守,只是看起来象从一个极其迅速地“四面转动”的宝剑上反射出来的光──从一个极其明亮的中心发出的光束。另外,希伯来动词mithhappeketh的形式在是专门用来表达强烈的反射动作。也就是说那“剑”是在自身旋转的。这灿烂强烈的亮光就是上帝的荣耀──上帝临格的显现。多世纪以来,忠于上帝的人一直在此荣耀面前敬拜祂(《先祖与先知》第62,83,84页)。


创世记4章

提要:1 该隐和亚伯的出生、职业和信仰。8 亚伯被杀。11 对该隐咒诅。17 第一座城以诺。19 拉麦和他的两个妻子。25 塞特的出生,26 以挪士的出生。

 

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本会注释】

  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希伯来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我生了一个男子,耶和华。”当夏娃将长子抱在怀中时,她显然记起了创3:15节的神圣应许,并期待着他将成为所应许的拯救者,因此给他起名叫Qayin(“得到”的意思《历代愿望》第31页)。这是微乎其微的希望!她渴求福音的应许能够迅速应验,却注定要经历最痛心的失望。她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婴孩将成为世上的第一位杀人犯。


2 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本会注释】

  兄弟亚伯。习惯用语“怀孕”在此并没有出现。所采用的是一个独特用语:“又生了”,直译就是“她继续生”,所以有些圣经注释家认为亚伯是该隐的孪生兄弟。这可能是正确的,但这节经文并不一定有这样的意思。亚伯的意思是“虚空”,反映了母亲的希望在她大儿子的身上落空了,亚伯则体现了她人生的苦痛。在本章中,亚伯被七次称为该隐的兄弟。这一点似乎是在强调该隐之罪的严重性。

  牧羊的。职业的选择可能是由他们的特长和品味所决定的,但不能作为他们道德品质差异的依据。


3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有一日。原文的意思是“在许多日的末了”。这意味着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可能到了丰收季节。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句话理解为一周或一年的末了,这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特别理由。复数的“日”(yamim)在许多地方指一年,正如其上下文所清楚表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它译为“年”(见出13:10;民9:22;撒上2:19;27:7;代下21:19等)。

  供物献给耶和华。“供物”的原文是minchah。在《利未记》的律例中,minchah指不带血的感恩祭,是用面粉和油制成的,或用乳香与面粉调和而成的(利2:1,4,14,15)。但在这里,此词具有一个更广泛的含义,即包括素祭也包括祭牲,因此不仅指该隐的无血祭物,也包括了亚伯的祭牲(见第4节)。圣经中没有说明该隐或亚伯为他们的供物筑了坛,但显然他们是这么做的(见《先祖与先知》第71页)。圣经在下一次将到献祭时,就提到了祭坛(创8:20)。献祭的制度是在人类被逐出伊甸园时由上帝设定的(《先祖与先知》第68,71页)。接下来的经文清说明该隐是知道他将土产献给上帝是错的。他曾被告知上帝儿子的血将为赎他的罪而流出。要遵守上帝的吩咐为自己的罪而将羔羊献上,表明他对设立献祭制度之上帝的忠心,和他对救赎计划的信心(来11:4)。献祭制度在古代各民族中的普及性,表明它们源于上帝的训诫,而不是人类的发明(见《历代愿望》第28页)。

  为什么该隐的供物不被上帝所悦纳呢?他不情愿地部分认可上帝对他的要求。但一种隐秘的怨恨和反抗的精神使他选择自己的方式来满足上帝的要求,而不是严格遵从上帝所定的计划。表面上他似乎是遵从了上帝的吩咐,但其遵从的方式显示出一种反抗的精神。该隐要靠自己的行为称义,靠自己的功劳而赚取救恩。他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需要救主拯救的罪人,他献上了一个毫无悔罪表现的礼物──一不带血的供物。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为“生命是在血中”(来9:22;利17:11;《先祖与先知》第71,72页)。

  该隐承认上帝的存在,有能力赐予和收回地上的福气。他感到与神处好关系是极其有利的。他认为以礼物来平息和防止上帝的忿怒乃是一种权宜之策。尽管他所献上的不是出于甘心情愿。他没有意识到对上帝明令的部分形式上的遵守是不能得蒙祂的悦纳的。这并不能代替真正的顺从和心灵的痛悔。我们现今必须省察我们的内心,免得也象该隐一样向上帝献上没有价值不被接受的礼物。


4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本会注释】

  他羊群中头生的。亚伯将他羊群中初生的带了来(见出13:12)。摩西所明示的献祭礼仪,需要将头生牲畜的血洒在祭坛上,并将它们的脂肪用火烧尽(民18:17)。亚伯的供物是信心的表现(来11:4)。该隐的供物则是试图靠行为得救。亚伯毫不迟疑的顺从表现了他对于救赎计划和基督赎罪牺牲的信心。

  看中了。原文为sha`ah,意思是“悦纳”。虽然上帝接受亚伯之供物的方式并没有在此显明,但这肯定包含有火从天上降下将祭物烧尽,正如以后各世代中经常出现的情景那样(见利9:24;士6:21;王上18:38;代上21:26;代下7:1;《先祖与先知》第71页)。值得一提的是上帝对亚伯祭物的接受表明了上帝对他本人的接受。事实上,圣经是先说悦纳亚伯,再说悦衲他的供物的。这表明上帝所喜爱的不是祭牲而是献祭的人。


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本会注释】

  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没看到上帝悦纳其供物的征兆,一股强烈的怒火油然而生。这里所使用的希伯来词可以直译为:“就与该隐一同极度地燃烧”。他对其兄弟和上帝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显然的,他并没有为罪而忧伤,并没有自我省察的精神,更没有祈求亮光或赦免。该隐的行为是一个顽梗而不思悔改之罪人的典型。他的心不会在矫正和责备面前变软,反而会变得更硬、更悖逆。该隐从未试图掩饰其失望、不满、和愤怒的情感。他的脸充分表明了他的怨恨。


6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本会注释】

  你为什么发怒呢? 这节经文以及第14和16节表明上帝并没有在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后,就不再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对该隐之供物的拒绝并不一定是对该隐本身的拒绝。上帝本着仁慈和忍耐要再给他一次机会。上帝虽然借着拒绝其供物而表明了祂的不悦,但祂却向罪人显现并与他讲理,试图劝导他认识到其做法的错误和他愤怒的不合情理。上帝象对待一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对该隐说话,揭露那象野兽一般在他心门外潜伏的罪。这句问话是为了引导该隐意识到其愤怒的无理性。对其供物的拒绝一定是有一个他应当发现和去除的原因的。


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本会注释】

  你若行得好。这节经文语言学上的困难,使一些现代的圣经注释家认为是手抄者的笔误改变了希伯来原文。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在当时就觉得其含义不清,于是在翻译时对原文进行改动。拉比们试图解释为该隐的供物被拒绝是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照《利未记》仪文的要求去做。但“行得好”与“行得不好”的后果之间明显的对比足以排除这种解释。前半句的字面意思是“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原意为“岂不会抬起?”)抬起什么呢?是罪担呢还是脸?“仰起脸来”表示“喜乐或无罪”的说法在希伯来语中是十分常见的(伯11:15;22:26;撒下2:22)。这种说法可能在这里以缩略的形式出现,作为对前一节所提到的该隐变了脸色(第6节)的补充。上帝希望该隐明白,如果他改正他的做法并按照上帝的训诫而生活的话,上帝就没有理由向他显示不悦,而且该隐也没有理由再在他的脸上显出失望和愤怒了。但如果该隐不愿改变而仍在罪恶的道路上行走,罪就将制服他。“罪就伏在门前”(象一个野兽一样)这句话很可能是一句谚语(见彼前5:8)。

  罪。有人认为这里译为“罪”的希伯来文chatta`th,应译为“赎罪祭”,因为此词在旧约中差不多半数是这个意思(例如出30:10;利4:32;民7:16,22等;参何4:8;来9:28;林后5:21)。上帝是在对该隐说:“你若是无辜的,你(不带血)的供物就应当作为感恩祭而被悦纳。你若有罪,旁边不是有现成的赎罪祭吗?”将chatta`th译为“赎罪祭”,有一个问题应当指出的。那就是chatta`th是阴性的,而分词“伏”,robes,却是阳性的。若要与其主语chat\t\a'th相一致,此词就应是阴性的。这种差异说明摩西是在将“罪”拟人化,表现为一只野兽蹲在门前,因此有意要在其形象化的比喻中使robes与阳性的野兽相一致,而不是与主语的字面含义“罪”或“赎罪祭”相一致。

  它必恋慕你。这不可能是指亚伯对他兄弟的“恋慕”,象夏娃对她丈夫那样(见创3:16),接受他的权威地位。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与上下文和上帝的原则相悖的。既然罪被拟为一只野兽伏着等候该隐,那么合理的译法就是继续这种比拟。“它(罪)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本会注释】

  该隐与亚伯说话。圣经没有说明该隐与他兄弟说什么。英文RSV版依据撒玛利亚译本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加了一句:“让我们到田间去”。尽管这完全有可能符合原文,但这一句话显然是手抄者附加的。该隐不可能将上帝刚跟他说的话告诉亚伯,但他可能要与他的兄弟辩论,指控上帝对待他不公平。

  二人正在田间。该隐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因此该隐杀死他兄弟。善与恶之间的仇恨是在上帝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前就预言了的,现在以其最可怕的形式首次出现了。这节经文两次把“他兄弟”与亚伯的名字联用,显明该隐之罪的可怕。他已从女人的后裔变成蛇的后裔。该隐的罪行显出了撒但的本性,“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8:44)。人类中两种不同的“后裔”的对立将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当中。


9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本会注释】

  你兄弟亚伯在哪里? 就象对亚当夏娃一样,上帝现在开始寻找该隐,要将他罪行的真相揭露出来,唤起他自觉有罪的良知以至于悔改,并要在他里面造一颗新心。正如上帝曾经带着一句问话来到该隐的父母面前一样,祂现在也这样来到该隐的面前。但其结果却是决然不同的。该隐大胆地否认自己有罪。悖逆导致了凶杀,现在又加上了撒谎和反抗。他盲目地以为他能将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隐藏起来。


10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本会注释】

  你作了什么事呢? 上帝婉转的处理方法已经证明是无效了。于是上帝直接指出该隐所犯的罪行。“你作了什么事呢?”这句话说明上帝对事实的完全了解。

  你兄弟之血的声音。颤抖的凶手发现一位无所不见、无所不知的上帝正在看透他裸露的灵魂。那看顾麻雀不让它落在地上的主,那生命的创造者怎么可能听不见第一位殉道者默默的呼喊(见诗116:15)?血就是生命,对于生命的伟大赋予者来说是极其珍贵的(创9:4)。

  亚伯的呼喊升到了上帝面前(来11:4),这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当中,人对其同类一切不人道行为的抗议。亚伯在他的一个亲人手中死去了。同样,耶稣作为人类的一个亲人来到这个世界,却被祂的同胞们所弃绝所杀害。


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本会注释】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上帝的咒诅已经落在了蛇的身上和地上(创3:14,17)。现在这一咒诅第一次落在了人的身上。希伯来原文还可译为,“你比这地更受咒诅”。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节经文理解为该隐被流放到一个较不富饶的地区。上下文的意思(第12,14节)似乎符合这种解释。或者可以理解为由于该隐错误地使用了地里的出产,所以上帝不再允许他以耕地过活了。他成为了一个四处飘泊的流浪者(第14,16节),成为放牧的或游牧的人,不能成为成功的农民。


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本会注释】

  地不再给你效力。该隐注定要过一种不断流浪的生活,以便确保自身、家人、和牲畜的饮食。当大地被迫喝了无辜人的血时,便厌恶那凶手。当他想要耕它的时候,它就会收回它的力量。该隐从他的劳作中只能获得极其微薄的回报。同样在以后,圣经说迦南“吐出”迦南人,因他们所行可憎恶的事(利18:28)。


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本会注释】

  过于我所能当的。上帝的判决使该隐的横蛮无理变为了绝望。尽管该隐应受到死刑的惩罚,仁慈有忍耐的上帝又一次给了他悔罪改过的机会。但该隐不但没有悔过之意,反而抱怨说他所受的惩罚比他所应受的要重。从他的嘴中没有发出过一句歉意的话。他一点也没有感悟到自己的罪过或羞耻,他只是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自己无法逃脱罪应有的惩罚。


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本会注释】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该隐知道他不仅要地的福气隔绝,而且根据他自己的选择要与同上帝所立的一切契约隔绝。

  凡遇见我的。该隐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绝望,害怕上帝的咒诅意味着祂不再约束那些想要替亚伯复仇的人。负罪的良心警告他,他应受死刑,而且他的生命将从此处于危险之中。但他所应受的死刑现在换成了终生的流放。他虽然没有被关在监狱里,但他却与一切的幸福、同亲人的正常交往、以及照他自己所选择的与上帝的交往永远地隔绝了。夺取兄弟生命的该隐视其同胞为他潜在的死刑执行人。


15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本会注释】

  七倍。这暗示着任何杀害该隐的人将受到十分严重的惩罚(见利26:18,21,24,28;诗79:12;箴6:31)。上帝赋予了他特殊的保护,这正符合祂的原则:“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稗子要和麦子一起生长,罪的果子必须让它成熟,以便其种子的性质得以显露出来。该隐及其子孙的生活,将成为罪恶在有理性的人类身上充分发展的例证(《先祖与先知》第78页)。

  一个记号。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个记号看作是一个加在该隐身上的外在记号。而其他的注释家认为他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记号是一个神圣的保证,不让任何事物危及他的性命。不论这是什么,肯定不是一个上帝赦免的记号,而只是一个临时保护的记号。


16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本会注释】

  该隐离开。他没有后悔,也没有醒悟,他只感到了上帝的不悦所带来的重担。他从上帝面前离去了,可能永远不再返回。他开始了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的流浪生活。这个洪水以前的地名,其含义是“飘流”、“逃跑”、或“流放”。这里成为了该隐邪恶后代的故乡。


 17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

【本会注释】

  该隐与妻子同房。该隐妻子的突然出现并不是什么问题。创5:4节说除了三个提到名字的儿子以外,亚当还“生儿养女”。地上最早期的居民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在兄弟姐妹之间选择配偶结婚,以便实现上帝的命令,就是要“生养众多”(徒17:26)。这种习俗流行了很长的时间,这可以从亚伯拉罕娶了与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件事上看出来。这样的婚姻后来被禁止了(见利18:6-17)。

  她就怀孕,生了以诺。上帝没有让悖逆堕落的该隐不能生育。这又是一个证据表明祂仁慈的品格(诗145:9;太5:45)。“以诺”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奉献”或“献身”,这个名字也含有“创始”的意思。该隐给他儿子所起的名字可能表示他想开始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路德认为这可能是孩子的母亲选择了以诺这个名字,借此表达她希望这婴孩会成为他们悲惨家庭的一个吉祥征兆。

  建造了一座城。意思就是“开始建造”。他可能只是试图为他的家建立一个有防御的住处,作为一个相对永久的居所。这说明该隐可能对上帝保护的保证没有太大的信心。他建城的努力也可能是想对抗其因受咒诅而注定的流浪命运。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上的第一座“城市”是由世界上的第一位杀人犯建造的。他是一个乖张顽固的人,一个将生命完全地、不可救药地献给罪恶的人,一个一生反抗上帝的人。上帝的计划原是要人类在大自然当中生活,并从中观赏创造主的大能大力。但上帝的这一计划却因此受到了挫折。现今的许多罪恶都是由于人类在大城市中不自然的群居所直接造成的。在那里人类最坏的天性占了上风,各式各样的恶习得以盛行。

 将那城叫做以诺。以诺的名字是“奉献”或“创始”的意思,该隐显然是把它实现他罪恶的野心。


18 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本会注释】

  以诺生以拿。以后的各代,圣经只提到了他们的名字。这些名字与塞特的一些后裔很相似,如以拿(原文为以拉,Irad)和雅列、米户雅利和玛勒列、玛土撒利和玛土撒拉、该隐和该南。而且以诺和拉麦名字在两个家庭中均有出现。批判学者以此为据,认为这两份家谱是同一个原始传说的不同版本。名字的相似性并不能证明所指的是同一个人。例如可拉这个名字曾在利未(出6:24)和以扫(创36:5)的家族中出现过;“以诺”不仅是该隐的儿子和塞特的一个敬虔后代,而且也是流便的长子(创46:9)和米甸的一个儿子(创25:4)。该隐的儿子以诺的品格与塞特家族中以诺的品格之间具有如此巨大的差异,这两个同名人绝对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对于其他相似的名称,其相似性只是表面的。它们的拼写或意思并不相同。如以拿的意思是“市民”或“城市的装饰”,而雅列的意思却是“后代”;米户雅利的意思是“被上帝击杀”或“被上帝毁灭”,而玛勒列的意思却是“上帝的赞美”;玛土撒利的意思是“上帝的人”或“祷告的人”,而玛土撒拉的意思却是“成长的人”。拉麦的意思不明。


19 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

【本会注释】

  拉麦娶了两个妻。拉麦是第一个将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变为放纵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的人,甚至没有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的前提。多妻制是一种新的罪恶,在人类的漫长岁月中扎根蔓延。拉麦妻子的名字暗示着肉欲上的吸引力,亚大的意思是“装饰”,而洗拉的意思就是“影子”或“叮当响”。


20 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

【本会注释】

  亚大生雅八。亚大两个儿子的名字在圣经中只出现过这一次。他们的含义不明。雅八可能是指“发芽”、“领袖”或“河流”,而犹八可能是指一种“快乐的声音”或“渠道”。这些名字可能是指他们特有的能力。雅八是一个典型的游牧民。“牲畜”一词的字面意思就是“拥有”。牲畜标志着游牧民的财富,包括羊和其他家畜。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

【本会注释】

  弹琴吹箫。“琴”的原文是kinnor。世界上的第一种乐器。“琴”在旧约中一共出现过42次(见诗33:2等),实际上这是一种七弦竖琴。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美索不达米亚发现的许多古代图画中经常能够看到这种被称为kinnor的乐器。这些图画将这种乐器描绘成一种在一块共鸣板上拉有琴弦的乐器。在最早期的乐器中,琴弦是平行的,但在后来的模式中,它们是逐渐向外岔开的。

  “箫”被有些人认定为风笛。此词的起历就象“琴”一样不明。不论此词的正确解释是什么,所有的现代学者均承认这是一种长笛。这种乐器在整个近东仍然有牧人们在吹奏。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或作:是铜匠铁匠的祖师)。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

【本会注释】

  土八该隐。“土八”作为人名称在旧约中经常出现(创10:2;赛66:19;结27:13等),但其含义不明。“该隐”一词可能是后加上的,可能是为了表明他是一个属该隐的人。

  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希伯来词原文的意思是“锤打工”、“研磨工”或“锻工”。此词被用来指早期的铜铁制造业,这种工作当时主要在于锤打而不单是冶炼。有人对《创世记》所说人类很早就知道使用铁的事实产生了怀疑。但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新近的发现表明铁器的人类所记录历史的最早期就已经生产了。最初的铁器是用陨石铁制成的,其中含有大量的镍,证明这不是起源于地球的。陨石铁的物品一定是用锤打而不是冶炼制作的,这再次证实圣经记录的准确性。尽管早期的人类并不拥有大量的青铜和铁,但这并不足以使人们对圣经所说的大洪水前的人类知道如何使用这些金属的话语产生疑惑。越来越多的出自人类文明最早期的紫铜器、青铜器和铁器(装饰品、工具、武器等)被发现了。

  拿玛。没有人知道圣经为什么特别提到土八该隐的妹妹。犹太教的遗传将她说成是挪亚的妻子。其名字的含义就是“美人”或“可爱的人”,反映了该隐人的世俗思想。他们只追求美貌而不是品格作为女人的主要魅力。


23 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

24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本会注释】

  我杀壮士。拉麦的话语是以希伯来诗体表达出来的,故被称为“拉麦之歌”。这是人类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首诗作。他的话语有点隐晦,准确含义难以确定。俄利根针对这首歌写了两本书,然后声称它是无法解释的。这里的希伯来词可以解释为拉麦杀了一个或两个人,因为他们伤了他,并且暗示着如果必要的话,他将再次这样做。但他那威胁的报复是模棱两可的,允许做其他的解释。


25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上帝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

【本会注释】

  塞特。在讲完了该隐不敬虔家族的历史之后,作者将话题转回到亚当夏娃,简要记述了那些忠于上帝之人的历史。亚伯死后不久,亚当夏娃生了第三个儿子,她的母亲给他起名叫塞特(Sheth),意思就是“约定的人”、“补偿”或“替代”亚伯的。夏娃看到她敬虔的儿子已经死了,上帝关于应许之后裔的话语又不可能在受咒诅的该隐身上成全。她现在表达了她的信心说,那应许的拯救者将从塞特而出。她的信心得到了回报,因为塞特的后代顺从了耶和华。


26 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本会注释】

  以挪士。在他所处的时代,一种更正规的崇拜开始实行了。人类在以挪士出生之前当然也求告耶和华,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那些敬拜上帝和那些蔑视上帝的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更为明显的区别。“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句话经常在旧约中用来指公众的礼拜(诗79:6;116:17;耶10:25;番3:9),这里也是如此。


诗篇3篇

提要:1 该隐和亚伯的出生、职业和信仰。8 亚伯被杀。11 对该隐咒诅。17 第一座城以诺。19 拉麦和他的两个妻子。25 塞特的出生,26 以挪士的出生。

 

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本会注释】

  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希伯来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我生了一个男子,耶和华。”当夏娃将长子抱在怀中时,她显然记起了创3:15节的神圣应许,并期待着他将成为所应许的拯救者,因此给他起名叫Qayin(“得到”的意思《历代愿望》第31页)。这是微乎其微的希望!她渴求福音的应许能够迅速应验,却注定要经历最痛心的失望。她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婴孩将成为世上的第一位杀人犯。


2 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本会注释】

  兄弟亚伯。习惯用语“怀孕”在此并没有出现。所采用的是一个独特用语:“又生了”,直译就是“她继续生”,所以有些圣经注释家认为亚伯是该隐的孪生兄弟。这可能是正确的,但这节经文并不一定有这样的意思。亚伯的意思是“虚空”,反映了母亲的希望在她大儿子的身上落空了,亚伯则体现了她人生的苦痛。在本章中,亚伯被七次称为该隐的兄弟。这一点似乎是在强调该隐之罪的严重性。

  牧羊的。职业的选择可能是由他们的特长和品味所决定的,但不能作为他们道德品质差异的依据。


3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有一日。原文的意思是“在许多日的末了”。这意味着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可能到了丰收季节。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句话理解为一周或一年的末了,这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特别理由。复数的“日”(yamim)在许多地方指一年,正如其上下文所清楚表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它译为“年”(见出13:10;民9:22;撒上2:19;27:7;代下21:19等)。

  供物献给耶和华。“供物”的原文是minchah。在《利未记》的律例中,minchah指不带血的感恩祭,是用面粉和油制成的,或用乳香与面粉调和而成的(利2:1,4,14,15)。但在这里,此词具有一个更广泛的含义,即包括素祭也包括祭牲,因此不仅指该隐的无血祭物,也包括了亚伯的祭牲(见第4节)。圣经中没有说明该隐或亚伯为他们的供物筑了坛,但显然他们是这么做的(见《先祖与先知》第71页)。圣经在下一次将到献祭时,就提到了祭坛(创8:20)。献祭的制度是在人类被逐出伊甸园时由上帝设定的(《先祖与先知》第68,71页)。接下来的经文清说明该隐是知道他将土产献给上帝是错的。他曾被告知上帝儿子的血将为赎他的罪而流出。要遵守上帝的吩咐为自己的罪而将羔羊献上,表明他对设立献祭制度之上帝的忠心,和他对救赎计划的信心(来11:4)。献祭制度在古代各民族中的普及性,表明它们源于上帝的训诫,而不是人类的发明(见《历代愿望》第28页)。

  为什么该隐的供物不被上帝所悦纳呢?他不情愿地部分认可上帝对他的要求。但一种隐秘的怨恨和反抗的精神使他选择自己的方式来满足上帝的要求,而不是严格遵从上帝所定的计划。表面上他似乎是遵从了上帝的吩咐,但其遵从的方式显示出一种反抗的精神。该隐要靠自己的行为称义,靠自己的功劳而赚取救恩。他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需要救主拯救的罪人,他献上了一个毫无悔罪表现的礼物──一不带血的供物。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为“生命是在血中”(来9:22;利17:11;《先祖与先知》第71,72页)。

  该隐承认上帝的存在,有能力赐予和收回地上的福气。他感到与神处好关系是极其有利的。他认为以礼物来平息和防止上帝的忿怒乃是一种权宜之策。尽管他所献上的不是出于甘心情愿。他没有意识到对上帝明令的部分形式上的遵守是不能得蒙祂的悦纳的。这并不能代替真正的顺从和心灵的痛悔。我们现今必须省察我们的内心,免得也象该隐一样向上帝献上没有价值不被接受的礼物。


4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本会注释】

  他羊群中头生的。亚伯将他羊群中初生的带了来(见出13:12)。摩西所明示的献祭礼仪,需要将头生牲畜的血洒在祭坛上,并将它们的脂肪用火烧尽(民18:17)。亚伯的供物是信心的表现(来11:4)。该隐的供物则是试图靠行为得救。亚伯毫不迟疑的顺从表现了他对于救赎计划和基督赎罪牺牲的信心。

  看中了。原文为sha`ah,意思是“悦纳”。虽然上帝接受亚伯之供物的方式并没有在此显明,但这肯定包含有火从天上降下将祭物烧尽,正如以后各世代中经常出现的情景那样(见利9:24;士6:21;王上18:38;代上21:26;代下7:1;《先祖与先知》第71页)。值得一提的是上帝对亚伯祭物的接受表明了上帝对他本人的接受。事实上,圣经是先说悦纳亚伯,再说悦衲他的供物的。这表明上帝所喜爱的不是祭牲而是献祭的人。


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本会注释】

  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没看到上帝悦纳其供物的征兆,一股强烈的怒火油然而生。这里所使用的希伯来词可以直译为:“就与该隐一同极度地燃烧”。他对其兄弟和上帝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显然的,他并没有为罪而忧伤,并没有自我省察的精神,更没有祈求亮光或赦免。该隐的行为是一个顽梗而不思悔改之罪人的典型。他的心不会在矫正和责备面前变软,反而会变得更硬、更悖逆。该隐从未试图掩饰其失望、不满、和愤怒的情感。他的脸充分表明了他的怨恨。


6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本会注释】

  你为什么发怒呢? 这节经文以及第14和16节表明上帝并没有在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后,就不再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对该隐之供物的拒绝并不一定是对该隐本身的拒绝。上帝本着仁慈和忍耐要再给他一次机会。上帝虽然借着拒绝其供物而表明了祂的不悦,但祂却向罪人显现并与他讲理,试图劝导他认识到其做法的错误和他愤怒的不合情理。上帝象对待一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对该隐说话,揭露那象野兽一般在他心门外潜伏的罪。这句问话是为了引导该隐意识到其愤怒的无理性。对其供物的拒绝一定是有一个他应当发现和去除的原因的。


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本会注释】

  你若行得好。这节经文语言学上的困难,使一些现代的圣经注释家认为是手抄者的笔误改变了希伯来原文。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在当时就觉得其含义不清,于是在翻译时对原文进行改动。拉比们试图解释为该隐的供物被拒绝是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照《利未记》仪文的要求去做。但“行得好”与“行得不好”的后果之间明显的对比足以排除这种解释。前半句的字面意思是“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原意为“岂不会抬起?”)抬起什么呢?是罪担呢还是脸?“仰起脸来”表示“喜乐或无罪”的说法在希伯来语中是十分常见的(伯11:15;22:26;撒下2:22)。这种说法可能在这里以缩略的形式出现,作为对前一节所提到的该隐变了脸色(第6节)的补充。上帝希望该隐明白,如果他改正他的做法并按照上帝的训诫而生活的话,上帝就没有理由向他显示不悦,而且该隐也没有理由再在他的脸上显出失望和愤怒了。但如果该隐不愿改变而仍在罪恶的道路上行走,罪就将制服他。“罪就伏在门前”(象一个野兽一样)这句话很可能是一句谚语(见彼前5:8)。

  罪。有人认为这里译为“罪”的希伯来文chatta`th,应译为“赎罪祭”,因为此词在旧约中差不多半数是这个意思(例如出30:10;利4:32;民7:16,22等;参何4:8;来9:28;林后5:21)。上帝是在对该隐说:“你若是无辜的,你(不带血)的供物就应当作为感恩祭而被悦纳。你若有罪,旁边不是有现成的赎罪祭吗?”将chatta`th译为“赎罪祭”,有一个问题应当指出的。那就是chatta`th是阴性的,而分词“伏”,robes,却是阳性的。若要与其主语chat\t\a'th相一致,此词就应是阴性的。这种差异说明摩西是在将“罪”拟人化,表现为一只野兽蹲在门前,因此有意要在其形象化的比喻中使robes与阳性的野兽相一致,而不是与主语的字面含义“罪”或“赎罪祭”相一致。

  它必恋慕你。这不可能是指亚伯对他兄弟的“恋慕”,象夏娃对她丈夫那样(见创3:16),接受他的权威地位。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与上下文和上帝的原则相悖的。既然罪被拟为一只野兽伏着等候该隐,那么合理的译法就是继续这种比拟。“它(罪)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本会注释】

  该隐与亚伯说话。圣经没有说明该隐与他兄弟说什么。英文RSV版依据撒玛利亚译本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加了一句:“让我们到田间去”。尽管这完全有可能符合原文,但这一句话显然是手抄者附加的。该隐不可能将上帝刚跟他说的话告诉亚伯,但他可能要与他的兄弟辩论,指控上帝对待他不公平。

  二人正在田间。该隐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因此该隐杀死他兄弟。善与恶之间的仇恨是在上帝将人类逐出伊甸园之前就预言了的,现在以其最可怕的形式首次出现了。这节经文两次把“他兄弟”与亚伯的名字联用,显明该隐之罪的可怕。他已从女人的后裔变成蛇的后裔。该隐的罪行显出了撒但的本性,“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8:44)。人类中两种不同的“后裔”的对立将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当中。


9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本会注释】

  你兄弟亚伯在哪里? 就象对亚当夏娃一样,上帝现在开始寻找该隐,要将他罪行的真相揭露出来,唤起他自觉有罪的良知以至于悔改,并要在他里面造一颗新心。正如上帝曾经带着一句问话来到该隐的父母面前一样,祂现在也这样来到该隐的面前。但其结果却是决然不同的。该隐大胆地否认自己有罪。悖逆导致了凶杀,现在又加上了撒谎和反抗。他盲目地以为他能将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隐藏起来。


10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本会注释】

  你作了什么事呢? 上帝婉转的处理方法已经证明是无效了。于是上帝直接指出该隐所犯的罪行。“你作了什么事呢?”这句话说明上帝对事实的完全了解。

  你兄弟之血的声音。颤抖的凶手发现一位无所不见、无所不知的上帝正在看透他裸露的灵魂。那看顾麻雀不让它落在地上的主,那生命的创造者怎么可能听不见第一位殉道者默默的呼喊(见诗116:15)?血就是生命,对于生命的伟大赋予者来说是极其珍贵的(创9:4)。

  亚伯的呼喊升到了上帝面前(来11:4),这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当中,人对其同类一切不人道行为的抗议。亚伯在他的一个亲人手中死去了。同样,耶稣作为人类的一个亲人来到这个世界,却被祂的同胞们所弃绝所杀害。


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本会注释】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上帝的咒诅已经落在了蛇的身上和地上(创3:14,17)。现在这一咒诅第一次落在了人的身上。希伯来原文还可译为,“你比这地更受咒诅”。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节经文理解为该隐被流放到一个较不富饶的地区。上下文的意思(第12,14节)似乎符合这种解释。或者可以理解为由于该隐错误地使用了地里的出产,所以上帝不再允许他以耕地过活了。他成为了一个四处飘泊的流浪者(第14,16节),成为放牧的或游牧的人,不能成为成功的农民。


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本会注释】

  地不再给你效力。该隐注定要过一种不断流浪的生活,以便确保自身、家人、和牲畜的饮食。当大地被迫喝了无辜人的血时,便厌恶那凶手。当他想要耕它的时候,它就会收回它的力量。该隐从他的劳作中只能获得极其微薄的回报。同样在以后,圣经说迦南“吐出”迦南人,因他们所行可憎恶的事(利18:28)。


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本会注释】

  过于我所能当的。上帝的判决使该隐的横蛮无理变为了绝望。尽管该隐应受到死刑的惩罚,仁慈有忍耐的上帝又一次给了他悔罪改过的机会。但该隐不但没有悔过之意,反而抱怨说他所受的惩罚比他所应受的要重。从他的嘴中没有发出过一句歉意的话。他一点也没有感悟到自己的罪过或羞耻,他只是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自己无法逃脱罪应有的惩罚。


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本会注释】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该隐知道他不仅要地的福气隔绝,而且根据他自己的选择要与同上帝所立的一切契约隔绝。

  凡遇见我的。该隐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绝望,害怕上帝的咒诅意味着祂不再约束那些想要替亚伯复仇的人。负罪的良心警告他,他应受死刑,而且他的生命将从此处于危险之中。但他所应受的死刑现在换成了终生的流放。他虽然没有被关在监狱里,但他却与一切的幸福、同亲人的正常交往、以及照他自己所选择的与上帝的交往永远地隔绝了。夺取兄弟生命的该隐视其同胞为他潜在的死刑执行人。


15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本会注释】

  七倍。这暗示着任何杀害该隐的人将受到十分严重的惩罚(见利26:18,21,24,28;诗79:12;箴6:31)。上帝赋予了他特殊的保护,这正符合祂的原则:“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稗子要和麦子一起生长,罪的果子必须让它成熟,以便其种子的性质得以显露出来。该隐及其子孙的生活,将成为罪恶在有理性的人类身上充分发展的例证(《先祖与先知》第78页)。

  一个记号。有些圣经注释家将这个记号看作是一个加在该隐身上的外在记号。而其他的注释家认为他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记号是一个神圣的保证,不让任何事物危及他的性命。不论这是什么,肯定不是一个上帝赦免的记号,而只是一个临时保护的记号。


16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本会注释】

  该隐离开。他没有后悔,也没有醒悟,他只感到了上帝的不悦所带来的重担。他从上帝面前离去了,可能永远不再返回。他开始了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的流浪生活。这个洪水以前的地名,其含义是“飘流”、“逃跑”、或“流放”。这里成为了该隐邪恶后代的故乡。


 17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

【本会注释】

  该隐与妻子同房。该隐妻子的突然出现并不是什么问题。创5:4节说除了三个提到名字的儿子以外,亚当还“生儿养女”。地上最早期的居民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在兄弟姐妹之间选择配偶结婚,以便实现上帝的命令,就是要“生养众多”(徒17:26)。这种习俗流行了很长的时间,这可以从亚伯拉罕娶了与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件事上看出来。这样的婚姻后来被禁止了(见利18:6-17)。

  她就怀孕,生了以诺。上帝没有让悖逆堕落的该隐不能生育。这又是一个证据表明祂仁慈的品格(诗145:9;太5:45)。“以诺”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奉献”或“献身”,这个名字也含有“创始”的意思。该隐给他儿子所起的名字可能表示他想开始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路德认为这可能是孩子的母亲选择了以诺这个名字,借此表达她希望这婴孩会成为他们悲惨家庭的一个吉祥征兆。

  建造了一座城。意思就是“开始建造”。他可能只是试图为他的家建立一个有防御的住处,作为一个相对永久的居所。这说明该隐可能对上帝保护的保证没有太大的信心。他建城的努力也可能是想对抗其因受咒诅而注定的流浪命运。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上的第一座“城市”是由世界上的第一位杀人犯建造的。他是一个乖张顽固的人,一个将生命完全地、不可救药地献给罪恶的人,一个一生反抗上帝的人。上帝的计划原是要人类在大自然当中生活,并从中观赏创造主的大能大力。但上帝的这一计划却因此受到了挫折。现今的许多罪恶都是由于人类在大城市中不自然的群居所直接造成的。在那里人类最坏的天性占了上风,各式各样的恶习得以盛行。

 将那城叫做以诺。以诺的名字是“奉献”或“创始”的意思,该隐显然是把它实现他罪恶的野心。


18 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本会注释】

  以诺生以拿。以后的各代,圣经只提到了他们的名字。这些名字与塞特的一些后裔很相似,如以拿(原文为以拉,Irad)和雅列、米户雅利和玛勒列、玛土撒利和玛土撒拉、该隐和该南。而且以诺和拉麦名字在两个家庭中均有出现。批判学者以此为据,认为这两份家谱是同一个原始传说的不同版本。名字的相似性并不能证明所指的是同一个人。例如可拉这个名字曾在利未(出6:24)和以扫(创36:5)的家族中出现过;“以诺”不仅是该隐的儿子和塞特的一个敬虔后代,而且也是流便的长子(创46:9)和米甸的一个儿子(创25:4)。该隐的儿子以诺的品格与塞特家族中以诺的品格之间具有如此巨大的差异,这两个同名人绝对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对于其他相似的名称,其相似性只是表面的。它们的拼写或意思并不相同。如以拿的意思是“市民”或“城市的装饰”,而雅列的意思却是“后代”;米户雅利的意思是“被上帝击杀”或“被上帝毁灭”,而玛勒列的意思却是“上帝的赞美”;玛土撒利的意思是“上帝的人”或“祷告的人”,而玛土撒拉的意思却是“成长的人”。拉麦的意思不明。


19 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

【本会注释】

  拉麦娶了两个妻。拉麦是第一个将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变为放纵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的人,甚至没有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的前提。多妻制是一种新的罪恶,在人类的漫长岁月中扎根蔓延。拉麦妻子的名字暗示着肉欲上的吸引力,亚大的意思是“装饰”,而洗拉的意思就是“影子”或“叮当响”。


20 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

【本会注释】

  亚大生雅八。亚大两个儿子的名字在圣经中只出现过这一次。他们的含义不明。雅八可能是指“发芽”、“领袖”或“河流”,而犹八可能是指一种“快乐的声音”或“渠道”。这些名字可能是指他们特有的能力。雅八是一个典型的游牧民。“牲畜”一词的字面意思就是“拥有”。牲畜标志着游牧民的财富,包括羊和其他家畜。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

【本会注释】

  弹琴吹箫。“琴”的原文是kinnor。世界上的第一种乐器。“琴”在旧约中一共出现过42次(见诗33:2等),实际上这是一种七弦竖琴。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美索不达米亚发现的许多古代图画中经常能够看到这种被称为kinnor的乐器。这些图画将这种乐器描绘成一种在一块共鸣板上拉有琴弦的乐器。在最早期的乐器中,琴弦是平行的,但在后来的模式中,它们是逐渐向外岔开的。

  “箫”被有些人认定为风笛。此词的起历就象“琴”一样不明。不论此词的正确解释是什么,所有的现代学者均承认这是一种长笛。这种乐器在整个近东仍然有牧人们在吹奏。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或作:是铜匠铁匠的祖师)。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

【本会注释】

  土八该隐。“土八”作为人名称在旧约中经常出现(创10:2;赛66:19;结27:13等),但其含义不明。“该隐”一词可能是后加上的,可能是为了表明他是一个属该隐的人。

  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希伯来词原文的意思是“锤打工”、“研磨工”或“锻工”。此词被用来指早期的铜铁制造业,这种工作当时主要在于锤打而不单是冶炼。有人对《创世记》所说人类很早就知道使用铁的事实产生了怀疑。但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新近的发现表明铁器的人类所记录历史的最早期就已经生产了。最初的铁器是用陨石铁制成的,其中含有大量的镍,证明这不是起源于地球的。陨石铁的物品一定是用锤打而不是冶炼制作的,这再次证实圣经记录的准确性。尽管早期的人类并不拥有大量的青铜和铁,但这并不足以使人们对圣经所说的大洪水前的人类知道如何使用这些金属的话语产生疑惑。越来越多的出自人类文明最早期的紫铜器、青铜器和铁器(装饰品、工具、武器等)被发现了。

  拿玛。没有人知道圣经为什么特别提到土八该隐的妹妹。犹太教的遗传将她说成是挪亚的妻子。其名字的含义就是“美人”或“可爱的人”,反映了该隐人的世俗思想。他们只追求美貌而不是品格作为女人的主要魅力。


23 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

24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本会注释】

  我杀壮士。拉麦的话语是以希伯来诗体表达出来的,故被称为“拉麦之歌”。这是人类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首诗作。他的话语有点隐晦,准确含义难以确定。俄利根针对这首歌写了两本书,然后声称它是无法解释的。这里的希伯来词可以解释为拉麦杀了一个或两个人,因为他们伤了他,并且暗示着如果必要的话,他将再次这样做。但他那威胁的报复是模棱两可的,允许做其他的解释。


25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上帝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

【本会注释】

  塞特。在讲完了该隐不敬虔家族的历史之后,作者将话题转回到亚当夏娃,简要记述了那些忠于上帝之人的历史。亚伯死后不久,亚当夏娃生了第三个儿子,她的母亲给他起名叫塞特(Sheth),意思就是“约定的人”、“补偿”或“替代”亚伯的。夏娃看到她敬虔的儿子已经死了,上帝关于应许之后裔的话语又不可能在受咒诅的该隐身上成全。她现在表达了她的信心说,那应许的拯救者将从塞特而出。她的信心得到了回报,因为塞特的后代顺从了耶和华。


26 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本会注释】

  以挪士。在他所处的时代,一种更正规的崇拜开始实行了。人类在以挪士出生之前当然也求告耶和华,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那些敬拜上帝和那些蔑视上帝的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更为明显的区别。“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句话经常在旧约中用来指公众的礼拜(诗79:6;116:17;耶10:25;番3:9),这里也是如此。


诗篇4篇

序言——本诗被称为“晚祷”,是上一篇的继续。诗人在暮色中回顾白天的困难,感到十分满足。他心中充满甜蜜的平安和宁静,因为他感到上帝一直支持他度过苦难的时辰。祂必将保护他度过黑夜。有人建议把《诗篇》第五篇和第四篇一起阅读。因为第四篇是祈祷,适合于晚间的灵修;第五篇是恳求,适合于上午的崇拜。两篇诗歌的语气相同。

关于题记,见本卷注释616,629页(《诗篇》序言)。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

1 显我为义的上帝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本会注释】

求你应允我。指希望得到满意的答复。

显我为义的上帝啊。这个说法在《旧约》其他地方是没有的。

你曾使我宽广。即“在绝境中你为我开路”。诗人曾被敌人追逼,现在觉得可以自由行动了。

求你怜恤我。本节每一个词都是以长元音i结尾,似乎表达一种恳切的呼求。


2 你们这上流人哪,你们将我的尊荣变为羞辱要到几时呢?你们喜爱虚妄,寻找虚假,要到几时呢?(细拉)

【本会注释】

你们这上流人。原文是bene 'ish,特指杰出人士。另一个词bene 'adam泛指所有的人。大卫从向上帝祈祷,转到对追逼他的人说话,仿佛他们就在身边。

将我的尊荣变为羞辱。如果是指押沙龙时代的背叛(见诗3,4篇序言),那么显然说的就是大卫被剥夺了国王的尊严,沦为乞丐,极其困窘。

虚假。希伯来语是kazab(“谎言”)。背叛者所走的路最终证明是虚幻的,肯定会失败。物质的享受和属世的野心无法得到持久的幸福。这只是谎言而已。

细拉。见本书第629页。


3 你们要知道,耶和华已经分别虔诚人归他自己;我求告耶和华,他必听我。

【本会注释】

你们要知道。耶和华已经安排诗人从事一项特殊的工作,所以他仇敌阻挠这一旨意的一切努力都将失败。

虔诚人(chasid)。指以虔诚的生活态度表现爱上帝的人(见《诗篇》36篇补充注释)。

祂必听我。由于他虔诚忠实地履行上帝交给他的任务,上帝就保证垂听他的恳求并拯救他。这就是信仰的基础。如果基督徒忠实地履行上帝对他的计划,他就会得到上帝的支持,直到完成上天为他所设计的的工作。


4 你们应当畏惧,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时候,要心里思想,并要肃静。(细拉)

【本会注释】

应当畏惧(ragaz)。仇敌(诗4:2)受到警告要恐惧自己的背叛的后果,从而住手。

不可犯罪。即不要继续犯罪,坚持自己的诡计。

要心里思想。即更加理智一些,考虑一下自己的良知和宽宏,不要感情冲动,一意孤行。

要肃静。“淤泥只在静水中沉淀,露水只在静夜里滴下。夜里,当双眼向周围的世界关闭时,应该睁开来自省”(F.B.麦尔)。在夜深人静之际,只有上帝的圣目垂顾他,他就可以考虑如何使自己的计划蒙上帝悦钠,并得出可靠的结论。这里隐藏着治疗精神不安的处方,和医治罪人的秘诀(见伯33:14-17)。

细拉。见本书第629页。


5 当献上公义的祭,又当倚靠耶和华。

【本会注释】

就是献祭出于诚实的心和正义的动机(见申33:19;诗51:19),与虚浮的供物相对照(见赛1:13;耶6:20;弥6:7,8节)。


6 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耶和华啊,求你仰起脸来,光照我们。

【本会注释】

有许多人说。一般人都会问:“谁会给我们好处?哪里能找到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真正的幸福?”这是不信神的实利主义者所提出的讽刺性疑问。这些问题只能从虔诚信从上帝之人的生活中找到答案(见诗16:11)。

耶和华啊,求你仰起脸来。参阅亚伦的祝福语(民6:26)。与敌人的计划相比较,诗人只希望得到上帝的悦纳。这乃是最完美的。上帝的真儿女有恒久的满足。这种满足不在于属世的物质和情感,而在于认识到他因与上帝交往得到上天的悦纳。


7 你使我心里快乐,胜过那丰收五谷新酒的人。

【本会注释】

心里快乐。不是指拥有属世的物质,而是第6节所描述的,得蒙上帝悦纳的快乐。这种快乐超过农民丰收的喜悦。希伯来人和其他民族一样,收成是他们特别快乐的时候。

五谷(dagan)。不是玉米。巴勒斯坦的主要作物是小麦,大麦和小米。“五谷和新酒”有时似乎代表田里所有的农作物。

新酒(tirosh)。参赛65:8。


8 我必安然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

【本会注释】

安然躺下睡觉。诗人心里平安,所以平静地躺下睡觉。信靠上帝是睡眠的保障。这二者是分不开的。本节与诗3:5相对应。那里说的是诗人清晨思考上帝让他入睡,虽然有凶恶的仇敌包围着他。本节是在晚上,他进一步平静地躺下,知道自己虽然被仇敌所包围,上帝仍会赐他安然入睡(见箴3:24)。

安然居住。诗人表示自己认识到,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平安过夜。他相信上帝会保护他,完全地保守他。凡拥有诗人这种信心的基督徒,无论是夜里睡觉,还是白天工作,都不必害怕。第8节的观念是《诗篇》121篇的主调。

有人认为吟唱本诗是圣殿公众礼拜的一部分。在准备献祭时唱1-4节;献祭时唱5,6节;献祭结束后唱7,8节,作为蒙悦纳的保证。


诗篇5篇

序言——《诗篇》第五篇是一首晨祷,和第四篇体现同样的精神。两首诗的写作背景可能也是一样的。经过一夜的安睡,诗人在进入上帝的居所以前,发出了这篇祷词(第7节)。他相信上帝不会让恶人得势。祂一定会让信靠祂的人得到满足的喜乐。诗歌一开始就祈祷上帝,然后表达对上帝坚定不移的信心,求上帝在人生的困惑中引导,最后劝大家都信靠上帝。

关于题记,见本书第616,627,629页。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吹的乐器。

1 耶和华啊,求你留心听我的言语,顾念我的心思!

【本会注释】

诗人求上帝不仅倾听自己的祈祷,而且关注祈祷的内涵和心中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心思”(hagig)一词只出现在这里和诗39:3,译为“默想”。似乎指“呻吟”或“叹息”。诗人所说的hagig可能相当于保罗的stenagmoi(“叹息”,罗8:26)。“祷告是心灵表达或未表达出来的真诚愿望”。


2 我的王我的上帝啊,求你垂听我呼求的声音!因为我向你祈祷。

【本会注释】

值得注意的是,国王大卫在这里承认自己从属于他的上帝万王之王。“上帝”的原文是'Elohim(见本注释卷一170,171页)。诗人承认上帝的全知全能。乌加列文献有许多称国王为'el的例子。


3 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警醒!

【本会注释】

早晨。诗人每日清晨均高声祈祷,特别是在这被仇敌围困的时候(见诗55:17;59:16;88:13)。没有什么习惯比清晨的祈祷更好。一个人单独与上帝相处,就能准备好卸下心灵的担子,迎接新的一天未知的挑战。

“清晨的一刻,胜过艰难的一天过去后的一个小时。

最好养成习惯,把我们思维的第一批果实作为晨祭献给上帝。

陈明(`arak)。直译是“整理”,在创22:9中指整理祭坛上的木材,在出40:23中指整理桌子上的陈设饼。诗人的祈祷是思路清晰的晨祭,不是随口而说的。

儆醒。诗人警醒仰望上帝悦纳的标志,作为对他祈祷的回答。请对照救主的劝勉:“总要儆醒祷告”(太26:41)。


4 因为你不是喜悦恶事的上帝,恶人不能与你同居。

【本会注释】

喜悦恶事。上帝非常圣洁,根本不会参与恶人的计谋。如果祂悦纳他们,就等于让他们来到祂的住所。

(gur)。“恶人”在KJV版里为“恶”,把它拟人化,似乎能住在一个地方。诗15章描写了与上帝同居的人。


5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

【本会注释】

狂傲人(holelim)。指自吹自擂,傲慢无礼的罪人。

不能站。上帝不赞成狂傲人的理由(见诗5:5)。祂憎恨一切形式的罪孽。在《诗篇》里,“作孽的”一直用来指罪恶原则的具体表现。


6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本会注释】

谎言。见诗4:2注释。在英文KJV版里,该词只用在这两节经文里。

憎恶。上帝憎恨罪恶,不会放任罪人心中的罪孽。上帝憎恨的人是“流人血弄诡诈的”。这里用“血”的复数形式表示谋杀(见创4:10)。大卫的仇敌以欺诈和谋杀而闻名。


7 至于我,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拜。

【本会注释】

至于我。这是强烈的对比。诗人与恶人不同。他确信自己能进入上帝的居所。这是他的权利。

你丰盛的慈爱。上帝的儿女在上帝的居所受到欢迎。恶人在那里则不受欢迎。他确信上帝会接待,就象一个孩子相信天上的父那样。

敬畏。暗示敬拜时极其敬重。

下拜。敬拜者还不能进入圣所。他们在近处或远处朝圣所跪拜,视圣所为上帝的居所。

圣殿(hekal)。在赛39:7;但1:4为王宫;或指上帝的殿。Hekal曾用来表上帝的殿(撒上1:9;3:3;撒下22:7)和所罗门的殿(王下18:16;23:4等)建造以前的会幕。所以hekal出现在本节,并不象一些学者所主张的,证明本诗创作于大卫以后。注意在第27篇里圣所分别用“殿”(hekal,诗27:4)和“帐幕”('ohel,诗27:6)来表示。

更值得注意的是,本节两个并行的词“居所”(bayith)和“圣殿”(hekal)经常出现在乌加列文献里(见第618页),作为神居所的同义词。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然后亚纳进入她的居所(bt),女神进入她的殿(hkl)”。

在现代犹太教的仪式里,诗5:7被选为敬拜者进入会堂时的颂词。


8 耶和华啊,求你因我的仇敌,凭你的公义引领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

9 因为,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

【本会注释】

诚实(nekonah)。源于kun,意为“确立”,“可靠”。仇敌完全是靠不住的。他们虚伪又阴险。押沙龙就是凭借谎言前往希伯伦的(见撒下15:7-10)。

邪恶。直译为“毁灭”。他们的喉咙象张开的坟墓,随时准备吞没他人的幸福。保罗引用本节刻画了人类普遍的罪恶(罗3:13)。诗人还提到人的另一个器官——舌头,说它一样的可恶(见雅3:5-9)。这正是押沙龙和他的叛逆同谋的写照(见撒下15:1-6)。


10 上帝啊,求你定他们的罪!愿他们因自己的计谋跌倒;愿你在他们许多的过犯中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

【本会注释】

定……罪('asham)。诗人希望上帝定他仇敌的罪。他们确实是罪人。他祈求让他们“因自己的计谋而跌倒”,也就是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见诗7:15,16;箴26:27;箴28:10)。《旧约》经常出现这样的观念。罪恶最终会自取灭亡。


11 凡投靠你的,愿他们喜乐,时常欢呼,因为你护庇他们;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

【本会注释】

喜乐。见诗2:12注释。相信上帝的人始终有喜乐的理由。他们用欢呼表达自己的快乐。他们喜乐是因为上帝保护他们。诗人把自己的喜乐,扩大到所有相信上帝的人。

名。常常是“人”的同义词。

靠你欢欣。虔诚的基督徒将因上帝把祂自己显现出来而欢欣。他在上帝里面,通过默想上帝的品性和祂慈爱的证据,通过与祂交往,凭着爱心为祂服务而得到自己的喜乐。


12 因为你必赐福与义人;耶和华啊,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护卫他。

【本会注释】

四面护卫他。或“给他加冕”。

盾牌(sinnah)。是护卫全身的大盾牌,不是诗3:3的magen(小盾牌)。正如在战斗时盾牌保护着战士,上帝也给义人提供充分的保护。在诗歌的结束,诗人宣称自己完全信靠上帝的保护。有人把“恩惠”解释为“悦纳”。

诗人用这样的晨祷,来迎接白天仇敌的进攻。司布真说得好:“让我们把每天的清晨和生命中的清晨献给上帝。祷告是白天的钥匙和夜间的锁。是晨星,也是昏星(注:傍晚出现的)。如果我们有良好的开端,就能在一天中更加体验上帝的同在,晚上睡觉时也更加自信和安宁。


马太福音3章

提要:1约翰传道:他的职责:生活和洗礼。7他责备法利赛人,13在约旦河里给基督施洗。


施洗约翰传道

太3:1 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本会注释】

那时。[施洗约翰的传道,马太福音3:1-12=马可福音1:1-8=路加福音3:1-18。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即,当耶稣“住在名叫拿撒勒的一座城”的时候(太2:23)。耶稣开始公开传道时,“年纪约有三十岁”(见对路3:23的注释)。这是在公元27年秋(《历》第二十三章;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2-247页;见对路3:1的注释)。约翰比耶稣约大六个月(见对路1:39,57的注释),认为他比基督早六个月开始传道是合理的。所以约翰可能是在同一年的春天开始传道的,多半就在逾越节前后。在约翰传道地点的附近,会有大批人群来往于耶路撒冷(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95页,“犹太的旷野”;见对路3:1的注释)。

约翰在讲道中使用的恰当例子暗示(春季)收割为时不远了(见对太3:7,12的注释)。

“那时”住在巴勒斯坦,特别是住在犹大的犹太人正濒临革命。自从公元6年亚基老被奥古斯都放逐,罗马的行政财务长官上任以来(见对太2:22的注释),罗马官员和士兵的存在、罗马权柄的运用、以及因而发生的异教习惯的流入,已经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数千勇敢的以色列人已经为爱国心付上了自己的鲜血。这种局面使得百姓渴望一位强大的领袖把他们从罗马的残酷奴役之下解救出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4页。

施洗的约翰。关于约翰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对路1:13的注释;关于他的青年时期和早期的训练,见对路1:80的注释。耶稣论到约翰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路7:28)。他“比先知大多了”(见对太11:9的注释)。约翰最终对百姓的影响变得那么大,以致希律安提帕起先都迟疑不敢伤害他(太14:1,5;可11:32),犹太领袖们也不敢公开反对他(太21:26;路20:6)。约瑟夫对施洗约翰作出了一个生动的说明,与福音书的记载极其类似(《犹太掌故》,xviii.5.2)。

犹太的旷野。这个词语通常指的是死海和巴勒斯坦中央山脉的顶峰之间粗糙贫瘠的丘陵地带,该地降雨量很少,几乎没有居民(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约翰的青少年时期大部分都是在旷野过的(路1:80)。他父母很可能住在希伯仑或靠近希伯仑的地区,离这个“旷野“的西部边界不远。

在新约时期,旷野这个词既被用来指死海西部粗糙的丘陵地带,也指约旦河流域的较低部分。根据路3:3,约翰到处走动,来往于约旦河流域。犹太的旷野与约旦河流域在耶利哥和死海之间会合。约翰的传道显然开始于这附近地区。

在被希律安提帕逮捕时,约翰肯定是在希律的领土内—很可能是在比哩亚—并且,依照约瑟夫所说,是被监禁在死海东边的Machaerus(《犹太掌故》,xviii.5.2)。鉴于施洗是约翰进行福音传道的重要特征,所以似乎约翰从未远离“水多”的地方(约3:23)。这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何他的工作大多是在“约旦河一带地方”进行的(太3:5;见《历》第二十二章)。耶稣受洗的时候,约翰正在伯大巴喇(约旦河外伯大尼)传道施洗,离以色列人过约旦河的地方不远(《历》第十四章;见对约1:28;书2:1;3:1,16的注释)。后来,他在“靠近撒冷的哀嫩”继续工作(约3:23)。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太3:2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本会注释】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直译是,“后来的不同想法”所以是:“改变主意”“改变目的。”它包含的意思远不止认罪,尽管在约翰的讲道中,也当然包括叫人认罪(第6节)。在神学上,这个词的意思不仅包括改变主意,而且包括意志的新决定、改变了的目的和态度。见对太4:17的注释。

天国。见对太4:17的注释;可1:15。基督说明他第一次降临时建立的国度并不是荣耀的国(见《历》第二十三章)。他说,荣耀的国只在“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才会建立(太25:31)。然而,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承认:他确实是“王”(约18:33-37);实际上,这乃是他到这个世界来的目的(约18:37)。但他进一步解释了这个“国”是“不属这世界”的(约18:36)。他来建立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的”,但却实现在那些相信他并成为上帝儿女之人的心里(路17:20,21;见约1:12)。见对可3:14的注释。


太3:3 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本会注释】

这人就是。约翰亲自宣布说他就是赛40:3的人声(约1:23),耶稣也认他是玛3:1的“使者”(太11:7-14)。

以赛亚。所提到的预言是赛40:3。所引用的这句经文几乎与七十士译本的经文一字不差。路加在他对施洗约翰的记述中既引用了第4节也引用了第3节(路3:4,5)。见对可1:2的注释。

人声。只是一个人声,但却是何等的人声啊!它的声音历代以来一直回荡着。作为一位先知,约翰是上帝对他那个时代的人说话的“声音”,因为先知就是代表上帝讲话的人(见出4:15,16;出7:1;结3:27)。约翰是上帝的“声音”,宣布上帝活泼的、成了肉身的“道”的来临(约1:1-3,14)。

在旷野。见对第1节的注释。

预备主的道。约翰不仅宣布“天国”的建立(第2节),而且宣布它的王即将到来。所使用的修辞格表示在已宣布要来的君王之前预先要做的准备。当一位东方的君主有意访问他的部分领土时,就会分派使者到每一个要访问的地区,宣布他预期的访问,并号召当地的居民们为他的到来作准备。每一地区当地的居民都应该为他的行程“预备”道路,因为平时对道路并没有什么维护。在某些东方国家仍旧有这样的习俗,就是为国王或某位别的名人预备要走的道路。

修直他的路。因为“上帝的国就在”那些成为其国民之人的“心里”(路17:21),所以预备的工作显然必须在他们的心里做成。所以约翰在这里所说的预备就是修直人们心中的弯曲之地。这就是为何约翰传“悔改的洗礼”的原因(可1:4),直译是“改变心意的洗礼”(见对太3:2的注释)。人类骄傲与权势的邱坛都要被推翻(路3:5;《历》第二十二章


太3:4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本会注释】

衣服。约翰不仅把其听众们的心意转向了众先知的信息;他还穿着先知的衣服(王下1:8;参亚13:4;《历》第十章。这是一个无言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先知的职责—在一段时期的沉寂之后—现在在他身上恢复给以色列了。约翰的举止和服装都使人们想起古时的先见。

约翰朴素的服装对他那个时代的无节制来说是一种责备,对“在王宫里”“穿细软衣服的人”(太11:8)也是一种责备,并且合乎他那反对世上罪恶的信息。约翰所宣布的“国”“不属这世界”(约8:23);他的服装表现出对这世上事物的鄙弃。约翰的生活与他所传讲的一样,都是为了那不可见的“国”。他的外表乃是他所带来之信息的象征。

约翰从出生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历》第十章),他简朴、节制的生活与那神圣誓约的要求是一致的(见路1:15;参民6:3;士13:4)。虽然爱色尼派(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页)信徒的生活方式可能与约翰类似,但不一定能得出结论说约翰是爱色尼派信徒。爱色尼派信徒遁世并且变得禁欲苦修。约翰虽然花了相当多的时间独自在旷野,但他并不是一个禁欲苦修的人,因为他时常出去与人们来往,甚至在他正式开始传道的时期之前也是如此(见《历》第十章)。在那时,确实有爱色尼社团在“犹太的旷野”(第1节),特别是在死海的西海岸沿岸(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页),但毫无历史证据证明约翰与该苦行教派有关。同时,约翰与爱色尼信徒之间却有值得注意的相似之处。

骆驼毛。不是骆驼皮,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而是一件编织粗糙的毛衣(见上述注释)。

腰束皮带。很可能是绵羊皮或山羊皮带,束在腰间,绑住长长的、飘拂的外衣。

吃的。希腊文是trophē,“营养品”、“食物”、“食品”。Trophē用来指通常意义上的食物。在徒14:17和雅2:15中,它被译为“饮食”,在别处的意义显而易见(见太6:25;10:10;徒2:46;27:33-38等)。

有节制的饮食对心智能力和属灵的洞察力以及对上帝圣言之神圣真理的正确理解与实践都是必要的(《历》第十章)。这些品质对“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的约翰(路1:17)是必要的,对现今那些要将以利亚的信息带给世界的人也是必要的。

蝗虫。希腊文是akrides(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

野蜜。很可能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某些树的树液,而是由野生蜂群采集的蜂蜜,存放在树洞或岩洞里。有些贝都因人(Bedouins)仍旧靠收集野蜜获利。


太3:5 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

【本会注释】

那时……都出去。这个希腊动词的词形暗示延续的行动—百姓“陆续出去。”群众不断来见约翰,听他讲道并受他的洗。百姓不断出来的事实,证明那些已经听到他的人带回了容光焕发的报告。他们乐意停下自己的工作,并走数英里到旷野里,这事证明了约翰带来的信息极具吸引力。

犹太全地。像基督的传道一样,约翰的传道也是由犹太附近地区开始的,可能是要先给犹太领袖们听到并接受这信息的机会(可1:5;参《历》第二十三章)。

一带地方。当那些听了约翰讲道的人回去散布这消息时,逐渐就有来自更远地区的百姓了(参路3:3)。显然约翰本人也到处走动,到能更好地接触人们的各处去(见第1节的注释)。


太3:6 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

【本会注释】

受洗。希腊文是baptizō,“浸”,“沉浸”。Baptizō用于衣料的染色和将器皿浸没以便使它盛满水。它还被用来比喻在作战时受的血伤,就象艾斯区罗形容的一个人好像在撒狄的染料中染红(直译是“浸”)了一样。Baptizō还用来形容一个人负债,好像溺水一样。

这个词本身的意思,连同福音书叙述的明确细节,说明约翰的洗礼执行的是浸礼。福音书的作者约翰强调的事实是:施洗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约3:23)。而且,所有四部福音书的作者们都提到约翰的传道即使不是全部,大部分也都是在紧邻约旦河的地区进行的(太3:6;可1:5,9;路3:3;约1:28)。要是约翰施行的不是浸礼的话,他在巴勒斯坦几乎无论何处都能找到足够的水。

基督教的洗礼显然也是如此,因为在关于埃塞俄比亚太监受洗的记述中,值得注意的是施洗的和受洗的“同下水里去”,并“从水里上来”(徒8:38,39)。要是允许点水礼或是洒水礼的话,那太监就不用等到“到了有水的地方”才要求受洗(第36节),只要把他水瓶里的水提供给腓力就可以了。

此外,只有浸礼才准确地反映了洗礼的象征意义。根据罗6:3-11,保罗教导说基督徒的洗礼代表死亡。保罗说,“受洗”就是“归入他的[基督的]死”(第3节),“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第4节),“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第5节),“和他同钉十字架”(第6节)。然后保罗总结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第11节)。显而易见,点水礼和洒水礼并不象征死和埋葬。通过指出洗礼象征被“从死里复活”(第4节)这个重要事实,保罗加倍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意思。显然新约圣经作者们知道洗礼就只是浸礼。

根据古代的资料,可以证明施洗约翰很可能并不是第一个引入洗礼这种做法的。犹太人在给从异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时就遵循了这种做法。并不确定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做的,但是在公元一世纪的煞买(Shammai)派和希列(Hillel)派中,有关洗礼程序的附带细节却是一个争论点。既然洗礼的做法在那时显然就已经确立了,所以很有可能给从异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开始于基督教以前的时期。见《米示孥》Pesahim8.8,《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90,491页;《他勒目》Pesahim92a,宋西诺版,第491,492页;另见Tosephta Pesahim7.13和《耶路撒冷他勒目》Pesahim8.36b.31,都被引用在Strack和Billerbeck的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103页。

皈依犹太教所受洗礼的方式也十分确定了,就是浸礼。相关的规定要求全身都要被水覆盖(见《他勒目》`Erubin4b,宋西诺版,第20页;Yebamoth47a,47b,宋西诺版,第311,312页)。在Qumrân和开罗的发现(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90-92页)显示,以爱色尼闻名的犹太教派每日以浸礼自己洗,象征性地洗去他们的罪。昆兰(Qumrân)是在“犹太的旷野”,约翰传道的地方。

显然,群集到旷野中的约翰那里的犹太人明白这仪式的意义,并且认为它是一个适当的程序。甚至被派去质询约翰的犹太议会的代表们都没有挑战洗礼仪式的本身,而只是挑战约翰施行洗礼的权柄(见约1:19-28)。

基督教的洗礼仪式只是一个象征,并不传达神圣的恩典,这在新约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如果不信耶稣基督(徒8:37;参罗10:9)也不悔罪(徒2:38;参徒19:18),洗礼对他就没有任何价值。换句话说,接受洗礼仪式的人心里若没有信心,这仪式本身就没有任何拯救的能力。考虑到这些及其他因素,就孩子的得救来说,显然给婴孩施洗是一种没有意义的程序。只有当孩子长大到足以明白救恩、信心和悔改时,洗礼才能变得有意义。

虽然犹太人承认给皈依犹太教的人施洗的合法性,但这仪式只适用于外邦人皈依犹太教。约翰却要求犹太人自己甚至他们的宗教领袖们受洗,这才是他的洗礼的惊人方面。而且,他认为只有自己的施礼才是为基督所要施行的洗礼作准备(太3:11)。犹太人若不接受约翰的洗礼和后来耶稣基督用圣灵施行的洗礼,他们和外邦人几乎就没什么两样。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不会对他们有任何益处(太3:9;参约8:33,39,53;罗11:21;加3:7,29;雅2:21等)。

承认。当我们认罪时,上帝就赦免(约壹1:9)。施洗约翰感到对各种罪恶和不道德行为极其痛恨。上帝从未差遣使者们去奉承罪人,那对永生来说会是致命的。真改革的标志之一就是真诚的悔改并离弃罪恶。照样,来自上帝的真信息的标志之一乃是指出罪并呼召悔改和承认。古时的众先知是这样(见赛1:1-20;58:1等),新约时代是这样(太3:7;23:13-33;启2:5;3:15-18),现今也是这样(《证》第三册原文第254页)。约翰的洗礼乃是“悔改的洗礼”(可1:4);那是它最显著的特征。那招致他们个人和国家祸患的根源,乃是以色列的罪恶(赛59:1,2;耶5:25等)。他们寻求从这些灾难中被拯救出来是徒然的。他们渴望并祈求从罗马的轭下获得释放,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没能认识到在上帝能为他们作工之前,罪恶必须从营中隔离。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0-33页。


太3:7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关于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概略,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毒蛇的种类。或“毒蛇的子孙”或“毒蛇的一窝”。基督后来亲自用了几乎相同的语言称呼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太12:34;23:33)。他们以亚伯拉罕的子孙自傲(见对太3:9的注释),但他们却不“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约8:39),所以他们就是他们的“父魔鬼”的儿子(第44节)。

指示你们逃避。他们并不是来真诚地寻求悔改的,就是约翰呼召男男女女们为弥赛亚的国度唯一要做的持续预备,既然这样,他们为什么来呢?

忿怒。有可能通过灵感启示,约翰在这里展望到了公元70年,伴随着耶路撒冷在罗马军队手下陷落发生的那些难以形容的场面—耶稣告诉耶路撒冷的妇女们要为那些日子哀哭(路23:27-29),为此他劝告门徒们要逃离该城(太24:15-21;路21:20-24)。当然,远过于此的乃是上帝大日的“忿怒”,就是最后审判大日的忿怒(罗1:18;2:5,8;3:5;5:9;启6:17等)。


太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本会注释】

结出。见对第10节的注释。所结出的果子显示内在的品格(太7:20;参太12:33)。悔改的试验乃是生活中的一种改变。来到约翰这里受洗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真诚的证据乃是心意的根本改变以及内含“悔改”这个词的行为(见对太3:2的注释)。仅仅自称信仰毫无价值。

神圣的农夫忍耐地等候着那些自称侍奉他之人的生活结出品格的果子(见路13:6-9)。但“与悔改相称”的果子,即,合乎或与自称的悔改一致,乃是圣灵的果子(见加5:22,23;彼后1:5-7),并且除了圣灵在生命中临格之外,是结不出这种果子来的。离开“葡萄树”,就不能结果子(约15:4,5)。

悔改。见对第2节的注释。


太3:9 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本会注释】

不要自己心里说。或“你心里不要开始接受这种想法”。问题在于生命中信心的果子,而不在于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约8:39;加3:7,29)。约翰所说的果子必须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结出来,并且不是由一代传给下一代的(结14:14,16;18:5-13)。必要的不是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而是要行亚伯拉罕所行的—属灵的血统。

亚伯拉罕。犹太人自谀说亚伯拉罕的血统使他们比别人好。依据《他勒目》所说,一个以色列人比曾到上帝面前或将到上帝面前的所有人更有价值。他们认为这种关系可以替代约翰和耶稣所呼召的悔改。他们的善事不符合要求,却想得到奖赏;实际上,他们用自己的行为代替了亚伯拉罕的信心。

犹太人长期以出自亚伯拉罕的血统自夸(约8:33,39)。他是他们被“凿”而出的“磐石”(赛51:1,2)。但是“上帝不偏待人”,“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4,35)。只有那些效法亚伯拉罕的人,才可以享有特权称他为他们的父(加3:9)。

这些石头。约旦河沿岸大量的鹅卵石和石头。

子孙。在亚兰语中,即施洗约翰所讲的语言中,有一个双关语—“石头”是'abenin,而“子孙”既可以是benin,berin,也可以是banim。后来,耶稣说了类似意义的话(路19:40)。也许约翰的意思是比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铁石心肠,上帝从这些石头里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更容易。或者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说这些领袖们并不是不可缺少的,而且上帝能通过把石头变成人替换他们。


太3:10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本会注释】

斧子。一种审判的象征。

已经放在。意思似乎是斧子已经放在那里准备砍了。暗示马上就要用它了。

凡……树。在旧约圣经中,树常常被用来象征人(见结17:22-24;参诗1:3),约翰的听众完全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像约翰一样,基督也用树来代表以色列人(路13:6-9;太21:19,20)。

不结。见对路13:6-9的注释。在一个只长“野葡萄”的葡萄园的表号中,以赛亚描绘了上帝对他子民的温柔关心,以及因为他们没能“结好葡萄”而全然被弃(赛5:1-7;参太21:33-41)。

好果子。只有好人才能养成许许多多的好习惯,从好习惯才能获致好品格(见加5:22,23)。

砍下来。请将以赛亚关于野葡萄的比喻(赛5:1-7)与基督关于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的比喻相比较(路13:6-9)。耶稣的比喻中内含的事实是:上帝是恒久忍耐的,但是如果他仁慈怜悯的供给不被赏识的话,它们最终就会被收回。犹太民族几乎已经过了怜悯的日子,即将被弃绝了。见本册注释第四册原文第30-36页。

丢在火里。在犹太文学中,“火”是最后审判的一个特征。


太3:11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本会注释】

用水。约翰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的洗礼,只不过是为基督的工作做预备。

那……来的。约翰已经说了自己的任务是作为通报者,宣布那要来的主(第3节)。“那……来的”或“那就要来的”是常见的犹太措辞,表示弥赛亚。

在我以后。即,就时间而言。约翰是在主“前面”差遣的“使者”(可1:2)。

比我更大。关于基督,约翰后来作证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约翰的讲道是那么充满了能力,以致许多人相信他就是弥赛亚。甚至国家的领袖们也被迫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约1:19,20)。基督亲自论到约翰说“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太11:11)。尽管有公众的喝彩,但是对于跟那要比他“能力更大”的一位的关系,约翰始终保持着忠诚的意识。那获得成功并且得了众望,但在自己的眼里却保持着谦卑的人有福了!

鞋。希腊文是hupodēmata,直译是“绑在下面的东西”。这些“鞋”是用皮带绑在脚下的,实际上是“凉鞋”。罗马人才穿鞋子,而不是犹太人。

提鞋也不配。根据路加福音:“解鞋带也不配”(路3:16)。马太表示的意思是脱下凉鞋。对犹太人来说,鞋是人的装束中最卑下的部分了。“我要向以东抛鞋”这种说法(诗60:8;108:9)表达的意思是十足的鄙弃。在上帝面前,摩西受命把自己的鞋脱下来(出3:5)。用一双鞋买或卖穷乏人(摩2:6;8:6),乃是给他们最低的价钱。“解鞋带”或“提鞋”是奴隶作的卑下工作。通过断言自己连这种服务都不配为基督作,约翰就将自己置于比奴隶还低下的水平。就好像约翰说的是:“我都不配作他的奴隶”。一位大教师的跟从者会为他做许多个人的服务,但是依照犹太拉比的话:“一个奴隶为他主人做的各种服务,学生都必须为老师做,除了给他脱鞋以外”(《他勒目》Kethuboth96a,宋西诺版,第610页)。

圣灵。犹太人对这个词很熟悉。大卫曾祈祷说:“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51:11)。以赛亚说以色列使上帝的“圣灵担忧”(赛63:10,11),并且提到“主上帝的灵”在弥赛亚身上(赛61:1)。约翰似乎并没有强调用圣灵施洗(徒19:2-6)。关于这种表达的意义,见对太1:18的注释。

火。火和水是两大自然的净化媒介,用它们来描绘心灵的再生是适当的。照样,它们也是上帝已经和将要净化这个地球,消灭罪和罪人的手段(彼后3:5-7)。如果人们顽固坚持依附于罪,那么他们最终必与罪同被消灭;在宽容时期仍然存留的时候,现在就让圣灵进行净化的工作是多么好啊!一个人要么洁除罪,要么就与罪一同被洁除。保罗说:“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林前3:13)。

基督要用火施洗的意义并不确定。这句话可能指的是五旬节圣灵沛降,那时门徒们在火焰的象征之下受了圣灵的洗(徒2:3,4)。它还可能指的是末日的火,就如太3:12(见对第12节的注释)的类似性质所暗示的。它可能指上帝洁净心灵的恩典。或者还可能指彼得所说基督徒要遭受的火炼的试验(彼前4:12;参路12:49,50)。也许施洗约翰的话包含圣经中涉及火的多方面象征。


太3:12 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

【本会注释】

簸箕。希腊文是ptuon,“扬场的铲”,用它把谷物从打谷场迎风扬起来,好去掉糠(见对得3:2的注释)。谷物落回到场上,而糠却会被吹到一边,最终被烧掉。

扬净。希腊文是diakatharizō,“彻底地、完全地洁净”或“从头到尾地洁净”。这个例证说明的是农夫从打谷场的一边开始有系统地扬场扬到另外一边。

把麦子收在。将义人与恶人分开的过程发生在“世界的末了”(见太13:30,39-43,49,50)。

仓。或“谷仓”。

把糠用火烧尽了。犹太的农夫在把麦子安全地储存起来之后,通常就会这样做。请比较诗1:4的注释。

不灭的。希腊文是asbestos,“不能消灭的”“不可抑制的”或“未熄灭的”。施洗约翰的话无疑是根据玛拉基书的经文(玛3:1-3;4;见可1:2)。基督明确说过约翰应验了玛拉基的预言(玛4:5;参太11:14;17:12)。当约翰说到“不灭的火”时,他心里想的可能是玛4:1的经文,论到主的日子,“势如烧着的火炉”那时所有的恶人都要“如碎秸”。玛拉基继续说,那大日的火会“烧尽他们”,烧的那么彻底,以致“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另见玛3:2,3)。见约瑟夫《犹太战记》,ii.17.6[425]。

圣经强调的远非永久燃烧的火,恶人在其中没完没了地受折磨这种观念,而是强调这个事实:恶人被烧尽,烧的那么彻底以至一无存留。那种永久燃烧的地狱之火的观念与灵感之言无关,就象它与上帝的品格无关一样。圣经说到所多玛和蛾摩拉“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7;参彼后2:6)。但是消灭那些邪恶城市的火很久以前就已经熄灭了;它们今天并没有燃烧。然而那些城却成了一个“鉴戒”,例证最后大日的火将如何。

照样,耶利米也预言了上帝会在耶路撒冷各门中点火,这火甚至也必烧灭该城的宫殿,并且“不能熄灭”(耶17:27)。这实际上在几年以后,当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586年攻取了该城时应验了(耶52:12,13;参尼1:3)。十分明显,那火今天并没有燃烧。糠怎样在犹太的打谷场被全然烧尽,除了灰一无存留,照样,在那最后大日,恶人也必被“不灭的火”烧尽,除了他们的灰之外,一无存留(玛4:3)。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是永死,而不是由一位好报复的上帝不可思议地存留,在永不熄灭的火中永生。义人蒙应许得永生(罗2:7),而恶人的死与义人的生一样永久。见对赛66:24的注释。


耶稣受洗

太3:13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本会注释】

当下,耶稣来到。[受洗,马太福音3:13-17=马可福音1:9-11=路加福音3:21-23a。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路加福音的年代表”,“希律诸王的统治”] 现在是公元27年秋,施洗约翰传道可能已经约有六个月了(见对太3:1的注释)。秋天是三个重要节期的时节:(1)Rosh Hashanah,或吹角节(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09页;见对利23:24;民29:1的注释);(2)Yom Kippur,赎罪日(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05,706,710页;见对出30:10;利16的注释);(3)住棚节(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710页;见对出23:16;利23:34的注释)。在第三个节期,所有男人都要在耶路撒冷出现在主面前(出23:14-17)。因为基督受洗发生在秋天,所以可以合理地认为他是在这个节期到那里的。犹太人在加利利和耶路撒冷之间旅行常走的路线经过约旦河流域(见对路2:42的注释),如果耶稣前往耶路撒冷时走的是这条路线的话,他就会途经约翰讲道和施洗的伯大巴喇(约旦河外伯大尼),在比哩亚境内,正对着耶利哥(见约1:28;《历》第十四章;见对太3:1的注释)。

当耶稣听到约翰所传的信息时,他就认识到了自己的呼召(《历》第十一章)。这标志着他在拿撒勒私人生活的结束和他三年半公开传道的开始,从公元27年秋到公元31年春(《历》第二十三章;参徒1:21,22;40>10:37-40)。见路加福音3:1,2的年代表。

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对可1:9的注释。从加利利海到死海的距离约为64英里(102千米)。

要受洗。耶稣还在拿撒勒的木匠铺时,就曾听到过约翰的信息(《历》第十一章),他在离开木匠铺后,就再没有回到那里重操旧业。


太3:14 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本会注释】

拦住他。希腊原文可以译为“有意要拦住他”,“愿意阻止他”,“试图阻止他”。耶稣和约翰虽然在血缘上是亲戚,但他们从未直接相识过(《历》第十一间;参约1:31-33)。约翰曾经听到过有关耶稣降生和童年时期的事,并且相信他就是弥赛亚(《历》第十一章)。约翰也曾蒙启示,弥赛亚要在他手下受洗,而且会有一个兆头指证他就是弥赛亚(《历》第十一章;参约1:31-33)。

我当受。约翰对站在他面前的这位所具有的完全的品格印象很深,并且深深感到自己作为一个罪人的需要(《历》第十一章;参赛6:5;路5:8)。当罪人进入神圣的临格时,情况总是这样;先是意识到上帝的威严和完全,然后就深知自己的不配,需要上帝的拯救之能。当罪人认识到并承认自己失丧的状况时,他的心就变得深感懊悔,为圣灵进行改变之工作好了准备(见诗34:18;51:10,11,17;赛57:15;66:2)。若人不觉得自己需要救主,就不会渴望得到上帝给悔罪之人的恩赐。这样,上天就不能为他做什么了。见对赛6:5的注释。

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与比他能力更大的一位面对面(第11节),约翰具有一种谦卑的精神,并且感到自己的不配,所以就畏缩不敢给没有罪的一位(见约8:46;林后5:21;来4:15;彼前2:22)施行“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1:4)。对他来说,给耶稣施洗似乎是不适当的。无疑,约翰没有充分领会这个事实:耶稣要给每一个靠恩得救的罪人树立一个榜样。


太3:15 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作:礼)。”于是约翰许了他。

【本会注释】

许。即“让”,“允许”。他不该拒绝耶稣受洗的要求,无论这要求此刻对他来说多么不适当。

理当。即“适宜”“适当”在承认个人的罪方面为耶稣施洗是不适宜也不适当的,因为他毫无要悔改的罪。但是作为我们的榜样,他受洗是既适宜又适当的(见《历》第十一章)。

尽诸般的义(或作“礼”)。耶稣在受洗时将自己的私人生活放在了一边;他不再只是众人中的一个完全人了,自此以后,他要作为他们的救主从事积极的公开传道了。基督谦恭地受约翰的洗乃是印证约翰的传道,并在其上加盖天国嘉许的印记。

约翰许了他。即,约翰同意照着他的要求做。


太3:16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随即。即立即。

从水里上来。耶稣从约旦河里上来,就跪在岸上祈祷,特别是祈求天父赐下证据,表明他已在他儿子身上悦纳了人类,并且祈求他的使命获得成功(路3:21;《历》第十一章)。

瞧。或“看”,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它通常用于引入叙述的一个新的部分,或者使人的注意力集中于作者认为特别重要的细节。

天开了。与其他重要的场合一样,未见世界的门随即半开了(见徒7:55-57)。

他就看见。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可1:10)都说耶稣看见了圣灵的降下;约翰说施洗约翰也目睹了这一神圣的显现(约1:32-34)。路加福音只说这事发生了(路3:21,22)。还有少数几个人,可能是约翰的某些门徒和别的与上天心相契合的人,也看见了所发生的事(《历》第十一、十四章)。另外,聚集的大众只目睹了上天的光在救主仰着的脸上,并且感到了这场合的神圣庄严。天父的荣耀和声音的显现为的是回应救主祈求从事其使命所需力量和智慧的祷告。约翰从中也认出了曾蒙应许要借以认出“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记号(见约1:29-34)。最后,这庄严的场面为要加强那些目睹它之人的信心,并预备他们接受约翰在40天后指出弥赛亚时所做的宣布。

上帝的灵。没有理由猜想从耶稣降生到现在,圣灵的临格和影响并没有伴随着他。这里所指出的乃是一次特别的受膏,使他获得能力去完成所指定给他的任务(徒10:38;见对路2:49的注释),正如先知以赛亚曾预言的(赛11:2,3)。圣灵在发展品格中的工作,应当与使人有资格从事某些任务的圣灵的恩赐相区别(林前12:4-11)。

仿佛鸽子。即清丽无比的光仿佛鸽子(《历》第十一章),可能与五旬节时的火舌相似(徒2:3)。犹太拉比们用鸽子象征以色列国。基督教的艺术家们通常用鸽子象征圣灵,无疑是基于这个事件。


太3:17 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本会注释】

从天上有声音说。在基督的一生中,有三个场合天父的声音从天上证明他的儿子—在他受洗时,变像时(太17:5;彼后1:16-18),以及他最后一次离开圣殿时(约12:28)。

这是我的爱子。或,“这是我的儿子,我所爱的”,少量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你是”而不是“这是”(参可1:11;路3:22)。

这句话结合了诗2:7和赛42:1的话语和观念。根据马太福音,天父显然用第三人称对约翰和少数旁观者讲话(见对太3:16的注释),然而根据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天父直接对耶稣讲话(可1:11;路3:22)。有些人看到了福音书记录中的这个不同之处。关于此点不同和其他所谓的不同之处,见对本章结尾的附注,注2。

我所喜悦的。请比较赛42:1的经文。



对第三章的附注

注1  依据马太福音3:4和马可福音1:6,施洗约翰的饮食由“蝗虫[希腊文是akrides,akris的复数]和野蜜”构成。我们并不知道福音书作者们的意思是说约翰并不吃别的东西,还只是说这是他主要的饮食。还有可能的是:“蝗虫和野蜜”被认为是先知与人有别的饮食,正如“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标志着他是古先知们的后继者一样(见《历》第十章)。约翰可能只是在得不到别的食物的时候才以“蝗虫和野蜜”维生。此外,“蝗虫和野蜜”可能只是代表在旷野中能找到的各种食物,并且这种形象的东方表达方式强调的是他孤寂、节制的生活,很少有人拜访。

因为“蝗虫”这个英文词既可以指一种昆虫,也可以指某些树,所以就引起了这个问题,是什么和蜜一起构成了约翰的饮食呢。

在圣经中别的地方,并且也在当代的希腊文学中,关于这个问题,akris这个词总是指一种昆虫,就是蝗虫。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已经导致现今大多数的注释者得出结论说:在关于施洗约翰的记录中,指的就是这种昆虫。还有一个事实是:从古时起,蝗虫就是中东地区人们饮食中的一部分了。依据摩西律法,某些种类的蝗虫是洁净的食物(利11:22),所以在犹太人饮食中是允许的。这些事实已经使我们这个时代的注释者们得出了相当一致的结论: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的akris应该被理解为指的是名为“蝗虫”的昆虫,而不是一种树。

然而,从很早的基督教时代就流传下来一个普遍的、强调的、并且持久的传统说法,大意是,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akris这个词指某种不是昆虫的东西。曾有人提出是小野鸟、螃蟹、小龙虾、野梨或别的水果、糕点、角豆荚等。他提安的四福音合参(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22页)读作“奶”而不是“蝗虫”。这些显然多是猜测,但其中一个就是角豆荚,似乎有语言学和人类学上的证据。

角豆树(Ceratonia siliqua)广泛栽植于地中海沿岸,在巴勒斯坦从希伯仑往北的地区很常见。它的果实在晚春成熟,结在扁平的豆荚里,形状有点象利马豆荚,长度有六到十英寸。这种树的豆荚和豆都可以生吃,煮熟,或者磨成粉并做成饼。还可以做成干货不定期储存。这种角豆虽然没有独特的美味,但却具有实在的营养价值,并且长久以来一直是近东地区较为贫穷阶层饮食中的主要成分。Tosephta(Ma`aseroth2.19[84])将角豆荚列为一种食品,而《米示孥》(Ma`aseroth1.3,《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56页)详细说明了角豆和角豆荚作为一种食物,应该交纳什一。那个浪子给猪吃的“豆荚”就是角豆荚(见对路15:16的注释)。顺便说一下,在英文中,角豆树通常以蝗虫闻名,它的豆子一般叫做“圣约翰之饼”。据说英国的谷物经销商所供应的喂牛的角豆荚就叫作“蝗虫”。

倾向于支持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就是角豆树的果实的证据如下:

1.可得到的证据表明,蝗虫这种昆虫是一种很匮乏的食物来源,完全不能维持人的生命。依据哈斯丁斯的《宗教伦理百科全书》(“蝗虫”项),“蝗虫这种昆虫的营养价值极低,就算和蜜同吃,也不足以维持人的生命”。约翰所吃的“蝗虫”似乎构成了他的主食,这种情况反对蝗虫这种昆虫作食物,而倾向于支持角豆树的果实。论到蝗虫这种昆虫不足以作食物这事,必须与akris这个词指的是别的食物而不是昆虫这种论据相提并论。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角豆在近东不同地区曾是极穷之人的食物,现在仍是如此。古时候,犹太曾有一个谚语说“当一个犹太人不得不吃角豆时,他才悔改”(米大士拉巴,关于利11:1,宋西诺版,第168页)。提到这点与约翰是伟大的悔改传道士并非不相关,而且角豆荚与野蜜这种饮食的确会适合以往和目前关于一位正义的传道士应该吃什么的观念。就如已经提到的,约翰简朴的饮食可能象他粗制的衣服一样,有意在大众的心中刻画他与古时的众先知类似的形象。

2.在最早挑战约翰的饮食中包括蝗虫这种昆虫的人中,有伊便尼派的人,他们是一个犹太基督徒团体,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约时代的犹太化分子。与爱色尼派(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3,54页)一样,他们也有点禁欲苦修的倾向,并且提倡素食。显然地,伊便尼派在太3:4中完全避免提到“蝗虫”,虽然第4世纪的一位基督教作家伊皮法纽控告说他们用egkrides,“糕饼,”代替了akrides,“蝗虫”(见M. R.雅各,《新约旁经》,第9页;H. A. W. 麦耳,《新约的注释》,关于马太福音3:4的注释)。伊便尼派似乎并不是收到了读作egkrides的福音书手稿,他们做这种替代或更改,为的是使之与他们的饮食原则一致。所有现存的圣经手稿都读作akrides。

3.可以被认为比后来的作家们更明白圣经中的希腊文用法的希腊教父们,完全不赞同akris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意思是指我们所知道蝗虫这种昆虫。实际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似乎都有另外的想法。例如,许多人都认为福音书中的akrides(或akridas)等同于akrodrua,“果子,”或者草木枝条的嫩尖。

在一个被错误地归于屈梭多模(约公元400年)的关于撒迦利亚的预言的证道中,在以利亚和施洗约翰之间作了比较,其中说道:“一个住在山间,另一个在旷野沙漠中度过了他的时光;一个由乌鸦提供食物,另一个吃蝗虫这种植物[akridas botanōn]”。akridas botanōn这个短语译成拉丁文是herbarum summitates,意思是尖端或植物的芽(见米聂的Patrologia Graeca,第50册第786,787栏)。屈梭多模的另一个证道中有相似的话,是关于施洗约翰的,akridas ek botanōn这种表达出现在对他的饮食的描述中,被译成拉丁文是summitates plantarum,“植物的芽”(同上,第59册第762栏)。一个对于拉丁译文的注解说明,拉丁文圣经用locustas表示akrides,并且补充说拉丁文圣经用locustas的意思不仅是蝗虫[角豆树],而且是summitates plantarum,植物的尖端。一份对希腊原文的注解说,佩鲁西欧塔的伊西多尔再三地对akrides作出了相同的解释,许多作家也是这样。佩鲁西欧塔的伊西多尔(约公元425年)明确说道(书信132):“约翰所吃的蝗虫并不象有些无知的人所想的,是圣甲虫[甲壳虫]类的生物。并非如此,因为实际上它们是植物或树木的尖端[希腊文是akremones;拉丁文是summitates]”(同上,第78册第270栏)。在书信5中,伊西多尔再次说到约翰的食物乃是“植物和叶子的尖端”(同上,第183,184栏)。保加利亚的狄奥非拉特(约公元1075)在其所著的《马太福音的注释》(对太3:4的注释)中,说:“有些人说蝗虫[akrides]是植物,叫作黑角;有些人[说它们是]野生的夏季果实”(同上,第123册第173,174栏)。加历斯都·尼斯腓罗(Callistus Nicephorus,约公元1400年)在其所著的《教会史》(i.14)中说到,约翰“退到偏僻的荒野,以树木的柔嫩部分为食”(同上,第145册第675,676栏)。还有可引用大量其他的证据得出同样的结果。希腊文作者们和他们的拉丁文译者们显然都把太3:4的“蝗虫”理解为一种常吃的素食。

不能说这些教父们的思想与伊便尼派的思想一样,似乎是受了不愿接受施洗约翰吃肉食这种观念的影响。就目前所知道的,教父们并不是素食者。对于教父们相当普遍地同意福音中的akrides指某种不是蝗虫这种昆虫的东西,似乎最难提供一个有效的解释,除非有某种语言学上的根据,或者在基督教早期的世纪人们的习惯方面所有依据。

4.似乎“圣约翰之饼”这个名称被应用于角豆树的果实是由中世纪的朝圣者从圣地返回时引进各种欧洲语言中的。例如,在德语中,这就是那种果实的种名。依据《牛津英语词典》所说,“圣约翰之饼”作为“角豆”的同义词出现在1591年的英文-西班牙文词典中。

5.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T. K.Cheyne在世纪之交的著述中所采取的立场,也是认为施洗约翰的食物由角豆和野蜜构成。他的理由是,虽然akrides这个词在其所有的用法实例中,意思都明确地指昆虫,因为蝗虫这种昆虫从古时起就一直有人吃,但是“然而,常识告诉我们施洗约翰不会喜欢蝗虫作为自己惯常的食物,而不喜欢土地提供的食物。谦卑不会使他忽略最穷阶层日常的食物,即,角豆荚”(《圣经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Biblica],“豆荚[Husks]”词条)。

6.关于福音书中akris这个词义的不清似乎与这个事实有关:在不同的语言中,“蝗虫”这个词既指一种昆虫,又指一种树。英文词“蝗虫”来自拉丁词locusta,最初是指龙虾或类似的甲壳类动物,后来,因有在形状上有些相象,也指蝗虫这种昆虫了。真正的蝗虫是一种属于Acridiidae科的昆虫,这个词来自希腊词akrides的拉丁形式。

为了说明“蝗虫”这个词是指角豆和某些别的树,《牛津英语词典》的注释说:“完全指昆虫的akris这个希腊名称,在黎凡特[Levant](地中海东部自土耳其至埃及地区诸国)是指角豆荚,因为在形状上有些相似;并且从很早的时候,许多人就相信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就是这些豆荚(“蝗虫”词条)。在当代阿拉伯语中,指蝗虫这种昆虫的nabat这个词,也照样被用来指角豆树的果实。将“蝗虫”这个词应用于角豆荚显然是适当的,因为事实上在希腊文中,它们被称作keratia,直译是,“小角”,是一个形容它们的形状的名称,而且蝗虫的种类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为Acridiidae科的akris,是“以短角为特征”的(《牛津英语词典》,“蝗虫[Locust]”词条)。这种形状上的相似似乎成了“蝗虫”这个词在英语也在通俗的黎凡特希腊语和阿拉伯语中有双重意义的根据。依据哈斯丁斯的《宗教伦理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蝗虫”字条,“这种昆虫和豆荚之间的相似之处乃是它们在英语中同名的原因”。

7.我们无法说希伯来文和亚兰文是否也反映了这种相似性。然而,可以注意到希伯来词chagab,“蝗虫”或“蚱蜢”,被七十士译本在利11:22;民13:33;代下7:13;传12:5;赛40:22中译为akris。在米示孥的希伯来文中,charub指角豆荚,与阿拉伯词kharrūb意思相当,英文词角豆荚carob就来自于这个词,译成希腊文是keratia。有些人提出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就是基督徒们长期使用亚兰语的地方,因为发音和拼写相似,辅音形式ch-r-b有时可能会与ch-g-b相混淆。依据这种解释,charub,角豆荚“carob”就变成了chagab,“蝗虫”,并且在太3:4和可1:6的希腊原文中反映的就是这种替代。

有些人提出,马所拉经文(指经马所拉学者加上元音之旧约经文)的希伯来词cheryonim应该读作charubim,认为在王下6:25(见对该处的注释)中指的是角豆荚。他们还提出,在赛1:20中译为“刀剑”的希伯来词chereb,应该是charub,“角豆荚。”在希伯来圣经的辅音原文中,这两个词是一样的。于是就应该译为:“你必吃角豆荚”,这与上下文很相符。有些人认为,马太既有希伯来背景,想到charub,“角豆荚”这个词的通俗名称是chagab,“蝗虫”可能就在写作时选择了希腊词akris,“蝗虫”。还有可能的是,在那时的希腊文中有类似的通俗名词存在。

8.从严格的语言学观点来看,论据是支持把akris等同于昆虫的。但是鉴于这里所总结的这一切相反的证据,完全不能确定这是对太3:4和可1:6中这个词的正确理解。可得到的证据并不能保证对约翰到底吃的什么作出武断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怀爱伦描述约翰是一个素食者(《证》第三册原文第62页;《卫生》第72页)。

注2  在福音书中,作者们在不同的地方对基督的话语有不同的叙述。他们对某些事件也做了不同的叙述,例如,十字架上的题字。这些差异已经被怀疑论者们抓住作为福音书作者们不可靠,甚至是虚假的证据,所以肯定不是上帝默示的。但是仔细的审察却证明并非如此。那些著作福音书的人,连同基督其他的跟随者们,都认为自己是我们主生平事件的见证人。他们为自己见证的真实性付上了一切。

现今,在法庭上,如果证人们关于一个事件所作的见证众口一词,那么倒得不出他们是诚实作见证的结论,反而认为他们作的是伪证。为什么呢?因为经验教训我们,没有两个人对一件事的看法会完全相同。一个见证人对这点印象很深;另一个见证人却对那点印象很深。此外,他们可能都听到过与那事有关的完全相同的话语,但他们各自叙述的话语却略有不同。一个见证人可能会叙述一次谈话的某些部分,是另一个见证人所没有叙述的。但是只要这些不同的叙述在思想或意思方面没有明显的矛盾,他们的证词就可以被认为说的是实话。确实,貌似矛盾的话常常可以证明根本就不矛盾,而是互补的。见对太27:37;可5:2;10:46的注释。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只有诚实人才当得起记性不好。那些向众人说假话的人必须继续不断地复述他们的假话,好使它不露馅儿。诚实人每次可以不用完全相同的语言—几乎肯定不会用相同的语言,重讲自己的故事,但所讲的故事却有一种内在的一致与和谐,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更甚者,这种故事活泼地闪现在我们面前,因为讲这故事的人正在重新体验那件事的精神和感觉。但是当一个人用留声机一般的千篇一律的话语对一个故事讲了又讲时,对于这人,我们所能说的最仁慈的话语就是: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烦人的奴隶,只说虚词,并不描述实际发生之事或实际所说之话的逼真画面。如果我们的心思不仁慈,甚至就可能会怀疑他说的不是真话,或者至少确信他老了。

多年以来,所有的经验,特别是法庭上的经验,所导致的结论是:诚实的见证不需要也不应该—等同于不同的见证人对一个事件作出如复印一样相同的见证,包括他们对特别事件所说话语的见证。

所以,因为福音的记录不一致,就控告福音书作者们是不可靠的,这显然是没有根据的。相反,那些作者们提供了最清楚的证据,证明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共谋,他们是各自独立地记载了有关基督生平的事件,在他们受神圣启发的心中留有最特别印象的部分。他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写了或多或少不同的记录。然而在他们所写的有关事变和事件中,却不难发现和谐一致,包括我们主的话语,例如,在十字架上的题字(见对太27:37的注释)。

根据这些事实,那些因对基督话语记述有不同的就说福音书作者不是受圣灵默示的控告看来就毫无意义了。无神论者有什么理由推论说受上帝默示的福音书作者们就要一字不差地把主的话语记下呢?什么正当的理由都没有。话语只不过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不幸的是,人类的语言常常不足以充分表达讲话者的思想。福音书的作者们以不同的形式讲述我们主的话语,这事本身岂不就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上帝默示他们洞察了他话语的范围和意图吗?顺便说一下,基督说的是亚兰语;福音书作者们却是用希腊文写作。不同的学者们可以最忠实地翻译某个人的作品,可是用词却有不同,这岂不是事实吗?确实,死板地逐字翻译通常会牺牲原作者心中几分真实的思想或意图。

以适当的改编,我们在这里可以应用经上的话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有一种赐生命的灵赋予了四福音生气,要是福音书作者们遵照怀疑论者虚假的记事标准,死板地使用同样的字句,这种灵很容易就会被窒息或抑制。在复写纸被发明出来数千年以前,上帝就默示了他的代笔。

 

马太福音4章

提要:1基督禁食,并受试探。11天使来伺候他。13他住在迦百农,17开始传道,18呼召彼得和安得烈,21雅各和约翰,23并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


耶稣受试探

太4:1 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

【本会注释】

当时。[受试探,太4:1-11=可1:12,13=路4:1-13。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希腊文tote是马太特别喜欢的一个词。在马太福音中出现了约有90次,相比而言,在马可福音中出现了6次,在路加福音中出现了14次(见太2:7;3:13;4:1,5等)。它表明思想的变迁,并且将新的叙述篇章定位在一定的时刻,可能紧随着前述事件。

引到。“旷野”的字面意思是“向上”,即从约旦河上到丘陵地带,要么是犹大,要么是约旦河外的比哩亚。耶稣受试探的精确位置不知。

被灵。耶稣从出生就处在圣灵的指导和教育之下(见对太3:16;路2:52的注释),但在他受洗时,圣灵才以丰富的量降在他身上,赋予他智慧和技能完成指定给他的使命(徒10:38;参太1:8)。耶稣“每一步,都受天父旨意的引导”,与“在他降世之前”就“摆在他面前,巨细毕究”的“那个计划”和谐一致(《历》第十五章;见对路2:49的注释)。马可使用了一个语势更强的词,说:“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可1:12)。

到旷野。传统认为耶稣受试探的地点是在崎岖不毛的丘陵地带,向上延伸到耶利哥西部,被称作Quarantania,暗指耶稣留在旷野中的那40天。耶稣受洗发生在耶利哥东部的约旦河(见对太3:1的注释),并且耶稣在那40天结束后又回到那里的事实,暗示他受试探的旷野并不太远。既然这样,耶稣就完全有可能退隐到了亚巴琳群山中的尼波山附近的旷野地区,在死海东边(见对民21:20;27:12;申3:17的注释)。在尼波山的顶峰,“耶和华将全地都指给他[摩西]看”(申34:1-4;《祖知》第四十三章),可能就在同一地点,“一座最高的山”,魔鬼也将“世上的万国”都指给基督看(太4:8)。

受试探。希腊文peirazō,“尝试”(徒9:26;16:7;徒24:6等),“试验”,目的要么在于一种值得表扬的动机(约6:6;林后13:5),要么在于一种邪恶的动机(太19:3;路11:16),特别是在引诱一个人去犯罪的意义上(林前7:5;帖前3:5;雅各1:13)。在这里,peirazō指的是后一种意思。

耶稣并没有招惹试探,他也没有故意地置身于受魔鬼迷惑的境地。他退隐到旷野是要独自与他的父同在,并要默想那摆在他面前的任务。

耶稣亲自取了人性,既有人性,就有屈服于罪恶的可能(《历》第十二章)。他蒙允许“与我们一样应付人生的艰险,经历人间每一个孩童所必须经历的战斗,冒失败和永远丧亡的风险”(《历》第四章)。只有这样,才能说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否则,如果像有些人所声称的,耶稣既是神圣的,就不能被拭探—那么他受试探就是一场闹剧了。基督是藉着他的人性经历了试探(参《历》第七十四章)。要是他所经历的试探在任何程度上不及我们所经历的试探,“那他就不能援救我们了”(《历》第十二章)。见对约第一章的附注;见对路2:40,52;约1:14;来4:15的注释;怀爱伦关于太4:1-11;罗5:12-19的补充材料。

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表,他能“体恤我们的软弱”,因为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所以我们受命要“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5,16)。耶稣凭经验知道人性能经受什么,并且他已应许要按照我们个人的力量所能经受的缓和那拭探者的权势,并“开一条出路”(林前10:13,标准修订本)。在人心的领域,一再重复着基督在旷野的试探中所经历的大斗争。如果没有试探—没有机会选择去行善或行恶—品格也就没有发展了。正是藉着拒绝拭探我们才发展出抵挡试探的能力。

魔鬼。希腊文diabolos,来自dia,“藉着”和ballō,“猛推”形容词的意思是“毁谤的”作为名词,意思是“造谣中伤者”英文词“魔鬼”就源自这个词。在七十士译本中,diabolos译自希伯来词satan,“撒但仇敌”(见对亚3:1的注释)。当指撒但时,diabolos通常有定冠词(彼前5:8是一个例外)。没有定冠词时用于人(约6:70;提前3:11;提后3:3;多2:3)。

有些人主张魔鬼没有位格,但是diabolos,“造谣中伤者”这个词和satan,“撒但仇敌”这个词都基于魔鬼是一个有位格的生灵这种概念。基督“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10:18)。只有一个有位格的生灵,才能担负经上所记魔鬼试探人的角色(太4:1,5,8,11),并且符合不同的新约圣经作者们关于魔鬼所作的其他陈述(约13:2;来2:14;雅4:7;约壹3:8;犹9;启2:10;20:2,7-10)。


太4:2 他禁食四十昼夜,后来就饿了。

【本会注释】

禁食。译为禁食的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通常用来指戒除食物的一种仪式上的惯例。但这里的禁食显然不是仪式上的禁食。耶稣终其一生都因他的门徒不遵照法利赛人所规定的日子禁食而备受责难(太9:14;路5:33;参路18:12)。现今有一种危险,与圣经时代一样,就是认为禁食是在上帝面前挣得功劳的一种手段──做点什么事好让自己得到上帝的称赞。但那种禁食并不是上帝吩咐人要做的禁食(见赛58:5,6;参亚7:5)。现今人们如果要禁食,就该以获得清明的心思为目的,与此对立的乃是因吃的过多而产生睡意。藉着有节制的饮食,可能有时甚至藉着完全禁食,对真理和上帝旨意的属灵领悟力就会显著的增长。禁食并不总是意味着完全戒除所有食物。然而,路加说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那些日子没有吃什么(路4:2)。

四十昼夜。请比较摩西(出34:28)和以利亚(王上19:8)与此类似的禁食。试图找到40这个数字的奥秘意义是没有意义的。见对路4:2的注释。


太4:3 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

【本会注释】

那试探人的。魔鬼总是在我们最软弱的时候攻击我们,因为那时我们最有可能跌倒。因此,保持我们的体力、智力和情绪方面的力量与效能在高水准就至关重要了。任何减弱这些力量的事物都会减弱我们对那试探者骗人诡计的防卫。过度操劳、缺乏锻炼、吃的过多、错误的饮食、缺乏睡眠、或者任何降低智力上的警觉性和情绪控制的事物,都倾向于给那恶者打开进入心灵的门路。接受气馁、失败、或者怨恨的想法效果也是这样。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思想和感情都固定在天上的事上(西3:2),并使我们的心中充满真实的、可敬的、清洁的和可爱的事物(腓4:8)。我们必须使身体顺从物理的生命法则,因为如果我们的生活违背那管制我们生命的自然律,我们就不可能充分赏识具有永恒价值的事物。

进前来。“进前来”到耶稣面前的是一个有位格的魔鬼;耶稣战胜和击溃的是一个有位格的魔鬼。福音书的作者们一点儿也没有像有些人所主张的,暗示说这场试探是一次主观经验,只发生在耶稣的内心。

你若是。撒但曾目睹耶稣受洗并听到过来自天上的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见《历》第十二章)。就外表来说,似乎有理由怀疑那个宣告的真实性。极度苍白、疲倦、消瘦、饥饿(见《历》第十四章),耶稣的外表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上帝的儿子。撒但的话:“你若是”,使耶稣面对的问题是:“你怎么知道你是上帝的儿子呢?”照样,在伊甸园中,那试探者的意图就是要引导夏娃不相信,上帝清清楚楚说过的关于那分别善恶树的话。现今,撒但也以同样的方式接近男男女女们,努力使他们不相信上帝圣言中清清楚楚启示了的真理。只有那些具有耶稣那样的信心,坚定依赖于“经上记着说”,依赖于清楚明白的“耶和华如此说”的人,才能抵抗那恶者的诡计。试探总是对某个清楚明白的真理提出挑战。它主张:环境证明违背原则是正当的。

上帝的儿子。此乃四十天前天父在约旦河所说话语的一个清楚的回响(见对太3:17的注释)。撒但带着傲慢的轻视对这一位说话,正是他被赶出天庭前怀恨发言反对的那一位。实际上,耶稣现在看起来更像一个要死的人,并不像上帝的儿子(《历》第十二、十四章)。撒但在这个场合讲的话,后来那些满含轻蔑的犹太领袖对十字架上的基督也讲过(太27:40)。见对太1:23;路1:35;约1:1-3,14的注释。

吩咐。在耶稣传道期间,有时人们会要求他施行神迹证明自己弥赛亚的身份(太12:38;16:1;可8:11,12;约2:18;6:30)。但是当有人激动他行神迹时,他拒绝了。反之,他所行的每一个神迹都是要满足他所努力帮助之百姓的某种明确需要。确实,可以料到自然界的诸势力和大自然的力量都顺从其创造主的吩咐(太8:26;约2:6-11等)。但是耶稣并没有要求上天为他提供任何我们得不到的能力。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9页。

这些石头。撒但很可能指着耶稣脚下的那些石头,它们的形状大致像圆盘形东方饼块。撒但甚至可能捡起了其中的一块石头(参路4:3)递给耶稣,就像他曾摘下禁树上的果子并将之放在夏娃手里一样(《祖知》第三章)。

食物。食物在这里代表人肉体本性的物质需要。它代表唯物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以为人的生命由他所占有的大量物质构成,而且人只是靠食物生活。因而,要求满足食欲乃是撒但公开进攻上帝儿子的基础,也是他在伊甸园中接近亚当和夏娃的基础。临到人们的许多试探都落入这一类。首先,撒但知道试探人的肉体本性更可能立即获得成功。其次,他将自己的探试专注于削弱并降低人身体的各项能力,十分清楚通过肉体本性、通过感官,他就能成功的找到门路控制人。为了避免堕落毁灭,人的肉体本性必须不断地处于更高的心智能力──意志与理智的控制之下。身体是心智与灵魂藉以发展的媒介,从而形成品格(《服》第八章)。作为上帝的儿子,耶稣确实有能力通过创造食物解除自己的饥饿,这个事实使这个试探很真实。

在撒但的建议中,存在的试探是,基督可以用一种错误的方式解除自己的饥饿,即,不考虑天父的旨意会是什么。撒但的提议暗中影射说,上帝丢下他儿子独自遭受饥饿之苦必定是不仁慈的,特别是在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的时候。

请将基督传道之初在旷野中所遭遇的试探,与结束时在客西马尼园中遭遇的试探相比较(见对太26:38的注释)。


太4:4 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本会注释】

回答说。见对伯3:2的注释。

经上记着说。基督对上帝的信心和他对上帝旨意的认识是基于圣经的。从童年时期起,基督就殷勤学习了各卷圣经,并且对它们非常熟悉(《历》第七章)。他对付试探的秘诀就在于此。使我们胜了世界的,乃是信心(约壹5:4),而信心是藉着研究圣经增长的(罗10:17)。在这里,基督断言,坚持经上记着说甚至比行一个神迹具有更大的价值和重要性。基督在这个场合引用的经文全部来自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引自申8:3,是1,500年前基督曾向摩西启示的真理。当试探结束时,耶稣几近死亡(《历》第十三章)。撒但可能含沙射影地说,基督如果不离开他所认为的职责之路,他就会死。假如这样的话,耶稣就通过自己的答复断言:死在上帝旨意的轨道之内比远离上帝的旨意活着更好。这种形式的试探是撒但压在许多努力顺从,上帝已启示之旨意的人身上的。凡宣布说单靠“食物”活着的人,根本就没有真正活着,最多也不过是注定要死,因为有“食物”没上帝只能带来死而不是生。

耶稣第一个回答就彻底声明上帝在圣经中所表达的旨意,并且对之表示无异议的顺从。耶稣接受圣经的约束性(参约15:10),并且否认物质的东西是第一重要的。因为属灵的事才具有超凡的价值和重要性。见对太6:24-34;约6:27的注释。

单靠食物。人远非一种动物,其最紧迫的需要并不是身体的和物质的。耶稣断言:“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然而,在另一方面,耶稣却主张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帮助那些在危难中的人是至关重要的(太25:31-46等),他还说明了这并不应该取代对他本人作为弥赛亚的忠诚和献身(太26:11)。确实,人们应当“行公义,好怜悯”(弥6:8),并要爱人如己(太22:39);但他们也要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弥6:8)。基督对魔鬼的回答乃是对唯物主义人生观的谴责,无论这种人生观以什么形式出现。拥有个人所有物并不是人生的终极目的,甚至都不是一个值得要的目的(见路12:15)。见对约6:27-58的注释。

一切话。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约4:34)。耶利米说到他得着并吃了上帝的话,它们就成了他心中的“欢喜快乐”(耶15:16)。约伯说:“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语,过于我需用的饮食”(伯23:12)。耶稣,那活泼长存的道(约1:1-3),乃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约6:48-51)。保罗说到“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来6:5)。彼得提到过基督徒藉以成长的“纯净的灵奶”(彼前2:2)。

此外,听从上帝的一切话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人类并没有自由从上帝的圣言中选择那些吸引自己的部分,而拒绝其他部分。上帝为他尘世的儿女提供的是均衡的属灵饮食,那些只为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吃这食物的人,不能指望享有健康的基督徒经验或成为成熟的基督徒。对于愿意进入天国的人来说,就连上帝“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太5:19)也是必不可少的。


太4:5 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顶原文作翅)上,

【本会注释】

当时。在路加福音中,第二个和第三个试探的次序与马太福音中的相反。我们虽不知道哪个才是实际发生的时间顺序,但是有理由相信,这三个试探是按马太福音给出的次序发生的。仔细研究每一试探的性质和意图,就会导致这个结论:当撒但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第8节)并将世上的万国指给他看时,这三个拭探就达到了高潮。在马太列出的前两个试探中,撒但是扮作一位光明的天使出现的,但是在第三个试探中,他公然要求基督敬拜他(第9节)。根据马太福音,正是这个渎圣的建议招致了那断然的命令:“撒但退去吧”(第10节)。还值得注意的是,《历代愿望》是按照马太给出的次序对这三个试探进行的注释的(见《历》第十三章)。见对第9节的注释。

对观福音书中所给出的事件的次序往往彼此不同。应该注意的是,没有一位福音书作者声称自己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安排叙述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确实,显然他们谁也没有那样做。见对第三章的附注,注2。

圣城。一些马加比硬币带有“圣耶路撒冷”的题字。现今,耶路撒冷的阿拉伯名称是el-Quds,“圣城”显而易见,撒但选择圣殿作为他第二个试探的地点并不是因为旷野中的群山不够高不够险峻,所以必有别的动机。可能撒但寻求用一种圣洁的气氛围绕第二个试探。

(“原”文作“翅”)。希腊文pterugion,小辞形式,直译是,“小翅”,有些人认为此处表示殿的外缘。后来的一位希腊作家用非小辞形式pterux表示建筑物的尖端。因此,pterugion可以形容塔楼、城垛、高尖屋顶、或山顶。英文词“pinnacle”(尖顶)来自拉丁词pinnaculum,是pinna,“翅”的小辞形式。

殿。希腊文hieron,一个用来指整个圣殿区域及其所包含的建筑物的专用名词。由圣所和至圣所组成的圣所建筑本身,在希腊文中,被称作naos。在新约圣经中hieron和naos都被译为“殿”。


太4:6 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本会注释】

你若是。见对第3节的注释。表面上,对撒但的挑战不能提供答案,看起来就好像耶稣默认自己不是上帝的儿子一样。在迎战第一个试探时,耶稣曾证明了作为圣子对天父旨意的忠诚。现在,这试探者建议他通过一个举动证明自己的忠诚和信心,而这一举动也能够证明他就是上帝的儿子。

可以跳下去。撒但极其肯定地力劝耶稣,说这种相信上帝的行为会成为他确实是上帝儿子的极大实证。拉比们教导说“当弥赛亚王显示自己时,他就会来临,并站在圣地的屋顶上”(Midrasg Pesiqtha Rabbathi36[162a],引用于Strack 和 Billerbeck的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一册第151页)。要是耶稣跳下去,谁也不会目睹这个行为,只有撒但和上帝的天使们会看到(《灵恩》第一册第33页)。

经上记着说。撒但曲解并误用他现在向耶稣提出的这节经文,作为让他离开本分之道的理由。他以这样一种方式巧妙地运用上帝的圣言,使它看起来好像是赞成一种罪恶的行径似的;他歪曲了经文的意思,并且用它来骗人(参林后4:2)。

吩咐他的使者。撒但引用的经文来自诗91:11,12,但是省略了“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这句话。他这样做可能有计划要让人看不清这个事实:只有当我们行在上帝亲自选择的道路上时,才能得到他的保护眷顾。撒但很清楚,当一个人离开笔直的窄路时,就离开了上帝所选定的范围,踏上了仇敌使人销魂的境地。但是耶稣拒绝离开严格顺从天父旨意的正路。


太4:7 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经上又记着说。撒但曾从诗91:11,12中去掉了一些话(见对太4:6的注释)。为了阐明引自诗91中的经文的真实意义,并证明魔鬼误用了那些经文,耶稣引用了另一节经文(申6:16),其上下文说明了一个人可以要求上帝赐福的环境(见第17-25节)。断章取义往往会误导人。此外,一段给定的经文必须与所有别的经文协调一致地理解。只有违背了这个原则时,圣经可以用来教导任何事和一切事这种主张才成立。当圣经被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时,它的真理才是清楚和谐的。

不可试探。基督用来阻挡那试探者的话最初是摩西说的,那时,以色列人在旷野发怨言要水喝(见出17:1-7)。上帝已经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他在领导着自己的百姓,并且愿意供应他们的需要象从前一样,例如,在埃及展现的神能的奇迹,在红海戏剧般的拯救,以及最近,赐下吗哪。在得到食物供应后,百姓曾谦卑地许诺说他们将来必会信靠上帝(《祖知》第二十六章);然而不久之后,当再次得蒙机会运用信心时,他们却控告摩西有意除掉他们,以便他可以用他们的财产肥己(出17:1-4;《祖知》第二十六章)。不顾上帝关心他们一切所需的证据,他们试探耶和华,说:“耶和华是在我们中间不是?”(出17:7)。他们试验上帝,即他们挑战他,要他证明自己的神能。他们的罪在于这个事实:他们以一种错误的精神来到上帝面前—一种要求和任性生气的精神而不是一种谦卑、忍耐的信心。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不肯相信上帝。

现在,撒但正是以这种精神提议,基督应该试验一下他的天父。耶稣不该凭着信心接受天父在约旦河所作的宣布,确认他是上帝的儿子,为了证明他满意于确实如此,耶稣应当作一个实验。但这样一种实验体现的会是怀疑而不是信心。

我们决不可多余或冒失地置身于一种处境,使得上帝不得不行一个神迹将我们从愚昧的行径中拯救出来,以免我们落入不幸中。当我们未受指引而冲入危险时,就不要指望上帝会搭救我们。成熟的信心会引导我们调整自己的生活,为要与上帝所启示给我们的一致,除此之外,就是要信靠他。


太4:8 魔鬼又带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

【本会注释】

一座最高的山。圣灵并没有启示第三个试探的地点。有些人提出是尼波山,从其有利的高度(2,644英尺),摩西曾观看了应许之地的全境(申34:1-4),然后,在异象中,看到了救赎计划从古至今的过程(《祖知》第四十三章)。

指给他看。马太说魔鬼“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耶稣看了(太4:8),而路加提到这事发生在“霎时间”(路4:5)。思想撒但怎么能使万国荣华的全景在耶稣眼前经过是无用的。

撒但丢掉了来自荣耀国度的天使的伪装,现在以其所僭取的这世界王的角色站在基督面前(《历》第十三章)。他得到这世界的王的称号并不是凭着正义,而是从亚当和夏娃手中夺取了上帝赐给他们的领土。撒但自称已经取代亚当成了这世界合法的统治者(见创1:28;伯1:6,7),但他是作为一个篡夺者施行统治的。然而,基督没有直接与撒但的主张争论,只是否认撒但有任何权利接受崇拜。耶稣甚至也说到撒但是这世界的“王”,承认他de facto(实际的)统治地位(约12:31;14:30;16:11)。

世上。希腊文kosmos,“世界”或“宇宙”从其在空间中有次序的排列这种观点来看。路加说的是oikoumenē,“有人居住的世界”(路4:5),这个词出现在太24:14;路2:1;徒11:28;17:6等。在新约圣经中,第三个被译为“世界”的词是aiōn,“时代”或“世界”,特别是从其在时间中依次发生之事件的观点来看(太12:32;13:39;24:3;28:20;路18:30等)。

万国的荣华。撒但实际隐藏了他国度的阴暗面,只呈现了人类非凡的荣华。他向耶稣提供了一个政治化的弥赛亚角色,一个犹太民族会接受他的角色(见约6:15;见对路4:19的注释)。


太4:9 对他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

【本会注释】

这一切。见对第8节的注释。撒但在宗教上和政治上有效地行使了他对世务的控制(见路4:6)。“这一切”当然都是偷来的财产,但是只要这一切还在他手里,撒但就打算用它们来换取他自己的利益。基督才是真正的业主,并且他的业主身份所基于的事实乃是他曾造了“万物”(约1:3)。他从未放弃自己的权利。撒但知道耶稣来了是要争夺所有权,所以现在就提出不用斗争—而用条件交出所有权。撒但对人类的控制并不彻底,仍有一些人没有屈服,不向他效忠。他了解在基督的无罪中所含有的挑战。

我就赐给你。撒但使这事看起来就像耶稣实际上可以不劳而获似的──“这一切”只需他自己在那摆出了一副身为这一切的合法业主的姿态的一位面前付上俯伏敬拜这种微不足道的代价就能得到。撒但仿佛在说:“你来是要得到这世界的称号,不是吗?接受它吧,我将它作为一个礼物送给你。接受它,权柄和尊荣就都是你的了。”作为回报,撒但所要求的就是个人从效忠天父转移到对他自己的效忠。

不肯遵照撒但的提议,基督也就否认了教会与政权之间任何一种不神圣的联盟。基督一贯地并且完全地不肯干涉他那个时代的国政。关于教会与国家的关系,他唯一的忠告乃是“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

俯伏拜我。在东方国家,直到今天,俯伏敬拜都是一种完全顺服和效忠的标志。这个恶魔般的提议—道成肉身的上帝应该敬拜魔鬼—构成了亵渎的顶峰。这个大问题的关键所在和这个不圣洁的大胆提议,似乎体现了恶魔般智巧的最大限度,并且暗示马太所记录的这三个试探的次序,而不是路加所记录的次序,才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次序。在采取了这个最大胆的举动之后,撒但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提出来的了。


太4:10 耶稣说:“撒但(撒但就是抵挡的意思,乃魔鬼的别名),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

【本会注释】

退去吧。既已达到了高潮。撒但就撕下了自己的假面具,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这世界的王曾来到基督面前,提出了人类所渴望满足的愿望(1)关于肉体的衣食和必需品;(2)随心所欲做事的特权和不必为不顺从负责的特权;(3)骄傲和名望,以及(4)在别人之上的能力与权威。

这世界的王来到基督面前,发现在他里面找不到一点儿对试探的响应(见约14:30)。上帝的儿子“成为肉身的形状……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只要我们带着确信来到他面前—只要我们选择“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罗8:4)—他就会用他的恩典使我们能这样行。只要我们使自己顺从上帝,我们就也能抵挡魔鬼,他必离开我们逃跑了(见雅4:7,8)。上帝必成为我们的坚固保障(箴18:10)。

撒但。见对第1节的注释。

拜主。引自七十士译本的申6:13。认为一个人能侍奉两个主的那种信仰乃是魔鬼的欺骗(见太6:24)。既能提供给我们“这一切”又能提供给我们天国的任何一种人生观都是魔鬼特有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要侍奉他。耶稣现在断言了他在身、心、和灵的领域都是忠于原则的。在他的一生中,天父的旨意,而不是他自己的意愿,始终指导着他对所有事物的选择(见太26:39)。


太4:11 于是,魔鬼离了耶稣,有天使来伺候他。

【本会注释】

于是。见对第1节的注释。

魔鬼离了耶稣。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路4:13)。甚至从婴儿时期起,他的生活就一直是“与黑暗势力持久斗争的生活”(《历》第七、十二章;见对路4:2的注释)。魔鬼试探了基督,但他没有能力强迫他去犯罪;对我们也是这样。在我们同意去犯罪以前,他最猛烈的试探也无济于事(见《证》第五册原文第177页)。当我们“抵挡魔鬼”时,他就离开我们逃跑了(雅4:7)。基督从战斗中胜利凯旋了,而败敌魔鬼离开了。

伺候他。这些试探一结束,耶稣就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面上带着死亡的苍白。他躺在那里像一个垂死的人(《历》第十三章)。

撒但曾应许让不顺从上帝旨意的使者们来伺候耶稣,但耶稣拒绝了。现在,上帝的天使们在顺从的正路上来伺候他了。他们带来的天父爱的保证和全天庭对他所取得的胜利的感激和喜乐,必定大大安慰了救主并加强了他的力量。


开始在加利利传道

太4:12 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

【本会注释】

那时。[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太4:12=可1:14,15=路4:14,15。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和“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三部对观福音书都没有记录,一般被认为是基督早期在犹太的传道。这段时期是从受探试到加利利传道的开始,即,从公元28年的逾越节到公元29年的逾越节,耶稣在公元28-29年的冬天曾退回到加利利(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对观福音书作者们没有提到早期在犹太的传道,对此灵感之言并没有提供任何直接的解释。路加说到耶稣的传道时好像它是在加利利开始的一样(见徒10:37,38)。

从施洗约翰的门徒们抱怨说“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3:26),以及约翰回答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可以看出几分耶稣早期在犹太传道的成功。尽管基督深孚众望而且非常成功(见《历》第十八章),但他在犹太的传道结的果子却很少(《历》第十九、二十五章)。虽然约翰简短的话语构成了我们关于这段时期所发生之事的全部信息,但是显而易见这段时期相当长(参《历》第二十二、二十四章)。显然,(约3:22-24)施洗约翰和耶稣这段时间都在犹太传道,而且众望的潮流逐渐从约翰涌向了耶稣(约3:26;《历》第十八章)。

他的能力对大众的影响不久就超过了约翰对他们的影响,而约翰的影响一度曾超过统治者们自己的影响(《历》第十八章)。见对约3:22,26;4:3的注释。

在毕士大治病之后,犹太议会对耶稣的拒绝(约5:16,18)给他在犹太的工作带来了结束并且导致他离开犹太去了加利利,并在那里正式开始了他的传道。另一个促成这事的因素是施洗约翰近来被囚(太4:12;可1:14;见对约4:1的注释)。

耶稣听见。有趣的是,施洗约翰的被囚与耶稣被犹太领袖们拒绝,并导致他早期在犹太的传道结束大致是同时发生的(见“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而且约翰的死发生在一年以后,就在那场导致基督结束他在加利利的传道的危机之前不久(见太14:10-21;“主耶稣的传道生涯”)。约翰的被囚,再加上耶稣自己也被犹太领袖们拒绝,才导致了耶稣退回到加利利,在那里继续开展他的工作(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

下了监。见对路3:19,20的注释。被译为“下”的词,直译是“交出”。可能是犹太领袖们因为嫉妒约翰在民众中的声望,就一致商定提前将约翰囚禁。他们从而就可以摆脱那先知,自己却不必为此对百姓负责。犹太议会约在同时公开指责了耶稣(见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这个事实暗示这两件事有密切的关系。因而,在毕士大治病之后,犹太议会的威胁(《历》第二十一章)无疑是要恐吓耶稣,要他停止公开传道。

退到。即将他的传道园地转到了那个地区。这是在公元29年春,过了逾越节之后,在耶稣受洗之后,这至少是第三次他离开犹太去加利利了。第一次离开犹太去加利利在是公元27-28年冬(见约1:43),第二次是在一年以后,公元28-29年冬(见对约4:1-4的注释)。在公元29年的逾越节之后,耶稣离开了犹太就没有再回去,直到公元30年秋的住棚节(《历》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九章)。在公元29年春离开耶路撒冷标志着通常被称为加利利传道的正式开始(《历》第二十三章;《福山》第一章)。既然在远离想要他死的犹太当局的地方,耶稣就能继续开展他的工作,较少受到干扰。

通过先在犹太作工,耶稣有意给犹太领袖们一个接受他为弥赛亚的机会。要是他们这样做的话,犹太民族无疑就会集结到他身边,并会有特权在世界列国面前代表他,就如古时的圣先知们所预见的最初的计划一样(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5-28页)。

加利利。见对太2:22的注释。既在距耶路撒冷较远的地方,受到宗教领袖们的影响就比较少,加利利的犹太人更为心地纯朴,思想开明。他们不像在犹太的同道们那样受宗教偏见的支配。他们更为热心真诚,更易于不带偏见地听从基督的信息。事实上,他们要听他讲道的热心,使他时有必要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免得百姓的热心高涨到,会使当局认为危及国家治安的程度。


太4:13 后又离开拿撒勒,往迦百农去,就住在那里。那地方靠海,在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边界上。

【本会注释】

离开拿撒勒。[移到迦百农,太4:13-17=路4:31a。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马太没有提到耶稣被他自己的乡亲-拿撒勒的百姓拒绝的事(见对路4:28,29的注释)。别的福音书作者更为详细地提到了的许多事件马太都没有提到,据认为是因为事实上他更关心耶稣的教导而不是耶稣所行的事(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页)。关于促成这次迁移的详情,见对路4:16-30的注释。

迦百农。这个名字可能来自希伯来词kaphar,“村庄”,和nachum,“那鸿”,所以意思是“那鸿的村庄”。有些人提出迦百农可能是先知那鸿的家乡,但是对此毫无确证。据认为这个城镇位于现代的Tell Hûm(有些人提出是Khân Minyeh)的位置,在加利利海的西北岸。因为加利利海低于地中海平面685英尺(209米),所以迦百农享有一种温暖宜人的气候。

迦百农是主要的犹太信仰中心(参太11:23)。既位于从大马士革及北边的推罗和西顿到南边的耶路撒冷和西边的地中海的一条主干道上,迦百农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收费站。那里还与低加波利直到腓力的南部领土作海上贸易。可能迦百农不象赛弗里那么大,至少在建造提比哩亚的建筑物之前,赛弗里是加利利的主要城市。据认为迦百农在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之前并不存在;要是它存在的话,也必是一个不重要的村庄,因为在旧约圣经中没有提到过它。

迦百农成了一个理想的中心,关于耶稣的教训与神迹的消息从那里迅速传到了加利利各地和加利利以外的地区。前一个冬天(公元28-29年,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治好那个大臣的儿子(见约4:46-54)已经在迦百农点燃了一盏明灯(见对路4:23的注释)。那个大臣和他全家的人都悔改归主了(《历》第二十章),并且无疑将耶稣的消息和他儿子被治好了的消息传遍了该城,从而为基督亲自传道预备了道路。

在接下来的一年半左右,耶稣使迦百农成了他的家和总部。彼得已经跟从耶稣一年多了(参约1:40-42),似乎只要耶稣在迦百农,他就把自己的家向耶稣敞开(见可1:29-31;2:1;《历》第二十六、二十七章)。迦百农渐渐被认为是“他自己的城”了(太9:1)。耶稣每次都是从这个中心启程去加利利各城镇作福音传道的。

靠海。即,加利利海。

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拿弗他利支派分定的边界是在加利利海以西,而西布伦还要往西(见书19:10-16,32-40)。这些支派的边界早就不再重要了。马太提到的事实是,耶稣在加利利的传道集中在从前是这两个支派所占领的土地。他这么做是预备引用赛9:1,2(见太4:15,16)。拿撒勒在西布伦支派的古边界之内,而迦百农在拿弗他利支派的古边界之内。


太4:14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

【本会注释】

要应验。见对太1:22的注释。引自赛9:1,2,与希伯来圣经和七十士译本略有不同。以赛亚写这两节经文时(约公元前734年)时,亚述众军正在毁坏以色列国的北部。这两个支派列在首当其冲被无情的亚述侵略了的那些支派之中(见王下15:29;参代上5:26)。


太4:15 说: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本会注释】

沿海的路。见对太4:13;可2:14的注释。

约旦河外。或者“约旦河对面那边”即在应许之地的界内。

外邦人。在公元前722年,那十个支派被掳到亚述之后,名为加利利的这个地区(见赛9:1)几乎住的都是非犹太人。到基督的时代,许多犹太人已经在那里定居,结果那里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世界主义者—犹太人与外邦人的混和。


太4:16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本会注释】

坐在黑暗里。“黑暗”指被掳的阴暗;“光”指从被掳得释放。现在,基督作为伟大的救助者来了,驱散被罪束缚的消沉忧郁,并且宣布使人真自由的真理的荣耀亮光。见对约1:5的注释。

大光。即:耶稣,“那真光”(见对约1:4,7,9的注释)。

死荫。从罪进入世界到现在,人们就住在“死荫之地”。耶稣来了,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

有光发现。光一直是神圣临格的象征(见对创1:3的注释)。耶稣宣布他自己是世界的光(约8:12;9:5),其明亮的光线驱散了罪与死的黑暗。见对约1:14的注释。


太4:17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本会注释】

从那时候。见对太4:12;可1:15的注释。

就传起道来。即,在加利利。这个短语不一定暗示这是耶稣第一次传道的场合。他的公开传道已经进行了约有一年半了(见对第12节的注释)。

悔改。希腊文metanoeō。关于悔改的意义见对太3:2的注释。犹太人把悔改看作一条最重要的教义。他们强调悔改是被弥赛亚拯救的一个必需的先决条件。拉比们有一条格言说“要是有一天以色列人会悔改,那么大卫的子孙弥赛亚马上就会来临”。依照他们的教训,悔改包括为罪忧伤,尽可能地赔偿损失,并且决心不再犯罪。见对太3:2;5:2,3的注释。

天国。在新约圣经中,马太专用的一种表达方式(31次),优先于更为常见的词“上帝的国”、“上帝的国”这个词马太本人用了五次,而其他新约圣经作者全部都用这个词。用“天”代替“上帝”是符合基督时代犹太人的习惯的,为要避免说出上帝的圣名,同样地,他们用“天的名”代替“上帝的名”;用“敬畏天”代替“敬畏上帝”;“尊荣天”代替“尊荣上帝”等(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2页)。在旧约圣经中并没有“天国”这种说法,虽然这种思想普遍内含在众先知的作品中(赛11:1-12;35;65:17-25;但2:44;7:18,22,27;弥4:8等)。

“天国”或“上帝的国”构成了耶稣教导的主题(路4:43;8:1)。他用这句话引入了许多比喻:“天国好像”(见太13:24,31,33,44,45,47)。他教导他的门徒们要祈求该国的降临(太6:10)。他的福音乃是天国的好消息(太4:23等)。他的门徒们是“天国之子”(太13:38)。天父乐意把国赐给他们(路12:32),那国是他们要承受的(太25:34)。在今生,基督徒们必须使天国成为他们的至爱和伟大的人生目标(太6:33)。当耶稣派遣那十二个人时,他指示他们要“宣传上帝的国”(路9:2,60)。

约翰宣布了天国马上就要确立(太3:2)。耶稣也宣布“天国近了”(太4:17),并教导他的门徒们,当他派遣他们出去传道时,传播的也是同样的信息(太10:7)。

“天国”是在基督第一次降临时确立的。耶稣自己就是王,那些信他的人就成了该国的国民。该国的领土乃是国民的心与生活。显然,耶稣传扬的信息指的是神圣恩典之国。但是,就像耶稣亲自说明的,这个恩典之国乃是荣耀之国的准备(见《历》第二十三章;《善》第十九章)。关于后者,门徒们在耶稣升天那天问道:“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见徒1:6,7)。恩典之国在基督的日子就近了(太3:2;4:17;10:7),但是荣耀之国还在将来(太24:33)。只有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才会“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

近了。见对可1:15的注释。


呼召四个渔夫

太4:18 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本会注释】

耶稣。[海边呼召,太4:18-22=可1:16-20=路5:1-11。主要的注释在:路加福音。] 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读作:“他”。

西门。希伯来词Shim`on的希腊词形式Simeon。在基督的时代,许多犹太人都起了希腊名字,或者取了他们的希伯来名的希腊形式。住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尤其如此。但由于希腊语是当时世界通用的商业和文化教育语言,就算在巴勒斯坦内部,有一个希腊名字还是比较方便。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5,29页。

彼得。希腊文Petros,“石头”或“岩石”(见对太16:18的注释),译自亚兰文Kepha',译成英文是矶法,意思也是“岩石”或“石头”(约1:42)。关于彼得传记的概略,见对可3:16的注释。

安得烈。见对可3:18的注释。

网。希腊文amphiblēstron,撒网,与之相对照的是diktuon,一个表示渔网或猎网的通称,或者sagēnē,“拖网”(见对太13:47的注释)。


太4:19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本会注释】

来跟从我。意思是成为专职的门徒。自此以后,彼得和安得烈就要用他们全部的时间,做耶稣学校里的学习者了(见对路5:11的注释)。

得人如得鱼。见对路5:10的注释。


太4:20 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太4:21 从那里往前走,又看见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同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在船上补网,耶稣就招呼他们,

【本会注释】

雅各。希腊文Iakōbos,相当于Jacob这个名字(见对创25:26;可3:17的注释)。当雅各和他的兄弟约翰被一起提到时,像这里一样,雅各总是先被提到,只有一次例外(路9:28)。在他们二人中,雅各年长(见《历》第三十章)。

西庇太。希腊文Zebedaios,相当于希伯来词Zabday,意思很可能是:“耶和华已经赐予”。他的妻子可能是撒罗米(太27:56;参可15:40;16:1)。

约翰。见对可3:17的注释。关于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对路1:13的注释。约翰在那十二个人中是最年轻的(《历》第三十章)。

补。即,使它们准备好为下一次捕鱼时使用。

耶稣就招呼他们。见对可1:17的注释。


太4:22 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舍了船。见对路5:11的注释。

他们的父亲。见对太4:21;可1:20的注释。

跟从了耶稣。见对路5:11的注释。在此之前,现在蒙召的作专职门徒的这四个门徒中,至少有三个人曾间歇地跟从耶稣,又回去重操打渔旧业。

向大众传道


太4:23 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

【本会注释】

走遍加利利。[第一次加利利巡游,太4:23-25=可1:35-39=路4:42-44。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 在马太福音的记录中,马太并不总是遵循事件发生的严格的时间顺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他倾向于按类别群组事件,而不是按时间。关于在太8:14-17中彼得的岳母以及在安息日结束时聚集到彼得家门前的那许多患病的痛苦的人得医治的叙述,为了符合时间顺序,应该插在4章的22节和23节之间。根据马可的记述,这是显而易见的,马可遵循的是事件的时间顺序—海边呼召,医治迦百农会堂中被鬼附的人,在彼得家的事件,以及第一次在加利利各地旅行传道(见可1:16-39)。

马太在这里给出了一个关于耶稣于公元29年夏在加利利各城镇乡村第一次进行旅行传道的简要总结(见对可1:39的注释)。“走遍”这个动词,说明这次传道的旅程比比各种对观福音作者们的简要记录暗示的范围更大。依照约瑟夫所说,加利利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星罗棋布着200多个城镇和乡村。关于第一次旅行传道,所记录的唯一一个明确的事件就是治好了一个麻疯病人,马太在太8:2-4进行了记述。

福音。在马太福音中,这是第一次出现“福音”这个词(见对可1:1的注释)。

病。希腊文nosos,往往用于严重性疾病,所以可能更好译为“疾病”

症。希腊文malakia,各种软弱的通称,例如由某种疾病造成的软弱。在这里,该词形容身体和精神上的疾病,可能不象nosos那么严重。nosos和malakia这两个词一起出现在七十士译本的申7:15里。


太4:24 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叙利亚。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样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

【本会注释】

名声。希腊文akoē,译为“声誉”更好(见对可1:28的注释)。

叙利亚。马太在这里用“叙利亚”这个词的意思并不十分清楚。可能他指的是加利利以外的地区,因为稍后在耶稣的传道中,推罗和西顿的附近地区中认识耶稣的人(太15:21,22)也来听他讲道并指望医治他们的病(路6:17)。然而,上下文暗示,马太此时是在一种更普通的意义上使用“叙利亚”这个词的,要把加利利包括到叙利亚中,作为它的一部分(在地理意义上,不然就在政治意义上),或者可能在严格意义上指与叙利亚接壤的加利利最北部地区(见第23,25节)。后面这些意见似乎更为可取,特别是鉴于事实上那些听到他的名声来就他的人,是来自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犹太、和比哩亚(约旦河外)地区(第25节)。当时,巴勒斯坦属于罗马的叙利亚省。

各样疾病。即“各种各样的疾病”。

疼痛。或“痛苦”。

被鬼附的。见对可1:23的注释。

癫痫的。来自希腊词sele-niazomai,直译是,“精神错乱的”,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和太17:15。从太17:15中给出的症状可以断定,selēniazomai的意思是“癫痫病患者”,但是可能还有更广泛的内涵。

瘫痪的。来自希腊词paralutikos,英文词“paralytic”(瘫痪病人)即来源于此。


太4:25 当下,有许多人从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犹太、约但河外来跟着他。

【本会注释】

低加波利。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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