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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读经|通读旧约一遍 新约两遍
第8天 创15-16;诗18;太10

创世记15章

1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

2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

3 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4 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5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7 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8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9 他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10 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地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11 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12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14 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15 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16 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

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 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创世记16章

1 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2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注: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3 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4 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5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6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7 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8 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9 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10 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11 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注:就是“ 神听见”的意思),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12 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13 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 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

14 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15 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16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诗篇18篇

〔耶和华的仆人大卫的诗,交与伶长。当耶和华救他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他向耶和华念这诗的话,说:〕

1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

2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 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

3我要求告当赞美的耶和华,这样我必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

4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

5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

6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 神呼求。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7那时,因他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

8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

9他又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有黑云在他脚下。

10他坐着基路伯飞行;他藉着风的翅膀快飞。

11他以黑暗为藏身之处,以水的黑暗、天空的厚云为他四围的行宫。

12因他面前的光辉,他的厚云行过,便有冰雹火炭。

13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便有冰雹火炭。

14他射出箭来,使仇敌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扰乱。

15耶和华啊,你的斥责一发,你鼻孔的气一出,海底就出现,大地的根基也显露。

16他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从大水中拉上来。

17他救我脱离我的劲敌和那些恨我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强盛。

18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倚靠。

19他又领我到宽阔之处,他救拔我,因他喜悦我。

20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

21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 神。

22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23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24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洁偿还我。

25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26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27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

28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 神必照明我的黑暗。

29我藉着你冲入敌军,藉着我的 神跳过墙垣。

30至于 神,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

31除了耶和华,谁是 神呢?除了我们的 神,谁是磐石呢?

32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为完全的,他是 神。

33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处安稳。

34他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甚至我的膀臂能开铜弓。

35你把你的救恩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你的温和使我为大。

36你使我脚下的地步宽阔;我的脚未曾滑跌。

37我要追赶我的仇敌,并要追上他们;不将他们灭绝,我总不归回。

38我要打伤他们,使他们不能起来,他们必倒在我的脚下。

39因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争战;你也使那起来攻击我的,都服在我以下。

40你又使我的仇敌在我面前转背逃跑,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

41他们呼求,却无人拯救;就是呼求耶和华,他也不应允。

42我捣碎他们,如同风前的灰尘;倒出他们,如同街上的泥土。

43你救我脱离百姓的争竞,立我作列国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

44他们一听见我的名声,就必顺从我;外邦人要投降我。

45外邦人要衰残,战战兢兢地出他们的营寨。

46耶和华是活神;愿我的磐石被人称颂!愿救我的 神被人尊崇!

47这位 神,就是那为我伸冤、使众民服在我以下的。

48你救我脱离仇敌,又把我举起,高过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你救我脱离强暴的人。

49耶和华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谢你,歌颂你的名。

50耶和华赐极大的救恩给他所立的王,施慈爱给他的受膏者,就是给大卫和他的后裔,直到永远。


马太福音10章

1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2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

3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

4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5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6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7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8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疯的洁净,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9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10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11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

12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14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15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16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17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18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19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20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21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22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23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24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25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注:“别西卜”是鬼王的名),何况他的家人呢!

26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27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29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30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31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32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33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34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36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37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3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39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40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41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42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创世记15章

提要:1 上帝勉励亚伯兰。2 亚伯兰因无后嗣而抱怨。4 上帝应许赐他一个儿子,以及其后裔的繁多。6 亚伯兰因信称义。7 再次应许迦南,并借着一个兆头,12 和一个异象予以确认。


1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

 【本会注释】

  耶和华……有话。耶和华的这一次的启示在形式和内容方面都与以前的不同,成了亚伯兰生活中的又一个明显的转折点。“耶和华的话”这句特别的话在以后的经文中经常出现(出9:20;民3:16;申34:5;撒上3:1;耶1:4,11等)。这里是首次使用。它总是和先知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十分适合上帝在这里对亚伯兰所发出的启示(见创15:4,5,13-16,18-21)。而且上帝自己也曾称亚伯兰为先知(创20:7)。

  在异象中。尽管这不是圣经所记载的第一个异象,但“异象”一词是在这里首次使用的。上帝以不同的方法启示先祖、先知、传道者和使徒:(1)借着神格的第二位亲自显现,祂后来为拯救人类而成为肉身,如申34:10。(2)借着一种听得见的声音,有时也伴随着表号的显现,正如太3:16,17节耶稣受洗时的情景。(3)借着以人形显现的天使的服务,并以神迹证明其使命,如士13:3-7节天使向参孙的母亲所做的那样。(4)借着上帝的灵在人心中大能的运行,将对所见之事的真相的透彻认识和坚定信念放在人的心中,就象在徒20:23节中保罗所经历的那样。(5)借着异梦,如创28:11-15节中雅各的经验一样。(6)借着在白天或黑夜所出现的异象,正如本节所提到的实例,或民24:4,16节中巴兰的经历。后两种方式是上帝向人类传达其旨意的常用方式。这与上帝的宣告相吻合,即“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民12:6)。

  不要惧怕。这些保证的话语是为了安抚的亚伯兰的心。美索不达米亚的诸王可能会回来报仇,异教的迦南人也有可能嫉妒他的逐渐强大而对他发起攻击。但上帝却应许要成为他的“盾牌”,这是古代战争中保护的标志(见诗3:3),并且也要成为他的“赏赐”。这两点亚伯兰在上一场军事征战中都体验到了,因为上帝在战场上保护了他并将胜利赏赐给他。他一定相信上帝将一如既往地对待他。


2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本会注释】

  亚伯兰担心的主要不是可能发生的军事报复,而是他仍没有一个继承人。他的心从较直接的问题转到了使他最初来到迦南的神圣应许。上帝的应许怎么可能在他这样一个没有孩子的人身上实现呢?他将如何成为一个大国的祖先呢?圣经在这里首次出现了主耶和华(`Adonai Yahweh)的组合用法。亚伯兰承认上帝是他的主、统治者和君王,称祂为`Adonai,“我的主”,并加上上帝的名称耶和华。

  承受我家业的:先祖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文献,特别是从努斯城发现的文献,为这节意思含糊的经文提供了很好的解释。这些文献显明有钱但无子的夫妇可以领养他们的奴仆作为他们财产的继承人,并且在晚年赡养他们。与领养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都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并盖印,然后由许多见证人和合约的双方签字。亚伯兰担心自己只好依照当时的习惯领养他最可靠的仆人,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作为他的合法儿子和继承人。这种思想是在这个希伯来短语中首次表达出来的,并在下面这句“那生在我家中的,就是我的后嗣”的话语中予以重申(第3节)。亚伯兰婚姻生活的一切渴望、痛苦和失望都在这句悲叹中表达了出来。他所叹息的就是自己连一个亲生的孩子也没有,只好由他家中所生的一个人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亚伯兰家中出生并和亚伯兰的所有奴仆一样在对耶和华的敬畏中长大的以利以谢,不仅是一个可靠的奴仆,而且也是忠心的先祖一个优秀的追随者。他是“一个敬虔、老练、稳健的人”(《先祖与先知》第172页)。


3 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4 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5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本会注释】

  你向天观看。这表明此异象是在夜间显予亚伯兰的。先祖在异象中被带到了外边,让举目观看天上的星宿。他若想知道其后裔的数目,就可以数算一下空中无数灿烂的星球(如果他数得过来的话)。


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亚伯兰信耶和华。保罗以这节经文为基石,确立了因信称义的教义(罗4:3;加3:6)。虽然亚伯兰生育的可能性自从上帝第一次应许以来已经随着其年龄的增加而逐渐降低了,但他却毫不迟疑地全然接受上帝的话语。希伯来语的动词形式he`emin(信了)和阿门(amen)来源于相同的词根。我们用阿门强调我们希望上帝能聆听并成全我们的祈求。这个动词表达了对上帝的大能和应许的完全相信。所采用的动词形式进一步表明这不仅是亚伯兰一时态度,也是一种常存的品格特征。他是一直相信的。

  亚伯兰的信心和对上帝孩童般的信靠并没有使他“成为义”,是耶和华“以此为他的义”。信心和称义的重要概念首次结合在一起。显然,在上帝将义归于他之前,亚伯兰并没有“义”。既然他没有义,任何人也就都没有义。亚伯兰是一个需要救赎罪人,正如所有其他的人一样。上帝赐给他义的时候,也给予他怜悯和恩惠,使他罪得赦免并获得公义的赏赐。圣经在这里首次向世人充分地显明了信心的重要性,也首次提到了义的赐与。从此这两个基本概念贯穿了整本圣经,并在使徒保罗的笔下得到了充分和精辟的论述(见罗4章)。


7 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本会注释】

  我是耶和华。在第6节和第7节之间一定存在着一段时间不确定的间隔。这个新的启示发生在白天,显然是在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第12和17节),而前一个异象是在夜间发生的(第5节)。这可能是在次日,也有可能是在更晚些的日子里发生的。圣经并没有描述这次新启示的初始状况。

  将这地赐你为业。上帝第三次向亚伯兰保证说他将要拥有迦南全地(见创12:7;13:14,15)。但他的状况从他最初进入迦南以来却丝毫没有任何的改变。上帝时时地重复着这一应许。亚伯兰虽然从未见到任何应许实现的征兆却全然接受了。他从美索不达米亚来到这里,一直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而且没有孩子。他的心中自然会产生许多的疑问。


8 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本会注释】

   这个向上帝讨凭据的行为可以与基甸(士6:17,36-40)和以西结(王下20:8)的请求相比。亚伯兰的提问并不是一种不信或怀疑的表现,而是表达了发自内心的对上帝应许之应验的渴望。后来,撒迦利亚出于不信而向上帝讨了一个凭据(路1:18,20),而玛利亚却怀着信心向天使提出了一个类似的疑问,谦卑地渴求得到进一步的确据(路1:34,35)。上帝是鉴察人心并给予相应的答复的,祂承认了其忠心仆人亚伯兰想要寻求信心之充分确据的权利。


9 祂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本会注释】

  上帝屈尊以一种古人所惯用的形式和亚伯兰庄严地立约。“立约”一词(第18节)的意思就是“切”一个约,它来源于这里所描述的做法。亚伯兰蒙指示要使用的动物正是摩西后来定为祭牲的动物(见出29:15;民15:27;19:2;申21:3;利1:14)。四蹄动物应是“三年”的要求特别说明它们应是成年动物


10 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地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本会注释】

  三种动物都被宰杀分割,分开的两半彼此相对摆放,每对中间都留有一个空隙。鸟类也被宰杀但没有被分割。一只可能放在一边,而另一只放在另一边。立约的人要在劈开的祭牲中间走过去,象征性地发誓永远顺从如此庄严立定之盟约的各项条款。祭牲的生命象征了那些参与立约之人的生命。这种做法延续了数世纪之久,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耶利米的时代仍在沿用这种做法(耶34:18,19)。


11 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本会注释】

  这当然是一个真实的情况,而不只是一种异象或异梦。亚伯兰需要驱散叼食尸体的鸷鸟说明他完成上帝指令的真实性。在东方如果不予制止,动物刚一死去秃鹫和其他鸟类就会立刻开始食用尸体,通常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就会将骨头剔得干干净净。亚伯兰按照习惯谦恭地在被劈开的祭牲中间行走,但却没有看见任何凭据证明上帝接受了盟约的义务。这是在后来才出现的(第17节)。但亚伯兰一直觉得有职责保护那些尸体不被撕碎和吞吃(《先祖与先知》第137页)。


12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的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沉沉地睡了。圣经没有说明亚伯兰的睡眠是因白日劳作而疲乏的结果,还是由上帝引导的睡眠。译为“沉沉地睡了”的希伯来词也被用在创2:21节中,指上帝在造夏娃时使亚当所处的睡眠状态。撒上26:12节在“沉沉地睡了”前面加了“耶和华使他们”几个字。这个词汇的用法,加上上帝在亚伯兰睡着时向他显现的事实,似乎表明睡眠是超自然地引发的。

  大黑暗。圣经并未说明落在亚伯兰身上的这种恐怖是什么意思。这可能是上帝所安排为要使他深刻地感受到其后裔所要遭遇的苦难。


13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本会注释】

  要的确知道。这异梦(也可能是异象)向亚伯兰解释了先前向他所发出的应许。新的信息说明迦南是不可能在近期内被占有的。但应许的确定性却是用希伯来语最强调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亚伯兰可能曾经多次猜想他要在应许之地作客旅多长时间呢,他怎么可能实现上帝的应许呢?。这一启示明确切肯定他一生都将流浪,就象他尚未出生的四代后裔一样。他们所寄居之地没有在异象中提及,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它包括了迦南和埃及。在亚伯兰和以撒的时代,迦南在经济上倚赖埃及。而在雅各和约瑟的时代,迦南在政治上也同样倚赖于希克索斯王朝统治下的埃及。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圣经将这两地包含在单数的“那地”之中。

  服侍他们。上帝曾对他的后裔发出过如此美妙的应许,而这里却说他们要服侍那些与他们同住的人,这对于亚伯兰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这个预言后来应验了。他的孙子雅各给拉班作了二十年的仆人(创31:41)。他的曾孙约瑟甚至被卖为奴,后来又被下在监里(见创39:1;40:4)。最后,以色列所有的后代都在埃及成为了奴隶(出1:13,14)。

  他们要苦待他们。以色列人的寄居不仅包括奴役,而且还包括苦难、逼迫。

  在四个世纪中每一世代中都可以看到这一预言的应验。亚伯兰的儿子以撒被以实玛利所“逼迫”(加4:29;参创21:9)。雅各为了活命而逃离以扫(创27:41-43),后来又逃离拉班(创31:2,21,29)。约瑟被他的亲兄弟卖作奴隶,后来又被不公正地下在监里(创37:28;39:20)。最后,以色列人在约瑟死后被埃及人所“苦待”(出1:8,12)。

  四百年。需要问答的问题包括:(1)这指的是受苦的时期还是寄居的时期,还是两者都包括?(2)这四百年与出12:40,41和加3:16,17所说的四百三十年是怎样的关系?对第一的问题的解答取决于对第二个问题的解决。

  出12:40节所说的:“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似乎暗示说从雅各进入埃及到出埃及为止,希伯来人在那里实际居住了四百三十年。从加3:16,17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不可能是这句话的本意。因为这里说,律法是从上帝和亚伯兰立约时起四百三十年后才在西乃山颁布的。如果保罗指的是上帝在哈兰向亚伯兰所做的第一次应许的话(创12:1-3),那么四百三十年便是从亚伯兰七十五岁时算起的(创12:4)。受苦待的四百年则应从三十年后当亚伯兰105岁而他儿子以撒五岁时算起(创21:5)。这大约就是“那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以撒]”的时候(加4:29;创21:9-11)。

  从亚伯兰蒙召到雅各进入埃及的准确时间是215年(见创21:5;25:26;47:9)。这四百三十年所剩余的215年就是希伯来人在那里居住的实际年日。因此出12:40节的四百三十年必须包括从亚伯兰蒙召一直到出埃及时在迦南和在埃及的寄居。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将出12:40节译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地共有四百三十年”。正如已经指出的,迦南地在先祖时期十分倚赖于埃及,以至于埃及王实际上将其视为他们的土地并这样予以称呼。在第十八王朝时期,埃及王控制了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摩西完全可以将迦南包含在埃及之内,如出12:40节的说法。


14 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本会注释】

  那国。预言未启示国家的名称,但却指向了埃及遭灾的时代(见出6:6)。

  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后来希伯来人神奇地摆脱奴役,携带的无数的财物出来,从而显著地应验了这一应许(出12:36)。


15 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的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本会注释】

  归到你列祖那里。大多数圣经注释家认为这节经文指灵魂不死并脱离肉体存在于已故灵魂的安息之所。但这种解释忽视了希伯来文的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把比喻当真。“归到”某人的列祖那里(创15:15),“聚集到”某人的本民(创25:8,17)或列祖那里(士2:10),以及与某人的列祖同睡(王下10:35)都是常见的希伯来委婉言,意思就是“死”。用这些表达方式推论灵魂脱离身体不死,就是肯定圣经在其他地方所特别否定的观点(如见诗146:4;传9:5,6等)。亚伯兰最终要去世,只有等到历代的英雄得到他们信心的赏赐时,才能够获得所应许他的(见来11:10,13,39,40;帖前4:16,17;太16:27;西3:3,4)。

  被人埋葬。这里强调上面刚刚表达的观点,没有应许亚伯兰说他的灵魂会飞到天上或其他什么地方去。他要象他的祖先一样被人埋葬。他们都在坟墓里安息着;亚伯兰将归到他们那里去。尽管如此,上帝仍保证他平安高寿。亚伯兰共活了175岁(创25:7,8)。


16 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本会注释】

  到了第四代。若那些将13节的四百年当作希伯来人在埃及的实际时间的圣经注释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难题。他们必须假设这四代人每代平均是一百年。这是与现有的证据相矛盾。其实13节所说的四百年是指着从亚伯兰到出埃及的时期说的(见13节注释),而且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实际时间只有215年。这种推算与实际情况是没有矛盾的。迦勒是从犹大下来的第四代(代上2:3-5,18),而摩西是从利未下来的第四代(出6:16-20)。根据创15:13,16节来确定各“代”的时间长度是不合理的,其结果会令人误解。但这可以确定的,就是一“代”或一群人进入了埃及,两代人在那里居住,第四代人从那里又出来了。

  亚摩利人的罪孽。上帝应许之应验的明显推迟有两大基本原因。首先,亚伯兰的后裔需要一定的时间繁殖到足以夺取该地的程度。其次,上帝的慈爱和公义为亚摩利人留下了恩典之日的延期,免得他们或其他人在被毁灭和国度被夺去时指控上帝偏心和不公平。也就是说,希伯来人目前还不能拥有此地,上帝也还不想驱逐亚摩利人。

  各民族的罪孽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就必要招致上帝的审判。新近发现的迦南人的神话作品表明了他们在摩西的时代堕落和道德败坏所达到的深度。他们将他们的神描写成残忍凶恶的神,相互残杀和欺骗,令人难以想象的淫乱邪恶。正如大洪水前的人和所多玛人一样,迦南人就象他们的神一样都是被最下流的情欲所控制的。我们发现他们杀害自己的婴孩献为祭物,崇拜蛇,并在他们的神庙中进行淫乱的宗教仪式。他们的圣所容留着专职妓女和妓男。诸多的迦南民族中最强大的亚摩利人在此代表了所有的迦南居民(见书24:15;士6:10等)。


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本会注释】

  神圣启示的最后部分是为了加深亚伯兰对上帝应许之可靠性的感受。“冒烟的炉”或“烧着的火把”,象征着上帝的临格,在劈开的尸体中间经过,就象亚伯兰自己白天所做的那样。祭物被完全烧灭的事实证明这不仅仅是一个异象(《先祖与先知》第137页)。上帝借着这个看得见的兆头确立了祂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亚伯兰头一次看到了上帝临格的神圣表号。


18 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本会注释】

  上帝在此再次确认了关于拥有迦南地的应许。首次表明应许之地准确的地理范围。实际上这些疆域是在大卫和所罗门作王时才实现的(见王上4:21;代下9:26)。


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本会注释】

  基尼人。这里所列举的十个民族并不包括所有的迦南人。这个数字可能象征着普遍性。基尼人居住在巴勒斯坦西南部的山区,亚玛力人的附近(民24:20,21;撒上15:6)。他们的起源不详。在某一时期,他们曾与米甸人通婚,因为摩西的内兄何巴既被称为基尼人(士1:16;4:11)又被称为米甸人(民10:29)。他们可能是米甸人的一个旁支。

  基尼洗人。尚未被认定。有人认为他们是以扫的孙子基纳斯的后代(创36:15)。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在这里被当作一个民族而被提及就必将成为一个预言,因为亚伯兰的孙子以扫这时还没有出生呢。这种观点很难令人接受。

  甲摩尼人。在圣经的其他地方从未提到过。他们的起源无法确定。 甲摩尼的意思就是“东方人”,暗示着他们居住在迦南的东部地区。


 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本会注释】

  赫人。见创10:15节注释。

  比利洗人。见创13:7节注释。

  利乏音人。见创14:5节注释。


21 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本会注释】

21节中所提到的这些民族以及其他的民族,见创10:15,16节注释。

 


创世记16章

提要:1 撒莱不能生育,将夏甲给亚伯兰为妾。4 夏甲因小看她的主母遭折磨而逃走。7 一位天使要她回去服在主母手下,11 告诉她要生一个儿子。15 以实玛利出生。


1 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本会注释】

  一个使女。尽管上帝有多次应许,但事实上在亚伯兰首次领受上帝的应许之后的十年里一直没有一个孩子(第3节)。这里提到撒莱的埃及使女夏甲。由于埃及人在亚伯兰的时代是一个强大的民族,所以在一个巴勒斯坦的家庭中有埃及使女是极为罕见。夏甲可能是撒莱被带到法老宫中时赐予她的随从(见创12:15,16)。她仍旧在亚伯兰的家中侍奉,表明法老没有收回他赐给亚伯兰的礼物。

  夏甲。这不是一个埃及名字。圣经中没有告诉我们她的原名是什么。夏甲这个名字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就是“逃跑”,可能是在她从主母那里逃跑后被命名的。


2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本会注释】

  和我的使女同房。撒莱缺乏信心,认为自己已经没有指望生孩子了,于是决定依照她本国的风俗去做,为家中提供一个后嗣。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典允许无子的妻子将她的一个奴仆给她的丈夫生子归在她的名下。法典中还特别规定了这种儿女的权利。条例对正妻在奴仆生子后也生子的情况,或当奴仆在生子后因被尊重而变得专横时都做了必要的规定(见《汉穆拉比法典》第144-146,170,171条)。

  亚伯兰听从了。他的信心可能是真实的,但在压力和困惑之中却软弱了。活泼的信心会紧紧地抓住上帝的应许,全然相信上帝必会实现祂的应许。除了三、四次短暂的例外,这就是亚伯兰在漫长而曲折的人生中所具有的信心。上帝不需要亚伯兰自己设法来实现祂的应许。祂唯一的要求就是信靠与顺从。亚伯兰在顺服撒莱鲁莽建议的事上重蹈了亚当的后尘。这两次事件所导致的结果都是痛苦与失望,所想象的福气结果成了咒诅。亚伯兰因听从撒莱的建议为自己制造了影响深远的麻烦,其中包括家庭的纠纷和痛心以及妻妾子女之间的敌意。直至今日,撒莱和夏甲后裔的后代,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现在依然在为占有圣地而争战不休。


3 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本会注释】

  亚伯兰和撒莱坚持了十年之久的信心现在要放弃了。提到十年可能是为了说明他们因后嗣来临的耽延而产生的急躁之情。但亚伯兰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耽延正是上帝为要试验他的信心和提炼他的品格而设定的。


4 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本会注释】

  不会生育在希伯来人当中一直被视为一种耻辱(创30:1,23;利20:20;见对路1:25节的注释),而多产被视为上帝厚爱的特别标志(见创21:6;24:60;出23:26等)。被纳为妾的埃及使女(第3节)忘记了自己的特殊身份而变得傲慢起来,这是可以预意料的。她不会赞成主母的计划;她的孩子凭什么要算为撒莱的儿子?这位多年来一直如此忠心地服侍撒莱的使女被认为最配成为亚伯兰之妾,但她现在却开始小看她以前一直尊重的主母。与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相冲突的家庭都是充满伤心、嫉妒和纷争。亚伯兰的家庭也不例外,先前的和睦气氛这时已变成了不和。


5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本会注释】

  撒莱采用了极为焦躁的语言,表明她后悔先前所做的决定,想将此举措及其苦涩的后果归咎于她丈夫。她甚至不敬虔地使用了耶和华的名,呼唤祂审判亚伯兰的。


6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本会注释】

  你可以随意待她。古美索不达米亚的汉穆拉比法典中的第146条说:“若该女奴后来因她生子而欲与其主母平起平坐,其主母不可卖她;她可以给她加上奴隶的记号,将她算为奴隶”。该法规允许主人将傲慢的奴隶妾降卑,但也对其主人设立了一定的限制。生在美索不达米亚并在那里受过教育的亚伯兰非常了解其故乡的法律和风俗,因此便遵守了这个允许他的妻子使夏甲降卑但不出卖她的法规。亚伯兰的和解处置也可以从他对撒莱的许可中明显地看出来。他抑制了自己的情感,为要恢复家庭的和谐。另一方面,他在屈服撒莱想对他孩子未来的母亲施加不公正处罚的意愿上表现出了他的软弱。

  撒莱苦待她。撒莱按照当时的民法的许可恢复了她奴隶的身份后,她甚至采用体罚的方式,正如希伯来语“苦待”一词所暗示的。夏甲不得不逃离亚伯兰的家。如果奴隶逃跑有过错的话,那么她主母肯定会予以追究。


7 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本会注释】

  耶和华的使者。尽管大多数保守的解经家都认为这神格中的第二位,但我们无法确定祂是否以人的形象出现。天使经常奉命来传达上帝对人的信息,这位“耶和华的使者”可能被夏甲理解为耶和华本身(第13节),或耶和华的代表。怀爱伦只称他为“一位天使”(《先祖与先知》第145,152页)。上帝本身屡次向亚伯兰显现(徒7:2;创12:1;13:14;15:1;17:1;18:1;21:12)。只有一次是一位天使奉命向他说话(创22:11,15)。这里的记载与那位天使的来访十分相象,但与上帝本身显现的那些经历有着很大的差别。

  书珥路上。夏甲在回她故乡埃及的路上,几乎已到达埃及的边境(见创25:18;撒上15:7)。原文“水泉”一词前面的定冠词暗示着这是一个特定的、众所周知的水泉。


8 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9 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本会注释】

  希伯来文动词“服”是第6节中译为“苦待”一词的另一种动词形式。不论撒莱会怎样苦待她,夏甲都必须回去温顺地服在撒莱手下。

  上帝并没有宽容撒莱对夏甲粗暴的作法。祂将惩罚那些滥用职权的人,但祂很少将这种职权托付给那些忍受粗暴与不公待遇的人。温顺柔和是上帝期盼祂儿女所应具有的品格(见弗6:5;西3:22;彼前2:18-23)。


10 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本会注释】

  上帝理解夏甲所面临的窘境,也知道责任主要不在她身上。夏甲尊敬了真神,祂不会在困境中抛弃她。祂在那里向她这样一个奴隶所发的应许是绝无仅有的。这个应许使夏甲大得安慰。他的儿子虽然不是神圣计划中的那个儿子,但他依然可以分享上帝向亚伯兰所发的应许。上帝曾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后裔繁多,祂并没有将这个应许局限于撒莱的后裔之中。因此,祂严格履行祂的应许。但属灵的福气祂留给了应许所原定的后裔以撒(见加4:23-30;罗9:7,8)。


11 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就是上帝听见的意思),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本会注释】

  这是上帝第一次为一位未出生的婴儿起名字(见创17:19;路1:13,31)。祂借此向夏甲表明祂对她及其后裔的关心。以实玛利就是“上帝听见”的意思。这个名字提醒着以实玛利,他是上帝仁慈眷佑的一个对象。


12 他为人必象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本会注释】

  他为人必象野驴。这里将他比作在沙漠中随意游荡的、无法驯服的野驴,生动地描述了贝都因人驰骋荒漠、对自由的热爱。他们粗犷俭朴,沉迷于自然界多姿多彩的美景而厌恶城市的生活。伯39:5-8节对野驴作了一个极赋诗意的描绘。

  他的手要攻打人。这是对多数自称为以实玛利后代的阿拉伯人的准确描述。许多强大的国家曾试图征服阿拉伯半岛,其顺服他们的意志,但没有一个获得长期的成功。阿拉伯人一直保持着他们的独立,上帝一直保守着他们,使他们成为祂仁慈眷佑的永久纪念。他们今日依旧是这一神圣预言之真实性的一个不可辩驳的证据。


13 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

【本会注释】

  这个经历使夏甲确信上帝向她说了话。她显然相信凡看见上帝的人必定要死(出20:19;33:20),因此她因看见祂却仍存活而感到惊讶。因此她称祂为“看顾人的上帝”,因祂不仅看顾了她,并在她危难时来到她面前,允许她看见祂而依旧存活。


14 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本会注释】

从此这井被称为“那看顾我的永活者之井”。历代以来,在这口井旁饮水的阿拉伯人都会想起上帝曾在这里亲自向他们的祖先显现。

  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这井在创24:62和25:11节也提到过,但其地理位置不详。由于巴列也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地名,因此我们只能说这井一定位于迦南西南部的加低斯的西边,前往埃及的路上。有些学者将其认定为爱因加低斯井。阿拉伯人称该井为每拉希夏甲。


15 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本会注释】

  按照上帝给夏甲的命令,亚伯兰给他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在以后十三年里,亚伯兰似乎一直以为以实玛利就是所应许的后裔。当亚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才更清晰地向他展示(见创17:1,18)。


16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诗篇18篇

序言——在象《诗篇》18篇这样出色的感恩颂中,大卫以恢宏的手笔,记录了上帝赐给他的奇妙救援和胜利。这首纪念性的胜利之歌描写了一个献身上帝,在上帝的事上忠诚之人的心路历程。撒下22章略有变动地记载了这首诗,证实了它是大卫所写的。

关于题记:“耶和华的仆人大卫的诗,交与伶长。当耶和华救他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见本书第616页(《诗篇》序言);又见《先祖与先知》第715,716页。“耶和华的仆人”(又见《诗篇》36篇的题记)这句话没有出现在撒下22章里。关于整首诗,可以参阅撒下22章注释。


耶和华的仆人大卫的诗,交与伶长。当耶和华救他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他向耶和华念这诗的话,说:

1 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

【本会注释】

我爱你(racham)。指深刻而热情的爱。racham在别处不表示人对上帝的爱,而是表示上帝对人的爱。“我爱你”十分恰当地引出这首胜利的欢歌。本节没有出现在撒下22章里。参诗116:1-4。

力量。上帝是诗人力量的源泉(见诗27:1;28:8)。


2 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

【本会注释】

岩石(sela`)。“悬崖”。大卫被扫罗追逐时,曾躲在这样的峭壁里(见撒上23:25)。他在这里用岩石指可靠的避难所上帝。

山寨(mesudah)。“难以接近之处”,或“要塞”(见撒上22:4)。

磐石(sur)。“大岩石”, 在申32章中五次用来指上帝(第4,15,18,30,31节)。

盾牌(magen)。参诗3:3和相应的撒下22:3。

角。象征力量(见申33:17)。

高台。撒下22:3里多了“我的救主阿,你是救我脱离强暴的”。大卫从他不断奋斗的人生中,吸取这一系列的比喻,说明上帝在他地上的行程中如何对待他。诗31:1-3;71:1-7也以同样丰富的想象来描述上帝。大卫的赞美是非常生动的。


3 我要求告当赞美的耶和华;这样我必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

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

【本会注释】

绳索(chabalim)。撒下22:5为“波浪”。

死亡。大卫对约拿单说过:“我离死不过一步”(撒上20:3)。

匪类(beliyya`al)。意思是“无价值的”。在圣经里指恃强凌弱的坏人(见士19:22;撒上2:12注释)。


5 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

【本会注释】

绳索(chabalim)。与第4节相同。

阴间(she'ol)。见诗16:10;箴15:11注释。

网罗(moqshim)。“捕鸟的网”。

临到(qadam)。“面对”。


6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上帝呼求。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本会注释】

殿。指天国(见诗11:4)。

入了他的耳中。上帝听见了他的呼求。


7 那时,因他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

【本会注释】

地就摇撼。诗人用生动的语言,描写大自然的剧变,作为上帝对大卫祈祷的答复,其细节无疑源于诗人对他人生危险时期所经历许多风暴的回忆。这是文学上最出色的描写之一。诗人丰富的想象,主要来自对红海的拯救和西奈山颁布律法的思考。参出19:16-18;诗144:5-7;哈3:3-6,但要注意诗18篇的描述最为充分。描写以地震开始,接着是闪电,乌云,大风,黑暗,最后是狂风暴雨。耶和华在其中显示以祂所有的荣耀和大能,挫败祂的敌人,拯救祂忠心的仆人。正如上帝在自然灾难中显示祂的大能,当祂的仆人遭遇危险的时候,祂也会下来全力救援。

发怒。见诗2:4注释。


8 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

【本会注释】

烟,火和炭都是形容云彩和闪电。不必对这些比喻作出具体的解释,似乎上帝以人看得见的形象出现。诗人的目的只是给人以形象深刻的敬畏感,就象在全能者面前(见诗74:1;97:2;140:10;参哈3:5)。


9 他又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有黑云在他脚下。

【本会注释】

亲自降临。上帝似乎在风暴中降临,监察和实施审判(见创11:5;18:21)。

黑云。见申4:11;见王上8:12。


10 他坐着基路伯飞行;他藉着风的翅膀快飞。

【本会注释】

基路伯。基路伯守卫在伊甸的入口(见创3:24注释),他们的像遮住了施恩座(出25:18)。

风的翅膀。表示极快。


11 他以黑暗为藏身之处,以水的黑暗、天空的厚云为他四围的行宫。

【本会注释】

水的黑暗。乌云是暴雨的预兆。

天空的厚云。可能指“层层云彩”,暗示不同的云彩聚集在一起,翻滚重叠,形成上帝的行宫。


12 因他面前的光辉,他的厚云行过便有冰雹火炭。

【本会注释】

闪电的时候,云彩似乎消失,整个天空似乎在燃烧。


13 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便有冰雹火炭。

【本会注释】

在天上。“在”的原文是be。据乌加列文献的用法(见本书第618,619页),译为“从”更好。

发出声音。据本节的平行结构,雷声象征上帝的声音(见诗29篇,特别是第3节;参伯40:9)。

冰雹火炭。对第12节的重复,以强调可畏的画面。


14 他射出箭来,使仇敌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扰乱。

【本会注释】

箭。据本节的平行结构,是指闪电。

仇敌。可能指诗人的仇敌。在可怕的画面中第一次出现人的介入。使我们立刻想到本诗的主题。


15 耶和华啊,你的斥责一发,你鼻孔的气一出,海底就出现,大地的根基也显露。

【本会注释】

海底。参出15:8的画面。


16 他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从大水中拉上来。

【本会注释】

他从高天伸手。上帝干预的一切表现都来自上帝。

拉上来。该动词的原文曾用来表示摩西的得救。它可能是“摩西”这个名字的词根(见出2:10注释)。大卫可能把自己从仇敌手中得救,比作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拯救。他就象一个快要淹死的人,从水中被拉上来。

大水。本诗在这里可能回到了第4节的画面。他说“匪类的急流”使他恐惧。大水常常用来象征危险(见诗32:6)。


17 他救我脱离我的劲敌和那些恨我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强盛。

【本会注释】

劲敌。指扫罗。诗人的话里还包括那些支持扫罗追逐他的人。


18 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倚靠。

【本会注释】

攻击。见第5节注释。

依靠(mish`an)。“支持”。很接近mish`eneth(在诗23:4 中译为“竿”,见该处注释)。


19 他又领我到宽阔之处;他救拔我,因他喜悦我。

【本会注释】

宽阔之处。在仇敌包围之处,大卫有广宽的空间可以自由活动(见诗4:1注释)。

因他喜悦我。第一次提到诗人得救的原因。第20-30节进一步阐述了这个论点。


20 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

【本会注释】

上帝的干预是因为大卫不该遭受扫罗和其他仇敌的迫害。上帝根据祂永恒的律法进行奖赏和回报。20-30节详细说明上帝拯救大卫的原因。


21 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上帝。

22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本会注释】

大卫声称自己始终把上帝的律法摆在面前,并按照它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见诗119:97;见诗1:2注释;参申6:6-9;11:18-21)。


23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本会注释】

完全人(tamim)。见诗15:2注释。在那里译为“正直”。在伯1:1中,一个相关的词tam,译为“完全”。这句话语气很强,但根据第22节的说法,大卫似乎是指尽量避免一切已知的罪。参考大卫自己的见证(撒上26:23,24),上帝的证词(见王上14:8),和历史家的证言(见王上15:5)。大卫说自己没有犯任何已知的罪。这首诗一定是写在他与拔示巴通奸和谋害乌利亚以前。


24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洁偿还我。

【本会注释】

本节基本上是第20节的重复。


25 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本会注释】

第25,26节十分经典,概括了永生的上帝如何按照人的品格对待他。上帝“对人的态度,取决于他们对祂的态度”(柯克帕特利克)。上帝绝不会放过罪恶(见太18:35)。


26 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本会注释】

乖僻的人。指奸诈乖张的人。


27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

【本会注释】

高傲为灭亡铺路(见诗101:5;箴6:16,17)。这句话与撒下22:28相似:“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


28 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上帝必照明我的黑暗。

29 我藉着你冲入敌军,藉着我的上帝跳过墙垣。

【本会注释】

敌军。见撒下22:30注释。

跳过墙垣。见撒下22:30注释。


30 至于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

【本会注释】

完全。上帝所做的都是正确的(见申32:4)。

炼净。如金属熬炼。见诗12:6注释)。

盾牌。见诗3:3;18:2注释。上帝保护信靠祂的人。其他人无权要求祂的保护。


31 除了耶和华,谁是上帝呢?除了我们的上帝,谁是磐石呢?

【本会注释】

谁是上帝呢?从本节起,大卫叙述上帝赐给他的胜利和成功,直到第45节。“谁是上帝呢?”不是出于不信的疑问,而是反问句,说明以色列的上帝是真实的,周围外邦的神都是虚假的。

磐石 (sur)。见第2节注释。


32 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为完全的,他是上帝。

33 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处安稳。

【本会注释】

母鹿以速度快和立脚稳而著称(见撒下22:34注释)。


34 他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甚至我的膀臂能开铜弓。

【本会注释】

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见撒下22:35注释。关于以色列人参战的普遍问题,见《约书亚书》第六章补充注释;本注释卷二册199-204页。

铜弓。这种弓在伯20:24有提到。上帝赐给大卫非凡的力量。


35 你把你的救恩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你的温和使我为大。

【本会注释】

盾牌。上帝盾牌的保护比铜弓更有效(第34节)。大卫认识到神人合作的重要性。上帝赐给祂的仆人防身的武器,在他们使用的时候帮助他们。我们记得清教徒的一句老话:“相信上帝,并保持自己的火药干燥”。当上帝的右手支持大卫持弓的时候,他是不可能失败的。

温和(`anawah)。直译是“谦卑”。其最高表现就是基督道成肉身和在十字架上受死(腓2:7,8)。“荣耀的王屈尊取了人性”(《历代愿望》第43页)。人类在谦卑的时候攀得最高,最靠近上帝。这是真正的伟大。


36 你使我脚下的地步宽阔;我的脚未曾滑跌。

【本会注释】

使地步宽阔。参第19节。

滑跌。见诗17:5;参箴4:12。与仇敌交战时,必须要站稳。


37 我要追赶我的仇敌,并要追上他们;不将他们灭绝,我总不归回。

【本会注释】

参出15:9。第37和38节的动词都是非完成时的,可以译成现在时,这样就更加生动了。37-45节的连续动作,给人以完全胜利的印象。上帝的介入使仇敌最终完全失败。


38 我要打伤他们,使他们不能起来;他们必倒在我的脚下。

【本会注释】

打伤(machas)。据乌加列文献(见本书第618,619页),也可译为“重击”,“粉碎”。


39 因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争战;你也使那起来攻击我的都服在我以下。

40 你又使我的仇敌在我面前转背逃跑,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

41 他们呼求,却无人拯救;就是呼求耶和华,他也不应允。

【本会注释】

他们最后求告以色列的上帝。他们在求助于上帝以前曾尝试过一切办法。这样的呼求是出于恐惧,而不是出于诚心,所以不会蒙垂听。


42 我捣碎他们,如同风前的灰尘,倒出他们,如同街上的泥土。

【本会注释】

仇敌是被完全粉碎了(见王下13:7),就像垃圾被抛弃。


43 你救我脱离百姓的争竞,立我作列国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

【本会注释】

大卫被承认为世界这个地区头等强国的国王(撒下8章)。到了大卫的儿子所罗门继承王位的时候,以色列在各国中的领导地位就更加明显了(见王上4:21,24)。


44 他们一听见我的名声就必顺从我;外邦人要投降我。

45 外邦人要衰残,战战兢兢的出他们的营寨。

【本会注释】

衰残。如植物枯萎(见赛40:7)。

营寨。即有防卫的城市或堡垒。其他民族将恐惧战惊,把最好的东西献给大卫。国家得到了巩固,并最终摆脱了仇敌。这是完全的胜利。


46 耶和华是活神。愿我的磐石被人称颂;愿救我的上帝被人尊崇。

【本会注释】

耶和华是活神。46-50节庄严地赞美和感恩耶和华,因为祂使大卫取得了胜利(见本书第715,716页)。诗人目睹上帝的一切所为,觉得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一位活神的存在,而外邦的神则都是无生命的。上帝的生命是人类生命的源泉。

磐石(sur)。见第2,31节注释。

救我的上帝。诗篇中常用这个短语(见诗25:5;27:9;51:14;参诗38:22;88:1)。


47 这位上帝,就是那为我伸冤、使众民服在我以下的。

48 你救我脱离仇敌,又把我举起,高过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你救我脱离强暴的人。

【本会注释】

强暴的人。可能指扫罗。大卫也可能指他的一切仇敌。


49 耶和华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谢你,歌颂你的名。

【本会注释】

外邦(goyim)。“列国”(见诗2:1;9:59注释)。大卫战胜了仇敌,在列国面前高举了以色列上帝的名。

保罗引用这句话(罗15:9),证明上帝不但救犹太人,也救外邦人。由于大卫后裔的失败,第49,50节的预言只能应验在基督的属灵国度里。这个国度是永世长存的。


50 耶和华赐极大的救恩给他所立的王,施慈爱给他的受膏者,就是给大卫和他的后裔,直到永远。

【本会注释】

救恩。该词原文是复数,涉及本诗所记录上帝许多拯救的所为。

他所立的王。上帝所选治理以色列的王,就象上帝所膏的大卫(见诗2:2注释)。

他的后裔。关于这些应许最终在基督的生平中应验,见撒下7:12-16注释。


马太福音10章

提要:1基督差遣他的十二使徒出去,使他们有能行神迹的能力,5给他们告诫,教导他们,16针对逼迫安慰他们:40并且应许那些接待他们的人必蒙福。


耶稣拣选十二使徒

太10:1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本会注释】

叫了……来。关于差遣十二个门徒的记载开始于太9:36(见对该处的注释)。此处给出的指示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特别适用于马上就要进行的这次旅行传道的勉言(太10:5-15),第二部分更为普遍性的适用于所有为基督和他的国度事工出去作工之人的勉言(第16-42节;见《历》第三十五章)。见对太24:3的注释。

他的十二个门徒。无论是按名字还是按一个群体,这都是马太第一次提到那十二个门徒。从“他的十二个门徒”这种说法可以显然看出,马太承认那十二个人在第三次加利利旅行传道之前,就早已作为一个正式的团体被接受了。应该注意的是,马太并没有说那十二个人是在当时被指定为使徒的,而只是说耶稣把他们“叫了来”,预备差他们前去传道医病。

权柄。希腊文exousia,直译是,“权威”(见对路1:35的注释)。那十二个人既领受了这里所说的行神迹的权柄,也领受了“传”天国福音的权柄(太10:7)。门徒们先前似乎只是协助耶稣,并没有行过神迹,也没有公开教导过(见《历》第三十七章)。

病。见对太4:23的注释。


太10:2 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

【本会注释】

名。关于那十二个人每个人的名字,见对可3:16-19的注释。

使徒。直译是,“发出去的人们”。关于那十二个人被指定为“使徒”,见对可3:13-19的注释。


太10:3 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

【本会注释】

利拜乌。也可以引用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证明支持读作“达太”,“称作达太的利拜乌”,或者“称作利拜乌的达太”(见对可3:18的注释)。


太10:4 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本会注释】

迦南人。该词在这里的意思“奋锐党人”,和迦南地无关(见对可3:18的注释)。


耶稣差遣十二使徒

太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本会注释】

这十二个人。迄今一直在耶稣的传道中帮助他的这十二个人(见《历》第三十七章),现在要被差出去独自作工了。他们在公元29年夏天已被正式指定为门徒了(见对太5:1的注释),可能至多也就在六个月前(见对太9:36的注释)。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约翰很可能在公元29年晚春蒙召作了专任门徒(见对路5:1的注释)。这四个人中有三个人—只有雅各除外—与腓力和巴多罗买自从公元27年晚秋以来曾一直是兼任的门徒(见对约1:35-45的注释)。这十二个人都曾在第二次加利利旅行传道中与耶稣同在,很可能是在公元29年晚夏或早秋期间(见对太9:35;路8:1的注释),所以就有机会观察基督作工的方法,聆听他的教导,并且得益于他有时私下给门徒们的指示。现在这十二个人被差出去亲自作工了(见可6:7;见对太3:14的注释),他们是两个两个地出发的,弟兄与弟兄连手,朋友与朋友作伴(《历》第三十七章)。

外邦人的路。或“外邦人的大道”,意指主要通向外邦社会的大道。例如,这十二个人不要访问低加波利的任何一座城,因其大部分人口都是外邦人。这个限制的根据很可能是,只要有机会为犹太人作工,耶稣就不愿做任何会不必要地使他们对他产生偏见的事。而且,门徒们自己也没有准备好去为外邦邻舍作工,而且他们与所有犹太人共有的偏见无疑会有效地阻碍他们原本不情愿付出的努力。将近一年后,当七十人被派出作工时,耶稣就没有吩咐他们不可在外邦人中作工了;实际上,他们是在撒玛利亚人中开始工作的(见《历》第五十三章)。到那时情况已经改变了;耶稣本人既已被加利利人拒绝了,就为撒玛利亚人和外邦人作工,并且指示门徒们也这样做(见太28:19,20;徒1:8)。

撒玛利亚人的城。关于撒玛利亚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8,45页。在雅各井旁,耶稣曾主动向撒玛利亚的叙加发出一个邀请,相信他是弥赛亚(见约4:4-42)。然而,经上并没有记载耶稣到现在为止曾为撒玛利亚人作过任何更多的服务。

关于允许这十二个人去访问之地的最后一个限制,仅限于基督曾亲自访问过的那些城镇和乡村(《历》第三十七章)。


太10:6 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本会注释】

迷失的羊。在旧约圣经中,以色列经常被比喻为羊,他们的领袖们被比作牧人(见结34:2-16等)。在耶50:6中,上帝说到他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以赛亚说到那些在罪里徘徊的人都“如羊走迷”(赛53:6)。耶稣把自己描绘为一位牧人,并把那些听他声音人描绘为他圈中的羊(见约10:1-16)。

“上帝的道先”讲给犹太人“原是应当的”,只是当他们拒绝了这道时,基督和使徒们才转向外邦人去了(见徒13:46;18:6;28:28)。当基督最后一天在殿里教训人的时候,他在凶恶园户的比喻中,把这个基本的事实摆在了犹太领袖们面前(见太21:41,43)。


太10:7 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本会注释】

传。希腊文kērussō,“传达”,“宣布”(见《历》第三十七章)。

天国。见对太4:17的注释。


太10:8 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疯的洁净,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的得来,也要白白的舍去。

【本会注释】

医治病人。基督列举了门徒们经常看见他行过的各种神迹。他所做的,他们都要做。鬼魔们,甚至死亡本身都要顺服他们。

你们白白地得来。术士西门曾想用钱买神圣的能力(徒8:18-24),但却获悉上帝的恩赐是无法用钱买到的。凡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地取生命的水喝(见启22:17)。门徒们不应利用传福音得利,但是同时他们却要记得“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见对太10:10的注释)。


太10:9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本会注释】

带。希腊文ktaomai,“取得[靠自己的力量]”或“获得[靠自己的力量]”。他们要凭着信心出发,确信他们的需要必会得到供给。他们为旅行所作的准备必须简单,不能让任何事物转移他们从事所指派给他们的任务的精力。在旅行中,当有人愿意款待他们时,他们就可以接受(见第10-13节),但是不要指望或接受超过他们急需的礼物。换句话说,他们不可利用他们的服务得利。

铜。译作“青铜”或“铜币”更好些(见对出25:3的注释)。

腰带。来自希腊文zōnē,“带子”或“腰带”,用来将“斗篷”(希腊文himation)或外衣束在身上(见对太5:40的注释)。古人通常把钱带在zōnē里。


太10:10 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本会注释】

口袋。希腊文pēra,“大皮袋”或“旅行袋”;经常被旅行者们用来携带食品或衣服。

褂子。希腊文chitōnes,“束腰外衣”,或内衣,外衣的意思只是大衣里的上衣(见对太5:40的注释)。门徒们只能带着他们穿着的衣服。他们的穿戴要象普通农民,因为他们要在普通农民中间工作,与他们合一。这样他们的工作会更为有效。

鞋。直译是,“便鞋”。根据可6:9,门徒们在这次旅行中要穿着鞋,所以似乎马太的意思是说,他们不要额外带上一双鞋(见路10:4)。

拐杖。在马可福音(可6:8)的对观经文中,他们蒙指示“除了拐杖以外”,什么都不要带。可能马太有意强调他们不要为这次旅行额外准备什么东西(见对第9节的注释),在这里的意思是说没有拐杖的门徒不要考虑有必要去找一个带上。

工人。或“劳动者”。门徒们本身就是他们应当求庄稼的主派到世上收割庄稼的“工人”(见太9:38)。

饮食。希腊文trophē,“营养品”或“食物”(见对太3:4的注释)。路加在记述对那七十个人的指示时(路10:7),使用的misthos,“工价”。请比较保罗关于福音工作者的立场(提前5:18)。


太10:11 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

【本会注释】

谁是好人。即,受其同城的人尊重并尊敬的人。与“好人”同住会有几点好处。其中最重要的,首先就是会引发那城里其他人的信心。

就住在他家。给那七十个人的指示特别禁止他们“从这家搬到那家”(路10:7),就是说,当他们留在一座城镇或乡村的时候,不可在不同的家庭接受款待(见《历》第三十七章),因为这会妨碍他们的工作。“从这家搬到那家”还可能会使人们以为这暗示着第一家东道主没有善待他们和他们的信息,并且不再希望与他们有任何关系了。反之,“住”在一个地方则意味着他们很稳定名声好。


太10:12 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本会注释】

进他家里去。直译是,“当你们正进去的时候。”问安与进去是同时发生的。虽然这个指示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适用于门徒们寄宿的家庭,但也包括他们作工期间所访问的一切家庭。门徒们应当挨家挨户地作工,在那个时候,不可进会堂召集众人举行公众礼拜。

要请他的安。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读作“要说,愿这家平安。”


太10:13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本会注释】

那家若配得平安。即,那家若通过乐意接待你们表示好客。

你们所求的平安。换句话说,就是在跨进门槛时发出的祝福(见对第12节的注释)要因门徒们在那家以及他们在那家受到的欢迎得到证实。否则,那家就决不会受益于那已说出的祝福了。


太10:14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本会注释】

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在门徒们遭遇不友好接待的地方,他们不应浪费时间,而要赶紧去找那些会高兴地接待他们的人。在离开一家或一城时所作的这个动作,并不意指一种无礼的行为,而是一种庄严的抗议。通过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门徒们只是对百姓说:“你们必须完全为你们的决定负责”。


太10:15 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太5:18的注释。

还容易受呢。所多玛和蛾摩拉未曾像加利利和犹太一样,享有基督亲自传道的机会。在上帝面前,人们要为已经临到他们的所有的真理亮光负责,因为所有人都要据此受审判(见诗87:4,6;雅4:17;见对约15:22,24的注释)。

所多玛。关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与刑罚,见对创18:17-23;19:1-27的注释。所多玛和她的命运成了一种背道和神圣审判的典型(见赛1:9;结16:48-50)。基督在多种场合这样提到过它(见太11:23,24;路10:12;17:29,30),在新约圣经中的别的地方,它也这样出现过(见罗9:29;彼后2:6;犹7;启11:8)。

审判的日子。见对太3:12的注释。


将遇到的迫害

太10:16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象蛇,驯良象鸽子。

【本会注释】

看哪。在结束了他对那十二个人关于特别应用于迅即摆在他们面前的这次使命的各点劝诫之后(第5-15节),耶稣现在转向了一个更为普遍性的问题,并且给出了基督徒工人们到时间结束时都适用的指示(第16-42节;见《历》第三十七章)。

如同羊。见对第6节的注释。为基督作工的人应当展示出羊特有的某些特性,特别是与别人交接时的温柔。请比较“驯良如鸽子”这种表达方式。

灵巧像蛇。福音工人们必须机敏,见机行事,明白在所计划采取的行动方针中可能涉及的危险与困难。他们应当行事精明,谨慎处理困境。他们要看穿恶人的计谋,自己并不实行那些计谋。然而,蛇特有的某些特性是他们不应效法的,就象他们不应效法羊的所有特性一样。当他们运用蛇的机敏时,却不要效法蛇的狡猾。

驯良。希腊文akeraios,“纯粹的”,所以是“无辜的”或“简单的”。基督徒工人们在灵巧像蛇时,还要象鸽子一样没有狡诈或诡计。


太10:17 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本会注释】

防备。希腊文prosechō,“留意”。基督现在提出了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基督徒工人们在作工时应当表现出的灵巧;他应当“防备人”,即,防备那些思想不受圣灵引导的人,因为这种人在较大或较小的程度上都在对撒但的提示作出响应。

公会。即,当地的法庭或小议会,据认为有23个成员组成(见对太5:22的注释)。这种当地的法庭除了耶路撒冷之外,在各种各样的犹太居民区内都能找到,大议会是在耶路撒冷召开的。

鞭打你们。执事,或chazzan通常是执行鞭打的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页)。摩西律法有关于鞭打的规定(申25:1-3)。四十下是最大数量的刑罚。惯例是不超过39下—留下最后一鞭意味着怜悯。保罗受过这种待遇五次(林后11:24)。


太10:18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本会注释】

诸侯君王。在基督教早期,象彼拉多、腓力斯、非斯都、及迦流这样的地方长官们,都审问过关于基督徒工人们被控告为无政府主义者和闹事者的案子。希律安提帕、希律亚基帕第一、尼禄、以及多米田都是基督徒们曾被迫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君王和皇帝。

为我的缘故。第19节的应许只适用于基督徒们由于信仰和传道活动的缘故被控告的时候,而不适用于他们从事不正当活动的时候(见彼前2:19,20)。

反对他们。译作“对他们”更好些,意思是“在他们面前”。许多“诸侯和君王”以及较低的官员都没有机会听闻真理,除了在他们的公职迫使他们去听、去观察真理的原则给那些被带到他们面前之人的生活带来的影响的时候。


太10:19 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本会注释】

思虑。希腊文merimnaō,“担忧”,“关怀”或者“[因挂虑而]不安”(见对路10:41的注释)。基督在这里并不是宽恕基督教信徒们在学习圣经方面的疏忽冷淡不关心,因为基督徒应当“常作准备”,为自己信仰的缘由作出回答(彼前3:15)。我们应当日复一日忠心地侍奉上帝,“不为明天忧虑”(太6:34)。当问题出现时,我们应当信靠上帝的恩典去对付它们,然而同时我们也应最热切地留心研究上帝已显示的旨意,以便为临到的一切境遇做好准备。


太10:20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本会注释】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基督徒工人们必须从不忘记他们是作为基督的代表或者大使说话(见林后5:19,20),也决不要在真理的伪装下提出自己的理论。要是他们敢于这样做,就会被公正地归于假先知一类(见对太7:15的注释)。

在你们里头。即,通过你们,或者藉着你们。


太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本会注释】

弟兄。直译是,“一个弟兄”,或就只是“弟兄”。基督徒要尽可能地“与众人和睦”(罗12:18),并要做出真诚而坚忍地努力,不仅为要与家人和睦相处,而且要尽可能地赢得他们归向基督(见林前7:13-16)。


太10:22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本会注释】

被众人恨恶。那些其生活证实了基督和福音真理之能力的人常常被人恨恶,但他们必须小心,免得以恨报恨。凡敬虔度日的人都可以预料到逼迫(见约16:33;提后3:12),原因是那些行恶的人,怨恨基督代表们的敬虔生活,对他们的道路所内含的谴责(见约壹3:12)。那些故意使自己的生活与他们知道是正确的原则不一致的人,一般会避免与那些品格正直的人结交。

为我的名。见对第18节的注释。

忍耐到底。显然,在抵达终点前放弃赛跑的人决不能指望得到奖赏。参加赛跑与坚持到底对获胜这场比赛都是必要的。开始走基督徒的道路还不够,我们必须坚持走这条路,“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我们必须“定意”完成上帝注定要我们完成的事业,正如耶稣所做的一样,他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见路9:51;来12:2)。


太10:23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本会注释】

逼迫你们。见对太5:10-12的注释。

逃到。在某些环境下,逃跑表现出怯懦,在另外的场合却显示出审慎(参第16节的注释)。决定性的因素乃是为了天国这个最终结果,而不是为个人的方便或人们会怎么想。当在一个地方工作没有效果时,天国的大使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赶紧去另一个地方工作,盼望在那里发现有愿意听从的人。

为了受逼迫而受逼迫并没有任何价值,好像它在天国的案卷中是一种赚得的功劳似的。基督在他的传道中多次示范了他此时交付这十二个人的原则,从而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在哪种环境下应用这个原则的例证。在毕士大治好了那个瘫子后,当他被犹太议会拒绝时,他就退往加利利去了(见对太4:12的注释),在后来的场合,他同样地从拿撒勒转移到了迦百农(见对路4:30,31的注释),从加利利转到了腓尼基(见对太15:21的注释),从马加丹转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太16:1-13),从犹太转到了以法莲(约11:53,54)。当司提反被石头打死后,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们受逼迫时,他们分散到了各处—“去传道”(见徒8:1-4)。

以色列的城邑。因为应用在基督时代,所以这个词似乎指的并不是地理或政治上的意义,而是与以色列的百姓有关(见太8:10;路2:34;约3:10;徒2:22等)。

人子就到了。耶稣在这里可能是概括地对所有基督徒说的,表明必有要作工的园地,必有人甘心接受这信息,直到“这天国的福音传遍天下”(见太24:14;《证》第六册原文第478页)。


太10:24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本会注释】

学生。基督的这句话很可能是当时流行的一句箴言。除了亚兰语外,它在别的语言里也出现过。

先生。希腊文didaskalos,“教师”。同一个希腊词被用在第25节的开头。


太10:25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别西卜:是鬼王的名),何况他的家人呢?”

【本会注释】

家主。希腊文oikodespotës,“房子的主人”(见对路2:29的注释)。即,基督—继续太10:24中的思想。

别西卜。并不确定这个词就是以革伦的苍蝇神“巴力西卜”(见对王下1:2的注释)还是“别西卜”,在亚兰文中的意思是“住处的主”。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可以被引用,支持读作“别西卜”(见对太12:24的注释)。


不要惧怕

太10:26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太10:27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本会注释】

在暗中。意思很可能是在身份相当低微的门徒们的小范围内。

在明处说出来。很可能指的是门徒们要广泛传播他们私下学到的真理的教训。

耳中。与本节第一部分中的“暗中”对等。

在房上。比喻他们要广泛传扬福音,与“在明处说出来”对等。他们不可通过沉默与妥协换取和平。


太10:28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本会注释】

杀。那些“杀身体”的当然是第18-25,36中提到的逼迫者们。只有上帝才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掉”。关于逼迫,见对太5:10-12的注释。

灵魂。希腊文psuchē,“呼吸”,“生命”或“灵魂”。Psuchē(复数是psuchai)在新约圣经中有40次被译为“生命”,显然有一般被归为“生命”的那个词的意思(见太2:20;6:25;16:25等)。它有58次被译为“灵魂”(见太10:28;11:29;12:18等)。在这些场合,有些的意思仅仅是“人”(见徒7:14;27:37;彼前3:20等)。在别的场合,它被译为或相当于某个人称代名词(见太12:18;林后12:15;见对诗16:10的注释)。有时它指情绪(见可14:34;路2:35等),指天生的食欲(见启18:14),指心志(见徒14:2;腓1:27)或内心(见弗6:6)。psuchē这个词本身丝毫没有暗示一个在身体死后还能活着因此是不朽的有意识的实体这种意思。在圣经中用到psuchē时,没有一处指的是一个离开身体还能存在的有意识的实体。圣经一点儿也不知道一种据推测离开身体还能活着的有意识的灵魂。关于希伯来文nephesh,同义的希腊文是puschē,见对王上17:21;诗16:10的注释。这两个词可以完全互用。

地狱。希腊文geenna(见对太5:22的注释)。


太10:29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本会注释】

麻雀。希腊文strouthia,意思是任何小鸟,虽然特别用于麻雀。现今,在东方的集市上,一般都有野生小鸟售卖。

一分银子。希腊文assarion,源自拉丁词as的一个小词,1/16罗马便士,即,一个普通劳工一天工价的1/16(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

掉在地上。在路加福音的对等经文中,说的是:“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忘记”(路12:6)。

若是你们的父不许。即,若没有上帝注意到它。如果他注意一只麻雀的受伤与死亡,更何况他自己儿女们的受伤或死亡呢!


太10:30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本会注释】

就是你们的头发。没有人曾对自己有那么大的兴趣,竟然去数自己头上的头发。造我们的主远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


太10:31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在人的面前承认基督

太10:32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本会注释】

认我。直译是,“承认在我里面”,这是因为一种与基督合而为一的感觉。当我们住在他里面并且他也住在我们里面时,我们对他的信仰声明才必“结果子更多”(见约15:1-8)。基督在进入客西马尼园之前,曾为这一亲密的伙伴关系祈求(见约17:23)。那些在人前为基督作见证的人,乃是他能在父面前为他们作见证的人。耶稣现在是我们的见证人,我们在天父面前的大使,就像我们在人面前是他的见证人和大使一样。


太10:33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做门徒的代价

太10:34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本会注释】

不要想。耶稣在这里消除了某些门徒们显然怀有的错误看法,以为他们要带给人的信息只会导致和谐。如果他们挨家挨户传道的结果引起了分争,他们不该感到奇怪(见对第11-13节的注释)。

叫地上太平。基督乃是和平的君。他乃是将天上的平安带到地上并将之分赐给人的(见对约14:27的注释)。然而,当一个人与上帝相和时(见罗5:1),就往往被世人当作仇敌(见约壹3:12,13)。基督来要使罪人与上帝相和,但这样做时他也不可避免地使他们与所有不肯与上帝相和的人不和(见对太10:22的注释)。基督徒们务必不可寻求或满足于通过与罪恶妥协换取和平。对一个真基督徒来说,它并不是一个不惜任何代价获得和平的问题。


太10:35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本会注释】

媳妇。希腊文numphē,“一位年轻的妻子”,“新娘”,“儿媳妇”。在东方国家,直到今天一般的风俗还是年轻的夫妇无限期的住在新郎父母家里,新娘应该服从新郎的母亲。因而,古时与今时一样,婆媳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引起困难,婆媳中若有一个相信了基督而另一个反对这种信仰时,可以料到会有确实的麻烦。


太10: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本会注释】

人的仇敌。当一个人接受基督时,他最亲密的朋友们往往证明是其最苦毒无情的敌人。事实常是这样,不仅在外邦国家如此,在基督教国家并且在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中也是如此,他们实行一种宗教的形式,却很少知道其改变生活的能力(见提后3:5)。


太10: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本会注释】

爱父母。耶稣认可第五条诫命的约束性要求,并且斥责任何儿女企图逃避对其父母所负责任的尝试(见对太5:17-19;可7:9-13的注释)。然而,要是爱父母和顺从上帝发生冲突的话,一个人对父母的爱却不应妨碍他在每一点上顺从上帝。爱上帝并侍奉他应当成为至高的生活准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见对太22:36,37的注释);但是含有第五条诫命的十诫的“第二”块法版,在本质和重要性上也与第一块“相仿”(见对太22:39的注释)。

不配作我的门徒。即,不配被称为基督徒。任何人类义务都不是一个有效的借口,可以使人不背起忠诚、顺从、和侍奉基督的十字架(第38节)。


太10: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本会注释】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在罗马人中,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刑罚,是专为奴隶和那些犯了十恶不赦罪行的人留着的。因而可以说那些被判决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是被社会厌恶、憎恨、咒诅的。一个被判定要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通常要背着他的十字架走到刑场。背起基督的十字架,并跟从他意味着不报怨不后悔地忍受亲友们的反对,忍耐而谦卑地容忍人们的指摘责备。它指的是要在原可以指望“太平”的人手下忍受逼迫的“刀兵”(见第34-37节)。基督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反复地说过这个原则(见太16:24;可8:34;路9:23;14:27)。但一个蒙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以便跟从基督的人,有最大的特权与他同受苦难。在上天所能赐给任何一个人的尊荣中,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历》第二十二、二十三章)。

跟从我。即,在作门徒并受苦的路径上。


太10:39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本会注释】

得着的。即,开始获得并享受那些从人的观点来看是幸福和满足所必需的东西的人。那浪子以为离开家才能“得着”真正的生命(见路15:12,13),但经历了痛苦和严肃的反省之后,他开始以正确的观点看人生的事务了,于是就起来回到他父亲那里去(路15:17-20)。那些以为靠着必须由这个世界提供的东西生活才能“得着”生命的人,是在“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见对约6:27的注释)。这里所记录的原则,基督不只在一个场合重复过(太16:25;可8:35;路9:24;路17:33;约12:25)。

生命。希腊文psuchē(见对第28节的注释)。

失丧生命。那伸出手去抓住生活的小玩意的人通常会发现它们就像孩子手中的泡沫一样消失不见了。

失丧生命的。即,乐于放弃今世必定提供的享乐与奖赏,“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的人(来11:25)。这种人有真实的价值感。像保罗一样,他乐于丧失今生所有的一切去换取认识耶稣基督并与他同受苦难的至高利益(见腓3:8,10)。

为我。见对第18节的注释。

得着生命。只有一粒麦子被埋在地里并死了的时候,它才能产生新生命(见对约12:24,25的注释)。只有当自我被埋葬在属世需要的犁沟中的时候,人才能发现自己存在的真目的。


服侍主的赏赐

太10:40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本会注释】

接待你们。基督徒乃是天国的大使。他们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世人当作天国理想的代表,世人因为他们是基督的大使而对待他们的方式,就被基督看作好像是对他本人做的一样。


太10:41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本会注释】

接待先知。即,接先知到自己家里并将他当作一位先知款待。

先知的名。即,因为他是一位先知,或被公认为一个先知。撒勒法的寡妇无疑把以利亚当作先知接待了,因为他是一位先知;否则她很可能就会拒绝他所要求她的热情接待(见王上17:9-16)。那个书念的妇人也是这样,她曾接以利沙到她家里(王下4:8-10)。

先知所得的赏赐。很可能意思是指先知配得的赏赐或一个人配得先知所给的赏赐。撒勒法的寡妇在干旱时期曾得到了充足的食物供应,并且她儿子也被起死复生了(见王上17:16,23)。同样地,书念的妇人也得到了慷慨的回报,蒙上帝赐给她一个儿子,当她儿子死了的时候,又得他起死复生(见王下4:16,17,34-37)。


太10:42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本会注释】

给……喝。可能是作为一个例子,用来说明能想到的可以给别人的最少的服务。这种服务虽小,但实在来说,在一个总是缺水的地方,却往往是一种最重要而且必要的服务。

这小子里的一个。不一定指年纪小,而可能也指重要性方面。

因为门徒的名。在可9:41定义了奉某人的名做某事是什么意思,在那节经文中,奉基督的名给一杯水喝被解释为这样做是“因你们是属基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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