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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读经|通读旧约一遍 新约两遍
第83天 民5;箴2;路16
民数记5章
5: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5: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5:3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5:4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5:5 耶和华对摩西说:

5:6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5: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5: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5: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5:11 耶和华对摩西说:

5: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5:13 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5: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5:15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5:16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5: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5:18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5:19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5:20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5: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5: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5: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5: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5: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5: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记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5: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5: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5:29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5: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5:31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箴言2章

1我儿,你若领受我的言语,存记我的命令,

2侧耳听智慧,专心求聪明,

3呼求明哲,扬声求聪明,

4寻找它,如寻找银子;搜求它,如搜求隐藏的珍宝,

5你就明白敬畏耶和华,得以认识 神。

6因为耶和华赐人智慧,知识和聪明都由他口而出。

7他给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给行为纯正的人作盾牌,

8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护庇虔敬人的道。

9你也必明白仁义、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

10智慧必入你心,你的灵要以知识为美。

11谋略必护卫你,聪明必保守你,

12要救你脱离恶道(注:或作“恶人的道”),脱离说乖谬话的人。

13那等人舍弃正直的路,行走黑暗的道,

14欢喜作恶,喜爱恶人的乖僻,

15在他们的道中弯曲,在他们的路上偏僻。

16智慧要救你脱离淫妇,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外女。

17她离弃幼年的配偶,忘了 神的盟约。

18她的家陷入死地,她的路偏向阴间。

19凡到她那里去的,不得转回,也得不着生命的路。

20智慧必使你行善人的道,守义人的路。

21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

22惟有恶人必然剪除,奸诈的必然拔出。


路加福音16章

1耶稣又对门徒说:“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

2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3那管家心里说:‘主人辞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将来做什么?锄地呢?无力;讨饭呢?怕羞。

4我知道怎么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后,接我到他们家里去。’

5于是把欠他主人债的,一个一个地叫了来,问头一个说:‘你欠我主人多少?’

6他说:‘一百篓(注:每篓约五十斤)油。’管家说:‘拿你的账,快坐下,写五十。’

7又问一个说:‘你欠多少?’他说:‘一百石麦子。’管家说:‘拿你的账,写八十。’

8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

9我又告诉你们: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

10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11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

12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

13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玛门。”

14法利赛人是贪爱钱财的,他们听见这一切话,就嗤笑耶稣。

15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 神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 神看为可憎恶的。

16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 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17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

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19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

20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

21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

22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

23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24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25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27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29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30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

31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民数记5章

提要:1 让不洁的人到营外去。5 赔偿亏负。11 疑妻不贞的试验条例。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本会注释】

你吩咐。一切在仪文上不洁的人都必须到营外去。除了隔离以外,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隔离似乎是明显的原因。

一切长大麻风的。见利13:2注释和利13章的补充注释。犹太人视将此大麻风为上帝不悦的标志。有时确实是这样,如米利暗(民12:12),基哈西(王下5:27)和乌西雅(王下15:5)的例子。

患漏症的。见对利15章注释。这等人也要到营外去。

因死尸不洁净的。这等人只须到内营外面(见利11:24;21:1,11)。

死尸”的原文是nephesh,常译为“灵魂”(见创35:18注释)。该词具有许多含义,这里指尸体,在仪文上被认为是不洁的(见民6:6,11;9:6,7,10;利21:11)。

这里所提的三等人有相同之处:一,不洁净的时间──去除不洁因素后的七天;二,认为他们会玷污与他们接触的人。

营。指广义上的营区,延伸到其边界(民2,3)。该词在代下31:2中译为“殿”。


3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本会注释】

这营是我所住的。该词也用来指圣地(民35:34),劝人不要因暴力和不义之举玷污这地。


4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5 耶和华对摩西说:

6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本会注释】

不论男女。原文指个人。

人。泛指人类。

干犯耶和华。得罪同胞被视为得罪上帝,所以除了赔偿受害人以外还要献祭(见民5:7;参利6:2-4)。人们虽然有可能只得罪上帝而不得罪人,但得罪人是肯定是得罪上帝的。


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本会注释】

将所亏负人的,……赔还。这里的“亏负”指他所窃的具体物品,或他销赃所得的收入。

如数。即全部。

五分之一。请注意利6:5;22:14中类似的赔偿(见利27:11,27,31)。


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本会注释】

亲属。原文是go'el,源于动词“救赎,象亲属那样做事”。该词用来指基督是救赎主(见伯19:25;诗19:14;78:35;103:4;赛41:14;43:14;47:4;54:5;59:20;60:16)。由于以色列人通常都有亲属,那个没有亲属的人很可能是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

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祭司是耶和华在人间的代表,所以归他所有(见利23:20)。

赎罪的公羊。指定的祭物,给代表耶和华的祭司(利5:15;6:6;7:7)。


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本会注释】

举祭。意为“举出之物”,系从较大的数额中提出,用于神圣的用途。犹太人认为这是指是初熟之物(出23:19),所以属于祭司(民15:19-21;31:29,41,52;申12:6,11)。该词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在这里都适用。供物要归于祭司(利7:14,32,34)。


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本会注释】

本节提到祭司收入的两个来源:耶和华所应得的和祭司所应得的礼物。一个祭司自己不能向个人收礼。奉献乃是个人的义务,要遵从这一总的教诲,并遵循凡耶和华所要的必须先奉献的原则。


11 耶和华对摩西说:

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13 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本会注释】

要定一个人的罪,需要有两个证人(民35:30;申17:6;申19:15)。证实的罪要处以死刑(利20:10;申22:22-27)。丈夫十分怀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


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本会注释】

心。原文是ruach,在《旧约》中出现了377次,其主要含义是“能力”。当示巴女王看到所罗门的辉煌时,她“就诧异得神不守舍”(王上10:5)。当以赛亚说埃及的马只是血肉之躯而“没有心”时,他是说它们与上帝相比十分软弱。一个能控制自己心的人乃是强壮而可敬的(箴16:32;25:28)。本节指的是强烈的冲动或情感。


15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本会注释】

伊法十分之一。约为2干夸脱(2.2升)。

大麦面。一种粗制廉价的面粉,通常作为穷人的粮食(士7:13;约6:9,13),或牲口的饲料(王上4:28)。其他供物所要求的“细面”(结46:14),不准在这种涉及道德败坏和耻辱的案子中献上。祭品的粗糙象征着罪行的粗鄙。

不可浇上油。这是一个极不愉快的场合,所以不采用象征喜乐的油。油和乳香虽然包括在初熟之物的素祭里,却不许在穷人的赎罪祭中使用(利2:15;5:11)。

疑恨的。该词原文是复数。因为倘若那妇人有罪,那她既得罪了丈夫,也得罪了上帝。况且犯罪的不止她一个人。

思念的。提醒人上帝不迁就罪孽,也不忘记罪孽,直到人认罪(王上17:18;结29:16;何8:13;耶44:21;诗25:7)。


16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就是到帐幕那里。


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本会注释】

圣水。是洗濯盆中为祭司沐浴而准备的水(出30:18,19)。但有人认为是指活水(见民19:17;利14:5)。该词在圣经其他地方没有使用过。它与今日某些教会所提供的所谓圣水完全不同。

瓦器。最廉价的器皿,与粗制的面粉和可憎的罪相仿。该器皿在仪式结束以后可能要砸碎,就像在献赎罪祭时那样(利6:28;参14:5,50)。有些注释家认为这是指如果发现有罪,妇人的生命将会残缺。

尘土。这一规定的原因不明。可能具有神圣的意义,只会伤害有罪的人。


18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本会注释】

叫那妇人蓬头散发。这是羞愧的姿势(见利10:6;13:45;21:10)。

在她手中。如果妇人有罪的话,这些举动会瓦解她的意志,使她认罪。

苦水。不是说水的味道苦,而是说罪人将面临痛苦的后果(见耶2:19;4:18;结23:48)。


19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本会注释】

背着丈夫。原文是“在丈夫之下”,即“服从丈夫”。在结23:5中,该词译为“归我之后”。罗7:2的“女人”是一个复合词,意为“在一个男人之下”,即受他作为家长的指导。

你就免受。即如果无辜,就免受诅咒。


20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本会注释】

使你……被人咒诅。当人们咒诅或发誓,呼吁对违犯者降灾时,会想起她的名字,说“愿耶和华使你象那妇人”。

你大腿。意思是那妇人不会再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见第28节)。她将让她丈夫痛苦失望,无法为他立后。


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本会注释】

写下的话语要冲入水中,从而被转移到水里。


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本会注释】

妇人要在献完素祭后喝下这水(第26节)。这里是提前说明。


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本会注释】

记念。作为对耶和华的提示;如果那女子是无辜的话,要防止苦水伤害她。这是一个专门术语(利2:2,9,16;5:12;6:15;24:7)。


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她将成为别人的戒鉴。

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本会注释】

免受。就是被宣告无罪(见耶2:35),因此不会受到伤害。

要怀孕。一种意味暗示上帝悦纳的补偿,因此被以色列人高度重视。


29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31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本会注释】

整个试验方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后果掌握在上帝的手中。


箴言2章

提要:1 智慧向她的儿女承允诺虔诚的信仰,10 救他们脱离恶伴,20 引导他们行义路。


1 我儿,你若领受我的言语,存记我的命令。

【本会注释】

这里回到“我儿”的称呼说明所罗门不再以智慧的名义说话。本节开始的一系列条件句导致了第5节和第,9节的结论。呼吁存记命令是作为将来困难时候的指导。


2 侧耳听智慧,专心求聪明,

【本会注释】

勤劳与好学相结合。为了行义,一个人不但需要为善的愿望,还得付出必要的努力。


3 呼求明哲,扬声求聪明,

【本会注释】

这里的比喻和重点都发生变化。智慧向愚昧人呼吁的画面换成了青年人呼求识别的能力(见箴1:20)。


4 寻找他,如寻找银子,搜求他,如搜求隐藏的珍宝,

【本会注释】

进一步强调需要主动寻求智慧。人们必须锲而不舍地深入挖掘,寻求上帝恩典拯救的知识,如同采矿者寻找贵重的金属那样。对于世俗财富的欲望,会使人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进行徒劳无功的追求。寻求上帝智慧的人,也要有这样的热情。不要让任何失望的情绪和困难,来扑灭你追求的热情。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乃是每一个信徒需要亲自挖掘的真理之矿(见《善恶之争》第598页)。


5 你就明白敬畏耶和华,得以认识上帝。

【本会注释】

得以认识。探求财宝可能会不成功,但是寻求真理的人一定会认识到,敬畏上帝是智慧的开端。虽然我们无法测透上帝无限的知识,就是到了永恒的乐境,我们还得不断地探索,但得救所必需的知识是是每一个寻求真理的人一定能够得到的(太7:7,8)。

上帝('Elohim)。在《箴言》中只出现五次。见箴2:17;3:4;25:2;30:9。《箴言》中通常用Yahweh(“耶和华”)来指上帝。


6 因为耶和华赐人智慧;知识和聪明都由他口而出。

【本会注释】

这里说明为什么诚心寻求真理的人一定会找到智慧。上帝是智慧的源泉。祂的大爱,使祂奖赏一切归向祂的人。


7 他给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给行为纯正的人作盾牌,

8 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护庇虔敬人的道。

【本会注释】

行走罪恶大道的人拒绝了上帝的保护,而行走公义窄路的人则得到祂特别的关照。天国的一切力量随时可以来引导,鼓励和保护他们(来1:13,14)。


9 你也必明白仁义、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

【本会注释】

《箴言》1:3所表述的本书宗旨,将成为真心寻求知识的进一步成果。行走生命的义路必须先明白这条道路。


10 智慧必入你心;你的灵要以知识为美。

【本会注释】

必。或“为了”。希伯来语介词 ki 有两种词义。

心。我们常把心比作感情的所在。希伯来人则视肠为感情的所在,心为智力的所在。

以知识为美。许多人在父母和老师的帮助下获得知识,积累了一定的智慧,但这样的知识与来自智慧之爱的启示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所要学习的智慧是有关永生的道路。要从罪中得救,需要主动地热爱真理,并因公义的知识而快乐。


11 谋略必护卫你;聪明必保守你,

【本会注释】

爱真理的心会使人辨别善恶,立志回避罪恶。但以理就是这样考虑的。他决心不吃祭偶像的食物(见《先知与君王》第481页),不在乎任何的后果。这样的信念会抵制诱惑,防止在突然的压力下失败(但1:8)。


12 要救你脱离恶道(或作:恶人的道),脱离说乖谬话的人。

【本会注释】

恶人。“人”是外加的。这种知识会保守我们。

说乖谬话(tahpukoth)。其词根是haphak,“转变”或“推翻”。假教师用谬论歪曲圣经明白的话语,甚至使一些本来有信心的人也开始怀疑何为真理了。我们必须设法避免与那些不想学习,只想散布错谬的人接触。深爱真理,认识真理,是抵制末日欺骗的唯一保障(见太24:24;《善恶之争》第593,594页)。


13 那等人舍弃正直的路,行走黑暗的道,

【本会注释】

当人们故意从光明转向黑暗的时候,他们就受“生发错误的心”所诱惑(帖后2:10,11;参约8:12;12:35;约壹2:11)。


14 欢喜作恶,喜爱恶人的乖僻,

【本会注释】

他们仇恨光明,因为他们喜欢黑暗。义人犯错以后,他们会后悔。但是恶人则喜欢回忆他们的罪行。他们不仅欣赏自己的罪恶,而且以执迷不悟为乐。在今天,这种状况表现在公众对有组织有预谋犯罪行为的麻木不仁上。


15 在他们的道中弯曲,在他们的路上偏僻。

16 智慧要救你脱离淫妇,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外女。

【本会注释】

淫妇('ishshahzarah)。指外族“陌生的”女人或不合法的妻子。第二个意思符合下文的内容。这个话题重复了四次,说明所罗门的时代和现代一样,不道德的现象非常严重(见箴5:3;6:24;7:5)。

谋略和聪明(第11节)会引导青年人摆脱“外女”。保罗说,虔诚的人应当与这一类诱惑保持距离(林前6:18)。在必要时要像约瑟那样逃离(创39:12)。人类遗传的软弱会助长诱惑。与这样的诱惑纠缠,是缺乏真智慧的表现。


17 她离弃幼年的配偶,忘了上帝的盟约。

【本会注释】

配偶('alluph)。“熟人”,“知心者”。 关于'alluph出现在其他地方,见'箴16:28;17:9;耶3:4;弥7:5。有人认为这是指女子的父母,但'alluph 更可能是指丈夫。妻子通过与丈夫早年的婚姻,学到了一些人生最重要的功课。

上帝的盟约。显然是指婚约,尽管《旧约》没有特别提到基督教所形成的那种婚礼。但在玛2:14里暗示有交换庄重的誓言。这个外女不仅违背本族的习惯,而且违背了她在以色列伟大的上帝面前所立下的誓约。


18 她的家陷入死地;她的路偏向阴间。

【本会注释】

邪恶的念头,阅读淫秽书刊,观看色情表演和图片,和他们经常被引诱去做的事一样,都会使人走上死亡之路。成千上万的以色列人因犯罪而死亡。他们在开始时只是被劝说去参观摩押人的欢宴(民25章;《先祖与先知》第454-456页)。今天的报应虽然没有这么快,但一定会像过去那样临到。


19 凡到她那里去的,不得转回,也得不着生命的路。

【本会注释】

可能指从死亡转回,但实际上走进道德败坏之路的人是很难恢复到纯洁地步的。人的意志非常薄弱,往往不能也不愿意把握上帝所应许的能力来战胜罪恶。确实有人得救了,但许多踏入死亡之路的人却一去不复返了。


20 智慧必使你行善人的道,守义人的路。

【本会注释】

智慧的人会总结所给的训诲。以色列人虽然喜欢应许之地,但他们不断离开正道,导致多人暴死,其他的人则悲惨地流浪。


21 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

【本会注释】

顺从智慧的声音,不但会带来现实的利益,也会导致在美丽新天地里的永生。忽视上帝的道,不仅给今生带来麻烦,而且会与一切继续犯罪的人一同从地上被根除,一干二净,不留痕迹。


22 惟有恶人必然剪除;奸诈的,必然拔出。


路加福音16章

提要:1 迷羊的比喻: 8 银钱的比喻: 11 浪子的比喻。


迷失的羊

路15:1 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

【本会注释】

挨近。[迷失的羊,路15:1-7。参太18:12-14;约10:1-18的注释。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除了本章比喻在路加福音中这个地方外,关于这件事的时间和地点再没有什么提示了。第9:51节至第19:28节记载了与比哩亚传道有关的事件(见对路9:51;太19:1,2的注释),时间可能是从公元30年的晚秋到公元31年的早春。显而易见,第15章中的头两个比喻,或许还要加上第三个,都是在比哩亚的牧场草地上(《路》第十五章),在同一场合中发出的(《路》第十五章)。现在距钉十字架大概还有两个月(见对太19:1,2;路10:25;11:37;12:1的注释)。耶稣在这些比喻中暗示了这件事。

税吏和罪人都。直译是“所有的税吏和罪人”,这样说是鉴于两个阶层互为有别。他们有时被看成是一类人(见对路5:30的注释)。关于税吏,或收税员,见对路3:12的注释。“罪人”可能包括那些不按照拉比遗传所规定之方式虚情假意地寻求公义的男女,还有妓女,通奸者,以及那些生活中公开违背律法的人。严格的法利赛人还认为普通人,`amme ha'ares(直译是,“土地上的人”),就是那些没有特权享受拉比式教育的人,是“罪人”,是不值得尊重的。法利赛这个名字(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页)就标明了这一团体的人比普通群众高出一等,同时自以为是地认为他们比一般的人公义。

“众……都”这个词可能是指一个事实,耶稣在他传道的这一阶段,无论往哪里去,这地方的“税吏”和“罪人”都聚集过来听他。这种关注的迹象更加激起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愤怒,因为他们看不起这些阶层的人,所以反过来这些人也就躲着他们。耶稣竟然对这些被人藐视、为社会所厌弃的人以礼相待,这就激怒了宗教界的领袖(见对可2:15-17的注释),他们要采取一些应对的措施(见《路》第十五章)。


路15:2 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和文士。直译是,“法利赛人和文士都”,这里将他们看作相互区别的两类人,就像第1节中的“税吏”和“罪人”。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55页。这个场合中一些非常苛刻的批评者后来都接受了耶稣作为他们的弥赛亚(《路》第十五章)。

私下议论。希腊文diagogguzō,这是gogguzō的一个强调形式,也可翻译为“发怨言”(见对路5:30;太20:11的注释)。有些人无疑是公会差派的奸细,无论耶稣往哪里去,他们都跟踪他,听他说些什么,观察他的行为,并向公会报告(见《历》第二十一章;见对路11:54的注释)。关于他们抱怨的动机见《路》第十五章;见对第1节的注释。那些认为自己又公义又圣洁的人在耶稣面前感到非常不舒服,而那些被公认为无权称义之人反倒被救主所吸引,这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路》第十五章)。显然,前者假冒为善,后者没有那么多虚伪做作,正是这点造成了上述的反差(见路18:9-14)。一类人感觉不到他们需要耶稣所提供的福分,另一类人认识到了他们的需要并且也不想掩盖这种需要(见对太5:3;可2:5;路4:26;5:8的注释)。一类人满足于自己的义;另一类人认识到自己不能拿出丝毫的义来。我们可以好好问问自己,我们在耶稣面前的感觉是怎样的。

这个人。这个表达可能是用来蔑视耶稣的(见对路14:30的注释;参太9:3;12:24;26:71;可2:7;路7:39;14:30;18:11;22:56,59;约6:52)。

接待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拒绝那些他们认为是罪人的人,但耶稣却欢迎他们。耶稣在先前的一个场合就曾应对过这样的置疑,他声明他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悔改(见对可2:17的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这里似乎是在暗示,耶稣选择和这些人交往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他意气相投。耶稣憎恨罪恶但却爱罪人,法利赛人和文士恰恰相反,他们怀抱着罪恶但却恨恶罪人。很明显,耶稣是“爱”罪人的,但这些吹毛求疵的批评者却试图去使他看起来一定是在爱这些“罪人”所犯的罪(见对路15:1的注释)。耶稣没有表明给予这些遭社会唾弃之人亲切的怜悯会比给予有名望阶层之人的更多。比起宗教领袖他似乎更喜欢和他们交往。对于这些“罪人”耶稣没有别的,只有鼓励的话语,对于自以为义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只有谴责和定罪的话语(见路14:3-6,11;见对可3:4;路14:4的注释)。关于其他地方提到的犹太人领袖对耶稣与“税吏”和“罪人”交往所发的抱怨,见路7:34,37。


路15:3 耶稣就用比喻说:

【本会注释】

比喻。耶稣在另外一个场合因不同的目的说过一个类似的比喻(见太18:12-14)。耶稣在他的比哩亚传道中似乎尤其关注那些社会上贫穷的和被轻视的阶层(见对路14:21的注释),这一时期里他大部分的教训,要么是直接对他们说的,要么是和他们有关的。第15章的比喻强调了上帝对那些人所经常轻视之人的关心,他为赢得他们信任所做的努力,以及当他们对他的请求有所回应时他的喜悦。

有一点很重要需要注意,这里的三个比喻表现出了罪与救赎之问题的不同方面,每一个比喻就其自身来说都是不完全的。在每个比喻中,失丧的都被找到并复原了,因此,在每种情况下,耶稣都宣告了他对罪人的态度以及他为他们所做的努力。头两个比喻是并列的,强调的是焦虑的人着手寻找他们丢失的财产以及成功后的喜悦。第一个比喻强调了牧人对羊的关心,因此强调了一个人在上帝眼中原有的价值。第二个比喻以不同的方式也说明了这一点。第三个比喻显示并强调了失丧之人找寻路途回到上帝那里的过程。耶稣经常像这次一样用比喻来应对置疑和批评。关于耶稣比喻的教训以及解释比喻的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


路15:4 “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本会注释】

你们……谁。牧羊在比哩亚的山地是一份常见的工作,毫无疑问,此时听众中许多人回忆起了他们屡次出去寻找迷羊的经历。耶稣大多数比喻都是以他听众的个人经历或知识为基础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4页)。

一百只羊。在耶稣的日子这可以说是相当大的一群了。

失去一只。失去一只羊相对来说似乎是件小事,但对于羊群的主人来说,即便一只羊也会引起严重的关切(参约10:11)。东方的牧人往往对每一只羊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他并不仅仅把它当作群中的一只,而且是为了它自己的缘故照顾它。不仅如此,失去一只羊也会对他的收入造成相当的影响。比喻中那只羊的走迷显然是因为它自己的无知和愚蠢,并且一旦走失它似乎完全无法找到回来的路。它知道自己迷失了,但却不知道该如何做。这只走迷的羊既代表一个单独的罪人,也代表整个失丧的世界(《路》第十五章)。这个比喻的教训是,即便只有一个罪人,耶稣也会为他去死(见对约3:16的注释),就像他为一个犯罪的地球牺牲性命一样(见对路15:7的注释)。

旷野。希腊文名词erēmos,“沙漠”,或“旷野”;erēmos作为形容词,意思是“荒凉的”,“偏僻的”,或“孤独的”。这个词强调的是一片无人居住的区域(见对路1:80的注释),因此通常是未经开垦或不能垦殖的土地,一片“荒野”。然而,这里指的通常是比哩亚的牧草地,丘陵,山地河谷以及干涸的峡谷。这片“旷野”可能不是很危险,把九十九只羊留在那里并不意味着忽略或不关心。在马太记述的比喻中,从字面上来说,牧人是把九十九只羊留在了“山里”(见对太18:12的注释)。

去找那失去的羊。按照这个比喻的意思,牧人若不去找寻这只羊,它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如果这只羊要归回羊群和羊圈,牧人必须主动采取措施。救赎的果效并不在于我们去寻求上帝,而是在于他寻找我们。如果只靠我们自己我们永远也找不到他。任何认为基督教的信仰,只是人试图去寻找上帝的观念,就是完全没有看到上帝在寻找世人的真相(见对约3:16的注释;参太1:21;代下16:9)。


路15:5 找着了,就欢欢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里,

【本会注释】

在肩上。牧人显然是把羊绕背在自己的脖颈后面,用两个肩头承担着它的重量(见赛40:11;49:22;60:4;66:12)。他没有责备,也没有驱赶,他甚至都不是领它回去,而是把它背在肩上。


路15:6 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本会注释】

和我一同欢喜吧。尽管这只可怜的小生命充满了感激,但牧人的喜乐却远远超过了那只迷羊的欢喜。


路15:7 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

【本会注释】

在天上也要……欢喜。犹太人为了尽量避免直呼上帝的圣名,他们就使用一些其他的表达方式(见对路12:20的注释),“天”这个词便是其中一例。拉比教导说,罪人必须在乐意爱他们或为他们付上任何关注的上帝面前悔罪。他们对上帝的概念往往全是撒但希望他们自己所想的上帝。他们认为他是一位将他的爱和福分给予那些顺从他的人,而从那些不顺从之人身上撤回的上帝。在浪子的比喻中(第11-32节)耶稣努力显明上帝之爱的真实性质(见对第12节的注释)。实际上,耶稣到地上来的使命其整个目的可以归纳为一句话,他来是要将天父启示出来(见对太1:23的注释)。比较这个表达,“在……使者面前也是这样……欢喜”(路15:10)。

一个罪人悔改。即便世上只有一个罪人,神圣之爱也会使耶稣为这一个人付上他伟大的牺牲(《路》第十五章;见对约3:16的注释)。注意这里的“罪人”和第1节众“罪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我们不是为了获得上帝的爱才悔改的,他的爱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已经是我们的了(罗5:8)。是上帝显明在他的爱以及长久忍耐中的“恩慈”引领我们悔改(罗2:4;参腓2:13)。

义人。这句陈述从表面上看是正确的。但从实质来说,耶稣这里说的是讽刺的反话。文士和法利赛人自夸比别人更公义(见路18:11,12),并且当耶稣说到“义人”时他们可能很自然地认为自己就属于这一等人。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悔改(见对约3:4的注释)。这里,在他们议论的当口,耶稣如此说,是把他们放在他们自己的话里。这样,如果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公义的,那么,从这个事实来说,他们如此轻视的“罪人”就被证明是需要耶稣给予他们爱与关怀的。如此,文士和法利赛人批评的态度就显出是没有根据的了。关于另一个类似的情况下耶稣给出的回答,见路5:31,32。


失钱的比喻

路15:8 “或是一个妇人有十块钱,若失落一块,岂不点上灯,打扫屋子,细细的找,直到找着吗?

【本会注释】

或是一个妇人。[失落的钱币,路15:8-10。参太13:44-46。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出现这个比喻的背景情况以及它和迷羊的比喻、浪子的比喻之间的关系,见对第3,4节的注释。就像前一个比喻明显是对听众中的男子发出的,这个比喻或许特别是向女性听众说的。耶稣经常使用专门适合女性的说明(参太13:33;路17:35)。

在迷羊的例子中,主人是被对羊的怜悯和他自己的经济利益两个方面所牵动的。这个比喻中,缺少了怜悯的成分。这个妇人丢失银钱只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她想重新找回银钱也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利益。在某种意义上,羊可以因它走失而遭到责备;但银钱丢了主人是无话可说的。这个比喻强调了一个灵魂其本身固有的价值,以及一个失丧的罪人在上帝眼中的价值是何等的大,以至于他为了重新拥有而去“细细地找”。

十块钱。希腊文drachmai(名词复数)。在基督的时代,一希腊drachmē等于0.1145金衡盎司(译者注:金衡[troy weight],区别于常衡,英美权衡金、银、珠宝所用的衡量制。1金衡磅[1 pound Troy]=12金衡盎司[12 ounces Troy]=5760金衡格令[5760 grain Troy]=0.3732千克。所以12金衡盎司=373.2克,1金衡盎司=31.1克,1145金衡盎司=35609.5克,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因此,原文明显是在。1145前面少了一个“0”,正确的应该是,0.1145金衡盎司──把35609.5克的小数点往前推4位──等于3.56克),或银子3.56克,大致等于1罗马银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这是一个农业劳动力一天的标准工资(见对太20:2的注释)。

十这个数字并不是特别重要;它经常以一个圆满的数字出现(撒上1:8;传7:19;赛5:10;摩6:9;等等)。耶稣在不同的比喻中都用到了这个数字(见太25:1,28;路19:13,16,17)。这十个钱币可能是那女人嫁妆的一部分,也可能是她的积蓄,或许这个妇人是在她打扫屋子时移动了这些钱币,或者只是在瞧一瞧它们的时候。

失落一块。正是因为她的大意才导致银钱的失落。银钱本身并不知道自己失落了。此外,它是在家中失落的,不像那只羊,迷失在山里,也不像那浪子,流浪在“远方”。

灯。这里作“一盏灯”更好一些。普通的东方家庭大多只有一间屋子,里面除了通过门和矮小的格子窗透进来的一点光外再没有其他的自然光。为了找寻这样一个东西,那妇人即便是在白天几乎也需要一个人工的光源来照明。

打扫屋子。即便在今天,大多数东方家庭的屋子里,特别是乡下和农村,地面还是非常不干净的。屋子里光线幽暗,“地面”又不干净,这样,一枚钱币丢失容易,再找回来却难。如果她想找到它,就不得不殷勤地寻找。


路15:9 找着了,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本会注释】

朋友邻舍。按照希腊文的意思,这里指的是她女性的朋友和邻舍。

和我一同欢喜吧。把自己的喜乐与别人分享自己心中会更加喜乐。谁曾经有过珍贵之物自己害怕永远失去却又失而复得的经历,谁就会体会那妇人的欢喜(参罗12:15)。但是世上所有的欢乐也不足以与找到一个失丧的罪人并把他带回给耶稣而有的欢乐相提并论。


路15:10 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

【本会注释】

也是这样……欢喜。见对第7节的注释。


浪子的比喻

路15:11 耶稣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

【本会注释】

一个人。[浪子,路15:11-32。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关于这个比喻产生的背景以及它与前两个比喻的关系,见对第3,4,8节的注释。尽管圣灵没有默示这个比喻发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但有理由相信它是和前两个比喻一起发出的,或稍晚一点。

这或许是耶稣所有的比喻中最著名的一个了,它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11-24节)强调了父亲对迷失之子的感情,他对小儿子的爱,以及浪子回来时他的喜乐。第二部分(第25-32节)责备了那些像大儿子一样憎恨父亲的爱与喜乐之人。后一部分可能是基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抱怨(见第2节)的回答。迷羊和失钱的比喻强调了上帝在救赎工作中的作用,而浪子的比喻强调了人对上帝之爱的反应以及在行动上与之和谐。犹太人对这种神圣之爱的性质完全是错误的(见对第7节的注释)。比喻中的小儿子代表了税吏和罪人,大儿子代表了文士和法利赛人。


路15:12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

【本会注释】

小儿子。很显然,小儿子厌倦了父亲的约束,可能他感觉他的自由受到了过度的限制,觉得父亲的心里只有自私的动机,这个年轻人渴望去过一种完全随心所欲的生活。他很清楚他想要的,或者至少他认为他清楚。但显然他不明白,“他醒悟过来”(第17节)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那时他的行动方式完全改变了。但是现在他既不了解自己,也不明白他的父亲。最可悲的是,他不明白或不重视一个事实,他的父亲爱他,他父亲所有的决定和要求最终都是基于对他的益处。

故事的描述显明这位父亲是位智慧聪明的人,他既公正又仁慈,并且非常通情达理。另一方面,少不更事的青年似乎认为,完全占有儿子的一切特权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是自己无可置疑的权利。反复思量后,小儿子认定,唯一能按照他自己的想法解决这件事的途径,就是离开家,去过他自己满意的生活。他直接以违背第五条诫命开始了他的行动。关于父母和儿女之间相互责任的要素考量见对路2:52的注释。

家业。即,他的那份财产。那个时代的犹太文学作品显示出,一位父亲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财产给儿子们进行分配是件很不寻常的事,这样的条款──像他所希望制定的那样──会对他的死带来一些促进作用。父亲决没有义务这样做。因此这个年轻人的要求是极不合理的。这似乎就等同于儿子已不再信任自己的父亲并最终彻底拒绝了父亲的权威。

我应得的。即,确实应该归我的那份。这个表达通常用在希腊的蒲纸卷上,指一个人被授予的权利或他应承担的义务。

他父亲。这位父亲拒绝他儿子的无理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但他还是同意了。他的这种做法显示出他作为家长的判断,同时也使人认为小儿子的错误选择无疑不是由父亲这一方不智的态度造成的。许多情况下,一个家长能做的最好的事似乎就是允许一个固执的青年去走他自己的道路,去从自己的经历中发现自己决定的结果。

根据摩西的律法,长子能在他父亲的产业中继承双份,而幼子只能继承一份(见对申21:17的注释)。长子多出的那份产业是要给他提供必要的资源去履行作为一家之首的责任。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就像这个比喻中的一样(见第11节),那么幼子可以获得父亲三分之一的产业。然而,正常情况下,如果产业的划分是在父亲生前进行的,那么儿子们必须要等到父亲死后才可以继承。但是,这个比喻中的小儿子,不仅要求划分产业,还要求现在就得到他的那份。从叙述中可以看出(见第13节),这个小儿子很可能是把他的那份产业全部变现或者换成其他容易携带的细软之物了。


路15:13 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资财。

【本会注释】

小儿子。这个离开父母管束的小儿子代表了税吏和罪人(第1节),他们割断了与他们天父的联系,也不向他表示效忠的承认。

远方。他不愿意住的离家太近,那样父亲或许还要不断地劝告提醒他。他想彻底摆脱家庭的束缚。他显然是想忘记自己的父亲。因此,“远方”代表了一种忘记上帝“远离”上帝的状态。

浪费资财。他把他的财产都消耗在一些无用的事上。这样,他处心积虑“得”来的(见对第12节的注释)很快就花掉了。他的良心已经昏聩了,身在“远方”,忘记了他父亲的忠告和指导,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任意而行胡作非为。根据他自己的生活态度,他现在完全那样生活了。

任意放荡。直译是,“生活放荡嘈杂”。希腊文asōtōs,“浪费地”,“放纵地”,或“荒淫地”,这个副词来自于a,一个否定前缀,和soō或sōzō,“节省”。这个年轻人的“生活”或者是毫无顾及地浪费,或者充满了肉体上的放荡,或两者兼而有之。大儿子关于他弟弟的“生活”所强调的正是第二个方面(见第30节)。然而,第二种生活方式一般也包含着第一种。年轻人如何处理他的钱财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他对生活的观念。根据一个人看待问题的方式,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尽可能多地索取,而没有任何的奉献。


路15:14 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

【本会注释】

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很明显,刚开始的时候,他的财产很多,可以供他任意挥霍。现在,突然之间,在毫无预料的情况下,钱财都不见了。雪上加霜的是,当地又起了饥荒。他想方设法地努力增加收入并节约开支,但饥荒还是给他带来了极度的困苦。很显然,他从没有预想过饥荒会伴随着贫困一起到来。

穷苦起来。在困苦的时候,那些浪荡的酒肉朋友都消失了。毫无疑问,他们大多和他的状况一样,正在为自己的口腹而艰难度日。但他是一个陌生人,是个新来者,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他显然比他们更难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过去目光短浅的挥霍(见对第13节的注释)并没有给他赢得哪怕一个朋友在他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路15:15 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

【本会注释】

投靠。希腊文kollaō,“粘在一起”,因此有“联合”,或“依附”的意思。这个浪子实际上是把自己卖给了一个能给他提供一餐饭的人。

一个人。直译是,“市民中的一个”。这是在“远方”,这个地方的“市民”很可能是外邦人或异教徒。

田。那个人显然是个颇为富有的人。

放猪。猪对于犹太人来说是不洁净的,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卑贱的差事了。从这个方面来说,这个年轻人的社会地位更低了。他可能也没什么技能去获得更好的工作。显然,他在家时并没有花时间去获得有用的技术,他“任意放荡”(第13节)的生活如今使他变成了社会最底层的人。


路15:16 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本会注释】

他恨不得。直译是,“他想[或渴望]”。

充饥。他的所得显然并不足以使他吃饱,他发现自己已经窝囊到似乎连猪都比他吃得好的地步。此时此刻,他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比这些猪高多少。事实上,在他任意放荡的日子里,他的志向也并不高,但非到真正挨饿的日子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

豆荚。希腊文keratia,“小角”,keras,“角”,缩小的形式。Keratia用来形容keratea,长豆角,或洋槐树的豆荚,因为它们的角有豆荚的形状。这种树的豆荚还被称作圣-约翰饼,根据遗传,这种豆曾经是施洗约翰食物的一部分(见对马太福音第3章的附注)。人把种子吃掉后,豆荚通常用来作家畜的饲料,这一点当时的犹太文学作品经常提到。巴勒斯坦也种植有角豆树,后来引进到了美国。


路15:17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

【本会注释】

他醒悟过来。有些人在生活中随波浮沉,没有一点严肃的思想,直到死亡迫在眉睫方才醒悟。这个年轻人的头脑中已经没有任何实际的思想和目的,但逼近的需要却迫使他不得不面对现实。那些只注重物质水平的人活着,或说存在着,他们缺乏理解生活中教训的能力,除非到了这些教训以身体上的需要,渴望或痛苦的形式来临时他们才打起精神来。这个年轻人曾经“远离”了他自己,但现在他又回来了。他自己发现了一个新的经验,很明显,他开始认识到自己过去有多么的愚蠢。

有多少的雇工。注意,浪子父亲手下这些人,他们是“雇工”,而不是“奴隶”。这个年轻人很可能曾轻视过他父亲的雇工,也许他甚至还虐待过他们。现在,他父亲家中一个“雇工”的命分在他眼中也是如此高不可及。从所有实际的方面来看,他现在是个“奴隶”,并在为此忍饥挨饿。他所夸耀的自由实际上就是最下等的奴隶身份──情况一直都是这样,只不过他从前没有意识到罢了。这就是他按照他自己的处世哲学所塑造出来之生活的顶点!他现在的处境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愚蠢。他父亲生活哲学中的智慧现在才开始对他显出其真正的意义来。


路15:18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本会注释】

我要起来。这里或许既指身体上的起来,又指道德上的起来。他生命的天空中满是绝望和阴霾,其中带着致命的灾难和荒凉,他现在要从这种状态中站起来。但他仍旧没有认识到他父慈爱的本性。但他觉得他父亲是公义的,这种感觉让他绝望的心中生出一点希望,或许自己的父亲会像对待一个雇工那样对待他。

我得罪了。他似乎一点都没有想到要给自己的行为找些理由,更别说再为这件事指责自己的父亲了。他的现状证明了他父亲一直都是正确的,而他一直都是行在错误之中。他的认罪是诚实且无条件的。

得罪了天。他还没有完全忘记自己在父家所接受的宗教教训。他认识到任何对自己同胞的错行都会被上天认定是向上帝作的一样(见创39:9)。即便没有别的,他也一直在公开违背第五条诫命的原则。


路15:19 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本会注释】

从今以后,我不配。他自己的确拿不出什么理由可以在父亲的家中得到一个工作。他不能假装自己有这项权利,因为他已经再也不能向自己的父亲作任何要求了。

当作一个雇工吧。他把一份工作当作恩典而不是当作权利来求的。从前他不肯作为一个儿子顺服家长的管教;现在他准备要去像一个仆人顺从主人那样去顺服他父亲的管束。他曾经为了所有物质利益的缘故与父亲脱离了关系,现在他的父亲在严格的公义中也可能不承认他这个儿子。但或许父亲会把自己当作一个仆人来接纳。


路15:20 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

【本会注释】

起来,…去。很明显,这个浪子采取行动并没有迟延。他一作出决定就立即实行了。在比喻中,是这个儿子走出了回到自己父亲那里去的第一步。看起来促成和解的是这个儿子的选择,而不是父亲的慈爱。一些人从此处引申出毫无根据的结论说,耶稣这里是在教导,和好的第一步必须是人靠着自己的意志力回到上帝那里,而不是上帝的爱首先吸引了他。然而,这样一个结论却违反了不止一条解释基督比喻的基本原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此外,在迷羊和失钱的比喻中,耶稣已经清楚地给出了在这里引起疑问的真理,即,实现救赎与和解的起始在于上帝。还有,基于普通人际关系的比喻没有一个能反映出上帝全部的慈爱与怜悯。上帝将他儿子赐给世人的恩典是在人相信这恩典以先的(约3:16),圣经还特别教导说即便是行善的愿望也是上帝根植在人心中的(见腓2:13)。

他父亲看见。耶稣暗示那父亲一直在想望着他儿子回来,甚至在期盼着他回来。父亲似乎特别了解这个年轻人的性格和脾气,甚至当他将家产分给他以及和他挥手道别时就已清楚,他缺乏那些使他冒险获得成功的基本性格特点。很明显,他寻思着或早或晚这个年轻人会回来(见对第17节的注释)。他认得他的儿子,甚至在一个很远的距离看到他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就能认出他来。在第20-24节中,耶稣向他的听众显示出那父亲的品格,甚至在第11-19节中他就将他的品格通过小儿子展现了出来。

跑。他本可以在自己原来所站的地方等待他的儿子。但他却跑出去迎接他,就此显明了他心中的热望和喜乐。

抱着他的颈项。即,在一个拥抱中。儿子没有说话,但他在这么狼狈的一种状态中回家来就足以说明问题了。经上也没有记载说父亲对儿子说了什么话,他只是显露出自己作为父亲的爱,加上他对仆人所作的吩咐,这一切也都胜过了千言万语。


路15:21 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本会注释】

我得罪了。见对第18节的注释。

称为你的儿子。原文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引证这里应该加上“把我当作你的一个雇工吧”。他父亲对他没有别的想法,是把他当作儿子,而不是仆人。


路15:22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

【本会注释】

拿出来。原文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引证这里应该作“快拿出来”。

袍子。希腊文stolē,男子穿的一种宽松的外衣,向下长及脚面;一般是有地位的人穿的衣服。从一开始这位父亲就是把他当作儿子,而不是把他当作仆人。一见面,父亲就把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为的是遮盖他那一身的破烂(见《路》第十六章),免得他褴褛的衣衫被家中的仆人看到使他羞愧尴尬。家中的仆人不可能陪着他们的主人一起出来迎接他的儿子,因此“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的命令应该是父亲和儿子快走到家时才发出的。

戒指。这是父亲仍旧看他是儿子的另一证据。这可能是一枚盖印的戒指(见对斯3:10;8:2的注释),如果是,把这样一枚戒指戴在他的指头上无异于恢复他作为家中一员的地位。毫无疑问,这个年轻人早就把他曾经戴过的盖印的戒指变卖或典当了。

鞋。直译是,“凉鞋”(见对太3:11的注释)。仆人们一般都是光着脚的。“鞋”是这位父亲接受这个悔改浪子作为儿子而非仆人的进一步证据。上好的袍子,戒指,鞋,这些都不是必需品,但都是恩典和悦纳的特别象征。这位父亲不仅提供必需品给他的儿子,他还尊荣他,在此就显示出自己心中所充满之喜乐与爱的证据。借这个比喻耶稣就肯定了他所接受的那拥挤在他身旁之罪人的欢迎(见对第1节的注释)并谴责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他所持批评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


路15:23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

路15:24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

【本会注释】

我这个儿子是死。即,所有父亲都明白的“死”,无论是从字面意义上还是从象征的意义上都是这样,这是由他们彼此分离的性质所决定的。关于“死”这个词比喻意义的用法见对路9:60的注释。

就快乐起来。这个年轻人发现自己是作为一个贵宾出现在欢迎他回来的宴会上,而不是像自己先前预期的那样被当成了一个仆人。一场东方的宴会通常要持续数个小时。


路15:25 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他回来,离家不远,听见作乐跳舞的声音,

【本会注释】

大儿子。后面的比喻中并没有过多的直接提到小儿子。他的复归已经实现了,比喻的教训──天庭给予转回、悔改之罪人充满恩典的欢迎──就小儿子来说,已经显明了。耶稣借此肯定了他对“税吏和罪人”友善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比喻的后半部分(第25-32节)借大儿子对小儿子的态度论述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税吏和罪人”的态度(见对第2节的注释)。那些自以为义的假冒为善者对耶稣对待社会边缘人群的态度“私下议论”(第2节),比喻的这个部分就是对他们这种行为的谴责。

在田里。他像一个尽职的儿子应该做的那样(见太21:28-31)在工作。类似地,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在努力工作,期望挣得天父赐给忠心儿子的产业。但他们侍奉上帝并不是出于爱(见对太22:37的注释),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以及想靠工作得义。他们的祖先在以赛亚(见赛1:11-15)和弥迦(见玛1:12-14)的时候也是这种态度。他们对上帝不是一种真正的顺从,而是过分拘泥于人遗传虚伪的侍奉(见对可7:6-13的注释)。他们完全忽略了撒母耳的话,“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参对太7:21-27的注释)。

乐。希腊文sumphōnia,直译是,“声响的谐音”,英文单词“symphony(交响乐)”就是由此而来。Sumphōnia既可以指数种乐器或声音交响,也可以指一种乐器或几种声音交响,也可以指像苏格兰风笛那样的乐器(见对但3:5的注释)。这场宴席上的器乐可能是由职业的表演者演奏的。很明显,这位父亲为他那长久失散的儿子倾尽全力地准备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浪子恢复儿子身份的消息一定传遍了全城。


路15:26 便叫过一个仆人来,问是什么事。

路15:27 仆人说:‘你兄弟来了;你父亲因为得他无灾无病的回来,把肥牛犊宰了。’

路15:28 大儿子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

【本会注释】

大儿子却生气。大儿子的态度和文士与法利赛人对待耶稣的态度一样(第2节)。大儿子的愤怒和父亲完全的喜乐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见对第20,22节的注释)。

不肯进去。根据希腊原文,即使他的父亲屡次亲自叫他进去,大儿子都执意不肯。


路15:29 他对父亲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本会注释】

我服侍你。大儿子的可悲之处在于他是以一种仆人的心情工作,而不是以儿子的心情工作。他用权利来要求他父亲的赏赐,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辛苦挣得的,当他感觉父亲没有承认他作为长子的权利时就变得愤怒了(第28节)。

没有违背过。他准确地理解了负责任的儿子所要承担的一切外在的要求,但对顺从的真正精神却一无所知。他的侍奉只不过是徒具形式的奴隶一样的顺从而已。

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希腊文强调了“我”这个词,他好像是在说,“你从来没有把一只山羊羔给我”。无论这个大儿子承认与否,他是在嫉妒大家给予他兄弟的关注,并且很可能感觉到这些关注都应该是给他的才对。他抱怨说父亲从来没有给过自己哪怕是一只这样的“山羊羔”,更别说是“肥牛犊”了。毫无疑问,他心中潜藏着一种惧怕,害怕他弟弟恢复了儿子的名分就意味着父亲会把一份产业──现在从法律意义上说是属于他的(见对第12节的注释)──给他那浪费资财的兄弟。或许这个大儿子在这里暗示,从法律上说,即便那只肥牛犊也应该是属于他的,没有自己的同意,父亲便没有权利去使用它或把产业中的任何部分给别人。

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这里他似乎是进一步在暗示,他的命分真是暗淡无光,他或多或少在嫉妒他弟弟曾经所有的放荡时光。他在服侍自己父亲的过程中没有“快乐”,实际上,他显然没有认为与父亲在一起是件很快乐的事,反倒更愿意和自己的“朋友”在一起。


路15:30 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

【本会注释】

你这个儿子。这个称呼显示出了大儿子的轻蔑和讽刺(见对路14:30;15:2的注释)。大儿子不肯认小儿子当自己的弟弟,而是带着冷漠用称呼他兄弟为“你这个儿子”来讽刺自己的父亲。或许他心里觉得自己比父亲和兄弟都要更加公义。

吞尽了你的产业。见第12节。

和娼妓。他或是知道关于他弟弟的事实,或是自己想当然,这些经上都没有陈明。


路15:31 父亲对他说:‘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本会注释】

儿啊。希腊文teknon,“一个孩子”,或“一个儿子”。父亲在这里没有使用通常表示“儿子”的huios,而是用一个更加亲爱的术语来称呼他的大儿子,teknon。他好像是在说,“我亲爱的孩子”。

你常和我同在。小儿子不“常”与他同在,据此就有了一场比较突然的庆祝。将牧人找到迷羊的欢喜和他对那些仍在羊圈中没有走迷之羊的感觉作一比较(见对第4,7节的注释)。然而,这位父亲还是继续向大儿子指明──即便没有一个庆祝的场合来表示──他对他平等的爱。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当父亲“分”他的“家业”并把小儿子那份给他时,也将双份产业按照大儿子的长子权给了他(见对第12节的注释)。他抱怨他的父亲吝啬(第29节)是毫无道理的。产业现在是大儿子的,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去和他的朋友“一同快乐”。父亲这里也向他保证他的权利不会因为他弟弟的回来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使他担忧的是这一点,他大可以放下他的恐惧和大家一起庆祝了。父亲一个接一个地证明了大儿子提出来的想法是不合理的,并且邀请他一同欢迎他的弟弟(见对第28节的注释)。


路15:32 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本会注释】

理当。按理来说,小儿子是不配得到这样的接待的,但是父亲还是坚持应该给他一个充满喜乐的欢迎。这场宴席的基础并不是功绩,而只是父亲心中喜乐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已,大儿子也“理当”参加这场欢乐。耶稣说,这才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待罪人应有的态度。父亲对他那长久丧失之小儿子的爱并不会削减他对大儿子的爱。他们两个不论有什么明显的失败他都爱他们。幸运的是,我们天父的爱并不是建立在我们是否配得的基础之上的。

你这个兄弟。在回答大儿子讽刺的话,“你这个儿子”(第30节)时,这位父亲用了一个温柔恳求的表达,“你这个弟兄”。在父亲对大儿子的恳求中,耶稣表达了他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恳求。他对他们的爱和他对“税吏和罪人”(第1,2节)的爱一样,是完全的。他们不用因为他对这些社会边缘人群的态度而感到生气。他们不需要为自己的权利和恩典担心惧怕。他们“理当”改变他们对上帝和自己同胞的态度。将这里同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10:25-37)和那富有的青年官之经历(太19:16-22)作一比较。

经上没有提示说大儿子是否改正了自己的道路,也没有提示说小儿子今后是否从新做人了。这两点和耶稣想要在此比喻中给我们的教训都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这个比喻里的情节还在不断上演,结果就在于各位听众了(见《路》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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