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28章
提要:1 供物要按时献上。3 常献的燔祭。9 安息日献的祭,11月初献的祭,16 逾越节献的祭,26 初熟节献的祭。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本会注释】
耶和华现在宣布祂对某些供物的旨意,就是为每日早晚的崇祀,以及安息日和月朔所献的供物。
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本会注释】
我的供物。希伯来语是qorban,其词根意思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而“接近”,“靠近”,。该词用来指找法官打官司,来奉献一些东西,或来呈上供物。因此各耳板(Qorban)成了一切供物的通称(见可7:11)。
食物。异教徒把食物献给他们神明(大概是他们自己吃掉的)的习惯,是歪曲了悔罪之人向上帝呈献供物,表明自己为罪忧伤并恳求赦免的做法(见《历代愿望》第28页;利21:6,8,17,21;22:25;玛1:7)。
献给我作……火祭。可能特指在坛上焚烧的脂油部分。
馨香。参利1:9,13,17;民15:3等。
3 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本会注释】
火祭。这里特指每日“常”献的祭物(见出29:38-40注释)以及相关的应许(第42,43,45节)。
没有残疾。这里强调了羊羔的完美性(来9:14)。其他祭物也要符合这样的条件(出12:5;利1:3;民19:2;彼前1:19)。
常献的燔祭。参但8:11-13;11:31;12:11。“常献的”与上帝的羔羊形成显明的对比。因为祂是一次献祭永远有效的;祂只一次为众人死(来7:3;10:12,14)。
4 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
【本会注释】
早晨要献。参诗5:3:“早晨我必向你陈明”,这句话原来可能指献祭。
黄昏的时候。直译为“两个晚上之间”(见出12:6;民9:3)。
5 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
6 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常献的燔祭。就是每日奉献(出29:42)。常献的燔祭和“常烧的香”(出30:8)就像基督徒早晚的祈祷。
西乃山所命定。那是摩西领受献祭律例的地方。
7 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
【本会注释】
奠祭。也是在西乃山所规定的(出29:40)。
在圣所中。可能在院子里燔祭坛的底部(出29:42)。
醇酒。希伯来原文是shekar。奠祭除了这里以外,都是用普通的葡萄酒(yayin)。为每只羔羊所配的酒约为0.95升。Shekar常常指不用葡萄做的酒;通常是用粮食或蜂蜜做成的。例如在利10:9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在准备进入帐幕时,不可喝清酒(yayin)或浓酒(shekar)。许多注释家认为这里的shekar是指最贵最好的葡萄酒。犹太注释家一般认为,这里的shekar指不搀水的酒或新榨的酒。
8 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本会注释】
就是献晚祭的那只羊羔。前面的指示是关于早晨献的羊羔,但也适用于晚上献的羊羔。这是一天的最后一次献祭,以后就不再献了。
9 “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
【本会注释】
当安息日。安息日的供物是在每日常献的祭物以外献上的。这意味着祭司在安息日要履行双重的职责。主说“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太12:5)时所想到的,可能就是这一点。后来有一首特别为安息日谱写的诗歌在浇奠祭时献唱(诗92)。
伊法十分之二。约为3.8升。安息日要献双倍的燔祭,所以细面和酒等配料也要加倍。关于与燔祭同献之奠祭的指示记在民15:5中。
10 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
【本会注释】
日常的献祭不可因安息日额外的供物而忽略。所吩咐额外的供物都是以七为单位的(民28:11,19,26;29:35-37)。
11 “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本会注释】
这可能是上帝为抵制每个月朔的月亮崇拜而规定的。银号要吹响(民10:2,10)。后来这一天要停工(摩8:5;撒上20:5;赛1:13)。
12 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
【本会注释】
伊法十分之三。约为6.6升。
作为素祭。每头公牛犊都要赔以一定数量的细面(见民15:9)。
伊法十分之二。约为4.4升,与为公绵羊同献的数量相同(民15:6)。
13 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本会注释】
参民15:4。素祭应与11节所提到的七只羊羔的每一只同献。
14 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本会注释】
奠酒。与各种祭物同献。
每月。月朔要奉献更多的祭物,所需要的精力甚至比安息日还要多。因此上帝的子民在月朔时就没有时间或机会被周围异教徒的偶像崇拜仪式所诱惑了。
15 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本会注释】
参民15:24。
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本会注释】
逾越节。为尼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所吩咐的唯一特殊供物就是逾越节的羔羊(出12:6;又见本书709页)。以色列人自从38年前离开加低斯巴尼亚之来一直没有遵守这个节日。
17 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
【本会注释】
十五日。十四日的傍晚是逾越节(出12:6,14)。十五日是无酵节(利23:6)。逾越节的羔羊是在第十四日下午稍晚时宰杀的;到十五日日落以后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
七日。参出12:15;13:6,7;利23:6。
18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本会注释】
直译为“任何耕种的工”。任何劳碌的工都在禁止之列(出12:16;利23:7,8)。
19 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本会注释】
这一特别的火祭是以前所没有规定的(见利23:8)。所指定的祭物与月朔相同(第11节)。
20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本会注释】
参第12节,为月朔作了同样的规定。
21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22 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本会注释】
与月朔所献的一样(第15节)。
23 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
【本会注释】
这些都是在献完每日的早祭以后在上午献上的。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本会注释】
无酵节的每一天都要献上16-25节所列举的所有特殊供物,与月朔一样(利23:5-8)。
25 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本会注释】
参出13:6;利23:7,8。这个节期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要求是相同的。
26 “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本会注释】
七七节。就是“收割节,所收的是你……劳碌得来初熟之物”(出23:16),就是收割初熟麦子的时候(出34:22;申16:10;又见利23:15-21)。
新素祭。参利23:16。这一天的主要特色就是掀新素祭。共由二个饼组成,叫做“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利23:17)。这两张饼是用初熟的麦子做成的。与这两张饼同献的是七只公羊羔、一只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两只公绵羊羔为平安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利23:18)。
七七。就是从除酵节的第一天算起的七个星期(利23:15-21)。
27 只要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28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每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本会注释】
参第12,20节有关月朔和无酵节的规定。
29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本会注释】
参第13,21节。
30 并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
【本会注释】
除了与两只羊羔同献的那只以外(利23:19)。
31 这些,你们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
【本会注释】
虽然有其他祭物的规定,常献的祭物仍要献上(见第10,15,23节)。常献祭物的重要性不应被视为亚于其他的祭物。
箴言20章
1 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
【本会注释】
亵慢(les)。参箴19:29。KJV版为“酒是亵慢者”,把“酒”和“亵慢者”拟人化了,但并不是说酒嘲笑人,而是说人在酒的影响下会亵慢公义和宗教。
浓酒。是葡萄以外的水果所酿造的酒,如石榴,椰枣等(见申14:26注释)。
因酒错误的。一切含酒精的饮料都具有欺骗性。人们以为酒能使人健壮,聪明,行动迅速,酒喝得越多,口才就越好。然而客观的实验证明,酒使人动作迟缓,效率降低,最终失去连贯思维和语言的能力。酒还有其他方面的欺骗性。有人认为酒对人无害,并相信自己能随意选择喝还是不喝。然而酒对受害者的控制,几乎是无法摆脱的(见箴23:29-35;赛28:7;弗5:18;《服务真诠》第333-346页)。
2 王的威吓如同狮子吼叫;惹动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本会注释】
惹动国王或其他独裁者怒火的人,乃是在玩命。他很可能会丧命(见箴8:36;19:12)。
3 远离纷争是人的尊荣;愚妄人都爱争闹。
【本会注释】
有人认为必须迅速回应诽谤或怠慢,以维护自己的尊严。但这会使人对他的真实立场产生怀疑。凡坚信自己在上帝和人面前之立场的人,绝不会理睬刺激性的话语(见箴17:14;19:11)。
4 懒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种,到收割的时候,他必讨饭而无所得。
【本会注释】
冬寒。直译是“秋天”。不是指懒惰人怕冷,而是说他不喜欢劳动。他们吃着田里的出产,没有饥饿的压力促使他为下一季收成而耕种。结果到了来年秋天,他只好去分享智慧勤劳者的收成。
5 人心怀藏谋略,好象深水,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来。
【本会注释】
从苏格拉底、甚至更早的时代开始,聪明的教师就利用巧妙的问题,启发学生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当学生受到引导,把各种信息与他人交流时,他的智慧和悟性就会得到提高。
6 人多述说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谁能遇着呢?
【本会注释】
每一个人都说自己好,怎样才能发现真正可靠的人呢?所罗门列举了这种人的许多特征(见箴9:10;10:31;12:10;13:5;17:17,27;20:7;21:3;22:29)。
7 行为纯正的义人,他的子孙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言行一致是少有的好品德。一个人不论多么贫穷,卑微或缺乏知识,如果真诚而言行一致,就会被承认为义人。他的儿女也会尊敬他。父母言行不一对成长中的孩子有破坏性的影响。
8 王坐在审判的位上,以眼目驱散诸恶。
【本会注释】
驱散。或“扬谷”。正如用风扬谷能分出糠秕,聪明的法官也能用他的智慧分辨出事实,并剔除掩盖事实的诡计。同样,弥赛亚来临时,也将高举真理并揭露错谬(赛11:3,4)。
9 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本会注释】
参约壹1:8。鉴于真理的最后启示,这个问题提得十分恰当(传12:14)。
10 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本会注释】
见箴11:1;16:11;20:23。
11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
【本会注释】
所有的成年人都要藉着自己的行为来暴露自己(太7:16-20),但儿童因为其单纯无伪,故能更清楚地表现自己的本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他将成为什么样的人。
12 能听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华所造的。
【本会注释】
上帝把感官赐给所有的人。祂希望人利用这些感官认识祂,走上公义的道路(见出4:11)。但很少有人充分利用自己的感官。许多人看不到地面,海洋和天空中的美丽,听不到风的低语和鸟的歌唱,对这一切毫不关心,只顾追求物质的利益和世俗的快乐。上帝所寻找的,是能迅速回应圣灵呼声的耳朵,和看明生命之路的眼睛。
13 不要贪睡,免致贫穷;眼要睁开,你就吃饱。
【本会注释】
见箴6:9-11;12:11;19:15;23:21。
14 买物的说:不好,不好;及至买去,他便自夸。
【本会注释】
人的本性就是会贬低自己所买的东西,夸张自己所卖的东西。但这是堕落的人性。真正的诚实要求我们不论买卖,都要实事求是,准确估价(见《证言》第2卷第71页;《证言》卷四第311,359页)。在我们的宗教生活中,不但要诚实,而且要爱我们的同胞,就像爱我们的创造主一样。如果我们遵守了这条黄金法则,就会在买卖时都为别人考虑。这是崇高的标准,但摆在我们面前的目标也是完美的(太5:43-48)。
15 有金子和许多珍珠(或作:红宝石),惟有知识的嘴乃为贵重的珍宝。
【本会注释】
见箴3:15注释。黄金是贵重的,宝石是罕见的,但与有知识的嘴相比,都显得十分平凡。
16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人作保,谁就要承当。
【本会注释】
外人。KJV版为“外女”,与马所拉文本的旁注相同。参箴27:13。原文是“外人”。所罗门一再提到愚昧人相信任何人(箴6:1;11:15;17:18;22:26)。在本节中,他告戒为只有一面之交的人作保的严重后果。律法禁止从弟兄的借贷中收取利息(出22:25;利25:35-37),但可以把以色列人变卖为奴七年,直到禧年(见出21:2;利25:39,42;申15:9)。从以西结对罪人的描写(结18:10-17)和尼希米在回国的犹太人发起的改革运动中(尼5:1-13)可以看出,这条律法有时被违犯了。拿走抵押品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衣服,债权人就要在当天晚上归还(申24:10-13)。
17 以虚谎而得的食物,人觉甘甜;但后来,他的口必充满尘沙。
【本会注释】
有些人以邪恶为甘甜(伯20:12),吃偷来的食物特别有滋味,因为是不劳而获的。但虚谎的后果不久就会变了样。他得不到所有义人的信任,被迫与其他骗子在一起,或者被抓获和惩罚,甘甜也离他而去了(见伯20:14)。
18 计谋都凭筹算立定;打仗要凭智谋。
【本会注释】
人的能力和知识是有限的。所以最好请教那些具有不同看法的人,或有过类似经历的人。问题越严重,就越需要这样请教别人(见箴11:14;15:22)。
19 往来传舌的,曳漏密事;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
【本会注释】
大张嘴的(potheth)。源于动词pathath,意为“开放”或“单纯”。所以“大张嘴的”是“说话愚蠢”的意思。
20 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
【本会注释】
尽管在古时违反律法咒诅父母的人可以被判处死刑(出21:17;利20:9),但早已有人违背基督所解释的第五条诫命(太15:4)。这等人的灯灭了可以解释为死亡。但在本节中所罗门更可能指犯下这种罪行的人道德的堕落。“漆黑的黑暗”直译为“黑暗的瞳人”(见箴7:2,9注释),暗示藐视父母导致儿女堕落(见箴13:9)。
21 起初速得的产业,终久却不为福。
【本会注释】
本节与谚语“来得容易去得快”是异曲同工的。发横财不同于通过艰辛的劳动和诚实的努力而逐步积累的财富。不劳而获的财产,不会使人养成勤劳审慎的习惯,从而给自己和别人带来福气。
22 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
【本会注释】
基督徒有基督的榜样(彼前2:23),一定能认识到需要抵制报复性的念头。上帝宣布复仇由祂负责(来10:30)。信靠上帝的人将得到祂的保护。仇敌的一切攻击,都将给他们带来益处(罗8:28)。
23 两样的法码为耶和华所憎恶;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
【本会注释】
见第10节注释。
24 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本会注释】
人无法设定自己的脚步(耶10:23;《知君》第420,421页)。他不知道自己的道路,因为他看不见下一步。上帝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介入,改变人的计划(箴16:25;19:21;《服务真诠》第417页)。
25 人冒失说,这是圣物,许愿之后才查问,就是自陷网罗。
【本会注释】
冒失说。源于希伯来词la`a`。许愿以后又后悔。起誓的人贸然承诺向上帝献礼,后来又觉得奉献的代价超过了他牺牲的意愿,所以就陷入了网罗(见传5:2-6;《证言》卷四第470,471页)。
26 智慧的王簸散恶人,用碌碡滚轧他们。
【本会注释】
簸散。或“扬谷”(见第8节注释)。
碌碡。在古时东方的打谷场上,常常用嵌铁的轮子,或装上成排尖石的木板在小麦上碾过(见赛28:27;摩1:3)。本节不是指惩罚恶人,而是指智慧的王辨别善恶,把谷壳和麦子区别开来(见太3:12)。
27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
【本会注释】
上帝的灵在人心中说话,监察人的一切心思意念,显示他的实际状况,并根据需要予以称赞或责备。最聪明的动物也只能按照记忆,便利和本能来行事。人则有自我判断的能力,能根据自身以外的标准衡量自己的行动(太6:22,23;《证言》卷二第512页;《喜乐的泉源》20,27页)。
28 王因仁慈和诚实得以保全他的国位,也因仁慈立稳。
【本会注释】
这是历史的真理。如果每一个统治者都明白和实行本节箴言的劝导,世界的历史就会大不相同。历史上帝国的相继覆灭,都是因为统治者不顾正义,不愿意仁慈施政。而心存怜悯的国王则能长寿,并造福于他们的百姓(见箴16:12;但4:27;《先知与君王》第501,502页)。
29 强壮乃少年人的荣耀;白发为老年人的尊荣。
【本会注释】
青年人藉着纯洁的生活和努力的工作而保持的旺盛活力,是老年人所无法为之夸耀的。但那些从漫长有用的一生中学到了公义之道的白发老人,也有自己的美丽和荣耀。
30 鞭伤除净人的罪恶;责打能入人的心腹。
【本会注释】
鞭伤。直译是“条条伤痕”,或“有伤痕的击打”。造成伤痕的责打不是安抚的膏油,而是治疗罪恶的方法。打得越重,效果就越好(见箴19:29;《先祖与先知》第327-326页)。
约翰福音1章
提要:1 耶稣基督的神性,人性和职分。15 施洗约翰的见证。39 呼召安得烈,彼得和其他门徒。
道成了肉身
约1:1 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本会注释】
太初。[约翰福音的序言,约1:1-18。]这个词语的希腊原文没有定冠词,但它的意思却是明确的。如果它的前面加上定冠词,那它的意思就倾向于指某个特别的时间或“最初”。但如果没有定冠词,在第一章前三节中,这个词语所指的就是可以想象到的最遥远的时间,在“万物”(约1:3)被造以先,在所有的“开始”之前,即,永恒之前。
关于创造的叙述也是以相同的希伯来话语开头的(见创1:1节注释)。就像创世纪第1章揭示出创造的本质以及人按照上帝形象受造的事实一样,约翰福音的序言也显示了创造主的本质(约1:1-4)以及上帝用来在人身上恢复他形象的方法(约1:5-14)。创1:1节指的是这个世界的“开头(起初)”。但是约1:1-4节中的“道”却是万物的创造者,因此就在创1:1节的“开头(起初)”之前。也就是说,约1:1节的“太初”比创1:1节的“起初”要早。当万物有一个开始的时候,“道”就已经“有”了。
有。希腊文词语ēn,它是动词eimi,“存在”的一种形式,表达存在的连续性或一直存在。有道,道为永存;他绝不会改变。但是,在某个时候,道“被改变成了[直译是“成了”,希腊文词语egeneto,它是ginomai,“去变成”的一种形式,表达一种开始了的并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行为]肉身”(约:1:14节)。因此,基督从太初就是上帝(约1:1;来1:8);但他却成了人(约1:14;参见腓2:7)。因此,无论是在词语上还是在它们的形式上,约翰都是在强调基督在他成为肉身之前无限的,永久的,持续的存在。在永恒之前不能说有一个时间点在这之先道是不存在的。子“从太初就与父同在”(《述》第四章)。“基督没有一刻不与永恒的上帝保持亲密的关系(《布》第十八章)。比较启22:13节,在那里耶稣宣称他自己“是初,是终”。“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
第14节中的ginomai同样也出现在第3节万物的创造中(直译是“万物是藉着他造的”)耶稣宣称,还没有亚伯拉罕[希腊文词语ginomai,直译是“变成”,“存在”]就有了我[希腊文词语eimi]”(约8:58)。同样的对比出现在七十士译本诗90:2节中,“诸山未曾生出[希腊文词语ginomai],……,你是[希腊文词语eimi]上帝。”
ēn在约1:1节中出现了三次,第一次是指道的永恒性,第二次指他与父永恒的关系,最后一次指他与父永恒的同等。第2节重申了这种状态是从太初就存在的。
道。希腊文词语logos,“言辞”,“话语”,“讲述”,“叙述”,“论述”,侧重于一种有条理的、意义充沛的思想的整理与表达。约翰在这里用它代指基督,就是那来将天父的品格、思想和意志启示给我们的一位,就像言语来表达思想。logos在七十士译本中被普遍地用于创造(诗33:6;参见创1:3,6,9,等等)和交流(耶1:4;结1:3;摩3:1)性的话语上,以此来表达上帝神圣的思想和旨意。毫无疑问,约翰写作的时候一定想起了旧约中那些使用logos的例子。上帝通过创造和启示来表达他神圣的意愿和计划;现在(约1:14)他通过成为肉身来表达,他最高最完美的启示(见第18节怀爱伦补充注释)。因此Logos这个词就成为整卷福音书主题的一个概括(见约14:8-10;另见“道就是上帝”注释;第1章的补充注释)。约翰在第18节说明了他将基督称为“道”的原因──他来是要将父“表明”出来。新约中只有约翰一个人用Logos来代指基督,分别在约翰福音(第1章);约一1:1;启19:13。这个术语表明基督是天父意志在肉身的表达,好使万人得救(见提前2:4),“上帝的思想成为可听见的”(《历》第一章)。
与上帝同在。希腊文短语pros ton theon。pros表示一种亲密的联合与友谊。如果约翰的意思仅仅是表达起初道就与上帝接近,那他可以选择使用para,“在旁边”或meta,“与……在一起”(参见约6:46节注释)。但约翰想要传递的意思却远非这两个词语所能表达,当他写到,“在[希腊文pros]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约一2:1)──这里的意思不是简单地说耶稣只是在父的面前,而是说他与天父在救赎大工上紧密的联合。Pros在来4:13节中的意思也是如此:“与我们有关系的主”,即,“我们与他有交往”。这个词用于此处表示一种在有关双方利益、被共同关注的事业中的私人的友谊。比较约17:5节。
道“与上帝同在”,即,与天父同在,这一事实显著地、强调性地说明“道”是一个截然区别于父的存在。就像上下文所显明的那样,道与上帝是以一种奇特的、排他性的关系连结在一起的。在过去的永恒之中,道“与上帝同在”,但他为了与“我们”同在,就成了“肉身”(见第14节注释;参见《历》第一章)。他是以马内利──“上帝与我们同在”(见太1:23节注释)。除非以基督在万古以前作为上帝存在并与上帝同在(与上帝联合)为背景,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理解道成肉身的意义和重要性(见罗1:20-25节的怀爱伦补充注释)。
道就是上帝。在希腊文中,“上帝”这个词前面没有定冠词,因此我们也就不能将这句话翻译为,“上帝就是道”。如果这样翻译,就会使上帝和道完全相等,也就使“上帝”局限于“道”这个代指基督的词语之中了。“道”和“上帝”这两个词语是不能完全互换的。说“上帝就是道”也不比说“爱就是上帝”(参见约一4:16)或“肉身成了道”(参见约1:14)更合适多少。尽管第1节中“上帝”这个词前面没有定冠词,但其意义还是确定的。这句话不能翻译为“道是一位上帝,”好像是在说道是一位上帝,列在众神之中。希腊文中的名词前面如果没有冠词,那就说明这个词所表达、所强调的是一种特定的、固有的性质。因此,约翰的意思是,道分享、参与了(拥有)上帝的本质与精髓,道在终极和绝对的意义上是神圣的。在一句简洁的声明中约翰否定了道是众神之中的一位上帝或道就是上帝,因为那样会使人觉得,惟有“道”是上帝。
约翰在序言(约1:1-18)中指出了引导他写这卷书的目的;即,将耶稣──道成肉身的上帝(参见约一1:1)──呈现在人的面前。从一件事到另一件事,从一段对话到另一段对话,约翰忠心地围绕这个目标进行记述。约翰在最后总结时说他写本卷书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别人“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同时约翰相信他们“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0,31)。约翰在他第一封书信的前言中再次指出他对于“道”的个人经历和体验(约一1:1-3)。同样的,启示录的开篇语也宣称这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启1:1)。见本章末尾的补充注释;见腓2:6-8节;西2:9节注释。
基督是崇高、无限、永恒的上帝(见本章末尾的补充注释)。有人猜测说耶稣仅仅是一个伟大的、道德高尚的好人,关于这方面的评论见太16:16节注释。
基督是上帝,这一事实有很多无可辩驳的证据。简单总结如下:(1)他过的生活(来4:15;彼前2:22),(2)他说的话(约7:46;14:10;参见太7:29),(3)他行的神迹(约5:20;14:11),(4)他实现的预言(路24:26,27,44;约5:39;《历》第八十三章)。见《历》第四十四章
约1:2 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
【本会注释】
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第2节为了强调,重述了第1节的基本事实。
约1:3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本会注释】
万物。一个普通的哲学术语,代指整个宇宙(见林前8:6;西1:16;参见来1:1,2;见约1:9节注释)。
造。希腊文词语ginomai,“变成”,“成为”(见第1节注释)。约翰所描述的创造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行为。物质的东西不是永恒的,它们也有“被造”的时间。
藉着他。约翰并不是用希腊哲学抽象的、玄妙的思维来理解Logos或“道”的。新约里不断提说基督在创造大工中与天父的联合(见罗11:36;林前8:6;西1:16,17;来1:1,2;参见启3:14)。约翰在这里所描述的基督是万物的创造者,同样,在约1:14节中他提出,基督为了使万物得以复原或说为了重新创造万物,成了神圣慈爱和恩典的中间人。在过去的永恒岁月中,“道”并不是一个消极的、被动的实体,他在“万物”的发展和管理之中积极、主动、亲密地与天父联合一致。
……不是藉着他。这里用双重否定的话语再次重述同样的真理,唯一地,独有地,“道”是创造主。
约1: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本会注释】
生命。希腊文词语zōē,所有的活物都遵循生命的原则,生命是死亡的对立物。很明显,约翰在这里同时想到了属灵的生命,特别是永生,就是人通过接受基督并且信靠他而得的权利(见第12节)。人因罪而与生命的源头隔绝,从此成了死亡的俘虏,但通过耶稣基督我们重得永生之望以及所有亚当因犯罪而失去的东西(罗5:12,18;6:23)。见约10:10;11:25;14:6。“在基督里有生命,这生命是他自己的,不借外力,不求而得”(《历》第五十八章)。
人的光。希腊文中定冠词的位置在“生命”和“光”之前,这就使得“光”和“生命”处于相等的位置。属灵的黑暗长久地笼罩在人的心灵上,但现在那神圣生命和完全的“真光”(第9节)照耀在每个人的途程上(参见赛9:1,2)。不仅天上的光通过基督照耀出来,他还是那光(约1:9)。约翰再三引证、举例声明耶稣是那真光(见约8:12;9:5;12:35,46;参见约一1:5,6;2:8)。光曾经作为神圣临格的一种标志(见创3:24节注释)。上帝在创造的起头就使光普照在世界上(创1:3),同样,当上帝准备在人身上重新塑造他的形象时他也先用神圣之爱的光照耀他们的心灵(林后4:6)。作诗的人曾说,“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36:9)。
约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本会注释】
光。即,由那成为肉身的道所彰显出来的神圣之光(见第4节注释)。
黑暗。即,道德上罪性的黑暗。人由于精神上的无知和黑暗而不能理解上帝的爱与慈怜,他们前面只有无望的死亡(见弗2:12)。那生命的光正是为了驱散这幕布一般的黑暗才来到这个世界上(见林后4:6)。
接受。希腊文词语katalambanō,“理解,”“抓住,”“领悟,”有两层意思:字面上的是用手抓住,喻义上的是用思想领悟。Katalambanō在徒10:34;25:25;弗3:18节中的意思是“认识到”,“领会”。但它更多用到的意思却是“捉住,”“带,”“临到”,比如在可9:18;约8:3,4;12:35;帖前5:4节;等等。而英文单词“理解(apprehend)”以上这两种意思都有。英文RSV版在此译为“overcome”,直译是“胜过,征服”,它的含义是光明对于黑暗、真理对于邪恶的胜利(参见弗6:12;西2:15)。这个翻译可能是受了现代主义者的影响,他们认为约翰福音反映了米特拉教的二元论和爱色尼派的思想(见第54,92页)。然而,约1:9-12节中思路的发展却倾向于“接受(comprehend领悟)”这个翻译,它的意思是,人灵魂上人格化的黑暗使人既不能领悟、也不能接受生命的光(约3:19;《历》第八章)。
约1:6 有一个人,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本会注释】
从上帝那里差来的。约翰在这些话中肯定了施洗约翰关于弥赛亚之见证的神圣起源(见约1:23节注释;参见摩7:14,15;约4:34节注释)。
约翰。即,施洗约翰。本卷福音书的作者约翰在书中从不提起自己的名字。见太3:1-12;路3:1-18节注释。关于施洗约翰名字的意思,见路1:13节注释。
约1: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本会注释】
作见证。人们普遍处于属灵瞎眼的状态之中,他们对天上来的光麻木迟钝,并不接受他(第10,26节)。然而,施洗约翰属灵的眼光使他认出了弥赛亚(第32-34节)。将这里和赛6:9;林后4:4;启3:17,18各节作一比较。
光。希腊文词语phōs,即,光的源头。就像上下文所显明的那样,基督是光,同时,在第4节中他还被称为光的承载者(见第4,5节注释)。
信。这个词在约翰福音中出现了一百多次,强调积极回应上帝的呼声极为重要。
约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本会注释】
他不是那光。见第20节注释。
约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本会注释】
真光。凡不是出于耶稣基督的所谓的“光”都是虚假的(参见赛50:11;雅1:17)。然而,约翰在这里所使用的形容词“真”可能并不是“假”的反义词,他并不是说其他所有的光都是假的或误导人的,因为基督后来也说施洗约翰是“点着的明灯[希腊文词语luchnos,“灯”,“擎光者”,和phōs相对,phōs的意思是,光本身,见第7节注释]”(约5:35)。但使徒约翰却否认(约1:8)施洗约翰是本节中他所说的“那光”。施洗约翰与基督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真或假,而是部分与完全(见林前13:10)。约翰的见证可以比喻为启明星(直译为:金星)或天狼星(见赛14:12节注释)的光辉,但在耶稣里面的真理之光却如正午的日头发出耀眼的光辉(见玛4:2;彼后1:19)。约翰还指出耶稣是“真粮”(约6:32),“真葡萄树”(约15:1),真实的“门”(约10:7-9),并且他本身就是真理(约14:6)。
照亮一切……的人。这里并不是说世上所有的人都必须用这光照明,而是说,如果人想得到启发、想要完全明白真理,就必须依靠这光才能做到(参见约6:68;徒4:12)。人所有的光都是来源于基督(《历》第五十一章)。就像耶稣为所有的人死一样,那真光也照在所有人的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世人全都认识他或他们都能够得救。约翰在这里所指的并不是那在所有的人,包括圣徒、罪人以及异教徒心中的一点模糊的微光,而是关于耶稣基督救赎知识的大光(《历》第三十二章)。约翰在第10-12节中说明,大部分的情况是,“世界却不认识他”并且“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那么,这些人就不能被那“真光”照亮。约翰紧接着特别指出了那些“凡接待他的”人,就是信他名的人(第12节;参见《历》第三十二章)。
生。在希腊原文中,这个从句也许是指“一切……的人”(英文KJV版),也许是指“真光”(英文RSV版)。约3:19节也说“光来到世间”。在约5:43;7:28;10:10;16:28;18:37(参见1:31;6:14;11:27)节中,耶稣提到他自己,不是作为伯利恒的婴儿,而是作为弥赛亚来到这世界。在约12:46节中,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
在约1:10节,约翰说基督──“真光”──在世界。约翰在前面几节中不也提到基督来到这世界吗?有些人认为,如果“生在世上”这个从句指的是“一切……的人”,那么它的意思就显多余了,但相反,如果它指的是“真光”,它就可以起到很好的修饰效果,并为后面第14节中宣明“道成了肉身”做了预备。英文KJV版在这里的表达既形象又符合语法规范。
世上。希腊文词语kosmos,从其协调编排的角度出发,大致可以翻译为“世界”(见太4:8节注释)。kosmos在约翰福音中出现了八十多次,而在其他三卷“对观福音”中仅仅出现了十五次。这个词所指的是人居住的世界,特别是反对上帝和真理的世界。
约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本会注释】
在世界。即,在世人中间。见第9节注释。
藉着他造的。见第3节注释。
不认识他。即,这“世界”不认耶稣是弥赛亚,是那“真光”。不仅如此,这“世界”还厌弃他,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见第11节注释。
约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本会注释】
他……自己的。希腊文短语ta idia,这是一个习惯用法,意思是,“他自己的[家]”(见约16:32;19:27;徒21:6;见约1:1-3,14节的怀爱伦补充注释)。这里可能并不是直接引述耶稣在拿撒勒遭拒绝的事,那里只是他字面意义上的家,这里所指的应该是一个更大的范围,选民之国──“以色列家”(太10:6;15:24;参见出19:5;申7:6)。“他自己的”这个短语是第二次以复数形式出现,hoi idioi,意思是“他自己的[百姓]”。尽管耶稣自己的弟兄(约7:3-5)和乡邻(路4:28,29)都拒绝承认他弥赛亚的身份,但约翰在这里所提到的“他自己的[百姓]”可能是从个体的角度指“以色列家”的成员,特别是那些国家的领袖。这些人都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太15:24)。
不接待他。第四卷福音书有时被称为“拒绝的福音”,因为它比其他三卷福音书更为全面地描绘了以色列的领袖拒绝弥赛亚的过程(见约3:11;5:43;6:66;8:13;9:29;10:25;12:37,42;19:15;等等)。但可以肯定的是,四处各方一定有许多真诚的心灵“接待他”(约1:12;见约2:11;3:2;4:29,39,42,53; 6:14;7:31,40,41,43;8:30;10:19,42;11:45;等等)。
约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本会注释】
凡接待他的。耶稣不单是一个善良的人,甚或只是一个先知,他乃是上帝的儿子,是上帝差来的那位,是弥赛亚。约翰在这里断然否定了,仅靠基督为众人死,众人都必得救的错误观点。同时,也否定了上帝预定这人得救,却使那人灭亡的错误想法。他着重强调,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乃在人自己──“凡”接待、相信他的人,都被赐予作儿子的权柄。关于预定论另见赛55:1;弗1:5;启22:17节注释。
权柄。希腊文词语exousia,“权威,”“权利,”“作决定的力量”,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dunamis,“权力,势力”。 exousia在约5:27节中被正确地翻译为“权柄”。人因罪而失去了他的权利,理所应当受死的惩罚。救赎计划重新给了人认识上帝并选择侍奉他的机会。
作。上帝并不强迫人作他的儿女(儿子);而是如果人这样选择,他就赐给他们权利成为自己的儿女(儿子)。
上帝的儿女。直译是“上帝的孩子”,这是约翰比较喜欢使用的一个表达法(见约11:52;约一3:1,2,10;5:2)。约翰在希腊文中提到基督徒时从不使用“上帝的儿女”这个表达法。成为上帝的儿子或孩子,就是通过重生(约3:3)进入了一种约定的关系(见何1:10节注释)。
信……的人。见第7节注释。
他名。信一个人的名和相信他,这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后者也许仅仅意味着相信这个人所说的话。魔鬼也信上帝只有一位(雅2:19),但这种经验和信“上帝的名”却相去甚远──前者只是一种和理智有关的行为,而后者却是道德和属灵上的内容。信基督的名就是抓住基督耶稣所赐予的救恩。“信心是以上帝乐意赦免罪人为前提的;信心本身并无任何德行,好像救恩是靠它应得的一样;但是信心却可以握住基督的功劳,就是那为罪而预备的恢复之方”(怀爱伦《评预》原文1890年11月4日)。
这里的“名”是亚兰语中的一个习惯用法,代指本人。
约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
【本会注释】
生。见约3:3-8节注释。
不是从血气。即,不是通过肉体生的。
情欲。这里指的也许是性的欲望或冲动。
人。希腊文词语anēr,“一个男子”,这里指的可能是男性想要子孙的渴望。
从上帝。约翰所提到的“出生”与人的动机和计划没有分毫关系。他将其比作人肉体的出生只是因为两者都标志着新生命的开始(见约3:3-8;罗6:3-5节注释)。但它不是凭借人类的主动和行为来完成的,而是一个彻底的更新再造,完全依赖于上帝自己的旨意和作为。上帝在我们心里运行使我们“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腓2:13)。关于这种转变,约翰并不排除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见第12节注释),同时他也不否认人与神圣媒介合作的需要。他只是强调,这种转变最初的启动以及运行中的力量是从上帝而来。
约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本会注释】
道成了肉身。人有限的知识在无限的爱与智能和权能面前变得困惑,止步不前了。保罗说道成肉身(上帝在肉身显现)是一个伟大的奥秘(提前3:16)。如果人执意要去理解人类的智能所不能明白的事物那就会迷失在圣灵清楚启示人类的范围之外。见约6:51;16:28节注释。
约翰已经肯定了基督真实的神性(见第1节注释),现在他也同样明确地宣告了基督的人性。基督的神性是绝对的,是人的言语所不能形容的;他作为人也具有人同样的性质,但有一点例外,就是,他是“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林后5:21)。圣经中反复地、着重地宣扬这条基本真理(见路1:35;罗1:3;8:3;加4:4;腓2:6-8;西2:9;提前3:16;来1:2,8;2:14-18;10:5;约一1:2等等;见腓2:6-8;西2:9节注释)。尽管基督起初“本有上帝的形像”但他“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并“成为人的样式”,“有人的样子”(腓2:6-8,英文RSV版)。但“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然而,“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来2:17)。“从亘古、从太初主耶稣基督与父原为一,”然而他“却选择将王权交还父手,从他宇宙君王的宝座上走下来,”为的是“他能住在我们中间,使我们熟悉他神圣的品格与生活”(《历》第一章)。
耶稣身上奇妙地结合了神和人两种性质。神性披上了人性但却丝毫没有改变。当基督成为人的时候他还是作为上帝存在的。两种性质紧密而不可分割地成为一体,但各自仍然保持鲜明的特性。人性不会转化成神性,同样,神性也不会转化为人性。见本章末尾的补充注释;见太1:1;路1:35;腓2:6-8;来2:14-17各节注释;见约1:1-3,14;可16:6;腓2:6-8;西2:9;来2:14-17节的怀爱伦补充注释。
基督“承担了人性的缺点”(怀爱伦《兆》原文1905年8月2日),但尽管如此他的人性还是“完全的”(《历》第七十三章)。尽管作为一个人他可以犯罪,但他身上却没有腐败的污点和堕落的倾向;他不倾向于罪(怀爱伦书信八,1895年,见第1128页)。他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见来4:15节注释)。见本章末尾的补充注释。
住。希腊文词语skēnoō,直译是“支搭[他]的帐篷”在我们中间(参见《历》第一章)。基督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可以更好地显示天父的慈爱,并体会我们的感受,为人类树立一个榜样,救助我们脱离试探,在父面前作我们的代表(见来2:14-17节注释)。永恒的道,那原与父同在的一位(见约1:1节注释),现在成为以马内利,“上帝与我们同在”(见太1:23节注释)。
荣光。希腊文词语doxa,在这里等同于希伯来文词语kabod,用在旧约中表示耶和华与之同在的“荣耀”,就是舍吉拿(见创3:24;出13:21节注释;参见撒上4:22)。七十士译本中有177次用doxa代替kabod。约翰和其他的门徒亲眼见证了“道成了肉身”(约1:14;见约21:24;约一1:1,2)的历史事件。约翰在这里无疑是想到了一些经历,特别是登山变相的时候,耶稣的神性刹那之间透过人性闪耀出来。彼得同样也说他“亲眼见过”基督登山变相时的“威荣”和“极大荣光”(彼后1:16-18)。彼得又说伴随着那荣光的还有这样的宣告,“这是我的爱子。”关于那从天上而来在耶稣一生不同的场合照耀在他面容上的荣光见路2:48节注释。约17:5节中耶稣向天父祷告,“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基督教信仰的基石就是,这神圣的“荣耀”落在一个历史人物──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上。约翰在这里可能还想到了那由救主所树立之完美品格的榜样(见“恩典和真理”下面注释)。
独生子。希腊文词语monogenēs,源于意思分别是“唯一的”和“种类”的两个词,因此可以译为“独一无二的”,“独有的”,“这类中只有一个的”,就像Logos(道)这个称号一样(见约1:1),也只有约翰使用monogenēs来指代基督(见约1:18;3:16,18;约壹4:9节注释)。这个希腊词语前面没有定冠词,这就使得monogenēs的意思比较模糊,“一个独有的人”或将其表示为一种品质,在这种情况下约翰可以说,“那[来自]父旁边独一一位的荣光。”见路7:12;8:42节注释,在这两个地方monogenēs被翻译为“独生的”。
monogenēs在来11:17节中被用在以撒身上,但以撒并不是亚伯拉罕“独生的儿子”,甚至连他的长子都不是。但以撒却是应许之子,因此他也就注定作为长子继承人接续他的父亲(创25:1-6;加4:22,23)。“约翰在经文中论到基督有五种说法,这里的翻译应该是其中的一种:‘唯一’,‘独有’,‘宝贵’,‘单独’,‘这类中只有一个’,但却没有‘独生的’”(圣经翻译中的问题,第198页)。
很明显,“独生的”这个翻译起源于天主教早期的教皇,后来在拉丁文圣经──也就是天主教的权威圣经──的影响下进入了早期的英文圣经翻译中。很多比拉丁文通行本更早的古老拉丁文手稿这里都作“唯一的”,而不是“独生的”,而前者更能准确地反映希腊文的意思。基督“在创造万有之前为父所生”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公元前230年俄利根的著作中。将近一个世纪之后,亚流在提到基督时首次使用gegennemenon,这个希腊文词语的意思就是“生”,同时他强调,基督是“上帝在万古以先所生的”(见本章末尾的补充注释)。这个希腊文词语在圣经中从不用于未成为肉身之前的基督。至于说基督是天父在过去永恒岁月中的某一时间所“生”的,这一观点和圣经是完全不符的。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讨论见圣经翻译中的问题,第197-204页。
我们要正确理解基督作为上帝儿子这一独特地位的真实含义,monogenēs,这个词只是将基督和那些因信他而被赐予“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第12节)之人,以及被特别宣告是从“上帝生的”(第13节)之人区别开来。基督过去,现在,直到永远,都是“上帝”(见第1节注释),并且正是由于这个事实,当我们接受基督且信他名的时候我们才能“成为上帝的儿子”。
很明显,第14节是在讨论道成肉身的问题,这一节的目的就是要强调成为肉身的道依然保留着神性,就像那未成肉身之前所显明的神圣荣耀证实的那样(见约17:5)。尽管monogenēs这个词严格来说意思是“唯一的”,“独有的”,而不是“独生的”,但约翰在这里使用它指的是基督道成肉身之后,也就是“道”为要与我们同在而“成了肉身”的时候。保罗在来1:5,6中肯定了这种用法,他将短语gegenneka,“我……生”(来自于gennaō,“生”)以及prōtotoktos,“长子”(来自于pro,“在先,在前”和tiktō,“生”)和当“上帝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这一时间连在一起。因此将monogenēs理解成是指“道”在永恒的过去中某一时间点神秘的出生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关于基督作为上帝的儿子的讨论见路1:35注释;关于他作为人子见太1:1;可2:10注释;另见腓2:6-8;西2:9的怀爱伦补充注释。
父。希腊文短语para theou,直译是“与父在一起”或“在父身边”,这里的意思是“来自父的身边”。希腊文介词para有时含有ek,“出自”,“来自”的意思,正与这里经文的意思相符。道来到世间的时候就是他从父面前出来的时候。见约6:46节注释。
充充满满。很明显这是指成为肉身的道。道成为一个人住在我们中间,在他里面充满了“恩典和真理”。
有恩典有真理。希腊文短语charis kai alētheia。Charis在这里的意思是“善意”,“慈爱”,“[不配得的]恩惠”和“怜悯”。 Alētheia指的是那显明在救赎计划和基督成为肉身上的关于天父上帝对罪人之慈爱的“真理”。 Charis在这里的意思等同于希伯来文词语chesed(见诗篇第36篇的补充注释;见伯10:12节注释),而alētheia等同于希伯来文的'emeth,“忠诚”,“信实”。就像“慈爱”和“诚实”一样,这些词在弥赛亚的背景下出现在旧约的诗85:10,11节中。基督来到世间正是要揭示上帝的这些品性。这些恩典和真理既“充充满满地”在基督里面,他在地上就一定能够完全彻底地将天父的品性展示出来。上帝永远忠于他自己的品格,并且他的品格大部分是通过他的慈爱或恩典展现出来的。
道成为肉身之前一千五百年上帝就指示以色列人为自己建造“圣所”或帐幕,他好“住在他们中间”(出25:8)。在这之前的岁月中,上帝神圣的同在一直是以舍吉拿荣光的形式显现在遮蔽约柜的施恩座上以及以色列营地的各处(见创3:24节注释;出13:21),现在这同样的荣耀又显现在肉身的耶稣身上。约翰和他的同伴都亲眼见过主耶稣的荣光,对他们来说,耶稣从天上父那里来是无须争辩的事实。这样的荣光再没有其他的来源。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希伯来文短语mishkan,“居住之地”,“帐篷”,“帐幕”和Shekinah(舍吉拿),荣耀的“永久的同在(临格)”都是从shakan,“居住”,“停留”演化而来的。在希腊文中,skēnē,“帐篷”,“帐幕”和skēnoō,“到帐篷”,“到帐幕”的意思极其接近,因此前者也就有了“居住”,“停留”的意思。在过去的岁月中,那圣洁的荣光,神圣的“同在”一直居住在选民中间字面意义上的帐幕里;现在,约翰宣称,那荣耀的“同在”,上帝他自己来到世界,以我们救赎主耶稣基督肉身的形式住在他的百姓中间。有人认为保罗在罗9:4所说的荣耀就是舍吉拿的荣光,也是那在登山变像时显现的“光明的云彩”(太17:5)。很明显,在赛11:1-10有关弥赛亚的章节中,弥赛亚的到来是早已预言过的,论到基督,经上说“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根据诗85:9,10,当救赎的日子,上帝的“荣耀”要再次“住在”地上,到那个时候,“慈爱[或恩典,希伯来文词语chesed,见诗篇第36篇的补充注释]与诚实[希伯来文词语'emeth,‘忠诚’,‘信实’]”将要彼此相遇(见《历》第七十九章)。同样的,当摩西被允许看见上帝的“荣耀[希伯来文词语chabod]”时,chesed和'emeth,“有怜悯”和“有恩典的”也被连在一起用于宣告耶和华的名(见出33:22;34:6注释)。旧约中这些以及其他关于弥赛亚的章节和约1:14非常类似,本节中,那只能从父所在之处而来的荣光,显现在那成为肉身之道的身上,并且他“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慈爱]有真理”。
基督生平的每一个重要方面对救赎计划都有莫大的意义。他由童女所生使天上地上久已疏远的家再次连结到一起。他将神性带到地上来好使自己能将人性带往天上。他完全的生活为我们立下了一个顺从(约15:10;约一2:6)和成圣(约17:19)的榜样;作为上帝,他赋予我们顺从的力量(罗8:3,4)。他的代死使我们拥有了一段宽容的时期(《管》第二十八章)并使“多人”可以因他而称义(赛53:5,11;罗5:9;多2:14)。因着信,在基督的死里,我们从罪愆里得自由;又因着信,在他的生命里,我们得以脱离罪的权势(罗5:1,10;腓4:7)。基督荣耀的复活向我们保证,总有一天我们也要“穿上(成为)”那不朽坏的(林前15:12-22,51-55)。他的升天坚定了他再来接我们到天父那里去的应许(约14:1-3;徒1:9-11),因此也就完成了救赎“他百姓”的工作。基督到地上来,他使命的五个方面都有预言(赛9:6,7;53;61:1-3;诗68:18)。
约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本会注释】
约翰……作见证。直译是“约翰作见证”或“约翰证实”。本卷福音成书时距施洗约翰殉道已有半个多世纪了,但他给基督作的见证依然响彻寰宇字字清晰如在昨天。他就像亚伯一样,“虽然死了……仍旧说话”(来11:4)。见约1:19-36;3:27-36节;见太3:11,12;路3:15注释。
这就是。施洗约翰声明耶稣就是他在自己宣教使命一开始所说的那一位(见第27,30节)。
在我以后。这是指时间上的先后。耶稣在施洗约翰“以后”的意思和门徒们作为弟子跟在耶稣“后面”的意思是不同的(见太10:37,38注释)。(译者按:英文中时间和位置上的“后”是同一个介词,“after”)。
反成了。直译是“变成”,“取得优先权”。约翰从不怀疑弥赛亚崇高的地位和尊严。见约3:28-31。
在我以前。希腊文短语emprosthen mou,“在我前面”,即,从他们的相对地位的角度来区分。
他本来在我以前。这里指的是时间。这里“以前”约翰用的是opisō,而在上面的从句中他用的是emprosthen。考虑到约翰的年龄比耶稣大六个月,因此这里应该指的是耶稣成为肉身之前的存在。
一些翻译者和评论者认为第15节是另加上去的,打断了14,16两节的连贯性。然而,本卷福音却是在这里很明白地介绍施洗者的见证以肯定刚才约翰在第14节中所说的话,即,基督崇高的地位和他的先在性。早期教会之所以非常重视施洗约翰的见证,也是因为我们的主他自己的话(见约5:32-36;参见太11:11)。
约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本会注释】
他丰满的恩典。见约1:14注释;参见西1:19;2:9;弗3:19;4:13。
恩上加恩。意思就是,“恩典上再加上恩典”。日复一日,每一位真信的人都到天上的仓库中取得神圣的、充足的恩典来满足日常的需要。他每天都在上帝为他生命所定旨意的恩典和知识上有所长进(参见彼后3:18)。他稳健地朝着一个完美品格的目标不断前进(见太5:48)。
约1:17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本会注释】
律法。这是指生活在旧约时代的犹太人所有的成文的宗教体系,它的内容在颁行时是神圣的,但逐渐被人的遗传所代替(见可7:9-13节注释)。在基督的时代,“律法”不仅包括十条诫命,还包括摩西和先知一切所写、所记的(路24:27,44)──以及拉比们所解释的。律法本身以及和它有关的内容,起初从上帝而来的时候,本是好的(参见罗3:1,2)。它本是用来引导人因着在弥赛亚到来中的信心走向救恩的(约5:39,45-47;路24:25-27,44)。但是却“有不信的”(罗3:3),想“凭着行为”(罗9:32)遵行律法求得救恩,而不凭着信心,因此也就不能进入上帝为他们所预备的属灵的安息(来3:18,19;4:2),然而这一事实却并不代表上帝起初所命定的律法体系本身是错误的。上帝一切所行的尽都“完全”(申32:4)。很多在旧约时代的人“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39)。事实上,再没有其他的办法比“因信”更能得到“美好的证据。”
只注重宗教的形式而忽略其属灵和道德的实质,人的遗传曲解破坏了救恩的计划,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见可7:1-13注释。基督关于律法真义和日常生活问题的论述见太5:17-22节注释。关于“律法”一词本身的论述见加3:24节注释。关于旧约时代救恩的意义见结16:60节注释。
藉着摩西。直译是“通过摩西”。“律法”出自上帝,而非出自摩西。摩西只不过是向人传递上帝所启示之旨意的媒介(见申5:22至6:1节;来1:1)。
约翰并没有暗示说,那通过摩西启示的体系和现在通过耶稣所启示的相比是不好的,摩西所传的是好的,但基督的更好(见来7:22;8:6;9:23;10:34)。
恩典和真理。见第14,16节注释。这些神圣的特质固着于旧约时代所启示的宗教体系之中(见出34:6,7),但在日常的实践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优美而被人的遗传所掩盖。“律法”和“恩典”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旧约时代盼望弥赛亚来临的宗教体系和那通过基督所晓谕的(参见来1:1,2)之间的差异,不如说是那些官方律法解释者与拉比们加在上帝的恩典和真理上面之扭曲错误的解释(参见罗6:14,15;加5:4)和那通过耶稣基督所启示的真理之间的矛盾。
约翰藉着肯定那“真理”来自基督就认明他就是旧约中一切仪式和表号所指的实体,而前者只不过是那将来更美好之事的影子而已。表号和实体在基督里相遇了(西2:16,17)。约翰决没有暗示说旧约的宗教体系是虚假的或存在错误。
由耶稣基督。那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话的正是基督(彼前1:9,10;《祖知》第三十二章)。现在他以人的形式显现,就是要重新坚定这些他所启示给古代先贤们的伟大真理,恢复它们起初没有被人的遗传玷污之时的优美(见太5:17-19节注释)。他来是要将天父的真品格启示给人(参见出34:6,7),劝说世人行公义,好怜悯,在上帝面前存谦卑的心(弥6:6-8)。上帝曾“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现在他又藉着自己的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约翰在这里第一次提到了我们的主在历史上的名字,耶稣基督(见太1:1节注释)。那永恒的“道”成为肉身,住在世人中间,因此约翰也就用人的名字称呼他。
约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本会注释】
没有人看见上帝。这是指天父上帝(参见《祖知》第三十二章)。罪人面对面看见上帝就不得存活。就连以色列伟大的立法者摩西也不被允许见上帝的面(出33:20;申4:12)。一些人见过他神圣临格(同在)的荣耀,但除了在异象中,没有一个人见过上帝神圣的本体(参见赛6:5)。基督来是要将父启示给我们,从实际的角度来说,那些看见他的人就看见了父(约14:7-11)。另见约5:37;6:46节。
子。见约1:14;3:16节注释。原文的证据在将其理解为“子”还是理解为“上帝”之间存在分歧(参见第146页)。但无论怎样,这里必定指的就是基督。如果理解为“上帝”,那么它的意思就是:“住在父怀里的独一的一位上帝”或“那独一的一位[他是]上帝,住在父的怀里。”
怀里的。这可能是一个习惯上的表达法,用来形容那至为亲密的联合(参见约13:23)。那从天上下来将父显明给世人看的一位是最了解天父的(约14:7-9)。
表明出来。希腊文词语exegēomai,“导引出”,“[用教训]显示出”,“揭示”,“解释”。英文词语“exegesis”就是来源于这个希腊文词语,(译者按:中文的意思是,“注释”,“训诂”。)
施洗约翰的见证
约1:19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
【本会注释】
约翰所作的见证。[耶稣被宣告为“上帝的羔羊”,约1:19-34节。见“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次逾越节”。]即,施洗约翰关于基督的证言,分别出现在:(1)耶路撒冷代表团前来询问他的时候(第19-28节),(2)次日他公开宣告耶稣是“上帝的羔羊”的时候(第29-34节),(3)再次日他私下里向他的两个门徒介绍耶稣的时候(第35,36节)。施洗约翰作为主的先锋见证了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要来的弥赛亚,而门徒约翰就引用他的见证开始了本卷福音书的叙述。比较太3:1,2;可1:1-4;路3:1-6;徒10:37,38;见路3:15-18注释。
犹太人……差。即,公会(议会),当时犹太人最高的权力机关(参见约5:15-18;7:13;9:22;18:12;见第67页)。现在这向约翰所发的问题反映了他当时在民众中间享有极高的威望(太14:5;21:26),同时还反映出国中领袖对当时人民普遍相信他是那先知甚或就是弥赛亚(见路3:15)之现象的严重关切。施洗约翰所发挥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他的听众不仅包括广大的普通百姓(太3:5),还包括许多国中的宗教(太3:7)和政治(见太14:4;《历》第二十二章)领袖。民众的情绪已经如此高涨,犹太公会不能再回避这个事情了。毫无疑问,百姓一定要让他们的领袖解释,就像现在代表团问约翰的问题一样,这人究竟是谁?如果施洗约翰的确具有百姓所猜测的身份(见约1:25节注释),领袖们或许要承认他先知的权威,即,作为直接从上帝而来的发言人不需要他们的授权就可以教训百姓,因为先知资格的合法性早已确定了(见太12:38;16:1节注释)。如果不是这样,公会就要行使权力控制所有的公开讲道(见《米示孥》Sanhedrin11,《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558-600页)。
祭司和利未人。见出28:1;申10:8节注释。尽管撒都该人占了祭司和利未人的大部,但这个代表团却是由法利赛人组成的(见约1:24节注释),可能是法利赛人对这件事更加关注一些。同样的,后来经常为难耶稣的也是这些法利赛人。祭司和利未人前来调查施洗约翰可能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一名祭司,并且他的母亲也是祭司的女儿(路1:5)。施洗约翰本身具有作祭司的资格,因此也就成为了一名教师。
从耶路撒冷。从耶路撒冷到这大概有42.2公里。
你是谁。直译是“你是干什么的?”他们并不太关心约翰个人的身份,这是他们早就知道的,他们想要知道的是他凭什么权柄教训人(见第25节注释)。后来政权当局也向耶稣提出了这同样的问题(约8:25)。也许代表团期望约翰宣告他就是弥赛亚。很明显,约翰后来对他们所提问题直截了当的回答就反映出了他们的这种期待(约1:20;参见《历》第十四章)。
约1:20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
【本会注释】
他就明说。施洗约翰明确否定自己是弥赛亚,澄清了整个问题。福音书的作者约翰特意用一个相对否定词句──“不隐瞒”(参见约1:3;3:16;6:50;约一1:5;2:4)来加强了这个肯定的宣告。
我不是基督。在这里人称代词“我”是被强调的,好像约翰在说,“我不是基督。”
约1:21 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
【本会注释】
这样,你是谁呢。约翰否认自己是基督就使公会关于他教训百姓之权柄是从何而来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
是以利亚吗。当时人们普遍相信以利亚要以世人的样式出现,宣告弥赛亚的降临(太17:10;《历》第四十六章;参见《米示孥》Shekalim 2.5,《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8页;Eduyoth 8. 7,《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50页;Baba Mezia 1. 8;2. 8;3. 4,5,《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124,181,223,224页;等等)。
我不是。约翰声明他来要做的工作就是那些古代先知们预言以利亚要做的(约1:23;参见玛3:1;4:5;可1:2,3),但他却被人误解说他自称是以利亚。关于约翰,早有预言说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路1:17)行在弥赛亚的前面。关于基督宣告施洗约翰是以利亚见太11:14;17:12节注释。
那先知。直译是“那先知”,即,摩西在申18:15节中所预言的先知(见该处注释)。当时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摩西将要从死里复活,很明显,有些人就在琢磨,施洗约翰是不是他呢(见《历》第十四章)。后来百姓也是这样看耶稣的(约6:14;7:40;参见徒3:22;7:37)。
约1:22 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
【本会注释】
你到底是谁。代表团现在提的问题笼统而不确定了(见第19-21节注释)。
回复。祭司和利未人不想只得到否定性的答案,现在他们想要约翰一个肯定性的回答。
差我们来的人。即,耶路撒冷的公会(见第19节注释)。
约1:23 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本会注释】
我就是那……声。见太3:3节注释。约翰在这里好像是凭记忆直接引用施洗约翰准确的希伯来原话。要不然就是像其他对观福音一样,这句话可能来自于七十士译本,耶稣被称为“道”(约1:1-3,14),而施洗约翰仅仅被称为一个“声音”。他只是上帝的代言人,而耶稣才是那成为肉身的道。
主的道路。约翰暗示以色列的领袖们应该将他们对那预报弥赛亚来临者的关注转移到寻找弥赛亚本人上面。
约1:24 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或作: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差来的。即,他们就是那被称为法利赛教派的。有些人认为这个代表团是由撒都该人组成而奉了法利赛人的差遣,但没有明显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希腊原文暗示这个代表团是由一些“属于”法利赛教派的个体所组成的。见第19节注释。
约1:25 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
【本会注释】
为什么施洗呢。这才问到事情的关键了──你约翰的权柄到底是从何而来呢?既然约翰声称自己不是弥赛亚,亦不是众先知里的一位,那你凭什么没有我们官方的许可就以一个改革者的姿态出现呢?见第19节注释。这个问题暗示人们当时比较熟悉用水施洗,至少部分地了解它的重要性(见太3:6节注释)。最近(译者按:以本注释成书时算起,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库穆兰(Qumrân)的发现说明当时已开始用水施洗(见太3:6节注释;见第63,91页)。关于洗礼本身的仪式,见太3:6;罗6:3-6节注释。
约1:26 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本会注释】
我……施洗。见太3:11节注释。
有一位站在。耶稣在此之前四十天受的洗(参见第29-34节),现在刚从旷野回来(见太3:13至4:11节注释;参见《历》第十四章)。约翰说这话的时候他看见了耶稣并期望他对自己的宣告作出回应(《历》第十四章)。
门徒约翰没有记载耶稣的受洗,其中的原因有一个解释是这样的:约翰提前料想到本卷书的读者已经熟悉了其他三卷对观福音书中对此内容的记述。关于基督受洗的注释见太3:13-17节注释。
是你们不认识的。“认识”这个词语来自于希腊文词语oida。三年多后祭司和长老宣称他们不“知道”(希腊文词语oida)施洗约翰的权柄是不是天上来的(太21:27)。这些前来询问约翰的祭司和利未人扫视周围的听众,但是却没有发现他们所认为约翰指的那一位(《历》第十四章)。但是约翰起初就承认耶稣是那预言中的弥赛亚。那些宗教领袖因为自己灵魂上的黑暗而不能理解真光(见第5节注释),他们“不认识他”(第10节),因而也“不接待他”(第11节;参见第31-33节;约8:19;14:7,9;16:3)。这些人以及那些差派他们的在准备发表一个公开的宣告时都不能有什么决断和确定的认识,因此相应地他们也就采取了一种不置可否的态度(见太21:23-27节注释)。
约1: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本会注释】
就是那。原文中有很重要的证据(第146页)证明没有这个分句。它好像是后来另加上去的,因为翻译的人没有认识到接下来的句子“那在我以后来的”和第26节后半部分“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是并列的。这个插入语“就是那”受了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的影响而进入了英文圣经。相应地,第27节的前半部分应该作,“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
在我以后。见太3:11节注释。
我……不配。见太3:11节注释。
约1:28 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本会注释】
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原文的证据支持(第146页)这里作“伯大尼”,称为“约旦河外的伯大尼”,用以区别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俄利根(大约公元250年)采用过“伯大巴喇”这个名字,因为当时他在靠近约旦河的地方没有发现以伯大尼命名的城邑,反倒发现了一个叫伯大巴喇的城。但它的位置如今已无从考证。在加利利湖以南12英里处有一个渡口叫做亚巴那(Abārah),但是这个位置太靠北了。伯大巴喇(Bethabara)可能说明了Beth-`arabah因为字母次序的调换变成了Beth-`abarah。在犹大和便雅悯支派的边界上有一座城叫做伯亚拉巴(Beth-ha`arabah)(见书15:6,61;18:22),但它却不在约旦河边。伯大巴喇字面上的意思是“渡口的房屋[或地方]”,这对一个约旦河边靠近很多渡口的村庄来说是个很合适的名称。传统上认为耶稣受洗的地点是Mahādet el-Hajlah,离伯曷拉不远,伯曷拉就是今天耶利哥东南4英里(6.4公里)处的`Ain Hajlah。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圣经时代的巴勒斯坦”。
上帝的羔羊
约1: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本会注释】
次日。即,第19-28节所记之事的第二天。约翰福音以其精准详细的编年时间信息而著名(见1:29,39,43;2:1,12;4:43;6:22;11:6,17;12:1,12;20:26)。
约翰看见耶稣。从耶路撒冷来的代表团走了。很明显,他们不太在意施洗约翰,否则他们会更深入地追查下去,并且如果可以的话,找到约翰所说的那个人(见第26节)。头一天约翰间接地指出耶稣就是弥赛亚(第26节),现在他从民众中间出来了。
看哪。能够首先宣告(见太3:1节注释)耶稣就是那位古代众先知所预言之真正的牺牲是多么荣耀的一项特权啊!这项权利是多少先知梦寐以求而又求之不得的啊!难怪耶稣提到约翰说在以色列兴起的先知中没有一个大过他的(路7:28)!
上帝的羔羊。即,上帝所预备的羔羊。尽管路加(徒8:32)和彼得(彼前1:19)都用过类似的比喻(参见赛53:7),但惟有约翰使用这个短语代表基督。施洗约翰将耶稣──“上帝的羔羊”──介绍给福音书的作者约翰(见约1:35,36节注释),对于使徒约翰来说这个称号具有更深的意义。这个强调耶稣纯洁完全之品格以及他牺牲代死(赛53:4-6,11,12;见出12:5节注释)之性质的比喻,使我们想起了那在埃及逾越节上预表拯救罪人脱离罪之奴役的羔羊。“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约翰用羔羊的比喻说明那旧约中的献祭制度已经在受苦的弥赛亚里面达到了实体并有了现实的意义。在那神圣的先见和旨意中基督是“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启13:8)。
考虑到同时代的犹太人观念中是不存在一位受苦的弥赛亚的,于是有些批评家就怀疑施洗约翰也抱有这样一种观点(见约12:34节注释;参见可9:31,32;路24:21)。但就像罗伯森论述的那样(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关于约1:29),“施洗约翰一定没有必要像拉比们那样骄横顽固。”施洗约翰有以赛亚书第53章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见赛53:1,4-6节注释;见《历》第十四章)。此外,如果上帝命定施洗约翰作为预报弥赛亚来临的人,却不先启示他关于弥赛亚使命之正确的知识,那才是相当令人感到奇怪的。
除去(或作背负)。希腊文词语airō,“使消失”,“强迫离开”,“去掉”。只有凭藉上帝的羔羊是无罪的(来4:15;彼前2:22)这一事实,他才能“除掉[希腊文词语airō]人(我们)的罪”(约一3:5)。因为罪担太沉重了,我们无法背负,所以基督来将这重担从我们支离破碎的生活上除去。
罪孽。约翰用这个词的单数形式强调了罪的本质而不是某一罪行(见约一2:2;3:5;4:10)。
约1:30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本会注释】
这就是我曾说。直译是“就那位来说”。
在我以后……在我以前。见第15节注释。
约1: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本会注释】
我先前不认识他。这句话好像是强调“甚至我先前也不认识他”是弥赛亚。施洗约翰早先关于弥赛亚的见证是基于直接的启示。施洗约翰和耶稣之间并没有什么往来。由于了解耶稣早年的生活环境以及他那完美的品格,施洗约翰相信耶稣就是那应许的一位,但在耶稣的洗礼之前这件事他还没有肯定的证据(见《历》第十一章)。
显明给以色列人。施洗约翰是从上帝而来的“声音”(见第23节注释)向世人指明“上帝的羔羊”(见第29节注释)。耶稣的洗礼是约翰使命的顶点,尽管这之后他工作的时间又持续了将近一年半多的时间。约翰在耶稣的洗礼结束之后宣称,耶稣“必兴旺”而他自己“必衰微”(约3:30)。
约1:3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本会注释】
约翰又作见证。见第19节注释。
我曾看见圣灵。见太3:16,17;路3:21,22节注释。
约1:33 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本会注释】
我先前不认识他。见第29,31节注释。
那差我来……的。施洗约翰指出他的权柄是来自上帝(见第6节注释)。
约1: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我看见了。施洗约翰将他亲眼所见的事说出来(参见约一1:1)。
上帝的儿子。有些原文的证据显示(参见第146页)这里作“上帝所拣选的”。见路1:35节注释;参见约1:1-3,14节注释。在旧约(诗2:7)和公元前一世纪的伪经(以诺书105:2)中,“[上帝的]儿子”就已清楚地作为弥赛亚的称号了。只有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被提到时才使用了他自己的称号(约5:25;10:36;11:4)。基督时代的犹太人很清楚这一称号的至高意义(见约19:7)。约翰写作这卷福音书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约20:31)。
初次选召门徒
约1:35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
【本会注释】
再次日。[第一批门徒,约1:35-51。见“从早期的传道及受洗到第一个逾越节”;“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见第19节注释。参见第29,43节。约翰经常使用“再”,但他使用这个词不仅是作为一个语法意义上的连词,而且用它来将一个新的叙述部分和上面的内容联系起来(见约8:12,21;10:7,19;21:1;等等)。
两个门徒。他们其中的一个是安得烈(第40节)。约翰在整卷福音中凡是涉及到他自己的地方总是保持沉默的,但联系与他有关的事件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就是那两个门徒中另外的一个(参见约20:2;21:20-25;见《历》第十四章)
约1:36 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上帝的羔羊!”
【本会注释】
看哪。这里和第42节中提到的“看”都是确定的,热切的,真诚的注视。这是本卷福音中最后一次记载约翰关于耶稣所说的话。
约1:37 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跟从。希腊文词语akoloultheō,“跟从”,这里的意思不是说他们成为耶稣的门徒(约8:12;10:4,27;12:26;21:19,20,22;见太4:19节注释)。这里安得烈和约翰“跟从”耶稣的意思是他们认出他就是“上帝的羔羊”(约1:36)。他们两个人是耶稣的第一批跟随者。稍后彼得,腓力和拿但业(巴多罗买)也加入了进来(见约1:40,43,45;见可3:16-18节注释)。此时耶稣的跟随者还没有在完全的意义上永远地离开他们的工作而变成他的门徒。直到一年多之后,也就是公元29年的春天,他们才蒙召接受了永久的使徒身份(见路5:1,11节注释)。直到那时才可以说他们“撇下所有的,跟从了耶稣”(路5:11)。正式指定十二使徒还要更晚一些,发生在同一年的夏天(见可3:14节注释)。
约1:38 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
【本会注释】
你们要什么。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的第一句话(参见路2:49)。
拉比。希腊文词语rhabbi,来源于亚兰语的rabi,意思是“我的伟大的一位”,相当“先生”,但它在更加严格的意义上也用于表示对律法教师的尊称(见太23:7节注释)。通常认为,人们后来使用的正是这个词的第二层意思。
在约翰福音中,一些人一贯用“拉比”来称呼耶稣,他们承认耶稣是一名教师,甚或是一位先知,但却还没有认识到或不愿承认他是弥赛亚(见约1:38,49;3:2;4:31;6:25;9:2;11:8)。那些被耶稣行神迹医治了的人通常都称他为“主”(约9:36;11:3,21,27,32)。约翰引证说,这些第一批跟从耶稣的人和他交往尚浅之时称呼他“拉比”,但随着逐渐相信耶稣就是上帝差来的那位,后来他们称他“主”(约6:68;11:12;13:6,25;14:5,8,22;21:15,20;等等)。这个称号在耶稣复活后就始终用于他身上(林前16:22),再也不称他“拉比”。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不像约翰这样辨别各种称号。施洗约翰的门徒称约翰为“拉比”(约3:26)。
那些称耶稣作“拉比”的人表达了他们愿意向他学习的心情,而那些称他为“主”(亚兰文词语Mari,希腊文的Kurios)的人表达了他们普遍的尊敬或绝对的顺从。但不管怎样,这两个词语的意思在使用时并不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
翻出来。约翰经常提供我们主所说的亚兰语原话,但由于这卷福音书最初是为希腊语的读者写的,因此他总是将其翻译成希腊文(约1:41,42;4:25;5:2;9:7;11:16;19:13,17;20:16,24;21:2)。
拉比,在哪里住。安得烈和约翰想要和耶稣私下里会面,能够比在公开场合时间更长,环境更加幽静。
约1:39 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正了。
【本会注释】
申正。即,大约下午四点钟。这种耶稣时代的计时方法起源于罗马,之后流行于巴勒斯坦,将一天的时间分成十二个钟点(见约11:9;第50页;参见约瑟夫的生活54 [279])。约翰如此清楚地记住这个时间反映出那天的事情在他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约翰再三记录相关的时间(见约4:6,52;18:28;19:14;20:19)。这种时间上的精确性和他宣称自己所作的见证和谐一致(约19:35;21:24;约一1:1,2)。
约1:40 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本会注释】
那两个人,一个。作者这里指出的是两个人中的一个。人们通常认为另一个就是作者本人,雅各的兄弟约翰,但他谦虚地将自己的姓名在书中隐去了(见第35节注释;参见约21:20-24;《历》第十四章)。
跟从耶稣。约翰和安得烈想和耶稣交谈关于施洗约翰在第36节的宣告,“看哪,上帝的羔羊!”此时他们还没有想要完全地跟随他成为他正式的门徒(见第43节注释)。现在可能是公元27年的晚秋或初冬(见路3:1,2节的纪年)。在接下来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断断续续地跟从耶稣直到他呼召他们作他永久的门徒(见路5:11节注释)。耶稣正式呼召十二个门徒不会早于公元29年的夏天(见可3:13-19节注释)。在约旦河边“跟从”耶稣的五个人只是接受了施洗约翰对他弥赛亚身份所作的见证。
安得烈。见可3:18节注释。
西门彼得的。见可3:16节注释。
约1:41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
【本会注释】
自己的哥哥。安得烈成为第一个带别人来归向耶稣的门徒。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即,这件事发生在他做任何事之前。这也证明了他和耶稣第一次的交谈在他的思想里和心中留下了何等深刻的印象。
弥赛亚。见太1:1节注释。
翻出来。见第38节注释。
约1:42 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约翰在马太十六章十七节称约拿),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本会注释】
耶稣看着他。第36节中的词(见该处注释)和这里的是同一个希腊文词语,前者翻译成了“看”,这里翻译成了“看着”。
西门……矶法。见太16:18;可3:16节注释。“西门(Simon)”这个名字来源于希伯来词语“西缅(Simeon)”的希腊文形式(见创29:33节注释)。
翻出来。见第38节注释。
呼召腓力和拿但业
约1:43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
【本会注释】
又次日。即,第35-42节所记之事的第二天或是第19-28节所记载之事的第三天(见第29,35节注释)。
想要往。即,定意要去或准备要去。
遇见腓力。可能是由于那三个已经遇见耶稣之人的努力。关于腓力见可3:18节注释。
来跟从我吧。耶稣这里的意思几乎就是呼召腓力成为自己的门徒(见可2:14节注释),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让他跟在自己的后面,好像第37节中的那样。见路5:11;约1:40节注释。
约1:44 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本会注释】
伯赛大。见太11:21节注释。
约1:45 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
【本会注释】
腓力找着拿但业。就像头一天安得烈带他的哥哥来见耶稣一样,腓力现在也带来了自己的一个朋友。那些真正归依之人心中的第一个愿望就是与别人分享救恩的喜乐和福气,特别是与自己亲近的人。拿但业通常被叫做巴多罗买(见可3:18节注释)。
律法。这里是旧约中头五卷书的一个专门名称(见路24:44节注释)。腓力特指申18:15节中的预言(见该处注释),那预言在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上应验了(见约6:14节注释)。
约瑟的儿子。见太1:20,21;路2:33,41节注释。
约1:46 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
【本会注释】
什么好的。拿但业对腓力兴奋激动的宣告嗤之以鼻,在他的回答中满含着轻蔑和不屑。拿但业来自迦拿(约21:2),那里距离拿撒勒不远,因此拿但业所说的话无疑是来源于第一手资料。
拿撒勒。见太2:23节注释。
你来看。将这里和第29节作一比较。去面对面地见耶稣要比现在这样漫长的谈话更有说服力。今天也是如此,在基督里面获得坚定信心和积极证据的唯一方法就是去亲自体验。
约1:47 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
【本会注释】
真以色列人。或,“不假的以色列人”,即,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见约4:23,24)而不虚伪(太6:2;7:5;23:13)的人。拿但业属于一个人数虽少但却非常敬虔──热心等待“以色列的安慰者”(见路2:25节注释)到来,并渴求那由上帝摆在他们面前之崇高理想(见卷四第26-30页)的团体。一个真以色列人并不一定非要是亚伯拉罕肉体上的后裔(见约8:33-44),而是那些选择过一种与上帝旨意和谐一致之生活的人(见约8:39;徒10:34,35;罗2:28,29;9:6,7,25-27;10:12,13;加3:9,28,29;彼前2:9,10)。
诡诈。希腊文词语dolos,直译是“诱惑物”,比如用来钓鱼的诱饵,它的比喻义就是,“诡计”,“欺诈”,“背信”。虚饰和伪装就是那些伪君子用来使别人相信他们比自己实际情况要好的“诱饵。”
约1:48 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
【本会注释】
从哪里知道。拿但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生活在耶稣眼中就像一本展开的书一样。
无花果树。无花果树和橄榄树在巴勒斯坦非常受欢迎,人们种植这些树以便获得它们的果实。“坐”在自己的“无花果树”下代表着安宁与和平的家居生活(见弥4:4;亚3:10;等等)。
约1:49 拿但业说:“拉比,你是上帝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本会注释】
拉比。见第38节注释。
上帝的儿子。见路1:35节注释。从拿但业信心直率完全的表白上(第49节)我们可以看出基督的话(第47节)在他的心里产生了何等深刻的印象。很明显,拿但业想得到一种关于施洗约翰所说耶稣是“上帝的羔羊”(第29,36节)以及是“上帝的儿子”(第34节)之更加清晰的亮光,正是这种愿望引导他去到一个合适的地方默想祷告的(见《历》第十四章)。这个热心祷告的人现在得到了明确的证据,耶稣就是那神圣的一位。耶稣经常读懂人心灵最深处的思想以及人生活中隐藏的秘密,因此也就给人们证明了他的神性(见可2:8节注释)。关于后来门徒们出于信心承认耶稣的神性见太14:33;16:16;约6:69;16:30节;等等。
以色列的王。这是拿但业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时使用的另一个称号,就是众先知应许将要“复兴以色列国”(徒1:6)的那位。这个称号等同于“大卫的子孙”(见太1:1;可10:48;参见亚6:13)。
约1:50 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
【本会注释】
更大的事。耶稣这里指的是后来拿但业在跟从基督的过程中将要亲眼见到许多证明他神性的证据(见《历》第十四章)。
约1:51 又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上帝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本会注释】
实实在在地。见太5:18节注释。在整个新约中只有约翰使用重叠字,像这里一样。他的这种用法总计达二十五次之多,每次都是引用耶稣的话。
相当于希伯来文“实实在在地”一词的措辞在纪律手稿(教派规则1QS)──死海古卷中的一册(见第91页)──中反复出现过,但意思与约翰使用的略有不同。
上帝的使者。耶稣在这个生动的比喻中向人类展现了他自己的服侍(见《历》第十四章)。很明显,这个比喻是基于雅各去哈兰路上(创28:12)在伯特利所做的梦。将这里和来1:14节作一比较。
人子。见可2:10节注释。这在记录中是耶稣第一次使用这个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