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6章
提要:1 逾越节,9 七七节,13 住棚节。16 在这三个节期中,一切男丁都要尽力奉献礼物。
18 论审判官和秉公审断。21 木偶和柱像被禁止。
1 “你要注意亚笔月,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逾越节,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
【本会注释】
亚笔月。直译为“新禾穗子月”(出9:31;利2:14)。这个犹太历的月份后来被称为尼散月,始于三月末至四月末之间。亚笔月被上帝定为以色列人教历年的正月(出12:2;参13:4;34:18)。
逾越节。逾越节是每年三大法定节期的第一个节期(出23:14-17)。逾越节是在亚笔月,或尼散月,因为上帝在那个月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了出来。百姓要吃无酵饼七天,正如当他们匆忙地离开埃及时所做的(见出12:34的注释)。在他们的家中不可留有酵,逾越节羔羊的任何部分也不可留到第一夜之后。逾越节的祭牲被吃光之后,百姓要回到各自的帐棚中。他们要一直吃无酵饼六天,在第七天要召集圣会,这日要被守为圣安息日(另见出12:1-28)。
夜间。以色列人实际离开埃及的时间(出12:29-34)是在天未破晓之前(《先祖与先知》第281页)。头一日晚上上帝吩咐他们要随时准备动身,法老也要求他们立刻离开埃及(出12:11,12,31-33)。
2 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
【本会注释】
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逾越节的祭牲应是一只绵羊羔或山羊羔(出12:5)。应注意的是,出12:3-6规定一岁的公羊羔,不论是绵羊羔还是山羊羔,都应在一餐中吃尽。后来,则专门用绵羊羔为祭牲,而不是山羊羔。
居所。耶和华的圣所是他们宰杀逾越节祭牲的地方,这个吩咐一再重申(申16:2,6,7;关于其他的节期,参第11,15,16)。
3 你吃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饼;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就是困苦饼,(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
【本会注释】
任何素祭都禁止使用发面饼(见利2:1注释),因为酵象征着发酵和衰败,就是腐败。
七日。见出12:15,18-20;13:6,7;23:15;利23:6。
困苦。源于一个表示“使屈服”、“使挫败”的词根。这里所指的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为奴(出3:7;4:31)。
急忙。原文的意思就是“惊恐”、“惊慌地”。相应的阿拉伯语动词的意思就是“催促”、“驱策”、“刺激”。这里的含义是以色列人极其惊恐地匆匆离开。见译为“惧怕战兢”的相同词根(申20:3)。见出12:11,34,39,其中提到以色列人没有时间把酵放在他们的生面团里(见赛52:12)。
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见申4:9;出13:8。
4 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面酵,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本会注释】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见出12:10;34:25;民9:12(参出23:18)。
5 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
【本会注释】
不可献。将来,祭物可能不能再在各自的家宅中被献,而只能耶和华所指定的地方被献(见申12:5,11)。第一个逾越节的羊羔是百姓起程前夜在埃及各自的家中吃掉的。当时没有圣所,也没有集会的圣地。
6 只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
【本会注释】
晚上。就是两夜之间(见出12:6的注释)。晚祭被献之后,逾越节的牺牲才被宰杀。
时候。直译为“定时”或“会所”。比较“所定的日期”(出23:15)、“所定的日期”(出34:18)、“所定的时候”(书8:14)。这里所指的是所定的时辰,就是出埃及的时辰。
7 当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作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
【本会注释】
烤了吃。见出12:8,9的注释。“烤”字的动词原文在英文KJV版中有两次被译为“烘烤”(民11:8;撒下13:8),有两次被译为“烧烤”(申16:7;代下35:13),而所有其他表示烹饪的地方都被译为“煮”、“熬”、“烧”。其词根的含义显然就是“使熟”,如“庄稼熟了”(珥3:13)以及“葡萄都成熟了”(创40:10)。由于在所有的情况中,其含义都是借着热而成熟,或者达到全备的境地,因此“烤”字在这里可能更贴切一些。比较“用火烤”的说法(出12:9)以及后来描写逾越节的记载,其中将火烤的羊羔与其他水煮的供物加以了比较(代下35:13)。
帐棚。这里指“家”。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以色列人不再到处飘流,在巴勒斯坦定居,有了永久的家园之后(见士7:8;撒下19:8;王上12:16)。他们要在吃逾越节羔羊的地方过夜。到了早晨,那些与其他家庭分享逾越节羔羊的人才可以回他们自己的家(见出12:4的注释)。
8 你要吃无酵饼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严肃会,不可做工。”
【本会注释】
第七日。此节期共持续七天,无酵饼也要吃七天(出12:15;出13:6;利23:6;民28:17)。这句话的意思一定是在吃无酵饼六天之后,以色列人要召开“严肃会”,并继续吃无酵饼。
严肃会。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抑制”、“封闭”、“关闭”的动词,特别是出于宗教目的(见利23:36;民29:35;代下7:9;尼8:18,指的是住棚节;参摩5:21)。
不可作工。就是他们不可从事任何平常的劳作(民28:25;参王下22:5,9节中的“办事”)。
9 “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
【本会注释】
见利23:15。“七七节”的名称由此而来(见申16:10注释)。后来散居的犹太人称之为“五旬节”(徒2:1)。
从……算起。这七周从收大麦时开始(见书3:15;5:10;另见利23:15)。
10 你要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守七七节。
【本会注释】
节。原文为不仅表示“节日”,也包括宗教朝圣的意思,事实上,此词源于一个动词,意思是“进行朝圣”、“起程前往一崇敬的对象”。阿拉伯语的haj 所描述的就是穆斯林前往麦加的朝圣。
七七节。此节期也被称为“收割节”和“初熟节”(见出23:16;34:22;民28:26)。
贡物。此词的原文只在旧约圣经的这个地方如此翻译。其亚兰语等义词的意思就是“充足”。其含义可能就是与个人的身份和财富成比例的供物。此词的词源不明。
所赐你的福。见第17节注释。
11 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立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欢乐。
【本会注释】
要向那些贫困的人显示慷慨的精神(申12:7,12,18;14:29)。这会给施与的人和接受的人都带来欢乐。
12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
【本会注释】
奴仆。见申15:15注释。
13 “你把禾场的谷、酒酢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
【本会注释】
犹太人一年中最后的节期。吩咐所有的男丁都要每年参加此节期(见第16节)。“棚”字译自名词“摊棚”(创33:17;利23:42,43;尼8:14-17;拿4:5)。其动词的意思就是“编在一起”、“遮盖”。因此,由此派生之名词的意思“覆盖物”或“摊棚”,是用枝子编织而成的一个临时性的但又够用的遮盖。住棚节的遵守是在收获结束时,在粮食和葡萄园里的葡萄收获和加工完毕之后。
14 守节的时候,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欢乐。
【本会注释】
葡萄收获期的结束将是一段欢乐的时光(见赛16:10)。小麦已在四个多月前收割了,葡萄收获期是在九月或十月。
15 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你当向耶和华你的上帝守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你就非常地欢乐。
【本会注释】
注意为这一节日所规定的各种供物(民29:12-35)。在利23:36;民29:35中提到了第八日。
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
【本会注释】
见出23:14-17注释;另见出34:18,22,23。注意出34:24中的应许说耶和华将在百姓离开他们家乡的时候保佑他们的土地不受侵扰。“朝见耶和华”的原文可直译为“在耶和华面前”,意思就是到祂的面前来。注意这种说法用来指与国王面对面的会晤(撒下3:13;14:28,32;王下25:19;斯1:14)。诗篇的作者提到信徒得见上帝之面时的欣喜(诗17:15)。
“空手朝见”。百姓带着与他们在收获所得之祝福相称的礼物到耶和华的面前来(见出23:15;34:20)。见第10节的注释。
17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本会注释】
直译为“按他手中的礼物”。他虽然应按照所得的祝福而慷慨地奉献,但却不应奉献到使自己贫穷并给家人造成艰难的地步。
18 “你要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
【本会注释】
设立。直译为“自己指定”。参摩西为解决百姓纠纷而任命审判官的事(出18:21-26;申1:12-18)。
各城里。这指的是地方审判官的任命。诉讼程序后来因任命祭司作为终审法庭而得到扩充(申17:8,9)。
“公义的审判”(见申1:16)。
19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本会注释】
不可屈枉正直。见出23:6,8(参申24:17;27:19;撒上8:3;赛10:1,2)。
不可看人的外貌。直译为“不认脸面”(见出23:1-3;利19:15;诗82:1-5)。
贿赂见出23:8;撒上8:3;伯15:34;诗26:10。
20 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
【本会注释】
至公至义。原文是一种典型的强调形式。
追求。见创35:5;利26:7;撒下2:19。
21 “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
【本会注释】
木偶。此词原文在旧约中用过30多次,在英文KJV版中全译为“小树林”。总是与偶像有关(见出34:13的注释)。可译为“圣树”或“木桩”。木偶是献给异教女神亚舍拉的,而石柱是献给巴力的。
22 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恨恶的。
【本会注释】
直译为“柱”。这些“柱”是异教徒所设立的敬拜对象(见创28:18)。该词还出现在出23:24;34:13;利26:1等节中。这些“柱”通常是用石头做的,是专为偶像崇拜用的,特别是对巴力的崇拜。在许多情况下,它们都与阴茎崇拜的恶习有关。与此相反的,雅各立了一个柱子纪念上帝向他显现(创28:18,22;31:13;35:14)。
传道书8章
提要:1 国王大受尊敬。6 要关注天意。12 敬畏的人身处逆境中,强过恶人的兴旺。16 测不透上帝的作为。
1 谁如智慧人呢?谁知道事情的解释呢?人的智慧使他的脸发光,并使他脸上的暴气改变。
【本会注释】
谁如智慧人呢?有古卷为“谁是智慧的呢”?
智慧人。所罗门认为智慧胜过其他一切财富。
谁知道?真智慧的人会知道怎样理解人生的经历。但以理就是一个典范(但5:10-29)。使徒保罗(林前2:15)和约翰(约壹2:27)都强调了这个真理。“解释”一词的亚兰语形式在《但以理书》共出现31次。
脸发光。内心的宁静和智慧会在一个真聪明的人脸上反映出来(见伯29:24;参民6:25;诗4:6)。
暴气(`oz)。一般译为“力量”。这里可能指“严厉”,缺乏温情,教养和优雅的品德。
改变。上帝改变人心的恩典将会在人的脸上反映出宁静的快乐。
2 我劝你遵守王的命令;既指上帝起誓,理当如此。
【本会注释】
劝你。这两个字是译者加的。“遵守王的命令”在大多数古代版本里是祈使语气,与上下文和句子结构相符。
命令。直译为“口”,喻指口头和书面命令。这种用法在《旧约》中是常见的(出17:1;38:21;民3:39;10:13等)。
指上帝起誓。国王被视为上帝所膏立进行统治的。“起誓”指奉上帝的名保证顺从国王(见代下36:13;结17:13-19)。参见保罗关于良心的教训(罗13:5)。
3 不要急躁离开王的面前,不要固执行恶,因为他凡事都随自己的心意而行。
【本会注释】
急躁离开。国王掌有大权。不要轻易放弃对他的效忠和服侍。绝对的权力往往使国王变得专横无理,所以他的仆人必须保持冷静和自制。
凡事都随自己的心意。国王的仆人可能是对的,但国王掌有绝对的权力。所以智慧之举就是不要凭空反对他。
4 王的话本有权力,谁敢问他说“你做什么”呢?
【本会注释】
这样的语气在伯9:12和赛45:9中用在上帝身上;参伯34:18;但4:32。
5 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经历祸患;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时候和定理(原文作审判;下节同)。
【本会注释】
命令。见第2节注释。通常指上帝的诫命,但在第2节中是来自希伯来词语“口”(见该处注释)。
不经历祸患。直译是“不知道(经历) 任何坏事”。聪明地服从自然的法则和上帝的律法,就能得到平安和安全,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见《善恶之争》584,585页)。
时候和定理。智慧人的“心”(即思想)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该保持沉默。智慧人知道采用正确的方法和步骤。一旦出现机会,他就能认出并予以把握。
6 各样事务成就都有时候和定理,因为人的苦难重压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事务。该词的动词词根是“高兴”,用了60多次。名词的含义是“高兴”和“愿望”,共出现40多次。本文的意思是任何事情都有合适的时机和步骤。
苦难。还有“罪恶”,“麻烦”的意思。每一件事都要认真规划,并采取合适的方法,否则会失败,带来麻烦而不是福气。
7 他不知道将来的事,因为将来如何,谁能告诉他呢?
【本会注释】
人的弱项和忧虑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无法预知自己会遭遇什么,或何时遭遇(见赛47:13)。
8 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这场争战,无人能免;邪恶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恶的人。
【本会注释】
将生命留住。生命随时会结束(伯21:17,18;34:14,15)。
免。正如雇佣兵不能免除战场上的责任,死期来临时人也无法回避。
9 这一切我都见过,也专心查考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有时这人管辖那人,令人受害。
【本会注释】
我都见过。所罗门有过各种人生经历,通过观察了解到许多东西。
令人受害。有些人“害”他人,有些人“害”自己。害人者最终是害了自己。
10 我见恶人埋葬,归入坟墓;又见行正直事的离开圣地,在城中被人忘记。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我见。见伯21:30-32。有些恶人埋葬时十分体面(代下16:13,14;参耶22:18,19)。
圣地。即“圣所”(见利7:6)。一些未曾悔改的罪人加入教会,表面上遵守信徒的义务,死后得到教会隆重的葬礼。名门望族中常有这样的情形。
忘记。许多希伯来语抄本和古卷均为“称赞”,似与上下文更合。
在城中。可能指耶路撒冷。
行正直事。即管辖他人并伤害了自己(第9节),度过了不敬虔的人生,受到部下的称赞。死后他们的名字被遗忘。
11 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
【本会注释】
断定(pithgam,“法令”)。 源于古波斯语词根,在斯1:20中译为“旨意”,并出现在阿拉姆语的《以斯拉记》和《但以理书》中,分别译为“答复”,“信函”,“消息”和“事务”。这里指上帝的审判。
立刻。恶人误以为他们的行为不会遭报。诗10:6;50:21也说到这一点(见赛26:10;彼后3:4)。
满心。参诗73:8-11,以及基督对人心的描述(太15:17-20)。
12 罪人虽然作恶百次,倒享长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上帝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终久必得福乐。
【本会注释】
百次。罪人经常作恶,似乎逃脱了犯罪的报应(见箴17:10)。
长久的年日。“年日”是后加的。有些人因为恶人审判表面上的推迟而心中不平(玛2:17)。然而到了上帝所定的时候,审判终必实行(见赛3:11;太16:27;启20:11-15)。
终久必得福乐。敬畏上帝的人终必得到福乐(诗37:11;赛3:10;玛3:16)。
13 恶人却不得福乐,也不得长久的年日;这年日好像影儿,因他不敬畏上帝。
【本会注释】
不得福乐。参伯20:4-9;22:15,16。
影儿。见诗人的教训(诗102:11;109:23;144:4)。
14 世上有一件虚空的事,就是义人所遭遇的,反照恶人所行的;又有恶人所遭遇的,反照义人所行的。我说,这也是虚空。
【本会注释】
虚空。尽管所罗门坚信12节和13节的话,仍因一些令人费解的矛盾现象而难过。
义人。原文指行为正直的人。约伯也曾有同样的困惑(伯9:22;参传9:2,3;结21:3,4)。
恶人。参伯21:7;诗73:3;耶12:1。今生不公正的现象不应削弱人对上帝所作为的信心。在永恒的世界中,一切错误都将得到纠正。
15 我就称赞快乐,原来人在日光之下,莫强如吃喝快乐;因为他在日光之下,上帝赐他一生的年日,要从劳碌中,时常享受所得的。
【本会注释】
快乐。即为快乐而活。指所罗门因实利主义的价值观而忽略信仰。
吃喝。这里列举的活动本身并没有错。上帝赐人吃喝和享受人生福气的能力。但所罗门这里的意思是,既然克制和禁欲没有带来明显的好处,人还是满足自己的感官,尽可能享受物质生活的福气为佳。
快乐(samach)。 “高兴”,“欣喜”。
享受所得。所罗门继续阐述他原来的主要念头。
16 我专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做的事。(有昼夜不睡觉不合眼的。)
【本会注释】
事。在传1:13;2:26;3:10;4:8;5:14中译为“劳苦”;在传5:3中为“事务”。所罗门说的是人不停的劳碌。
睡觉。人们经常长时间地工作,但是劳动本来是一种福气(见创3:19注释)。人在堕落的状态下往往没有聪明地利用闲暇的时间。日常的劳动乃是对品格的训练和造就。经过一天的劳动,安息会很甜蜜的(箴3:21-24;参耶31:23-26)。
17 我就看明上帝一切的作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做的事;任凭他费多少力寻查,都查不出来,就是智慧人虽想知道,也是查不出来。
【本会注释】
上帝一切的作为。即上帝永恒的旨意和祂与人的交往(见罗11:33-36注释;参伯11:7,8)。
智慧人。人有权利去研究上帝的创造之工和祂所启示的道;但人要当心,不能“自以为有智慧”(箴26:5),认为自己能测透神性(见伯11:7)。使徒约翰对赎民的描述表达了人对于上帝的正确态度(启15:3,4)。
使徒行传7章
提要
1 大祭司允许司提反,征对糟践圣所之控告为自己当众申诉,2 司提反说明先祖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侍奉乃是正确、合理,并且说明上帝如何拣选先祖们,20 在摩西出生之前,就是在建造会幕和圣所之前:37 摩西自己见证了基督:44 当时以色列人地上所侍奉并遵守的一切仪式,都是根据天上的样式进行的,并且持续了一个时期:51 司提反谴责这些人的叛逆行为,指明正是他们杀害了基督,就是那位义者,历代先知所预言的那一位。54 他的这番话大大激怒了这些听众,他们蜂拥而上用石头打死了司提反,司提反将自己的灵魂交给耶稣,并且谦卑地为那些用石头打他的人祈祷。
司提反当众申诉
徒7:1 大祭司就说:‘这些事果然有吗?’
【本会注释】
这些事果然有吗。这是大祭司所发的问题,它打断了旁观者的惊奇,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司提反的面貌,但是,这问题很符合正式审讯开头语的习惯,并且同当年审讯耶稣时所问的话相似(太26:62)。被告人可以为自己的罪辩护,或者有罪或者无罪,以下司提反开始为自己申诉。
徒7:2 司提反说:“诸位父兄请听!当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上帝向他显现,
【本会注释】
司提反说。司提反的回答乃是信心的宣布。也同样是对控告他之人的告发。见本章附注的注1。
诸位父兄。司提反的演说很有威严,比使徒彼得的演说词更为自然(参徒4:8)。司提反虽然被控告,但他依然称呼这些犹太领袖为“父兄”,并且显出对这些长老的尊敬。使徒保罗曾经站在营楼的台阶上,使用同样的措辞向群集的控告者分诉(徒22:1)。
荣耀的上帝。直译是“有这荣耀的上帝”,就是指上帝曾在荣耀的云柱以及火柱中向以色列人显现,并向他们显明自己的荣光(出13:21,22;出40:34,35)。上帝的荣耀就是他的品格(见出34:6注释)。这令人难忘地显示了耶稣基督的生活以及工作(见赛40:5;约1:14注释;参雅2:1)。这里所使用的“荣耀的上帝”使司提反的演说在开头就很明智。它不但反驳了对他糟践圣所的控告,而且为上帝,就是犹太人口称自己敬畏的上帝,新的真理预备了道路。
显现。这显明在圣殿未建之前,上帝就已经向人显现。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了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除了吩咐他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之外,一共是五次(创12:1-3;15:7):耶和华的应许(创12:7),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13:14-17),为约盖了印章(创15),奉行割礼的约(创17:10),这个约在幔利的橡树那里重申(创18:1)。
美索不达米亚。直译是“在两条大河之间”,即坐落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国家(参创24:10注释)。这里司提反似乎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地区,它在波斯湾的北方。因为亚伯拉罕的本家被称为“迦勒底的吾珥”(创11:31;见徒7:4),并且也被约书亚称为“在大河的那边”(书24:2,3),即在幼发拉底河的那一边。吾珥城的遗址目前还没有彻底确定。
哈兰。这里司提反似乎要把美索不达米亚同哈兰分开,事实上,哈兰就是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的一个座城。
徒7:3 对他说:‘你要离开本地和亲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本会注释】
离开本地和亲族。司提反引用了圣经创12:1,但是省略了“从你的父家”几个字,大概是因为这里司提反在指亚伯拉罕从吾珥离开父家,因此,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亚伯拉罕在哈兰告别了亲朋好友。
徒7:4 他就离开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兰。他父亲死了以后,上帝使他从那里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
【本会注释】
迦勒底人之地。大概是指巴比伦(见创10:22注释)。
他父亲死了以后。关于这段陈述与创11:26,32;12:1之间的联系见创11:26注释。他拉死时205岁;那时亚伯拉罕74岁。
上帝使他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即上帝使亚伯拉罕迁移到这地,或者说是上帝促成他的移居。希腊文要比英文更清楚一些。这里谈话对象的改变(参徒6:6)大概是讲话者所做的自然变更,并非作者所为。这里赞成徒第7章为司提反演说中的原封申诉,未经作者修改。
徒7:5 在这地方,上帝并没有给他产业,连立足之地也没有给他;但应许要将这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那时他还没有儿子。
【本会注释】
没有给他产业。事实得到了证实,先祖亚伯拉罕向别人购买坟墓一事就可以证明,圣经记载他向别人买了麦比拉洞作为坟墓(创23章),因为拥有一所坟墓几乎不能称之为继承的产业。事实上,如果他已经获得产业的话,他向别人买坟墓一事大可不必。他使用了大片不属于他的,放牧的草地,就是迦南中部和南部的地区,他在那里喂养自己大群的牛羊,但是这些土地并不是专门属于他的地区,当然也不能算为继承的产业。
立足之地。这句直译是“甚至连立足之地都没有”。
但应许。见创12:7;13:15,16。
为业。相当于“拥有”。
还没有儿子。当先祖亚伯拉罕75岁之时,离开本家哈兰(创12:4),直到他100岁,才得了儿子以撒(创21:5)。
徒7:6 上帝说:‘他的后裔必寄居外邦,那里的人要叫他们作奴仆,苦待他们四百年。’
【本会注释】
上帝说。在七十士译本中,这里主要是指创15:13,14。
寄居外邦。指迦南和埃及(见创15:13注释)。
四百年。见创15:13;出12:40注释。
徒7:7 上帝又说:‘使他们作奴仆的那国,我要惩罚。以后他们要出来,在这地方事奉我。’
【本会注释】
他们要出来。这里司提反所说的话乃是当年上帝对摩西的应许(出3:12),司提反很自然地将它与给予亚伯拉罕的应许结合起来。
徒7:8 上帝又赐他割礼的约。于是亚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给他行了割礼。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本会注释】
割礼。这乃是在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的一个约,受这割礼是要作为他们与上帝之间的证据(见创17:10-14注释)。
生了以撒。以撒的出生建立了客观的证据,说明上帝确确实实现了他与亚伯拉罕之间所立的约。亚伯拉罕为自己的儿子以撒施行割礼,继续履行自己在这个约中所有的职责。
先祖。关于这个词见徒2:29注释。这里所说的先祖是指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支派的创始人。
徒7:9 先祖嫉妒约瑟,把他卖到埃及去;上帝却与他同在,
【本会注释】
嫉妒约瑟。这里说明约瑟的哥哥们“恨他”(创37:4,5)并且“嫉妒他”(第11节)。这是司提反申诉中的第一步,暗示上帝在地上的使者总是被人敌对、嫉恨,这些人乃是希伯来民族的代表。
把他卖到埃及去。事实上,约瑟起初是被他的哥哥们卖给了米甸人和以实玛利人(创37:25,28),然而,由于这些人又将约瑟卖到埃及做了奴隶,所以这里司提反说约瑟被卖到埃及并不为过。约瑟自己也曾经对他的哥哥们说“你们把我卖到这里”(创45:5)。
上帝却。相当于“而上帝”。这反映了创39:2,21,23的记载。上帝的临格没有空间、时间的限制,因为即使在异教的埃及上帝也与约瑟同在。回忆这段事实一定给考验中的司提反带来了安慰。
徒7:10 救他脱离一切苦难,又使他在埃及王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法老就派他作埃及国的宰相兼管全家。
【本会注释】
脱离。希腊文exaireō,“拔出”、“选出”、“营救”。约瑟并不是被上帝从埃及拯救了出来,而是脱离了他在埃及的苦难。因此,是上帝拯救了他的子民。上帝给他们力量去战胜所遇到了困难和挫折。
宰相。见创41:38-45。
徒7:11 后来埃及和迦南全地遭遇饥荒,大受艰难,我们的祖宗就绝了粮。
【本会注释】
绝了粮。相当于“找不到食物”。此处一词翻译为“粮”,这个词经常理解为喂牲畜的“饲料”(见七十士译本创24:25,32)。除了食物之外,牲畜受饥荒的影响也非常大,因此,他们必须想法弄到粮食解决人与牲畜的需要。
徒7:12 雅各听见在埃及有粮,就打发我们的祖宗初次往那里去。
【本会注释】
粮。希腊文sitia,“食物”、“粮食”、“玉米”,或者是指麦子,希腊文写为sitos。这不是指北美洲的“玉米”(corn),那里通常称之为“黄玉米”(maize)。
我们的祖宗。这里是指先祖雅各第一次派往埃及籴粮的十个儿子(创42:1-3)。如果这里司提反不只是在这里编排历史顺序的话,他就是在试图说明那些苦待约瑟的人竟然要仰赖由约瑟的智慧而产生的施舍。因此,司提反时代的犹太人要想得到属灵的粮食,就必须要求助于耶稣基督,就是他们杀害的那位耶稣。
徒7:13 第二次约瑟与弟兄们相认,他的亲族也被法老知道了。
【本会注释】
第二次。见创45:1-4.
弟兄们相认。在金雅各版本圣经中,单单本节就出现两次同样的词。在第二个例证中,希腊原文有所不同,应该翻译为“变的明白”。
亲族。希腊文genos,“民族”。约瑟并没有试图隐瞒他的希伯来人身份(创41:12),但是在那场饥荒来临之前,并不是广为人知的。如今他们弟兄的相认使法老知道了(创45:16)。
徒7:14 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本会注释】
全家。希腊文是suggeneia,“民族”,或者“家族”,在第3节和路1:61也提到这个词。
七十五个人。见创47:26,27注释。有许多关于他们全家下到埃及之时,家中所有人数的记载(见他勒目《末门》123a,123b,宋西诺版第511,512页)。
徒7:15 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本会注释】
雅各下了埃及。从那时起,希伯来人就开始了在埃及地430年逗留时期(见创15:13;出12:40注释),出离了应许之地。
死在那里。相当于“就连他自己也死在了那里”。有些解经家认为这里是指先祖约瑟,而不是雅各。
徒7:16 又被带到示剑,葬于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本会注释】
被带到。除了记载先祖约瑟的骸骨被带到示剑埋葬之外(创50:25;出13:19;书24:32),之后,在圣经中就再没有记载任何先祖的尸体被埋葬在应许之地迦南。约瑟夫说,“他们的尸体在后来的某个时间由他们的后裔 [以及他们的儿子] 带到了希伯伦,并且葬在了那里”(《犹太掌故》第二章.8.2 [199];洛俄伯版第四册第251页)。一部犹太人的传统著作记载,这些先祖们的遗体同那些逝世的以色列人从埃及带了出来。
示剑。这里英文的“Sychem”来自旧约圣经中的“Shechem”(示剑)(见创12:6注释)。
亚伯拉罕…买来。先祖亚伯拉罕购买的麦比拉洞,在幔利的东部,希伯伦的附近,是唯一记载先祖所做的一次交易(见创23:3-20注释)。在这里埋葬着亚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还有利亚。然而,示剑乃是亚伯拉罕进迦南后第一个安身落脚之地,在那里他曾筑过一座祭坛(创12:6,7)。可能他也是用钱买了这地,尽管圣经上没有记载他购买此地。
先祖雅各在示剑买个一块地,这也记载了一次与哈抹的子孙所做的交易,他买了人家的地(创33:19)。这里也曾经筑过一座祭坛(创33:20),约瑟的遗体被埋葬在这里,但是圣经上没有记载雅各其他的儿子也埋葬在了这里(“我们的祖宗”,徒7:15)。耶柔米,公元四世纪的一位基督教作者,他记载到(第86封书信,本笃版),在他的时代,在示剑发现了那十二位先祖的坟墓,并且这记载与保存几个世纪的撒玛利亚传统记载一致。这一点与司提反的信息正正相符,但我们今天的人并不知道。
以抹。源于旧约中的“哈抹”,这里是希腊文。
徒7:17 “及至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将到,以色列民在埃及兴盛众多,
【本会注释】
及至。说明日期将要来到,而不是已经来到。
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即出埃及记里所说的,上帝为以色列人居住在埃及的而规定的时候已经满足(见创15:13,14;出12:40注释;见本注释第一册第188-195页)。“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11:13)。
将到。相当于“临近”,在时间上与开头的“及至”一致。
兴盛众多。见出1:7;12:37注释。
徒7:18 直到有不晓得约瑟的新王兴起。
【本会注释】
新王兴起。原文证据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了“治理埃及全地”。这并非仅仅是一个新王那么简单,他不同与先前的埃及法老(见出1:8注释),自然他对与希伯来人的态度也大不相同。
不晓得。相当于“不曾知道”。这大概是指新上任的埃及法老对当年约瑟拯救全埃及的事迹毫无所知,也可能是指这位法老故意无视希伯来人(参太7:23;25:12中对“认识”一词的使用)。
徒7:19 他用诡计待我们的宗族,苦害我们的祖宗,叫他们丢弃婴孩,使婴孩不能存活。
【本会注释】
用诡计。或作“狡猾地”(见出1:10注释)。
苦害。古代表达法使用“恶劣地对待”,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卷9.1 [203])记载,埃及人利用以色列人开辟水道,并且为尼罗河筑堤。
丢弃。相当于“叫他们丢弃婴孩”。这说明了当时的法老王对可恨的希伯来人实施的残忍政策(见出1:22注释)。
徒7:20 那时,摩西生下来,俊美非凡,在他父亲家里抚养了三个月。
【本会注释】
那时。就是当希伯来的婴孩被抛弃的时候。
俊美非凡。直译是“美丽像上帝”(见出2:2注释)。约瑟夫(同上9.6 [231])在他的著作中这样描述,婴孩摩西的俊美,令凡看到他的人都惊讶,无不称他俊美非凡。
徒7:21 他被丢弃的时候,法老的女儿拾了去,养为自己的儿子。
【本会注释】
丢弃。摩西的母亲约基别遵守了埃及法老命令,同时也实行了自己的计划(见出2:3注释)。
拾了去。直译是“把他抱了去”,或者是指摩西被他们带出了尼罗河,更有可能是指,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收养。这个词最根本的意思是“选择”,在腓1:22有类似的用法。下面一句说明法老的女儿对婴孩摩西做了什么。
养为自己的儿子。见出2:5,10注释。约瑟夫(同上第二章9.7 [232-237])宣称,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记载,后来继位的法老没有儿子,摩西被选中,作为埃及法老的王位继承人。
徒7:22 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
【本会注释】
学了。相当于“受训练”,或者“受教导”。虽然,在旧约圣经中并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但是,它暗示了摩西与埃及法老家族的关系。
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见出2:11;王上4:30注释。有许多关于摩西前四十年生活的传说。斐罗(《摩西生平》第一章第五节)宣称,要对有关摩西当时所进修的课程详细的记述,但对于这个主题,圣经却保持缄默。
说话…有才能。这里主要讲明当摩西在埃及皇室之时的口才,而且,这样的描述与以下摩西的陈述并不存在矛盾,下面是摩西自己所说的话:“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见出4:10注释),这句话乃是摩西在米甸寄居40年之后所说。
行事。圣经中没有记载当时摩西的行为,但是对于一位后来带领以色列人出离埃及,显明自己卓越才能的领袖,如果他年轻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才能的话,这会让人感觉奇怪(见出2:11注释)。
徒7:23 “他将到四十岁,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
【本会注释】
将到四十岁。直译是“当他将到四十岁之时”,就是说他将到四十岁的时候。旧约圣经中并没有在这个结合点指明摩西的年龄。只说到当上帝吩咐摩西去见埃及法老之时是80岁(出7:7),也记载他在120岁时去世(申34:7)。古犹太的记载把摩西的一生分为三个四十年(米大示拉巴,创50:22,宋西诺版第1001页),这里司提反也叙述了同样的的三个阶段:(1)四十年的时间在埃及,(2)四十年的时间在旷野放羊,(3)又用四十年的时间带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到了迦南的边境。
看望。希腊文episkeptomai,“拜访”,为了亲眼目睹每个人的生活景况,“鉴察”(参出4:31;路7:16;雅1:27)。摩西决心要帮助他的同胞(见出2:11注释)。
徒7:24 到了那里,见他们一个人受冤屈,就护庇他,为那受欺压的人报仇,打死了那埃及人。
【本会注释】
受冤屈。即受折磨、被殴打(参出2:11)。
为…的人报仇。直译是“施行报复”,上帝的百姓受欺压,报复的工作要留给上帝来完成。
打死了那埃及人。见出2:12注释。
徒7:25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上帝是藉他的手搭救他们;他们却不明白。
【本会注释】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相当于“然而他料想”,正如他亲手杀死了那埃及人。他本以为他的希伯来兄弟会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以及他做这事的动机。但是摩西很快就醒悟了。进入摩西心中的这种洞察力没有从旧约圣经中淹没,但可以由圣灵使之进入司提反心里。讲论者同时也在说明一个比较,就是介于先祖摩西以及耶稣基督之间的比较,他们的共同点是:都被自己试图要帮助的百姓所拒绝。
藉他的手。显然,这里显明是上帝藉着摩西的手要拯救了整个以色列民族,但是他正受到以色列人的误解,他们认为要完成这工作,必须要使用和埃及人通常使用的相同手段──强制。
他们却不明白。一个简洁但是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一个词语,突出选民们的愚昧、迟钝。上帝的选民总是不开窍儿,常常是没有预备好,让上帝来施行拯救(参犹太人对基督的态度,约1:11)。
徒7:26 第二天,遇见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说:‘你们二位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
【本会注释】
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即有两个希伯来人在打斗(出2:13)。
就劝他们和睦。直译是“使他们开始和睦”,就是指劝他们和好。
弟兄。摩西当时刚刚觉悟到的,大家都是兄弟之感觉非常强烈,以致似乎在他眼中不能容忍任何有伤兄弟团结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是在异地他乡受痛苦。
徒7:27 那欺负邻舍的把他推开,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
【本会注释】
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正如司提反在第35节所说,他这里强调了摩西的权威很早就被人质疑,并且显明了以色列人在整个历史中拒绝上帝使者的事实,而且这使者乃是为了全以色列民族的利益。以色列人拒绝耶稣乃是一种普遍的风气。
徒7:28 难道你要杀我,象昨天杀那埃及人么?’
【本会注释】
难道你。比较出2:14注释。
徒7:29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寄居于米甸;在那里生了两个儿子。
【本会注释】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司提反的叙述很简洁,很快就讲到埃及法老已经意识到发生的事情,并且开始到处搜寻摩西。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章11.1 [254-256])记载,摩西的逃跑也是由于埃及人对他的嫉恨,他们担心摩西将来会发动叛乱。
寄居。这句直译应是“成了一名寄居者”,就是指摩西逃到外地,成了一名外乡人。
生了两个儿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革舜,另一个叫以利以谢。他们的母亲叫做西坡拉,是叶忒罗的女儿(见出4:20;18:2-4注释)。
徒7:30 “过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旷野,有一位天使从荆棘火焰中向摩西显现。
【本会注释】
四十年。第23节提到过摩西已经四十岁,他从那年逃到了米甸,在那里居住四十年,这就标明上帝呼召摩西去拯救以色列人的时候,摩西正好80岁(见出7:7注释)。
西乃山。这座山也常常被称为“何烈山”(见出3:1注释)。
有一位天使。这里司提反引用了摩西在荆棘火焰中的经历,间接地表明他并没有说什么话敌对摩西,驳回了那些人的控告,因为司提反所说的话乃是在大大荣耀摩西,说明他与上帝之间的个人经历。关于这位天使之身份见出3:2注释。
火焰。见出3:2注释。
荆棘。希腊文batos,“多刺高灌丛”或者“荆棘丛”。我们很难确切地辩明这种植物。
徒7:31 摩西见了那异象,便觉希奇,正进前观看的时候,有主的声音说:
【本会注释】
见了。比较出3:3。
有主的声音。见出3:2注释。
徒7:32 ‘我是你列祖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战战兢兢,不敢观看。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上帝。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以撒和雅各的名字后面省略了“的上帝”三个字。如果确实如传统记载所说,司提反是耶稣拣选的七十人之一的话,(见徒6:5注释),他无疑曾经听到过当年耶稣所说的话,就是反驳撒都该人有关复活道理的观点,因为撒都该人不相信死人复活(太22:32)。如果当年那些听见耶稣讲论的撒都该人,如今也在听司提反申诉的话,他们自然会想起司提反所引用的乃是当年耶稣的话。这些大能的言语会使他们的心想起耶稣复活的应许,并且耶稣从死里的复活。
徒7:33 主对他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本会注释】
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在出3章记载,上帝向摩西显明自己的身份之前,吩咐摩西脱下鞋,从那之后,每当上帝临格之时,摩西自然会脱下自己的鞋。司提反引用先祖摩西的这次经历,乃是为要强调他自己对神圣场所的尊重,并且也说明,上帝的临格决不仅仅局限在耶路撒冷圣殿的范围之内(见出3:5注释)。
徒7:34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悲叹的声音,我也听见了。我下来要救他们。你来!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本会注释】
我实在看见了。在希腊文中,重复这句话乃是反映了希伯来句型中语势断然的含义,出3:7。本节是对出3:7,8,10节简洁、合并地引用。
我要差你。司提反使用本节经文,大概是为了向他的听众说明,耶稣基督被差遣的方式,像摩西一样,为了响应解救痛苦之呼声,并且拯救他的百姓(见第35节注释)。
徒7:35 这摩西就是百姓弃绝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的;上帝却藉那在荆棘中显现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领、作救赎的。
【本会注释】
这摩西。这节经文乃是在强调先祖摩西受到尊荣,因为上帝亲自向他显现。
百姓弃绝。这里又一次强调希伯来人拒绝摩西,尽管在各方面摩西都证明自己乃是上帝的使者,但对希伯来人来说全都归于徒然。也许司提反在暗示在场的听众如同当年的希伯来人一样拒绝了耶稣。
首领。希腊文lutrōtēs,“释放者”,“赎回者”。这个词在新约圣经的其他地方没有记载,但是在七十士译本中把它翻译为希伯来文go'el 的译文(见诗19:14注释;参得2:20注释)。因而,他的基本含义就包括“释放者”的意思。在圣经的用法中,这个词包括其暗示的意思,与希伯来的同族赎回者之观点相连。摩西从埃及地释放了,同样也挽救了他的百姓,但是耶稣基督却从罪恶和死亡中释放了,并且还赎回了世界上每一个罪人。
藉着…使者的手。直译是“藉着……天使的手”。这里强调了摩西的工作乃是藉着与上天能力的合作而完成的。有关这位天使的身份见出3:2注释;参徒7:30注释。
徒7:36 这人领百姓出来,在埃及,在红海、在旷野,四十年间行了奇事神迹。
【本会注释】
领百姓出来。只有先祖摩西能做到这些,因为有上帝的大能与他同在(见出3:12注释)。
奇事神迹。见徒2:19,22;6:8注释;参本注释第五册第208页。
红海。这里使用的是希腊文给出的名字,关于这个词希伯来文称这海为芦苇海(见英文雅各王版本)(见出10:19注释)。为什么称之为这两种名字并不能确切研究明白。
四十年间。见民14:33;申29:5。
徒7:37 那曾对以色列人说‘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的,就是这位摩西。
【本会注释】
一位先知。这位殉道者司提反,正像使徒彼得一样(见徒3:22注释),提到了旧约圣经申18:15-18的预言。正如彼得,他看到这预言在耶稣身上应验了。如今他报定决心要犹太公会的成员正视这位先知耶稣,就是他们亲手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徒7:38 这人曾在旷野会中和西乃山上,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本会注释】
这人。这里仍然是指摩西。
会。希腊文是ekklēsia,“聚集在一起”,或者指“宗教圣会”(见太18:17注释)。
在旷野。司提反心里浮现了一幅当年希伯来人聚集在西乃山下,领受上帝诫命的景象(出19章)。
天使同在。正如第35节,这天使就是上帝自己,也像第31节所说“有主的声音”。
领受。即摩西领受。
活泼的圣言。希腊文logia zōnta,“活泼的圣喻”。Logia一词是logos的小词,“话”。在七十士译本中,它用来指代上帝的话(民24:4,16),以及斐罗(见本注释第五册第93页)使用的摩西十诫。在金雅各英文圣经版本中,“logia”一词翻译为“神喻”(罗3:2;来5:12;彼前4:11)。这里是指摩西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律法,后来又代代相传一直留给了后人。这些圣言被描写为“活泼的”即,活的,他们一代代遵守,并且一代代持续下来(参来4:12;彼前1:23)。
徒7:39 我们的祖宗不肯听从,反弃绝他,心里归向埃及,
【本会注释】
不肯听从。照字面意义上讲,“不愿意变为顺从”,这次反叛是在一个月前上帝拯救他们安然走干地过红海之后,在以色列人中间爆发的,就是在到达西乃山之前(出16:2,3)。当摩西在圣山的时候,他们的不满导致了叛教(出32:1),正如司提反在以下章节中所大体描述的一样。根据推论,司提反是在提出一种平行的对比,就是有关以色列人对摩西的态度,以及犹太人对于耶稣基督之态度的对比。这两个时代的百姓,对于将要拯救他们的赎回者均表现地不顺从,关于顺从见徒5:32。
心里。他们心里确实归向埃及,但事实上他们没有回到埃及,而是留恋那些他们所谓的美好事物,就是他们在埃及做奴隶之时所享有的(见出16:3注释;参民11:4-6注释)。罗得的妻子因为留恋自己的家产,以致在回头看所多玛的瞬间变成了盐柱,死在了那里(创19:26)。耶稣在世之时曾经谴责那些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路9:62)。
归向。或者“转向”。这里司提反所引用的话,乃是来自出16:2,3;32:1-6,除了这几个章节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经文(出17:1-3;民11:1-5;14:1-4等)。
徒7:40 对亚伦说:‘你且为我们造些神像,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
【本会注释】
为我们造些神像。见出32:1注释。司提反显明了这些人对领袖摩西所缺乏的信心,以致以色列人违犯了最严重的罪之一──拜偶像。
徒7:41 那时,他们造了一个牛犊,又拿祭物献给那像,欢喜自己手中的工作。
【本会注释】
他们造了一个牛犊。见出32:4,5注释。希伯来人可能在埃及的纥流波利亲眼看到过埃及人如何侍奉公牛犊墨尼威,或者在孟非斯见到过牛神亚皮斯,并且期望铸造一个相似的兽像来代表伟大的上帝,宇宙的主宰。
那像。希伯来人宣称金牛犊是神(见出32:4),但司提反毫无疑惑地称之为“那像”。
欢喜。相当于正在进行中的“欢喜”,就是说,他们继续进行他们敬拜偶像的侍奉,以及伴随那种侍奉的放纵、狂欢。这个动词尤其表达了过节之时的欢喜场面,正如路15:23,24,29 的记载(参出32:5,6注释)。以色列人的领袖摩西听到了这侍奉的声音,并不是打仗的声音,而是“人歌唱的声音”(出32:18)。
自己手中的工作。不单单敬拜偶像是对上帝的否认和侮辱,然而,更糟糕的是,他们居然在上帝的地方,亲手制造了一个假神,屈膝敬拜。那些偶像的崇拜者们背弃了他们自己的创造者,竟屈膝向假神下拜,就是他们自己亲手所造的假神。见何6:6。
徒7:42 上帝就转脸不顾,任凭他们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书上所写的说:以色列家啊,你们四十年间在旷野,岂是将牺牲和祭物献给我吗?
【本会注释】
上帝就转脸不顾。相当于“但上帝扭转了脸”。以色列转离了上帝的代理人摩西,如今上帝也向他们转脸(参书24:20)。上帝任凭了以色列人,临到他们的乃是可怕的情形(见何4:17;5:6注释)。使徒保罗在罗马书描述了同样引人注意的情形,罗1:24,26,28。
事奉。希腊文latreuō,“充当雇员”,后来引申为“实施宗教仪式”,“敬拜”。
天上的日月星辰。见申4:19;番1:5注释。以色列人曾经被警告要坚决拒绝、抛弃这种敬拜偶像的罪(申4:19;17:3)。但是史学家(王下17:16;23:5;代下33:3,5)和众先知(耶8:2;19:3;番1:5)都说明,对于以色列人来说这些警告全都归于徒然。敬拜天上的星体被称为拜神教。它暗指新约圣经中的占星术。
先知书上所写。即圣经旧约中的先知(见路24:44注释)。犹太人通常将十二本所谓的小先知书视为一卷书。司提反依着犹太人的这种公认习俗,并没有鉴别他所引用之经文的作者。
岂是…献给我吗。根据希腊文强调的顺序,译为“以色列人家啊,你们四十年在旷野,岂是将牺牲和祭物献给我吗?”更恰当。这个引文有了小小的变动,是来自七十士译本中的摩5:25,26。根据历史事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四十年里确实将牺牲和祭物献给了上帝。但是从属灵的角度说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百姓中的许多人(尽管实行这牺牲之礼),同时还侍奉诸多的假神,上帝自然拒绝他们这种三心二意的侍奉。
徒7:43 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们所造为要敬拜的像。因此,我要把你们迁到巴比伦外去。
【本会注释】
你们抬着。这节经文是引文,有一点点不同,引用与七十士译本的摩5:26,这里与犹太教的马所拉希伯来文大不相同。这节经文关联到以色列人那些不受欢迎、不被接受的侍奉,以及他们对偶像的忠诚。在他们游离的时日里,以色列人本应该单单“抬着”上帝的帐幕,然而,他们却时常“抬着”异教神像的帐幕和居所。
摩洛。见利18:21;20:2注释。在这些章节中,敬拜摩洛乃是严严禁止的。但这禁令却是徒然无用(见王下16:2,3;23:10;耶7:31;32:35;结23:37等).
理番神。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个词有以下几种写法:“Rhemphan”,“Rhempham”,“Rhempha”,“Rhompha”,“Rhaiphan”,以及“Rhephan”。七十士译本中摩5:26中,(这节经文来自那里),有“Rhaiphan”,这个词同希伯来文中的Kywn,or Kîyyûn相同(金雅各,“Chiun”,意思是龛),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希伯来语中有关土星的措辞,“Rhaiphan”乃是一个科普特人,或者说是埃及人的名称。但是在埃及文中,没有同这个希腊字相似的词。然而,阿摩司书,就是司提反引用的这一卷书,清楚地谴责到敬拜天上星宿的行为。因此,这里司提反充分地证明,并且指责古犹太人乃是敬拜偶像之人。
巴比伦外。本节经文乃是引用于摩5: 27,不论是希伯来文还是七十士译本都提到“大马色”。在阿摩司时代,叙利亚,由大马色为代表,它强大的仇敌就是以色列和犹大。当时虏获到巴比伦一事还没有发生,但是,由于司提反是在回忆过去的历史,因此,巴比伦自然就是犹太人最为突出的敌国了,无疑,因为这个原因,司提反藉着圣灵的启示,用“巴比伦”来代替“大马色”。在第37-43节中,司提反指出希伯来人的背教,他们与摩西对立,敌对上帝,在司提反的时日,犹太人藉着拒绝、反对耶稣来转脸敌对上帝。
徒7:44 “我们的祖宗在旷野,有法柜的帐幕,是上帝吩咐摩西叫他照所看见的样式做的。
【本会注释】
法柜的帐幕。见出25:8;民9:15注释。
吩咐。这句直译是“照上帝所指示摩西的样式”。见出25:8,9注释。
照所看见的样式。相当于“按照样式”。正如来8:5(见出25:9注释)。司提反的申诉暗示,天上的圣所才是重要的,并且是中心的体制,因而强调了地上帐幕作为敬拜上帝之中心,乃是暂时的特性。
徒7:45 这帐幕,我们的祖宗相继承受。当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外邦人去的时候,他们同约书亚把帐幕搬进承受为业之地,直存到大卫的日子。
【本会注释】
相继承受。希腊文diadechomai,“按着顺序接受”,就是说他们从父辈那里继承了关于帐幕的一切事。从埃及出来的那一代以色列人,都死在了旷野里,惟有约书亚和迦勒进入了应许之地──迦南,正是死在旷野这一代人的子孙将帐幕带到了迦南。
约书亚。希腊文Iēsous,同希伯来文中的Yehoshua`意思相同,英文写作 “Joshua”(见太1:1注释)。这里显然是指约书亚作为以色列人的首领,带领以色列人将帐幕搬进了迦南。
承受为业。直译是“取得了那地的产业”
外邦人。这里是指“众民族”,或作“外邦人”,尤其是指那些居住在迦南地的外邦人。
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见申9:3;诗44:2注释。
大卫的日子。这里所用的词大概有用意,(1)那些居住在迦南地的外邦人口,直到大卫作王的日子才彻底从那地赶出去;(2)帐幕乃使以色列民族崇拜的中心,一直到大卫王的时代都是如此。然而,在大卫以后的时日,以色列的帐幕就由圣殿来代替了。
徒7:46 大卫在上帝面前蒙恩,祈求为雅各的上帝预备居所;
【本会注释】
在上帝面前蒙恩。大卫为了得蒙上帝的喜悦,他期望为上帝建造一所圣殿,但是由于他流血太多,以致上帝并不允许他这样做(见撒下7:1-17;代上22:6-10注释)。
祈求。相当于“请求”。
预备居所。这些话在现在版本的圣经上下文中很少出现,它们来字七十士译本中诗132:5。这里的希腊文翻译为“帐幕”(skēnōma),也许应该更好地翻译为“居住之处”,由于帐幕(skēnē)在摩西时代就开始存在,以致大卫王希望为上帝建造一所持久的圣殿。
雅各的上帝。原文证据分为(参本册注释第10页)“雅各的上帝”,或作“雅各家”,但是上下文支持金雅各英文版本圣经中的译文,“雅各的上帝”。七十士译本诗132:5中记载了“雅各的上帝”,这里的译文正是来自此节经文。
徒7:47 却是所罗门为上帝造成殿宇。
【本会注释】
所罗门…造成。见王上6:1注释。
徒7:48 其实,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本会注释】
其实。这里是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里指出与前面一节经文的对照,前面提到上帝要在地上的圣所中与人相会,48,49节强调了上帝并不居住在人手所建造的圣殿里。
至高者。关于对此头衔注释见创14:18注释。
不住。这里也可以翻译为“不住人手所造的物里”(参来9:11,24注释),因为这里在原文中没有提到“圣殿”一词。事实上,根本不需要提醒犹太人上帝无所不在的神性,因为有关上帝的本性,他们都曾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见王上8:27;诗139:7-13注释)。但是他们只全神贯注于上帝曾经应许要恩待圣殿,要亲自临格圣殿之类的真理,直到在他们的思想上,认为上帝只住在他们的圣殿为止。更糟糕的是,他们开始更加重视人手所建造这所圣殿,而不是他们所侍奉的主,竟然忘记了这圣殿是为上帝所建造的。正因为他们长期如此做,使他们自己无法认出并且接受上帝“在肉身的显现”(提前3:16),就是当耶稣道成肉身,住在他们中间,他们竟不认识。
使徒保罗(他曾经听到司提反的申诉),在雅典的亚略巴古与那些哲学家们辩论之时,使用了同样的措辞(徒17:24,25)。
先知说。这句引文是来自福音的先知,以赛亚(赛66:1,2),他曾经看见上帝在天上的殿宇中(赛6:1-7)。
徒7:49 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本会注释】
天是我的座位。司提反的话,几乎是逐字逐句地引用了七十士译本经文。关于第49,50节的评论,见赛66:1,2注释。以赛亚先知指出,至高者不能被人性的局限性所拘禁,但是他却要与那些“虚心痛悔的灵”同住。这些话对于那些听见的犹太人乃是一个谴责。他们的侍奉仅仅以地上的圣殿为中心,他们已经远远不再是“虚心痛悔的灵”了。司提反未说明的呼吁乃是要人接受那位神圣的耶稣,他曾谦卑地在世界上行事为人,在他们中间,并且也向他们显示了天父上帝爱的品德。已经有好一些祭司接受了福音(见徒6:7);还会有更多的祭司不断接受并加入基督教会。这些从旧有的典型体系中皈依的人们乃要在众人的心中建立一个属灵的圣殿。
徒7:50 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吗?
徒7:51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
【本会注释】
你们这些硬着颈项。司提反讲论大意突然的转变无疑是要解释犹太公会狂暴的情绪在不断高涨,以及因为他的话所引起的一切憎恨(参《述》第十章;太26:65)。显然,司提反已经意识到自己临近死期,并且再多的话也不能感化这些人了,于是,从他嘴里开始迸发出严厉的谴责。这里司提反所使用的几个描述古以色列罪人的形容词如:“硬着颈项的”曾在出33:3,5;34:9使用过,还有“未受割礼的”在利26:41出现过。“硬着颈项的”是指倔强的牛(见出32:8注释)。还有“心未受割礼的”曾经由先知以西结使用过(结44:7)是指“外邦人”。如今,在这关键的时刻,司提反居然告知这些人,他们在圣殿的侍奉乃是烦琐无用的,他把这些人与外邦人归为一类。没有更糟糕的侮辱像这种表达一样,更直接抵触这些狂暴之人了。
常时抗拒圣灵。一个准确的历史总结,因为自从摩西的时日起,这些人的祖先就显出了不顺从,一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他们竟然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整个以色列民族已经彻底拒绝了上帝的圣灵。希腊文“拒绝”(antipiptō)一词,暗示激烈、奋发的敌对。
徒7:52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
【本会注释】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的呢。这里,司提反的话乃是基督所说之话的一个回顾(太5:12;路11:47;13:34)。关于犹太人历史上迫害先知的事情参太5:12;23:37(参帖前2:15;参代下36:16注释)。
传说。相当于“宣布”。
那义者。或作“圣洁的那位”。这种崇高的称号也在徒3:14;22:14用来表达主。这个名字早已经在犹太人的文献中使用,用其表达他们所盼望的弥赛亚(伊诺克38:2),以赛亚先知也曾经这样使用,见赛11:4,5。本丢彼拉多的妻子使用这个词表达耶稣(太27:19)。早期教会似乎已经接受了此种表达,新约的约一2:1就是一个应用的例证,那里所使用的希腊文“义”同这里所使用的“义者”是一样的。被人定为是犯罪分子的耶稣基督与所有的人分别开,被称为“义者”,“公义的一位”。如今司提反又提到了这同样的义,司提反站出来,表现的沉着镇静,与那些要为他执行死刑之人的邪恶愤恨形成了鲜明对比。
卖了、杀了。面对加害与他的人,诵读他们的命运,然而,这命运将很快成为他自己的结局,司提反重新提起这些如今迫害他之人原来加害耶稣的罪行,显示对主的尊敬。
徒7:53 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
【本会注释】
天使所传的律法。是基督,上帝的儿子,在西乃山上向摩西颁布了律法(见出20:2注释)。他也同样是立约的天使(见出23:20注释)。但是当主在西乃山的时候,有一大群的天使跟随着他(参申33:2;诗68:17;加3:19;来2:2注释)。七十士译本中申33:2 说到“在他的右边有天使伴随着他”,而且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五卷.5.3)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司提反殉道
徒7:54 众人听见这话就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
【本会注释】
众人听见这话。相当于“现在,就是正当他们听见这话的时候”。
就极其恼怒。见徒5:33注释。
因司提反而内心憎恨。直译是“向司提反咬牙切齿”。此类修饰手法在圣经中也经常用到(太8:12;13:42等)。然而,不管怎样,这里是一种毫无夸张之愤怒的体现。犹太人允许自己的愤恨超越了自己控制的范围。他们的愤恨是自己说不出话来,他们想把司提反像撕碎畜生一般的野兽一样致死,要好比用他们充满愤恨的獠牙扯碎猎物一般。
徒7:55 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
【本会注释】
但司提反。指明司提反与他敌人明显而彻底的对比。
被圣灵充满。暗示了司提反并不是突然被圣灵充满,而是一个渐渐的经验。正如在本书第六章开头所说(徒6:5),因而,在本章最后描述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
定睛。见徒1:10注释。
望天。司提反看见“天开了”(徒7:56;参赛6:1注释)。然而,在场的人中没有一个看到那天上的荣耀景象,也没有看到天开了,司提反对他所见之异象中,荣耀景象的陈述似乎无形中加重了他的罪行。但是,只有先知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见到的异象是凭着属灵的眼光,还是凭着肉体感觉的范围(参太3:16;林后12:1-6)。
看见上帝的荣耀。比较创3:24;出13:21;约1:14;徒7:2注释。司提反在演说的开始就提到了“上帝的荣耀”,并且在结束之时向众人说明自己见了异象,有神圣的荣耀照进自己心里。司提反全神贯注地表达他所见到的荣耀。他忘记了自己当前面临死亡的危险,完全将自己投入到天上的那番景象。
耶稣站在。基督常常被描述为坐在上帝的右边。
上帝的右边。见太26:64注释。司提反亲眼看见父上帝以及人子,这大大坚固了司提反在受难之时的信心。
徒7:56 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
【本会注释】
人子。在新约圣经中,除了在四福音以及启示录1:13;14:14使用过人子一词,只有在这里使用过。司提反可能曾经从耶稣口中听到过这个词,或者是因为他在早期教会中学来的,因为他的讲论先于任何一部福音著作。犹太公会的成员可能回忆起当年耶稣基督受难时,曾经亲自使用过这个词(太26:64)。然后他们就定了主的罪,说他说了亵渎的话。关于这个词注释见可2:10注释;参本注释第五册第917页。
徒7:57 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
【本会注释】
众人大声喊叫。相当于“他们大声呼喊”,即他们力图使司提反闭嘴,虽然有上帝之荣耀的临格,但他们没有听从,也没有承认自己是罪人。
捂着耳朵。这个动词的希腊文sunechō,“压住”,“堵在一起”,那些暴徒认为司提反的话乃是亵渎的言语,他们自然也不愿意继续听下去。因此,这些人的行为证明自己正适合本章51节的描述。说亵渎话的是他们,而不是司提反。
齐心拥上前去。相当于“齐心奔跑过去”。撒但已经带进当时的犹太公会一种摩西律法中要求的齐心合意(申13:9,10),就是当一个人要被执行死刑之时,百姓要齐心拥上去帮忙。这些狂妄的暴徒根本不能等待政府的判决;他们内心的愿望以及决定都是一致的。有关此类简单执法程序,比较太26:59注释。
徒7:58 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
【本会注释】
把他推到城外。根据利24:14 中上帝晓谕摩西的规矩,被告有罪之人必须要推到营外的地方,用石头打死。在司提反的时代,犹太人习惯把该死的人推到耶路撒冷城外执行死刑。
用石头打他。直译是“正在用石头打他”,仿佛这些人是在殉道者司提反祈祷的时候为他执行了死刑(第59,60节)。在摩西的律法中,用石头打死乃是对亵渎罪的刑罚(利24:14-16;见约8:7注释)。但是,不论犹太公会多么严格地遵守法律,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他们没有权利夺人的性命,尤其如果司提反是罗马公民的话(见徒6:5注释)。然而,罗马的行政长官可以轻易被贿赂买通,以致保持缄默(《述》第十章)。彼拉多,那时他仍然是巡抚(见本注释第五册第67,68页),可能在这个时候,他碰巧离开了耶路撒冷,然而,事情过后,他未必干涉关于用石头砸司提反一事,因为他曾经经历过这些人加害与耶稣的事情。
把衣裳放在。犹太人的法律中规定,控告者必须第一个使用致命的石头将被告砸死(申17:7;参约8:7注释)。当时那些控告之人所穿戴的宽松、肥大外袍自然会防碍他们执行司提反的死刑,因此他们要把外套放置在一边(参徒22:20)。
一个少年人。希腊文neanias,“青年”,它适用的年龄范围很广,在20岁到40岁之间。因此,这个词无法表达保罗生活中的年代表(参门9节注释)。有关使徒保罗在司提反殉道之时的推测年龄见本注释第99页。
扫罗。关于“扫罗”这个名字的意义见撒上9:2注释。有关扫罗先前的历史记录,在司提反殉道之事件中他的参与,以及后来他改名叫保罗注释,见本章附注,注2。
徒7:59 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
【本会注释】
他们正用石头打。司提反在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还呼吁基督。
司提反呼吁主。金雅各版本圣经中的斜体字标明,起初圣经中并没有使用这个“主”字。祈祷本身显明司提反乃是向主基督呼吁,就是他方才在异象中亲眼看到站在上帝右边的那位主(第56节)。
接收我的灵魂。见太27:50;路8:55;徒7:60注释。这里路加标明,司提反的祈祷同耶稣断气之时的祷告十分相似(路23:46)。
徒7:60 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
【本会注释】
跪下。司提反要祈求他所十分爱慕的那位,就是他亲眼看见站在上帝右边的那位人子,无疑,他已经因为众人的石头跪在了地上。
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直译是“不要把这罪算到他们头上”。在这种情形之下,关于那些迫害他之人过去的罪,司提反做不了什么,但是,他有权利祈求上帝赦免这些人在迫害他的事上所犯的一切罪。在为这些人祈求上帝赦免的事上,充分体现了司提反满有赦免的灵,正如他所信奉的基督一样的性情(参路23:34)。
就睡了。见可5:39;约11:11注释。贯穿整个申诉过程,司提反的一言一行与那些控告他的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些控告之人心中充满了报复的怒火,然而,司提反正像耶稣基督面队当年在审判厅一样,保持着镇静、沉着。作者路加,在结束对这位殉道者高尚事迹的描述之时,在他的用词中仍然显示出神圣的氛围,最后他是用“就睡了”三个字记述了司提反的死。这场斗争结束了,上帝的仆人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上帝那位大有信心的勇士离开了混乱邪恶的场所,安详地睡在主的里面,直等到复活的日子。《使徒行传》下面的几章中可以看出,司提反的殉道并非徒然无益。
扫罗也喜悦。虽然扫罗没有亲手打死司提反,但当时他为害死司提反而感到高兴。司提反在临死前所表现的毫无惧怕,肯定触动了扫罗,这种触动比扫罗自己所意识到的还要深刻。这件事情随即引起了扫罗那种法利赛教门的狂热,以及司提反殉道一事之间内心剧烈的争斗。结果,扫罗违背了自己良心的声音,更加地反对基督徒所传扬的真理,苦毒地迫害基督徒(《述》第十—十二章)。这时,扫罗由于为那些残害司提反的人看守衣服,所以被奖励,使他成为犹太公会的一员(见《述》第十章;见林前7:7注释)。在扫罗悔改之后,他为自己在害死司提反的事上起的作用感到深切地悔悟(参徒22:20)。
第七章附注
注1 司提反的演讲中有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如演讲的目的、所提出的事情、对事实的提问。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有些事项应当予以考虑:(1)这篇讲论是在路加写《使徒行述》时才记录的,并不是作者路加在三十年之后按照其内容以及重要而做的理解,这篇演讲大概是由一个或者更多的在场听众叙述给路加的,例如扫罗(后改名为保罗),以及一个皈依的犹太祭司(徒6:7)。当然,上帝可能直接将司提反的讲论启示给作者路加(2)司提反的这篇讲论永远也不可能讲完,因为在他讲述的时候,那些暴怒的听众就已经蜂拥而上,将他拖到耶路撒冷城外,并且用石头活活砸死了(3)司提反的这篇讲论是有关历史事件的,使徒彼得在他之前的讲论(徒2章;),以及使徒保罗在他之后的演说(徒13;22;26),以及后来的记载,都少有他的神学思想。司提反的神学观点,(由于发展到了他所处的时代),一定蕴涵在他所描绘的历史故事之中,以及他仇敌的控告中(4)无疑,司提反的讲论是在他们七位被按立执事之后继续传扬福音信息(徒6:7-10),司提反在希利尼人的会堂里讲解真理(见第9节注释)。因此,我们理所当然认为,他的辩护会对于当今学者的分析与评价给予帮助(5)司提反的讲论中提出了一些历史上和解经的难题—例如,先祖亚伯拉罕一直等到他父亲他拉去世之后,才带着全家离开了哈兰(见徒7:4);希伯来宗族中的总人数七十五个人同约瑟在埃及(第14节));还说到先祖亚伯拉罕用银子在示剑购买一个坟墓(第16节);雅各就葬在了那坟墓里(第15,16节);同时也引用了旧约圣经中摩5:26,27的话,这里司提反用“巴比伦”代替了“大马色”;他也提到了一些异教假神的名字(徒7:43)──可以认为是由于,部分或者是全部,我们对于司提反所明白之真理缺乏了解。
在司提反的讲论中,有三个明显的目的:
1.藉着向犹太公会显明他非常熟悉希伯来人的历史,来赢得认可,或者用来调和他们固有的不赞成,同时留出余地证明他的信仰正统。
2.显明历代以来上帝是如何寻找并且带领希伯来人,而且显明希伯来人是如何顽固地拒绝上帝给予摩西的领导权利,拒绝历代的先知,以及他们素来所盼望,并且预言中的弥赛亚。
3.显明敬拜的特征和意义,就是耶和华上帝曾经为了他特选的子民,而指示他们先祖的,同时也涉及到耶稣基督在上帝右边新的加冕工作,这一点应该认识到。这可能被视为最重要的一点,但是叙述地最为简单,不像其他的一样清楚。与其有关的有以下四个事实:
a.当这七位执事开始他们公众的福音工作之时,司提反似乎是其中最为活跃的一位,他是一名大能的福音使者,在《使徒行传》中记载,他们开始传扬福音之时,“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徒6:7)。产生这样的结果,一定离不开司提反以及其他几位执事在福音事业上所尽的力量。
b.有剧烈的反对势力临到了司提反,有人控告了他,声称司提反“说话糟践了圣所”,就是指当时的圣殿,以及“律法”;而且“改变了摩西所交给”的“规条”(徒6:13,14)。
c.司提反强调了先祖亚伯拉罕蒙召,以及上帝对先祖雅各和他的后代及时的保守(徒7:2-17);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出离埃及,获得自由(第18-36节);摩西的见证,上帝要在旷野为教会兴起一位先知(第37,38节);希伯来人虚假的敬拜和不圣洁的祭物(第39-43节);在旷野的帐幕乃是遵照上帝指示摩西的样式建造的(第44,45节);所罗门为上帝所建造的殿宇(第46,47节);而且也提到了上帝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第48-50节)。这些有关敬拜的强调点说明司提反要将主题引入耶稣基督在天上的崇侍。
d.司提反的殉道事件与但以理先知预言的七十个七有公认的联系(但9:24-27),这七十个七的起头是在公元前457年,在这个时期的最后一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不是为他自己”,地上那些象征性的献祭制度要终止,这个结果同时也意味着地上祭祀的结束。本注释接受耶稣被钉十字架发生在公元31年的解释(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51-265页),那年就是“一七之半”。因此,但以理先知预言中的七十个七的结束应该是在公元34年。这样司提反的工作可以被认为是象征上帝对于他特选之子民,在预言中最后一个七期间的呼吁,这是在福音传向外邦人之前。从而,我们将司提反的殉道推算为公元34年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因为他的死象征着犹太民族最终拒绝上帝福音的行为。
当司提反的讲论再一次提及这个背景,似乎是早期教会历史危机时刻的一段生动的、至关重要的插曲。
注2 徒7:58中介绍的年轻人扫罗,在新约圣经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本书第一次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们就要特别的关注。有关扫罗的直接传记细节很不充足,但是间接的参考容许一种对于他早期生活相当必然的再现。
除了对他母亲有过间接的论述(加1:15),以及对于他希伯来先辈们的一般论述外(徒24:14;加1:14;提后1:3),圣经在没有给出有关扫罗身世的线索了。他并不是独生子,这一点通过徒23:16可以看明,因为那里记述了“保罗的外甥”。可能在扫罗的家人得知他成了基督徒,而且还是使徒之后,就与他疏远了,断绝了与他的来往(见腓3:8),提到这些人使保罗的心伤痛,尽管在罗16:7可以认为他的某些亲属是基督徒。
在公元2世纪的一个著作中,第一次有耶罗米记述,说到扫罗的父辈们最初是居住在加利利的。大约公元前4世纪时,他们可能被俘虏,因此在大数城做奴隶,大数城就是亚西亚基利家的首府,在那里,他们最终获得了自由,繁荣了起来,最后成了罗马的公民。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扫罗。
扫罗的生活开始于大数(徒22:3),在那里,他出生八天后奉行了割礼(腓3:5),并且按着当时的风俗起了名字(路1:59)。由于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罗11:1;腓3:5),他可能是随着以色列的第一个国王而起了名字,因为扫罗王也是出自便雅悯支派。
自从出生,扫罗就拥有某种令人羡慕的特权。他生下来就是罗马公民(徒22:28)。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罗马户籍依然受着十分的重视,令人羡慕,也可能扫罗的家庭声名显赫,与普通家庭不同,要比当地普通的家庭富有。拥有这种户籍的人有任何理由自豪,并且自然会倾向于罗马帝国。但是,另外,扫罗对于他所出生的城市十分忠诚。他说到他是大数城的百姓(徒21:39)。这就是说他不仅仅是那里的居民,而且拥有一名公民所具有的权力。他享受这样的特权大概是因为他的家庭对于这个城市的贡献。
然而,除了以上这些有利的社会因素之外,扫罗很重视他的民族以及宗教继续权。他在自己的陈述中这样自豪地说,“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见腓3:5;参林后11:22),而且十分羡慕他祖先们的传统。这与他本身是罗马公民,同时又是大数人的自豪是一样的,一直到公元70年,因为那时的罗马皇帝维斯帕先取消了他们的合法权力,犹太人可以保留他们与众不同的国籍,甚至在异教罗马的国籍也可以保留。再加上扫罗是一名严格法利赛人的宗教背景,他更有资格自豪了。他“是法利赛人”,“教中[犹太教]最严紧的教门”(徒26:5;参徒23:6;腓3:5)。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位法利赛人乃是继承了他的父亲,但是这种说法,正如因为他在教法师迦马列门下受教而成为法利赛人的说法一样,都是猜测(参徒5:34)。
在他早年的时候,大概是当他十二岁的时候,扫罗被派往耶路撒冷(徒26:4),在那里,他在著名的教法师迦马列一世门下受教(徒22:3;见徒5:34注释)。他受训使自己的“行为在律法上完全”,“相信律法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而且“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徒22:3;24:14;加1:14)。比起他的老师迦马列,似乎保罗对他所信奉宗教更加狂热(参徒5:34注释)。因此,这就为他后来残酷地迫害教会中的基督徒奠定了基础(徒8:1,3;22:4,5;26:9-12)。带着这样的背景,扫罗这个人最初被叙述在了《使徒行传》一书中(徒7:58)。作为犹太教最严格派别中的一名热心成员,在司提反被砸死的事上,他扮演了角色,在他看来,司提反似乎是一名对犹太教的批评家。他的参与说明他依然居住在耶路撒冷。这样看来,他应该十分清楚基督的工作和牺牲,以及后来使徒们日益增加的见证力度。但是,由于他仅仅提到了在大马色路上主用超自然的力量与他说话,并与他见面的事(徒22:7,8;26:14,15;林前15:8),保罗可能未曾看到过耶稣的肉身。不过,开始记述到的扫罗就是一名敌基督的迫害者,而且他参与将第一位殉道者制于死地也并不反常。
有大量讨论开始关注为什么在《使徒行传》叙述的中途,扫罗这个名字被改用为保罗。在徒13:9 使用了“扫罗”(又称为保罗)”,而且给出了不同的译文,“扫罗,另外称为是保罗”。为什么当扫罗这个名字从徒7:58 到徒13:9之间,在已经被使用了18次之后,突然又开始介绍他的第二个名字“保罗”呢?在耶柔米的时代,这个新名字(保罗)又与塞奇·保罗斯联系了起来,他是居比路的长官(地方总督)。据称,扫罗在这个接合点改名为保罗,乃是为了荣耀这位长官悔改加入基督教。这样的解释似乎不太可能,因为有一些相当重要的原因表明,在扫罗早年之时一定不仅仅只有一个名字。
扫罗出生在一个使用多种语言的社会。各个民族的人口混杂在一起,讲说着多种不同的语言,但是各个族群都说自己本族的语言。其中最为常用普遍的基本语言有希腊文,它被视为是文明社会的语言(见本注释第五册第103页),以及拉丁文,它是罗马帝国的官方语。结果,当时的许多人不仅仅会说他们本国的语言,而且还会说拉丁文和希腊文。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都有不只一个名字,或者是同一个名字,根据语言以及社会使用的形式来进行表达。还有其他的情况下,他们所起的名字与其他语言根本没有关联──就是说,它们不是从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形式。关于扫罗的事,可能是经由了以下过程:施行割礼使他有了一个犹太人的名字,称为扫罗,但是由于他居住在外邦社会,他同样也使用一个普通的拉丁文,保罗。在圣经中有许多两个名字的人:伯沙撒又称为但以理,以斯帖又称哈大沙,约翰也叫马可(参徒1:23;13:1;西4:11)。作者路加显明自己对于使徒的两个名字是知晓的,就是扫罗和保罗。在徒13:9之前,他主要以一个希伯来背景来描绘,所以他就使用了他的希伯来名字扫罗。如今在徒13:9,路加见他与罗马长官面对面,罗马长官自然会问到使徒的名字,可能会这样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在那里?”。对于这样的问题,罗马公民自然不会回答说“我叫扫罗,是耶路撒冷的法利赛人”,而他一定回答说:“我叫保罗,是大数的罗马公民”。因此,在这里出现作者路加心目中这位英雄的另外一个名字,是极为恰当的—非常适合境况,几乎不必加以其他解释。从那之后,作者路加一直在使用外邦称呼“保罗”,除了三次回忆往事的时候使用过“扫罗”(徒22:7,13;26:14),这三次回忆显明路加准确无误地汇报了保罗的演说。这是完全恰当的,因为在本书中,保罗传道旅程的后半时期几乎全部都在非犹太人中间。因此,保罗这个名字连同他的服务就混杂在了外邦人中间。在使徒自己所写的众多书信中,也使用了“保罗”这个名字,这一点就是一个最为有利的支持(罗1:1;林前1:12;林后10:1;加5:2;西4:18等)。
另外一种解释有益于考虑。拉丁文中的paulus(与它相等的希腊文是pauros)意思是“小”,或者“少”,用来描述使徒保罗的身材。在伪经《使徒保罗和特格拉传记》中可以找到此类证据,这要追溯到公元160-180年,尽管不是十分可靠,但可能会反映出一个有关这位伟大使徒保罗外形特征在传统上的真实记载。相关的论述这样说:“一个小个子,秃头,罗圈腿,体格健壮,眼眉相连,长长的鼻子,很是优雅。因为他有时像人的面貌,有时他的面貌就如天上的使者”(《前尼西亚时期的教父》,第八册第487页)。然而,必定会如此认为,这样的解释涉及到保罗这个名字是在更晚一个时期才被接受,因为在他的身体外形没有被描述之前,无法起出这个名字。
不管扫罗另外一个名字是怎么个来路,总之,名字本身符合罗马人的习惯,而且也十分适合使徒保罗最终的目的,就是将福音带到当时帝国的首府罗马(参徒19:21;罗1:15)。再者,正如作者路加开始着手写本书的主题──外邦人的使徒保罗,他坚持惟独使用使徒的罗马名字。
有关扫罗生活的初定年代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徒保罗,参本册注释第97-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