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24章
提要:1 论离婚。5 新婚男子不可从军出征。6,10 论当头。7 论拐带人的。8 论大麻疯。14 要付工价。16 论公正。19 论慈善。
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本会注释】
不合理的事。直译为“裸露”,喻指“羞愧”或“羞辱”,象这里所指。她所犯的罪不可能是奸淫,因为那是要处以死刑的(申22:22;参太19:9)。这只是丈夫认为不得体或不光彩的行为。犹太人将摩西的这个诫命理解为一个人几乎可以因任何理由休妻(太19:3,7)。但基督解释说,上帝的旨意并非是叫人如此轻率地离婚(太19:4-6),而且这个规定只是因为他们“心硬”才被制定的(太19:8)。
休书。直译为“分离的字据”。
交在她手中。要有一个正式手续,可能是在证人面前,以便使之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无可非议。
打发她离开。另一个正式的手续。丈夫大概有义务至少为她提供送她平安地回父家所需的资财(见创21:14;参申15:13)。
2 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本会注释】
可以去。她的正式离去等于公开宣布,她已不再是那人的妻子,因此可以随意地再婚。“分离的字据”,完全解除了婚姻。
3 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4 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本会注释】
在妇人玷污之后。和后夫成婚使她对前夫而言成为不洁净的了。对他而言,再娶她就是犯奸淫罪。她对他而言是不合法的(见耶3:1)。
使……地被玷污了。就是因着容许道德上的堕落。上帝虽然容忍了一些祂肯定不会认可的事情(见申14:26注释),但有些界限是人所不可超过的。“地”时常被拟人化,仿佛它能感受和行动一样(见利18:25;赛24:5)。
现今有些人以申24:1-4为依据来支持他们所赞同的“基督教的离婚”。事实上,这几节经文向我们展示了犹太人的家庭生活。娶妻在当时被视为象购置一份财产一样。丈夫对妻子的权威几乎是绝对的。这里所颁布之律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希伯来女性的命运。这个律例绝非为了建立或认可一个低下的道德标准,而是代表了一种比当时所认可的残酷习俗高尚得多的道德标准。该律例保证了被休妇女的一定权利,并且实际上防止她被人视为淫妇和被遗弃的人。她离开了前夫的家,成为一个自由的女人和受人尊敬的社会成员,有资格建立一个值得尊敬的婚姻。离婚的文书说明了前夫对她不再有任何合法权利,而且她对他也丝毫不负任何义务──她可以自由地成为另一个人的妻子。她不会因再次结婚而犯奸淫罪,她前夫的权利也不会被侵犯。
摩西所制定的离婚律法不是为了废除上帝在创造时为婚姻制度所设的理想,而是因为人的“心硬”(太19:8)。被抛弃之女人的命运是非常凄惨的。休书减轻了她的悲惨命运。这个律例只是承认了当时普遍的现实,并试图加以改善。这个律法只是一种许可,而不是命令。这些周详的规定是为了取消希伯来人显然在与异教民族的交往中学来的简单的离婚程序的。
基督强烈反对这种把妻子当作财产的观念(太5:27-32;19:3-9)。这种观念曾给犹太妇女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不公。希列学派把“有什么不合理的事”(申24:1)解释为任何可能使丈夫不高兴的事情。该学派提供了基督时代流行的犹太教宗教哲学。比较严格的,但不太出名的煞买学派将“不合理”定义为已被证实的不正派或奸淫之举。在基督的时代,希列学派允许人因一些琐事而离婚,如妻子在公共场合露胳膊、将丈夫的饭烧焦了,或丈夫喜欢上另一个女人。关于这种顺便的态度,约瑟夫写道:“人不论因什么原因想要休妻(其实许多这样的原因都在男人身上),就当书面保证他不再以她为妻。这样,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另一个丈夫,但在给休书之前,不许她如此做”(《上古史》iv.8.23)。
申24:1-4的律例不是设立了离婚制度,而是因人性的缺点和上帝子民当时低下的道德观念而容忍了离婚。要想知道上帝对于婚姻的旨意,人们绝不可抱着申24:1-4不放,而应回到创1:27和2:24,正如耶稣所做的(太5:27-32;19:3-9)。应以当时的背景,而不是我们的背景为依据,来理解摩西为当时的百姓所写的话,而且应时刻想到上帝的理想。基督再次使人注意到上帝在伊甸园所定的理想。第一次的婚姻提供了上帝希望其子民今日效法的典范。
5 “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本会注释】
新娶妻。就“刚结婚”(见申20:5-8)。
不可从军出征。见申20:7。制定这种尊重婚姻的措施对国家是有利的。这个律例为家庭的稳定提供了时间。更重要的是,在希伯来人看来,这样更能确保延续家系并继承家产的后嗣产生。
公事。直译为“任职”,(见民4:23,30,35,39,43;8:24),指任何远离家乡的公共服务。
6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本会注释】
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直译为“两个磨石,或其中之一”。“上磨石”的原文可以指一块石头,或一块磨石(士9:53;撒下11:21)。
人的命。就是因拿走他预备食物所必需的东西而危及其家庭的健康。东方的穷人数千年来都生活在饥饿的边缘,象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悲剧。
7 “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本会注释】
拐带。见出21:16。绑架和贩卖人口是一种死罪。人身自由在上帝看来是十分宝贵的。奴隶制是对上帝、对社会和对奴隶不可宽恕的冒犯。但奴隶制从远古时期就在东方国家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存在了。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是为了及早消除奴隶制。奴隶制是对一切人权和尊严的侵犯。
8 “在大麻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本会注释】
大麻疯。这是仪文性不洁净的最坏形式,因此要采取最谨慎的预防措施。《利未记》中有两章长篇的论述(13和14章),列举了详细的症状。“灾病”的原意是“打击”。该词原文还用在申17:8;21:5中。
9 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本会注释】
米利暗。见民12章。米利暗是以色列的三位杰出领袖之一(弥6:4)。但她却突然得了可怕的大麻疯,并从以色列人的营中被赶出去七天之久(民12:14)。她杰出的地位和她与摩西亲密的关系都不能使她幸免于难。最穷最苦的麻疯病人所得到的待遇和有钱有势的病人是一样严厉的。犹太人一般认为大麻疯都是上帝的处罚,但这样不加区别的看待是不合理的(路13:1-6)。大麻疯是罪的一种表号。属灵的麻疯病只有在耶稣基督里才能得到治愈。
10 “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本会注释】
进他家。这是保护穷人的法律规定。他的家和家产很不值钱,只有极少的必需品。除了房子和田地之外,可能只有衣服、锅瓢和粗劣的磨盘。但即使这样的家庭也要受到尊重,不受侵犯。这样的家庭几乎没有可供借贷的抵押品(见出22:26,27),但却不得横加侮辱。家主要到门口,出示他可以提供的抵押品。出借人不得进入那家,随意取走东西。
11 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本会注释】
要站在外面。上帝在穷苦和卑微的人周围建起了一道围墙。上帝重视穷人的财产权利如同祂对待有财富和地位的人一样。见太18:23-35的比喻。上帝希望基督徒在对待其弟兄时表现出体谅的精神。
12 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本会注释】
他的当头。外衣可能是那穷人唯一可以用来当作“当头”的值钱东西。拿衣服作为抵押不是罕见的事(申24:17;伯22:6;箴20:16;27:13;摩2:8)。这个当头不得过夜(出22:25,26)。外衣有许多用途(出12:34;士8:25)。关于归还穷人当头的要求,见结18:7,12;33:15。
13 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本会注释】
亚伯拉罕的信心使他在上帝面前被算作义。对困苦贫穷的人显示仁慈也同样是上帝所喜悦的(太25:34-36)。人是上帝慈爱和怜悯的对象,祂也希望我们这样对待同胞。“义”字的希伯来原文以阳性和阴性形式都出现过。以色列后来的先知,象摩西在这里一样,用阴性形式来指对困苦贫穷之人的同情和关心。这些穷人依靠上帝而活(诗10:14;72:12)。上帝总是提醒祂的子民说,他们对祂的义务包括关心和照顾这些穷人(参撒上2:8)。但同时,他们不应故意把“善事” 行在人面前行(太6:1)。他们应在耶和华面前为义。
14 “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本会注释】
欺负。直译为“欺骗”。该希伯来词语还用在利19:13;撒上12:3,4;利6:2,4。
雇工。见利19:13;耶22:13;玛3:5;雅5:4。
寄居的。天生的犹太人和皈依犹太教的人之间不应有任何的区别(利19:34)。
15 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本会注释】
工价。按时发工资和守安息日或交十分之一一样,都是上帝的要求。这不是善行,而是义务。见葡萄园雇工的比喻(太20:1,2,8)。
把心放在。直译为“心里指望”。他仅能糊口,没有任何积蓄。
16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本会注释】
凡被杀的。在异教国家中因一人的罪而株连全家的事并不希奇(见但6:24)。但上帝却要犯罪的人自己承担全部的罪责(王下14:6;结18:10-24)。圣经在罪的处罚,(另见罗6:23),和犯罪的自然后果(出20:5)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楚的界线,就象这里一样
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本会注释】
屈枉正直。见出22:22-24。
寡妇的衣裳。见伯24:3。即使是对待最无助的人,也要公正。寄居的、寡妇、孤儿和无助的人都应完全受到律法的保护(见太18:28-35)。
18 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本会注释】
你……作过奴仆。见利19:33,34。自己受过压迫的压迫者应受到加倍的谴责。
19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上帝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庄稼。上帝制定了很多改善穷人命运的律例(利19:9,10;23:22)。没有土地的人有权在田间、葡萄园和橄榄树林中捡另拾遗。田主可以善意地留下落穗,给穷人带来快乐,减轻他们的困难,同时也让自己高兴(见箴11:24)。
20 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本会注释】
橄榄树。每年收获的时节特别提醒人同情心的价值与美。穷人的存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培养慷慨精神的机会。那些在收获的时节,就是在接受大自然慷慨礼物的时侯仍硬着心肠的人,在其他时候也不太可能慷慨解囊。
21 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22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本会注释】
记念。见第18节;申15:15。我们自己所经历生活中的艰难和失望,应使我们学会同情那些后来可能与我们有一样遭遇的人。
雅歌4章
寓意提要:1-7:基督宣扬教会的美德。 8-15:基督表显对她的爱16:教会祈愿自己能有接待祂的条件
1 【新郎】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本会注释】
你甚美丽!书拉密女一直是本诗的主要发言人。现在则开始了新郎最长的一段讲辞,用富于想象的话语赞美新娘的美貌,最后提出求婚,得到了允许。
帕子。许多东方妇女所戴的帕子是从头上挂下的。除眼睛和前额以外,蒙住整个脸和脖子,松松地垂在胸前。
鸽子眼。见歌1:15。
山羊。她的头发又黑又柔滑,像巴勒斯坦的山羊毛。这些羊大多是黑色或深棕色的。
2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本会注释】
一群母羊。牙齿洁白美丽,整齐均称,不缺一个。
3 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本会注释】
嘴。说话的器官。
两太阳(raqqah)。词根意为“薄弱”,指头颅双眼两侧的薄弱处。有人认为是指双颊。
4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滕牌。
【本会注释】
盾牌。常常挂在高台周围作为装饰,并在危急时随手可用。
5 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6 我要往没药山和乳香冈去,直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回来。
【本会注释】
天起凉风。见歌2:17。似乎又是一个迭句。可能是新娘对于新郎热情的谦卑回应。
7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
【本会注释】
全然美丽。非常可爱,没有任何缺点。耶稣也用这样的话说祂的新娘——教会(见《服务真诠》356页;《福山宝训》100页)。
8 我的新妇,求你与我一同离开黎巴嫩,与我一同离开黎巴嫩。从亚玛拿顶,从示尼珥与黑门顶,从有狮子的洞,从有豹子的山往下观看。
【本会注释】
亚玛拿。前黎巴嫩山。
示尼珥。是亚摩利人,乌加里特人和阿卡德人对黑门山的称呼。
9 我妹子,我新妇,你夺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项上的一条金链,夺了我的心!
【本会注释】
夺了我的心。原文该动词源于名词“心脏”。所罗门实际上是说:“你使我振作起来。”或“你鼓励了我。”
10 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你膏油的香气胜过一切香品!
【本会注释】
“爱情”是复数,指爱的多种表现。
11 我新妇,你的嘴唇滴蜜,好像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你衣服的香气如黎巴嫩的香气。
12 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
【本会注释】
所罗门王用“关锁的园”象征求婚。书拉密女也用同样的话表示接受(16节)。
13 你园内所种的结了石榴,有佳美的果子,并凤仙花与哪哒树。
14 有哪哒和番红花,菖蒲和桂树,并各样乳香木、没药、沉香,与一切上等的果品。
15 你是园中的泉,活水的井,从黎巴嫩流下来的溪水。
【本会注释】
有人用本节的话语来比喻上帝的道常流不息的清泉(见《先知与君王》234页;《福山宝训》37页)。
16 【新娘】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吹在我的园内,使其中的香气发出来。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园里,吃他佳美的果子。
【本会注释】
进入自己园里。这是书拉密女的答复。她请他进入他的园子,吃他的果子。
使徒行传18章
提要
3 使徒保罗亲手劳碌谋生,并且传福音给居住在哥林多的外邦人听。9 主使保罗见异象,藉着异象鼓励保罗继续传扬,不要怕。12 保罗被控告,被人带到亚该亚方伯迦流面前,但是迦流不管此事,便被释放了。18 之后,保罗经过许多城市,坚固众门徒。24 亚波罗,他比亚居拉和百基拉更有学问,受到过更好的教育,28 亚波罗大力传扬基督,果效非凡。
保罗在哥林多
徒18:1 这事以后,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
【本会注释】
保罗离了。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对于此处“保罗”的删节,而是读作“他离开”。
来到哥林多。哥林多在雅典西南方向约40英里处(64千米)。使徒保罗可能沿着哥林多的地峡行驶,也可能保罗是在海上从比雷埃夫斯到森可瑞。哥林多城是在地峡上(连接两块大陆的狭窄陆地),而且在各边的海岸上都有港口──其中一个是在东边的森可瑞,另外一个在西边的里齐屋牧。在很早以前,就是在古希腊的时候,这里就是一个重要的商业城市。商业给这里带来了奢华和败坏。此处就记载,使徒保罗进到了这里的各港口,而且在这里,保罗将要赢得的信徒,要远超过在雅典的数目。
徒18:2 遇见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他生在本都;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保罗就投奔了他们。
【本会注释】
亚居拉。一个拉丁文名字,“鹰”,相当于希腊文中的“Akulas”。“Onkelos”一词可能是另外一种书写形式,这个词是由一位犹太人的塔古姆斯传统作家最先使用的(参本注释第五册第95,96页)。当犹太人居住在异教国家的时候,他们使自己的名字起自动物,这乃是犹太人惯常的倾向。
他生在本都。直译是“按照种族是本都人”。由于犹太人被驱散,所以在小亚细亚的众省份中都充满了犹太人家庭,正如我们在整个《使徒行传》中看到的一样(见徒2:9,10;参彼前1:1注释)。在耶路撒冷过五旬节的时候,就是圣灵沛降的那次五旬节就有从本都来的犹太人(徒2:9)。在罗马将军庞培打败本都王米丝瑞德茨之后,这件事大约发生在一个世纪之前,本都就被罗马统治,听从罗马的支配。
新近…从意大利来。参以下“革老丢命令”注释。
百基拉。这个名字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过(提后4:19;参最准确的希腊原文中有关罗16:3;林前16:19的记载),但是使用了不同的形式“Prisca”;这是一种爱称。Prisca这个名字可能反映了与希腊文gens之间有联系,或者是在氏族上与Prisci有关联,后者出自最早的古罗马时代,为城邦供应了一系列的执政官和领事。亚居拉和百基拉的婚姻可能是一个榜样,说明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之犹太人在罗马名门妇女中的影响。好几次在叙述他们二人的时候将百基拉的名字列在前面(徒18:18;罗16:3;提后4:19),她可能是一个出身名门的罗马人。在本章提到百基拉参与了给亚波罗讲解上帝的道一事(见徒18:26)说明百基拉是一个很有文化的妇女。
这夫妻二人是否是听过保罗的讲论之后才悔改,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法确定下来,但是某些事实说明他们并不是保罗所赢得的信徒:(1)关于他们是否曾领受过保罗的教训,叙述中保持沉默,正如对吕底亚的记载一样(徒16:14),如果他们曾经听到过保罗的教训,作者路加是不会省略不谈的。(2)使徒保罗毫不犹豫地加入了他们(徒18:3),甚至保罗还没有在会堂讲论之前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这一点可以暗示一种同情的态度。
革老丢命。有关犹太人被驱逐出罗马城的记录(参本册注释第80页),罗马历史学家绥屯纽这样说:“由于在基里斯都(有人认为这是“基督”一词的误写)的煽动之下,犹太人不断进行搅扰,他[革老丢]就将犹太人从罗马驱逐了出去”(《恺撒生平》第五章.25.4;洛俄伯版,《绥屯纽》,第二册第53页)。在这个时候,在罗马城居住着大批的犹太人,他们已经定居在了那里,以耶尼卡勒为他们的后台(参使徒保罗在罗马)。这些定居在那里的犹太人对于罗马的上层阶级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有自己的聚会会堂,以及祈祷的场所(参徒16:13);他们得到皇恩被称为是religio licita(一个合法的宗教);这些犹太人还沿着亚壁古道(一条古罗马大路)保留着他们自己的墓地;罗马皇帝下令将他们驱逐出境的布告似乎是突如其来的布告;史学家绥屯纽认为,一个称为,用拉丁文写作“Chrestus”(基里斯都)与皇帝下达的这项命令有关。关于这个人,绥屯纽没有更多的记载。但是在那个时代,希腊文中的“i”和“e”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而且特土良(《护教书》第三章第5页)说,那个希腊名字“Christos”常常与“Chrēstos”发出相同的音,后者的意思是“好的”,“有用的”,或者是“善良的”。对于罗马皇帝革老丢命令的一种较为可能的解释就是:在五旬节之后,有大量的基督徒来到了罗马,在许多地方发生了混乱,正如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徒13:50),在路司得(徒14:19),在帖撒罗尼迦(徒17:5-8),以及庇哩亚(徒17:13)。基督这个名字常常挂在那些接受之人的嘴边,同时那些拒绝基督是弥赛亚的人也常常提起这个名字。因此,罗马的行政官员,例如亚该亚的方伯迦流,似乎对于犹太人名目、言语以及律法的事并不关心(徒18:15),他们很容易就认为这些人所说的基督就是某个党派的领袖,可能还会猜想(正如在帖撒罗尼迦一样,见徒17:7)这位领袖是否也想登上地上的君王宝座,统治万民。这样的解释就可以说明所发生的那些混乱,以及一些名字的混淆,还有罗马皇帝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的法令(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
亚居拉和他的妻子百基拉被驱逐之前一直居住在罗马城,因为在罗马有许多的犹太人,或许是他们的子孙,是一些自由民(见徒6:9注释),很可能亚居拉,或者他的父母,就属于这个阶层的人。后来使徒保罗在罗马书提到亚居拉和妻子百基拉(罗16:3)似乎有回到了罗马。如果他们的确又返回了罗马,那么这件事必定是在他们同保罗在以弗所之后发生的,因为保罗在那个城里写哥林多前书的时候,他们同使徒保罗在一起(林前16:19)而且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正是以弗所教会信徒聚集崇拜的地方。如果当保罗在写提摩太后书的时候,提摩太在以弗所的话,那么他们依然停留在那个城市(提后4:19)。有关他们迁移的事情我们只知道这些。
至于第一个到罗马传讲这真实,并全新之信仰的传道人是谁,通过以下一些数据我们就可以相成一个观点:(1)自从没有罗马的犹太人参加五旬节之时,他们收到一些关于巴勒斯坦发展的明确消息以来(巴勒斯坦的福音传播已经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可能还没有超过二十五年(2)那些参加五旬节的人乃是“从罗马来的客旅中,或是犹太人,或是进犹太教的人”(徒2:10)(3)在那些与执事司提反辩论的希腊犹太人中,有许多都是罗马的自由民,而且司提反本人可能也属于自由民的阶层(见徒6:5,9注释)(4)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就是使徒保罗在致罗马的信中所问候的两个人,“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比我(保罗)先在基督里”(罗16:7)。因此,在以上的这些人中,很可能有一位是罗马教会的创始人,并不是使徒彼得,尽管在一些著作中记载了彼得的荣誉。每一件事情都表明,在罗马城中的基督教神学理论,就好比执事司提反所提出的伟大原则一样,司提反对于福音的理解程度大大地影响了使徒保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在哥林多的时候,如此轻易地接受了使徒保罗。很可能使徒保罗在罗16:3-15 所提到的那些人都是在罗马皇帝革老丢统治时期被驱逐出罗马城的,但是他们后来又返回了罗马。
徒18:3 他们本是制造帐棚为业。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做工。
【本会注释】
和他们同住。根据《他勒目》(《住棚节》5lb;宋西诺版,第245页),至少在亚历山大城,他们会堂的崇侍中,各类手工艺人都坐在一起。任何一个陌生人来到之后,都可以很快在会堂中找到他同行的手工艺人,而且可以获得和他们居住在一起的权利。如果在哥林多也实行此种惯例的话,可能使徒保罗很快就找到了食宿的地方,并且和亚居拉以及百基拉一起制造帐篷谋生。
制造帐篷为业。由于使徒保罗的家乡是大数城,所以制造帐篷可能是使徒保罗很容易学会并且付诸实践的一种本领。当时的大数城,后来也是如此,以粗糙山羊毛织物出名,对于海船帆布和帐篷的需求量甚大,而且整个罗马帝国的基利家省都很著名,希腊文的基利家写作“cilicium”。本都省,亚居拉就是来自这个省,也因相同的产品而闻名,这些原材料──山羊──就是在大数山以及周边山脉的山坡上吃草的羊群所提供的。虽然使徒保罗家庭背景似乎优厚,在加上他曾经受到过高等教育,但这一切事实并不能使他免于学习技能,因为有一句希伯来谚语这样说:“不教授自己的子女一样职业便是教授他们作贼了”,这样的教训在希伯来家庭中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举个例子,伟大的犹太圣经注释家希勒尔就是一名木匠。因此,使徒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也靠着自己的手艺亲手劳作过活,正如他在帖撒罗尼迦时一样,这样也可以使保罗自己避免任何谣言他藉着在希腊人中传扬福音而利己的控告(林前9:15-19;林后11:7-13;见帖前2:9)。保罗开始在哥林多以一名新手工艺人的身份在犹太人的工厂中工作,并且获得应得的工价,或者是在那里作为一名助手,整个哥林多城里的人还不知道他有什么不同与其他犹太人的地方。
徒18:4 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
【本会注释】
辩论。使徒保罗总是首先到犹太人的会堂传扬真理之信息(见徒13:5,14注释)。但是在哥林多,以及后来在以弗所(徒19:8,9),当他在城市停留之时无法全期在会堂里讲论,所以就到外邦人那里去了(参徒18:7)。
每逢安息日。使徒保罗在哥林多至少呆了一年零六个月(见第11节)。
劝化。或作“试图说服”。
希利尼人。希腊文Hellēnai,可能不是讲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也不是那些在这个词专业意义上所指的皈依者,而是像其他地方的记载(见徒11:20注释),是指那些外邦人。使徒保罗可能在会堂里遇到了一些这样的人,如果他们是“敬畏上帝的人”的话(见徒10:2注释),那么,他必定在业务和别处与其中的许多人有过接触。
徒18:5 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本会注释】
西拉和提摩太…来的时候。或作“当西拉和提摩太下来的时候”,就是说“从马其顿来”。帖前3:2的记述表明,显然,当使徒保罗在雅典的时候,提摩太曾经去了雅典见到保罗,但是保罗几乎立刻就分派他去帖撒罗尼迦教会,不但扶持教会,同时也了解更多关于那教会的情况。提摩太带着帖撒罗尼迦信徒信心和爱心的好消息回来了(帖前3:6)。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林后11:9)补足了使徒保罗的需要。
保罗为道迫切。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读法“他为要传的道[就是真理的“信息”] 不舒服[或者是“感觉有压力”]。标准修订版圣经的语势没有这么强烈;上面记载使徒保罗“使徒保罗忙于传道”。由于自己知道上帝的道,所以保罗感觉自己内心中有一种推动力,不能不传(参诗39:3)。我们并不确定是否西拉和提摩太的到来会推动使徒保罗传道的压力,之间是否存在关系我们很难了解。没有任何记载和意向可以表明他们所带来的这些礼物是保罗的传福音工作比较闲散轻松了,尽管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带来的这些礼物可以是使徒保罗全力以赴不停地从事传福音工作,不需要再为生计花时间,但是林前第9章叙述反对了这种观点。保罗自己已经有很大的压力迫切传扬上帝之国的信息,无疑,西拉和提摩太的到来,他们对保罗所说的那些鼓励话只能加大他做工的迫切。
证明耶稣是基督。或作“正在证明耶稣就是基督”,强调了耶稣就是那受死的弥赛亚,那位拯救者,犹太人确实应该知道这些真理。
徒18:6 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原文作血)归到你们自己头上,与我无干(原文作我却干净)。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抗拒。或作“将他们列在敌对的范围”。这里的动词暗示了强烈的反对含义,是一种整个敌军部队逼近的反对力量。对于使徒保罗的反对乃是有组织,并定意如此行的。
毁谤。希腊文blasphēmeō,“邪恶的讲话 [对某人讲]”,“责备”,“亵渎、辱骂”。这个词来自希腊文中的blax意思是“愚蠢的”,和phēmi,“说话”。当然,无根无据的责备就是“愚蠢的讲话”,亵渎就更甚了。在这个例子中,犹太人的毁谤话中无疑会包含那些邪恶的言语,不仅仅是敌对毁谤使徒保罗,而同时也在辱骂耶稣基督了,这样就成了完全意义的亵渎。比较彼后2:2所使用的blasphēmeō(毁谤):“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在徒19:9节也记述了同样的行为,尽管在那里使用的词不一样:“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这些再次发生的犹太人的骚扰,显然已经在罗马城中发生过了(见徒18:2注释),而且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也发生过多次(见徒13;14章等)。在保罗书信中所记载的“被上帝圣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像这句话后半句之类的表达就属于毁谤范畴(林前12:3,标准修订版)。
就抖着衣裳。有关这个动作的重要含义见尼5:13注释;太10:14;徒13:51。这乃是一位犹太人对众位犹太人的行为,抖衣服的动作体现了使徒保罗的愤怒,这个动作较比其他动作更能体现当时的心情。这乃是使徒保罗最后的恳劝了。保罗呼吁那些犹太人悔改,以及呼吁他们良心的动机反而遭到了这些人畜生般的暴力抗拒。
罪(原文作血)。这里保罗在原文使用了“血”这个词,意思是“毁灭”,用在比喻性语言的表达中(参书2:19)。这样的思想以及用法实质上是来自希伯来文(见太27:25注释)。比较先知以西结所说有关自己作为一名守望者,负有职责的详细定义(结3:18,19)。
往外邦人那里去。见徒13:46注释。显然,使徒保罗这里所说要离开犹太人的话仅仅是指离开当地的犹太人,到外邦人那里去传扬福音。使徒没有放弃他在犹太人中间一切的工作,而是仅仅放弃了向哥林多犹太人传扬福音的工作(参徒9:15;19:8)。
徒18:7 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是敬拜上帝的,他的家靠近会堂。
【本会注释】
到了一个人的家中。保罗用这所房子来作教训人的工作,并进行崇拜。他可能依然和亚居拉以及百基拉住在一起。
犹士都。这是一个罗马的姓氏(参徒1:23)。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应该是提多犹士都。然而,此处的事实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这个名字与加2:3提到的提多是一个人,使徒保罗后来留那位提多在克里特岛。提多这个名字在罗马名字中十分普遍。然而,被使徒保罗派往克里特岛的提多与哥林多教会信徒的关系十分密切,正如林后7:14;8:16,23所叙述的一样。此处的犹士都乃是一名没有受割礼的外邦人,就和提多一样,但是这位犹士都参加会堂中的崇拜,被称为“敬畏上帝的人”(参以下“敬拜”注释)。
敬拜。希腊文sebomai,“崇敬”,“崇拜”。此处,这个词所使用的结构是指“宗教皈依者”(徒13:43),和“虔敬的希利尼人”(徒17:4;见徒10:2注释)。因此,他的房子便成了一个合适的聚会场所,因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能进入会面聚集,而且对于外邦人来说,进入他的家要比进入一个属于犹太人的家更为容易,没有顾及。
靠近。或作“毗邻”;“隔壁”(修订标准版)。显然,使徒保罗在哥林多的犹太人会堂被拒绝之后,他选择了会堂附近一个聚会场所,这样,对于那些可能会对福音改变看法的犹太人来说,也可以随时造访。但是,选择这样一个接近的场所也无疑会遭至额外的仇恨尤其是当保罗的拥护者开始渐渐增多的时候,而且甚至连管会堂的一家人都接受了福音,这更令某些人愤愤不平(第8节)。
徒18:8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
【本会注释】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这里的“管”一词就包含着“首要”的意思。在林前1:14提到过这位基利司布,使徒保罗亲自给他施洗。他在犹太人中间的领导地位──悔改之前,以及他的全家都接受福音的事,在基督徒中间都颇受关注。
就相信受洗。希腊文中这两个动词的结构表明了有一个未详细说明的连续时期之过程。在这些皈依者当中还有该犹(林前1:14),也许他是比其他人社会地位都高的人,在基督徒中,这个人由于自己的好客而众所周知,并且在保罗第二次拜访时,将他作为客人接待(罗16:23)。司提反一家的成员,就是“亚该亚初熟的果子”,他们显然列在此处最初的皈依者当中(林前16:15)。保罗曾亲自给这些人施洗(林前1:16)。同样,以下这些皈依者也是当时,或者是其后不久悔改的人:福徒拿都和亚该古(林前16:17);革来,一个显著的女皈依者(林前1:11);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罗16:23);以及以拜尼土,也在“亚该亚初熟的果子”之中(罗16:5)。这个时候,西拉和提摩太同保罗在一起,无疑,是他们给大部分皈依者执行了洗礼(林前1:14-16)。
徒18:9 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
【本会注释】
主…说。或作“而且主说”。这里是给予保罗的另外一个异象。显然,通过主对使徒保罗所说的话来判断,保罗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正在渐渐失去勇气,而且正面临肉体伤害的危险。保罗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接受了那来自马其顿的呼吁(徒16:9,19),但是,这里主亲自向他的仆人保罗显现。在保罗这一生中,上帝的异象曾经在许多不同的巨大危机之时向他显现。在他一开始悔改的时候,主耶稣就亲自向他显现,他第一次看到了主(参徒9:4-6;参《述》第十二章)。后来,他曾经在耶路撒冷圣殿所见的异象中听见了同样的声音,也看见了同样的主的形象(徒22:17-21)。现在他又一次看见了主,并且听见了主的声音。
不要怕。或作“停止害怕”。这话暗示了在这个时候,使徒保罗多少有些害怕、消沉,同时也感觉他正在试图为主的工作而担负的任务是如此沉重。因为因着保罗的传讲而相信并悔改的人大部分都是那些奴仆阶级的人,或者是一些自由民;那些与自己所有的修养、文化相应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希利尼人,似乎都很不容易接受他所传扬的信息(参林前1:26,27)。无疑,他自己当时在肉体上也遭受着危险。他已经看到了那些犹太人的辱骂、斥责,他们要实行肉体暴力。这些事情很容易再次发生。这里,主和蔼地对使徒保罗说了以下的话,“不要害怕”。
讲。或作“不断地讲”。
不要闭口。或作“不要开始保持沉默”。在软弱之时临到试探,不造就人的话确实不应该说,应该保持沉默。但是这乃是对使徒保罗的劝告,要他不可闭口不传,而是要比先前更加勤奋地传扬。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保罗所作的见证。先知以利亚也经历过类似气馁的危机时刻(王上19:4-14),而且先知耶利米所经历的还不止一次(耶1:6-8;15:15-21)。
徒18:10 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本会注释】
有我与你同在。在希腊原文中,这里的“我”是被强调的。这里耶稣基督在吩咐保罗不要闭口,要大胆传扬福音的同时还附带着一条应许,这应许也正是保罗这一刻所需要的。尽管人们抵挡他,但是有主基督与他同在。那曾经宣布给整个教会的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太28:20),现在也向使徒保罗个人再次宣布了──“有我与你同在”。尽管顺从这命令意味着一个受痛苦的生活,但是这条应许向使徒保罗保证那些邪恶的计谋是不会得逞的,主会制止那些密谋诡计,而且保罗的工作不会永远都受到阻碍。
下手害你。这里或作“伤害你”,“虐待你”。主基督并没有应许保罗不会受到任何攻击,也没有应许他会脱离一切的苦难。但是基督不会允许敌人对他实施暴力。对于使徒保罗来说,这个保证就意味着几个世纪以前先知以利沙所学得,并宣布的话一样:“与我们同在的,比与他们同在的更多”(王下6:16)。
许多的百姓。这里所说的话就像在回忆往事,因为当年先知以利亚软弱的时候主也向他说了类似的话,“但我在以色列人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王上19:18)。即使在哥林多那些极为邪恶、混乱的人中间(林前5:10,11),也有正直的生灵,他们渴望着拯救,并且在等待呼召去悔改。使徒保罗以及的同伴们必须要发出这样的呼召。
在这个时期,哥林多城乃是一个重要的商业活动中心之一,依人看来,这里十分重要,从一开始就成功地建立了自己的地位。通过后来使徒保罗写给这个教会的书信可以看出哥林多教会的重要性,并且可以得知这个城市中有着广大的基督教团体。夜间上帝藉着异象赐予使徒保罗怜悯的保证,告诉他在这里的讲论会大有收获,蒙主祝福。保罗起来,得了安慰,预备好担负各样的担子。
徒18:11 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上帝的道教训他们。
【本会注释】
保罗…住了。希腊文“kathizō”,“坐下”,“安顿在一个地方”。这个动词表明了一种持久性和连续性。
一年零六个月。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所花费的时间不但使保罗有机会在那里建立、组织一个教会,而且也使他有机会在周边的地区传扬福音,例如坚革哩港(见罗16:1)。保罗除了向哥林多人传扬福音并教导之外,可能就是在这个时期他写了致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两封书信,这两封信被认为是使徒保罗所写最早的书信,也许还是整本新约圣经的最早篇幅,除非有人偏偏要把雅各书排列的更早一些。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书信开始就写到(林后1:1),“写信给在哥林多上帝的教会,并亚该亚遍处的众圣徒”,这清楚地表明福音的传播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这个城市之内了。保罗意识到这大面积的收获乃是上帝在异象中所说之应许的实现,同时这异象也使保罗预备好承受下一迫害的时期。
徒18:12 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
【本会注释】
迦流。起先,这个人的全名是“玛卡斯·阿尼屋司·诺瓦塔”,但是自从他被一个名为“路西斯·友倪屋司·迦流”的富有罗马人领养之后,就被人称为尤尼司·阿那屋斯·迦流。他就是斯多亚学派哲学家塞涅卡的哥哥,塞涅卡就是罗马皇帝尼罗的辅导老师。塞涅卡曾经送给自己的哥哥,就是这里的方伯两本论文丛集:《愤怒》和《蒙福的生活》。迦流可能在公元51年到公元53年作亚该亚省的方伯(见本册注释第98页)。在迦流从亚该亚退职之后(由于当时热病的袭击)(塞涅卡书信civ.1),他返回了罗马。起先他赢得了罗马皇帝尼罗的青睐,但是最终这位暴君对他又产生了不满,根据某个记载,他最终被尼罗处死。另外一个记述提出,他最终的结局是自杀。然而,塔西图声称,迦流仅仅“由于自己弟弟塞涅卡的死而惊慌”并且恳求尼罗挽留他的生命(《编年史》第十五章第73页;洛俄伯版,《塔西图》,第四册第333页)。
方伯。见徒13:7注释。这里作者路加也显示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就是准确记录官衔的习惯。在罗马皇帝提比留统治时期,亚该亚省──包括马其顿省以南的整个希腊地区──是一个面积广阔的帝国省份,因此,这里由罗马帝国派遣的方伯进行管理。但是大约在公元44年,由于这里不再需要军队的直接控制,罗马皇帝革老丢下令使亚该亚再次成为参议院省份(塔西图《编年史》第一章第76页;绥屯纽《恺撒生平》第五章25.3)。因此,在使徒保罗时代,就是保罗这次拜访哥林多的时候,这里再一次由方伯治理。
犹太人起来。显然,这些犹太人希望藉着同心协力抵挡保罗就可以获得长官的批准,将保罗从哥林多城里驱逐出去。
公堂。按照这些省份中罗马长官的习惯,他们通常是定在某些日子,在集会上或者是在市场,就是进行交易的公共场所进行审问(见徒19:38注释),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向他们上诉,来解决他们的冤情和不平。显然,这里犹太人就利用了此种便利来上诉。但是,对于方伯迦流来说,他们乃是一批控告本族同胞的犹太人,之所以控告乃是因为这人的教导有错误之处。如果迦流是后来从罗马来的话,他可能就会听说那里关于“基督”所引起的动乱(见徒18:2注释),而且就会认为这次犹太人的混乱乃是为了同样的事。见本册注释第448,449页的图解。
徒18:13 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上帝。”
【本会注释】
这个人。希腊文houtos,“这”或者是“这一个(人)”,是一个指示性代词,清楚地表达了他们对于保罗的藐视,因为他们期望保罗在迦流心中留下恶劣的印象。
律法。显然,通过这里犹太人向方伯所陈述的案件,并不是指摩西的律法,而是罗马帝国的法律。这些控告者的想法是这样,按照当时的法律,尽管犹太人被驱逐出了罗马,但是犹太教依然是一个合法宗教,罗马帝国可以容忍,同时也给予认可。因此,他们的控告显然就不能还是有关犹太人宗教的问题,但是使徒保罗所传讲的乃是一个新的宗教,并没有被认可(参徒17:7注释)。
徒18:14 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
【本会注释】
开口。这是一个普通的习惯用法,用来引出下面的正式演说(参太5:2;13:35;徒10:34)。使徒保罗将要开口采取一种正式的辩护,但是这里显明是没有必要的。
迦流…说。迦流如果不听讼任何有关新基督教运动之案件的话,那么他也许就不会长期在亚该亚居住下去。无疑,他了解犹太人那些头痛的争执。同样,他可能还知道有关使徒保罗的一些事情。但是,从他个人的立场来看──他是一位哲学家和政治家──这并不是自己应该审问的案件,不应该予以理睬。迦流并没有试图在罗马帝国所认可的宗教与那些没有被认可的宗教之间,划上一条明显的界限。
冤枉或奸恶的事。相当于“不道德的行为和邪恶的事情”。以下的两件事情,罗马的长官会进行审问:(1)一切邪恶的事(参徒24:20),或者不公正的行为,以及(2)一切包括不道德的穷凶极恶之事。在处理这些案件之时,长官就会执行自己的职责,因为他们就是罗马法律的管理者,同时也要维护其公正。这里的两种表达指出了公开的恶行,例如抢劫、袭击、斗殴、强奸等;第二种主要指明了一切欺诈性的行为。
理当。或作“按着道理”,“正规来说”。
耐性听你们。这里是指,我应该听完你们的案子。这个动词也用来作为一个专业的词汇,表达继续听别人的牢骚。迦流所说的话显明他们罗马人认为自己的耐性要高于这些有耐性的犹太人。但是如果他们的案件有正当的理由被批准的话,犹太人就自然会享有罗马官员的耐性听讼,迦流会探究属于他职权范围和罗马法律之内的一切案件。
徒18:15 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你们自己去办吧!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
【本会注释】
言语、名目。或作“话语和名称”。无疑,如果这些犹太人有机会的话,就会尽可能把更多有关保罗的教训上诉给迦流。但是,耶稣是不是基督对于罗马人来说完全是一个神学定义,在罗马的法律中没有此类规定。如果迦流曾经在罗马听到过“基督”这个名字的话(见第2节注释),他会不加思索地按照罗马帝国规定处理,并且尽快摆脱这些犹太争论者(参徒23:29)。
你们的律法。直译是“根据你们的法律”。通过这里的强调可以得知,迦流清楚表明他识破了这些人关于犹太人律法的诉讼。在他们的眼里,更关心的是犹太人的法律,而不是罗马的律法,迦流拒绝审问,自己也不愿意参与。
不愿意审问。这里强调了方伯迦流对于这个案件不予理会,这句话照字面意义上讲应该读作,“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希腊文中强调“审问”一词,同时也强调了代词“我”。迦流放弃了对于这个案件的司法审问,因为它不涉及罗马的法律。
徒18:16 就把他们撵出公堂。
【本会注释】
把他们撵出公堂。当时在场的一定有许多人,迦流坐在中间,可能是在一个广场,也可能是古罗马的市场,在迦流旁边有他的扈从和官员,现在,他命令将那些烦人的争论者清除出去,以为他们所控告的涉及“言语和名目”。在哥林多这个繁忙的商业城市里,有许多适合迦流审问的案件,对于这些无聊的宗教问题,迦流不予理睬。
徒18:17 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这些事迦流都不管。
【本会注释】
揪住。参徒16:19;17:19。在徒21:30 记述耶路撒冷城中那些暴徒们的暴力行为之时也使用了同样的动词,之后不久(同上第33节),就是在千夫长营救保罗之时,他也是以此种行为对待保罗的。
所提尼。这个名字十分普通;毫无疑问,他就是在林前1:1提到的那位“所提尼”,虽然遇到了逼迫,但是这位会堂的领袖可能在后来悔改了,正如使徒保罗自己一样。
管会堂。所提尼显然是在先前管会堂的基利司布悔改之后才成为会堂的领袖(第8节)。他可能很愿意在迦流面前,藉着提出直接反对保罗控告来显示自己对于抵挡基督徒们的热心。作为发言人,他一定会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而且围观的群众当中必定有许多希利尼人。毫无疑问,这些人发觉了迦流口气中所带有的轻蔑,因此藉着他那对于这些人不利的决定给他上了一课,是很粗暴的一课。或许是所提尼在这件事情上失败之后,犹太人便又换了新的领袖(见以上“这些希利尼人”注释)。无疑,使徒保罗在这里的外邦人中间没有什么同情者。不论如何,群众都选择了所提尼为他们特殊关注的对象。
打他。或作“开始打他”。
这些事迦流都不管。迦流的所宣布的反映了人类对于向世界显明的真理漠不关心。但是,迦流说这话并不一定意味着他认为宗教的事情是无关紧要的。他只是意识到了自己合适的司法管辖范围。方伯迦流的统治一定对于基督教的传播起到了一个帮助作用,这乃是一个先例。
有关罗马人对于犹太人生活所关注的方面(参第14节),参本注释第五册第60-62页;第六册第59,60页。
保罗回到安提阿
徒18:18 保罗又住了多日,就辞别了弟兄,坐船往叙利亚去;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他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
【本会注释】
住了多日。使徒保罗曾经居住并工作在这里有一年零六个月,这期间相对来说比较安宁(第11节)。在这个时期之后,或者是说在这一年零六个月的后期,他就被犹太人拉到了公堂,来到了迦流面前。在这场危机之后,使徒保罗又获得了一个和平的时期,在这期间又进行了一番工作。
往叙利亚。这次旅行的动机可能有以下几个:(1)正像后来显明的一样(见徒20:3,4注释),无疑,他期望亲自将门徒们所募捐的款项送到耶路撒冷(参罗15:25,26;加2:10)。很清楚,当使徒保罗决定要返回的时候,他想能尽快赶到耶路撒冷,为此他拒绝了以弗所信徒的挽留,尽管他的那里的讲论要比其他地方的讲论更为成功,因为连以弗所城中的犹太人都几乎要接受了(2)他最近所发的誓约要求他拜访圣殿(3)保罗希望能够汇报自己在外邦人中间所做工作的结果,尤其到现在为止依然被冷漠的那些马其顿和亚该亚宗教(参徒15:4)。
百基拉、亚居拉。见第2节注释。
坚革哩。这里是哥林多东边的一个港口,坐落在萨罗尼克湾。罗16:1的记载暗示了这里组织建立了教会。使徒保罗称赞了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非比在基督徒服务上的热心,表达了自己对于她的感激之情(罗16:2)指出他与坚革哩教会有着亲密的接触。可能是保罗本人建立了这里的教会。
愿。我们很少会怀疑这里所说的“愿”是个人所许的愿,是对于临时性拿细耳人之愿的一种改进形式,在民6:1-21记载了这个条例。临时性拿细耳人的“愿”要求与世界隔离,并且与普通的生活分离(这里的“拿细耳人”意思就是指“分离”或“归为圣”的人)。在做拿细耳人期间,“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也不可以剃头、刮脸。在所许之愿,就是这个洁净的日子将要满的时候,许愿之人就要在圣殿里剃头,而且要在平安祭下面的火上烧掉自己的头发。完成所许之愿的时候,徒21:24的拿细耳人就剃了头。显然,距离耶路撒冷较远的人可以将头发剪短,然后将剪下来的头发带进圣殿,当他们剩余的头发被剪下来的时候,要将这些头发一起奉献。这就是使徒保罗起行到叙利亚之前,在坚革哩所做的。显然,通过林前11:14 的记述,使徒保罗认为男人留长头发是不合宜的,但是在履行拿细耳人愿的时候,有必要把头发留长。因此,尽管他也在履行拿细耳人的愿,就是临时性拿细耳人,由于自己外貌以及风俗习惯的缘故,在保罗继续开始传道旅行之前,他就会剃了头,除非他到达坚革哩的时候,他的拿细耳人愿结束。
所许之愿的主要推动力,常常是一种对于在危难、恐惧之时蒙拯救,所表现的感激。这恐惧,这应许,以及得蒙拯救的事情,在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工作期间的记录中留下了记载,因此,许愿将自己奉献给福音事业,也就成了自然的结果。使徒保罗即没有轻视也没有谴责虔诚感的表达,因为他并没有认为这些乃是条文主义者,因为他本人也遵守犹太人其他的某些习惯和规条。
使徒保罗也有可能实施了自己处事的一个原则:“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见林前9:22),因此,作为一名犹太人,他的行为与其他犹太人一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同上第20节)。使徒保罗施行拿细耳人的愿乃是向一切犹太人的同胞们证明,他本人并没有轻视律法,也没有教导其他的犹太人藐视律法(见徒21:21-24注释)。
徒18:19 到了以弗所,保罗就把他们留在那里,自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
【本会注释】
到了以弗所。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读法,“他们来到以弗所”。这里的希腊动词翻译为“到了”,它是一个航海词汇,“上了岸”。以弗所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城市,先前它是希腊爱奥尼亚地区的首要城市,后来爱奥尼亚成了罗马帝国的一个省份,称为亚细亚省。这里成了使徒约翰后来工作的园地。这个城市距离地中海并不遥远,坐落在卡斯特河口附近丘陵起伏的地区,在荷玛斯和马益安达两条更大的河流中间。以弗所城早先曾经是希腊在小亚细亚西部海岸的一个殖民地,但是在公元前第六世纪,这里归属与吕底亚的国王管辖。起先,这里是一个敬拜亚底米女神(罗马的处女守护神黛安娜;见徒19:24注释)的中心,而且有众多的朝拜者──他们来自当时已知世界的众多国家──来到女神的庙宇中拜见。几个世纪以来,东西方国家都可以在以弗所保持亲密的接触,而且在这里,希腊人的宗教更偏重与东方人的特性,同时也包括法术、魔力和一些神奇之事。在使徒保罗的时代,以弗所城乃是亚细亚省中最为繁忙,最受欢迎的城市。那里的犹太人至少也能坐满一个会堂。
使徒保罗第三次传道旅程,约公元53—58年
1. 保罗造访加拉太和弗吕家众教会(徒18:23)。
2. 保罗去到以弗所,图:以弗所城近郊图(徒19:1)。
3. 保罗在以弗所呆了大概三年;写下哥林多前书。银匠们闹事;他动身去马其顿(徒19:1)。
4. 保罗在马其顿写下哥林多后书。
5. 保罗可能经由以利哩古和尼哥波立,也可能直接前往希腊(徒20:2)。
6. 在哥林多时,保罗写下加拉太书和罗马书。
7. 在希腊逗留三个月之后,保罗又启程经马其顿前往耶路撒冷(徒20:3)。
8. 在特罗亚,犹推古重获生命(徒20:6-12)。
9. 保罗在米利都向以弗所众长老告别(徒20:17-38)。
10. 保罗重新上船前往叙利亚(徒21:1,2)。
11. 保罗在推罗上岸,在多利买和该撒利亚逗留,然后到达耶路撒冷(徒21:3-17)。
把他们留在那里。根据推测,亚居拉和妻子百基拉可能在以弗所停留过一段时间。有关他们各样的迁移见第2节注释。
进了会堂。这乃是使徒保罗惯常的行为;他不能放弃自己本族的同胞们,尽管这些人常常恶意对待他,但是,保罗一到以弗所就又一次首先进了犹太人的会堂。然而,保罗在这里所讲论真理的似乎被这些人所接受,而且没有受到先前那样的敌意,因为以弗所的犹太人邀请保罗在这里多停留一段时间(第20节)。可能是因为以弗所人民世界性的个性,以致他们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犹太人。
辩论。希腊文dialegomai(见徒20:7注释)。
徒18:20 众人请他多住些日子,他却不允,
【本会注释】
请他。这里翻译的动词“期望、愿望”大部分情况下是指“请,要求”。这些以弗所人的要求乃是一个有希望的好征兆,而且必定将来会有好的收成。除了在庇哩亚之外,使徒保罗没有在任何地方遇到对待所提出的福音具有如此善于接受之态度的。他视那些哥林多人为需要喂奶的婴孩(林前3:2),但是后来保罗发现自己可以将“所有上帝的旨意”传讲给以弗所人听(徒20:27),因为这城的人有能力接受,并分享保罗所有的真理知识,也能明白所传扬之福音的奥秘(弗3:4)。
不允。直译是“没有点头”,就是说使徒保罗没有赞同他们。
徒18:21 就辞别他们,说:“上帝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于是开船离了以弗所。
【本会注释】
就辞别他们。相当于“离开他们”。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对于以下表达的删节,“但是,我必须尽一切办法到耶路撒冷守节”,这里所删节的话被认为是徒20:16所表达的插入物。即使我们接受了对于这里的删节,也不会表明这次不是犹太人要过的节期。
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只要使徒保罗再次遇有机会,他就兑换了他对于这些人的应许(见徒19:1)。
上帝若许我。保罗和雅各都同意依赖于天父上帝的旨意来做好一切事情,他们在描述此种意思之时几乎使用了相同的表达(参雅4:15)。对于他们来说,希腊文的deo volente所表达的这个原则,“上帝的旨意”,而且常常能在先前的基督徒口中听到这些话。有关上帝的旨意藉着圣灵来阻止保罗自己企图做之事的实例,见徒16:6,7。
徒18:22 在该撒利亚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下安提阿去。
【本会注释】
在该撒利亚。显然,在本节简单的叙述中还包含着许多行动。无疑,使徒保罗在该撒利亚又一次与传道人腓利接触。在后来,保罗乃是该撒利亚腓利家中的客人(徒21:8)。
上。这里是指从这个沿海城镇到耶路撒冷去。
问教会安。或作“向教会打了招呼”。事实上,这里乃是略略地提到了使徒保罗对于当时一切基督徒生活与活动中心──耶路撒冷──的访问。这是使徒保罗悔改之后第四次访问耶路撒冷教会(参徒9:26;11:30;15:4;21:17)。这里不同于徒14:27的记述,因为这次拜访并没有提到聚集教会的众信徒,也没有记载有关使徒保罗和他的福音同伴们所成就之事的汇报。此处没有提到这个城市的名字,而且也没有提到保罗还愿的事情。有些人认为,使徒保罗并没有受到热烈的欢迎,而且在有关律法的事上,他与外邦基督徒之间的关系使保罗处在了一个特别的位置,以致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们疏远了与他的关系,因为在耶路撒冷的这些信徒对于律法十分热心。但是这种说法仅仅是一种猜想。不论是什么原因,使徒保罗希望能尽快赶往那个可能比较适合自己心意的团体,就是在安提阿的基督徒团体。
下安提阿去。保罗返回安提阿标志着第二次传道旅程的结束。大约是公元52年(参本册注释第102页)。
徒18:23 住了些日子,又离开那里,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
【本会注释】
住了些日子。这次对于安提阿教会的拜访应该有几个月之久。许多人认为,就是在这次拜访中,保罗与使徒彼得产生了分歧,并且当众谴责了彼得装假的做法,记载在加2:11-14。原因是使徒保罗已经许久没有到安提阿教会了,因此,那些犹太教门的信徒们就有时间组织一次对于外邦人自由的全新袭击。他们给彼得带来了新的压力,而且彼得生性不坚定的品格使得他屈服与这些犹太人。然而,其他一些人坚持认为这次事件发生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后,使徒保罗和西拉离开安提阿之前(见徒15:39,40注释)。
又离开那里。安提阿乃是使徒保罗第三次传道旅行的起点,正如先前的两次一样(徒13:1-3;15:36-40)。
加拉太和弗吕家。无疑,使徒保罗遵照原来的方向行驶,在他到达小亚细亚更北的地方之前,访问了路司得和特庇(见徒16章附注)。
坚固。使徒保罗并不仅仅是一位建立新教会的传道人;他同时也是牧者,因为他与自己所建立的教会保持着活泼的联络,十分关心教会的幸福安宁。有关这里的一些教会,就是在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时建立的教会,这次乃是保罗第四次拜访了(见徒13:51;14:6,21;16:1,6)。
亚波罗在以弗所讲道
徒18:24 有一个犹太人,名叫亚波罗,来到以弗所。他生在亚力山大,是有学问(或作:口才)的,最能讲解圣经。
【本会注释】
亚波罗。这个名字可能是与“亚波罗尼司”或者“阿波罗德拉斯”相对照。本节经文以下的论述乃是一个附加说明,同时也提供了后来发生之事的背景。关于亚波罗,新约圣经中的记述说明他在早期教会扮演了一个重要突出的位置。作为一名基督教教师,他的影响在哥林多教会尤为明显。使徒保罗提到在致哥林多的书信中曾经提到过那些跟从亚波罗的人(见林前1:12;3:5;4:6)。
生在亚历山大。直译是“照着出生他是亚历山大人”。希腊七十子的旧约圣经就是在亚历山大,由犹太人翻译的。亚历山大是一个研究学习的中心,那里有古代世界最大的图书馆之一。哲学家斐罗就是在亚历山大犹太人中的一名杰出的知识领袖。由于斐罗大约死于公元50年,亚波罗可能受到了他的教训和影响。
有学问(或作“口才”)的。希腊文logios,“有学问的”,“雄辩的”。译文中仅仅显明了这个词的一半含义。亚波罗颇有学识,而且他可以十分有力的使用自己的学识。
能。希腊文dunatos,“能”,“有能力的”。
徒18:25 这人已经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只是他单晓得约翰的洗礼。
【本会注释】
受了教训。希腊文katēcheō,“将声音传给……”,将这个意思进行引申就成了,“口头传授,教导”。这个希腊文也暗示了亚波罗是从其他人那里领受了这道,有人给他进行了讲解,另外还有他个人对于旧约圣经的研究。通过约瑟夫的记载我们可以得知(参《犹太掌故》第十八章5.2)施洗约翰的洗礼和教训在犹太人中间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在耶路撒冷和以弗所的这些犹太人,接受了关于施洗约翰的洗礼和主的道,并不希奇。但是,无疑这些有关主道的教训和指导一定十分简单。他们可能知道约翰的使命乃是为一个要来的国度做预备工作,他们也可能听说约翰曾经指着耶稣说“看哪,上帝的羔羊”,还有关于耶稣受洗之后,从水中上来就有天上的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但是约翰后来就被捉进了监狱并且被希律王砍了头,而且耶稣也被带到髑髅地钉在了十字架上。有许多约翰的门徒们可能不知道耶稣后来所传的信息──建立主的教会,基督徒进行洗礼的条例和圣餐礼,圣灵的沛降,有关悔改归主的教训,还有藉着信心领受救赎之恩典的信息。施洗约翰本人仅仅是隐隐约约认为耶稣可能要实行这些事情,因为约翰被囚禁在监狱的时候,曾经派两个门徒来到耶稣面前,问耶稣说:“那将要来的是你吗?”(太11:3)。
道。当时那些信奉约翰洗礼,领受约翰所传之“道”的人,都需要知道有关主“道”的知识。这个措辞的含义具有一半的专业表达性,正如“信奉这道的人”一样(见徒9:2注释),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基督教。
心里火热。参罗12:11,在那里提到了同样的词“心里”,人心,而不是指上帝的圣灵。
耶稣的事。此处的表达乃是旧约圣经中的话(赛40:3),福音书的作者们引用这话来描述施洗约翰传道(太3:3;可1:3;路3:4;约1:23)。亚波罗可能十分详细的讲述了施洗约翰是如何传扬那要来的天国,而且是以他自己对于旧约圣经的研究来阐述、讲解。他可能向众人讲解约翰是如何指明耶稣就是基督,就是弥赛亚上帝的羔羊,并且也可能涉及到许多有关基督的工作和教训,以此作为证据,说明上帝派遣了更伟大的先知,就是犹太人历代所盼望的那位。因此,耶稣基督的生活就是一个见证,说明救恩临近。但是亚波罗的教师,不论他是谁,并没有引导他的学生转离约翰(约翰本人承认耶稣是基督)的信息,就近耶稣。因此,亚波罗无疑会认为后者就是荣耀之犹太教的领袖,而且犹太教必然会保留古老宗教中那些与众不同的特征。显然,亚波罗还没有得知“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的道理(林前7:19;参加5:6),而且也没有意识到献祭制度要“归无有了”(来8:13)。
晓得。希腊文epistamai,“精通于”,“熟悉”。
约翰的洗礼。在“洗礼”中必定包括那些有关宗教的知识和经历,洗礼就是一个入门。这里的表达满有兴趣,显明施洗约翰工作(作为耶稣基督的开路先锋)之影响,已经传到了福音信息还没有到达的更远地区。当然,这信息曾经传到了亚历山大。关于这个“洗礼”的局限性参以上“受教”注释。
徒18:26 他在会堂里放胆讲道;百基拉,亚居拉听见,就接他来,将上帝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
【本会注释】
放胆讲道。这十分需要胆量,因为在这些犹太人中,决不是所有人都已经预备好聆听有关弥赛亚已经降临,并且复活升天的道理。演说就必须要预备自己满有学问和口才,而且还要有十足的勇气,与那些人论述这个主题,关于这个话题,犹太人曾经被迷惑并且有人冒名顶替。
百基拉、亚居拉。参罗16:3;见提后4:19。显然,在向亚波罗讲解的事上,百基拉扮演着一个活跃的角色,这表明在基督徒中间,她乃是一位满腔热心并且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妇女。亚居拉和妻子百基拉显然在继续参加会堂中的各种崇拜仪式。当亚波罗以一名犹太律法师的身份出现在那里,并且传扬他所带来的信息之时(参徒13:14,15),他们夫妇就听到了,并将亚波罗接来。
就接他来。由于亚波罗仅仅知道施洗约翰所传扬的信息,亚居拉和百基拉可能会对他更加同情,在他们有关基督的立场上,要比那些没有顺从的犹太人更加好的多。他被预备来接受弥赛亚,但是没有明白耶稣是以什么方式完成了“弥赛亚”这个名称的一切条件。
讲解。或作“提出”,“解释”。
上帝的道。他们向亚波罗“讲解”的就是他们从使徒保罗那里所学来的教训,也可能包括一些先前他们在与罗马的基督教徒接触时所学得的教训(见第2节注释)。可能这教训中就包括藉着恩典获得救恩的教义,因信称义的道理,以及在悔改受洗之后的圣灵恩赐,还有主最后晚餐的真实意义和必要性。无疑,在讲述了这些道理之后,就是在徒19:1-7的记载中,那十二位门徒讨论关于洗礼之事,亚波罗在先前仅仅知道约翰的洗礼,如今,他需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重新领洗了。
更加详细。相当于“更加准确”。
徒18:27 他想要往亚该亚去,弟兄们就勉励他,并写信请门徒接待他(或作:弟兄们就写信劝门徒接待他)。他到了那里,多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
【本会注释】
想要。就是说希望去。
亚该亚。可能亚该亚的首要城市就是哥林多。徒19:1以及林前1:12的描述清楚表明了亚波罗的打算实现了,他的确到了亚该亚。他所受到的训练,天生的能力,以及新近受到的指导和经验都使他具有资格在那里开展一项工作,与使徒保罗先前在雅典所做的工作相似。没有任何记载表明亚波罗负有使徒的使命,但是有些哥林多人认为亚波罗是与使徒保罗平等的(林前1:12)。正因为如此,在哥林多教会才起了一场风波,产生了强烈的争竞,结党,使徒保罗也对其进行了谴责(林前3:3-17)。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猜想是亚波罗本人引起了此种情形,因为使徒保罗曾经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林前3:6)。可能是由于亚波罗的知识使这个教会产生了党派的偏见,以致他不愿意再次来到哥林多教会(林前16:12)。
弟兄们…写信请(或作:弟兄们就写信劝)。这是第一个有关“荐信”(见林后3:1注释;参罗16:1,2;西4:10)的记载,这“荐信”是一个教会写给另一个教会,作为推荐的承担方。这就是当时的“信任状”。以弗所教会愿意给亚波罗写荐信的事实显明当亚波罗在以弗所教会之时,他发挥了很好的影响。
多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这段话也许可译为“藉着恩典,大大帮助那些相信的人”。这样的译文看起来更为可取,因为是藉着上帝的恩典,加上智慧与口才的属灵恩赐,亚波罗才能引导人在基督里有更深更多的经验。这里的描述与使徒保罗所说亚波罗与自己工作之间的关系是完全一致的:“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我照着上帝所给我的恩……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见林前3:6,10)。
徒18:28 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驳倒犹太人,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
【本会注释】
极有能力驳倒。这里的希腊文diakatelegchomai,“彻底地驳倒”,“彻底地使……信服”。亚波罗在犹太人面前提出异议,并且用圣经上的话驳倒了他们。他致使这些犹太人遭到了先前与使徒保罗辩论一样的下场。亚波罗的演说方法可能与使徒保罗不同,因为他们有各自不同的个性。他在福音工作上的劳苦自然吸引了一些跟随者来就近这位新的传道人,也许比先前使徒保罗所具有的果效更为成功。由于亚波罗这个名字没有在《使徒行传》一书中再次出现,因此这里就注明他后来的一些记录。尽管在哥林多书信中出现了他的名字,而且他的名字还被作为一个党派的标语,但是使徒保罗并没有表明自己与亚波罗存在教义上的分歧与区别,由于他们各自都与亚居拉和百基拉有密切的联系,而且彼此意气相投,同样他们之间可能没有什么不和。在林前16:12的叙述中表明,最终,亚波罗还是返回到了以弗所,可能带着来自哥林多教会的荐信(林后3:1)。使徒保罗对亚波罗是很有信心的,通过保罗希望亚波罗能同司提反、福徒拿都、以及亚该古再次返回哥林多这件事就可以显明(林前16:12,17)。之后,他将目光放在了远方,直到使徒保罗的生涯行将结束之时。我们自然会相信,在期间这些年里,他一定是在热心、虔诚地作传福音的工作,就像他在以弗所和哥林多所做的一样。在使徒保罗的传道工作行将结束之时(大约公元67年),他再次提到了亚波罗(多3:13)。他与西纳在一起,这人乃是一名律法师,律法师就是指某人,就像亚波罗一样,具有高深的知识,不论是犹太人的还是罗马人的知识,而且有众所周知的名声(见太22:35注释;本注释第五册第55,56页)。显然,使徒保罗对于亚波罗的感觉依然是挚爱的朋友,因为保罗要求提多给予他一切可能的帮助。亚波罗曾经在克里特岛传扬福音,显然,在那个地区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的独特的信徒,保罗能将这些信徒与那些同自己交往的信徒区别出来(多3:13,14)。
耶稣是基督。相当于“基督就是那位耶稣”,或者“耶稣就是基督”(见第5节;徒17:3注释)。
使徒行传19章
提要
6 保罗按手,就有圣灵临到那些人身上。9 犹太人毁谤上帝的道,单单所行的神迹奇事就可以坚定这道。13几个念咒赶鬼的犹太人,16 反倒被鬼附在自己身上。19烧掉了行邪术的书。24银匠底米丢,由于贪财,发起了敌对保罗的运动,35最终由城里的书记安抚了众人。
保罗在以弗所
徒19:1 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就来到以弗所;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
【本会注释】
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以上对于亚波罗的插入叙述就结束了,下面的记载将再一次回到使徒保罗身上。亚波罗发觉亚该亚地区的哥林多城乃是一个十分有效的传道中心,似乎在这个时期,他还将这里作为一个总部。在这期间,使徒保罗继续向西行驶(徒18:23)穿过小亚细亚,要到以弗所。
上边的一带地方。那是很大范围的一个区域(见徒13:50注释)。这些地区都属于内陆。使徒保罗的旅行可能穿过了吕高尼、加拉太、以及他先前就曾拜访过的弗吕家。
就来到以弗所。这里保罗再次访问以弗所城,乃是他先前离开这里之时所说之应许的实现(徒18:21)。
几个门徒。他们被成为“门徒”是因为他们像亚波罗一样,他们学习了一些有关耶稣的知识,藉着这些基础,他们就被引领来听使徒保罗的讲论,保罗会教导他们更多的真理。
徒19:2 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
【本会注释】
你们信的时候。或作“相信的时候”。这里或者是指你们相信的时候,或者是说既然你们信了。保罗称这些人为信徒。由于保罗刚到这里不久,他不知道群众中间这些成员的背景。但是保罗可能已经注意到这些人希望拥有属灵的恩赐,也许他们缺乏那些有福音信息在心里之人所表露出来的和平、喜乐、以及光照。
受了圣灵没有。这些门徒们在信仰上所持守的立场与亚波罗十分相似,我们可以很合理地认为,当亚波罗在以弗所的时候,这些人接受了他的讲论。当然,他们可能通过旧约圣经的记载,以及施洗约翰的讲论,已经知道了有关圣灵这个名词(太3:11),但是除此之外,他们似乎对于圣灵之特性没有丝毫的了解。他们领受了洗礼,作为悔改的一个表号,无疑,他们也开始过一种正直的生活,但是还没有经历“圣灵中”的“公义,和平,和喜乐”(罗14:17)。显然,他们是一些犹太人,并不是外邦人。
徒19:3 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他们说:“是约翰的洗。”
【本会注释】
你们受的是什么。相当于“领受了什么”(见徒2:41;8:38注释)。在新约圣经中,这个措辞的意思是“藉着洗礼来到”,“藉着洗礼进入”,用此来表达他们藉着浸礼这么一个外在的行为表号与上帝亲密联合的关系。藉着浸礼这么一个外在的行为表号。到此为止,这些人的回答显明了他们所领受的指导是不完善的,比较通常受洗时所领受的,他们还不够资格,有所缺乏,同时他们的属灵经历也是不完善的,与他们对于知识的缺乏是一致的。显然,他们本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缺乏,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具有充分的资格,自然可以属于信徒中的一员。
是约翰的洗。相当于“领了约翰的洗礼”。他们可能是从亚波罗那里领受了这洗礼,是亚波罗在听到百基拉和亚居拉的更详细教导之前所为,或者是从像亚波罗一样的人物那里领受了这洗礼。除了本章的第4节之外,这里乃是新约圣经中最后一次提到施洗的约翰。
徒19:4 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
【本会注释】
是悔改的洗。使徒保罗归纳了施洗约翰的教训──悔改的洗礼以及对于耶稣基督应有的信──但是这些以弗所的信徒对于圣灵的洗以及圣灵的恩赐毫无所知,而且对于在基督里之教义的信心也很薄弱。
徒19:5 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本会注释】
他们听见这话。此处的“这”是由翻译员添加的,我们或许可以将其删掉。显然,这些皈依者听到的并不仅仅是耶稣是弥赛亚的陈述,而是藉着旧约圣经的经文作为论据,保罗证明了那些事情都是真实的,显明在基督里应验了旧约圣经。尽管这里的描述十分简洁,但是他们不一定立刻就悔改相信了,可能需要全面的讲解和教导。
就奉主耶稣的名。相当于“照着这名”。有关这“名”的重要意义见徒3:16;4:12注释。这里乃是一个个别的例子,他们接受了至关重要的真理──这真理对于他们来说是全新的──之后就再次领受了受洗。但是这里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频繁的重新领受洗礼。重新领受洗礼越少执行越好,这工作要十分谨慎。要使自己的罪得蒙洁净,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上每天行事为人有基督的样式乃是要藉着基督,靠赖上帝赦免罪恶的恩典(约一1:9;2:1,2),而且要由洗脚礼作为见证,就是那洗去罪恶的表号礼节(约13:4-10)。当一个人受洗归入基督之后,若不是因为明显地背道,偏离信仰,或者是背叛了与基督之关系的标准,就不可再次执行洗礼。除了此种情况之外,像此处的这个例子也是可以再次执行洗礼的。奉耶稣基督的名接受洗礼乃是要发誓进入救恩的约,而且希望这种恩典是持久、永久性的经历。
徒19:6 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或作:又讲道)
【本会注释】
按手。见徒6:6注释。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这乃是记载在《使徒行传》中,那些奉耶稣基督的名领受洗礼之时而获得的属灵经历。在这个例子中,圣灵降下也是为了预备人做伟大的工作,就是改变这个全部奉献给女神底米丢(等同于罗马人所信奉的守护神黛安娜)的以弗所城,使之成为一个有众多侍奉基督之人的地方,使以弗所成为整个这个地区基督徒生活的中心,以及以后几个世纪的工作。
就说方言。相当于“开始张口说方言”。这就好比五旬节圣灵沛降一样。先前圣灵在耶路撒冷降临,使许多从各国来到耶路撒冷参加五旬节的犹太人受到了影响,接受了所传的福音,此时,要像当年所产生的果效一样,圣灵在这个异教活动的中心降临,也要产生类似的结果,当地百姓对于这种能力的惊叹必定会使他们注意这信息,这样就会吸引一些人归向基督。“因此,他们获得了做福音工作的资格,就如以弗所以及周边的福音使者一样,同时也出去到小亚细亚传扬福音”((怀爱伦《评论与通讯》1911年8月31日)。
又说预言(或作:又讲道)。相当于“开始说预言(或作:开始讲道)”。这意味着一种对于福音传播更加有力的恩赐,实现了旧约圣经中记载的预言,并且能更加有力地传扬福音。在这个时期,预言未来时间的能力对于耶稣基督的事并不会有太大帮助,而且也没有必要用这个词来预定。
徒19:7 一共约有十二个人。
【本会注释】
一共约有十二个人。这里的叙述暗示,这十二个人形成了一个组,他们也许一起出席教会的会议,但是在这之前并非如此。
徒19:8 保罗进会堂,放胆讲道,一连三个月,辩论上帝国的事,劝化众人。
【本会注释】
进会堂。这样作乃是为了保持使徒的习惯(见徒9:20注释)。这三个月中每次进会堂显然主要是在安息日那天,这样做首先是因为保罗是一名认真遵守安息日的信徒(见徒13:14;16:13),而且也是因为保罗在平日里自己亲手劳作谋生(徒18:3;20:34;见帖前2:9;帖后3:8),只有在安息日才能给保罗提供一个决好的机会,使他可以与犹太人接触。
放胆讲道。见徒9:27注释。
一连三个月。这几个简单的叙述词概括了一个繁重劳碌的时期。无疑,使徒保罗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为一名制造帐篷的工人(参徒20:34),但是,至少在安息日他在会堂里传讲耶稣就是基督,并且提出耶稣基督工作以及他国度中之永久律法的本质。
辩论。正如徒17:2;18:4,19的记述;见徒20:7注释。
劝化。或作“试图说服”。
上帝国。见徒1:6注释。
徒19:9 后来,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保罗就离开他们,也叫门徒与他们分离,便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
【本会注释】
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或作“有些人生发刚硬的心,就不顺从”。见徒14:2注释。
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这里是指毁谤基督徒和基督教。这些在以弗所煽动混乱的不信之犹太人正如那些在帖撒罗尼迦的犹太同胞一样。他们可能试图煽动外邦人也来攻击保罗,以此来体现他们对于保罗的憎恨。在社会底层的百姓总是随时愿意暴动。
保罗就离开他们。这里是指保罗停止了参与那里会堂中的公共崇拜。
叫门徒与他们分离。即保罗要求会堂中的基督徒们退出会堂,对真理感兴趣的犹太人都可以出来。这里乃是第一次记载一个整个的基督徒团体与犹太人的会堂切断关系,从他们中间出来。在公元68-135年犹太人战争期间,基督徒们可能加快了从会堂里退出来的过程,因为在战争期间,与犹太人联合,进到犹太人的会堂不但不安宁,而且事实上在某些地方还十分危险,(见本注释第五册第80页)。
辩论。有些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这里也可以使用以下一种不同的读法,“每天在推喇奴学房里从五时辩论到十时”。一些学者们认为这种读法不能被肯定是不是最初的原文。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这里就产生了一种有趣的观点,因为从五时到十时(大约是从上午11点钟到下午4点)正好是东方国家用来午睡的时间,使徒保罗可能会利用推喇奴学房在一天中没有课时的时候,就是在“业余时间”教导真理。
天天。使徒保罗在以弗所停留的前三个月期间是如何勤奋地教导那里的信徒,多长时间在会堂里讲解一次,我们都无法搞清楚,尽管他必定在每个安息日都到会堂聚会,也许不仅如此,平日里也可能会到那里去。现在,保罗至少开始着手一项比较集中、加强的公众布道,对于这项工作,使徒保罗至少每天要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根据推测,保罗可能在推喇奴学房讲论的同时还去工作赚取生活费(见第8节注释)。
学房。希腊文scholē。这个词有一段很有趣的历史。最初这个词是指“闲暇”;随后,这个词用来表达那些有学问之讨论和研究的闲暇时间;后来,正如这里的表达,就成了从事研究学习的场所。最后,这个词成了一个集体措辞,指那些在某个教师门下受教的学生,例如“齐诺学房”。在本节当中,这个词可能是指一个空闲的房子,而且这个房子归私人所有,借给使徒保罗使用,或者是保罗租用了这房子。
推喇奴。有些人可能认为推喇奴是一个著名的人物。关于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确切的记载。他可能是一个哲学教师或者是辩术教师,但是如果事实确实如此的话,那么他几乎不可能是一位丝毫没有皈依的外邦人。因为像这样的一位教师,是不会允许他的学房被一个教导新信仰的人使用的,而且这新信仰被某些党派讥笑(见徒17:32)。
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学校,希伯来文写作“Beth-Hammidrash”,使徒保罗的犹太人听众更有可能聚集参加。在这些听众当中,显然有一部分人是犹太人,还有一部分人是希腊人。无疑,在以弗所有足够的犹太人,为了他们的文化教育,有必要开设这样的“学房”,而且这种学房的领袖除了自己的犹太名字之外,必定会随时采用一个外邦名字。因此,这里提到的“推喇奴”有可能是一名犹太人。
徒19:10 这样有两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亚西亚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听见主的道。
【本会注释】
这样有两年之久。后来,使徒保罗在米利都向以弗所的长老们劝勉之时,他说自己在以弗所教会劝戒众人有“三年之久”(徒20:31)。然而,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并没有矛盾。徒20章提到的“三年”,必定包括这里提到的“两年”以及第8节提到的三个月,还有使徒保罗在进会堂传讲之前的一段时间(见《述》第二十八章)。
一切住在亚细亚的。有关“亚细亚”的解释参徒2:9。显然,以弗所成了使徒保罗做工的中心,从这里出发,他还到周边的一些城镇传扬福音。因此,在启示录中提到的一些教会(启2;3)有可能是因为保罗的传讲而建立了的,尽管使徒保罗提到有些人没有见到过他的面(西2:1;参徒18:23)。在以弗所城里新基督教团体的成长,当然,其成员包括犹太人也包括外邦人,已经成了一个显著的事实。奉献给女神亚底米的物品明显减少了,而且有关女神纪念品的出售生意也空前的萧条。作者路加的记述暗示,使徒保罗的听众不仅仅是那些定居在以弗所的居民,而且还有那些拜访这个城市的人群,这些人将保罗所传扬的福音信息传遍了这个地区的每一个角落。歌罗西的腓利门可能就是保罗在以弗所传扬福音期间接受的信仰(见门第19节)。
士基瓦的儿子们
徒19:11 上帝藉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本会注释】
行了。在希腊文中,这个动词的时态暗示在使徒保罗停留在以弗所期间,上帝的能力不断地彰显。这并不是藉着一些大有能力的讲论而产生了上帝能力的间歇性显现。
非常的奇事。直译是“大能的[工作],不是[一些]偶然发生的事”,就是指这些事情并不是某天偶然发生的(参徒28:2注释)。此处的英文词汇“神迹”,就是希腊文的名词“dunamis”(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08页)。是指上帝亲自实行了这奇事;使徒保罗仅仅是一个实行这奇事的工具。
藉保罗的手。这里乃是在字面上对于类似希伯来习惯用语的一个复制,表达的意思是代理(见徒5:12注释)。
徒19:12 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
【本会注释】
从保罗的身上拿手巾或围裙。这里的希腊文“手巾”和“围裙”都是从拉丁文字译过来的。这里的“手巾”(希腊文sudaria)乃是用来擦脸上的汗水;此处所说的“围裙”(希腊文semicinctia)乃是一种很短的围裙,通常都是由一些工匠来穿戴。这里看起来十分奇怪,他简单地几笔描述完保罗连年的福音工作之后,本应该对这件事情进行详细的论述,但是他的叙述依然很简练。可能是因为作者路加是一名医生,以致于他的注意力习惯性的更加关注超自然的医治之能。看起来是有一些真诚的人,正当使徒保罗工作(支搭帐篷)的时候来到使徒跟前,并且藉着保罗所使用的手巾和围裙获得了医治。这些物件所起到的医治作用对照与当年耶稣基督那医治人的衣服(见可5:27,28注释),以及主耶稣用来医治瞎子的泥(见约9:6注释)。要想获得超自然的医治只能,大凡只有两个条件:神圣的能力,以及信心。物质的事情也许会连接那介于神圣之能与人类信心之间的鸿沟,它们仅仅是运用信心的工具。
病就退了。在以弗所城里,正如本章所显示的,驱魔的法术和那些古怪的魔力技巧,以及咒语,都是在百姓面前进行炫耀,这里,上帝似乎亲自实施了神奇的治疗,以此作为特殊的证据,表明无论任何人,只要相信上帝,他们的信心就可以支取上帝的大能。
徒19:13 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
【本会注释】
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或作“巡回的犹太驱魔师”(见修订标准版圣经)。这些冒名顶替者试图藉着使用使徒保罗和耶稣基督的名而使他们自己获得利益。这些犹太人表示自己可以藉着魔法和符咒医治病人(见徒8:9;13:6注释)。犹太人的历史学家约瑟夫,在他记载有关所罗门所谓的驱魔技巧时这样写,“此种治疗至今都是我们中间一种伟大的力量”(见《犹太掌故》第八章2.5 [46];洛俄伯版,第五册第595页)。
向…擅自称主耶稣的名。在很早以前,犹太人的传统记载中就描述了宣称那个无法用言语表达之神灵的名可以获得的惊人结果。他们宣称,先祖摩西就是藉着宣称这个名而杀死了成千上万的埃及法老的士兵,而且他们也认为先知以利沙就是“奉耶和华的名”有母熊出来将那些嘲笑他的四十个孩童撕裂。我们不难理解这些“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由于看到了使徒保罗宣称耶稣的名所产生的结果,所行的奇事,他们也试图藉着宣称“耶稣”的名去医治病人(参徒3:16)。
徒19:14 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
【本会注释】
犹太祭司长。或作“一位犹太人的祭司长”。这表明他可能在选举祭司的24个过程中有一项为首(见太2:4;路3:2注释)。如果确实如此的话,这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丢失了自己的职位,但是来到以弗所之后,人们依然称他为祭司长,所以作者路加也如此称呼。
做这事的。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参与了这次活动,他们也奉耶稣的名驱魔,这里的表达只是一句客套话,至少可以给他们外表上的尊敬。
徒19:15 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
【本会注释】
恶鬼回答他们说。这几个念咒赶鬼的犹太驱魔师与那恶鬼面对面,这恶鬼就如同当年主耶稣在加大拉遇到的鬼一样狂暴、凶猛(可5:3,4;参太8:28)。
耶稣我认识。希腊文ton Iēsoun ginōskō,“我认得耶稣”。这里的希腊文“Ginōskō”不仅暗示了各自的知识,而且还显明了这个恶鬼对于权威的认可。
保罗我也知道。希腊文ton Paulon epistamai,“保罗我也熟悉”。此处的希腊文Epistamai可能暗示了恶鬼对于保罗的熟悉,或者知晓此人的情况。
你们却是谁呢。直译是“但是你们,你们是谁呢?”。这被鬼附着的人就与恶鬼参合在了一起(参可5:7-12)。这恶鬼听到主耶稣和使徒保罗的名字显得很敬畏,但是对于这些冒充假装之人,他却不表示丝毫的敬畏。
徒19:16 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
【本会注释】
跳在他们身上。这里是指魔鬼附在了他们身上,正如在加大拉人的例子一样,使受害者更加有能力,超出正常的能力。在这个被鬼附之人发作的时候,这些冒名顶替者就开始惊慌逃窜了。
制伏他们。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以下读法“制服了他们中间的两个人”。这种不同的读法可能是指在这个事件里,在大祭司的七个儿子中只有两个儿子被鬼附身。然而,在蒲纸文献上的希腊文中,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里的希腊词就应该翻译为“两个”,这个词也有可能是指“一切、所有”(超过了两个)。
赤着身子。这种表达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人的外衣或者是那种宽大的衣服也被撕掉了,他们应该还穿着一种较短的束腰外套(见太5:40注释)。关于这件事情,作者的记载就到此结束。如果作者是在捏造一些非凡的事情,那么,他可能会继续使故事向下发展,到故事高潮的时候,士基瓦的儿子们失败了,然而使徒保罗却医治了这个人。但是作者路加并没有这样记载,他记载的全都是自己知道的一些事实。
徒19:17 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本会注释】
都知道这事。直译是“传遍了”。无疑,这个故事很快就传遍了当地。祭司长士基瓦的儿子们对于所发生的这次事件,可能没什么可说的。
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这里动词的事态暗示了持续性的赞美、夸耀。此处的记载显明耶稣的名远远高过了那些赶鬼之人曾经使用的任何其他的名。同时也显明,不藉着信心卤莽的使用这个名字,必然会遭至可怕的结果。似乎以弗所城中的百姓从来就没有尊敬这个名,直到他们看到那些亵渎这名之人所遭制的刑罚之后,才尊耶稣的名为大了。
徒19:18 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本会注释】
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可能用来表达他们悔改的全过程,包括洗礼(参第3节)。这些信徒们进行了一番表白,但是,他们的做法显然不是一种完全的经历。他们现在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不道德之事忏悔,也许是在他们领受了洗礼之后,在有关一些玄妙习惯礼节上所犯的罪过。在上帝圣灵的感动之下,教会经历了一次彻底的自省。我们并不清楚这些人的悔罪是否是私下里来到使徒保罗面前或是其他教师面前进行的,还是在公众场合当着会众的面进行的。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正如当年那些来到施洗约翰那里诚心悔改的人一样(见太3:6注释)。他们看出了那恶者可以藉着人错误地使用耶稣基督的名字所做的事情,而且想知道他们称呼自己为基督徒是否也是错误地使用了耶稣的名。他们意识到自己必须承认耶稣基督乃是众人的审判者。他们的良心被唤醒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活跃状态。他们诚心承认自己的罪过,因此他们就来到了耶稣基督赦免以及代求的恩典之下(见约一1:9;2:1)。见《述》第二十七章。
徒19:19 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本会注释】
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迷信和法术这些事业或者称之为技术,可以算为以弗所城的专业项目。这些法术师以及占星家到处可见,为数众多,而且在符咒、预言书籍、以及解梦的规则发面开展着活跃的贸易。所谓的“以弗所符咒”或者“以弗所作品”(希腊文Ephesian grammata)就是指保存在丝绸包里的小羊皮纸片,而且在这些纸上写有使人晦涩不明的古老文字。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列出了这些文字(Stromata v.8),尽管这些文字十分模棱两可,很难进行语言分析,但是革利免依然将它们进行了翻译,他说这些文字乃是指黑暗和光明,地球和年,太阳和真理。无疑,它们象征着古老的佛里吉亚人自然宗教的幸存物,这宗教要先于希腊的女神亚底米,而且后来受到其他一些宗教的影响,参进了一些迷信的观念,被合并了。
把书拿来。这里的表达一定是指,这些人将那些纸张,就是那些写有符咒和法术咒语的纸张,还有这些“以弗所的作品”,以及那些一切关于这些“法术”的书籍,都拿了来,堆积在一起。依其申述,这其中的一些“书”可能是古代的遗物,最早的大概可以追溯到先祖摩西的时代。也许也带来了一些法术,以及护身符之类的书。
焚烧。这里的叙述显明那些虚伪的赶鬼师没有将鬼赶出去,反而鬼却附在了他们身上,制服了他们,然而使徒保罗可能将这些人身上的鬼赶了出去,保罗赶鬼一事与焚烧这些法术书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见第12,16节)。那些“已经信的”人清楚地感觉到了基督教的力量要远远超过那些“法术”的力量。那些符咒,神奇的名字,咒语,以及“信”都被暴光了,显明它们全都是虚伪的主张。因此,那些写有法术咒语的书籍和纸张,以及关于这些内容的论文都被堆积在一起焚烧了。这里的希腊文动词既有可能暗示一种连续性的焚烧,就是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因为总有人往里面仍要烧的书,也可能是指分为几次焚烧。这样的行为必定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
他们算计书价。根据作者路加的记载,这些皈依者所做的牺牲不仅仅包括这些书籍的价值,而且还包括他们潜在的生活收入,因为他们可能是靠着“平素行邪术”来赚取生活费用。
共合五万块钱。许多人估计这些书价值很高,由于这些皈依者所做的生动的焚书事件是当着众希腊人的面,所以作者路加可能想到了的古希腊的银币名称“银钱”。如果这些书籍的价值确实如同众人的估计,那么这50,000块钱要比今天的5,000美元价值稍高一些。然而,按照当时的希腊钱币来计算,由于那时一天的薪水与今天的收入相当,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流通的货币市场价值要远远超过我们今天按照美元等价计算出来的数字。这其中的一些书籍无疑是以很高的价值购买的。参本注释第五册第49页。
徒19:20 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本会注释】
主的道大大兴旺。直译是“主的道不断地大大兴旺发展”。此处的“大大地”可以理解为“具有超然的力量和大能,没有什么可以抵制此种力量”。
而且得胜。或作“继续巩固”。
以弗所的骚乱
徒19:21 这些事完了,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说:“我到了那里以后,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
【本会注释】
这些事完了。通过在以弗所的传扬,那里有许多人相信了基督,加入了教会。藉着这场惊人的事件,上帝亲自参与了以弗所教会的活动。那些“相信”的人经历了一场改革。在这个城市发生了一场对于邪恶势力,以及邪恶之教训的彻底毁灭,十分壮观,这件事吸引了合城百姓的注意力。如今,在这里的工作已经很好地奠定了基础,使徒保罗感觉自己可以离开以弗所了。
心里定意。在希腊文中,此种表达是模棱两可的;它可能是指保罗自己心里定意,也可能是指保罗被圣灵感动定意要做这事(见徒17:16注释)。
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书信写出了使徒保罗意图的背景。在保罗停留与以弗所的这些年里,他也或多或少与马其顿以及亚该亚的众教会频繁联络,保罗也很有必要为教会担忧、焦虑。他有必要给哥林多教会写一封信,但是这封信没有保留下来,信中保罗警告哥林多信徒弃绝那些令人厌恶的罪恶以及奸淫的罪(林前5:9-11)。革来氏家中的成员曾经带给使徒保罗信息,提到了哥林多信徒中间有纷争的事;同时保罗也听到关于哥林多教会中的大恶,教会缺乏规矩,甚至犯有严重的奸淫罪,就是乱伦的罪(林前1:115:1;11:18-22)。这些事情需要保罗亲自关注。同时,保罗也希望能再次访问耶路撒冷,并且将外邦教会信徒的乐意捐项带给那些缺乏的巴勒斯坦犹太基督徒(见林前16:1;林后8:1-4)。
往耶路撒冷去。将那些外邦教会信徒的捐项带到耶路撒冷教会。保罗曾经说到“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林前15:32),以及在以弗所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他“开了”(林前16:9)。使徒保罗在以弗所教会已经经历了这些严重的困难,对于他来说这些既是宽大的机会之门,也是致命的威胁。如今,他可以离开了,可以去拜访希腊的众教会并且往耶路撒冷去了。
往罗马去看看。这里乃是第一次记载使徒保罗期盼到罗马城。保罗企图访问罗马(见罗1:13;15:23)显明他存有此种想法已经有许多年了,可能在他第一次听到自己要做外邦人的使徒之时,就开始存有此种想法(徒22:21)。保罗之所以期盼到罗马帝国的首府,显然也是因为自己在罗马城中有许多朋友,这些朋友是他在其他地方认识的(罗16:1-15)。对于使徒保罗来说,没有在这个帝国的中心──罗马为上帝作见证之前,他的使命还不能划上一个句号。但是他的这些愿望都被挫败了;因此他在书信中写到,他要离开以弗所,因为他坚决定意要到罗马以及西班牙(罗15:28)。
徒19:22 于是从帮助他的人中打发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马其顿去,自己暂时等在亚西亚。
【本会注释】
往马其顿去。无疑,这样做是为了众教会中的捐资能够预备妥当,而且还吩咐,正如他在哥林多书信中所写的一样,不要等他到了之后再现凑(林前16:2)。
帮助。希腊文“diakoneō”,“尽力帮助”,“服务”。英文中的名词“执事”就是源自这个动词。参本册注释第25页。
提摩太。在林前4:17提到了提摩太的从保罗那里领受的使命。他首先被派遣到哥林多,去警戒、劝勉那里的信徒,这样就可以减轻保罗本人的一些担子,当保罗访问哥林多时就不至于过度劳累。使徒保罗劝勉哥林多的信徒要乐意接受提摩太,尊敬他(林前16:10)。使徒保罗在信中也提到要提摩太返回到自己这里来(同上第11节),因此,在保罗写哥林多后书的时候,提摩太同保罗在一起(林后1:1)。
以拉都。在哥林多曾经发现过一块石头,是铺地块料,其日期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世纪,其上的碑铭说到,“作为对于民选行政官的报答,以拉都自己出资铺[路]”。学者们通常都认为这个以拉都与本节提到的以拉都是同一个人(见罗16:23注释;参提后4:20)。
徒19:23 那时,因为这道起的扰乱不小。
【本会注释】
起的扰乱不小。一种否定式的强调法。
因为这道。参徒9:2。
徒19:24 有一个银匠,名叫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他使这样手艺人生意发达。
【本会注释】
底米丢。在其他地方没有提到过这个人,“底米丢”这个名字在希腊文中很常见。
龛。希腊文naoi(单数,naos,见太4:5注释)。通常来讲这个词都翻译为“圣殿、神庙”,总是指里面的庇护之所,人们通常认为那里有神圣能力的临格,因此,这里出现这个词,它的意思就应该包括庇护所,以及女神的神像。在神庙中这些较小的银像(或者是赤土制造的陶器)代表物中,可能还有很小的女神神像。这些女神的小神像即可以摆置在房子里面,同时也可以戴在身上作为装饰。
亚底米。希腊文Artemis(亚底米)。在早期时代,对于女神亚底米的敬拜──最初是亚细亚人的宗教──以以弗所城为中心。当希腊人派侨民到亚细亚的时候,他们发现这里的人已经建立了此种宗教形式,而且,他们还在这种敬拜模式中发现了一些雷同之处,他们还为这个亚细亚的神灵起了一个名字,就是希腊女神亚底米。
亚底米的第四个庙宇虽然富丽堂皇,但是却欠了吕底亚国王克罗伊斯许多的债。据说,这个庙宇是在公元前356年,亚历山大大帝出生的那天夜晚,被西罗司达斯放火烧毁的,西罗司达斯是被一种愚蠢的,似乎有些神经质的欲望所驱使,他希望自己的名声不朽,或者藉着这见事情使自己的名字遗臭万年。在亚历山大大帝的时候,这个庙宇得到了重建,比先前更加富丽堂皇,甚至被人称为世界上的七大奇迹之一。庙宇的柱廊、门廊都是由希腊著名的艺术大师进行地绘画和雕刻,装饰地十分华丽。庙宇中有专职的祭司和女祭司,还有一些男孩作为侍者。孩子们被雇佣在神庙中从事一些服务,并且接受那里的教育,而且祭司以及女祭司在60岁之后就可以领到一笔养老金(参提前5:9)。其中有一班祭司,希腊文称这些人为theologoi,他们被指定从事一些注解工作,主要就是翻译、解释教派中的奇事。
在建造这座神庙的时候,收到了大量的捐献,以及广大的支持,这些捐助人都被授予这个城市可以给予的最高的荣誉。来自世界各地的朝圣者都来朝拜,而且购买了许多用银子、铜、大理石、或者泥土制作的纪念品。这些纪念品代表着避难所,同时也象征着女神黛安娜的神像也在其中。
亚底米女神神像的上半部分是一个具有多个乳房的女性雕像。从腰部以下仅仅是一个正方形的圆柱体,上面装饰着神秘的符号,包括成群的蜜蜂,玉米穗,以及一些奇怪混合着的鲜花。这个神像是用木头雕刻而成,因为年代久远,现在已经变地黢黑不堪了。在梵提冈博物馆有这个雕像的复制品,这个神像看起来更像是那些东方人所敬拜的奇怪偶像。也许,它奇丑的外观就是通常人们认为她能力的秘密所在。
几个世纪以来,以弗所城女神庙宇遭受的第一次真正打击就是使徒保罗在这个城市居住期间所做的事情。非常奇怪,下一次打击却是来自狂暴的罗马皇帝尼罗之手,他抢劫了亚底米女神的庙宇,正如他抢劫其他一些希腊和亚细亚的神庙一样(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五章第45页),都是为了用这些艺术财富装饰自己在罗马城用金子打造的房子。后来罗马皇帝他雅奴将精心雕刻的大门作为礼物送给了拜占廷的一个神庙,拜占廷后来就成了今天的君士坦丁堡。
由于基督教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所以对于亚底米女神的敬拜自然就衰退了,而且在不久之后,亚底米的神庙就遭到了大规模地毁坏。当那些野蛮的哥特人大约在公元262年毁坏小亚细亚之时,他们抢劫了黛安娜神庙,几个世纪之后,由土耳其人的进攻彻底实现了这个神庙的毁灭。当帝国成为了基督徒的天下之时,以弗所城中的神庙,和特尔斐的太阳神殿一样,为圣索非亚教堂提供物质服务,这个教堂是由东罗马帝国皇帝在君士坦丁堡为了荣耀神圣的智慧而建立的。由于土耳其人的侵略,教会不再像原来一样了,而是成了清真寺。现在却成了博物馆。以弗所城腐化、败退到这样的状况,直到最后一个世纪才知道神庙的遗址。由于一些人的挖掘,最后找到了这个神庙的具体位置,而且在这里发现了许多与其有关的碑铭。
生意。希腊文ergasia,“工作”,“生意”;同时也指“通过手艺创造”利润,财富。在徒16:16,19的记述中,两次使用这个词,提到了那些腓立比的主人门藉着这个被魔鬼附身之使女的胡言乱语赚得“财利”。在以弗所城的这位手工艺人制造了这次动乱,因为他们这一行业赚取金钱的利润受到了冲击,生意萧条。也许银匠底米丢本人──所有暴徒中最为猛烈暴躁的一位──并没有做什么实际的工作,而是藉着雇佣许多工人,使这些人获得利润,以便能发起这次动乱。女神亚底米一切的肖像和象征物会为这些手工艺人和银匠们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
徒19:25 他聚集他们和同行的工人,说:“众位,你们知道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
【本会注释】
聚集。银匠底米丢的手艺就是为这些神龛制造偶像,雕刻物品,正如他的职业名称一样,翻译为“银匠”。但是在这些艺术品进行再一次深入的刻画之前,它们必须要经过许多人的手,不断的完善修整,要经手那些手艺较高的艺术家,这些艺术家最终要对其进行抛光和装饰。这个行业的萧条自然会涉及到许多人。
是倚靠这生意发财。此处译文中的“生意”与第24节译文中的“利润”一此是一个意思,在这两处,它们的意思可能都是指“生意”。底米丢的话天真而又简洁地显明了一个事实:宗教上的变故常常会威胁到他们所属的经济利益,因此就可能导致逼迫。这样的情形大大增加了传福音的难度,然而,福音使者们还是不得不在此种情形之下传播真理。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庙宇和祭司,有他们的神龛和圣所。献祭的礼节和一些节期为工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如果这些礼节和节期被人冷漠,那么,他们赚取钱财的生意自然就会萧条。因此,在早期基督徒时代,当外邦人起来攻击福音的时候,许多情况下都是因为经济冲突,因为这些人的经济收入受到了影响,所以,就引起了这些人的愤怒,他们就起来攻击真理。
徒19:26 这保罗不但在以弗所,也几乎在亚西亚全地,引诱迷惑许多人,说:‘人手所做的,不是神。’这是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
【本会注释】
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这位银匠提醒众人,他们就是见证人,可以见证在以弗所城中所发生的事情──他们所造之偶像的销路不比从前了,生意日渐萧条,由于基督教的信息以及福音使者遍布远方,信息广泛传扬。
在亚细亚全地。银匠底米丢的讲话,尽管他明显地添加了自己的恐惧,但是确切地说明了第10节的论述,表明使徒保罗的传道工作颇具成效。正如前面所提到过的,可能使徒保罗已经给(如果他们本人没有去的话)歌罗西、老底嘉、以及希拉波立写了书信。在启示录中提到了附近的城市:别迦摩、士每拿、推雅推喇、撒狄、和非拉铁非。福音使者们想方设法将主的福音广泛地传遍了这个地区,就是亚细亚。在普林尼写给罗马皇帝图拉真的书信中(《书信》第十章第96页),大约是在半个世纪之后,他使用了与此处这位银匠相似的表述。他说在本都省,就是以弗所东北地区的众神庙“几乎荒废”,而且献祭崇拜物品的“购买者寥寥无几”。
这保罗。如果正像使徒保罗自己所表述的,自己在外表上确实不易令人信服的话(见林后10:10;加4:13-15),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像此处银匠底米丢所说的“这保罗”乃具有明显的讽刺意味。
引诱迷惑许多人。这些人并不是被引诱迷惑了,而是不再敬拜他们的女神亚底米,转而敬拜真神上帝。因此他们也就不再购买那些神龛,以及其他与神庙崇拜有关的物品了。
人手所作的,不是神。见徒14:14,15;林前8:4注释。在满怀怒气的情形之下,事实上银匠底米丢犯了一个错误,表达了一种相反的观点──偶像就是神。异教的哲学家们总是坚持认为,那些人手所造的雕像只不过是神的一个象征和理想代表罢了。
徒19:27 这样,不独我们这事业被人藐视,就是大女神亚底米的庙也要被人轻忽,连亚西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荣也要消灭了。”
【本会注释】
事业。希腊文meros,“部分”,“角色”,就是指商业部门。第25节中的“生意”一词并不是来自希腊文的Meros。
大女神。这里的形容词“伟大的”(希腊文megas)尤其是用来描述以弗所城中的亚底米神。这个词在以弗所城的许多被发掘之硬币以及奖章上都曾出现过。
要被人轻忽。这里直译应为“可能要被视为虚无”。这就是其中的原因所在,他们惟恐以弗所人开始认为那些众神的代表,就是人手所制作的那些像并不是真神。凭着他一时的热心,银匠底米丢忘记了提出以弗所城书记后来提及的事实(第35节),这些神像被人认为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以弗所人负责看守。底米丢仅仅关注在敬拜大女神亚底米的事上,自己的收入问题。事实上,这位以弗所的银匠,不知不觉地成了一名预言以弗所异教信仰厄运的先知。
大女神之威荣…要消灭了。相当于“她(大女神)的伟大将要被毁灭”。这位以弗所人认为的伟大女神,如今正处在威荣被毁的时刻。希腊文中所说的“威荣”常常用来表达上帝的最高权威。
亚细亚全地和普天下。亚细亚就是一个地方总督所负责监管的省份,这里所说的“普天下”依然是按照旧有的说法,正如路2:1的表达一样,用来指代整个罗马帝国。有大量来自东方以及希腊的丰厚财物,甚至还有罗马百姓的金钱,许多都花费在了这座华丽的神庙。
徒19:28 众人听见,就怒气填胸,喊着说:“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啊!”
【本会注释】
怒气填胸。银匠底米丢以这样的方式来呼吁以弗所的百姓,为了越来越激发众人的心,他便不断地添加论据。这些呼吁和控告首先技巧性地提到了他们个人的利益,然后有涉及到他们的高傲和迷信。
喊着说。或作“他们开始呼喊”。这里的时态暗示了此处的动作是继续开始,或者是指再三重复的动作。
大哉,…亚底米啊。由于银匠底米丢演说的煽动,这些暴徒们显然将这句话作为了他们的战斗的口号,他们大声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以此显明他们的愤怒越发增强,他们理性的一面都因为群众的情绪而消失了。
徒19:29 满城都轰动起来。众人拿住与保罗同行的马其顿人该犹和亚里达古,齐心拥进戏园里去。
【本会注释】
满城。显然,全以弗所城的百姓并不是在关注银匠底米丢的个人收入问题,而是为了维护以弗所城多年来所享有的敬拜大女神亚底米之荣耀和威荣。因此,这次由银匠底米丢发起的聚集就形成了暴动,而且全以弗所城的百姓都参与了这次暴动。
该犹和亚里达古。可能这些群众试图要捉拿保罗,但是没有找到,或者是没有拿住他,就捉拿了这两个保罗的同伙。这里提到了在信徒的队伍中有马其顿的两位皈依者,说明使徒保罗先前传道旅程中,在马其顿的福音工作产生了持久的效果。《使徒行传》中的简单记载使得这些附带的说明更加有所含义,即使这些记述是无意的插叙。“该犹”等同于罗马名字“盖屋斯”,是一个很普通的拉丁文名字(见徒20:4;罗16:23;林前1:14;约三第1节)。亚里达古是来自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一名信徒(徒20:4;以及徒27:2),而且他可能已经经历过他现在正在经受的苦难,面对这些群众的暴动(参帖前2:14)。他似乎是使徒保罗去耶路撒冷之时的一名同伴(徒20:4),也许他是作为马其顿众教会派去的一名代表。亚里达古可能曾经与使徒保罗在罗马城一同坐监(西4:10),或许是作为一名陪伴的囚犯,但是更有可能是为了使徒保罗的需要。
保罗同行的。该犹和亚里达古何时曾经作过使徒保罗行程中的同伴我们并不知道。也许这两个人曾经护送保罗从庇哩亚到雅典(徒17:15)。可能在与使徒保罗同行期间,这些人还做了一些其他的工作,就是一些没有记载的福音工作,这些工作可能是保罗停留在以弗所期间,他们在以弗所以外的一些周边地区所开展的。
齐心拥进戏园里去。无疑,这里的戏园是指以弗所城中的圆形剧场。这个剧场的废墟至今依然存在,通过现在的废墟可以表明这个圆形剧场可以容纳24,500人。圣经上没有记载该犹和亚里达古被带进这个戏园之后,这些人又对他们做了什么。也许是为了让他们领路能找到使徒保罗的藏身之所。参本册注释第353页阐述。
徒19:30 保罗想要进去,到百姓那里,门徒却不许他去。
【本会注释】
保罗想要进去。或作“保罗企图进去”。由于使徒保罗的热心,他不能忍受让他的同伴独自遭受痛苦折磨的冲击。他已经预备好自己,准备迎见前面的战役了。
门徒却不许他去。由于担心使徒保罗个人的生命安危,这些门徒们不许保罗进到戏园里,因为保罗进到戏园里不但帮不了他的两位朋友,反而自己都会面临丧命的危险。当这些暴徒被激怒之后,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会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极端暴行。
徒19:31 还有亚西亚几位首领,是保罗的朋友,打发人来劝他,不要冒险到戏园里去。
【本会注释】
亚细亚的几位首领。或作“亚细亚的几位首脑”。这个政治头衔是指那些一年一度,从亚细亚省的一些首要城市中选举出来,主持宗教节期和公众竞赛的官员。十位亚细亚首领乃是从众多的城市代表中选出来的,然后地方总督(方伯)再从这十个人中间选出一人,任命为最高长官。每当一些城市举行宗教节期或者公共竞赛的时候,出于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就会到那里去。由于这些首领与戏园以及亚底米女神之崇拜,还有对于皇帝的敬拜都有着密切的联络,他们可能预先得知了这次的暴动和其原因。在林前5:6-8 中,使徒保罗提到了逾越节崇拜的事,一些人认为使徒保罗大概就是在逾越节的时候写了这封书信。由于保罗可能在短短几周之后就离开了哥林多(哥林多后书是使徒保罗在马其顿时所写),而且他在这次动乱之后不久就离开了以弗所,到了马其顿(徒20:1),这样,我们可以推测这次的动乱是在逾越节之后不久发生的,是在一个春天。在这个事件中,百姓正在遵守,或者正在期待着这个崇拜亚底米女神的伟大节日,过节的时间是按照她的名字而命名的月份,亚比月(四月至五月)。结果,他们更加怀疑银匠底米丢的控诉了。在每年的这个季节,这些亚细亚的首领也同样应该在以弗所城。
保罗的朋友。使徒保罗对于福音事业的热心和胆量,以及所表现的机智和谦恭明显赢得了一些掌权者的关心和尊敬。对于这里亚细亚的几位首领是如此,还有在其他一些地方的长官,例如士求保罗(徒13:7-12),方伯迦流(徒18:14-17),巡抚非斯都(徒25:9-12),亚基帕王(徒26:28,32),以及百夫长犹流(徒27:3,43)。这里的几位亚细亚首领对于使徒保罗的建议与门徒们所说的一样,虽然这些首领的动机不同与门徒们。他们意识到,如果保罗进到戏园里,不但不会起到帮助的作用,反而会更加激发这些群众的情绪。
不要冒险。这些友好的官员对于使徒保罗的生命安全是很关心的。
徒19:32 聚集的人纷纷乱乱,有喊叫这个的,有喊叫那个的,大半不知道是为什么聚集。
【本会注释】
喊叫。或作“不住地喊叫”。这些生动的描述标志着有人是亲眼所见了事情的经过。亚里达古和该犹,就是使徒保罗的那两位同伴,后来也到了耶路撒冷(徒20:4),可能是他们向路加叙述了这个故事。
聚集的人。希腊文ekklēsia,一群人“被召集”。按照法律意义来讲,这些聚集在戏园的暴徒们并不是ekklēsia,不是政治性聚集,正如这个词的正规意思所暗示的一样(见太18:17注释;参徒19:39注释)。更确切地讲,此处使用这个措辞乃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有组织。
纷纷乱乱。直译为“混在一起”,“混合在一起[激烈地]”。一群没有思想的暴徒盲目地跟随这些领袖们。
不知道为什么。真是一场悲剧,福音的胜利似乎濒临危险。这里,作者路加记述了当时聚集在戏园里狂呼乱叫的群众中,大部分人都不是确切地知道他们自己为什么要喊叫,为什么混在人群中,这一点真是可笑,荒诞。
徒19:33 有人把亚力山大从众人中带出来,犹太人推他往前,亚力山大就摆手,要向百姓分诉;
【本会注释】
带出来。关于这里的译文,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另外一种读法──尽管很难翻译──这里最好应该读作,“他们鼓动”。加上此种译文之后,这句话就可以翻译为,“群众的中的一些人鼓动亚历山大”(修订标准版)。
亚历山大。这位亚历山大也许就是那位在以弗所城里多多地“害”保罗的“铜匠”(提后4:14)。
向百姓分诉。希腊文apologeomai,“证明……是正当的 [在其他人的眼里]”。这次的动乱队伍基本上都是外邦人──银匠底米丢就是一名异教的偶像制造者,而且他对于使徒保罗的控告仅仅对于外邦人们具有重要意义。无疑,他们知道使徒保罗是一名犹太人,那些在以弗所的犹太人也一样拒绝敬拜女神亚底米,很明显,这些犹太人也惟恐以弗所的异教组织形成反对犹太人为大屠杀。同样,在以弗所这些外邦人的思想中,这里铜匠亚历山大所做的“分诉”,也明显是仅仅征对使徒保罗和他的福音队伍而言的,与那些居住在以弗所的犹太人没有关系。
徒19:34 只因他们认出他是犹太人,就大家同声喊着说:“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啊。”如此约有两小时。
【本会注释】
认出。或作“觉察到”。亚历山大明显的犹太人特征和着装似乎只能更加激起暴徒们的情绪,因为他们知道犹太人恨恶对于偶像的敬拜。有人曾经控告犹太人偷窃庙中之物,并且进行交易运输(见罗2:22注释)。以弗所城书记的话(徒19:37)表明了同样的思想,因此他就可以指出马其顿人亚里达古和该犹并且强调:“这些人没有偷窃庙中之物”。
大家同声喊着说。此时,暴徒们有了一个产生他们动乱的聚焦对象,他们如此喊叫有两个小时之久。从这件事情看来,他们显然不欢迎犹太人;银匠底米丢的演说本来是敌对一位犹太人(使徒保罗)的,如今这种怒气似乎要转向整个以弗所城的犹太人了。
徒19:35 那城里的书记安抚了众人,就说:“以弗所人哪,谁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亚底米的庙和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像呢?
【本会注释】
书记。希腊文grammateus,在四福音书中译作“文士”。他是城市记录的管理员,而且在以弗所城里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藉着他,可以向整个城市传达信息,以及答复。他职权的这个部分使他享有了英文中的一个头衔“书记(市镇)”。这个希腊的官衔在以弗所城发现的许多碑铭上出现过,通常是与那些亚细亚领袖有关联的,他们都是以弗所城中的市民,同时也与方伯有关联。这位公众官员所说的话就像银匠底米丢所说的话一样十分谨慎小心,同时也具有相当的煽动力。正像那些亚细亚的首领一样,他看着使徒保罗以及他的福音同伴们,显然生发了一种敬意。他并不是一位狂热之徒,也没有意思要成为一名迫害者。他没有反对群众,但是还企图藉着一种对于他们信奉之宗教表示喜悦的话语来安抚他们。
庙。希腊文neōkoros,直译是“神庙的清扫夫”,经过引申之后,就成了对于某个神或者其神殿的献身者。整个以弗所城都被描写为,在对于女神亚底米的服侍上是神圣的。这里的希腊文neōkoros在亚细亚出土的硬币上就可以发现,用来表达某些城市对于某位神或者皇帝的热爱。以弗所的百姓视女神亚底米为他们的保卫者、守护神。在碑铭上,以弗所城宣称自己乃是亚底米女神的“护理者”,并以此为荣。
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像。希腊文Diopetēs,“从丢斯[或者是天上]那里落下来的”──这是一个通常用来指代古老而且史前神像的词汇,例如,在雅典城中的智慧女神帕拉斯·雅典娜和特洛伊的守护神帕拉嫡母(古罗马诗人维尔吉《埃涅伊德》第二章第183页)。按照这个词的书面含义,也许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是指一块石陨石,被人用来敬拜,或者用来雕刻为最早的雕像。因此,这里不一定是指女神亚底米的像(见第24节注释),根据古代一些不同作者的记载,这像如果不是用金子制造的话,就是使用了橄榄木,黑檀木,雪松木,或者是葡萄木,但不应该是石头做的。
徒19:36 这事既是驳不倒的,你们就当安静,不可造次。
【本会注释】
驳。相当于“同……抵触”。以弗所城的书记宣称没有人可以否认他刚才所说的话。有关以弗所城中这个早已制定好的礼拜式,这位书记的讲话具有长官的权威性陈述口气,这口气要超过个人对于此种礼拜的热心。
就当安静。或作“应该变的有秩序”,这个词的另外一种形式在本章的35节翻译为“安抚”。
不可造次。直译是“不可匆忙行事”。这个希腊形容词很好的表达了顽固,任性,以及蛮横的喧嚣,事实上这些暴徒没有任何理由,也不会作出什么好事,同样,群众十分冲动,要捉拿那两个没有犯罪的人,对于要捉拿的人他们显然无从下手。
徒19:37 你们把这些人带来,他们并没有偷窃庙中之物,也没有谤讟我们的女神。
【本会注释】
偷窃庙中之物。由于在以弗所的著名神庙中有一个很大的宝物仓库,自然,城里的百姓也知道神庙中的物件有可能会被盗。一切放置在神庙中的物件都要在女神的守护之下,因此这些物件也都归神庙所有;在神庙中偷窃任何物件都算是亵渎圣物。见第34节注释。
我们的女神。按照当时流行的称谓,他们会很自然地把自己算做是亚底米女神的公民。通过这里以弗所书记的话可以表明,使徒保罗以及他的福音同伴们每当提到以弗所人所敬拜的女神之时,言语十分谨慎,以免冒犯他们的女神。他们提出了一个十分伟大的原则,人手所制作的神不是神,而且还使这句话产生了相应的效果(第26节)。在雅典的时候,尽管使徒保罗因为“看见满城都是偶像”而心里着急(徒17:16),但他还是在克制自己言语要谨慎。
徒19:38 若是底米丢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或作: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对告。
【本会注释】
有…事。这里是指,如果底米丢和他同行的任何人有具体的控告,就让他们提出来。如果事情正如这些人所宣称的,那么,必定会有合法的审问和判决。但是,这位铜匠和他的朋友们制造如此的动乱确实没有什么理由。
自有放告的日子(或作:自有公堂)。这里的译文给出了一个大意。此处的希腊文乃是一个复数,即可以表示“自有放告的日子”──就是指有合适的时间可以听讼这些案件──也可以指更好的状况,因为这个动词的时态暗示,即使到现在,也有合法审问的机会“审讯现在还在继续”。在修订标准版圣经中,其意思上使用了“自有公堂”的译文。
方伯。这个词的希腊文anthupatoi,“方伯”(参徒13:7,8,12;18:12,在这些出处,“方伯”也是正确的译文)。亚细亚是一个由地方总督监管的省份(见徒6:9注释)。本节唯一使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就是这里出现的“方伯”并不是单数,而是一个复数形式,因为通常来讲是一个方伯负责监管一个省份,一度都是这样的规定,因此在以弗所城的书记讲话的时候,只有一个方伯。有以下几种解释:(1)方伯手下的辅佐人(希腊文consiliarii)可能被描述为“代理人”(2)以弗所城的书记可能是在提醒城里的百姓,国家有法律的权威机构,一些误判或者不公正的案件可以在这里获得公正合理的审判,他说的大意就好比是,“方伯们作为帝国的一些代理人。就像我们今天一样,在每一个省份都有这样一个最高长官,因此,没有必要害怕,如果真的受到了伤害,或者受到了什么损失也不必担心,必有人给予公正的判决和赔偿”(3)方伯西兰纳斯就在这个时期被囚禁了起来(参塔西图《编年史》第十三章第1页),而且西勒和荷立屋司──这两个人监管亚细亚地区的皇家贸易──可能被认为是这里所说的复数“方伯”(4)可能在这个时候,有其他邻近省份的一些方伯来到了以弗所城,所以书记说到了复数“方伯”,这些邻近的省份可能有基利家,居比路,庇推尼,或者其他一些省份。在以上的四种解释中,第二种解释似乎看起来比较可靠,有理。
对告。希腊文egkaleō,“上诉”,“进行控诉”。以弗所的银匠底米丢以及他的同伙们要向当局提出对于他们所控告之人的正式理由。被告人要对其进行反驳,对于他们各自所提出的理由,双方都要提出自己的证据和证词。
徒19:39 你们若问别的事,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断定。
【本会注释】
你们若问。或作“如果你们寻求任何事情”。
关于其他的事情。原文证据表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应该是以下读法“更多的”。显然,某些事情可能会被呈到方伯那里进行审问,其他可以照着常例聚集断定。
照常例聚集。传统上讲,这些希腊城市都有自己的公众聚会时间,在这样的聚会中要商讨城里的业务和一些事情。这里,以弗所城里的书记暗示那些暴徒,他们的聚集并不是“合法的”,不属于法定的聚会。根据屈梭多模(《圣经布道》第四十二章,徒19:21,23注释)的记载,这样的聚集每个月有三次。
徒19:40 今日的扰乱本是无缘无故,我们难免被查问。论到这样聚众,我们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本会注释】
被查问。或作“被控告”。
今日的扰乱。相当于“今天的暴动”。
聚众。希腊文sustrophē,“扭曲的群众”,“共谋”,“暴乱”。
徒19:41 说了这话,便叫众人散去。
【本会注释】
便叫众人散去。他可以藉着自己的职位命令人散去。可能他最后的几句话对于当时的听众来说很有分量。如果他们所实施的暴动行为传到了罗马政府,他们本城中的许多利益都将受到缩减。这城里的书记使暴徒们冷静了下来,并且吩咐他们散去,都静静地各回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