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28章
1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
2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3 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
4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
5 你的筐子和你的搏面盆都必蒙福。
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7 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
8 在你仓房里,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耶和华所命的福必临到你。耶和华你 神也要在所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
9 你若谨守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
10 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
11 你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赐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
12 耶和华必为你开天上的府库,按时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
13,14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事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15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16 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
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
18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
19 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
20 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他,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21 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的地上灭绝。
22 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注:或作“乾旱”)、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
23 你头上的天要变为铜,脚下的地要变为铁。
24 耶和华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变为尘沙,从天临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25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
26 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27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
28 耶和华必用癫狂、眼瞎、心惊攻击你。
29 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样。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时常遭遇欺压、抢夺,无人搭救。
30 你聘定了妻,别人必与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它的肉;你的驴在你眼前被抢夺,不得归还;你的羊归了仇敌,无人搭救。
32 你的儿女必归与别国的民,你的眼目终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无力拯救。
33 你的土产和你劳碌得来的,必被你所不认识的国民吃尽。你时常被欺负,受压制,
34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
35 耶和华必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
36 耶和华必将你和你所立的王领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的国去,在那里你必事奉木头石头的神。
37 你在耶和华领你到的各国中,要令人惊骇、笑谈、讥诮。
38 你带到田间的种子虽多,收进来的却少,因为被蝗虫吃了。
39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被虫子吃了。
40 你全境有橄榄树,却不得其油抹身,因为树上的橄榄不熟自落了。
41 你生儿养女,却不算是你的,因为必被掳去。
42 你所有的树木和你地里的出产必被蝗虫所吃。
43 在你中间寄居的,必渐渐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渐渐下降,低而又低。
44 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45 这一切咒诅必追随你,赶上你,直到你灭亡,因为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诫命律例。
46 这些咒诅,必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成为异迹奇事,直到永远。
47 因为你富有的时候,不欢心乐意地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48 所以你必在饥饿、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华所打发来攻击你的仇敌。他必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直到将你灭绝。
49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
50 这民的面貌凶恶,不顾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
51 他们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产的,直到你灭亡。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都不给你留下,直到将你灭绝。
52 他们必将你困在你各城里,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坚固的城墙都被攻塌。他们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遍地的各城里。
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 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54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人必恶眼看他弟兄和他怀中的妻,并他余剩的儿女,
55 甚至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儿女的肉,不肯分一点给他的亲人,因为他一无所剩。
56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妇人,是因娇嫩柔弱不肯把脚踏地的,必恶眼看她怀中的丈夫和她的儿女。
57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地吃了。
58,59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 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60 也必使你所惧怕埃及人的病都临到你,贴在你身上。
61 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62 你们先前虽然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却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所剩的人数就稀少了。
63 先前耶和华怎样喜悦善待你们,使你们众多,也要照样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并且你们从所要进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64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
65 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66 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
67 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68 耶和华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在那里你必卖己身与仇敌作奴婢,却无人买。”
雅歌8章
1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吃我母亲奶的兄弟!我在外头遇见你,就与你亲嘴,谁也不轻看我。
2我必引导你,领你进我母亲的家,我可以领受教训,也就使你喝石榴汁酿的香酒。
3他的左手必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必将我抱住。
4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注:“不要叫醒云云”或作“不要激动爱情,等他自发”)。
5那靠着良人从旷野上来的是谁呢?我在苹果树下叫醒你,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
6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7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8我们有一小妹,她的两乳尚未长成,人来提亲的日子,我们当为她怎样办理?
9她若是墙,我们要在其上建造银塔;她若是门,我们要用香柏木板围护她。
10我是墙,我两乳像其上的楼。那时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
11所罗门在巴力哈们有一葡萄园,他将这葡萄园交给看守的人,为其中的果子,必交一千舍客勒银子。
12我自己的葡萄园在我面前;所罗门哪,一千舍客勒归你,二百舍客勒归看守果子的人。
13你这住在园中的,同伴都要听你的声音,求你使我也得听见。
14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使徒行传25章
1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凯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2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3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4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凯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5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6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7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8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
9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10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11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12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13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妮基氏来到凯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14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15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16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17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18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19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20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21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凯撒那里去。”
2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23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妮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24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25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26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27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26章
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 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 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8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
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15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 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19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20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 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21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22然而我蒙 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注: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 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
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妮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申命记28章
提要:1 对顺从的祝福。15 对悖逆的咒诅。
1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
【本会注释】
留意听从。直译为“听从,你要听从”(另见申7:12)。这是要人非常认真地考虑(见出23:22)。摩西已传达了在未来的场合中要用到的有关诅咒和祝福之礼的指示。他在本章中更加充分地重述了对顺从与悖逆之人的报偿和应许。
摩西已经接近他人生的尾声。他不得不再次将顺从和悖逆的选择更明确地摆在百姓面前。摩西知道他将要给予以色列人的指示充满教育和训诫意义。律法是他们整个民族教育的基础(加3:17,24),他的第一句话“你若留意听从”向他们宣明:他们永恒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上帝的手仍受人类选择的约束。祂只能照他所行的报偿他(太6:33)。
超乎……之上。见申26:19的注释。
2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本会注释】
丰富的福气将如同滋润大地的甘霖一般降在顺从之人的身上。
3 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
【本会注释】
本节是以下所有内容的提要。下面所列举的各种活动包括以色列人的全部生活,无论是个人的还是民族的。
4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
【本会注释】
你身。更准确地说是“你子宫”(如创30:2;申7:13等)。这是应许不会早产或流产并且成功养育健康的儿女(见申28:11)。
地。就是所有耕种的粮田,因此是应许按时充沛地降雨,确保丰收所必需的气候(见申7:13;30:9;另见出23:26)。
牲畜。原文为表示较大牲畜的常用词,如骆驼和牛等(出9:25;12:12;诗135:8;耶50:3)。来源于表示“使哑巴”、“使结舌”的动词。
牛犊。原文来源于动词“学习”。阿拉伯语中相同词根的意思是“结合”、“使熟悉于”。这里的名词意思是“受过训练的”、“温顺的”,“驯服的”,泛指受驯从事耕作和服侍人的家畜。
羊羔。理解为母羊,母绵羊和母山羊也许更正确一些。“羊”的原文包括各种小型牲畜,如绵羊和山羊。因此,这是对母羊的祝福,祝它们可以按季产出健康的幼崽。
5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蒙福。
【本会注释】
筐子。犹太教注释家认为这指的是装饼和水果的器皿。这是以色列人的日用饮食。所应许的就是他们日常的需要不会缺乏。
抟面盆。犹太教注释家认为用它来存放还不准备吃的那部分食物。这个应许确保以色列人不会有缺乏,而总会有一些备用之物。见寡妇装油的器皿(王下4:6)。
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本会注释】
第6节表达生活中的一切活动(见申31:2;撒下3:25;诗121:8;赛37:28)。
7 “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
【本会注释】
仇敌。见出34:24。
七条路。尽管一队又一队的敌人布阵严谨,前来进攻,仍将如乌合之众四散(见士7:21,22米甸人;以及王下7:7亚兰人)。
8 在你仓房里,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耶和华所命的福必临到你。耶和华你上帝也要在所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
【本会注释】
这节泛指与生计有关的一切活动。关于“仓房”或粮仓,见箴3:10;关于日常的活动,见申12:7。
9 你若谨守耶和华你上帝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
【本会注释】
圣。这不是指抽象意义上的圣洁,而是指以色列人被分别出来,在列国面前被公认为上帝的子民(见申26:18,19注释)。
若。见申7:12;出19:5。上帝的祝福是有条件的,取决于以色列人对祂公义要求的顺从。摩西在他们面前展示了他们永恒的命运,正如基督后来所做的(太6:33)。
10 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
【本会注释】
归在耶和华的名下。直译为“耶和华的名加在你们身上”,意思就是以色列人会被公认为上帝的产业(见申14:2;26:18的注释)。上帝的名曾如此加在耶路撒冷城上(耶25:29)。所有的人都会知道耶和华与其子民的关系(赛61:9)。
11 你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赐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
【本会注释】
包括所有物质上的福气(见申30:9;王下4:43,44)。
12 耶和华必为你开天上的府库,按时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
【本会注释】
府库。直译为“耶和华将为你打开祂的府库”(见书6:19,24;诗33:7,“库房”;耶50:25,“武库”)。
借给许多。参申15:6。有能力借出说明丰富。
13-14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事奉别神,
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本会注释】
首。承诺未来的领导地位(见赛9:14;19:15)。与此相对的话语记载在申28:43,44中。
15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本会注释】
不听从。“听从”原文不仅包括倾听,也暗示顺从。但以理的话说明了这一点:“应允而行”(但9:19)。
16 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
【本会注释】
请将本节与第3节对照。顺从之人的福气超过人的想像。但是对于悖逆之人的刑罚也同样是惊人的。
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
18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
19 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
20 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他,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本会注释】
速速地灭亡。参诗39:11,“被虫所咬”,以及番1:18,“大大的毁灭”,的说法。
21 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的地上灭绝。
【本会注释】
瘟疫。关于所面临的瘟疫,见利26:25。曾有一次死了七万人(撒下24:15;另见耶14:12;21:6,7,9;结5:12;6:11,12;摩4:10)。
22 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或作:干旱)、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
【本会注释】
本节中所提到的各种灾病很难界定。把它们与现代的疾病等同起来未免有些牵强附会。人们通常认为前四种是属于人类的,后三类是属于庄稼的。摩西所写“刀剑”一词后被马所拉学者拼为“干旱”。“干旱”与上下文更吻合一些。
23 你头上的天要变为铜,脚下的地要变为铁。
【本会注释】
铜。“天”通常被认为是水分的来源;但是在上帝的咒诅之下,就会象铜一样无法供水了(见利26:19;耶14:1-10)。
铁。土地没有水分会被烤得极其坚硬,以至于当时原始的工具无法耕作。人会因缺乏食物而灭亡。
24 耶和华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变为尘沙,从天临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本会注释】
尘沙。巴勒斯坦东部边界上大沙漠是上帝随时可用的武库。从沙漠吹来的可怕的沙尘暴被称为热风或西罗科风。
25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
【本会注释】
25 从七条路逃跑。他们作为一支训练有素、装备齐全的军队向敌人进军,但却会被打败,象一群乌合之众逃跑。
抛来抛去。直译为“惊恐”。其词根的意思就“发颤”、“战兢”、“害怕”(传12:3;但5:19;6:26)。如果希伯来人长期悖逆,就会在所有的非犹太人面前,成为贫穷、疾病和受苦的可怕实例(见代下29:8;赛28:19)。
26 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本会注释】
耶7:33重申了这个警告(见耶15:3;16:4;19:7;34:20)。犹太人特别害怕死尸不埋葬。暴尸天下被视为最重的刑罚(见耶22:19;36:30;参诗79:2,3)。
哄赶。直译为“把它们吓跑”,就是那些吃他们尸体的野兽和猛禽。
27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
【本会注释】
疮。或“疖”。原文源于一个表示“使发热”、“使发炎”的词根(见申28:35;出9:9-11;利13:18-23;王下20:7;伯2:7;赛38:21)。在东方各种皮肤病一直很常见。
痔疮。直译为“突起物”,通常理解为肛门上的痔疮。有人认为这是指“肿瘤”(见撒上5:6,9,12)。
28 耶和华必用癫狂、眼瞎、心惊攻击你。
【本会注释】
眼瞎。瞎眼在东方虽然很常见,但人们一般认为这是指政府在政策上缺乏正确的判断力,导致国家的败亡(见亚12:4;参赛13:8;29:9-12,18;耶4:9;25:16,18;番1:17)。
29 你必在午间摸索,好象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样。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时常遭遇欺压、抢夺,无人搭救。
【本会注释】
搭救。就是脱离外敌。见埃及人搭救他们失败的事(耶37:7;46:17)。
30 你聘定了妻,别人必与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本会注释】
妻。“丈夫”在成婚之前就会失去他的妻子。这被认为是一种最痛苦的咒诅,因为婚姻是最大的福气。
与她同房。原文的意思是“强暴”、“奸污”(见赛13:16;亚14:2)。这指的是被胜利冲昏头脑的士兵所施的暴力。
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它的肉;你的驴在你眼前被抢夺,不得归还;你的羊归了仇敌,无人搭救。
【本会注释】
你的牛。家畜是无法自卫的(见赛1:7)。
无人搭救。直译为“没有拯救者”(见申28:29)。
32 你的儿女必归与别国的民;你的眼目终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无力拯救。
33 你的土产和你劳碌得来的,必被你所不认识的国民吃尽。你时常被欺负,受压制,
【本会注释】
土产。见赛65:21-25的应许。
34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
【本会注释】
就是走投无路,无法挽救败局。
35 耶和华必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
【本会注释】
毒疮。见第27节。
36 “耶和华必将你和你所立的王领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的国去;在那里你必事奉木头石头的神。
【本会注释】
一种完全背道的状态。整个民族会被耶和华所抛弃,国王要与他的百姓一起被掳走,而百姓将无耻地崇拜俘虏他们的民族所拜的偶像(见耶9:15,16;16:13)。
37 你在耶和华领你到的各国中,要令人惊骇、笑谈、讥诮。
【本会注释】
令人惊骇。人们简直无法理解,曾如此蒙上帝眷爱的以色列国竟落到这样可悲的地步(见王上9:7-9;耶18:15-17;19:8)。
笑谈。当异教徒想表示对一个人的藐视时,他们会称他为犹太人。
38 你带到田间的种子虽多,收进来的却少,因为被蝗虫吃了。
【本会注释】
却少。描述饥荒。这一咒诅应验在被掳到巴比伦之前,见耶14:1-6。
蝗虫。或“蚱蜢”,见士6:5;7:12;伯39:20等。
39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被虫子吃了。
【本会注释】
虫子。大概是那些啃食他们葡萄树的害虫。
40 你全境有橄榄树,却不得其油抹身,因为树上的橄榄不熟自落了。
【本会注释】
见弥6:15中类似的话。关于东方用橄榄油抹身的习俗,见撒下12:20;14:2;代下28:15。
41 你生儿养女,却不算是你的,因为必被掳去。
42 你所有的树木和你地里的出产必被蝗虫所吃。
【本会注释】
蝗虫。原文与第38节所用的词不同,这是一种不同的蝗虫。
吃。直译为“占有”、“继承”、“赶出”,该词在旧约中用过200多次。蝗虫会完全占领那地,使之成为荒野。
43 在你中间寄居的,必渐渐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渐渐下降,低而又低。
【本会注释】
比你高。见申10:19。令一个民族最感到痛心的是让外族人在他们中间发财,而令本国人受穷。
44 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本会注释】
这和上帝与祂的子民立约的目的正好相反(第12,13节)。
45 这一切咒诅必追随你,赶上你,直到你灭亡;因为你不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诫命律例。
【本会注释】
上帝的咒诅将一个比一个更沉重地降下,直到以色列人被彻底毁灭。这都是因为他们漠视他们自愿与上帝所立的约。他们曾在上帝面前庄严地宣誓要忠于祂显明的旨意。他们对上帝及其盟约彻底的抛弃导致了上帝对他们所定之旨意完全地改变。以色列人在万国面前本能得到多高的尊崇,他们也将降到多低的地步。
46 这些咒诅必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成为异迹奇事,直到永远!
【本会注释】
见申4:34。犹太人要被人看作特别不蒙上帝喜悦的,好象带着祂惩罚之手的印记,直到永远──正如他们若忠于上帝所能达到的繁荣一样长久。
47 “因为你富有的时候,不欢心乐意地事奉耶和华你的上帝,
48 所以你必在饥饿、干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华所打发来攻击你的仇敌。他必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直到将你灭绝。
【本会注释】
铁轭。关于这个预言的应验,见耶28:12-14。
灭绝。直译为“根绝”、“消灭”(见结14:9;摩2:9;9:8;弥5:14;该2:22)。
49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
【本会注释】
一国的民。注释家把这个预言解释为不同的国家──通常是亚述(赛10:5)和巴比伦(耶5:15)。还有人认为这是指罗马人,说这是罗马人以鹰为标志的军旗。犹太教注释家说这是指公元70年攻占领耶路撒冷的维斯帕先和提多所率之罗马军队的进攻。
如鹰飞来。直译为“如秃鹫猛扑下来”。见伯9:26;39:27-29;太24:28中类似的比喻。何8:1提到秃鹫从空中向掠物迅速的猛扑,这里用来形容古亚述军队和迦勒底军队的攻击(耶48:40;49:22;哈1:8)。
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见耶5:15。先知以赛亚用这个说法指亚述人(赛28:11;33:19)。许多基督徒和大多数犹太教注释家都认为这句话应验在了罗马军队身上。亚述人和迦勒底人的话语非常接近于希伯来人语。而拉丁语是犹太人所完全陌生的,因为他们从未与罗马人发生过接触。
50 这民的面貌凶恶,不顾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
【本会注释】
面貌凶恶。直译为“面貌坚强”,源于表示“使强壮”、“使强大”、“使巨大”的动词词根。该词在但8:23中用来指罗马帝国。此词也被译为“暴烈”(创49:7)、“强壮”(民13:28)、“有能力的”(诗59:3)、“威吓的”(箴18:23)、“贪食”(赛56:11)。
不顾恤。参迦勒底人(代下36:17;哀5:6-12)和玛代人(赛13:18)。
51 他们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产的,直到你灭亡。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都不给你留下,直到将你灭绝。
【本会注释】
各种咒诅都应验在一个悖逆的民族身上,这件事教训我们,上帝不会长期不施行对罪的惩罚。人的惨况都是咎由自取的。
52 他们必将你困在你各城里,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坚固的城墙都被攻塌。他们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遍地的各城里。
【本会注释】
将你困在你各城里。描述百姓抛下产粮的乡土,逃到有城墙的城镇里面。
城墙都被攻塌。他们最后的堡垒也瓦解了,以至他们没有藏身之处。因土地荒废而导致的饥饿促成了坚固城市的沦陷(见耶5:17)。
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本会注释】
你本身。译成“你子宫”更好一些。关于类似的可怕咒诅,见利26:29;耶19:9;结5:10。这应验在撒玛利亚被亚兰人围攻(王下6:26-29),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围攻(哀2:20;4:10),以及耶路撒冷后来被提多围攻。
54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人必恶眼看他弟兄和他怀中的妻,并他余剩的儿女;
【本会注释】
必恶眼看。这可能是指一个人嫉妒地注视他家人的每一小口食物,并算计害自己的亲人。
55 甚至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儿女的肉,不肯分一点给他的亲人,因为他一无所剩。
【本会注释】
这里描述了人间最可怕的饥荒状况。饥饿的痛苦使一切优雅和文明的痕迹全都消失了。
56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妇人,是因娇嫩柔弱不肯把脚踏地的,必恶眼看她怀中的丈夫和她的儿女。
【本会注释】
这里描述她从小受到教育,要举止文明,仪态优雅。
57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的吃了。
【本会注释】
她……的婴孩。直译为“她的胞衣”。妇人会饿得发慌,以致于去吃她的胞衣,然后又吃她所生的孩子(见第53节注释)。
58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上帝可荣可畏的名。
【本会注释】
这书。可能不单指《申命记》,而且指整个妥拉(见申17:19;27:3,8;29:29;31:12;32:46)。
可畏的名。名字常用来代表一个人以及他的品格和名誉(见耶14:7,21;结20:9,14;诗25:11;31:3;赛48:9;66:5)。
59 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本会注释】
奇。译为“非凡的”,或“难以理解的”更好。这些灾难之所以特别,在于它们的严重性和持久性(见赛29:14)。
60 也必使你所惧怕、埃及人的病都临到你,贴在你身上,
【本会注释】
病。见申7:15;对比出15:26。
61 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本会注释】
这律法。详见申29:21;书1:8。
62 你们先前虽然象天上的星那样多,却因不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所剩的人数就稀少了。
63 先前耶和华怎样喜悦善待你们,使你们众多,也要照样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并且你们从所要进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本会注释】
毁灭你们。见何11:8,还有耶32:41中上帝所表达的相反情感。
64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
【本会注释】
使你们分散。见利26:33;申4:27;耶9:16。
65 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本会注释】
不得安逸。直译为“不得安息”(见耶31:2;50:34)。
眼目失明。因倦于所期盼的拯救没有到来而造成的(见伯11:20;17:5;诗119:123)。
精神消耗。直译为“精疲力尽”。
66 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
【本会注释】
悬悬无定。直译为“为你悬在前面”,就是千钧一发的意思。
67 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本会注释】
恐惧。原文还有畏惧、敬畏、和战兢的意思。约伯就有过这样的经历(见伯7:2-4;参箴28:1)。
68 耶和华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在那里你必卖己身与仇敌作奴婢,却无人买。”
【本会注释】
回埃及。没有什么惩罚比被迫返回上帝曾救他们脱离的为奴之地更可怕的了。
船。可能是从事贩卖奴隶的船只(见结27:13;珥3:6;摩1:9)。摩西的第三次演说到此结束。
雅歌8章
寓意提要:1-5:教会对基督的爱。6-7:爱情的热烈。8-13:对外邦人的呼唤。14:教会祈求基督来临。
1 【新娘】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吃我母亲奶的兄弟;我在外头遇见你就与你亲嘴,谁也不轻看我。
【本会注释】
像我的兄弟。新娘似乎回想起他们婚姻的障碍尚未消除的时候。她无法对他公开作为爱人的感情,只希望他们有兄妹的关系。
轻看。这样,她的家人和朋友就不会责备她。
2 我必引导你,领你进我母亲的家;我可以领受教训,也就使你喝石榴汁酿的香酒。
【本会注释】
我可以领受教训。教导者可以是母亲,也可以是“你”。母亲要对待嫁的女儿进行精心的指导。聪明的所罗门王也可能让他的新娘分享他渊博的知识,而让她激动不已。所以她要回报以刻苦的饮料。
3 他的左手必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必将我抱住。
4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不要叫醒云云:或作不要激动爱情,等他自发)。
【本会注释】
我嘱咐你们。参2:7;3:5。这个迭句的重现证明《雅歌》是一个整体。
5 【伴唱】那靠着良人从旷野上来的是谁呢?【新郎】我在苹果树下叫醒你。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
【本会注释】
是谁呢?本节似乎描述国王夫妇回到新娘的家。
叫醒你。所罗门可能指他们回到了他第一次向他新娘求爱的地方。
你母亲。他们回到了新娘出生的屋子。
6 【新娘】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本会注释】
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是新娘在说话。原文的“你”是阳性。“印记”(chotham)指带印的戒指(见出28:11,21;伯38:14;41:15;耶22:24)。希伯来人有时把印章用绳子挂在胸上。所罗门的新娘要他把她视为宝贵的印章。
电光(reshaphim)。“火焰”,“ 闪电”,见诗78:48。
烈焰。耶和华的烈焰可能就是闪电。
7 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本会注释】
爱情,众水不能息灭。纯洁的爱情是任何东西也消灭不了的。它无法购买,也不理会最高的出价。本段述说真爱情不可战胜的力量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其文字具有无比的气势。
8 【新娘的兄弟】我们有一小妹;她的两乳尚未长成,人来提亲的日子,我们当为她怎样办理?
【本会注释】
小妹。这句话可能是书拉密女的兄弟说的。回想新娘的童年时代,他们似乎在讨论人来提亲的时候,他们该如何应对。
9 她若是墙,我们要在其上建造银塔;她若是门,我们要用香柏木板围护她。
10 【新娘】我是墙;我两乳象其上的楼。那时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
11 【新郎】所罗门在巴力哈们有一葡萄园;他将这葡萄园交给看守的人,为其中的果子必交一千舍客勒银子。
【本会注释】
无疑是所罗门许多葡萄园中的一个。
12 我自己的葡萄园在我面前。所罗门哪,一千舍客勒归你,二百舍客勒归看守果子的人。
【本会注释】
新娘重述对丈夫的誓言。她说要要照顾她自己的葡萄园。但她把这些权利交给她的丈夫。
13 你这住在园中的,同伴都要听你的声音,求你使我也得听见。
【本会注释】
使我也得听见。帘子垂下了,所罗门要求再次听到爱人的声音,也许是重复她在他求婚所答应的话。
14 【新娘】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本会注释】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雅歌》就这样以短短的两行结束了。其中蕴藏着他们用不同的比喻所一再重复的主题:两颗快乐之心的恋爱和结合。
使徒行传25章
提要
2 犹太人在非斯都面前控告保罗。8 保罗为自己分诉,11 并且上告于凯撒。14 后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了亚基帕王,23 保罗就被带来。25 非斯都说明保罗并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
保罗要向该撒上诉
徒25: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本会注释】
非斯都。见徒24:27注释。
到了。即,要么是到了他要统治的地区,要么是到了他的办公室,要开始履行他的职责。见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9;《犹太战记》第二章14.1。
凯撒利亚。罗马在巴勒斯坦的行政部门所在地(见徒8:40注释)。
上耶路撒冷去。这是犹太省的省会。非斯都无疑在视察他已成为其巡抚的那片领土,决心要获悉它的问题。他只过了三天就启程上耶路撒冷去,说明他是一个不错的行政官。在能力和正直方面他似乎大大优于腓力斯(见卷五,第71页)。
徒25: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本会注释】
大祭司。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祭司长们”。以实玛利(Ismael)是那时的大祭司,是最近由亚基帕二世任命的(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8.8)。保罗的原告们打算在非斯都有空以真实的观点去了解犹太人的事务之前利用他。
首领。或作“领袖们”,“负责人们”。最富有的犹太人和犹太显贵们是公会议员,并且大部分都是撒都该人。似乎撒都该人是造成对保罗的许多控告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否认复活(见徒23:6-9注释;参约11:46注释)。
徒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本会注释】
求情。他们寻求控告保罗特别要考虑的事项。他们是该国的要人们;保罗却不是。他们作为百姓的众领袖的尊荣和信誉在这件事中乃是问题所在。因着他们对保罗的仇恨,他们已经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困难的境地。经文暗示犹太人所求的“情”(charis)可能是一个正式通知,要将保罗转让到他们的司法权下。
埋伏。早期反对保罗的密谋(见徒23:12-15)并没有被放弃。犹太人的民意和普通法都赞成直接对违反某些宗教条例之罪的人采取措施(参米士孥《犹太公会》9.6,宋西诺版之《他勒目》,第542页)。或许有些公会议员也已经起了誓,像两年前某些狂热分子所做的那样。
徒25:4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本会注释】
押在。即,被拘留。保罗曾被腓力斯打发到那里,他在罗马人手里是安全的,他会留在那里是因为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把他挪到别的地方。
快要。即,约10天以后。
徒25: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本会注释】
有权势的。希腊文是dunatoi,直译是“有势力的[人们]”,“强大的[人们]”,即,有权柄的人,或有能力的人,有资格代表犹太国家的人。同一个词在路24:19;徒7:22;林前1:26;启6:15中被译为“大能”,“才能”,“能力”,“壮士”。他们可能是领导阶层的人和有名望的人士,很可能是犹太公会的成员。
与我一同下去。犹太代表们应该是配与罗马的地方长官一同旅行的人。非斯都在给这些犹太领袖们荣誉,同时也承认保罗案件的重要性。自从两年前保罗前次的听证会以来,犹太领袖们反对保罗的热心显然并没有冷却下来(徒24:1,27)。
有什么邪恶。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有什么不是”,“有什么不适当”,“有什么错误”。希腊原文中并没有表示“邪恶”的那个词,但显然是译者们从拉丁文译本中插入的,该词在拉丁文译本中读作crimen。
徒25: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本会注释】
十多天。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引用(参本册注释第10页)支持读作“不过八天或十天”。这种读法强调了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停留的时间短暂(第4节),而不是强调停留的时间长度。无疑,腓力斯离任后有许多问题急需关注,非斯都不能离开政府所在地太久(见第1节注释)。
第二天。或作“次日”。犹太人显然曾使非斯都确信正确解决保罗的案件,对于罗马的巴勒斯坦行政官和犹太百姓之间达到令人满意的关系来说,乃是最重要的事。
坐堂。该程序是正式审问的程序。
徒25:7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本会注释】
下来的犹太人。非斯都关于由能干的和有影响力的人组成代表团的要求已经得到了满足(第5节),当保罗被传唤来听讼时,犹太领袖们都在场。
周围。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在他周围”。那些曾给保罗带来控告的人中,有些人无疑曾知道他在四分之一世纪前是一个苦毒地逼迫基督徒的人,并且他们憎恨他,当他是犹太国的一个叛国者。
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在这两年期间(徒24:27),犹太人显然曾忙于搜集各种各样的传说和谣言。大概他们现在有了远为重大的事要控告他。这一诉状的详单后来没有转送给在罗马的犹太人似乎有点奇怪(见徒28:21)。
反对保罗。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短语。
不能证实。对非斯都来说,反对保罗的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必是显然站不住脚的(参徒24:13,19;参徒25:1注释)。他在这种问题上显然并不是新手。
徒25:8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
【本会注释】
然而他。原文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然而保罗”。
分诉。直译是“作自己的辩护”。很可能他并没有详细回答针对他的琐细的控告(第7节),而只是回答了那些如果被证实了就连罗马法庭也会反对他的控告。就是猜想他亵渎了圣殿并且轻视了犹太律法,以及所谓的他参与了煽动性暴乱的那些事。罗马人是注意这种事的,并且非斯都可能被误导认为保罗犯有起义反抗罗马权威的罪。路加记载了保罗的分诉是在这三个标题之内的。
干犯律法。或许犹太领袖们知道保罗教导割礼仅仅是一个象征的行为(见罗2:23-29),并且将此解释为企图破坏律法。他们也曾这样控告过耶稣(见太5:17;可2:16;7:1-5注释)。犹太人从来没有控告保罗关于安息日的问题,像他们从前曾质疑耶稣一样(约5:16-18)。
干犯圣殿。在这场听证会期间,很可能重新提出了从前的控告,说他带外邦人进了圣殿(徒21:27,28)。
干犯凯撒。如果保罗没有做过任何“干犯凯撒”的事,就没有任何罗马法庭可以定他的罪。那些指控的浅薄和保罗分诉的坦白直率必定给能干而且诚实的行政官非斯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见本注释第五册第71页)。
徒25: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本会注释】
喜欢。或“好感”(见徒24:27注释)。起先,非斯都曾拒绝了犹太人要把保罗带到耶路撒冷的请求(徒25:3,4)。无论他是不是受了对保罗的那些控告的影响,他至少比从前更多认识到了犹太人反对保罗的感情有多么强烈。非斯都所能作出的适当反应当然就是取悦于犹太人会有助于他管理的成功。
你愿意去。对保罗的控告显然是犹太律法的问题,而不是罗马律法的问题,所以对非斯都来说,似乎在犹太人的首都耶路撒冷审断这事比较合理。
听我审断。非斯都出席听讼会乃是一个保证,保证保罗仍会被罗马拘留,并且处于罗马的保护之下。然而,犹太领袖们会管理司法的程序,非斯都更多处于一个感兴趣的观察员的角色。他并没有把保罗转让给犹太人的司法权,虽然该提议暗示一种试探性的意愿要做这种转让。这个提议事实上宣布了保罗并没有犯任何“干犯凯撒”的罪。可能值得考虑的任何一种控告都与犹太律法和习俗有关。作为罗马的代表,非斯都虽然对这个案件不再直接感兴趣了,但他还是想要赢得他新辖区的犹太领袖们的好感,所以就使他乐于尽可能地照着他们的心愿而行。该提议显然不是基于怀疑保罗实际上有任何公然犯罪的行为,或有任何意向要犯这种罪,而只是一种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徒25:10 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本会注释】
我站在。直译是“我[已经站在并且]正站在”。保罗从起初就是被罗马人拘留的。他曾免受一场残忍的鞭打也是由于他是一个罗马公民的事实。或许保罗想起来徒23:11的神圣应许,可是他在这里一点儿也没有提到它。他已经在凯撒的权柄下被罗马人关押了两年。他提醒了那位罗马地方长官这一点,并且拒绝在那些已经知道共谋杀害他的人面前受审(见徒23:12-15,30;25:2,3)。
堂。或作“法庭”。保罗宁愿选择比较公平的罗马律法,而不是他鲁莽同胞们反复无常的仇恨,他们不知道任何律法,只知道他们自己自私的、不负责任的成见。
应当受审。即,作为一个罗马公民。
向犹太人。保罗概略地否认了对他提出的所有控告。对于犹太人的人身、财产、品格、或宗教,他并没有带来任何伤害。
你明明知道的。保罗知道非斯都在第9节中所做提议的动机是要取悦犹太人。
徒25: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
【本会注释】
我若。直译是“如果确实那么”。保罗已经否认了任何干犯犹太人的事,并且通过提议把他提交给犹太人去审问,非斯都已经暗示了他在罗马律法方面是无罪的。但是如果不管这一切,仍有任何怀疑存留,认为保罗有某种罪行的话,他就选择运用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特权,在罗马律法下受审。
就是死,我也不辞。直译是“我不辩解以避开死亡”。请比较约瑟夫《生活》第29页。保罗声明他甘愿去面对一个公正审判的结果,无论判决可能是什么。
交给。希腊文是charizomai,“赐予”,“使满足”。保罗不愿意仅仅因为要讨好他的控告者们而被移交给他们。他知道非斯都在设法赢得犹太人的好感。他不肯仅仅为了取悦于控告他的人就放弃自己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权利,不肯使他们轻易地完成他们想要害他性命的邪恶计划。他很清楚犹太公会既不会以公正待他也不会给他任何怜悯。
我要上告于凯撒。保罗以要求另一个权利结束了他的申诉(见徒22:25-29注释)。他准备冒险应付在罗马可能会加给他的任何控告,以及凯撒在基于证据作出决定时的公平性。他早就打算去访问罗马了,可是没打算在拘留中(罗1:9-12;15:23,24)。在全帝国中,皇帝是来自下级法庭的所有上诉的终极法庭。
从他被任命为外邦人的使徒到现在,保罗曾遭受苦害,并且他的服务曾受到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打扰(见林后11:24-27)。如果藉着这种反对可以促进基督的事业,他就欣然忍受了这种反对(徒20:22-25;林后4:5-18;加6:14;腓1:12)。然而,他现在已经被关在凯撒利亚两年了,未被判罪也没有新审讯的前景,吕西亚(徒22:29),腓力斯(见徒24:23-27注释)和非斯都(见徒25:8,9,25注释)都断定他并没有犯任何违背罗马律法的罪。出于个人的原因并且为要取悦犹太人,腓力斯还是拘留了保罗,现在非斯都显然提议继续采取以保罗为代价取悦犹太人的方针。因此,只要保罗仍在罗马的犹太地方长官的权限之下,看来就没有被宣判无罪并获得释放的前景了,他被当作一个定罪的囚犯关押着或者仅仅被当作一个政治人质关押着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这两种方式都不能使他自由地传讲福音,并且对一个生活没有其他抱负或兴趣的人来说,这种前景必定像是难以忍受的。十字架的其他大使们无疑也发现自己的服务以同样的方式受到了阻碍。
在新约时代,基督教并没有享受在罗马的法律前被承认的宗教地位,而未被承认的宗教,其活动和传扬是被禁止的。罗马容忍了基督教仅仅是因为它起先被认为是犹太教的一个教派,而犹太教是被承认的。通过给这个反对保罗和基督教的案件施压,犹太人最终就能连他们的这点益处也剥夺了,并且使他们不能在罗马的律法下合法地维持自己的立场。见本册注释第47,93页。
有人提出,通过上诉于凯撒,保罗打算不仅要使自己已经陷入停顿的案件获得一个决定,而且可能要使基督教在其权利方面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获得承认。这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期盼给十字架的大使们更大的自由,无论他们可能去哪里,并且使他们更容易地克服当地的反对。甚至当保罗仍在罗马的监狱里时,他在皇帝的宫庭传扬福音未受阻止的事实,而且至少有些“凯撒家里的人”(腓4:22)成了基督徒的事实,也见效于使别的基督工人“越发放胆传上帝的道,无所惧怕”(见腓1:12-14)。当众所周知皇帝已经判决这位最重要的基督教福音传道者无罪开释时,在整个帝国就必有更大的自由传扬福音。保罗在皇帝的手下无罪开释因而构成了对传福音的官方许可,或者说至少为官方许可传福音预备了道路。
徒25: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议会。希腊文是sumboulion,巡抚自己的“议员团”。当说到犹太“公会”,参议院时,路加一贯使用的词是sunedrion(徒5:21;6:12;22:30;23:1;24:20等)。上诉于凯撒并不是自动批准的,而是经过磋商之后证实的,事实是因为保罗是一个罗马公民,他的上诉不能被拒绝。
被带到亚基帕王面前
徒25:13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尼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本会注释】
过了些日子。明显是一个短暂的时段(见徒9:19注释)。
亚基帕王。即,希律亚基帕二世,希律亚基帕一世(在徒12:20-23中描述了他的死)的儿子,因而是希律一世的曾孙(见卷五,第39,69,234页)。与他的姐妹土西拉一样(见徒24:24注释),这个君主由于希律第一的妻子玛丽亚娜的血统也是一个犹太人。亚基帕二世被认为太年经,不能在他父亲死时承担巴勒斯坦的王位(主后44年;约瑟夫《犹太掌故》第十九章.9.2),但是在他的一个叔叔死后不久,他就得了安慰,作了卡尔基斯的统治者(同上,xx.5.2)。后来亚基帕接管了从前在腓力和吕撒聂治下的北方诸省(同上,7.1),并有了王的称号。再后来,尼禄给了他另外某些城,在主后68-73的犹太战争中,亚基帕站在罗马人一边反对犹太人,他曾设法劝阻他们不要反叛(约瑟夫《犹太战记》第二章16.4 [345-401])。他退休于罗马,在主后100年死在那里。非斯都会自然求助于亚基帕二世商议关于保罗案件的处理。亚基帕曾监管圣殿的财富,并且有任命大祭司的特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他是这位罗马地方长官的一个宗教同僚,并且能够就这个案件给出合理的忠告。
百尼基。亚基帕一世的长女,亚基帕二世和土西拉的一个姐姐,腓力斯的妻子。她最初曾嫁给她的叔叔,卡尔基斯王希律(见卷五,第40页),亚基帕二世曾继了他的任(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犹太和罗马作家们都说到她与她弟弟亚基帕二世的关系是罪恶的。后来,她嫁给了基利家王Polemo,但不久就离开了他,去了罗马与她兄弟在一起。她成了提多皇帝的情妇,当参议院强迫他让她离开时,他非常伤心(绥屯纽《提多》第七章第2页;塔西图《历史》第二章第81页;约瑟夫《犹太掌故》第二十章7.3)。
问非斯都安。这是亚基帕二世第一次对新来的巡抚进行礼节性访问,目的是要欢迎他。当然,亚基帕二世是罗马分封的一个王。
徒25:14 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
【本会注释】
许多日子。当亚基帕和百尼基长时间逗留时,保罗就有机会被带到他们面前。非斯都提到了保罗的案件,甚至都不是作为双方都关心的一项公务提到的,而是在谈话的期间提到的。
徒25: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本会注释】
祭司长。见第2节注释。
求我定他的罪。见第1-3节注释。
徒25:16 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本会注释】
定他的罪。希腊文是charizomai(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官员不应该仅仅因为要得到好感就把一个被控告的人交给别人去惩处。然而,那正是彼拉多曾对基督做过的事。关于非斯都的记录更为可敬(见卷五,第71页)。
去死。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意思并没有改变。
机会。希腊文是topos,直译是“地方”,意思是“机会”,不是许可意义上的“特许”(见罗15:23)。非斯都决定要给保罗分诉的机会。
徒25:17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
【本会注释】
来到这里。见第6,7节注释。
徒25:18 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本会注释】
事。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读作“恶事”。
徒25:19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本会注释】
几样辩论。即,争论的要点,不是要提问并回答的质询。见第7,8节注释。
他们自己。这种表达也可以被译为“他自己的”,在那种情况中它指的就是保罗。
迷信。希腊文是deisidaimonia,“尊敬诸神”,“宗教”,有时的意思是“迷信”,可是这里很可能不是迷信的意思,除非指的是保罗的信仰。非斯都几乎不可能把犹太教描绘为一个“迷信”而不得罪亚基帕,亚基帕本人就是一个名义上的犹太人。
耶稣。在腓力斯或非斯都的访谈中,这是第一次有记载的直接提到了耶稣,但是认为他的名字先前没有被提到过乃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保罗曾谈过到复活,基督的经验乃是复活的一个伟大的胜利的写照,并且曾“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保罗这样讲论不可能不会说到基督。在提到耶稣的名字时,非斯都就反映了保罗对救主所作的见证。
徒25:20 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
【本会注释】
我心里作难。非斯都承认自己对犹太信仰和风俗的无知。在犹太教的总部耶路撒冷,大概更容易探知宗教问题的真相(见第9节注释)。但是保罗曾拒绝去耶路撒冷(见第10节注释)。当保罗去罗马时,非斯都就有必要将一份关于保罗案件的报告一同送去,亚基帕既是一个见多识广的犹太人,就能帮助这位巡抚知道要说些什么。而且,对亚基帕的这个请求还带有一个含蓄的恭维,会有益于非斯都与亚基帕将来的关系。
徒25:21 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该撒那里去。”
【本会注释】
留下。希腊文是tēreō(见徒24:23)。
听……审断。希腊文是diagnōsis,直译是“彻底知道”,表示一次彻底的审问。它很可能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见徒23:35注释。
奥古斯都。希腊文是Sebastos,“崇拜的”,“尊敬的”,“令人崇敬的”,相当于拉丁词Augustus,“威严的”,“尊贵的”,“值得尊敬的”(见本注释第五册第37,38页;本注释第六册第72页)。这并不是凯撒奥古斯都,他的统治时期是从主前27年到主后14年(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34页),而是一个相当于凯撒的称号。罗马人说到他们的统治者时称呼奥古斯都,而不是皇上。
凯撒。当时的皇帝是尼禄(主后54-68)。见本册注释第81-84页。
徒25:22 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本会注释】
愿听。即,想要听。亚基帕显然曾听说过保罗,并且对他和他的教训感到好奇。请比较亚基帕的叔祖父希律安提帕想要见见耶稣的愿望(路23:8)。
徒25:23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本会注释】
大张威势。或许是要给非斯都留下深刻印象并且威慑保罗。在这里保罗初次有机会在王室面前证明自己的信仰(见徒9:15)。
公厅。希腊文是akroatērion,“觐见室”。这很可能是专门用于接见的或多或少有点公共性质的大房间。
众千夫长。见徒22:24注释。这样的人如吕西亚,他曾使保罗被捕。非斯都现在为这次特别的接见集合了卫戍部队的高级军官们,可能要给这个向亚基帕表示敬意的场合加添色彩和重要性。
尊贵人。即,凯撒利亚的显要人士们。
徒25:24 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本会注释】
一切犹太人。即,犹太人作为一个国家,当然,是以祭司长们和犹太公会的成员们为代表的。
向我恳求。或作“向我起诉”,“向我诉请”,“与我说情”(见罗8:27,34;11:2;来7:25)。
和这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显然曾在凯撒利亚鼓动了一个反保罗的诉讼团体,该团体曾参加了迫切要求新任地方长官处死保罗的事。
呼叫。犹太人要求杀死保罗的请求显然是激烈的并且是大声叫嚷的(参徒22:22,23)。
徒25:25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本会注释】
什么该死的罪。见第11节注释。一个罗马人会认为因为干犯犹太人的宗教就处死一个人是蛮横残暴的。但是保罗已经上诉于凯撒,而非斯都也欢迎就他向皇上准备的报告提供建议。
奥古斯都[皇帝]。见第21节注释。
徒25:26 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本会注释】
没有确实的事。非斯都对犹太教知之甚少,以致他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呈上一份完全关于犹太教问题的对保罗的控告状。
奏明。非斯都必须给皇帝送上一份详细的诉状。
主上。希腊文是ho kurios,“主[或我主]”,这里指尼禄皇帝。这个称号用于皇帝们时与用于基督时一样,带有一种神圣的含意。奥古斯都曾禁止任何一个人称呼他主,他的接任者提庇留也是这样(绥屯纽《奥古斯都》第三章53.1;《提庇留》第二十七章),但是他们较不谦虚的继任者们却从朋友们和奉承者们接受了这个称号。Caligula称呼自己是dominus,拉丁文相当于kurios,而多米田则采用了dominus deus的称号,“主神”。皮里纽常常称呼他的恩主-皇帝他雅努,为dominus。见本册注释第61,62页。
特意到你面前。非斯都指望亚基帕在解决这个困难的案件中提供特别的帮助。同时,如果亚基帕的建议受到了尊重,他也会感到满足。
徒25:27 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本会注释】
不合理的。罗马的司法原则上是公平的,虽然执法的法官们往往是贪污的。非斯都是一个相当正直的人(见第1节注释)。
使徒行传26章
提要
2 保罗在亚基帕面前表明了他自幼的生活,12 他如何奇迹般地改变了信仰,并且蒙召作使徒。24 非斯都指责他癫狂了,而他却适当地作了回答。28 亚基帕几乎被说服作基督徒了。31 整个团体的人都断言他无罪。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
徒26:1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本会注释】
亚基帕。见徒25:13注释。这位年轻的王与保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犹太王族已经衰败了的家系-马加比家族和希律家的这个最后的子弟亚基帕自称是一个犹太人,但在内心里却是一个罗马人。他的统治标志着一个王朝和一个时代的结束。从起初希律王朝就受罗马的控制,也的确没有任何辉煌的记录。在他面前站着保罗,现在已经上了年纪,但他的信仰却很坚强,尽管环境不利却信心坚定。亚基帕是愤世嫉俗的,对实际价值漠不关心;保罗却是为真理热心的,无论自己要付上什么样的代价。
伸手。提到这个自然的手势暗示路加可能是一位见证人(参徒21:40)。
分诉。即,自辩(见徒25:8注释)。在亚基帕面前分诉时,保罗对一个有名无实但显然没有敌意的犹太人说到了自己。相信自己必会得到更好的理解,他无疑是以更大的自由说的,可能比他从前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分诉时更为详细。
徒26:2 “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本会注释】
万幸。希腊文是makarios,“幸福的”,“幸运的”,“受祝福的”(见太5:3注释)。保罗在亚基帕面前比自从他被捕后曾出现在的任何一个人面前更为自由自在。比起一位异教的地方官员,亚基帕能远为准确而迅速地估计到原告和被告的感受。保罗无疑指望藉着亚基帕影响非斯都的罗马人心态。虽然保罗是在为自己分诉,但他的思想无疑主要是向那些集合到他面前的人宣扬基督。他们的悔改归主,他们从罪的捆绑得到释放,对他来说,比他自己脱离捆绑着他的锁链得到释放更有意义(见徒26:29)。保罗在他的开头语中说“实为万幸”完全是真诚的。
至于。或“关于”。
徒26: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本会注释】
更可幸的。这个词很可能指保罗要将一切事告诉亚基帕的万幸(第2节),而不是指亚基帕比其他显要而博识的犹太人更内行(参徒25:26)。
规矩和辩论。见徒6:14;21:21注释。
徒26:4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本会注释】
为人如何。保罗的行为,他的生活原则,以及他的人生观。
自幼。相当于“从开始”。保罗还是一个少年人时就到了耶路撒冷。甚至在大数时,从童年时期他就已经沉浸于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了。在耶路撒冷,他曾度过了许多使品格非常格式化的年头,凡知道他的人从那时都能证实他在他们中间的生活方式。
在耶路撒冷。或“并在耶路撒冷”。这种译法会暗示甚至在大数的时候保罗就已经主要与自己的百姓联合了,他们无疑在那个异教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聚居地(见徒9:11注释)。保罗完全被犹太人的习惯和成见充满了,不太可能会违反它们。他作为一个青年人在耶路撒冷进一步的学习,会加深他童年时的经验和忠诚。
犹太人都知道。许多犹太领袖都曾认识保罗,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主要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就被蒙准进入了犹太公会(徒8:1,3;《述》第十章),也因为他曾热心逼迫他们所仇恨的拿撒勒教党的人而挣得的名声。因为犹太领袖们对他的信任,他曾受托带着特别的使命去大马士革(徒9:1,2)。
徒26:5 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本会注释】
从起初。或“从头,自始”,这种说法同样被路加用于他关于福音事迹的知识(路1:3)。
他们若肯作见证。但是他们不愿说出他们个人所知道是真实的有利于保罗的事。
最严紧的。直译是“最严格的”。希腊文并没有双重最高级。请比较腓3:4-6。
教门。该词的意思要么是“异端”,要么是“教派”(见徒5:17;15:5;24:14注释)。在这里它指出法利赛是一个教派。
法利赛人。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1,52页。
徒26:6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本会注释】
受审。或作“被审判”,即,不管他对犹太教基本原则的忠诚(第4,5节)。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相信的“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第22节)。
所应许的。即,要来的弥赛亚的应许,对以色列的其他所有应许都集中于这个应许,那十二个支派曾一直指望这个应许,保罗宣布它在耶稣里实现了。关于弥赛亚的这个应许里内含着他的复活(见赛53:10-12注释),因为一位死了的弥赛亚能对以色列有什么帮助呢?对保罗来说,耶稣的复活乃是伟大的中心事实,证明了他对于将来的所有盼望都是正确的(林前15:12-23;腓3:10,11;帖前4:13-18;多2:13)。论到弥赛亚,对犹太人的思想来说,主要的难点在于犹太人已经那么全神贯注于旧约圣经关于伟大国家和一位注定要击败他们的仇敌的弥赛亚的来临—自然全部是依据众先知的预想(见本注释第四册第27-32页)—以致他们看不到弥赛亚必须先为他们的罪受苦受死的事实(见路4:19注释)。保罗知道那荣耀的应许会在基督复临时实现(林前15:51-54;来9:28)。
我们祖宗。特别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徒26:7 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的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本会注释】
这应许。即,给亚伯拉罕的和向他的后裔历代重申的有福应许(创12:1-3)。对保罗来说,耶稣就是这个有福应许的化身、手段、和实现(罗4:12,13;林前1:30)。
十二个支派。虽然十个支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分散在列国中了,无论在哪里他们都曾像被掳的移民一样被驱逐,不过他们仍被认为是那应许的承受者。无疑,这些支派中还有忠于上帝的余数(参王上19:18)。雅各曾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女先知亚拿出身于亚设支派(路2:36)。在重建之后,经过多年,必有许多被放逐的人漂泊回到了自己家乡。在《他勒目》中(《祝祷》20a,宋西诺版,第120页),拉比约哈难据说是“来自约瑟的子孙”。
立即地[切切地]。希腊文是en ekteneia,“认真地,热切地”。“立即地”不能传达该希腊词的意思。
昼夜。这种说法强化了虔诚的犹太人藉以实践他们信仰的热心与热诚的概念。
亚基帕。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个词。
我被控告。保罗曾在盼望弥赛亚的两个基本方面受到挑战:(1)基督是弥赛亚,(2)弥赛亚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一个犹太人中的犹太人,并且是一个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因而被他的同胞控告,所基于的正是犹太教盼望的中心。他,这个严紧教门中最严紧的人,竟被打上了背教者的烙印-最热心的爱国者竟被宣布为一个叛国者!
犹太人。即,被犹太人控告。在所有人中,他们本应该在外邦人面前拥护他的事业,但他们反而出现在控告者的角色中了!
徒26:8 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本会注释】
不可信的。对保罗这个法利赛人和基督徒来说,相信死人一般要复活,特别是耶稣的复活是必然的。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犹太人信仰的整个结构(见徒24:15)—更不用说基督教的整个结构(见林前15:12-22)—就瓦解了。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相信上帝就没有意义了(见太22:32;林前15:14,17,19注释)。
你们。这个代词是复数,所以包括全部听众。
徒26:9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本会注释】
攻击。保罗一度曾“凭着良心”与基督教作对(徒23:1),但那是被多年的犹太环境和教育烙麻木了的良心。
名。在使徒行传中是一个常见的表达方式,指那复活的一位(见徒2:38注释),他实实在在是以色列所有盼望的化身(见约1:14注释)。
徒26: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本会注释】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认为早期教会的伟大主人公,外邦人的使徒和近三分之一新约圣经的作者保罗,曾有一段时间是犹太教天空的一颗明星,在犹太人中十分受尊敬,这似乎令人感到奇怪(见徒7:58;8:1;9:1,2;22:4,5)。他曾一度被现在如此激烈地控告他的人或者他们的最近后继们提拔到高位(参《述》第十章),并且受托重要的责任(徒9:1,2)。他作为逼迫者的工作并不是由怒火爆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虔诚人的有计划的活动,充满雄心地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效力,在达到他的目的方面绝对是无情的。此外,这些活动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的仇敌们更为苦毒,因为他们曾是他的朋友,现在却计划要将他置于死地(徒25:1-3)。
被杀。路加只特别提到了司提反的死。显然还有别人的死也曾是保罗应负责任的。
出名定案。即,投我的一票。
徒26:11 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本会注释】
在各会堂里。显然,早期信徒们并没有使自己与各会堂分开,而是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弟兄们在圣殿里一同敬拜(徒2:46)。关于各会堂作为刑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本注释第五册第56页。约主后205年,特土良曾称犹太各会堂为逼迫之源(Scorpiace10)。
逼。直译是“持续强迫”,或“设法用武力”。
亵渎。即,放弃相信基督是弥赛亚的信仰(参利24:11-16)。皮里纽(约主后108年)发现基督徒们宁死也不与基督断绝关系(《书信》第十章.96)。
恼恨。直译是“生气的”,“狂怒的”。保罗曾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可能部分在于力图消灭圣灵的感动(见提前1:13)。
外邦的城邑。即,外国的城市,巴勒斯坦边界以外的城市。
保罗叙述归主经过
徒26:12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
【本会注释】
那时。直译是“在[追击]这些事期间”,意思是“在执行那差事的时候”。
领了权柄。保罗曾是犹太公会到处奔走反对异端的人。他曾是犹太教的检察总长。
徒26:13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本会注释】
晌午。那使人眩目的光并不是日光,因为保罗已经在越来越强的日光中旅行了数小时了,并没有遭受不幸。在最明亮的日光中,一道超自然的光,甚至比日光还亮的光,使他的眼睛瞎了。在第13-18节中,只叙述了在徒9:1-22中没有谈到的保罗悔改的要点(见本册注释第228页)。
徒26:14 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本会注释】
有声音说。所有人都听到了那声音;但只有保罗听懂了那话语(见徒9:4,5注释;参但10:7;约12:28,29)。
踢刺。这看起来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希腊箴言,它很可能是在所有农民中流行的,即使是犹太人。这个比喻来自东方农夫的一个习俗,就是使用铁制的刺棒驱赶牲口加快步伐。可能这幅场景实际上正发生在大马士革的路旁,于是主就用它作为给这个逼迫者的信息的一个适当的例证(关于耶稣对流行的箴言的用法,见路4:23注释。)被译为“踢”的动词的词形可以被理解为意思是“持续踢”,被译为“刺”的词(kentra)意思是“刺棒”(参林前15:55,在那里它以单数形式出现,被译为“毒钩”)。该神圣的信息暗示,保罗的良心曾激烈地反抗圣灵的呼吁(参徒8:1注释)。保罗的老师迦玛列的精神(徒22:3)比保罗当时所展现的精神更为宽容。这种教育背景,以及在保罗悔改前就有亲戚成了基督徒的事实(罗16:7),无疑是使他的灵性处于危机的要素。
徒26:15 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本会注释】
我是耶稣。希腊文是egō eimi Iēsous(见徒9:5注释)。
徒26:16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本会注释】
派你作执事。见徒9:10,15注释,那里记载了上帝通过他的代表,大马士革的亚拿尼亚指教了保罗。
你所看见的事。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第10页)在这样读和读作“你已经看见我的事”之间有分歧。保罗实际上看见了他的主(徒22:17,18;林前9:1;15:8)。正是基于这一直接的任命,保罗才声称他的使徒身份。他通过亲身经验知道基督确实复活了(参加1:15-18;提前2:7)。见证要真实,见证人就必须对他所见证的事有直接的认识。
我将要指示你的事。基督曾在多个场合向保罗显现,进行指导和干涉(见徒18:9,10;22:17-21;23:11;林前11:23;林后12:1-5)。保罗是复活之主的一个见证人,并且从个人经验得知了复活的真理。
徒26:17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本会注释】
救你。在从前的叙述中,并没有提到该经验的这个和别的细节(徒9:22)。这并不是一个应许,承诺主会保守保罗免遭危险,而是说他会在危险的时候与他同在。
百姓。即,犹太人,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参第23节)。
我差你。强调代词“我”。那授予保罗使徒职分的,不是别人,正是耶稣本人。
徒26: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本会注释】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见路4:18注释。一个关于他的使命成功的应许。保罗知道魔鬼已经弄瞎了人们属灵的眼睛(罗1:20-32;林后4:4)。甚至当耶稣对保罗说话的时候,保罗都正在遭受肉眼瞎了的痛苦。他会多么赏识眼睛得开的需要啊!
使他们归向。或“使他们可以回转”。他们的眼睛既然得开了,就能看清他们正在走的道路的终点乃是死亡。这会使他们转变。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见约1:4-9注释。
撒但的权下。撒但已经使全人类都陷入了罪中。他确实是罪恶的创始者。唯有基督的高超权能才能把人从他的魔掌中释放出来。
赦罪。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都不能自己除掉罪。福音使他们容易得到赦免即除掉罪恶的好消息(约1:7-9;彼前2:24)。
基业。不是这个暂时世界的虚空,在邪恶中老化的基业,保罗要提供给外邦人“一个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基业(彼前1:4)。
因信成圣。保罗经常提到成圣,就是圣徒们必须经历的品格改变的过程。要在片刻之间脱离罪疚感,就必须藉着称义(见罗4:8注释),称义之后,再加上内心和生活重复的持续的奉献,以达到在基督里完全的目标。成圣乃是“一生的工夫”(见《述》第五十五章)。见太5:48注释。与所有基督徒必须经历的一样,保罗正在经历持续的奉献,在基督里胜了又胜(腓3:12-14;见罗8:1-4注释)。
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作见证
徒26:19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本会注释】
我没有违背。保罗不“用脚踢刺”了(见第14节注释)。他作出了完全的顺服,响应了基督给他的异象。这次的献身是那么彻底,以致自此以后,一旦责任的道路变得清晰了,他就决不迟疑。他只求知道他的主要他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它(见徒16:6-12)。终其一生,他唯一的问题乃是“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他可以仍旧选择不顺从,但“基督的爱”激励了他(林后5:14)。
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见徒9:3-7注释。这并不是一场梦。扫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实际遇见了他的主,并且亲身认识了他—在某种意义上比那些曾在肉身认识他的人更亲身认识了他。对保罗来说,这个异象永远是一个活泼的现实。保罗知道他所信的是谁(提后1:12)。
徒26:20 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本会注释】
劝勉。直译是“宣布”,或“通告”。保罗是上帝的福音传道士,是他好消息的传令官。
大马士革的人。保罗立即开始工作,就在他悔改的地方,正是他曾定意要给教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地方(见徒9:19-22注释)。
在耶路撒冷。保罗约在三年后回到了耶路撒冷(加1:18)。在那里,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以这种大胆作了见证,使得犹太人,特别是希腊化的犹太人(见徒6:1;14:1注释)极为愤怒(徒9:29)。
犹太全地。即,全部地区。并不清楚保罗是在什么时候进行这次在犹太的福音传道的,可能是在他到耶路撒冷的数次旅行中的一次或多次完成的(见徒11:29,30;12:25;15:3,4;18:22;21:8-15;参加1:22)。
外邦。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命开始于约九到十年后,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5,26;13:1-4)。
悔改。希腊文是metanoeō,“改变[一个人的]心意”(见太3:2注释;徒3:19-21)。
行事为人。见太3:8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提倡靠行为成义,而是提倡那种表现出生活已经达到了因信在基督里成义的特征的“行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靠履行某些行为挣得义是可能的,而是说真正的义自动地产生相称的行为,而且证明生活中上帝恩典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传道士曾像保罗这样强调藉着上帝拯救的恩典因信成义的光荣事实(罗3:21,22,27;弗2:5-8)。但是每当保罗提到白白赐予的救恩时,他总是像这里一样,详述随之而来的好行为(见罗8:1-4)。有信心的人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因为他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行善”(弗2:10)。只要有真正的因信成义,那义总是在好行为里被表明出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见雅2:14-24)。
徒26:21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本会注释】
拿住我。见徒21:27-31注释。
徒26:22 然而我蒙上帝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本会注释】
上帝的帮助。见徒21:31,32;23:11,12,30注释。就人的眼来看,是吕西亚和他的士兵们营救了保罗,但保罗知道是上帝差来了帮助(见徒23:11)。
见证。见徒9:15;26:1注释。
众先知和摩西。即,旧约圣经(见路24:44注释)。保罗多次断言他相信并且忠于圣经(见徒24:14注释)。应验在耶稣里的弥赛亚的诸预言,被散布在旧约圣经的篇章中。
徒26:23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本会注释】
基督。直译是“那基督”(见太1:1注释)。
必须受害。基督的受害、死亡、和复活乃是犹太人和保罗争论的要点。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观中,根本没有一位受苦受死的弥赛亚的地位,所以更没有理由相信弥赛亚要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说的话几乎与耶稣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所说的话完全相同(见路24:25-27注释)。“钉十字架的基督”对犹太人来说,一直是“绊脚石”(林前1:23)。参徒13:27-37注释。
从死里复活,要首先。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那“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他也是首先宣布藉着信他死了的人要复活的一位(约5:21-29;11:23-26)。就时间而言,基督并不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在那种意义上,摩西是第一个复活的(路9:28-30;犹9)。基督在显要方面和作为生命的创始者方面是“首先的”(西1:15,16;3:4)。既已战胜了死亡(徒2:24;启1:18),他就向所有信靠他和他的权能的人保证了永生。他的复活乃是义人普遍复活的保证(林前15:12-22)。他是那“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的(提后1:10)。
把光明传给。或作“传扬亮光”。福音,与人们对一位救主的需要同样古老,在他的死与复活的新亮光中以新的力量被传扬了。见约1:4-9注释。
百姓。即,犹太人。西面称婴孩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他的“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外邦人。对他们来说,保罗是上天所拣选的传扬真理亮光的信使(见徒9:15注释)。
保罗恳请亚基帕信主
徒26:24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本会注释】
分诉。即,作自己的辩护。
非斯都大声说。他听到的过于他能理解的,或者过于他想要听的。他的抗议是大声喊着说的。对喜欢听世俗之音的耳朵来说,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林前1:23)。
癫狂了。即,疯了,如本节稍后和第25节中所讲的。非斯都很可能真诚地相信保罗因影响了他的心智的崇高主题而走火入魔了。亚基帕所能理解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完全超越了罗马人非斯都所能理解的。
徒26:25 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本会注释】
大人。即,优秀的,一个尊称的常见用法,合乎非斯都的高级职位(见路1:3;徒23:26;24:3注释)。
明白。与斥责他的癫狂相反。
徒26:26 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本会注释】
王也晓得这些事。保罗要求亚基帕承认他所说关于基督的话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放胆直言。记载在本章的关于保罗悔改的记录比在第9章和第22章中记载的同一事件更为详细。保罗确实是放胆直言了,部分是因为亚基帕王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听者,还可能部分是因为他认识到了这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巴勒斯坦的听讼会了。他自己和他的听众们都大大依赖于此。
这些事没有一件。即,耶稣的生平和服务,他的死和复活,五旬节的经验,彼得、约翰、以及其他使徒所行的神迹,保罗令人惊异的转变,随着福音的传扬而来的显著结果。
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法利赛人曾抱怨说“世人都随从”耶稣“去了”(约12:19),而犹太人则告诉在帖撒罗尼迦的地方官员说使徒们已经“搅乱了天下”(徒17:6)。伴随着传扬福音的兴趣和兴奋,以及论争,确认了保罗所说的。
徒26:27 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本会注释】
你信吗?推测起来,作为一个犹太人,他是信的。众先知已经预言了保罗所说关于耶稣的一切。见第22节注释。
我知道。不愿意不明智地使亚基帕处于一种困难的境地,保罗抢先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亚基帕了解保罗所说的都是真的,但是,对他来说,知识和确信没能产生行动(见太7:21-27注释)。
徒26: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本会注释】
稍微[几乎]。希腊文是en oligō,直译是“在一点儿里”,可能是“在一点[时间]里”,但决不是“几乎”。这节经文的希腊原文的模棱两可性已经导致了各种翻译和解释的尝试。注释者们一般断定亚基帕说的是反话,好像是要轻视保罗在26,27节中所做的严肃请求似的。假如这样的话,他的反话就是一个面具,要隐藏他的真实感情了(见《述》第四十一章)。像亚基帕一样,那些处于深信之中的人时常以一种漠不关心的方式说话行事,特别是在不信的同伴们面前的时候。亚基帕虽然深信,却可能想要给那些被召集到这位巡抚的觐见室的人们留下这种印象,他认为保罗天真地以为一个囚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或者用如此简要的解释能使一位王改变信仰。
徒26:29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象我一样,只是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
【本会注释】
不但你。保罗一点儿都不沮丧,仍旧迫切地发出他的呼吁。
是。直译是“能变得”。
无论少劝,多劝。直译是“无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与亚基帕惊呼的“稍微”有关(第28节)。保罗通过证据给出的无论少还是多,都足以据以呼吁像那位王一样见多识广的一个犹太人。
不要有这些锁链。当保罗打手势时,他想起了捆绑他的那些锁链。
徒26:30 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本会注释】
当他这样说了的时候。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第10页)省略这些词。
王起来。这次会见结束了,保罗的富有能力而简要的陈述和恳切的请求没有产生显著的结果。可以猜想保罗可能多么深感失望啊。
徒26:31 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本会注释】
彼此谈论。相当于“他们彼此说”,就保罗的案件交换意见。
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保罗可能“癫狂了”(第24,25节),但他并不危险。非斯都和亚基帕显然愿意承认保罗是真诚的,有学识的,并且为上帝热血沸腾。
徒26:32 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本会注释】
可以释放。见徒25:11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