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3章
提要:1路得遵照拿俄米的指示,5 躺卧在波阿斯脚边。8 波阿斯承认了近亲的权利。14 他用六簸箕大麦送她走了。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
【本会注释】
安身之处。或“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用“安身之处”指结婚(见得1:9注释)。拿俄米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么忠心跟从她的媳妇提供一个家,因此就向路得解释,按照犹太风俗,她有权要求波阿斯履行其作为近亲的义务。如果波阿斯同意娶她,路得就不仅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而且还能保存她已故丈夫的名字和遗产。
有两个制度是从伊甸园流传至今的:一,安息日,是“安息”的时间,好使我们以特殊的方式思考上帝爱我们的证据,并学习如何完美地表达我们对祂的爱。二,家庭,是“安身”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最真诚最完没地表达彼此之间的爱。
2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
【本会注释】
簸大麦。和今天一样,在巴勒斯坦扬谷是用铲或耙,或用浅的器皿,或筛子将谷物扬在空中,使谷粒可以因其自身的重量落在一处,而让糠秕被风吹走。扬谷通常是在傍晚凉爽的时候进行的。
场上。在巴勒斯坦的收获季节,使谷物与禾杆分离的过程一般是在露天的打谷场上进行的(见士6:37)。这通常是一个坚硬平坦的圆形大场地,直径40或50英尺。所有的禾捆和从上面割下来的穗都均铺在场上,然后把牛赶在场上踹出谷粒。有时是用牛拉着装有石头的橇在场上走。扬完谷后,谷粒最后用筛子把谷粒与砂石泥土分开。再储藏起来,准备碾磨。
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
【本会注释】
衣服。或“最好的衣服”(修订标准版)。
下到场上。伯利恒靠近犹大中部山脉的山顶,在一个长山脊的狭窄斜坡上。山脊陡峭地向东倾斜。伯利恒禾场的位置大多数可能比城镇低。故路得是“下”到场上(见得4:1注释)。
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本会注释】
看准。得2:17记载路得拾麦穗至傍晚,直到打完扬净所拾取的麦穗才离开。到了傍晚,波阿斯的工人们也把白天所收割的大麦打好扬净。扬好的麦堆每晚都在增大。他们很可能一起吃晚饭,然后回家,但是得有人留下来,整晚看守不断增大的麦堆,以防止偷窃。拿俄米知道现在收割大麦行将结束,波阿斯本人定会在场。会有一顿丰盛的晚餐。波阿斯可能要在扬净的大麦堆旁的帐篷里过夜。那天晚上路得没有像平时那样回家,而是悄悄等待波阿斯睡到帐篷里。在黑暗中她不会被发现。
掀开他脚上的被。或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为“揭开他脚上的衣服”。波阿斯可能和衣躺在麦杆堆上,但脱了鞋子,并把外衣盖在身上作为被子。
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本会注释】
他心里欢畅。《塔古姆》为“他(波阿斯)赞美耶和华的名”。“欢畅”的原文常用来表示快乐和幸福感,绝没有暗示波阿斯喝醉了酒。因多年饥荒之后到来的大丰收,他完全会感谢天恩的浩荡。
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本会注释】
惊醒。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为“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哪个正直的人不会被“不安”或“惊醒”呢?
9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本会注释】
你的衣襟。直译是“你的翅膀”,通常指宽松飘拂的上衣。犹太的《塔木德》解释路得的举动为求婚(见申22:30的注释)。据说类似的风俗在世界某些地区依然存在。路得的恳求可能使波阿斯想起了他最近对她所说话:“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得2:12)。路得要求波阿斯亲自实现他所祈求上帝对她的祝福。波阿斯是一个仁慈虔敬的男人。他答应满足路得的请求,前提是那个更近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
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路得说明了她请求的理由。她到波阿斯这里来是正当而合理的。
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本会注释】
愿你蒙福。波阿斯一开始就表达了他对路得的高度评价并重视她的请求。他还求上帝祝福。并表示他愿意按上帝的旨意实现路得的提议。
女儿啊。这是波阿斯初次对路得的称呼(得2:8),可能是为了表明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
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波阿斯慨然接受了路得的提议,并将之作为自己的福分,尽管路得所求的实际上是对她和她已故丈夫的仁慈。波阿斯用这句话消除了路得因主动求婚而可能感觉的窘迫。波阿斯不承认他履行路得的提议什么为难。
先前。即对拿俄米的恩。
没有跟从少年人。波阿斯显然已不再年轻。在收割季节开始,波阿斯尚未认识路得时,他曾称她为“(少年)女子”(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在她后来嫁给波阿斯时也这样称她(得4:12)。这个少年女子会看上他这个可能已年过半百的人,使他大为感动。
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本会注释】
不要惧怕。波阿斯还不能直接明确地答复路得。他随即说明了理由(12,13节)。也就是说,需要耽搁一下。波阿斯现在还无法同意她的请求,但是她不要以为他这样做是在规避。所以他对她说:“不要惧怕。”他已经表达了他在这件事上的意愿,并已真诚地这么做了。但是为了避免闲话和可能的批评,波阿斯认为唯一合适的途径就是让那“比我更近的亲属”先有机会履行按理落在他身上的义务。如果波阿斯不这样做,那更近的亲属就可能认为自己吃大亏了,以致可能对波阿斯进行诉讼。唯一安全合适的途径就是遵循律法和风俗所认可的程序。
我必照着行。尽管会有耽搁,波阿斯仍给了路得一个明确的承诺──一只要另一个至近的亲属不行使他对于路得的权利。
本城的人都。路得作为一个寡妇和外人,虽然只在伯利恒住了几个星期,但已为众人所知晓和尊重。以利米勒原来可能是一个有影响力和受人尊敬的伯利恒市民,因此那城的居民自然就对他家的事和命运感兴趣。此外,一个外人的到来也会引起关注。在头几个星期,每个人都会仔细观察她。路得经受住了考验。她被公认为“贤德的女子”。波阿斯提到这一点,是为了强调自己对路得的尊重。
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本会注释】
关系的亲密程度是决定的因素。并非不每一个亲属都有权获得路得的情感和财产。亲属的关系越为密切,就可能越有兴趣保护这位寡妇和她已故丈夫的权利。而且他会被视为较少受个人利益的影响。
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本会注释】
今夜在这里住宿。波阿斯为实现路得的请求定了一个明确的时限。最多只拖几个小时(见第11节注释)。
他若肯。见第12节的注释。
只管躺到天亮。波阿斯实际上是对她说:“你已经说明了请求的目的,我也完全赞成。但是不要在夜静更深时冒险回到你婆婆那里。”
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
【本会注释】
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是天快破晓,收割和拾麦穗的人还没有来到之前。总之就是要来的少数人还不能认出路得之前。
不可使人知道。不仅是为了合乎体统,也是为了保证波阿斯完成与那更近亲属协商的计划。要是那人知道了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他可能会拒绝放弃他的优先权。
女子。直译是“这个女子”。鉴于波阿斯不大可能独自睡在打谷场上,所以《塔木德》将之视为他对与他一同留在田里的一些收割者的吩咐。因为所有相关的人对他与路得的关系如产生怀疑,那将是很不愉快的。
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
【本会注释】
外衣。或“斗蓬”(修订标准版)。不是面纱,而是外衣,由一大块方布做成,从左肩披到右臂下(见申22:17注释)。
六簸箕。约1又1/4蒲式耳(1/2百公升)。路得把这些麦子紧紧包在她的斗篷或“外衣”里,无疑是顶在头上,或扛在肩上。这可能是她走山路进城所能携带的最大数量了(见第3节注释)。
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
【本会注释】
婆婆说。即拿俄米说。
怎么样了?希伯来文直译是“你是谁?”拿俄米当然知道是路得,因为她紧接着说“女儿啊”。拿俄米的问题只是一个习语,表达了她询问事情的进展。路得在回答中告诉了她所有发生的事。
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本会注释】
波阿斯很清楚路得的来访是出于拿俄米的提议。他这六簸箕大麦的礼物是为默认这一事实,并表示感谢拿俄米对这件事的关心,暗示他个人喜爱路得不会使他忘记拿俄米。
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本会注释】
安坐。或“等候”(修订标准版)。路得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亲戚波阿斯一定会为他们的婚事作出合法的安排。律法似乎不太顾及这位女子的个人意愿,而是顾及那些近亲的意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居民代表召集到城门口,让他们首肯他的权利。
这事怎样成就。耐心等待一件重要事项的决定并不轻松,特别是当一个人无法左右决定的作出,只能祈祷之时。路得大概当时就是这种情况(见得1:16)。
路得记4章
提要:1 波阿斯要另一位至近的亲属作决定。6 那人不肯按以色列的惯例赎回以利米勒的地。9 波阿斯买下遗产,11 娶了路得。13 她生了大卫的祖父俄备得。18 法勒斯的家谱。
1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本会注释】
到了城门。如上所述(见得3:3注释),伯利恒位于一个从中央山脉向东突出的狭窄山脊上。这山脊向北,东和南面陡降为有梯田的斜坡。如今这些梯田上覆盖着一排排的橄榄树,其间点缀着无花果树和葡萄树。要到城门去,波阿斯需离开他过夜的田地,登上山脊的斜坡。城门可能是该城的唯一出口,是法庭开庭和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见申21:19-21;参诗127:5;亚8:16)。哲罗姆写道:“法官们坐在城门口,可免去乡民进城之劳。他们坐在那里,可以会见出城的市民和进城的乡民。各人的事办完以后,可以马上回家。”
坐在那里。波阿斯坐在城门可能表明他寻求司法裁决。他按照摩西律法召集了本城长老的代表(申16:18)。
2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本会注释】
他拣选了十人。这可能是处理民事案件所要求市民代表的人数。似乎是波阿斯自己进行挑选。但他先给那位近亲打了招呼(1节),挑选时也可能与他商量过。接着的程序非常民主,案情也很清楚,很快就可按摩西的律法作裁决,并由伯利恒公认的领袖代表所见证。这场官司就这样定了,无需律师和冗长的辩论。
长老。一个城镇的长老可能就是各个主要家庭的首领。他们对当地居民的民事和宗教利益负有责任。“长老”不一定是年长的人,而是指成熟有经验的人。
3 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本会注释】
卖。这里的“卖”不是财产的永久交易,而是暂时性的。拿俄米和路得虽然自己不能耕种田地,但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收入。通过支付剩余年数的价值,原主可以在任何时间买回这地。否则到了禧年,这快地也就自动归还给他们了(见利25:23-25)。
我们族兄。不一定是亲兄弟。在希伯来语中有时朋友也称作兄弟。波阿斯说到以利米勒的土地,那是暗示两个儿玛伦和基连还没有继承他们的产业。所以是拿俄米,而不是路得要卖这地。不过,路得的孩子可以合法地继承以利米勒的土地,所以拿俄米准备将其亡夫的产权转让给愿意娶路得的亲属。这位亲属可以受托管理这地,直到路得生了一个能享有合法继承他产业权利的孩子。
土地要出售──按今日的说法是出租──给一位愿意娶路得并因而受托管理这地的近亲,这是依据摩西民法的两条规定:土地转让法(利25:23-28)和娶近亲寡妻的律法(申25:5-10)。后者制约着前者。
4 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
【本会注释】
我想。直译是“揭开你的耳朵”或“将它告诉你”(修订标准版)。
你若肯赎。如果那更近的亲属决定购买这块地,他是有权利这样做的。波阿斯无权追索。
其次是我。在表示承认那位更近亲属的权利之后,波阿斯说明了他自己对这件事的兴趣。他表示希望这位更近的亲属不要购买这产业。
我肯赎。这位更近的亲属意识到这是增加他收入的好机会,就豪不犹豫地表示愿意买下这地。
5 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作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
【本会注释】
迄今为止,还没有在这场交易中提到路得。波阿斯显然认为最好把产业作为主要的问题,这样就可能得到一个更加有利的答复。但是现在这位更近的亲属既已表示愿意购买,波阿斯就说明拿俄米只把这块地卖给愿意娶路得的人。
波阿斯提出事情两个方面的顺序表明他所感兴趣的是路得,而不是这块地。这是典型的东方人做事的方式。因为东方人的心理使波阿斯先不说出他所关心的主要问题,而是设法商量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同时不使自己所关心的事成为决定的因素。对比之下,那位更近的亲属所关心的,只是这块土地所带来的收益。
6 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本会注释】
这位更近的亲属急于购买这块地完全是为了获利。当他得知需要作出牺牲并有可能损失财物时,他马上失去了兴趣。这似乎说明他是一个贪财的人,就像路12:13-21中的那个无知的财主。这位更近的亲属不愿娶路得。显然他没有自己的孩子可以继承他的财产。如果他娶路得,他们所生的第一个孩子就将算为路得亡夫的孩子。那么他向拿俄米所买的那块地和他自己的产业,就可能传给路得的孩子了。路得身为摩押女子的事实似乎没有影响他所作的决定。
波阿斯愿意买那块地并娶路得可能有两个理由。他可能是鳏夫,有一个或多个已成年的儿子。况且波阿斯显然真心尊敬并爱路得。他不在意与她所生的孩子会被算为她亡夫的孩子;他向拿俄米购买的地产会转到她的孩子而不是他与他前妻所生的孩子。此外,波阿斯显然没有受偏见的影响。他自己的母亲可能就是耶利哥的喇合(见得1:1注释)。
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
【本会注释】
从前。见第8节注释。
要定夺什么事。本节所提到的程序与申25:7-9的律法并无相悖。那是涉及一个女子亡夫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于是她对拒绝娶她的亲属发起诉讼。那人若执意不肯,就让女子脱去他的鞋子以示确认。但根据犹太注释家的说法,原文也可理解为让那女子当着他的面吐唾沫在地上。
但波阿斯的情况则不一样。路得已请求他娶她,他也愿意这么做。这位死了丈夫的女子并没有对那位更近的亲属提过什么要求。波阿斯显然给那位亲属娶路得的机会,如果他想这样做的话,因为那是他合法的权利。
证据。即合法的证据。
8 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本会注释】
从上下文可以看出那位更近的亲属把他的鞋子脱下来给波阿斯,从而确认把他的赎买权转给了波阿斯。有些注释家认为,《路得记》的作者没有必要解释读者所不懂的礼节。在这个事件中,他没有记录该仪式的轻蔑成分。
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本会注释】
你们今日作见证。波阿斯要市民代表和其他旁观者见证脱鞋仪式所象征的转让。因为那更近的亲属有娶路得和处置她的产业的优先权。他也有权放弃这个权利(申25:7-9)。
10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本会注释】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购买拿俄米的地产是当下的司法要点,但这个案例所涉及的不单是土地(见5,6节注释)。波阿斯现在表明,他所感兴趣的主要是路得而不是土地(见5节注释)。为了娶路得为妻,他必须购买这块土地。那位更近的亲属不愿为取得那块土地而娶路得。但波阿斯为了娶路得而愿意在必要的情况下购买那块地。
存留。就是使他的家系保存下来(见申25:6)。
产业上。家庭土地的配额被视原主及其后代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不能永远被卖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块无主的土地,就像一个没有后嗣的人一样。所以保存家庭的名字和产业是维持民族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见民36:1-9和太1:1注释)。
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象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本会注释】
我们作见证。聚集在城门的人并没有责备那位更近的亲属,也没有对他说什么非难的话。他们却对波阿斯却说了道贺和祝福的话。
像拉结和利亚。见创29:31至30:24。
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象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本会注释】
法勒斯的家。见创38:12-29。这句话为18-22节的家谱预备了道路,所以不是后来编者加上去的,而是故事原来的一部分。
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本会注释】
希伯来人承认一切生命来自上帝。祂赐下“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雅1:17;参约3:27),“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徒14:17;又见申11:14),并赐给人“得货财的力量”(申8:17,18)。我们应该永远承认是上帝赐给我们所有的福分,并把一切感谢都献给祂。
14 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本会注释】
妇人们。显然有一群亲密的朋友出席了给孩子命名的割礼仪式(见路1:58,59)。
至近的亲属。或“赎回者”(见得2:20注释)。
名声。即这个儿子的名字。
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本会注释】
路得生子保证了拿俄米的家系不至因她丈夫和两个儿子的死亡而消失。
17 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本会注释】
俄备得。路得孩子名字的意思是“仆人”,即上帝的仆人。这是“俄巴底亚”的缩略形式。俄巴底亚意为“耶和华的仆人(或崇拜者)”。
大卫的父。作者的这句话是故事的高潮,表明了写故事的理由,指出了伯利恒居民对路得祝福的实现(见第11,12,15节)。那位认为娶这悔改的摩押女子会妨碍他产业的亲属早已被人遗忘了。但是从波阿斯的后代中却出了基督的祖先和预表大卫。俄备得是拿俄米因路得的爱得的后嗣。
如果犹太民族牢记《路得记》的教训,即上帝不偏待人,他们对待外邦人的态度就大不相同了。他们就会盼望一位要把所有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的弥赛亚,而不仅是犹太人的弥赛亚,把犹太民族从罗马的奴役下拯救出来。《路得记》也有给我们的教训。如果我们能对同胞表现爱心和同情,他们中有许多人就会象路得对她婆婆那样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了。我们就能象波阿斯对路得那样回答他们说:“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19 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20 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21 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22 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以赛亚书45章
提要: 1 上帝为了祂的教会而呼召居鲁士。5 凭借祂的全能要求人顺从。20 用祂拯救的能力证明偶像的虚妄。
1 我耶和华所膏的居鲁士;我搀扶他的右手,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使城门在他面前敞开,不得关闭。我对他如此说:
【本会注释】
耶和华所膏的居鲁士。本章继续赛44章的思路(见赛44:28)。“所膏的”,希伯来语是mashiach(弥赛亚)。希伯来人用该词指大祭司(出30:30)或国王(撒上24:6)。见诗2:2注释。基督(希腊语Christos,“受膏者”)被圣灵所膏为堕落的人类服务(赛61:1;路4:18;徒10:38;见太1:1注释)。古代的作家说居鲁士是品格高尚而正直的人。
城门。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在居鲁士攻克巴比伦的那个夜晚,幼发拉底何一边的城门没有关闭。当时正在举行宴会。百姓可以随便过河。
2 我必在你前面行,修平崎岖之地。我必打破铜门,砍断铁闩。
【本会注释】
修平崎岖之地。七十士译本和死海古卷1QIsa是“修平山地”。见赛40:3,4注释。上帝会为居鲁士预备道路执行祂的任务。本节的语言是比喻性的。
3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的财宝赐给你,使你知道提名召你的,就是我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本会注释】
居鲁士攻占了的小亚细亚的撒狄,就是富有的吕底亚国王克罗伊斯的首都,以及攻克巴比伦的时候,曾获得大量的财富。居鲁士取得了成功,自然会承认上帝的手。
4 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名召你;你虽不认识我,我也加给你名号。
【本会注释】
上帝的旨意是让犹太人70年以后回到故乡。但巴比伦显然不愿意释放他们。为了解放犹太人,上帝兴起了波斯人,拣选居鲁士作为祂的工具。
5 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
【本会注释】
居鲁士生活在一个基本上不认识上帝的国土上。但是上帝安排了事件的进程,使居鲁士会有机会承认祂为指派他工作的至高统治者(见拉1:2注释)。
6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
【本会注释】
通过居鲁士的影响,各地的人都会听说那任命他的上帝。
7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本会注释】
我造光。大约在居鲁士的时代,或不久以后,拜火教成为波斯的国教。其主神,就是光明和生命之神阿胡拉.马兹达,与阿里曼率领的黑暗邪恶大军进行不断的斗争。上帝让居鲁士知道,并通过他让世人都知道祂是世界的创造主,光明的真神。
平安。死海古卷1Qisa为“善良”。
灾祸。希伯来语是ra`,指内心道德上的罪恶,或来自外界的苦难。本节是后一种词义(见赛47:11;摩3:6)。上帝是“光”和“平安”的创造者。祂所许可的“灾祸”,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是为了使人和天使能看见违背公义原则的后果(见但4:17注释)。圣经里经常把上帝所没有阻止的事说成是祂做的(见代下18:18注释)。
8 诸天哪,自上而滴,穹苍降下公义;地面开裂,产出救恩,使公义一同发生;这都是我耶和华所造的。
【本会注释】
自上而滴。死海古卷1Qisa为“散开”。
降下公义。以赛亚描写公义从天而降,就像一场温和的细雨,给贫瘠的土地生命和与活力(见诗72:6;何6:3;珥2:23)。
地面开裂。在死海古卷1Qisa为 “对地球说话的那一位,产出救恩”,没有“这都是我耶和华所造的”。
9 祸哉,那与造他的主争论的!他不过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块瓦片。泥土岂可对抟弄他的说:你做什么呢?所做的物岂可说:你没有手呢?
【本会注释】
那与造他的主争论的。根据上下文,这是对居鲁士的警告。上帝呼召他执行特殊的使命。他只有与上帝的计划合作,才能取得成功。
泥土岂可……说?死海古卷1Qisa为“祸哉,这话的人”。
所作的物岂可说:你没有手呢?居鲁士就像一件陶器,不可埋怨上帝为他所安排的角色。上帝兴起他是为了一个特殊的目的。如果没有上帝的亲手引导,他绝不能成为当时的伟大领袖。既然上帝兴起居鲁士是为了特定的目的,他就必须完成指派给他的任务。
10 祸哉,那对父亲说:你生的是什么呢?或对母亲(原文作妇人)说:你产的是什么呢?
【本会注释】
居鲁士不可以抱怨为他所指定的角色。如果但以理把以赛亚的这段勉言读给居鲁士听,不知他会作何反应(见《先知与君王》第557页)。
11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至于我的众子,并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求我命定(原文作吩咐我)。
【本会注释】
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塔古姆》为一个问句:“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吗?”当一个人安排自己的家务事时,外人是无权干涉的。同样,居鲁士也不宜质疑上帝对待祂子民以色列人的方式。祂没有义务向人解释祂行为的理由。祂所做的都是为了他们的最高利益。他们只需要明白这一点。
你们可以求我命定(“求我命定”原文作“吩咐我”)。这应该是以一个问句:“你们可以求我命定吗?”否则第11节与第9,10节就会对立起来。居鲁士应该接受上帝给他的指示,不要尝试实行自己与上帝的旨意相冲突的意愿。关于上帝对待居鲁士的原则,见出9:16;但4:17注释。
12 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亲手铺张诸天;天上万象也是我所命定的。
【本会注释】
造人在地上。上帝创造世界和其上的居民。祂这样做有着善良的动机。居鲁士可能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但这不是他不实行上帝所派任务的理由(见第13节)。
铺张诸天。指大气层。见赛40:12注释。
13 我凭公义兴起居鲁士(原文作他),又要修直他一切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释放我被掳的民;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我凭公义兴起居鲁士(原文作他)。(见赛44:28;45:1注释)。上帝一直(第1-12节)是以第二个人对居鲁士说话。现在祂转而告诉祂的子民让他们返回犹大的旨意,所以就用第三人称提居鲁士。
释放我被掳的民。这是上帝兴起居鲁士的目的(见拉1:1-4注释)。
14 耶和华如此说:埃及劳碌得来的和古实的货物必归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必投降你,也要属你。他们必带着锁链过来随从你,又向你下拜,祈求你说:上帝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神;再没有别的上帝。
【本会注释】
埃及劳碌得来的。就是财富。上帝现在对祂的子民说话,预言他们将从被掳回归(见第13节注释)。正如第1-12节归纳了上帝对于居鲁士的旨意,第13-25节则阐述上帝让犹太人回归故土的目的。
投降你。犹太人不但要光复故土,而且要成为一个大国,受到地上所有其他国家的尊敬。关于以色列被掳巴比伦回归以后所起的作用,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29-32页,又见诗68:31;72:10;赛60:1-11。
15 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实在是自隐的上帝。
【本会注释】
虽然上帝有时要向人类隐藏自己的作为,但到了一定的时候,祂会在仁慈和祝福中显示祂自己。
16 凡制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都要一同归于惭愧。
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华的拯救,得永远的救恩。你们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无尽。
【本会注释】
以色列必蒙耶和华的拯救。上帝的旨意是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归以后,要效忠于祂,使古时所有光荣的应许都能实现(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29-32页)。但后来以色列再次离弃了上帝,失去了上帝的福气,结果按上帝的计划被基督的教会所取代(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35,36页)。原来赐给肉身的以色列的所有应许都给了教会。保罗说:“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他所说的以色列就是教会(见罗11:26注释)。
永世无尽。就是“永永远远”。
18 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制造成全大地的上帝,他创造坚定大地,并非使地荒凉,是要给人居住。他如此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
【本会注释】
见第12节注释。上帝所创造的地球并不是“空虚”(希伯来语是tohu;见创1:2注释)的。地球是给人居住的。不论仇敌有什么企图,也不论罪恶造成了什么样的毁灭,上帝原来的计划终必成就。创造是有目的的行为,而不是行为的目的。罪恶耽搁了这个目的的实现,但虽然有暂时的耽搁,它最终还是会实现的。上帝无限的旨意既不匆忙,也不拖延(见《历代愿望》第32页)。
19 我没有在隐密黑暗之地说话;我没有对雅各的后裔说:你们寻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
【本会注释】
上帝的创造是有目的的行为(见第18节注释),祂拣选以色列也是有目的的。上帝兴起居鲁士,不只是让他成为伟大的统治者,而且要使他在上帝的计划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样,上帝兴起以色列,把他们从囚掳中解放出来,也是为了藉着他们实现祂永恒的旨意(见出9:16;但4:17注释)。
20 你们从列国逃脱的人,要一同聚集前来。那些抬着雕刻木偶、祷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无知识。
【本会注释】
犹太人被居鲁士解放回到家乡以后,要聚集在一起感谢上帝的拯救,承认祂慈爱和能力的证据。他们还要承认偶像崇拜的愚蠢。历史的记录表明,巴比伦之囚有效地根除了犹太人的偶像崇拜,尽管他们只有少数人回到巴勒斯坦。
21 你们要述说陈明你们的理,让他们彼此商议。谁从古时指明?谁从上古述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
【本会注释】
你们要述说陈明。这句话是对拜偶像的人说的。他们尽可以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为他们的神作证(见赛41:22,23;43:9;44:7注释)。
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公义和慈爱是上帝处理与人关系的原则。撒但指控公义和慈爱是无法协调的。上帝在实施公义时对受造者没有慈爱,或光有慈爱而没有公义。救恩计划的设计,就是为了驳斥这个指控(见诗85:10注释)。
22 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因为我是上帝,再没有别神。
【本会注释】
当仰望我。见赛56:7注释,参民21:9;约3:14。
再没有别神。见徒4:12注释,参约6:68。
23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是凭公义,并不反回: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
所有的人最后都会承认上帝的公义和慈爱(见第21节注释)。关于这句话的应验,见罗14:11;腓2:10,11;启5:13注释,参启15:3;19:1-6。
24 人论我说,公义、能力,惟独在乎耶和华;人都必归向他。凡向他发怒的必至蒙羞。
【本会注释】
没有基督,就没有人能得称为义,因为我们自身是没有公义的(赛64:6;罗7:18)。要有公义的品格,我们就得完全依赖祂(见罗8:1-4;加2:20注释)。
25 以色列的后裔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
【本会注释】
得称为义。就是被宣告无罪(见罗5:1注释)。基督受死使我们得称为义。
启示录1章
提要:1.约翰把他所得到的启示写信告诉七灯台所代表的亚细亚七个教会。7.基督显现。14. 祂荣耀的权柄和尊严。
1. 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上帝赐给祂,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
【本会注释】
耶稣基督的。可以理解为《启示录》是“来自耶稣的启示”或“有关耶稣的启示”。第一种理解似乎更符合上下文。因为这是“上帝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的启示。第二种理解也不可忽视,因为《启示录》生动地展示了耶稣升天后在天上的工作。从这一点上看,《启示录》实际上补充了四福音的内容。四福音记录了耶稣在地上的工作,《启示录》则说明了耶稣升天后所从事的救赎工作。参启 19:10注释。关于“耶稣基督”的名字,见 太 1:1注释。
启示。(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15页《启示录》序言)。 “耶稣基督的启示” 是约翰为本卷所定的书名。它完全排除了那种认为《启示录》是封闭的书,因而是无法明白的看法。上帝希望祂在地上的“众仆人”“听见又遵守” (3节)其中的信息,所以他们必须先理解这信息。
赐给祂。自从罪恶入侵以来,天地之间完全是通过基督来沟通的(见 《先祖与先知》366页)。
必要快成的事。《启示录》有七次以不同的方式提到书中所预言的各样事件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必要快成的事” (启1:1; 22:6),,“日期近了” (启1:3)和“我必快来” (启3:11; 22:7, 12, 20)。启 6:11;12:12;17:10 也间接表达了这种观念。对于上帝的旨意即将实现的宣告,约翰的回答是:“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启22:20)。 耶稣快来的观念就是这样直接或间接地贯穿于整部《启示录》。
自从路锡甫责难上帝的品格和政权以后,基督复临乃是善恶长期大斗争中最重大的事件。因此《启示录》和圣经其他地方有关基督快来的论述应该以这场大斗争作为背景来理解。上帝完全可以在路锡甫表现出顽固不化,坚持叛逆时把他消灭。但上帝本着祂的智慧,推迟了对罪恶的根除,直到罪的性质与后果充分暴露在宇宙众生面前 (见《先祖与先知》 第 41–43页)。在世界历史的每一个重要关头,上帝本来都可以凭着祂的公义宣布说:“成了!” 基督也随时可以开始祂公义的统治。祂本来早就可以完成救赎世界的计划。上帝曾赐以色列人机会,让他们在定居应许之地,和以后从巴比论被掳归回时为祂在地上建立祂永远的国度预备道路。祂也曾给使徒时期的教会完成祂福音大使命的特权。另一个这样的机会是十九世纪复临运动大奋兴。但是每一次上帝的选民都没有利用上帝慷慨赐予的良机。
1844年以后,复临信徒在灵感证言的鼓舞之下期待着基督快来。但现在已经到二十一世纪了,耶稣仍然没有显现。而复临信徒也不止一次得到提醒说,主本可以在“这之前”复临的 (参《证言》卷六第450页;《证言》卷八第115页, 116页;《证言》卷九 第29页;《历代愿望》第633,634页;《善恶之争》第458页)。当有人问怀爱伦:“为什么耶稣再来的时间比她早年证言所说的要晚”时,她回答说:“那基督及其门徒的见证又怎么样呢?他们也受骗了吗?…… 上帝的使者在给人的信息中把时间说得很短。…… 应当记住,上帝的应许与警告都是有条件的” (《信息选粹》卷一第67页)。
虽然基督再来本身显然并不取决于任何的条件,但圣经一再申明,基督快要的条件显然是教会对完成当时代福音工作使命的态度。 圣经多世纪以前就宣布基督复临的日子“近”了 (罗 13:12),这句话并没有失效。如果教会完成了所托付的工作,耶稣早就来了。教会若没有满足条件,就无权盼望主的迅速复临(《布道论》694–697页)。
因此《启示录》中天使对约翰所说关于基督快要再来结束罪的统治的话,应该理解为表达了上帝的旨意。上帝从来不想推迟救赎计划的完成,而是不断地向我们启示祂的旨意,告诉我们主的再来不会耽搁太久。
这些话语不应从上帝预知会长期拖延的角度去理解,也不要按从那以后世界历史的真实事件作为依据来考虑。上帝的确预知基督的再来会推迟两千多年。但当祂藉着使徒们向教会传达信息时,祂所强调的是祂对这一事件的旨意,好让祂的子民认识到上帝的本意是不想拖延的。因此《启示录》七次说到基督快来应该按上帝的旨意理解为有条件的应许,而不是基于上帝预知的预言。如果这样理解,就会发现那些劝人为基督快来作准备的经文,同那些启示主的日子还有多久的时间预言是一致的。
指示。 “有迹象表明”。“通知”,“说明”,“解释”。
众仆人。 见 罗 1:1注释。早期的基督徒通常这样自称。
使者。 天使经常传达上帝的启示 (见但 8:16;9:21;路 1:19,26等)。 这位天使被确认为加百列 (见路1:19注释)。
约翰。就是使徒约翰 (参《SDA圣经注释》卷七第 715–720页,《启示录》序言;参可 3:17注释)。 约翰只在《启示录》中提到自己的名字 (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891页;参约壹 1; 约叁 1)。
2. 约翰便将上帝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本会注释】
上帝的。就是“来自上帝的”,或“上帝所说的”。约翰在这里所指的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上帝赐给祂” 的(第1节)。“上帝的道,” “耶稣的见证,”和“凡自己所看见的”所指的,都是第一节的“启示。”
道。“话,” “言词,” “信息,” “神的启示” (见约 1:1注释)。
耶稣基督的见证。可以指《启示录》是来自耶稣的信息或有关耶稣的信息 (参 第 1节注释)。前者较符合上下文。但就发的《启示录》中表示亲眼所见的词语共出现73次;表示亲耳所闻的词语共出现38次。《启示录》所记录的是约翰在异象中耳闻目睹的事。
都证明出来。原文为过去时态,说明作者是站在读者的角度上来描述他将要写的内容,而写作本身将要成为过去。过去时态的这种用法在保罗书信中经常见到(见加 6:11;腓. 2:25注释);在古希腊和罗马的文献中也常有所见。这样做被视为对读者的尊重。约翰宣称自己是为上帝给他的启示作见证。
3. 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本会注释】
念这。无疑主要指古代教会中被指定当众宣读圣经的人。 约翰预料他写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的书信会在各教会的会众面前宣读 (第 4节,参西 4:16;帖前 5:27)。基督徒的这种做法源于古犹太会堂在安息日诵读“律法和先知书”的习俗(徒 13:15, 27;徒 15:21等;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57, 58页)。《启示录》要在亚细亚各教会宣读的吩咐,说明其中的信息首先适用于约翰的时代 (参 启 1:11注释)。
书上。指《启示录》整体的信息,而不是个别的话语。
预言。有人认为约翰在这里强调《启示录》与每个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的《旧约》先知书有同等的地位。虽然圣经中的“预言”一词可以指来自上帝的任何信息 (见罗 12:6注释), 但《启示录》可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被称为“预言”,因为它预言未来的事。
和那些听见。指各教会的信徒。注意在每个教会中只有一个人念,但有很多人“听”。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的“七教会”因念该书而享受的福气,同样会临到念《启示录》,渴望更充分地明白其中真理的所有基督徒。
又遵守。原文的动词形式暗示遵守本书的训言作为人生的准则。见太 7:21–24注释。
其中所记载的。直译为“记载下来的。” 意为“至今仍记着”。
都是有福的。见 太 5:3注释。有人认为这里可能引用路 11:28 。
日期。指特定的时间,良辰吉时,为某一事件而预定的时间 (参 可 1:15)。这里的“日期近了”是指 启1:1 “所记载” “必要快成的事” (参 启1:1的注释)。这些事件的迅速应验促使我们谨守“这书上预言”。因此《启示录》对凡相信基督再来的“日期近了” 的人就属于一个特别的时间。参《罗马书》第13章补充注释。
近了。我们生活在历史的最后阶段。《启示录》的预言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但以理书》和《启示录》应该在我们的工作中受到空前的重视”(《给传道人的证言》第 112 页)。 “《启示录》的严肃信息应该在上帝子民的心中占最重要的地位”(《证言》卷八第302页)。
“赐给约翰的启示,开启了《但以理书》的封印”(《给传道人的证言》第 115 页)。 《但以理书》勾划了末后的事件。《启示录》则“近了”的事件进行生动的描写。
4. 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和祂宝座前的七灵,
【本会注释】
约翰。见第 1节注释。 作者觉得不必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身份,表明他深为“亚细亚”教会所熟悉,也证明了书信的真实性。因为如果作者不是“亚细亚”信徒所熟悉的“约翰”,他一定会声明自己的权威和地位。作者如此简单地提到自己,与《约翰福音》的作者所表现的谦卑是一致的(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891页)。
亚细亚。指罗马帝国的亚细亚行省,东西距300英里,南北距260英里,位于今小亚细亚的西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 (见《SDA圣经注释》卷六33页《保罗布道行程图》)。在古希腊时期,这里已形成了重要的别迦摩王国,是古希腊文化的中心。有关别迦摩成为罗马亚细亚行省的背景,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35页。在新约时期,亚细亚仍为希腊罗马文化的重要中心。保罗曾在那里停留数月(见徒 18:19–21;19:1, 10)。他写给当地基督徒的书信(《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腓立门书》)见证了他工作的成就。保罗的《提摩太前书》是在提摩太担任以弗所教会,也许还是整个行省诸教会负责人时写的。从信中可以看出,当地已经建立了相当成熟的基督徒团体。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由此可以推定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教会大都是由外邦人组成的。
公元70年前不久,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母教会分散以后,亚细亚逐渐发展成基督教的重要中心。这无疑是因为使徒约翰在那里长期居住并领导该地的教会。根据教会的传统说法,约翰曾住在以弗所,并到周围的地区访问。“在那里任命监督,建立了众教会的制度,按立了圣灵所拣选的人” (亚历山大的克雷芒《谁是那位得救的富人?》《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二 603页)。从这里可以看出使徒与当地教会的亲密关系。
七个教会。从本节开始到第三章结束,《启示录》基本上采用古代书信或系列书信的格式。这一段似乎是《启示录》其余部分一系列精彩的异象的引言。关于《启示录》中的“七”和七教会,见启 1:11注释。
昔在。上帝从亘古就存在 (诗 90:2)。
今在。这种表达方式显然源于七十士译本出3:14的上帝圣名:“我是自有永有的”。和希伯来文一样,该词暗示上帝是永恒,无限和自有的。希腊文原句的语法似乎不太通顺,但不能证明约翰不懂语法。他不改变上帝圣名的表达方式,是为了巧妙地强调上帝的不变性。从第四,第五节来看,这是指父上帝。
以后永在的(上帝)。有人认为这也是指基督的再来。这种解释虽然在文理上讲得通,却不符合上下文。作者在这里不大可能指基督的再来。
本节所指的是父上帝,强调祂的永恒性,说明“今在”的那一位也是“昔在”和“以后永在”的。上帝本身的存在是超越时间的。但要用人的语言来描述这不受时间限制的永存状态,就只能象约翰那样采用有限的时间词语来表达。
和祂宝座前的。就是在“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之上帝的宝座前。这个位置可能暗示随时准备服务。见启 4:2–5注释。
七灵。有关“七”在《启示录》中的意义,见第11节注释。《启示录》其他地方把七灵称为七盏火灯 (启 4:5),和羔羊的七眼 (启 5:6)。 这里把“七灵”与父上帝与基督并列,均作为基督语恩惠平安的来源,说明他们是代表圣灵。“七”可能象征圣灵的完全,也可能暗示祂藉着人作工的各种恩赐 (见林前 12:4–11;参启 3:1)。
5.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有古卷:洗去)罪恶,
【本会注释】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原文是“耶稣基督”是同位语。“耶稣基督”在语法上是离格(有人认为是表示来源的属格)。“那诚实作见证的”一般也应是离格。但和父上帝的圣名(见第4节注释)一样,它在这里仍然保持主格。有人认为约翰是在暗示基督的神性,以及祂与父上帝是同等的(见《约翰福音》第1章补充注释)。基督是“那诚实作见证的,”因为祂完美地彰显了上帝的品德、意志和祂对于人类的旨意(见约 1:1, 14注释)。祂在人间所度的无罪人生,以及祂的舍命牺牲,为父上帝的圣洁与慈爱作了见证 (见约 14:10;3:16注释)。
从死里首先复活。见太 1:25;罗 8:29注释;参约1:14注释。虽然从时间上来说,耶稣不是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但祂被认为是首先复活的,因为所有在祂以先或以后复活的人,都是因为祂战胜了坟墓才得以脱离死亡的捆绑。祂能够舍去自己的性命又取回来(约10:18),所以祂与其他所有从坟墓里出来的人不同。祂是一切生命的源头 (见罗 14:9;林前 15:12–23;见约 1:4, 7–9注释)。这个称呼和下面的称呼反映了诗 89:27的意思。
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这个世界是基督合法的领土。基督战胜了罪恶,收复了亚当所丧失的产业,成为人类的合法统治者 (西 2:15;参 西 1:20; 见 启11:15)。到了末日,所有的人都将承认祂为主宰 (见启5:13)。然而不管人们现在承认不承认,基督已经在掌管地上的一切事务,为了实现祂永恒的旨意(见但 4:17注释)。藉着祂的生、死与复活,救赎的计划正朝着胜利的大日步步展开。见启19:15, 16。
耶稣基督。见第 1 节注释。第 4 节已经提到三一真神中的其他两位。
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见罗 1:7;林后 1:2注释。有人认为这种问候方式可能是把希腊的普通问候语chairein(见雅 1:1)和希伯来问候语shalom的希腊对应词eirene组合在一起。Chairein可能与另一个更具宗教色彩的词 charis (“恩典”)有关。“恩惠”和“平安”常见于早期的基督教书信,用在一起显然是使徒时期教会具有特色的问候语 (见 罗 1:7;林前 1:3; 林后 1:2;加 1:3;弗 1:2;腓 1:2;西 1:2; 帖前 1:1;帖后 1:2;提前 1:2;提后 1:2;多 1:4;门 3;彼前 1:2;彼后 1:2;约贰 3)。
祂爱我们。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所显示的爱固然是历史事实。但祂现在仍然“爱我们”,就像当初祂把儿子作为最宝贵的礼物赐给我们时一样。
用自己的血。就是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祂是代替我们牺牲 (见赛 53:4–6注释;参《历代愿望》第25页)。
使我们脱离(有古卷:洗去)罪恶,这显然是因为希腊文的“洗去”(louo)和“脱离” (luo)在拼法上相似。“脱离罪恶”就是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 (见约 3:16;罗 6:16–18, 21, 22注释)。
6.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本会注释】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国民”译为“国度”更准确一些,这句话可能源于出 19:6 (参启5:10)。 基督已将祂的教会建成一个“国度,” 其公民就是“祭司。” 要作这个国度的成员就要成为“祭司。” 参彼前 2:9 “有君尊的祭司”。那些接受基督救恩的人组成了一个国度。君王就是基督。这是指人心中的上帝恩典的国度 (见太 4:17注释)。 祭司是负责向上帝献祭的人 (参来 5:1;8:3)。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位基督徒都有权利献上“灵祭”,就是把祈祷,代求,感谢和荣耀献给上帝 (见彼前 2:5, 9)。每一位基督徒既然都是祭司,他就既可以代表自己,也可以代表别人来到上帝面前,不需要他人作中保。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提前 2:5)和“大祭司”。我们藉着祂有权“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来 4:15, 16)。
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就是归给基督(见第5节)。原文的“荣耀” 前面加定冠词,是指一切的荣耀。关于“荣耀,见罗3:23注释。
把“权能” 归给基督,就是承认祂为宇宙合法的统治者。祂复活以后,就接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 (参 太 28:18)。基督配受人类不住的赞美,因祂战胜了罪恶和死亡 (见西 2:15)。撒旦曾质疑基督的“荣耀和权能”。但荣耀和权能本来就属于基督。约翰用这一颂赞结束了他书信的开头问候语(启 1:4–6)。
直到永永远远。见太 13:39注释。 约翰预见基督的“荣耀和权能”是没有穷尽的。
阿们!见太 5:18注释。
7. 看哪,祂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
【本会注释】
看哪,祂驾云降临。问候话于第6节结束。现在约翰开始宣布《启示录》的主题。基督复临是所有事件的终极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约翰的“降临”用了现在式,意在强调这个事件的确定性和紧迫性 (见第1节注释)。
驾云。见徒 1:9–11注释。
刺。约翰在《约翰福音》引用 亚 12:10 时也用了该词 (约 19:37)。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显然将 亚 12:10 中的希伯来语daqaru,(“他们 … 刺”) 误读为raqaru(“他们在胜利中舞蹈”)。只有《约翰福音》记录了用枪刺耶稣肋旁的事(约 19:31–37)。这个共同点间接地证明了《启示录》和《约翰福音》出自同一个作者。作者虽用希腊文撰写,但在这两处都不采纳七十士译本的译文,而采用了希伯来文的正确翻译。启1:7 说明那些杀害基督的人将会从死里复活,目睹祂的复临 (见但 12:2注释)。 耶稣在受审时就曾警告过犹太领袖们这一可怕的事件 (太 26:64)。
哀哭。直译为,“割伤自己,” 指古代割伤或击打自己的身体表示悲哀的一种习俗。该词在这里喻指悲哀,而不是指打击身体的做法。它反映了不信之人的懊悔(见耶 8:20注释)。
8.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本会注释】
我是。见约 6:20注释。
阿拉法,俄梅戛。希腊语的首尾两个字母。表示全面,完整,意为“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启 22:13) 。说话的是 “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上帝” ,既第4节中的父上帝 (参该处注释)。但是在第11-18节,“阿拉法,俄梅戛”显然是指基督。祂也宣称自己是“首先的,末后的。” 在启 22:13中,“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指的也是基督。这一点可从22:16中看出。父上帝和子上帝共同拥有这永恒的特性 (参《约翰福音》第 1章补充注释)。
全能者。pantokratoμr ,“统治万有者。” 《启示录》中经常出现这个称呼 (启 4:8;11:17;15:3;16:7, 14;19:6,15;21:22)。七十士译本 何 12:5 中的 pantokratoμr 译自从希伯来文的seba’oth(“万军”) 。在《旧约》中该词通常与 Yahweh¨连用,作为对上帝的称呼之一 (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 173页)。这一称呼强调上帝的全能(参撒上 1:11;赛 1:9;耶 2:19;摩 9:5)。
9. 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上帝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本会注释】
我约翰。见前面《启示录》序言。.
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 显然那时不止约翰一人遭到迫害。“国度” 指上帝恩典的国度 (见太 4:17注释)。“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 (徒 14:22)。 “忍耐”指运用自制力以忍受逼迫的艰难境遇。基督徒靠着基督里有“在耶稣”里“忍耐”的力量。见罗 2:7;启14:12注释。忍耐来自与耶稣在生命上的联系。
为上帝的道。希腊原文没有暗示约翰是为了领受和记录异象才来到拔摩岛的(见第 2 节注释)。这里的“上帝的道”和 “给耶稣作的见证”都是指他在半个多世纪受圣灵感动为福音所作的见证。这是约翰人生的唯一宗旨。在图密善皇帝残酷迫害的日子里,约翰无畏地作见证,结果被流放拔摩岛上(见《SDA圣经注释》卷七721页《启示录》序言)。
曾在。暗示拔摩岛不是他的永久住地,而是因环境所迫而临时居住。
拔摩海岛。是爱琴海上的一个小岛,在以弗所西南面约90公里处。全岛从北到南不到16公里,从西到东最宽也不过10公里。这是一个多石的荒岛。沿着其极不平整的海岸线,有许多小海湾。普林尼著于公元77年的《自然史》(4 :12. 23)说到该岛用来监禁犯人。这就解释了约翰说自己“在耶稣的患难里一同有分”。使徒在拔摩岛上是罗马的一名囚犯(见《SDA圣经注释》卷七 80–85页)。
大约200年后,佩陶的维克多利努(死于约303年)论到《启示录》说:“约翰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拔摩岛上,被图密善皇帝判处在矿井(拉丁文为metallum)作工”(见《启示录注释》,启 10:11;《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 七第353页)。拉丁文metallum也可以指采石场。拔摩岛可能有采石场,但没有矿井存在的证据,所以这里可能是指采石场。拔摩岛曾用来监禁犯人,是知识渊博的约翰同时代人普林尼说的,而维克多利努的说法只能算为传闻。.
10.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说:
【本会注释】
主日.kuriake hemera.该词在圣经中只出现在本节。有好几种解释。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就是《旧约》先知所说的“主的大日”(见珥 2:11, 31;弗 1:14;玛 4:5;参徒 2:20)。单独来看这个词,的确可以这样解释。持这种解释的学者指出,《启示录》聚焦在主最后的大日,以及此前的一系列事件 (见启1:1注释)。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可以理解为先知在异象中跨越时空目睹了与主的大日有关的各个事件。
但是人们有理由反对这种解释。首先在希腊文中,用“主日”表示“主的大日”的词汇是 heμmera tou kuriou 或 heμmera kuriou (林前 5:5;林后 1:14;帖前 5:2; 彼后 3:10)。 其次,上下文(启1:9, 10)暗示“主日”是指约翰见异象的时间,而不是异象的主题。约翰说明他见异象的地点是“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第 9 节);他在那里是“为上帝的道”(第 9 节);他见异象是“被圣灵感动。” 这些词语都涉及见异象的背景,因此把“主日”理解成见异象的具体时间是比较合理的。多数解经家都持这种看法。
虽然kuriakeμ heμmera 在圣经中仅出现一次,但在晚于圣经的希腊文经典中却很常见。在教父的著作中,该词的缩略形式kuriakeμ 常用来指一周的第一日。在现代希腊语中, kuriakeμ 通常指星期日。其拉丁语同义词dominica一般也是指星期日,并被引进好几种现代语言,如西班牙语的domingo 和法语的diamche均指星期日。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本节的 kuriakeμ heμmera 是指星期日。约翰不仅在那一天见异象,而且承认星期日为“主日。”大概是因为基督在星期日从死里复活的缘故。
但有正面和反面的理由否定这种解释。首先是历史方法的公认原则。解释一个典故,必须依据当时代或更早的证据,而不能依据后来的历史资料。这条原则对解释本节的“主日”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主日”在教父的著作中经常指星期日,但它第一次这样解读是在第二世纪后期的伪经《彼得福音》中(9,12;《前尼西亚教父著作》卷 9, 第 8页),其中把基督复活的日子称为“主日。”但这本书的写作比约翰的《启示录》至少要晚75年,所以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在约翰的时代就称“星期日”为“主日”了。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词汇改变含义得化多少时间。因此“主日”的意思应由圣经而不是由以后的文献来确定。
从正面来说,虽然圣经从未认定星期日与主有任何宗教意义上的联系,但圣经它却一再承认第七日的安息日是主特别的日子。圣经说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见创 2:3)。祂曾宣告该日是记念祂创造的大工(参 出 20:11)。祂特地称它为“我的圣日(见赛58:13)。耶稣以人类主宰的身份称自己是“安息日的主”(见可 2:28)。祂也是安息日的主。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因此如果按照约翰之前或与他同时代的证据来解释“主日”,那它只能指第七日安息日。
考古的发现为解读kuriakeμ heμmera提供了新的线索。在埃及和小亚细亚出土的罗马帝国时期的草纸古卷和碑铭中, kuriakeμ 的阳性形式kuriakos用来表示帝国的库存和帝国的劳务。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希腊文中,罗马皇帝常常被称为 kurios 。他的库存和劳务自然就成了“主的库存”及“主的劳务”了。所以在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中,kuriakos 常用来指代与皇帝有关的事。这种用法早在公元68年的一个碑文上就已出现。因此 kuriakos 的这种用法应该是约翰的时代所通用的(参阿道夫· 迪森曼《来自古代东方的亮光》357–361页)。
在这个碑文上还提到了一个日子是用皇后尤莉娅,即利维娅的名字命名。
在埃及和小亚细亚出土的其他碑文中,相当与希腊词Augustus 的sebasteμ 常常作为一个日子的名称出现。显然这是指尊崇皇帝的特别日子 (参迪森曼的上述引文)。有人认为约翰也是用 kuriakeμ heμmera 来指皇帝的一个日子。但这个可能性不大。有两个原因有。第一,虽然皇帝的日子确实存在,而且 keriakos 也用来代表其他与皇帝有关的事务,但目前还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证明kuriakeμ 是指皇帝的日子。当然这不能作为最终理由,因为没有找到证据,不等于就证据不存在。但是第二个理由足以否定把约翰的kuriakeμ heμmera 同皇帝的日子等同起来的说法。即第一世纪的犹太人(见约瑟弗斯《犹太战争史》7. 10. 1)和第二世纪的基督徒(参《波利卡普殉道记》第八章)都拒绝称该撒为 kurios( “主” )。因此很难想象约翰会把皇帝的日子称为“主日,” 特别是当时他和他的同道们正在为不肯崇拜皇帝 (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 721-723页)而遭受严厉的迫害。最合理的解释是约翰用 kuriakeμ heμmera 来指代安息日,并藉此暗示:尽管皇帝设立了一些特别的日子来尊崇自己,但他所为之受苦的主也有祂自己的日子。关于遵守星期日的来历以及称星期日为“主日”,见但 7:25注释及《使徒行述》第 581, 582页。
我被圣灵感动。直译为“在灵里”,指一种出神的状态。 此时他对地上的事物浑然不知,只体验到圣灵传达给他的印象。灵里的感觉完全代替了自然的感觉。
如吹号。把声音同号声相比,说明声音响亮。
11. “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达与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那七个教会。”
【本会注释】
你所看见的。有文本在本节的开头还有“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见第8节注释。据17和18节,这里显然是指基督。
在4-10节中,约翰致信给七个教会,介绍了他接受启示的背景。从11节开始,他为《启示录》见证了基督自己的权威。他这样做是很恰当的。因为这是“耶稣基督的启示”(1节)。启示的正文从11节开始。
《启示录》的主要内容都是约翰亲眼所见 (见第 2节注释)。约翰在异象中看到了充满象征意义的全景。他尽量用人类有限的语言将它们完整而准确地描绘出来。但其中的许多表号所象征的真理超越了人类的语言和经验。使徒经常感到自己无法用言语充分表达他的所见所闻。例如当他看到上帝宝座的时候(见启 4:3)。但是整本《启示录》对于上帝宇宙统治的威严,基督与撒但之间斗争的惨烈,和最后胜利的荣耀所作生动而壮观的描述,是圣经中没有其他经卷所能比拟的。
书。指约翰时代最常见的一种书。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113 页。
那七个教会。这里和第 2,3章中七教会的顺序是依据地理的位置。信使从拔摩岛出发,依次送信给小亚细亚行省的七个城市。关于七教会的位置,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86-102页和《SDA圣经注释》卷六33页《保罗传道行程》。关各教会的详情,见第 2,3章中给它们各自的信息。
七教会是《启示录》一系列“七” 的头一个。此外还有七灵(第4节),七灯台(第12节),七星(第16节),七火灯(4:5),盖了七印的书(5:1);羔羊的七角七眼(5:6),拿着七号筒的七天使(8:2),七雷(10:4),有七头七冠冕的龙(12:3),长着七头的兽(13:1),手拿七碗大灾的七天使(15:1,7),和长着七头,同时又是七座山和七王的兽(17:3,9,10)。一再使用“七”来描述不同的表号,说明“七”本身也是象征性的,一般理解为“完全”和“完美”。
所以“七”用于七教会应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小亚细亚行省不止有七个教会。因为《新约》还提到了这里的另外两个教会,即歌罗西和希拉波立教会 (见 西 1:2; 4:13)。由此可见,主选择这七个教会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教会的整体状况,无论是使徒的时代,还是就整个基督教的历史而言(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5页;参《使徒行述》第583, 585页)。
给七教会的信息符合约翰时代教会的实际情况。否则小亚细亚教会的基督徒在读信以后就会感到困惑和灰心 (参启1:3注释)。 如果约翰的信息没有显示这些教会的真实状况,不符合他们的属灵需要,他就会被看成是假先知。这些信息是在亚细亚的基督徒经历大患难时发出的(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0–723页),其中的责备,安慰和荣耀的应许必然是为了满足这些需要 (见《使徒行述》第578–588页)。亚细亚的基督教会如果接受和听从了这些信息,就能在属灵上作好准备理解《启示录》其余部分大斗争的画面,并坚定地盼望基督和祂教会最后的胜利。
虽然给七教会的信息首先适用于约翰时代的亚细亚教会,但它们也同样适用于将来教会的历史 (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5页)。根据对历史的研究,可以看出这些信息确以其特殊的方式适用于教会历史上的七个时期。
既然“七”代表“完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信息描述了各个历史时期中整个教会的情况。基督教会历史中的每一个教会团体无疑都能从这些信息中或多或少地找到符合他们特征和需要的描述。因此这些信息除了适用于约翰时代的教会及以后各历史时期的教会之外,还具有普世的适用性。约在公元200年,一位基督教作家写道:“约翰虽然是写信给七个教会,但他是针对所有教会的” (见特利格利所编《穆拉托里经目》19页)。例如写给老底嘉教会的信息就特别适用于当今的教会。但写给其他教会的训言中也包含着有益的教训(见《证言》卷五,第481,538,612页;《证言》卷八第98,99页)。
12. 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本会注释】
灯台。古代的灯与现在不一样,通常呈浅碗状,里面倒上灯油,插上灯芯。因此约翰所见的“灯台”显然是这些灯的拱状灯架。
第20节说这些灯台代表七教会,即全体教会(见第11节的注释)。黄金的质地似乎象征教会在上帝眼中视为宝贵。约翰看见基督在灯台中间行走(第13-18节),说明祂常与祂的众教会同在(见太28:20;参 西 1:18)。
这里的七个金灯台使人想起地上圣所里的七个金灯台(见出25:31-37)。但从本质上说,这七个金灯台与旧约时代的七灯台显然不同,因为约翰看见基督在其中行走(见启1:13;2:1)。这七灯台专门代表地上的教会,因此不能被理解成为天上圣所里相应的灯台。
13.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本会注释】
人子. huios anthroμpou。 不带定冠词。译自亚兰语kebar ?enash(见但7:13注释)。含义似乎与《但以理书》中的 kebar ?enash 相同。因此《但以理书》中kebar ?enas 的注释 (但 7:13) 同样适用于 huios anthroμpou。根据启 1:11, 18 ,我们可以确定,和 但 7:13一样,这里的“人子”就是基督。在新约圣经中,带定冠词的“人子”出现80多次。但同样指基督的不带定冠词的“人子”,只出现在这里和其他两处经文(启 14:14,明显引自 但 7:13;和 约 5:27,强调耶稣的人性)。
运用解释 kebar ?enash 的原则 (见但 7:13注释) ,我们发现这是约翰第一次在异象中见到基督。这位荣耀的主是谁呢?祂所显示的,不是天使或天上其他生灵的形体,而是人的形状,但却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约翰虽然是用希腊文写作的,但他的表达方式却往往是他的母语亚兰语(新约时期犹太人的语言),而不是希腊语的。他的一些其他惯用语也是这样。huios anthroμpou (“人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见但7:13注释)。同样,圣经里“复活之子”(路20:36,原文)指“复活的人”。“本国之子”(太8:12,原文)指一个国家合法的公民。“新房之子”(可2:19,原文)指婚宴的来宾。“今世之子” (路16:8)指那些专为这个世界而活着的人。“可怒之子” (弗 2:3)指那些因恶行而遭到惩罚的人。“彼列之子”(王上21:10,原文)指的是“匪徒”。
当得了荣耀的基督在天庭的光明中向约翰显现自己的时候时,祂依然是以人的形状出现的。虽然基督作为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是自有永有的,但祂却永远保留人性(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917-919页。)。我们升天而得了荣耀的主在人性中仍为我们的长兄,同时祂也是上帝。这对我们是多大的安慰啊!关于这节经文,详见《圣经翻译问题》第241-243页。
直垂到脚. 长袍象征尊严。
14.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本会注释】
白如羊毛。约翰难以用语言准确地表达异象中所见到的一切。当他第一眼见到向他显现的主头上的白发时,就想起了洁白的羊毛。但他写下来之后,又想到了一样更白的东西,就加上了“如雪”,作更确切的描述。他可能还想到了但 7:9 的描写。
火焰。强调祂容颜的光明和祂眼神的锐利。
15. 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
【本会注释】
锻炼。指在炉子里炼过的。脚像在烈火中炼过的铜。
光明的铜。含义不明。可能指像金子那样灿烂光明的金属。关于圣经里面的铜,见出25:3注释。
众水. 在约翰的时代,咆哮的大海和雷鸣是人间最响亮的声音。其深沉与威严至今仍用来象征创造主无可比拟的声音。
16. 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本会注释】
右手。上帝的手在这里象征祂托住万有的能力。
七星。指派往七教会的 “使者”(见第 20节注释)。
出来。原文动词的时态暗示连续的动作。基督的能力在不断地运作。
两刃的利剑. rhomphaia distomos。rhomphaia 是一种又大又重的两刃剑。在七十士译本里,该词还用来指上帝挡在伊甸园门口的“剑”(见创 3:24注释)和歌利亚的剑(撒上 17:51)。
“两刃的利剑” 是闪族语的用法,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出现在希腊欧里庇得斯的剧本里。但它的希伯来语对应词 pi chereb 在早得多的时候就已出现在《旧约》中(见创34:26;撒下 15:14)。 《士师记》的作者在讲述以笏的故事时说:“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见士 3:16)。箴 5:4 也说到了chereb pioth(“两刃的剑”)。 这个有趣的比喻可能源于利剑张口吞噬敌人的想法(见撒下11:25;赛 1:20;耶 2:30)。它的刃就像是它的口。或源于某些古剑的款式。其手柄打造得象动物的头,刀刃则从它的口中伸出来。
约翰在启2:12,16;19:15, 21中也这个表号。有利剑从基督的口中伸出,作为上帝惩罚的工具。本节的剑最好也要这样理解。它象征基督审判的权柄,特别是祂实施惩罚的能力。两刃和锋利,似乎象征基督实施审判的决心和执行惩罚的果效。
如同烈日放光。太阳光是人间最耀眼的光。
17. 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本会注释】
象死了一样。人若在异象中得见充满天国荣耀的神圣之神,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浑身无力(见结. 1:28;3:23;但 8:17;10:7–10;徒 9:4;参赛 1:5)。参但以理的经历(参 但 10:7–10)。凡有此份荣幸的人都会深感自己的软弱与不配。关于先知见异象时的身体状况,见尼克尔的《怀爱伦和她的批评者》第 51–61页)。关于约翰在见异象时情感上的反应,见 启5:4;17:6。关于约翰两次仆倒在天使脚前下拜的情形,见 启 19:10;22:8。
不要惧怕!先知在丧失了原有的体力之后,获得了超自然的力量,通常是藉着按手在他们身上(见结 2:1,2;3:24;但 8:18;10:8–12,19;参赛 6:6,7)。往往有一位天上的来宾吩咐说:“不要惧怕” ,以减轻人在这种景遇下自然产生的恐惧(见士 6:22,23;13:20–22; 太 28:5;路 1:13,30;2:10)。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见第 8节注释。这里的用语显然引自赛 44:6。作者直接译自希伯来语《旧约》,而没有采用七十士译本。
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本会注释】
又是那存活的。 ho zoμn 。显然源于《旧约》的常见词 El chai “永生的上帝”(书3:10等)。动词的形式暗示永远不间断地活着。祂既“死过”,这句话就特别有意义。“基督里的生命是祂所原有的,不是借来的,也不是生出来的” (《历代愿望》第530页)。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见约 1:4注释)。
我曾死过。指祂被钉十字架。这里明确指出:在异象中向约翰显现的就是基督。
现在又活了。意思是“我拥有永恒无终的生命”(《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917–919页;参 约 5:26)。尽管基督为人类受过死,祂仍然是“永生的”,因为祂是上帝。“基督的神性是信徒得永生的保障”(《历代愿望》第530页)。 见启1:5注释。 希腊文 eimi(“我是” )暗示持续存在,与 egenomeμn “我曾”形成鲜明的对比。
直活到永永远远。见第 6节注释。有文本后面还加上“阿门”。
阴间。 “死人的居所,”“坟墓”(见太 11:23注释)。基督的复活保证了义人将“在末日复活”(约 11:24)承受永生(见约 11:25;启1:5注释)。
钥匙.。象征能力和权柄。参太 16:19注释;参路 11:52。
19.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本会注释】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就是迄今所见到的异象(第 10–18节)。
和现在的事。有人认为这是指当时的历史局面,特别是关于教会的状况。他们觉得这与“所看见的”基督的异象(第10-18节)不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指用象征的手法所描绘的历史真实事件。.
还有人认为“所看见的事,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只是指约翰在异象中已经看到的,正在看到的,和将要看到的事情(参第11节)。
都写出来。重复第11节的吩咐。
20. 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本会注释】
七星. 见第 11,16节注释。本节经文是联系启1:12-19与《启示录》第2章,第3章之间的桥梁,解释了第12和16节的表号,为给各教会的信息作了准备。
奥秘. musteμrion “秘密,” “谜,”源于另一个意为“接受启发的人” (见罗 11:25注释)的希腊词语。 在早期教会中,“奥秘”一词并不像现在那样指无法理解的事。它只表示那些受了启发,即有权知道的人所能明白的事。因此基督对祂的门徒说,“天国的奥秘”只“叫”他们“知道,”而不叫众人知道(见太 13:11注释)。保罗说复活是一个“奥秘”(林前 15:51)。他也常常用“奥秘”来指救恩的计划(见罗 16:25,26注释)。
死海古卷《戒律手册》(Manual of Discipline;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91,92页)中的一个段落说明了该词的犹太背景。 该书在论到救恩时候说:“我心中的亮光穿透了将来的奥秘”(《戒律手册》第11章,第3节;见布柔斯的《死海古卷》,第387页)。“奥秘”在这一卷书中多次出现。在外邦的神秘宗教中,该词的使用也很普遍。
本节的“奥秘”指“七星,”但没有说明“七星”象征什么。不过它既被称为“奥秘,” 就能弄清其意义。在《启示录》中,“奥秘”是即将向愿意“遵守”(见第3节注释)书中信息的人(参启 17:7,9),或上帝定意要让其明白的人所解释的表号。《启示录》中的表号也称为异象(参启12:1;15:1)。
使者. aggeloi。可以指天使或人。Aggeloi 在 太 11:10;可 1:2;路 7:24,27;9:52中均指人间的使者。参林后 12:7。有人认为七教会的“使者“指在约翰的时代各自的长老或监督。主吩咐他们把信息传达给他们各自的教会。但除了七教会的“使者”可能是指人之外, aggeloi 在《启示录》中总共出现75次左右,约翰都没有用来指人。从上下文来看,这里的含义也不太清楚。但是上帝不大可能通过约翰将信息传达给天使。因此把“使者”理解为各教会的领袖是比较妥当的(参《传道良助》13,14页;《使徒行述》第586页)。
七灯台。见第12节注释。
七个教会。见第4,11节注释。
启示录2章
提要:约翰奉命写信给各教会的使者,即传道人的信息,指出他们的优点和缺欠。1.写给以弗所教会。8.写给示每拿教会。12.写给别迦摩教会。18.写给推雅推喇教会。
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
【本会注释】
以弗所教会。有人认为“以弗所”意为“理想的。” 在约翰的时代,以弗所是罗马亚细亚行省的主要城市,后来还成为她的首府(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 88页;第622页插图《约翰的著作》;参启1:4;2:12注释)。该城位于从叙利亚穿越小亚细亚的大道西端,是爱琴海的一个重要港口,因此它也是一个重要的贸易中心。基督教在以弗所的传播似乎始于约公元52年。保罗在第二次传道行程回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时曾在以弗所作短暂的停留。他的朋友亚基拉和百居拉就留在了那里。还有一位来自亚历山大的犹太籍基督徒亚波罗。他的基督教信仰似乎还停留在五旬节以前的阶段。他们三位一同开展布道工作,直到保罗一、二年以后回到以弗所(见徒 18:19-19:7)。这一次使徒保罗在以弗所留了三年左右(见《SDA圣经注释》卷六第30页),在所记录的传道行程中时间超在任何其他地方。这似乎表明他在那里的工作颇有成效。他的传记作者路加宣称:“一切住在亚细亚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听见主的道”(徒 19:10)。 因此可以断定,在那段时间里,至少在亚细亚还建立起其他的一些教会(见西 4:13, 15, 16)。保罗第一次被囚罗马释放以后,似乎在公元64年又访问了以弗所,并把提摩太留下来负责(见提前 1:3)。
此后以弗所教会的历史留下了空白,直到约三十年后它出现在《启示录》中。但教会传统认为公元68年犹太与罗马爆发战争时,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总部解散了。之后耶稣所爱的门徒约翰就成为以弗所教会的领袖(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16页)。 在写《启示录》的时候,以弗所一定已成为基督教的中心之一。所以基督让约翰传达的第一封信自然就写给了以弗所。它在整个基督教界的中心地位,使她的属灵状况成为整个使徒时期教会(约公元 31年–100年;见本章补充注释)的代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称为纯洁的使徒时代,在上帝的眼中是非常“理想”的。
使者。见启 1:20注释。
拿着。该词原文比 启 1:16 的“拿着”语气更重。
七星。见启 1:16, 20注释。从特殊的意义上说,地上教会的领袖都是受基督的保护和掌管的。他们在从事所指定的工作时,始终受到上帝能力和恩典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对每一个教会的自我介绍都出自约翰在 启1:11-18中所见的种种画面。
七个金灯台中间。参 启 1:12 注释。
行走。这里比 启1:13 更加生动地描写了基督与祂教会的关系。在 启 1:13中,约翰只说基督在“灯台中间行走。”使徒时期的各个教会曾得到基督的看顾,关注和服务,整个基督教会在以后的各个历史阶段中也是如此。这就应验了祂“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 28:20)的应许。
2. 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来。
【本会注释】
我知道。基督对七教会中的每一个都说“我知道你的行为。”发出警诫的,是那一位对每个教会的问题都非常熟悉的主。因此祂能够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
你。采用单数形式是因为基督在对“使者”(第1节)说话。他代表了每一个教友或教会。基督与人的关系建立在两个层面上,一是教会团体中,二是个人与祂的直接联系。
行为。指品德表现。耶稣基督知道教会全部的生活和行为。
劳碌。因劳累而困倦。基督似乎在说:“我知道你所做的,也知道你为此而付出的辛劳和忍耐。”
忍耐。“坚持,”“坚忍。”
不能容忍。现在和过去一样,教会很容易以和睦为名“容忍”内部的邪道和罪行。基督的传道人经常对会众所怀藏的罪恶保持沉默,而不敢站出来捍卫真理(参赛 30:10;提后 4:3)。主赞扬以弗所教会不论在道理和生活上都能辨别是非,坚决抵制谬道。
恶人。就是下面将要详细讨论的假使徒。错误的道理迟早会在错误的行为上表现出来。人的行为是他思想和信念的必然结果(见箴 4:23;太 12:34;约壹 3:3)。
试验。 “测试,” “考验。” 以弗所教会认真审查了假使徒的言论和教训。伊纳爵在二世纪初曾写到以弗所基督徒们是怎样积极抵制异端的(见《给以弗所人的信》9:1)。
约翰在他的一封书信中曾就“敌基督者”的来到警告过信徒,劝勉他们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约壹 4:1–3)。若干年前,保罗曾对以弗所的众长老说,将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他们中间“说悖谬的话”(徒 20:29, 30)。这些话已经应验了。他还劝帖撒罗尼迦信徒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帖前 5:21)。 彼得曾详细讲论过“假先知”和“假教师”(见彼后 2)。参提前 1:20;提后 4:14, 15。虽然开始时不大容易辨认他们教训微妙的错谬之处,但可以凭着“果子” 认出这些教师的面目来(见太 7:15–20)。
如今也是如此,因为那些教导和实行谬道的人,在生活上不可能真正有“圣灵所结的果子”(见加 5:22, 23)。上帝应许那些在属灵上事物敏感的真基督徒,只要他们愿意,就能够发现每一个假教师非基督化的精神和动机(见约壹 4:1 ;启 3:18 注释)。
使徒。第一世纪末,对教会危害最严重的异端是基督幻影说和处于萌芽阶段的诺斯替主义。关于这类危害使徒时期教会的异端,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912,913页,卷六52-59页)。早期教会的传统说法特别提到一位名叫塞林图斯的诺斯替底派人士曾到过以弗所,给约翰和他的会众制造麻烦(见伊里奈乌斯的 《反对异端》3:3:4)。 以弗所教会在这段时期与假先知的斗争似乎也发生在一般的教会。
3. 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本会注释】
能忍耐。见第2节注释。以弗所教会不“容忍恶人” (见第 2 节注释),却不可避免地忍受了假教师所制造的麻烦,以及犹太人和外邦人中狂热分子的迫害。
为我的名。见徒 3:16 的注释。跟从基督的人因基督的名而为人所知。他们被称为基督徒。他们对这名的忠诚,和对所承认之主的忠心,使他们受到了罗马当局的迫害(见《SDA圣经注释》卷七720页),并在那些决心破坏他们信仰之人的手中受苦。
劳苦。有的文本没有这个词。
乏倦。 参该词用于七十士译本赛 40:31 ;约 4:6。
4.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
【本会注释】
起初的爱心。可能包括全心全意地爱上帝,爱真理全,弟兄姊妹的彼此相爱,和对一般同胞的爱(见太 5:43, 44;22:34–40 注释)。假教师所挑起的教义争端可能导致了分裂的精神。尽管有许多人竭力阻止假道的蔓延,教会中仍有一部分信徒可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假道的影响。谬道在教会里既找到了栖身之所,就妨碍了真理的使者——圣灵的工作(约 16:13)。圣灵的工作就是把真理的原则转化为改变品格的活泼能力(见约16:8–11;加 5:22, 23;弗 4:30等)。此外,当那些亲自与耶稣交往过的人一个地一个地离世后,他们的见证止息了。基督即将再来的前景暗淡了(见启 1:1注释),信心和献身之火减弱了。关于教会离开起初纯正信仰和行为的其他方面,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834,835页。
5.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那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本会注释】
若不悔改。伊纳爵在给以弗所人书信的序言中,说这个教会确实听从了呼召,“回想”、“悔改”,并“行起初所行的事”(又见伊纳爵《给以弗所人的信》1:1;11:2)。
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见启 1:12 注释。教会将被剥夺她作为基督代表的地位。她已经“坠落”了, 但上帝仍凭着祂的怜悯耐心地为她提供“悔改”的机会(参彼后 3:9)。
6. 然而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一党人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
【本会注释】
尼哥拉一党人. 危害以弗所和别迦摩等地教会的异端派别之一(见第 15 节)。伊里奈乌斯认为尼哥拉党人是诺斯替教派的一支:“主的门徒约翰宣讲了这一信仰 (基督的神性),并藉着《福音书》设法消除塞林图斯在信徒中散布的谬道。在以前很长一段时期里,这种谬道由那些称为尼哥拉党的人所传播。他们属于所谓的“知识派”。约翰希望说服他们,使他们认识到只有一位上帝,藉着祂的道创造了万有”(伊里奈乌斯《反对异端》 3:11: 1;《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一 426页)。有历史证据表明,大约一个世纪之后,确实有过一个叫作尼哥拉党的诺斯替派分支。一些教父提到过这一教派(见伊里奈乌斯的《反对异端》 1. 26. 3;希波吕托斯的《驳斥所有的异端》 7:24),认为它的创始人是七执事之一,安提阿人尼哥拉(参 徒 6:5)。 我们不知道有关执事尼哥拉的传统说法是否属实。但这个教派很可能就是约翰所提到的。至少在第二世纪,这一教派的信徒主张肉身的行为不影响灵魂的纯洁,因而与得救无关。
7.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本会注释】
众教会。从特殊的意义上说,给以弗所教会的应许也属于使徒时代由以弗所教会所代表的“众教会。” 虽然这个应许特别适合于他们,但也适用于各世代的信徒(见 启 1:11 注释)。
凡有耳的。就是听从所赐劝勉的人(见启 1:3 注释;参赛 6:9, 10 ;太 11:15 注释)。这句话伴随着给七教会中每一个教会的应许。
听。原文暗示听的人会按理解去做(参徒 9:4 注释)。 听见上帝的话,却不照着去生活,就毫无意义的(见太 19:21–27 注释)。
得胜。原文动词形式暗示“持续的胜利” 。在《启示录》中,“得胜”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话题。《启示录》 的诸多应许对于上帝各世代受逼迫的儿女来说特别宝贵。但上文(第 2–6 节)暗示这里的胜利是特指战胜那些诱惑信徒追求世俗知识的假使徒和假教师。胜利的奖赏是吃生命树的果子,这是多么合适啊!
乐园。见路 23:43 注释。伊甸园曾是地上的“乐园。” 伊甸圆在地上恢复之后(见 《先祖与先知》 第62页;《善恶之争》第646, 648页),地球将再度成为“乐园。”
关于给以弗所教会的信息适用于历史上某一特定时期,见本章补充注释。关于该信息应用于约翰时代的以弗所教会,见启 1:11 注释。
中。就象在伊甸园中(创 2:9)。树的位置表明了它在上帝完美世界的计划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生命树。见创 2:9;启 22:2 注释。
8.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使者,说:‘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说:
【本会注释】
示每拿。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该词源于muron。这是阿拉伯一种名叫Balsamodendron myrrha 的树里提取出来的芳香性树脂,用于尸体的防腐,药用的油膏,以及熏香。见太 2:11 的注释。但近来学者们倾向于认为该词源于示每拿城所敬拜的安那托尼亚女神撒摩娜(Samorna,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93页)。 关于示每拿古城,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91页;622页插图《约翰的著作》。没有资料表明示每拿教会是在何时、由何人建立的。圣经中也没有在别的地方提到这个教会。
从历史上看,示每拿教会所指的时期约从第1 世纪末 (约 公元 100 年)到公元 313 年左右。这一年,君士坦丁对基督教会表示支持(参本章补充注释;见第10注释)。 有人认为君士坦丁名义上皈依基督教是在公元 323 年或 325 年。严格地说来,《启示录》第 2 章、第 3 章的预言实际上并不是时间预言。设定这些年代只是为了大体上把预言和历史联系起来。
使者。见启 1:20 注释。
首先的,末后的。见启 1:8, 17 注释。
死过。见启 1:18;2:1 注释。 对一个正为信仰而面临逼迫与死亡的教会来说,强调在基督里的生命是特别有意义的。
9. 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所说的毁谤话,其实他们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一会的人。
【本会注释】
你的。见第 2 节注释。
患难。这个时期的教会在罗马各任皇帝手下断断续续地遭受逼迫。在图拉真(公元 98 年–117 年), 哈德良 (公元 117 年–138 年),和马可.奥勒利乌斯(公元 161 年–180 年)执政期间,对基督教的逼迫是零星而局部的。第一次全国性有组织地逼迫基督教是在德西乌斯(公元 249 年–251 年)和瓦莱里安(公元 253 年–259 年)执政期间。在戴克里先 (公元 284 年–305 年)以及他的几位继位者统治时期(公元 305 年–313 年),政治上的血腥迫害达到了高潮。示每拿教会所代表的这段历史时期,完全可以被称为“殉道时期。” 在这几个世纪里,成千上万没有留下名字的殉道者“至死忠心。”他们的爱心和献身精神流芳百世(见 第 8 节注释)
贫穷。参可 12:42 注释。示每拿教会无疑没有附近的以弗所教会那么大,那么兴旺。以弗所的基督徒离开了他们“起初的爱心,” 但对于示每拿的信徒,却没有这样的责备。基督提醒他们说,他们在属灵上是“富足”的(见雅 2:5 注释)。
犹太人。这里的犹太人可能不是指肉身意义上的。就象如今的基督徒有时被称为以色列人一样。参 罗 2:28, 29;9:6, 7;加 3:28, 29;彼前 2:9。该词在这里无疑指那些自称事奉上帝,实际上却事奉撒但的人。
这个称谓有其历史的背景。据《使徒行传》记载,早期教会所遭遇的许多患难,都缘于犹太人对他们的诽谤(见徒 13:45;14:2, 19;17:5, 13;18:5, 6, 12;21:27)。这种情况显然也存在于示每拿。据说在第 2 世纪,示每拿主教波利卡普的殉道就是犹太人造成的。在这段时期,德尔图良(Tertullian)称犹太会堂为“逼迫之源”(《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三 第 643 页)。
毁谤话。说上帝或人的“坏话”。
不是。他们是伪善者。
撒但一会的人。参另一个类似的称呼“毒蛇的种类”(太 3:7)。犹太会堂作为犹太人社会生活的中心(见《SDA圣经注释》卷五56-58页),无疑是聚谋反对基督教的地方。“撒但”意为“控告者,”或“作对者”(见亚 3:1;启 12:10 注释)。当时这些犹太活动中心实际上就是“控告者的会堂。”
10. 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本会注释】
不用怕。见雅 1:2 注释;参约 16:33。
被试炼。撒但将逼迫他们,要使他们放弃信仰。上帝允许逼迫临到,是为了增强他们的信心,证实他们的信心。尽管撒但向教会发怒,上帝的手必定成就祂的旨意。见雅 1:2 ;启 2:9 注释。
罗马皇帝图拉真 (公元 98 –117 年)制定了第一个针对基督教的罗马官方政策。当时小普林尼任小亚细亚比推尼和本都的行政长官。图拉真在写给他的著名的95封书信里,规定了处理尚属非法的宗教团体基督教徒的程序。他命令罗马官员不要去搜捕基督徒。但是如果他们因其他罪名被带到官员面前,并被证实是基督徒的话,就处以死刑,除非他们放弃信仰。这个规定虽然没有全面执行,却一直延续到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颁布宗教宽容令之时。
所以在两百年时间里,基督徒随时都有可能因他们的信仰被捕和处死。他们的命运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异教或犹太邻居们的态度。这些人可以放过他们,也可以向当局告发。这种情形称为“默许的逼迫。” 皇帝们没有主动迫害基督徒,却允许他的代表和地方当局在认为合适时对基督徒采取措施。这个政策使基督徒的命运落在地方官员的手中。尤其在饥荒,地震,风暴和其它灾难发时,基督徒自然就成为攻击的对象。他们的异教邻居认为是因为基督教徒拒绝敬拜诸神,所以诸神的忿怒就临到整个国家。
但有时罗马政府会对教会发动猛烈的逼迫(见第 9 节注释)。一些有头脑的罗马人看到基督教在帝国境内不断地发展,影响力逐渐扩大,与罗马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就意识到有朝一日基督教将摧毁罗马的生活方式。所以迫害基督教会的,往往是罗马皇帝中的佼佼者,而那些平庸之徒一般却不去骚扰基督徒。
第一次有组织地对基督教会发动全面逼迫的是德西乌斯皇帝。他于公元 250 年颁布法令,宣布用拷打,死刑和没收财产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基督教进行逼迫。这条法令的颁布是因为三年前在庆祝罗马建国一千年时,人们发现与昔日的荣耀相比,帝国显得特别衰落,于是基督教成了替罪羊。可能是为了拯救帝国,人们决定铲除基督教。这项政策在公元 251年德西乌斯去世后中止,但不久以后,又由瓦莱里安皇帝重新执行。他死以后,这项政策再度中止,直到戴克里先统治时教会遭遇了另一场大危机(见下面“十日”的注释)。
必受患难。或“即将遭受患难。” 示每拿教会显然已成为了犹太人诽谤的主要目标,但是教友们暂时还没有受到最猛烈的逼迫。不过那里的基督徒无疑知道其他地方所发生的逼迫,也知道逼迫将很快临到自己。这一点可以从“怕”的原文动词形式上看出来。该形式表明他们已经开始惧怕了。基督安慰她们,向他们保证,尽管他们面临着逼迫,但他们不必害怕。见太 5:10–12注释。
十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按照解释时间预言一日等于一年的原则(见但 7:25 注释),把“十日”解释为十年,指罗马迫害基督教最严厉的时期(公元 303–313 年),从戴克里先皇帝开始,延续到他的助手和继位者加莱里乌斯皇帝治下。罗马当局企图用烧毁圣经,摧毁教堂,拘禁教会领袖等手段,来达到消灭基督教的目的。这些统治者们认为,基督教会的力量和影响在整个帝国内已十分强大。如果不立时铲除,罗马的生活方式将不复存在,帝国本身也将瓦解。所以他们制定了消灭基督教的政策。戴克里先第一个针对基督教的法令于公元 313 年颁发,宣布在帝国范围内禁止基督教的活动。
逼迫从军队里开始,蔓延到整个帝国。罗马当局的恐怖政策主要针对教牧人员。他们认为只要消灭了牧人,羊群就会分散。教会历史学家狄奥多莱(《教会史》1. 6)描写了逼迫结束几年以后在尼西亚公会议上(公元 325 年)主教们的会聚:有的被剜掉了双目;有的被扯掉了双臂;有的带着形形色色的可怕残躯来的。当然还有很多人未能熬过那段时间。公元313年,也就是这场逼迫开始后的十年,君士坦丁与他的同僚李锡尼颁布了一道法令,允许基督徒和其他所有的人享有信仰的自由。
还有的解经家认为“十日”不一定指预言的时期。他们提出:“你将要受的苦,”“魔鬼,”“监里,”及“死”显然都要按字面来解释的,所以“十日”自然也要按字面来解释。如果是这样,“十”可能就代表一个大约数,就象在圣经其他地方那样(见传 7:19;赛 5:10;但 1:20;摩 6:9;该 2:16;亚 8:23;太 25:1, 28;路 15:8等;参《密西拿》“父老篇” 5:1–9)。 “十日”作为一个大约数,可能指一个短暂的逼迫时期,如示每拿教会在使徒时代无疑所遭受的。将“十日”按字面意义应用在第一世纪的示每拿教会上,再按象征意义应用在示每拿教会所代表的教会历史时期上(见启 1:11;2:1, 8注释;参《SDA圣经注释》卷七;本章补充注释),这完全符合预言解释的正确原则(见申 18:15 解释)。
至死。原文含有“直到和包括死亡”的意思。
忠心。原文动词暗示“继续忠心”。示每拿证明是一个忠心的教会。
生命的。 “冠冕”就是“生命。” 这个冠冕象征着战胜魔鬼和他制造的“患难”。参提后4:8。
冠冕。“花冠”或“胜利的花环”。原指在希腊体育竞赛中奖给胜利者的花环。在这里象征赐给战胜撒但者的奖赏。
11.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本会注释】
凡有耳的。见第 7 节注释。
得胜的。见第 7 节注释。这里可能强调经历了第 10 节所提到的“患难而取得胜利。
第二次死的害。与第一次的死不同。第一次的死是今生生命的暂时结束;不论“善恶” (徒 24:15)都将复活。第二次死是最后消灭罪恶和罪人,不再有复活(见启 20:14 注释;参启 21:8)。
12.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使者,说:‘那有两刃利剑的,说:
【本会注释】
别迦摩。别迦摩最后一任国王阿塔罗斯三世于公元前133年把该城连同王国赠送给罗马(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25页)。此后它就成了罗马亚细亚行省的首府,达两个世纪之久。从公元前三世纪初起,别迦摩就是希腊文化活动的一个中心。虽然到了约翰的时代,以弗所开始超过了它而成了亚细亚的主要城市,但别迦摩仍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两座城市长期以来一直竞争主要城市的荣誉。关于别迦摩古城,详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93页;和622页插图。
“别迦摩”一词的含义不明,可能有“堡垒,”“卫城”之意。别迦摩时期教会的特征是地位提高了。她从一个受禁止、被逼迫的教派,上升为一个普遍信仰,大权在握的宗教(见第 13 节注释)。
使者。见启 1:20 注释。
两刃利剑。就象耶稣给以弗所和示每拿教会的书信开头所作的自我介绍一样,“两刃利剑”也来自启 1:16 对得了荣耀之基督的描述(见该节和启 2:1 注释)。
13.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
【本会注释】
撒但座位之处。有的文本在本节“你的居所”前面还有“你的行为”。参第二节注释。别迦摩在公元前 29 年第一个敬拜尚健在的罗马皇帝。该城兴建了一座庙宇,来供奉女神“罗马”(Roma,帝国精神的化身)和皇帝奥古斯都。约翰在写《启示录》的时候,基督徒正为拒绝敬拜图密善皇帝(公元 81 –96年 )而遭受迫害。图密善要人尊他为“主和神。” 别迦摩也是小亚细亚的宗教都市。它是希腊(希腊—美索不达米亚)文化和皇帝崇拜的中心。城里异教的寺庙林立,称之为“有撒但座位之处”十分合适(见《SDA圣经注释》卷七95页)。
别迦摩教会时期可以从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支持基督教,或者从他公元323年或 325年在名义上悔改信主算起,直到公元 538 年(见本章补充注释)。在这段时间里,罗马教在西欧取得了宗教上的、甚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上的领导地位(见《但以理书》第七章补充注释)。撒但在教会内部安置了他的“座位。” 罗马教是异教和基督教微妙的混合。这段时期可以被称为“普及时期。”
见证人。殉道者以死来见证自己的信仰。“忠心的见证人”原文与 启 1:5 对基督的称呼“那诚实做见证的” 是一样的。
安提帕。这是常见的希腊名字。由希腊词语anti(“代替”)和pateμr(“父”) 的缩写形式pas ?组成( 路 3:1;24:18 注释;见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 1.3.10)。这个名字反映了父亲的愿望,希望儿子将来能在世界上代替他。一些解经家认为安提帕是别迦摩教会一名刚殉身基督徒的名字。他的殉道可能就是因为拒绝敬拜罗马皇帝。如果是这样,这位忠心殉道者的经历和榜样就可以视为后世成千上万无名殉道者的代表。虽然这个名字有可能寓指教会历史的别迦摩时期中,但这种解释缺乏明显的圣经根据。
我的名。见第 3 节注释。
我的道. 就是信仰我。参《希伯来书》第 11 章所列信心英雄的经历。
14. 然而,有几件事我要责备你:因为在你那里有人服从了巴兰的教训;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奸淫的事。
【本会注释】
你。关于采用单数形式的意义,见 第 2 节注释。
巴兰。见 民 22–24章。运用巴兰的典故,暗示别迦摩有人想藉着倡导基督徒所不该做的事情而分裂和破坏教会(见下面“祭偶像之物”注释;参 徒 15:29 注释)。巴兰所关心的是满足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上帝子民的福利。
绊脚石。陷阱的触发器。“将绊脚石放在”别人面前,就是要诱捕他。见太 5:29 的注释。
祭偶像之物。这里所提到的两点是耶路撒冷会议所明令禁止的(见 徒 15:29 ;罗 14:1;林前 8:1 注释)。巴兰造成了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 ,给摩押的神献祭,并且“吃” 祭拜假神之物 (民 25:1, 2,;31:16)。
这两样罪造成了异教与真宗教的混合。从基督教的历史来看,这段话很适合于别迦摩所代表的教会时期。这段时期是从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宣布基督教合法之后,以及他十多年或二十年后名义上信奉基督教时开始的。君士坦丁的策略就是将异教和基督教尽可能地混合在一起,刻意把帝国境内的各种因素联合起来,达到巩固帝国的目的。他对教会的偏爱或支配,使教会落入了伴随着兴旺与名声的种种诱惑之中。在君士坦丁及其继位者的优惠政策下,教会迅速发展成为一个政教合一的组织,丧失了她原有的属灵性质。
15. 你那里也有人照样服从了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训。
【本会注释】
见第 6 节注释。
16. 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
【本会注释】
悔改。这个严肃的警告反映了别迦摩教会面临严重的属灵危机。
我口中的剑。见 启 1:16 注释;参 启 2:12。“剑”象征对不“悔改”的惩罚。
17.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著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
【本会注释】
凡有耳的的,就应当听。见 第 7 节注释。
得胜的。见 第 7 节注释。
隐藏的吗哪。见 出 16:14–36。有人认为这是指亚伦放在约柜罐子里的吗哪(出 16:33;来 9:4)。 一种犹太人的古老说法宣称,当弥赛亚降临的时候,“吗哪将再次从天而降。在那些日子,他们将吃吗哪”(《巴录二书》 29:8;2 ;查尔斯 《旧约次经与伪经》 卷 二第 498 页)。 鉴于 约 6:31–34的教导,这里的吗哪似乎象征基督徒今生在基督里的属灵生命,以及来世的永生(见 约 6:32, 33 注释)。
白石。人们曾用各种古代的风俗来解释这里赏赐白石的做法,但都不很满意。一种比较普遍的古代惯例就是陪审员用白石和黑石来代表无罪或有罪。唯一能够肯定的是,约翰这里无疑在指某种授予特别礼物或荣誉的仪式。
新名。在圣经中,一个人的名字往往代表他的品格,所以新名代表新的品格。新名不是旧名的模仿,而是代替,与旧名完全不同。这里应许基督徒将有一个“新名,”就是按照上帝的品格塑造的新品格(参 赛 62:2;65:15;启 3:12)。
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属灵重生的经验,品格的改变,只有亲历者才能体会。一个没有重生的人,是不可能准确完整地解释这种经验的(参 约 3:5–8)。
18.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使者,说:‘那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的上帝之子说:
【本会注释】
推雅推喇。这个名字的来源和含义不明。可能是因为 19 节所提到了该教会的“勤劳”,有人认为“推雅推喇”意为“劳动的芳香。” 古代推雅推喇的名望虽然不及其他六座城市,但它仍以其繁荣的各种行业和工艺而著称,而其中最出色的要算是布匹的染色了(参 徒 16:14)。推雅推喇的基督徒无疑大都是当地的工匠。关于推雅推喇古城,详见《SDA圣经注释》卷七96页;622页插图)。
给推雅推喇的信息特别适合于中世纪黑暗时期和中世纪后期真教会的状况(见本章补充注释)。
在黑暗时期,早期的趋势发展成为主流。普通的基督徒手中没有圣经,由遗传取而代之。行为被视为得救的手段。世俗的教阶制混淆了耶稣基督神圣真祭司的工作。参 《但以理书》第 7 章补充注释。对于那些抵制大背道的人来说,那是一段大艰难的日子。推雅推喇教会时期完全可以被称为“逆境时期” 。逼迫使真理的火炬摇曳不定,几近熄灭。宗教改革的属灵信息从根本上来说,是对福音伟大真理的恢复。它宣称人得救只能凭着信基督。基督徒信仰与行为的唯一标准乃是圣经。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来到大祭司耶稣基督的面前,不用任何人作为中保。
使者. 见 启 1:20 注释。
那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见 启 1:14, 15 注释。
上帝之子。见 路 1:35 ;约 1:14 注释。与给其它教会的信对耶稣的称呼一样,这个称呼也来自 启 1:13 对获得荣耀之基督的描述(见 启 2:1 注释)。原文在这里使用了定冠词,表明信息的来源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参启 1:13 注释)。
19. 我知道你的行为、爱心、信心、勤劳、忍耐,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本会注释】
你的。关于这个单数代词的特殊含义,参第 2 节的注释。
行为。参第 2 节注释。
爱心。(见 太 5:43, 44 注释)。“爱心、信心、勤劳、忍耐” 都是推雅推喇教会的“行为”。爱心和信心是外表勤劳和忍耐的内心基础。
勤劳。见罗 12:7 注释。
信心。罗 3:3 的注释。
耐心。启 1:9 注释。
末后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在七封信中,只有给推雅推喇的信表扬了它的进步。虽然推雅推喇教会经历了许多艰难,但教会依然在属灵上成长。以弗所教会的经历与之相反(第 4, 5 节)。
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
【本会注释】
容让。 “允许”。教会的错误不仅在于许多人公开背道,还在于没有努力制止罪恶。
耶洗别。关于历史上的耶洗别,见王上 16:31;18:13;19:1, 2;21:5–16, 23–25;王下 9:30–37。象耶洗别在以色列中倡导巴力崇拜一样(王上 21:25),在约翰的时代也有一些假先知起来,企图把推雅推喇教会引入歧途。这个信息表明,推雅推喇的背道甚至比别迦摩(启 2:14) 更加公开,更加猖獗。耶洗别的比喻用于推雅推喇时期的基督教会,代表了导致中世纪大背道的黑暗势力(见《但以理书》第 7 章补充注释;见 启 2:18 注释;参 启 17 注释)。
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见 启 2:14 的注释;参 王下 9:22。这无疑首先是指一世纪的推雅推喇教会。若用于推雅推喇教会所代表的教会历史时期,这就代表异教与基督教的混合(见 结 16:15 ;启 17:1 注释)。 君士坦丁及其继位者们加快了这一过程。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大量吸收了异教的礼仪和习俗。
21. 我曾给她悔改的机会,她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本会注释】
我曾给她悔改的机会。上帝曾长期为这位女先知保留赦罪之恩,她却不肯悔改。
她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她不是没有得到足够的亮光,也不是故意忽略亮光,而是蓄意顽梗叛逆。
22. 看哪,我要叫她病卧在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们同受大患难。
【本会注释】
叫她卧病在床。对伪女先知的惩罚与她所犯的罪相当。这一词语似乎出于闪米特语 (参 出 21:18;《犹滴书》8:3, 七十士译本; 太. 9:2直译为 “一个卧病在床的瘫子“)。见 启 17:16,;17;:18注释。
与她同行淫的人。不知道这些人是谁。参 启 17:1, 2注释。
若不悔改。恩典的门还没有完全关闭。上帝绝不让自己与罪人隔绝。是罪人自己与上帝隔绝。
所行的。从上帝对祂教会说话的立场上看,耶洗别及其情人们的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她的罪,因为她是领导教会的女先知。
23. 我又要杀死她的党类(原文作儿女),叫众教会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
【本会注释】
我又要杀死。约翰可能想到了七十士译本的结 33:27:“那些在洞里的,我要杀死他们。” 希伯来原文是“遭瘟疫而死。” 或许这就是约翰在本节的“死”的意思吧。
她的党类(原文作儿女)。耶洗别长期淫乱,甚至生下了儿女。这可能比喻她有了忠实的追随者。惩罚不仅要落到母亲身上,也要落到那些被她的邪恶品格所污染的儿女身上。参亚哈儿女们的灭亡(王下 10:7)。
肺腑。肾脏。古人认为肾脏是人意志及情感的所在(参 诗 7:9 注释)。
心肠。头脑,指人的智力。基督能看透人的思想和情感。基督的审判是公义的,因为祂了解和鉴察人心的秘密。 见 诗 7:9;耶 11:20;见 撒上 16:7 注释。
24. 至于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不从那教训、不晓得他们素常所说撒但深奥之理的人,我告诉你们,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
【本会注释】
其余的人。即推雅推喇教会中忠实的信徒。在历史上,这是指中世纪那些努力坚持使徒教会纯正信仰的基督教小团体。这样的团体在罗马教会内部和外面都有活动。其中最主要的是欧洲大陆的瓦典西人和英国威克里夫的追随者们。这两批人所拥有的亮光,虽然都不及后来宗教改革运动所宣扬的福音真理,但给“推雅推喇其余的人”的信息用在他们身上却是很合适的。他们只要忠于他们所有的亮光就够了。上帝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他们身上。
那教训。就是耶洗别的教训(见 第 20 节注释)。
深奥之理。意思是“深奥的事情。” 背道者自称他们的教训(即“他们素常所说”)是“深奥之理”。基督则将之贬称为“撒但深奥之理。” 诺斯替教派声称,只有他们明白“深奥之理”(见《SDA圣经注释》卷六54-58页)。
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 忠于已经持有的亮光就够了。
25. 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
【本会注释】
基督快来乃是“所盼望的福”(参 多 2:13) 。这个盼望一直在患难中支持着基督徒。基督并没有暗示祂一定会在一世纪推雅推喇教会信徒话着的时候再来,或在推雅推喇教会所代表的教会历史时期中再来。见 启 1:1 注释。
26. 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
【本会注释】
那得胜。见第 7 节注释。
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原文是“持守我行为到底的,” 就是反映基督品德的行为。同那些与耶洗别勾结之人“所行的”(参 第 22 节注释)完全不同。
我要赐给他权柄制服列国。 参 启 20:4 注释。
27. 祂必用铁杖辖管((辖管:原文作牧))他们,将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从我父领受的权柄一样。
【本会注释】
杖。源于诗 2:9 的希伯来语 shebet 。可以指牧人的杖(诗 23:4),国王的权杖 (诗 45:6),或惩戒的刑杖 (诗 125:3)。本节的“杖”既指王权的象征,也指惩罚的工具。
辖管。直译为 “牧养”(见 太 2:6 的注释)。 这句话引自 诗 2:9。有关基督用“铁杖”管辖列国的时间,背景和性质,见 启 19:15注释。伪经《所罗们诗篇》 17:6 表明犹太人视 诗 2:9 为有关弥赛亚的预言:“祂(大卫的子孙弥赛亚])将把罪人赶出继承之地。祂将摧毁罪人的骄傲,象打碎窑匠的瓦器一样。祂必用铁杖把他们打得粉碎”(查尔斯的 《旧约次经及伪经》 649页)。赎民将基督同享永生权柄,一起掌权,所以说他们是与祂同工的(见启 12:5;;20:4 注释)。
窑户的瓦器. 见 耶 19:1, 10, 11。
打得粉碎. 这里的权柄使恶人遭到毁灭。关于这一权柄的性质,见启 20:4注释。
像我从我父领受的权柄一样。见 太 11:27;28:18;约 3:35;5:22, 27;徒 17:31;《SDA圣经注释》卷五919页。
28. 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
【本会注释】
晨星.就是基督自己(见 启 22:16 注释;参 彼后 1:19)。
29.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本会注释】
见 第 7 节的注释。
第二章 补充注释
把给七教会的信息应用到教会历史中七个相继的时期(见启 2:1 注释),自然需要采纳一系列的年代,把这些信息与相关的历史时期联系起来。但在确定这些年代的时候需要谨记:一,七教会的预言与严格意义上的时间预言不同,因为预言本身并没有提供年代。它主要涉及教会在相继的历史时期中的经历,与但 7:25 中1260日的预言,但 8:14 中2300日预言,和但 9:25 中的70 个 7 的预言等大不相同。二,主要的历史时期是无法准确界定的。因此所采用的年代最多只能作为大概的标志,而不是精确的界限。两个时期的过渡是一个逐渐演进的过程。但我们仍需选定一个大概的年代,把七教会的信息同相应的历史事件联系起来。有人提出了与下面不同的年代,用不同的名称来描述各个时期。但这些年代和名称的差别不会对七教会信息本身的解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1. 以弗所 人们普遍认同它代表使徒时期的教会,从公元 31 年基督升天的时候算起(见《SDA圣经注释》卷五 257–260页),直到公元 100 年左右为止。
2. 示每拿 关于将公元 100 年作为这一时期的开始,参上面“以弗所”的解释。给第二个和第三个教会的信息表明,从示每拿到别迦摩的过渡是教会从受逼迫到受欢迎的过程。第一位所谓信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的统治时期(公元 306年–337年), 代表着这一过渡时期。在他于公元 313 年颁布著名的米兰敕令之前,基督教被视为非法宗教,多次遭受当局的猛烈逼迫(见《SDA圣经注释》卷六 47, 61页;卷 七18, 19页)。米兰敕令宣布,帝国境内一切宗教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并且归还被没收的基督教资产。同年,君士坦丁宣布豁免基督教神职人员参加政府和军队服务的义务,免征他们的财产税。公元 313 年,或者他名义上信奉基督教的公元 332 或 325 年,均可作为教会从士每拿时期过渡到别迦摩时期的大体时间。
3. 别迦摩 关于教会过渡到别迦摩时期,见前面对“士每拿”的注释。灵感之笔称别迦摩时期为妥协,背道和世俗化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罗马教会开始加强其权力和权威。到别迦摩时期结束时,罗马帝国已经失势,教皇制已日臻完善,准备执掌西方基督教界的统治大权(见《但以理书》第七章补充注释)。
以下任何一个重大事件都可以作为这段时期结束的标志。例如公元 476年最后一位西罗马皇帝的废黜。公元 496年法兰克国王克洛维成为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日尔曼族统治者。他把对其他日耳曼民族的征服同教会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公元 538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于公元 533年颁布的法令完全生效。该法令赋予罗马教皇在东西基督教界的无上权威。
历史学家们通常把格列高利教皇(公元 590年–604年)的任职作为从古代到中世纪的过渡。他担任教皇,也可看作另一个此类界限的标志。格列高利被视为中世纪第一大主教。他在很多方面大胆扮演了西方皇帝的角色。他的统治为后来教皇享有绝对权威的主张奠定了基础。
公元 756 年标志着教皇控制领土的开始,以及法国所谓的“教皇长子”地位的确立(参《SDA圣经注释》卷四 837页)。那一年,法国的丕平征服了意大利北部威胁教皇统治的伦巴底人,并把他们的领土送给教皇。这一个举动通常被称为“丕平捐赠”。它标志着教皇国的开始,。教皇君临在这块领地,实施绝对的统治达一千多年。
然而538年作为一千二百六十年(见但 7:25 注释)预言的起点,说明它比较适合作为别迦摩时期的终点。见《SDA圣经注释》卷七18–22页。
4. 推雅推喇 关于538年作为推雅推喇时期开始的理由,见上面“别迦摩”的注释。推雅推喇时期的特点是教皇掌握了至高的权力。一千二百六十年的预言在圣经预言中的重要性(见 但 7:25 ;启 12:6 注释),说明把1798年作为推雅推喇时期的结束比较合适。但鉴于宗教改革运动对教皇霸权的沉重打击,也可把1517年作为推雅推喇时期的结束(见《SDA圣经注释》卷四 837页; 卷 七 50页)。有人认为 1870年教皇国的丧失,和教皇自称为“梵蒂冈之囚” 也可以使这一年成为推雅推喇时期的结束。但1870年与一千二百六十年的预言,以及与《启示录》第 2 、第 3 章所描绘剩下的教会历史都衔接不上。
5. 撒狄 宗教改革时期的教会符合“撒狄”的特征,因此可以认定它是从1517年或1798年开始的(见以上“推雅推喇”注释)。那些认为1798年是推雅推喇教会时期的结束和撒狄教会时期开始的人,还认为1833年是撒狄教会的结束。依据下面“非拉铁非”注释所提出的理由,有人认为以1755年作为撒狄时期的结束比较妥当。
6. 非拉铁非 灵感之笔称非拉铁非为复临大觉醒时期的教会。人们提出了它不同的开始时间。有人认为是1833年。那一年自然界出现了我们主所预言的重大征兆(见太 24:33 注释),且与威廉米勒耳所发起复临运动的早期信息密切相关。有人认为1798年是但 11:35 “末了”的开始(见该节注释),这也有一定的道理。还有人认为是1755年,因为这一年通常被认为是第 6 印中第一个兆头出现的年代(见 启 6:12 注释)。他们认为这个年代与非拉铁非教会作为复临大觉醒时期教会的特征相符。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解经家们普遍认同1844年是非拉铁非时期的结束,和老底嘉时期的开始(见 但 8:14 注释)。
7. 老底嘉 关于1844作为这一时期的开始,见上面“非拉铁非”的注释。老底嘉时期作为七教会中的最后一个教会,要延续到世界的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