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16章
1大卫刚过山顶,见米非波设的仆人洗巴拉着备好了的两匹驴,驴上驮着二百面饼,一百葡萄饼,一百个夏天的果饼,一皮袋酒来迎接他。
2王问洗巴说:“你带这些来是什么意思呢?”洗巴说:“驴是给王的家眷骑的;面饼和夏天的果饼是给少年人吃的;酒是给在旷野疲乏人喝的。”
3王问说:“你主人的儿子在哪里呢?”洗巴回答王说:“他仍在耶路撒冷,因他说:‘以色列人今日必将我父的国归还我。’”
4王对洗巴说:“凡属米非波设的都归你了。”洗巴说:“我叩拜我主我王,愿我在你眼前蒙恩。”
5大卫王到了巴户琳,见有一个人出来,是扫罗族基拉的儿子,名叫示每。他一面走一面咒骂,
6又拿石头砍大卫王和王的臣仆;众民和勇士都在王的左右。
7示每咒骂说:“你这流人血的坏人哪,去吧,去吧!
8你流扫罗全家的血,接续他作王,耶和华把这罪归在你身上,将这国交给你儿子押沙龙。现在你自取其祸,因为你是流人血的人。”
9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对王说:“这死狗岂可咒骂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过去,割下他的头来”
10王说:“洗鲁雅的儿子,我与你们有何关涉呢?他咒骂,是因耶和华吩咐他说:‘你要咒骂大卫。’如此,谁敢说你为什么这样行呢?”
11大卫又对亚比筛和众臣仆说:“我亲生的儿子尚且寻索我的性命,何况这便雅悯人呢?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
12或者耶和华见我遭难,为我今日被这人咒骂,就施恩与我。”
13于是,大卫和跟随他的人往前行走。示每在大卫对面山坡,一面行走一面咒骂,又拿石头砍他,拿土扬他。
14王和跟随他的众人,疲疲乏乏地到了一个地方,就在那里歇息歇息。
15押沙龙和以色列众人来到耶路撒冷,亚希多弗也与他同来。
16大卫的朋友亚基人户筛去见押沙龙,对他说:“愿王万岁!愿王万岁!”
17押沙龙问户筛说:“这是你恩待朋友吗?为什么不与你的朋友同去呢?”
18户筛对押沙龙说:“不然,耶和华和这民,并以色列众人所拣选的,我必归顺他,与他同住。
19再者,我当服事谁呢?岂不是前王的儿子吗?我怎样服事你父亲,也必照样服事你。”
20押沙龙对亚希多弗说:“你们出个主意,我们怎样行才好?”
21亚希多弗对押沙龙说:“你父所留下看守宫殿的妃嫔,你可以与她们亲近。以色列众人听见你父亲憎恶你,凡归顺你人的手,就更坚强。”
22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
23那时,亚希多弗所出的主意,好像人问 神的话一样,他昔日给大卫,今日给押沙龙所出的主意,都是这样。
耶利米书20章
1祭司音麦的儿子巴施户珥作耶和华殿的总管,听见耶利米预言这些事,
2他就打先知耶利米,用耶和华殿里便雅悯高门内的枷,将他枷在那里。
3次日,巴施户珥将耶利米开枷释放。于是耶利米对他说:“耶和华不是叫你的名为巴施户珥,乃是叫你玛歌珥米撒毕(注:就是“四面惊吓”的意思),
4因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你自觉惊吓,你也必使众朋友惊吓,他们必倒在仇敌的刀下,你也必亲眼看见。我必将犹大人全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也要用刀将他们杀戮。
5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货财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珍宝,以及犹大君王所有的宝物,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当作掠物,带到巴比伦去。
6你这巴施户珥和一切住在你家中的人都必被掳去,你和你的众朋友,就是你向他们说假预言的都必到巴比伦去,要死在那里,葬在那里。’”
7耶和华啊,你曾劝导我,我也听了你的劝导,你比我有力量,且胜了我;我终日成为笑话,人人都戏弄我。
8我每逢讲论的时候,就发出哀声,我喊叫说,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
9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10我听见了许多人的谗谤,四围都是惊吓,就是我知己的朋友也都窥探我,愿我跌倒说:“告他吧!我们也要告他!或者他被引诱,我们就能胜他,在他身上报仇。”
11然而耶和华与我同在,好像甚可怕的勇士。因此,逼迫我的必都绊跌,不能得胜;他们必大大蒙羞,就是受永不忘记的羞辱,因为他们行事没有智慧。
12试验义人、察看人肺腑心肠的万军之耶和华啊,求你容我见你在他们身上报仇,因我将我的案件向你禀明了。
13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歌,赞美耶和华!因他救了穷人的性命脱离恶人的手。
14愿我生的那日受咒诅!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
15给我父亲报信说:“你得了儿子”,使我父亲甚欢喜的,愿那人受咒诅!
16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而不后悔的城邑;愿他早晨听见哀声,晌午听见呐喊。
17因他在我未出胎的时候不杀我,使我母亲成了我的坟墓,胎就时常重大。
18我为何出胎见劳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灭呢?
罗马书5章
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
2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4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9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
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 神儿子的死得与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 神为乐。
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15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17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罗马书6章
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9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着。
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
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17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18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撒母耳记下16章
提要:1 洗巴用礼物和虚假的暗示获得了他主人的产业。5 示每在巴户琳咒骂大卫。9 大卫以忍耐放弃了报复,并且制止别人去报复。15 户筛逐步而巧妙地成为了押沙龙的谋士。20 亚希多弗的计谋。
大卫和洗巴
撒下16:1 大卫刚过山顶,见米非波设的仆人洗巴拉着备好了的两匹驴,驴上驮着二百面饼,一百葡萄饼,一百个夏天的果饼,一皮袋酒来迎接他。
【本会注释】
洗巴。见撒下9。大卫开始逃亡时遇到洗巴带着礼物来迎接他。洗巴知道这是自己能以很小的代价讨好大卫的时候。
撒下16:2 王问洗巴说:“你带这些来是什么意思呢?”洗巴说:“驴是给王的家眷骑的;面饼和夏天的果饼是给少年人吃的;酒是给在旷野疲乏人喝的。”
撒下16:3 王问说:“你主人的儿子在哪里呢?”洗巴回答王说:“他仍在耶路撒冷,因他说:‘以色列人今日必将我父的国归还我。’”
【本会注释】
我父的国。洗巴讲的故事可能发生,但是也很不可能发生,所以很难明白大卫怎么会相信它。米非波设是一个瘸子,并且他从押沙龙的叛乱也得不到什么。即使叛乱成功了,也不会把王位给扫罗的子孙,因为押沙龙本人想作王。洗巴可能编造了这个谣言,为的是从大卫得到某些优惠。
撒下16:4 王对洗巴说:“凡属米非波设的都归你了。”洗巴说:“我叩拜我主我王,愿我在你眼前蒙恩。”
【本会注释】
凡属。洗巴的谣言显然是对他主人的一个卑鄙的诽谤,但是大卫相信了它并且给了洗巴所寻求的奖赏。王没有听米非波设的口供就把他的产业送掉完全是不公平的,但是在逃亡的压力与焦虑中,他只想到了洗巴所提供的帮助。
大卫和示每
撒下16:5 大卫王到了巴户琳,见有一个人出来,是扫罗族基拉的儿子,名叫示每。他一面走一面咒骂,
【本会注释】
巴户琳。从耶路撒冷到约旦的道路上的一个村庄(见撒下3:16的注释),现在是Râs et-Tmîm,在斯高帕斯山正东。
示每。示每是一个便雅悯人。这个支派的许多人虽然在大卫强盛的时候处于克制之下,但是当机会来临时就会转而反对他。示每先前并没有露出任何不忠于大卫的迹象。但是逆境一来就显出了他的真面目。在他先前曾尊荣大卫的地方,现在却来辱骂咒诅他了。这种精神是被撒但鼓动的,他喜爱给那些已经受着灾祸之苦的人带来痛苦。
撒下16:6 又拿石头砍大卫王和王的臣仆;众民和勇士都在王的左右。
【本会注释】
拿石头砍。这可能是一条沿着一个狭窄沟壑的道路,示每在一边,大卫和跟从他的人在另一边(见9节,亚比筛请求容他“过去”)。示每就这样与这些逃亡者们同行,近到足以用石头骚扰他们,然而伸手却够不着。
撒下16:7 示每咒骂说:“你这流人血的坏人哪,去吧去吧!
【本会注释】
出来[去吧]。字面意义是“离开”,或“出去”。示每因大卫的不幸而高兴,并且在他的仇恨中咒骂王,叫他离开这个国家。
你是流人血的人。当大卫渴望建造圣殿时,耶和华告诉他说他不会蒙允许那样做,因为他“流了多人的血”并且“打了多次大仗”(代上22:7)。大卫确实参加了战争,但那都是与上帝百姓的仇敌们作战,并且是为了把以色列确立为东方强国的目的。大卫参与的战争根本不能证明他本人是一个残忍的或“流人血的人”。示每所使用的这些激烈言辞是没有根据的诽谤(《祖知》第七十二章)。
彼列之子[坏人]。彼列的意思是“无价值”或“邪恶”;彼列之子意味着一个没有价值的恶棍(见士19:22的注释)。在希伯来文中,邪恶的妇人被称作彼列之女(撒上1:16)。这个词在林后6:15中拟人化了。示每是一个有邪恶性情的人,在他对大卫的污蔑诽谤中,只是显露了他自己品性的邪恶。
撒下16:8 你流扫罗全家的血,接续他作王;耶和华把这罪归在你身上,将这国交给你儿子押沙龙。现在你自取其祸,因为你是流人血的人。”
【本会注释】
接续他。这些话说明了示每的仇恨与恶毒的真实原因。他怀恨是因为以色列的王权被从扫罗家夺走,给了大卫家。但是弃绝扫罗的是上帝,而不是大卫。示每的谴责因此实际是对上帝发的。
将这国交给。确实耶和华曾允许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借以使大卫的国显然落入了押沙龙的手中,但是其缘由远非示每所讲的。大卫自己的良心正确地告诉了他是什么形成了他的命运突然反转的原因。耶和华曾警告过王因为他对拔示巴和乌利亚所犯的罪,审判必定来到(撒下12:10-12)。大卫知道自己该受这一刑罚,并且还因它延迟了这么久才临到而对上帝的仁慈与怜悯感到惊奇呢。但是既然知道上帝既是公义的又是怜悯恩慈的,大卫就没有绝望,而是期待着上帝会再次介入并将国交还给他。
撒下16:9 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对王说:“这死狗岂可咒骂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过去,割下他的头来。”
【本会注释】
这死狗。见撒下9:8;撒上24:14。对亚比筛来说,咒骂大卫的这个人是一个最可鄙的动物。他正在残酷地占大卫遭灾的便宜,所以不应该容他活着。大卫仍是国王,不需要忍受这种丢在他身上的侮辱。
撒下16:10 王说:“洗鲁雅的儿子,我与你们有何关涉呢?他咒骂是因耶和华吩咐他说:‘你要咒骂大卫。’如此,谁敢说你为什么这样行呢?”
【本会注释】
让他咒骂。大卫相信他所遭受的一切都来自上帝的手,而且甚至这些来自示每的咒骂也是经耶和华允许的。他丝毫没有试图洗除示每对自己的控告,而只是专注于他自己曾做错了的事实。因为他认为现在经受的这个场面,是神意指定的,他感到如果他现在试图妨碍示每的咒骂,他就会反对耶和华的旨意了。
谁敢说?。如果示每现在咒骂大卫是因为耶和华曾告诉他这么做的话,那么谁还应该责备他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呢?大卫就是这样推理的。
撒下16:11 大卫又对亚比筛和众臣仆说:“我亲生的儿子尚且寻索我的性命,何况这便雅悯人呢?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
【本会注释】
寻索我的性命。大卫在这里公开谴责押沙龙不仅寻索王位而且还寻索王的性命。他自己的骨肉押沙龙这样转而与他这作父亲的敌对并且寻索他的性命,这确实是一个难以理解的问题;但是示每的行为就不是这样了。他是扫罗家的人,并且可以料到他对曾夺取了扫罗家王位的这个人怀有怨恨。
由他吧。在这个试炼的时辰,很少有人会表现大卫这种宽恕的态度。然而去告诉示每:他做的太过分了,并且吩咐他罢手就容易多了。但是就大卫来说,他愿意接受他认为是上帝所发布的命令。他曾犯过重罪,并且他的罪已经给了许多人一个机会去原谅他们自己的缺点。但是在他悔改并深刻悔悟之后,他没有做任何努力原谅自己或证明自己所采取的路线是正当的。当受到耶和华的责备时,他谦卑地接受了责备。当审判临到他时,他没有做丝毫避开它们的努力。他对别人表明自己是谦卑,慷慨的,并且顺服耶和华的旨意。他愿意完全接受这一考验显示了他正直的品性和高贵的灵魂。
撒下16:12 或者耶和华见我遭难,为我今日被这人咒骂,就施恩与我。”
【本会注释】
见我遭难。大卫知道耶和华是大有怜悯和恩慈的上帝。虽然忍受着来自他的一个属下的辱骂,但他却在上帝看见并明白这一些的思想中得到了安慰。或许由于这一特别的考验耶和华会在怜悯中代之以某种特别的奖赏和祝福。
撒下16:13 于是大卫和跟随他的人往前行走。示每在大卫对面山坡,一面行走一面咒骂,又拿石头砍他,拿土扬他。
【本会注释】
大卫对面。当大卫和跟从他的人沿着这条路走时,示每沿着他们对面山坡的路走着。这暗示示每在沟壑的一边,而大卫在另一边。
撒下16:14 王和跟随他的众人疲疲乏乏地到了一个地方,就在那里歇息歇息。
【本会注释】
在那里歇息歇息。这句话似乎要求提到大卫和跟从他的人暂停的一个地点。七十士译本路西安修订版的一些手稿加上了“在约旦旁边”。约瑟夫同意这种解释(《古代史》卷七 9. 4)。可能这里就是大卫先前曾与户筛计划他会在此逗留直到接到来自户筛的消息的地方(撒下15:28)。
押沙龙在耶路撒冷
撒下16:15 押沙龙和以色列众人来到耶路撒冷;亚希多弗也与他同来。
【本会注释】
来到耶路撒冷。大卫逃离耶路撒冷使押沙龙很容易就进了这座城。事情似乎比他预料的进展的要好。他起初的计划可能是在局势明朗之前以希伯仑为他的司令部。但是当大卫撤离耶路撒冷时,就没有什么阻挡他马上占领这座城了。
亚希多弗。见撒下15:31;16:22的注释。
撒下16:16 大卫的朋友亚基人户筛去见押沙龙,对他说:“愿王万岁!愿王万岁!”
【本会注释】
大卫的朋友。户筛以成为大卫一位伟大的朋友闻名,他出现在押沙龙的宫庭全然是意料之外的。他为何也会离弃他的朋友和主人似乎很奇怪。押沙龙曾料想大卫仍会留住许多效忠他的人,当然会留住象户筛这样坚定的跟随者。连户筛也离弃大卫似乎是太好的运气了,令人难以置信。押沙龙既感到惊奇又感到满意,并且无疑对他事业的成功感到比以往更确定了。
撒下16:17 押沙龙问户筛说:“这是你恩待朋友吗?为什么不与你的朋友同去呢?”
撒下16:18 户筛对押沙龙说:“不然,耶和华和这民,并以色列众人所拣选的,我必归顺他,与他同住。
【本会注释】
我必归顺他。户筛的这些话暗示他有一种比仅仅对个人效忠的更高的忠诚;他首先是忠于上帝的,其次是忠于以色列百姓的。如果上帝已经拣选押沙龙作王,那么他就会愿意为他服务。户筛话中的双关意义,以及“耶和华和这民……所拣选的”之中所暗含的“若是”对押沙龙并不起作用,因为他很确信自己就是蒙拣选的那位。
撒下16:19 再者,我当服事谁呢?岂不是前王的儿子吗?我怎样服事你父亲,也必照样服事你。”
【本会注释】
你父亲。户筛并不愿意被认为是反复无常或不忠诚的人。他曾是大卫的密友,但是户筛现在明说服侍大卫的儿子押沙龙,就是在继续服侍大卫家。这些话再次吸引了押沙龙,他显然接受了户筛,没有进一步的疑问或怀疑了。
撒下16:20 押沙龙对亚希多弗说:“你们出个主意,我们怎样行才好?”
撒下16:21 亚希多弗对押沙龙说:“你父所留下看守宫殿的妃嫔,你可以与她们亲近。以色列众人听见你父亲憎恶你,凡归顺你人的手就更坚强。”
【本会注释】
你父亲的妃嫔。见王上2:17的注释。亚希多弗知道这个事实:押沙龙的谋反还决不能确定是成功的。他知道在狂热初发之后会有一个反作用。大卫的状况远不是没有希望的。他有能干的将领和富有经验的军队同在。百姓中许多人仍然没有忘记他。如果形势变得对押沙龙不利,大卫就会成功地夺回他的国,王可能会有心情饶恕押沙龙。但是对押沙龙主要的支持者们就不会有丝毫的和好精神了。在这种情况下,亚希多弗会被认为罪行最大,从而最该受到严厉的刑罚。这个老谋深算的谋士决心不惜任何代价防止这种情形发生。所以,他首先关心的就是把押沙龙拉到一种会使他与他的父亲彻底决裂不可调和的地步。他给出的计谋带有撒但般的狡猾。
就更坚强。亚希多弗主张因为所建议的步骤会向百姓证明押沙龙并没有在他的谋反中退步,所以跟从他的人就会完全献身于他的事业。
撒下16:22 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
【本会注释】
宫殿的平顶上。帐棚就支搭在大卫曾与拔示巴秘密犯罪的宫殿的平顶上。拿单曾预言过大卫私下所犯罪行要受到公开性质的刑罚(撒下12:11,12),预言照着他的话应验了。因为上帝的一位先知曾作过这一预言,所以务必不可认为上帝是造成这一可怕罪行的原因。上帝的预见并不一定是他发布的命令。由于大卫的罪,上帝就没有运用祂的能力预防邪恶的后果。然而,在圣经的描绘中,上帝常常被描绘为就象在做祂并没有阻止的事一样[译者注:实际上不是祂在做,而且是祂没有阻止那事发生](见撒下12:11,12;《祖知》第七十二章)。因为大卫曾玷污了别人的妻子,所以他的床也被玷污了。他既然对别人做了那种事,所以别人也蒙允许对他作那种事。可能亚希多弗作为拔示巴的祖父,心中渴望要迫使被驱逐的王喝他曾迫使别人喝过的同样的苦杯。
撒下16:23 那时亚希多弗所出的主意好象人问上帝的话一样;他昔日给大卫,今日给押沙龙所出的主意,都是这样。
【本会注释】
给大卫。亚希多弗在成为押沙龙的谋士前曾是大卫的谋士(撒下15:12)。他曾因他的智慧受到高度尊重。但是当他把良心丢到一边时,就开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了。作为押沙龙的谋士,他是精明并且老谋深算的,只考虑要达到的结果,并且乐于使用任何他感到有必要的手段。
耶利米书20章
提要:1 巴施户珥殴打耶利米,得到一个新的名子和可怕的厄运。7 耶利米倾诉遭遇凌辱,10 背叛,14 抱怨自己的出生。
1 祭司音麦的儿子巴施户珥作耶和华殿的总管,听见耶利米预言这些事,
【本会注释】
音麦的儿子。说明他不是“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珥”(耶21:1)。音麦的儿子可能是耶38:1-4“基大利”的父亲。基大利是后来反对耶利米工作的首领之一。
总管。地位接近于大祭司。他在圣殿中地位很高,所以带头采取行动反对耶利米(第2,3节),特别是先知“在耶和华殿的院中”向百姓传达信息以来(见耶19:14,15)。本章的事件显然紧随19章的事件(见耶19:1注释)。
2 他就打先知耶利米,用耶和华殿里便雅悯高门内的枷,将他枷在那里。
【本会注释】
先知耶利米。这《耶利米书》中第一次把“先知”的称号和“耶利米”的名字用在一起,无疑是为了强调耶利米所遭遇的凌辱和暴行。
枷(mahpeketh)。“迫使弯曲姿势的东西”,是一种使身体处于最不舒服和痛苦之姿势的刑具。耶利米在这种痛苦屈辱的状态下,被枷在耶路撒冷最显眼的地方,就是“便雅悯高门”过夜。这个门可能就是羊门(见耶37:13)。但也有人认为这些枷是在另一个地方;便雅悯高门是通往圣殿院子的一个入口。第490页的地图显示了两种可能的位置。
3 次日,巴施户珥将耶利米开枷释放。于是耶利米对他说:“耶和华不是叫你的名为巴施户珥,乃是叫你玛歌珥米撒毕(就是四面惊吓的意思),
【本会注释】
次日。过了一夜,先知被打开枷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被开释了。显然耶利米在监狱中花大量的时间写传达给国王约雅敬的信息(见《先知与君王》第433页;见耶36:5注释)。
玛歌珥米撒毕。直译是“四围都是惊吓”。参诗31:13;耶6:25;20:10。先知可能在诗31章中得到了安慰。他相信上帝是他的拯救者,所以把“四围都是惊吓”用在迫害他的人身上,而不像诗人那样用在自己身上(见诗31:9-16)。
4 因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你自觉惊吓,你也必使众朋友惊吓;他们必倒在仇敌的刀下,你也必亲眼看见;我必将犹大人全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也要用刀将他们杀戮。
5 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货财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珍宝,以及犹大君王所有的宝物,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当作掠物带到巴比伦去。
【本会注释】
一切货财。直译是“所有的财产”,即巴比伦人从耶路撒冷所掠夺的一切。
6 你这巴施户珥和一切住在你家中的人都必被掳去;你和你的众朋友,就是你向他们说假预言的,都必到巴比伦去,要死在那里,葬在那里。’”
【本会注释】
都必到巴比伦去。以色列人都被掳走,除了“国中极贫穷的人以外”(王下24:14;25:12;耶40:7)。
你向他们说假预言。暗示巴施户珥自命为先知,属于反对迦勒底人的一伙人。他们煽动百姓抵抗尼布甲尼撒的军队,藐视耶利米的警告,把国家的安全寄托在与埃及的结盟上(见耶2:18,36;14:13-15;37:5-10)。
7 耶和华啊,你曾劝导我,我也听了你的劝导。你比我有力量,且胜了我。我终日成为笑话,人人都戏弄我。
【本会注释】
你曾劝导我。见耶4:10注释。这个倾诉可能指先知对于戴枷的不幸之夜的反应(见第2,3节)。耶利米在沮丧之中似乎认为自己的工作失败了,再加上担心上帝不会实现祂的应许,他就更加难过了(见耶1:8-10;参耶15:10,17;拿4:1-4)。
比我有力量。耶利米在痛苦的倾诉中,暗示上帝远用了祂更大的能力,强迫他违背自己的意愿,承担起他所不敢从事的任务。
8 我每逢讲论的时候,就发出哀声,我喊叫说: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
【本会注释】
发出哀声(za`aq)。“发出控诉的喊声”。
9 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本会注释】
我不再提。挫折和失败感使先知觉得唯一的对策就是不再担任上帝的代言人。
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KJV版为“祂的话在我心里如烧着的火。”有人认为这是上帝的命令,要耶利米担任祂的代言人,不可以规避。也有人认为是指烈火本身。
不能自禁。或“无法抗拒”。
10 我听见了许多人的谗谤,四围都是惊吓;就是我知己的朋友也都窥探我,愿我跌倒,说:告他吧,我们也要告他!或者他被引诱,我们就能胜他,在他身上报仇。
【本会注释】
许多人的谗谤。参诗31:13。指耶利米已经听到许多关于他的谣言。
四围都是惊吓(magor missabib)。给巴施户珥的名字(见第3节注释)。
告他吧。可能指“告他吧。我们将按你的话去告发”。 迫害先知的人希望得到耶利米叛国的证据(见耶11:19;18:18)。
跌倒。 英KJV版为“停止”。
引诱。或“欺骗”(见第7节)。敌人希望引诱耶利米以先知的热情说出一些话来,好定他的罪,置他于死地。
11 然而,耶和华与我同在,好象甚可怕的勇士。因此,逼迫我的必都绊跌,不能得胜;他们必大大蒙羞,就是受永不忘记的羞辱,因为他们行事没有智慧。
【本会注释】
耶和华与我同在。耶利米虽然忧虑困惑,但没有绝望。他依然坚信上帝(见诗23;27;林后4:1,8,9)。患难的水淹不没这信心。迫害的火也烧不毁这信心(见赛43:1,2)。
可怕的勇士(`aris)。源于动词`aras(“战栗”)。说上帝是“可怕的勇士”,可能意为“使别人战栗”。即使他的敌人是“强暴人”(见耶15:21),先知仍确知上帝是“甚可怕的勇士”,远胜过他们的勇士(见赛9:6)。
12 试验义人、察看人肺腑心肠的万军之耶和华啊,求你容我见你在他们身上报仇,因我将我的案件向你禀明了。
【本会注释】
万军之耶和华。见诗24:10;书5:14注释。可能反映了第11节的思想,把上帝描绘成勇士。
肺腑。见耶17:10注释。
13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歌;赞美耶和华!因他救了穷人的性命脱离恶人的手。
【本会注释】
向耶和华唱歌。先知的苦恼变为希望,悲伤变为快乐(见诗30:5)。
14 愿我生的那日受咒诅;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
【本会注释】
本章的其余部分描写了耶利米深深的绝望,使我们想起了先祖约伯(见伯3:1-6注释)。我们要始终记住,虽然这些圣经人物是属于上帝的伟人,但依然“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雅5:17)。
15 给我父亲报信说“你得了儿子”,使我父亲甚欢喜的,愿那人受咒诅。
【本会注释】
想到父母亲的高兴,先知更痛上加痛(见耶15:10)。耶利米父母的欢乐,成了耶利米自己的绝望。
16 愿那人象耶和华所倾覆而不后悔的城邑;愿他早晨听见哀声,晌午听见呐喊;
【本会注释】
像耶和华所倾覆而不后悔的城邑。指上帝所烧毁的“平原诸城”(创19:29)。那些城市的毁灭证明人类犯罪一定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见申32:32;赛1:9,10;犹7)。
呐喊(teru`ah)。“警报”,可能指入侵的军队战斗的呐喊。
17 因他在我未出胎的时候不杀我,使我母亲成了我的坟墓,胎就时常重大。
这一章以高度情绪化的大胆语言结束。先知深深地懊悔自己的存在。
18 我为何出胎见劳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灭呢?
罗马书5章
提要: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得以与上帝相和,2-7喜喜欢欢地盼望。8,9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就藉着祂的血与上帝和好10.11既已相和好,就更会得救了。12-16罪和死是藉亚当而来;17-19义和生是由耶稣基督而来。20,21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
【本会注释】
“我们既因信称义”:保罗以前面这一节,以及1-4章的全部论点和证据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被定了罪的罪人,需要公义。他已经证明这种需要不能靠顺从律法的行为来满足(3:20)。但正如福音所显示的,上帝已经做了一切必要的工作来供给人的这种需要。上帝向每一个人提供祂恩典白白的恩赐,就是让他们藉着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完全的赦免,与上帝和好。基督曾为救赎和恢复堕落的人类降生,受死和复活。保罗既已确立了因信称义的道理,作为犹太人和外邦人象亚伯拉罕那样获得公义的唯一方法,就接着解释已有这种得救经验的人所要获得的福气。
“与上帝相和”:有的文本译为“我们就要藉着……与上帝相和”。后一种译法比较符合原文,但许多解经家和译者认为后者与上下文不符。他们认为保罗不可能劝已经称义的人寻求和好。他们认为保罗是在向信徒保证,作为称义的结果,他们已经与上帝和好。
但有一种译法既与原文相符,又与上下文一致,即“我们要继续保持平安”意为“让我们享受我们所拥有的平安”或“让我们享受平安”。如果保罗指是的“我们要去获得相和”,希腊语动词的形式就不同了。如太21:38译成“来吧,我们……占他的产业。”。由于称义本身含有和解的意义,保罗是在说:“我们既已因信称义,就当保持(或享受)所拥有的平安。”
不过现在的译法“得与上帝相和”和“就当保持平安”在意义上并无重大差异,所强调的是随着因信耶稣基督罪蒙赦免,与上帝和好的经验而来的平安之福。
圣经中经常用平安的经验来代表真宗教(赛32:17;徒10:36;罗8:6;14:17;加5:2)。保罗经常称上帝为“赐平安的上帝”(罗15:33;帖前5:23;来13:20;参林后13:11;帖后3:16)。圣经把罪人说成是上帝的敌人(罗5:10;参罗8:7;约15:18,24;17:14;雅4:4)。他们没有平安,康宁和保证(赛57:20)。但上帝所设因信称义的办法会给罪人原先动荡不安的心带来平安。罪人在称义以前是与上帝为敌的。他反抗上帝的权威,违反祂的律法。但他与上帝和好以后,就与上帝有了和平的。当他以前处在有罪的感觉下时,良心中有悲伤和不安。现在他的罪赦免了,心里就有了平安,表明他一切的罪都除去了。
保罗把平安与因信称义联系在一起,这一点证明称义不是罪人在上帝面前法律地位的调整(见罗3:20.28注; 4:25)单单赦免不一定会带来平安。被赦免了某一桩罪的人可能会对赦免他的人表示感激,但同时他会感到不好意思,设法避免与赦免他的人在一起。他虽然被赦免了,但他会觉得自己跟被释放的罪人一样。他的自尊心没有了,他几乎没有过公义生活的愿望。
如果称义的意义仅在于此,实际上就违背上帝恢复我们的计划。在堕落的人类身上恢复上帝形象的唯一方法凭着信心与基督保持出于爱心,相互信任的交往。所以上帝不仅赦免,而且进行调解,祂使我们与祂关系正常化。祂把祂儿子的义赐给我们,以遮盖我们有罪的过去,待我们象我们从未犯罪一样(罗4:8注)。祂邀请我们与耶稣交往。这样我们就有勇气面对将来,并且在生活上有了效法的榜样。
对因信称义这样的理解,显明了在悔改之罪人的经验中改变和重生的地位。如果没有属灵的新生所成就的神奇变化,堕落的罪人就不可享受由称义所提供的属灵新关系(约3:3;林前2:14)。所以当上帝称悔改的罪人为义时,也为他造了一颗新心,把新的灵放在他里面(见诗51:10)。关于悔改,重生和称义的关系,见《天路》163页;《善恶之争》470页;《喜乐的泉源》52,53页
2 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
【本会注释】
“藉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有些文本无“因信”二字。但不论保罗在这一节中有没有提信心,我们只有藉着信靠那一位施恩的主才能进入恩典之中。“这恩典”指与上帝和好,蒙上帝悦纳的情况(见3:24注)。“得进入”原文的意思不仅是得到,而且是继续拥有这个特权。我们在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得以进入了。只要我们继续做基督徒,我们就继续拥有这个地位。“进入”prosagoge这个词在新约中只有保罗使用,出现在本节及弗2:18;3:12中。这里可以理解为一种引见。不是我们主动到上帝那里去,而是基督把我们带到祂面前。彼前3:18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这好象是进国王的参见室。百姓不能擅自进去,而必须由权威人士引见。在这里,基督就是我们的介绍人。我们不能擅自走进上帝的参见室,因为罪把我们阻隔开来(赛59:2)。但基督藉着祂的牺牲,把我们带回上帝那里,让我们进入现在所处蒙恩惠的光荣境地。(见来10:19)
我们藉着基督第一次来到上帝面前,也是藉着祂继续保持这个特权。接近上帝,被带到上帝面前,乃是一种持久的权利。我们被带到上帝面前不是为了见一次面,而是为了跟祂在一起。“所站的”,对照彼前5:12。称义的地位是稳定可靠的。
“欢欢喜喜”hauchaomai:也可译为“夸口”(2:17;参5:3)。与一切不现实的夸口不同,信徒在盼望中夸耀上帝的荣耀。犹太人夸自己的功劳(2:17),基督则夸上帝所做的事。圣经中经常说真宗教会产生这样的喜乐和满足(赛12:3;52:9;61:3,7;65:14,18;约16:22,24;徒13:52;罗14:17;加5:22;彼前1:8)
原文“我们欢欢喜喜”也可译为“我们要欢欢喜喜”。参照“我们有”和“我们要有”(罗5:1注)。象第一节一样,这里的“我们要”意思是“我们继续要”。所以“我们要欢欢喜喜”意思是“我们要继续欢欢喜喜”。根据这样的译文,保罗是在规劝已经称义的信徒,继续保持与上帝和好的经验,继续欢欢喜喜地盼望上帝的荣耀。保罗欢乐而得胜的信心与那些以疑虑的态度对待称义之人的道理形成对照。上帝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蒙悦纳,以便让我们实实在在地获得来自这种经验的平安(5:1;8:1)。约翰也说我们可以知道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3:1-4)。信心不只是相信上帝能够赦免和恢复我们。基督徒的信心乃是要相信上帝藉着基督已经赦免了我们,已经在我们里面创造了一颗新心。
,这并不意思味着我们一旦被称为义,将来的得救就永远得到保证了,不再需要继续持信心和顺从了。确知现在的蒙恩和确保将来的得赎,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别〈见《天路》155页〉,前者蕴含在真信心的意义中,就是个人接受基督及其一切福惠。后者属于盼望,必须与时时的警醒相信合。即使我们拥有了称义的喜乐和平安,我们还必须使我们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即在使徒保罗自己的生活中,失败的可能性也是对于忠心和圣洁的强大刺激。他实行严格的自制,唯恐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倒被弃绝了(林上9:27)。所以每一个站在恩典中,欢喜盼望上帝荣耀的人也应该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盼望上帝的荣耀”,见3:23注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本会注释】
“不但如此”:保罗现在解释上帝因信称义的计划不仅在顺利的时候,而且在患难和试炼的时候带来平安和喜乐。对于将来的盼望和对现在患难的忍耐要结合在一起。耶稣在以下的话语中注意到这个事实,“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
“喜喜欢欢的”(见5:2注):也可译为“我们要继续欢喜。”
“在患难中”:也可译为“痛苦”“逼迫”等。早期的基督徒奉命忍受各种迫害和痛苦。使徒无法许诺信徒可以幸免这些苦难。反之,他解释说基督徒的信心是应该利用这些患难来造就自己完全的品格的。
保罗曾对路司得的信徒说:“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使徒们“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1)。彼得写信给基督徒说:“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倒要欢喜。”(彼前4:12,13)。耶稣说过,“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太5:10;参罗8:17,28,35;提下2:12J)。但基督徒不可以狂热起来,夸耀所受的苦本身。他们因患难欢喜是因为他们认为,为基督受苦是一件光荣的事。这是一个机会,可以见证祂的能力支持和拯救他们;他们知道若能适当地忍耐苦难,就有利于他们个人的成圣,预备他们今生和来世都有用处。保罗在本文中所强调的就是上述的理由。见(证三416页)
“知道”:保罗说这句话很有把握。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也许没有其他基督徒比他受更多的苦了(见林后11:23-27)。保罗从个人经验中体会到“患难生忍耐”。
“生”:在腓2:12中译为“作成”
“忍耐”;“忍耐”可能理解为被动地抵御罪恶,默默地听天由命地忍受痛苦。但原文hupomone不止这个意思。它表示一种生动的品质,是在邪恶和危险面前勇敢无畏,坚持不屈。(参太10:22;24:13;可13:13;林前13:7;提后2:10;来10:32;12:2,7;雅1:12;5:11)。
患难,耽搁和压迫在未经圣灵重生的人身上,是能产生不耐烦,甚至放弃他原来所拥护的高尚事业(太13:21)。但对在那些受仁爱之灵所感化的属灵的人身上,痛苦和试炼会产生更完全的忍耐和更坚强的忍耐(林前3:7)。
基督徒在痛苦中的坚忍,有一个崇高的榜样,表现在耶稣临死以前的最后几个小时里。耶稣以无比坚忍的态度对待一切可怕的残暴和侮辱(见《历代愿望》710,731,734-736,744页)。凡是想象基督的基督徒也要在上帝所许可降在他们身上的试炼和苦难中欢喜,知道自己经过这些事就能获得基督更多的神圣忍耐,从而能够忍耐到底。
“磨炼”dokime。来自动词“试验”“赞成”。在新约中只有保罗用这个词,在别处译为“试验”“凭据”“明证”(林下2:9;13:3;腓2:22),“试炼”(林后8:2)“凭据”(林后9:13)。这个词既可以指试验的过程,也可以指试验的结果。本文取后一种意思似更合理,因为试验的过程已在上面的“患难”中提到。耐心地忍受试炼的痛苦能证明一个人的信仰和品格是真诚的。
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本会注释】
“盼望”:耐心地忍受患难和考验,能证实基督徒的信心,从而产生更坚定的盼望。信徒得享上帝荣耀的盼望(见2节),首先给了他忍耐的力量。随着他继续忍耐,他就获得了稳定的保证。他们在经受考验的过程中信心增长了。例如门徒们原来对基督的信心就因耶稣在迦拿所行的神迹而得到巩固(约2:11)。约伯的经验证明对品格的严厉考验能增强一个真信徒的信心和盼望(见约40,42章注)。
5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本会注释】
“不至于羞愧”kataischuno,对照该词在林后7:14;9:4中的用法。基督徒的盼望从来就不是羞耻的。保罗可能想到了诗22:5:“他们依靠祢,就不羞愧”。这不是一般常常失望的希望。这种盼望是以称义的体验为基础,得到圣灵在心中的保证(罗8:16)。这样的盼望是不会失望和蒙羞的。
“所赐给”:保罗特别指的是在五旬节的恩赐(徒2:1-4,16,17),但也是指每个信徒的经验(见徒8:15;19:2;林后1:22;5:5;加4:6;弗1:13;4:30)。圣经说圣灵住在我们心中。(林前3:16;6:19)。
“圣灵”:后面保罗还要更详细地讲述圣灵在基督徒经验中的表现和活动(详见第八章)。圣灵为耶稣作见证,把爱浇灌在我们心中(约15:26;16:14)。当我们瞻仰耶稣的荣耀,完全和爱心时,我们在圣灵的感化下就变成祂的形象(林后3:18)。
“浇灌”,圣经常常用浇灌来形容属灵福气的赐予。“我愿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赛44:3;参珥2:28,29;约7:38,39;徒2:17,18,33;10:45;多3:5,6)。这个比喻在炎热干旱的近东地带特别有意义。“浇灌”还意味着上帝丰富的慈爱和福气。
“心”:见1:21注。
“上帝的爱”:可以理解为上帝对我们的爱,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对上帝的爱。以下几节似乎表明这是指上帝对我们的爱,在基督身上显示出来。基督徒的盼望不在自己身上,而是依赖上帝不变的爱对他的保证。我们感觉到上帝的爱,我们也就会因而爱上帝和我们的同胞(约壹4:19,7)。这种爱的经验也强调我们对将来的信心和希望。上帝对我们的爱,保证我们不会失望蒙羞。
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本会注释】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保罗接着进一步证明基于上帝之爱的基督徒盼望是不会失望的。他指出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不能自助的时候就为我们死,这爱是何等伟大!“软弱”指的是前面几章所描述不能自助的状况。在希腊语中,这个词常用来指身体上的疾病和软弱(见太25:39;路11:9;徒5:15)。在徒4:9中译为“残疾”,也适用于罪人在接受上帝的救恩和大能以前的状况。保罗提到未悔改罪人软弱不能自助的情况,与称义的信徒的情形进行对照。他们欢欢喜喜地在盼望,忍耐,品格和上帝慈爱的保证方面日益增长。
“按所定的日期”,或“在恰当的时候”,就是“及至时候满足”(加4:4;参可1:15)。几千年来,人一直在进行靠行为称义的实验。但犹太人中最热心律法的人和希腊罗马人中最聪明的人也想不出一个办法医治世界的顽疾,救人脱离罪恶和死亡。相反,当耶稣降世的时候,罪恶和堕落已经把人拖到最深的深渊之中。有时候人让自己完全受撒但所探制。魔鬼的形象印在他们的容貌上。这就向宇宙证明,人类离开上帝就无法得到恢复。创造主若不把新的生命和能力赐给人,人就没有得救的希望(见《历代愿望》36,37页)。耶稣就是在这关键时刻来为罪人舍命。
这也是一个恰当的时候,因为这是先知但以理预言弥赛亚受死的时间(但9:24-27;参约13:1;17:1)。
这也是一个良好的时机,因为世界的形势已经预备了许多人的心高高兴兴地接受福音的好消息。全世界都有人厌倦于律法主义宗教无休止而空洞的仪式,渴望摆脱罪是及其权势。而且在天意的引导下,当时的世界已经统一在一个政权之下,有一种广泛使用的语言。犹太人散布在各国,有利于救恩信息的迅速传开。
这样,基督就在世界最需要他的时候,在预言所定的时候,在祂的牺牲最能达到其彰显上帝慈爱拯救堕落人类的目的时,降世而舍身了(见加4:4注)。
“为罪人”:见罗4:5注。保罗并没有说基督为一等与“义人”有别的“罪人”死,而是为我们所有的罪人死。“罪人”原文无冠词,说明了这一点。基督为我们罪人死。如果我们说自己不是罪人,就把自己排除在基督救赎的福惠之外,象犹太人一样(见路5:31;约壹1:10)。
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本会注释】
“少有的”(MOLIS):意为“困难的”“不容易的”。7.8节的目的就是通过把上帝的爱与人爱心的最高表现进行比较,说明上帝之爱的伟大。在人间即使为义人舍命也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基督爱我们的奇妙之处就是祂乐意为罪人而死。
“仁人”:根据各解经家的见解,保罗所讲的“义人”和“仁人”是有一点区别的,不过这种区别并不确定。一般人们都同意“义人”指严格公正无罪,小心履行要求他的一切本份的人。“仁人”不但行义而且有仁爱之心,总是愿意帮助别人。所以保罗说,虽然一个人不大会愿意为严格行义,值得尊敬的人去死,但他可能为高尚仁慈,激起人爱心和感情的人舍去性命。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保罗所强调的是人类之爱的最高表现。为一个可爱的朋友,为一个善良可爱的人牺牲自己,这是极少有可能性的。但上帝对于犯罪人类的爱是如此之大,让耶稣在我们还是犯罪叛逆的敌人时就为我们而死。
“罪人”:人身上没有什么值得上帝爱的。第七节中假设的“仁人”确实是仁慈可爱,激励人寄托以感情的。但上帝对我们的爱不是对于我们爱祂的任何回报,因为我们本是祂的仇敌。“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本会注释】
“为”也可理解为“代替”或“为了”。保罗没有只说基督作为“挽回祭”(3:25),“供物和祭物(弗5:2)”和“万人的赎价”(提前2:6)替我们死。如果基督的死不是出于甘心,说祂“代替”我们死就是够了。但保罗又说祂是“为”我们而死。祂作为我们的维护者,朋友和弟兄,甘愿为我们舍命,因为祂爱我们(弗5:2)。藉着这样的牺牲,祂成了我们的代表,因为“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所以说基督“为了”我们死或“代替”我们死都是恰当的。
“上帝的爱”:即“上帝自己的爱”。基督的死显示了父上帝的爱。这个重要的事实对于正确地理解救赎工作甚有意义(见3:25注)。基督并不是用死来平息父上帝的怒气,促使祂爱我们。上帝凭着爱心从起初就制订了救赎的计划。父、子、圣灵同心同德实行这个计划(见约3:16;10:30;14:16,26;15:26;17:11,22,23;罗3:24;8:32;弗2:4-7;帖后2:16;约壹4:10)。
人有觉得难以把上帝永恒的爱和经常提到的上帝忿怒协调起来。但上帝的忿怒是上帝对罪的抵制,为的是在宇宙中最终消灭罪恶。只要人情愿地留在罪的权势之下,就不可避免地招惹上帝的怒气(见罗1:18注)。是上帝的自己对罪人的爱使祂赐下儿子舍命。祂在赎罪的牺牲中舍去了自己(林后5:19)。
“显明了”:该词原文有“证明”(见3:5注)和“推荐”(16:1;林后4:2)之意,均与本文相符。基督为罪人死不仅证明了上帝的爱,而且把这爱的伟大和完全摆在我们面前。
原文形式的含义是上帝继续证明和推荐祂对我们的爱。耶稣曾一次性为全人类舍命,然而我们从祂受死的持久效果中,看到上帝爱我们每一个人的常在的证明。
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
【本会注释】
“既”:基督在我们作罪人时就已为我们死了。我们既已称义,祂就肯定能拯救我们。祂的爱心既然大到愿意为仇敌舍去自己的性命,祂就一定会救朋友脱离忿怒(见10节)
“靠着祂的血”:即藉着祂的死。祂在赎罪牺牲中舍去了自己完全的生命(见3:25注)。在本节中保罗讲到称义是“靠着祂的血”,而不是说“因着信”,因为他这里是从上帝的眼光来看称义。我们的信心并不给上帝的恩赐增加什么。我们只是接受这个恩赐而已。为救赎我们所付出的无限代价不仅显示了上帝的爱,而且表明上帝非常珍视人的灵魂。保罗推论说,上帝既然这样爱我们,为我们的称义付出无限的代价,祂就一会保守祂所重价买来的东西。
“免去忿怒”:即上帝将来的忿怒(见帖前1:10;见罗1:18注;罗2:5)。
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本会注释】
“仇敌”:保罗重复和扩大了他第9节的论点。
“死”:即9节中藉以称义的“血”。
“和好”:KATALLASSO原意“交换”,即把敌对关系换成和平关系,可以表示相互为敌,也可以表示一方持敌对态度,必须根据上下文确定指什么。罪恶使人离开了上帝。他们心与上帝律法的原则为敌(1:18-3:20;8:7)。但是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犯罪叛逆的人类可以与自己和好(约3:16)。
圣经在其他地方也提到上帝与人和好(林后5:18,19)。基督的死使上帝能为人类做用其他方法所无做到的事(见罗3:25,26)。基督藉着承担了罪的惩罚,为人类提供了重得上帝悦纳,重返伊甸家园的途径(见《先祖与先知》269页);但是为了基督的牺牲,全世界在最后的毁灭、上帝的忿怒中将收获犯罪叛逆不可避免的结果(罗2:5;3:5;5:9;帖后1:10)。
上帝凭着祂的大爱,主动进行和解;“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参约2:16;西1:20)。虽然上帝强烈地憎恨罪恶,但祂对罪人的爱却更加强烈。祂为了与人类和好已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见《历代愿望》257页)。基督的死不是为了争取上帝爱人,而是为了争取罪人归回上帝(见罗5:8)。实际上,上帝与人类和好的计划和方法是在人类犯罪以前就预订的(启13:8;参《先祖与先知》63页;《历代愿望》834)。所以在预期赎罪牺牲的前提下,虽然基督死在十字架还在遥远的将来,亚伯拉罕的信心仍被算为义(罗4:3)。他仍被看作是上帝的朋友(雅2:23)。
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第一部分的论点是:既然我们有这么充分的证据证明上帝甚至对背逆的罪人也有无限的爱,我们的平安,喜乐以及最后蒙救的盼望就有了非常可靠的基础。
本节提到和好,与第9节的称义并列,进一步证明称义不仅是赦免,而且是恢复爱的关系(见3:20,28注;4:25;5:1)。
“因祂的生”:可以理解为:我们行救是藉着与永活之主个人的联合,祂长久活着为我们代求(来7:25;参罗4:25)。耶稣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14:19;参罗8:11;加2:20)。既然基督的死有这么大拯救的能力,使我们能与上帝和好,祂复活的生命岂不更有能力使我们的得救得以快快乐乐地成就吗?
11 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
【本会注释】
不但如此,保罗提到因信称义的另一项成果。他已经讲到我们在患难中有喜乐,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2.3节)。他现在又说,我们还“以上帝为乐”。
“以上帝”:我们没有自夸的理由(3:27;4:2),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荣耀上帝,特别是因为祂拯救的大爱(耶9:23,24;罗5:5-10;林前1:31;林后10:17)
基督徒因上帝的恩惠,并因宇宙受祂管理而欢喜快乐。罪人则与上帝作对,从祂身上得不到快乐。他怕上帝,厌恶上帝。我们真心悔改与上帝和好的证据之一就是以祂为乐,并因思考圣经所显示祂的完美而高兴。
“为乐”:见2,3节注。
“藉着我们主”:新约的作者不断强调在基督徒生活的举动和经验中基督调停作用的重要性。我们藉着耶稣基督以上帝为乐。基督向我们显示了上帝的真正品格,使我们与上帝和好。
“和好”,保罗这里所指的是和好的方法(罗3:25),而是和好的事实(5:10)。
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本会注释】
“这就如”,许多人认为以下的段落即使不是整部圣经中,也是新约中最难懂的。不过难处似乎主要在于没有按保罗的原意运用这段话。使徒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强调基督工作的深远的功效,把祂称义的效果同亚当犯罪的后果进行对比。
“这”:可能是回顾1-12节所描述基督救人的工作。祂称罪人为义,使他与上帝和好,并向他提供最后蒙救的盼望。
“从一人”:从这里开始,保罗在亚当犯罪的后果与基督救赎的功效之间进行对比,但他只进行第一部分的对比。讲了这一点后,他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停下来讨论他以前所讨论过的一些问题。钦定本13-17节有括号。不过保罗似从15节就继续阐述他的主要论点。
如果保罗完成他的对比,这段经文就可能是这样:“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同样,义也是从一人——基督进入世界,生又是从义来的,于是众人都能够得救,因为他们是因信称义的”。腓利普.沙夫说的很恰当:“使徒本来可以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律,先进行完整的对比,然后进行解释和说明,从而省去解经家们的许多困难。但这要的语法难点在圣经存在,有利于对原意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解释”(《兰格注释》编者注罗5:12)
在这段中保罗所强调对比的要点是:正如罪和死,作为一种原则和权势,从亚当临到全人类,义和生,作为抵制克服罪和死的原则和能力,由基督临到全人类。正如死临到一切与亚当的罪有份的人,生临到一切与基督的义有份的人。不过这个对比不完整。因为亚当的罪是人人有份的,而基督的义只限于信的人有份。世人都犯了罪,但虽然基督的义是有同样普世性的能力和宗旨,却并非所有的人都相信。尽管如此,基督所得到的要比亚当失去的更多(见《历代愿望》25页)。
“罪”:保罗在这里把罪拟人化。“罪作王,叫人死”(21节)“叫我死的乃是罪”(罗7:13)“作我们的主”(6:14)“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7:8)“引诱并杀害罪人”(罗7:11)。
请把5:12,13,20,21与15-18节进行对比。因着亚当的“过犯”,“罪”的原则进入世界。“罪”进而成为无数“过犯”的根源。在这一段里,作为违法的原则和本质的“罪”同译为“过犯”的具体罪行是有所区别的(见约壹3:4注)。
“入了世界”,保罗把罪说成是从外面侵入人间的东西。“世界”常用来指人类(罗3:19;11:15;参约3:16-17)。保罗并没有进一步讨论罪的根源。第一个人违犯了上帝的律法,罪就进入了人间。
“死又是从罪来的”,在罪恶进入世界以前,上帝已经警告亚当犯罪的结果就是死亡(创2:17)。始祖犯罪以后,上帝宣布了判决。“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
圣经上讲到三种死亡。(1)属灵上的死(见弗2:1;约壹3:14)。(2)暂时的死,“第一次的死”,即耶稣所说的睡(见约11:11-14;启2:10;12:11)。(3)永远的死,即第二次的死(见太10:28;雅5:20;启2:11;20:6,14;21:8)。亚当的罪所导致的,特别是传给他后代究竟是哪一种死,人们意见不一(见下面“死就临到”条)。因难主要在于一般人对死亡性质的误解。但保罗在本文中似乎没有讨论这类问题。他只是指出罪因着亚当进入世界,造成死亡的历史事实,亚当犯罪以前,这个世界既没有罪也没有死。亚当犯罪是造成罪恶和死亡的原因。在亚当的罪所造成的死和基督的义所带来的生之间形成重大对比。保罗的观点是:基督所带来生命的恩赐和福惠远远超过亚当犯罪的后果。这段话的主题句是“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
“死就临到”:这里暗示死亡临到了每一个人。
“众人”:即前面的“入了世界”,不过比前者具体一些,如“挨家挨户”与“进入城市”之别。
这里说亚当的死刑传到世人,表明对亚当的判决并不是“第二次的死”(见上条“死又是从罪来的。”《善恶之争》544页)。第二次的死并不能传给别人,因为这是最后审判的结果。圣经明说:“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13)。上帝最后的审判,即永死的最后判决,要落实在个人身上,由个人负责(罗2:6)。全人类都要下坟墓。在这一方面大家都尝到了对亚当犯罪的惩罚。亚当不能把他们没有的东西传给后代(见《善恶之争》533页)。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
如果没有救恩的计划,亚当犯罪的结果就是永死。但是通过这个计划,亚当家庭的全体成员不论善恶都将从坟墓里出来(徒24:15;参林前15:22)。到那时,所有的人都将看清并承认,那些永远沉沦的人完全是咎由自取。他们不能为自己的处境而责怪亚当。那些“行善”的人,就是因信接受基督的义,使之属于自己的人,将出来“复活得生”(约5:29)。“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启2:6)。而那些“行恶”的人,就是拒绝基督的义,没有藉着悔改和信心获得赦免的人,将出来“复活定罪”(约5:29)。他们将接受罪的惩罚。罪的最后“工价”(罗6:23),就是“第二次的死”(见《善恶之争》544页)。
“因为”:该词的含义在神学上有很大争议。参照林后5:4;腓3:12;4:10。
“众人都犯了罪”,动词形式与3:23相同。根据上下文保罗这里主要强调的不是每个人都犯了罪要接受死刑的事实(见5:13注),因为在14节中保罗补充讲从亚当到摩西“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亚当和夏娃背逆上帝以后,他们不仅失去了吃生命树果子的权利,不可避免地导至死亡,把死传给他们的后代,而且因着罪败坏了本性,减小了抵制罪恶的能力(见《先祖与先知》61页)。就这样,亚当和夏娃把犯罪的倾向及其死的惩罚传给了后代。因着他们的过犯,罪作为一种感染性的势力被引进人的本性与上帝作对。正因为这种起原于亚当的本性的败坏,人必须要重生。(见3:23注,5:1)。
关于罪性从父及子的遗传,我们务要记住以下的话:“儿女受父母错行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要他们不参与父母的罪行,他们就不至于为父母的罪受刑罚。但儿女时常会随从父母的脚步。由于遗传和榜样,儿女就常与父亲的罪有分。错误的倾向,败坏的情欲,堕落的品行,以及身体的疾病和退化现象,都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先祖与先知》306页)。
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本会注释】
“没有律法之先”(见2:12注),即从亚当到摩西(5:14)。本节“律法”虽无冠词,但这里指摩西时代所颁布的律法。人人都有一死。保罗设法说明,除了每个人对各自的罪负责以外,还有别的东西在发挥作用,这就是亚当随落的后果和影响。所有亚当的后代都受了亚当随落的影响,因为死亡和犯罪的倾向是遗传性的。
“罪已经在世上”,保罗在这是指出了一个读者所无法反驳的事实
“算”(见4:4-6注等)ellogeo: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及门18,意为“归在某人的帐上。草纸文字的一段记载说明了其意义,两位妇女写信给她们的管家说“把你们化在土地耕作上的一切开支都记在我们的帐上。”
保罗并不是说不拥有成文法律的外邦人没有罪。他已经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在5:12中他又说“众人都犯了罪”。所以外邦人不能逃脱罪名。他们必须服从向他们所宣示的律法(见1:20注;2:14,15)。从亚当最早犯罪的时候起,罪就存在于世界。罪的定义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行动,思想和状态。
保罗在本节指出,不论人有没有上帝明示的旨意(5:14),“众人都犯了罪”,都难免一死(12节)。亚当犯罪的行为导致了罪的原则和权势进入这个世界,人即便个人没有犯罪,如婴孩,也会有死亡。保罗所强调的是罪和死的普遍性,以便通过对照强调恩典的普遍性。
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本会注释】
“死亡作了王”,保罗把死拟人化,就如前面把罪拟人化一样(见12节注)。他指出死在世界作王,证明亚当犯罪范围广大的影响。如果没有福音,死亡将永远肆虐。
“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即不象亚当那样在明令之下犯罪。即使人通过自然和良心的显示对上帝的旨意仅有模糊的印象(1:20;见2:15注),仍要算为有罪(太10:15)。但尽管各人犯罪程度不同,死亡的权势同样辖制所有的人,连婴孩也不例外。
“那以后要来之人”,请与太11:3;路7:19“那将要来的”。亚当是基督的预表,因为他们都是全人类的代表。亚当是堕落人类的代表和创始人。基督是恢复了的人类的代表和创始者。所以基督被称为“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第二个人”(林前15:47,参《善恶之争》647页)。但正如保罗接着所解释的那样,两个亚当的工作有相似之处,也有很大的不同。
“预像”tupos:该词在新约中常用,译成“模范”(罗6:17),“痕”(约20:25),“样式”(徒7:44),“方式”(徒23.25),“榜样”(腓3:17),“样式”(来8:5)。这里的基本含义是死亡下的印象,故有“样式”“、榜样”、“模型”等。
保罗并没在详细解释他所说的之话的一切含义,只是集中在中心论点,即亚当的罪对众人产生的影响。罪和死的原则和权势遗传到亚当所有的后代。因为他的行为影响到全人类,所以他是基督的预表。祂以自己的义行把公义和生命的原则传给给亚当所有的后裔(约1:12,13)
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
【本会注释】
“过犯”paraptoma:意为“走错路”“做错”,正适于表示亚当从义中堕落的情形。“恩赐”charism,源于charis(恩典,见3:24注),意为“恩典的举动”,“恩典的礼物“,该词用来表示圣灵所赐超自然的能力(林前12:4,31)。保罗先把亚当犯罪的后果和基督工作的功效进行对照。从义中堕落和恩典的礼物是无法进行比较的。
“一人的”;即“亚当的”
“众人”:即“许多人”或“所有的人”
“恩典”:见3:24注。保罗认为,上帝的恩典不但是祂白赐的悦纳,而且是祂的爱藉着耶稣基督拯救的能力。
“赏赐”:即“所赐之义”(17节)
“加倍”:对照该词在罗3:7;林前14:12;林后1:5等的用法。
“临到众人”,基督为全人类受死(林后5:14,15;来2:9;约壹2:2)。救恩是向所有的人提供的(太11:28,29;可16:15;约7:37;启22:17)。其功效足以应付亚当堕落的一切灾祸,恢复罪恶所造成的毁灭。
但是所赐的义只有凭着信心接受才有功效(约3:16)。并不是全人类都选择相信的。虽然为拯救全人类已准备了充分的恩典,但只有少数人接受所赐之恩(太22:14)。恩典本身是无限的。有限的只是人类接受恩典乐意的程度。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本会注释】
“因一人犯罪”:保罗是在说基督的“赏赐”和亚当犯罪的后果是没法比的。
“审判”KRIMA:意为“判决”,亚当的罪导致判罪。
“由一人”:指“一个犯罪的人”,也可以理解为“一件过犯”,与下面的“许多过犯”平行。
“定罪”,亚当接受一条特殊的法律:“你不可吃”。这条法律附有一个刑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他的罪是明显地违犯律法,所以就马上算帐(罗5:13注),对他宣判了公正的判决。但是对于第一个人判决的后果要延及他所有的所代。
“恩赐”CHARISMA:源于CHARIS(恩典,见3:24注),其定义为5:17中“所赐的义”。
“许多过犯”:亚当犯了一次罪以后,他和他的后代又犯了许多罪,每一件罪都要判罪。但每一次犯罪都使上帝显示祂白赐的恩惠和赦免,所以对于接受恩赐的人,“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称义”:参2:26;4:25注
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本会注释】
“死就……作王”(见14节注)
“受”:义是上帝的恩赐,不论在称义时赐予,而是在成圣过程中赐予,都是通过信耶稣基督而领受的。只有那些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和需要,谦卑感激地把公义作为恩赐领受的人,才能在生命中作王。
“更”;本节把过犯和恩典,死和生,亚当和基督进行对照。
“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这句话强调耶稣在救赎人类的工作中担任中保。相信的人藉着祂的死而称义。从此,基督徒藉着与祂的联合接受赐生命赐圣洁的能力,改变他的今生并保证他将来的永生。
“作王”,保罗两次提到死作王,现在又提到在生命中作王。圣经经常讲到圣徒在将来要作王。“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后2:12;参路22:30;启3:21;20:6;22:5)。救赎的计划要恢复一切因罪而失落的东西。地球更新以后,要成为得救之民永远的家乡。那时上帝创造世界原来的旨意就要实现了(见《善恶之争》674页)。人类将重新得到所失去的主权(见《先知和君王》682页,“义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诗37:29)。
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本会注释】
“如此说来”,表示观点的结论。该希腊词组ARA OUR也出现在7:3,25;8:12中。保罗归纳了前几节的对照。
“因一次的过犯”,也可译为“一人的过犯”;同样“一次的义行”也可译成“一人的义行”。
“被定罪”:本节系平行句。
“义行”DIKAIOMA:在16节中译为“称义”不过这里有“义行”之意,相当于19节的“顺从”。基督完全的生活,祂顺服到死(腓2:8)是为了一切凭信心仰望耶稣之人的称义。(见罗4:8注)
“称义得生命”:请对照,“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我们……得永生”(21节)
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本会注释】
“悖逆”PARAKOE原指“听力缺陷”。该词在新约别处只出现2次(林后10:6,来2:2)。其动词形式出现在太18:17,译为“不听”。本词所含“不留意”之义可以说明亚当堕落的第一步。
“成为”KATHISTEMI在提多书1:5中译为“设立”,为“任命”之意。这是新约中最常见的用法(见太24:45;徒6:3;7:10;来5:1)。基本含义是“制定”,在古希腊语中有“带到”等义。如让船靠岸,带一个人到另一个处去。徒17:15中就取该词义。由此引伸出“确定”“成为”等意义来。
亚当的悖逆在什么意义上使人成为罪人呢?平行句暗示亚当的过犯使他们成为罪人的方式,和基督的顺从使他们成为义人的方式相同。由于本文中所强调的是称义而不是成圣(罗5:16,18),保罗的本意着重是:世人成为义人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基督赎罪工作的结果。同样,由于亚当的悖逆,他们成为罪人(见5:12-14注)
但这种见解不能脱离以下的事实:正如亚当的悖逆导致他的后代过犯罪的生活(16节),基督的顺服也导致所有因信与祂联合的人过顺从的生活。这就是保罗在第六章的重点所在。
“顺从”:意为“服从听见的”。与“悖逆”(意义“不肯听从”)相对照(见上面“悖逆”条)。关于基督的顺从见18节。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本会注释】
“律法”无冠词(见2:12注,5:13)。根据5:13.14保罗是把摩西的时代看作颂布律法的时候。上帝在西乃山正式颂布律法作祂子民的指南,但祂道徳十诫在创造时就已写在亚当心里。
“外添的”:该词在新约别处仅出现在加2:4,译为“引进来”(原文PAREISERCHOMAI)。
“显多”:律法的本意是显示公义的标准,而不是叫过犯显多。但是由于人继承发展了犯罪的倾向,律法产生的实际效果就是叫过犯显多,因为它禁止了一些过去不视为有罪的犯罪行为。律法正式颁布以后,继续做这些事就是故意犯罪了。既然律法是属灵的,圣洁的,禁止犯罪放纵,所以不可避免地激起叛逆之心的反对,成为激发罪恶,使过犯显多的因素。如果人的心是圣洁的,并有行义的倾向,律法就不会叫过犯显多。
“更显多了”HUPERPERISSEUO:该词只出现在这里和林后7:4。本节上面的“显多”译自希腊语PLEOUAZO。上帝允许罪恶显多,然后让祂的荣耀和恩典更显多。这样,救赎的功效就远远超过叛逆带来的恶果。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本会注释】
“叫人死”:罪恶运用王权的领域就是死(参14,17节)。罪恶统治着一个死亡的国度。
“恩典也藉着义作王”:恩典(见3:24注)这里拟人化了,就象罪(5:12注)和死(14节注)一样。“义”就是在称义时算在人身上,和成圣过程中赐下的基督之义(见3:31,4:8注)。
“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保罗在本章开始时描述了信徒在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后所得到的喜乐和保证。他赞叹上帝慈爱和恩典的伟大。祂实行了这么宽宏的计划,来救不配的罪人。为了说明上帝的慈爱和恩典是基督徒盼望和信心的基础,保罗才接着将上帝藉耶稣基督而赐救恩的无比丰盛和能力,在亚当堕落所导致的犯罪和堕落进行对照。上帝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来应付人类背逆所造成的不幸后果。
罗马书6章
提要:1.我们不可生活在罪中;2.因为我们已经在罪上死;3-11这是我们受洗时所表明的。12-17不要再让罪作王,18-22因为我们已经献身作义的奴仆。23罪的工作乃是死
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本会注释】
“这样,怎么说呢?”关于这个短语的用法,见4:1注。在上面这一章中保罗讲到因亚当的堕落而导致人类普遍堕落的情况。但他向信徒保证,尽管人类继承和发展了犯罪的倾向,上帝的恩典足以救他脱离罪恶,转罪为义,变死亡为永生。罪恶越是显多,上帝的恩典就更显多了。保罗问道,既是这样,人是否可以继续犯罪,为了使上帝的恩典更显多呢?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吗?”(见林前16:8;腓1:24)也有“坚持”之意(见罗11:23;亚1:23)。保罗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继续在罪恶之中?”
保罗曾指出:不靠行律法而因信称义的道理,被仇敌歪曲为鼓励作恶以成善(见罗3:8注)。甚至连信徒也有滥用他们新得之自由的危险(加3:15)。由于对因信称义的这种误解会造成上帝恢复人类的计划完全无法实现,保罗小心而又有力地阐述真正因信称义以后的经验:成圣。
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本会注释】
“断乎不可”:见3:4注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原文指的是一个特定的时间和事件,即信徒降服基督,重生称义。保罗的论点是:生活在罪里与原先在罪上死了是不一致的。
“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因着肉体的软弱偶然犯罪,和生活在罪里不是一回事。生活在罪中意味着生活在罪恶的环境中,呼吸着罪恶的道德空气。这样的生活与信心是完全不相称的。使罪人称义的、对基督的信心意味着愿意毫无保留地遵行祂的旨意,恨恶一切使救主受这么大苦楚的罪。(见3:28,31注)一方面说已经称义,一方面坚持犯罪的老路,这样的信心根本不是信心。一个人称义、重生,出死入生的证据就是他乐意顺从上帝的律法(约壹2:1-6;参罗13:8“人既重生,他的心就得与上帝和谐,并与祂的律法相符。当罪人心中起了这种变化时,他就已出死入生。”(《善恶之争》468页)信徒确实有时会陷入罪中(约壹2:1)。但一个人真正从上帝而生的证据是他不再继续犯罪(约壹3:9),或用保罗的话说,他不再在罪中活着。
3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本会注释】
“岂不知”:即“你们承认不承认我所说之话的真实性?”“你们难道不明白受洗的意义吗?”
“受洗归入”:在林前10:2中也用这样的话叙述以色列人与摩西的经历。由于他们在云下从红海经过,就与他们的领袖建立密切的关系。他们“信服祂和祂的仆人摩西”(出14:31)。从此以后,他们更加信任摩西。他们相信他是拯救者,并以他为统帅而跟随他。当然基督徒与他们神圣救主之间的联合,要比这层次更高。其中所蕴含的爱和信任会使信徒变得象他们的救赎主那样善良和仁慈。(见林后3:18;参《致教师的勉言》249页)
“归入基督耶稣”:就是与耶稣基督联合。单靠洗礼是不能实现这种联合的,洗礼只是公开宣布在受洗以前已经与基督建立过来的属灵关系。洗礼表明信徒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之间的密切关系,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属灵上合而为一的程度。(见林前12:12,13,27;加3:27)
保罗有关与基督联合的看法证明他的悔改不仅仅是观念的变化。他自己接受基督为他的救赎主,与祂进行密切的属灵交往,达到了意念相同的地步。(加2:20)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之间也常会思想行动象一个人一样。与基督之间的友谊层次更高,不是用人力,而是用上帝的能力联系起来的。
“归入祂的死”:下面几节,特别是第10节和第11节阐明了这句话的意思。保罗说,基督既已向罪死了,基督徒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信徒既藉着洗礼表明自己与基督一道向罪死了,就不应继续生活在令基督受死的罪恶之中。
为了让基督的牺牲在罪人身上成就救恩,每一个信徒都必须理解和体验基督为他而死、埋葬和复活的意义。为了公开承认这种经验,信徒应遵照基督的命令参加浸礼。(太28:19)
4 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本会注释】
“洗礼”:来自动词“浸入”之意。(见太3:6注)
“归入死”:既可理解为“受洗归入死”,也可以理解为“埋葬归入死”,两者意义区别不大。保罗的看法是,浸礼表明信徒向罪死,就象基督受死埋葬在坟墓里一样。既是这样,它就标志着旧生活的结束和新生活的开始。如果以后再继续犯罪过旧生活,那就违背了浸礼的意义和目的。正如浸礼时全身入水中然后整个地从水中出来,照样浸礼象征着与基督一同向罪死去,接着就与祂一同复活过新的生活。
“一同埋葬”:保罗把洗礼比作埋葬,证明早期基督徒施浸是全身浸入水中的。如果保罗指的是近世纪流行起来的另一种浸礼方式,他在本节中所用的象征手法就难以解释乃至于毫无意义的了。
“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既在生活习惯上,生活原则上。信徒蒙圣灵重生以后,就被一种新的能力所激励。(见罗8:9-11)“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就是“随从圣灵”(罗8:4)。所以,基督徒每日的行为要表现出圣灵的同在和效果。(见西3:1-3;证六98,99页)
“荣耀”:上帝的荣耀代表祂的完美(见罗3:23注)。这种荣耀特别表现在基督复活所显示的大能上(见罗1:4;林前6:14;林后13:4;弗1:19-20)。耶稣曾就拉撒路的复活宣布:“我不是对你们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上帝的荣耀吗?”(约11:40)
“从死里复活”:应该认识到浸礼不仅象征着死和埋葬,也象征着复活。这个礼节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我们向罪死,二是我们在基督里过新的生活。基督受死以后接着就是复活。照样,恩典的工作也不是到信徒向罪而死结束的。相反,向罪死以后便是更高尚,更圣洁和更光明的生活。因信称义以后将是基督徒完全的成圣。
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本会注释】
“与祂联合”:就是基督与那些与祂密切交往的人之间生命上的联合。请对照基督所说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约15:1-8)。信徒若不肯与基督建立生命上的联系。就不可能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不管他主观上多么希望这样做。
“也要”:有人认为这一句是指将来的复活,但这与上下文不符。保罗所强调的是,信徒既然象基督那样向罪死了,也当象祂那样复活,过公义的新生活。他要通过这两种经验表明自己与救主在生命上的联合。
当然,属灵上的重生和生活在圣灵里会导致最后的复活和永生。实际上,某种意义上来说,永生已经在那些过新生活的人身上开始了。(见约8:51注)
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本会注释】
“知道”:请对照本章第3节“岂不知”。保罗在这里进一步解释,只有明白了基督受死和复活的意义、目的之后,才会有生命上的联合。
“我们的旧人”:即我们原来犯罪败坏的旧人。保罗在别处也用该词指这样的意思。(见弗4:22-23;西3:9)
“钉十字架”:这是指信徒最初接受基督,放弃过去的罪,向罪死的经历。保罗把自已的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觉得自己象换了一个人,就象死过一样。他的旧人死了。现在他是基督里的新人,基督住在他的心中。(见林后5:17;加2:20)
本节强调,悔改和重生不仅仅是信念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而是里面的彻底变化。这一点只有靠着令人更新的圣灵才能成就。拯救人类的计划不仅要使人因接受基督牺牲的功劳摆脱定罪的命运,而且造就一个脱离罪恶的新人。
这里所解释的浸礼的深刻意义,证明婴儿受洗不符合上帝设立这一礼节的旨意。信徒只有理解这个礼节的意义,才能得到这个礼节的福气。他要默想和思考这个礼节的步骤。“我现在与基督一同受死。当我浸入水中时,我就与基督一同埋葬。当我从水中上来时,我就复活过在基督里的新生活。”这不是空洞外表的仪式,而是带有一种确证和改变人的性质。信徒要永远记住它,作为一个标志,表明有罪的旧生活的结束,以及与基督联合之公义新生活的开始。
“罪身”:即属于罪,受罪的权势所辖制,作为罪的座位的身体,其肢体乃是不义的器具(13节)。别处类似的说法有“取死的身体”(罗7:24),和“肉体”(西2:11),即“容易迎合自己的肉体冲动的身体”。所以“罪身”相当于“我们的旧人”。它代表充当罪恶的座位,器具和奴仆的身体,必须将它钉死和“灭绝”,使罪不能再用它为奴仆。
“灭绝”,在罗3:3中译为“废掉”,3:31中译为“废了”。4:14中译为“废弃”。“灭绝”暗示使罪身失去活动能力。当然,这不是指除掉人的身体,而是使与罪有关的身体完全失去活动的能力,就象是死了一样。
“作罪的奴仆”,即被罪奴役。在罪中活着就是受罪的权势辖制。耶稣教导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而真理则使人离罪得自由(约8:32)。罪藉着肉体的冲动实施统治。把人控制在它之下。所以信徒的旧人必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2:20),才能摆脱的辖制。
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本会注释】
“已死的人”。第6节把罪人比作奴仆。只有与基督同死,才能摆脱罪的辖制。保罗用一个明显的事实说明这一点:奴隶死了以后,就不再受制于他的主人,同样,基督徒向罪死以后,就不再受罪所控制(参彼前4:1)。
“脱离了罪”即离罪称义
8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本会注释】
“就信”,如亚伯拉罕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4:21,参帖前5:24;帖后3:3;提后2:11)
“必与祂同活”,这句主要不是指将来荣耀的生命,虽然其中含有这样的意思(见罗6:5注)。保罗所强调的是,摆脱了罪的奴役以后,就会有自由的新生活(罗6:8-11),不再受罪的统治,而是献身为新的主人服务(罗6:12-14)。保罗特别指的是基督徒在世上所有“新生的样式”——基督活在信徒里,(加2:20),信徒活在基督里(西3:3)。
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本会注释】
“知道“,我们相信必与基督同活,是因为我们知道祂永远活着(来7:25)。
“就不再死”,对照启1:18
“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使基督受死的乃是罪,是我们的罪,而不是祂自己的罪。祂为我们的缘故自愿舍命(见约10:17,18)。祂的屈辱既然已经结束,就永远战胜了死亡。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
【本会注释】
“祂死是向罪死了”,请对照加2:20“我如今……活着”。“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祂所承担的,不是祂自己的罪,而是我们的罪(见彼前2:22,24)。但当基督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就满足了承担我们罪孽的要求。祂自愿牺牲的目的已经永远达到了(见罗3:25,26)
“只有一次”,即永远。不需要再牺牲了。
“祂活着”。向我们作见证的,是一位见过主的人。当令人眩目的光照在大马色的路上时,保罗认识到有神在面前,就问“主阿,祢是谁?”然后他发现自己所迫害的正是这位活着之耶稣的门徒(徒9:3-9)。
“是向上帝活着”:基督在世时,当然也是“向上帝活着”。但保罗似乎把基督在地上与罪恶作斗争,以至于受死的生活,同祂现在被高举在天父右边的荣耀生活加以区别(约17:5;徒7:55)。耶稣为我们的缘故“成为罪”(林后5:21),祂感到天父的忿怒降在祂这个人类的“替代者”身上(《历代愿望》753页)。但祂现在已经战胜罪恶和死亡,重享与天父的不间断交往,“向上帝活着”。
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本会注释】
“也当看自己,”为了解释基督徒的经验,保罗把一个信徒说成是好象有两个自我。旧我已经死了,因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6:6)。经圣灵重生的新我活着(6:4)。所以保罗可以说一个人在向罪死的同时向上帝活着。此外,保罗似乎把人的意识同两个自我分开来,好让信徒有意识地决定使旧我死,新我活着。
“是死的”,这里暗示一种持续的死亡状态。基督既已一次性地向罪死了(见6:10注)。信徒一旦与基督联合,就必看自己永远向罪的权势而死亡。
“在耶稣基督里”,信徒能够象基督那样向罪死,向上帝活着,不仅是“藉着”,而且是因“在”耶稣基督里。信徒只有“藉着”而且“在耶稣基督里”才能获得这种经验。
“向上帝……看自己是活的”。信徒的新生命完全属于上帝,应当完全奉献为祂服务。基督怎样“向上帝活着”(10节),照样,基督徒也要“向上帝”活着,这种生活在地上是以圣洁开始,到了天上要在荣耀,尊贵和不朽之中继续下去。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本会注释】
“作王”,或“继续作王”。保罗用了“作王”一词,不仅是在“存在”与“作王”之间进行对照,而是在“作王”和“完全抛弃”之间进行对此。信徒与基督同死是为了不再让罪恶支配他们。
“顺从身子的私欲”,虽说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6节),但我们的肉身还活着,仍有属世的欲望。罪的势力还在。只在我们许可,罪仍能对我们实施统治。蒙圣灵重生并不根除地上肉身的欲望,但重生使我们与一种更高的能力接触,好让我们始终成功地抵制罪恶作王的企图。但今后我们要与罪恶联合,还是与基督联合,决定权还在于我们自己。
所以我们必须天天重新悔改(见证--699;证七44)。我们昨天的经验并不够今天使用。虽然我们昨天可能向罪死了,今天我们的“旧人”乃有可能露出他丑陋的脑袋来。只有不断地让我们的旧人完全向罪而死,正如浸礼所象征的,我们才能天天向上帝而活。要获得这种经验,就必须与耶稣联合,信靠这位真实不变的主,以致象祂那样憎恨罪恶,喜爱公义。请对照《天路》331页。关于保罗每日献身的经验,见林前15:31;《服务真诠》452,453页;参林前9:27。
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
【本会注释】
“肢体”,即人体的器官和官能(见罗7:5,23;林前6:15;12:12,18,20)
“献给”:本节也现两个“献给”,原文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持续性行为,后者是指一次性行为(见罗12:1)。
“器具”:该词在约18:13;罗13:12;林后6:7;10:4中译为“兵器”。在新约圣经中该词似乎主要是指武器。有些解经家认为本节讲的是罪和义在交战,双方都在征募战士。由于罪恶要作主,它就召集肉身私欲的军队,运用人体的器官和官能作为武器,让好私欲重建不义的暴政。但也有一些解经家认为保罗只是说不要让我们的肢体屈从罪恶的欲望,做任何不义的事。请对照证二454页。
“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即象在基督里复活过新生活的人(11节)。
“义的器具”,基督徒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上帝,就是要靠着圣灵所赐的能力,努力使自己的人体器官和思想品质达到尽可能的完美,以便认识、敬爱和事奉他的救赎主,蒙祂悦纳(见《天路》330页)
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本会注释】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罪恶虽然要进行诱惑和骚扰,但无法主宰真正的基督徒。所以信徒应当勇敢地献身事奉上帝,因为主已答应他们胜过罪恶。
“不在律法之下”:保罗在这里主要不是指律法的条文,而是律法的原则。原文的“律法”和“恩典”都没有加定冠词。他的论点是:基督徒得救不是靠在律法之下,而是靠在恩典之下。律法不能救罪人,也不能结束罪和它的统治。律法能暴露罪恶(罗3:20)。由于人的罪,律法好象叫过犯显多了(罗5:20)。律法不能铙恕罪,也不能提供战胜罪恶的力量。在律法之下寻求得救的罪人只能得到定罪和更深地受制于罪恶。无论何处,若坚持靠自己的行为得救,就无法有效地抵御罪恶(《历代愿望》35,36页)。
但是基督徒不是靠律法寻求救恩,以为能藉着自己顺从的行为得救。他承认自己违犯了上帝的律法,靠着自己的力量他完全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救。他只能在律法之下被定罪。于是他藉着信靠基督将自己降服于上帝的恩典和怜悯。靠着上帝的恩典(见24节注),他过去的罪被赦免了,他获得了上帝的能力过新的生活。当一个人“在律法之下”时,尽管他做出最大的努力,罪恶仍继续统治着他,因为律法不能使他摆脱罪的权势。但是在恩典之下与罪恶作斗争,就不再是一个没有希望的,而必将取得胜利。
亚当的每一个子孙,都可以得到在恩典之下所提供的恩赐,战胜罪恶,有能力获得每一样美德(约3:16)。但是许多人盲目而固执地坚持要在律法之下,甚至有许多自称真心希望得救的人,还是喜欢留在律法之下,好象他们能靠自己顺从律法而蒙上帝悦纳,赚得救恩似的。犹太人就是这个样子,今天有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也是这个样子。他们满足于自己的义,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完全投靠上帝的怜悯和改变人心的恩典。
保罗是在说,只要一个人在律法之下,他就仍然处在罪的统治之下,因为律法不能救人摆脱罪的判决和权势。但是那些在恩典之下的人,不仅不再被定罪(罗8:1),而且有了得胜的力量(罗6:4)。所以罪恶不再能辖制他们。
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本会注释】
“就可以犯罪吗?”见罗6:1注。该词原文指偶然犯罪的行为,而6:1指继续生活在罪中。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难道就可以偶然放纵一下罪恶吗?保罗的回答是,任何放纵罪恶的行为都是重新去受恩典所解脱的罪恶辖制。
那种认为信徒在恩典之下可以自由干犯上帝道德的律法而不受惩罚的看法,是完全误解了上帝救恩计划的全部目的。是人类先干犯了上帝的律法,才使上帝凭着爱心向世人提供恩典。人靠着上帝的恩典得胜了罪的统治。我们怎么可以认为自己能故意回到过去的奴役之中去呢?不顺从上帝的律法就是重新做罪的奴仆,因为违背上帝的律法就是罪(约壹3:4)。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接受了上帝的赦免和改变人心的恩典以后若继续放纵罪恶,就是否定了这个恩典的目的。凡不肯让上帝的恩典帮助他们越来越完全地顺从上帝的律法,就是拒绝了恩典本身,从而放弃了自由和得救。
“断乎不可”:见罗3:4注。
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本会注释】
“岂不晓得”:保罗用读者所熟悉的奴隶制的习惯来解答15节中所提出来的问题。
“奴仆”,在希腊和罗马人中间,奴仆被视为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待他。在残忍的主人手下,奴仆的命运是十分悲惨遭的,他的待遇有时比牲畜更差。每一个不幸的罪人也是这样。他是撒但的奴仆,他自己犯罪的欲望成了他无情的主人(12节)。
保罗也用“奴仆”一词指基督的仆人(见1:1注)。他以此说明他们是属于主的。但由于基督无限的良善和恩慈,为祂服务实际上是完全自由的,因为祂所要求的顺从都是为了祂仆人永远的利益。
“就作谁的奴仆”:我们的行为表明我们是事奉哪一个主人。人不可能同时事奉两个主(太6:24;路16:13;参约8:34)。
“以至于死”:即导致死亡
“顺命”:根据上下文是指顺从上帝。这是出于信心的顺从(见1:5注;参16:26)。
“成义”:这里可能指公义的品格。顺从的行为会导致顺从的习惯,顺从的习惯构成公义的品格。
17 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本会注释】
“感谢上帝,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对照7:25。保罗感谢上帝,因为罗马的基督徒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在却顺服了。罪人得救而顺从,这是一件很值得高兴和感恩的事(见路15:7,23,24)。如果我们象上天那样高度重视人类灵魂的价值,当迷失的人找回来归向基督时,我们中间就会有更大的喜乐。
“从心里顺服”:这种顺服来自对基督的信心。这是一种爱和信任的反映。这种恩典之下的顺服不同于律法主义的顺服。它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而真心的。 “道理的模范”:即“教训的方式”见罗5:14注。在本文中最恰当的意思是“模式”或“模范”(参腓3:17;帖前1:7;帖后3:9;提前4:13;多2:7),保罗所说的是教导信徒的、有关基督徒信心和责任的标准或模式。
“所传给你们的”,一般是指传给信徒的一种道理(见彼后2:21;犹3)。但保罗可能继续描述罪人转而服从新的主人。信徒原来是罪的奴仆,现在则从心里顺服传给他们的教训的标准。
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本会注释】
“从罪里得了释放”:即脱离罪的统治。
“作了义的奴仆”,悔改就是更换了主人。信徒脱离罪恶暴君的奴役后成为义的奴仆。作义的奴仆实际上拥有真正的自由。事奉罪恶和撒但的人是他们自己冲动和欲望的奴隶,而他们的冲动和欲望则是受那恶者所控制的。上帝召人事奉义,就是向他们提供自由。“顺从上帝,就摆脱了罪的束缚,以及人类情欲和冲动。”(《服务真诠》131页)
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本会注释】
“肉体的软弱”:指人类在灵、智、体方面本性上的软弱。保罗似乎是在说,他用日常生活举例说明,是因为考虑到信徒缺乏属灵的辨别力(参来5:11-14)。他本来希望用更加抽象和属灵的方式讲述基督徒与基督的关系。但就象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他采用的说明最适合于他学生的背景和能力。
“照人的常活”:对照罗3:5;加3:15。他显然感到奴役和束缚的说法不适于解释基督徒与主之间的关系。因为它们暗示一种被迫的,机械式的服务。
“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即不洁的奴仆。随着犯罪而来的表面上自由快乐。实质上去是牢牢的捆绑。“不法”是约翰给罪所下的定义(见约壹3:4注)。“不洁”和“不法”很恰当地描写了异教的特征(见罗1:24-32;彼前4:3,4)。
“以至于不法”。把肢体献给“不法”和“不法”导致“不法”的习惯行为。放纵罪恶的处罚就是被交给罪恶(见罗1:24,26,28)。请对照义的结果就是圣洁 。
“献给义作奴仆”:见罗6:18注。保罗奉劝信徒完全献身过公义的生活,就象过去一心一意过犯罪的生活一样。
“以至于成圣”(林前1:30;帖前4:3,4;帖后2:13;彼前1:2)。该词原文(HAGIASMOS)既可指获得圣洁的过程,也可指成圣的结果和状态。罗1:4;林后7:1;帖前3:13用了另一个词HAGIOSUNE来指成圣的结果和状态。该两词的希腊词根都是HAGIOS,意为“圣洁”。本节可能指持续进行的成圣工作。
成圣是不断献身的过程。(见弗4:12-15;彼后1:5-10)。它是灵,智,体方面一天一天均衡的发展,直到上帝的形象恢复在我们身上。我们本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的。(见《教育论》15,10页;《善恶之争》470页;《论饮食》57页)。上帝救恩计划的目的不仅是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称义,而且要使我们得到恢复和成圣。上帝的旨意要让新世界住着经过变化的圣徒。使徒保罗劝勉信徒献上自己——包括灵、智、体——就是为了得到这种改变。
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本会注释】
“罪之奴仆”:见罗6:6注;参罗6:17-17注。
“不被义拘束”:不是说公义对他们没有要求,而是他们象洪水以前以人类一样,专注于犯罪(创6:5)
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本会注释】
“当日有”,希腊文用的是进行时。“当日”指事奉罪恶的时候。
“果子”:见罗1:13注。没有什么果子,至少没有好的果子。
“死”:见罗6:23注
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本会注释】
“从罪里得了释放”,即脱离罪的束缚(见罗6:18注)
“作了上帝的奴仆”。罗6:18也用了该词(见该处注释)。保罗不以自称为基督的仆人为羞(见罗1:1注)。我们事奉上帝,不是出于被迫,而是因为爱祂(约14:13)。上帝并不待我们如奴仆,而是象儿子。(加4:7)
“成圣”,见罗6:14注。上帝的“奴仆”会不断结出优质的果子,即圣灵的果子(加5:22)。这种事奉意味着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罗12:1,2)。结果就是永生(见罗2:7;5:21)。
永生:见罗6:23注;参太25:46
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本会注释】
23“工价”:原文OPSONIA 不同于新约中路10:7;约4:36;约4:36;罗4:4等中所用表示“工作”的MISTHOS。OPSONIA 来自一个意为“烤好的食物”特别是鱼和肉的词,加上另一个表示“购买”的词构成。所以它的意思是“食品”,“津贴”“供养”等,如给士兵的供养(见路3:14;林前9:7,林后11:8)。后来它一般用来指工资。保罗在这里似乎是继续服兵役的讲法。(见罗6:13注)。
“死”:罪给它的奴仆不折不扣地付出工钱。“犯罪的,他必死忘”(结18:4)。这里既然把死和永生进行对比,保罗特别指的是永远的死亡,即“第二次的死”(启20:6,14,15;参《善恶之争》544页;《早期著作》51页)。在最后的毁灭中,罪人将得到应有的报应。他们拒绝了上帝提供的恩典和永生。接受了他们主动选择的后果(见罗2:6注;见《历代愿望》763,764页。
“恩赐”:“恩赐”与“工价”形成鲜明的对比。基督徒所得到的东西是上帝白白的恩赐。即使是称义和重生的信徒,对上帝的服务和顺从,也不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功劳,而是圣灵的果子。上帝差圣灵住在他们心中。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赚得救恩,配得救赎。我们是因信靠恩得救。“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见太20:15注。
“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见罗6:11注;参提后1:1)。基督是“复活”和“生命”(约11:25)。祂是生命的源头,赐永生给一切信祂的人(约6:40)。上帝永生的恩赐不仅是藉着基督,而且是在基督里赐予的生命的源头。祂是“我们的生命”(亚3:4;参《历代愿望》786,787页),我们只有与祂联合,才能得到永生。
“永生”,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失去的永生之福(见罗5:12注),将会在一切愿意领受并准备好献身为上帝服务的人身上得到恢复(罗2:7;6:22;参启21: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