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22章
1当耶和华救大卫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他向耶和华念这诗,
2说:“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
3我的 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是我的避难所。我的救主啊,你是救我脱离强暴的。
4我要求告当赞美的耶和华,这样,我必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
5曾有死亡的波浪环绕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
6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
7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 神呼求。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我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8那时,因他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天的根基也震动摇撼。
9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
10他又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有黑云在他脚下。
11他坐着基路伯飞行,在风的翅膀上显现。
12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厚云为他四围的行宫。
13因他面前的光辉炭都着了。
14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
15他射出箭来,使仇敌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扰乱。
16耶和华的斥责一发,鼻孔的气一出,海底就出现,大地的根基也显露。
17他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从大水中拉上来。
18他救我脱离我的劲敌和那些恨我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强盛。
19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倚靠。
20他又领我到宽阔之处,他救拔我,因他喜悦我。
21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
22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 神。
23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离弃。
24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25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的清洁赏赐我。
26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27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28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
29耶和华啊,你是我的灯,耶和华必照明我的黑暗。
30我藉着你冲入敌军,藉着我的 神跳过墙垣。
31至于 神,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
32除了耶和华,谁是 神呢?除了我们的 神,谁是磐石呢?
33神是我坚固的保障,他引导完全人行他的路。
34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处安稳。
35他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甚至我的膀臂能开铜弓。
36你把你的救恩给我作盾牌,你的温和使我为大。
37你使我脚下的地步宽阔;我的脚未曾滑跌。
38我追赶我的仇敌,灭绝了他们,未灭以先,我没有归回。
39我灭绝了他们,打伤了他们,使他们不能起来;他们都倒在我的脚下。
40因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争战;你也使那起来攻击我的,都服在我以下。
41你又使我的仇敌,在我面前转背逃跑,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
42他们仰望,却无人拯救,就是呼求耶和华,他也不应允。
43我捣碎他们,如同地上的灰尘;践踏他们,四散在地,如同街上的泥土。
44你救我脱离我百姓的争竞,保护我作列国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
45外邦人要投降我,一听见我的名声,就必顺从我。
46外邦人要衰残,战战兢兢地出他们的营寨。
47耶和华是活神。愿我的磐石被人称颂;愿 神那拯救我的磐石被人尊崇。
48这位 神就是那为我伸冤,使众民服在我以下的。
49你救我脱离仇敌,又把我举起,高过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你救我脱离强暴的人。
50耶和华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谢你,歌颂你的名。
51耶和华赐极大的救恩给他所立的王,施慈爱给他的受膏者,就是给大卫和他的后裔,直到永远。”
耶利米书25章
1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华论犹大众民的话临到耶利米。
2先知耶利米就将这话对犹大众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说:
3从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十三年直到今日,这二十三年之内,常有耶和华的话临到我,我也对你们传说,就是从早起来传说,只是你们没有听从。
4耶和华也从早起来,差遣他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只是你们没有听从,也没有侧耳而听),
5说:“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和所作的恶,便可居住耶和华古时所赐给你们和你们列祖之地,直到永远。
6不可随从别神事奉敬拜,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加害与你们。
7然而,你们没有听从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陷害自己。”这是耶和华说的。
8所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没有听从我的话,
9我必召北方的众族和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国民。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以致他们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永久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10“我又要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中间止息。
11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
12七十年满了以后,我必刑罚巴比伦王和那国民,并迦勒底人之地,因他们的罪孽使那地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13“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说的话,就是记在这书上的话,是耶利米向这些国民说的预言,都临到那地。
14因为有多国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仆,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
15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对我如此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
16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要发狂,因我使刀剑临到他们中间。”
17我就从耶和华的手中接了这杯,给耶和华所差遣我去的各国的民喝。
18就是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城邑,并耶路撒冷的君王与首领,使这城邑荒凉,令人惊骇、嗤笑、咒诅,正如今日一样。
19又有埃及王法老和他的臣仆、首领,以及他的众民;
20并杂族的人民和乌斯地的诸王,与非利士地的诸王;亚实基伦、迦萨、以革伦,以及亚实突剩下的人;
21以东、摩押、亚扪人;
22推罗的诸王;西顿的诸王;海岛的诸王;
23底但、提玛、布斯和一切剃周围头发的;
24阿拉伯的诸王;住旷野杂族人民的诸王;
25心利的诸王;以拦的诸王;玛代的诸王;
26北方远近的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万国喝了,以后示沙克(注:就是“巴比伦”)王也要喝。
27“你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我使刀剑临到你们中间。’
28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
29我既从称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灾祸,你们能尽免刑罚吗?你们必不能免,因为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的居民。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30所以你要向他们预言这一切的话,攻击他们说:‘耶和华必从高天吼叫,从圣所发声,向自己的羊群大声吼叫;他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呐喊,像踹葡萄的一样。
31必有响声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国相争,凡有血气的他必审问,至于恶人,他必交给刀剑。’”这是耶和华说的。
32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必有灾祸从这国发到那国,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
33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殓,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为粪土。
34“牧人哪,你们当哀号、呼喊;群众的头目啊,你们要滚在灰中,因为你们被杀戮分散的日子足足来到。你们要跌碎,好像美器打碎一样。
35牧人无路逃跑;群众的头目也无法逃脱。
36听啊,有牧人呼喊,有群众头目哀号的声音,因为耶和华使他们的草场变为荒场。
37耶和华发出猛烈的怒气,平安的羊圈就都寂静无声。
38他离了隐密处像狮子一样,他们的地,因刀剑凶猛的欺压,又因他猛烈的怒气,都成为可惊骇的。”
罗马书13章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罗马书14章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 神已经收纳他了。
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 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 神。
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
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说明。
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17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 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不可因食物毁坏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2你有信心,就当在 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撒母耳记下22章
提要:一首感谢上帝大能的拯救和百般祝福的诗篇。
大卫的凯歌
撒下22:1 当耶和华救大卫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他向耶和华念这诗,
【本会注释】
这诗。这首诗也以许多微小的变更出现在诗篇第18篇里。第一节经文作为那首诗篇的标题出现。某些涉及大卫生平事件的其它诗篇也带有解释那些诗篇的历史背景的标题(参出15:1;申31:30;士5:1)。
他的一切仇敌。大卫是在上帝将他非同寻常地从仇敌手中救出来之后写了这首诗。这似乎不会是在获得了对亚扪人和他们的盟军的伟大胜利之前(见撒下8,10)。它似乎是写在大卫还能在百姓面前讲说他的公义和他手中的清洁的时候(撒下22:21),这必是在他对拔示巴和乌利亚犯罪之前(撒下11;参《祖知》第七十章)。
脱离扫罗的手。这些话倾向于证实这首诗不属于大卫作王后期的作品,即使它在这里看来是接近大卫作王结束的记录。大卫被救脱离扫罗的手,连同他得胜扫罗家余剩的人,足以作为大卫写这首诗的原因之一。这一观察结果似乎要求这首诗篇写在大卫作王结束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撒下22:2 说: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
【本会注释】
他说。这些话出现在诗篇第18篇的标题的结束语中。然而,在那首诗篇中,开篇的话是:“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这句话并没有在这里出现。大卫所表示的对上帝深切而温柔的爱形成了适宜于整首诗篇的导言。
耶和华是我的岩石。这是大卫典型的表达法。在逃避扫罗时,大卫经常在群山的岩石中找到避难所和力量。上帝对他来说就象岩石的力量一样,给他提供保护并救他脱离他的仇敌。这首诗篇的风格特别具有大卫的特征,充满了庄严、力量与活力。这首诗篇自始至终弥漫着大卫的全部精神。他曾那么接近地生活在永恒的山岭中,曾那么久居住在岩石中,它们已经形成了他的生命与生活的内在部分。将这些自然界的象征交织到从他心中涌出的诗歌之中成了他的第二本性。
撒下22:3 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是我的避难所。我的救主啊,你是救我脱离强暴的。
【本会注释】
投靠。字面意义是“寻求避难。”这是大卫在诗篇第7篇和第11篇中奏出的勇敢之音。大卫已经学会了相信并信靠上帝。他知道无论人可能做什么,上帝都不会使他失望。上帝就象永恒的山岭一样可靠。人可以完全信赖祂。
我的盾牌。对任何一个未曾作战的人来说,盾牌的形状并没有什么价值或意义。但是对大卫来说,盾牌却意味着生命本身。他从最生动的亲身经验得知它在生命的某些生死关头是极其重要的。就象他可靠的盾牌经常挡住仇敌有意要杀死他的猛刺一样,上帝也屡次从敌人手中拯救了他的性命。这形象是大卫的特征。他的诗歌活跃着并涌现着战争生活的精神,是因为他是一个习惯于作战的战士。
拯救我的角。见路1:69。角是力量与权柄的象征。这个形象指兽的角,既用于收兵也用于进攻(见撒上2:1,10;诗75:10;89:17;92:10;112:9)。上帝是拯救大卫的角在于祂不仅给他提供了保护和防卫,而且在他与仇敌的积极作战中帮助了他并使他坚强。
我的高台。一个山上的要塞。在荒郊野外,这种地方通常很高,难以接近,易守难攻。因它很高,所以可以俯瞰四围的区域。它提供危险接近的警报并且处于抵制进攻的有利位置。
我的避难所,我的救主。这些话在诗18:2没有找到。它们说明了前面关于上帝的声明,说明祂多么受大卫尊敬。在需要之时,大卫可以逃到祂那里避难,并且可以指望祂作为救他脱离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仇敌的救主。
撒下22:4 我要求告当赞美的耶和华,这样,我必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
【本会注释】
当赞美的。将赞美归于当受赞美的那一位是许多诗篇的一个显著特征。
撒下22:5 曾有死亡的波浪环绕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
【本会注释】
死亡的波浪。“死亡的悲哀”(诗18:4)。大卫此时想到的是紧逼他的危险,曾象洪水一样要吞没他。
匪类的急流。字面意义是“彼列的急流”—毁灭性邪恶的化身。“毁灭的洪流”(修订标准本)不断扫荡大卫,似乎要切断每一个逃生的办法。他认识到撒但在与他的生命与灵魂作战,而且恶人们被用作那恶者的工具,总是列阵与他作对。
使我惊惧。就连最伟大的英雄有时也会被恐惧困扰。
撒下22:6 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
【本会注释】
阴间。希伯来文是she'ol,死人的象征性领域。这个词与折磨人的地方毫无关系。大卫经常经历九死一生。困苦、危险、迫害与危难是他每日的经历。这些都使他接近上帝。
撒下22:7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上帝呼求。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我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本会注释】
求告耶和华。不断被危险包围着,大卫开始认识到很少人曾认识到的:他不断需要上帝之手的保护。危险使他祈求并指望耶和华的帮助。他所过的危险生活帮助巩固了他深刻的宗教经验。他的焦虑把他赶向上帝并且使他亲自熟悉了耶和华持续的指导与照顾。
他从殿中。上帝从祂天上的居所俯看在危险中的人并赐给他们所需要的恩典与力量。大卫认出天上的圣殿是上帝的居所:“耶和华在他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诗11:4)。
撒下22:8 那时因他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天的根基也震动摇撼。
【本会注释】
摇撼战抖。8-16节含有关于上帝的一个惊人美丽且感人至深的描述。这段经文在描述上帝的力量与权能的崇高庄严方面是非常卓越的。这是一个可怕的暴风与地震的画面,伴随着浓烟与黑暗,闪电爆发雷声隆隆,震耳欲聋,向大卫揭示了上帝的亲自临格。无疑这画面来自大卫亲身的经历,当大卫在野外,暴露于大自然的风雨中,并且可能在为自己的性命与他的仇敌争战之时,显示了上帝临近给属祂的人带来了救恩。这景象使人回忆起在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所伴随着的恐怖(出19:16-18)。
因他发怒。通过地大摇动和天上可怕的动荡这种修辞格,形象地描绘了上帝发怒的可怕结果。
撒下22:9 从他鼻孔冒烟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连炭也着了。
【本会注释】
从他鼻孔冒烟。在诗歌的比喻中,自然界壮观的势力被描绘成来自于上帝,要实现上帝指定它们去做的毁灭之工。
撒下22:10 他又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有黑云在他脚下。
【本会注释】
使天下垂。就象在暴风雨中乌云下降,似乎要压在树木与山峦之上一样,上帝也被描绘成在祂的愤怒中使天下垂。
撒下22:11 他坐着基路伯飞行,在风的翅膀上显现。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厚云为他四围的行宫。
【本会注释】
他以黑暗为他四围的行宫。“他以黑暗为藏身之处;以水的黑暗为他四围的行宫”(诗18:11)。这画面是上帝以暴风雨胁迫的黑暗作为祂的居所。祂坐在那里,看不见却很近,对祂的仇敌施行报复(见申4:11;诗97:2)。
撒下22:13 因他面前的光辉炭都着了。
【本会注释】
因光辉。在暴风雨的黑暗中出现了使人眩目的闪电。
撒下22:14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
【本会注释】
耶和华打雷。紧随着闪电(13节)就听到了爆裂的雷声,带来了上帝对祂的仇敌的审判。诗18:13加上说:“有冰雹火炭”。
撒下22:15 他射出箭来,使仇敌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扰乱。
【本会注释】
他射出箭来。这些闪电,紧随着隆隆的雷声,也描绘在诗77:17,18中。在诗歌的比喻中,上帝被描绘为一个战士发出祂的箭,为了毁灭祂的敌人(见申32:23;伯6:4;诗7:12,13;38:2;哀3:12,13)。
使他们扰乱。耶和华实现了全然击溃祂的仇敌,祂与他们的战争以他们的彻底毁灭结束(见出23:27;书10:10;士4:15,16;撒上7:10)。
撒下22:16 耶和华的斥责一发,鼻孔的气一出,海底就出现,大地的根基也显露。
【本会注释】
他鼻孔的气。见出15:8,在对出埃及的诗意描述中,摩西描绘耶和华用他鼻孔的气吹回红海的水,使“海中的深水凝结”。
撒下22:17 他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从大水中拉上来。
【本会注释】
从大水中拉上来。在描述了上帝在暴风雨中表明的愤怒之后,大卫现在形容上帝对他施行的拯救(17-20节)。大卫就象被从苦海中拯救出来一样。
撒下22:18 他救我脱离我的劲敌和那些恨我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强盛。
【本会注释】
我的劲敌。大卫在此处可能直接指的是亚扪人和他们的盟军(撒下10)。
撒下22:19 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倚靠。
【本会注释】
他们来阻止我。字面意义是“他们来攻击我。”
撒下22:20 他又领我到宽阔之处;他救拔我,因他喜悦我。
【本会注释】
到宽阔之地。和他的仇敌进攻所引起的极窄境遇形成对比。通过上帝的帮助,仇敌的势力被打破,大卫得到了拯救。
喜悦我。大卫在这里给出了上帝为什么赐给他胜利而不给他敌人胜利的原因。这并不是任意地偏袒;上帝能为祂的仆人作奇妙的工作是因为大卫在与上天的计划合作(见21-28节)。
撒下22:21 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
【本会注释】
按着我的公义。古时上帝应许健康与繁荣作为顺从的直接赏赐(申28:1-14)。
我手中的清洁。手是行动的工具。耶和华既查看人们的行为也查看他们的心(诗15:2-5;24:4,5)。当写这些诗句时,大卫能公然地说他的手是清洁的,但是在他对拔示巴和赫人乌利亚犯罪之后就不可能这样说了。这里我们可能得到一个暗示说明这首诗写在击败亚扪人和他们的盟军之后(撒下10)但却在大卫与拔示巴犯罪之前(撒下11;见撒下11:1的注释)。
撒下22:22 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未曾作恶离开我的上帝。
撒下22:23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离弃。
撒下22:24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撒下22:25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的清洁赏赐我。
【本会注释】
按。见21节的注释。
撒下22:26 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本会注释】
以慈爱。在前一节经文中,大卫已经说明了上帝赏赐他的原因。现在他写下了普遍原理,就是上帝确实会将同样的怜悯和恩惠给予所有愿意显明自己是仁慈怜悯并且正直的人。上帝的赏赐是受人对祂的态度和对同胞的行为这种条件限制的。然而,约伯的经历却说明了这一普遍原理可能有例外。因为基督与撒但之间的大斗争的牵连,有时苦难会被允许临到义人身上,不顾他们是义的。
撒下22:27 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
【本会注释】
你以弯曲待他。对于乖僻的人,上帝看上去也是乖僻的。恶人感到祂对他们是不仁慈不公平的,而实际上祂却是公正的,因为祂允许他们去自食其果,并且允许照着他们对别人所行的使他们临到相同的待遇。然而藉着这一切祂还是要寻求拯救他们(见24>利26:23,24,40-45)。
撒下22:28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
撒下22:29 耶和华啊,你是我的灯;耶和华必照明我的黑暗。
【本会注释】
因为你是我的灯。“你必点着我的灯”(诗18:28)。这节经文引入了这首诗的另一部分(撒下22:29-46),大卫在其中讲述了耶和华所行的和将要为他行的(见诗132:17;王上11:36;15:4)。
撒下22:30 我藉着你冲入敌军,藉着我的上帝跳过墙垣。
【本会注释】
敌军。希伯来文是gedud。军队的支队或轻装上阵的一群人,以抢劫为目的被派到敌国,例如烧毁了洗革拉的亚玛力人(撒上30:8,15)。依靠耶和华的帮助,大卫曾屡次获得对这种敌方抢劫队的胜利。摧毁这种部队需要速度、勇敢和能力,而上帝已经把这种才干赐给了大卫。
跳过墙垣。由于上帝的帮助,没有什么障碍能够阻止大卫追击敌人。
撒下22:31 至于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华的话是炼净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们的盾牌。
【本会注释】
完全的。希伯来文是tamim,“完全的,”“完整的,”“全部的。”希伯来文中的重点不象英文是在无瑕疵上,而是在完全上。
盾牌。或如3节中的“盾牌”。上帝向所有信靠祂的人提供保护。
撒下22:32 除了耶和华,谁是上帝呢?除了我们的上帝,谁是磐石呢?
【本会注释】
谁是上帝呢?。只有一位上帝,而那就是耶和华。因为如此,所以祂容许祂的敌人去实行他们自己的诡计,而祂却掌有天上所有的能力。
谁是磐石呢?。除了我们的上帝,谁是值得信赖的、稳固的、不改变的、可靠的呢?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坚固的保障;他引导完全人行他的路。
【本会注释】
上帝是我的力量。不依靠耶和华的人并不比自己强壮,但是信靠耶和华的人却有天上所有的力量与他同在。
撒下22:34 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处安稳。
【本会注释】
如母鹿的蹄。在粗糙的峭壁和山间的迷踪中,母鹿的蹄是迅速而稳当的。在指定给大卫要走的弯曲道路中,上帝已使他行走稳当而安全。
撒下22:35 他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甚至我的膀臂能开铜弓。
【本会注释】
教导我的手能以争战。大卫是一个熟练而成功的战士,而他在这方面将成功归于上帝。他并没有从事自私或残忍的战争,而是打耶和华的仗,因而他能指望上帝给他技能,也给他保护与指导。
钢铁的弓。字面意义是“铜弓”。古时的战士以他们开弓的力量自豪。耶和华已经赐给大卫力量和技巧能成功的使用作战的武器。
撒下22:36 你把你的救恩给我作盾牌;你的温和使我为大。
【本会注释】
你救恩的盾牌。见弗6:17:“救恩的头盔。”任何人对于生命中的任何危险所能拥有的最好保护就是上帝的拯救大能。
温和。希伯来文是`anoth,字面意义是“回答,响应”。意义不明确。诗18:35有`anawah,字面意义是“谦卑,”那显然是正确的解释。上帝仁慈而温和的谦虚(见诗113:6,7)向地上柔和谦卑的人表明了(赛57:15;66:2),使他们能升到尊荣与成就的最大高度。
撒下22:37 你使我脚下的地步宽阔;我的脚未曾滑跌。
【本会注释】
使我的地步宽阔。在狭而窄的地方,祢已给我余地使我能够前进不受阻碍。“你行走,脚步必不至狭窄;你奔跑,也不至跌倒”(箴4:12;参诗31:8)。
脚。字面意义是“踝。”上帝赐给诗篇的作者能力以坚定而平稳的步伐行走在危险之地;他的脚踝不颤抖,脚也不滑跌。
撒下22:38 我追赶我的仇敌,灭绝了他们,未灭以先,我没有归回。
撒下22:39 我灭绝了他们,打伤了他们,使他们不能起来;他们都倒在我的脚下。
【本会注释】我的脚下。古代画家经常描绘胜利者站在死在他们脚下或他们的战马脚下的敌人身上。这里描绘的不是征服或统治的画面,而是推翻仇敌并越过他的画面。
撒下22:40 因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争战;你也使那起来攻击我的都服在我以下。
【本会注释】
那起来攻击我的。在大卫的生涯中,仇敌不断起来反对他,但是耶和华使他们倒在王的力量之前。
撒下22:41 你又使我的仇敌在我面前转背逃跑,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
【本会注释】
在我面前转背。或“在我面前转过颈项”。这种说法的意思是敌人已在他面前被迫仓皇逃窜,已经在他面前转背。请比较:“我要使你一切仇敌转背[希伯来文是“颈项”]”(出23:27)。
撒下22:42 他们仰望,却无人拯救;就是呼求耶和华,他也不应允。
撒下22:43 我捣碎他们,如同地上的灰尘,践踏他们,四散在地,如同街上的泥土。
【本会注释】
如同灰尘。大卫的仇敌被摧毁如地上的灰尘,他们的能力被归于无有。诗18:42是:“如同风前的灰尘,”因此加上的想法是仇敌四散如同灰尘在风前四散一样。
如同街上的泥土。表示完全胜利的另一种表达法。大卫的仇敌不仅被粉碎成尘土,而且还被踹在他的脚下(见赛10:6;亚10:5;玛4:3)。
撒下22:44 你救我脱离我百姓的争竞,保护我作列国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
【本会注释】
我百姓的争竞。诗18:43是“百姓的争斗,”与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对撒下22:44的翻译一样。因为大卫一路被带向了对他的外国仇敌的彻底胜利的顶点(撒下22:44-46),有人认为他几乎不可能在这里涉及国内的困难。他在这里从事的他百姓的争战是他们与别的国家开展的争战。
列国的元首。在他对外邦的胜利中,大卫已经成了他们的主人并接受他们的进贡。上帝的旨意并不是世界应该继续分裂为许多国家,不断从事彼此反对的战争,而是他们最终应该在一位王的领导之下团结为一个国家,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然而以色列人拒绝与上帝的计划合作,不肯成为外邦人的领导者和擎光者。他们是反叛而骄傲的,并且在许多方面并不比他们的外邦邻居好。上帝终于弃绝了他们并取消了他们的特权。
然而在将要作为大卫的子孙来临的弥赛亚统治之下,并且通过上帝的真以色列—亚伯拉罕的属灵子孙—那个计划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然而在许多方面却与原计划不同(见罗9:6-8;《知君》第五十九章)。
我素不认识。见赛55:5。
撒下22:45 外邦人要投降我,一听见我的名声就必顺从我。
【本会注释】
要投降我。字面意义是“要来奉承。”
撒下22:46 外邦人要衰残,战战兢兢地出他们的营寨。
撒下22:47 耶和华是活神,愿我的磐石被人称颂!愿上帝,那拯救我的磐石,被人尊崇!
【本会注释】
耶和华是活神。大卫在此处开始了他这首诗的结尾部分(47-51节)。根据耶和华已经赐给他的胜利,他将赞美与感谢归给上帝。耶和华并没有忘记他或离弃他—祂永远存在,是活上帝(诗42:2;赛37:4,17;耶10:10;何1:10;提前6:17),“独一不死”的那位(提前6:16)。对大卫来说,上帝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或抽象概念—他已经学会认识祂是一个私人的朋友和救主,并且他现在因祂奇妙的拯救和照顾向祂表示充满感激的赞美。
拯救我的磐石。见诗89:26。大卫再次想起了上帝对他意味着什么;祂既是他的磐石又是他的拯救,上帝是他的力量和保护,并且是给他带来救恩的。
撒下22:48 这位上帝就是那为我伸冤、使众民服在我以下的。
【本会注释】
为我伸冤的。上帝活着并且照顾着。祂并没有使大卫成为他仇敌手中无助的牺牲品,而是为他执行公义(见诗94:1;路18:7)。
撒下22:49 你救我脱离仇敌,又把我举起,高过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你救我脱离强暴的人。
【本会注释】
救我脱离。大卫屡次发现自己被敌人包围,似乎无助并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但是上帝必赐给他拯救,救他脱离他们并使他们臣服在他以下。
强暴的人。有些注释者认为这一措词特别应用在扫罗身上,但是很可能应用得更广泛。这首诗的整体内容,特别是结束部分,使它看起来似乎大卫在这里并不是特别想到扫罗,而是他通常而言的仇敌。这些人当然是强暴的人,并且要是他们能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得到大卫的话,他们必会残忍地对待他。耶和华已经仁慈地救大卫脱离了这些人。
撒下22:50 耶和华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谢你,歌颂你的名。
【本会注释】
因此。这个“因此”把大卫献上的感谢与先前关于上帝恩待他的叙述连接了起来。大卫具有深刻的信仰经验的秘诀在于这个事实:他心中经常保持着他曾从上帝得到的怜悯并且永不停止为此感谢耶和华。
在外邦中。赐给大卫的出色胜利在列国面前高举了以色列上帝的能力。保罗引用这节经文说明认识上帝的知识如何会通过福音的传扬进入到外邦人之中(罗15:9)。上帝计划以色列应该成为祂拯救的福音。这位诗篇的作者经常说到要是以色列能完成她的崇高使命的话,荣耀就会临到以色列。他展望到全地都敬拜上帝并唱诗赞美祂的时候(诗66:4),以及地上所有的君王都在祂面前跪拜、列国都必侍奉祂的时候(诗72:11)。因此这位诗人号召以色列要“将他所行的传扬在众民中”(诗9:11),并“在列邦中述说他的荣耀”(诗96:3),并且表达他本人要在百姓中赞美上帝并在列邦中向祂歌唱的意图(诗57:9)。另见诗105:1;赛12:4。
撒下22:51 耶和华赐极大的救恩给他所立的王,施慈爱给他的受膏者,就是给大卫和他的后裔,直到永远!
【本会注释】
极大的救恩。诗18:50解释为:“赐极大的救恩给他所立的王。”意思是清楚的:耶和华将祂丰富的救恩赐给王,使他对仇敌获得更大的胜利。
他的后裔。这似乎提到的是拿单在撒下7:12-16中的预言,在大卫睡后,耶和华会设立他的子孙接续他并确立他国度的宝座到永远。因为这一伟大的恩慈,大卫现在感谢耶和华。整首诗篇是一首宏大的赞美与感谢的圣歌,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大卫衷心地表达他对上帝的信心,并且充满感激地接受耶和华关于祂会把这国永远赐给他和他的后裔的保证。
耶利米书25章
提要:1 耶利米责备犹太人不听从先知,8 预言七十年被掳,12 以后是巴比伦的毁灭。15 用一杯酒的表号预言所有国家的毁灭。34 牧人的哀号。
1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华论犹大众民的话临到耶利米。
【本会注释】
约雅敬第四年。本章的信息一定是在犹太人第一次被掳到巴比伦以后不久发出的(见但1:1注释)。约雅敬的第4年,是公元前605年或604年,似乎是在先知运用窑匠器皿的表号之前(见耶18;19;《先知与君王》第431页)
元年。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605年夏天继承父亲登上王位,所以这是他的登基年。接下去的一整年是他的元年。按照犹太历,始于公元前605年秋天;按照巴比伦的日历,始于公元前604年春天(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505、755、756页;又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138、160、161页;《SDA圣经注释》卷三第91、92页)。
尼布甲尼撒。见耶21:2注释。
2 先知耶利米就将这话对犹大众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说:
3 “从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十三年直到今日,这二十三年之内,常有耶和华的话临到我;我也对你们传说,就是从早起来传说,只是你们没有听从。
【本会注释】
约西亚十三年。这是犹太民用历。按公元前605或604年为约西亚第四年算,系公元前628年或627年(见耶1:2注释)。
这二十三年之内。从公元前626年到604年,头尾都算在内,正好是23年。这是耶利米至发出本章的信息为止的工作年限。
从早起来。这个习语指努力工作,坚持不懈(见耶7:13注释)。
4 耶和华也从早起来,差遣他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只是你们没有听从,也没有侧耳而听),
5 说:‘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和所作的恶,便可居住耶和华古时所赐给你们和你们列祖之地,直到永远。
【本会注释】
你们各人当回头。这个悔改顺从的呼吁,证实了真先知的使命(见王下17:13;结18:30-32)。
直到永远。如果以色列人实现了上帝对于他们的理想,他们就会永远居住在那块土地上(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30页)。
6 不可随从别神事奉敬拜,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加害与你们。
7 然而你们没有听从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陷害自己。这是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见耶24:9。
8 所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没有听从我的话,
【本会注释】
万军之耶和华。见耶7:3注释。
9 我必召北方的众族和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国民。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以致他们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永久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北方。见耶1:14;4:6注释。
众族。指被尼布甲尼撒征服的各个民族。他们补充了巴比伦军队的兵员。
尼布甲尼撒。见耶21:2注释。
我仆人。见耶27:6;43:10。居鲁士也被称为上帝的“仆人”,即,做上帝所希望做的事情(见赛44:24-45:5)。
惊骇(shammah)。“可怕”(见耶5:30注释)。
嗤笑。即嘲笑。
10 我又要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中间止息。
【本会注释】
再也听不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见耶7:34注释),妇女碾谷“推磨的声音”(出11:5;太24:41)。“灯的亮光”也会止息。本节描述了家庭生活的完全瓦解,不论是喜庆的季节,还是在日常生活中(见启18:22,23)。
11 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
【本会注释】
令人惊骇。直译是“令人害怕”(见耶5:30注释)。
七十年。这七十年也殃及犹大周围的国家(见第9节)。但耶29:10只提到犹大的被掳。七十士译本为: “他们将在外邦人中服侍七十年”,与耶29:10一致,七十年只涉及犹太人。
这七十年就是犹太人被掳的七十年(耶29:10),可以从公元前605年算到公元前536年。关于七十年,详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90-92,94-97页。
12 七十年满了以后,我必刑罚巴比伦王和那国民,并迦勒底人之地,因他们的罪孽使那地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我必刑罚。这段针对巴比伦的预言,在“玛代人和波斯人”占领了巴比伦城,杀死伯沙撒,结束新巴比伦帝国时(但5:17-31)开始应验。虽然上帝用巴比伦惩罚祂的子民,但这不能免除巴比伦人因自己的罪孽而受的惩罚(见耶50;51;参赛10:5-16)。
巴比伦王。作为旧约时代以色列的一个主要敌人,《启示录》用巴比伦来代表敌挡上帝余民的背道的基督教,这是很合适的(见启14:8;17:5;18:2注释)。《启示录》的表号,大都选自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以旧约先知的象征性信息为依据(见《使徒行述》第585页)。所以在研究《启示录》的表号时,务必从旧约历史和预言中认真寻找相应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了解《启示录》表号完整的意义。
《耶利米书》25章描述古代巴比伦所遭受的各种惩罚,值得与《启示录》16-19章奥秘的巴比伦所遭受的惩罚(见赛14:4注释)对照起来研究。请注意以下各点:

13 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说的话,就是记在这书上的话,是耶利米向这些国民说的预言,都临到那地。
14 因为有多国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仆;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
【本会注释】
按照上帝的报应,身为世界霸主的巴比伦人,将成为他们所征服之民族的奴隶。
15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对我如此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
【本会注释】
见诗75:8;赛51:17,22;启14:10。
16 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要发狂,因我使刀剑临到他们中间。”
【本会注释】
生动地描写巴比伦征服者进犯时各国的惊恐心理。上帝忿怒的酒(见第15节)似乎使他们充满恐惧和绝望(见赛51:17,22;耶51:7;哈2:16;参启14:10;17:4;18:3)。
17 我就从耶和华的手中接了这杯,给耶和华所差遣我去的各国的民喝,
【本会注释】
先知用这个表号说出针对这些国家的预言。
18 就是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城邑,并耶路撒冷的君王与首领,使这城邑荒凉,令人惊骇、嗤笑、咒诅,正如今日一样。
【本会注释】
犹大。耶利米开始向自己的同胞宣布上帝的判决,预言对他们罪孽的惩罚,及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见彼前4:17)。
惊骇。直译是“可怕”(见耶5:30注释)。
嗤笑。指嘲笑。
19 又有埃及王法老和他的臣仆、首领,以及他的众民,
【本会注释】
当时的埃及国王是尼哥二世(公元前610-595年),在迦基米施被尼布甲尼撒打败。
20 并杂族的人民和乌斯地的诸王,与非利士地的诸王(亚实基伦、迦萨、以革伦,以及亚实突剩下的人);
【本会注释】
杂族的人民。(见耶50:37;参出12:38;尼13:3)。可能指尼哥二世的父亲萨姆提克一世安置在埃及,并用作埃及辅助部队的爱奥尼亚人和卡里亚人(见《希罗多德》 ii.152,154;又见但2:39注释)。
乌斯。关于乌斯的位置,见伯1:1注释。
非利士地。包括以下的四座城市:亚实基伦、加萨、以革伦,和亚实突。
亚实突剩下的人。可能指埃及国王萨姆提克一世(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90页)围攻29年以后占领亚实突的史实(见《希罗多德》 ii.157)。
21 以东、摩押、亚扪人、
22 推罗的诸王、西顿的诸王、海岛的诸王、
【本会注释】
海岛('I)。“岛屿”,“海滨”。这里指地中海的岛屿和沿岸地区(见赛49:1注释)。
23 底但、提玛、布斯,和一切剃周围头发的;
【本会注释】
底但。见结25:13注释。
布斯。位置尚未确定。有人认为在阿拉伯。
一切剃周围头发的。指以某种方式理发的人(见耶9:26注释)。
24 阿拉伯的诸王、住旷野杂族人民的诸王、
【本会注释】
杂族人民。见第20节注释。
25 心利的诸王、以拦的诸王、玛代的诸王、
【本会注释】
心利。这个名字无论在圣经中还是在别处都无从查考。有人认为它与心兰有关系。他是基土拉为亚伯拉罕生的第一个儿子(创25:1,2)。根据本节的排列,它可能是阿拉伯的一个游牧部族,位于巴勒斯坦东南。也有人认为它是以拦的隐名。
以拦。见创10:22注释。
26 北方远近的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万国喝了,以后示沙克(就是巴比伦)王也要喝。
【本会注释】
示沙克(就是巴比伦)王。有人认为依据字母替代法(atbash,见耶51:1注释),示沙克是巴比伦的隐名。其辅音字母sh-sh-k 可用b-b-l替代。这就是巴比伦的希伯来语拼法。也有人认为示沙克可能是古阿卡德语的Shishkú,在后来王室的名单上代表巴比伦。
也要喝。巴比伦在迫使其他国家喝失败的杯以后,自己也要喝同样的杯。
27 “你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我使刀剑临到你们中间。’
【本会注释】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耶利米似乎回到了第15,16节(见该处注释),描述国际冲突的不幸给人们带来的恐惧和绝望。
要呕吐。形象地描写放弃战争的掠物。
28 “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
29 我既从称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灾祸,你们能尽免刑罚吗?你们必不能免,因为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的居民。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像第18节一样,再次展示了上帝惩罚以色列人的画面(见彼前4:17)。耶路撒冷既躲不开迦勒底人的入侵,周围的国家也不能幸免。他们和犹大一样,服从巴比伦的轭乃是明智之举(见耶49:12)。
30 “所以你要向他们预言这一切的话,攻击他们,说:耶和华必从高天吼叫,从圣所发声,向自己的羊群大声吼叫;他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呐喊,象踹葡萄的一样。
【本会注释】
大声吼叫。第30-33节用形象的比喻概括了本章的信息。先知曾指出惩罚将临到犹大和周围的国家(第9节),最后临到巴比伦之上(第12节)。现在作为总结,他描绘上帝从祂的居所大声吼叫,惩罚所有的国家。
在基督复临之前各国的冲突中,这句话将再次应验(见《善恶之争》第656、657页;《先祖与先知》第340页)。
向自己的羊群。直译是“向自己的牧场”(见珥3:16;摩1:2)。
呐喊。参帖前4:16。
31 必有响声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国相争;凡有血气的,他必审问;至于恶人,他必交给刀剑。这是耶和华说的。
【本会注释】
相争(rib)。“冲突”或“诉讼”。描写上帝审判邪恶的各国。
交给刀剑。象征战争的毁灭。在各国最后的冲突中,恶人将通过不同的方式灭亡(见《善恶之争》第657页)。
32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必有灾祸从这国发到那国,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
【本会注释】
大暴风。见耶23:19注释。
地极。即天涯地角(见耶6:22)。
33 “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殓,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为粪土。
【本会注释】
有耶和华所杀戮的。见赛34:1-4;66:15,16,24;《善恶之争》第657页。
必无人哀哭。没有为他们举行通常的葬礼,从而增加了他们的耻辱。
34 牧人哪,你们当哀号,呼喊;群众的头目啊,你们要滚在灰中;因为你们被杀戮分散的日子足足来到。你们要跌碎,好象美器打碎一样。
【本会注释】
牧人哪,你们。指上帝牧场上虚伪的百姓首领(见耶23:1注释)。到了末日,同样的悲叹也要向虚伪的宗教领袖发出,因为他们使人相信了谎言(《善恶之争》第655页)。
要滚。可以是“滚在地上”或“滚在灰中”,表示伤心悲痛。
头目。直译是“有势力的人”,即百姓的首领。
美器。七十士译本为“你们要跌倒,像优选的羔羊一样”。
35 牧人无路逃跑;群众的头目也无法逃脱。
【本会注释】
头目。见第34节注释。
36 听啊,有牧人呼喊,有群众头目哀号的声音,因为耶和华使他们的草场变为荒场。
【本会注释】
本节描述耶利米真的听见了百姓首领的“呼喊”和“哀号”。
37 耶和华发出猛烈的怒气,平安的羊圈就都寂静无声。
【本会注释】
羊圈。直译是“牧场”(见第30节注释)。
38 他离了隐密处象狮子一样,他们的地,因刀剑凶猛的欺压,又因他猛烈的怒气都成为可惊骇的。”
【本会注释】
“上帝的羔羊”也是“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启5:5)。“狮子”不仅代表君王的威仪,也象征毁灭的能力。当上帝施行消灭恶人之“奇异的事”时,将动用这种能力(见赛28:21注释)。耶利米在这里再次运用第30节的比喻,说上帝发出“猛烈的怒气”,如同藏在森林的“隐密处”寻找猎物的吼叫的狮子(见摩3:8)。
凶猛的(charon,“燃烧的”,经常表示“忿怒”,在《旧约》里只用于上帝。
欺压(yonah)。是yanah(“压迫”)的分词形式。
罗马书13章
提要:1.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并履行其他的义务。8.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1.贪食醉酒和暗昧的行为在福音的时代是不合时宜的。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本会注释】
“在世上有权柄的”。见彼前2:13;参路12:11;多3:1。本章的“权柄”指“统治权”,与罗1:16,20;林前1:18的“能力”不同。
“人人”。见罗2:9注;参诗16:10注。
“顺服”,即服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人间所有的权柄都是受上帝所认可和控制的。旧约圣经常讲到上帝废王立王(见但4:17注;参但2:21;4:25,34,35)。
“凡掌权的”,即现有的政权。
“都是上帝所命的”。保罗并没有说上帝认可地上政权的所有举措,也没有说基督徒必须完全顺从。政府的要求有时与上帝的律法相悖,这时基督徒应当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徒4;19;5:29)。保罗所说的是,地上的政权是上帝为人类的福利而设立的。他们掌权或失权都出于上帝。所以基督徒要服从掌权的当局,不要擅自抵制或推翻“凡掌权的”。
这样的教训在保罗的时代特别需要,因为当时犹太人情绪骚动,在罗马帝国各地发动叛乱。如果基督徒显出同样的叛逆精神,就会引起人们对于犹太人那样的反感,从而失去罗马政府的保护。保罗从自己的经验中证实,政府的保护对于早期的基督徒来说,乃是一种福气(见徒22:24-30)。悖逆的精神也会给基督教会和她平安仁爱的信息带来指责。所以保罗在别处还劝信徒为掌权的祷告(提前2:1-2),并服从他们(多3:1)。彼得也要信徒“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17)。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本会注释】
“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即“起来反对上帝所安排的”。
“刑罚”即“判决”(见罗2:2;5:16;11:33)。保罗这里指当局作为上帝的用人所下的判决(罗13:4)。既然不服从“凡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当局所实施的处罚自然也代表上帝对反叛百姓的判决和怒气了。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本会注释】
“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一般说来,只要不作恶,就不要惧怕统治者。但实际情况并非都是这样。许多掌权者会迫害行善的人。如保罗写这封书信时的罗马皇帝尼禄,后来就致使保罗殉道。但一般说来,行善的人不必惧怕当局。这样的政府不会让行善的惧怕。相反,他们的存在是有好处的,服从他们的要求通常对基督徒有利(见提前2:1-2)
“你们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凡不愿意惧怕地上政府的基督徒务要行善。这样,他们的善举就会受到表扬(参彼前2:14,15)
4 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本会注释】
“因为”。下面解释上述观点的理由。既然当局是上帝为良好的目的而命定的用人,只要基督徒安分守己,就不必惧怕其权威。保罗再次表述一个普遍的真理,而不是用例外的情况来证实自己的言论。
“他”。指掌权的当局(3节)
“用人”。该词原文也用来指执事(提前3:8,12)
“与你有益的”。地上政权作为上帝的用人和代表,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佩剑”。喻指统治者实施处罚的权威。
“刑罚”。该词还出现在帖前4:6。在希腊古卷中,该词常用来表示“司法代表”。
“那作恶的”。国家作为“上帝的用人”,是要惩处作恶的人(参本章2节,及罗12:19)。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本会注释】
“所以”。指前面四节,保罗已解释了顺从的理由。
“刑罚”。上帝既然设立地上的当局,基督徒就当服从。不是因为刑罚,而是因为理应如此,除非国家的法律与上帝的律法相悖。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本会注释】
“你们纳粮”。保罗所表述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一条命令。显然早期基督徒把纳税看作原则的问题,也许是听从了基督的教训(路20:20-23),如罗13:7所反映的。基督徒通过纳税支持地上的当局,表明他们服从上帝所命定罚恶赏善的政权(彼前2:14)。
“差役”即“仆人”,“公仆”。与第四节的“用人”不是同一个词。两个词都可指世俗的事务,而“差役”也可指宗教事务(见罗15:16;来8:2)。保罗用这个词给地上政权带来一点作为上帝公仆的神圣色彩,是为了强调服从当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常常特管”。在罗12:12中译为“恒切”。“这事”指为上帝执行罗13:3,4的任务。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本会注释】
一些解经家认为本节总结保罗有关基督徒要顺从当局的论述。“凡”指所有掌权的。也有的解经家认为本节指出了适用于上下文的广泛原则。所以“凡”指所有的人。保罗所说的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纳粮”。原文意为“税”。古卷里还有“租金”的意思。参路20:22。
“上税”。见太17:15注。
“惧怕”。指对当局应有的尊敬,而不是恐惧。参彼前2:18;3:2。
“恭敬”。参彼前2:17。在保罗的时代,罗马政府的工作人员受权收税,受到犹太人普遍的蔑视和仇恨。所以保罗劝勉罗马的信徒不仅要纳税,而且要尊敬长官。这与狂热的犹太人日益滋生的叛逆情绪迥然不同。这种叛逆最终将导致犹太民族的毁灭。(见约瑟夫《战争史》卷二13章4-7页[258-270])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本会注释】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基督徒要偿付一切的债务,但有一个债他永远还不清,就是他欠同胞的爱。
“唯有彼此相爱”。彼此相爱是无穷尽的义务。这个债他需要不断偿付,而且只要他还有造福同胞的机会,这个债他永远也还不清。
“爱人”。即“爱别人”,或“爱邻舍”。
“成全了”。爱同胞的人已经实行了律法的宗旨。上帝的全部诫命都是以爱的原则为基础的(太22:34-40;参罗13:9)。所以单从外表上遵守字句是无法完全顺从律法的。真正的顺从是出于内心的(参罗2:28-29)。成全律法靠的是内心的爱,而不是外表的实行(罗13:10)。尽管有摩西明白的教训(见利19:18,34;申6:5;10:12),犹太人仍不愿意相信和实行这基本的真理。他们把对上帝律法的爱变成严厉无情的法律条款。他们连薄荷,茴香和芹菜都献上十分之一,却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和对上帝的爱(太23:23;路11:42)。所以耶稣设法再次说明祂父之诫命的真正宗旨。祂教导说:爱是一切诫命的总纲(太22:37-40;可12:29-34;路10:27,28)。爱同胞,是听命门徒的重要标志。(约13:34-35)。
“律法”(见罗2:12注)。尽管保罗提到了十诫的条款,表明他想着十诫,他也是泛指律法的原则。既然违背律法就是罪(见约壹3:4注),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9 象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本会注释】
“象那”。保罗现在引用诫命的条款。爱邻舍的人不会偷窃,杀害他,贪图他的财物,作假见证害他或同他的妻子犯奸淫。
“不可作假见证”。一般文本没有这句话。钦定本加上这一句是为了使第二块石版的诫命更完整一些。但显然保罗并不想说完它,因为他说:“或有别的诫命”。这里诫命的排列与出20:13-15不一样,把第七条放在第六条前面。可10:19;路18:20;雅2:11也是这样排列的。太19:18则按原来顺序。保罗所依据的可能是七十士译本的一个文稿。他的顺序与申5:17的梵帝冈手抄本一致。这份手稿的出20:13-15把第七条诫命放在后五条之首,然后是第八条,再是第六条。
“包在”即“归纳”。
“爱人如己”。引自利19:18,见该节注释。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本会注释】
“爱就完全了律法”(见林前13:4-6注,参罗13:8注)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本会注释】
“再者”:联系到上面有关爱的劝勉。爱是罗12,13章所述基督徒责任的总结。作为履行这些责任的重要原因,保罗现在提到了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基督快来的信仰(参林前7:29;来10:25:37;彼前4:7)。
“时候”。这不是泛指的时间,而是特定的时间,或重要的时期(见太1:15注;参林前7:29;启1:3)。罗马的信徒务要意识到他们所处的重要时刻。所以保罗规劝他们要摆脱冷淡,懒惰,不再自我放纵,“披戴主耶稣基督”。
“现在就是”。即时候已经到了(参太24:44;25:13)。
“睡醒”。为上帝的大日所作的准备需要警醒。见十个童女的比喻,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太25:5;参帖前5:6)。
“得救……近了”。保罗这里的“得救”显然指基督带着荣耀的能力再来。那时,他所描述的以下事件都会发生:“上帝的众子显现”(罗8:19),“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大自然“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
“初信的时候”。(参徒19:2;林前3:5;15:2),指刚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时候。基督在祂反复的警告中,一再劝诫我们要不断保持盼望主再来的心态(见太24章)。这种盼望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警告:“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24:36)。保罗不是不知道这一点(见帖前5:1,2;帖后2:1,2)。但是他对那个伟大日子的期望仍然十分强烈(见帖前4:15,17;林前15:51,52)。其他新约作者也抱有这样的态度(见彼前4:7;彼后3;约壹2:18;启22:12,20;参《布道论》695页;《使徒行述》265页)。
时间比所期待的要久,并不证明上帝的话失了效。基督再来以前,有工作要完成,有条件要满足(见《布道论》694-697)。同时,就信徒个人而言,经常意识到时间的短暂和基督快要复临,是完成必要的工作,满足所需的条件不可缺少的动力。主的日子对于那些沉睡在冷心纵欲的人来说,如夜间的盗贼,“他们绝不能逃脱”(帖前5:3)。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本会注释】
“黑夜”。保罗把读者目前的属灵状况比作睡觉。现在他接着用黑夜与白昼之别,来比拟今生与来生之别(参来10:25)。
“脱去”。该词原文在新约中多次用来描述放弃坏习惯(见弗4:22,25;西3:8;来12:1;雅1:21;彼前2:1)。
“暗昧的行为”。在这里比作要脱下的衣服。基督徒要换上真理和公义的盔甲,为基督显现的光明日子作准备。
“光明的兵器”,与“暗昧的行为”相对照。基督徒蒙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成为“光明之子”(帖前5:5),用光明的兵器不断从事属灵的战争。
“兵器”一词还出现在约18:3;林后10:4;罗6:13,参弗6:11-18保罗所述基督徒的军装。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本会注释】
“行事为人要端正”。直译为“以良好的方式”,故有“优雅”,“适当”,“体面”之意。参林前12:23“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参罗12:17。“众人以为美的事”,意为“体面的好事”,该词还用于林前14:40;帖前4:12译为“规规矩矩地”,“端正”。
“好象行在白昼”。恶人总想把残暴淫乱的行为藏在黑夜之下(帖前5:7;弗5:11,12)。但基督徒做人要象世人都能看到似的。他是白昼之子,不是黑夜之子(帖前5:5),所以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弗5:8)。
“荒宴”。参加5:21;彼前4:3。指“狂宴”,“痛饮”。
“好色”。指“放荡”,“道德败坏”。
“邪荡”,即“淫荡”。(参林后12:21;加5:19)。这里所列举的罪在保罗时代的外邦人中十分流行(罗1:24-31),当然也绝不限于他们(见罗2:3,21-24)。
“争竞”,即“争吵”。
“嫉妒”,即“妒忌”。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本会注释】
“披戴”。11节劝基督徒要带上“光明的兵器”。现在保罗又提出基督自己就是基督徒的军装。但这种披戴的生活必须每天更新,在圣洁里成长(弗4:24;亚3:12-14)。每前进一步,都可以看作重新披戴基督。凡保持这种变化经验的基督徒将越来越完美地效法基督的生命与品格,向世人反射祂(见林后3:2,3;《天路》69页;参加4:19)。
“肉体”,即堕落的本性(见罗8:13)。肉身的需要是要得到供应的,但是基督徒不要考虑肉体不圣洁欲念的兴奋和满足。奢侈放纵的人生会刺激肉体的欲念,这是基督徒应当克制的(罗6:12,13;8:13)。所以保罗警告信徒不要想这些事情。
罗马书13章的补充注释
一些新约的作者似乎都说到基督很快就要再来了。以下经文经常被引用作为典型的说明:罗13:11-12;林前7:29;腓4:5;帖前4:15,17;来10:25;雅5:8-9;彼前4:7;约壹2:18。
有人匆匆得出结论说:圣经作者肯定是弄错了,至少他们对基督再来的时间一无所知。但这样的话缺乏证据。
圣经在反复讨论有关世界末日和基督再来的问题时披露了一些事实。根据这些事实,我们认为可以得出一个与圣经所启示,有关基督复临的信仰完全一致的结论。这些事实是:
1.圣经作者始终满有把握地讲述基督复临。新旧约的作者都是这样。任何正面理解圣经本义的人,都会得出结论:“主的日子必要来到”(彼后3:10)。
2.论述基督复临的圣经作者似乎十分感佩这个与全人类和一切受造之物有关之大事的威仪,荣耀和辉煌。他们往往把它说成是将来唯一的大事。在先知的眼里和心中,上帝大日的辉煌似乎夺去了其他一切事情的光彩。以至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次要的,是一切受造之物期盼等待之伟大事件的前奏。他会感觉到那大日就要来到了。
最早对基督复临作出生动描述的显然是“亚当的七世孙以诺”。他曾对当时的恶人宣告:“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犹14,15)。以诺并没有说到这是几千年以后的事。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只知道主要来行审判,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3.圣经作者强调主的日子会出人意料地突然来到。基督的话充分说明这一点。祂说:“所以你们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太24:42)。“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因为那日子要这样临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4-36)。
保罗回应主的话说:“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彼得也写过类似的话:“主的日子要象贼来到一样”(彼后3:10)。
正是基督复临的突然和出人意料性,加上这件大事的确定性,使得这件事的传扬显得急迫,至少给人以这样的印象。
鉴于主认为不宜告诉我们祂来的“那日子,那时辰”,而要求他的门徒时时警醒,以免那日子象贼一样来到,新约的作者只能以急迫的语气来描述基督复临。这不影响他们所受的灵感。他们藉着上帝的启示和基督的直接指示,知道祂一定会再来。在祂来之前必有一段混乱的日子。他来是突然而出人意料的,他们和他们所带领的人需要要时时警醒。但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日子,那时辰”。正是因为启示的这种局限性,他们不断规劝和警告信徒有关主的日子。
显然,按照上帝的计划,是不让众先知确实地知道基督复临的时间的。我们的主升天以前在回答门徒有关祂下一步行动的时间时,说:“父凭著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7)。
4.圣经作者的写作不只是针对当时的时代。书信的对象也不只是收信的人。否则,圣经只与上帝的代言人写作的时代有关了。实则不然。他们灵感的笔,常常是无意识地为主复临以前所有的世代写作。他们所写的有些事情,如割礼,确实只与新约作者写作的年代有关,而其他部分,越是接近世界历史的末叶,关系就越是重大。圣经作者规劝,警告,和指教的对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有的人。这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新约圣经把基督复临说得那么急迫。从历史上看,这些信息的确是传给当时代的人的,大部分圣经的属灵教训是针对很久以前特定的时代和群体的。
虽然某一训言是针对某些信徒的,但更多地却适用于他们的属灵后代。当基督向祂的门徒描述有关祂来以前的主要事件作为征兆时,祂是跨越了大约二千年的历史。祂先描述耶路撒冷的毁灭,“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太24:15)。这里的“你们”指祂跟前的门徒。但祂继续谈论但以理所预言延续到十八世纪的“大灾难”,然后主说:“若有人对你们说”(23节)。基督再次警告门徒所要面临的欺骗。通观全篇,基督的话更是针对生活在十八世纪和以后的信徒说的。
圣经的话,不单是针对当时代的人,而且更主要的可能是针对后世的人。这就使我们不至就某些将来事件的时间,匆匆作出结论。
基督升天以后,包括使徒在内的众弟兄,可能都以为主会在他们的时代再来,“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约翰)不死”(约21:23),而要活着见主再来(参徒1:6,7)。
但新约中也有证据表明,上帝确已就基督再来以前的时兆,给予祂的代言人一定的亮光。保罗在帖前4:15中讲到“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但保罗是否真的要帖撒罗尼迦信徒以为主会在他们这一代复临?有些人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保罗在第二封书信中谈到了这一话题,“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祂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帖前2:1-2)。他接着描述了基督复临以前要发生的事(3-12节)。其中,最大事情就是“离道反教”(3节)。他在别处讲到,离道反教的事主要发生在他去世以后(徒20:28-30;提后4:6-8)保罗在归纳了基督复临以前的大事以后,规劝他们为今后的日子要站得稳(帖后2:15-17)。
保罗在死牢中写信给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保罗显然告诉提摩太,离基督再来还有一段时间。
所以,保罗在帖前4:15中所说的“我们”不包括他自己,而是生活在末日的基督门徒。用“我们”只是表明他是那跨越多世纪的忠心门徒团体的一份子。
彼得写道:“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彼前4:7)。这话单是针对他写信的对象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我们从《彼得后书》中读到(两封书信相隔多久我们不知道):“叫你们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传给你们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这充分证明,彼得预言日后的形势会产生一些好讥诮的人。
特别注意彼得在讨论基督复临的时候,呼吁信徒要“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他在彼后1:19中说:“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他的话表明:基督复临是在未来。信徒应当随从预言的亮光,“直等到天发亮”。保罗也对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了类似的话:“弟兄们,论到时候,日期,不用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自己明明晓得,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他们绝不能逃脱。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帖前5:1-4)。
使徒对于先知著作的提述回应了基督所说“先知但以理”论及将来事件的话:“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太24:15)。
5.圣经既劝勉信徒用预言的亮光指导他们的脚步,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圣经中含有某些与主再来有关的特殊预言。这些预言与伟大的历史时期有关。使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基督复临“近了,正在门口了”(太24:33)。我们特别推荐《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上帝凭着祂的智慧在基督教的早期不让人充分明白其中的内容。但以理书的某些预言要“隐藏封闭,直到末时”(但12:9)。这些预言主要是为末时的。
今天,有充足的亮光从《但以理书》及其姐妹篇《启示录》中照耀出来。其中有关时间的预言令我们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理解预言的“时候,日期“(帖前5:1)。这两卷书使我们以预言的确据宣告万物的结局近了。今日的复临运动正是依据这些蒙大光照耀的预言篇章,理直气壮地宣扬有关上帝的大日临近的确实信息。
罗马书14章
提要: 3:不可因彼此的差异而相互轻看,论断。13:不要冒犯别人。15:使徒根据许多理由证明为不对的事。
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本会注释】
“信心软弱的”。指对于公义的原则只有一点了解的人。他急于得救,乐意做他认为需要做的任何事情。但是由于他基督徒经验的幼稚(见来5:11-6:2),也许还因为原来的教育和信仰的影响,他就遵行某些不需要遵守的规则,为了使自己的得救更加可靠一些。他们认为这些规则十分重要,是得救所必需的。当他看到其他的基督徒,特别是那些更有经验的人不遵守这些规则,就感到困惑失望。
有关保罗在罗14章中的论述有好几种解释,有人据此来认为:1.贬低素食;2.取消洁净与不洁净肉类的区别;3.取消一切有关日子的区别,从而废除第七日的安息日。如果我们研究一下困扰部分初世纪基督徒的某些宗教及相关问题,就会得知保罗所说的与上述三点无关。
保罗提到了几个容易在弟兄们之间引起误会的问题:1.与饮食有关的问题(2节),2.守日子有关的问题。(5,6节)。在林前第八章中,他也讲到在饮食问题上刚强的和软弱的弟兄问题。哥林多书的写作时间比《罗马书》早不到一年。由此可见林前8章和罗14章讨论的基本上是同一个问题。哥林多书讨论了吃祭偶像之物是否合适的问题。根据古老的习惯,异教的祭司大量经销祭偶像的肉食。保罗对来自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哥林多信徒说,偶像既然算不了什么,吃祭偶像的物本身也算不了什么。但他解释说,鉴于原先的背景和教育,以及属灵见识的差异,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等知识”,能放心吃这些食物的(见林前8章注释)。保罗奉劝那些对这种食物没有顾虑的人不要因为吃而把绊脚石放在弟兄的路上(罗14:13)。他的劝告与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是一致的,也至少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为什么会议采取这样的立场(见徒15章注)。也许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担心使一些基督徒完全禁戒肉食,单单吃素(见罗14:2)。
保罗所说的不是不卫生的食物。他并没有要信心刚强的基督徒什么都吃,不管其对身体有没有害处。他在罗12:1中已经说明,真正的信徒要保守自己的身体圣洁,蒙上帝悦纳,作为活祭。信心刚强的人要把保持健康作为属灵的一个方面(罗12:1;林前10:31)。
还有一件事能说明保罗所讨论的问题。许多犹太籍的基督徒起先只是朦胧地认识到仪文律法已经在基督身上应验(见西2:14-16注),所以不再有约束力。实际上早期的基督徒并没有马上停止参加犹太人年度的节期,并拒绝一切的仪礼。根据仪文律法,犹太人每年要守七次年度的安息日,保罗悔改以后也好几次参赴这些节期(徒18:21等)。虽然他教导说割礼算不得什么(林前7:19),他还是让提摩太受了割礼(徒16:3),同意按古代的条规履行礼仪(徒21:20-27)。在当时的情况下,最好根据认识的提高逐渐取消犹太人的礼仪。在犹太籍的基督徒中间自然会产生如是不是要守某些日子的问题——与犹太人年度的节期有关的假日(见利23:1-14;西2:14-17注)。
以上事实证明,保罗在罗14章中:1.没有贬低素食;2.没有取消古时圣经对洁净和不洁净肉食的区别;3.没有废除道德律法中第七日的安息日(见罗3:31注)。如有人持上述看法,那他是误解了保罗的意思。
象杰米逊、福赛特、布朗等保守的解经家在解释罗14:5,6时,也认为保罗并没有教导或暗示废除第七日的安息日“。根据这段有关守日的文字,阿尔福特遗憾地推论:如果只是在福音之下才以任何形式实施安息日的律法,就不会用这样的语言。如果安息日只是犹太节日中的一个,就不会这样说了。不能因为在摩西的制度下守了安息日,就作这样的理解。既然安息日比犹太教更加古老;既然在犹太教制度下安息日被奉为永恒神圣的十诫之一,是在西奈山的赫赫威仪中颁布的,犹太教的其他礼仪则不是这样;既然赐律法的主在地上说过“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见可2:28),那就很难证明使徒要让读者将安息日列在废除了的犹太节期之中。只有“软弱“的人还认为这些节期仍得遵守,那些有更多亮光的人应当出于爱心宽容这种软弱。”
在罗14:1-15:14中,保罗劝勉比较刚强的基督徒要以同情的态度对待软弱弟兄的问题。如同在罗12和13章中一样,他说明教会的团结和安宁在于基督徒真正的爱。这种爱心和互相的尊重会确保信徒团体持续的和谐,尽管他们在宗教问题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禁忌。
“你们要接纳”。要把信心软弱的人接纳为弟兄,因为基督也这样接纳欢迎他们(罗15:7)。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把“软弱”的信徒接纳进来,不是为了跟他们争辩,刚强的弟兄并没有义务去解决和评判信心软弱者的禁忌。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本会注释】
“有人信”。保罗指出,有人的信心使他能吃别人不敢吃的东西。
“蔬菜”。见本章1节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讨论该不该吃某些食物,而是倡导在这些问题上的宽容。“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所以信心刚强的人要“追求和睦的事”(19节),谨防自己的饮食和其他个人行为破坏了上帝的圣工(20节),伤害了基督为之舍命的人(15节)。
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
【本会注释】
“轻看”。信心刚强的人自然容易轻看信心软弱者在饮食问题上的狭隘。这当然也表明所谓信心刚强的人仍有亏欠,因为纯洁的信心是“生发仁爱”的(加5:6)。
“论断”。凡是宗教经验上主要依赖履行外表规条的人往往会彼此论断。其实双方都有错,他们所表现的事是属灵的骄傲,而不是基督徒的爱。
“收纳”。在本章第一节中译为“接纳”。基督徒要“接纳”弟兄,就象上帝接纳他一样。
“他”。指在食物上没有禁忌的较为刚强的人(2节)。保罗的意思是,那些有禁忌的信徒,不要论断那些在没有禁忌的状态下被上帝接纳的人(见林前10:29;加5:13)。上帝既然已经赦免他的罪,接纳他为儿女,他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已体现圣灵的同在,这样的批评就是不合适的了。
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本会注释】
“你是谁,竟论断”。保罗是对软弱的人说。
“别人的仆人”,指“上帝的”或“基督的”,视本节后半部分的译法而定(参本章8,9节)。译为“仆人”的希腊原文新约中仅在路16:13;徒10:7;彼前2:18中出现,指的是“家仆”,与家庭关系密切,而非一般的奴隶。“软弱”(罗14:1)的信徒所论断的是上帝的仆人,他是对上帝负责,而不是对同伴负责的。
“站住”。有人理解为道德上属灵上站稳(参罗11:11,12),也有人理解为在上帝眼中所豁免和悦纳(参诗1:5)。
“跌倒”。与“站住”相对应。有人理解为道德和属灵上失败,也有人认为指被定罪不受悦纳。林前10:12中这两个词均采用第一种见解,“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能使他站住”。在相关问题上他运用了基督徒的自由,虽然他受到弟兄的挑剔和批评,却得到主的扶持和帮助。“信心软弱的”(罗14:1)人可能担心那些刚强的弟兄有危险,因为他们不履行他的禁忌。但是保罗说,不论有什么危险,召祂仆人进入自由的主(加5:13)有能力保守他脱离与自由有关的危险,而“软弱”的弟兄则设法用别的办法来规避这些危险。也有人把这节经文解释为审判时的豁免。
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本会注释】
“看”。即“判断”、“估计”、“赞同”。保罗现在谈论引起信徒中纷争和混乱的另一个原因,即一些特定日子的遵守问题。见本章1节注。参加拉太教会和歌罗西教会类似的情况(加4:10,11;西2:16,17)。
凡有信心立即放弃所有仪文节日的信徒不要看不起信心较软弱的人。后者也不要批评在他看来似乎不守法规的前者。每一个信徒都要对上帝负责(罗14:10-12)。上帝要每一个仆人“心里要意见坚定”,按照他至今所领受的亮光和理解的程度,遵从自己的信念。基督徒中间不应有强迫,要始终表现仁爱宽容的精神。信心刚强的人要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罗15:1),正如基督曾担当我们众人的软弱。绝不要自以为义,批评那些不同观点和做法的人,藐视那些仍为“婴孩”的人(来5:13)。
“意见坚定”,意为“完全信服”(见罗4:21注)。保罗并没有说基督徒在有分歧的问题上不可以有自己的信念。他要求信徒要有明确的结论,同时以要宽容那些意见不同的人,不要剥夺别人在个人责任上有自己看法的权利。参《历代愿望》550页;《教育论》17页。
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上帝;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上帝。
【本会注释】
“守”。本节该词出现4次,原文意为“遵守”、“看待”。还有“思念”之意(见腓3:19;西3:2)。
“为主守的”。在吃食和守节日的问题上,双方的动机都是一样的。刚强的弟兄为“百物”而感谢上帝,为“荣耀上帝”而享用(参林前10:31)。软弱的弟兄也为他所吃的感谢上帝,为荣耀上帝而不吃祭偶像之物(见罗14:1注)。
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本会注释】
“为自己活”。保罗把6节中“为主”的观念扩大到人生的普遍原则。基督徒不仅在食物和日子的问题上要“为主”而作。他整个人生的目的不应“为自己活”,追求自己的快乐和欲望,而是要“为主”,荣耀主,遵行祂的旨意(见林后5:14,15)。他的一生直到最后一刻,都是属于主的(罗14:8),到时候他要向上帝交账(12节)。所以基督徒活着,要感到自己有朝一日要“站在上帝的台前”(10节)。
有人常用本节指一个人对于同胞的影响,但原文意思不是这样。保罗是在强调基督徒不论做什么,都要为主而做。
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本会注释】
“我们……是主的人”。即我们是属于基督的。祂曾是“死人并活人的主”(9节)。我们不论软弱还是刚强,是生是死,都要对主负责,因为我们是祂所买来的产业(徒20:28;林前6:20;弗1:14)。我们有什么权利论断属于基督的人呢?
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本会注释】
“死了,又活了”。基督藉着祂的死赎回了一批子民。藉着祂的复活拯救祂所买来的人(见罗4:25注)。基督受难和复活以后,就升到天父右边,获得宇宙的统治权(见可14:62;16:19;弗1:20-22;腓2:8-10;来1:3)。
“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采用这样的语序也许与本句前半句有关基督的语序有关。基督徒虽然死了,仍然属于基督,因为他死的时候,是“在耶稣里”睡着了(帖前4:14;参启14:13)。“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6.17)。就是那些拒绝基督的人,到死了也无法逃避自己的责任,因为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要么“复活得生”,要么“复活定罪”(约5:29;参启20:12,13)。到那日,“我们个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14:12)。
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
【本会注释】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论断和轻看“只吃蔬菜”者的人是认为“百物都可吃”的人(2节)。
“我们都要站在”。原文“都”字是强调式的。我们不论是刚强的,还是软弱的,都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既然所有的信徒都是上帝的百姓和臣仆,都要站在同一个审判台前,他们就没有权利彼此论断。他们论断别人,就是篡夺了上帝的权利(罗14:10;参林后5:10)。
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本会注释】
“经上写着”。引自赛45:23。与原文略有出入。
“万膝”。强调最后审判的普及性。
“承认”。原文有“承认”和“赞美”之意。七十士译本常译作“赞美”(见代上29:13等)。在路10:21中,该词译为“感谢”。雅5:16等处也译为“承认”。在罗14:11中,两种意思都合适。以赛亚的原文用“起誓”(参书23:7;林后15:14;赛19:18),表明全世界都归服耶和华,庄严地承认祂的统治。
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
【本会注释】
“这样看来”。本节原文的语序强调每一个信徒的责任。
“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在良心的问题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只能对上帝负责。
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本会注释】
“宁可定意”。本节提出信徒不可互相批评的另一条理由。“定意”和“论断”原文是同一个词(参林前2:2;林后2:1;多3:12)。要论断的话,不要论断别人,而是定意不让弟兄跌到。保罗叫人不要论断的第一个理由是人要向上帝交账,而不是互相交账。只有上帝是主宰和审判者。第二个理由是他一再强调的基督徒之爱。信心刚强的信徒,要出于爱心体谅软弱弟兄的思想感情,千方百计避免得罪和打扰他们。虽然在良心的问题上没有人可以对别人负责,每一个基督徒仍然要关心弟兄的利益。基督徒尽管有权抛弃以前所有的繁文缛节,但是出于对别人的爱,他不要滥用这种权利伤害“信心软弱”的同道(罗14:1)。
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本会注释】
“凭着主耶稣”,即“在主耶稣里”。保罗的信念来自与上帝的交往,受圣灵的启迪。参罗9:1。
“确知”。保罗就基督徒的自由和不守他人禁忌的权利表示了他受圣灵启迪的个人信念(参林前8:4)。他用这样的话强调他对于“软弱”者的体谅是出于爱心,而不是认可这些禁忌。
“本来”。“软弱”(罗14:1)的弟兄所不吃而刚强的弟兄要吃的食物,本身并不是不洁净的,而是人心理上的顾忌(见罗14:23注)。保罗并没有食物之间的区别。对本文的理解,应限于所讨论的特殊食物。使徒讲述的重点是要体谅那些认识较浅,不敢吃某些食物的人。
“没有”。指保罗所述及的食物(见1节注)。“没有”不要从绝对意义上理解。一个词往往有几个意思,所以它的含义必须从上下文中确定。例如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林前6:12),若脱离了上下文,就可能理解为保罗说自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上下文是对不道德之事的警告,所以马上否定了前面的推论(见该处注释)。同样,在出16:4中,“每天”可理解为一周的每一天,但上下文告诉我们,这里不包括安息日。
“不洁净的”,意为“普通的”。指那些对于一般人虽然认为“普通”,虔诚的犹太人却不吃的食物(见可7:2注)。
“在他就不洁净了”。不洁净不在于食物的性质,而在于信徒的看法。例如“软弱”(罗14:1)的信徒认为自己不可吃祭偶像之物,把不吃这些食物看作是良心问题。只要他有这种信念,他就不可以吃。别人也许认为他不对,但他认为这是上帝所要求的,违犯了就会不合适(见罗14:23注)。
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本会注释】
“你们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软弱的弟兄看见那些更有经验的信徒做他们认为有罪的事,就会心里忧愁困惑。这种忧愁会造成他跌倒。他可能离开基督教的信仰,因为他认为基督教卷入了他认为有罪的行为;他也可能因刚强弟兄的榜样而勉强默认他认为有罪的行为(见林前8:10-12)。
“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参罗13:13注)即“不是凭着爱心行事做人”。
“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任何影响人违背良心的事都会造成他败亡。良心受到违背就会大大削弱,产生连锁反应,直到心灵败亡。所以基督徒若自私地放纵他认为完全合适的事,从而产生败坏人的影响,他就是造成了基督为之舍命之人的败亡(参林前8章)。
“基督已经替他死”。基督已经舍命拯救“软弱”(罗14:1)的弟兄。他的同道却因放纵某些食物而导致他败亡。与基督相比,要他作的牺牲是很小的。基督曾舍了性命。信心刚强的基督徒肯定乐意为软弱弟兄的缘故放弃某些所喜欢的饮食。
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本会注释】
“你的善”。可能指刚强的信徒更多的信心、知识和自由(见林前8:9—11;10:30)。
“被人毁谤”。参该词用于罗3:8;林前10:30。刚强的人不要滥用自己的自由,让“信心软弱”(罗14:1)的人有机会毁谤对他而言是好的事情。要小心不留下任何口实,让别人因他个人的行为给过分审慎的弟兄造成伤害而指责他。见林前8:7-13注。
17 因为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本会注释】
“上帝的国”。这个词单独使用,既可指将来的荣耀之国(参林前6:9),也可指现在的恩典之国(见太4:17;5:2,3注)。本文显然指恩典之国。上帝之国的要素不在外表,而在属灵生活内在的美德。
“吃喝”。与上帝之国的主体相比,吃喝问题是微不足道的。信心刚强的基督徒应当注重上帝之国的属灵性质。实际上有关这个重要真理的认识也是16节中“善”的部分内容。这种认识会使他不至为了区区小事而伤害软弱的弟兄。
“公义”即公义的生活方式,行义(见罗6:19;弗4:24)。
“和平”。不但指与上帝和好(罗5:1),而且指教会内部的和谐和爱(参罗14:19;弗4:3;西3:14.15)。
“圣灵中的喜乐”。上帝的灵使这种圣洁的喜乐充满“靠圣灵得生”的人(加5:25;参罗15:13;加5:22;帖前1:6)。信心越刚强,就越能明白上帝的国不在于吃喝之事,而在于上述属灵美德。有关他们在吃喝问题上的基督徒自由,他们宁可克制自己的个人权利,也不因此而破坏了教会的和平(罗14:13),使软弱的弟兄勉为其难,令其伤心,从而剥夺了他们在圣灵里的快乐(15节)。
18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上帝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本会注释】
“在这几样事上”。或作“以这种方式”。宽厚待人的信徒会赢得弟兄的好感。他就不会把绊脚石放在别人的路上。
“称许”,原文意为“考验”,“经得起检查和批评的考验”。参该词用于林前11:19;林后10:18;提后2:15。
19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本会注释】
“我们务要”。(参帖前5:11;林前14:26)。
20 不可因食物毁坏上帝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本会注释】
“因食物毁坏”。与19节的“建立”相对照。基督徒不要仅仅因为食物的缘故破坏上帝的工程,从而与上帝作对。
“上帝的工程”。参林前3:9;弗2:10。
“洁净”。见本章14节;参林前10:23。
“叫人跌到”。指刚强的弟兄滥用自己的自由使软弱的弟兄跌到,也可指软弱的弟兄,因刚强弟兄的榜样,勉强吃下他认为不可以吃的东西(见林前8:10)。多数解经家赞同前一种解释。若是这样,保罗是在说:人不可以因自己的食物而为别人放置绊脚石。
21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本会注释】
“吃肉”,指肉食,该词原文只在林前8:13出现过。在罗14:15,20等处,用的是另一个名词。
“喝酒”。软弱的弟兄在信仰上禁忌的主要是酒肉,也许因为异教徒习惯上用酒肉来祭偶像。
“是什么别的事”。保罗的告诫包括任何本身合法,但可能造成弟兄困惑不安的事情,因为他还不认识这些事情是上帝所许可的。基督徒在采取行动的时候,不但要问,这合不合法?而且要问:“会不会影响弟兄的心灵?”
“才好”。刚强的弟兄宁可放弃在这些较为次要事情的自由,而不愿让软弱的弟兄跌到(林前8:13)。
22 你有信心,就当在上帝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你有信心”。原文的“你”是强调的。“信心”指吃“百物”(落14:2)的信心。
“守着”。不要公开表现这种信心。让“软弱”的人跌到,而要在自己与上帝之间守着。
“就有福了”。(见太5:3注)。这种福气来自无亏的良心。
“以为可行的”。(见罗12:2注)。
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本会注释】
“疑心”,即“有思想斗争”。参照对疑惑之人的描述(雅1:6;参太21:21;可11:23;罗4:20)。
“就必有罪”。心有疑虑而吃的就有罪了。
“信心”。指是非观,令人决定做任何他认为是上帝旨意的事情。保罗的意思是:基督徒做事若不是出于强烈的个人信念,做他认为对的事情,而是懦弱地屈从别人的意见,他的行为就是有罪的。基督徒决不要违背自己的良心。他的良心可能需要得到指教。良心也可能告诉他某些事是错的,而实际上本身并不是错的。但是,一件事情若没有经圣经和圣灵认证为正确的,就不要去做。他不要以别人为他行事的标准。他必须查考圣经了解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责任(见《证言》卷二119-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