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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政策

作者:邓颖超 | 发布时间:2011-04-20

 

 

(一九八三年六月四日) 

                                                             邓颖超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 共同繁荣,是关系国家命运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少数民族人多数居住在广大的边疆地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没有民族间的团结,就没有祖国的统一和边防的巩固。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把汉族地区较好的技术条件同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结合起来,把开发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同当地少数民族人民的利益结合起来,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长远的战略方针。我们要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教育各族人民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同时,坚决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努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人才,大力帮助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使各民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政策。我们要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团结宗教界人和广大的信教群众,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同时,防止任何人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抵制国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这是邓颖超同志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开幕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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